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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老伯

发表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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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死的老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刘倩啊,今天可是七夕情人节啊,怎么不出去约会啊!”老馆长看到殡仪馆美容师刘倩大晚上的还跑回来加班,好奇的问道。

“哦,馆长,你也在啊,我手上还有几个急需处理的尸体,家属催的比较厉害,所以就赶回来加班了,老馆长,你也一个人啊?”刘倩急忙将话题转到了老馆长,可是话一出口,立马觉得自己失言了。

“我啊,都一大把年纪了,老伴死得早,殡仪馆就是我的家,哪像你们年轻人啊,不过做这行对你们女孩子来说,的确是太委屈了,我去溜达溜达了。”老馆长哼着戏曲的腔调缓缓的走了。

刘倩一边整理着尸体,一边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事情,相恋了一年多的男友吴勇,今晚约好了见他的父母,本来一切都是进展的挺顺利的,没想到当对方父母问道自己是干什么的时候,刘倩真恨自己当时没长大脑,就直接说了自己殡仪馆的美容师,原本融洽的氛围顿时遭遇了冰点,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吹了。

“都是被你们害的啊!”刘倩带着一丝埋怨的语气,对着面前的尸体说道,那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是自然死亡。

也不知是长时间的工作,还是因为灯光的原因,有那么一瞬间,刘倩突然发现那具尸体的眼睛好像是睁开了一下,“啊!”刘倩吓得禁不住的后退了一下,许久,那具尸体并没有什么反应,刘倩紧张的往前走去,发现尸体的眼睛并没有睁开,心想真是自己吓自己,可能是太累了,出现了幻觉吧!

“啊!你是谁啊?为什么一直跟着我啊?”梦里的刘倩,发现自己正走在一条大路上,可是似乎后面好像有人在一直跟着她,便好奇的立即转过身问道。

没想到对方竟然带着一个面具,“你,你,你到底是谁啊?”刘倩有些哆嗦的问道。

那人慢慢的摘下了面具,“嘻嘻,还记得我吗?”

“啊!”刘倩吓得立马从梦里醒了过来,真是太可怕了,竟然会梦到晚上整理的那个尸体的老伯,哎!没办法,可能是夜有所思,夜有所梦吧!做这行的天天要和尸体打交道,免不了要做噩梦,刘倩也想过把这个工作给辞了,可是要知道啊,大城市里,好工作哪里那么容易找到啊!殡仪馆的这份工作虽然不怎么体面,但是待遇确实十分的丰厚的,而且自己老家还有上学的弟弟妹妹,刘倩也是没有办法啊,本来和男友商量好的,一旦见过父母谈妥后,会将刘倩也调进一家银行里上班,可现在都是泡影了。

哎!公交车怎么还没来啊,大城市的交通就是这样的,半天都等不来一辆车,就算好不容易来了辆车,还是人山人海的,令人望而生畏。

刘倩正在叹息之间,忽然发现对面大街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对!就是那个老伯,刘倩吓得冷汗直流,这大白天的难道还撞鬼了,只见那个老伯正笑嘻嘻的盯着自己,慢慢走过了马路向自己走来,刘倩吓得后退着,突然间,“砰!”对面的一辆公交车突然驶来,立马撞向了那个老伯,还横生生的压了过去,刘倩禁不住好奇的朝那边望了望,却发现一个人影都没有,哎!可能是太累了,幻觉,幻觉!刘倩不断的暗示着自己。

“你好,刘小姐啊!你终于来了,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是那位大伯的女儿,见到刘倩急切的问道,“亲戚朋友们都从外面赶了回来,所以一定要办得体面些,麻烦你了。”那位大伯的女儿还往刘倩手里塞了一个红包,这行的规矩都是这样的,没有人会拿死人当回事儿,完全是子孙们越讲究,美容师也会多用点心。

“张小姐,你放心,我一定将您父亲的妆画得和生前一眼样。”说完,刘倩便急忙的跑进了化妆室,当白布遮盖下的尸体的面容出现自己的面前时,刘倩终于缓了口气,还好,还好只是幻觉。

在张小姐和一些亲戚瞻仰了那位大伯的面容后,尸体也被火化掉了,结束了!刘倩说的不光是这一单生意结束了,这个面孔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安慰着自己不要再自己吓自己了。

“小姐,你要理什么样的发型啊?”理发店里的理发师对发愣的刘倩问道。

不是,是幻觉!一定是幻觉!刘倩安慰着自己,镜子里竟然出现了那个老伯的身影,还是一如既往的朝自己微笑,忽然间却用剪刀插向了自己,鲜血顿时流了一地。

“鬼,鬼啊,你看看,你看看啊,血,到处都是血啊!”刘倩终于忍不住的咆哮道,发了疯似的往外跑。

理发店里的一位客人气愤道,“哼,什么人啊,我不就染了个白发嘛,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吗?什么人啊,没素质!”

刘倩惊恐的跑在大街上,恐惧的望着周围的环境,“啊!快看啊!”突然间,旁边传来了喧闹声,还聚集了一群人,正望着一栋大楼的楼顶。

楼顶上竟然站着一个人,是位年轻的小伙子,可能是想不开,竟然选择了跳楼。

随着轰动一声,那位小伙子跳了下来,顿时场景惨无人睹,刘倩不禁望了一眼,那具已经是尸体的面容竟然带着诡异的微笑,更加让人惊讶的是,那副熟悉的面孔,是那位大伯的面孔。

“啊!鬼啊!鬼啊!”刘倩的精神几乎快要崩溃了,她不断地奔跑着,想甩掉那个一直纠缠自己的魔鬼。Www.Qg13.cOm

“啊!姐姐,你撞到我了。”刘倩发了疯的跑着,却没想到撞到了一个小男孩,“哦,对不起啊,小弟弟,你有没有事啊?”刘倩停下了脚步,扶起了被撞到的小弟弟,拍了拍他身上的灰。

“姐姐,给你的!”没想到小男孩竟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封信递给刘倩。

只见上面写道,献给我的未婚妻!刘倩顿时大喜,难道是吴勇想给自己一个惊喜,虽然他的父母反对,不过他还是爱自己,忘不了自己,刘倩别提多高兴了,“好了,谢谢你啊,小弟弟!”

刘倩迅速的拆开了那封信,只见上面写道,我嘴笨,平时也不会说话,只会傻笑,越看越高兴,刘倩想,现在才知道啊,在一起一年多,都没说过几次我爱你。

上面接着写道,我一直想找个伴陪我,我觉得你是最合适的了,我将为你举行最好的迎婚仪式,看到这里,刘倩的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嗤!”的一声,忽然前方不知何时急速驶来一辆敞篷汽车,当看清上面的新郎,刘倩的心再次像是掉进了冰窟里,那位大伯穿着新郎的礼服,手捧鲜花,对他傻笑着。

“砰!”汽车毫不犹豫的撞向了刘倩,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刘倩放佛突然明白了什么。

“快来看啊,这人走么突然晕倒了啊,快叫救护车啊!”望着晕倒的刘倩,路人纷纷打电话叫救护车,不过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辆迎婚的汽车上,手捧鲜花偎依在大伯肩膀上的新娘真是带着诡异微笑的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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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毒不死爱情


俗话说,新婚期,必然充斥着甜蜜和浪漫。然而,他和她的新婚期,却丝毫感受不到那样的浪漫。

结婚不到一个月,他俩便收拾起行李,来到重庆这座繁华的大城市打工。可是,因为没有文化、没有工作经验,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他们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眼看钱也要花光了,怎么办?他想,不如就和其他老乡一样,到街上和小区内收购废品,对于他的想法,她也表示赞同。

于是,从决定开始,他俩便开启了收废品的工作生涯。

生活的压力,让他俩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每天,他俩天不亮就出门,很晚才回来。即使是她怀孕了,依然陪着他一起走街串巷。

渐渐地,她的肚子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便,为了避免外出发生什么意外,他便让她留在家里。就这样,他便独自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从早到晚,他都顾不得喘歇,他要多挣钱,让她在分娩的时候,住进最好的医院最好的产房,奢侈一把。

中午,他自己从不舍得多花一分钱,每顿饭都是两个馒头,外加几块从老家带来的咸菜。可是,在回家的时候,他总是不忘买点肉或杂鱼,这是为妻子补充营养的。有时候,他还会给她买一串糖球,或者像那些时尚的城市女孩一样,挤到摊前为她买一串油炸臭豆腐。

回来后,她做饭,他则忙着将收购的废品归类。

在吃饭时,对盘子里的那一点点鱼或肉丝,他总是视而不见。她逼他吃,他就说:我中午在外面吃过了,买了一条炸鱼,对肉腥有些腻了。你应该多吃一点,为了咱快要降生的孩子。

她的鼻子就酸酸的,一边咽着眼泪一边吃。是啊,为了肚中的孩子,她必须听他的话。那段日子,他在外面淋了雨,连续发了几天高烧。他原本黑瘦的身躯又瘦下一圈,然而,他仍不肯歇息一天。

那一天傍晚,他在经过一个海鲜市场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两条被人丢弃的小鱼。看上去,那两条小鱼还很新鲜,他便捡了回来。

晚上,她将那两条小鱼做出一碗鱼汤。她不舍得喝一口,却逼着他说:你感冒这么久了,身子太虚弱。为了我和孩子,你必须把这碗鱼汤喝了。

她的口气不容拒绝。

这一次,他很听话。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鱼了。他感觉今晚的鱼汤格外鲜美,不自觉便将那一碗鱼汤喝个底朝天。

看到他将汤喝完,她才舒心地笑了。

夜里,他感到腹疼如绞。他想去厕所,却一头栽倒在地上。

她惊慌失措地出去喊老乡,在他们的帮助下,他被送往了附近的重庆红楼医院。经过医护人员的尽心抢救,他终于苏醒了过来。他惊异地发现自己竟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着液。

他费力地问她:我这是怎么了?

她眼圈通红地坐在他的旁边,啜泣不语。

一旁重庆红楼医院的医生说:你们胆子可真大,剧毒的河豚都敢随便做着吃。倘若再晚来一小时,你就没命了。

他听了之后,呆愣了许久。蓦然,他醒悟过来,紧紧抓住她的手,心有余悸地说,幸亏鱼汤都被我喝了,如果你吃了,出了事情,我会后悔一辈子。

她扑到他的身上,身子因为惊惧而颤抖着。她再一次哭出声,紧紧地抱住他,惟恐一失手。他会从这个世上消失掉。

他见她恐惧成这个样子,却轻松地笑了,然后安慰她说:我们虽然生活得不容易,但是我们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幸运的一对,因为连毒药都毒不死我们的爱情。

这是她至今听他说过的,最浪漫的一句话。

(文/斌斌)

不死鸟


我出生那年,她去世,享年四十八岁。她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加那利群岛、西班牙、维也纳、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华盛顿、马丘比丘她写的文章一篇篇深入人心,打动一代代读者。她是只不死鸟,红尘中从未归去。

三毛爱马,爱花,爱粗陶,爱那些有生命力才能懂得去爱的东西。于是在文章里送给琼瑶一匹马,请她跑进费礼和她自己的苍穹下去,自由地生活。

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给自己最贵重的成人礼。多年前,一个异乡求学的孤独女孩从书店抱着这本书出来,没有回自习室,而是径直去了附近人民公园的偏僻角落,安静地读完整本书。抬首已暮色沉沉,苍茫中不知身处何方。

看着别人的悲苦,总有化解自己无助的力量。幸或不幸,我看的恰好是她失去丈夫后下笔写的文字,清晨墓园里痴痴的守望字里行间是那样神情绝望的形象。不似在撒哈拉沙漠的快乐与酣畅淋漓,却提醒我当心自己尚可把握的生活。

随着她的一本本书被我消化,对她人生的理解也逐渐加深,直到发现她已不知不觉中影响到我的人生选择。本该和化学实验、生物理论相伴的轨迹,如河流改道般慢慢偏移,最终改至或长夜孤灯写稿、或辛苦奔波采访的前路上去。彼时,书柜里有她的全集相伴。

一篇篇读下去,不忍释卷。无论单身还是结婚,她的我行我素从未改变,沙漠里生活也是虎虎生风的自由相,不受半点拘束。《沙漠观浴记》里的蝴蝶夫人开着宝马依旧调皮,只是在面对长辈时才是最难捱的时光,收紧了心性,不敢有一丝孟浪。

书读得多了,先不说容颜的改变,就连生活也带有纸张的气息,不能做寻常贩夫走卒菜市场讨价还价,甚至素人渔夫也要铩羽而归。不过,有了丈夫荷西的陪伴,再平凡的家庭生活也带着喜悦,因了这一层厚爱,便不去计较漂泊的性格,只是专心守着自己的幸福。

云在青山月在天,幼时惊天动地的将生命凝固成一团死茧,宿命般等来珍惜自己的人,和他交换后的心仍然如明镜般闪着透亮的光泽。自知在六年的相守过后,只能将余生交给思念,深情而不可复得,却彷如秋残初冬的夜间,那一大束血也似鲜红的苍兰,不肯再度寻求重生。

如此固执的孩子,满满倔强的泪洒在自己的笔记里。多少年在这失意难堪的世界穿梭,可是你看她的文字,仍未褪去少年时代的赤子之心。她的文章和她有一样的性格。因为她是不死鸟。这段时间重又翻阅三毛,似曾相识燕归来。

乡野透视高手 - 第2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莲花嫂,这么大的雨,你还站在外面干嘛?

周小宝连忙跑了过去。

小宝,你,你怎么也淋雨,我这是没办法,屋里又漏雨了

陈莲花站在雨中,抬头看着屋顶,她想冒雨爬到屋顶上去修修,这个时候她的全身已经被雨淋的湿透,脸上头发上全是水珠不停的往下落,湿漉漉的黑发挂在雪白冰冷的脸上,我见犹怜。

怎么又漏了,上次不是刚刚修过吗?我看看。

小宝走进陈莲花的小屋子里,抬头一看,果然屋顶正在不停的漏雨,而且漏的地方正好是陈莲花睡觉的地方,床上的被子虽然已经被抱开了,但是屋里的地上和床上已经湿透,到处是水。

陈莲花的家里没有男人,她是个可怜的女人,三年之前她就嫁到了小河村,结婚才三天,老公就外出打工,从此一去不复返了,音信全无生死不明,从此村里人都把她当成克服的不详女人。

不过周小宝觉得莲花嫂是好人,因为她对自己挺好的,时不时的帮他缝缝裤子洗洗衣服,有好吃的也给他留一点。

小宝你看,这屋里,已经成水塘了,这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去,我,我真是没办法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就流了出来,和着雨水一起滑落,周小宝不禁一阵心痛,看着微微抖动柔弱肩膀的陈莲花,他的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莲花嫂,你别急,我上去看看

周小宝再次冲进雨里,扛起放在院里的一个木梯子,架在屋子上,朝屋顶爬了上去。

小宝,小心点

陈莲花也跟着跑到了雨里,站在低矮的院子里,抬头看着已经爬上屋顶的周小宝。

这个时候天已经夜了,再加上雨也越下越大,周小宝站在屋顶,根本就看不清楚,整双眼睛都被大雨给蒙住了。

他撸了撸湿透的脸,用力的睁开眼睛,朝前面慢慢的移动过去,小心的爬到漏雨的地方,摸索着移动瓦片,把漏雨的地方重新盖好。

莲花嫂,你进去看看好没有

周小宝蹲在屋顶的大雨之中,对着站在下边的陈莲花喊道。

好,我去看看,你小心点

陈莲花答应一句,急忙朝屋里跑了进去。

噼里啪啦

哗啦啦啦啦

天上乌云密布,又是一阵阵的电闪雷鸣,雨下的更大了。

卧槽,真他玛的天漏了吧

周小宝用力的撸着被雨水迷住的眼睛,蹲在雨里大骂起来。

小宝你快下来,已经修好了,快下来,打雷了

这时陈莲花从屋里跑出来,对着还在屋顶上的周小宝大喊。

打雷我怕个吊,曰他玛德天老老,下这么大的雨,欺负老子啊,草

周小宝一边骂,一边伸脚朝下边的楼梯摸了过去。

劈啪

这时忽然一阵炸雷响起,一道白花花的闪电从天而降,直接就劈在了他的头顶。

扑通一声。

顿时周小宝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头发一根根竖起,眼睛翻白的从屋顶滚了下来,嘭的一声,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小宝,小宝

陈莲花吓傻了,没命的跑了过去。

小宝小宝,你,你没事吧,小宝,你不许吓我啊,小宝,呜呜呜呜

陈莲花跑过去一边哭着喊着,一边扶起了周小宝,想要把他抱进屋里去。

但是周小宝实在太沉了,抱了几次都滑在了地上,陈莲花也跟着摔下去又爬起来,爬起来又摔下去,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她只好枹起他的上半身,用尽全力的把周小宝拖进了屋里,弄的两个人全身都是泥浆水。

到了屋里陈莲花急忙把周小宝扶上了床,听说被雷击中的人需要睡在木头上,所以她没有铺上被单,直接就让周小宝直挺挺的躺在木板上面。

小宝,小宝你醒醒,醒醒

陈莲花不懂什么急救办法,只知道掐人中。

这个时候她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双手直哆嗦,用力的掐着周小宝的人中,然后又解开他的衣服,趴下去用耳朵贴在他的心口听了起来。

感觉到他的心脏还在跳,陈莲花立马站起来,跑去拿了毛巾,又找了一套她以前男人的衣服出来,然后帮周小宝脱的一丝都不挂,给他擦干雨水,然后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给他搞干净之后,看着躺在床上的周小宝,呼吸慢慢的平稳了下来,她才稍微放心了一点。

小宝啊,你千万不要有事,不然,不然我也活不下去了

这个时候陈莲花就坐在床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伸出小手,在周小宝的心口转着圈帮他按模。

村里也没有医生,现在雨又下的这么大,她一个寡女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就这样守在他的身边,只要感觉他的心脏还在跳动,人应该就不会死。

陈莲花整晚都守在周小宝的身边,连晚饭都没有吃,就那样坐在他的身边守着,到了后半夜,感觉小宝好像有点冷,她又去拿了一床被子帮他盖上。

周小宝倒是睡的很踏实,直到第二天天大亮的时候,他才幽幽的睁开了眼睛,一道若有若无的闪电,在他的眼睛之中闪烁了一下,瞬间又消失不见了。

卧槽,我没死吧

周小宝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痛的头,记起了昨晚上爬到屋顶,被雷击中的事情,他吓得连忙掀开被子,检查自己全身的零件,还重点扯了扯男人最重要的零件,最后又用力的掐了自己一把。

啊周小宝痛得大叫了起来,证明自己确实还活着。

被雷打中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死翘翘,没想到自己的命真是大,竟然连毛都没烧掉一根。

小宝,你醒啦

这个时候陈莲花端着一碗姜糖水走进来,看到周小宝已经坐了起来,她激动的要哭了,手里的汤碗都差点掉到地上去,她急忙快步的朝这边跑了过来。

看到莲花嫂朝自己猛扑过来,周小宝顿时傻了,鼻血呼啦啦的涌了出来。

这时候的陈莲花,只穿了一条很薄的內內,薄到能看到里面的暗色,上边穿着一件很松的小背心,随着她的跑动,里面那一对圆白的大兔子,眼看着就要蹦跳出来了。

“到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老婆才是最重要的”,61岁老伯辞职信火遍朋友圈…


嫁对了人

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9月4日,一封61岁老伯的辞职信火遍网络,引发网友纷纷感慨“这才是真正嫁对了人啊!”

辞职信这样写道:

“我要带老婆去贝加尔湖拍婚纱,这是她一直的心愿。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老婆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这封辞职信的来历,可以说是很浪漫了。

所谓的嫁对了人,无非就是:

你嫁给他,陪他走过了大半辈子,他依旧觉得你最好、最重要。

少年夫妻老来伴,这种感觉就像是“年少时喜欢扬鞭纵马江湖,觉得快意,可是后来才知道,走过的八百里江湖,都不及牵着她的手路过的杨柳小堤。”

嫁给爱情

究竟是什么模样?

近日,有一则新闻感动了无数人。

一位老人找不到家了,只知道自己是大连理工大学的,连自己叫什么也不记得了。为了帮他回家,民警在他身上找到两样东西:一封40年前他写给爱人的信和一张17年前爱人离世火化的证明。

无数网友泪目:“这才是爱情!”

一份17年前爱人离世火化的证明

一封40年前老人写给爱人的信

最好的婚姻

是什么样子?

8月底,西湖边一位“环卫大叔”感动了许多人。

他穿梭在人群中忙碌着,用钳子夹起路上的垃圾,捡起来的饮料瓶也会递给捡破烂的大爷。

而在人群中间,有一位叫马新丽的女人笑开了花,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这位大叔。

原来,这位环卫工大叔叫邓文辉,是马新丽的丈夫,夫妻俩从安徽阜阳老家来杭州打工。虽然都穿着环卫的工作服,其实只有马新丽才是环卫工人。

邓文辉在一家企业工作,他每天下了班就立刻赶来这里替老婆干活的动力就是:老婆累得脚疼,他得来帮忙!

说到底

维系婚姻幸福的只能是爱情

谁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面目全非的?

并不是的。

这是国外一网友在火车出站口拍到的,一个老爷爷拿着花接外出归来的老婆回家。

很多人都觉得,结了婚就是柴米油盐,跟谈恋爱就不一样了。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不一样的只是形式,但一样的是真心不变。

有人说过:越是上了年纪越清楚,真正能够维护婚姻幸福的只能是爱情。

老爷爷用心藏在背后的鲜花是爱情;

像少女一样欢呼雀跃地跑来的老奶奶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什么是相爱一辈子?

就是浪漫到老吧,两个人因为爱情在一起,彼此疼爱,浪费时间慢慢吃饭,浪费时间慢慢喝茶,浪费时间慢慢走,浪费时间慢慢变老。

不管是刚恋爱不久,还是老夫老妻多年,他都会始终觉得“我老婆就是最好的,值得被用心地对待。”

最近刷微博,时常看到有网友说:因为见过了爱情最好的模样,就不愿将就了,更不愿意因为所谓的合适、到了年龄等等理由结婚了。

是啊,真正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离我们并不遥远:

它就像张智霖给袁咏仪买了很多包,参加综艺节目被问到如果是生命的最后一刻最想说什么时,他大声地对袁咏仪说:“老婆,你的钱够不够花啊?”

就像那个环卫大叔会经常问他媳妇:“老婆,你累不累啊?”

更像写辞职信的61岁老伯:“老婆,才是最重要的!”

……

最后,愿你们结婚都是因为爱情,嫁对人,拥有幸福的婚姻。

一如脆鹅和老夏的爱情,即使不记得一切,依然记得爱你。

婚姻里有爱情,你见过最好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