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说说 > 导航 > “我聊天不回,是有苦衷的。”

“我聊天不回,是有苦衷的。”

发表时间:2021-02-01

【www.qg13.com - 讨好我的方法】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聊天不回,是有苦衷的。”,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们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偶尔会任性,但大多数时候,理性还是在线的。

其实,我们自己都这样,有时候确实忙,心情烦闷,又或者看到了留言,刚好来了个什么事,就忘记回复了,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又或者,躺床上聊天,不小心睡着了,其实也无大碍,尤其是像这样的大冷天,被窝的催眠力,真的很强。

我们聊天忘记回复,有时候确实有“情有可原”的理由,但这个时候的聊天不回,到底该不该被原谅,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态度。

小曼的男朋友和她异地恋,虽然谈恋爱的时间长了,就不会粘着聊天,但是他们都会在一天之中主动找对方。

如果小曼找他,他很久之后才回,他一定会简单说明自己刚刚为啥没回,小曼也不会深究,如果晚上有任何一方想要和对方说说话,那么只要手头没有什么要紧事,就会放下一切娱乐活动,和对象聊天。

感情里,要允许对方犯一些小错,对无伤大雅的过失,要有一定的容错率,并不是不回消息,就是不爱你,并不是忘记回复了几次,就是不在乎。

雨果在《悲惨世界》里写过一句话:

“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梦想。尽量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错误就像地心具有吸引力,尘世的一切都免不了犯错误。”

你爱上的人不是并不是神,你也不是那个“天使”,我们的爱情准则要宽松一些,有弹性一些,不要太敏感,太患得患失。

你偶尔忘记找我,你简单解释一下,我就放心了,我以后如果不小心忘记回了,我也会跟你解释的,我们俩“一清二白”,多好。

感情里,有些瑕疵不要紧,要紧的是瑕疵能补,以及对你的态度。

我知道你偶有苦衷,所以我谅解,但不希望你总有苦衷,我并不好骗。

不少情侣相处到后来,根本不是没话说,而是懒得说,有的稍微“勤快”点,说了一句“忙,回聊”之后,就再也没回,你不找他,他永远不来找你,那就是态度很差的表现。

这很伤人。

因为,我们得有多陌生,连聊天都觉得是打扰。

那个总是主动发起聊天的人,在感情中一直处于牺牲状态,以至于会慢慢对感情失望,最后形成一种心理:都是我自己的失败,所以你不爱我。

我大学的一位女老师,37岁,最近离婚了,她向来理性,而这次她却“任性”了。问起离婚原因,她说:“他让我的生活失去希望,离开他,我才能重新开始。”

老师的前夫是一个销售,经常要出差,虽然赚的确实挺多,但对于老师这样的独立女性来说,他赚多少都与她无关。

结婚9年,她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我不回复你,都是有苦衷的。”

其实,老师又不傻,在一起这么多年,丈夫出差在外到底做了什么,每一项工作到底要花多少时间精力,她都很清楚。

你出差再忙,既然有时间吃饭,就会有时间回复一句“我一切平安”,既然有时间睡觉,就会有时间主动说一句“晚安”。

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甚至,都不能算是要求。

当她想清楚以后,她决定离婚,曾经光芒万丈的她,不能再在婚姻里自卑下去。

总是主动的人,无法面对总是付出,感情却还是失败的结果,于是只能想个说辞,让自己的内心自洽。

太宰治在《人间失格》里说过:

“沉默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聊天是极端的自我牺牲,甚至是人类能力范围内最大的奉献,而且丝毫不计回报。”

或许有时候,没有这句话说得这么重,但主动发起聊天却总是被冷情以待的人,时常会这样感觉。

对方的沉默,就像一把利刃,总是挥向你这只羔羊,而你却无力逃跑,任由宰割。

你不回复我的苦衷,却是我在乎你的热忱,我不计较付出,你却不懂回报,这样的感情,不要也罢。

感情双方,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挺忙的,我也挺忙的,但是我总能主动找你,“忙里偷闲”,你不感动也就罢了,还总把这个当做“苦衷”,你不知道我心里多苦。

其实,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也有过这样的感觉:

你以为你长得很好看吗,我需要仰望你?

你以为你对我很好吗,我需要贴着你?

你以为你真的有什么优点吗,我没了你不能活?

你以为你这么多借口,我会看不出来你骗我?

可拉倒吧,不是因为你好,只是因为我瞎。

是的,我们不是不懂生活匆忙,总有不想理人的时候,我们不是绝顶聪明的人,总有会忘记的时候,但,我们也不傻,我们都懂这个道理:

一个人想不想和你聊天,到底喜不喜欢你,其实你一清二楚。你偶有苦衷,我都会原谅,但你总有苦衷,不过是借口罢了。

就如P大的《默读》里的那句话一样,一语中的:

“难道只有你的苦衷值钱,别人的冤屈和痛苦都可以一笔带过?”

对不起,你的苦衷不值钱,你的借口都是债。

往后余生,别在感情里轮回,如果感情给不了你温存,那宁可高傲地绝版。

-END-

扩展阅读

你居然不回我微信


你居然不回我微信

前些日子好友S小姐恋爱了,但是不到三个月,她又火速分手了。

我问为什么,她说,导火索是因为她没回男友微信。

事实上她也不是第一次没有回,或者说是没有及时回男友微信了。她说有时候是忘记了,有时候是正在干别的事儿回的不及时,后来也就懒得回,她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一次,两次,再加上生活中有太多这样S小姐认为大不了的事儿,渐渐地,男友便觉得她根本不在乎这段感情。

S小姐是典型的天蝎座,性格本来就比较冷淡,也不太爱搭理人;而男友是一个会时时刻刻为爱人着想和付出的巨蟹座暖男,这样下去,终于有一天男友忍无可忍,提出了分手。

可S小姐还是很爱他呀,于是破天荒的抛下身段求挽回,可她男友回了一句:心累了。

最后这段感情还在互相了解彼此的过程中,就这样走向了分手。

我吐槽了一句:世上竟然有你这样的奇葩,明明爱着对方,可表现出来的又好像不在乎。

可事实上,世上并不止一个她这样的“奇葩”。

我也曾经因为不回微信的事情而跟男友吵过架。

我跟G先生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吃饭,我看得到他看着我时眼里闪烁的光。

一拍即合,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恋爱两个月,可我却感到很难受。

早上给G先生发一条微信消息也许会等到晚上或者是第二天才回;本来约好的假期出游也会因为他不想去外地而作罢;嘱咐他叫他把他小时候的照片带来给我看他也会忘记;甚至会因为队友约了他打游戏而取消固定的约会,尽管那时候我们因为工作忙已经接近半个月没见面了。

有过几段恋爱经历,对比与他们的殷勤来说,我觉得G先生根本不在乎我。

我在这个逻辑里走不出来,我固执的认为世上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只要他爱你,就会像小狗狗一样时时刻刻跟着你想着你粘着你。

我实在无法忍受我爱的人没那么爱我,多次反复之后,我提出了分手。

现在分手了一年了,G先生仍旧没有恋爱。

我开始反思。

我想其实那时候,在生活的罅隙中仍旧可以发现他爱我的证据。

比如,钱包和银行卡从来都不忌讳给我,尽管也才恋爱两个月。

也会突然乐滋滋的给我发个神经质的消息:呀,我也有喜欢的人啦。其实除却他高中时代懵懵懂懂的牵了个小手的恋爱,我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

也许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蒙蔽了双眼,只注意到了他不回我微信不care我的种种,却没有看到他也就是一个傻傻的单纯的凡人。

他没什么爱人的经验,不太懂得如何去取悦人,不太懂得如何去表现的更在乎你一点,甚至有时候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也不会太会去照顾你。

也许他也正像你爱他一样地爱着你,只不过他傻傻的,不太懂得如何更爱你一点。

世俗的感情不会像是琼瑶剧,书桓走的第一天,想他想他想他。

所以,也别信网上那些什么“他其实没那么爱你”的腹黑鸡汤,感情是自己的,在不在乎自己好好感受。

哪怕有时候他确实没那么在乎你,那又怎样呢?如果你爱他,你敢不敢多在乎他一点?

别因为这些细节,而消磨你对爱人的信心。

他不回你微信,可能只是因为不小心忘了,也可能是没有WIFI。

北京遇上西雅图,我却遇上不回家的男人


北京遇上西雅图,我却遇上不回家的男人

戴喆

正在上映的《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中有一段男女主角在书信中的对话特别耐人寻味。

小虾问:“教授,跟我谈谈什么是爱吧?”

教授答:“你算问错人了。这年头,从牵手到上床一蹴而就,爱都可以做了,那谁还去谈啊?”

(似乎两人对“爱”的定义都很模糊,然而接着两人的对话却道出了一些“爱”的深意与味道。)

教授:“这会儿年三十,你正在和家人一起吃饺子吧?”

小虾:“我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我父亲生前的女朋友,呃……如果还有一个的话,那就是……”(那就是你)

两人素未谋面,只通过书信来往了一年。然而最后两人却成了世界上彼此最深的情感依靠。但如果他们真的在一起了,还有这么多的感情吗?或许教授也会变成不归族——不回家的男人。

谁不希望每个晚上能有这样的相拥?

万人追不如一人疼 万人宠不如一人懂

前两天我作为采编搞了一个活动。这活动很有意思,叫《全宇宙征集最不爱回家的老公》,活动自由报名,但要求可以采访这些老公,采访内容精彩的可以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

活动很火爆,被征集到的案例都很奇葩,而最奇葩的是活动背后的一些声音。

报名的全部都是女人,她们各自吐槽自己老公的不归行径。而可笑的是,有很多女人要求提供赞助获奖笔记本。她们只希望以获奖这个由头来听到自己老公的心声,她们太想知道男人们在想什么了。

如果男人成为工作狂或者沙发土豆、电脑游戏马铃薯,那么他可能患上了TATT(所有时间都厌倦)综合征。

想要那个人懂你,先要试着去懂那个人

以下是活动冠亚军的情况及我的部分采访(均为化名):

亚军:酒鬼阿生

女人描述:

一个礼拜至少四场酒局,天天不喝的两腿发软绝不回家。老说跑业务都这样,可我看别人都没他忙活。我都不记得我上次白天看见他是什么时候了!天天得回家吃饭才打电话,他怎么不死在外头呢!……(此处省略一万字,你懂得)

采访:

与女人反差明显,男人开始话很少,其实两位男士都是。也由此看出,其实男女在表达上真的蛮不一样的。

我:考虑好了吗?(我感觉自己像在审犯人)

阿生:好吧,说就说吧,不过其实说了也是白说。女人啊,她们根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想理解男人。

我:是啊?

阿生:为什么不想回家?其实就一句话——太吵了!天天的在你耳根子底下告诉你这不对、那不好。穿衣服不合适了,该减肥了,该理发了,该换个工作了,该读点儿书了。反正对你的一切都指手画脚,时时刻刻的让你感觉到羞辱。我真的不明白,她要是这么烦我,觉得我哪儿都不好,干嘛还想着让我回家?

我:这是你从她抱怨中感受到的吗?

阿生:是啊,我感觉她很厌烦我,觉得我身上毛病很多,都得按照她说的改。我感觉被控制,有压迫感,也感觉到很羞愧,被羞辱。

我:……这样啊。

(对于阿生的感受,我在采访后找到女人求证,而答案却让我很意外)

女人:我这都是好意啊。我觉得我是在帮助他啊!我希望他更好难道有错吗?我作为一个妻子难道不应该让自己的男人更出色、更优秀吗?相反我说什么他都不听,我说了多少次了,他根本就不改!你让我怎么想?他把我的好心全都当成驴肝肺了!

我:……

原来如此:

1. 在男人看来,女人的指指点点,就是瞧不起他,认为他无能。他们感受到的是批评,指责,羞辱。作为自我价值感主要来源于自我定义的男人,被羞辱自己没有能力是自己最不能接受的部分。

2. 在女人看来,向他人提供建议是关爱的标志。如果她们在乎一个人,她们就会直言不讳地指出他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应当如何做事。而当男人拒绝听取女人的建议时,女人会认为男人根本不在乎自己,不尊重自己的感受,不理解自己的需要。

我说两句:

其实男人也并不是不能听取建议的,主要是这个建议是否是不请自来的。往往是男人并没有邀请,女人就已经喋喋不休地给意见了。

其实不用急,当男人感受到女人没有改造他的意图,他们往往会更主动地向她征求反馈意见。

还有一个建议是,女人如果实在忍不住要“改造”对方,那就也时常表达对他的欣赏吧!让男人感觉到,在你眼里他是优点、缺点并存的,怎么也好过感觉自己一无是处吧。

冠军:超级马里奥与蘑菇

女人描述:

过完年他升主管以后就老加班。开始没觉什么,可后来我偶然发现,他到家了却不回家,在车里抽烟,一抽好几根然后才回家。我问他干嘛不回家,他说他烟瘾犯了,可是我没管过他抽烟啊。之后我就对他老加班这个事儿起了疑,结果还真让我给逮着了!

那天我偷偷去了他公司,整个公司一片漆黑,我摸着黑到了他办公室,他办公室也黑乎乎的,就电脑屏幕上有点儿亮。我过去一看那个气啊!我真无语!大哥下了班不回家居然在办公室里打游戏,而且打游戏就打游戏吧,你也打个高级点儿的呀——超级玛丽!大哥坐那儿顶蘑菇呢!我的苍天啊!你说说他放着这么漂亮的媳妇不回家,自己在办公室玩儿蘑菇!神啊,救救我吧!(小编先敬佩一下这位大姐的语言天赋)

采访:

我:她描述的是事实吗?

马里奥:是,但这其实跟她没关系。

我:啊?

马里奥:我的意思是,我不回家不是因为她。升职以后新工作让我压力很大,我时常需要一个空间思考一下。但是回家以后,她看我那个样子就老以为我出什么事儿了。老追着问我怎么了。其实我真没事儿,就是想要个空间思考问题。

我:那你打游戏是……?

马里奥:这些不花费多少精力的东西能会让我释放压力。实际上,我只要我想出了解决办法,我就会马上回家的。而且回家以后我也不会因为想事情再让她再疑神疑鬼了。这你可以问问她,这段时间,我觉得其实我这样我们反而和谐了很多。

(事后我与女人求证,确实如马里奥所说,马里奥“加班”之后,他回家来感觉心情都挺好的。只是女人不理解,为什么马里奥不跟她直接提出需要呢?在家里玩儿蘑菇不行吗?)

原来如此:

1. 男人沉默,想独处,是他们需要集中精力好好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情绪消沉或正承受压力时,特别希望不受打扰,让自己清醒冷静下来,重新恢复控制能力。

男人在说“我没事”的时候,女人要明白这是一种暗号,它的真正意思是:“我能独立把事情处理妥当。我不需要别人帮忙,不要为我担心就是对我的支持。相信我,我自己能搞定。”

而且怕暴露自己软弱的男人,不太可能直截了当地对女人说:“我现在很不开心,想一个人静静。”

2. 女人可能会误读男人的沉默。当男人说别理我的时候,女人会感受到疏离感,会觉得男人有事情总不和自己沟通。感觉自己不了解对方的真实感受而痛苦,觉得自己被关在对方的心门之外。甚至会觉得对方不爱自己了,不再信任自己了。

我说两句:

男人很难区别“体谅“和“同情”究竟有何不同。他们不喜欢充当弱者,憎恨别人同情和怜悯自己。所以女人与其追着男人要帮男人解决问题,不如自己找些事情做,等待男人的归来。

男人躲进“洞穴“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解决难题。女人如果泰然自若,不以为意的话,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就少了许多。也就是说,他能更快的从“洞穴”里全身而返。

总结一下两性倾向与一般差异:

许多科学统计都证实了,真正的爱情和美好的婚姻,都是从全面了解开始的。了解才可能理解,理解才可能包容。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想要全面的了解一个人非常困难。但是如果我们连最基础的男女差异都不理解、都不接纳,那我们如何又能在两姓关系中胜出呢?

真正的自信是不回避任何好处,但也不滥用它


最近网友在米兰拍到王石和田朴珺逛家具店的照片,疑为他们的新家添置婚床。而田朴珺朋友圈传来的消息是,距离半年前求婚被拒之后,王石再次求婚并成功,预计今年年底完婚。两个人已经在伦敦举行订婚宴,上层社会顶级名流,比如怡和家族掌门人、丘吉尔家族成员、查尔斯王子的表妹等显贵达人系数到场。

还是那个老套路,关于他们之间的故事,总是田朴珺在说,而王石永远在幕后若隐若现。

有专栏作者发文说田朴珺成为王太太,会有助于她提升自信,“至少她曾经不信任的‘一纸婚书’可以断定这是一段有结果的爱情。而那些被世人嘲讽和嫌弃过的表情,也会被真正的自信所掩盖和取代。”

其实世人对于田朴珺的争议,并非是因为她没有一个明媒正娶的身份,那“一纸婚书”连普通人都不太看重了,对于名人更不是问题。而是她所声张的独立与强大,自我与奋斗,显得太浮夸了。这有点像她那七八流的演技,用力过猛,反而显得很不可信。

田朴珺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她第一次拒绝王石求婚的方式就知道了,“我希望以一颗树的姿态,屹立在他身边,而现在我还是小树苗。”结果这颗小树苗半年后就长成了参天大树——因为老男人的求婚,拒绝一次也就够了,不可拒绝第二次,她将矜持与矫情之间的平衡拿捏得恰到好处。

但她的问题也是太聪明了一点,总希望自己将所有的实惠都尽收囊中:因为选择了一个全中国知名的企业家而被人熟知,进而搭建了事业的平台,却总希望别人能忘记这一点,只看到她多么多么努力多么多么独立;与一个人生阅历丰富的老男人在一起,却总是强调这个男人其实对她很依赖,他们之间特别平等无差距,甚至他还投降做了“田的男人”。

人不能得到所有,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每个人都是立体的,但有时候,你只能选择呈现给世人一个侧面,不可能穷尽所有。

田朴珺与王石的结合,并非是一句“傍大款”那么简单,我们应该看到两个人在精神和情感上有相契合的部分,更存在着互相激发、彼此促进的一面。王石就像白瑞德,在自己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宠溺着野心勃勃喜欢招摇的“郝思嘉”,心情好了,还能传授她一手两手混江湖的本领。他爱她的真性情和各种小心机,那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表现。

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并非像田朴珺所希望传递出来的那样。以王石那样的身份和阅历,他们在精神上天然就不平等。老男人对小女人,不要说是王石,就算是一个普通的男人,看年轻姑娘,也如同看一湾潭水,那里面有几个小虾米,有几朵水草,几块鹅卵石,都是清晰可见。男人或许并不会去揭穿你的一些小算计,会哄着你玩,拿一些问题和你探讨,但真的当回事吗?真的需要你的人生经验来指导航程吗?

老男人愿意找小姑娘,就是因为两代人之间有时间差。而时间差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用来打一场有准备的胜仗,不会仓皇和绝望,因为一切都经历过了,看过了。旧戏重演,在情感上可能会再次投入,只是没了期待和心跳。

正如默多克选择邓文迪,同样是因为这个男人被“这个年轻的、对他感兴趣的中国女人激活了。”邓文迪在默多克面前呈现出聪明好学、天真热情的一面,“她让他感到轻松、舒适。”难道默多克看不透邓文迪的那一套吗——邓文迪的前同事说,“她利用了人们的天真和友好,她完全因此而出名。她向老板们呈现这些成果,还有她迷人的样子。”可他需要这种新鲜的感觉,他是收获者,并不是旁观者,所以他不介意。

而邓文迪,在关系逐渐公开、透明的日子中,也曾经有过兴奋到眩晕的感觉,她忍不住“想要谈论所有她遇到过的重要的人物,那是她用来炫耀自己的,但她不会透露这些人的名字。她真是被耀眼的星星击中了,她自己则以毫不掩饰的方式投身其中”。

与默多克结婚,更是令邓文迪的人生攀上了顶点。

一个来自徐州普通家庭的姑娘,可以和休•杰克曼、妮可•基德曼和这些世界名人做朋友。采访她的时尚杂志Vogue资深编辑菲奥娜•高尔法亲眼见证,“她穿着淡蓝色串珠礼服,由朋友彼得•邓达斯陪同出席,这个活动由她的朋友妮可•基德曼、黛博拉•李•杰克曼、黛安•冯•弗斯滕伯格和伊万卡•特朗普主办,活动之后还要到黛安•冯•弗斯滕伯格家里吃晚饭。”一长串耀眼的名字,而她的出席让他们更加颜面有光。

但在站稳脚跟之后,邓文迪开始学会接受自己大起大落的人生,逐渐变得低调。“她很感激自己空降在一个罕见的人生境遇中,”她的美国密友凯西·弗莱斯通说,“她并没有假装她不是默多克太太,但是,她也没有滥用它。”

是的,邓文迪在默多克太太这个身份上得到的已经足够多。除了钱,还有眼界、视野、声望。他改变了她的整个后半生。这是事实,无需否认。“虽然这样的解释太过于苍白无力,因为他不是一个卖菜的老头。剥开财产和地位的外衣,不过是一个女人嫁了一个男人,他们很相爱,仅此而已!”

所以在法庭办完离婚事宜,两个人即将各奔东西之时,邓文迪走向默多克,亲吻了一下他的脸颊,轻轻说了声,“谢谢你。”她是该谢谢他,即使他们的婚姻走到破碎,有些东西默多克也是再也拿不走的。邓文迪在最后一刻,依然用自己的风度表现出了,他们的确是一对势均力敌的对手。

而田朴珺所缺乏的,其实正是这么一点坦诚。她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没有借助王石的平台,人在社会上总是要利用各种各样的资源,这很正常,别说是找了王石那样的男人,就算是平头小户的,男女之间也一样能实现资源的互利互惠。一个善于学习和利用机会的人能够从任何境遇中得到人生财富,反过来说,没有遇到适当的境遇,也会造成人可能永远无法跨到更高的境界上去。

承认接受了帮助,也不等于就能磨灭自身的能力。个人努力和恰当的际遇,是成功的重要元素。王石所能提供给田朴珺的,有有形的财富——物质,也有无形的财富——精神、阅历、人脉交际圈。只要她善于抓住这些机会,并与自己所拥有的资源相结合,她就一定能够合成出一个新的人生。

更何况因为田朴珺的超强人际关系能力,王石还要依靠田朴珺介绍加入海外市场。大家各取所需,彼此互惠共赢,这才是一个婚姻除了感情之外最为坚实的基础。田朴珺已经站在这样的起点之上,如果婚姻能令她不回避所得的实惠,又不滥用这个身份,才算是给了她,一个女人真正的自信。

捉奸,是有技巧的


捉奸,是有技巧的

仇慎齐

据统计,因婚外情导致离婚诉讼的案件占婚姻诉讼案件的60%以上。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因为存在婚外情而发生不正当关系,即婚外性行为现场证据的效力判断,一直是一个难题。认识这一问题,可以性隐私权与性知情权的冲突与衡平为视角,进而判断证据的正当或非法。

(一)偷拍的效力

1、跟踪偷拍:证据被认不合法

案例1:1996年3月,丁某与马某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因丁某不孕,婚姻出现裂痕。2004年5月,马某与朱某认识,并成了“相好”。丁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决定离婚。为了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她安排其弟跟踪马某,并偷拍下马某与朱某关系亲密的一些镜头,以此来作为丈夫与她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丁某2004年9月将马某告上法院,请求判决他们离婚,并判令马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诉讼过程中,丁某向法庭出示了马某与朱某同居时的亲昵照片及资料。而马某却认为丁某派人对其跟踪,偷拍他和朱某的一些照片,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证据不合法。法院审理认为,丁某提供的证据因为是第三人通过跟踪、偷拍的手段所得,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该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故不予采纳。经法庭主持调解,丁某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诉求,法院判决准许丁某与马某离婚。

2、家中安装摄像头偷拍:证据被认合法

案例2:1998年9月,小萍和小军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萍离家到国外打工,小军则在老家找了一份工作。因长期分居,小萍获知小军有了外遇,便在自家卧室内偷偷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偷拍到了小军多次和一位异性在家中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小萍要求法院判令其与小军离婚,并判令小军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小军只分夫妻财产的20%。庭审过程中,法庭当庭播放了小萍对小军通过监控方式获取的录像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小萍在自己家中安装摄像头偷拍丈夫与其他女人发生婚外性行为的证据,并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其他权利,该证据合法有效,判决小萍与小军离婚,判令小军赔偿小萍精神抚慰金4万元,夫妻原有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二)现场直拍的证据效力

1、他人房中现场拍摄:行为被判侵权

案例3:陈某诉妻子成某离婚案在上海南汇法院审理期间,成某获悉丈夫在安某租赁的房屋内后,便邀自家亲戚王某等3男3女到该房屋内,拍摄了安某和陈某同睡一床的照片。同去的3名男性将陈某围住,成某打了安某的耳光,并按住安某不让她起床。王某剥去了安某的内衣,安某用毯子遮盖自己的身体,在与成、王两人的争执过程中,臀部外露。为此,安某诉至法院,要求成、王二人因为对她的侮辱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成某调查收集丈夫陈某不忠于妻子的证据未尝不可,但其行为应合乎法律规定。成某和王某在安某租赁的房屋内捉奸,侵害了安某的人格权,构成了对安某的精神损害,成、王二人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

2、自己家中现场拍摄:行为合法有效

案例4:章某的丈夫石某与同事黎某之间有了婚外同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某天章某到外地出差,由于航班取消耽误了行程。当晚回家,却发现石某与黎某一起睡在自己家的床上,愤怒的章某当即用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拍了照。事后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与石某离婚,并要求石某赔偿精神损失一万元。石某同意离婚,但认为章某拍照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应作为认定其与黎某有婚外同居关系的事实依据。

法院认为,章某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家卧室内通过拍下丈夫与她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证,行为合法,证据应认定有效,章某作为无过错一方向石某索赔精神损失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故判决章某与石某离婚,石某赔偿章某精神损失八千元。石某不服,以捉奸证据不合法,其不应赔偿精神损失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性隐私权

什么是隐私权?我们先看什么是隐私。

第一种观点认为,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依通说观点,隐私本身并无合法与非法之分,只要是满足“不愿他人知晓”或“不便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即构成隐私。

第二种观点认为,隐私即秘密,是指尚未公开的,合法的事实状态和一般情况。该书将隐私定义为合法的隐私,非法的隐私则不构成隐私。“隐私应当是一种合法的,不危害到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事物或行为的信息。”合法的隐私是指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和社会公德的隐私。非法的隐私是指违反法律明文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的隐私,分为违法的隐私、一般违规的隐私与法不调整的隐私(或可称为中性隐私)。

笔者赞成第一种的观点。隐私就是一种客观事实或实际状态,是人的一种自然权利,其本身不应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隐私的自然属性告诉我们,只要主体愿意隐瞒,隐私客体即可成为隐私事实,即使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隐私照样可以产生并继续存在。”“无论隐私内容如何,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同时,还应当注意:虽然隐私本身无合法与非法之分,但涉及隐私的行为却存在合法与否的判断。

据此,对于夫妻而言,婚外性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或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行为主体当然不愿意他人知晓二人之间的如此秘密;其次,婚外性行为是行为主体二人的私事无疑。因此,婚外性行为当然应当属于个人的隐私。

那么,婚外性行为主体对此行为是否享有隐私权呢?隐私权依通说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这种人格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不受不法僭用或侵害,不得以可能造成一般人的精神痛苦或感觉羞辱之方式非法侵入。与性隐私权对应的,即权利主体以外的所有不特定人,都负有对他人涉及性行为的隐私不予侵入、窥视、干扰、刺探、调查、擅自公布并严格保守秘密的义务。

(四)性知情权

广义上的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又有私法权利的属性。公法知情权即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知情权——知政权、社会知情权和法定知情权,公法知情权的相对人没有选择余地。而私法知情权就是不涉及公共利益的知情权,仅是知情权主体个人对他人隐私应当知道的权利,私法知情权的相对人可以拥有选择权,即是否向一定的对象公开隐私。

比如,医生给病人看病,病人需根据病情需要向医生展示其身体秘密。医生为了治病救人对病人的身体进行触摸诊断病情的行为,则不能构成对病人隐私权的侵害,医生对病人是合法的私法知情权主体。但医生对掌握的病人的隐私有不得对第三人传播公布的保密义务。可见,知情权是隐私权的例外,其权利行使的边界也自然成为隐私权行使的边界。

性知情权则是夫妻关系特殊领域中的知情权,笔者认为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以夫妻忠诚义务为基础,因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拥有其是唯一性伴侣的权利,或者是一方期望另一方遵守和履行唯一性伴侣忠诚义务,从而产生的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性行为有知情的权利。二是以保持家族遗传基因的纯洁性及社会关系稳定性为目的,同时从身心健康权来说,则可保护自己免受因性滥交而带来的感染性病的危险。三是以夫妻双方互为权利行使主体为限定,将夫妻之外的任何他人排除。

这也为我国法律所肯定。《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也明确规定,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在财产分割上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些法律条文虽然并无明确“知情权”字眼,但无疑为夫妻双方性知情权的同等保护提供了支撑。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对此也形成了共识:婚中性行为,一方必须保持、遵守和维护另一方的性知情权。而基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中最基本内容的性知情权,夫妻双方就因此必然拥有了对对方性行为的知情权。

(五)性隐私权与性知情权的冲突与平衡

如上所述,性隐私权属绝对权力,本身并无合法或非法之分,但涉及性隐私的行为却可以进行合法或违法的判断,其主体所享有的隐私权范围从而有所不同。与性隐私相关的合法行为,隐私主体享有绝对、完全的隐私权;与性隐私相关的违法行为,则随着法不调整的隐私、一般违规的隐私、违法的隐私(轻微违法的隐私、一般违法的隐私、严重违法的隐私)的变化,其主体所享有的性隐私权的范围逐渐变窄,同时性知情权的边界随之扩张。因此,当性隐私权遇到性知情权,二者之间就存在一个冲突与平衡的问题。

在本文语境下,受婚外性行为侵害的合法婚姻一方的当事人当然具备性知情权。然而,上文所举四个案例中,为何夫妻一方的性知情权保护,在法庭上却又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效果呢?关键在于性知情权的获取方式不同,证据效力不同。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取证要合法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都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所以,虽然是有权取证主体,但是获取对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证据的方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证据也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使用。在这里,存在着一个法益优先的原则——谁的权利优先,法律就保护谁。

(六)法益优先原则的司法运用

在司法过程中运用法益优先原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取证主体。根据对隐私取证的一般原理,对隐私进行取证的主体,包括有权主体和无权主体。有权主体是指有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对他人隐私进行取证的主体,包括法律赋权主体、合法知情主体、隐私侵权主体三种类型。无权主体则是没有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对他人隐私进行取证的主体。

有权主体调查他人隐私不视为侵权,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无权主体调查他人隐私则视为侵权,取得的证据为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但是,从侵犯隐私权的判断标准理解,隐私侵权主体,也就是受害人取证主体的取证行为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侵犯隐私权的判断标准重点应着眼于侵权行为的结果是否使公民产生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个人的心灵安宁是否受到破坏,而不能以是否公开并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为根本要件。

可见,个人对他人性隐私需要取证时,如果能通过国家公权力应尽可能地申请国家公权力取证。除非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证据瞬间即失或可能瞬间即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或取得的价值太大的情况下,有权取证的个体才可以取证。

案例1中,丁某的弟弟跟踪偷拍的证据之所以被排除,是因为丁某的弟弟并不是丁某丈夫与朱某的婚外性行为的有权取证主体,既不是法律赋权主体,也不是合法的性知情权主体,同时也不是性隐私侵权主体。他虽然是基于有权取证主体安某的委托授权,但是,由于该授权侵犯了他人的性隐私权,而且,客观上有造成他人隐私泄露扩散的严重风险隐患,故法院依法优先保护性隐私权,来禁止以第三人跟踪偷拍的方式捉奸。

如果是丁某本人跟踪偷拍,因其是有权取证主体,则其偷拍到的证据是合法证据,法院应当依法采信。这除了其跟踪到自己家中偷拍,而且,即使在公共场所,比如公园、郊外等,甚或是跟踪进入发生不正当关系人的私人隐秘场所,如果不是事先潜入蹲点,其偷拍到的证据,都可作为合法证据予以使用。

2、被取证主体。根据对隐私取证的一般原理,被取证主体一般包括隐私的权利主体和知情主体。隐私的权利主体可以对自己的隐私进行收集固定并加以公开利用或不公开利用,只要不是违反公德良俗,法律一般都会是允许的。对于隐私的知情主体则不一样。知情主体包括合法知情主体与非法知情主体、有权知情主体和无权知情主体。

但,不论是哪一类知情主体对手中掌握的他人隐私,都具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故,有隐私取证权的主体对隐私进行取证时,一般应优先针对隐私的权利主体,而不应该针对隐私的知情主体。因为隐私的权利主体有对自己隐私的自由处分权,而隐私的知情主体则对他人的隐私无自由处分权。不论是合法知情还是非法知情、有权知情还是无权知情,知情主体对是否公布或者告知第三人自己手中掌握的他人性隐私都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

比如,丙女为了取得其丈夫甲男与第三者乙女二人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不是直接向甲乙二人取证,而是找到知情的第三人,比如照相馆,要求其提供甲乙二人有亲昵行为的合影照片,则照相馆有权拒绝。因为照相馆只是知情主体,无论是从商业权保密角度还是隐私权保密角度,都无权向他人提供客户的照片。同时,丙也没有向知情的第三人照相馆取证的权利。但是,如果是法律赋权机关比如法院在办理离婚案件中需要查证案件事实的需要,则有权向知情的第三人照相馆调取甲乙二人的照片作为定案依据。

另外,对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本人取证,也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对婚姻出轨者取证,则有权主体可以直接取证。如果是对第三者取证,除了现场获取外,事后不能另外再向其取证。不仅个人不能向其取证,即便是法院也无权向其取证。性隐私权具有绝对性,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法院不能因当事人怀疑,就可以强迫他人自爆隐私。第三者也有权拒绝回答。

3、取证的手段。对于有权主体在需要获取他人性隐私时,其采取的手段也必须是合法正当的手段,以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采取现场捉奸直拍还是采取秘密窃录,都必须注意保护性隐私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3中成某的捉奸行为之所以侵权,是因为虽然成某有合法的对其丈夫陈某存在婚外性行为的知情权,但是她却无权侵入第三者安某的住宅获取现场证据,更不应该安排其他无权利的人现场入室获取证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安某的性隐私权。不要说采取暴力破门而入,就是偷偷安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允许。因为他人的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侵入他人住宅,则严重侵犯了他人性隐私权,也有造成其他家庭成员或其他同居人隐私泄露的严重风险隐患。

除私人住宅之外,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偷安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因为宾馆房间看似一个对外营业的公开场所,但一旦被人签约定下来,则在合约期限内就成了等同于私人住宅的隐秘场所,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与私人住宅权是一样的。如果是以第三者的名义开房,他人无权入内。即使是以婚姻出轨者的名义定房,笔者认为,也不应允许他人入室取证。因为,婚姻出轨者以自身名义定房,不一定每次都是为了婚外性行为,可能还有其他的业务或活动。如果允许其入内取证,仍然有造成他人性隐私泄露的严重风险隐患,同时也会影响宾馆商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对于案例2和案例4中的捉奸证据之所以被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则正是与案例3相反。因为,受害者是在有完全性知情权和支配权的自己的住宅卧室内获取证据,不存在侵入他人住宅的性隐私侵权行为,不论是现场直拍还是偷偷安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都是一种完全合法的取证行为。

4、取证目的和维权方式。就人的天性而言,可以说,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窥视他人性隐私的窥视欲。但是,各人自有各人的目的,有的是为了维权,有的是为了公务需要(比如新闻报道需要涉及他人隐私),有的是为了猎奇,有的则是为了借机泄私愤,甚至是为了敲诈勒索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等。而对他人性隐私进行取证,其目的不同,对他人性隐私权是否构成侵害也不相同。猎奇和进行泄私愤、敲诈勒索等非法窥私行为,当然是一种对他人性隐私权的侵害行为。而维权和公务活动等基于合法目的合法方式取证收集他人性隐私,则不能视为侵权。

上述四个案例,当事人对另外一方的婚外性行为取证,仅从目的来说,都是为了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如果是为了泄私愤、贬低他人人格尊严,进行张贴传播,以降低他人社会评价,或者是为了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等,则构成对他人性隐私权的侵害。同时,从维护权益方式上来说,也多种多样,有的依法维权,有的采取过激行为。如果是向妇联投诉,向法院起诉,而提出照片和光盘,则其举证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为了维权而张贴传播,以达到阻止他人继续婚外性行为的目的,则构成对他人性隐私权的侵害。

爱情是有瑕疵的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爱情是荡气回肠的,令人为之辗转反侧,茶饭不思。“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爱情是朴素的,思念融合在一粥一饭之中。“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爱情是坚贞的,纵使白发苍苍,银丝满头,心中的挚爱永远时不时在脑海中浮现。然而,大家都是食五谷杂粮之人,爱情可以因为人的演绎而掺杂了瑕疵,白璧微瑕,就是因为这一点点的瑕疵,给人带来了沉重的伤痛。

晓丽和她老公骏骏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他们出来工作后每天忙于工作,无暇去交际认识异性朋友,可日子一天天地过,年龄一年年地长,两人都要成为剩女剩男了。家里父母催婚,外面同事朋友,甚至不相干的人有事没事就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心理再强大的人都架不住别人的催促,况且自己也有结婚的打算了,于是,他们俩在朋友的撮合下见面了,没想到,两人还挺有眼缘,也就尝试着交往了。

越交往下去他们就越觉得对方就是自己今生要找的人,有相逢恨晚的感觉,每天下班后无论多晚多忙都要抽时间相处,互诉衷肠,谈工作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谈生活的趣事乐事。一年后,他们决定结婚了。结婚时,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老朋友都请了个遍,婚宴办得热闹体面。新娘新郎享尽了人们羡慕与祝福的眼光,作为他们的牵线人,那位朋友成为了座上宾。

几个月后,宝宝顺产,是个白白胖胖的儿子,两人看着儿子肉嘟嘟的笑脸,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每天脸上都挂着笑容,心里填满了幸福和满足。

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两人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灾难突然降临,两人措手不及,过了足足三个月才缓过神来,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原来,他们发现儿子对外界的声音并没有反应,带着担忧和侥幸,他们带儿子去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孩子先天失聪,听不见,也就不会说话,这辈子只能在寂静的手语中度过。

整整三个月,他们到处求医问药,不惜花去大量储蓄,但得到的结果都是先天性失聪,治不了。一度幸福快乐的时光从此一去不复返,家里的氛围一改往日的温馨,变得冷冰冰的、死气沉沉的、绝望的,他们没办法接受儿子是残疾人的事实,没办法接受自己身居公司高层,每日光鲜亮丽地出现在别人面前的自己竟然有不愿为人所知的一些事情。

“贫贱夫妻百事哀”,摧毁一个家庭的幸福的哪是只有贫贱,生活中的任何一点打击,一旦两人没办法承受,两人的爱情就走到了尽头,婚姻就走到尽头了。其实两人都身居高层,有着不菲的收入,都能独自承担一个失聪的孩子的生活,但是,心理上承受不了,有再多的钱,都觉得自己承受不了。

昔日的卿卿我我,浓情蜜意变成争吵、冷战,生活中任何的一点小事都能够引发任何的不愉快,他们互相埋怨,都觉得是遗传了对方的基因,怨恨命运的不公。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两人都提出了离婚,条件是不要孩子,给多少抚养费都行。

为了甩掉这个孩子,俩人都高价请了律师,这个被抛弃的可怜孩子成为了被父母嫌弃、你推我挡的东西。最后,孩子被判给了女方,女方瞬间觉得人生没了希望,陷入了地狱之中。男方呢,仿佛甩掉了人生的大包袱,没过多久,就牵起了另外一个女人的手。

有一天,这个曾经要与她携手一生,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的男人携着新欢幸福地到医院做产前检查,碰巧遇到了这对母子,他们擦肩而过,仿佛人生从来没有过任何交集。

这位绝望的母亲抱着儿子,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似曾相识,曾经他们俩也是这样手牵着手,带着对宝宝的期望,走在了明晃晃的长廊上。

原来,爱情在现实面前,在打击面前,没有任何的抵抗力,一击即碎。

海誓山盟的爱情令人憧憬向往,纯洁无暇的爱情让人幸福快乐。爱情本质上是高尚的、无私的、纯洁的,但是,既然存在于人之间,既然人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利益考量,有太多的利益追求,爱情变味也是在所难免。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因为私欲、因为逃避灾难而劳燕分飞的夫妻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分开时,能够不恶语相向就已经有不错的道德修养了,至于顾念往日的爱情,只是个讽刺。

爱情就像一块白壁,光润细腻,令人赏心悦目,但是也有瑕疵,或许一开始因为隐秘而没有发现,或许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了裂痕。一旦出现了裂痕,发现了裂痕,自己又没办法接受这条裂痕时,曾经奉若珍宝的爱情也就一文不值,弃之不及了。

爱情,是有瑕疵的。

我就是想和你聊天


我就是想和你聊天

我刚入职场的时候,一个CEO姐姐跟我说,她每天的工作就是跟不同的人开会。我问她,哪有那么多会要开。

她说,这种会,不是你理解的会。不是从小老师校长给你们开的会。我说的开会,其实就是和各种人聊天。

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我过了很多年才理解,会聊天在人生中是多么重要。

前几天,艾老师激动的跟我分享了一个小事。冬日阴沉,一个朋友邀她去家里坐坐。她纠结了很久,终于决定出门。到了那,两人聊着聊着,说起她有一套房子,放了很久,卖不掉又租不了。结果,那个朋友帮她算了个账,打了个电话三下五除二,就让她一年多了几万块的收益,实现当“收租婆”的小理想。

我自己的第一套房子,一样是和朋友聊天,他推荐我买房子(当时我完全不懂投资这回事),他给我分析了,以我的能力和现状,应该买什么地段什么户型的房子。我们讨论完之后,定了一个小区的某一个户型。然后过了三天,他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小区,正好有个人急卖,你赶紧来看看。然后,我一眼相中,第二天就交了订金,签了合同。这套房子现在升值好几倍。

很多时候,即使是自以为很熟悉的朋友,隔一段时间不见,你会突然发现,他掌握的、涉及到的知识和信息点,是你完全想不到的。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一套,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我们才需要朋友,去拓展我们对生活的认知。

以前的BOSS跟我们说,他有一个特别爱读书会读书的朋友。别的人可以不见,但这个人,他一定隔一段时间就得去拜访。和他聊上几个小时,就是一次大脑充电。他能把书里的东西,深入浅出的分享给你,完全就是脑力激荡。

我想,我现在真的能理解:人生的改变,真的往往只是一夜之间,一场谈话。

有一次我去北京出差,没有时间见一个小朋友。于是,她定了一张高铁票,跟着我从北京回了杭州。路上六七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什么也没干,就是聊天。

后来,她说,十二,这场谈话,改变了她未来的一生。她自以为自己是个混日子的人,但谈完之后,她知道,她以后想做什么样的人了。

所以,真的去珍惜和每一个朋友相处的时间吧。

没时间,就去创造时间。

我特别欣赏的一位影视投资人从上海过来,吃完饭,我坚持送她到车站,等到她上车再走。她说,不好意思耽误你的时间了。我说,真的不,这路上的一个小时,这等你上车的一个小时,真的对我来说,如获至宝。因为她给我分享了一个关于遗忘的小故事:

她在尼泊尔爬山的路上,遇到一个姑娘。她已经完全走不动了。她问姑娘,离顶峰只有一百米了,要不要我拉你上去。姑娘摇摇头。下山的时候,那个姑娘还在那,但是她在哭。她以为她是因为没有登顶而哭。结果,并不是。

姑娘有一个前男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曾经相约来爬这座山。结果,因为种种原因分手了。在她心中,她一直认为他们还有希望。这一次,她独自来爬山,其实是为了怀念这段感情。可是,当她爬不上去的那一刻,她突然就释怀了。

人生有些事,不是一腔雄心就可以做到。没办法继续,就是真的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这是人心,也是天意。那么,就好好收拾好自己,准备下山。

这个故事放在我心中,好几天。她走了,但她把这个故事赠予了我。

人内心的某部分松动,并不来自于那些苦口婆心,或者艰辛万苦的寻找,很可能只是来自于某一句话、某一个分享。

我就是这样,慢慢从一个惧怕聊天的人,变成了一个热爱聊天的人。当你爱上聊天,去分享那些人生中值得分享的部分,你自然就变成一个充盈丰沛的人。

所以,你说,约朋友需要理由吗?不需要。

“找我干嘛?”

“什么也不想干,就是想你了,想和你说说话。”

“说什么呢?”

“只要是你说的,说什么都好。”

余生,不回头,不将就。


2014年的时候有一条热门新闻,说的是一名95后少年网恋几天之后,受不了分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发了若干条微博,直播自己吞安眠药和烧炭自杀的过程,虽然当时被发现了,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在他直播的评论里,很多人以上帝视角评论着他的心智不成熟。津津乐道的坦然模样,如同说起的不过是一个过家家的游戏。

印象里最深的关于失恋的故事,还是电影《心花路放》。黄渤饰演的耿浩是一个歌手,他和妻子康小雨因为一首歌结缘,互生情愫,迈向了婚姻的殿堂。

可惜的是,浪漫情绪主导的爱情最终没有走得太远。

耿浩因为妻子的抛弃一蹶不振,喝醉后在医院里撒酒疯,甚至拿着锤子想要给情敌致命一击,因此险些断送了自己的人生。

他向陌生人求证康小雨爱不爱他,他向远方的康小雨怒吼说 你错了 。他不停地向过去试探,他选择站在阴影里,等着命运的阳光主动来找自己。

电影里一个转身,隐去了多少时间的跨度。耿浩熬过了多少对酒当歌的夜和四下无人的街,他最终又开始写歌,兜兜转转的人生,一切回到了原点,如同梦一场。

感情里伤心总是难免的,但不能一直沉沦。那些放不下的人,在踉踉跄跄间忘记了自己的形状,也在失去中一次又一次惩罚着自己。

放不下过去,认不清现在,更看不见未来。但人生并不长,你为一段错误感情消耗的精力和时光,都会阻拦你走向新生活的进程。

前阵子,阿娇因为和赖弘国离婚的事情又上了一波热搜。两个人结婚的浪漫和感动只维持了一个春夏秋冬,就变成了一拍两散的结局。

风口浪尖的赖弘国出来解释了自己的苦衷,而另一方面的阿娇只做了一个承认离婚的回应,其他什么都不肯再多说。

离婚后的阿娇似乎和之前没有什么不同,她还会跟自己的姐妹在网上互动,还会继续做直播节目。

同之前被扒得体无完肤的离婚热搜相比,这次的风波很快就归于平静,阿娇没有让流言中伤自己,她成全了自己,也让那段回忆没有太多的渍染。

生活在继续,她也在继续,前路的光明万丈和后路的深渊千尺,阿娇选择了前者,并向着它大步流星。

面对一段错误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直面它,爱了,痛了,然后放下。

在及时止损后,她还有时间,还很美,她也足够优秀。前路或许艰辛,所幸她很快做好了奔赴下一程的准备。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鳄鱼不管去哪里,走了多远,返回的时候都只走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捕猎人就在鳄鱼走过的路上,插上一把刀,鳄鱼回来的时候,就会从插了刀的地方走过,它们忍着剧痛,肚皮被剖开,鲜血淋漓。

感情里也是这样,那些不愿放下的纠缠和执念,都会成为伤害你的刀子,在你回头张望的时候来来回回地刺痛你。

不愿意放下的人,往往是觉得付出没有得到理想的回应,沉迷于过往的回忆,深情不愿清醒。

但爱情不是投资,千万不要觉得付出了就要有结果。回忆再美好,也要直面它已经破碎的事实。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只有放下一段别人带给你的伤害时,你才可以断绝这份关系,隔离这种伤害。这是因为你最终丧失了对某个错的人所怀有的情感和依恋,学会了和自己和解。

就像看电视一样,我们难免会看到一些不喜欢的节目,如果不喜欢的话,你会立刻换台。

放下并不意味着人生不必再追求,而是要你以平常的心态对待人生,坦然地面对得失,抖擞精神轻装上阵。

就像有人说的,爱有时候不是恒久忍耐,不是恩爱与谦卑。爱混乱又复杂,可怕又自私。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人,先放过自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