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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小姐疯狂迷恋穷小子

发表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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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富家小姐疯狂迷恋穷小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她出身于贵族世家,而他只是一个工匠,当她偶然进入他所工作的店铺时,只是一眼,她的模样就深深地刻进了心里,再也难以忘掉。

她出身于贵族世家,十八岁的年龄,如玫瑰一样娇艳欲滴,如蝴蝶一样惹人喜爱。一大群世家子弟围绕左右,为她一颦一笑而痴迷,她只需伸手随便牵一个,这一生便紧紧抓住了富贵荣华。只是,少女的心里藏着蠢蠢欲动的心事,若无爱情滋润,再好的年华也徒剩一声悲叹。可惜,身边的这些少爷公子,没有一个能栖落她的心田。

和他相遇,是去珠宝店取首饰时,只一眼,她的美丽优雅便刻进他的心里,他如接待女神般,小心翼翼地帮她试戴、包装,细心地叮嘱她注意事项。他只是一个工匠,但他的英俊潇洒、礼貌博学,让她花朵一样柔软的心轻轻一颤。

从此,她成了珠宝店的常客,她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坐在他身边,手托着腮,眼里含着笑,耐心地看他把一块金子做成漂亮的戒指,如欣赏世上最伟大的表演。他会几晚不眠不休,油灯长亮,在灯下凝眉苦思,只为打一只她喜欢的蝴蝶耳环。他们的交往自然而甜蜜,就像蝶恋花,有花的地方就有蝶,有蝶的地方必能看到花,他们约定,这一生一世要牵着彼此的手,永不背弃。

一个贵族小姐,一个贫寒小子,世俗的眼光岂容他们长相厮守?她握着他的手许诺:任何人都不能将我们分开,我这就向家人摊牌,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当然相信她,所以他每日对着她离去的方向眺望,希望她飘逸的身影忽然出现在路尽头,把死生契阔,执子之手的喜悦带给他。一天又一天,桃花在脚下落了一地,她却再也没有出现。

此时的她,已经将要嫁作他人妇。当她正笃定地抱着与家族决裂的想法争取爱情时,不幸却如船头的巨浪,劈头盖脸地打过来。残酷的战争让她的家族一夜衰败,一家人可能从此流离失所,而唯一能拯救她家族的人,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瞬间,命运将千斤重担压在她娇弱的肩膀上,是争取爱情,自私地一个人幸福,还是拯救家族,牺牲自己成全家人?最终,她选择了后者。

婚期已定,男方把打造新娘结婚戒指的任务交给他所在的珠宝店,老板又把这个重大任务交给了他。他的心碎成春日的柳絮,在空中点点飘落,很多时候,命运让人无法选择,既然如此,他只能默默地祈祷,希望他爱过的人一生幸福。

他决定为她打造一枚独一无二的戒指,犹如她在他心里,永远都是唯一。他没有用珠宝店提供的材料,而是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请人从南非购得一枚3克拉的彩色钻石,虽然它不是最大的,却纯净无瑕,是钻石中的稀世珍品,就如他和她之间纯净无瑕的爱情。

为她打造钻戒,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他一边想着两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她的一颦一笑,一边小心翼翼地制作钻戒,将对她满腔的思念倾注在钻石璀璨的光芒中,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数月后,戒指终于成型,这枚饱含深情的戒指,有着绝美的外形,发着夺目的光彩,吸引了很多贵族前来购买,但无论他们出多高的价格,他都坚决地摇头。

在外人看来已经漂亮非凡的戒指,他却总也不满意,这世上漂亮的戒指数不胜数,怎样才能做到独一无二,让她明白他永不更改的心呢?他拿着钻戒,日日琢磨,夜夜研究。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他为一位平民妇人修改银戒时,不小心被烧红的银指环烫伤了手指,疼痛难忍的同时,他惊喜地发现,银戒上有了手指的指纹,再也无法抹去。

对,将他的指纹烙在她的钻戒上,他对她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指纹也是独一无二的。

六个月后,理想中的钻戒终于完工,此时的他,双手全是伤疤,眼窝深陷,形销骨立,头上也有了根根白发。

她如期完婚,当一枚纯洁无瑕、耀眼夺目的戒指捧到她眼前时,她的心为之一颤,这钻戒太美太纯了,如阳春白雪,亦如她曾经的那段粉红之恋。她拿起戒指仔细端详,发现在指环内,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指纹。看着看着,她忽然泪如雨下,深情地吻向了戒指。那是他的指纹,除了他,没有人会忍着烫伤的疼痛,把指纹印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

他把手伸向烫红的指环时,该是多么钻心的痛啊!从此,这个钻戒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常常坐在落地窗前,呆呆地看上半天,眼里含着笑,慢慢地又噙满了泪。

不经意间,命运把又一个选择的机会推到了她面前。数年后,丈夫在战场上牺牲,她成了烈士遗孀。这一次,悲痛中的她选择为自己而活,她拒绝家人的安排,辗转千里,决定找到指纹钻戒的主人。在一家指纹戒爱因你独一无二的珠宝店里,她终于见到了阔别三十年的恋人。此时,他早已双鬓斑白,她亦容颜憔悴,唯一不变的是,四目相望的那一刻,彼此的眼里都映着对方的影子。

他一直未婚,时隔三十年,终于等来了心中的女神,这次,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要像戒指上的指纹,永不改变对彼此的爱。

她叫翁茱莉,他叫圣普勒,他们生活在18世纪的法国,他们的故事让更多人坚信爱情,他们制作的指纹戒指一直流传到今天,很多恋爱中的人都会买一枚指纹戒,预祝自己的爱情如指纹一样独一无二,如指纹一样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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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富家女》第一章 车站之泪(整理篇)


妈妈:小洁,该走了,车来了。

她看着车站进口,她相信她会来,因为她对她真的很信任。

各位尊敬的旅客,通往上海的G1374号列车将在12:42准时出发,请抓紧上车。

只见站台上的人越来越少,列车上则挤满了人,可他的身影她还没有看到,她虽然从未不信任过他,可她的内心不免有点。

姐姐:走吧,小洁,他不会来了。

小洁:不,他会来的,他一定会来的。

她摇着头大声地对着姐姐

此刻,小洁的内心很纠结,她明明知道在那天下午他告诉了她,他不会来送她,可小洁还是始终相信他会来。

是的,他来了。他站在远处悄悄地看着她,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即使他真的很爱她,可他却不能因为他跟凌洁的姐姐保证了,不去送凌洁。

直到列车出发的最后一秒,她还是没有等到他。其实,她不知道他已经来了。

姐姐:走吧,小洁,他不会来了,如果他还爱你,他就一定会来。

妈妈随声附和

各位尊敬的旅客,通往上海的G1374号列车即将出发,请抓紧上车。

其实,姐姐凌怡心里明白,他一定会来,只是他不会出现在小洁面前,因为他(楚华)向她承诺,他不会打扰小洁的幸福生活,因为他只是一个穷小子。

再说,他楚华在自己眼里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能和自己的妹妹相识一场,也是他的福分了,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痴心妄想。就在凌怡不屑地想着时。

列车,准时出发了,他流着泪,别了。

她带着记忆,遗憾,留下眼泪,去了另一座城市。

他带着记忆,遗憾,守着眼泪,留在了这座城市,这座两个人曾经共有的城市。

自从凌洁走后,楚华曾一度陷入低谷。他心想凭什么自己不能和凌洁在一起,难道就因为自己是个穷小子吗?难道爱情就这么不堪一击吗?

他楚华从来就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何况他真的爱凌洁。不管是为了凌洁,还是自己,他决定不能这样。总有一天,自己要让所有人看得起,特别是凌洁的姐姐凌怡和妈妈周雅。

从此,他没日没夜拼命地工作,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他将对她的思念化作一股动力,不断地拼搏进取。

富二代与穷小子之间的友情


我和一辉这对真情兄弟在别人的眼中总有一丝的猜疑。因为他是一个出身世家,家财万贯,不愁吃喝的富家少爷,而我却只是个每年学校假期的勤工俭学都报名参加的穷困学生。我们这样生活质量落差如此之大的朋友,难免会让别人乱生猜想。我在别人的眼中看出了别人对我俩友谊的猜疑,无非两种:一种是我想高攀他这个富家子弟,另一种则是他这个富家少爷想在我这个穷小子身上找到应属于他富人的优越感。说实话吧,我俩真没有那种想法,只是真心的把对方当成了朋友。

我这个身穿满大街都有的地摊货,脚踏几元钱凉鞋的穷学生与他这个满身名牌,脚踏千元阿迪,走那儿都会散发出一种叫古龙水的香气的富家少爷总会有一些不太协调,但是,管它几元凉鞋还是千元阿迪里面套的不都是一双脚么。他总是苹果、三星、小米的轮回换,而我大学四年都一直坚持用着我那几百元卡的不能再卡的手机打电话,但是,管它名牌不名牌的不都是打电话么。也不知道何时开始的,可能是因为别人对我们友谊的看法原因吧,我和他之间有了距离感,慢慢的他好像意识到他不该在我这个穷小子面前那样摆富,即使他只是无意的。

那年夏天中午的时候我正在宿舍里又热又愁的为那坏掉的风扇治病时,他身穿一身地摊货,脚踏与我同款的几元凉鞋的样子,一下站在我面前,当时我笑的肚疼的样子使他至今难忘,他那为我或是我俩之间的友谊而改变的穷小子的样子也让我至今难忘,每每想起我都会笑到肚疼。大学四年一晃而过,毕业后他直接进入他爸公司做了个副总,一切顺顺利利的,而我只能看尽别人脸色,尝尽心酸的进了一家小公司里做了一个小员工,挣那么一点微薄的工资来养活我自己,他有让我去他那边但我总感觉不太好,你再三央求都被我回绝了,你也不在向我提此事了。

最近也好长时间都没见面了,但和他一直都有联系还算好点吧。在和他的联系中听他说,他爸在上海开了分公司,他调到了那儿,从此没有了任何的束缚,自由自在了。还听他说,他结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想年底就要结婚了。我听到这些后只有对他说些祝福的话然后再暗自叹息自己了。他说我赶紧在北京定居好找个伴儿过日了。兄弟,我也想啊,可这世界是个现实的世界,我们要面对的是现实问题啊。

在北京奋斗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什么结果。我也想赶紧定居好让父母在家乡扬眉吐气、好让我每次回家都不再那么怕见人、好让我把父母都接到身边好好尽孝道让他们好好享清福。我也想找个伴儿,谁愿意一直孤身一人在外奔波啊。可是,这些都只能是想啊,现实是残酷的,没个好靠山又怎能在这大都市里定居呢。

又是一年夏天,他从上海赶到北京办事儿,顺便找我来叙叙旧,那次见面我至今难忘,那是我第一次请他吃饭,那是我第一次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对他这个在这土生土长并没有在这儿生活工作的人尽了地主之谊。那次我们谈了很多,谈我们大学时,谈最近的工作,谈北京上海的天气,谈天说地。那一次使我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候的感觉,我感觉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只是单纯的,普通的朋友而已,仅此而已。

生命还在,依然奋斗这是他告诉我的。在我奋斗了多年后,我终于在这片大地、在这个城市找到了立足之地。我打电话向他报喜,电话那头他像个孩子一样恭喜我,他说:恭喜你呀,兄弟,你总算是成了北京人了。听到这句话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兴奋高兴而是有一丝心酸。是啊,我终于是成了北京人,但我却并没有一点高兴之意。我问我自己,我奋斗这么多年就是为了北京人这三个字吗,我奋斗了这么多年最终的结果就是这两室一厅和一句北京人吗。对于我自己的问题我竟无言以对。我笑了,我感觉我自己太可笑了,我感觉我自己就是个笑话,奋斗了这么多年就这样就给做了总结,原来我的奋斗使只是一句话就能终结的而已。

这就是我的奋斗故事,这就是属于我们之间的友谊的故事。我从不在意别人看我的眼光,我从不在意别人如何如何的质疑我们的友谊,因为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我相信他,他是我永远的兄弟。

管它几元凉鞋还是千元阿迪,里面套的不都是一双脚么,这双脚都是一样的,都是用来走路的,就像我和他一样,即使他是个家财万贯的富少爷,我只是个勤工俭学的穷学生,去掉外表的修饰,我们不都是人么,不都是生活在这现实的世上么,不都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而奋斗么。兄弟,谢谢你,我们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