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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先生恋爱技巧

发表时间:2021-02-08

秦晋之好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秦晋之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秦晋之好的故事

秦穆公为求将来与中原友好,与当时力量强大的晋国联姻,向晋献公求婚,晋献公就把大女儿嫁给了他。

后来,晋献公年迈昏庸,要立小儿子为国君继承人,从而杀死了当时的太子申生。于是,另外的两个儿子夷吾和重耳,分别逃往梁国和翟国避难。再后来,夷吾得到姐夫秦穆公的帮助,做了晋国国君。但是不久,夷吾就与秦国失和,发兵攻打秦国,终遭惨败,还叫儿子公子圉到秦国做人质,这才将两国的关系修好。秦穆公为了笼络公子圉,把自己的女儿怀赢嫁给了他。这在当时的社会来说,是一件亲上加亲的事,按理关系应该是很稳固的了。然而公子圉听说自己的父亲病了,外公家又被秦国灭亡,害怕国君的位置会被传给别人,跑回晋国。秦穆公立即决定要帮助重耳当上晋国国君,把逃到楚国的重耳接过来,还要把女儿怀赢改嫁给他。

第二年,夷吾一死,公子圉就做了晋国君主,跟秦国不相往来,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当上了晋国的新国君,成为有名的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秦穆公在百里奚及蹇叔的辅佐下称霸西戎,而后在重耳死后不久,企图东霸中原。

晋襄公听从先轸的良策,于秦国偷袭郑国班师回朝的途中伏击了秦国,秦晋之好从此破裂。其后秦穆公屡次发兵攻打晋国但屡战屡败,不得志而终。

上面的这个故事,就是成语秦晋之好的典故,孩子们在这个故事中,就可以轻轻松松了解这个成语的意思,它意为春秋时秦晋两国世为婚姻,后因称两姓联姻为秦晋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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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所向,行以为之


今天上班的路上听到了一位妈妈电话。

今天儿子打电话跟我说昨天上午在班里哭的最厉害,别的人都停了,他还哭,就他哭的最响。

然后我就跟他说,哭是不好的,这怎么能比呢。你应该多笑才是。

然后儿子就说,后来老师说谁不哭谁就可以出去玩,然后他出去玩了,而还有好多的小朋友在班级里继续哭。

不知道这位妈妈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一直走在她们前面的我都跟着这位妈妈的描述忍不住的笑出来了。

小时候的我们,不也都是这样吗!敢玩敢闹的。

都懵懂,谁能知道孰是孰非。就是觉得有意思,有人玩,有比头就开始了。

记得有一次,叔叔家的哥哥一早跟我说下午去旁边的几百米外的沙子堆玩沙子,那时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不能拒绝的爱好。我们俩就约好在一点后见。

但是因为我每周都要去上剑桥英语,学校发来了一大堆的磁带和作业,于是基本每个周末我爸都会看着我把上一天学过的东西复习一遍。

眼看着就要到一点了,想玩的心也是大大的了,但是也挺害怕玩不成。于是就火急火燎的悄悄的先去了哥哥家跟他说明情况(那时我三年级,我哥五年级)。

然后他就说我爸刚才还说让我在家学习呢,他说他一点半走,我就跟他说一点半前我准回来。你也去试试,反正你一点才开始学呢,一点前是自由的嘛

我一听,有理。转身我就跑回家了。一看十二点五十分,连忙找到我爸 爸,不是一点开始吗,我先找我哥去玩会,一会回来啊。

反正我是说完就走了。然后再回来就两点了。

到现在我都觉得好好笑的,这么光明正大的逃避的举动我都那么大大方方的做了。还那么开心。

想着那位妈妈的话,又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又坐在了此刻的办公桌。难受倒是谈不上,但是就那么想静静地看着一个地方发呆。就让我这么静静地呆下去吧...

现在的生活不能说不好,它给了你从未有过的自由、给了你会实现梦想的资本、给了你想要的一切,但是就是总会感觉缺一点什么。

细想来,应该就是胆量。

小时候我们敢爱敢恨的:我说我不开心我就会哭,你给了我一块糖我觉得满足了,我就会大笑;我说我不想这么做,我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不做。当然很多时候都免不了挨骂吧,但是我都努力的去尝试了。

现在呢,很多人都说现实来了,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们要去考虑这考虑那了。

其实,再说来不过就是你没有那种胆量了,你怂了!

有了想法的时候,你害怕被否决,你就不敢说了;碰到厌倦的事的时候,你害怕错失机会,硬着头的你就做了;遇到喜欢的人,你觉得自己没希望,你就放弃了...

后来,你有成绩了、你有威望了,但是你却少了开心...

所以说:如果可以,找回你的最初,争回你的胆量。

南山之南之暖阳


在人潮人涌的地铁站挤出来的时候,天色渐暗,林嘉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继续赶路,陈旧的楼房亮起了几家灯火,楼下几家的餐馆的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周围的空气带有常年挥散不去的油腻。

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说说笑笑进了附近的面馆,林嘉突然改变方向跟着走了进去。

推开积了一层油污的玻璃门,囚禁在几平方空间的香味一涌而出,熟悉的味道真正勾起了林嘉的饥饿感,他的肚子沉闷地叫了两声,被锅铲与铁锅碰撞和学生说笑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林嘉很久没来过了,店铺的摆设一点也没有变过,当年自己常坐的位置已经坐满了人,他坐到了旁边的位置,低矮的木凳和油光可鉴的桌子都没有换过,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冒着热气的刀切面端到面前,酱料的味道把他带回了现实,他提起一次性筷子,看着大碗犹豫了一下,然后夹起一小片香菜叶放进嘴里嚼了一下立马吞了,他依旧不能接受香菜的味道,但是没有去换,因为这里的老板很有趣,他不允许不加香菜,尽管有人不喜欢香菜,他们还是会被这里正宗又实惠的面吸引,因此到现在这里的生意看上去还是很兴旺。

他一点点把香菜从碗里挑出来,突然间想起了曾经和曹哲来这里吃面,每次都是曹哲把他碗里的香菜夹到自己碗里吃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趁机夹走他碗里的肉片,所以他每次都十分提防,死死盯着曹哲的筷子守护自己的肉。

想到这里,林嘉单手揉了揉太阳穴,最近时常会想起往昔,曹哲不悲不喜的眼神,还有左眼角下晶莹的泪痣,无数次在他脑中浮现,他仍记得,这是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摸样。

他本可以离开这座城市,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要知道以他的经济状况,他绝对不只住在这一带廉价陈旧的平房,但他选择了留在附近,整整七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或许是心有不甘,才不会介意略显糟蹋的生活。

时间回归七年前的夏末,天气出奇燥热,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忙碌的人类就是“热锅上的蚂蚁”,冒着泡泡的汽水成了这个夏天的代表。

男生对高中是充满期待的,期待身材火辣或是活泼可爱的女同学,正如女生们也期待能在篮球架下帅气投篮,笑容迷人成绩优异的王子,青春荷尔蒙的气味弥漫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林嘉说生活是一片大森林,你不知道会遇见什么鸟。曹哲大概就是他说的那只“鸟”。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的相遇,就是“狗血”。林嘉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挤入狭小的商店后,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自己的指尖离货架上的饮料越来越近,然后兀的感受到另一只带有温度的物体,仅是短短的瞬间,他感受到那个物体里仓皇离开留下的滑腻。

至今林嘉仍会后悔当初抬起了头,他原以为那会是一场与美丽女生的邂逅,然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男生,那男生也有些尴尬,匆匆看了一眼林嘉就走了,他只记得他左眼角下方一粒若隐若现的泪痣。

夜晚班级集会的时候,林嘉惊奇发现今日“邂逅”的男生和自己同组,就坐在他的斜对面,他第一眼没认出来,多亏他眼角的泪痣,还有他的眼神。多年后林嘉一直无法忘怀,或许这是曹哲最独特的地方,他曾几次遐想,若是某天他们分别了,无论多久他一定可以凭这两样东西认出他,没想到前半句竟成了真。

林嘉不知道曹哲有没有认出自己,也没有问。他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想不到会与他发生这么多故事。

林嘉已经记不大清楚他们是怎么相识的了,矫情点说是“缘分”,它好似一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太认真会流泪,没人说得清他们是错过了,还是流泪了。

班级篮球赛的消息迅速蔓延到每一个角落,男生们一放学就冲到篮球场占位,林嘉班上的男孩子似乎都没有多大的兴致,原本班里没多少个人报名,经过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才勉强报了几个,林嘉是一开始就已经报名了,身高上有优势的曹哲后来被无端端列入名单之内,但是他一点也不懂篮球。

曹哲是学生会干部,老师分配的任务他总是没有怨言去完成,班上的男生去练球的时候他也跟着去了,只是每次球一到他手中就没有希望,本来队员就没有很积极,他们也没有管这些事,曹哲却很较真,每次打完球都有点闷闷不乐。

林嘉像摸小狗一样摸摸他的头说不要太在乎这些,曹哲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嘉只是安慰自己,团队荣誉怎么不重要呢?

真正的比赛开始时,运动量远比训练大,如果说训练是一阵风,那比赛就是龙卷风,对手有好几个是校篮球队队员,平时不在意的队员现在的表情都有些凝重,果然是危机来临才能体会到凝聚力。

女生的尖叫一浪接一浪,林嘉他们明显没有优势,加上训练的时间也不多,才上半场就被拉开了好多分,下半场他们的计划是不让曹哲碰球,他只负责防御,效果好了一些,分数也慢慢被拉近,每次林嘉一转头,就看见曹哲在自己附近,有时候顺手把球抛给了他,分数白白丢掉。

越往后面校队队员的优势越大,曹哲开始有些体力不支的感觉,虚汗一点点冒出,而校队的队员爆发力还很大,好像才刚到巅峰,比分又开始拉开,队员开始有些急躁,先前的节奏也乱了,曹哲不明大局,汗越渗越多,斜方向一个力撞过来,他一个踉跄,尽管最后站稳了,脚还是崴了一下,他继续跑着,眉头起了一个微小的褶皱。

林嘉就在不远处看到了全程,见到曹哲安然无恙,他又重新专注比赛,地在地上的汗水化成一缕没人关注的轻烟消失了。

高中的第一场球赛以失败告终,很久以后,林嘉还是会很怀念那场球赛尽管输掉了还可以放声大笑的比赛,仍然记得暖阳照在他们手中晶莹的冰淇淋的光晕。如果不是那声惨叫,一切都很美好。

晚修之后的宿舍内,几个人同心协力帮曹哲解放卡在臃肿的脚踝上的运动鞋,远观有一种分娩的即视感。

“忍着点,用力啦。”

“你在这边打开,我在那边接。”

“啊——小心点,嘶……“

橙黄的活络油摇晃着向自己靠近,曹哲看着包装上的黄道益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表情,比透心凉还透心凉,林嘉和其他舍友看着他可笑的表情,比心飞扬还心飞扬。曹哲杀猪般的吼声划过了十六岁那片夏末秋初的夜空。

林嘉和曹哲都选了文科,林家站在宿舍楼前找到了自己的名字,熟悉的名字紧挨着自己名字,像半年前意外触碰的手指,取代尴尬

的是无法言喻的欣悦,他都不知道那时自己笑得有多傻,直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才看到曹哲也在,他的目光也在同一个地方。

高二那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美国政府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班里几乎全是女生,腐女和直女癌凭这条消息就分出来了;另一个是林嘉和曹哲由同组变成了同桌,林嘉长高了一截,但还是比曹哲要矮一点。

班上的人熟络之后就纷纷抛下了伪装的面目,节操俯仰即是,她们喜欢调侃林嘉和曹哲,比如他们穿同款鞋子,穿同一件外套,一些小打闹,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后来哪怕是一个眼神,都会引起某些粉色浪潮。

一开始他们有些尴尬,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她们并没有恶意,可是没想到这些无心插的柳在暗中慢慢成了林,这一点知道分离的那一刻他们才发现。

学校历来只设一个文尖班,五十多个分子的竞争力不容小觑,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曹哲刚开始有点力不从心,在班里处中下地位,加上学生会工作繁忙,时常要折腾很晚才能回到宿舍休息,他有时会独自坐在宿舍的空床位,望着窗外的灯火,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一直都捕捉到了他的落寞……

为了能有多点时间学习,曹哲每天都起很早,第一时间到教室晨读,他把饭卡交给学生会的伙伴,早餐会准时送到,林嘉每次从床上爬起就见到曹哲已经在刷牙了,再等他上完厕所曹哲就不见了,他有些担心曹哲会累垮,但又不知道怎么跟他说。

曹哲一直没有等到早餐,胃部发出沉闷的响声,不是很大声,但还是被林嘉听见了,他叼着一片方包,又不敢笑出声,憋得肩膀跟着面包一起有节奏地抖动着,曹哲白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曹哲眼前出现一片方包,他没有多想张口就咬,结果咬了个空,林嘉笑着把它塞进了曹哲嘴里,丝毫不顾他幽怨的小眼神,一副“我真伟大”的样子。

结果那天曹哲的早餐一直没到,后来他才知道学生会的伙伴请假了。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他用仅剩的能量和林嘉冲刺到了食堂,他第一次发现食堂的香味这么诱人,毫不犹豫的加了个炸鸡腿,他看见林嘉的眼睛盯着机器上的数字那心疼的眼神,得到了报复的快感,结果导致林嘉对曹哲的餐盘偷袭了好几次,嘴上还一副自己很亏的样子说“早知道就不请你吃了。”

“你已经把本吃回来了吧?”曹哲没忍住拆穿他。

曹哲是体育黑洞,无论什么时候都被拖进体育坑里,在男生严重不足的班级里,校运会的男子项目每个人都要报到极限,凭借身高,曹哲被参加了跳高跳远,体委问可不可以,他强颜欢笑点头,心想“我能反对不成?”

有人欢喜有人忧,曹哲庆幸自己没有被参加长跑的时候,这个累人的担子落在了林嘉身上,曹哲嘴上虽然在替他惋惜,事实上林嘉早就看到了他眼底的幸灾乐祸。

有一天,曹哲在日记里写:生活就像海洋,就算你会游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淹死。

这片海洋充满未知,恐怕曹哲再怎么也想不到体委最后把长跑安排给自己,他一头倒在林嘉肩上,不料还被磕了个正着,林家的肩膀也吃了不少痛,不过他看到曹哲眼泪都要被嗑出来了,转手帮他揉了下脑勺,正巧曹哲也伸手过来帮他揉肩膀,他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围的腐女又投来了一注热情的目光。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浇灭了学生的热情,铃声一响,前后十多栋宿舍楼不约而同躁动起来,学生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稳住了大家的情绪。

还好这场雨也没下多久,校运会只是推迟了两个小时,开幕致辞时,学生的裤脚和纯白的回力鞋渐渐沾上了淡淡的水渍与泥痕,混杂着草的味道,暗涌着青春的气息。

“紧张吗?”

“你说呢?”

林嘉伸手揉了下曹哲的发顶,说实在他没有别的想法,甚至是自然而然的,这大致能够表达他的安慰和鼓励,败在身高差裤,这个动作算是勉强。

曹哲没有关注林家是怎么进入赛场的,当他狰狞着冲刺完最痛苦的那段路程时,后背被一只手臂支撑着,他似乎找到了支点,放心的把重量委托给那只手,林嘉只得两只手都用上,手臂立即感受到从曹哲背部传出的暖湿。

这一刻被永远的记录下来,林嘉没有得到那张照片,不知道是否在曹哲手里。在回到大本营之前,林家悄悄撤回在曹哲腰间的手臂,留下一道愈渐清凉的印记。

南国的雨季出了名的漫长,一场()秋雨一场凉,却还是改变不了拖泥带水的习惯,四周都是黏腻腻的。林嘉向往北方的豪爽,而当下也只能向往,任由淅沥的雨打在心扉之外,苍凉整个冬天。

他曾瞎想在雨天用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奔回宿舍,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而现实只有曹哲那张百看不厌的脸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和他争执要用谁的衣服挡雨,然后还要一个人是半个身子回到宿舍,这哈没玩,最后还要抢卫生间洗澡。

想到曹哲的体质差,林嘉最后还是让他先去了。曹哲进洗手间前还夸张地说:“林嘉你淋了几分钟雨转性了。”林嘉差点没一脚把他踹进去,理智让他只喊了句“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好了?!”

于是你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其实并没有。

入夜,雨突然狂暴起来,把室外的晾衣杆打得当当响,曹哲被吵醒了,林嘉被冷醒了,其他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林嘉起身上了个厕所,顺便把阳台门关掉,外面的风雨声小了些。

当他缩手缩脚回到床位时,曹哲轻声叫住他,起初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扭头一看,近视加上黑暗,他看不清曹哲到底睡了还是醒着,曹哲向他挥挥手。

“你冷吗?”曹哲用气流问。

如果是平常,林嘉一定觉得曹哲明知故问,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点也没计较,老实地点点头。

林嘉见曹哲的被子蠕动了一下,他在黑暗中挪出了一个小空位,林家二话不说钻了进去,被窝里的暖气立即蔓延过来,林家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抖。

单人床的狭小空间对两个人来说十分有限,,他们紧贴着对方,谁也不敢动,生怕打扰对方,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没睡好。

曹哲感冒了,上课的时候老吸鼻子,林嘉取下挂在凳子背后的外套扔到他身上,曹哲满脸迷茫,又默默把衣服披回到林嘉身上。

林嘉很想抽死曹哲,他别是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冷啊。”,他宁愿曹哲一句话也不说,最起码不会那么没面子。

曹哲的感冒就这样陪伴他两个星期,不见

有半点好转,他又死活不肯给家长打电话,全宿舍人员都担心他得了肺炎,但是他只是一个劲地流鼻涕,不见咳嗽。林嘉劝他去校医室买药,他一点也没听,也不愿让别人帮他买,嘴上就说什么问题也没有,半夜又在吸鼻涕,林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自己去买药了。

他把药交给曹哲的时候,曹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但是没有接受。

“快考试了你还不搞好自己的身体。"林嘉对他漠然的样子多少是有些恼怒的。

曹哲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调:“真的不用,我的身体我了解。”

林嘉突然感觉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曹哲,他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不知道有什么是这么莫名其妙的,又无奈又可笑,没有再说什么,把药片放到他桌上就走了。

曹哲看着他消失在门外,低下头看了一下洁白的药片,把它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直到现在曹哲和林嘉都没有解开这个节,林嘉笑了一下,原来他们已经不记得这个问题了。

男生的友谊比女生的单纯,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明争暗斗,他们可以巧妙避开所有过节,昨天还在打架今天也许就可以勾肩搭背。林嘉和曹哲没有僵持多久,特别是经过一个假期的沉淀,那件事情好像就不在记忆范围了。

高三的生活与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成堆的书与练习,三点一线的生活,许多人的这一年就如梦境一般,在没有任何感触中流过。当然,它与电影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没有那么精彩,除了学习就是赶作业,除了赶作业就是考试,仿佛每个人都是一台机器,反复着无趣的动作,等待日子过去。

反复鼓舞着高三学子的是那句经久不衰的话,林嘉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书上看到的——最有意义的事应该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奋斗,一年后拿着同样的录取通知在理想大学门前相视一笑,道一声:“好巧,你也在这里。”尽管后来林嘉在大学见到往日的同学,无数人对他说“好巧”,却也找不到特别的感觉,毕竟他们的心没有一起奋斗过,殊途同归终究还是有太多差异。

他曾以为有这样一个人,叫曹哲。最终他在哪?会不会也同样在大千世界中遗失了这样的同伴?

在此之前,林嘉一直肯定自己必须去北方读书,他太不喜欢漫长枯燥的雨季,如今他不进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雨,还得到“剪不断,理还乱”的情。

曹哲像泥鳅一样溜进林嘉的被窝,恰好乍暖还寒时分,紧贴的两副身躯把被子捂的暖哄哄的,引发了一点汗意,林嘉翻了个身,曹哲几乎同时做出一样的动作,面对面相枕腾出了一点空间,热气悄悄散失了些许。

高三以来,曹哲已经放手学生会工作,所以可以正常作息,两人的卧谈会成为了特殊的交流方式,温热的鼻息交融在一起,暗夜里细微的声响,分不清是谁的呼吸声。

在黑暗中如果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们是可以看清对方的,林嘉甚至能看到曹哲眼角淡淡的泪痣。

“你真的想去浙大?”

曹哲点了点头。

“要不要考虑下北京?”

“雾霾太重。”

“……总比这里下雨要好。”

“太远了吧。”

“嗯……”林嘉睡了过去,他不知道曹哲看了他多久才睡着了。

刚到四月,天气就开始闷沉了,完全找不到寒冷过的证据,林嘉开始怀念冬天的感觉,曹哲抛了个白眼,合着牙齿挤出两个字——犯贱。

“信不信我打得你泪痣都飞出去?”

“你好歹有点新意。”这句威胁曹哲听了差不多两年,他已经不想再用“恶俗”进行评论。

一同学经过不怀好意地说了句“曹哲你的发型真帅。”旁边的人傻呵呵的笑,高三唯一的乐趣在此。

林嘉十分自觉地帮他看了一眼,把飞起来的那撮头发压下去,但是并没有什么用,他又不厌其烦地压了几次,林嘉是个强迫症患者,曹哲对于他执着于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任由他理,反正麻烦的也不是自己。

“我昨天想了一下,觉得北京还行。”

林嘉知道曹哲说还行通常是选择,他开朗起来,充满干劲,多一个人奋斗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的。他又开始抚摸曹哲的头发,真是无比舒心。到现在他都还在怀念那种触感。

“我昨晚做了个梦。”

“哦。”

“给点反应大哥。”

“OH天哪,你梦到了什么?”

“……”

有些时候曹哲还是喜欢看看林嘉气急败坏的样子,这时候林嘉又不说话了。

“继续啊。”

林嘉神秘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梦到你和某人KISS了。”

曹哲耳朵热了一会儿,“谁啊?”

林嘉挑了挑眉,诡异地笑了一下,曹哲的脸瞬间热辣辣的,移开视线说:“怎么可能,多久远的事了,再说了我们一直就没什么……话说,你怎么会做这种梦,莫非……”

好一个反客为主,堵得林嘉话都说不出,曹哲一找到机会就绝对不会轻易放手,非要逼林嘉:“你不会喜欢上人家吧?”

“那你不如说我喜欢你好了。”林嘉跟那个人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他宁愿是对曹哲有好感。

曹哲自然而然地捏了林嘉一大块面包塞进嘴里,口齿不清地说:“别人也没那么差好吗?”

林嘉抽走曹哲桌上的纸巾抹了一把油腻的嘴,曹哲指着那张纸巾,半天才说出话。

“那是我用过的……”

认真想想,他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共同的的外套,共同的被窝,共同的早餐,共同的理想,唯独没有共同的终点。

学生时代的林嘉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曹哲告诉自己要出国读书的那个时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凝固了好一段时间,当他真正消化这句话的时候才感觉到他还是活着的。

他们第一次十分平静而严肃的交谈,曹哲下意识咬住了下唇,这是犹豫的标志。他们相处了三年,他某些细微的动作林嘉了如指掌。

挑眉是不信任,皱眉是疑惑,一边嘴角上扬是自信,嘴角下撇是无奈,捏手指是紧张,摸下巴是纠结……

林嘉一眼不眨看着曹哲的唇瓣由白变红,内心掀起一阵的暗涌。

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林嘉还是林嘉,曹哲还是曹哲,但一切又有了不易察觉的变化。

高中最后一次体能测试,林嘉因为扭伤脚无法参加,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别人在鲜红的跑道上一圈接一圈地跑,他们最后一次一起在赛道上驰骋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个想法突然出现。

4分多钟的路程,林嘉看着曹哲离自己越来越近,

又离自己越来越远,他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曹哲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林嘉看着他愈渐缩小的身影,感觉他似乎在离开自己的世界的轨道上渐行渐远,他几乎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没有人搀扶的曹哲像伤残战士,他拖着“残缺”的身躯走向他的“人民”,他周围的景象都暗淡下去,围着他的阳光却被极力渲染得有些虚幻,晕开了几个光圈。他一屁股坐在林嘉身边,林嘉刚想叫他起来走走,就见他的脸部开始扭曲。

林嘉率先起身用力拽起曹哲,幸亏曹哲骨子轻薄,比看上去轻许多,但他还是感觉到脚踝传来的刺痛,曹哲机械般的走开了,林嘉才慢慢蹲下去,以不顾形象的姿势坐在地上,疼痛感才慢慢消散。

曹哲在林嘉眼前晃了好几回才好了,他对地上的林嘉十分绅士的伸出手如邀请舞伴一般,林嘉毫不矫情一把扯住他的手把自己带起,曹哲身体倾斜了一会儿吓得林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稳定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两人的距离不过是不到20公分,林嘉还包着曹哲的手,就是当事人也感觉到有些不寻常,林嘉放开手,指尖的余热在空气中蒸发。

我不是害怕分别,只是没做好准备。

多年以后,林嘉还是会用这句话去弥补高中生涯留下的遗憾,只是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

曹哲还是离开了A市,去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国度。他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这让林嘉又多了一个讨厌雨的理由。那场没有尽头的淅沥的小雨,是分别,在5月那场雨中,他失去了,太多。

他错过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大事,那天中午他一直躲在操场的大叶榕后,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就在那里站了一个中午。

曹哲走出大门,在同班同学中搜寻不到他最想见到的身影,他说过他走的时候林嘉一定要来,但是林嘉没有回答,原来这是答案,曹哲心里有些怅然,他在雨中十分缓慢地钻入了黑色的轿车。

林嘉在那可大叶榕后静静地看着黑色的车身消失在门前的柏油马路,静静地看着人群散去。

我不是在逃避,一切来得太突然。

()

曹哲到了机场,他握着手机,尽管不可能接到任何一个电话,突然想到电视里的场景,将要登机的时候一个人冲进来挽留,或道别,但毕竟是生活,直到他登上飞机,也没有突兀的身影。

飞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曹哲呆呆地看着窗边的浮云,分别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从前没有体会过真正的分别。

他翻出日记本,三年来原来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好好的翻回来看,缘分这本书,他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翻得太认真,或者太不经意。

窗外已经一片模糊,他看不到下方的繁华,他只知道离A市越来越远,这座城市的一切终将成为他生命中的渐近线。

日记本的最新日期下方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曹哲锁上日记本,那根金黄的小钥匙顺着手指划入身边的垃圾箱。

面馆的学生推搡着挤出了门外,一股微凉的空气趁机钻了进来,林嘉打了个颤,他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面,继续挑出细碎的香菜,趁老板不注意偷偷夹到别人吃剩的碗里。

“老板,香菇面,多点香菜。谢谢。”

“好嘞!”

林嘉正好吃完面准备往外走,看见一个人端着面往自己的方向走来,香菇的味道一阵接一阵飘来,正好那个人也抬头看见了自己,他心满意足的笑僵持了一会儿。

时间之内,你我早已容颜沧桑;时间之外,你我依旧眉目晶莹,并肩坐在落满树叶的的台阶上,终有一天,我们都会回想起这段时光。

“好巧,你也在这里。”

夜之深,心之伤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夜之深,心之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后天就要考试了,我被白天玩手机、然而晚上却在拼命背书的室友吵得无法入睡,心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着她们背得起劲而自己却无心学习;亦或我想睡觉,然而却被吵到;或者是因为今天刚看的那部电影《南极大冒险》而想起了曾经我喜爱的那条叫来福的狗。

当我在那部电影里看到那些狗儿对主人的忠诚时,突然想起那条被打狗的人给打了的跑到我家来的小狗。

被丢弃的它,是在快过年的时候被鞭炮声吓住才往我家跑的。那时候,它该是刚出生不久吧。一进我家,便在外婆的卧室里的一把椅子下蜷缩着瑟瑟发抖。彼时在读初三的我放学回家,用尽各种友好的方法想把它哄出来,然而它并不识相。反而哧着牙发出低吼,以期把想要靠近它的我吓走。最后我不得不暴力地提着它的背、抓着尾巴把它给拽出来。

因为老人们大多相信家里来狗是来福的这一说法,于是,它便成了我家的一员。取名,来福。

我总是很热情地找他玩,然而他每次都见了我就跑。可他胆子也挺小的,每次我被他甩了冷脸后都会气不过地发出泼妇般的吼声:来福,你给我站住!然后他就会特别听话地趴在地上,低眉顺眼地看着我(这方法直到他消失,都屡试不爽)。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过去拍两下他的头,以满足一下自己胜利的优越感。

后来,不知咋的,他似乎是记了我的仇。大概来我家有两个月了吧,他也学会了摇尾巴,亲热人。然而!他就只是亲热除了我之外的家人!这又导致了我的不满,偶然间,我看到了他的尾巴尖端有几根白毛,于是便想到了收拾他的办法把他卡在猪圈墙上的一个正方形框上,然后在那里扯他尾巴上的白毛(因为听老人们说,尾巴尖长白毛的狗不好),听到他那吃痛的叫声,我就像个小恶魔一样地笑得开心。但他并没有因我的武力屈服,反而是更加躲着我。这弄得我超级无语,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如小学时候听别人说的那样身上带有杀气。

后来,不知怎么的,有一天放学回家,他突然跑到门口来接我。于是,我们间的关系终于破冰。

但是有一次,他把我等了好久,终于才被孵出来、并且我很悉心照顾的小鸭子给咬死了。于是,那次家里人都超级生气,拿着棍子什么的打他。听到他嘴里发出的惨叫,我却开始于心不忍。我的脑子里突然浮现小时候也曾养过一条同名字的狗,但是却因为乱咬牲畜而被村里的人围着打死在我家屋后,并且煮来吃了的事。那时就感觉仿佛时光倒流,那一幕与已经泛黄的画面重合。我的心有点纠结的痛,想阻止,可是看着地上躺着的丧失了生命的那几具尸体,以及妈妈和外婆那愤怒的表情时,我放弃了。我只是站在局外,默默地看着,心里百味杂陈却无能为力。

不过,还好他特别长记性,特别懂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于是他变得很乖。那件事没过多久也就被揭了过去。于是,我对他的好感渐增,便以一种和善的面目待他。而感情是相互的,他感受到我的好意,于是便用每天早晨送我去学校,下午在家扑上来接我作为回答。

可是,没过多久,他却病了。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中毒了一般,奄奄一息。蔫蔫的他再没跟着我疯。有天放学回家,我看他躺在地上,要死了一般,吓得我当时就差点哭了。妈妈和外婆都说他没戏了,可我却倔着把全身瘫软的、沉沉的他抱去了村里的一家小医院里。那个医生说怕给他打针打死了,便只喂了他一支葡萄糖补充能量。可是他并没有好起来。那天晚上,他就消失了。好久,我都没有看到他。没有他的陪伴和亲热,我的心里空空的。我把这件事说给一个早上和我一起上学的朋友听,她说:我家有条狗,被打狗的人打得半死却逃了出来,他见了我们一面,然后就藏了起来,过了好几天,我们才发现他在屋后的草丛里死掉了。狗,在能够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时会躲起来,他该是怕主人伤心于是,我便确认他是躲起来死掉了,为此我难过了一整天。可是,在几天后,我便看到了他又生龙活虎地在家门口接我。那种伤极而喜、失而复得的感觉真的是难以言喻。我只是在那时候告诉自己要好好珍惜他。

可是啊,他却在我高二上期的时候被打狗的人打了。当时在电话里听到外婆这么说,我愣了,然后心烦意乱地挂了电话。最后,晚自习放学,我窝在被窝里无声地流泪。

前些日子,室友因为母亲动手术而流泪。我却觉得不可思议。我从未因家人生病而哭泣过,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好起来。可是,来福的逝去我却伤心难过直至今日。每当想起曾经,总是如鲠在喉,心里难受得想哭。因为我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我不是无情的人,他曾给过我那么多温暖和欢乐的时光,我无法做到不为他的消失不动容。他听话,对我忠诚、热情,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好的一位朋友。

可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最后只余我一个人在这里怀念。然而我除了怀念曾经,什么也做不了!

时之彼岸 岸之未央


时至今日我还是没有一丝改变,还是那个战战兢兢的我还是那么懦弱,想说的永远不敢说,说出来的永远无关痛痒。很多时候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一些事、一些人只能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内心建起一个人的围城

存在电话许久的号码终究还是没勇气按下拨号键,最后还是决绝的删了,那些藏在心里的话现在已经没有表达的欲望了。我内心的期盼也在这刻画上休止符

或许我这个年纪在别人眼里不应该或有太多复杂的思绪,写的伤感人家都以为你煽情如果别人误会了什么或说了什么我也只是默然,不知道何时开始对这些都无所谓了

悲观的人容易伤感,在别人眼里换不到为你哪怕一秒感伤我喜欢看喜剧,只有这样我才意识的到我还会笑我面部神经还没有痉挛,只有这样才不会想起一些事,一些人,我喜欢看有些人我们一再错过,多少遍也不觉得腻,曾经等不到的望眼欲穿,以后只不过是对方的过眼云烟.因为某些小事,有着彼此的号码你不联系我、我不联系你就算在街角相遇也只是相视而过没有任何言语,宛如昨花,渐渐的成了形同陌路的生人。或许一切都是作茧自缚,就像平静的湖面被你扔下的石子激起一层层涟漪后终于还是归于平静,就像绚丽的烟花绽放短暂瞬间然后下坠的无能为力!直至消失。被折腾过的生活比先前的更加死寂.

情之殇.情之伤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情之殇.情之伤,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子一袭黑衣手持长剑站在悬崖之巅,身后是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一男一女。女子背对着他们静默了好长时间,那一男一女也是怕得连大气也不敢出。终于,那黑衣女子转过身来面对着那对男女,一张银色面具掩住了面容,只看得到一双清澈的眼,那女子静静地站在他们面前,像一座黑色雕像一样睥睨着他们。

她慢慢走近他们,手上的剑闪着凛凛寒光,那对男女吓得全身发抖,惊惧的向后退缩着,男子壮了壮胆子,咬牙将身边女子护在身后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何将我们带到这里?!黑衣女子冷笑一声,说道:怎么?许久不见,你竟然将我忘的一干二净,千城啊千城,你可真是好记性!黑衣女子缓缓揭下面具,现出一张绝美容颜,她随手将面具丢在一边,满脸冰霜:现在,可是记起我了?男子看到那张熟悉的脸之后大惊失色:月月幽?!是你!女子也是满眼吃惊,好看的眼里满是惊讶,和一点点微微的妒意,好久不曾见过,没想到她竟变得这么漂亮了。女子咬住嘴唇,手慢慢攥成了拳头。

呵!看来千城公子还没有忘恩负义到如此境地,居然还能想得起来我。月幽冷冷说道。她的目光集中在千城旁边的女子身上,微微一笑,说道:瑾媚,好久不见啊女子紧张的连话也说不清楚:月月幽你怎么怎么变得这么

怎么变得这么漂亮,是吧?月幽摸出一块丝帕擦着手里的长剑淡淡说道。瑾媚啊瑾媚,你难道不知道我变成这样完全是拜你所赐么?这样说来,我冷月幽还要谢谢你的。月幽俯下身抬起瑾媚的脸说道,当初你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光明正大的在人前炫耀,只因我长了一张比你漂亮的脸,你便起了歹心想要我这张脸!你欺骗于我用换皮术将我的脸换给了你,然后用毒药将我毁容。害我不得不以面具遮面,瑾媚,你可当真是我的好姐妹啊!

月幽我我错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怪我一时糊涂

呵呵,好一个一时糊涂!瑾媚,事到如今,你觉得我还会信你吗?月幽试了试长剑的锋刃,说道。

月幽!月幽我求你别杀她!求求你别杀她!男子扯着月幽的衣摆说道,瑾媚不懂事,我知道你恨她,我也知道你恨我,可是,求求你,不要杀她,她死了,我就什么都没了!求你!

呵呵!是啊,我倒是把你给忘了!月幽冷冷说道,千城,既然你说出来了,那我们就好好想想你负我的这笔账该怎么算!千城愣了一下,说道:对不起,月幽。我不该负你千城躲闪着月幽的眼睛说道。

不该?千城,这世上没有什么你不该的?是我,是我冷月幽!是我冷月幽错应了你!是我当初错信了你的虚情假意,才落得如此下场!千城,你没有错,错的是我冷月幽!月幽冷声说道,将长剑架在了千城的脖子上,双眼含泪。亏得我将你们当做挚友对待,可如今,我将全部的信任悉数交与你们,可你们!你们给了我什么?!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一道寒光闪过,千城耳边的一缕青丝飘然而下。

瑾媚吓得大哭:月幽!求求你放过千城!是我的错!我不该骗你,你要杀就杀我好了!但是求求你放过千城!

月幽看着瑾媚的一双泪眼心底一软,喃喃说道:起初我容貌被毁,你千城对我一度冷淡,只因我相信你的真心,所以处处忍让,没想到终是没能留住你,原来你心里并没有我,瑾媚才是你心心念念的人吧?你来找我,只因瑾媚觉查不到你的心意,你心有不甘才如此做的吧?对吗?而我,我就这样我就这样我怎么怎么就信了你呢?

冷月幽逼回了眼泪冷声说道:如今我恢复了原本容貌,你却一改冷淡,对我如此上心,你这样做,是不是假得有些显而易见?冷月幽从袖中掏出两个纸团来对他们说道:罢了,再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这两张纸上分别写着生死二字,也就是说,你们中间只能活下一个,必须要有一个人死。

瑾媚和千城的表情僵了僵,点头答应了冷月幽。等二人拿了各自的纸条之后,瑾媚脸色苍白的看着她手中的纸条,那上面清楚的写着一个死字。她咬咬牙,说道:罢了,月幽,我知你恨我,我死有余辜,瑾媚只求你放过千城,这样,我便安心了。冷月幽点头答应,扔给瑾媚一个白色瓷瓶冷冷说道:如此,你便自行了断吧说完,她背过身去。可没想到瑾媚以极快的速度打开瓷瓶准备将瓷瓶里的东西灌进千城嘴里,冷月幽眼疾手快用长剑狠狠刺过去,她万万没想到千城会替瑾媚挡了那致命的一剑。

一时间鲜血喷涌,长剑深深刺入千城的胸口,瑾媚吓得抱住千城放声大哭,月幽的脸白了白,淡淡说道:你以为替她挡住我就刺不到她了?可笑!长剑锋芒一转,刺得更深,宝剑刺穿了千城的身体没入瑾媚的体内,同样刺中胸口,瑾媚睁着大大的眼睛惊愕的盯着冷月幽,过一会儿便气绝身亡。

冷月幽抽出长剑缓缓说道: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就不应该留你!枉费了千城对你的一片痴心,这条命是你欠他的,现在,你可以永远陪着他了冷月幽默默擦掉剑上的鲜血,立在崖边。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她身边:阁主,有何吩咐?

冷月幽也不转身,淡淡说道:你去把这两具尸体带到后山留给白月吧,它已经很久不曾食过生肉了,今天给它开开荤。

阁主,他们还不致罪大恶极,这么做是不是

是的,他们本身无罪,可是,他们犯了一个致命错误,错就错在,不该惹了我

属下明白了,这就去办。

黑衣人抬着尸体消失了,冷月幽看着远处的风景自语道:千城,是你负了我,你和瑾媚,你们负了我

梦之若续之梦之末


没有了欣若了的唯美之国受到黑暗魔法的诅咒,自此,这片美丽旖旎有若天堂之誉的土地上,便绵亘几十里地张出了大片象征着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的黑色曼佗罗。并且,由那些本就残碎的花蕊溢出的灰暗的寂寞,在天空纠集成了好大的一片乌云。乌云似孤魂野鬼般四处游走,所到之处,冷雨成黄豆状大把散坠,以至,叶落结霜,花落结冰。唯一可以幸免于难的地方,是位于,唯美之国最中央的一座竹制的两层复式小屋那是紫辰和欣若曾经一起生活的寓所。

雪末双手捧过一块被冰结了的花瓣,不住地呵着气。这一次竟奇迹般地看到了融化,看到了融化后的花瓣摇曳着依旧袭人的清香,随阳光而起,如蝴蝶般翩然旋转在小屋的上空,旋转在紫辰的周围。雪末望着那丝希望,满心欢欣地笑着,之后又让泪水同样欢欣地祈求着上苍。她知道,那是欣若在给紫辰的一个安慰,一如雷蜂塔外骤然撑起的雨伞。

紫辰掀开了眼睑,难以置信地缓缓扭转了头颅,然而,干涸的眼睛确实是很快就遇见了蝴蝶。哦,不

紫辰瞪大的眼睛看到的是完完整整的,依如从前一样拥有最最灿烂笑容的欣若。他激动得有些抽搐地站起来,抖动的双手自狂喜中犹豫的伸出,却又同时,惶恐地缩了回来。紫辰,坦然中遍琢苦涩的微笑,让雪末的心一阵疼痛。

雪末无望地闭上了眼睛,嘴唇翕动间,便见在他的背脊处似孔雀开屏样幻化出一对晶莹剔透的银翼。稍一踮起脚尖,银翼便带着她飞离了地面。同时,溢出的泪花和着阳光,在她那纯美的双颊处,安静的绽落。

雪末也来到了屋顶,摊开手,蝴蝶立即顺从地停驻在指心。而后,刹那间有恢复成了冰结了的花瓣。她所能为他做的,仅此而已。紫辰本已黯然的眼神并没有随着欣若的再次消失而更加无光,反而呈现出一种从所未有的光亮

被抱得生疼的雪末没有挣扎,而是忽然想起从前感己至深的一幕:

玩累了的欣若,若孩子样赖在紫辰的背脊上。睡着后,仍然管不住嘴巴,叽里咕噜,象穿峡而过的风一样不停地梦呓着同样的一句话:

紫辰,你说,你的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

紫辰先是奇怪,转瞬又莞尔。殚思极滤后一脸幸福而又极其认真的回答:

因为蓝色是你的颜色啊!

雪末依稀记得,那时的天空,蜿蜒着的蓝色,羞愧得白云都躲到天边。那时的大地上,除了蝴蝶 蜻蜓外,在绿树下 鲜花旁 细水边 时不时就会掠过几只为,唯美之国所独有的一种蓝色荧火。那样点滴的蓝色,在阳光下可爱得是如此的沁人心脾。

只有珍惜往事的人,才真正在生活,雪末强颜着笑靥,像是在自言自语,又象是在,试着做最后的劝慰:如果,我们总是太过清晰地记住过去,就会在不经意间忘了现在,更何况未来。

雪末松开了手指,冰结的花瓣坠下,顺着屋顶一路叮叮当当地滚落。

几十年的等待 怀念 眷恋终于摇曳,生姿在那一抹迷离的梦幻中。因为雪末感觉到自己似乎已经被揉进了紫辰的身体。

瞬间可以成永恒,如果时间有情,命运有爱。

好辛苦 好幸福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好辛苦 好幸福,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好辛苦好幸福

编织一片彩虹,种在土壤里,一点一点的浇水,一点一点的施肥,一点一点的除草。当彩虹承载着那份爱飞上天宇之时,会觉得,好辛苦,好幸福。

把爱埋在心间,矜持的表达。爱,就如清水,无色无味,平平淡淡,不及饮料可口,但却不可或缺。爱,就如小溪,缓缓潺潺,但却讲究连绵不绝。爱,就如初春的阳光,不及夏日的热烈,但却可以融化冰冷。

当夕阳将落,两位老人相互搀扶走到公园,相偎相依,望着远处的青年恋人们,他们相视一笑。

只有老人才能够更好的演绎爱情,当青丝变为白发,当娇颜变为珠黄,当沧海变为桑田。他们仍然相互携手,相视微笑。经历了大半个世纪辛苦,也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幸福,当他们挽着手逝去的那瞬间,流露出来的是如此的甜蜜与满足。

 当流星划过天际,当彩虹横挂天头,当两位老人相互依偎,所诠释的便是爱。

 爱,是好辛苦,爱,是好幸福

好与不好都是好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好与不好都是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好?当饿的时候吃一顿饱饭是好,当头痛的时候吃药脱离了哭是好,当想家的时候能回家吃爸妈做的饭菜是好,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能每天过得开心快乐是好。

我很好,却在无形的落寂中执着一座空城,能展翅高飞是我所想像的,也许有一天真的长出了翅膀,空气的阻力将让我飞不出这座城,花开花落终究还是会凋谢,它曾经拥有的芳香令人欣赏喜爱,万物轮回第二年的春天它的美依旧,阳光的照耀花儿更加鲜艳。

我并不好,每天的上班下班似乎已墨守成规,时间的推移夜晚再次降临,这一天又是芜情芜绪的过完,早已迷失了方向,根本不知道能干嘛,有时候昏昏欲睡的行走,发现回家的路都已模糊不清,大概是这个路口吧!

暖冬暖人心,别离别愁泪。物是人非,空一座城,予独那花再次绽放,终究还是被自卑埋藏。不后悔,不伤悲,下一秒的笑更加灿烂,拔开迷雾,世界之巅越来越遥远。倾红颜,诉压抑,不抛弃不放弃,心脏还在跳动,希望就不会被沉沦,执着一定不会错,我坚信。

好与不好都是过,为什不好呢?好于不好都是好,我一直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