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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血的戒指

发表时间:2021-02-22

【www.qg13.com - 好的戒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染血的戒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天,天早早的就黑了,郭江池站在公交车站的站牌下时,街道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上已是灯光璀璨了。侯车的人很多,凛冽的寒风中,人们裹着厚厚的棉衣,焦虑着,不停的踏着步子摇晃着身体,翘望公交车快点到来。

郭江池心里有些着急不安,他要到火车站赶晚上的火车回家。

去火车站的十五路车还没有停稳,已经等的心急火燎的人们,此刻没有了绅士风度,蜂拥着堵住了车门。后面的人推拥着前面的人,前面的人便不由自主的挪动脚步被挤着上了车。十五路车太少,真不知道公交公司的调度是怎么考虑的,下班时间,客流集中,是应该临时增加运营车辆的。郭江池心里嘀咕抱怨着,他开始担心自己上不去这趟车,便把挎包放在胸前,也跟着人群向车门口挤了起来。就在他好不容易一只脚踏上公交车踏板时,突然感觉自己身上有异样的变化。郭江池警觉的低头一看,果然发现自己胸前的包已经不见了。被刀子割断的挎包带子一头还在自己手里,但不停的被一种力量向后拽着。郭江池瞬间热血上头,心里暗暗叫苦,不好,遇小偷了。回过头的时间,手中最后一截挎包带子也被拽去了。只见一个小伙子正向人群外挣扎着,手里拿的正是他的包。

郭江池大喝一声,抓小偷,抓小偷啊。抢劫了。回转身子急急的向外挤,要知道挎包里装着他在这个城市打拼一年的收入。

当郭江池挤出人群时,小偷已经跑出三十多米了。郭江池在后面一边喊着抢劫了,抓小偷,抓小偷,一边拼命的紧追不舍。

得手的小偷急的似一条疯狗,抱着郭江池的挎包,缩着身子在前面跑,还不时的回过头瞄上一眼,目测丈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听到郭江池的喊声,只是咧咧身子,像避瘟神似的躲着小偷,没有人帮他。看着郭江池从面前气喘吁吁跑过,像在看一场现场电视直播,目送着街道上两人的追逐,嘴里还不忘为这种画面解说现在的小偷真大胆,光天化日下,什么社会风气!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今年郭江池打工的饭店生意不好做,辛辛苦苦做了一年,老板只给了他半年多的工资和一张欠条。翻过年,郭江池就二十九岁了,两个月前,年迈的老妈给他电话,电话里老妈没有责怪他,只是用带着很浓的家乡话,缓慢的说,乖呀,这年又快抹了。我咋感觉这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干不动了乖,也没一点心劲了,这个家需要一个年轻的女人来支撑了。电话这头,郭江池虽然看不见母亲,但他深切感受到了母亲传递过来的那急切的,带有幽怨的气息,仿佛看到了母亲焦虑的眼神。

自己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开始懂事了,发现父母脸上就像脚下这片沧桑的黄土地,已经遍布沟沟壑壑。也是的,和他从小一起玩尿泥的小伙伴如今都已经结婚成家,有的孩子都满地跑了。郭江池家里穷,至今还住在两孔被烟熏的似锅底的窑洞里。凡是登他家门相亲的姑娘,看到这两孔破窑洞,姑娘原本兴致勃勃的脸瞬时就黑了,脸拉的比窑洞还长。小伙子人长得再标致,也不能当饭吃。郭江池强压着青春的欲望和委屈,一咬牙,独自跑到离家近百公里的这座城市打工。

让郭江池没有想到的是,在城市花花绿绿的世界里,带给他的视觉刺激远远超过了乡下。尤其是夏天,打扮得娇媚妖艳,穿着暴露的女人,充斥着他那膨胀着荷尔蒙的眼帘。女人的胸部属于女人的私密处,是不能昭示与众的。可是每每令他不可思议的是,那些女人偏偏穿着低低的胸衣,两个活泼的,白白胖胖的小兔子,就在他的眼前一蹦一跳的,跳得他的心脏也扑通扑通的。尤其是夜晚来临,让郭江池备受煎熬。脑海里全是白天街道上露骨的色情画面,女人白皙的大腿,藕似的胳膊。郭江池是个传统的男人,而且胆小,他不敢,也不愿意出入城市的那些声色场所。他只能神情迷离的把自己硬硬的摁在床板上

郭江池累的气喘吁吁,一手掐摁着有些疼痛的腰,锲而不舍的追着。

前面的小偷年龄不大,还挺能跑,被郭江池追着沿大街跑了一会,扭身跑进了一条背街。背街的两旁有许多窄长的小巷子,像这座城市身上的毛细血管。小偷显然对城市的地理方位很熟习,他跑进背街一百多米后,转身向右钻进了一条小巷。

窄窄的小巷显得悠长,深邃莫测,巷子里只有一排路灯,还是八十年代的那种式样,每隔五十米杵着个高高的冰冷的水泥杆,杆的顶部挂着一盏灯罩,寒风中散发着幽幽的黄色亮光,让人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悠长的小巷里没有人,显得很昏暗而惨淡,像一只张着血口的饿狼,随时都可能把郭江池吞下去。跑到巷口,郭江池心里有些打鼓,他迟疑着,没敢立刻进去。人生地不熟的,他害怕小偷有同伙在那里伺候着他,进去会遭暗算,钱没有追回来,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就在郭江池呆呆的站着稍犹豫时,突然,他听到前面哎呀的一声嚎叫,正鼠窜的小偷模糊的身子便扑通倒在地下。小偷的身旁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墨剪影似的人,轮廓很模糊。郭江池心里有些奇怪,刚才并没有发现小巷里面有人啊。但他立马像打了兴奋剂,激动起来,不管怎样,他知道自己遇到救星了。

郭江池大声喊着抓小偷,抓小偷,紧着向巷子里面跑去。只见墨剪影弯下腰,对趴在地上的小偷气势威严的喝道把包留下,滚蛋。伸手去夺小偷手里的包。小偷刚才是被墨剪影不注意绊倒,给来了给壁虎啃墙,趴在地上亲吻了冰冷的路面。小偷稍一缓神,嗨,我就不信了,这年头,还真有爱闲事,自己找不痛快的。只见小偷身体一跃而起,顺手摸到路上的一块砖头,照着墨剪影的头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咣当就给了一下。只听墨剪影啊的叫了起来,但手却紧紧的拽住到手的包不松手。小偷又拿砖向他的手上砸去

你妈的,狗日的王八蛋,给我站住。郭江池嘴里骂着,双腿跑着。小偷看到失主已经快到身边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嘴里嘟囔一声妈的,算老子倒血霉。丢下包,一溜烟的跑了。

这时间,郭江池已经喘着粗气赶到跟前。看到小偷已经跑了,还想追下去。墨剪影一手捂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说:别别追了。看东西在不在?

从墨剪影手里取过自己的包包,这时,郭江池才发现墨剪影受伤了。血顺着指缝在脸颊上流淌,像蠕动着的蜈蚣。

郭江池刚放松的心又提了起来,心想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出门没有看黄历,看来自己今天家是回不去了。给人家看伤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郭江池抖动着手打开包包,从里面取出一沓卫生纸,迅速给墨剪影捂到头上。焦急的,有些语无伦次的说:走,大哥,我陪你到医院去看看。

墨剪影神情疲惫的靠在小巷的墙上,摆摆手。郭江池着急了,心想,人家可是为自己受伤的,咋能这样呢。丢下人家不管,自己就不是东西了。他郭江池可不是这种无情无义的人。在郭江池的坚持下,墨剪影被扶到街道社区卫生所。幸亏头部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手指骨折了。医生给做了包扎,又打了防破伤风针。随后,郭江池按照墨剪影的要求扶着送他回家。郭江池什么也不问,就随着墨剪影在小巷里七转八拐起来,一会时间便来到墨剪影的家。

郭江池悉心的照料着墨剪影躺到床上。这是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平房,房子中间只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周围让床、灶具和其它杂物摆的严严实实。

墨剪影告诉郭江池他叫王越,也是在这个城市打工的。

王越靠在床头的墙上,嘴努了努郭江池,又朝床边努努,示意郭江池坐在他身边。

我知道你。你是春秋味道饭店的领班,我去你们店里吃过饭的。

你住这里?谢谢你,要不是你今天帮我,我会狼狈不堪的,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结果,这里的小偷也太猖狂了。郭江池发自内心的感谢王越。

房间很暗又凉,看着王越,不知为什么让郭江池感到脊背有点森冷。

一样的,天下农民工是一家人,别以为脱下农民的衣服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咱们虽然现在做的是工人的事,但还是姓农都叫民工。再说了,你在饭店不是也出手帮过一个女服务员吗。

王越说的是今年春天,一次,饭店来了几个中年男子,店里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服务员为他们那桌服务。她为一个男人倒酒,当她把倒好的酒正准备放到客人面前时,男子却突然用手去接酒杯。不知道是不是男子故意的,在接酒杯时,男子的手一晃动,酒撒在手腕上了。男子眉头一皱,借题发挥,非让姑娘用舌头添尽他手上的酒。服务员是个年轻姑娘,当时脸憋得通红,结结巴巴的不停的道歉,可是男子借着酒劲仍然不依不饶,说,你不添是吧,可以,你给我把这杯酒喝了,咱们两清。姑娘求告说,她不会喝酒。满座的人看着姑娘手足无措的情景也兴奋得意起来,便跟着起哄,吆喝着,让姑娘用舌头舔酒。这帮人嚷嚷着说,不就是亲一下吗,这算什么呀,在人家西方国家亲吻手不过是行个见面礼罢了。

这时,郭江池远远走过来,接过酒杯,先道了歉,商量着对客人说,她还是个女孩子,这酒我来帮她喝。那男子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眉毛一横,手一扬,说:什么地方蹦出你这个跳蚤?我掏钱买酒,孝敬你喝啊,我傻B啊!好好,这杯酒你可以喝,不过,今天这桌饭钱就归你了。

一边是老板的生意,一边是姑娘的尊严,两头都要考虑。此时郭江池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是这个局面似的,也不急不燥。转过身,把酒杯递给姑娘,说:你看,让老板不高兴了。既然你惹下的事,我也没有办法帮你,只能你自己解决了。不就是一杯酒么,芝麻点大个事。说着,对姑娘一挤眼。姑娘接过酒,眼睛盈着委屈泪水,举起酒杯,一仰头,把酒倒进口里。

实际上当郭江池接过酒杯时,就已经给它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姑娘喝的已经是水了。王越当时就在邻桌坐着,看到此,不由得对郭江池有勇有谋的处理方式伸出了大拇指。这个小伙子,靠谱。

你家是Q县的吧?

听到王越和自己说话,郭江池回过神来,忙答道俺家是Q县槐树沟的。

王越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我们家也是Q县的,铜锣镇知道吧。你看我现在这样了,右手不能活动。头还晕着,这纱布缠的像不像从战场上下来的伤兵。看这样十天半月是回不成家了。

郭江池像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回道:是是,我一定补偿你,你对我有恩、有情、有德,我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你心里真的这样认为?

一定的。一定的。做人不能昧良心。

那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这里不要你管,你只需要为我办一件事就行。

一件?十件都应该。郭江池睁大了眼睛。

接下来,王越红着眼睛告诉郭江池去做一件事。并反复嘱咐郭江池不能对任何人说是他王越安排去做的。其次,对方只要不拒绝他的帮助,郭江池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做事。

郭江池盯着王越,用劲点着头。

你现在打的去车站,还能跟上回家的火车。我这里有件物件你带上,过一段时间,当你不需要再做这事的时候,你拿出来送给她。记住,东西在不需要再做时才能拿出来。此处不是你呆的地方,快去吧。

你真的一个人能行?

别罗嗦,去吧。再晚可就跟不上趟了。

郭江池是小跑着离开王越的。出了房子,郭江池感觉自己精神有些恍惚。因为什么,他说不清楚。

郭江池回到Q县,连自己的家都没有回,直接去了铜锣镇。按照王越提供的地址,顺利的找到了望隆路12号。

这是一家杂货小商店,商店的门紧闭着。

郭江池敲了好大一会,里面有位女人应着声给开了门。

女人二十多岁的年龄,模样清秀,身材窈窕,只是面露憔悴,神带忧伤。女人看着面前的郭江池,慵懒的说道:对不起,今天不开门。说着,就要关门。

郭江池忙说:别关门,我不买东西。你是封蝶吧?我受你朋友之托来看你。

女人闻言,点点头,是啊。你是女人疑惑的眼光打量着郭江池。

郭江池解释说:我姓郭。嫂子你就是铜锣镇本地人吧,和我一起在城里打工的你的一位老乡,听说我回家,托我过来看看你,说你最近身体不好。

封蝶看郭江池精精神神,清清秀秀的一个小伙子,咋看都不像坏人,就给让进店里,拉了一把椅子。

郭江池随手将带的食品放在地上,对封蝶介绍说自己家是临镇的,但他们家距离铜锣镇比他们的镇还近,他们村与铜锣镇所辖的村地接地。他在城里打工,这是回家看父母。郭江池对封蝶说:嫂子,我回来这些天在家也没有事,你一个女人家家的,店里肯定有不少杂活、脏活什么的,可以交给我来干。如果你不忍心,就算我是来店里打工的。如果你满意,开春我就不去城里了,就在你这里干。到哪里都是出力,你这里离家近,还能照顾老人。

封蝶懵了,怎么突然面前掉下个小伙子。不过想想也是,商店已经多天没有开门了,到处都是乱糟糟的,货架上的酱油、醋瓶,香皂、沐浴露,食品包装盒上都蒙着淡淡的一层灰,地上各种货物乱七八糟的随意放着。郭江池看封蝶没有反对,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在店里自己找活干了起来。

看着面前这位和她同龄的小伙子,封蝶感觉这人还不错。小伙子中等身材,面相清秀而朴实,是属于招女孩子喜欢的那种,也就没有阻止郭江池干活。心想,这小伙子与她兴许有缘,他一进来,自己就感到店里充满了生气、朝气。多天以来自己压抑、悲伤、郁闷的心情似乎开始释放了。再说了,关门一个星期了,老这么下去也不是事,店里的物品和自己的心情都需要好好收拾整理了。心情再不好,生意还是要做的,日子还要继续,自己心里难受,不能让自己的老人也跟着自己难受。

封蝶愣愣的站着看郭江池干活,似乎面前这个男人做的事与她无关。郭江池也不说话,只是埋着头卖力的干着。大冬天的,豆大的汗珠子顺着郭江池的脑门向下淌,封蝶不由得感动起来。

待了一会,封蝶突然转身进了卧室。再出来时,封蝶像换个人似的,郭江池不经意间一扭头,自己整个人像被念了定身符,嘴立马张成一个O字,呆呆的看傻了。只见封蝶蓬乱的一头乌发梳理的整整齐齐,朝后束成一撮翘翘的马尾,洋溢着女性的柔美风韵。原来的一身臃肿棉睡衣已经换上了一身运动装,脸上虽然未施粉黛,却有一种不加修饰的天然俏丽,优雅而大方,只是略显苍白。尤其是一排玉珠似的碎牙咬着一对没有血色的唇,让郭江池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怜爱感觉,有种想为她毫不吝啬的献出自己所有的冲动。

第二天早上,还不到九点,郭江池就来到店里,这太出乎封蝶的预料了。郭江池告诉封蝶说,他早上刚六点就从家出来了,他害怕晚了赶不上头班车。封蝶关切的问道:还没有吃饭吧。我去给你做,刚好我也没有吃呢。

郭江池变戏法似的举起手里的袋子,说:生活不容易,女人要对自己好些,别忙了老板。来的路上我就分析你一定懒得不会吃早饭,就顺路买了油条,豆腐脑。快去取两只碗来一起趁热吃。

就这样,郭江池白天在封蝶的店里干活,下午坐最后一班车回家。虽然很辛苦,但郭江池整天乐呵呵的,没有一点怨言。让封蝶不可思议的是,郭江池做事很主动,眼睛里很有活,就像这个店是他家开的似的,封蝶心里暗暗高兴。

这天,封蝶和郭江池都在柜台里面忙绿着,就听商店外面一个人不停的喊着小蝶,小蝶。声音落地,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进到店里,小蝶呀,听说你店里新来了个帅男,还藏着掖着不敢让人看啊。

封蝶看是自己的好姐妹悦颖来了,急忙应了声噢,悦颖姐来了。郭江池闻声也抬起头,眼睛追逐着声音。

哟,还真是不错呢。还是俺小蝶有眼力。

快别乱说。都是朋友介绍来帮忙,打工的。封蝶的脸上莫名其妙的泛起了红晕。

是该叫大姐吧。我姓郭,郭子仪的郭。

好,好。小郭啊,对俺妹子好些,妹子不容易。说着,悦颖顺手买了一包方便面,眉飞色舞的说道你们忙。走了。似一阵风旋了出去。

郭江池摇摇头,嗨,这人。

封蝶忙不迭的去送悦颖,两个人又站在店门外聊了起来。女人之间的话题一旦扯开比屎尿还多,这一聊上,就像扯着一团毛线,越扯越长。

猛然,封蝶喊了一声,坏了,坏了。悦颖姐你走吧,我不送你了。一摆手,转身就往店里跑。背后传来悦颖的声音,嘁,着火了呀,神经病。

原来,刚才走的急,她放钱的抽屉没有锁。封蝶害怕出事,总归自己对郭江池还了解太少。她急促促的来到柜台里面,只见郭江池还在忙着查看进货单,抽屉开着三指宽的缝。封蝶不动声色的拉开抽屉,准备进货的两千元钱还原封不动的在那里躺着。一颗吊着的心落了地,她看着郭江池,封蝶心里竟涌出一丝愧意。

日子过的很快,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农村人看重过年,城里时兴的什么这个节那个节的,在这里根本忽略不计。那是城市人,年轻人闲扯淡,没事自己给自己找乐呵。可过年,就是农村的头等大事了。一年好不好,就看这年过的怎么样了。日子一进腊月,农村人的心就蠢蠢欲动,开始张罗安排过年的事了。没有办法,老祖宗留下的传统规矩。谁家都有老有小,都希望借着过年,一家人聚在一起高兴高兴。

这些天,来店里买货的顾客明显多了起来,加上店里要不断进货,忙的两个人顾头顾不住屁股,恨不得再生出几只手。封蝶看到店里忙成这样,稍不注意就耽误了郭江池回家的班车。而且,这大冬天的,让他这么来回跑,长久下去也不是事,太不近人情了。封蝶就考虑,把店里放货和杂物的房间整理一下,给郭江池安一张床来。

封蝶把自己的想法一讲给郭江池,郭江池的眉毛都绽放了,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老板肯定会疼员工的。我早就跑的蹄子磨出泡了,把老板开的工钱都捐给公交车了,心疼啊!

油嘴滑舌。我是为店里事情考虑的,没有你想的复杂。

是是,不管怎样,那都是要感谢老板的。不说了,这个月省下的钱我拿出来请客。

那感情好啊。我现在就帮你动手收拾,热蒸现卖,收拾完搬进去,今晚你就得客,俺可是见好吃的就走不动的主。你可别说话打屁股,给我画个饼子充饥。

日落人稀,镇上家家都开始冒烟做饭了,附近村子的人没有急需要的东西,这会也不会再往镇上跑了。趁店里没有客人,两人就索性关了店门,一头钻进杂物间。

晚上,郭江池兴高采烈的回来,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四个菜和几个香喷喷的油酥饼加肉。看着郭江池快乐的样子,封蝶也被感染了,脸上难得的挂着笑容,她从店里的货架上取了一斤白酒,墩到郭江池的面前,说:我不会喝酒,但今天高兴,我舍命陪你喝。

其实,郭江池心里清楚自己对酒精容易过敏,文文雅雅的来个一两杯还凑合,如果要装个男子汉喝酒的派头,立马就会来个现场直播,吐个天昏地暗。今天,他看着封蝶高兴,自己一个大男人的也不多说什么。摆上碗筷,两人吃喝起来。

瓶子里的酒慢慢下着。郭江池趁着酒兴,放肆的对封蝶说:老板,我怎么感觉这大厅里嗖嗖的吹冷风,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咱们去你的房间怎么样?也像个吃饭的地方。别太小气了老板。

封蝶站起来,傻孩子,是你喝下去的酒在挥发,把身上的热量也带走了。刚才不嫌冷,这会就冷了?你呀,走吧,走吧,进屋去。

两人在封蝶的卧室重新摆好阵势,又吃喝了一阵。封蝶就感觉眼睛有些朦胧,粘粘糊糊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觉,哟!自己的男朋友怎么在对面坐着。封蝶用劲揉揉眼睛,定定了神,自言自语道噢,不是。我说呢。

不是什么?

封蝶摆摆手,不,不是,我不想提。

老板,我想问你个问题。你说,除了在店里我叫你老板,这平时,我是应该叫你嫂子呢,还是叫你妹子?你比我小哦。

封蝶闻言,直直的盯着郭江池不说话。猛然,封蝶端起面前的酒杯,一仰头,一杯酒灌了下去,手颤抖着放下酒杯时,眼睛已经盈满了泪水。随之,呜呜的哭了。封蝶这么一哭,郭江池一时竟不知所以然了。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别让人误认为是他郭江池图谋不轨欺负女人。郭江池嘴笨不会哄女人,他抽出几张纸巾,站起来,递给封蝶,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我这个人是满嘴跑火车,我收回刚才的话,你别难受了。

封蝶接过郭江池递过来的纸巾,却没有松开郭江池的手,一头埋进郭江池的怀里,双手揽着郭江池的腰轻轻的抽泣着。看着封蝶依偎在自己的怀里哭着,整个后背都在痛苦的抽搐,郭江池的心也颤颤的发痛。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封蝶这么委屈,这么痛苦,不由得紧紧抱住了封蝶柔弱的身躯。

待封蝶心情稍微平静些,郭江池小心翼翼的伺候她躺到床上,自己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整收拾理了,就准备离开。

不要走,你别走。封蝶嘴里嘟囔着。

郭江池来到床前,封蝶的眼睛还闭着。郭江池为她掖掖被子,俯下身子说:你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啥都过去了。说着,起身要走。

封蝶一把揽住了他,你别走,陪陪我。

外面凛冽的西北风嗖嗖的刮着,仿佛能听见树上的枯枝在肆虐的风中那悲切的凄厉声。在这充斥酒精味的房间,整个房子都在旋转,所有的东西都被酒精熏醉了,熏晕了,熏得失去了理性。两个充满酒香味的嘴唇忽地吻在了一起,吻的热烈而疯狂

自从那晚以后,郭江池对封蝶心里多了一份疼爱和关切,虽然,他没有再去触及封蝶隐藏在心底的痛苦。郭江池知道,封蝶在该让他知道时会告诉他的。他什么都不问,只是努力干活。店里的重活、累活都由郭江池包了下来,不让封蝶沾手。

一天,封蝶提出该去城里进一些货物了。郭江池一听,心动了。他想自己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对自己有恩的王越也不知道怎么样,伤好些没有?他想如果自己能进城办事,还可以顺便去看看王越。郭江池就向封蝶表示,进货的事可以交给他去办。封蝶答应了。

郭江池进城后没有先去市场进货,而是直接去看王越。

郭江池按照自己的记忆,找到了那条背街。他在那里转了几圈,却始终没有找到王越住的那间小屋。他问人打听,竟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郭江池心里觉得十分蹊跷,自己怎么一走进这块地方,似乎就有一种时空转换的幻觉。抬头看看天空,虽然天气很冷,但太阳却很炫亮。眼看时间已经将近午时,封蝶交代的事情还没有办,第一次出来进货,他不想让封蝶小看他郭江池,为他担心。

在充满困惑和遗憾的心情中,郭江池走了。

春天像与人开着玩笑,人们还没有任性的享受春天柔美的风采,夏天就急匆匆的来了。

这天,天气异常的酷热。瓦蓝的天空肆意的下着炽热的火苗,店门前的沥青路面上蒸腾着令人窒息的热能,大街上空无一人,只能听到浓密的槐树上传来知了沙哑的啼叫声,树下懒懒的卧着一条大黄狗,伸着长长的舌头,呼哧,呼哧热的直喘粗气。

商店的大门是虚掩着的,封蝶在用一切可能的办法,阻挡着外面热气的侵犯。虽然她清楚在这周天炎热的环境中,她的做法显得无济于事,或自欺欺人,但起码对自己的心有一种愉悦的暗示作用,

夏天是女性的世界,姑娘们尽情的裸露着自己的美丽,展示着生活的美好,色彩斑斓的服装把天地点缀的缤纷炫目。这几个月来,尤其那天晚上与郭江池酒后失态的爱恋行为,让封蝶的心情犹如绽放的荷花,显得靓丽起来。

此刻,封蝶身着浅粉色背心,搭配波点小短裙,脚下是一双浅米色高跟鞋,淡雅清甜,展现了清新而迷人的淑女风彩。封蝶像一只蝴蝶般在郭江池面前飘来飞去,飘的郭江池心里发痒发热,色迷迷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封蝶的身子飘来飞去。

蝶,你去躺一会吧。现在又没有客人,我一个人受着煎熬就行了。郭江池心里想,你这个妖精赶快走吧,别再折磨我了。

那我就去了啊,昨晚做了一晚的梦,早上起来头都是沉的。

你梦里又没有我的位置,爱做做去。郭江池嘴里嘟囔着一句。封蝶莞尔一笑,没有理睬他,飘着进了卧室。

店里静悄悄的,脚下面一台不大的风扇在吱吱,吱吱的哼着。郭江池趴在柜台上,上眼眼皮和下眼皮不听使唤的打着架。郭江池晃了晃脑袋,起身去水龙头下拧了一把凉毛巾,随便朝脸上抹了两把。他端起茶缸准备为自己泡一杯铁观音时,却发现茶叶在封蝶的卧室里。

郭江池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忽然,他一眼看到床上躺着的封蝶,瞬时僵化了。

封蝶的胴体一览无遗的展现在郭江池的眼前。封蝶上身只剩一抹乳罩,一双白嫩而丰满的乳峰似要从乳罩中喷薄而出,下身着一件巴掌大的柔软滑爽的淡绿色内裤。看着凉席上甜甜睡着的封蝶,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洁白的身体也一起一伏,郭江池感觉他那青春的热血在血管里极速膨胀着,连呼吸都感到了困难。那个酒后的夜晚,郭江池疯狂的亲吻了封蝶。由于封蝶处于悲伤情绪中,郭江池不愿意趁人之危,虽然两个人有了肢体的亲密接触,但在最后一刻,封蝶为自己守住了底线,郭江池也没有侵犯她。那个夜晚,在封蝶的房间,他和衣默默的守护着这个有着自己秘密的女人。

郭江池不是柳下惠,一颗心,早已被封蝶的柔情揉碎。面对美丽的胴体,他从心里喜欢的封蝶,郭江池也顾不上店门没有上锁,像一头饿狼朝自己的猎物扑了上去。

封蝶醒了。她清楚的知道,此刻在她的世界里横冲直闯的是郭江池,但她仍然紧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封蝶害怕自己的眼睛一睁开,这美好的情景会演变成虚幻的海市蜃楼,变成失去的梦境。她已经痛苦的失去过一次了,她害怕再次失去。有一种滋味是做爱,轻吟低唱龙腾凤翔,云绕玉峰秀,花丛犹带露,无从拒绝,这天赐的情缘。灿烂梦幻的夜空,演绎爱的精彩。从此,生命被爱牵拥,情感的沙漠不再荒凉。

封蝶闭眼躺着,任由郭江池揉搓着她那娇媚的身体。眼角竟涌出了泪水,一滴,又一滴

太阳不情愿的沉下西山,田野上就开始起风了,风带着温度,夹带着土地、青草、农家畜生粪便的味道,从铜锣镇的街道一遍又一遍的刮过。

铜锣镇很小,只有十字交叉的两条主要街道。在十字路口银行的大门前是个不大却精致的小广场。当夜幕笼罩了铜锣镇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结伴从家里出来,自发的聚在这里,随着震耳欲聋的音响,跳起欢快的广场舞。

郭江池在屋里呆不住,中午他与封蝶在床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的脑海环绕,这让他的心情根本无法平静。

郭江池走到十字路口,稍稍停驻,欣赏了一会疯狂的广场舞,又顺着街道一直向西走去。走了大约五百米,街道的沥青路面就断了,变成了石子路,路面也窄了不少。郭江池继续向前走,路的两旁已是连片的荷塘。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白天的荷花。此刻,月光下一朵朵荷花像一个个美丽的少女,亭亭玉立随风摇曳,恰似仙女弄舞;蛙鸣虫啼此起彼伏,犹如诸神伴乐。郭江池被眼前的情景迷住了,他想,自然界是博大精深的,人有人的快乐方式,其它生物也自有它们自己的生活乐趣。

此刻,天空显得深邃而清澈。环顾四周,村落农舍透出的灯光点缀在田野上,与天上的星光遥相呼应。此情此景,让郭江池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看到自己离开镇子有些远了,郭江池决定转身往回走。才回走了几步,猛地被人撞了一下,郭江池正要责怪对方不看路时,对方却先开了口,你是郭江池吧?我是王越。

郭江池几乎要叫起来,忙说:啊!是大哥呀,你去哪了?我到城里找过你,可惜没有见到。

我知道。王越缓了缓,接着气呼呼的说道你郭江池忘恩负义,我帮助了你,你却侵犯封蝶,欺负我王越的女人?

封蝶是哥的女人啊,我发誓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封蝶怎么也从不说!哥,是你让我为她做事,过来帮助她的呀。哥,我我喜欢上她了。

你真的喜欢她?你能保证爱她一辈子吗?

一定,一定。我爱封蝶,我会一辈子对她好。郭江池觉得,他可以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王越看。当他进入封蝶身子的那一刻,郭江池知道封蝶已经彻底占领了他的心。这辈子他郭江池就是封蝶的男人。

那好,我就相信你。我交给你的东西还在吗?王越问道。

郭江池一愣,旋即说:我打开看了,盒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你给了我一个空盒子。

我知道。说罢,王越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亮闪闪的戒指,递给郭江池,你如果爱她,你就回去把戒指装到盒子里,一并送给封蝶。

不,封蝶是你的女朋友,我应该离开这里。

王越摇摇头,对郭江池说:有你在她身边我就放心了。我和她已经彻底分手了,今生永远不可能了。你放心,今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们的生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郭江池迫切的想知道事情的原委。

王越深深叹了一口气,对郭江池说了一番话。

王越与封蝶是一对相爱至深的恋人,两人的爱情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王越为娶封蝶,专门进城为封蝶定制了一枚戒指,戒指上刻着一个蝶字,式样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定的。按照约定,那天王越进城取制作好的戒指,在返回的公交车上,戒指被偷了。对王越来说,戒指是爱的象征,远不是钱的事。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他深切感受到了世事的冷漠。没有人肯帮助他,在那条小巷里,他抓住了小偷。可是,在他毫不防备的状况下,头被他的同伙重重的砸得血肉模糊。他一个人挣扎着,孤零零的躺在小巷里,他仿佛听到了风肆虐的声音和血流的声音。

为了找到那个小偷,他成天在那片地方转悠。果然,小偷以为风平浪静了,又开始出来活动。那天,他遇见了郭江池被偷,便出手帮助了郭江池。后来,他从小偷那里追讨回了这玫戒指。

听到这里,郭江池疑惑不解的问道:不对啊哥,那天晚上,你不是受伤回房子养伤了吗?我走后,你啥时候又出去了?

王越摆摆手。不要问了,你回去吧,封蝶还在等着你。

郭江池只好紧紧攥着戒指,往回走。无意中他回过头,夜色中,长长的路上却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月光撒在石子路上,泛着淡淡的碎银似的光泽。

郭江池急匆匆的回到店里,他先去自己的房子用毛巾擦了擦身子上的汗水,又翻出王越交给自己的装戒指的盒子。三步并作两步的敲响了封蝶的房门。

进来吧,门没有锁。

封蝶套着一件薄薄的裙衣,手里拿着电视遥控器,在不停的转换着电视频道。

看到郭江池手里面拿着一个盒子,封蝶戏笑着说:怎么,你送我礼物啊,是求婚吗?

郭江池没有理睬封蝶的话,神色紧张的对封蝶说:你是不是和王越好过?你认识这枚戒指吗?

封蝶拿过盒子,还没有打开,脸色陡的就变了,脸煞白煞白的。这盒子怎么在你的手里?你怎么会有这盒子和戒指?

这是王越让我交给你的,说是做为咱们两个的订婚信物。

什么?王越,他早就死了啊。

闻言,郭江池惊呆了。什么?王越已经死了。

封蝶告诉郭江池,那天,王越去城里为她取订做的戒指,被小偷偷了。王越死心眼,死死的追着窃贼,非要追回那玫戒指。结果在争抢过程中,王越身单力薄,被小偷和他的同伙给打死了。现场只留下这只空盒子,案子至今都没有破,王越他死不瞑目啊。封蝶说,她永远忘不掉躺在殡仪馆的王越,脸上那道被冻结的硬邦邦的泪珠。

盒子你在哪里放着?

一直在我娘家放着,老妈不让我带身上,说我看到盒子会伤心难过。

封蝶打开盒子,一枚刻着蝶字的黄灿灿的戒指躺在那里。

封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她把装着戒指的盒子放在茶几上,头对着盒子重重的磕在地上。砸的地通通的响。郭江池忙过来爱怜的环起封蝶的身子,封蝶抽泣着把头紧紧的扎在郭江池的怀里。

郭江池悲切的嘶喊着王越,王越啊,伴随着封蝶凄厉的痛哭声,这声音划破酷热而凝固的天空,传的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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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血的玫瑰不芬芳


1

李璐是电影公司的普通演员,自从一周前因为拍戏过程中出现的小小意外受伤后,一直闲在家中休养。身为警察的丈夫方明原本说好了请几天假在家好好照料她,但是偏偏方明这阵子又接手了一桩有关盗卖文物的团伙性犯罪案件,几乎不分黑白地在外面侦查抓捕,很少能回家看看她。李璐为此郁闷极了。

这天傍晚,李璐躺在床上正望着天花板发呆时,忽然听到有笃笃的敲门声传来。而且凭着对以往声音的判断,显然不像是丈夫回来了。李璐就警觉地透过防盗门上的猫眼向外窥察,结果竟然什么都没有。李璐以为这几天精神过于恍惚导致听力出了毛病,就怏怏不快地回到卧室。谁知间隔片刻后,诡异的敲门声又响起来了。李璐透过猫眼仍然没能看到任何人影,就气恼地大声责骂起来。

不管怎么说,只要李璐一回到卧室,神秘的敲门声就如期响起。惹得李璐实在按捺不住愤怒之气,索性到厨房里抄起一把菜刀就打开了防盗门。令李璐诧异的是,门外除了多出一个纸箱子外,依旧是空无一人。李璐照准纸箱子踢了几脚,见到毫无动静,就疑惑地将其打开仔细察看。不料等她见到惨不忍睹的血腥场景时,不由得蹬蹬后退了几步,随后蹲在痰盂旁难受地呕吐起来。原来纸箱里装的是一只被剥了皮的小狗。除头部算作完整外,整个身子血肉模糊,肌肉间还在向外微微渗出暗红色的血液。

李璐吐了一阵子,总算勉强压制住那股强烈的恶心感觉,一边捂住鼻子,一边封好纸箱提起来扔到了楼道垃圾箱里。她重新回到房间里仔细琢磨这起恶作剧的作俑者会是谁时,蓦地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丈夫方明没少在外面处理那些违法犯罪者,会不会是他们中的哪一个蓄意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报复呢?

李璐越想越害怕,就试着拨通了丈夫的手机。谁知方明没有接听,却马上发回来一个信息:亲爱的,我正在参加局里的一个会议,你有什么事情吗?李璐晓得丈夫确实忙得不可开交,只好在手机屏幕上回复:哦,没事,我想你了。

令李璐倍感欣慰的是,方明这天深夜竟然破天荒地回来了。他痛痛快快地冲了个热水澡来舒缓满身疲惫感,接着倒在床上神采奕奕地告诉李璐,他负责的团伙性盗卖文物案件侦破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已经抓获犯罪分子十余人。只不过这些人充其量只是小蟊贼,团伙中的老大和几个主要成员仍然逃亡在外。他已经向局领导立下军令状,短时间内一定将团伙老大车子盛捕获归案。等彻底了结了这桩案子,自己必然陪伴妻子到外面景区好好度一番假。

李璐听着这些话,脸上总算稍稍现出了一点笑意。就在这时,她忽然想到了那起血腥的恶作剧,刚想张口对丈夫说出,却见到丈夫已经闭上眼睛打起了鼻鼾。李璐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也依偎在丈夫身边沉沉睡去了。

2

李璐醒来时,瞧见外面已是日上三竿,丈夫方明早就不见了踪影。她感到肚腹有些饥饿,遂起身到冰箱里察看还有什么吃食。当看到冰箱上下层均是空的,李璐才记起好多天没有去超市购物了。

为了多买些吃的东西,李璐于是也跟着挤进去挑选。当她拎着一大袋新鲜荔枝排队来到收银柜台前,按照电脑打出的钱数准备付款时,骤然发现手提包被割开一个大口子,里面所有的现金不翼而飞。李璐的脑袋顿时大了一圈,准是哪个该死的小偷趁着刚才拥挤的时候窃去了钱财。

见到收银小姐脸上一副鄙夷的神色,自尊心极强的李璐顿时感到脸红耳热,恨不得找个地缝马上钻进去。她难为情地想同收银小姐致歉解释,没想到从后面伸出一只手将几张钞票递到收银小姐面前:这样吧,她的钱由我来付。

李璐回头看时,竟是一个眉目朗清的年轻男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大男孩。从对方面容来看,李璐觉得此人似曾相识,只是一时之间还想不起来。未等李璐发问,男孩已经替她付完钱,微笑着自我介绍说:我叫方刚,是从外地来这里的打工仔,刚才见你的表情很为难,所以猜得出是包里的钱被偷了吧。听过男孩这么一说,李璐才晓得并不认识对方,于是就愈加不好意思地连声致谢。

出了超市,方刚问李璐还想买些什么。李璐说先回家取钱还给你,然后再重新去超市买其他东西。方刚说那样来回折腾要多跑不少路,不如直接回超市,所有的花销暂由他来垫付,然后再同李璐回家取钱还给自己。李璐听这个建议很不错,所以欣然地点了点头。

当方刚帮助李璐把一大堆东西送到家中后,李璐出于满心感激,执意要对方喝一杯饮料再走。确实口渴的方刚就要了一大杯李璐亲手调制的牛奶巧克力果汁,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可是看到方刚吞咽果汁时喉结处肌肉一张一翕有规律地起伏,李璐的心弦不禁颤动了一下,因为这个细微的动作曾经令她那么熟悉。不过随着方刚的一声再见,李璐的思绪又马上回到现实中来,毕竟当年那个男孩的生命早就灰飞烟灭,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谁能难保尘世间相像的人太多了呢?

3

丈夫方明回到家里,兴奋地告诉李璐,自己亲手抓获了盗卖文物团伙中的老大车子盛,如今可以好好喘口气歇一歇了。见李璐身体尚没有完全恢复好,方明就一日三餐变着花样地烹饪出精美菜品,并答应说等过两天案子彻底结了就正式向局领导告假,然后领着李璐去外地旅游度假。

这天晚上,方明陪同李璐到市里最高级的一家美发店盘头,可是中途手机响了,说是局里有事要他马上赶过去。方明只好嘱咐李璐一个人回去时要小心,而后就急匆匆地离开了。李璐做完头发后为了能少走些弯路,选择了一条比较偏僻的巷道步行回去。就在她忐忑地顶着黑黢黢夜色步入小巷深处之际,忽然被黑暗中蹿出的两个男人拦住了去路。

李璐先是一惊,而后竭力稳了稳心神。因为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作为警察的妻子,难免要受到一些被丈夫处理过的不法之人恫吓和报复。前几次幸亏被巡警和路人及时发现情况救下了李璐,而这次她能逃过危险吗?

李璐一边壮起胆子怒斥面前的两个家伙,一边掏出手机准备报警,不曾想无论怎么努力拨打都是毫无讯号。对面一个家伙见状得意洋洋地挥了挥手中物体:臭婊子,你认识这东西吗?它叫屏蔽仪,就是性能再好的手机遇到它也会变成废品!另一个家伙更是阴阳怪气地坏笑道:自从你们俩一进到美发店,我们就认出你当家的是个警察,而且两个月前就是他带人查抄了我们的赌场。既然他敢断了我们哥们儿财路,那么我们就敢做了他老婆!两个家伙说完就掏出刀子一前一后逼住了李璐。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冷不防从黑暗中又闪出另一个敏捷身影,不过他没有扑向李璐,而是勇敢地同两个家伙搏斗起来。李璐定睛一看,不禁喜出望外,竟然是方刚救下了自己。也许是被这个男孩的满身正气所感染,李璐感觉周围平添了不少勇气,捡起路边砖头和石块狠狠地砸向两个家伙。只听哎哟一声,一个家伙头部被砸中,痛苦地捂着脑袋蹲下去。另一个家伙闻声稍微迟愣的工夫,被方刚一脚踢飞了手中匕首。

两个家伙唯恐再打下去招来其他路人,慌忙对视一眼逃之夭夭了。但是借着朦胧的月色,李璐也发现方刚的左臂被匕首刺伤了。李璐本想让方刚去医院,但是方刚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不要紧,又没有伤到筋骨,包扎一下就可以了。眼下我还是先把你送回家吧。

就在李璐的家里,方刚半躺到沙发上,任由李璐细心地清洗伤口、上药和包扎。李璐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对这个俊朗的大男孩总会生发出一种莫名情愫。尽管她实在不愿触及人生一段痛苦的往事,也知道方刚绝对与那段往事无关,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罢了。但是就在方刚热辣辣的目光盯向自己时,她还是情不自禁地坐下来,而后火热的吻便落了下来。

4

送走方刚后,李璐的芳心像揣了只小兔子般怦怦跳个不停。她开始为刚才的荒唐行为深深感到懊悔,自己并不是那类水性杨花的女人,怎么会鬼使神差地接受除了丈夫之外的其他异性亲热动作呢?就算是方刚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可这就是应该的报恩举动吗?

李璐一想到方刚,就越发地觉得这个男孩的一言一行太令自己刻骨铭心地熟悉,难道它与八年前发生的痛苦往事还有什么冥冥之中的联系吗?

八年前的李璐还是孤儿院中的孩子,不过却是所有孩子中的大姐。其中有一个叫安洛的男孩深深喜欢着这位大姐,只是李璐始终把他视作自己的小弟弟。安洛的衣服弄脏了,李璐帮他清洗;安洛喊着口渴,李璐则会为他调制一杯香甜的牛奶巧克力饮料,看他随着喉结肌肉一张一翕地起伏而咕咚咕咚喝下去。当年情人节那天,安洛用积攒多年的零用钱买了一大束玫瑰花,也学着大人的样子给李璐当众下跪请求接受。年轻气盛的李璐觉得众目睽睽之下十分难堪,就狠狠扇了安洛两个耳光。安洛觉得受了莫大委屈,飞也似地跑上一座跨河大桥纵身跳下去。等众人追过去施救时,水面上除了一些散落的玫瑰花,安洛的身体已经被湍急的漩涡卷得无影无踪了。

李璐后来告别了那个令其满心伤痛的孤儿院,辗转来到这座城市后嫁给了警察方明。岁月的流逝本来使她淡忘了那个送玫瑰花的男孩,可是没想到方刚的出现又让她的心隐隐作痛起来。

丈夫方明是在这天后半夜回来的。坐在沙发上一边喝着李璐调制的牛奶巧克力,一边高兴地告诉李璐,局领导已经批准给他半个月假期,只是要等到明天把团伙中的主犯车子盛押到省城监狱后,自己才能回来彻底陪伴李璐去旅游度假。李璐有些不解地问道:历来犯人都是在本市受审宣判,这次为何要送到省城呢?方明稍稍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满脸信任地回答道:车子盛除盗卖国家珍贵文物外,还涉嫌发生在省城的几桩重大贩毒案件,所以要按照省厅指示移交给上级司法机关处理。明天我和另外一名同事采取的是秘密押送方式,所以很快就会回来的。

李璐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后,心里却矛盾不已。关于方刚出手解救自己的事情是有保留地告诉丈夫,还是干脆隐瞒下去呢?李璐思前想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5

第二天中午,李璐正在打点准备同丈夫出去旅游度假的行装,忽然接到丈夫单位打来的电话,说丈夫方明和同事在押送犯人车子盛赶赴省城途中,遭遇数名劫匪有计划地伏击。劫匪们企图救出车子盛一同出逃,在激烈的搏斗中,车子盛同几个劫匪全部被当场击毙,但是受伤严重的方明也不幸牺牲了。惊闻噩耗的李璐呆若木鸡,眼前一黑就瘫坐在了沙发上。

五天后的葬礼是在殡仪馆举行的,有人搀扶双眼红肿的李璐围着方明遗体缓缓转了三圈,而后就看到他被送入了火化室。不仅是公安局领导,就连李璐也实在难以搞明白,这项极其秘密的押运犯人任务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劫匪们是怎么准确得知的呢?

永远地送走了丈夫,李璐就真正成为一个悲哀的孤家寡人,几乎日日守在家中以泪洗面。然而就在这天清晨,她听到诡异的敲门声响起时,尽管开门没能见到任何人,却发现门缝里夹有一封写给她的信:

璐姐,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其实我的真名不是方刚,而是叫做安洛。还记得八年前发生的事情吗?那时的我尚不懂什么是爱,却在头脑发热状态下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了愚蠢之事。不过我跳河后并没有死,而是顺着急流卷到下游被一个叫车子盛的人救起。我没有脸面回到孤儿院,从此就跟随着车子盛走南闯北。车子盛从事贩毒、盗卖文物等非法行径发展成为团伙老大后,出于报答救命之恩,我积极为他效命,因而成为团伙中的老二。

就在我们潜入到这座城市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时,遭遇到方明为首的警察重拳出击,团伙成员纷纷落网。老大车子盛于是指示我们用残忍的杀戮手段报复方明的家人。我通过暗中窥察,认出你就是当年我深深喜欢的李璐姐姐。我没有勇气对自己曾经深爱的人下手,不得不采取送剥皮小狗的手段先是吓唬你,同时也算警告你的丈夫不要做事太绝。见你丈夫还是铁了心同我们团伙作对,我就故意割开你的手提包窃走钱财后再装作好人接近你,目的是探听有关你丈夫对案件的侦破情况。然而你丈夫方明确实太厉害了,短短几天里就抓获了团伙老大车子盛。虽然车子盛罪有应得,但毕竟救过我的命,因此我必须把他营救出来。

我于是悄悄监视并跟踪你,并试图把你劫持为人质同警方谈判换回老大。偏偏那天晚上你一个人通过巷道回家遭遇另外两个流氓报复,我于是出手救下了你。不过躺在你家沙发上包扎伤口时,我趁你不注意将一枚微型窃听器安装在沙发里。当你丈夫回来同你谈话时,我才得知他将要秘密押送老大车子盛的情况,于是指派团伙中剩下的最后几个弟兄半路劫击,未曾想不仅未能救出老大,反而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我知道你丈夫死在这场惊心动魄的短兵相接中,也明白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别看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仍旧割舍不掉对你的爱恋。我手中有一大笔老大车子盛留下的钱财,情愿隐姓瞒名带着你远走高飞开始新的生活。当然如果你不能接受这份爱意而选择报警的话,那么我只好今生今世为你殉情了!

6

李璐读到这里,努力闭住眼睛不让泪水流出来。让她无比震惊和心痛的是,方刚果然就是当年的安洛,一个眉目清朗并且当众向自己跪送玫瑰花的痴情少年。然而事实无论怎样残酷,正义和良知都呼唤李璐毅然拨通了报警电话。

呼啸的警笛声由远而近响起时,大街上的许多行人几乎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尖叫。因为就在李璐家所处的楼顶上,一个身影赫然坠落下来。

李璐赶到楼下的时候,看到安洛已经气绝身亡,而他的手中却紧紧攥着一大束玫瑰。不过李璐心里清楚,这些盛开的玫瑰花绝对不会芬芳,因为它们染上了人类的鲜血。

染尽血,初心不变


“蜀汉大将军姜维之妻在此!尔等受死!”杨兰独自面对着成都城中的敌人。

她如此做,因为她知道,阿维计谋被识破,自杀了。

现在的她无法冲破层层阻碍去守护他的尸体,却能在这几分钟里称自己是他的妻子,也满足了——她终生的愿望,在这一刻达成了。

痴情的蛾总是愿意扑到烈火里的——尽管会失去生命,而原因不过是爱人早已扎进去了而已。她愿追随爱人,无论何时,何地。

(一)结识

她是外族的佣兵,被誉为“佣兵战神杨兰”,各部都抢着雇佣她。然而作为羌人与汉人的女儿,她自小便饱受欺凌——外族不认她为外族,汉族亦不认她为汉族,而正因这份欺凌,她有了其他女子所没有的坚韧、倔强,和残忍。自小父母双亡的她四处漂泊,对于生命已无概念。

直到,他的出现。

那年,他二十五,却独自一人走在寒风与白雪中。他要协助太守对抗诸葛亮呢!太守让他把一封信送到安定郡——虽然微不足道,但这是极其重要的!

他默默前进,直至看到一位被白雪覆盖着的瑟瑟发抖的女孩,双唇如梅花般雪白,全身上下只着一件单衣,手里却紧紧捏着一把生了锈的小刀。

“谢……谢谢。”她穿着他的棉袍,吃着他剩余不多的粽子,嘴里却只吐出这句话。他望着眼前这个面色稍红润了一些却无一点表情的小女孩,又怜爱又好奇,却又不知道怎么办。

寒冷的风将他的鼻涕勾出来了,他只能不停地往回吸。她看在眼里,忽而发现自己心中深埋的人性正一点点爬出来。

她是准备偷袭一辆马车的——仅凭一人,一把小刀。她父亲教过她一些武功,正好也派上了用场。不过这次对方比她强,而那因沾了太多红而锈迹斑斑的小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威力。她被马车的主人扔到这冰天雪地中。

她看着他的窘样,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热。她小手捏着棉袍,轻声说:“还你。”

他怎会让她归还?只是温柔微笑着。“你会武功?”他发现了那锈迹斑斑的小刀。

沉默。

他将自己的剑递给她,说:“习武之人手中无称手的兵器如何是好?”

仍旧沉默,只是她伸出手接过了剑。清风带着雪粒细细清洗着剑上那“姜维伯约”的刻字,在她的心中微微发芽。

他站起,迎着冷风和夕阳,朝安定郡方向望去,后脑勺却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随着雪倒了下去……

他醒来时,艳阳高高地挂在空中。抖一抖被快融的雪湿透了的单衣,四处望望,却发现一旁的巨石上叠地整整齐齐的棉袍,里面还包着最后一个余温尚存的粽子。

这次,他朝着雪地上脚印的方向望去。

(二)重逢

“我乃蜀将姜维,尔等羌人意欲何为?”姜维面对着眼前的羌人部队,意气风发,任青丝于风中飘荡,毫无畏惧。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羌人阵中有一双眼睛深深地望着他。

一天前,杨兰接受了羌人首领的邀请,成为了羌人的雇佣兵,因为她知道羌兵要与汉人交战,她那取了无数人的生命的剑唯一没尝过的只剩汉人的味道了。而另一个原因,或许得由那被鲜血沾染了无数遍又被洗涤了无数遍的刻字解释。

“雇佣你?”营帐内,姜维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从羌人部队过来的女子,她与已故的妻子非常相像,只是眼中多了一种熟悉的深邃,不同于寻常女子。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雪白的唇,如梅花一样。

杨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双眼,没错,就是这种温柔!“你一定听过‘佣兵战神杨兰’之名吧!你军需要我。”

“我军为何需要你?”

杨兰默默地将陪伴了她许久的剑递过去。那剑被不同的红染得不见本来的颜色,只是有一块被擦拭的快褪色的刻字,那上面醒目地刻着——“姜维伯约”。

他微笑着,仍是那么温柔。“佣金多少?”

她俏皮的一眨眼,“免费!”

(三)单恋

她为什么要来到姜维身边呢?自己亦不知道,或许是为了还那次人情,又或许是因为在她冰冷的心里早已种下的情。

这个生命的收割者却被他收割了自己的心。

“伯约是有过姻缘的!”杨兰听着主簿尹赏大谈特谈,“他曾与愚妹尹香成婚,本郎才女貌,情投意合,然天不作美,愚妹早逝,却可惜了伯约这位重情专一之人立誓‘此生不娶’!愚妹拖累伯约,实在不幸啊……”

此生不娶……杨兰仅记下了这句。单恋着那只蝶的花迷茫了,因为蝶不愿围绕这一朵花,蝶恋着的花早已死了。

月影迷蒙,大雪蔽天,正是寄愁的好时刻。他独自坐在那个山顶上——那个开满白梅的雪白的山顶,边上只余一壶烈酒,一丝哀愁。

寒风又将他的鼻涕勾出来了,他不停地往会吸,可她眼眶中仍流淌着无法往回吸的清泪。

突然,一袭棉袍被轻轻地挂在他肩上,他猛地拉住肩上那白梅似的手!转过身大喊:“香!!!”声震山野!可是,出现在他面前的,只是手足无措的杨兰而已。

他颤抖着,忽而又放开了手,抹了抹眼眶,满脸愧疚,又带着一丝遗憾。

姜维轻轻抚摸着身上那无比粗糙的棉袍,又感觉没有一点瑕疵。“这袍子……是你亲手做的?”

坐在他身边的杨兰正不知该说什么,此时立马回答:“嗯!对!这是照着那救过我一命的袍子做的,”杨兰看着那皱巴巴的袍子,尴尬地说,“以前都是握着剑的手第一次做女红,有点难看哈……”

他含着笑,仍是那么温柔。这成熟男子的魅力将正值青春年华的她迷得神魂颠倒的。

他一直深情地看着她,因为有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香”的影子!杨兰那脸颊被盯得红扑扑的,心中的小鹿快要跳出来了。

“抱歉,我失礼了……”姜维转头望向那株最洁白的梅,“你实在太像香了。”

杨兰瞪大了眼睛,屏住呼吸,那句练习了无数次的话就要出口了!

“不过,她与你又不同,他连一只幼犬都不愿意杀,而你,手上剑上已沾满了鲜血了。”他继续诉说着,完全不顾身旁那位女子,仿佛这里只有他一人。

杨兰神色黯淡了,“既然同为女子,又如此相像,何来不同?”

“你看那梅花!”姜维痴情地望着,“香生前最爱这白梅,只因这梅与她一样,纯洁、善良又坚韧不屈,而杨姑娘,恕我直言,你亦坚韧,却少了洁,多了艳,姑娘不应称为白梅,因为你已成为‘红梅’了”

一滴水掉入雪中,接着两滴,三滴……那从杨兰脸颊上滴下的仿佛多了一份悲伤。“难

道沾满鲜血便不好?我若不沾鲜血又如何能在这里?你知道我为何加入蜀军吗?只因我心里已装满了你!为何我不能成为第二个‘香’?阿维!”

他颤抖了一下,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撕心裂肺地大喊:“香!”他心里清楚地记着,一生只有一位女子称他阿维,那就是香。

许久,他清醒过来,放开了这个可怜的女子。她瘫得跪在地上,与雪一样洁白的手触碰到了一朵落下来的使她第一次哭泣的白梅,而他双手抱头,颤声道:“抱歉……杨姑娘,维已三十有几,而姑娘正值芳龄,维万不可耽误姑娘一生!而且维心中只余香一人,已装不下他人了!姑娘,我军不需要雇佣兵,请你……离开!”

杨兰呆呆地跪着,双眼痴痴地看着这位自己深爱着的男子。良久,她猛地抓过那带着忧愁的酒壶,和着眼泪一饮而尽,“你说我已沾满鲜血,我便用这烈酒洗净我那血红的心!你既然容不下我,我也没有留下的余地,我便走!从此以后再无瓜葛!”她抽出那把锈迹斑斑的剑,倏地向一块巨石砸去!那剑随着她的心碎成数截,唯有那刻有“姜维伯约”字样的一面沐浴在大雪与寒风中……

(四)再次追随

白梅落雪夜,淡香飘曳,断情山上碎剑石。一丝忧愁又离别,谁知花谢?

旧事引昔言,姜维立雪,再上梅山补碎剑。严寒雪梅今又是,不似那年。

杨兰回到了羌地,继续当一名雇佣兵,也从来没有与蜀军交战。

三十年后,她快马加鞭赶到成都城,却看见他的尸体被一队魏军缓缓抬走。那熟悉的温柔仍在他那苍白的脸上,而他手中紧握着一把背一圈圈的布连接起来的碎剑,那“姜维伯约”的刻字格外耀眼。

……

她倒在地上,用尽最后的力气从袋中取出一朵洁白的梅花放在身上,那梅花没有被她那满是鲜血的手所污浊——那或许是她被洗涤过的心,血红与雪白交相辉映,是这么格格不入,却又这么浑然天成。

大雪纷飞寒风起,树上梅花洁如一,切切寻郎马蹄急。

恍惚岂知郎逝去?风雨已无离别意,仅余寒梅立雪地。

草编的戒指


风和雪相遇是在一个草地上,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季节,漫山开满野花铺遍着整个山坡,风为雪用草编织了一个戒指戴在了雪的无名指上,雪高兴的跳了起来,那是雪生平第一次幸福,雪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爱风,而风也说了他们的约定,风说等他有钱了,有了实力,他会开着心爱的车儿来迎娶雪的,可是雪说她不需要风很有钱,雪很害怕失去风的,雪也不需要风有豪华的小车,雪只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家,只要可以装下风的心就很知足了。但是,风犹豫了,风说他不能容忍没有钱的日子,风说他不能让雪跟着自己受苦的,风说了好多现没实的问题,而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风,雪只是静静的站着,当风说完这些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得很干脆、也很彻底,雪只是静静的看着风远去的背影留下了一行泪珠。

没有风的日子,雪的世界是一片空白,雪每天都会傻傻的守护着那枚草编的戒指,只是时间给了它沧桑的面容,使得它不再和从前那么的漂亮,草已枯萎了,草编的戒指变得很难看,雪还是如是珍宝一样的守护着它,因为雪知道那是他们爱情的证明,雪想着在结婚的那一刻,当雪拿出那枚草编的戒指的时候,风会为雪留下幸福的眼泪,雪想着那样风会更加珍惜自己的。

现实往往比理想更加残酷,当风只身来到大城市的时候,风感觉到的是无尽的迷茫,当风找工作受到几次挫折之后,风失望了,风就整日的借酒消愁,但是这样也会不经意的想起雪,每次也会有揪心的痛,风好像回到雪的身边,可是风却不能。

有一天,当风在一个酒吧喝酒的时候,他遇见了云,云很高雅、也很端庄,是云来找风的,云问风能否一起喝酒,风没有拒绝,云醉了,是风送云回去的,当风来到一栋美丽的别墅前时,风傻眼了。从那次以后,云缠上了风,风没有拒绝,风找不到拒绝的理由。风的心里还是没有忘记雪,风想着雪会一直等着他的,风想利用云使得自己拥有一定的实力,然后再去迎娶雪的。

人是会随着时间的的推移慢慢发生变化的,风也不例外!当风和云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风爱上了云。而雪在他心里的位置越来越渺茫。最后他们相爱了,而雪却在那里傻傻的再等风回来迎娶自己,尽管草编的戒指已经凋零成一堆废草,雪还是小心翼翼的拾起,只是眼珠多了一些泪花。雪却不知道风在享受着自己的生活。

有一天,雪独自来到了风来的那个城市,雪想知道风在大城市的生活怎么样,雪想照顾风,雪满怀期待的来到了那个陌生的大街,尽管很繁华,但是雪的心理只有风,雪看见了风,雪没有跑上前和风相聚,雪只是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留下了一串揪心疼的眼泪,雪就这样的回去了,雪看到了那枚草编的戒指,傻傻的站了好久,雪那天就焚烧了那枚戒指,雪想埋葬他们的爱情,然而,雪的心从此再没有平静。

遗落的戒指


手指上那道已经模模糊糊,略显苍白色的痕印,如同我们曾拥有的快乐时光,

开始、渐渐的淡了淡了最后消失了

JiangJun

那年两个人分隔两地,他在二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工作,她在这个湖光山色环绕的小城生活工作,她周末有时驱车去看他,如果不出差他们在那座城市手拉手的到处闲逛,

有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一款精致的戒指是那种白银的情侣对戒,上面可以雕刻下爱人的名字或者给爱人的誓言,虽然他已经买过一枚白金戒指送给她,可是当她看到电脑上的情侣银戒,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因为虽然两个人刚刚结婚她还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他,她就定了一对,那天他在某个城市出差接到她的电话让他量一下手指的尺寸他不知道怎么去量?突然灵机一动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让店员给他量了手指的尺寸,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戒指银光闪烁的戒面,里面雕刻有一个心型,她的那枚心型里雕刻有他的名字,而他的同样雕刻有她的名字云,

天天他都戴在手上,从没取下过,在外面飘荡每个城市的时间里,经常习惯性的抚摩着手指上的这枚戒指,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那份牵挂与甜蜜,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地银光闪烁的戒指有些暗淡,不再有令人心动的光泽,戒面上也开始隐约有些划痕,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开始有了痕迹,两个非常自我的人,总是希望他(她)能成为自己心中一直找寻的那个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成为理想的另一半,于是,她要改变他,歇斯底里的想尽一切办法,他尝试的去适应她的做法,最终矛盾不断,彼此伤痕遍身,不知道是因为爱的方式不对?还是彼此相遇的时间不对?

日子就这样淡淡流逝,虽然家还是那个家,可是他早已没有了家的感觉,柜子里的一个大背包装着他的东西,如同过去飘荡的日子,那个大背包就是他的家,

有一天他习惯性的去摸手指,惊讶的发现只有手指上那道淡淡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戒指已经遗落,竟然遗留的如此毫无声息,如此地风轻云淡!

恶血


你在吗?

对。我在。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儿。

什么,你说。

我喜欢你。

哦。

我说,我喜欢你。

哦。怎么了。

你……不喜欢我吗?

我不喜欢没有把握的感情。

那……怎么样才算有把握呐?

……

在吗。

我在的,怎么了,是有什么事吗?

我欠钱了。

欠多少阿?

一千。你替我还一下。

哦,好的我马上给你转账。

系统消息:对方已将收你的转账。

那你……还……

我还有事。

哦,那好吧。

……

他约我出来了。

我站在镜子前打扮着自己。

他把我带到了夜店里,我看着他卑身跟着沙发上的男人说话。

我心疼。

沙发上的男人说,我要她。

我躲在他的身后不敢出声,他说,行。

我拉着他的衣袖,祈求的眼神看着他。

或许,他有点愧疚,把我带出去了。

我跟着他来到了宾馆的房间,他说,让我在这里休息,他还要谈事情。

我答应了。

只要是他说的,我都答应了。

……

我始终没有等到他。

等到了另一个男人。

我抱着双臂裹着被子,脸上全是红肿的痕迹。

男人走了。

他回来了。

他抱住我,流泪,懊悔,惭愧。

我原谅他了。

他……还喜欢我不是吗?

我与他走出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

噩梦也如期而至了。

夜里。

总会有不同的男人在我的身上。

早上。

总会有他抱着我流泪。

而我,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他。

我怀孕了。

又打掉了。

他不该来。

我知道的。

……

夜里。

在男人喘息过后,翻身下去时。

我杀了他。

血溅着我的脸上,我能尝到血腥的味道和莫名的快感。

我拖着他的头发往厕所走去,里面堆积着各种不同的尸体甚至有些,已经腐烂了。

我推开了他的门。

他在和一个女人缠绵。

我又关了他的门。

我拿着毛巾冲洗着我的身体和他们的鲜血。

我不觉得脏。

反而很快乐。

每一次,都很,快乐。

我邪着嘴不说话,早晨又要来了啊……

我如往日坐在床上,看着他。

他如往日抱着我,流泪,道歉。

我摸着他的脸,说,没关系。

他颦眉,说,你身上什么味道。

我知道他说的是血腥味。

我说,他们留下的。

他说,我去厕所给你擦一下。

我没有拒绝。

我拿起床头的刀,往外走去。

他没有进去。

我知道他不会进去的。

因为这里从来都不是他的家。

是一个他养的妓女的窝。

他不屑于去。

他准备开门出去时。我叫住他。

他回头说,怎么了?

我说,你不是要给我擦身体吗?怎么走了?

他说,老板找我有事情。

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你忘了吗?

他说,哦,记着,生日快乐。

我上前拉着他的手臂往屋里走。

他不愿意。

我将刀刺入他的后背。

血,潺潺流出。

我舔着,说,你知道刚刚是什么味道吗?是他们的血。我本以为你的会与他们的不同,看来没有什么区别。

他颤抖着。

我说,你抖什么?我会好好伺候你的,就像伺候他们一样。

我领着他走到厕所门口,打开了门,尸体倒塌下来。

血腥味扑鼻而来,让人作呕。

他想跑,被我抓住了衣领。

我说,你应该不会介意,成为里面的一员。他们都很想你呢。

我杀了他。

不后悔,没犹豫。

……

坐在精神病院的我,看着窗户下的景色,笑了。

我仍记得,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脸上惊恐的表情,和我内心中的快感。

从前有个人,他不爱我,后来,他死了。

……

全文完。

戒指


碧空如洗,阳光明媚,河面波光粼粼,清风拂面,拂去人夏季的烦躁。

陈天明却很烦躁,抬起手看了一眼腕上的名表,现在是11点40分,已经超过见面的时间20分钟。

他拿出手机,正想打一个电话问的时候,手机却响了。他按下接听键,听到一个悦耳的女声,是你么?

他突然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正打着电话在旁边看着他,她穿着雪白的裙子和白凉鞋,露出修长的白腿,发丝随风摇动,好似一朵出水的莲花。

他的眼睛亮了,问:你是何珍妮吗?何姐叫我到这里等着你。

她微笑着说:我是,你就是陈天明?我姑妈叫我来这里见你,夸你很不错。

我哪有何姐讲的那么好。他嘴里虽然谦虚,心里却得意,接着说:我今年31岁,在市里的建材市场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大门面,我有三个堂兄弟都是做这一行的,他们在外地各开了三家店,我都有股份。

何珍妮感到惊喜,姑妈说了介绍给她的是一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没想到他年轻就事业有成。

你需要到外地管理生意吗?

陈天明笑着说:不用,我都是借钱给他们做生意的,按协议每年我有三份股息,毕竟钱放到银行里一年只有很少的利息。

何珍妮笑着说:你不愧是大老板,真会做生意!

大老板目前还算不上,投资是生意中重要的一环。

何珍妮点头说:没错,我有一个闺蜜在一家私企工作了几年,把存的钱都拿出来,又向家里借了一些钱,和一个亲戚合资开了一家美容店,现在纯赚一万多一个月。

可以。陈天明心里却不当回事,他现在一年能赚三四百万,算一下每天能赚大约一万。

何珍妮羡慕又叹气地说:她如今生活得真好,不像我一个月只有三天假和每天早上7点开始工作,她每天11点后才到店里,管四个小时后就去玩。

陈天明笑说:你也可以这样啊。

何珍妮知道他的意思,他年轻又事业有成,她看着他,觉得他风度翩翩。

何小姐,我已在一家大饭店定好了一个包厢,快12点了,我带你去用午餐好吗?

好。

一个月以后,何珍妮戴着很华丽的钻石项链和钻石耳环,牵着陈天明的手,走在步行街上。她看到经过的女孩子眼里都有点妒忌,不禁露出笑意,忍不住温柔地看着他。他对她很好,她每天下班的时候,他都会开着一辆劳斯莱斯在楼下等她出来。她每天在办公室都能收到他叫人送来的一束白玫瑰。

路过一家珠宝店时,何珍妮的脚步慢下来,看着玻璃柜中的一个镯子,门口的一个售货员看到他们,马上笑容满面地迎上来说:欢迎欢迎,陈先生和何小姐又来了,真是让我们小店蓬荜生辉。我们刚进了一批新货,请两位进去看看。

何珍妮是看到玻璃柜里多了一个上次没有的镯子,没想到这个售货员这么热情。她向外拉了拉他的手,不想再买首饰。

陈天明这一个月来对何珍妮十分好,令她很感动,她不想经常花他很多钱,只要他爱自己就足够了。

陈天明却有兴趣,说:珍妮,我们进去看看吧。

好吧。何珍妮决定看了也不会要他买,陈天明进去后,在一个玻璃柜台前停下,说:请把这个拿出来。

好。售货员马上把一个戒指放到他手上,他对她说:这个戒指,我想送给你。

何珍妮说:天明,你的好意我明白,你不必经常这么破费的。

陈天明很深情地注视着她,说:这是我的心意,我希望你答应。

何珍妮想到陈天明对自己的爱,只感到幸福,说:我答应。

陈天明把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终于套住了她的心。

何珍妮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她记得六岁的时候母亲就主动和父亲离了婚,父亲得到了她的抚养权,母亲不能常和她见面。

她已经把自己将要和男朋友结婚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在见陈天明时,很高兴,同意了两人的婚事。现在她还要把这件事告诉母亲,得到她的同意。

何珍妮来到母亲家里,母亲在听了她对陈天明的一番描述后说:你不能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我反对你们结婚。

理由?

他以后会对你不好。

何珍妮笑了,原来母亲是关心自己,对陈天明不放心,她说:妈,天明对我真的很好,除了你和爸外,他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何母看了她身上的钻石首饰,问:这些东西都是他为你买的?

嗯,都很贵,他如果不是真的爱我,怎么会给我买呢?

何母叹了一口气说:就因为他给你买了这些,我才不放心。他肯为你花这么多钱,你为他做过什么?

我答应了嫁给他,全心全意地爱他,一定让他不后悔。何珍妮想象他们以后的幸福生活,眼里尽是甜蜜。

何母的眼里却是忧虑,说:我怕你会后悔,我让你姑妈去退这门婚事。她态度坚决。

又谈了一阵后,何珍妮无法说服母亲,生气地走了。

半年后,何珍妮跟在陈天明后面,没有牵着他的手,朝他们的家走去。何母坳不过女儿,接受了他作女婿,在婚礼上祝福了他们。

到家后,陈天明把脚上的鞋子扔到一边,把两只脚搁在几上,看着电视,说:你把皮鞋放到鞋架上,再拿一双拖鞋过来。

何珍妮把拖鞋拿来了,陈天明又说:你去洗好我那件衣服,记得明天上午10点到刘老板那里收钱。

嗯。

看到妻子如此听话,陈天明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主人,想到结婚前他就像一个跟班在她旁边,想尽办法讨她喜欢,现在他得到了回报。一个男人从奴隶到将军总有一个过程。

何珍妮在洗衣服,陈天明娶了她以后就变了,不再对她温柔体贴,只关心自己。有一次,她去联系客户迟了,客户差点走了,他很生气,动手打了她。

别人对你这么好,总是想着收回来的,爱情也同样吗?

她又想到母亲那天说的话,我结婚前,你爸爸对我也是很舍得花钱,结婚后他就变了,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了,有一次我工作太累了,他看见有碗没洗,就骂我:你连碗都不洗,我娶你回来总共花了八万,我花那么多钱干什么?

血婴


血,像一条河,静悄悄地流淌着,安静而没有一丝波澜,蜿蜒曲折地穿过女人双腿之间,最后流到门口。一阵嗤嗤的声音过后,一个婴儿的头钻出了女人的两腿之间,他爬得费力,白嫩的身体像个脱皮的蛆虫,一拱一拱,向前,向前

婴儿不哭,因为他看见了血。就像看见了母亲的乳汁,贪婪的吮吸,吸饱了,喝足了,他爬到了母亲身边,身后扯着一窜胎衣。

警察到达现场的时候,几乎都被屋里的血腥味催吐。一个孕妇躺在血泊之中,婴儿半露着头夹在女人两腿之间,她的心脏插着一柄剪刀,血还在伤口边缘流淌着,像一条细细的红线。

死者女!24岁,名叫赵思雅,未婚,独居,无业,老家在东北阿城,因为长期没和家里联系过,所以家人并不知道她的近况,更不知道她怀孕。邻居说很少看见她出门,至于她和什么人有来往,邻居也不清楚。保安倒是回忆起,有个戴着墨镜的神秘男人经常来找这个赵思雅,只是没见他在这里过夜。一个年轻的小警察,拿着个记事本向警长罗浩会报着。

罗浩皱着眉细细地听着,嘴里的烟均匀地吐出去,遮住他的脸朦朦胧胧。见小警察不说了,他问了一句:就这些?

嗯!

罗浩摆摆手,继续在现场仔细的搜索着。突然他感觉眼一花,仿佛看见婴儿在冲他笑,可婴儿明明是趴在地上,脸冲下。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所有的警察退出去的时候,两具尸体也被抬走。法医小柳在检验尸体的时候,啧啧的叹息说:凶手太残忍了,怀孕都八个月了,一尸两命,怎么能下得去手?

罗浩叼着烟,一声没吭,间恍惚似乎看见婴儿正慢慢向他爬来,他下意识的向后退去,心跳如鼓连小柳连叫他几声他都没听见。

队长!小柳大声唤了一句。

啊?罗浩惊叫。

我说你愣什么神呀?脸色这么难看,不是和嫂子通宵那个了吧?小柳挤眉弄眼地说着。

去没个正经的。罗浩牵强地笑了笑,走了。

走出法医室,他拐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坐在椅子之中,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慢慢是吐着烟圈,心情随着烟圈的起伏,飘飘荡荡。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这一下午他几乎什么也没做,一根烟接着一根烟的吸,吸得屋子像是着了火,烟幕弥漫。把手上的烟蒂按在烟灰缸后,才发现窗外已经黑了,下班的时间早就过了,他坐起身了,捋了捋僵硬的腿,退出了办公室,整个警局静悄悄的,偶尔的响动,都会惊得人心跳。

罗浩没有向大门走去,而是拐回去了法医室,两具尸体并排躺在冰冷的解剖床上,上面盖着白布,罗浩关上门,浑身一抖,他抬头看了一眼冷气,怪不得会打冷颤,原来小柳怕尸体腐烂,把冷气开到了最大。他轻轻地走了过去,掀开了白布的一角,看着那张年轻的脸,苍白无色,冰冰冷冷。他伸出手,想要摸一下,突然他的手机响了。

是他的妻子,质问他为什么还没回家。他唯唯诺诺地答应着,马上回去,警局里有点事。

哼!就你事多,你以为你是谁呀?地球离你不转了呗!说完怕一声挂了电话。

他有些愤然地在心里骂道:警察局长的女儿就了不起呗!臭娘们,早晚弄死你。说完他把白布盖回原样,拉开门走出去时,明显听见一声琐碎的轻响,他回头,看见解刨床上,婴儿尸体的地方拱了起来,像是婴儿正要站起来,他快速地关上门,加快了脚步,耳畔传来似有似无的婴儿笑声。推开警察局的大门,汗已经湿透了他的浑身,恐惧的感觉,像是蛆虫一样,在心里膈应。

驱车回到了家,妻子已经吃过饭了,桌上饭菜已经凉透,他没什么食欲,胡乱地吃了几口,就爬上了床。妻子一翻身抱住了他,手臂如蛇一样伸进了他的睡衣,在他身上来回游走。可这样的暧昧一点都不能让他兴奋,反而让他恶心,勉强和她云雨一番之后,罗浩像是完成任务一般,瘫在了床上,呼呼睡着了。

那晚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梦见一个婴儿爬进了他的肚子,在他的肚子里来回的闹腾,他惊叫着用手撕开肚皮,把婴儿拽了出来,婴儿被拽出来的时候,手里正抓住他的一节肠子,撕咬着,满嘴是血。而他自己的手上,也全都是血,他努力的想把血甩掉,然后就看见满屋满床全是血,到处都是,甚至房顶上都在流血,他恐惧的挥舞这双手,嘶叫着。

你疯了?一声大喝,把他唤醒,她看见妻子一脸铁青的坐在自己身边,而她的头发有不少交织在他的手上。他惊厥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觉得浑身是汗,满脸是汗,还好是汗,如果是血,他真的要疯了。

妻子把他狠狠地骂了一顿,不解气的给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到是把他打醒了,原来不过是个恶梦,白天的一切让他太惊厥了所以有了恶梦。

他像往常一样给妻子赔了半天的不是,妻子才消气,骂骂咧咧地躺回了被窝。就在她要盖上被子的同时,罗浩看见她肚子猛地动了一下,就像就像是胎动,然后他的脸色就更加苍白了。

这一夜罗浩就在这种不断惊醒的恶梦中度过,第二天他不用等别人问,他就知道自己的脸色白的像鬼。一上班,局长,也就是他的岳父大人,叫他进了办公室,问他案子进展如何,催他快点破案。

罗浩心不在焉的答应了,蓝蓝的天,在他的眼里也变得灰蒙蒙的,就像那具失去婴儿的皮肤。想起这个,他好像看见婴儿正在局长椅子后面顽皮地露出了头,两只眼睛瞪得奇大,看着他嘴角似笑非笑

罗浩看着婴儿,一脸的恐怖。

啪一声,局长大力地拍着桌子,问他:想什么那?我告诉这件案子上头很关注,我劝你用点心,尽快破案,不然你就等着受处分吧!

罗浩,白着脸站起来,在局长面前和在妻子面前,他永远是这样抬不起头来。早知道这样就是给他国家主席,他也不伺候这对脾气火爆的父女。

局长骂够了,让他滚出去,他才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他的身后,婴儿早就不见了踪影。走出去的时候,他想这两天到底是怎么了,老实出现幻觉?

回到办公室,他翻着卷宗,这件案子一点线索都没有,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布置手下们的任务,呆坐了一会,拿起了包,走了出去,吩咐人找些死者的资历之外,带着个小警察去了现场。亲自找保安了解情况,保安说得很细,他说那个戴眼镜的身高和胖瘦就和他相似,说完不好意思的笑笑解释道:我只是打个比方。

这个比方,让罗浩的心咯噔一下,他眯着眼仔细的问:你在回忆回忆这个神秘男人还有什么特征?

保安搔搔头说:嗯!就这些了。

罗浩松了一口气。

回去的时候,小柳来汇报,说是在凶器上找到了新的线索,剪刀的内侧有一点血迹,经过排查不是死者的。罗浩听完,半晌没有说话,脸色更加苍白了。手不知道为什么往回缩了缩,然后点头说:我知道了!你继续跟进吧!

小柳默默地退了出去,他心里有个疑问,这个疑问是罗浩好像并不像往常一样关心这件案子,没有以前遇到的案件时,找到突破性证据那种兴奋劲,好像有什么东西困扰着他,让他提不起精神。

小柳回到了法医室,穿上白大褂,继续对着尸体,寻找着蛛丝马迹。他有时候想要说死者能开口说话就好了,在不就像鬼片一样,死去的阴灵给一些提示,也能尽快破案。可这一大一小两具尸体,冰冷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无迹可寻。

小柳失望地开大冷气之后,退出了法医室,拐进走廊的时候,恍惚看见罗浩向法医室走去,他扭头跟了回去,心想着和他一起研究案情,可当他轻轻推开法医室大门的时候,看见罗浩手里拿着凶器剪刀,听见声响猛然回头。

小柳惊讶问:队长,你没戴手套,就碰证物?

罗浩的脸突然涨得很红,他不自然的扬了扬手里的凶器说:抱歉,一着急忘了。

队长,我发现最近你有点精神恍惚?小柳带上手套接过证物,打算放回去,可突然他的脖子被人用力的掐住,他奋力地回过头去,看见罗浩那张因为用力而扭曲的脸,最后说了句:队长

第二天,警察局里炸了锅,女尸竟然变成了法医小柳,而女尸神秘的失踪了,局长立刻命人调看了当晚的监控录像,进入法医室的来来回回只有一个人,就是小柳,难道是鬼魂作祟,不知道谁开始了这种谣言,然后瞬间在警察局里蔓延。

罗浩毫无疑问地被臭骂了一顿,连解释的机会都没人,局长就让他滚。

罗浩转身手按住门把手,没有拉开,而是锁上了门。局长低着头先是没注意,最后感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了自己的脑袋,他才惊讶的抬起头,看见是罗浩,他刚想大骂,一把刀便无声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走出局长办公室的时候,罗浩很镇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回了家。今天他用最快的速度刷了碗,然后破天荒的主动抱住了妻子,妻子很意外,不过对于他突然的粗暴一面很享受的样子,罗浩在心里骂着,骚货,然后去抚摸她的下体,另一只手悄悄的抽出一把刀,猛然插进她的下体,然后刀在下体内一转,她只闷哼一声就没了性命。血慢慢的流出了,罗浩看见妻子身体里钻出一个婴儿,看见血婴儿笑了。扑过去认真的吮吸,嘴里发出满足的咕咚声。

罗浩靠在床尾再也没动一动,他想起了很多往事,包括思雅,她父母家中的保姆与他一见钟情,在他热烈的追求下,他的下体冲破了思雅处女的防线。当他奋力地驰骋在她身上的时候,他想他会一辈子对这个女人好,只是不能和她结婚。

因为只有娶了局长的女儿,他才能当上刑警队的队长,这对他是个巨大的诱惑,爱情虽好,可和男人的事业相比,不值一提。

他如愿的和局长的女儿接了婚,婚后妻子的嚣张跋扈渐渐显露,让他恶心。

所以他经常和思雅偷偷的约会,还给思雅在他家附近买了一间公寓,作为他的第二个家,这样他来回也方便。思雅很爱他,对他的话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他不让她出门,她就整天在家呆着,他不来,她绝不会打一个电话去骚扰她,思雅是个好情人,好女人,还为他坏了孩子。

说实话,妻子一直未孕,他很想要自己的孩子,可就因为他总是不放心思雅一个人在家,去她那里的次数频繁了起来,那天他前脚进屋,后脚就有人敲门,说是物业的人,他躲进了卧室,思雅去开门,然后客厅半天没人说话,等了一会,罗浩走出去的时候,就看见了思雅躺在血泊中的,心脏上扎着一把剪刀。他猛然扑过去抓住了剪刀,可又向被蛇咬到一样迅速拿开了手,扑到窗台,看见岳父和妻子远去的身影。

一副冰冷的手铐铐在了罗浩的手腕上,小警察不知所措地叫了一声队长,罗浩这才惊醒过来,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妻子,眼睛里的仇恨像是被风吹灭的火焰。

罗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判死刑。

当枪子射进他的身体里之后,他希望多流一些血,因为他喜欢看婴儿认真的吮吸鲜血的满足感,他说:孩子吸吧!这是爸爸唯一能为你做的。

天空上的一片乌云,正在向着这边移动,似乎正在酝酿着一场即将来到的暴雨。

血衬衫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买旧衣服的经历呢,就是那种看着半新不旧,价格也非常便宜的衣服,看完这个故事你再买的时候就要小心点了。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我们村的人,我和他关系不算太熟,但这个故事我们村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

在这里我就称他为阿广,阿广以前就非常喜欢买旧衣服,一方面可能他当时也没什么钱买新的,而且旧衣服其实质量什么的也不比新的差,所以他当时所有衣物都是旧衣摊上淘来的。

这天他又在旧衣摊上淘了件衬衫,看到这衬衫的时候他就开心的笑了起来,因为这件衬衫太新了,白得像纸一样的颜色,而且阿广穿在身上非常的合身,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穿上去感觉人都帅了许多。

甚至到了晚上阿广都舍不得将这衬衫脱掉,就这么穿着睡了,这晚他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个男人不停的让阿广还他衣服。

到了第二天阿广感觉精神有些不好,他记得好像做了个奇怪的梦,但却不不记得梦的具体内容了,当时他也没太在意,认为只是一个梦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继续穿着白衬衫上班了。

在这以后的三四天里,阿广每天晚上都梦到那个男人向他要衣服,而且那个男人一次还比一次凶,阿广的精神也是一天比一天的差。

这时恶梦的内容阿广到是有些清楚了,但他还是有些不在意,最主要的原因是这衬衫实在太漂亮了,阿广也舍不得将他处理。

可是现在白衬衫脏了,阿广终于舍得将他脱下,正准备洗的时候,他发现衬衫衣领处有三点血,可能买的时候就有了,只是当时太粗心了没发现。

阿广一边暗骂自己大意的同时,将衬衫放在水里准备下定决心将这三点血洗掉,可是这三点血根本就洗不掉,反而血越洗越多,像是整个衬衫都在流血,直到一盆水全都变成了鲜血。

这时血盆中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脸,恐怖的脸大声向阿广喊道:还我衣服!紧接着从血盆中伸出一直鬼手,阿广被吓得连忙后退。

后来就没发生什么了,阿广鼓起勇气将衣服拿起,这时白衬衫已经变成血衬衫了,阿广将衣服晒干,晚上点了三柱香,还摆了些供平,他将衣服用火烧了。

小人不懂事,你大人大谅放过我吧,衣服我已经换你了,以后你就别来找我了。阿广一边跪下,口中念念有词的说着。

每次阿广向别人说这事时,他最后都会忍不住的发抖,他说如果最后他不将衣服烧了,可能他早就活不到现在了。

红宝石戒指


真真的祖父是抗战的英雄,他在世的时候在战场上拼过命。为国家立下了很过功劳,后来真真的祖父当了大官,生活过得非常的奢华。

按照他的话说,以前在战场上拼过命,现在应该是享受的时候。真真是祖父最喜欢的孙女,她从小就跟着祖父一起过着安逸的生活。真真从小到大喜欢什么就能够得到什么。

因为祖父很喜欢真真,他死了以后将大部分的东西都留给了真真。真真一下子就成为了有钱人。祖父留给真真了一枚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看上去比较老气,所以真真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喜欢,一次也没有戴过。

有一天,真真的母亲看见了这没红宝石戒指,她很喜欢,于是说:“真真,这个红宝石戒指,我一次都没有看见你戴过,你不喜欢吗?”

真真不在乎的说:“是啊,这是爷爷留给我的,但是这个样式简直太老了,我不是很喜欢,如果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母亲很开心:“真的啊,那就先谢谢你了,我的女儿对我就是好。”

真真说:“拿去吧,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你喜欢就好。”

母亲开心的戴着戒指离开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真真渐渐的意识到母亲有些不一样了。母亲以前打扮比较妖艳,现在却打扮得很高贵,以前她是学习人家的打扮,只是生搬硬套,但是现在,她突然变得很有品位,化妆也是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的漂亮,整个人就像是一个贵妇人一样,丝毫没有了以前的俗气。

真真觉得很奇怪,母亲在短时间内就有这样的变化,不可能是后天学习来的。她觉得越来越诡异,有时候,她甚至能听见母亲在房间里面唱戏。母亲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以前也是地主家的小姐,听过戏曲一点都不奇怪,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母亲竟然会唱戏曲。

真真觉得母亲下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她很担心,担心母亲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虽然自己以前不相信这些东西,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相信。

有一天,母亲穿的很漂亮,似乎要出门的样子。真真悄悄的跟在她的身后,想看看母亲要去什么地方。

让她感到惊奇的是,母亲竟然来到了一个高级的娱乐场所。这里的消费很高,是在全市都出名的,真真打算跟进去,却被保安拦住了。保安客气的说:“对不起,这里是死人场所,你没有会员卡就不能进去。”

真真说:“我是和刚才进去的女士一起的。“

保安这才让她进去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看见母亲正依偎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这让她犹如五雷轰顶。她没有想过,母亲竟然会背叛父亲。

那个男人很帅,很有魅力,看上去有点像法国贵族,举手投足之间,处处透露着贵气。这样的男人,真真也看呆了,难怪母亲会看上这样完美的男人,要是自己,恐怕也难以拒绝。

男人抬起母亲的手,仔细的看着母亲手上的宝石戒指,看上去非常的痴迷。真真忽然很嫉妒,早知道就不把这个戒指给母亲,她还能遇见这么好的男人,把自己的父亲放在什么位置。真真越想越觉得生气,她恨得牙痒痒。

晚上,母亲回来了。真真生气的说:“你今天去哪里了?”

母亲说:“出去玩了,你以前也不管我的,今天怎么问起我了?”

真真说:“我今天看见你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怎么能够背叛爸爸。你把那枚红宝石戒指还给我!”

母亲激动的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这枚戒指我不能还给你,我是背叛了你的爸爸,他经常不在家,我也觉得非常的孤单。我还不容易遇见这么好的男人,我跟他在一起觉得很幸福,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跟他在一起。”

真真恶狠狠的说:“你太不要脸了,这个男人是我的,这枚戒指本来就是我的,你还给我!”

母亲说:“原来你还是为了这个男人,哈哈,没有人看见这个男人会不动心的,你也一样。但是你已经来晚了,这个男人已经是我的了,哈哈,你这辈子都不要想得到这个男人。”

真真轻蔑的说:“这个男人本来就是我的,是你抢走的,你对不起爸爸,还要抢走我的男人,你真该死,我要杀死你!”

说完,真真拿起身边的水果刀向母亲刺过去。母亲躲开了。两母女厮打在一起。最后,母亲还是不是真真的对手,最后,真真将锋利的刀插进了母亲的胸膛。母亲不敢置信的看着真真,真真现在就像是一只魔鬼一样,残杀着自己的母亲,只是为了一个见过一面的男人。

母亲最后还是闭上了眼睛,真真贪婪的看着母亲手上的红宝石戒指,说:“终于是我的了,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哈哈,那个男人也是我的了,一切都是我的了,再也没有人跟我抢了。”

真真打算拿下母亲是手上的戒指,但是怎么也拿不下来,真真没有耐心了,她需要戒指去见心爱的男人。

真真一不做二不休,用刀割掉了母亲的手指,拿下了戒指,迫不及待的向着会所的方向赶去。

真真终于见到了梦寐以求的男人,男人太帅了,太有魅力了。她一点都不后悔杀死母亲得到个男人。她猜的一点都没错,这个男人是谁有宝石戒指,他就会跟谁在一起。现在这个男人就在身边,她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宝石戒指就是幸福的来源。真真感受到了有完美的男人陪在身边是什么样的感觉。男人说:“我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吗?让每一个想和我在一起的人都变得不择手段。

真真说“为了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管,你是我最和总要的人,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其他的人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包括我的亲人,我的父母。”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如果想和我在一起,就要为我付出,你愿意为我付出吗?”

真真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包括我的生命、”

男人笑了,“那你就把你的命给我吧!”说完割断了真真的大动脉,红宝石戒指迅速的吸光了真真的血。男人变身成为一块宝石慢慢的和戒指上的宝石融为一期。

女人总是对帅气的男人和珠宝没有任何抵抗能力,更何况是宝石变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