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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女子(下)

发表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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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北女子(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命

五一劳动节厂里放两天假。一大早,吴娟父亲开着摩托车来厂里接她回去,吴娟特意叫我送她到厂门口。我知道她的意思,就是让准岳父见见我,给他一个心理准备。我说你爸有没心脏病?吴娟乜着眼睛说,你这人怎么说话的,要是让我爸听见,小心他抽你。我说没有就好,不然,他这么漂亮的女儿被我骗走了,怕他想不开啊。

准岳父长得很黑,满脸胡须,身材魁梧。后来我对吴娟说,我就搞不明白就你爸那模样是如何生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吴娟说,呸,人家任我行,长得不也胡子拉渣的,人家不也生了个任盈盈么?照这么说,我不成了令狐冲了?吴娟就低下头,红着脸,一副娇羞模样。

我向准岳父问好,他一脸严肃,完全不给未来未来女婿面子。吴娟脸色一下黑了,蹲在地上撒起娇来。准岳父搓着双手,不知如何是好。我把吴娟拉起来,我说,乖,听话,回家吧。我附着吴娟的耳朵说,晚上老地方见,我要给你个惊喜。吴娟这才兴冲冲地坐上她父亲的摩托车,走的时候,还不住地回过头冲我笑。

晚上没给吴娟惊喜,倒是惊吓着了。因为晚上猪总说香港老板来了,带全厂管理人员去酒店吃饭。吃完饭又去唱K。我向猪总请假,他没批,他说老板来了,不能随便就离席。一直到晚上八点,我说去上厕所,然后趁机溜了。马不停蹄地赶往老地方。

老地方,是家网吧,在新华书店后门口。平常放假,吴娟必须得回家一趟,回家吃顿饭,便赶来市里与我会合。我通常来得早些,便在老地方网吧等她。这次来到老地方网吧时,发现几个喝多了的青年在调戏一个女孩。碰到这种情况,我当然充当英雄救美的角色,走到近前才发现女孩是吴娟。她缩着双手,吓得眼泪直流。

我把那些醉汉推倒,拉起吴娟就跑,醉汉们在后面骂骂咧咧的,哪里追得上。原本我打算带吴娟去看电影的,可是我们到电影院时,电影已散场。我们便去了江北公园。公园里有很多人,各个角落里满是一对对情侣。我跟吴娟坐在草坪上。她半晌不说话。我问怎么了?刚才被吓着了?我向吴娟道歉。她说不是被吓着了。吴娟扑到我怀里,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外公是个茶商,我姨妈帮忙打理生意。经常有外地商人来进货。姨妈像所有的江北女孩一样,从未出过远门,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有一个年青的商人,跟姨妈一见钟情。他们私订终生,但外公不同意。外公就两个女儿,她不想让女儿嫁到外地。而且江北允许娶外地媳妇,不允许嫁外地女婿。(我说,怪不得江北的土壤这么肥,原来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后来姨妈跟那个外地人私奔了。外公因此气病了。一年后,姨妈挺着大肚子回家了。不知道出什么变故,她被外地人抛弃了。回家后不久,生了个孩子,是个女孩。孩子生下来,姨妈便跳河自尽了。外公也因此一病不起,不久便去世。

这是今天我外婆告诉我的。今天回家,我跟爸妈说我有个男朋友,是个外地的。爸妈很生气,他们不允许我们在一起。我外婆对我最好了,我爸妈也听外婆话,于是我便去外婆家救援。外婆便讲起这个故事。

外婆说,我姨妈死后,那个外地人来了,他说不是他抛弃姨妈的,是他家人跟姨妈处不来,他说要带走他的孩子。外婆不同意。外婆把孩子交给我妈抚养。(你家里不是就你一个么?)嗯。我问外婆,那个孩子呢?外婆说,那孩子就是我。

花杀

我真正注意到厕所对面那一片油菜花时,油菜花已经凋谢,只残留着星星点点黄色的花朵。我突然记起,我跟吴娟恋爱竟然还从未送过玫瑰花给她。那天下午,我特意请假,去市里买花。可是晚上送给吴娟时,她哭了。她说,我们分手吧。

在送花的时候,我故意当着很多人的面,我知道那样她会更开心。可是没想到,她却跟我说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什么也没说,便往宿舍跑去。她同宿舍的女工告诉我,她家里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记忆里,那天好像突然飘起雨。

有一天中午,我在仓库上班时,听说有人跳河了。我冲了出去,我以为是吴娟。到河边时,才知道原来是小张。小张被人救起,但还想再往河里跳。三个保安把她控制住。她渐渐失去了力气,蹲在地上哭了起来。Www.Qg13.cOm

第二天,小张和猪总神秘失踪。流言说猪总跟小张发生情感纠葛。厂里赔偿小张一笔钱,猪总也被辞退了。卫生巾升职为总经理。他跟我说,小刀,如果当初你能配合我的话,现在你就是生产部经理了。可惜啊。我用鼻孔对他笑了一下。他说,我还是可以给你机会的。我再用鼻孔对他笑了一下。

晚上下班睡不着,想去楼顶散散心。发现一个女孩子在楼顶小声哭泣。看背影,一眼便看出是吴娟。我轻轻喊了一声。吴娟转过身来,哇地一声扑到我怀里。在黑暗中,我也流出泪水。天空有清冷的月光,我们抱了很久。我说,我们私奔吧。吴娟沉默很久,说好。

我跟吴娟递上辞职书。厂里压了一个月工资,厂规说辞职必须得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其实我不辞职,卫生巾也会炒我鱿鱼,因为他在仓库安排了一个心腹,明里说是辅助我,其实是让他来接手我的工作。只等找个借口便炒掉我。

天气越来越热了,每天晚上,我都带一床凉席去楼顶,我跟吴娟躺在凉席上,看月亮,数星星。只是我再也没看见她脸上的笑容了。后来,我打破沉默,我说,娟,我带你回老家,我带你去爬山。我说我带你去放牛,放牛可好玩了,我家牛很听话,一到山上就埋头吃草。我们就可以下棋啊打牌啊,还能从地里扯一些花生烧着吃。这样说着,她便哭了。

我抱着吴娟,吻她脸上的泪水。我像一头野兽脱掉她的睡衣,在进入她的身体时,我听见她的尖叫,疼。我忽然清醒,仰面望着褐红色的天空。吴娟爬上我的身体,她说,没事,我不怕疼的。那天晚上,吴娟前所未有的温存。她说我像个孩子,她说我应该学会照顾自己。

第二天,吴娟走了,没有道别。直到中午吃饭时,在食堂没发现吴娟。一打听,才知道她回家了。我向卫生巾打听吴娟家的地址。他不给。他说,就算今天吴娟不回家,我也会告诉他爸爸,叫他来接他回去。不然她跟你走了,他爸爸来厂里要人,到时我怎么办?

我一拳打在卫生巾脸上。然后保安来了,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卫生巾扣除我一个月工资,把我开除出厂。我带了几套衣服和一袋子书,离开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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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女子(上)


神仙妹妹

我来到江北。这是个陌生的小城,走在江北老城区时,感觉江北是一个恬静的女子。我喜欢这种环境。可是在新城区,那里耸立着一幢幢高楼,竟然让我无所适从。所谓的现代化正在侵略整个地球。江北的女孩就像小城一样,在这种侵略面前,显得手足无措。

我在老城区看到这样一个女孩,她长发披肩,穿着一件浅绿色的毛衣,戴着长长的耳坠,斜挎着一个浅粉色的包。她低着头安静地走在老城区的石板路上,我一路尾随着她,还有风伴随着我。到新城区时,她四处张望,脸上显露出一丝羞涩的茫然。

女孩很漂亮,但我不能再这么观赏下去,我得赶紧找个工作,不然很快就得露宿街头。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让我感觉自己就是一棵菜,等着被出卖。去了几家招工的单位,发现卖掉自己很容易,可是卖出个好价钱就很难了。如果那样的话,还不如不卖。

我在江北四处转悠,心灰意懒的时候,我竟然再次遇见那位女孩。我想,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喜欢给陌生的人取绰号,印象中取得最经典的名字叫天山童姥,那个女人三十来岁,身材小巧玲珑,最要命的是竟然扎着两个羊角辫。给她取了名字后,我笑得就快在地上打滚。

女孩也不例外,我给女孩取了个很美的名字,神仙妹妹。当然我这是效颦段誉。神仙妹妹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往前方张望,看样子在等车。她旁边是一家超市,名字叫苏果。超市门口进进出出很多人,一个乞丐伸着碗,人们远远避开。

越是有钱的地方人们越吝啬,这里至少比我的家乡繁华,但金钱让人的腰板硬起来的同时,也让人的心变得坚硬。乞丐将碗伸到神仙妹妹面前,神仙妹妹回过头,从包里掏出几枚硬币,留了一枚在手中,另外几枚轻轻放进乞丐的碗里。

城市的街道就如同一条河流,人是河里的虾米,自行车是小鱼,摩托车是泥鳅,小轿车是鲫鱼,而汽车就是大鱼了。大鱼嘴巴一张,便能吞进很多小虾米。神仙妹妹就这么被吞进去。我鬼使神差的也跟着钻进公汽。

车上大多数都是女孩,这让我很好奇,好像误入女儿国。江北女孩用方言叽叽喳喳说着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懂。神仙妹妹将包放在胸前,眼睛不时地望向窗外。窗外马路边,一字排开的白杨树,让我觉得像是在检阅士兵的将军。我想,如果这些树都是柳树多好啊,这样子我就会觉得自个是在挑选佳丽三千的皇帝。

没过多久,大鱼游到一个工业区,像倒垃圾一样把整车的乘客全倒出来。走在马路边,能看到枯黄的杂草丛生着,偶尔露在外面的土壤肥得流石油,我是说黑得跟石油似的。那些白色的厂房,看上去都是新建的,有的还没投入使用。厂内很少有人走动,偶尔有几条狗有气无力地叫喊,了无生机。

我跟着神仙妹妹来到一家玩具厂。这个厂有着一个很趣的名字:佳火玩具有限公司。听上去像假货玩具有限公司似的。厂里正在大量招工,我很幸运地把自己给卖掉了,价钱还成,做仓管,月薪一千五。

工厂

厂里有很多女孩,大多数是江北附近村镇的。也有远道而来的,比如总经理秘书。她叫小张,来自湖南。短发,圆脸,总体上还算得上漂亮。不过,我对她印象不好,因为她身上香水味太浓了。我觉得抹香水就像炒菜放盐,盐放多了太咸,少了则太淡,适量才好。

因为人事部正忙着招工,所以总经理便叫小张来安排我的宿舍,还让她告诉我厂规和仓库的工作安排。小张特意提醒我,仓库是不准抽烟的。我问她那在哪抽烟?小张白了我一眼,说厕所!

仓库很大,坐南朝北,终日不见阳光。有人说这里是极阴之地,风水不好,所以一年下来仓管走马灯似的换了五个。我是第六个,我觉得这个数字蛮好,六六大顺。在厕所抽烟时,两位办公室的小职员在打赌,A说新来的仓管出不一月就会撤,B说至少也会做两月。他们的赌注是一包金南京。我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容易就把我这棵菜卖掉。

小张来仓库告诉我晚上开会,主要是介绍我给各部门认识,其次是安排仓库的归属问题。会议当然是总经理主持了。总经理姓朱,小张说大家都叫她zhu总。我问是哪个zhu?小张就吃吃地笑了。我说我明白了。我也跟着笑了。

在会议中,我自我介绍完毕,便没有了发言权。我才真正体会到我是一棵菜,而他们都是来买菜的,都想把我占为已有。不过,在我看来,他们也是打工的,如果我是白菜,他们顶多也是黄瓜苦瓜东瓜南瓜之类的。

我说过我喜欢给人取绰号,各位经理无一幸免,比如生产部经理,简称生经,引申为卫生巾。业务部经理,简称业经,反过来谐一下音,就成了精液了。人事部经理,简称人经,即人精。财务部经理,简称财经,即豺精。他们都想把仓库纳为他们版图。最终总经理说,直接由他管。这个结果我比较满意,相当于从一个市晋升为直辖市。

会议开完后,猪总把我留下来了。猪总除了鼻子和耳朵跟猪八戒有出入,其他跟猪八戒差不多。譬如身形肥胖,譬如脑袋很大,连走起路来都猪模猪样。还有一点跟猪八戒很像,就是好色。不过,这也是后来的事情了。

猪总说我要照他的意思工作,有什么难处,他会帮我处理。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小张。他说希望我能和小张一样,做他的心腹,只要照他的意思把工作做好了,以后不会亏待我。他还说,有空便多去生产部和业务部了解一下,以后说不定就能把我升上去。我觉得叫他猪总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回到仓库后,分别接见了卫生经、精液、人精和豺精。他们的意思差不多,都说如果我照他们意思办,等哪天他们升上去了,就让我顶替他们的位置。这时,我才隐隐觉得这工厂的水很深,我的当务之急是要学会游泳。

我的宿舍是管理人员宿舍,跟女工宿舍在同一楼层。整个晚上都睡不着,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隔壁就睡着女工,这容易让我想入非非。其二,良禽择木而栖,而我左思右量,他们个个都像曹操,我该跟着谁混呢?

春天

在仓库总体来说是很轻闲的,就是上班时间比较长,从早上六点半起床,一直到晚上十点下班。白天基本上是发料收货出货之类的,晚上就做帐。空闲时我就写小说。但是奇怪的是,我去车间逛了一圈又一圈,却没发现神仙妹妹。

我实在想不到她到哪去了,我明明见她走进工厂的。万分失望之余,走回仓库。却发现神仙妹妹坐在我的办公椅上看我的小说。神仙妹妹见到我时,还有些错愕。她说是你?我笑着说,怎么啦,咱们真有缘,没想到在一个厂。

神仙妹妹拿着小说稿,说,这是你写的呀?我狠狠地点了点头。她说我还没看完,能不能借我看?我再次狠狠地点着头。神仙妹妹拿着小说便往外走,走到门外又折回。她说,我是来领针的。呵呵,差点忘了。

原来她是换针处的,换针处在车间的一个角落里,怪不得我没发现。她的工作是:车工的针断了,必须把断针交给她,然后才能换一根新的。我把针给她,让她在领料单上签字。神仙妹妹很认真的在领料单上写下她的名字:吴娟。我笑了,我说,你人长这漂亮,怎么字那么丑呢?

我那篇小说叫《磨刀的少年》,吴娟拿去半个月都没还我。这期间,我在厂里成名人了。女工们都叫我万作家。原来我的小说被刘娟拿去宿舍传阅,厂里很多女孩子都看过。吴娟每次来仓库领针,总是笑吟吟的,而且她每次总是领两包,这样一周得来仓库领两次,以前一次领十包,一个月才领一次。我当然知道吴娟的心思了。

我有空也去找吴娟聊聊天,她有个办公室,不过很小,只装得下一个桌子和一个人。她见我来了,总是抿着嘴笑。吴娟有空时,也做一些手工,这些是计件的。本来做换针员的话月工资才九百块,再加上这些手工,月工资也有一千三四百块。还不错。

我经常去厕所抽烟。厕所门口有一堆烟头,堆起来像座小山。厕所外面是条河,河边有一排柳树,还栽着几棵桃树。春天来临之前,我没注意这些风景。有一天,忽然发觉柳树绿了,桃花也缀满枝头。

我的春天也来了,吴娟把小说还我了,她说,万作家,你有空多写几篇,姐妹们都等着看呢。我说不知道市里有没有书店呢,我想去买些书。刘娟说有啊有啊,不过,很偏僻,我说了你也不知道。我说你能不能带我去啊?吴娟说,放假了就带你去。

月假接踵而至,吴娟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些书。到中午时,她说要请我吃饭,一尽地主之宜。我们去了美食一条街。吴娟说这里什么吃的都有,我说有天鹅肉吃么?她说你又不是癞蛤蟆。我说我是唐僧,如果你吃我肉,就能长生不老。吴娟脸忽地红到脖子根。

我们吃的不是天鹅肉也不是唐僧肉,是当地特色小吃鸭血粉丝。吃粉丝时,我给吴娟讲三毛第一次做粉丝给荷西吃的趣事。我说,三毛说粉丝是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吴娟忽地噗嗤一笑,把一口粉丝全都吐出来了。

女子


女子

夕阳柔得像一片片纱,轻轻飘落,罩在她每天都会经过的这条街道。

夕阳下的街道有时候安静,有时候喧嚣,但是只要她经过,总会把无数的目光吸引过来。一双双或明或浊的眼睛呆呆地望着那道修长的身影,长发飘飘,身姿摇曳,直到她完全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穿过这条街她就可以到家里,她的脚步轻快而充满节奏,浅浅的微笑在淡淡的阳光下不断闪烁,似乎有什么让她开心的事,使得风吹过她的发梢也带着清甜的气息,令得每一个看过来的人都眼神恍惚!

到了家门口,她敲敲门,顺手将头发捋向身后。似乎是怕谁看到自己的笑,便咬着唇在门前等待,目光时不时投向光洁的地面。

嚓......门开了,出现一张与她模样神似的美妇,看到她便笑盈盈道:回来啦?快点进来!

她展颜一笑,应声迎了进去,忽的转身拐住了美妇的胳膊,甜甜地叫了一声妈!

关上门,两人便缓步向房间里走。美妇看着脸上布满幸福的她,笑问道:什么事啊?瞧把你美得

她撒娇般摇了一下美妇的胳膊,脸上不知何时已多了两朵羞云,嗔道妈说完便松开胳膊走向自己的房间。

叮咚手机突然响起了有新消息的铃声。

听到手机铃声,她缩回了正在推门的手,迅速掏出手机,美眸盯着屏幕阅读起来......

手机上只有简简短短的一行字,她却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本明朗温柔的俏脸像是突然看到了让她极其吃惊的东西,双眼之中充满了不可思议,脸上原本愉悦的表情仿佛迅速被乌云遮蔽,像是震惊,又像是疑惑,又像是某种莫名的尴尬!

她站在门前一动不动,抓着手机的手,忽的紧握,忽的放松,似乎是想把它握碎,又似乎是想放手随它掉下去。

坐在沙发上的美妇忽然看到她呆站在门前,身体不断摇晃,吓了一跳,急忙问:怎么了?说着便起身匆匆向她走去。

似乎是美妇的声音惊醒了她,也或者是她怕谁看到自己的脸,她连忙抬脚迈进屋里,刚走了两步,忽的转身,抓起门便狠狠甩了出去。

忽然的碰撞声吓得走来的美妇一声惊呼,双手条件反射般拍向胸脯。

她头也不回地走向梳妆台,气呼呼地把包甩到了床上,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双眼死死地盯住镜子中的自己,眼瞳僵硬,像是在看自己,又像是在看别人。

门外传来急切的询问声夹杂着连续不断地敲门声,直到听到里边没了什么动静,便停了下来,房间又渐渐恢复了原来的安静。

镜子反射着屋里的一切,安静、整洁。她看在眼中却愈发觉得喧嚣、混乱,一股危机感伴随着内心的悸动不断在房间里蔓延,坐在椅子上的她不断地颤抖。

镜子中的自己颤抖的嘴唇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咬牙切齿;像是愤怒,又像是无力。紧握着手机的手掌不断用力,直到指甲里渐渐渗出了血,她抬起手啪的一声将手机砸到了桌子上。

血在洁白的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目,刺的她眼角盈满了泪水。她握住流血的手指,一声啜泣,眼泪便再也忍不住,决堤般哗哗直流。

眼泪越流越多,泪水划过脸颊滴落到手指上的血污中。

镜子中的自己越来越模糊,她看到泪眼朦胧的自己,哭起来这么狼狈,一声呜咽,抓起手机砸向了镜子中的自己。

哗啦...

镜子四分五裂,她坐在跟前竟不曾躲闪,任凭碎片打到身上。仿佛她的心随着镜子的分裂也破碎的无法拼凑,她看着消失的自己,捂着嘴嚎啕大哭起来。

她忽然起身,哭着抓起凳子扔向了窗户,疯了一样将桌子上的东西推到地上,目光透过凌乱的头发,看到什么就手脚并用摔到地上......

或许是累了,或许找不到什么可以扔的东西,便扑到床上,把头埋到被子里,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门,悄悄地被推开,美妇站到门前看了一会儿,便叹了一口气转头离去。门,又被悄悄地关上。

房间渐渐安静下来,夕阳的余晖透过破碎的窗户照在凌乱的地面上,满地狼藉中,一片片碎玻璃在淡淡的阳光下闪动着摄人心魄的寒光......

内容紧贴现代生活,通过对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因为一条短信,从开心到伤感再到崩溃的动作神态等描写,反应出现代快节奏生活中女子心灵的脆弱。

葬花女子


有一个葬花女子,出生于曹雪芹的笔下。她不仅才华横溢,还用生命谱写出千古绝唱的爱情。她宣读了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争取婚姻自由的代表。她用魂的诗意闪烁了短暂的生命,用傲骨反抗污浊的狭隘。

生命中每一种美都精华灵秀,独具魅人,只有她的美,是那么的让人心疼和怜惜,她让遗憾变成扰心的痛。她是水一样的灵魂,泥一样的命运,花一样的容貌,土一样的归宿。不要问她是谁?她只是一滴泪,她清,她澈,她脆,她弱,一触即碎,她就是一颗泪珠儿。泪,晶莹有光泽,滑而脆,但也有几分咸涩。所有的梦都像一个被拉长或压扁的圆,渴望着能够圆满。她却在最美的年华留给世人一个最惋惜的遗憾。

当花儿都在燃烧的时候,她却拿着锄头,将青春的碎片,以及她的泪珠儿一起葬入土里。她要将生命里的缺憾,连同她的梦,她的泪珠儿统统埋葬。只是有一样,她埋葬不掉,那就是她的孤独,她泪珠里的孤独。有人因为美丽而孤独,有人因为智慧而孤独,有人是因为洁白无瑕而孤独,她是为梦而孤独,青春的梦如何埋得干净?

是的,她就是颗泪珠儿,从泪珠里看到灵魂深处的孤独。她告诉了世人,她是水做的肉,泥做的骨,却有着梅化的魂。她是西子,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拂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是仙草,为还前世救命之恩,化作玉女泪一生。她是情痴,明知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怎经得泪从春流到冬,秋流到夏

她是一朵莲花,质本洁来还洁去,眼里藏不住沙子,她出淤泥而不染。她更是一朵傲骨的梅,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宁葬花,不苟活。她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冷月葬花魂,她就是一缕花魂,当枝头盛开时,毫不掩饰,冰清玉洁,肆意绽放。当泪已尽,归天界,化作一瓣瓣花瓣,花魂飞满天

她诗意地活着,诗意地死去,一首凄婉的诗,一首凄美的歌,她的生与死就是一种最美的艺术。她脱俗的气质和惊人的才气,让后人渴望和向往。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见几回。是的,她是落花魂,花落人亡两不知。她用生命铸就艺术,她用花魂曲谱了一曲葬花吟:风潇潇兮秋气深,美人千里兮独沉吟,望故乡兮何处,倚栏杆兮涕沾襟

喝酒的女子


今晚,我又喝酒了,头,晕晕的,眼,蒙蒙的,走路,也有点一步三摇了。

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半醉半醒之间的感觉。

喝多了,真好!

曾下载过一副图画,一个女子拿着酒瓶,嘴对嘴的喝着,上面一行文字,我就是喝,喝多了我就瞎说,我,就是这种女子。

有人说,喝酒是遗传的。可能吧,我的奶奶自八十岁以后,每天喝上二两,但绝不会过,辞世之时九十有二,我的爸爸,爱好喝酒,几乎每天半斤,现在六十三岁,身体硬朗,思维敏捷,但记性不好。

有人认为,喝酒应是男人的事。一些应酬,在酒桌上完成,那是多少年流传下来的惯例了,而酒桌上有几个是女的呢?所以,男人喝酒喝多了司空见惯,无可厚非。而女人喝酒,就有些不伦不类了。当然,也有女人喝酒的,比如陪酒女,比如替男人挡酒的秘书,总之,喝酒的女人不是好女人。

可是,我不是陪酒女,也不是秘书,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但是,我喜欢喝酒。

忘不了第一次酒入喉咙的烧灼,忘不了第一次酒入胃肠的翻腾,也忘不了第一次酒后摇晃的步态。但是,我都隐忍了下来。不为别的,就为了能有一个好的身体。不错,我喝酒不是因为遗传,不是因为工作,只是为了能有一个好一点的身体。适量的酒能活血化瘀,促进血液循环,除风散寒。就为这,我放弃了淑女形象,不顾人们的指指点点,慢慢学着喝酒。曾经,我的腿因湿寒所致,走路困难。是一位年近花甲的同事,以他丰富的人生经验,指给我的一条健康之路。从此,我便爱上了酒,一发不可收拾,不只是为那温经活络的感觉,更为那酒后思维的单一。

很小的时候,就学过一句成语借酒消愁,那时,对于这种做法是不认同的,以为喝酒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徒增身体的难受而已,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也是逃避现实的做法,

总之,是一种不积极的人生态度。现在的自己,人到中年,有点迷上了这种借酒消愁的滋味,再也不会对那些借酒消愁的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

喝酒,真好,它让我身体健康,身轻步疾。虽然有时还会劳累过度,但现在再也没有出现几个月不能走路的情况。感谢酒的医药功效!喝酒,真好,它让我暂时忘掉一切烦忧,得到片刻心灵的安宁。醉意朦胧中,忘掉生活中的一切不快,睡得踏实安稳,身心放松,一觉醒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感想酒的麻醉功效!

喝酒,真好,它是对男女平等的一种挑战。谁说喝酒是男性的专利?女人也是一样的人,为什么不能喝呢?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各行各业中,性别歧视几乎消失,甚至女人更能引领行业的龙头。酒,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怎么会在男女性别上厚此薄彼呢?感谢酒的交际功效!

喝酒,真好,特别是夫妻二人在家对饮。两三小菜,半瓶老酒,一嘴随心话,满眼秋水情。此时,即使没有烛光,没有音乐,也是浪漫的。感谢酒的色媒人功效!

喝酒的女子是心中有梦的女子。生活中,不拘泥于小节,敢于挑战世俗,敢于冲破牢笼,喝酒的女人有一种冲破束缚的欲望,平时被深深压抑着的内心,充斥着物极必反的弹力。大大咧咧的表面下掩盖着一颗追求梦想的心。

喝酒的女子是多愁善感的女子。想用酒精麻醉活跃的神经,可是,酒精更刺激喝酒人的神经,所以才会出现愁更愁的现象。

喝酒的女子是胆小的女子。平时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有在酒后才会敢说话,敢说真话,敢说心里话,不畏人言,不看人脸色。借用小品中的一句话,酒壮怂人胆,同样,酒也壮女子胆。

喝酒的女子是思维活跃的女子。没喝过酒的人不会真正理解李白斗酒诗百篇的意思,男子粗略豪放的性格尚能如此,心思细腻缜密的女子怎会逊色?

喝酒的女子是率真的女子。喜欢率性而为,喜欢展现本真,不扭捏作态,自自然然,大大方方。正所谓酒肉穿肠过,菩萨心中留。

喝酒的女子是有分寸的女子。一般的女子不喝酒,喝酒的女子都有苦衷,她们喝酒不酗酒。追求完美,却又无力实现;直面现实,却又心有不甘。摇摆于现实和梦想之间,拿捏分寸,不异想天开,不恣意妄为。

手握琉璃盏,贪恋杯中物,虽为女儿身,偏学男子肚。姐妹们,你喝酒吗?

菩萨下(下)


那一树繁花结了子,又落。周而复始的造化,起起落落的变化,缘来缘去是个结,春来春去不相接,让我早已无心聆听世界妙音,唱的是什么情节。

从喜欢到爱上,在爱上走到恨上,只是这恨还不是尽头,千丝万缕纠结缠绕中把一切有过的痛,当做成长的一部分。原来长大并不是我所想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生长在记忆土里的菩提,落花不怪春尽意,来年春里又提及,或许是我把往事没忘,才被风吹起几多情绪。

风来了、吹开了花,风又走了、吹谢了花。我陪着春来、陪着春去,看尽花开花落,却还是不尽意。期盼着来年花开季节能够与你相遇,也期盼着在花落季节与你再一次离别,挥手拂云去,一揽清风入怀、清醒我梦。不管明月照心间,或是当空照,当我想起你时,不再怀有个人怨恨。

只是想起当时情,当时意,还有当时事迹,那种个人情仇恨意才得以消除,我们之间留下过美好,就连那些争吵都不是多余。一点一滴的品味,一点一滴的珍惜,往事教会我们一个道理。

是你的、你得拿起,只有好好珍惜这才算是你的,如果你不珍惜也会变成别人的。不是你的想都别想,想的越多痛苦就会越多。

遇见过太多的人,大多数都是这样,你是我故事的参与者,我是你生命里的过客,也有些就连过客也算不上的关系,只当遇见时,才会说一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关系,见没见过,认不认识,听没听说,或者是、知不知道。好像能记住事的人,都是伤心人,能记住人的事,都是不好不坏的伤心事。

往事好像被风吹走了,往事还留下情分。被风吹的心有多痛,心中还有几个人。或许不能明明白白,与你与往事,信守相逢。不去计较假假真真,留下深情故事,感动人。只是我不停的问,问了自己、几处心痛几处伤痕,却始终还是无法确认什么是答案。

这成长的答案,其实就是见过多少人,走过多少路,想做几件事,又发生过什么事,还没忘记的人,还能记住的话语,遇见谁让我改变,又遇见谁我想自己改变。这些成长的故事,都是我们成长的答案。

也许所有的故事,它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让人更加懂事。而很多人却把故事只当做故事听,而今我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故事,在自我故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尝试了恩怨情仇,明白了喜怒了哀,才知道怎么去做自己。一生的路,就是做真我的路。

人生就是一条在不断出错中完善自我的路,就因为有各种不同的遇见,才有真正与众不同的自我。

个性其实真不需要张扬,而是一种独特,每个人应该都有独特的自我魅力,学习做自己,就是能够让自我魅力跟大家和谐相处,而不是那种我的个性就是不合众。让跟你相处的人认可的个性,这就是魅力。

菩萨行,每个遇见,每件事,每个心痛,甚至于每个后悔,都是一位好老师。就像老师是同一个老师,交出来的学生却是千奇百怪。对于每个事件的认知,仅仅是我们个人的看法,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样,其实最主要的一点,就看你怎么想。

老师说过闲谈莫论他人非,静坐常思自己过。

这句话不难理解,也很容易做到,却怎么也改变不了被人说的命运。我从来没有说过他人,也不想议论他人的事,可是总能听到一些人说我。那些人的有些话,简直不堪入耳,最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时间说别人,有说别人的时间完全可以做自己的事。

可是人,需要有人说,只有真正的傻子才会没有人议论,有人说你、最起码说明你不是个傻子。也许我们都有说起过傻子,但是不管你跟谁说起傻子,他们口中的傻子都是一个样子,根本没有讨论性,傻子就是对那个人所有的概括,俩字傻子,那个傻子无论做什么大家都能理解,因为那就是傻子。所以我们应该庆幸有人说,这是好事。

校长说过做人不能只为自己

当时我就想到了,可以为了爸妈而活,后来遇到喜欢的人,还可以为喜欢的人而活,更可以为爱人而活,强者为了弱者,爸妈为了孩子,对啊,当觉得活自己太累的时候,可以为了任何而活,哪怕是一个念想,都让人活下去。

这些或许每个人都能想到,可我觉得这句话更深一层的意思,就是当你想不开,想要轻生的时候,或许孤注一掷不听劝,想要干一件事时候,或许某个冲动决定的时候,可以想一想你在乎的人。

人是自私的,但是在乎却是无私的,因为我们都可以为自己在乎的人或事物奉献一切。

我喜欢的那个人说过你不懂爱情

当她说过不懂爱情的时候,我很迷茫,原来我以为的爱,并不是她想要的爱,或许这真的不是我不懂爱,而是她不懂我的爱,假如说我不懂爱,分手这么多年、我还能记住那个她吗?但是爱情是美好的,就算她说我不懂,我还是觉得她是可爱的。

朋友说过的话,长者说过的话,还有些小孩说过的话,我们都一起的时候,一起做过的事,虽然有些人注定了分离,却总有些故事难忘,有些人总一直在心上。可是后来懂了的,是遗憾,懂了的遗憾,却是美好。

聪明女子的去处


甄嬛传,芈月传。红楼梦,红高粱。周迅,刘若英。

聪明女子的去处,总是令人怅恨。

才华和幸福,似乎总是不能共融的。

对男子也一样,对女子来说更是。

尤其你想要寻求更多的幸福,而自己又无能为力的时候。

千古奇书红楼梦里,更是令人难以唏嘘不安的万艳同悲。林妹妹本来是来还泪的,但是泪由情生更显深情。所以宝姐姐也来了,云妹妹也来了,甚至还有宝琴和张道士也来凑热闹。林妹妹才华冠绝,心有七窍玲珑,能看世间各种痛苦,却无法走出自己的一片阴天。才华不及深情重。

天真活泼如甄嬛,自小便希望嫁个得心得意的人相伴一生,却无奈走入宫门,成为在后妃中摸爬滚打的一抹秋色。最终在步步为营和费心周旋中失去了最亲近和最深爱的人。女子无才便是德。世人不恨你美,不恨你艳,只恨你挡了她们的光彩,遮住本来要望向她们的那双眼。

再如最近热播的芈月传,芈月本来身份低微,母亲的身份使她总不被重视,只有见到了秦王才得到了人生的春天,从此成为他人心上客。被赋予天命的人几乎都要读书,文字留下的财富是令人惊叹的。所以李清照,三毛,张爱玲都以文字为生,并在其中赋予了自己一生深情。芈月就像红楼梦里的探春,虽然有一定的决断和才华,但却由于母亲的低微不被重视,只能被命运左右。芈月到了秦国,还算有了自己的另一片天地。

周迅在我眼中一直是很有灵性的演员,且不说当年的射雕英雄传让我不久前还又追了一遍,也不说画皮里入骨三分的小唯将妖艳升到极点,作为一个全身都是戏的演员,她在后来的风声和李米里的精彩演出使她无愧于影后之称。爱情却很不幸,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高圣远,抢了国民女神。

刘若英,相识于方小平,作为朱德庸涩女郎里的结婚狂而因龅牙被深深记住。却在后来听到她唱的歌,而且不止一首。后来,为爱痴狂,很爱很爱你,听说,知道不知道,原来你也在这里、、、、、又听说她是个很好的作家,写的文字也非常好。到后来天下无贼的精彩演出让我时不时还会在回味一番,尤其是她坐在餐厅里吃卷菜的薄饼时的那一幕。也是在事业成就很久之后才得到了幸福,不过祝福祝福,希望永远是奶茶般的温暖可爱。

聪明女子的归处,都是自己去追寻幸福。不怕累不怕苦,那怕自己也会跌倒。

世界记着你们哪,女神们。

追逐汽车的女子


没有人能忽略这样一张脸:泪痕纷披,呜咽声声:求求、求求你们。褐发在颤抖,墨镜里,藏着一双红肿、深陷、因其绝望而绝美的眼睛。

她叫苏珊史密斯,她说:这原本是一个温凉秋夜,她开车带着3岁和14个月大的两个孩子,行驶在静谧的公路上,忽然一个歹徒蹿上车,持枪威逼她下车,然后带着她的孩子们扬长而去。

而她,只能无助地站在路边,对瞬间消失的车子挥手,喊道:再见,宝贝们,妈妈永远爱你们。而黑暗冰寒无尽。

全美国都为她哭泣祈祷。

却有一个女子投书电视台:苏珊在说谎。女子说:她也是个母亲,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间,下车问路,一转头,数步开外的车子被人开走,而车上,有她还是稚婴的女儿。

她说她疯了一般扑向大团尾气和泥尘,手袋脱手而飞,惨号大叫,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旁人也听不懂她是华裔美籍,此刻却忘尽英语,只用母语声声狂呼:救命,放下我的孩子。

高跟鞋妨碍她,一把拽脱劈手扔出去。她死命追赶,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与车辆抗衡,看不见脚下的石砾、玻璃屑、柏油,惟一的念头就是:救回女儿。她只是一个纤弱的亚裔女子,那一刻却如豹如鹰,连歹徒也被吓着了,弃车而逃。而她裙摆全撕,脚踝扭伤,脚底流出殷红的血。生死教会她锐利果敢,所以她说,那一刻,没有一个母亲,会如苏珊般高贵沉着。

九天九夜的追捕,孩子们找到了,不在暗夜不在森林,而沉在冰冷的湖底。苏珊,终于向警方自首,的确是她,因为一点情欲的贪念,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了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我尚不及为人母,也不曾遭逢死亡,我却曾站在高处临下,看着爱人轻快远去,仿佛有鹳雀在他鞋底翻飞,他是急着赶赴另一个女子的约会吧?真相凄厉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泪落之前应该说再见。我却做不到,因为我爱他。

我开始虚伪,听着谎言却装作一无所知;我学会窥探,四处打听如蛇之祟行,我十分看轻自己;我的故事越编越好,好莱坞金牌编剧也没这般丰富多彩,只为让他多留一分钟。

最后,我打了他一巴掌。

真干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场。出手的瞬间,像那位绝望的母亲,远远掷出她的高跟鞋。掷中没有?并不重要。

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与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连。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却不能自控我颠倒狂乱的脚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车的女子。而我无声的哭泣,他没有听见。

穿旗袍的女子


也许你宁为男子,喜欢男子那风度翩翩的儒雅,气势恢宏的英雄慷慨。我不是一个女子,故不大关心身上穿着、打扮得怎样典雅、妩媚,衣服于我只在是否保暖、干净,毕竟男子的胸怀是去改造世界,创造奇迹的。可是男人欣赏的眼光却不是那样的呆滞、木讷,男子发现美的眼光往往是超乎想象的敏锐,不着自身却能发现美,也会对美的事物迷恋万分,或者可以说男人对美欣赏的敏锐是优于女子的。

不必要经过长长的一段时间去邂逅一个人,不经意间的遇见便会心动,哪怕是一刹那的擦肩,不需要暧昧不清的让人烦忧,只需要静静的欣赏。那呈现的是春花绚烂的颜色,是夏雨莲荷纠缠,是秋叶绯红的静美,是冬雪飘飘洒洒的纯洁。

能激起诗人思绪肆意的泛滥,那徜徉是在幽雅与灿烂的边缘一样的心境,或许也只有穿上旗袍的女子才会做到,典雅的身姿、那娉婷像极了天上的仙子,要是从街巷路过,或许也会像罗敷一样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怒怨,但坐观罗敷。视觉的挑剔也是那样默默的诚服!

人们在对待美丽和幽雅往往是很矫情的,眼睛总是那么的挑剔,男人也是一样的挑剔。然而,当着一袭旗袍女子出现的时候,会让这种矫情与挑剔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黯然失色。不由心志的久久心动,然后是赞叹,那赞叹像诗人用美丽的诗句赞美生命一样的充满力量,蕴涵深意。

时光的隧道里!观之,民国最是多情的,不止是文字里走出的那丁香一样淡淡烟雨空蒙的雨巷,世人更钟爱的或许是因为女子身上吻着青花的那一袭旗袍衣装。美丽的句子写也写不完,一身旗袍辉煌了一个时代,一身旗袍点缀了多情的江南,使江南更加的幽美、迷离。江南的烟雨迷离了那个雨巷,打着雨伞,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孩,装饰了你的雨巷,也装饰了我的江南。旗袍、江南,雨巷,一起闯入你的梦乡,爱恋便是一世的回眸与等待!

在江南,多么希望逢着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娉婷,那妖娆,安静着水墨江南,美丽着九夏秋荷。我不知道用什么来修饰江南才更贴合江南的美,可是当你在荧屏里看到着一身青花旗袍的女子走过街巷的时候,那眼神、那明亮,像极了天上闪耀的星辰,烦恼、疲倦像是烟尘一样的飘飞到云霄,沉浸在梦里,即使滴落的雨湿了衣角也是那么朦胧。只是注定你爱上了那个街巷,你的日记本里填满了青花,装满了街巷。爱!变得那么的轻易,爱得那么诗意,爱上便是死心塌地的执念。

你会很快的恋上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不需要约定、打算和计划,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许是在幻像里朦朦胧胧的侵入、占有,是那么的持久,超乎恋人的距离。她是梦幻里的情人,是现实里的泪痕。

旗袍的美,是时间沉淀着岁月泛滥着的虹。喜欢张爱玲的文字,喜欢她那文字里穿梭着各式各样穿着旗袍的女子,她们的命运绚烂得像极了它的花纹,境遇凄婉的绽放尽是那么的永久。纤细,优雅,自然,是那么的切合曼妙精致,似乎上帝创造了旗袍是专为它而生的一样。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旗袍与美丽、优雅就像孪生一样的投缘。有人说:时间使它美丽,丑陋容易使它消亡。

穿上旗袍的女子,她甜美了一个诗人的文字,装饰了看风景的人的梦,使诗人独独恋了一世。上海这个城市的温暖与柔情似乎也是感染了她的蛊,它妖娆,它是春天里柔嫩的妩媚。张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是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旗袍,她是爱的,爱的时间胜过了她爱一个伴侣的温度。美丽的女子总是臆想着生活如自己幻化中的一样美丽,拒绝庸俗成了不变的定理。线条与曲线组成了世间最美的画倦,干净,素面朝天,不施粉黛,静静的行走在斑斓的世界里,宛若一泓清泉,从山之巅缓缓的飞泻又溅飞到云天,晕开一圈圈炫目的光环。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这一袭华裳精美了江南的小城与村庄,繁华了十里洋场的胭脂霓虹。连恨、妒嫉都是那么的充满典雅的韵味,有人这样写过生活的残酷还没有受够?还用烙铁装饰没脑子的头。得而未得者,愤怒也是那么充满诗意!

穿上旗袍的女子华贵却不失含蓄,妩媚而不失典雅,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到底是这袍选择了最合眼的模特儿,还是模特儿给了袍醉人的风情和灵魂?反正醉意朦胧的人总会忘却山水是真!

束身旗袍,流苏披肩,阴暗的花纹里透着阴霾的毒。常常将思绪陷在水墨渐淡的画布里,那个久远的年代、那个冷香端凝的旗袍女子缓缓穿尘而来,一架留声机传出舒缓浅淡的音乐,老藤椅在透过窗棂的斜阳下轻摆,旗袍女子依窗而坐,抚红弄翠,有着临花照水的清闲雅致。就似一个散发着无限风情的精灵,不张扬却显山露水,演绎着雪莲似的圣洁高雅,含而不露的矜持,如水的娴静温柔。

她的美透着考古的文艺,我们都是观赏者,静静的挖掘,韵味深远。那绚丽的色彩、明艳的花纹,大雅即大俗,大俗即大雅;婉约的样式,精致的盘扣,沉静透着魅惑,古典不失性感。穿越了百年,旗袍的内涵依然流溢着风韵。它氤氲着含蓄静敛、风情缱卷的唯美,似一缕花魂历久弥香。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而不失神秘。

我想世间没有人不愿意美丽,也不会拒绝美貌,是故,但凡女子都有一个美丽的梦穿一身旗袍。要是你说不,除非你拒绝美丽!

Q464367056

停云落笔20xx/3/26

那个女子,疑是风月


我的生命中有一个女子,她眉目柔和,娉娉袅袅,身姿纤细。她生自古代。

在我年幼时我接触到了她。是她引我入了画,隐了山水,然后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诗词古篇。

在纳兰的墨下,她忧伤而淡雅,时常倚栏哀叹,含黛的眉细细的为这秋添着别样的愁,人间所有的苦痛欢愉皆在她的眸中轻盛。在欧阳修的旅途中,她是桃源中那一抹无可厚非的优雅身影,手执桃花,绽开在这人间秘境,恍若那仙人。在李煜的宫中,她是他挚爱一生的女人,从无到有,从高贵到屈辱,她始终奢华而含着无从道来的清愁。

在晏殊的岁月中,她是唯一不变的时光,隐匿在他生活的一丝一缕之中,许是他杯中的那一盏清酒,蕴着香气却让他宿醉。在李清照的画舫里,她与易安因为知己,她为易安披上淡墨色的愁与哀,还有眉间的那一抹风华清丽。在柳永的词中,她是与其一夜风流的女子,极尽缠绵,温柔雅致,然后陌路至此,天各一方。

在张先的春日里,她是令他一见倾心的梦境,恍若花开纷飞,世间只此一人。在辛弃疾的回眸处,她是为他苦苦痴守的挚爱,蓦然相逢处,情丝已倦,灯火亦阑珊。在秦观的不舍中,她是与他别离的愁苦,为伊登楼,人已远,灯火已黄昏。

在吕本中的冬日,她是那一朵傲然绽于大雪纷飞之中的红梅,清雅傲骨,不畏风霜,却令他惆怅。在范仲淹失眠的夜里,她是那深藏在他回忆中的伤,秋风依旧,枯叶无力,染满庭院。在晏几道专情的目光中,她是被他爱上的歌女,红颜妖娆,歌尽风华,令他痴情迷醉,深陷其中。

在李之仪的相思中,她是那个负心男人的妻子,望着那个惹人怜惜的女子,思君不见君,她又何尝不是,独饮相思。在万俟咏的雨声中,她是那令他惊醒的因果,自屋檐零落,沾湿了他的心扉与思绪。在姜夔的梦中,她是与他相会的佳人,却又忽隐忽现,惹人惆怅失落,却又贪恋的那一抹温存。

在苏轼的泪中,她是他亡故的妻,千里孤坟,无人祭酒,引得他在梦中患得患失,心中悲痛。在陆游的一生中,她是他一生的错过与悔恨,她的眉目与眼底那深藏的情愫,都令他万分怅然。在唐婉的哀伤中,她是那年园中的桃花树,见证他们的爱情与无奈的分别,自成风景,花瓣翩翩零落飞舞。在元好问的迷茫中,她是那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却又奢求的情字,婉转而悲哀,动人心魄。

而在我的书册之中,她是那令我痴迷的根源,她的一举一动皆系着我的思绪,朦朦胧胧,似是怅悟,又似是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