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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林心如:只要你等,会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发表时间: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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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林心如:只要你等,会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

01

霍建华在5月20日宣布和林心如的恋情,一时之间便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感慨说,11年前,他在《地下铁》里遇到她,今天,确定她就是自己的《倾世皇妃》。遇见,就是最好的开篇。

林心如饰演的晶晶,是个眼盲的电台DJ,霍建华饰演的云翔,是个工作陷入瓶颈的上班族,两人曾多次同坐一班地铁,命运捉弄却一直无法邂逅。直到有一天,云翔目睹晶晶的皮包被扒,扶住了几乎要跌倒的她。

根据几米同名漫画改编的都市爱情剧《地下铁》,讲的缘分的故事。霍建华、林心如因戏结缘,也传出过绯闻,当时双方并未承认,却维持良好的情谊直到今日。千帆过尽,有个人始终还在等,我总会被这样爱情打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地下铁,通向一个叫做希望的出口。然而,为了爱,我们却在拥挤的车厢迷失方向,不断坐错车,一再下错站,常常迷路、失落、受伤。

无论是天生丽质还是平凡无奇,我们总是努力寻找希望,害怕幸运就在身边,却被粗心错过,我们总是盼望,在车站来去匆匆的人群中,有一个人会在出口始终等待着。

几米说,我们何其幸运,无法确知,自己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

02

作为与林心如相识二十多年的好友苏有朋,微博在第一时间遭到两人CP党的进攻,纷纷表示:“看到心如公布恋情,突然就想到你”,“一直以为到最后你们可以在一起,杜飞如萍 ”。

苏有朋续上胡须,多了些男人的沉着硬朗,却不见五阿哥的风流秀美;周杰伦落为表情包,《火星情报局》录了几集,还是无法洗白他是个已经过气的老干部;皇阿玛“坐床”成活佛,大家都觉得他比追杀小燕子的时候更糊涂。

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

《还珠格格》一度红遍大江南北,后来大家总喜欢拿剧中三朵金花的发展作比较,她们的人生经历,结合当年的角色总有一种宿命感。

赵薇情商高,人缘好,外形正,那一双大眼睛,好像拥有了一切幸福的源泉。一开始红极一时,尽管也被打下神坛,遇到星爷提携,拉下面子演个丑女又赢得了掌声。最后嫁入豪门相夫教子,出来后返璞归真,铅华洗尽。不管是台前幕后,还是事业家庭,她都很成功。

范冰冰自劈一径,作风大胆,说自己是豪门,豪言壮语却也是无比辛酸。我们可以在她身上看到中国式成功人士的缩影,出身低微,清楚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弱点,抓住一切机会向上爬。她引领着时尚审美风潮,更是一副商人行走江湖的模样。

只有林心如,没什么存在感和杀伤力,外形小家碧玉,只适合饰演言情小说傻白甜女主。可也只有她一直温婉,自如自在。她在15年里始终真实,从台前走到幕后,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爱自己喜欢的人。

可是在那些青春的记忆里,林心却也最让人心疼,她似乎老得比其他人都快,却始终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属。

《情深深雨蒙蒙》里,在如萍的生日宴会上,大家提到2000年之约,当时看的时候,我也跟着憧憬,那该是多遥远的未来,如今16年一晃而过,我们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走散在人生的筵席。

如萍深爱着书桓,最后还是嫁给了杜飞。在感情里拿得起,放得下,终究还是薄凉。既然经过天崩地裂的打击换来了清醒,只能证明你这个人是可以清醒的,当初的沉醉就变得不可理喻。

在始终如一这件事上,我只佩服金岳霖。

王小帅、唐季礼、林志颖、黄晓明、谭耀文、任泉,这些绯闻男友里,我们无法得知林心如究竟爱谁,最后她选择霍建华,爱情总是要不断试错,才会遇到对的他。

03

提到霍建华,大家自然会想到胡歌。

年初,接受《鲁豫有约》的采访,胡歌喝得微醉,对于感情,他的观点是,命运给了每个人一个剧本,而他还在等待属于自己的缘分。

陈鲁豫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说找一个合适的人很难。那个曾以为什么都可以计划的胡歌,曾计划26结婚,27岁生子,至今33岁的他,感情生活仍然没有着落。

作为处女座,胡歌觉得自己很难搞,一方面很需要有自己的空间,但一段时间之后,他又觉得“需要交流,需要朋友,需要到人群中去。”

胡歌觉得自己的情绪管理很失败,这导致他在感情生活上并不成功,如果有一个人能适应他的节奏,“那这个人实在太伟大了”。

在此之前,胡歌的母亲对儿媳的要求颇高,他也很重视母亲的意见,如果母亲不喜欢,断然不会轻易考虑结婚。不过随着年龄增长,母亲已经改变了态度。

“只要她对你好,喜欢你就行了,日子毕竟是你们两个人过的。”

“如果没时间带孩子的话,就把孩子送到我们家,我们给你带。”

这让我想起王自健《今晚80后脱口秀》里的一个段子——

你找女朋友,如果想找到和善的未来丈母娘,不要找那些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孩子,那些是奢侈品,你就找那些大龄失婚的单身女青年。wWw.qG13.cOM

去一个嫁不出去的剩女家里相亲,丈母娘会很和善。

丈母娘:“有房子吗?”

你:“没有,我走了,阿姨。”

丈母娘:“哦哦哦,再聊一聊嘛,这样,我给你们交首付,你们自己供好不好,房产证名字写我女儿的就好了。”

你:“那我走了。”

丈母娘:“别啊,写你们两个总可以了吧,带一个吧,小弟。”

04

当然,我并不喜欢“剩男”“剩女”这个词,随着社会的进步,结婚变得不再是人生的必须,总会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而剩下。

越是优秀的人,越难找到一个伴侣,社会简单粗暴地要求我们找同一个档次的,优秀的人在金字塔顶端,所以难找。

此外,优秀的人更能忍受孤独,在孤独的时候默默努力,通过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加优秀。于是,优秀的人总会陷入“优秀—在孤独中努力—更加优秀—更能适应孤独”的闭环。

哈佛幸福公开课,关于理想婚姻的精彩陈述是这样的:

我无意识否定寻找伴侣,寻找合适的伴侣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像青蛙遇到王子时那样只需要一个吻。但是要使得爱情长盛不衰,更重要的是,经营。

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许多人,都以为自己找到了真命天子。也许他们确实找到了真命天子,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好借口也罢,烂借口也罢,他们分手了,又找到了别的爱情。世界上有60亿人,真命天子当然不是只有一个,那么什么使得婚姻是独一无二呢?不是苦苦寻找合适的人选,而是经营这段感情,是一起工作,一起休息,长期相处,互相奉献的结晶。

独一无二的深厚感情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是一个过程,不是已经获得了幸福的婚姻,而是如何使得婚姻变得幸福,不是简单的戴上戒指,或者许下诺言,而是一起做事。

我们曾经想要娶一个紫薇一样的妻子,最终我们的妻子像容嬷嬷,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爱她,也许生活会过得一地鸡毛,但给她种草莓种孩子的时候,我们也很兴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更懂得梦想与现实的差别,陪她一起慢慢变老的岁月长河里,我们不需要天天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况且,世间又哪里真的有紫薇一样的女子?

很多爱过恨过原谅过的人总是教会你,爱情平淡才是真,你质疑过,犹豫过,你的爱情归宿不像你一直相信的那种。

后来你愿意慢慢等,爱情变得像温水一样,不再是掏心挖肝的付出,不顾一切的追寻,会有一个人用行动向你证明,爱情是一种心安和稳定。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诗人徐志摩为自己短促一生所写的注脚,却也安慰了不少落单的灵魂。

05

生活虽然是平淡琐碎的,但爱情又怎能将就?

年轻的时候不懂爱,总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强撑着睡意和她聊天到深夜,始终不敢告诉她我很困很累了。后来发现真正能陪我走到最后的人,可以容忍我和她聊着聊着就拿着手机睡着了,因为我永远也不必担心,我们过了今晚就会没有明天。

好的的感情不必天天哄着供着,而是互相接受互相依靠,你有你的事业我有我的爱好,我们相爱但爱情不是全部,我们吵架但可以沟通。

好的感情不是一种疲惫的拖累,而是一种心灵的依偎,这种爱的联系,以彼此内心的坚定选择作为前提,你可以去开拓自己的世界,并且自由自在地开拓,我就在这里一直等着,你始终还有一个人可以爱。

这世间有一种爱,隐隐埋在心里,你说不出来有多爱,但是那个人不在身边,你又会牵肠挂肚。最长久的陪伴,就像日常用品,不会过分重视,但是没有不行。

只要你愿意等,即使在兜兜转转的岁月里,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他,他喜欢你的敏感不安和矫情,也包容你的偶尔任性和蛮横。

如果注定是你,就让我们晚点再相遇,那时我们的爱情不会有苦涩和眼泪,多出的只是耐心和好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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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有一个人,视你如珍宝


她是个时尚的女孩,又年轻,才从大学毕业后,就相了很多次亲。遇见他时,他28岁,正是拼搏的大好时期,长得干净,嘴巴又甜,一下子就俘虏了她的心。在她的心里,她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男孩子。

当然,是单方面的喜欢。但她一直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打动她所喜欢的人。她每天都会给他信息,嘘寒问暖,抑或想方设法去接近他的圈子,迎合他的口味。

他喜欢看电影,她就早早地去电影院买票。他喜欢吃海鲜,她愿意为他亲手做羹汤,满桌子都是海鲜,但她却一筷子都没动,因为她不喜欢。

这样的努力,终于赢得了他的肯定。他却是很忙碌的人,极少接她的电话,有需要了,一个短信就来了,也不容她有半点异议。厌烦时,也可以几天不理不睬,不顾她的难过和担忧。

她的事情,他亦很少上心,她要考会计,他从没帮她买过书,更别说报考了。她来例假,肚子疼,他也冷冷淡淡,不作关心。

她想放弃了,这一段感情,她爱得太辛苦,最后才发现,她不过是他众多棋子中的一枚,想要就拿来,不想要就弃之。她想,如果自己是爱情中的一只白鹤,至少也要有和鸣的声音,而不是自己孤独地歌唱。

她重新恢复了独身,那一段飞蛾扑火的日子,让她懂得爱情是两个人彼此依偎的暖。如果她像白鹤尽情地歌唱,那么他也在和鸣;如果她变成了青山,那么他就绕成了绿水。否则,就不会有长久的幸福。

另一个男人恰到时机地闯进了她的心扉。是个老师,对她真的好,事无巨细,点点滴滴,融进了她的生活。帮她买学习资料,给她网上报名,送她最喜欢吃的德芙巧克力,点菜时从不点她不喜欢的海鲜,来例假时总忘不了买蜂蜜牛奶送过去……

虽然有时他有些啰唆,但她知道,那是因为他对她太在乎,他用全部的深情去疼她宠她,他把她当成自己的宝贝,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

原来,每一段爱情里,都会有一个宝贝。但只有在最爱你的人眼里,你才能成为被人疼的宝贝。

第一个男人那里,他是她的宝贝,所以她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

第二个男人眼里,她是他的宝贝,所以,她学会了如何去呵护和珍惜。

荆钗布裙又怎样?

只要身边的那个他真正当她是掌心里的宝贝,

再小的蜗居也是天堂……

一个人练习一个人


一个人练习一个人

我的女友J,她从二十八岁的时候开始利用不加班的晚上学习成人钢琴,两年时间过去了,已经像模像样的会弹好几首名曲。

而女友W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的梦想是学习拉丁舞,于是约了一个女伴一起学习,但是两个人的时间总是凑不到一起,最后,只得作罢。

多么遗憾,需要搭档完成的小小梦想,总是不如一个人的理想来得那么容易。

这真是个像极了婚姻的理论。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一个人跑步的习惯,开着nike running的APP从健身房又渐渐跑到了马路上,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怀孕到生子,一年的时间没有跑过,和朋友聊起来说:我有一种近乎失恋的感觉。

最近开始恢复快走,雷蒙德卡佛的《新手》:“我看着风一波波地掠过草地。我能看到田中的草在风中伏低后又直起来。我站在哪里等待着,看着草地在风中伏低。我能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跳动”。

以及王小波的《三十而立》:“路边全是高高的杨树,风过处无数落叶就如一场黄金雨从头顶飘过。我心里一荡,一些诗句涌上心头”。

不喜欢运动的人总是很难理解那样的自找苦吃。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这个时刻不仅仅只属于跑步者,身边还有骑行者,他们的车子上大多安装一点安全闪灯,像流星一样划过,然后消失在路的尽头。

人总是这样,总是以为在某个领域只会有自己一个人,比如大年三十的图书馆,比如凌晨五点的街道,这个时候若是看见另外一个人——人是一种离不开孤独的群居动物,看见同类,并不令人扫兴,甚至留下安慰与惊喜。

也有人问我,跑步的时候你孤独/快乐/寂寞/痛苦吗?

这四个词太单调。一个人的夜跑,是一种隐秘的愉悦。

旁人看来,城市里的路只是路,可是对我而言,路是春的杜鹃,夏的栀子,秋的金桂,冬的白雪,心情好的时候,想跑去世界尽头;

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想去到尽头。对于没有跑过的人,千言万语难以解释;

对于跑过的人,一语未发已经足够心领神会。

人生路远,我们总是不希望前路茫茫只有自己孤军奋战,需要战友,不然怎么走得下去。可我很难和邻居解释为什么我总是一个人跑步,一个人在楼下喝下午茶。

好像一个已婚人士谈“一个人”,好像总是尴尬的。总不是一个人,显得过于甜腻。总是一个人,未免显得太孤苦伶仃。

其实我只是留恋并且沉醉这样的时光,我的家人也支持我有这样的时光,无论已婚未婚,我希望我可以保留一些这样的时光。

我感恩拥有丰富的三人世界,但在此刻,仅在此刻,白茫茫的马路上,映照着月光,可以摸到柔软的风,我愿这一刻,我既非人妻亦非人母,而是我自己,永远永远。

没错,永远永远。因得这一刻,我就可以打满鸡血,去面对第二天的柴米油盐吃喝拉撒孩子哭闹人生烦闷。

不止是我一个人。另一位友人好像说,她非常喜欢一个人深夜去游泳,看着泳池旁边高高的棕榈树,那一刻对她而言是一种享受。

以及很多写作的人,他们在深夜里对着电脑,也许滴米未进,那一刻未尝不是愉悦的。《黄金时代》里萧红的悲剧究竟是谁造成的,一言难尽。

但是黄佟佟有一篇文写得好,那个时代虽然倡导女性解放和自由,却从来未曾指给她们什么实质性的工作机会或出路。那个时代的女性开始,并不知道一个人的日子要怎么过。所以,她总是在流连,从这个男人,去到那个男人身边。

机缘巧合,昨晚趁孩子睡了有人看着,我一个人跑去买了一张电影票。曾经以为一个人看电影是很羞赧的事,后来发现只管放心——因为根本没有人在意你。

而且排在我前面的女孩子,也是只买了一张《痞子英雄》。如果这个时代的“萧红”们,可以如这样年代的女人一个人在餐厅吃上一碗面,一个人去看上一场电影,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想来真是奇怪的事情,这个世界的科技已经足够发达,你可以靠一个手机定位就和身边刚刚坐下来的陌生人打个招呼。按理说,这实在是一个需要约会tips远远多于面对自己的年代,但却有更多的文字告诉如今的人们,孤独这个词汇对于人心的重要性。

前几天在美甲店,和男朋友闹别扭的小美甲师曾经问一个四十二岁的客户,如果你的丈夫在某些方面不能理解你,你会怎么让他理解?

那个太太说:我们结婚二十年,能够理解的早就理解了,剩下的都是不能理解的,我也永远不会再费力去让他理解这些,更不会当成吵架的原材料,有这个闲心,我宁愿一个人来做指甲。

这一刻,总会有人把这样精神上有孤独的女人称为寂寞少妇吧,我却能感到她并不寂寞。

“孤独是饱满的,寂寞才是空虚的。”这一刻我才理解了蒋勋的那句:“孤独没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的,是你害怕孤独。”小姑娘还不能理解这些七擒七纵。她的世界依然停留在天涯海角我陪你去的阶段。

还在想着,要怎样才能仅仅hold住身边那个人。

摔过很多跟头的女人都知道,当你总想hold住一个人,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就已经失去他了。成熟的人区别不过是,试着掌控一个人的时间,不如花在自己如何学会独处。

这个能力一生都十分致用。如陶立夏在《练习一个人》里写:这个世界最难是专注。

一个人想达到自己内心所想,要抵御多少外界撕扯。

首先,专注于安全,要有命活着,抵御那些天灾人祸。

少年时分,专注于自律,才能够不被自己的叛逆带到另外一个世界里去后悔莫及。

青春时分,不会因得一个不值得的人,荒废年纪和梦想。

待嫁时分,抵御年龄和世俗,坚持自己心之所往。

人生路上,总是有太多事情,让我们分心。最后让原本可及的梦想败给了岔路。

专注于自己,以及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求学的时候,一个人听讲,一个人自习。

恋爱的时候,实则是在演绎一个人的内心戏。

工作时,早早地一个人去到办公室,一杯咖啡陪着自己做早课。

结婚了,要面对和接纳那些对方不能够理解你的时刻。

甚至是金婚夫妻,亦要面对生离死别,最终哪一方先走,另一个人重新回到孤独的世界。

当学会面对自己,一个人的自己,就已经离专注近了一大步。与其说,我喜欢一个人跑步,不如说,我喜欢当下这个专注的状态。

跑步,游泳,哪怕是做一个属于自己的spa或美甲。不需要迁就任何人的时间,不需要迁就任何人的心情,不需要迁就年龄和时光,我想做,我就马上去做。

这一刻,有一种奋不顾身的体验。于是那些只需要独奏的爱好就更容易被坚持下来。

多少夫妻,因为想要再也不孤单而结合,后来直至生命将他们分开。

总有一个人,要重新面对孤独。

柴米繁杂,尘世吵闹。我们从孤独而来,最终回到孤独。

所以,我宁愿坚信那些总是给自己保留一个孤单爱好的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对抗,不愿就此沉沦于某些世俗。

太爱一个人,会太碍一个人


张爱玲说:“ 炸死了你,我们的故事就结束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但我们不要做那个会让别人开枪的人,不要太爱一个人,因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故事。”

雨溪刚认识男友的时候,还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娇娇女,但是和男友在一起的这三年,她自觉就点亮了各种主妇技能。

在一起的第一年,他俩同居了,男友平时工作比较忙,雨溪心疼男友,就主动承担了各种家务,男友有时看到雨溪满头大汗的样子,想要搭把手,雨溪总是微笑着拒绝:“你工作也累了一天,还是去休息休息吧。”

因为太爱他,所以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自己身上,减轻他的负担。

在一起的第二年,雨溪总是忙于琐碎的生活杂事,没什么时间和朋友联系,互相也渐渐疏远了。她的世界里只剩下男友,而男友已经把雨溪的各种好当成是理所当然, 稍有不顺就会无所顾忌地对雨溪发脾气,可雨溪即使被男友气到大哭,也不敢发脾气,不敢说分手,她怕一说出口,就真的分手了。

因为太爱他,所以只能自己把所有的委屈和心酸都夹着泪水咽下,然后笑着对他说:“是我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在一起的第三年,男友提出了分手,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姑娘,雨溪哭着求他别离开:“我哪里做错了?我会改的,你不要走,好不好?”男友当着她的面删除了她所有 的联系方式,语气平淡地说:“我不爱你了,希望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的生活。”然后转身离开,徒留雨溪在那一天流完了这一辈子的泪水。

因为太爱他,所以可以让自己卑微到尘埃里,舍弃尊严舔着脸求他不要分手。

太爱一个人,你会快乐着他的快乐,悲伤着他的悲伤,他是你的整个世界,你却是他世界里的过客,你以为自己已经尽全力给了他最好的,最后才发现他并不需要这样的好,你付出了那么多,也仅仅只是感动了自己。

分手后,雨溪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来悼念这三年的感情,谁都不见,谁都不联系。闺蜜从另一个城市赶过来安慰她,恨铁不成钢地对她说:“他根本就不爱你,你这样糟蹋自己有什么用,不值得!”

雨溪泣不成声:“我能怎么办呀?我那么爱他,对他那么好,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闺蜜用力把雨溪拉到镜子前面,“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的样子,哪里还会招男人喜欢!”

雨溪看看镜子中的自己,穿的是为了方便做家务的土气服装,头发凌乱地扎在一起,好久没护理的皮肤也变得发黄又粗糙,素面朝天,眉宇间写满了疲惫,二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像中年大妈,哪里还有当初刚恋爱时青春明媚的样子。

雨溪恍然:原来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因为太爱他,所以她失去了自己的生活,忘记了还要爱自己。

“太爱一个人,你会太在乎他跟谁在一起,心里是否有你;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完全不能自已;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忍受他,慢慢他习惯被纵容;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的好,而忘了自己也该付出。”

爱是要有底线的,即使你再爱他,也不能失去自己的生活,总是围着他打转,太爱一个人,会太碍一个人。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你爱他,但是你应该有你的生活,他也应该有他的世界,你闲暇时可以看看书、逛逛街、聚聚会,不一定非要和他在一起,他不在身边的时候,你照样可以很快乐。你足够爱自己,才会有人来爱你。

爱一个人不要爱十分,八分已足够,剩下两分,用来爱自己。

爱上一个人,所以一直一个人


9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关系搬到了上海。全新的环境,让我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从我窗前总能看到一个老太太,每天早上拿着一个小凳子,提着一个保温壶,走到巷子口,就在那里静静地坐下,一直坐到天黑。第二天一大早,又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壶,重新再来。

就这么持续了十多天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我走到巷子口,跟老太太攀谈起来,老太太叫娟姨。

我问娟姨,“你在这等谁吗?我看你都等了十几天了。”

娟姨人很和善,打开她的保温壶,给我倒了一杯。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绿豆沙,尝了一口,满是淡淡的绿豆香味。

我一边喝着绿豆沙,娟姨一边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第一句就让我有点吃惊。

娟姨说,“我不是等了十几天,我已经等了几十年了。”

四五十年前,娟姨才20多岁,那时别人还叫她阿娟。

当时,阿娟的父亲在郊外工作。一天,她带着做好的绿豆沙送给父亲,却在半路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画家。

画家架着一个画架,看着一片油菜花,不停地涂涂抹抹。

阿娟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谁知这个时候,画家脚一软,直接晕倒在地。

阿娟赶忙走近一看,原来在烈日之下曝晒太久,画家中暑了。

阿娟把他拖到树荫下,扶着他的头,给他喂绿豆沙消暑。第一次,阿娟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发现,原来男人的睫毛可以这么长,比自己的还要长。

过了一会儿,画家终于缓过来,他说,这是他喝过最好喝的绿豆沙。

为了表达感谢,画家表示要给阿娟画一幅画像。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画家每天都会带着画架画笔,阿娟每天都会带着绿豆沙,相约在油菜花地边。

也许是出于一种默契,这幅画的进度异常缓慢。

两人更多的时间都拿来聊天,画家给阿娟讲他四处游历的见闻,阿娟给画家讲她从小到大的糗事。

两人每天分手前,都会相约第二天再接着在这见面,继续画画。

但有一天,画家说,“明天不用在这见了,这幅画完成了。”

阿娟难掩失望。

画家接着说,“明天这幅画我会带去你家,作为给你提亲的礼物。”

阿娟一听,娇羞地点头。

这晚,阿娟整夜未眠。

第二天,阿娟提着画家爱喝的绿豆沙,在约定的巷子口等了他一天。

画家没来。

阿娟想,一定是因为下雨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路上摔跤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有事耽搁了,他才没来。

他明天一定会来。

所以之后的每一个明天,阿娟都拿着个小凳子,提着绿豆沙,继续等他。

没想到一转眼,快50年过去了,阿娟也变成了娟姨。

我听了这个故事,很感动,当场跟娟姨表示,“只要我有空,我就来陪你等,让你不无聊。”

娟姨笑了笑,说,“没事,想着他就不无聊。”

这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没想到这么传奇的爱情故事,竟然就在我的身边。

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去陪娟姨等画家,我翻看着小说,她则一直痴痴地看着前方。

等晚上我跟娟姨分别,自己回家的时候,突然一个邻居大妈把我给叫住。

大妈说,“你是不是又听娟姨说她的爱情故事了?哎,你别信她的那些胡话。”

我很诧异,大妈接着说,“我认识她好几十年了,这娟姨呀,年轻的时候,长得并不漂亮。20多岁的时候,同年纪的姑娘都结婚当妈妈了,都没有一个男人看上她,更别说上门提亲了。后来,她的妹妹都出嫁了,碍于情面,她总撒谎说有这么个未婚夫,但几十年了,人影也没见着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周围的邻居早就把娟姨的等待当成一个笑话。

我有点替娟姨不值,想要反驳,却看到娟姨的妹妹就站在不远处,看来已经听到了一切。

我想娟姨的妹妹自然会维护娟姨,没想到她却默默走了,似乎在默认邻居的说辞。

难道娟姨真的是骗人?

从此以后,我还是会看到娟姨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瓶,走向巷口的背影。

但我却再也没有陪她等那个所谓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我们这片区要拆迁了。

陆陆续续,我们都搬走了,整个小区只留下了一个钉子户。

娟姨。

不管地产商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她就是不搬。

就算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了,她还是不搬。

后来,娟姨的妹妹要跟着子女一起移民去美国,想带着娟姨一起出国居住,也来劝她。

但娟姨还是摇摇头,说,“我跟他约好了,要在这等他回来。就算推土机从我身上碾过去,我也不搬,万一他找不到我怎么办?”

“他不会来找你的!他根本就不存在!” 娟姨的妹妹一气之下,脱口而出。

邻居众人马上窃窃私语,看吧,娟姨果然是撒谎。

娟姨反驳到,“我没有撒谎,我没有,你是我妹妹,你还不相信我吗?”

娟姨的妹妹难过地说,“我知道你没有撒谎,因为这些都是病呀。”

娟姨的妹妹告诉了我们真相。

那一年,战争爆发了。她们一家人往城郊逃难,慌乱之中,娟姨从山路上摔了下去,滚到山下,头撞到了石头,伤了脑子。醒来之后,就开始胡言乱语,跟大家说她有未婚夫,要等她未婚夫。

本来妹妹也想劝劝她,告诉她真相,告诉她这只是她的臆想和幻觉。但是在战乱中她们失去了爹娘,她妹妹也早就嫁了人,而她孤家寡人一个,有个念想也好,便随她去了。

但是没想到,这个幻觉50年了还没醒。

现在,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守着一团废墟,一个虚无的幻觉过完最后的人生。所以,她告诉了娟姨真相。

娟姨失神一样地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

她妹妹问她,“你说你有这个未婚夫,你有什么证据吗?照片?书信?信物?你除了编造的回忆,还有什么?”

娟姨想了好久,但她确实拿不出一点证据,她最后无力地坐下,喃喃自语,是病,是幻觉……

说着说着,突然娟姨泪流满面。

这一刻,娟姨发现她等待了半辈子的,是病,是幻觉,而不是爱情。

当天,娟姨就跟着妹妹搬走了。

从此,我跟娟姨再也没有了联系。

又过了两年,已经到了1994年,我因为办事恰好路过曾经的住处,一时间很怀念,便下来走走。

这里早已改建成高楼,但走过曾经的巷口,我还能清晰地想起,娟姨以前就是走到这里,然后坐在她的小凳子上,抱着绿豆沙,眼巴巴地等上一天。

但如今,这里早已空空如也。

娟姨的梦醒了。

我正转身离开,突然一个穿着干净整洁西装的老先生出现在我的眼前。虽然年事已高,但仍是文质彬彬,手上拿着一幅用牛皮纸包好的画作,站在巷子口,四处张望。

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却又好像见过他很多面。

我不愿意去相信,直到老先生问出这一句,“你认识阿娟吗?算起来,她现在也该70了。”

老先生拆开牛皮纸,露出那幅油画,画上是20多岁少女模样的阿娟,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嘴角上翘,灵气逼人。

别人说娟姨年轻时一点也不好看,但在他的笔下,娟姨是最美的。

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那个画家,娟姨的未婚夫。

他是真实存在的人。

当年,他本来第二天要去提亲的,谁知道老家已经爆发了战争,他打算安置了家人再来接娟姨,哪知道一路逃难,离娟姨越来越远,最后去了台湾,他始终未娶,一直盼着回去接娟姨,但最后过了几十年,才终于能第一次重回故土。

他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里。

但他不知道,娟姨已经搬走了,已经出国了。

我同情他。

我更同情娟姨。

因为陪伴她几十年的并不是幻觉,而是真正的爱情。

曾经有个人真心爱过她,但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但是因为她拿不出所谓的“爱情证据”,她输给了我们的“言之凿凿”。

我红了眼睛,准备告诉老先生这一真相,正张口的时候,却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手提着小凳子,一手提着保温瓶,向我们走来。

娟姨!

原来她没走,她还在这里,她还在等待。

她怀疑过,然后,选择了相信。

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娟姨走近了,发现了老先生。

五十年后,两位老人终于见着了彼此。

两人对视着,我能预想到,之后会是多么感动人心的拥抱和痛哭,因为这值得惊天动地,值得撕心裂肺。

娟姨终于开口了。

娟姨问,怎么来这么晚?

老先生说,对不起,路上有事耽搁了。

娟姨给老先生倒上一杯绿豆沙,说,这么热的天,快喝吧。

老先生把油画递给娟姨,说,你看看,满意吗?

两人没有哭,没有闹,平静地仿佛她只等了他,五分钟。

两人没有寒暄,没有客套,熟悉地仿佛他们昨天刚分开。

如果爱情需要证据的话,我想,这就是。

或许你的爱情需要蛛丝马迹,需要步步推理。

但有些人的爱情,并不需要。

爱就是爱,无法解释,也无法抗拒。

对于娟姨,她甚至不在乎时间。

当爱没有证据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怀疑,她都选择坚定。

即便她老了。

“我不是在等爱情,我是在等你。”

如何看出一个人能爱你多久?


大部分年轻的女孩都看过“霸道总裁爱上我”情节般的小说。

这类小说主角故事线浮夸,人物天生自带光环,连缺点都带着可爱的属性,让很多怀着少女心的女生无一纷纷栽进作者虚构的甜蜜世界里。是人都一样,会喜欢想象中的,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因此我们喜欢小说里的男主角,他们长相帅气,聪明多金,更重要的是对女主宠爱有加。

所以我们也在不断阅读和观影中,给自己设想了理想中的伴侣。

无论是上到霸道总裁,还是下到还在为生活苟延残喘的男屌丝,无一例外的都该拥有一个共同品质:痴情。

朋友小A有一个“跋山涉水”对她狂热的追求者,在大学的时候对她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了猛烈的攻击。小A自身条件好,男孩条件一般,在一群追求者当中并不起眼,所以在那些年里,她一直都是不为所动,过着自己风花雪月的生活。

后来毕了业,被工作压力压到喘不过气,年龄愈涨,频频传来好友们婚了的消息,她才恍然发现自己仍然是孤身一人,在这种情形下她终于注意到了那个这些年一直对她都没有放弃的男孩子。

于是,他们开始约会,在相处的过程她也发现了对方身上不可多得的优点。她想他们可以在一起了,这个男孩身上挤满了爱她的证明。

意外的是,两个人恋爱没有多久就匆匆散场。

分手的时候,男孩说,这么多年一直喜欢你像是我的执念,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你和我想的并不一样。

那么多年一直喜欢你的人,在你没有回头的时候一直等待,也算得上是痴情中的一员,所以我们认定这样的人一定会对你好,爱你到老。但不得不承认,在感情世界里,很多时候正如歌词所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如同张爱玲在《红玫瑰白玫瑰》描绘的男主角振保一样,看似这么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那朵如红玫瑰般的娇蕊,有一股痴情的较真,可看客都知道那不过是他没有得到的心口朱砂痣。

经历地多了,不难发现,陷在爱情里的人,常常不容易分清,到底是得不到的执念,还是偏爱的痴情。

我们想要寻找一个痴情人,是因为信了“真情总是被辜负”的邪,被长久爱总比小心翼翼付出来得轻松。

有位朋友曾经受过一次情伤,后来被一个不在她理想型中的男生追求,两个人暧暧昧昧地,就是没有明确过关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有那么喜欢那个男孩子,但也不舍得扯断这段关系。

日子久了,朋友们也会劝,人家对你这么好,要是不喜欢就散了,别耽误人家。朋友总是打哈哈说,喜欢的呀,再等一段日子,就给他一个名分。

其实就算是胆小鬼,在感情里也都个个是聪明精。深知道等到一个“我也喜欢他,他也喜欢我的”会很难,不如就找一个“我有点喜欢,但是特别喜欢我”的,至少他对我好啊。

谁都算得清楚,在爱里安心比浪漫情节更珍贵。

那等等是多久呢?朋友说,如果他能一直对我好一年,我们就在一起,没有人能够这样一直对人好的,他要是做到了就是真的喜欢我。

周星驰在《大话西游》中有一句很著名的台词,他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在他的面前他没有珍惜,如果上天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对那个女孩说一句爱,并且希望这段感情能够保存一万年。

你看,在痴情的人面前,时间是一个检查工具。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的俗语从小就教育我们,一个人对你到底怎么样,时间会给们答案,如同实践是检验真知最好的方式一样,多等等就会有一个结果。

只是现实生活里处得越久,总是在证明:原来真的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

冰箱里的鱼罐头即使冷藏也会变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也会过期。得到一个痴情人的完美恋爱,是人间异数,它不是到了饭点就能领到的饭盒,能够人手一份。

为“痴情难寻”找过一个理由:生活里绝大多数的我们都是,喜欢上很简单,一直喜欢却总是很难。

在这个什么都很快的时代里,效率总是被摆在第一位,我们匆匆相识,风风火火去恋爱,最后发现不合适,草草收场。

于是,我们感慨,学生时代的恋爱怎么会这么美好,喜欢的人也刚好会喜欢自己,只是牵过小手却总更容易一辈子难忘。

或许是我们忘了,那个时候的我们懂得“慢”。

前几天看到一个理论,说是现在的人都太快了,鲜少有男孩去喜欢一个女孩,去认识她,去慢慢了解她,把她当做一本书,仔细品读。把喜欢一个人,当成阅读一本书的人,内心缓缓且平静,我想如此知道怎么慢下来的人,必然也是知道怎么去坚持的人。

痴情的可贵在于,他懂得慢慢来的珍贵和坚持的意义。

而能够坚持去做一件事的人,血是热的,我们会被这样的人热血给捂暖。

认识一位朋友,叫俊平,也是粉丝口中的“俊平大魔王”,而他就是我眼中既痴情又坚持的人。

在成为一名芳疗师之前,大魔王从事互联网“加班当饭吃”的工作,后来身体承受不了工作的压力,踏上了芳疗之路,至此一发不可收拾。从芳疗到推出“治愈系”护肤产品,到小小的芳疗室到小有名气的芳疗SPA馆,他一直在坚持用自己的付出给粉丝最好产品。

在微博上花费苦心制作一篇篇视频、文案给粉丝解析各类大牌护肤的成分,亲自到日本学习护肤品研发技术,亲自参与护肤包装的设计,他对待产品的坚持和对粉丝的痴情就像是一个在恋爱的人。

如今“俊平”这个牌子已经九年了,这九年期间,他没有像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牌子一样昙花一现,而是慢慢来,精心专心做好自己的产品。

我像很多人一样,也曾经问过他,能让他这样坚持下去的秘诀是什么,是不是本身就是一个特别有毅力的人。

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说自己能够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更多的力量不是内心而是来自一直支持他的粉丝,粉丝的每一个催促和疑问,都成了他在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的能量。在他身上,坚持和反坚持成了一股能够中和完美的力量。

我一直相信,懂得慢下来的人,也懂得坚持和痴情的方式。

这个叫大魔王的人,让人还能期待,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是事业和感情上的痴情人。

如何看出一个人能喜欢你多久?爱你慢一点的,但爱你久一点。

爱一个人很容易,尊重一个人却很难


爱一个人很容易,尊重一个人却很难

去年秋天,闺蜜Y的老公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有事想约我吃饭,问我哪天有空。

我委婉地拒绝了,我们的朋友圈子里有一条心照不宣的规则,朋友聚会一般都不带老公,也绝不会和任何朋友的老公私下来往。

用当当的话说,万一哪天谁的老公出轨了,我们可以同仇敌忾地安慰她,就算没了男人,我们还有彼此陪伴啊,可万一那个小三是闺蜜圈里的人,那就真是祸不单行了,作为一个合格的闺蜜,必须和对方的另一半保持适当的距离。

Y的老公急了,赶紧对我说他知道我们的规矩,是实在有事才找我,这件事关系到他和Y的幸福,他很爱Y,但现在他们遇到了问题,需要我作为中间人。

我见他说得恳切,又是因为在乎Y,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第二天傍晚,我们约在一个西餐厅见面,Y的老公跟我说了事情的原委。

Y和他结婚一年后有了孩子,但由于身体不太好,一直辞职在家安心养胎,孩子出生后需要人照顾,也就没有再提去工作的事,现在孩子已经上了幼儿园,Y有了大把的空余时间,她不愿意继续呆在家里,一直想投资一家女子会所,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Y的老公很沉重地对我说:“晚情,如果她的身体很好,我绝对不会阻止她,可是你也知道,当初为了生孩子,她吃了挺多苦,我希望她在家里好好养着,我们家也不缺她赚钱,可是我的话她根本不听,坚决要去干,我实在没办法了,她跟你特别亲近,也许你的话,她才会听的,你帮我劝劝她吧。”

Y的老公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前两年他所在的公司上市,作为股东之一,他的财产翻了很多倍,以他的财富让太太孩子过富裕的生活一点问题都没有,更难得的是虽然他身价不菲,身边女性不少,但一直都洁身自爱,对Y一往情深,爱护有加,从来没有任何不当之举,我们都认为Y嫁了个好男人,他们俩在朋友圈也是恩爱夫妻的楷模。

但现在,这对恩爱夫妻遇到了分歧,从内心讲,我对他们两个都很理解,这么多年以来,Y在家已经呆烦了,看见我们一个个把自己的事业干得风生水起,她经常会流露出羡慕、向往的神色,而这种向往是她现在所处的富裕生活给不了她的,因为那属于精神层面的满足。

而Y的老公确实特别疼爱太太,他努力工作,约束自己,都是为了给太太和孩子一个舒适温暖的家,并且他也做到了,他实在舍不得自己的太太到外面去辛苦劳累。

看着他恳切真诚的眼神,我答应了。对疼爱太太孩子的男人,我一直觉得他们可贵,值得令人尊敬。

第二天上午,我就去拜访Y,Y笑着问我最近宣传新书那么忙,怎么有空来看她。

我开门见山直接告诉了她我的来意,Y的笑意渐渐隐去了。

她叹了口气问我:“亲爱的,若论身体,你出生不到一分钟就断了气,输了一夜氧才救回来,你的身体底子比我更差,可是你热爱写作,痴迷珠宝,一个月不去珠宝市场,你浑身就不对劲。如果阿彦以你的身体为理由,这两件事都不让你干,你会开心吗?”

多年知己,我把原本要劝她的话都咽了回去,我知道她心意已决,再劝无益。

她认真地对我说:“刚生孩子那段时间我身体确实不太好,可是经过这些年的调养,我的身体已经非常好了,你看我的气色,比普通人还好不少呢!我身边的亲人没有一个支持我去开会所,觉得我是有福不会享的人,就是瞎折腾,连我妈都数落我,说我在家好好照顾老公孩子就可以了,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生活。”

我握握她的手:“别说了,我懂,我会支持你的。”

Y笑了,眼中流光溢彩,那是对生活还有追求的人才会散发出来的光芒。所以,我临阵倒戈了。

当我在电话里告诉Y的老公,我劝不了Y的时候,他在电话那头失落地叹了口气,我主动约他谈谈。

我问他如果Y执意要干,他会怎么样。他一脸痛苦,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当初我写文章时,先生是支持我的,他觉得反正我也闲着,写点文章陶冶情操挺好的,女人太闲就会胡思乱想,无中生事。但写到后来有点收不住了,尤其是有了公众平台后,如果那一天我正好有事,还要利用深夜或清晨的时间。

我一开始玩翡翠的时候,他也是支持我的,觉得这是个高雅的爱好,偶尔跟着一些朋友去几个翡翠源头市场逛逛,带一些喜欢的宝贝回来,也算是个雅趣吧。即使到我成立云意轩时他都是支持的,反正也没指望我赚钱,就当玩玩吧,结果生意越做越大,每个月都得去进货了。

这两件事叠加起来,占据了我绝大部分时间,我的身体就是他最大的反对理由,当我想着我应该怎么说服他时,他自己想通了,他对我说:“你是个主意特别大的人,除非你自己放弃,别人是阻止不了你的,当你喜欢一件事的时候,你会义无返顾地投入所有时间和心思,全心全意去把它干好,我当初欣赏的就是你身上这股追求梦想的活力,不像很多人,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没搞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你喜欢什么就去做吧,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我感谢他的包容,事实上这两件事确实很累很辛苦,尤其是每个月的选货,劳动强度特别高,但我并没有因此累倒,反而比以前体质好了不少,每天精神抖擞地为自己的梦想努力。

我把这个过程讲给Y的老公听,他忍不住沉思起来……

三个月后,Y的女子会所热热闹闹开了起来,她老公特意请假来参与剪彩活动,Y笑得心满意足,这一刻,她比任何时候都美。

看着他们,我心中柔柔的,女人这一生若能拥有爱情与梦想,那才是真正的完整,这种完整,不是简单的婚姻和孩子就能满足的。

我们身边最常见的不是支持所爱之人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是以爱的名义去阻止,去施压,子女想要独飞了,父母用孝道作为捆绑的绳子,爱人有自己的追求,另一半以爱之名进行反对。

诚然,我们爱上一个人时,恨不得替对方规避这世间所有的痛苦艰辛,给她一个阳光明媚的人生,可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她自己去选择,谁也无法替别人决定什么,因为我们也有自己的人生要选择,同样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决定。

其实我们不得不承认,当我们反对在乎的人去干自己喜欢的事,不是我们反对的理由有多么正当,而是我们不愿意接受对方不按照我们的意志去生活,让我们失去了掌控感,说到底,是我们骨子里不够自信,总觉得对方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才有安全感,也不相信我们所爱的人能够独自做好一件事。

一个失去自信的爱人,是没有魅力可言的。

这世上,因为阻止对方追求自己的梦想而分道扬镳的夫妻比比皆是,而因为尊重对方,给对方空间的夫妻分手的例子却寥寥无几。因为有信心给对方足够自由的人,本身就是很优秀,不会停止自己脚步的人。

爱一个人很容易,只要把自己的爱都倒给对方即可,尊重一个人却很难,那是要克服自己的私欲,控制,担忧,恐惧,让对方的人生拥有更大的可能。

一个人就是全世界,全世界就是一个人


一个人就是全世界,全世界就是一个人

对于初恋来说,做所有的事情都跟对方有关系,而且也只跟对方有关系。买衣服,先想想对方喜欢穿什么样的;吃东西,先想想对方喜欢吃什么;看小说,也会将书中男女主角的形象与对方叠加起来;听情歌,仿佛歌手都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演唱的。恋人让自己开心时,全世界都是明亮的;恋人让自己伤心时,全世界一片灰暗。

很多刚刚踏入恋爱的男女,容易进入一种封闭状态。周围的朋友基本上要提前三天预约,才能跟他(她)吃顿饭,或者聚个会。而且,往往吃饭、聚会时两个人也是呈连体婴状态出现。

因此,对于初恋男女来说,看到对方就像看到全世界,而看到全世界,也只想到对方。这样的心理状态在当时也许觉得很浪漫,很唯美,但跳出这种状态之后就会发现非常危险、可怕。作为群居性动物,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一个人身上,无疑是将自己封闭起来,将自己的世界建立在一个唯一的支点上,一旦这个支点发生晃动,自己的世界也随之坍塌。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初恋失败的人容易一蹶不振,了无生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