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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明确,始终坚定

发表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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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明确,始终坚定

我跟刘睿是很好的朋友,我们常常约在咖啡馆聊天。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内心强大、目标极其清晰明确的姑娘,也是一个非常棒的媒体人。她对“看世界”这件事的兴趣和渴望超乎常人,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观察,是她愿意为自己争取的最宝贵机会。

为什么说她目标极其明确,我举个例子你们就知道了。大家在本科新生报到的第一天都会怎么安排呢?无非是新鲜劲儿十足地在校园里逛一逛,和新来的同学认识一下扯扯闲篇儿,视察一下未来四年的食堂档次高低,观察一下班里的男生质量如何,估计这一天就过去了。的

然而,据刘大美人的一位同学反映:“在新生报到第一天,我在宿舍楼下碰到刚认识的刘睿,当时她正背着双肩书包往外走,我问她干吗去?她居然回答说,我去自习室学英语……”

没错,刘大美人一进大学,就是公认的班花,而这位班花在入学第一天,就作出了最酷最特立独行的决定:去上自习。

“哈哈,我在大学四年间,除了专业课的学习以及院学生会的活动之外,就一个想法,就是学好英语,毕业之后出国。尤其是大三开始,我的努力方向就更明确了。

“我学英语的确挺拼的,直到现在每每想起那时候,我都很感谢自己,我觉得只要你特别专注于做一件事情,就会达成自己的愿望。”

大三时,刘睿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更专注”的环境,每天早晨五点多钟起来,背着装满复习资料的双肩包,一个人从暖和的宿舍出来,跑去隔壁的第二外国语学院看英语。她说那里的语言学习氛围更浓郁,不少学生在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就开始大声朗读背诵。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过得真是挺单调。清晨读书两小时,然后去吃早餐,再去上自习,因为雅思考试有听说读写四个部分嘛,所以每天都会规划,上午哪两部分,下午哪两部分。这种状态保持了一年多时间,真的非常枯燥。”

除此之外,刘睿还经常从位于东五环的传媒大学,坐两个多小时车去北四环外的五道口参加免费的雅思模考。她说自己非常重视申报学校信息的采集,只要听说哪个高分考生要做分享,或者哪个著名大学来华做宣讲会,再远她都会跑去听。

“其实这个过程给我收益很大的,而且认识了好多优秀的人。我记得有一次在王府井参加一个伦敦大学的介绍讲座,遇到了一个师姐,当时她说想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研,于是有好多人打击她,说做主持人就已经很好了,干吗要出国呢?

“当时那个师姐跟我说的一席话让我现在都记忆深刻,她说卓越永远只是少部分的人,其他的人可能希望通过他们的说服,让你变成和他们一样平庸的人,所以你必须要坚守你自己,决不能因为别人的话而动摇。”

刘睿说,现在那位师姐已经是第一财经的当家主持了。

“回国这么多年之后,再碰到当年一起考雅思的人,发现他们都非常非常优秀,比当年的他们又高出了很多个台阶,我心里非常高兴。”

延伸阅读

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Don't lose the heart you were born with,or you will fail in the end

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有了短句练习。课本上谆谆问八岁的小孩子:你的理想是什么?未来你想做什么样的人?

那时候科教兴国的概念正流行,人们常常提到李四光、陈景润、爱因斯坦等大科学家,所以班上百分之八十的同学都回答:我要做科学家。

还有一部分小男生鼓着眼睛、举着胳膊大喊:我长大了要当国家主席!

我的回答毫不出奇,也是科学家。

到了小学三年级,突然要开始写作文了。在一篇也许人人都写过的名为《扫雪》的作文中,我使用了一个成语“热火朝天”,语文老师高兴得表扬我了足足十分钟。

下学期我要去邻县的医院住院,所有课本都放在家,只带去了一本《少年文艺》和一本《儿童文学》,还有一个作业本。

那期《少年文艺》上登了安徒生的《坚定的锡兵》。我看得目眩神驰。当时正是春天,河南大地上,触目所见,多是开着粉紫色花朵的泡桐树,我就打开本子,写了平生第一个童话《一朵泡桐花》的第一段。(其实,也只有那一段啦,后来就弃坑了……)

大概是从那时起,我的理想就悄悄变得个人化了:

我想做一个,能写出很好文字的人。

其实,这个理想从我识字开始就显露了征兆。

我们小学有学前班,刚认识了“人、口、手”的我,走在路上就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有字的小纸片。墙上有小孩子用粉笔对骂的话,我也跑过去看看:“李×,大地主!(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还可以看见这样的‘文革’余波)”“王××,大坏蛋!”嗯,这些字我都认得,好开心,走了!

堂姐比我大七岁,我不上学的时候就钻到她屋子里,静静地扒拉她的课本和一些杂志。有一次在杂志上看见一个成语——赫赫有名。啊,赤赤有名!一看这个人就很厉害,因为赤赤看上去很红很亮,而且发音“赤赤”多么有力!姐姐拍手大笑:是鹤鹤!

还有一天,姐姐在厨房烧火,我跟她说:“我最近不舒服,不但上呼吸道感染,而且发烧了。”姐姐笑得蹲倒在地:哎呀,这么一点点的小人人儿,说话用“不但,而且”!伯母也笑得几乎快把房顶掀掉,只有我抓着后脑勺莫名其妙:这有什么好笑的?

小学的事儿顺理成章,我一直是全校前几名,只是悄悄地开始偏科。某次考试,数学居然比语文整整少了30分,虽然依旧是年级前三,还是把班主任气得鼻子都歪了,整整说了我一个月。

到了初中,偏科愈加严重,创作欲也越来越强烈。我起过一二十个小说的名字,写过五六个武侠小说的开头,其中一篇更是持续写了三万多字;言情小说也写过好多个开头,完成过一些短篇。

后来,在邻县一个杂志上,我第一次发表了一篇文章,这件事甚至惊动了我们校长。在我们班举行的晚会上,他特意表扬了我。

把杂志拿回家给父亲看,他却绷住了内心的喜悦,只说了一句话:“少搞点这样的事儿,先把你的数学学好吧。”

磕磕绊绊上了高中,文理分科我当然毫不犹豫选了文科。高中三年,算上复读的一年,日记写了二十多万字,长篇小说写了四万字开篇,短篇小说无数,散文无数,填词十余阕,现代诗大概写了一百多首。

但除了初中那次投稿成功外,并没有再从写作上获得任何收益。高中只投过两次稿,也没有任何回音,只是自己自得其乐着。

理想之美好,在于它是平凡人生中的高蹈,它用它的力量,将我们从凡俗世间拔起来,享受纯净而富有创造力的幸福。它使我们在独处时也不感觉孤单,因为时间被用于自己最喜欢的创造上。

理想之残酷,在于它也要在平凡人生中得到实现。很少有谁的生活,正好已经为自己的理想准备好。皮匠的儿子要写童话,而皮匠只想让他学会做最好的鞋子;富商的儿子想去画画,而富商只想让他经营好自家的商铺。大部分人想要过上自己理想的生活,总要走上一段路,这段路,有时候真的漫长。

对我来说,这段路,就是生存本身。而生存,大家普遍认为,是与理想相悖,或者关系不大的。

高中最后一个学期,因为一些变动,父亲的事业开始破产,我们家的经济状况,走向了极其窘迫的境地。到2004年我大学毕业,情况更坏。

为了改善家境,2005年秋到2006年春,我在老家跟弟弟和表姐一起开了个饭店。

弟弟是学厨师的,从原单位辞职回家后,一段时间内没找到特别合适的工作,父亲觉得他手艺其实也差不多了,就咬咬牙,搜刮了家底,又借了一部分钱,同时,表姐也入了三分之一的股份,在我们县城东边,把饭店开了起来。

现在看来,饭店的选址有问题,资金运营的方式也不妥当。店开在县城的商贸区,按说本算是比较好的地带,但却并未在商贸区内,而是在最外围,临着一条大路。这条路主要作为客流干道而存在,并不是客人会随意走走停停,吃点东西的商业街。而真正想买东西或想吃饭的人,又会直接走到商贸区里面买,不会优先选择主干道旁边的店。

在这种情况下,最有可能成功的路子是打持久战,靠口碑把客人留住。这要求手里有一定数量的储备资金,用来熬过惨淡的开创期。但是,我们两家人凑在一起的钱并不多,却租了一个三层楼。一楼是大厅,二楼是雅间,三楼是自己人的住处。这样固然方便,却将绝大部分资金压在了房租上,等把厨房用品和食材全部准备好以后,手头可供流动的资金,居然接近于无。

用现在的阅历来看,这次创业是必定要失败的。但当时的我们,不知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坚持开了差不多半年。有客人爆满,出菜跟不上,被客人拍桌子狂催,大发脾气的时候;也有深夜一群混混儿点了一桌子菜,最后不结账还要耍横的时候;还有猥琐男吃了几十块钱,给了一部分,说另一部分改天来还,却再也不登门的时候;更多的时候,却是到了饭点儿,总共才上了几位客人,我坐在前台收银,因为没什么人来,被冻得直跺脚,表姐在厨房里,跟弟弟和我们的凉菜师傅说话。

内心的失望,是河岸背阴处的苔藓,无声地一天天滋长着。而希望,则是在河水的波纹上荡漾的阳光,时不时地闪亮一下,当你伸手去抓,光芒瞬间破碎,只有水珠,滴滴答答全部落到了地上。

五个多月后,我们决定停止营业,把房子转让出去。

贴出了转让的纸条,每天锁着卷帘门,在楼上或屋里等着。

我没有别的事可做,只有读书和发呆,剩下的就是,等待。

每天在大厅里,把所有的凳子都擦干净,四脚朝天全部放在桌面上,自己坐在拉下了竹帘的窗子前,从缝隙里看街上的行人。

或许这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男人就有可能来租这个房子吧,他像是个生意人。

但是,他直直地走过去了,看都没看我们的纸条一眼。

那个穿一身红衣服,烫着黄色卷发的胖女人也许想用这个房子开个茶庄吧,快来看看吧。

但是,她一边打电话一边从我们门口走过去了,头都没回。

锁了门又拉下窗帘的屋子,大白天也很暗,我坐在那里,感觉自己呈直线状慢慢沉下去,沉下去,沉到了黑暗、冰冷、潮湿的海底。

终于有两家同时打电话来,一家给的价钱比我们预期得低了一些,另一家说要考虑下。前一家说已经准备好了钱,下午就来交易。这样的话,就不等另一家也罢。

但是,下午等了又等,说要送钱来的人,并没来。

最后的几天,我们账面上的钱已经花完了,连生活费都没有了。我给一位高中同学发短信,请他暂借给我200元钱。他是经常用“朋友”、“老同学”这样的字眼来为我们关系定义的人,店开着的时候,也经常来玩,每次我们都特意给做两道菜,弟弟有时候也会陪他喝两杯。但是,一整天过去了,他没有任何回音。晚上我又确认一下,说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短信回来,说:我是他姐姐,这个手机这两天暂时是我在用。

我笑了一下。

第二天我跟一个女同学借钱,早上说完,午饭的时候,她便把钱送了来,还问我够不够。

最终,我们的房子并未转出去,只是把屋里的桌椅和二楼雅间的装置全部卖了,换了一点钱。拿到钱的当天,我马上还了借的钱。

三天后,我重新回到Z市,找到一份活动文案策划的工作;半年后,我改行进入某个内刊做了文字编辑;两年后,我离开Z市来到北京,终于进入了用文字来谋生的出版业。

直到今天,我在这里,写这些文字。

为了让自己生存下来,并还上家里的欠款,我做过网站编辑。主要工作就是Ctrl C+Ctrl

V,把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重新发布在自己公司的网站上。这份工作,工资是每月500元。

我回家开过饭店,结果上面已经说了。

我做过广告文案。Z市是中国著名的农业化肥广告基地,有很多小型的广告公司集中在那里。一家公司可以不超过四个人:两个文案,一个动画编辑,一个老板兼业务员。做农化广告的半年多也是我人生的灰色时段。底薪一样是500元,每月需完成3个单子,超过3个的部分每单给200元提成,但若没完成,少一个单子扣200元。有一个月我一个也没完成,于是算完工资我还欠老板100元。女老板仁慈地说:我也不扣你钱了,但是这月工资也一分钱没有了——第二天,我就没去上班。

那种生活,不能称之为生活,而是挣扎在生存边缘。它的可怕之处,不只在于物质上的困窘,更在于心灵上的无价值感。因为难以保证有品质的生存状态,对自身的价值渐渐产生怀疑,怀疑越来越重,自然就会动摇。到最后,也许就会相信,自己真的是一个平庸的,不能创造出价值,更不能把价值转化为生存资本的人。

到这时候,也就是被生活真正地压倒,或者驯服了。

事实上,我与我擅长的文字离得越远,我的生活就越动荡不安。而来到北京,开始了真正的文字工作后,一切渐渐变得顺利:收入逐步稳定,家里的欠款已经还清,而我,也在工作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难能可贵的成就感。

甚至,工作对我的意义,也已经不再仅仅是谋生工具,而是一种长期的自我修炼,一门值得终生投入、倾心琢磨的艺术。工作自身的魅力,超越了它附带的折磨和枯燥,深深地吸引着我。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绕了很远的路,虽然前行的步伐一直缓慢,但我从未忘记过,是什么点亮了儿时的我的心。我也从未放弃过,擎着这盏初心,向灯塔之处前进。

我不能保证,接下来的人生不绕弯,但我相信,哪怕一天只能行进10厘米,也有到达的那天。

可是你始终不会喜欢我


01

都说女生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了。其实不然,只不过终成眷属的美好被我们铭记,而太多爱而不得的故事茫茫然走失在了岁月里。

多么遗憾的事。

我喜欢你,可你始终都没办法喜欢上我。

去年冬天,我去北京出差,晚上的时候,飞哥和阿楠叫上我一起吃饭。暖烘烘的火锅店里,我和阿楠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涮着牛肉,忙得不可开交。

一旁的飞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一杯一杯地灌着啤酒:“服务员,再来一打。”

“哈哈,听说她要结婚了,来来来,满上,我们庆祝庆祝。”话一说完,他一仰脖一口干了下去。我和阿楠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们都知道飞哥口中的“她”指的是小琦,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飞哥喜欢了人家很多年,也狠下心表白过几次,却始终无疾而终。

02

读大学那会,我们几个是同班同学,刚开始追小琦时,飞哥还是个傻愣愣的中二青年。

宿舍的哥们说,追女生就不能太主动,对她热络几天后就应该冷她几天,飞哥索性来了招“欲擒故纵”,结果小琦压根就没有理过他。

损友说,像小琦这种女生,就喜欢霸道总裁型的男生,结果飞哥学着偶像剧的套路,买了一大束玫瑰花在校道上拦住了小琦,刚准备回眸一笑,小琦拉着闺蜜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还不是飞哥干过最蠢的事,最蠢的时候,飞哥借了把破木吉他练习了两个月,晚上宿舍熄灯时,他站在小琦宿舍楼下扯着嗓子唱五月天的“温柔”,楼道里站满了出来围观的女生,唯独没有小琦。

几个保安大叔举着手电筒仗势惊人地过来赶人,飞哥还没唱完,就抱着吉他屁颠屁颠地溜走了。那天他没唱完的那句歌词是:“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03

那天晚上之后,飞哥再也没有大张旗鼓地追过小琦,只是他默默地对着她的好,我们也都看在了眼里。

小琦家境不太好,大三开学那年,小琦推脱了两个星期都没能交上学费。飞哥知道后立马把一学期的生活费都取了出来,装订在信封里,委托我拿给了她。

那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不自己拿给她?”

他打着哈哈说:“傻逼啊你,要是知道是我给她的,她还会拿吗?”

校道的路灯打下来,笼罩着略显疲惫的飞哥,我看不太清他的表情,只是突然觉得一向神经大条的他,竟也变得如此深情起来。

桌上的啤酒已经喝得七七八八,飞哥开始絮絮叨叨起来,毕业酒会那天,他拿着酒杯敬了全班同学,也只为了亲自跟她告告别,他拥抱了所有的人,也只为了再靠近她一些。

那一天,他听见小琦满怀抱歉地对他说:“谢谢你,喜欢了我这么久。”

飞哥脸色涨得通红,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说:“我又没有怪过她……我又没有怪过她……”

多遗憾,我不怪你,可是你始终都不会喜欢我。

真正爱一个人就是如此吧,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04

看到一句话说:“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我心里的缺口,却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

爱情从来都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你像太阳一样散发光芒,而我偏爱暗夜里的那缕星光,你像山河湖泊一样翻涌波涛,可我独爱山涧里的泉水叮咚作响。

没有道理可言,就像天是蓝的,草是绿的,繁花争奇斗艳,各展芬芳。

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着你,如果没有,挥手别过,去遇见下一个人。

14 你想要喜欢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你一直相信,一定会遇见这么一个人:

你喜欢他,且他也喜欢你,

可是相信了那么久,他还是没有出现,

其实,不是没有喜欢你的他,只是你不要想去喜欢。

该找个什么样的对象,这个问题你一直很纠结。

候选人里,每个都各有优缺点,弄得你选不出来。想起这个的时候,觉得他好些地方很好,但是又有些地方难以接受,如果这么选择了他你有点不甘。选择那个,这些地方是好了,可是又有些地方不好。你很纠结,到底和谁开始一段感情。你知道完美的人不存在,也知道即使存在也不一定是自己的。朋友们都劝你,别太挑剔,找个差不多的就行;你也劝自己,谁没有缺点,凑合着点吧。可是,你始终难以接受。凑合?一辈子的事情怎么能凑合?

于是你一直单身。

你知道自己的条件不配找个完美的人。但是你不知道该妥协找个人凑合,还是该坚持自己的标准坚信自己能遇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你不想凑合,可是你真的想结婚了。

很多人很多说法,有的人认为别太挑剔,差不多就行。有的人认为感情的事不能勉强,挑剔是因为不合适。有的人认为感情哪这么多理性,不管条件怎么样,重要的是有感情。

你从来没认为自己是个讲究条件的人,因为你的条件没有太多物欲现实的东西。你的条件只是:性格、兴趣、品位、脾气、志向、意志力等这些东西,或者你要求在一起要有感觉,相互喜欢,见第一面要有冲动等这种条件。你的条件其实只有一个:投缘。有的还多个条件:要主动喜欢自己。

你一直都以为自己要的很简单,很正常,一点都不高。但是你不知道,其实这些条件更可怕,你还不如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譬如,年薪30万以上,有北京户口,有在京发展意向。但是你整些性格啊兴趣啊人品啊这些东西的时候,恰恰难了起来。因为这些难以量化的条件,合不合你的标准只有自己知道,而且由于接触程度的深浅,你无法在短时间内看清一个人的真正本质。

似乎,你想要的人,永远都不会出现。

因为你并不是在择偶,你只是在做排除。当一个人出现时,你会因为这个缺点而否定;当另外一个人出现时,你就会因为另外一个不足而不想要;再出现一个人,你还是发现他有些让你觉得遗憾的地方。然后你开始比较、纠结,当你很想结婚的时候,你想挑出一个差不多的行了:当你缓过劲来的时候你又觉得,这么凑合一辈子多不甘心!

无论出现过多少人,都会被你排除。你想要的喜欢的人,始终没有出现。能被你喜欢的人,首先要满足一个条件才可能被你喜欢,可是能满足这个条件的人始终没有。能被你喜欢的条件就是:没有能被你挑出来的毛病。

这个好难。

这个条件之外,我很想问一问,你知道自己要什么吗?

这个问题没有被回答之前,我想你是不会找到中意的伴侣的。你是真的想要一个人结婚,还是想要一个完美的人来满足你所有的欲求。你是真的想喜欢一个人,还是想保证自己在婚姻里没有遗憾。或许你并不是想拥有一个人,你只是不愿意为一个人放弃一片森林。

关系就是围城,无数文人墨客谈过婚姻与围城,讲述伴侣关系其实就是一种束缚。在关系之中,你只能对一个人专一,然后放弃其他人对你的追求与爱慕,放弃你追求其他人的权利,放弃其他所有可能性。这对你,可能是痛苦的。你习惯了接受别人的好,习惯了觉得好多人都好,习惯了想着无数种可能性,然后突然这些都消失了,这是你无法接受的。如果在理想状态下,你更愿意和这些人都保持一种纯洁的暧昧关系。

这种幻想也建立在另外一个基础上,你和他们都保持暧昧关系,且他们都只和你一个人保持。你不仅需要各种可能性,还需要一个唯一。你需要很多人来仰慕你,主动联系你,关心你,喜欢你且只喜欢你,这样你就能显示出自己的存在。而这么多人只喜欢你一个且只有你一个,你自己都不相信这是可能的,所以你只在心底偷偷幻想而不会列入计划。

于是我们总结了你想要的恋人的特点:他要具备我喜欢的所有特质,这样我就不会觉得别人好;他的世界只许有我一个,把我当作最重要的宝。

可是没人能做到,但你又想得到,于是“成就”了现在的你:你很想找一个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在一起,但是还没找到,可是你又想结婚了,所以你不知道该找个做到一半的人去凑合还是继续等待寻找。即使你想找一个凑合,这也很麻烦,因为不知道到底保留哪个标准放弃哪个标准。

选择是痛苦的。

选择的痛苦在于,你没有完美的答案,但是你必须选择。选择的痛苦不在于你得到,而在于你失去。选择对于你来说就意味着失去,如果选择了一个人就失去了其他人,如果选择了一些特质就意味着失去了其他特质,如果选择了等待就失去了现在能有的恋爱,反正怎么选都要失去都会痛苦。当你选不出的时候,为了逃避选择的痛苦,你选择了更痛苦的选择:纠结。

问题不在于你想要妥协降低标准,还是你该选择坚持等待,而是在于你要弄清楚自己:你想要什么。

当你弄清楚的时候,你才会真正去选择。因为你清楚之后,你才可以决定放弃哪些。然后为自己的放弃负责,准备接纳放弃,勇敢放弃。有些东西,你注定不能同时拥有。再优秀的人也不能拥有所有。

当你学会放弃的时候,你才可能真正去成长。把那些不重要的需求都剔除,只留下最重要的需求,那才是关系里的开始和永恒之道。

男人爱的,始终是这种女人


01

“男人始终爱的都是漂亮女人!”一个自称“阅男无数”的女人这样说道,“所以,姐妹们,一定要让自己变美!护肤、化妆,再不行就整容!”

目前,大众对于女性的审美基本都有共性,即五官精致、打扮时尚等等。而几乎所有的整容脸,都是“尖下巴、高鼻梁、大眼睛”,这人造的美貌更是千篇一律。

可还是有许多女人,愿意把宝贵的时间都花在一张脸上,追求千篇一律的皮囊,为此付出代价,有的甚至是赔上性命。她们只追求美,却往往不去追求自我的提升、内在的修养。

其实,对于只有美貌的女人,男人多是喜欢,进而想要占有,并不是真爱。

很多男人之所以选择和漂亮的女人恋爱,是因为漂亮的女人可以给予男人感官上的刺激,激发男人的征服欲,满足男人的欲望。

很多男人之所以和漂亮的女人结婚,多半也是因为漂亮的女人可以生育出颜值更高的下一代,以此来复制或者改善男人的遗传基因。

这看起来很扎心,且其中爱的成分又有多少呢?恐怕也只有那些男人自己知道了。

对于好看的皮囊,男人是永远看不够的。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女人衰老了,而男人又看不到女人身上的其他价值时,就会逃离,甚至是抛弃这个女人。

02

好看的皮囊终会凋谢,有趣的灵魂历久弥香。

男人始终爱的是一个浑身散发正能量,懂得自我提升,并且懂他的有趣女人。

一个女人的美貌,只是能够把男人吸引过来。但一个女人的优秀、有趣,却可以让男人真正开始心动,并且让男人的爱保持永久。

钱钟书夸赞妻子杨绛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婚后,他始终爱着这个女人,直到他永久地闭上了双眼。

观看杨绛年轻时的照片,以现在大众的审美来说,算不上漂亮。但是她却能牢牢抓住钱钟书的心。

杨绛是一个浑身散发正能量的女人,不会被生活的琐事和烦心事轻易撼动情绪,即使生气了,也不会发泄在钱钟书身上。

杨绛也懂得自我提升,下得了厨房,上得了厅堂。

婚前她是一个不会做家务的名门闺秀,婚后她学会了做饭、打理家事。她还常常伴随钱钟书创作,尝试着书写自己的文学作品,最终也把自己历练成了文豪!

还有,杨绛还是钱钟书的红颜知己,她是最懂他的人。

钱钟书不会照顾自己,她来帮他;钱钟书做家务老犯错,她来收拾“残局”;钱钟书捣蛋,她包容。她从来不会想着改造他的孩子气,而是想着成就他的长处。

婚后,很多女人都想去改造男人,然而一个聪明的女人,不是去改造男人,而是去影响男人、成就男人。

不管生活是阳光灿烂还是乌云密布,这种女人始终带着自信的笑。

能够让一脸冷峻的陈小春露出暖洋洋且宠溺的笑容的人,估计只有他老婆应采儿了。

陈小春此前带应采儿一起参加节目时,曾表示从小就喜欢爱笑的女孩子,笑了就很有希望,就选了她!

不苟言笑的陈小春,遇到了大笑姑婆应采儿,于是就有了演唱会上甜虐他人的那一幕,当时台上的陈小春表情酷酷地唱着《相依为命》,台下的应采儿忽地站起身做出各种有趣的动作为老公助威。

这段视频随后就在网上疯传,不少人感叹,“你在闹,他在笑”,这就是传说中最美好的爱情了。

应采儿不仅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一个灵魂有趣的自信女人。她的笑,她的懂,最终得到了陈小春的笑,成为了他的最爱。

03

以前,很多女人认为只要和男人结了婚,就有了依靠,男人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女人的大山。然而女人没想到,后来所有的风雨都是他带来的。男人最后抛妻弃子,成为了别的女人的靠山。

岁月催人老,不比鲜花嫩。耗费再多的金钱和时间去留住脸上的青春,始终是留不住男人心的,因为总会有比你外貌更出众的女人。

而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女人,面带笑容,自信独立,把自己当成依靠,做自己的大山,想要的物质生活自己去挣,不去依赖男人,同时还能常常给予男人正面的情绪,走进男人的心,与男人进行灵魂上的沟通。

因此,只有你成为男人心目中独一无二灵魂有趣的女人,才能始终成为他的最爱。

要想成为一个这样的女人,就必须塑造自身的内在美,勤于学习,不断突破。

在此,我愿你保持美丽,更愿你具备一个有趣的灵魂,成为你最爱的人的最爱。

持久的婚姻,始终要有善变的心


1

朋友U是个心宽体胖的小肥圆,她以前总感叹我的工作说: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为婚姻苦恼,要我的话,找个一辈子对我好,永远不要变的人,不就简单了。

我问她:如果对方变了呢?她很干脆地说:那就分了呗!

去年,她结婚了,对象是她觉得永远也不会变的好人。结婚几个月,她跟我吐槽:以前不管走什么地方,都让我走前面,现在去哪里他都直冲冲往前走,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这男人怎么一结婚就变。如何才能让一个人不变呢?

我说:结婚三个月,你变了吗?她说:没有啊!你知道我很爱他的。

我说:生活细节呢?比如,你以前见他,提前三天就想怎么搭衣服,请他吃饭至少也早一个星期计划,恨不得的从发尖武装到脚趾,整个人都想弄得滑溜,现在还这么坚持吗?

她说:怎么可能,他是我老公了,又不是外人!两个人住在一起,哪有考虑那么多,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

“你这个女魔头,自己变了那么多,却要求人家像以前一样三从四德!”我调侃她说。

她笑着说:对哦,其实我还真变了不少!算了,也不跟他计较了!

在婚姻中,有很多伴侣在责怪对方变化的同时,其实自己不知不觉也改变了多少。我们往往希望自己能在婚姻中更舒服一点,却不允许对方也找到自己更舒服的方式。

2

有一位女性在咨询中向我哭诉:我们在一起二十多年了,为什么他就变了呢?

他们曾是多年的同学,毕业就结婚了,他对她百依百顺,人人都羡慕他们是佳偶天成。可这二十多年来,先生的事业越来越好,她也把孩子照顾上了大学,原以为苦日子终于到头了,先生却想要离婚了。

她想要留住他,可是却连跟他说句话都感觉无比艰难。他们依然每天都住家里,可除了谈几句孩子,再也找不到更多的语言。

先生的事业和艰辛,她不懂;她对家的辛苦和付出,先生不懂,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感觉到彼此间有了难以逾越的鸿沟。

其实,从恋爱到结婚,他们之间已经发生了特别的变化,只是过去的她并不察觉。这二十多年来,她的精力都花在孩子身上,没有了情感的温度,先生的心也逐渐变冷。当先生提出离婚时,她才意识到他变了。

人生的很多的阶段,都会在婚姻中度过。从最开始的相遇了解、到冲突磨合,再到彼此懂得,从自己都还是孩子到第一次做父母,从一个行业换到另一个行业工作,从普通员工到单位领导或者社会精英,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如果相守几十年的婚姻,两个人的行为和思维一点都不变化,那才是奇迹呢!

当我们以要求自己不变,去期待对方也不要变时,婚姻就成了一座两个人的监牢,相守就变得漫长且痛苦。停止了变化,人的成长也就停止了,追求不变的婚姻,换来的就是彼此消耗的一生。

每个人无法抵御变化发生。我们不怕变化,怕的是自己毫无准备地面对变化。我们求着对方不要变,实际上是无法接受改变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与其让对方回到过去,不如也褪掉自己过去的壳,尝试做一个新的自己。

3

我的另一位个案S是位大学舞蹈老师,她先生也是老师,最开始他们相处时也很和谐,但结婚后先生就不再允许她外出演出。

舞蹈就像是她的生命,没有了舞台上的绽放,她整个生命都像是枯萎了。她消沉了两年,他们的争吵越来越多,她抑郁了,连工作也很难正常进展。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抑郁是因为两个人的争吵,她花了很多精力学习如何沟通,也在努力改变和说服对方多一点体谅自己。可是,婚姻依然处处是危机,两个人的矛盾日益加深。

当我们谈到重新找回自己的坚持时,S说这不可能。因为,放弃了要重新来过本就不容易,另外因为先生不同意,如果真的执意去做,她担心关系会更快结束。

可是,她后来想了想,至少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即使婚姻要结束,若是为了自己的追求也值了。

她花了半年的时间,重新联系过去的社会关系,开始锻炼自己的身体,她以为先生会反对,可是先生根本没有注意。只是偶尔她状态好时,感觉到先生也会多看几眼。

后来,她又要出去演出了,先生很生气,他们大吵了一架,她还是去了。晚上她演出前都不会吃饭,回来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出人意料的是,先生却把饭菜都给她做好了热在锅里。

她特别感动,先生已经很久不做这么体贴人的事了。可不曾想到的是,这不是因为她在家里做得更好了,而是她又开始坚持自己的追求了。

又过了一年,她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女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她还抓住了新机会,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演艺公司,找到了爱好和事业结合的最佳状态。

而他的先生开始把过去照顾她的时间,更多用在了他自己的工作提升上,脾气也变好了,他们生活依然会有争执,但不再因为跳舞吵架,这件事在彼此的心里都过去了。

她不再埋怨先生不让她跳舞,而他也不再指责她不懂得控制情绪。她又开始跳舞,只是这已经成了一份新事业来经营,他还是会体贴地照顾她,但也显然跟以前谈恋爱时有了不同。

当他们为了让对方满意而保持不变时,关系越来越糟糕;当他们都开始变得更为自己考虑时,关系却更亲密了。

4

曾经有一个朋友问我:我发现一个规律,那些努力活出自我的女性,并没有花多少精力去经营婚姻,婚姻却非常美满幸福。而那些一直为婚姻努力的人,却生活得很辛苦。你觉得这公平吗?

我觉得很公平,有时候我们的投入,会在另一个地方看见产出。我们看得到她们在婚姻里的投入少,却看不到她们向生活发起挑战时,不断在蜕变的更好的自己。

如果她们一直在努力成长自己,不断刷新过去固执守旧的自己,他们练就了更开阔的思维和理解能力,她们的爱人又如何舍得这样一个不断变好的人生伴侣?

当我们看到越多越多的婚姻问题时,会发现即使婚姻有问题,但也不全是婚姻的问题。当我们在婚姻中感到苦闷,都应该思考这样的生活是否也有自己要肩负的责任,是不是我们忽略了生活给到自己的挑战太久?

若我们拒绝接受变化,也阻止对方变化,婚姻就会休眠,必须要新的变化来唤醒。

我们原以为自己变了,对方就会不爱了。实际上,在婚姻中每一个需要变化的阶段,保持不变,才是最有可能让彼此厌倦的原因。

持久的婚姻,不是多年不变,而是两个人一起改变,不断活出前所未有的最好的状态。如果对方已经变了,你很难让对方回到从前,只能自己也开始改变。

汪国真说: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我们想要对方更确定,实际上面对未来自己也有无数个不确定,所有的答案只等我们在变化中去勇敢追寻。

如果不变已经束缚你太久,那就真正为自己活一次,坚持自我成长,褪掉身上的旧壳,长出新的自己,遇见属于你的幸福!

爱没有对错,却始终有先来后到。


前几天素素来找我诉苦:“气死我了,那个女的太不要脸了,最近又来骚扰我老公了!”

我知道素素说的女生是谁。她是素素老公出去应酬时见过的小西。由于工作需要,双方都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偶尔也有业务上的交集。

素素老公确实是个外形不错的男人,而且人也温柔体贴,很吸引女生。他和素素非常恩爱,与异性朋友或者异性同事相处时不会越界,也明确公开自己已经有老婆了,基本是个绯闻绝缘体。

但是有些人偏偏就是喜欢强行插入到别人的爱情,甚至婚姻中。

当初小西不断发短信约素素老公出去玩,甚至表明自己喜欢素素老公的时候,素素老公主动把记录给素素看,坦白了有关小西的一切情况。

素素怒不可遏,但是依然客气地给小西打电话说:“我和我老公感情很好,希望你可以早点找到你的真爱。”

没想到最近因为双方业务合作比较频繁,小西又对素素老公展开攻势,不断要求加素素老公的微信。

素素老公一次又一次很明确地拒绝了小西,但是小西却坚持:“爱情不分先来后到,说不定以后和我相处久了你也会喜欢我的!”

爱情有时候会突然降临,如果在那个特定的位置里,没有空缺来安放你的心,你的爱必定不能结果。小西的满腔热烈的爱意,只能换来素素老公的冷处理。

在三人行里,不被爱的那个人,注定是多余的。

不得不说素素是幸运的,因为她老公坚守了爱情的底线,没有让第三个人介入。

相似的故事也发生在了我的朋友悦悦身上,但是悦悦的老公阿择却背叛了他们两个人的爱情。

故事剧情非常俗套,无非就是阿择和一群朋友出去玩的时候和小三看对眼了。

一开始,小三不知道阿择已经有老婆,后来经过别人的提醒,小三去质问阿择,阿择就解释说:“我已经不爱她了,准备和她离婚了。你是我迟来的真爱,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然而事实是,阿择并没有和悦悦离婚。他一边瞒着悦悦,一边和小三谈情说爱。直到后来,悦悦无意中看见阿择手机里和小三的情话,才惊觉阿择出轨了。

悦悦当下就和阿择摊牌,决定离婚。大家都惊讶于悦悦的决绝和果断,好奇悦悦为什么不尝试修复这段婚姻。

悦悦则说:“任何话都不是出轨的借口。如果不爱了,可以坦诚地说出来,分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解脱。但是出轨是无穷尽的,他既然能出轨于你,也能出轨于别人。”

没想到悦悦一语成谶,阿择和小三在一起一年之后,又出轨了。

如果真的遇到了“迟来的真爱”,那为什么还要拖着原本的爱人呢?一段感情都无法处理好的人,怎么能够相信他能全心全意地爱第二个人。

而且,如果他足够爱你,怎么会让第三者插进来?对于这样一个不够爱你的人,你又何必舍不得呢。

一段爱情往往开始于一方的告白或追求,对于喜欢的人,当然可以主动去追求。但是在追求对方之前,请先确认对方是不是单身。

或许在有些人的意识中,爱情不分先后,真爱晚来一步。但是“真爱”不应该成为你介入别人感情或者出轨的正当理由。

感情的事,有时候无法谈论对错,但是以破坏别人感情为前提或目的的自私的爱,就是伤害别人的利刃。

一段爱情中,从来都只有双人座,容不得第三者。

我们始终没有一起看长河落日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结尾,哈罗德和莫林在海滩上看到云开日出后夺目而璀璨的天空,这是让我印象极深的一幕。故事应该就终结于此了,不应该有后来。有情义和情意,有追忆就够了。

老实说,在看到《奎妮的情歌》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恼火的。又来了!非要让线索人物暗恋上男主角,非要这么“俗”吗?——却仿佛不是这样的,在我翻开,进入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是讲“暗恋”这件事,依然还是情意和情义,依然还是成长——在我看来,“朝圣”其实就是成长啊,哪怕你已进入中年、老年、暮年,你的一生,都在走向什么,追寻着什么,慢慢地成为它,成长着。  

奎妮爱上哈罗德,自自然然——是“爱”吗?可能叫有好感吧。在经历过许多糟心的事情后,来到一个新的地方,那么暗淡,却碰上一个特别善良而诚挚的人,对自己友善的人,还多多少少在个性上,跟自己有点相像。因为对自己好,因为感觉到被关心,所以感觉温暖,所以,有一点动心。于是这份心动,在一天天的相处中,也渐渐在长大,渐渐温暖,渐渐汹涌,却始终被克制着。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受过剑桥的精英教育,却在一个女性不可能有光辉前程的年代里,做着普通的职业,穿着保守,沉静不与人争,爱生活,即使中年了,依然如少女般纯良。骨子里还有一颗文艺的心(一个人在青春年代里受过的那些美的熏陶,会历历如刻,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哈罗德对她而言,是一个好人——在她经历了那么多不够“好”的人之后。而所谓对他的爱与喜欢,莫非是因为,对一个好人好,就可以让她觉得,人生也变得好了,不那么灰暗了,内心也会更明静,更丰富一些?

普普通通的奎妮,以她自己的方式陪伴着哈罗德:跟他同车,聊天,讲薄脆饼干里的谜语,倒着唱歌,给他薄荷糖,听他讲他的儿子,他的烦忧和落寞,也倾听他的大笑。许多许多年,她一直都这样做。做这些的时候,她感到由衷的快乐和充实。许多许多年,她对他发乎情,止乎礼。在她而言,这样近距离地陪伴,一直这么做下去,就够了。她不要进入他的生活,不要让他动荡。

但哈罗德的生活是动荡的,它不由他或是奎妮的意志而控制——哦不,小说里不会写“小三插足”这么恶俗的情节!没有的。动荡在于哈罗德之子戴维的死,白发人送黑发人,天底下最不应该去做的事情。而奎妮曾经是戴维视作知己的人,她在戴维最悲伤的时候,赶走了他。戴维的死,让奎妮负疚一生。她开始主动担当哈罗德工作上的错误,并彻底逃开了他的生活。——离开他,离开这段中年时候才碰到的温暖和动心,让自己不去温暖,不去动心,是不是会离痛苦少一些、愧疚少一些?

离开他,是在逃吗?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她有很清楚的认识:“没有派对,没有人致辞说我善良,没有特别的裙子,没有五彩纸屑。没有人每晚和我坐在一起,也没有人每个清晨在我身边醒来。”离开哈罗德的生活圈子之后,她去买下了一栋破败的海边小屋,拓荒一般,建立了一座海边的花园。她变成了彻底的一个人,独自来去,独自劳作,独自听着贝壳风铃丁零当啷,看着星辰坠入海中,再看着颜色在海面上蔓延,白日来临。一天天,她告诉自己,这是她甘愿选择的,她有整整一座花园,她有她的丰富和她的独处。但站在阳光里,她还是会觉得冷,还是会觉得不想吃东西,不想——继续?

她在海边捡来许许多多的木头,长得像人形的木头;她把木头们一根根竖在花园里,代表她生命里经历的人们,“他们”甚至有莫琳(那是哈罗德的妻子啊!作为一个暗恋中的女人,怕是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吧),有戴维(即使他死了,才二十一岁,太短暂。然而,他们还有过一起聊天跳舞的时光,那时光让她宛如少女,闪耀,却也慌乱)。当然,“他们”中还有她的父母,给她生命和安全感的人。“他们”中,“哈罗德”站在花园的中央。尽管,他从不会爱她。奎妮很卖力地找寻这些木头,很细心地一根根竖好它们。——为什么我读到这一段,会觉得特别惆怅呢?

我们不知道奎妮如何能这样,一直过了二十年。小说中从一开头,奎妮就已经是一个重病的人,在一座临终关怀医院里,跟一群病友在一起,每天,大家聊天,喝营养饮料,看窗外的景色,睡着。总有病人会在不知道哪一天的不知道哪一个时刻,死去。奎妮每天在幻想和现实交替的日常里,等待着死亡,同时也期待,哈罗德的来临。

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在负疚逃亡二十年后,主动要求:来看看我把,哪怕一眼都行。

得知奎妮的老友(并且是奎妮暗恋过的人)要跋涉千里而来,也给了病友们巨大的希望。他们开心地、像期待一个节日一样,期待着他军哥嘹亮一般的到来。约好,不要死,要活到看到他来的那一天。……可是,哈罗德走得太难了,太慢了,病人中,一个个,性格各异的、善良可爱的,都走了。奎妮的幻觉越来越多,她越来越分不清是醒是梦,她焦灼,又复归平静,继续焦灼,又复归平静;死亡不知道何时来临,他能不能比死先到?

病友亨德森先生曾经艰难地跟奎妮说:“要是在几年前,我会推荐一杯上好的餐后甜酒,然后再来杯咖啡喝几颗薄荷糖。之后我们可以沿着河口散个步,看着落日。”他明显是对奎妮,有好感的。可他却问:“你和哈罗德·弗雷做过这样的事情吗?”攒了二十年的忧伤如巨浪滚滚而来,奎妮无法沉默良久,无法开口,而他一直在看着她。

“我,我明白了,你一定很不好过。”

他继续说:“我希望我能在几年前相遇,我们或许可以享受一段时光。但这就是命。又或许,放在几年前,你和我都不会注意到对方。我们得对现在知足。”

当晚,亨德森死了。

亨德森死了,珠母钮王在更早的时候死了,在更加更加早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同志病友,在进行了史上最简的婚礼之后,幸福地死了;到后来,仿佛生命力最旺盛、一直号召大家要等到哈罗德来的芬缇也死了,她死在奎妮的陪伴下。“不想要燥热,就成为它。”奎妮对芬缇说。我们每个人都在等,无非是等一个将来。空想将来没有什么好处,你必须不再企盼变化,你必须成为变化本身。——玛丽修女对奎妮说。奎妮仿佛懂了,她不确定。

人,要怎样变成变化呢?哈罗德如果真能走到,还能认出她吗?二十年来,她喜欢他,莫琳知道,戴维知道,许多人都知道,只有他不知,只有他不知。

自始至终,整本书里都没有特别悲痛的情绪。即使是一群将死之人在等待自己命定的结局,可每一个人,都离开得那么平静。即使奎妮爱了哈罗德那么多年而她没有说出来,哈罗德也不知道,她也不觉得这有多么苦。即使奎妮对戴维像对年轻时候的哈罗德那般疼爱,却遭到他狠狠嘲笑,让她所有的期待,都戛然而止,她对他始终都还是怀念(带着莫名愧疚的)。即使知道一个女人在爱着自己的丈夫,二十年,莫林却依然鼓励哈罗德,走下去,去见她!

人生里要发生怎样惊天动地的事情呢?不会的。就连奎妮孤独待在海上花园里的时光,她也觉得,许多时候,痛苦并没有那么强烈,它只是依稀存在着。

当初的动心造就了今日的痛苦。当初的动心,也造就了与痛苦共存的幸福。

还有希望。  

奎妮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后半生,一直在逃避,然后在生命快要抵达终点的时候,却变得无比坚定,无比期待;等她成长了(她曾经是多么想要压抑这份成长啊!)几十年的心动,面临的结局。

哈罗德总算来了,千里迢迢,憔悴,瘦削,寒酸,却跟她一样坚定。

“这么多年,我以为我生命里有一块缺失了,但它一直都在。我坐在你的车里,你的身旁,当你开车时,它在。我倒着唱歌,你哈哈大笑,或者我准备野餐,而你吃到渣都不剩时,它在。你说你喜欢我的棕色套装时,你为我开门时,你曾经问我愿不愿兜远路回家时,它都在。后来它出现在我的花园里。我看着太阳,看它照耀在我的手上。之前没有玫瑰花蕾的地方冒出花蕾来。它还在那些驻足停留、隔着花园围墙谈天说地的人身上。就在我以为我的生命画上句号时,它又不时地出现在疗养院里。它无处不自,我的幸福——母亲唱歌伴我 ,父亲拉起手保护我的安全——但都是这么微小、平实的东西,我错把它们当做普通,视而不见。我们预期幸福会敲锣打鼓地伴着迹象地到来,但它不会。我爱你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已足够。”

这份爱就是生命力。这份爱驱使她在孑然一生的人世间活得蓬勃而坦荡。这份爱哪怕只是一个人的付出和怀念,也可以成为歌,成为光,成为信念,成为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