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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咨询|已经离婚两年了每次去看孩子都哭着喊着不让我走

发表时间:2021-05-01

【www.qg13.com - 两年的情感说说】

情感百科对于恋爱是非常有用处的,我们应该耐心学习一些情感方面的知识,遇到情感问题了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情感咨询|已经离婚两年了每次去看孩子都哭着喊着不让我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我是20XX年年尾离婚的,我和我前夫已经离婚两年了,孩子5岁判给了男方,离婚之后还住在公婆家,我家公家婆待我挺好的,不让我搬回娘家住,我家婆就买了学区房跟我和我孩子住一起,家公就和前夫住在他以前原来住的地方,离学区房开车要一个小时,原本我以为这样打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平淡的带着孩子生活就足够了,然而我前夫因为赌博欠人家钱,然后就隔一段时间来纠缠我,和我吵架,打我。隔一段时间又来纠缠我,我家婆也阻止不了,本来我没离婚之前为了帮他,我也欠人家好多钱,我家婆也在慢慢帮我还一点点,后来我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我就回娘家,他就没敢去打扰我了,我就在老家工作了一年多了,债务也差不多还清了,一年半期间我就时不时请假。休息趁我前夫不在就偷偷去看孩子,我也经常打电话,发视频。我家婆也经常发照片给我看孩子。我一回去看孩子的时候,我孩子就哭着喊着不让我回去,我家婆看着很是心疼,就叫我搬回去住,一起把孩子带大。绝对不让她儿子来纠缠我,骚扰我。我现在很困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答:你家婆若能保护你,你也不至于离婚后还要被前夫暴打,你总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又跑回去挨打受骂吧?实在舍不得孩子就和家婆商量一下,把孩子带回娘家照顾。你前夫家暴又赌博,原本就不应该把孩子留给他。如果不能带走孩子,你就努力挣钱,争取有一天家婆老了带不动孩子时,把孩子再接回来。Qg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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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怎么证明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不容易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通常来说,分居两年已经达到法律给出的自动申请离婚的条件,但真正要实行起来是没那么容易的,往往需要提供强有力的证据。那分居两年离婚究竟要如何证明,就让小编来详细告诉你!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之一,法院通常会认为是夫妻感情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能够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一般包括证人证言,也就是知情人去法庭作证,还有就是书面证据,一般是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文书,具体如何收集证据要视具体情况而言。

怎么证明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

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证据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证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证据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证据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离婚案件应该由哪方举证

离婚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

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符合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离婚诉讼原告举证责任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提供如下证据:

起诉离婚还可以提交哪些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

离婚两年,46岁前妻风光嫁人,男人悔了


01

巴尔扎克说:“谁自重,谁就会得到尊重”,无论是在恋爱和婚姻中,又或者在生活职场上,都有一个问题令许多女性朋友感到烦恼和为难,那就是“付出与回报”之间的不对等。

幸福的婚姻一定是两个人共同经营出来的,如果只是一方在付出,真的很难长久。

而且男人在婚姻里的态度是操持幸福的秘诀,不管是夫妻相处还是男人要在婆媳关系里有所作为,一个男人拎得清,懂得珍惜才能让家庭更和谐。同样如果一个男人在年轻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还对妻子犯下了错,等到老年一定会后悔。

塞缪尔说过:“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以使它失败。”

不要理所当然地索取,也不要默默无闻的付出,想要经营好婚姻,就必须得用一个成长的心态去对待婚姻。

关于“离婚”这件事,总是有男人借此贬低女人,他们会说“你看你都多大年纪了,谁要你?也就我会要你,都已经是黄脸婆了,还真当自己是纯情少女呢”。但其实,有的女人在离婚后反而是增值。

譬如《完美关系》里的斯黛拉,虽然她离婚了,但是她在婚恋市场上依然很受欢迎。

像斯黛拉那样优秀的女人,是她找谁的问题,而不是不好找。

好女人不愁嫁,这句话是很中肯的,别觉得离了婚的女人就不金贵了,对于一些优秀的女人来说,离婚不过是一场过去,她还可以重新开启自己的人生。

02

刘志已经48岁了,仍然孤身一人,两年前他从未想过,任劳任怨的前妻会跟他提出离婚,更没有想到前妻在被自己抛弃后,居然再婚了。

还记得在1月份的时候,儿子送来了他前妻慧琳的再婚请柬,刘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在他眼里,前妻身材走样,脸上也早已经有了皱纹,又不爱打扮,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够嫁得出去呢?

直到刘志在婚礼上看到前妻穿着礼服,挽着另外一个男人的手从门口进来,他才真切地感受到前妻离婚的这两年,变化真的太大了,不仅比以前瘦了许多,也比以前年轻多了,据说她再婚的老公还比她要小两岁。

看着慧琳从自己面前走过,刘志突然湿了眼眶,有了一丝懊悔,他和慧琳本来是有一段很幸福的生活的,是他自己把两个人的婚姻变成了这样,成了路人。

他和慧琳认识的时候,谈了三年的恋爱,因为双方的父母都不太愿意这一桩婚事,所以他们是左右迎合,好不容易才结了婚。

当时,慧琳的家庭条件明显要比刘志好很多,在岳父岳母的眼里,刘志是一个配不上自己女儿的穷小子。为了改变岳父岳母的想法,刘志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他试图通过创业来摆脱岳父岳母对自己的偏见,但是,第一次创业的他,不仅失败了,还血本无归。

即便是这样慧琳都没有嫌弃他,还说:“没事,我们从头再来,我嫁的是你这个人,又不是图你的钱,而且我相信你,我们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03

刘志那段时间很颓废,但慧琳怀孕的事影响了他,当时怀孕的慧琳一边工作,一边照顾怀孕的自己,还要安抚好他的情绪,刘志看到慧琳这么累,干劲十足,又开始了第二次创业。

有了上一次失败的教训,他比以前更成熟更有计划了,他是和朋友一起的工厂,两个人一起入股创的业。

厂子最开始的两年,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拮据,儿子出生了他们还在租房子,但是因为有慧琳的默默支持,刘志也沉得住气。在结婚的第八个年头,刘志用全款买了房,还换了一部好车,两个人的日子也终于红火起来,刘志也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于是让慧琳要第二胎。

慧琳生完二胎之后,刘志天想让她待在家里,一方面母亲那边年纪大了不方便看孩子,一方面他想让慧琳做家庭主妇,向岳父岳母证明他有能力养活一家人。

慧琳起初虽然有些不乐意,但是婆婆年纪大了是事实,她便只好做刘志背后的女人,放弃了自己之前的工作。

自从刘志公司忙起来,他的生意就难免有不顺的时候,于是就总带着情绪回家,还总是把不满的情绪向慧琳发泄。慧琳理解他的辛苦,只能选择了默默忍受,家里的一日三餐全部都是他爱吃的菜,每天早上都会为他熨好西装,擦亮皮鞋。

这一晃又是五年过去了,刘志的生意也终于稳定下来,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乱发脾气了,可是,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候都是半夜回家。慧琳一开始还没有多想,直到有一天帮他整理衣服的时候,发现了在他衣服里面的不属于自己的长头发。

再后来,刘志就要求分房睡,理由是自己总是应酬到很晚,回来之后身边有人感觉睡不好觉,那个时候慧琳已经意识到了刘志的变化,但是为了孩子,慧琳还是选择隐忍。

可是没有想到慧琳的沉默让刘志变本加厉,越来越过分了,他犯了很多有钱男人所犯的错误,他开始看不上妻子,觉得慧琳就只会做家务带孩子,不解风情,还不会打扮。

看着刘志总是以忙的借口晚归,以出差的借口十天半个月不回家,慧琳尝试着跟刘志沟通,可是刘志还是死活都不松口,甚至还带着轻蔑的态度说:“如今富足的生活是我带给你的,你管我做什么?我做什么事不需要为你报备。”

慧琳虽然很爱刘志,但是她也是有底气的人,直到儿子上大学的那一年,慧琳直接拿出离婚协议,要跟刘志离婚。

刘志看到了,还嘲笑她:“你都40多岁的人了,怎么做事不带脑子呢?这么多年我没抛弃你就已经不错了,你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慧琳听到这些话,冷笑道:“我是为了孩子不离婚,既然现在他们已经大了,我也没有什么牵挂了,你心不在我这里,我们也不需要再纠缠下去。”

刘志见慧琳非常的坚持,便大手一挥直接签了离婚协议,如今两年过去了,刘志带过不少女人回家,但是大多都是贪图他的钱。

慧琳离婚以后,带着刘志给她的一些钱回老家开了一家小店,据说这个现任就是她店里常来的一个顾客。

你觉得前妻嫁不出去,可是她却偏偏可以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是你把那么好的妻子拱手相让,一切都是自己的行为恶果所导致的。

04

有些人说,只有在父母和爱自己的人面前才能肆无忌惮,而坏脾气就是一种坦诚,自己不开心就说,不用强颜欢笑,也不用刻意伪装,不像在外面饭局里那样,每个人都戴着一张面具和对方交谈。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就是因为爱,你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心情,你的每一次“放肆”都有可能伤害到他们。

不管是做夫妻还是儿女,这些坏脾气坏情绪绝不能成为你一直倾泻自己负面情绪的借口,刘志之所以变化这么大,就是因为慧琳的隐忍,是慧琳的沉默让他慢慢膨胀,最后让他无视了慧琳的好。

而且,他被慧琳的偏爱惯的有恃无恐,无非是仗着他觉得慧琳不会离开他,可是失望都是一点一点攒出来的,谁都不是傻子,你不懂得珍惜,我凭什么一辈子要对你始终如一呢?

奉劝婚姻里的男人,千万不要把爱你的人弄丢了,现在有那么多晚景凄凉的男人就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对妻子蛮横无理,不知道珍惜。

我身边也有个读者,也是四十五岁,一直也是全职太太,她前夫开公司的,在外面沾花惹草,她等两个孩子成年了离的婚。因为前夫有错在先,她拿到一笔可观的离婚财产,离婚后三个月就认识现在的老公,现在的她也很幸福,依然是全职主妇,说真的,好女人不愁嫁,就怕你不珍惜。

之前的时候,还有一些女性读者担心自己在离婚之后找不到更好的归宿,在一段婚姻里如果两个人没有感情,自己的爱还总是一直被对方践踏,就真的没有必要坚持,我们应该学会及时损止。

一个好女人,无论到了多大年纪,只要她愿意为婚姻付出,愿意真诚地与对方相互交流,那么她就一定能够获得同样愿意付出真心的男人。

是否能再婚不重要,关键是挥别错的人。有时候承受太多只会被辜负,倒不如就此散了,一别两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