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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恋爱技巧

发表时间:2019-11-23

女朋友忽冷忽热这是正常吗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女朋友忽冷忽热这是正常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困扰我20多年的两个问题:

第一是:我这么好,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我?

第二是:她今天又怎么了?

前面一个我已经找到了答案,嗯,她们都眼瞎。

但是第二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就像后台有读者问:女朋友对我忽冷忽热怎么办?

让我想起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母胎solo20年的我,好不容易追上了学姐,可她却对我忽冷忽热的,那时候我也不懂,以为恋爱就是这样,后来宿舍一哥们看不下去了,送了我一句话:她对你忽冷忽热,有可能她对你好的时候恰好是她心情好的时候。

这句话彻底叫醒了一个装睡的我,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只是想对一个人好,而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

一年后,学姐对我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她忘不了前任,和前任复合了,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逃避前任对她的伤害。

我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从这个阴影中回过神来,想到自己这么好,为什么她还投入前任的怀抱???

花了无数个日夜,我终于想清楚一个道理:不是我不够好,而是她眼瞎!

前不久,一对相恋多年的好友突然宣布分手,双方工作稳定也见过家长,又都没有移情别恋,可为何决定分开呢?

男女生住在同一座城市,一直没有同居,都是住在父母家。男生工作比较忙,毕业后就直接到父亲的公司就职。从小受家庭熏陶和影响,他在工作上勤奋努力,从不拖泥带水。再加上长相吃香,就是那种在大马路上回头率很高的优质青年。

女孩也毫不逊色,学生时期就以本硕连读录取于某所高校,不仅学习能力出众,处理事情更是面面俱到,毕业后也顺利签下公司,前途一片大好。

按说这对金童玉女怎么都应该好好携手未来,创造更多财富,怎么说散就散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女生读书时就因学业繁忙不常与男生联系,恋爱第三年,整整一年她都没去找过他,看似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全靠男生独自在硬撑。

一段感情进行时,本该是享受着荷尔蒙的甜蜜,她却对你忽冷忽热,很大的可能是她爱其他胜过爱你。

有时候,你要明白,并不是非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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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找个女朋友


我想找个女朋友,这个世界时间不停留,究竟还要忍受多久沉默多久,孤单好难受,我想找一个女朋友,给她世上最好的温柔,珍惜她的每个微笑每个拥抱,那是多甜蜜多美妙我想找个女朋友了猝不及防的这首歌闯进了我心灵的最深处,一首多么经典的歌曲,我喜欢他淡淡的忧伤,淡淡的期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迷茫伤感不离我左右,曾经的雄心壮志早已随波逐流,好久了出来,步入社会换来的是什么,自己无从知道,感觉好陌生,只觉的自己是颗迷茫的小星星在黑暗中却没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下班的铃声又准时的响起了,同事们都三五成群的走了,我永远都是最后的那几个,空荡荡的车间,空荡荡的楼梯间,突然才发现自己是那么的落寞,空荡荡的眼神是心里最真实的写照,蓦然回首间才会发现自己已经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走过了二十一个春秋。我想找一个女朋友,不需要你有多么优秀,只要你善良。我想找一个女朋友,不需要你有多么的漂亮,只希望我们用真心面对。我想找一个女朋友,不需要讲不完的甜言蜜语,只希望能在我伤心失落时的一个安慰一份关心的话语。我希望我能找到这样一个人,不需要多么的惊天动地,只希望一份平平淡淡的爱情,平淡中有种温馨的浪漫,平淡中有种不放开的手牵手。我多么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我,因为我始终相信,缘是天定份是人为,与你相识是一种缘,与你相恋是一种份,与你相伴是一种幸福,期望我能与你在茫茫人海中相识,我会很珍惜这段缘分.甚至很小心的呵护着它,不想让它出现任何的意外,我愿与你相伴直到永远。 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没有必要把流星抓得牢牢的,有太多的过路人,从我们身边匆匆走过,就像流星刹那划过天际。 能够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已是我一生的幸运。我相信缘分,认定千年前注定你是我二十年的追逊。不管今天怎样,明天如何,这始终,始终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风中的我随风飘荡,但愿能飘到你所属地方,任你轻舞,任我飞扬! 我每天每时每刻都会幻想着以后和你在一起的情景,你的每一个笑容,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调皮的眼神,多么希望能和你一起体味生活的酸甜苦辣;多么希望能在悠远的秋与灿烂的夏随你拥抱世界的滨纷与绚丽;多么希望能在长路漫漫和步履匆匆时停留,与你一道留连于倦旅中的无尽寻觅。多么希望那个不知道身在何处的你能看到我的认真我的执着。为了与你相遇,我已在佛前苦苦的求了五百年我会义无反顾的走向你,不再为曲折的过去和我迷惘的未来迟疑我希望能在这里找到一个喜欢我的,而且我也喜欢的人,或许我给不了的太多,但是我能给的是一颗爱你的心。如果你像我一样拥有一颗真诚的心,如果你和我一样希望获得一份相濡以沫的情感,如果你同样在寻找一个温馨的港湾

后一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女朋友

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最后一个女朋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后一个女朋友,欢迎阅读与收藏。

(1)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

(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最后一个女朋友

(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 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 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 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 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 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 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 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 不再是我。

写给女朋友的情书短文


你看不到这封信,我知道的。

今天的天气似阴非晴。低沉的天气适合回忆,于是,我听着《北京一夜》,一边想念陈升,一边想念你。

其实我想念陈升什么呢?我只是心疼刘若英;其实我想念你什么呢?执念让我至今都不肯原谅。

时间拉回到十年前,我们初见时的样子。你涂着眼影,是我不喜欢的妆容。

然而生活就这样将我们拉近了。我们的话题从《北京一夜》开始,从我告诉你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惊艳开始,从我们日夜相对开始。

有时候我常常想,你对于我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诺大的京城,到最后天南地北纷飞的朋友,你,竟然成了最与众不同的风景。

不要误会,一切无关爱情。

我的友谊里,有过年少的坚韧,不离不弃;有过不经事的争吵,莫名分离;有过异地的想念,至此疏离。

你呢?

你在我心里,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可是到最后我发现,你的倒影,竟映出了我的内心。

花开生两面,人生佛魔间。

这么久以来,魔就驻在我心里。

我终于放下了,不嗔不恨。

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亲爱的,你还记得地安门吗?

原来这是爱


我以前一直分不清楚,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的;我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单纯的喜欢你,就像我喜欢很多人,一样的。

再往后面一点,我觉得我根本就不爱你吧,我能在分手后,喋喋不休,纠缠你不放的种种。要是爱,我还会这样么,我只是在为自己伤心吧!因为觉得,付出的和收获的不成正比,而愤愤不平吧,一切都归结于我不够爱,所以不能从容呢。

有个马上要结婚的朋友,是这么和我说的,以前觉得结婚,是能让两个人,更长远在一起的唯一方法,可是后来发现,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有时候会想,如果要一直走到最后,油盐酱醋茶的过日子,我什么都不会呢?甚至于我自己都不能好好照顾自己,怎么照顾你和你的家人呢?每次想到以后,你要撑起一个家呢?都会害怕你会不会太累,毕竟你在我的眼睛里,还是只是个爱打篮球会哭的大男孩。未来的转变是必然的,真怕一下子压垮了你好想帮你分担点什么,当水费电费网络费油费堆满了的生活,又或者突如其来的至亲生病了,连医药费都拿不出来的时候,会不会觉得生活的真实席卷而来,真实的透不过气来,我果然不适合恋爱吧!

今天我陪华大女士去菜市场,回忆着它以前的样子,你妈妈一定也有牵着你,在收摊前这么的逛着,我忽然在想,要是嫁人以后要过的是这样的生活,那我一辈子单身好了。

可是脑海里浮现的是却你的脸,如果一定要过这样的生活的话,我心甘情愿的答案居然是你;是你,我愿意每天重复菜市场的生活;是你,我愿意去尝试我以前一定不会做的事情;是你,我才能承受以往不能承受的一切;包括等待你,原来真的是你,我才愿意啊!

这是爱情么


人生如梦如幻不知何时受拨弄,爱情似糖似蜜一不留神已沦陷。

人生的道路纵横交错,永远也无法预料下一秒会踏在那儿,会发生什么。就这样我们在这密密麻麻、错综复杂的路上前行着,风雨兼程,我们都幻想着又一个美好的未来,在未来能有一份美满的爱情,就这样我们在对未来的憧憬中慢慢长大。

大笨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他好静,不喜欢喧嚣。但再别人看来,这是孤傲。所以他朋友不多,异性朋友更是没有。其实,追他的女生不是没有,只是他不喜欢而已,对于不喜欢的人她一向是爱理不理,这就导致被周围的人对他敬而远之。于是陪伴他的,就只剩下孤独了。

孤独的时间总是要打发的,于是,酷爱文学的他就与文字结缘了。寝室里,经常会在深夜传出敲击键盘的啪啪声他与她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安静得仅剩键盘敲击声的夜里。

你的故事写的真不错这是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呵呵,亲身经历而已他回道。是么,祝福你她说,谢谢他回答。就这样,两相互平行的直线有了交集。那夜,好静、好美!就连月光也比昨日柔和了,透过朦胧的月色看看远处的隐隐约约的山的轮廓,他第一次觉得孤独可怕!

大笨,为什么你会取这名儿呢?她好奇宝宝般问道,他回她:因为我笨呗,你真笨,问这么笨的问题,哦,比我还笨呢,嘻嘻她嬉笑道,他无奈的说:好吧,以后你就叫小笨好了一句一句的聊着,谈天说地,不觉间就到深夜,晚安,大笨,嗯,好的,小笨也是!,嗯嗯,谢谢大笨!呵,就连晚安也能说上半个钟头呢。大笨在想我是不是变得啰嗦了呢?不觉想到那只古灵精怪的小笨,嘴角上扬,渐渐的入睡了

-+这是爱情么

人生如梦如幻不知何时受拨弄,爱情似糖似蜜一不留神已沦陷。

人生的道路纵横交错,永远也无法预料下一秒会踏在那儿,会发生什么。就这样我们在这密密麻麻、错综复杂的路上前行着,风雨兼程,我们都幻想着又一个美好的未来,在未来能有一份美满的爱情,就这样我们在对未来的憧憬中慢慢长大。

大笨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他好静,不喜欢喧嚣。但再别人看来,这是孤傲。所以他朋友不多,异性朋友更是没有。其实,追他的女生不是没有,只是他不喜欢而已,对于不喜欢的人她一向是爱理不理,这就导致被周围的人对他敬而远之。于是陪伴他的,就只剩下孤独了。

孤独的时间总是要打发的,于是,酷爱文学的他就与文字结缘了。寝室里,经常会在深夜传出敲击键盘的啪啪声他与她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安静得仅剩键盘敲击声的夜里。

你的故事写的真不错这是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呵呵,亲身经历而已他回道。是么,祝福你她说,谢谢他回答。就这样,两相互平行的直线有了交集。那夜,好静、好美!就连月光也比昨日柔和了,透过朦胧的月色看看远处的隐隐约约的山的轮廓,他第一次觉得孤独可怕!

大笨,为什么你会取这名儿呢?她好奇宝宝般问道,他回她:因为我笨呗,你真笨,问这么笨的问题,哦,比我还笨呢,嘻嘻她嬉笑道,他无奈的说:好吧,以后你就叫小笨好了一句一句的聊着,谈天说地,不觉间就到深夜,晚安,大笨,嗯,好的,小笨也是!,嗯嗯,谢谢大笨!呵,就连晚安也能说上半个钟头呢。大笨在想我是不是变得啰嗦了呢?不觉想到那只古灵精怪的小笨,嘴角上扬,渐渐的入睡了

自从遇到她后,他的文字都显得那么的轻快有野性了,一改往日沉静、孤傲。在那个用文字构筑的世界里,如铃的欢笑,透彻山谷。那山谷里的一草一木全是他们一下一下敲出来的,在山谷的最深处又一个用秀竹搭建的三层小楼,一楼里摆满了山间的珍果和幽香四溢的奇花。小楼前面是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甘甜醇香,游鱼在翠绿的水草间嬉戏,时不时的还飞出水面,溅起几串水花。水面上没有桥,只有用一个个平滑的石凳做成的一条小径,石凳的四周长满翠绿的青苔,远看就像一条绿色长廊。小径的尽头是一片竹林,翠绿的竹林在晚风中荡起了绿浪,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穿过这片绿海后视野忽然开阔,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展现在人眼前,草地上各种颜色的花应有尽有、五彩缤纷,那些被花吸引来的蜂蝶相互戏弄时不时的还传来少女清澈欢笑声和他关切的叮嘱。可孩子般的她可会听他的啰嗦呢?

滴滴~滴滴,他睁开眼,才明白天已经大亮。看看手机,原来是他的小笨在叫他起床呢。再次闭上眼,回味那迷人的仙境里美好的爱情

再次坐在电脑前,他很想问她:这是爱情么?

滴滴~滴滴,他睁开眼,才明白天已经大亮。看看手机,原来是他的小笨在叫他起床呢。再次闭上眼,回味那迷人的仙境里美好的爱情

其实他很想问她:这是爱情么?

如果这是宿命


乱世中的烟雨楼,一叶孤舟飘荡在秦淮河。

卖笑声,吆喝声,淫腔秽调不绝于耳,脂粉味烟酒味,纵使一室之外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此地的笙歌艳舞恍如置身太平盛世。

当中不乏穿着军服的,不知谁喝高了,在腰间一把抽出枪把子,滚,统统给老子滚,老子今晚就要茗烟,叫茗烟这丫头片子给老子

这位爷,喝高了啊,哎呀呀,烟雨楼多的是如花似玉的姑娘,这么着,今晚,您随便挑。

老鸨忙不迭的赔笑。

游船改成的烟花之地,烟雨楼不过两层模样,那位口中的茗烟此时就在顶层一个不起眼的包间。

茗烟深陷此地经年,因为弹得一曲妙绝的古筝,天籁般的昆曲唱腔,加之身段曼妙,五官玲珑别致,不施粉黛也宛如凝脂,浑然天成宛如天仙一般。纵使烟雨楼的百花争艳,独茗烟有让人过目不忘之处。

茗烟卖艺不卖身已经成了烟雨楼不成名的规矩。

精打细算的老鸨自然懂得,这茗烟,初来第一眼,直觉告诉她,一定是个有来头的人物,琴棋书画无所不晓,有她做烟雨楼的活招牌,不愁烟雨楼不客如云来风生水起。

此时的茗烟,在绣花床榻上,干咳了一声,好不容易有喘息的时间,她单薄的身子骨可能受不了风寒,终日服用一种叫冷香丸的药剂。

从记事起一直没有更断过,好比更衣吃饭,维系着气若游丝的生命。

茗烟是入了青楼后,老鸨随口给她取的。

她,其实叫素素。

素素,素素不过是十余年的光阴让她觉得好像活了好几辈子一样。苏州城内有名军阀的秦氏的府邸,一声女婴的啼叫,她含着金钥匙来到世间,名唤素素。

从记事起,郎中就不定时的出入她的闺阁。

有一次花园里玩耍的她,隐约听到了。小姐这一病恐怕难以有后她定定的立在那里,只听到头上秋叶枯蝶一样的旋舞,寂静,无声。

素素,素素快,换你藏起来了。长了六七岁的表兄浩然,打破了沉默的空气。话音刚落,不由分说的牵起了素素的小手。

又过了几个春夏秋冬。斑斑雎鸠,在河之洲素素凝神看着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飞起了一只轻盈的纸鸢,上面清晰的写着几行大字,模糊认得许我一世。一看就知道是浩然。正值豆蔻年华的素素,霎时间潮红了小脸。

她隐约感到她和浩然的感情,已经如同一坛陈酿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发酵,不可遏制的速度。

好像一张薄如蝉翼的纸张,总归有被捅破的那一天。

可是,等不到了,等不到那一天了。

第二天,浩然就骑上了战马,一身戎装,绝尘而去。只有那孤独的写着相许的纸鸢,还在初冬的风中颤抖。

素素咬咬牙,她的泪水静止在那一刻。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哭,那一刻她好像恍然懂得,人间情之一字。

战火没有熄灭的痕迹,而且愈烧愈烈,风光的秦府也早就不比以往了,秦氏不幸在派系争斗中兵败如山倒,那天素素眼见了,一拨又一拨的士兵把秦家上上下下搜刮一空,连同一家人以防万一储备在地窖里的黄金和债券什么的统统都没收。与此同时,官兵出示了处决秦家当家人,也就是素素的亲生父亲的通告,昔日风光无限的秦府,一如死灰。突如其来的打击,天塌地陷,素素的母亲一病不起,很快就随秋叶一同入土。

此时的素素,一身素裹,生命凝结在十七岁的这个深秋。素素已死,她心里默默的呼唤一个远方的名字浩然,今生无缘了,如有来生,请把我记取。忘了我,忘了世间有一个女子爱你如初,曾唤素素。

素素,不,是茗烟,已经忘记了在秦淮河的船上漂泊了多少个年头。如同她记忆中浩然的模样,那样的面容清秀的少年,从跨上战马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与她从此红尘作别,永别。

茗烟,快快快老鸨连推带搡的把床榻上的茗烟推到梳妆台前,好好打扮,有位贵客约见,要紧的。

茗烟潦草的打了下粉,整了下裙摆,就下了楼。

一看,众姐妹们簇拥着一个挺拔的男子,入夜灯火暧昧,茗烟看不清,也没打算看清,老鸨从未有过的殷勤,看的出来,那人出了阔绰的价钱。

他指指茗烟,今晚,就你陪。

其他人窃窃私语,说此人来头不小,是军统司令云云。

透过人墙,茗烟正撞上男子如炬的双眸。她那一刻有点恍惚,好像记忆中的浩然,缓步向自己走来,脸上带笑,一树花开。

等她回过神来,男子已经离她不足一尺。她看到男子的眼神里,分明的冷漠,那样的眼神,茗烟见过,当时抄家的时候,那个带头的军官,就是这样的看着她,霸道冰冷。

那一刻,茗烟确定自己直觉的误判,她的浩然,是温柔亲切的,她知道,她和他,生命齿轮交合的度过了多少光阴,她太熟悉了,这辈子,那个浩然都只能缠绕她,再也甩不掉,直到今生,哪怕中间隔着漫长的等待,哪怕相遇在黄泉,她,那个素素,只求为君化蝶。

男子始终保持着背对的姿态,他的军靴踢踏踢踏的敲响了通往茗烟闺阁的木梯子,一声声敲打在茗烟的心上,除了忐忑左右不是。

男子终于吹熄了茗烟案头的灯炬,月光清寒,他脱下那身军装。茗烟呆呆的看着他,他如山的背脊,疤痕赫赫,毕竟是刀光剑影里行走的人,她还是吃了一惊。还没反应过来,男子已经入山倒在自己娇弱的躯干上,如同每一次的攻城略地,残酷暴虐,不留余地。

茗烟感觉身体好像要车裂了一样,剧烈的疼痛要把她击垮,她终于在男子停止了许久后,艰难的睁开眼睛,此前男子脖子上玉坠晃荡晃荡的声音,又再度在茗烟的耳畔响起。天下玉坠似者何其多,可是,可是她确实在那一刻不愿意相信,眼前的玉坠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一枚。秦家是个大家族,信物自然天下无双。

茗烟在那一刻,眼泪哗然如雨下,好像要把她身体里抽干一样的,哽咽无声。她不是没有希冀,无数次幻想与浩然相遇的场景,一遍遍,在她的脑海里日夜江水一样的翻腾。

可是,绝对不是这样的。

她确定,浩然没有认出她来。

事实如此,第二天,浩然从床上爬起来,抓起衣服,跌跌撞撞就往外走,没有一丝留恋,不过如同一次醉酒一样的习以为常。

茗烟,看着一地的狼藉,呆呆的立了一个大白天。如果说昨日以前,还有浩然,作为她活着的希冀,而昨日的一切,都宣告,这不过是她,自作孽不可活。

茗烟等她睁开眼,看见老鸨一脸愁苦的眼。

你都躺了足足三天三夜了,这可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茗烟倒愿意这一梦睡死,永远不醒过来。

可是她做不到,身体的伤痛连同死去的心脏,已经残破不堪。

恭喜姑娘,您有喜了。

什么?茗烟一直在服用冷香丸,儿时郎中说的话还犹在耳畔,她,怎么可能?

这个孩子,这是对她的拯救还是惩罚呢?

终于到了临盘之日,呱的一声婴啼,孩子出来了,剩下一个产后大出血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婴。奄奄一息的茗烟一把握住了老鸨的手。用尽了一生的力量,孩子托付给您了,请一定要帮忙养活她,大恩大德来世一定相报。

孩子,就叫素茗吧。

茗烟终于闭上了眼睛。眼角带着泪痕,嘴角是释然的微笑。

素茗。

又过了数载寒暑,浩然再次来到烟雨楼,他已有家室,膝下有儿有女。此行除了承欢做乐不外如是。

他记得上次大醉,在烟雨楼上云山雾雨,那女子有一种气息,莫名的有种震慑,可是因为实在醉得一塌糊涂,也顾不得细看。

素素,原谅我,其实我一直都在找你,满世界的找,恨不得掘地三尺。

可是你在哪里呢,无数次他伫立在已经贴满封条的秦府门口,左右打听,不放过一点关于她的消息,可是苍天在上,我已尽了人事了啊。如之奈何。

此时的他,浩然,他是清醒的,他就是想见见那个女子,那个给他一种莫名所以的感觉的女子,茗烟。

当一个七八岁光景的女孩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不就是素素吗?

素素他发疯的摇晃着女孩。

我叫素茗。

不可能,他唯一找到的解释就是,她的母亲。

我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去世了。

这是她留给我的,说有天,可能有个军官会过来。素茗取下了脖子上的玉坠。从那刻,浩然的心脏好像要停摆了,周围人声鼎沸都一一平息了,世界安静了,只剩下,他和素素,不,是素茗。

老鸨自然知道,这一切,从茗烟怀上素茗的那天起,她已经知道了,茗烟,素茗,浩然之间的所有的秘密。

那段待产的时间里,茗烟独处时候,都取出那压箱底的绸缎,剪成长条。那据说她准备给自己当嫁妆的绸布,她,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那描眉的画笔,一点点记下自己前生后世,一点点一滴滴,唯恐有丝毫的遗漏。尤其是她对浩然的爱情,她视为此生最最重要的部分。

素茗,如果这一切都是宿命,让我余生把全世界还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