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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约定

发表时间:2019-11-27

【www.qg13.com - 一个感人的情感故事】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约定,欢迎阅读与收藏。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而你决定了我的心情,有人说:随风远去的蒲公英记载了它们的下一个约定,一个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约定!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蒲公英,你说你很小就喜欢了,只是很久没见过蒲公英了。好吧,今天就勉强写一片关于蒲公英的文章,当你看到这问章时不要惊讶,因为我都会因为感性而忘了理性的。

蒲公英,淡淡的花,也许那并不能称为是花吧。但是还是很喜欢它那淡淡的白,每当到了蒲公英飘飞的季节,每当有风吹过的时候,蒲公英就会随风飘远,轻轻的随着风的方向飞扬,如一阵轻轻的白雪,当飘飞的蒲公英遇到尘埃时,那真会有一场美丽的相遇。那随风飘飞的蒲公英,就像一个个小精灵,轻轻的离开枝头,随风飘向远方,去寻找自己梦儿。

蒲公英那淡淡的白就如同记忆中的那段感情,淡淡的,但是却无法忘却,因为它随同风扎根落地了。留在了我心灵的深处。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种幻想,就像沙滩上的一串串脚印不是为了证明曾经有来过,而是证明它曾是心灵的栖息地。当欲望脱离了思想的轨道,恪守的诺言也就变成一种语言。

蒲公英飘飞的时候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只能随着风力四处撒播希望的种子。不知道为何,看到蒲公英,就会想到曾经的往事,记忆就像溢出的水停不下来。蒲公英面临风雨到来时,总要随风飘远,不愿意面临被雨水打落,蒲公英的逃离是为了把新的希望散落在新的一片土地,我们就像蒲公英,哭的时候总想着逃离现实,而我们都被现实逃离了,留下的只有思念,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有谁看到?有谁听到?不管曾经许下怎样的诺言或者约定,总有后悔的一天,可惜在也回不到原点了。

漫天纷飞的蒲公英,是记忆的点点滴滴,曾经的自己就如那蒲公英,只是没想到连同那段感情都似它一般。吹过她的世界,拂过那份海洋,很想如空气般围绕在她的周围,但是还是无奈的随着风飘向了远方。幸福的摩天轮只是遥远的梦想.当岁月的风车转走了梦想的美丽,转走了蒲公英的约定,转走彼此许下的诺言,一切的一切似乎发生的很突然,突然的想握握手都来不及。

盛开过的蒲公英是一场即将落幕的演出,随着风飘逝只至远方。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匆匆掠过,不留下一丝证据,当我们再次回头守望时,一切却以成为了过去,想挽留都显得有些苍白了。执着的等待,直到被失落层层束缚时,才肯放手离去。

今天那个黄昏,我骑着单车又路过河堤,有蒲公英拂过少年的脸,看着满天纷飞的蒲公英,真的会突然想起她,想起她的长发,想起你那柔弱的身体,想起你那蒲公英般的脸。但我们已经是陌路了,她,到底去了哪里!天隔一方的你,现在还好吗?

多少次午夜独立,多少次风雨楼前,身边的这些人像一粒粒蒲公英的种子,把爱播撒在大江大海,是她让我的文章再一次执著,那种执着的牺牲精神和奋不顾身寻找落地开花的方向,以及那种渴望实现心中愿望的执着,比蒲公英还要美丽。

蒲公英满山片野地开在了这个季节,那飘飞的不仅仅是蒲公英的花儿,更是那缠缠绵绵的思念。有多少蒲公英飞起的春天在记忆中黯然远去?那轻轻的,轻轻的精灵是不是爱人悲伤的脸?生活中有许多牵情而美丽的一瞬,在愈来愈浓郁的感悟中变成飘落的叶子,带着一点点的无奈,于川流不息的幻梦中沉淀,那真的就像孩子们手上的格林童话,用时光的荏苒雕刻着星空下的无眠。

蒲公英的思念是破碎的,抽象到即使重新拼凑,依旧不是一个完整的画面,但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却是那种零落的断续中却有着一条似有似无的主线,在黄昏中,在河堤外,在这个少年明亮的眼睛里,有一种深深的也许并不能叫作爱情的东西随着蒲公英的飘远,有的时候忧郁,有的时候缱绻,有的时候是无望的叹息。

这一阵子,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少年的热情被压抑所代替,我也别无所择,为了生活,智能在灰暗的天空下历遍了人生的崎岖,少年时看过的那些花儿,没了,就是没了,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就是蒲公英也没有!

我慢慢发现,你很像是一个蒲公英样的女孩,你就像蒲公英一样的纤小,柔弱,又同样的真诚而纯洁;每当看到蒲公英,就会想起你,感觉你笑时那甜甜的一幕,正如一片片蒲公英瞬时间飞离枝头,那是一个蒲公英的梦,平淡却又异样的深沉,让我在每每失落的悲哀中可以想起,想起那一段留恋。我与她,没有过起码的交流,再有的也仅限于迎面遇到时会心的一笑,就是那一笑,曾经在我幼小的心田上,无异于是一场馨香的花瓣雨。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而你决定了我的心情,漫天纷飞的不仅仅是蒲公英花儿,更是缠绵在那个少年心灵深处深深的思念,随风远去的蒲公英记载了它们的下一个约定,一个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约定!

延伸阅读

和妈妈生生世世做母女


周一上午老妈给我打电话问我啥班,因为我现在上的班排的有点混乱,同事有时还换班,每周末我都要看一下排班表下周上啥班,所以老妈不知道我上啥班很正常。我告诉妈妈这周是上午班,妈妈和我说:我去换羽绒服的拉锁,要四十元钱,也太贵了。我没换就回来了。

我连忙说:妈你还换什么拉锁,早就说要给你买一个新羽绒服,你就说不用。妈妈的羽绒服已经穿好几年了,就舍不得扔掉,总说还没坏呢,现在拉锁坏了,才下决心买一件。

妈妈说:那啥时候去啊。我说就今天下午吧,我下午不上班,午睡后三点我去找你。为了和父母互相照顾,无论搬几次家,我都和父母住一个小区,就前后楼。

我们这小城午休时间是三个小时,都习惯午睡。我下午不上班睡得时候更长,其实是赖床时间长,躺在床上先看手机,或者是看小说,或者是去文缘看文章,醒了也不起来还看手机,把眼睛看得生疼。

这天睡到快三点了,才醒还迷迷糊糊呢,我家司机说:还不起来啊?快三点了。我还想那忙啥下午也不上班,司机说你不是要陪妈逛街吗?我才反应过来下午要和妈妈逛街,妈妈是急性子,说是三点,到点肯定就下楼了,赶紧穿衣服。司机说你们咋去呀?我说你下午没课送我们去商场吧。司机笑了估计我要他送我们去,前些天我和妈妈去买棉鞋也是司机送我们去的。

打电话告诉妈妈到停车位那等我,我马上穿衣服下楼,等我下楼司机和妈妈已经坐在车里了,怎么每次都是我最后一个到,老妈你就不能慢点吗?我是慢性子,像爸爸。我估计妈妈早就穿好衣服等着,我一打电话就马上出来了。

司机把我们送到商场就让他回去了,陪妈妈逛街是我的专利,我们要慢慢看仔细选。过马路我自然的挽着妈妈,看妈妈反应慢了有点难过,妈妈原来特热爱逛街,上四楼跟玩儿似的,我都气喘吁吁,那时我不爱锻炼身体,现在我打乒乓球和快走身体好多了。妈妈看我走不动就笑着说:你都不如我呀,还得加强锻炼。现在我走着走着就要停下来等妈妈一会儿,心里感慨妈妈老了。

进了羽绒服大世界看得眼花缭乱,羽绒服的价格也太悬殊了新款500到2000元,旧款169到300元,妈妈坚持买旧款说我一个老太太买啥新款,其实妈妈向来买衣服不舍得花钱,我说我给你买,那也不行,就是要买旧款。我妥协,让妈妈挑颜色,妈妈说:我喜欢紫色,我原来还真不知道妈妈喜欢紫色,因为妈妈的衣服五颜六色,什么颜色的衣服都敢穿,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和姐姐都不如妈妈漂亮。我看了妈妈的黑白老照片,妈妈生了三个孩子以后照的照片依旧很美。我闺蜜都说我妈妈比我漂亮,还爱打扮,什么时候都把头发烫的很时髦,现在还把头发染成葡萄紫。买衣服不买贵的也能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还经常说我怎么就不知道打扮呢?说这话的时候我儿子还小,我每天早上忙的都顾不上梳头,那时我是长发,经常到单位了才编辫子。

我也喜欢紫色,姐姐也喜欢紫色,这也遗传吗?喜欢紫色的人都浪漫,梦幻。妈妈喜欢花,家里养了好几盆花,每一盆花在妈妈精心照顾下开的花红柳绿,绿萝在门厅盘了好几圈,妈妈给挖了一颗让我回家去养,可能是绿萝太想念它的小伙伴儿了,萎靡不振只给我长了七片叶子。最后还都枯萎了,妈妈又给我挖了一颗嫩芽,到我家就是不长大。最后我放弃了,不养花了。

我和妈妈在羽绒城就只盯着紫色,把整个羽绒城都走遍了,试了一件又一件,妈妈终于选择一件特价的,而且很漂亮的紫色羽绒服,我赶紧去交钱,凭发票还能领一瓶羽绒服洗液和一个羊毛衫打折卡。一看有打折的羊毛衫,妈妈才能买。我知道妈妈喜欢穿红色羊毛衫。店员说就剩几件了所以才打折,妈妈果然挑了一件红色的,我去付款,妈妈很开心,和店员说这是我姑娘,前几天还给我棉皮鞋呢。回家的路上,我忽然就觉得陪老妈逛街,给老妈买东西,有一种幸福的感觉。看妈妈一天天老去,不知道还能给老妈买多少次衣服。过去也经常给老妈买东西,就没有这样的感觉,觉得孝顺父母就是一种义务,没有幸福的感觉。

曾经很不愿意和妈妈一起逛街,那时刚结婚,和妈妈住在一起,每到周末我和司机逛街妈妈都要跟着去,说是不放心我买的衣服,那时多大风司机都得骑自行车带妈妈上街。我买衣服妈妈说好才能买,还不让买贵的。要不然回家就唠叨没完,妈妈很强势,家里什么事都是她说了算,一直把我当小孩子管,我在家里最小,总认为我还小呢。妈妈打算一直让我和她一起过,可我们不愿意一直在父母身边,一点自由都没有。司机总在家里唱一首歌:我想有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和妈妈住在一起十年,终于搬走了,我答应妈妈不走远,就和妈妈在一个小区,每个周六周日都去妈妈家做饭。这回逛街妈妈就不能跟着了。

有妈妈在就有家,现在才深刻体会到,很怕妈妈有一天离开,就怕妈妈生病。妈妈一打电话就怕,是不是身体不好了。到周五打电话就不怕,肯定是妈妈问我周六有事么?咱们吃啥呀?然后妈妈把菜都准备好,就等着我去做,我说用我去帮你买菜吗?妈妈说我已经都买好了,你来就行。妈妈总是不让我买菜,觉得自己还行还有用,都给女儿准备好了。

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次上街都给我买糖,哥哥姐姐比我大很多岁,妈妈认为小孩才吃糖,孩子大了就不应该吃糖了。我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妈妈买的糖就是给我的。但每次妈妈给我买十块糖,我给哥哥一块,给姐姐两块。妈妈还到处宣传说,看我老姑娘多懂事,吃糖从来不自己吃,每次都给哥哥姐姐。我自己独占七快糖还称为懂事的孩子。就不知道哥哥姐姐当时是什么心情。长大后才反应过来,怎么就不给爸爸妈妈一人一快糖呢?当然就认为爸爸妈妈是大人,不应该吃糖。等我参加工作给父母买糖,看他们都挺爱吃的。

如果有来生,我当妈妈,让妈妈当女儿我也什么都管,进屋就问,收拾屋子了吗?地扫了吗?你别把衣服乱放行不行,看你咋又把书到处放。我也尝尝管女儿的滋味。

嘻嘻,我其实是想和妈妈生生世世做母女。

爱着,不离不弃


好久了,都记不得有多少个日子了。

没有去好心情,江山,杨柳青文学网,读读文字,写写心情。

好像,好心情改版后,我便没有了那般热忱的心去好好呵护,我精心用尽心思写下的文字。其实,人世间,不单单只是情感,任何事物,一旦发生变化,便失去了原来最初的模样。

这份情感犹如情人间最原始的爱,浓郁、真挚、热烈、狂热、痴迷

初恋,是每个人最难忘怀的记忆,最羞涩酸楚的爱。虽然,我的初恋顺理成章。一路经过婚姻,趟过所谓的七年之痒。可是,初恋的感觉,也会如涓涓细流,在我的心里,纯净、欢快、清澈的流淌!

可能,我对好心情的眷恋,就如这份情感吧!

或者,我还无法形容失去的感觉,因为我没有错失过最爱,我却依然心头阴霾。每次在登陆好心情时,都会有这样的失落。

变了,最初的迷恋渐渐消散!

可是,今天,我来到了好心情,眼泪却顿时模糊了我的双眼。我的文集,我的每一篇文字,编辑们为我所编辑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在我的脑海里翻腾。让我再也忍不住,离开办公室躲在一个角落里,狠狠的哭泣!

原来,我从来都放不下好心情,放不下这里的一字一句,哪怕甚至只是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都在我的心里,根深蒂固!

我眷恋好心情,付出了我文字梦里的第一次情感,这份情感,不弱于我人生中每一个第一次。

依然、永远,我会在这里,倾注我所有的热情与用心!不离不弃!

受好友的邀约,在江山《墨香天涯》社团里,发稿写字。可主编的极力邀约,还没让我恍过神,我便郝然在编辑团队里,看到了我的名字S-J这个陪伴我一生一世且永不离弃,简单又干净的字母。

顿时,让我既激动又万分不安。

编辑,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在我第一次走进文学网站,注册好心情的时候,这个梦,便一直追随着我。看着威望一点一点临近80,可是在我的威望已经过了600时,我却只能对着编辑遥不可及。

我的工作,我的家庭,我的生活,目前都不能使我安心涉足。我只能,放在心里,安放着,保存着,依然梦想着。

江山,墨香天涯,是我喜欢的。尽管,我进入这个社团仅仅数日,编辑们作者们之间甚至毫无瓜葛,非常陌生。我却依然能感受到那份浓浓的情感,温暖我心。

或者,文字,就是这样的吧!文字的领域里,是没有丝毫代沟的,没有任何陌生,哪怕,仅仅只是遥遥相望,两个世界,两个极端的人。

可,心里依然有着莫名的一丝阴郁。

编辑梦,虽然一直在我的心头,任何时候都没有挥之而去。可我,是个对任何情感都坚贞不渝的女子。

文字梦想的第一次在好心情,我固执的认定,它,就是我的人生伴侣,亦如我的佳。

现实生活中,我所有的第一次情感,在佳身上尘埃落定,一辈子,一生一世,幸福里徜徉着,直到我们牙齿掉光,相互搀扶,相伴终生!

那么,我的文字梦想里,好心情也是如此,我的编辑梦,也该是在这里起步。可,我无法拒绝墨香主编的热情。

每次来到墨香,我会点开社团的论坛,在这里看着社团里的动态与进步。虽然我没有说话,我的心却留在了这里。

感谢主编对我的邀约,对我寄予的希望,请原谅娟子的不珍惜,不自重。

没能为社团付出一丝一毫的微薄之力,甚至没能点开一篇文字进行编辑。因为工作的繁忙,因为生活的琐碎,因为家庭的种种,再因为我的个人情结,终究没有下定决心。

请相信,虽然我没有尽到一个编辑的责任,我却会在这里安放纯净的心灵!

不经意间,走进了杨柳青。

喜欢这里的风格,喜欢这里的版面,喜欢这里淡漠的情。

这么说,是因为,我只是很安静的在这里发文,读文。极少留下评论,很少的文友交流。这样淡淡的情感,淡然的感觉,让我的心极安静,极其放松。

在这里,认识了荷青。

一个生在昆明,隐身滇池的热爱文字,以文字作为终身职业的奇女子。

她,创办社团,创刊杂志。用尽自己所有精力与时间,经营着自己的文学梦。虽然这个路途中,她,失落过,辛酸过,她却从没有放弃过。

特别喜欢读荷青的文字。

她的心情文字,她的心灵感悟,她的生活感想,她的梦想追逐。一字一句,读着,都能渗透我的心灵。

向来,我都不喜欢读忧伤悲切的文字,亦如我不愿意当别人的倾诉对象,那些对生活失望对人生悔悟的怨言,会影响到我的心情。

还是,喜欢阳光健康的文字,情衷热情洋溢的思想,向往单纯美好的心灵。

读,荷青的文字,我享受在其中!

休闲的时光,畅游在文字里,当然是我所钟爱的那些字,会很轻松!

在这里,认识了青莲编辑。

非常期待他所编辑的每一篇文字,非常喜欢他的每一句编者按。精简的按语,渗透整篇文字的灵魂。认真、干净、纯粹、通透、简练、精辟

我在想,这是怎样的一个人?有着怎样细腻心思的心灵?能读懂每篇文字作者的心?

读青莲编辑自己的文字,才发现,他的文集里,写的最多的便是自己的妻子。平凡的生活,在他的笔下,有着浓浓而温馨的亲情。得知妻子得了颈椎病,便义无反顾的当上了全职老公。

读着,让我太感动!

写妻子,照顾妻子,爱护妻子。一个男人能这样为妻子陪伴一生,有什么比这更感人,更温馨呢?

好久了,没有这样写下自己的心情;

好久了,没有这样倾诉自己的情感;

好久了,没有去这些家园,照顾我的一字一句。

不是,我倦怠了;也不是,我疲乏了;更不是,我放弃了。

相反,我会永远在这里,好好学习,好好写文,等到我的工作、生活、家庭松闲下来了,我一定会安守在这里,永远不会离去! 

一个约定


安穿着一件薄薄的外套背一个挎包游荡在灯火昏黄的街头。现在已经是深秋。风从空旷的街道吹来,安薄薄的外套像个弱女子经受不住冷风的袭击,他缩着身子,像条在寒风中的瑟瑟发抖的野狗。安用手扣了扣鼻子,只见一根路灯杆下面一群蚂蚁正一排一排有序地搬运东西。安蹲在路边观察忙碌的蚂蚁,想起自己最喜欢玩的一个游戏。

安喜欢在干燥的秋天抓一只蚂蚁放在桌上,然后用手快速地摩擦塑料笔套,当笔套充满电后,安把它靠近蚂蚁,这时,蚂蚁就会被强大的静电力吸附,无法逃脱。安沉醉于这样的把戏,他喜欢看蚂蚁无力反抗的样子。但现在安没有心思玩,因为今天他丢了一本书,那可是他最喜欢的一本昆虫百科。他明明记得他把书藏在书桌的抽屉里面,上面覆盖着一本数学辅导资料作为掩饰。可是等安晚饭回来之后,他发现书本不见了。他怀疑是小周偷了他的书。他和小周早有嫌隙,还有一场单挑之约正在日程,安想小周是最有偷书动机的人。这两天,他总是看到小周用怪怪地眼光看他,安想他一定是在找作案时机,想到这些安就有点后悔,他恨自己为什么不早做防备。

想起小周安就一肚子怒火。小周喜欢穿一条破烂的牛仔裤反戴一顶鸭舌帽,经常在女同学前面帅酷。连小兰都对小周颇有好感,这让安没法接受。他不就是会把牛仔裤剪坏了穿吗,这个谁不会?安曾经很不屑地和同学们谈论小周,看到同学们饶有兴致地凑过来听他八卦,安又似笑非笑地说,小周就是个孬种,你们知道吗?我哥们的青龙帮约他们白虎帮打群架,小周缩在家里不敢出去。你们说小周是不是个孬种?不信?你问问我哥们青龙帮的老大去。

后来这话传到小周的耳边,小周怒不可遏,他决定给安一点教训。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放学之后,安像往常一样趴在桌上玩弄蚂蚁,晚风从窗口进来,吹拂安漂亮的中分,凉丝丝的,安觉得一切都那么惬意。

小周和他的伙伴杀胚从走道经过安的身边,小周抬起脚往地上用力一踩,安听到一声“噗”的声音,接着是小周骂骂咧咧的声音,这小小的蚂蚁也敢挡大爷的去路,看我不踩扁你。说着小周眉毛一扬瞄了一眼安,嘴角似笑非笑,他的笑容充满了挑衅的意味。看到安不理他,小周继续说,杀胚,你知道吗,昨天小兰和我说,有些人她看了就生气,除了会玩蚂蚁不知道还能干点什么。简直废物一般。

小周知道安对小兰的好感,因此特别杜撰这一次对话挑战安。

安果然涨红了脸,脱口而出道:“我还能干你妹!”

小周原本就是来挑事的,看到安的还击,正中下怀。于是两人就动起手来,小周首先把安放在桌上的蚂蚁一掌拍死,安推了小周一把,不过教室毕竟狭窄,非斗殴之地,施展不开。于是两个人互放狠话,约定周五的晚上在校外的大榕树单挑。

安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走,他一边踢着石头一边低着头走。他单薄的身影在风中摇曳。不经意地,安来到了一个书店门前。书店的玻璃门关着,里面正在放暖气。安搓了搓手,走进了书店。这个鬼天气,说变就变,安咒骂一声。

书店里面的暖气开得很足,安觉得有些闷热。时间已经是午夜,书店里面基本上没什么人。安随便看看。这时安发现畅销书架上有一本昆虫百科,安发现这本书和他的那本有点不同,这本的封面是蓝色的,而他那本是黄色的。安有些惊奇,翻了翻,原来书店这本是最新版本,安对这类书没有抵抗力,他决定在买一本,不过他摸了摸口袋,可惜囊中羞涩。安装作若无其事的把书放回去,他不想让人发现他依依不舍却无力购买的窘态。

安走出书店,夜色茫茫,他想应该回去了。明天晚上就是单挑的日期,他应该早早休息养精蓄锐才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臭味,他看到夜市傍边有几条被丢弃的咸鱼,毫无疑问,臭味来自这些咸鱼。安突然有一个奇异的想法。他在路边找了个垃圾袋,把臭气熏天的咸鱼装进袋子。整个过程安始终憋着气,他讨厌这些臭味。

安带着那包臭鱼翻墙回学校。他蹑手蹑脚地来到教室,教室里黑乎乎的。现在已经是晚睡时间,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把那一包臭鱼塞进小周的书桌里面。临走前安向着小周的书桌啐了一口,让你偷我的东西。安恶狠狠地说。

正当安要离开教室的时候,他听到一阵咳嗽声,安心中一惊,忙缩身回教室,因为惊慌过度,安不小心闪到了腰。安不敢哼一句,躲在桌子下面。一两声咳嗽之后,安看到手电的亮光,然后走过一个瘸腿的老人。原来是瘸腿老刘在巡夜。

安并非一个胆小的人,不过这两天他有些心神不宁,似乎特别容易受惊吓。其实安心里清楚,他的这种心神不能是来源于即将到来的单挑之约,只是他不肯承认罢了。

瘸腿老刘走后,安才觉得他的腰痛得直不起来,他缓了好久,才扶着桌子慢慢站直。此时如果你在旁边,你会发现安的身子僵硬如同一根木头。安开始为单挑之约担心,他原本对单挑没什么把握,现在闪了腰更不是小周的对手。不过让他服软,恳求小周单挑改期,他是万万做不到,小周一定会添油加醋把他贬损得一文不值,就像自己曾经对小周做的一样。小周甚至会认为是安怕了他不敢应约而找的借口。如果小兰知道了这个事情,她一定会认为自己是个孬种。他不能向小周坦白真相,他丢不起这个人。

辗转反侧一宿无眠,第二天早上安艰难地起床,他的腰还是像木头一样死板僵直。早读的时候,他听到小周意料中的大叫,我操,是哪个狗日的把死鱼放在我抽屉里面!小周怒目扫了全班一眼,没有人说话。小周恶狠狠地瞪着安,他的目光里有浓烈的挑衅意味。安躲开他的目光,装作认真读书的样子。毕竟现在他腰杆子不硬,不敢回应小周的挑衅。安拿出一本论语小心翼翼地阅读。他眼角的余光看到小周用扫把把臭鱼扫地出门。

安的上午是在一种难熬的环境中度过的,他始终觉得小周的目光在他后背恶狠狠地瞪着他。后来安终于记住了一个他一直以来都记不住的成语:如芒在背。

上午的时光飞逝,安怀着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在等待一种仿佛是最后审判的东西。不过下午的时候安没有看到小周,整整一个下午,小周都没有出现在他的位置上,这让安觉得很惊诧。

后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小周下午的时候突然发高烧,请假去医院打吊针。安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后来安想,一定是那条臭鱼把小周熏生病的。从此安对臭鱼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之后安开始研究臭鱼对人体的危害,就如同他当初研究库仑力对蚂蚁的危害一样。

一个星期之后,安的腰才痊愈,而小周也是吊了一个星期的针才康复。后来两个人在教室的走道里狭路相逢,双方交换了一个恶狠狠的目光之后,彼此默然走开,双方都对单挑之约只字不提,讳莫如深。

安后来解释说那是因为接下来要迎接期中考试,无暇顾及其他。不过安还是每夜都翻墙外出游荡,似乎期中考试并不影响安的翻墙外出只影响到单挑之约而已。

你一定很想知道安的昆虫百科到底是谁偷的,其实没有人偷。后来安在他的挎包里找到了他的书,他把书忘在了书包里。因为那段时间,安确实心神不宁。这导致了他有时候丢三落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