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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民几度渐渐老,游女长歌慢慢归

发表时间:2019-12-20

【www.qg13.com - 长长情慢慢的爱情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遗民几度渐渐老,游女长歌慢慢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夜色落寞,素月的清辉悄然地透过薄纱的窗棂,悄悄飘飘地碎洒在墙角,如水般澄明、洁净,于不经意间就随便地侵入迟钝而坚硬的心儿。无语许久,不禁哑然:倘若你是前世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羞颜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

凝听着古典味儿很浓的曲子,丝丝缕缕坚硬的心绪潜入曲中,慢慢沉沉的旋律中,感想着那似水柔情刻骨铭心。这样恬静而安适的夜,尘埃和耐烦被悄悄过滤,默然静听着沧桑与飘拂,清静与遗失,于漫漫忧伤中领悟顷刻的恬静与超脱,让这颗懦弱疲倦的心浅栖停靠。

熄了灯,在月色中静坐,与之相持,与之对话。心境,便在夜的深处毫无顾虑地绽开,芬芳着微妙。没有浅雨,却浸润了全副的甜**。夸姣的恋情曾几何时拜托给了倒运?梁祝化蝶的缠绵哀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缱绻情怀,我还能心愿些什么?

江南的水,枯了又涨;故园的林,绿了又黄。燕子衔泥时,草长莺亦飞。一季一风情,一落一怨恩。奈何!转瞬,桑田亦成沧海。平常女儿终于也会没入平常的烟火之中,终极断了恋情浪漫的幻想。

日子,如水流走,一浪接一浪,一波连一波。幻想伴同我,一同成为时间的过客。情绪,便在光影流年里,随晓风夜雾微微远逝,黯入天穹,不再掠起一片心灵的浪花。

这就是生存?一念及此,悚然惊惧。

骤然记起好友阿混的话:人的一生跟花草树木没有两样,你也总要经历风吹雨打,你根本无奈预知什么时间会经历雷电雪霜,最次要的是关照好本人,随遇而安,一切疼痛都会过去,时间是治疗创伤的良药,没有什么是永世的,没有什么是不变的,咱们依照定然的法令和法则生涯,咱们就会快活!我明晰了,不管怎么的情,后来的念头都是爱的真诚,只是在前进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变了色彩,终极搁浅在时间残留的沙滩。

领有的时分就布满感激万分顾惜吧,这是哥教会我的。就如远远地传来如今,我领有这曼妙的乐音,妖娆的月光,漫湿着的无尽的绵爱,这般柔柔,这般温软。轻捷漫舞,远远的天籁传来,从水面飘来,划过心海,漫过心的堤岸,还有什么可以伤怀的呢?

心事浸在袅袅香熏的轻烟里,温润鲜嫩着,在暖意延伸的温度里,让淡淡的感念随一阙旧词穿透夜的迷茫。一段岁月在足够的空间筹措开,道不尽的是气度千结,诉不完的是万缕情牵!

你如幻梦!

不见你来,却可闻声轻唤乔儿之音声声悦耳,温煦寒夜孤寂之语点点入心。时时有朋友问我,乔乔,你心中怎会有那么多坚硬情愫写出那么多漂亮的情感文字?我笑着回答,能够是我得了恋情臆想症。这个谜底看似机智,却无人勘破背后的甘美。

心海泛舟,心事飘拂在无边的遐想中,似千军万马奔涌的潮汐在窄窄的心海蠢动,一滴露珠滴碎水面的一轮圆月,留下迷离闪动的明亮,亦或是最凶残的俏丽

月闲,珠露从花瓣上殒落,夜空下璀璨却又徐徐湮灭的烟火,亦或是稍纵即逝的瞬息......

生存中仍在不断上演一出出风花雪月的人世悲笑剧,油腻或是挫折,天天都在归纳着,不管你怀着怎么的心态,角色才是要害的主题。壁上观或是倾情忘我?也许咱们本人都不甚明了。

我于是深信,俏丽如乌黑地面绮丽而悲情的绽开,那些关闭出绮丽诡异的花朵,在天际间留下一道道忧愁的幻影,转眼就灰飞烟灭,就连那些不舍离去的点点残迹亦会微微陨落,一如满地冷冷的尘埃。

一个悲惨的手势,嘎但是止。那些未知的前生后事说予谁听?有谁能越过岁月的河流,预知回回令人柔肠百结的邂逅,又有谁能显明地知道,笑剧的闭幕将调归纳怎么的绝唱?

恍惚记得清代学者王士祯曾说陌上花开,可慢慢归矣,二语艳称千古。

听平话下陌上花开,可慢慢归矣这缱绻柔情九个字的戎马霸主钱镠,这位在五代十国的夹缝中占了十二州山河的吴越国王,事前不提他山河坐得如何,身在王宫大殿却思念着远在临安陌上的爱妃,柔美散文嘱她尽管怜花惜柳,消受秋色,毋庸急着回归。大约是同情她在深宫中的孤单,一抹挥之不去的疼惜。

英国诗人萨松诗亦说我心中有猛虎在细嗅蔷薇(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大体就是这样的觉得吧!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然,隔了几世烟尘,精妙散文兰舟催发的浆声,仍在千里烟波的楚江里,一蒿独去。此刻,还有谁会飞马传书才子?

也许,天穹深缈,红尘梦倦,而那沦落咫尺的女子仍自由黯吟东坡的《陌上花》:陌上花开蝴蝶飞,山河犹似昔人非。遗民几度渐渐老,游女长歌慢慢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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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陪你慢慢变老…


1、从小,她对母亲就是有距离的。母亲不漂亮不温柔,嗓门粗大,身材肥胖。而她,偏偏遗传了母亲的这些缺点。从小学一年级起,她便是班上最胖的女生。母亲又懒得给她扎小辫,硬是把她一头乌黑的发剪成了短短的娃娃头。有一次上完体育课,她满头大汗跑去上厕所,结果把厕所里的女生吓得集体尖叫她们把她当成了男生。

这样屈辱的记忆,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害怕学校的体检,因为每次一踩上体重秤,旁边的同学便一惊一乍地惊呼:呀,65公斤!她也害怕体育课,跑步她总是最后一名,仰卧起坐,别人一分钟50个,她躺在床垫上,咬紧牙关,憋得满脸通红,仍然坐不起来。

这样的事情经过一次,她对母亲的怨恨就加深一层。如果母亲漂亮一些,自己也不会这么丑吧?如果母亲细致讲究一些,自己也不会如此粗糙笨拙惹人耻笑吧!

她从来不肯和母亲一起上街。一个胖妇人,后面跟着一个胖女孩儿,企鹅一样一摇一摆地从街上走过,这样的场景,想想都让她心里憋得慌。可是那一天,母亲非要拉她上街,她死抠着门缝不肯挪步,逼急了,大叫一声: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你这么难看,我怎么会是你的女儿!

母亲呆了半晌。然后,那肥胖的穿着廉价印花汗衫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嘴角颤了几颤,巴掌高高地扬了起来,终于又缓缓放下。母亲没有像平时泼妇一样地把她的祖宗三代统统扯出来骂一遍,她晃着肥胖的身体,一步一步走出去,背影有些悲怆。

后来,父亲告诉她,其实那天,母亲是想给她做裙子的。那件缀着百合花的棉布长裙,班上的晨晨也有一条,她羡慕的目光逃不过母亲的眼睛。母亲买了同样的布,又找了街上最巧的裁缝,只是想让她跟着去量一下尺寸。

她并无半点感激,愈发在心里愤恨:如果不是长得和你一样胖,何苦费这么大的周折!

2、她没见过那样笨拙的女人,切菜会切破手指,毛衣织了拆拆了织,从没见她织成过一件成品。到菜市场买肉,也要父亲跟着才能买,因为她辨不出什么样的肉是新鲜的。怕麻烦,做菜总是老三样,让人吃得腻味。她很奇怪,俊朗潇洒气度不凡的父亲,何以选了粗糙邋遢的母亲做妻?而且,对母亲的那些缺点,父亲总是视而不见,包括她的坏脾气,她的任性,父亲也总是笑着,全盘接受。

父亲对母亲的宽容和宠爱,常常让她觉得嫉妒。她觉得那份原本属于她的宠爱和心疼,都被母亲抢了去。

真是女大十八变啊,15岁的时候,她就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叛逆期的她,开始明里暗里和母亲作对。书包里总有男生偷偷放进去的纸条,放了学她不回家,待母亲辗转找到她时,她正和一帮男生在乌烟瘴气的游戏厅玩得天昏地暗。看到她胖胖的身影进来,她故意从一个男生的嘴里夺过一支烟,吸了起来。

母亲劈手夺过她的烟,扔在地上,用脚狠狠一拧。骂一声:不成器的东西!一个嘴巴抽过去,结结实实地落在她粉嫩的脸上。旁边的男生哗地一下全散了,她只觉得一张脸火烧火燎的疼,泪水一下子便涌了出来。她捂着脸,歇斯底里地喊:你究竟是不是我亲妈?

母亲明显地怔了一下,却不由分说,强行将她带回家。一路上,两个人都不说话,她不断地挣扎,想从她的手里挣脱出来。母亲的手像一把钳子,牢牢地拽着她,终究挣脱不得。她忽然觉得十分悲哀,心想落在这个女人的手里,她这辈子算是完了。

那以后,学校里的男生再也不敢打她的主意。她也终于安下心来,一鼓作气,考到了千里之外的外地读大学。

她只想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

3、独自在那个繁华的都市,不是不想家。乡愁泛起时,她脑海中回忆最多的,竟然是母亲肥胖的身体,是母亲为她织的蹩脚的毛衣,是那些重复的并不可口的饭菜,以及母亲对她粗声恶气的怒吼。她想,有一天她也是要做母亲的时候,她一定要做个温柔慈爱的母亲,决不会像她那样粗俗。

整个大学期间,她没回过一次家。只是,隔三岔五的,总能收到父亲寄来的包裹。有时候是一双线拖鞋,有时候是一包炒得焦黑的瓜子,也有时候,是几根香腻的熏肠。她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出自笨拙的母亲之手,也只有她,才有本事把好好的东西糟蹋得面目全非。

可是为什么,每次拿到那些东西的时候,她的心会特别地安静和踏实!

大学毕业那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她的专业又是冷门,工作很不好找。她不愿意回家,便开始四处飘,有时候在北京,有时候在深圳。偶尔打电话回去,父亲说,如果过得不好,就回来吧。她听得到电话那端有母亲的声音:女孩子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做着多好,总是这么不听话,真是白养了她

她的倔劲儿便上来了。不混出个模样,她断然是不肯回去的,她怎么能在母亲面前认输!

但她最终也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不久后她便恋爱了,对方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他的每一个字都让她痴迷沉醉。她迅速地结了婚,跟着他,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全职主妇。在他疯狂写作的时候,为他洗衣做饭,细致体贴地照顾他的生活。

她自觉比母亲聪慧精致,把一个家打理得温馨浪漫。她还能做很多花样翻新的菜,把作家侍候得神仙一样。她想,这样才叫真正的女人呢。

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两年,在她为作家打了3次胎之后,作家终于厌倦了,要去寻找新的激情和方向。她就像一块用旧的抹布,被毫不留情地丢弃一旁。

4、母亲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辗转找到她时,她正病着,发高烧,不停地说胡话,身边连个倒水的人都没有。母亲看着她憔悴的面容落下泪来:傻孩子,这么不爱惜自己,不知道爹妈多心疼母亲的手轻轻抚在她的额头,温热亲切的气息一下子袭上来。她转过头,把脸埋在被子里,轻轻地闭上眼睛,泪水汹涌地淹没了一颗倔强的心。

她整整在床上躺了10天,她不知道年迈的母亲,怎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迅速地熟悉一切。每天母亲出去的时候,她便闭着眼睛,想象着母亲胖胖的身影,在如水的车流间笨拙迟疑地穿越马路,用人家听不懂的方言,一遍遍地解释要女儿喜欢吃的菜。然后,再提着买来的东西,一步步走向女儿床头。

母亲做菜的水平并没有见长。红烧排骨做出来是黑色的,鲫鱼豆腐汤炖出来淡得无味。可是她第一次觉得,母亲做的菜是这样绵长鲜香、回味无穷。

母亲说,还是回去吧,在家里也好照顾你。是那么熟悉的语气,一如她小时候赌气离家出走,最后被母亲从村头的柳树后找出来,用她温暖的手,牵着她的小手,往家走。

她搬回来和父母一起生活。新工作是给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每天晚上都要熬到很晚。母亲和她睡在一间房里,有一天深夜她正工作,突然听到母亲在哭:小研,小研她走到母亲的床前,看见母亲闭着眼睛,泪水一股股从眼角淌出来,怎么都擦不尽。

有人给她介绍新的男朋友,是个医生,有短暂婚龄。有一天她从外面回来,正要推门进去,却听见母亲在房间里和人说话:小研经历太多情感的波折坎坷,她结婚又离婚,这些年没有过过顺心如意的日子。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她在门外站着,成串的泪水往下淌。

5、父亲去世的时候把母亲的手放在她的手里。父亲声音颤抖着说,你一直问我她究竟是不是你亲妈,现在我告诉你:她的确不是你亲妈。你妈出车祸死的时候你还不足一岁,她为了照顾你才来的。这些年,为了给你份完整的爱,她甚至没有要自己的孩子她人是粗糙笨拙了些,可她有一颗温柔细腻的心哪

她雕塑一般呆住了,不,不是这样的。这些年来,她所给予她的,已经远远超过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疼爱与呵护,她早已不再怀疑自己的身世。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的粗糙,她的笨拙,她的坏脾气,都被浓厚的爱冲散了。她只是一个母亲,一个深深疼爱着她的母亲。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母亲的脸,想说什么,喉咙却哽住了。只是慢慢上前,抱住这个又老又胖的女人,把头伏在她的肩上。这是这么多年来她们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么近的距离,甚至能听得见彼此温暖的心跳。

她用一个拥抱向父亲承诺,她会爱她的母亲,会陪着她一起,慢慢变老。

陪你慢慢变老才是真爱


曾经的你注定是我今生留恋驻足的风景,但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现在的你纵然被时光改变了模样,但是为了你,我也愿意甘愿守候着这一世的心疼。因为曾经的誓言,我们说好的,这一世,要白头偕老至死不渝。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后来又偷偷相恋。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感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