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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爱情,苏醒的婚姻

发表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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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起,叶坠落,又是一年秋,又是秋的黄,独自迈步踏秋,心又一次荡起涟漪。还是曾经看过的风景,还是曾经走过的地方,还是曾经路过的十字路口,然而曾经的熟悉已是如今的陌生。在那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早已寂寞了那被夜拉长的身影。

相遇太早,相爱太晚,擦肩而过,却已成为了彼此的过客。

海风很大,吹乱了晴披肩的长发,她无心整理,只是安安静静地沿着海边独自走着,海浪荡起的涟漪,一次又一次地拍打在她的身上,那一阵阵刺骨的冰凉,让她时不时地颤栗。

风吹起的沙穿过了她所有的记忆,眼泪伴着海浪一起在她的身旁起伏着。晴不再往前走了,她停在了一块许愿石旁,看着石头上天长地久四个字,她笑了,然而这笑却是带着泪的。

这是最后一次为他落泪,也是最后一次祭奠那死去的爱情,重新苏醒,过了今天,她也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就让过去的爱情沉睡,唤醒如今的婚姻。

回忆又一次清晰了画面,记起了很多熟悉的轮廓,很多熟悉的誓言,然而誓言再美,也有期限,过期作废。

晴最后一次见到阳,是他们分开后的第三年,那天晴下班如往常一样,一个人低着头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屏蔽着街道上所有的嘈杂声,忽略着身旁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好像这是一个人的街道,一个人的十字路口,她不想抬头,不想看见陌生与陌生之间的交集。也不想遇见熟悉的邂逅,然而很多不期而遇就是在不想时的一个突然转身,而不期而遇了。

美女,走路不长眼吗?低着头干嘛!见不得人吗?一个女人娇滴滴地说着。

晴知道自己撞人了,低着头连声给对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怎么,丑的连人都见不得吗?连给别人道歉都不知道抬起头,看着对方,真没教养,真不知你父母是怎么教养你的。

晴不想搭理这个女人,她既然已经向她道过歉了,就没必要和这种没有素质的女人纠缠了便想离开。可一只手把她拽住了。

想走,今天老娘就想看看你那丑样

好了,琴,别跟她一般见识,我们还要赶路呢?别忘了,今天我们约好了十点照婚纱照,别迟到了,走吧!一个男的站在了晴与琴的中间,温柔的对琴说着。

这声音,太熟悉了,是他,阳。

相爱三年,分开三年,再一次相遇,既然是这样,晴终于抬起头,用模糊的双眼望着眼前这个男人,这个曾经自己爱过的男人,那段和他已沉睡的爱情,如今再次相遇却成为了他的新婚礼。

恭喜你。

三个字,一说出口,却是一辈子的苏醒,她不必守着这份死去的爱忽略自己了。

阳回过头望着身后熟悉的人,沉默了,不知道此时该说什么,最后他还是打破了这份沉默,笑着对他身后的琴说,真是不撞不相识,原来是你呀!

阳,你和她认识。

认识,她是我一个朋友,很多年没见了。

呵呵,原来是我男朋友的朋友呀!,那刚刚对不起,言语上冒犯了你,对不起,我们这个月底结婚了,到时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哟。

婚礼,朋友,是呀!曾经的恋人,如今的朋友,还要前任来参加你与现任的婚礼,晴,终于苏醒了,终于重新开始认识自己,认清爱情了。

爱有时只是一个时间段的依赖,不一定要到白头,最后正真走到一起的才是一生的承诺,一生的归宿。

在爱情的世界里,一根筋永远逃不过失去的结。过去追不回,把握好现在,才是对自己最好的尊重。

海风越吹越大了,海浪随着风一起拍打着晴,晴伸开双臂,任凭海风缭乱她的发,任凭海浪沾湿她的身。今天就让自己在疯狂一次,祭奠那已沉睡的爱情。

爱有保质期,过期作废。

爱情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亲身试过了才明了。

爱到痛了,记得醒来,明天还要继续,昨天已过去。

延伸阅读

爱情启程梦想苏醒


梦想是每个人从懂事就开始有的,并且伴随我们成长,或许改变过却不曾丢失过。

大学是恋爱的季节!到大学时,梦想遇上了爱情,当爱情与梦想冲突的时候,我们迟疑了许久总是在默许中心偏向了爱情。当然,有时候梦想会强势占据我们的心梦想与爱情,总是被人们用最美丽的语言来形容。况且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如今如此开放的时代里,走进爱情的殿堂是很平凡的一件事。但很重要的是,要处理好梦想与爱情的关系。二者关系并不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只要我们处理好,认清各自的重要性和互补性没有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然而,人生要是没有梦想会是什么样的呢?要是没有梦想,便不会有爱情;因为拥有美好的爱情只是我们的一个梦想而已。并且没有梦想的人生更是苍白灰暗,更是没有意义的。

人生或许可以没有爱情,但没有梦想的就不叫人生。由此可见,视重要性梦想明显占据上风。但生命中能与梦想相匹敌的便只剩爱情。梦想在人生中所占的地位大家都知道,从我们拥有梦想和拥有爱情的时间也可以看出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梦想永远是美丽的字眼,可现实往往却是残酷的。很多人带着梦想启程,从斗志昂仰走向迷茫。回眸所走过的时候顿悟性:枯燥悄然厄杀梦想,明白了这一路上,难以避免的枯燥激活了人的惰性,才让人失去了方向和动力,不再愿为梦而打拼。而对于那些拥有美好爱情却不忘梦想的人,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到达了成功的彼岸。两个人志趣相互认同,拥有了共同梦想,从而使爱情具有具大的鼓舞力量,能振奋人心,激发人无穷的智慧,也正因为爱情带来的活力与色彩填补由此可见,爱情是梦想实现的催化剂。当然,梦想与爱情很难和睦相处,要处理好他们关系不是一件易事。但在大学里,这二者缺一不好,少了谁你都过不好!

如果是为了消除寂寞才想拥有爱情,我想你还是保存那份纯洁吧,也可为了梦想一个人拼博!梦想早就装在我们的脑海却在沉中,走进大学,我们恋爱吧!但,是带着梦想走进爱情。让爱情唤醒梦想,点燃心中的激情,在美丽的情海中澎湃翻越,疯狂找寻、找寻爱的归宿:那便是实现梦想!

沉睡的夜


夜近黄昏,朦朦胧胧的暮霭,模糊了我眺望的双眼。似乎看不见,却愿意相信,树影下藏着一堆腐烂的故事。故事的内容以及故事的主人翁,已经无从找寻,满地的黄叶,遮盖着故事里每一个动情的文字。它们在捶胸,在顿足,似乎在向我传递--夜已在沉睡。

沉睡的夜里,静谧的世界可容纳下每一丝呼吸,但站在走廊上的我,却倍感胸闷气短。几只身姿敏捷的蝙蝠来回穿插在夜幕上,时而向我俯冲而来,时而直插云霄而去。我知道,那片我看不见的天空,是它们的战场,早晨才获得生命的蚊虫,是它们的猎物。我似乎听见了一声声凄凉的惨叫声,也许它们已经放弃了最后的顽抗。对于它们而言,死亡,有时是一种生命。这是它们的信仰,就犹如这片沉睡的夜,对它们的不幸视而不见一样。

我只是个旁观者,我虽厌恶杀戮,可我却信仰生存。弱肉强食,是这个大自然定下的法则,而我,也在食物链的底端。我不知谁会张牙舞爪,撕裂我麻木的皮肉,吞噬掉我肮脏的思想?但不管是谁,我都不会反抗,因为,我愿意用我的生命,祭奠这个沉睡的夜。我能想象到,猎食者锋利的利爪,插进我的皮肉,尖锐的牙齿咔咔的咬碎我的骨头。我强忍着身体上的苦痛,加速心跳,柔软的血管不断膨胀,我大喝一声,血管迸裂,鲜红的血液溅射在夜里。时间被浓浓的血腥味定格,婆娑树影停止了卖弄了风姿,猎食的蝙蝠思索着生命的悲哀,而我,则感叹着死亡的力量。

夜风呼呼而过,吹起我凌乱的头发,我禁不住一个哆嗦--我又回到了这个夜。我有些紧张,举手投足,总感觉有些别扭。我试着深呼吸,稳定自己的情绪。长长的深吸,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味道,扑鼻而来。世界似乎发生了改变,但我却不知究竟是哪里发生了改变。我还是我,蝙蝠还在觅食,树影还在婆娑而舞,惟一的不同,我看见了林立的房屋楼舍,看见了万家灯火,看见了天空飘过的最后一片云彩。我的情绪开始亢奋起来,我似乎挣脱了夜的束缚,重新看见了其他的物象。我不知是夜的怜悯,还是我心的自强,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世界,需要它们。

我合手祈祷,感谢夜的施舍。是的,我是一个流浪在夜里的可怜人,冷风可以任意摆动我的发丝,路灯可以随心照射我的憔悴的面孔。我不敢抬头,夜色已经钻进了我的发间,浸入了我的生命。我不敢前行,长长的街道拴住了我的脚步,囚禁了我的远方。我开始逃避,索性闭上眼,假装自己是夜的一部分。尽管我扮的难辨真假,可最后,我还是被自己揭露了。我不愿如此,因为,我是我,而不是夜的一部分。我需要的是生命,需要的是自由,需要的是思想,可无情的夜剥夺了它们。

在夜的面前,我是如此弱小,就连傲然站立的勇气都没有。我的双膝情不自禁的便跪了下去,我知道,我在屈服,而那些过去的愤怒誓词,已经不再属于我。没错,我就是一个懦夫,无法面对像夜一样的巨人,它拔下一根汗毛就能压死我,它的呼吸就可以把我吹到九霄云外。面对这样的敌人,我不是一个战士,而是一个逃兵。我觉自己非常可笑,可悲,每一个生命都可以嘲笑我的软弱。

为了生存,我堆满一脸的笑容,乞求一夜的苟活。实际上,我是想活到明日黄昏,因为那时的我,大可躲在一盏灯火下,躲避夜的追捕。夜,依然在沉睡,它在无视我可怜兮兮的乞求。突然,我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双手撑地,准备站起来。我的双脚似乎已经融入了大地,无论我如何的用力,双腿都无法再直立。我知道,这是夜对我所施的酷刑所致。我开始彻底放弃,就像那些饥饿的贫民一样,等待着死神的来到。

我的喉咙突然有些不适,继而,肠胃也在翻江倒海,剧烈的疼痛让我领悟了死亡的可怕。与死亡相比而言,我还是更愿意享受这样疼痛。疼痛,至少能证明我还活着。在我的脑海深处,一直有个微小的声音在呼唤--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我知道,在死亡面前我退却了,我的身体在颤动,瞳孔在放大。死亡即将来到,这时,我却想喝杯水,一杯取自溪流的清澈水。一杯水,对于现在我,是如此的昂贵,就连我的生命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尽管如此,我还是坚信自己需要一杯水。我并不渴,脸也不脏,但我却不知道要一杯水来干什么?

难道我是要用一杯水清洗这个肮脏的世界吗?我为自己的无知和幼稚感到可耻。幸好,目前只有我自已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一杯水对我有何帮助?兴许当我真的得到一杯水后,我会知道一杯水的价值。也许到那时,我会改变用一杯水清洗这个世界的幼稚想法;也许,我会把一杯水倒灌在一盆快要渴死的野草里;也许,我会把一杯水整个摔在坚硬的地面上,而理由只是为了听听那清脆的悦耳声。那是死亡的呼唤,是黑夜的觉醒,是我涅槃后的重生。

远处屋舍里的土狗似乎发现了我,不停的狂吠起来。我突然高兴起来,也许我可以用一杯水淹死那只嚣张的土狗。淹死它,我是不会有任何难过的,因为我怀疑那只土狗是沉睡的夜的帮凶。与夜有关的一切都是我所憎恶的。遗憾的,我至今也没有得到一杯水。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失败,贫穷的快要失去了自己。

黎明就在眼前,安睡了一夜的太阳躲在云层里,等待着我的命令。我开始兴奋起来,全身充满力量,我握紧拳头,准备等第一丝阳光射穿夜的心脏时,我就狠狠的给它一拳,让它知道愤怒生命的可怕。

太阳有些坐不住了,还没等我下命令,它就钻出了云层,一缕缕的阳光逐渐的剥蚀掉黑夜。那个曾经强大的黑夜,在我还没有给它一拳之前,它消失了,我气得手舞足蹈。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卧室,觉得无比饥渴,我翻遍了整个卧室,也没有找到一点食物。所幸的是,我找到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我仰头欲喝之际,我突然响起我需要的是一杯水。于是我找来一个漂亮的玻璃杯,倒满水。我真正需要的那杯水在我的手里,我并没有握着杯子往嘴里送,而是将杯子聚过头顶,尽数倒在了自己的头上。因为我知道,我的发间,还躲藏着黑夜的余孽。我要用一杯水清洗掉它们,我不愿与它们扯上任何关系。

躲在发间的黑夜痛苦的惨叫着,听着一声声的惨叫声,我知道,沉睡的夜醒了,而我却陷入了沉睡。

杯空水去,一杯水流过我的发尖,流过我的头顶,流过我的生命,终于,我的世界不再有黑夜。可我却并不甘心,我要彻底消灭黑夜,我要向每一个黑夜宣战。

苏醒的耳朵


乡野之子,谛听着天籁长大,人人皆有善听音律的耳朵。

这样的耳朵,纯净,灵敏,对风吹草动,植物拔节,蛙鸣虫吟了然于心。夜半落了雨,屋檐下才刚滴下几滴,就会有人起床,迷糊着到清寂的院里,摘绳上的衣裳。但这样的天分要想保持终生却是不易。越是珍贵的东西,也越脆弱,灵敏的耳朵,像易伤的百合花儿,笛子中的膜片儿,稍不小心,就被震坏了,而人通常是昏然不知情的。

二蛋他妈,年轻时能生养,一口气养了五个俊秀可爱的宝宝,且各有一对柔软洁白的耳朵,耳廓玲珑,覆着淡淡的细绒毛。她是个快乐的女人,一天到晚哼着歌洗衣做饭,忙得陀螺一样屋里屋外转。可是,有一天,跑运输的二蛋爸带回了一个更年轻的姑娘。二蛋妈就炸了。女人歇斯底里起来,就像树上的夏蝉一样绝望和亢奋。她叭地摔了一摞碗,双手叉腰一顿吵骂,被二蛋爸采住头发打了俩耳光后,又一屁股坐地上,涕泪交流,仰天长叹,用她天生的金嗓子响遏行云地哭喊起来。窑顶上几只麻雀忒楞楞都飞走了,五个娃娃呆呆地躲在屋角发抖,耳朵震得嗡嗡响,响着响着,只觉铮的一声,仿佛一根云端的钢丝忽然断了跌下来,哭闹声小起来,也没有刚才那般刺耳了。

耳朵坏了,所有的人包括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个姑娘最终被二蛋爹送走,家里又恢得了平静,但二蛋妈再不哼歌了,她秀气的眉宇有了幽怨,二蛋姐弟几个,很长时间脸上失去了昔日的红润,他们迅速发育着的耳朵也停止了生长,长大之后,只有普通人那样薄小,缺少福相,揉过的花瓣一样有衰败的细纹。

也有一些孩子的耳朵,是猛然听了一阵公驴叫坏掉的,有的是因为拖拉机放鞭一样的起动声,有的是因为汽车的喇叭,天上的雷声。后来家家有了电视,多数是被电视的声音给弄坏了。那些家庭一般都有耳背的爷爷奶奶,他们负责看管孩辈,却一天到晚不关电视,还喜欢将声音开得老大老大,街衢上都听得见。

像蜡烛被嗤嗤地一根接一根吹灭,像花朵扑扑地一朵接一朵闭合。神在造人的时候,除了少数因缘不具足者,大多数孩子都是带着一对完美漂亮耳朵来的。但后来之所以大家没有成为音乐家而纷纷做了庸人,就是因为这样一对天生优良的耳朵保存的过程中处处有风险。

我有个温柔多情的母亲,我家住在一面风景优美的高坡之上。所以,我们姐弟的耳朵的纯粹一直保存到上初中。那时候我家收音机里天天放着刘兰芳们的长篇评书,中午听《杨家将》、《岳飞传》、《鹿选草》、《红楼梦》,傍晚则听对少年儿童广播,小喇叭等节目,我们是听着孙敬修爷爷讲故事成长的。母亲爱听河南豫剧、曲剧和黄梅戏,《对花枪》、《卷席筒》、《柜中缘》、《穆桂英挂帅》、《风雪配》等,日子久了我们亦耳熟能详,还会哼唱几句。那台红灯牌的收音机,非常结实耐摔打。平时放在床尾的箱盖上,母亲忘性大,启开箱盖取东西时,有时会忘了先将箱盖上的东西移走,收音机便瓜哒掉到地上,母亲心疼极了,后悔自责,捡起来吹吹抹抹,打开一听,照样吱吱哇哇说话,便又高兴起来了。

初三的时候我数理方面的劣势明显暴露出来,上课听不懂,母亲迁罪于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将我转了学,到父亲工作的县城里读书。那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允许私人承包了,贫穷的父亲也开始创业,他承包了单位的小木器厂,天天忙到深更半夜。有时候,凌辰两三点的时候,还会被人叫起床去救火,夜间在一个逼仄的过道里烘烤潮湿的散发着木腥味的板材,一不小心,就会浓烟滚滚地失火。我跟着他住在宿舍,晚上睡睡醒醒,熬了一年,考上高中后,父亲的事业开始有了起色,将乡下的母亲和弟妹也接来了县城。当时条件简陋,单位没有更多房子,我们一家被安排住在了木器厂院子临街的两间平房里。仿佛一切自由天意,当年这院房子是泥瓦匠出身的父亲和他的工友们亲手盖的。在砌临街房子的内墙时,父亲突发灵感,在两米高的地方,砌进一块米把长的窄木板。他心里说,将来谁住房子,此处一打通,门框一装就成了套间,不用到时候费事支门框。父亲就是这样头脑灵活,对一切永怀热情的人。他天生有诗人气质,曾经写过中篇小说,半夜将睡熟的母亲叫起来给她朗读,动情处潸然泪下。但特定的时代和贫穷的生活让他只能做一个养家的男人。等我们全家搬进那两间平房,父亲又想起十年前的事,凭记忆很快找准地方,打通做了套间。这让我们都内心欣喜,真是一切有命,难以强求。

自从住进平房,我们就很少听收音机。一是家里买了台彩电,二是父亲的工作车间就在那个大院里,每天锯木头的电锯声,滋滋啦啦尖啸着此起彼伏,香香的白木屑飞得到处是,铺在地上,走起来软绵绵的垫脚。人与人说话都得大声吼,或等机器停的间隙再交流。只有在关上屋门吃饭时会好些。没有人能想到这样高分贝的机器声在慢慢毁掉我们的耳朵。在那个刚刚能吃饱饭的年代,生存是第一要义。木器厂渐渐开始红火,父母数着钱,其乐融融,幸福无比。从小忍饥受贫,饱受欺凌与熬煎的父亲,成了那个年代不多的万元户。有钱了,他腰也真了,说话声音也宏亮了,人虽然消瘦,气色很好,一天到晚笑咪咪仰着脸走路,见人主动打招呼,串亲戚的路上遇到熟人,会主动关心人家现在的经济状况,等人家反过来问他时,他虽打着哈哈,却也抑制不住地笑。母亲一惯低调,嫌他出风头,为人张扬。但像黑夜里走得太久的人,谁能止得住他在阳光下的扬眉吐气的快乐呢,举手投足,眼梢眉角都流溢出来了。

条件好转后,我们又搬了次家,住到单位办公的院子里。这时候,我在一幢旧的单层楼里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房间原是通着的工人宿舍,后来家属们陆续来住,分割开成了小单间,中间虽然有墙,但不隔音,左右邻居说话,听得真真切切。那时候我家已有了一台收录机,也有一些磁带。但这些都是弟弟购制的,我天天放学宅在房间里不出去,却很少打开来听。自从在木器厂住过之后,我失去了听音乐的耳朵,动听的歌声到我耳中,都成了嗓音,听一会儿就心烦。只愿一个人静静待着,只希望安静,寂静,绝无声息。唯一喜欢的一盘带子是盛中国拉的《梁祝》。那是妹妹的磁带,我完整地听过好几遍。这时期,我正处于艰难的高中时代,人不聪明,记性又不好,总是日夜用功还是成绩平平,内心自卑又焦虑。长期睡眠不足,加上营养不良,渐渐开始脑神经衰弱,晚上很难入睡。而邻居的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声却总是此起彼伏。隔壁老头儿,总是听着听着就打呼噜睡着了,半夜收音机还在哇哇唱也不知道关,使我痛苦不堪,越发从内心排斥和声响有关的东西。#p#分页标题#e#

恋爱的人,是我一见钟情的丈夫。毕业从大城市回到落后的小县城,只觉街道狭窄破旧,居民们也灰扑扑的。我的丈夫也是刚毕业回来。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蓦然相见,便觉不俗。不久媒人牵线,内心原不乐意,想着倘若是他,我就愿意,见面果然是他,也算良缘。他是个沉静的男子,喜欢音乐。没地方去,没话说的时候,就放音乐我们听。那台磁带录音机,放过罗大佑,张镐哲,凤飞飞,龙飘飘,郑绪风,陈明,李宗盛,张信哲等那个时代流行的歌。声音调得低低的,我们坐在桌子边静静听。开始我心不在焉,慢慢也听进去一些。他是个生活习惯良好的男子,小小的房间总是收拾得清洁整齐,风吹着淡蓝色的薄窗帘,静谧安宁的氛围让我舒适。我俩都是安静的人,虽然常默默对坐,却觉得光阴美好。有时,他也弹吉它。两本曲谱磨得书皮都毛了。但会弹的也就三两首。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转眼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开,能将夙愿偿。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清新简单的校园歌曲,一遍遍被他哼唱,铮铮纵纵的灯下弹拔中,我久已失去音律的耳朵,像枯萎干燥的花朵泡进了清凉的药液里,被慢慢唤醒。许多个清宵良夜,我们就这样静静对坐着或是依偎着,只让低低的歌声像长着翅膀的天使在我们房间时穿梭。觉得可以天长地久地这样听下去。

他是个没有不良喜好,能给人安全感的男子。婚后,我们过着朴素又简单的生活。做家务时,他总是喜欢先打开收录机,让那里面放出欢畅的旋律,或是节奏感强烈的迪士高舞曲,再精神抖擞地拿着条帚抹布干活儿,人竟不觉得疲劳。慢慢的这也成了我的习惯。怀孕时,我为腹中的胎儿买了莫扎特的磁带,一遍遍放给亲爱的宝贝,儿女受此熏陶,现在都是音乐爱好者。搬新家时,我们买了一套家庭影院音响设备,这成了我们的新宠。好的音箱就是不一样,那纯净迷人的音乐,似乎连歌唱者的呼吸都可以听得到。我们又开始迷恋上收集各种光碟。

有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我感到百无聊赖。突发奇想,想去市区里淘碟子。本来只是说说而已。但哪知他竟爽快地答应了。天很黑,马路上的雨水,泥水细细碎碎反射着车灯的光茫,一路上的商铺的霓虹灯在雨雾的五彩散射中,显得迷幻如梦。现在已经不记得是从哪里找到的那家小店铺。门上贴着甲壳虫乐队的广告画,老板是很文艺的年轻人,健壮,留着寸头。做这生意的,肯定也都是音乐的发烧友。没有别的顾客,店堂昏暗冷清,瓦数不大的吊灯下,处处落满阴影。货架上的碟子花花绿绿,满坑满谷,不过质量都好,光包装一看就是正版货。老公眼尖,弯下腰找了一会儿,慢慢从货架下层,林立的碟片中间抽出那套张国荣的电影递给身边的我。那一刻,仿佛是他在雨后的森林里亲手为一个任性的小姑娘采下一朵白蘑菇。

我是任性的。对自由的向往使我总是不甘于当下压抑的工作环境。几年后,辞职读研,毕业后,到异乡做了一名高中教师。这样的经历说起来很简单,但如果展开,则是一条有欢笑也有泪水的艰辛历程。但做为一名理想主义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代价,这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在孤独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唯有一台电脑伴我。有一个周末老公来看我,捎来一只小巧的移动音箱送给我。从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将这个黑黑的小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让它一遍遍为我播放喜欢的歌。阳光好的时候,我会拎着这个音箱去草坪上读书,让我的小狗在远处奔跑嬉戏,自己看一会书,发一会儿呆,树影在书页与衣襟上慢慢移动,仿佛能听到时间静静流淌的声音。

在孤独的年代,如果必须去远方流浪,音乐自然是少不了的伴侣。虽然在任教生涯中,因为用嗓过度,我已经失去了甜美的歌喉。虽然,在艰难的成长中,像许多人一样,不经意中我已失去了能倾听天籁之声的耳朵,也像所有堕入凡尘的天使一样,过着平庸的渐渐老去的生活,但天生对美的热爱,使我渐渐有了能用心来聆听的能力。现在,对于音乐,我说不上是爱好者,但也天天都听一会儿。电视机这种发声的内容空泛的机器,仍不为我所喜,现在的学校宿舍里没电视,我家的电视,也形同摆设。

女儿出生不久,有一次她烦燥了在哭,老公不经意打开音响,优美的旋律水一样流泻出来。女儿霎时停止了哭泣,睁着黑黑的大眼睛若有所思地听了起来,我便知道,世间美好的东西并不会真的失去,它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表现或传承,也便知道,像花朵的此起彼伏年年盛开,曾经,我天籁一般的耳朵,上天又转赠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