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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眠的爱情,终会苏醒

发表时间:2020-11-14

【www.qg13.com - 情感语录不眠之夜】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沉眠的爱情,终会苏醒,欢迎阅读与收藏。

“等你毕业就结婚,这辈子,我非你不娶。”

这是韩沉遇害失忆五年后却仍在脑海中反复出现的画面,即使看不清容貌,不知年龄,不知姓名,甚至身边所有的人都告诉他这只是一个梦,他看着手上取不下来的那枚戒指,依旧相信曾有那么一个人,让他如此着迷,如此想念,以至于心里空着的这个位置无人可填,无人可替。

当你真正的想要寻找一个人,根本不怕寻一年,两年,五年还是十年,怕的是她在受苦受难,你看不到帮不了,怕的是你永远也没机会寻到她。

至于韩沉,他重新活过来的这些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寻找这个消失在他世界中不知姓名,不知样貌的未婚妻。

春节假期,大多不在家中,除夕夜,他也匆匆行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只是当万家烟火璀璨升上天空时,倚靠在无人街角的他,才放低指尖的半截残烟,抬头。霎时明白,又是一年,冬去春来了。

漫长的寻找与等待似乎看不到尽头,可缺失了她的人生,又还有什么意义可言?

在这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一颗真心似乎更显得难得可贵。

韩沉的情比心坚,他的义无反顾打败了命运那无情的安排,将她还给了他。

工作原因,两人相遇亦或是说重逢,兜兜转转,一句“等你毕业就结婚,这辈子非你不娶”的誓言让两人终于相认。

即使苏眠变成了白锦曦,即使她的过去被抹掉,即使他们俩的爱情被埋藏,可他的一颗真心便能唤起两人对彼此的熟悉与渴望。

无论是时间,距离,还是所有的人和事都不能阻止他们重逢,不能阻止他们相爱。

韩沉于苏眠,何尝不是一块逆鳞,旁人不能碰,不能伤,而她不能失,无法忘。

同样遇害失忆;同样有一个影子在梦里,无法看清他的轮廓,无法看清他的双眼,却流连于“等你毕业就结婚,这辈子非你不娶”的誓言,不愿意再苏醒;同样坚信有那么一个自己爱到骨子里却没出现在身边的人,他一定存在。

沉眠的爱情终会苏醒,一旦认定了彼此,便更加依赖,更加眷恋。

锦曦说:韩沉,为什么我会那么喜欢你?

韩沉答:我恨不得把整颗心掏给你,你就应该这么喜欢我。这世上求而不得的人那么多,还不是都得受着,一辈子挺一挺也就过去了,我已经做好了挺一辈子的准备,但是你回来了。

都说同患难,才见真情。或许韩沉和苏眠的爱情早已超越生死。在辛佳的一路陷阱里,韩沉说,如果锦曦出事了,他也不活了,爱她只会让自己更冷静,因为他再也不会失去她了。

对于韩沉,就像他所说的,把整颗心都掏给了她,毫无保留。在找到她之前,失去她之后,幸福,它就再也没有降临在他身上。可苏眠何尝不是如此,因为一句“等你毕业就结婚,这辈子非你不娶”拒绝了身边的暧昧,义无反顾的坚持了五年,试问,青春又有多少个五年?

......

如果问我有什么特别想要的,我特别想要的就是你。从一出生,许多东西我都拥有,都不稀罕,唯独你,一直缺失在我的生命里,但幸好,沉眠的爱情,终会苏醒。

精选阅读

沉睡的爱情,苏醒的婚姻


风吹起,叶坠落,又是一年秋,又是秋的黄,独自迈步踏秋,心又一次荡起涟漪。还是曾经看过的风景,还是曾经走过的地方,还是曾经路过的十字路口,然而曾经的熟悉已是如今的陌生。在那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早已寂寞了那被夜拉长的身影。

相遇太早,相爱太晚,擦肩而过,却已成为了彼此的过客。

海风很大,吹乱了晴披肩的长发,她无心整理,只是安安静静地沿着海边独自走着,海浪荡起的涟漪,一次又一次地拍打在她的身上,那一阵阵刺骨的冰凉,让她时不时地颤栗。

风吹起的沙穿过了她所有的记忆,眼泪伴着海浪一起在她的身旁起伏着。晴不再往前走了,她停在了一块许愿石旁,看着石头上天长地久四个字,她笑了,然而这笑却是带着泪的。

这是最后一次为他落泪,也是最后一次祭奠那死去的爱情,重新苏醒,过了今天,她也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就让过去的爱情沉睡,唤醒如今的婚姻。

回忆又一次清晰了画面,记起了很多熟悉的轮廓,很多熟悉的誓言,然而誓言再美,也有期限,过期作废。

晴最后一次见到阳,是他们分开后的第三年,那天晴下班如往常一样,一个人低着头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屏蔽着街道上所有的嘈杂声,忽略着身旁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好像这是一个人的街道,一个人的十字路口,她不想抬头,不想看见陌生与陌生之间的交集。也不想遇见熟悉的邂逅,然而很多不期而遇就是在不想时的一个突然转身,而不期而遇了。

美女,走路不长眼吗?低着头干嘛!见不得人吗?一个女人娇滴滴地说着。

晴知道自己撞人了,低着头连声给对方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怎么,丑的连人都见不得吗?连给别人道歉都不知道抬起头,看着对方,真没教养,真不知你父母是怎么教养你的。

晴不想搭理这个女人,她既然已经向她道过歉了,就没必要和这种没有素质的女人纠缠了便想离开。可一只手把她拽住了。

想走,今天老娘就想看看你那丑样

好了,琴,别跟她一般见识,我们还要赶路呢?别忘了,今天我们约好了十点照婚纱照,别迟到了,走吧!一个男的站在了晴与琴的中间,温柔的对琴说着。

这声音,太熟悉了,是他,阳。

相爱三年,分开三年,再一次相遇,既然是这样,晴终于抬起头,用模糊的双眼望着眼前这个男人,这个曾经自己爱过的男人,那段和他已沉睡的爱情,如今再次相遇却成为了他的新婚礼。

恭喜你。

三个字,一说出口,却是一辈子的苏醒,她不必守着这份死去的爱忽略自己了。

阳回过头望着身后熟悉的人,沉默了,不知道此时该说什么,最后他还是打破了这份沉默,笑着对他身后的琴说,真是不撞不相识,原来是你呀!

阳,你和她认识。

认识,她是我一个朋友,很多年没见了。

呵呵,原来是我男朋友的朋友呀!,那刚刚对不起,言语上冒犯了你,对不起,我们这个月底结婚了,到时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哟。

婚礼,朋友,是呀!曾经的恋人,如今的朋友,还要前任来参加你与现任的婚礼,晴,终于苏醒了,终于重新开始认识自己,认清爱情了。

爱有时只是一个时间段的依赖,不一定要到白头,最后正真走到一起的才是一生的承诺,一生的归宿。

在爱情的世界里,一根筋永远逃不过失去的结。过去追不回,把握好现在,才是对自己最好的尊重。

海风越吹越大了,海浪随着风一起拍打着晴,晴伸开双臂,任凭海风缭乱她的发,任凭海浪沾湿她的身。今天就让自己在疯狂一次,祭奠那已沉睡的爱情。

爱有保质期,过期作废。

爱情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亲身试过了才明了。

爱到痛了,记得醒来,明天还要继续,昨天已过去。

苏醒吧,拼搏


不知何时,风吹拂着,桌前的书哗哗而过,念一口经典地拿铁,准备起身出去,不经意间瞥见了那两个字“拼搏”,步履并未停下,缓步而行,踏入清幽地后院。天已暗,罗布地繁星,惊鸿雁在云,沙沙作响地林间,不知何方飘来淡淡地幽香。思绪不由间,飞过那隐约可见的群岭,穿过那一望无际的草原,透过那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那一幅幅怆泠地画面闪过我的脑海。天灾,食物,凶兽,气候,太多太多的因素左右着他们的生命,。却从未放弃,从未停止,因为他们知道,放弃就意味着死亡,停止就标志着灭绝。他们不知道还能生存多久,却从未停止脚下的步伐。

沧海桑田,海枯石烂,或许并不是幻想,或许我们走过,观过,那是一个诺言,一种信念,那是沸腾着的热血所蕴含地力量,是人类前进的动力。

几万年,时间在不由中逝去,而人类血液中地那拼搏坚持地信念,好像也淡去了。

坚持,打拼,看来好似简单,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或许言而易,行实难。

游戏,美食,爱情,让你沉沦,放弃你心中追逐的目标,出生的贫寒,生活的不幸,让你自卑,放弃心中渴望的明天,上司的批评,任务的繁多,让你痛苦,放弃心中的梦想。又何?你不想想那些大山里面的孩子,你拥有富有的物质基础,先进的教育,便捷的交通,而他们呀?他们的年龄或许比你小吧,却天天天未亮早已踏上了上学的路途,那在你看来破烂不堪的教室却是他们展翅翱翔的翅膀。家境地贫寒,生活的不幸,确实让人痛心,然而这就是你不努力,不坚持的理由吗?想想那些残疾运动员抛洒的汗水,想想那些身体残疾却坚持在一线的教师,你,身处高楼,不就是做几份报表,做几份文件,难道真的比那些在烈日之下,汗如雨下的工人累,真比那些坚守在祖国边防线上的卫士苦,真的比那些在深山中护林的员工痛,你,你,你,你有什么资格不努力,不坚持,不拼搏?

朝阳很美,那是因为转瞬即逝,你也可能现在拥有很多,如果不是你自己打拼而来,那也不过是过眼云烟。

苏醒的耳朵


乡野之子,谛听着天籁长大,人人皆有善听音律的耳朵。

这样的耳朵,纯净,灵敏,对风吹草动,植物拔节,蛙鸣虫吟了然于心。夜半落了雨,屋檐下才刚滴下几滴,就会有人起床,迷糊着到清寂的院里,摘绳上的衣裳。但这样的天分要想保持终生却是不易。越是珍贵的东西,也越脆弱,灵敏的耳朵,像易伤的百合花儿,笛子中的膜片儿,稍不小心,就被震坏了,而人通常是昏然不知情的。

二蛋他妈,年轻时能生养,一口气养了五个俊秀可爱的宝宝,且各有一对柔软洁白的耳朵,耳廓玲珑,覆着淡淡的细绒毛。她是个快乐的女人,一天到晚哼着歌洗衣做饭,忙得陀螺一样屋里屋外转。可是,有一天,跑运输的二蛋爸带回了一个更年轻的姑娘。二蛋妈就炸了。女人歇斯底里起来,就像树上的夏蝉一样绝望和亢奋。她叭地摔了一摞碗,双手叉腰一顿吵骂,被二蛋爸采住头发打了俩耳光后,又一屁股坐地上,涕泪交流,仰天长叹,用她天生的金嗓子响遏行云地哭喊起来。窑顶上几只麻雀忒楞楞都飞走了,五个娃娃呆呆地躲在屋角发抖,耳朵震得嗡嗡响,响着响着,只觉铮的一声,仿佛一根云端的钢丝忽然断了跌下来,哭闹声小起来,也没有刚才那般刺耳了。

耳朵坏了,所有的人包括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个姑娘最终被二蛋爹送走,家里又恢得了平静,但二蛋妈再不哼歌了,她秀气的眉宇有了幽怨,二蛋姐弟几个,很长时间脸上失去了昔日的红润,他们迅速发育着的耳朵也停止了生长,长大之后,只有普通人那样薄小,缺少福相,揉过的花瓣一样有衰败的细纹。

也有一些孩子的耳朵,是猛然听了一阵公驴叫坏掉的,有的是因为拖拉机放鞭一样的起动声,有的是因为汽车的喇叭,天上的雷声。后来家家有了电视,多数是被电视的声音给弄坏了。那些家庭一般都有耳背的爷爷奶奶,他们负责看管孩辈,却一天到晚不关电视,还喜欢将声音开得老大老大,街衢上都听得见。

像蜡烛被嗤嗤地一根接一根吹灭,像花朵扑扑地一朵接一朵闭合。神在造人的时候,除了少数因缘不具足者,大多数孩子都是带着一对完美漂亮耳朵来的。但后来之所以大家没有成为音乐家而纷纷做了庸人,就是因为这样一对天生优良的耳朵保存的过程中处处有风险。

我有个温柔多情的母亲,我家住在一面风景优美的高坡之上。所以,我们姐弟的耳朵的纯粹一直保存到上初中。那时候我家收音机里天天放着刘兰芳们的长篇评书,中午听《杨家将》、《岳飞传》、《鹿选草》、《红楼梦》,傍晚则听对少年儿童广播,小喇叭等节目,我们是听着孙敬修爷爷讲故事成长的。母亲爱听河南豫剧、曲剧和黄梅戏,《对花枪》、《卷席筒》、《柜中缘》、《穆桂英挂帅》、《风雪配》等,日子久了我们亦耳熟能详,还会哼唱几句。那台红灯牌的收音机,非常结实耐摔打。平时放在床尾的箱盖上,母亲忘性大,启开箱盖取东西时,有时会忘了先将箱盖上的东西移走,收音机便瓜哒掉到地上,母亲心疼极了,后悔自责,捡起来吹吹抹抹,打开一听,照样吱吱哇哇说话,便又高兴起来了。

初三的时候我数理方面的劣势明显暴露出来,上课听不懂,母亲迁罪于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将我转了学,到父亲工作的县城里读书。那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允许私人承包了,贫穷的父亲也开始创业,他承包了单位的小木器厂,天天忙到深更半夜。有时候,凌辰两三点的时候,还会被人叫起床去救火,夜间在一个逼仄的过道里烘烤潮湿的散发着木腥味的板材,一不小心,就会浓烟滚滚地失火。我跟着他住在宿舍,晚上睡睡醒醒,熬了一年,考上高中后,父亲的事业开始有了起色,将乡下的母亲和弟妹也接来了县城。当时条件简陋,单位没有更多房子,我们一家被安排住在了木器厂院子临街的两间平房里。仿佛一切自由天意,当年这院房子是泥瓦匠出身的父亲和他的工友们亲手盖的。在砌临街房子的内墙时,父亲突发灵感,在两米高的地方,砌进一块米把长的窄木板。他心里说,将来谁住房子,此处一打通,门框一装就成了套间,不用到时候费事支门框。父亲就是这样头脑灵活,对一切永怀热情的人。他天生有诗人气质,曾经写过中篇小说,半夜将睡熟的母亲叫起来给她朗读,动情处潸然泪下。但特定的时代和贫穷的生活让他只能做一个养家的男人。等我们全家搬进那两间平房,父亲又想起十年前的事,凭记忆很快找准地方,打通做了套间。这让我们都内心欣喜,真是一切有命,难以强求。

自从住进平房,我们就很少听收音机。一是家里买了台彩电,二是父亲的工作车间就在那个大院里,每天锯木头的电锯声,滋滋啦啦尖啸着此起彼伏,香香的白木屑飞得到处是,铺在地上,走起来软绵绵的垫脚。人与人说话都得大声吼,或等机器停的间隙再交流。只有在关上屋门吃饭时会好些。没有人能想到这样高分贝的机器声在慢慢毁掉我们的耳朵。在那个刚刚能吃饱饭的年代,生存是第一要义。木器厂渐渐开始红火,父母数着钱,其乐融融,幸福无比。从小忍饥受贫,饱受欺凌与熬煎的父亲,成了那个年代不多的万元户。有钱了,他腰也真了,说话声音也宏亮了,人虽然消瘦,气色很好,一天到晚笑咪咪仰着脸走路,见人主动打招呼,串亲戚的路上遇到熟人,会主动关心人家现在的经济状况,等人家反过来问他时,他虽打着哈哈,却也抑制不住地笑。母亲一惯低调,嫌他出风头,为人张扬。但像黑夜里走得太久的人,谁能止得住他在阳光下的扬眉吐气的快乐呢,举手投足,眼梢眉角都流溢出来了。

条件好转后,我们又搬了次家,住到单位办公的院子里。这时候,我在一幢旧的单层楼里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房间原是通着的工人宿舍,后来家属们陆续来住,分割开成了小单间,中间虽然有墙,但不隔音,左右邻居说话,听得真真切切。那时候我家已有了一台收录机,也有一些磁带。但这些都是弟弟购制的,我天天放学宅在房间里不出去,却很少打开来听。自从在木器厂住过之后,我失去了听音乐的耳朵,动听的歌声到我耳中,都成了嗓音,听一会儿就心烦。只愿一个人静静待着,只希望安静,寂静,绝无声息。唯一喜欢的一盘带子是盛中国拉的《梁祝》。那是妹妹的磁带,我完整地听过好几遍。这时期,我正处于艰难的高中时代,人不聪明,记性又不好,总是日夜用功还是成绩平平,内心自卑又焦虑。长期睡眠不足,加上营养不良,渐渐开始脑神经衰弱,晚上很难入睡。而邻居的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声却总是此起彼伏。隔壁老头儿,总是听着听着就打呼噜睡着了,半夜收音机还在哇哇唱也不知道关,使我痛苦不堪,越发从内心排斥和声响有关的东西。#p#分页标题#e#

恋爱的人,是我一见钟情的丈夫。毕业从大城市回到落后的小县城,只觉街道狭窄破旧,居民们也灰扑扑的。我的丈夫也是刚毕业回来。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蓦然相见,便觉不俗。不久媒人牵线,内心原不乐意,想着倘若是他,我就愿意,见面果然是他,也算良缘。他是个沉静的男子,喜欢音乐。没地方去,没话说的时候,就放音乐我们听。那台磁带录音机,放过罗大佑,张镐哲,凤飞飞,龙飘飘,郑绪风,陈明,李宗盛,张信哲等那个时代流行的歌。声音调得低低的,我们坐在桌子边静静听。开始我心不在焉,慢慢也听进去一些。他是个生活习惯良好的男子,小小的房间总是收拾得清洁整齐,风吹着淡蓝色的薄窗帘,静谧安宁的氛围让我舒适。我俩都是安静的人,虽然常默默对坐,却觉得光阴美好。有时,他也弹吉它。两本曲谱磨得书皮都毛了。但会弹的也就三两首。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转眼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开,能将夙愿偿。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清新简单的校园歌曲,一遍遍被他哼唱,铮铮纵纵的灯下弹拔中,我久已失去音律的耳朵,像枯萎干燥的花朵泡进了清凉的药液里,被慢慢唤醒。许多个清宵良夜,我们就这样静静对坐着或是依偎着,只让低低的歌声像长着翅膀的天使在我们房间时穿梭。觉得可以天长地久地这样听下去。

他是个没有不良喜好,能给人安全感的男子。婚后,我们过着朴素又简单的生活。做家务时,他总是喜欢先打开收录机,让那里面放出欢畅的旋律,或是节奏感强烈的迪士高舞曲,再精神抖擞地拿着条帚抹布干活儿,人竟不觉得疲劳。慢慢的这也成了我的习惯。怀孕时,我为腹中的胎儿买了莫扎特的磁带,一遍遍放给亲爱的宝贝,儿女受此熏陶,现在都是音乐爱好者。搬新家时,我们买了一套家庭影院音响设备,这成了我们的新宠。好的音箱就是不一样,那纯净迷人的音乐,似乎连歌唱者的呼吸都可以听得到。我们又开始迷恋上收集各种光碟。

有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我感到百无聊赖。突发奇想,想去市区里淘碟子。本来只是说说而已。但哪知他竟爽快地答应了。天很黑,马路上的雨水,泥水细细碎碎反射着车灯的光茫,一路上的商铺的霓虹灯在雨雾的五彩散射中,显得迷幻如梦。现在已经不记得是从哪里找到的那家小店铺。门上贴着甲壳虫乐队的广告画,老板是很文艺的年轻人,健壮,留着寸头。做这生意的,肯定也都是音乐的发烧友。没有别的顾客,店堂昏暗冷清,瓦数不大的吊灯下,处处落满阴影。货架上的碟子花花绿绿,满坑满谷,不过质量都好,光包装一看就是正版货。老公眼尖,弯下腰找了一会儿,慢慢从货架下层,林立的碟片中间抽出那套张国荣的电影递给身边的我。那一刻,仿佛是他在雨后的森林里亲手为一个任性的小姑娘采下一朵白蘑菇。

我是任性的。对自由的向往使我总是不甘于当下压抑的工作环境。几年后,辞职读研,毕业后,到异乡做了一名高中教师。这样的经历说起来很简单,但如果展开,则是一条有欢笑也有泪水的艰辛历程。但做为一名理想主义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代价,这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在孤独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唯有一台电脑伴我。有一个周末老公来看我,捎来一只小巧的移动音箱送给我。从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将这个黑黑的小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让它一遍遍为我播放喜欢的歌。阳光好的时候,我会拎着这个音箱去草坪上读书,让我的小狗在远处奔跑嬉戏,自己看一会书,发一会儿呆,树影在书页与衣襟上慢慢移动,仿佛能听到时间静静流淌的声音。

在孤独的年代,如果必须去远方流浪,音乐自然是少不了的伴侣。虽然在任教生涯中,因为用嗓过度,我已经失去了甜美的歌喉。虽然,在艰难的成长中,像许多人一样,不经意中我已失去了能倾听天籁之声的耳朵,也像所有堕入凡尘的天使一样,过着平庸的渐渐老去的生活,但天生对美的热爱,使我渐渐有了能用心来聆听的能力。现在,对于音乐,我说不上是爱好者,但也天天都听一会儿。电视机这种发声的内容空泛的机器,仍不为我所喜,现在的学校宿舍里没电视,我家的电视,也形同摆设。

女儿出生不久,有一次她烦燥了在哭,老公不经意打开音响,优美的旋律水一样流泻出来。女儿霎时停止了哭泣,睁着黑黑的大眼睛若有所思地听了起来,我便知道,世间美好的东西并不会真的失去,它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表现或传承,也便知道,像花朵的此起彼伏年年盛开,曾经,我天籁一般的耳朵,上天又转赠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