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美文 > 导航 > 那时候啊,我真的爱他

情感说说你爱他他不知

发表时间:2020-06-22

那时候啊,我真的爱他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那时候啊,我真的爱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得刚刚遇到他的时候,天空很蓝,阳光正好,一切都刚刚好。

想起初遇时他的笑,明亮狡黠,像极了一只小狐狸。他笑着让我猜他的名字,然后毫不客气的嘲笑语文学霸的我不认得他的名字。我赌气不理他,觉得这人有病吧,起个名字都那么难写。可是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名字,读起来真的很好听。我偷偷叫他的名字,没想过让他听见,他却不知何时从我身后出现,问我什么事。那个下午夕阳真美,照红了所有瞬间。

他要我叫他哥哥,我从来不肯,我承认他是哥哥,却从未在他面前称呼过他一声哥哥。其实不是不愿意,只是喜欢喊他的名字,一遍一遍,他也好脾气的答应,一遍一遍。日子就这样过去,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可以陪他喝酒打架打游戏,他也可以陪我谈论诗书辞赋琴棋画。

那时侯的我们,相信彼此永远不会走散了,我们那样坚定,以至于从不在乎吵架。记得又一次吵架之后他问我为什么我们老是吵架呢,我说,因为我们可以和好啊。彼时的我,说的那么理所应当。他也觉得是这样,所以很同意我的看法。

喜欢他,是我最不可思议却又最理所应当的事。你看吧,他会在夜晚送我回家,然后重新折返去他家,嗯,我和他的家,是两个方向。他会在我胃疼时去给我买药,会在元旦时陪我走过长街,夜晚一点半的时候,我们还在昏暗的路灯下走着。不急不缓,仿佛岁月本该就是这样子的。走过长长的街,走过长长的夜,我以为那就是一辈子,可时至今日我才知道,一辈子太遥远,而我们走过的日子,太过短暂。

冬天的早晨,冷的人觉得不如冬眠吧。可是我和他,出现在体育场,是啊,我们在打篮球。运球,起跳,投篮,我冻的瑟瑟发抖,他面无异色的脱下的外套,让我穿上,我不要,他说他打篮球很热的,这个傻瓜,明明那么冷啊。他鼻尖冻得发红,嘴唇微微颤抖,却是我见过,最好的样子。

我那个初恋男友打了我的现任男朋友,我告诉他的时候,他淡淡说嗯。我却又告诉他,我的初恋在那么多人面前说我贱,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眼神寒冷了不少。第二天中午,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就那样站着,带着些傲然的样子。他是我的神,强大而无所不能。他送我的初恋去了医院,然后送我回家,说下午别迟到。那时侯少女带着崇拜的目光看他,觉得他很厉害,是啊,我的哥哥,怎么能不厉害呢。然而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自他走后,再也不会有人那样为我大打出手。毕竟因为我也不会,不会待每一个人都像对他一样好,这就是了吧。

我们一如既往的吵架,和好,喝酒,写诗,上课,去补习班,回家,遛大街时光啊,就这样流逝。

我把喜欢小心收藏,不肯露出半点破绽,我想这样子,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哪怕是以朋友的名义,哪怕是以妹妹的身份。那个知道我心意的闺蜜,在某个下午约我和他去喝咖啡,我不知道我去送菜单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当我踏上楼梯时,听见我的那个闺蜜啊,对他说她是真的喜欢他。他礼貌的拒绝,她泫然欲泣。我摔了餐盘,对她吼,他拉我坐下,说没有的事。后来闺蜜走了,我一杯一杯的喝着酒,他也不劝我,只是陪我喝,在我快要吐的时候抢过酒杯一饮而尽。他不许我再喝,他一个人喝。我哭着对他吼,说我爱他,为什么他不懂,为什么。他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抱住我,紧紧抱住。我多想时间啊,就停留在那个时候。他松开我,问我要不要和他在一起,我说不要,我眼神坚定的说不要。他似乎有些诧异,但又有些了然。我只是见惯了离别,所以清楚的知道,短暂的在一起,换来的不过是此生不相见。

暗恋是成功的哑剧,说出来就成了悲剧。豪迈如我,从未真心喜欢过一个人;洒脱如我,得不到的从来不强求。我们一如既往的去做一切正常的事,对于那天的事闭口不提。只是在提起感情的时候,会尴尬。有女孩子向她表白的时候装的无所谓,转身却泪湿,我不理他,他懂,所以他不会跟任何女孩子在一起。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合适的,只有我知道,不是的。他爱一个人,一如我爱他一般,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啊,牢牢的刻在他的心上。他们曾经在一起过,一百三十七天二十个小时,他记得那么清楚,我便也记得很清楚。我希望陪他的日子,可以比这个时间久远。只是我忘了,感情是不分时间长短的。它是由人生的出场顺序决定的。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要比他早出生,然后堵在他家门口,让他一辈子,也不要遇到别人。

再后来,他呢?他去了别的地方,离这个小城不远,一个小时的车程。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们都是害怕离别的人,不如不见,不如想念。

他去的那个地方,是体校,就是那种会让人累的半死不活的地方。可我也知道,那个小城,有个姑娘,在等他。是啊,他心爱的姑娘在等他,他心心念念的姑娘啊,会和他好好在一起,此生都不分离吧。我是知道那个女孩子的,那个温柔的长发女孩子,虽然我也是长发,却总是高高束起。那个说话甜美的女孩子,不像我,只会陪他打篮球,投出精准的三分球;只会陪他喝酒,喝到口齿不清,她一定很美好,才配得上才貌双全的你。我不恨她,我没有理由去恨她,我会感谢她,感谢她陪着我最爱的人,让他一生幸福。就让你的天使,来代替我陪着我的天使,可好?

再见时是九个月后,在我的学校门口,他手里拿着篮球,在等人。可他等的不是我,他在等他的兄弟。我记得以前的时候,他等的人,从来都是我吧。哦,我忘了,那时侯,我也是他最好的朋友,嗯,最好的兄弟。他的兄弟没有见到他,我却看到了,这是不是,也算是一种缘分啊,如果这也是的话,我们之间的缘分,真的是好巧。

你看吧,时隔九月,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我们久久的沉默,我们对视,我平静的和他对视,没有眼泪流出来,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哭,怎么我们也没有吵架呢?我们不是应该狠狠的吵一架,然后我负气离开,你来追我吗?我却只是想和他说话,说句好久不见,可是也没有好久不见,才九个月而已;说句你回来了,废话,人都站在这里了;说句还好吧,当然,没病没灾。我从不知道终有一天,我们会无话可说。那个曾经的我和他呢,那个一根棒棒糖都能扯到世界大战的我们呢?再也回不来了吧。

末了,他开口说,早点回去吧,很迟了。是啊,冬天的九点钟,是很迟了。那么,九个月后才出现的你,也迟了。但你不是应该送我回家的吗?我想这样问他,但终究没有问,我知道的,我没有资格这样说的。那么至少,你不是应该给我披件衣服么,你没看到我的校服,很单薄吗?可是我没有说,我没有资格的,我知道。所以我只是看着他,也只是想看着他,让我再多看一会儿,好让余生牢牢铭记。

他转身离开,我就跟着他,就像以前一样。只是以前,他会牵着我的手。我想跟着他,我不想把他弄丢了,我再也不想把他弄丢了。就让我陪着你,走过这漫漫黑夜,只有这黑夜。黎明来临时,就让那个明媚的女孩子去陪你,好不好?他回头,看着我,平静的眼眸里不复以往的温柔,也没有冷漠,他只是平静的看着我,说,把我忘了吧。我不出声,看着他的目光,转身离开,既然不能陪你度过黑夜,就让你再目送我离开一次吧,就像那时候一样,等我走出你的视线你再离开。我没有说话,没有挽留,没有哭闹,没有撒娇。我知道,这些事情,以后的也我再不会对别人做了。

我转身时那旁边的咖啡店有音乐响起,是薛之谦在唱,你还要我怎样。温柔的声音传来,我那样平静,却在这一刻,泪雨倾盆。我没有回头去看,去看他是否还在。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念想吧,让我觉得,曾经,他也对我,有过喜欢。他在灯火处,看着我转身,看着我离开,既然没法陪你度过漫长岁月,那么此生所有的颠沛流离,都由我来承担。如果你能记起我,就记起我任性的样子吧,你说过,你是喜欢我任性的。

最后的最后,他唤一声妹妹,我转身走入黑夜。

相关知识

那时候的爱情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那时候的爱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男孩去上课的时候,匆匆间在楼道竟碰在了一个女孩的身上,男孩急忙向女孩道歉,女孩羞怯地说没关系,就这样他们相识了。虽然女孩比男孩小一届,虽然刚刚相识,双方并不太了解,但男孩晚上回到宿舍时还是特别兴奋,因为冥冥中一直在等待的她终于出现了。

男孩约女孩去英语角早读,女孩欣然答应。早读时,男孩一边努力在女孩面前表现自己在英语这方面的优势,一边却不停地偷瞄着女孩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心怦怦地跳着,心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光明正大地抚爱这美丽的头发呢?

因为认识了女孩,木讷的男孩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积蓄在体内二十来年的热情仿佛一下都激活了。他会每天早上去给女孩送早点,中午假装还不太饿等着女孩来了一起吃;会在星期天约上女孩,用自己平时勤工俭学不舍得花的钱带她去逛街,逛公园;也会因为女孩一句玩笑话:你能把我这旧自行车变成新的吗?而去买漆买装饰材料,把自行车漆成了酷酷的黑色,用黄色的“HAPPY”英文字母装饰上,再把那些旧的脚蹬、车链全换掉,还装上了红黑相间的卡通车铃……

女孩被男孩的热情感动着,然而却始终表现得不太自然,有些心事重重,男孩以为她是在害羞,暗笑她的可爱,心里的爱意愈是汹涌澎湃。

放假了,女孩要回家了,她告诉了男孩车次及时间,男孩很高兴,因为他想她既然连这都告诉我了,那在她的心里,一定是把我当成她的男朋友了。虽然想到分离后自己会饱受思念之苦,但男孩还是像老大哥似的帮女孩买了许多回家的礼物及路上吃的食品。火车开动了,男孩刚想说记得给我打电话,女孩张口喊道:以后别打电话了,我回家后可能有事,会关机。

整个假期,女孩真的一直关着机,男孩很想听听她那甜美的声音,无奈只好每天拔一次那个号码,听一遍那熟得不能熟的“此用户关机”的英文留言。她一定是嫌漫游太贵了吧!男孩替女孩开脱。于是他去给女孩充了100元的话费,然后再一天天的重拔那个号,直到快开学时,他听到了她熟悉的声音,她在电话里兴奋地告诉他本以为是她的手机号中奖了,谁知是有人给她充了那么多话费,她很高兴。男孩也很高兴,他没说他是他充的话费,他以为她猜到是自己了。

终于等到开学了,男孩一到学校就去找女孩,本以为她也会如他一般欢呼雀跃,谁知女孩却踌踌躇躇地告诉了他一个难以置信的消息:她其实本来就有男朋友,是在别的城市上学,她和男孩认识后,曾经很犹豫,想离开原来的男友,但整个假期那个男孩对她的种种关爱,特别是那次偷偷给她充手机话费,让她感觉还是自己还是离不开他。她请男孩原谅自己的隐瞒,求他忘了自己,去找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女孩。

男孩没有怪女孩,也没再去找她。他的心虽然经常被这种痛苦折磨的痉挛,但理智还是告诉他得为他们祝福。有时候他会默默地站在楼上望着下面,只因为她经常会从那里通过;“情人节”的晚上,他依然按假期所设想的那样去那个他们以前经常去的大教室用荧光棒拼了“ILOVEU”,教室里空无一人,可能都急着去过这个让人激动的节日了,男孩用心地拼着,虽然那种心情很苦涩……

很快,男孩毕业了,他离开了那个让他伤心的城市,投奔了在北京的堂哥。凭着出色的专业技能和英语,很快他在一家软件公司找到了一份软件工程师的工作,他本来不太用出差,但却经常主动主要求去出差,其实他一方面想用在旅途的劳累来麻痹自己那个受伤的心,一方面却又会情不自禁地跑回母校去找个角落呆一下,他每次都想:我就看她这一回了,下次决不了。但每回出差都又会跑去看她,哪怕只是那么远远地看一眼,虽然她不知道,虽然他为了来这儿,把前几天的工作赶得很紧,生活费压得很低……

故事到这里,也许应该结束了,然而天下的事,却又往往让你想不到。第二年六月的时候,男孩突然接到了女孩的电话,说她也马上要毕业了,前途茫然,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要男孩帮她留意一下工作,男孩想到了她的男朋友,想拒绝她,谁知女孩又说她后天就到北京,让男孩去接她。男孩的心一下子又悬了起来,不知道她的到来意味着什么,是她和男友分手了?还是有别的什么事?他一边卡卡不安地等待着,一边却也又开始偷偷地企望她会说她还是爱自己,那样的话,男孩心里一个声音大声地说着:我会用我的全部来疼你的。

女孩来了,依然不是如男孩那么激动,依然是有点踌躇。她说她和男友现在在原来的大学边上开了小电子商铺,主要是针对大学生经常一些小的电子产品及组装电脑之类,她和男友都不太懂这方面的业务,现在人手也缺,资金也周转不来,而且房租交了,现在也不能关。她想请男孩帮她想想办法。男孩呆了一阵,说你先休息吧,我出去想一想。他跑去和堂哥说了这件事,说他打算辞掉现在的工作,带着这一年来挣的钱回去帮女孩。堂哥很生气,力劝他不要管女孩的事了,因为这样他不但会失去现在这份很不错的工作,而且回去后一定只是又为那个无望的感情黑洞白白付出。男孩最终还是和女孩回了原来那个城市,他在短信里向堂哥道歉,他说他知道堂哥说的都是对的,可是他见不得女孩伤心。

男孩把自己带来的钱全部投入到了那个小商铺,并且让女孩和男友负责在家看铺,他出去采购、装机、维修,晚上回来,他在小商铺里用妈妈寄来的粉条给他们做猪肉炖粉条,然后他俩回去住的地方,他负责看铺。夜里静静地躺在床上,他也有时候会问自己究竟为的是什么,其实这个小商铺根本就顾不着他们三个人的生活费用,而且还得看着他们两个出双入对,以及她男友对自己时时充满怀疑的眼神,他在干什么呢?但想一想至少自己现在能使女孩又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而且这种笑容离自己那么近,那么近,再不是过去那遥遥的一望了,男孩也就很心满意足地带着微笑睡着了。

然而,就是男孩这么卑微的愿望最终也还是失去了:女孩和男友坚持不下去了,他们两个要回老家。男孩没有犹豫,从柜台里把所有的资金拿了出来,又从别处借了一些,总处把女孩和男友当初投的钱凑够了,然后给了他们两个。女孩想说不要,可她男友接了过来,说男孩反正还有这些货可以卖一部分钱。男孩也忙笑着说是是是。他们走的前一晚,男孩费了整整一个小时,学着妈妈在家做凉粉的方法给他们两个做了满满一小锅的凉粉,女孩香喷喷地吃着,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凉粉。

男孩没说话,把脸扭到了一边,因为他本以为他至少还可以给她多做几个月的饭,多做几次这么好吃的凉粉。夜里他终于号啕大哭,哭自己的爱情之花真的调零了,而对着那一瓣瓣的落花,他真的无力再去拾起,其实拾起也无用。

后来男孩又回了北京,又做了白领,只是一直没再处女朋友。后来,听说那个女孩结婚了,只是没嫁给她原来那个男友,是相亲后闪电式的结婚。

这个世界现在越来越浮燥,而且随着网络的出现,也越来越让人感觉光怪陆奇,心有多久没有被感动了,我们或许早已忘记。说出来都会冷笑:现在谁还相信有真正的爱情存在?再去哪里找寻那么痴情的男男女女?然而这个男孩的故事还是让我泪流满面,因为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事。男孩,是我的堂弟,1986年出生,身高一米八,大眼睛,皮肤白皙,再加上一口流利的英语及软件工程师的职称,他其实走到哪里都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而女孩我曾有在一次出差的时候见过,黑黑瘦瘦,个子也不太高,是那种看上去很平凡的女孩。然而,堂弟却偏偏就为了她甘愿付出了那么多,他在他的博客里写了他们的故事,结尾的时候他说爱了就爱了,爱过怎能无痕?这让我们无法再一见他就劝他找女朋友。

那时候的青春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时候的青春",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吉羊献豪报捷讯 金猴舞棒传佳音

欢度新春

吉羊欢跳日流金 喜猴腾跃月进宝

招财进宝假如岁月可曾回头,你会给谁一个拥抱,你还差谁一个遗憾,一个今生都无法弥补的!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她祝福。

谁懂,年少如风,羁绊的旅程的风雨伴随我们成长,打湿眉角化作眼泪!谁知,年少如酒,有些烈但不够醇,饮了化作思念,谁在陌生的城市,夜夜举杯!谁念!年少如故,一些故事犹如花开花败,只是错过的季节会有,错过的时光不在回头。

倘若我凝视天空,落下一滴泪,那泪里承载着过去的心酸,欢笑,一幕幕重温化作无声电影!

为什么眼角的泪还流不下去,因为你还不曾放开。不要忘记过去的一切,一切或喜或悲,或忧或愁,都是我故事的点滴!

《故事》

你来带着笑走来

带着哭离开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后来

你在你的日记写到

这是一个故事

那时候,我还不爱黑色


20XX年7月6号晚,我安静地坐在包厢一角,灯光昏暗,烟雾迷绕,到处是分不清的脸,熟悉又陌生,男男女女勾肩搭背的谈天说地,觥筹交错,划过绘本的指尖轻颤了颤,我拿起笔,摸索着写写画画。

一黑衣女郎绕过酒瓶和醉汉,一把勾住我的脖子,昏昏的吐了一口气,满满的都是酒精的味道,看她的神情,显然,她早已终日与酒为伴,或者,无酒不欢。方洛,你醉了。那人醉了,喜欢说什么?我没有推开她,她却像被别人推倒一样瘫倒在沙发上,眼神迷离,熟练地摇晃着酒杯。年轻的时候吧。我敷衍道。方洛看了一眼酒杯,满不在乎的一口干掉,好,那我也说说我年轻的时候。。

高中时候的方洛不是如此的钟爱黑色,那晚,她的醉话勾勒了一个故事,所幸,我记录了下来。

高一报到那天,方洛穿着那时还不流行的白衬衫,靠在学校大门的栏杆上,时而眯着眼睛看看阳光,时而看看来往行人和汹涌的车流。打算等阳光弱一点,再弱一点的时候再去排队报到,直到看见几个笑容明媚的姑娘手挽手向校门口走来。方洛平时最讨厌小团体,于是屁颠屁颠的让出那块宝地,万般不情愿的顶着大太阳挪到排队大队的尾巴上,阳光还是那么的毒,方洛深感万幸前面和她一样穿着白衬衫的高大男生,为她遮去一部分光线。方洛盯着男生的后脑勺,心想,嗯,从背面看是个帅哥,不知道从正面好不好看呢?正想着,队伍外面恰有人喊了一声顾长亭那衬衫男生回头应了句,扫了一眼方洛,许是惊诧于方洛的白衬衫,多看了她一眼才从队伍中抽离出去。方洛脸一红,原来他叫顾长亭。

也许方洛的情窦还没全开,整整一年,方洛从军训后黢黑的丑小鸭变回牛奶白的小天鹅也没和顾长亭有半点交集。

高二伊始,被物理虐的七荤八素,却被历史捧得昏天黑地的方洛,毅然决然的奔赴了文科班,成为文科班为数不多的一股清流。她看了很多书,在数不尽的故事中,在天马行空的想象里,忽然在某一天深夜,觉得成长有点孤单。翻来覆去的想,那才华横溢,果敢霸气的卓文君,堕身情海的鱼玄机,忠贞痴情的祝英台,她们到底是什么心境呢?

那是一个平凡到让人无话可说的下午,却让方洛数年后描述的美好无比。空气里弥漫着雨后嫩草的清香,暖暖的阳光巧妙地绕过门窗温和的打在方洛的脸上,方洛翻开课本,正巧翻到那首窦娥的曲,便无声念了出来,待我剪青丝,放入香囊,表示青丝千万丈......正这个时候,有人打了个报告,方洛随口说了句进来,才愣回神,班上的同学哪里请过假呢。不等方洛反应,顾长亭一个箭步钻到讲台的桌肚里,方洛一惊,抬头看到窗外探头的秃头教导主任,心下了然。幸好今日穿的裙子可以遮住他,教导主任狐疑的走进来,转了一圈,走了。方洛松了口气,却没有放顾长亭出来,顾长亭在狭仄的空间里别别扭扭,扯了扯她的裙角,她也不理,故意踢一脚讲桌,方洛便扫一眼全班,脚下再踢回去。懊恼的顾长亭没有注意到方洛的紧张不安,她瘦削的双手正死死抓着椅背,她正在庆幸,裙子是刚洗过的,细细嗅还有薰衣草的味道,鞋子也是刚刚刷过的,幸好......

太阳被拉下了山,躲在山下偷偷摸摸的散出暖暖的光。直到放学班上一个个同学走完,方洛才把顾长亭放出来。你叫什么名字?顾同学,你难道不知道英文里what is your name要排在say hi之后的吗?hi,你叫什么名字?没事,不用谢,bye方洛收拾书包,有意让左边的头发垂下来,好挡住她的笑,心里又懊恼,今天莫名其妙的想卖关子。方洛在顾长亭转身的时候也回过头来看他在夕阳中离去,忽而多愁善感的她想起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方洛检查好门窗,电灯,锁上门,回头便撞上了顾长亭,你怎么走路不看路啊?方洛不抬头也能猜出他正在笑,笑得过分。明明是你站在我身后,你怎么不回家啊?等你。等我?顾长亭不解释,夺过她的书包,往背上一背,抬脚便走了。方洛愣过神来已被顾长亭落的很远,只好去追他顾长亭你抢劫啊?......顾长亭,你再不还我书包,我就把你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是谁在外面踢球迟到了?又是谁躲在我们班才逃过一劫的?顾长亭停下把书包还给了她,解释道我......我只是怕你错过了末班车.....方洛脸一红,也不知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对不起......其实,你刚刚背粉色书包的时候,特萌......

到了后来,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什么都谈,天文地理,神仙鬼怪......唯独不谈恋爱。两人十分默契的打着单身狗的名义混在一起吃火锅,踩马路牙子。方洛的文章隔三差五被在各班流传,最后回到方洛手中已被改的面目全非,方洛单手把文章团成团,不用想也知道谁干的,而后加倍的报复在他的满分数学试卷上。偶尔有些闲暇时光,方洛会拉着他去市立图书馆坐上一坐,顾长亭埋怨她占据了他太多时间,都没有女生喜欢他,方洛白了他一眼,你姓严名卓吧?方兄何解?因为你眼拙啊。方洛把书一摔,是的,她喜欢他。否则,她怎么会故意卖关子,怎么会在他面前失言,怎么知道他被教导主任抓是因为踢球。

因为她喜欢他,所以才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写好每一篇文章,努力在文科大军中有一席之地,因为她喜欢他,所以他在晚会上有节目,她便去争取做主持人,他参加英语比赛,她便参加演讲比赛,因为她喜欢他,所以每当校园广播获奖名单的时候,她觉得能和他的名字一起被念出来都是幸福......

方洛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明又哀痛,我放下笔,问她然后呢?方洛望着空了的酒杯,说去倒酒,只见她坐在地上的空了的酒瓶子中间,不发一言,闷声倒酒,又喝掉,周而复始。后来的故事我辗转从别人那里打听到,原来方洛终于在高考结束的那一晚告了白,然后顾长亭犹豫了下,又犹豫了下,还是没有答应,而后两人开始不断地纠缠,终于顾长亭在外出爬山散心的时候,遭遇了雪崩......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故事便就此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