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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家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8-10

生活就是苟且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活就是苟且,欢迎阅读与收藏。

曾今看过一句话:所有的问题都是因为穷,我细细想来,好像真的是如此......

以前,我爱幻想,爱幻想美好,现在,我不敢幻想,可能是因为幻想往往是落空吧,真的异常羡慕那些乐观的人,在举步维艰的日子里仍然可以找到生活的乐趣,生活给予的点点美好。是,我从小到大的生活都不富裕,说是不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生活是假的,虽然我觉得人活在这时尚追求精神比追求物质高尚得多,但是,这毕竟是一个物质化的世界,没有物质,更是举步维艰。

我就希望的是,在这不富裕精打细算的日子里,我挚爱的家人能够平安健康。我们能够在艰难的日子里给彼此温暖,给彼此鼓励,小时候家人是靠山,现在大了,愈来愈觉得父母老了,我要撑起这个家,给他们遮风挡雨了。我很向往诗和远方,但眼前的苟且势必要一步一步走过,我爱他们,我就有责任坚强,有责任给他们后半生稍稍不苟且的生活,是,他们是为了我而苟且,所以,我不能堕落,不能逃避。我挚爱的家人,生活不会青睐谁,因为他不知道谁是谁,支撑我们走下去的,是在被生活的的打击下,紧紧黏在一起的心,彼此的拥抱,彼此的温暖,之后仍然可以有笑脸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日子是平凡的,日子真的是磕磕绊绊组成的,就像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精彩的句子。日子是苟且的,日子真的是哭哭笑笑堆积成的,但愿你们都在这条哭笑相间的路上找到自己,找到爱的人,爱你想爱的人。就算日子在艰难困苦,你都会在亲情的陪伴下,成功走出那片沼泽......

延伸阅读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时光,宛若一湖平静的河水,静静地、悄悄地流淌,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划过朝暮,淌过四季,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带走的是光阴,留下的是故事;溜走的是成长的懵懂与青涩,

沉淀下的是成熟后的稳重与睿智;流逝的是苦涩岁月,留存的是温馨萦怀,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而记忆这些时光故事的就是文字,有人认为,喜欢文字的人其内心充满着浪漫之情,

不食人间之烟火,不知柴米油盐及酱醋。其实,喜欢文字的人只是喜欢文字的静、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不知从何时起,这句话似乎很是流行,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很是让许多人朗朗上口,脍炙人口。不是因为它的浪漫,而是在这段文字的世界里道出了不同的人生境界,

似乎触动到心灵的一扇窗,似乎感知到当下人们生活状态的一部分缩影。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诗和远方只是一种意境,与其说是浪漫,不如说是对未来日子的一份憧憬。

它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心与心的对白,是对人生情怀的一种注释。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诗不用太美,真诚便好。远方无需多远,能够到达真好。

这首诗可以是见了一个人,可以是做了一场梦,可以是品尝了一道美食,可以是听到一曲音乐。

生活的苟且,远方的诗!

可以把自己的努力与追求视如远方,

也可以把坐在身旁的爱人视为我们最美的远方。

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从来没有停止过努力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正如从来没有放弃过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然而在这么多年孜孜不倦的努力下,居然无比忧伤遗憾地发现,原来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比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要难得多。

虽然也上过各种各样的兴趣班.

在那个以素质教育著称的住宿制小学。小学时候书法老师特别喜欢我,常常给我开小灶在那个铺满宣纸充满墨香的不像办公室的阁楼里面。还保存着他送给我的用10种字体写的龙字,似乎也是那时开始,对名字里有龙字的男生特别容易有好感。

小学每天练400个字硬笔书法,大概是最享受的时刻了。临摹,一笔一划,写字也跟做文章一样,讲究抑扬顿挫,看得出笔锋里的情感。

然后是写作文,小时候学校的墙报上总是贴着我的豆腐块小文章,学校的报纸上也刊登妈妈帮忙修改的文章。不得不承认母亲是我作文的启蒙老师,她是那样一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那时每次跟她在校园里散步,她会指出路边某朵花的变化,告诉我要做生活的有心人。初中语文老师在某次作文后面的评语是如果你不是竹子,或许会是另一个安妮宝贝。于是乎被冠上了安妮竹子的戏称。

也曾经在每天上完晚自习别的孩子们都冲回宿舍嬉闹,自己跟另一个小女孩走上一段夜路,去学校的练琴房练上一个小时的钢琴,回到宿舍时候别的小朋友已经准备洗洗睡了。从小就比别人过得累,但练琴的日子总是充实。母亲抱着并不希望我成为钢琴家而只是培养一点点艺术修养的心态,起起伏伏的日子里终究没有办法让我坚持下来,小朋友学练琴,往往考验的是大人的坚持。

初高中的爱好,似乎也只有看书了。各种各样的杂书闲书,青春疼痛小说,言情小说,当然也有一些当时并不完全看得懂的名著,家里的书都快被翻烂看过无数次。那时候最爱去一个女同学家里,因为她房间有一整排的书柜,当时对书的饥渴,特别不能理解那些同学竟然放着书在书柜从未读过。

也混过管弦乐队每周训练,打个镲敲三角铁摇个沙锤也觉得很享受。

穷游开始变成上大学后的兴趣,走一些从没听过的城市,住青旅30元一晚的床位。大学生活太多彩,以为学生会社团打比赛就是所有有趣的事儿。

直到开始工作,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无趣。

那是一家比一般外企更外企的外企,有着完全西式的文化。除了我和另一个同事是localhire,其他都是外国人或者从国外读书工作然后被派回广州的。

在那里我第一次知道了有冲浪、潜水、马术、滑雪、搏击这些这么高大上的兴趣,我开始不喜欢自己,觉得自己除了工作一无是处,是一个完全不懂worklifebalance的工作狂。就像小时候最头痛填写个人资料表里面兴趣爱好一栏。所谓兴趣广泛,什么都喜欢说到底是什么也不热爱,只有广和泛。

看到罗胖的理论顿悟,他说真正的兴趣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1.干前很向往。

2.干时很痛苦。

3.干后自我感觉很牛逼。

4.很费钱。很费时间。

5.干到很好的时候可以挣到钱。

于是开始了漫长的寻找。以为喝酒clubbing就代表用力在生活,每次酒醒却只是陷入无尽的空洞和一次次对生活的质疑。以为学网球就代表健康生活,一次次重复动作以母亲大人说手臂会粗被搁浅。以为学吉他就代表文艺有才情,手指痛到起茧也不是重点,比别人短1/3的小拇指没有办法按完全和弦才是悲剧。骑马、卡丁车、跳伞我很努力让自己去尝试一切新鲜刺激的活动,我以为这些听上去酷炫高大上的兴趣活动会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无趣。

似乎兴趣爱好也有了高低雅俗之分。一个高大上的兴趣,才能表达自己的生活态度。

从朋友圈开始,我们某一天突然开始在意有趣这个话题,我们评价一个人,不再用是否成功这样俗气的标准,而是有趣。知乎上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答案快速引起广泛传播,但凡自认为有点水平的人都爱把有趣的灵魂终将相遇挂在嘴边,说得自己好像是多么的有趣。(嗯没错,这也曾经是我的签名)

曾经问过一个很美很可爱的单身妹子,对男朋友的标准是什么。

她一脸认真的说,至少要有趣啊!

然后问她,什么是有趣。

她说,大概是有幽默感吧,能把日子过得不一样。

当择偶和交朋友的标准变成是否有趣,怎样变得有趣就成为一个特别头痛的话题。张岱的话更加惊世骇俗、一针见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说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对某种事物的癖好,那么他并不会是一个用情至深之人。

有趣,往往是一种人们对你预期想象的反差。没有人会认为做个作家就有趣,而一个有着符合世俗观念事业成功的比如麦肯锡合伙人同时是一个大写情爱的作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一个工作是考古的人未必有趣,但一个喜欢金融的人却对古玩字画有研究,似乎就变得有趣了。

一向不喜欢被称为好学生,因为好学生往往等于书呆子;也不喜欢被称为女强人,因为女强人往往意外着工作狂。

一个学生,你却最好不要那么爱读书,翘课打架早恋一个不能少才显得有趣。

一个职场人士,你最好不要只知道加班谈客户,总要有个第二身份才比较有趣。

为什么我们在量化的成功面前,知道怎样努力,可是在有趣这件事上,却找不到标准?我们尝试了很多花费了很多银子,却似乎一直在做无用功。

看过最好的解释是这样的:有趣,是一种无功利心的闲情,闲的前提就是不穷。有趣的人必须有过一段衣食无忧的日子来培养诸如品味、格调之类的东西。手头太紧了,人就不有趣了。一个从小生活优越安逸的朋友,是这么跟我说,挣银子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享受生活,要懂得感恩生活中的美。

当你愿意花心思去留心一颗树的变化,去聆听小动物的对话,愿意花时间在一些与物质没有什么关系的东西上,这大概是最简单却又最奢侈的事了吧。所以特别羡慕那些在平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或许没有那么有野心,或许没有那么追求成功,但是往往有一颗非常善于发现一切生活细节之美的心,而这些往往让人变得更加有趣,因为这是一个你所看不到的世界。所以有趣,何尝不是一种高贵的心态。

不必急功近利去寻找,问问内心,什么事情能让你全身心投入去爱,能让闹腾的人安静下来,能让内敛的人变得疯狂。不必听上去多酷多与众不同,而只是那件你会不求回报的去做的事。于是终于明白,唯有写,才能与自己相伴一生。而碰巧有人爱看,那就更好。

那句大俗话怎么说来着,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因为到最后你会悲剧地发现,对一个人的爱总有期限,而对一件事一件物的迷恋,似乎只会越来越深。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爱与欲望,都需要找一个出口。

苟且


一天早上,还没起床,妈妈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妞,给你说个事儿,咱邻居那个大伯结婚了”。我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你猜人家多大?”“多大?”“比你大一岁”。“傻子吧?”“怎么会是傻子,正常着呢,大高个……”。一下子睡意全无,心里有点悲哀和失落。

大娘脑溢血,没有征兆的去世了,因还不到六十岁,全家人无比悲痛,大伯更是哭的死去活来,这才过去了半年时间,哎。

再婚也是可以理解的,儿子儿媳外出打工,一个人呆在家,屋里只剩下了悲伤。有个老伴,也就不再沉浸过去,还可以相互照应,不再那么孤单,人嘛,不就这样。可这“老伴儿”和我是同龄人,我都叫他大伯了,年龄可是比我爸都大,这女的有没有底线。

回想前几天在公司,同事说一个中年妇女来找我,大概三四十岁,我还在那生气,还在那狂吼人家,“三四十岁,怎么就成中年妇女了,会不会说话,姐姐还风华正茂呢”。可现在,和我同龄人再婚都找老头了,如果像电视剧的情节也行,或者是有权,或者有钱,就算有才也行,还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农民嘛。图啥呀……?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妈打电话,经常会提起我那个新“大娘”,我也慢慢的开始了解,甚至理解她了。

三十岁,丈夫意外去世,什么都没有留下,就给她留下了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大的是个女孩,老二老三是双胞胎男孩。

改嫁过,年龄相仿,男方因为家里穷,没有结过婚,婚后,男方就希望再生个自己的孩子,她不同意。一是因为她已经有三个孩子了,不愿意再生。再次,本身家里就穷,养活现在的三个孩子,就已经很吃力了,再生一个,日子更没有办法过了。没过两年就离了。

招过上门女婿,一进家门,就三个那么大的孩子,等着人家养活,这不是明摆着,把人家当免费长工了吗,也没有过多久,人家就走了。

别说让一个女人养活三个孩子,就算一个男人养活三个孩子,也是很吃力的。可怎么办呢,活着的人总得活下去呀。

这就有了大伯娶了一个年轻“大娘”。大伯没负担,没顾虑,只是想找个伴而已。

大伯要娶个小媳妇,在老家成了劲爆新闻。

开始都是像我一样反应,觉得一定是身体有缺陷,不然怎么可能找个老头。可见到本人,这新媳妇四肢健全,没有明显缺陷。又猜测人家肯定精神有问题,左邻右舍的大娘婶婶们,就没活找话的搭讪,希望发现问题,来证明自己的猜测,谁知人家比她们思路都清晰。

自身没有任何问题,嫁这么一个老头,这不明摆着,就是想找个人养她三个孩子吗。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为了这三个孩子。

大家都说,大伯再婚以后,精神焕发,好像也年轻了很多,总是哼着小曲儿。

今年秋天回老家,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位年轻“大娘”。刚下车,我就好奇的往大伯家张望,希望能亲眼目睹一下大娘的芳容。没有看到人,有点失望,不过发现院子里比以前要整洁很多。

吃过中午饭,准备午休,听到大伯家开门声,还有说话声,我一溜烟跑了出去。佯装打招呼,主要是想满足一下好奇心。

她刚从玉米地回来,戴着帽子,脸虽然黑红,可满脸的玉米叶划痕清晰可见,脖子上全是玉米花粉,身上穿了件大伯的外套,一双过膝水鞋沾满了泥……。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年轻大娘,再说和我同龄的人,谁干过这些,谁又会干这些。我似乎有点同情她了。

她嫁给大伯没有好吃懒做,她善待留在家中的“前孙子”,照顾“前婆婆”,承担所有角色该承担的责任,干着同龄人不会干的农活,没有靠只是出卖肉体,来让别人给自己养孩子,她活的不低贱。

她大女儿上高三,双胞胎儿子上高一,她希望孩子们都没考上大学,去城市生活,到那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就可以抬起头生活了。

孩子们从来没有来看过她,只能是她去学校看孩子们。

她内心没有堕落,才会自责与羞愧,才会觉得自己,是如此让孩子觉得的不堪。她是那么渴望孩子离开这里,到一个可以自由呼吸,开怀大笑,一个可以抬头看阳光的地方生活。

为了这一切,她愿意低头,愿意卑微

她是大娘,我们也要理解,她还是个妈妈,有着三个孩子的年轻妈妈,谁能说这样的生活只是“苟且”。

尊重她是个妈妈,尊重她的“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