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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美文回家

发表时间:2020-07-24

陪你回家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陪你回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盛夏的重庆,忽晴忽雨,天地间如同蒸笼,浑身仿佛沾满胶水,潮湿闷热得人儿心烦意乱。

兰花打扫完了最后一间牛舍,时间已近中午。她放下扫把,抚摸了两下身边的奶牛,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我的伙计们。她准备回屋收拾一下行李,能够提前点去火车站。奶牛场的事情,她昨晚已经同弟弟交待清楚了,她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回到屋里,妈妈已经帮她整理好了一大包行李,干坐在堂前,眼泪巴巴地看着她。她感到鼻子发酸,眼睛发涩,于是赶紧去洗了把脸,她不想让妈妈看到她哭。她在大衣柜里捧出一只精致的粉红色旅行箱,这还是以前在上海时,国平买给她的呢。她边整理行李,边对妈妈说:妈,你别伤心了,我会经常回来的。你在家要记得天天吃胃药啊,爸爸死得早,妈妈把她和弟弟俩养大,吃尽了苦头。现在日子总算好了,可她却不能再在妈妈身边了,她要到遥远的江苏溧阳去了。因为她答应国平的,无论何时何地,她一定会陪国平回家的。

来到火车站,兰花紧紧拎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剪票上车后,她便浑身软绵绵地躺在卧铺上,脸紧贴着那只粉红旅行箱,最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这眼泪中有对故土的依恋难舍,也有如愿以偿的欣慰激动。是啊,终于可以陪国平回家了本次列车的终点站是上海。

经过一夜多的长途行程,列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上海。兰花出站后便打的来到了市南的梅龙大酒店广场。她站在广场边上,看了下那只粉红色旅行箱,轻轻地说:国平,我们到上海了

兰花记得以前,就是在这广场边上的地铁站和国平相识的。那一年,兰花才十七岁,听信了老乡的怂恿,瞒着妈妈跟这位老乡婆娘来到了上海,来到了眼前这座大酒店,从此便开始了难以启齿的卖淫日子。她挣扎,抗争,企图摆脱这个魔窑,然而终究还是被这些皮条客打手们,控制得无法脱离这耻辱的苦海。

一天晚上,兰花趁看手们不注意,又只身逃了出来,跑到酒店对面的地铁站,想搭地铁离开这鬼地方,可是又身无分文,于是只能茫然无助地躲在地铁站边上。当时,国平也正好从这里下地铁。见到兰花这么一个小姑娘,半夜三更的呆在墙角边,就走过来问讯。兰花现在还记得,当时国平问她是不是搭地铁啊,现在已经没有了。并给了兰花二十元钱,叫她打的回家。兰花当时也没有向国平说自己的遭遇,但那个时候,她就认为国平一定是个好人。她悄悄尾随国平,当国平发现时,已经到了他的工地宿舍了。国平责怪了她几句,叫来工地上烧饭的阿姨,安排兰花陪阿姨先住一夜。就在这个晚上,兰花哭着和烧饭的阿姨说了自己的遭遇。阿姨一大早就去和国平说了,国平惊叹怎么会有这事?于是就决定让兰花在他这个工地上干活,帮厨房阿姨打打下手,先安顿一阵子再说。兰花白天帮厨房洗菜烧水做饭,晚上就和厨房阿姨睡一起。这日子过了半个多月后,国平对她说:你别害怕这些人再找你麻烦,过几天我做保镖送你回家。几天后,国平真的买了两张火车票,陪她上了到重庆的列车。

回到老家,妈妈既惊喜又伤心,对国平更是千恩万谢。国平呆了两天后,便返回了上海。而兰花则在重庆家里,帮妈妈料理农活。

一天,兰花打电话给国平,说想养奶牛挤奶挣钱,可没有钱买奶牛。国平当时正好工地上结到了一笔钱,于是给兰花寄过去了两万。兰花凭着这起动资金,也把奶牛养殖搞得越来越成了气候。后来要发展壮大养殖规模,缺钱时,国平又汇给她四万,使得兰花的奶牛场初具了规模,发展越来越好。兰花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粉红旅行箱,轻叹一声:国平,我们走吧

兰花拦了辆出租车,说到花园饭店。司机问哪一个花园饭店?兰花也说不清,只记得国平曾经和她说过,到他的家乡去时,就在花园饭店搭车。兰花打了个电话给国平的姐姐,问了这个花园饭店的方位后,司机便顺利地把她送到了。爬上长途大巴,兰花心里感到轻松了许多。大巴车慢慢驶离上海,她的思绪也开始继续涌动起来。

记得国平第二次到重庆来时,一付落魄潦倒的样子,人也瘦得如同一只长颈鹿。国平因为工地上出了事故,死了人,赔了不少钱,自己的钱不够,又借了二三十万外债。后来因为工程活儿一直不景气,债主又天天逼债,国平没办法,就只好来重庆兰花家,躲躲债主,先避避风头。那个时候,国平老家的女朋友也搞吹了,他心烦意乱得一天要抽三包香烟,搞得自己老是咳嗽不止,后来竟然咳出血来了。兰花逼着他到医院检查,结果很是不幸,医生告诉兰花,国平是肺癌晚期。当兰花听到这一结果,自然是悲伤万分。因为她早已经深深爱上了国平,只要他不嫌弃她,她希望和国平结婚成家,她要好好爱国平一辈子的。可如今兰花象疯了一样,陪着国平奔波于重庆各大医院,结果当然是徒劳了

三个多月后,国平便骨瘦如柴,原来高大的身躯,病得不足八十斤!国平在奄奄一息时,眼睛里满是泪水,看着跟前的兰花,嘴巴里不停地说着:回家,要回家,要还钱,这死别的场景,让兰花现在想起来,依然是泪流满面。

大巴车已经下了高速,进入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城市了。当车子到站时,司机提醒大家:溧阳到了,大家拿好行李,准备下车。车子停稳后,兰花紧紧拎着这只粉红旅行箱,随人群下了车。当她一脚踏上溧阳大地时,她心里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浑身也感到软弱无力。她站在车站广场上,胸前紧紧抱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子,嘴里呢喃着:国平,我们终于到家了!到家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往下倒,朦朦胧胧中看到一个女人一把抱住了她

意识清醒后,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又是一阵的呜呜哭泣。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也应该明白了吧。对的,那接站的女人就是国平的姐姐。而兰花那只粉红色旅行箱子里面,装有国平的骨灰盒,在箱子的隔层袋子里,有一张存有三十万元钱的银行卡,那是兰花用来替国平还债的

我们的重庆女孩兰花,现在还在江苏溧阳生活,依然还是单身,她要替国平为父母养老送终。如果你是单身男孩,觉得兰花这样的姑娘,值得你钟爱一生吗?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


写在《陪你超神陪你老》之后

仍记得去年四月底时,我还在读高二。有一次周六晚上,我在家读《青年文摘》,读到一篇短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女生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男生,男生带着她打怪刷级,女生很是感动,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些男欢女爱的事,具体内容现在也已记不清了。

反正当时我傻傻地觉得这种文章怎么还能登上《青年文摘》呢?恰好那时玩英雄联盟比较入迷,就打算写一篇男女因在一起打联盟而相爱的小说,取名为《陪你超神陪你老》。

那还是我第一次写小说,由于当天晚上蛮晚了,我就在草稿纸上写了点儿开头就去睡了。可我哪睡得着啊,满心就想着小说之后的故事情节该怎么走,人物形象及背景该怎么塑造,越想就越睡不着。

第二天早读我也在偷偷地写,下了课也沉迷于其中,上午的课几乎就没听进去,我还记得第四节是上物理课,我突然就有了灵感,老师在上面讲作业,我就用作业盖着几张草稿纸偷偷地写着,不时还看看黑板假装在听课。

正当我写得入迷时,老师忽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连他在讲哪道题都不知道,当时真是吓坏我这个好学生了,我便胡诌了几句应付了过去。

总之那几天我手里拿着的就是几张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的草稿纸,最终完工之后估计了字数为三千多字,我赶紧把它拿给我旁边的同学看。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啊,字太差了吧,密密麻麻的,重抄!郭同学说完将其不屑地丢在桌子上。

初稿就这样诶,你认真看。

刘同学看完之后说:以我这么多年上课看小说的经历来说,你这篇小说写得真是太烂了吧。说着对我竖起了小指以表嘲讽。

烂你个我抑制着我的小脾气,那你说怎么改?

没办法改,真的,怎么改都是这个样子,我劝你还是重写吧。

重写你个改了之后总会好点吧。

再怎么改也就好那么一丁点儿。听我说,你没这个天赋,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数学吧,看你数学天天不及格。

我回嘴:尼玛,哪有天天不及格!

憨厚的宋胖子看了后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唉,还需努力啊!

我仍不服气,拿去给女同学看,她说:还可以,就是故事情节还要再跌宕起伏些,那样比较好。

听到没有,还可以,人家这才是识货。我虽这么对男同胞们说着,但尚且知道我那小说是不行的。

之后我将小说改了一遍又一遍,力求言简意赅,绝不拖沓,两个字能表达清楚就绝不用三个字,最终定稿时文字裁剪到2800多,情节也稍有些许改动。

我于是牛逼哄哄地用班上的电脑找了好几个同学帮我打成电子稿,然后投入杂志社的汪洋大海中。

结果自不用多说,这样换皮不换骨的故事情节一带而过的小说肯定不会在编辑视线中停留超过半分钟。

后来这小说就再也没有被提及,直到几十天前我才在邮箱深处将其找回,一看,我惊叹道:我当初到底是有什么天助神功才能用不到三千字将两个人从高中相识写到男主结婚离婚然后携女主之手走向天荒地老的?我看着以前写的这篇小说,将其视为毫无可读性的渣作。

还好,这一年多来我看的文章多了,期间也有过再创作小说的经验,我便打算将这篇旧文来个彻彻底底的大翻新。

在电脑前开始重写这篇小说时我是没有什么灵感可言的,之后的故事情节也没有考虑到,总想着写吧,就这样写吧。

写到六千字时,男女主人公也仅有一面之缘,我不知道再写下去得有多少字,于是我去简书群里询问写手们的意见。

有人说:写成长篇吧。额,我可没这个打算。

有人说:这没关系的,比如《金氏漂流记》里男女主人公就是在快结尾的时候才见面的。这话我虽不知对错,但让我更加坚定地写了下去。

有一天我微信公众号没文章发了,说好要日更的,当天课又多,于是在晚自习用手机码字,好不容易把大结局写好了,保存了正文,但习惯性地按下了返回,那个软件微信公众号助手竟然连个提示都没有,结果因没保存素材所有文字全部消失。

该死!这时要去做广播体操了,身为文体委员的我更是必须得去了。可我怕做了操后就差不多忘了结局是怎么写的了,也怕在11点断电前发不出微信文章,这怎么对得起我立下的日更的决心呢?我索性抛去组织纪律直接回到寝室,又是伏案一个多小时,最终以超出一万字完成整篇小说。

但离断电时间只有半小时了,将这一万字修改排版配图发出去肯定是来不及了,又考虑到一下发一万字读者看着不得累死啊!遂分成三期发,每期正好三小章。

第二天将上篇发至简书,投稿至《谈谈情,说说爱》专题和《短篇小说》专题居然都没过,阅读量也只有二十几,后来方知它们不收连载小说,我不禁有些失望。

后来在上AutoCAD教程课时,我习惯性地点开简书,惊喜地发现居然还有人打赏我!这可是我收到的第一笔打赏,点开对方头像才知道他是《青春》专题主编,而且他还将我的小说收至《今日看点》并推荐至首页!真是十分感谢他这么支持默默无闻的我。当我第一次在首页上看到自己花了大把大把时间写的小说时,激动得根本听不进课,公众号上少得可怜的阅读量给我带来的烦恼也立马烟消云散。

在此我也非常感谢简书上关注我喜欢我给我很多鼓励的读者们,以及我的朋友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的鼓励,我才能一直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

写文章宛如雕刻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一点儿瑕疵,写小说尤其如此,没有认认真真写过文章的人是永远不会知道后来与之后、立即与立刻、即使与即便等近义词在情感表达上的差异。

即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文章,我仍会在情感细节上将措辞处理好。

即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公号推文,我还是会把它雕刻得很精致很精致。从图海里捞图,接着用ps处理,配上精选的音乐,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给你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我做这么多是没有报酬可言的。

我现在认为以前写的小说很烂很烂,认为现在写的这篇也算比较好了,也许仅仅一年之后,我也会很嫌弃如今自认为很好的一万字的《陪你超神陪你老》。

现在写小说能从三千字到一万字,我坚信今后便也能从一万字到几十万字。

因为,人生就是要进步啊!

回家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回家,欢迎阅读与收藏。

王老实活了六十岁,头一次见下这么大的雨。雨点结实的像石子儿,砸在地上乒乓作响。排水的阳沟已经很努力了,可院子里依然积了淹到脚脖的水。他站在堂屋的门口向院门望去,虚掩的院门依旧一动不动。往日下雨,无论下大下小,大黄总会保证全身的毛不被淋湿前回来。可今天下这么大的雨还没有回来,这让王老实感到意外,有些担心,也有些焦急。

终于等到院门慢慢开了一条缝,大黄的脑袋从门缝伸了进来。王老实有些兴奋的高声呼唤起来:大黄,大黄!

大黄听到主人的呼唤,似乎抬眼看了看主人,有些努力的把身子挤了进来。王老实看着大黄慢吞吞的动作,感到有些异常。往常大黄进门,从院门到房门也就两个腾跃,看今天大黄那个样,怕是出事了。果不其然,大黄努力向他走来的时候,踉跄了几步,一头歪倒在雨水中,四肢乱蹬乱刨了几下,惨叫了几声,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大黄。大黄。大黄-------

王老实顾不得雨大如泼,呼喊着冲出房门。

你发什么癔症,做个梦也喊你那个宝贝狗。老伴推了一下王老实的头,嘴里嘟囔着,转个身又睡了。被推醒的王老实看了一样睡在身旁的老伴,脑子里却想着梦里的事,有些怔怔的叹了一口气,心里暗自庆幸,辛亏是个梦啊!

他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从窗外望出去,对面的楼上很多的窗口已经亮起了灯光,错错落落的胡乱排列着,就像一个个没有任何内容的显示屏。他明白每个亮灯的窗口里面都有人在忙碌着,起床,做饭,照顾孩子,上班。同样的事每天都在做,而且是不厌其烦地做。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和自己在老家一样啊。有点不同的是成里人叫上班,乡下人叫下地。

说实话他不太喜欢城里的夜空,就感觉城里的夜不太黑,好像天黑的不太踏实。不像在乡下,白天白得耀眼,黑天黑的瓷实。清早醒来,睁眼看看窗外的亮色,就能估摸着几点几刻。就算有时睡过了头,院里鸡鸭鹅对早餐晚点不满的吵闹也会把他惊醒,不允许他在床上多待一分钟。

下床穿好衣服,看了一眼仍在酣睡的老伴,一句话脱口而出:睡得跟猪一样。这句话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遍。老伴自从嫁给他,就是能吃能干能说能睡。这老了老了愣是长出一身肥膘,谁见了都会说晚年发福。每每听见有人夸她,美得那张老脸红光迸射,像一朵秋日怒放的红菊花。令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老伴那日渐响亮的呼噜声,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老是不解的埋怨:一个女人家家的,呼噜打得比老爷们都响,也不知是什么托生的。

和老伴的发福相比,不得不令王老实自惭形秽。每天喝酒吃肉就是不长肉,不止不长,好像体重还有下降的趋势。也不知什么原因,近一段时间胃里肚子里总有一种撑胀的感觉,尽管晚上不敢吃多,到早晨起来的时候,肚子依然胀胀的,好像比刚刚此过饭还要饱。他觉得还是应该下楼去转一转。在屋里呆的久了,就有一种憋闷的感觉,甚至连呼吸都有些费劲。不到地面上走几步,喘几口,人整个就不得劲儿。

他蹑手蹑脚的出了家门,还没忘摸摸口袋里有没有钥匙。因为已经有好几次被关在门外的经历,所以变得谨慎起来。被拒之门外的滋味的确不太好受,有家不能进的滋味也会令人焦急难耐。又摸了摸旁边口袋里的瞒着儿子媳妇偷偷买来的香烟打火机。多少年的习惯了,不抽他几口,一早晨都感觉不那么舒服。往日在老家的时候,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披衣坐起拿烟袋,先美美撮上一锅子老烟叶,那又辣又呛的烟雾尽管老伴睡得和猪一样也照样忍受不了,为此引发的战争也不断升级,谈判结果是抽可以,不可以在卧室抽。

进城来的时候,他没忘了带上他的老烟叶。可令他迷惑的是想抽烟的时候却怎么也没找到,把他急得就像吸鸦片的上了瘾。无奈之下买了一包以前看不上眼的香烟,寻了一个僻静的所在一连抽了三根,算是过了回瘾。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从来不抽香烟的,那玩意费钱不说,还没一点劲,就像吸空气似的。

他明白在家里那是绝对不能抽烟的。原因是他那长得瓷娃娃一个样的,在幼儿园里当老师的儿媳妇。把自己整的跟一个香囊似的,走到哪里就把香气带到哪里,却闻不得香烟的味道。小巧的鼻子警犬般灵敏,哪怕他在家里抽上一口烟,回到家准能嗅的出来。一旦闻到香烟味,好像不会生气的儿媳妇就会微笑着,用对待亲爸一样的口吻不厌其烦的给他上上一课,列举抽烟的滔天罪行,直到讲的他频频点头称是这才罢口。王老实活了六十年,什么道理都明白。人家孩子说得有道理,又闻不得烟味,要再在家里抽,对不起道理也对不起孩子。倚老卖老那不是明白人干的事。找个没人的地方过一下瘾对得起自己就行。孩子不知道就等于没抽。

他悄悄关好防盗门。楼道里却是黑的瓷实。拍了一个响亮的巴掌,惊醒了仍在酣睡的声控灯,踩着楼梯一步步的慢慢下楼来。楼里是有电梯的,但他不愿意乘,原因是一进到里面整个人就晕晕乎乎的。好在住的四楼,离地面不远,不会费多大力气就能到楼下。

一出楼道门,一股秋天的凉意迎面吹来。王老实抬头看了看东方的天空,以他的估计,要等到天明能看清楚人脸,还要有半个小时的光景。他四下里看了看,楼前楼后一排一排的汽车边已经有了人影的晃动,车辆转弯时车灯的环射不时照到他的身上,像照相的闪光灯。此时他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去哪儿或者是该干些什么。稀里糊涂的想了一会,决定还是去帮老吴打扫小区里的马路。

老吴比他小两岁,个头比他高,比他胖,但身板却比他弱,干活一累就上喘,气管好像用旧了的风箱。用力时就会呼啦呼啦的响,有东西堵着似的。和老吴聊了几次天,对他的情况大致也了解了一些。前些年老吴的儿子得了一场大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不说,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儿子病好了以后,身子弱得很,干不了出力的话,家里家外由儿媳妇忙活着,还得照顾孩子,不容易啊!老吴的儿子没得病的时候,是个司机,人也能干,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别人看着打心里羡慕。老吴和老伴照看着孙子,一家人欢欢喜喜,其乐融融啊!老吴一说起这些,脸上高兴,嘴里却老是叹气。老了老了还要到离家几百里的地方来打工。就这工作,还是托一个亲戚给找的。老吴常说:这就是命啊!

转过楼角,王老实就看见一个略显笨拙的身影扭动着。他紧走了几步,来到老吴面前,嘴里说着:老弟,干了有一会儿了。手却去抓老吴手里的扫帚。我来帮你干一会儿。还没等老吴说话,王老实就抢过扫帚呼呼地扫起来。

老吴直起腰,两只手攥起拳头敲打着后腰,看着王老实呼呼地扫地,羡慕的说到:老哥你是有福的人啊,身板又好,儿子又有本事,以后就等着享清福了。

享个屁福,自打来到城里,吃了睡,睡了吃,闲的难受,没活干,没事干,没地方说话,在家闷得慌,出门憋得慌,哪有在老家过得痛快,闷了到自家地里转一转,院子里鸡鸭鹅的叫声就像唱歌,抽个老烟叶喝个小酒,老兄弟们凑一块摆个龙门阵,那日子过得才叫舒坦。

王老实一边说着一边扫,一口气就是十几米远,等到了拐弯的地方,才停下来直起了腰。老吴跟在后面,嘴里连声说歇会儿,歇会儿。

王老实把扫帚放到路边,站直了身子把双手努力往天空伸了伸,腰来回扭动了一下,一副很舒服的样子。还是干活好啊,你说这人也是贱,干活成天累的和狗熊一样的时候,心里总想,要是有吃有喝不干活,那该有多好啊。等真的没活干了,反倒难受的不行。贱,就是贱!

两人相靠着,坐在马路边的石头围栏上。王老实从口袋里掏出私藏的香烟取出一根衔在嘴上,打火点燃,美美的吸了一大口,慢慢的仰起头,把吸进的烟雾从撮成一个小圆圈的嘴里徐徐的喷了出来,一副过大烟瘾的样子,心满意足的神态布满了脸上的沟沟壑壑。他之所以没有让老吴一根,因为老吴给他讲过,烟,他早就戒了。

老吴看他一副过瘾陶醉的样子,就笑着对他说:老哥,我看,还是把烟戒了吧,免得和我一样。等到喘气不利索,就晚啦。

唉------ 王老实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咱心里也知道,抽这玩意不好,可就是喜欢这一口,人老了,也管不住自己的嘴,没出息啊。

那就少抽一点。

少抽一点。王老实说着,就想把烟掐灭,看了看手里才抽了一半的香烟,感觉又有些可惜,放在嘴上又大大的猛抽了一口,然后发狠似的把烟在地上摁灭,将烟头扔在了扫成一堆的枯树叶里。

老哥,咱弟兄俩今天见这一面,以后可能就见不上了。

这是说什么话呢,咱们不是天天见面吗!王老实看着老吴,一脸的疑惑,不明白老吴话里的的意思,。

我是说,我明天就要回老家了。这次回去,就不回来了。

你不是在这儿干得好好地,干嘛回去?

老家一个老哥哥过世了,虽然不是很近,也是本家户族,从小相熟。按照我们老家的规矩,也要到葬礼上祭拜祭拜。来来往往一辈子,也没有红过一次脸,临走了,去送送。老吴说着,手里漫不经心的撕扯着一片树叶,脸色就像一片已经干枯的落叶,看不出任何表情。现在,儿子的身体也逐渐的好了,孩子的意思他去给人家开车,不让我在外面干了。孩子说,我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不放心。

老吴说着。王老实听着。老王看到,老吴的眼里,有了闪动的泪光。

王老实没有说话,他心里在想,前段时间,女儿来电话说,他的一个老伙计去世了,问他要不要回去。他却没有回去。听老吴这么一说,心里竟有了一些悔意。

天亮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老吴的工作也干完了。

老哥,你好好保重吧。我也要回去收拾收拾。

老弟,你也保重。王老实把扫帚在垃圾车上放好,用安慰的空气对他说:没事,见不了面,我们打电话,有啥事告诉我一声,行吧。

老吴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推起垃圾车,一扭一扭的走了。王老实有些愣愣的站在那里,目送着老吴离去,直到拐弯看不见了,目光还盯着老吴身影消失的地方看了许久。

不好了,有人跳楼了。

惊叫声是从西边传来的,把王老实惊得一激灵。甩眼看去,有人慌张着向西边的那栋楼跑。王老实不由自主的迈腿向那个方向走去。

离老远看到楼前的空地上围了一圈人。王老实加快了脚步,挤到了人圈的里面。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妇人面部朝下伏在那里,两只胳膊平伸着,也不知道头部那个部位破了,只看到血从底下向外汩汩的流着,在地面上蔓延,像一条慢慢游动的红蛇。在她的右手边,躺着一只虎皮花纹的大猫,直挺挺的,一动不动。

王老实感觉头嗡的响了一下,胃里有什么东西要往上翻。他迅速退出人群,用手捂住嘴巴,胃里的东西往上涌了几涌,终究没有涌出来。

活了一大把年纪,王老实见得死人也不少。在老家,同族的人去世了,穿衣火化的事没少干,他从来没有害怕过。那些人都是病死的,死去的样子虽然难看些,那是被病一天天折磨的。像这样惨烈的,血流满地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被惊得有些发懵。躲出人群好一会儿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从人们的议论中他大概听出了这么个意思。

老人有病,孩子都不在身边。整天就一个人闷在家里被病折磨着,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昨天晚上,陪伴她的大花猫突然死了,老太太哭得像失去了亲人一样。活着的人寻了短见,肯定活得不会快乐。快乐活着的人,是不会寻短见的。几个年岁大的妇女一行说着一行抹着同情的眼泪。

120 的车把老人拉走后。王老实看着留在地上的那滩血迹,怔了许久。

人们都散去了。王老实也往回走。他想起了梦里的大黄,也想起了老妇人身边的那只大花猫。他有些疑惑的想,他的大黄会不会真的死了。

吱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惊得王老实一激灵。一辆黑色的小汽车猛地停在离他有半米远的地方。还没等他缓过神来,一个光头从车窗里来冲他吼道:老头,你是大清早作死滚远点。别脏了老子的车。

王老实定了定神才看清,自己不知不觉走上了逆行道,忙不迭的跳向一边。光头把他的光头缩回去开车走了。王老实看到光头的嘴里嘟囔着什么,他没听清,但他明白绝对没有什么好话。本来他想说一句城里人常说的对不起,但他听见光头骂骂咧咧,心里也明白这个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终究也没舍得说。只是两只眼睛气气的,目送着汽车远去了,憋在嘴里的一句话脱口而出:没家教的玩意!

回到家的时候,儿子媳妇都上班走了。老伴催他吃饭。他看了看桌子上的牛奶面包,有些生气的说道:我不吃了,你自己吃吧。

你不饿啊?

饿也不吃。

老伴这才注意到王老实的脸色不好看。好像霜过的荷叶。

咋了你这是,和人吵架了?老伴大瞪着眼睛问。

王老实没理会老伴,也不说话,瞅着那杯洁白的牛奶发愣。渐渐地看着那杯牛奶不知怎么变成了血红色,就像那个老太太流的血一样红。他感觉胃里又有东西要往上涌,就努力憋了回去。老伴也不再理会他,自顾自的开始连吃加喝。

你说城里好还是咱乡下好?沉默了好大一会的王老实突然问老伴。

有吃有喝哪儿都好。老伴说完,一口气喝光了自己杯里的牛奶,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到:昨天和对门的张大嫂闲聊,他们的儿子给她们在山区农村买了一个小院,就要搬家了。你说这个张大哥也怪,就想去山里过去,说在城里憋得慌,不如在乡下心里敞亮。这人吧就是怪,农村的人挤破头往城里挤。城里人又往乡下搬。

老伴说着,一脸不解的神色接着说:牛奶快凉了,快喝吧。

我不喝了,你喝吧。

不喝拉倒。老伴也不客气,伸手端起来,几口就把他的那杯牛奶灌进了肚子。

我想回家。一天也不想在这儿呆了。王老实脸上的神情,有点像受了委屈的孩子。

你这是又要唱哪出,你不就想来城里享福吗?这才来几天呀,就想往回作。孩子会让你走?有些吃惊有些疑惑地老伴问道。

他能管得了老子!王老实的脸上一下子有了一种王者的霸气。你走不走?

你个死老头子,你走了,我一个人在这儿有什么意思。老伴坚定地表了决心。

那咱收拾东西。王老实一下子激动起来,像个孩子突然想起了一件特想干的事。

那也得等孩子们回来说好后。老伴一边收拾桌子一边说:你个死老头子想一出是一出。她心里明白,老头子要干的事,没没人拦得住。

青春陪你走过


犯过错,才知道悔过,走错路,才知道寻方向,选错人,才记得对的人,伤过心,才知道被伤的滋味,哭过才知道微笑的珍贵。

花开了,你听见花开的声音了吗?风起了,你感觉到思念的音讯了吗?一年又一年,距离就像蒲公英的种子聚了又散,散了又聚,总在时不时的重复的相逢和别离。

熟悉和陌生就在一瞬间,开始和结束就是这一瞬间最终演变的结果。

世间太多事总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美好,也不是总随我们的心意而发展下去。突如其来的改变有时会让彼此措手不及。

有的人在微笑时也会流泪,在流泪时也会微笑,幸福只是个概念,谁都能去为它下定义,爱情也只是一个素描,谁也说不清楚在爱情这张素描上着上什么色彩才叫真爱。毕竟真爱是神圣的,谁都想去拥有,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拥有,又有多少人会真正的用心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

人,两笔,写起来简单,成长路上却有太多繁琐,太多复杂的思绪。

一个人当想拥一切时却又害怕失去,总在徘徊时犹豫,总在寂寞时胡思乱想,总在孤独时辗转反侧,总在犯错后扪心自问,总在自责后内疚,总在内疚中后悔,总在后悔中祈祷重生,或许一切都只是一连串幻想中的美好,毕竟现实是永远也抹杀不了曾经所发生过的一切是是非非,也埋葬不了曾经有过的悲、欢、离、合,所付出过的,所痛苦过的,都将是年轮留给岁月的痕迹,或许会变淡,但却不能消失。留住的,离开的,都将是一种来自生命里最真实的记忆。

青春会走,人会老,承诺也会有失效的时候,看着爱的人幸福了,或许给予他(她)幸福的那个人不是你,你还会为他(她)高兴吗?或许你会,毕竟这结果是你和她(他)都想要的,给不了他(她)微笑,就让他(她)的微笑幸福的去掩埋曾经泪滴里隐藏的伤痕吧!

爱一个人是用心不是恨。

秋枯萎了落叶,时间凋零了青春,一天天,一年年,我们都随岁月的流失而衰老了,脸上也渐渐的画上了岁月留给我们的故事。我们不在是曾经爱哭爱闹的青年了,有的事,有的人,或许都随年龄的渐长而淡忘了!

如果她(他)忘记了你,你会记得她(他)吗?或许你会,毕竟记忆是永远也不可能消失在人的大脑中的。就像鱼永远离不开水一样,鱼离开水,这水将注定永远是滩死水,鱼没了水,也将注定永远的消失。

爱情里不是谁爱谁多一点,谁就无法在记忆里忘记谁,记忆一个人是用心和脑,忘记一个人却只是用脑,只要心还在继续跳跃,记忆里将永远是清晰的画面。

落叶的最终归宿是泥土,流水的最终归宿是大海,鸟的最终归宿是森林,白云的最终归宿是蓝天,心的最终归宿是灵魂,人的最终归宿是一方净土。

犯过错,才知道悔过,走错路,才知道寻方向,选错人,才记得对的人,伤过心,才知道被伤的滋味,哭过才知道微笑的珍贵。

一切都在生活里循环着演出悲、欢、离合编织的剧情,而我们都只是这剧情里的一个小丑而已,总在上演着属于自己和不属于自己的角色。

也总在说有心和无心的对白。剧情有闭幕的一天,我们也会有离开的那天,如果哪天她(他)消失了,你会为她(他)哭泣吗?或许你会,毕竟她(他)陪你走了太多的路,她(他)是你记忆里熟悉过的人,你记得她(他),你也曾深爱过她(他)。

如果有一天,我幸福了,你会为我高兴吗?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你了,你会记得我吗?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为我哭泣吗?我想你会,换作是你,我也会。

只要心还在跳跃,就好好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就算真的失去了,也别让眼泪埋葬了属于自己的微笑,毕竟爱你的人不止一个。你也不只是为了一个人而活着的。珍惜别人,珍爱自己。

今生无缘陪你看海


我很迷信,相信命运的轮回!我很固执,相信我还会遇到今生要等的人!那一年,告别青涩;那一年,怀揣梦想;那一年,遇见了注定今生要怀念的人。

二十年,韶华已逝。二十年,梦已不在是以前那个梦,留下的只有无尽的思念和回忆!有梅入梦,是一种寄托,是对青春过往的一种留念。不惑的年龄,依旧迷茫。那一天,二十年聚会的通知。引起了多少的思绪!回首这么多年来的点点滴滴,感觉好无力,好可笑,好无聊!

人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年,又有多少个二十年为自己而活!那一天你来了,清若风,淡如云!从来不添加陌生人的我,让你走近了我的世界。淡淡的一个招呼,随意的一句问候,不痛不痒的聊着。打发着,下班后无聊的时光!那一句: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梅字呢!

引起了我的兴趣!那一句:我和你有着相同的经历呢!让我开始对你关注起来!你的空间我设定为特别关注,你是第一人!看了你的空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从来没想过,会因为陌生人的失眠,聊到那么晚的天!还发了我的照片!也许,这就是上天作得怪!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网名引起了你得兴趣,还是有一个共同的同学的借口。你就这样,一步步的走进了我的生活!看你的空间,成了一种习惯,等候你的聊天成了一种期待!莫名的心动,莫名的心悸,让我好担心,好迷茫!好像又回到了年轻的过往!

那一天,我说没有和你聊天,不习惯了!那一天,给你发了我的一篇日记,那一天,我的消息你没又回。那一天,我失眠了,那一天我发现,我竟然喜欢上了你!那一天,我好害怕!那一天,我删了你!

你知道吗?那一首《传奇》,那一首《因为爱情》,那一首《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让我多么的心痛,让我又怎能忘记你!你知道吗?那一句:我要你精神上的全部,是多么的心酸!那一句:我要做你贪心的小弟弟,是多么的欺心!那一句:我给你只能是精神上的,惊醒了多少妄想!那一声:姐,叫的是多么的无奈!

今天,你让我重新删了你!我知道,你这不是在生我的气,只是后悔,担心,我会深深的陷进这个不可能有结果的感情!只想问你:你有你幸福的家庭,我也有我的妻儿,保持那个底线,做个精神上的知音不可以吗?我知道,他要回来了,我又怎么会打搅你的生活呢?

为什么,还要让我删了你,难道那句,半源旧梦,半源君,不能表达我的意思!

我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我只是在感情上有点迷信,有点固执的人!今生无缘陪你看海,相约来世沧海桑田!你是我那个迟来的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