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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

发表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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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陪你超神陪你老》背后的故事,欢迎阅读与收藏。

写在《陪你超神陪你老》之后

仍记得去年四月底时,我还在读高二。有一次周六晚上,我在家读《青年文摘》,读到一篇短篇小说,里面讲了一个女生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男生,男生带着她打怪刷级,女生很是感动,之后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一些男欢女爱的事,具体内容现在也已记不清了。

反正当时我傻傻地觉得这种文章怎么还能登上《青年文摘》呢?恰好那时玩英雄联盟比较入迷,就打算写一篇男女因在一起打联盟而相爱的小说,取名为《陪你超神陪你老》。

那还是我第一次写小说,由于当天晚上蛮晚了,我就在草稿纸上写了点儿开头就去睡了。可我哪睡得着啊,满心就想着小说之后的故事情节该怎么走,人物形象及背景该怎么塑造,越想就越睡不着。

第二天早读我也在偷偷地写,下了课也沉迷于其中,上午的课几乎就没听进去,我还记得第四节是上物理课,我突然就有了灵感,老师在上面讲作业,我就用作业盖着几张草稿纸偷偷地写着,不时还看看黑板假装在听课。

正当我写得入迷时,老师忽然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连他在讲哪道题都不知道,当时真是吓坏我这个好学生了,我便胡诌了几句应付了过去。

总之那几天我手里拿着的就是几张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的草稿纸,最终完工之后估计了字数为三千多字,我赶紧把它拿给我旁边的同学看。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啊,字太差了吧,密密麻麻的,重抄!郭同学说完将其不屑地丢在桌子上。

初稿就这样诶,你认真看。

刘同学看完之后说:以我这么多年上课看小说的经历来说,你这篇小说写得真是太烂了吧。说着对我竖起了小指以表嘲讽。

烂你个我抑制着我的小脾气,那你说怎么改?

没办法改,真的,怎么改都是这个样子,我劝你还是重写吧。

重写你个改了之后总会好点吧。

再怎么改也就好那么一丁点儿。听我说,你没这个天赋,还是老老实实做你的数学吧,看你数学天天不及格。

我回嘴:尼玛,哪有天天不及格!

憨厚的宋胖子看了后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唉,还需努力啊!

我仍不服气,拿去给女同学看,她说:还可以,就是故事情节还要再跌宕起伏些,那样比较好。

听到没有,还可以,人家这才是识货。我虽这么对男同胞们说着,但尚且知道我那小说是不行的。

之后我将小说改了一遍又一遍,力求言简意赅,绝不拖沓,两个字能表达清楚就绝不用三个字,最终定稿时文字裁剪到2800多,情节也稍有些许改动。

我于是牛逼哄哄地用班上的电脑找了好几个同学帮我打成电子稿,然后投入杂志社的汪洋大海中。

结果自不用多说,这样换皮不换骨的故事情节一带而过的小说肯定不会在编辑视线中停留超过半分钟。

后来这小说就再也没有被提及,直到几十天前我才在邮箱深处将其找回,一看,我惊叹道:我当初到底是有什么天助神功才能用不到三千字将两个人从高中相识写到男主结婚离婚然后携女主之手走向天荒地老的?我看着以前写的这篇小说,将其视为毫无可读性的渣作。

还好,这一年多来我看的文章多了,期间也有过再创作小说的经验,我便打算将这篇旧文来个彻彻底底的大翻新。

在电脑前开始重写这篇小说时我是没有什么灵感可言的,之后的故事情节也没有考虑到,总想着写吧,就这样写吧。

写到六千字时,男女主人公也仅有一面之缘,我不知道再写下去得有多少字,于是我去简书群里询问写手们的意见。

有人说:写成长篇吧。额,我可没这个打算。

有人说:这没关系的,比如《金氏漂流记》里男女主人公就是在快结尾的时候才见面的。这话我虽不知对错,但让我更加坚定地写了下去。

有一天我微信公众号没文章发了,说好要日更的,当天课又多,于是在晚自习用手机码字,好不容易把大结局写好了,保存了正文,但习惯性地按下了返回,那个软件微信公众号助手竟然连个提示都没有,结果因没保存素材所有文字全部消失。

该死!这时要去做广播体操了,身为文体委员的我更是必须得去了。可我怕做了操后就差不多忘了结局是怎么写的了,也怕在11点断电前发不出微信文章,这怎么对得起我立下的日更的决心呢?我索性抛去组织纪律直接回到寝室,又是伏案一个多小时,最终以超出一万字完成整篇小说。

但离断电时间只有半小时了,将这一万字修改排版配图发出去肯定是来不及了,又考虑到一下发一万字读者看着不得累死啊!遂分成三期发,每期正好三小章。

第二天将上篇发至简书,投稿至《谈谈情,说说爱》专题和《短篇小说》专题居然都没过,阅读量也只有二十几,后来方知它们不收连载小说,我不禁有些失望。

后来在上AutoCAD教程课时,我习惯性地点开简书,惊喜地发现居然还有人打赏我!这可是我收到的第一笔打赏,点开对方头像才知道他是《青春》专题主编,而且他还将我的小说收至《今日看点》并推荐至首页!真是十分感谢他这么支持默默无闻的我。当我第一次在首页上看到自己花了大把大把时间写的小说时,激动得根本听不进课,公众号上少得可怜的阅读量给我带来的烦恼也立马烟消云散。

在此我也非常感谢简书上关注我喜欢我给我很多鼓励的读者们,以及我的朋友们,正是因为有你们的鼓励,我才能一直坚持在写作这条道路上。

写文章宛如雕刻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一点儿瑕疵,写小说尤其如此,没有认认真真写过文章的人是永远不会知道后来与之后、立即与立刻、即使与即便等近义词在情感表达上的差异。

即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文章,我仍会在情感细节上将措辞处理好。

即便没有多少人看我的公号推文,我还是会把它雕刻得很精致很精致。从图海里捞图,接着用ps处理,配上精选的音乐,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给你们带来更好的体验,我做这么多是没有报酬可言的。

我现在认为以前写的小说很烂很烂,认为现在写的这篇也算比较好了,也许仅仅一年之后,我也会很嫌弃如今自认为很好的一万字的《陪你超神陪你老》。

现在写小说能从三千字到一万字,我坚信今后便也能从一万字到几十万字。

因为,人生就是要进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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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慢慢变老才是真爱


曾经的你注定是我今生留恋驻足的风景,但是世事变迁沧海桑田,现在的你纵然被时光改变了模样,但是为了你,我也愿意甘愿守候着这一世的心疼。因为曾经的誓言,我们说好的,这一世,要白头偕老至死不渝。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后来又偷偷相恋。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感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时光静好我陪你老


【一】

讲台上教授正在滔滔不绝地讲着课,而幸茹却无法凝聚心神,她手撑着脑袋,透过教室的窗户看着操场上潇洒挥汗淋漓的身影,嘴角不禁轻轻上扬。午后的阳光是慵懒的,让人忍不住生出睡意。

她叫幸茹,今年18岁,一位大学新生。她的志愿原本不在这所大学,但为了爱情,不顾全家的反对,只身北上,来到了他的学校清华大学。

洛鑫尘,快点,传球啦!

洛鑫尘没有传球,而是对着对方的篮球框,轻轻一跃,篮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稳稳当当的落入篮筐,一个漂亮的球。

洛鑫尘打了一个响指,扬起迷死人不偿命的笑:Bingo!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有的甚至夸张地张大了嘴把,过了几秒钟,所有人都鼓起掌来,没想到洛鑫尘是一个篮球高手,早知道就不去送死了。

他叫洛鑫尘,今年18岁,家世非常好,他似乎是一个发光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让让女生神魂颠倒。他之所以来清华呢,是为了躲避他的未婚妻林美美。

洛鑫尘总感觉有一道目光在盯着他,盯得他非常不舒服。他下意识地转过头,正好对上了幸茹的目光。

四目相对,着实吓了幸茹一跳,她赶忙低下头去,脸上顿时火辣辣。偷看竟被发现,真是衰死了!

叮铃铃-

下课了,幸茹走出教室,向图书馆走去。

Hey,美女!

幸茹感觉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回过头,出乎意料地,竟然看见了她暗恋已久的人。

洛鑫尘见幸茹一脸吃惊,她微微张大了嘴巴,甚是可爱!

美女,你叫什么啊?我叫洛鑫尘。他笑眯眯地作自我介绍。

幸茹脸腾地红了,她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叫幸茹。

幸茹啊,你有没有男朋友、?洛鑫尘的话,更是让幸茹摸不着边际,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傻傻地回答:没有。

哦~洛鑫尘露出势在必得的笑容,于是他说: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了。

恩。幸茹安静地看着他的背影,眸光流转。

【二】

后来洛鑫尘每天都来找幸茹,嫉妒死了一群女生。

蔚蓝的天空,一碧如洗,好像一颗美丽的蓝宝石。幸茹坐在草地上,安静地看著书,温和的阳光暖暖地洒下来,更衬得她柔美无限。

洛鑫尘拿着两盒冰激凌,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把一盒递到幸茹面前:给。

谢谢。幸茹接过来,拿起勺子品尝了一下,酸酸甜甜,原来这就是爱情的味道。

她悄悄把头靠在洛鑫尘的肩上,微风袭来,吹乱他们的衣衫......

角落里,一个身影愤恨地看着他们,不禁攥紧手指。

又是一个美丽的午后,幸茹在图书管理看书,忽然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气势汹汹地朝她走来,很不客气地拍了一下桌子:喂!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幸茹一跳,她好脾气地问:这位同学,有什么事吗?

幸茹,麻烦你以后离洛鑫尘远一点!那位女生双手抱胸,一脸不善的样子。

这位同学,你什么意思、?幸茹一脸不解。

我什么意思?幸茹,我实话告诉你,洛鑫尘他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从小就订了婚,大学毕业后,我们就要结婚了,麻烦你以后不要破坏我们了,行吗、?

幸茹脸顿时变得苍白:什么?尘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啊,你肯定是骗人的!

我骗你干什么?鑫尘对你只是玩玩,你以为他当真爱上你了,梦该醒醒了!你不是灰姑娘!说不定哪天他对你腻了,就把你甩了。与其将来难堪,不如现在就分手吧。那女生一脸不屑,出口讥讽道。

【三】

幸茹失魂落魄地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她真的很想找洛鑫尘问个清楚,那个女生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是,她不敢,她怕问了,就变成现实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竟是洛鑫尘和那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幸茹躲在大树后面,偷偷看他们。

美美,你怎么来了?洛鑫尘不耐烦地甩开林美美的手。

鑫尘,人家想你,不行啊!林美美毫不气馁地拉起洛鑫尘的手,一脸委屈,鑫尘,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叫幸茹的女生了、?

你怎么知道幸茹?我对她只不过是图一时新鲜,你是知道的,我爱的是你嘛。

幸茹听完洛鑫尘的话,心顿时就碎了。原来他一直都在骗她!

她不顾一切地跑开了,眼泪如潮水般涌来。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都是假的!

雨哗啦哗啦地下着,很快就打湿了她的衣衫。她苍白的脸上湿漉漉的,早已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她勾起自嘲的冷笑。

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她无助地站在雨中,任由雨水无情地拍打她的身体,她歇斯底里地喊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

【四】

幸茹收拾好行李,申请退了学,买了一张回浙江的机票,她站在机场里,回头望了一眼,再见了,可笑的初恋!

她毫无留恋地转过身,走进了机场。

幸茹!幸茹!

忽的,幸茹被拉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她挣扎起来:你放开我!

不!我不放1!洛鑫尘抱得更紧了,我这辈子都不想放开了!

说罢,不顾她的挣扎,吻上了她的唇瓣。

时光静好.......

对不起,不能陪你一起老


对不起,我再也没法陪你一起老去。

嘿!你会回来吗?嘈杂的车站,在他即将检票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他转身回望道:

会啊!他笑了笑。

那,我等你!她很坚定地说。

嗯!

他略带踌躇的脚步迈过了检票口的黄线!她静静凝望他消失在候车通道口。

两人离别时的对话,是如此简短,简短到在他人看来甚至都没有一丝情绪,但是两个人都知道,千言万语都藏在这简短的对话里。这是一场谁都不知道未来的离别。

他在另一个城市已经开始了生活、工作,每天忙碌的生活节奏令他疲惫不堪,疲惫到忘记回复她的消息,疲惫到忘记关心她,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他已经适应了这座繁忙的城市

一天,在下班回家的地铁上,他知道了她因为车祸离世的消息。

这样的消息,根本来不及一丝的防备。他的眼眶红了,没有抽泣的声音,一张坚毅的脸庞只有两滴泪痕,即便拥挤而嘈杂的车厢也无法掩盖他心中的哀伤。

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似乎停止了,车厢也变得不再那么喧闹和拥挤,他感觉世界真的好凄凉。两个相似的环境,仿佛回到了几个月前离别时的场景,以及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想起了她那如春风般明媚的笑容。这些画面串联在一起就如过电影胶带一般,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他觉得 好像失去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一样,人前的欢声笑语都是在给独自一人时的失落所做的铺垫,越是笑得开怀就越是伤心难过。

他每当想起当初离别时的场景,他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给她一个拥抱,他应该拥抱她的,深深的拥抱把整个人都融进他的心里。他不应该离开的,不应该天天嫌她烦的;

他哭了,在伪装了半个多月之后,他哭得伤心欲绝,撕心裂肺。他不明白世事的变迁怎么就那么快,快到他都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应。他一直以为他们可以一起变老的,而现在她却没给他道一声珍重,哪怕只是一句再见!

她是他最好的朋友,好到懂得对方所有的喜怒哀乐,一切的苦与忧;好到虽有情人般的亲昵却胜过情人千百倍的感情,那一份情感早就融进了骨子里,没有任何人能代替。她陪了他好些年,那些年华里是他最悲催的美好。他都觉得可笑,生离死别 这特么不是电影里才出现的狗血剧情嘛,怎么就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要怎么继续,他也不知道这狗血的剧情该要怎样结局。

后来的日子,他每个夜晚都要靠酒才能度过,打开了一瓶又一瓶,过了一天又一天,一个月、两个月...七个月、八个月。

后来的一个夜晚,在喝得昏天暗地之后,路边昏黄的灯光似乎带着她娇小的身影仿佛在告诉他

对不起!我可能再也没法陪你一起老去了!

满身酒气的他回道

没关系,我只是好想你!他哭喊着慢慢变成了呢喃。

或许,他人永远都不知道这一句带着多深厚的情谊、多浓重的思念吧!

他辞掉工作,回到了之前的那座城市,背着背包独自一人走过一起走过的路,去看一起看过的风景,坐在一起坐过的石凳。望尽了所有的曾经,只是拥挤的人潮里,再无那个熟悉的身影!而如今的他看着同样昏黄的街灯;同样是在喝到昏天暗地之后对着那一道本不存在却又有些朦胧的身影道:

对不起!我只是有些忘了你是怎么笑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好想你!

原谅他来不及给你的拥抱,原谅他来不及对你说的话吧!因为这一切来得好仓促,可是对不起这三个字无法化解人世间所有的伤痛!

而今的他不在奢望等到老去,只求还有来生!如果有来生我不会像三毛那样要做一棵树,我只想给你一个拥抱!

陪你回家


盛夏的重庆,忽晴忽雨,天地间如同蒸笼,浑身仿佛沾满胶水,潮湿闷热得人儿心烦意乱。

兰花打扫完了最后一间牛舍,时间已近中午。她放下扫把,抚摸了两下身边的奶牛,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了,我的伙计们。她准备回屋收拾一下行李,能够提前点去火车站。奶牛场的事情,她昨晚已经同弟弟交待清楚了,她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回到屋里,妈妈已经帮她整理好了一大包行李,干坐在堂前,眼泪巴巴地看着她。她感到鼻子发酸,眼睛发涩,于是赶紧去洗了把脸,她不想让妈妈看到她哭。她在大衣柜里捧出一只精致的粉红色旅行箱,这还是以前在上海时,国平买给她的呢。她边整理行李,边对妈妈说:妈,你别伤心了,我会经常回来的。你在家要记得天天吃胃药啊,爸爸死得早,妈妈把她和弟弟俩养大,吃尽了苦头。现在日子总算好了,可她却不能再在妈妈身边了,她要到遥远的江苏溧阳去了。因为她答应国平的,无论何时何地,她一定会陪国平回家的。

来到火车站,兰花紧紧拎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剪票上车后,她便浑身软绵绵地躺在卧铺上,脸紧贴着那只粉红旅行箱,最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这眼泪中有对故土的依恋难舍,也有如愿以偿的欣慰激动。是啊,终于可以陪国平回家了本次列车的终点站是上海。

经过一夜多的长途行程,列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上海。兰花出站后便打的来到了市南的梅龙大酒店广场。她站在广场边上,看了下那只粉红色旅行箱,轻轻地说:国平,我们到上海了

兰花记得以前,就是在这广场边上的地铁站和国平相识的。那一年,兰花才十七岁,听信了老乡的怂恿,瞒着妈妈跟这位老乡婆娘来到了上海,来到了眼前这座大酒店,从此便开始了难以启齿的卖淫日子。她挣扎,抗争,企图摆脱这个魔窑,然而终究还是被这些皮条客打手们,控制得无法脱离这耻辱的苦海。

一天晚上,兰花趁看手们不注意,又只身逃了出来,跑到酒店对面的地铁站,想搭地铁离开这鬼地方,可是又身无分文,于是只能茫然无助地躲在地铁站边上。当时,国平也正好从这里下地铁。见到兰花这么一个小姑娘,半夜三更的呆在墙角边,就走过来问讯。兰花现在还记得,当时国平问她是不是搭地铁啊,现在已经没有了。并给了兰花二十元钱,叫她打的回家。兰花当时也没有向国平说自己的遭遇,但那个时候,她就认为国平一定是个好人。她悄悄尾随国平,当国平发现时,已经到了他的工地宿舍了。国平责怪了她几句,叫来工地上烧饭的阿姨,安排兰花陪阿姨先住一夜。就在这个晚上,兰花哭着和烧饭的阿姨说了自己的遭遇。阿姨一大早就去和国平说了,国平惊叹怎么会有这事?于是就决定让兰花在他这个工地上干活,帮厨房阿姨打打下手,先安顿一阵子再说。兰花白天帮厨房洗菜烧水做饭,晚上就和厨房阿姨睡一起。这日子过了半个多月后,国平对她说:你别害怕这些人再找你麻烦,过几天我做保镖送你回家。几天后,国平真的买了两张火车票,陪她上了到重庆的列车。

回到老家,妈妈既惊喜又伤心,对国平更是千恩万谢。国平呆了两天后,便返回了上海。而兰花则在重庆家里,帮妈妈料理农活。

一天,兰花打电话给国平,说想养奶牛挤奶挣钱,可没有钱买奶牛。国平当时正好工地上结到了一笔钱,于是给兰花寄过去了两万。兰花凭着这起动资金,也把奶牛养殖搞得越来越成了气候。后来要发展壮大养殖规模,缺钱时,国平又汇给她四万,使得兰花的奶牛场初具了规模,发展越来越好。兰花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粉红旅行箱,轻叹一声:国平,我们走吧

兰花拦了辆出租车,说到花园饭店。司机问哪一个花园饭店?兰花也说不清,只记得国平曾经和她说过,到他的家乡去时,就在花园饭店搭车。兰花打了个电话给国平的姐姐,问了这个花园饭店的方位后,司机便顺利地把她送到了。爬上长途大巴,兰花心里感到轻松了许多。大巴车慢慢驶离上海,她的思绪也开始继续涌动起来。

记得国平第二次到重庆来时,一付落魄潦倒的样子,人也瘦得如同一只长颈鹿。国平因为工地上出了事故,死了人,赔了不少钱,自己的钱不够,又借了二三十万外债。后来因为工程活儿一直不景气,债主又天天逼债,国平没办法,就只好来重庆兰花家,躲躲债主,先避避风头。那个时候,国平老家的女朋友也搞吹了,他心烦意乱得一天要抽三包香烟,搞得自己老是咳嗽不止,后来竟然咳出血来了。兰花逼着他到医院检查,结果很是不幸,医生告诉兰花,国平是肺癌晚期。当兰花听到这一结果,自然是悲伤万分。因为她早已经深深爱上了国平,只要他不嫌弃她,她希望和国平结婚成家,她要好好爱国平一辈子的。可如今兰花象疯了一样,陪着国平奔波于重庆各大医院,结果当然是徒劳了

三个多月后,国平便骨瘦如柴,原来高大的身躯,病得不足八十斤!国平在奄奄一息时,眼睛里满是泪水,看着跟前的兰花,嘴巴里不停地说着:回家,要回家,要还钱,这死别的场景,让兰花现在想起来,依然是泪流满面。

大巴车已经下了高速,进入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城市了。当车子到站时,司机提醒大家:溧阳到了,大家拿好行李,准备下车。车子停稳后,兰花紧紧拎着这只粉红旅行箱,随人群下了车。当她一脚踏上溧阳大地时,她心里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浑身也感到软弱无力。她站在车站广场上,胸前紧紧抱着那只粉红旅行箱子,嘴里呢喃着:国平,我们终于到家了!到家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往下倒,朦朦胧胧中看到一个女人一把抱住了她

意识清醒后,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又是一阵的呜呜哭泣。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也应该明白了吧。对的,那接站的女人就是国平的姐姐。而兰花那只粉红色旅行箱子里面,装有国平的骨灰盒,在箱子的隔层袋子里,有一张存有三十万元钱的银行卡,那是兰花用来替国平还债的

我们的重庆女孩兰花,现在还在江苏溧阳生活,依然还是单身,她要替国平为父母养老送终。如果你是单身男孩,觉得兰花这样的姑娘,值得你钟爱一生吗?

有生之年,我愿陪你慢慢变老


第一次发现爸爸变老,是有次我回家,跟他一起包饺子,漫不经心地说着话,一转头,看见他松松垮垮的下巴,和严重下垂的眼角。

我离开家的时间,超过有生之年的一半长了。记忆里的爸爸总是停留在我小时候冲我吹胡子瞪眼扬言要揍我的画面,那时的他生龙活虎、风华正茂。第一次发现爸爸变老,是有次我回家,跟他一起包饺子,漫不经心地说着话,一转头,看见他松松垮垮的下巴,和严重下垂的眼角。那一刻真正理解了那句话:父母的衰老是一瞬间的。

从那之后我开始害怕,怕我来不及好好跟他相处,他就不在了。我越来越多地给他打电话。他忙,我也忙,但是我尽量多抽出时间跟他聊天,聊我小时候,聊他小时候,聊他和妈妈的事,聊早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甚至聊姑姑们的种种。我就是想趁着他还能跟我聊,多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我明白即使我再拼命攥紧,时间的沙漏也会在指缝中漏掉一些东西,但总好过最后我两手空空。

我的手机越来越好,数码相机越来越高级,我竟然很少给他拍照,更别提拍视频。意识到这个问题,今年秋天的时候,陪爸爸一起去看花展,各种花开得明媚妖娆,我不断怂恿他拍照。爸爸说:不照啦,不照啦,你们年轻人照吧,我年纪大了都不好意思跟花照相了。

我说:我记得你以前有个专门的相册,放单人照的。爸爸说:嗯,确实有一个。那是一本特别简单的相册,32开。那时候他还年轻,经常出差,用的还是老式交卷相机,无论到那里都拍一张单人照,洗出来,按顺序摆在相册里。他说,以后要摆满中国地图。忘了是哪一年开始,相片不再增加了。

爸爸说:照着照着,发现不认识相册里的自己了。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鼻子发酸,但是依旧坚持让爸爸拍照。他终于被我说服,说:好吧,还是跟花照一张吧,要不以后更不好意思照啦。这是两个月前的对话,我记得清清楚楚。这两天看《流放的老国王》,想起那番对话,当时忍住的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德里达说:当人们写作的时候,总是在请求原谅。阿尔诺盖格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想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关于老年痴呆症父母的故事,井上靖写过《我的母亲手记》。跟那一本比起来,《流放的老国王》故事性更强,对父亲一生的回顾更细腻、更感人。深受小农经济浸润的父亲如何在战争年代九死一生,然后变成一只固守家园的蟹,顽固不化地缩进壳子里,再不愿意探出头来。儿女们从来没有深究过其中的原因。父亲的举止反常并且不断做错事,儿女们也只想到责怪、反感、厌倦,从来没有静下心来跟父亲谈一谈。那些年我们都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父亲是老鼠,我们是一群老鼠,而疾病是猫。直到所有人都认识到猫的真相,做儿女的才开始漫长的反思过程,并且变勇敢,学着面对这个不可逆转的事实。

不可逆转。衰老是不分贫富贵贱的,这是每个儿女在面对双亲时最无奈的事实。即使父母没有患上阿尔兹海默症,他们的白发和皱纹也让人惦念和忧心。阿尔诺盖格尔有段话精准地描述了这种无力感,他的原话是针对老年痴呆症父母的,但是我觉得它适用于所有父母。他说,很多人说父母年纪大了反倒像孩子,这是不对的,孩子的特性是向前发展,是取得能力,而老年人会逐渐丧失能力。与孩子在一起,你感受到的是进步,而与老人在一起,你感受到的是丧失。

我如同在慢动作电影中看着父亲漫漫滴着血,生命一点点从他身上渗漏出去,整个人的品质和个性一滴一滴从个这个人的身上渗漏掉。这是最触动我的一段话,顺着它我几乎想到了很多可能发生在我爸爸身上的坏的可能性。其实事实已经说明一切了,爸爸时不时会说,眼睛花啦不戴眼镜不能看书啦;颈椎疼得厉害有时候手臂抬不起来;以前能吃的东西现在反而开始过敏;以前搬动家里的大花盆毫不费力气,现在不敢轻易动了怕扭到腰看起来都是小事,但是呈现的都是老态。他像一棵只活一季的树,已经贡献了绿色和阴凉、花朵和果实,步入秋冬的时候再送我一束柴禾,就真要消失了。

米兰昆德拉说:在我们称之为生命的不可回避的溃败面前,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理解它。因为理解,所以慈悲,所以很多人年纪小的时候讨厌背课文,但是年纪大了之后想到朱自清的《背影》会泪流满面。顺着这本书的回忆,我还想到了爸妈的婚姻,第一次能够正确对父母之间关系进行一次梳理。书中的父母离了婚,我自己的爸妈也一样。

爸妈离婚好几年,我都没有正面跟爸爸聊过这件事。他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永远不认为自己有错,甚至不认为妈妈离开他之后能够过得好。后来妈妈再婚了,过得很好很好,我跟爸爸婉转提起这件事,他才挤出一句:她就是不肯听我的,太倔。

那时候我误以为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希望妻子臣服于他的意志。直到很多年过去,我自己也要处理跟先生之间的关系,有一次我们吵架,他冲我吼:我是为你好,你就是不领情!我才恍惚明白,那些看似固执的男人并不是单纯地希望妻子臣服于他,而是偏执地用自己认为对的方式去爱对方。不得要领,铸成过错。

阿尔诺盖格尔在书中写到:他们对婚姻的想象建立在无知上,他们还像大多数人一样,忽略了一种小小的状况:没有人能够改变别人。性格比善意更为坚挺。两人身上都带有可能使人幸福的元素,但是,仔细观察,这些元素属于不同幸福方式,是完全相反的。最终,导致两人各自感觉不幸福。

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贴切的句子来阐释一段失败的婚姻。这是我爸妈夫妻关系终结的根源,也为我自己的婚姻敲响了警钟。我写过很多爱情故事,也有很多读者给我写邮件,倾诉他们的恋爱、婚姻苦恼,我想,我说了太多的话,竟然都不如这几句精准。

俄罗斯有句俗话说,生命中除了我们犯的错误,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会重现。这句话警醒,却太悲观。我更希望世人能够更加聪明一些,在过去的错误上学到东西,减少未来发生悲剧的可能。也许我们干预不了政治,左右不了时局,至少我们可以拿出更多的行动力,对父母好一些,多家人好一些。

我曾经跟妈妈说:妈妈,我觉得好遗憾啊,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从来没有骑在爸爸脖子上的经历。小伙伴们都有的。那时候我爸妈已经离婚,妈妈对爸爸是有怨恨的,但是听到我这句话的时候,她立刻纠正说:你记错了呀,是有的。不光是骑脖子。你很小的时候,你爸爸特别喜欢用一只手托着你,另一只手扶着你的腰,把你举得很高很高,还不断跟我说:你看你看,这丫头又胖了呢,但我还是举得动!你开心得很呢。真恨自己记忆力不好啊,竟然忘记了这么美好的事。

我想,在时光机发明之前,我是没办法穿越回去考证这件事了,但我相信妈妈的记忆不会有错。我来不及回到过去,看到爸爸如何疼爱我。幸好我还有现在,和厚厚的一叠未来。当我陪着他给家里的牡丹剪枝的时候,当我给他炖五花肉做扁豆焖面的时候,当我先生为了哄他高兴故意输他两盘棋的时候,看他笑得那么开心,我想,幸好啊,我还有机会陪你笑着变老。

青春陪你走过


犯过错,才知道悔过,走错路,才知道寻方向,选错人,才记得对的人,伤过心,才知道被伤的滋味,哭过才知道微笑的珍贵。

花开了,你听见花开的声音了吗?风起了,你感觉到思念的音讯了吗?一年又一年,距离就像蒲公英的种子聚了又散,散了又聚,总在时不时的重复的相逢和别离。

熟悉和陌生就在一瞬间,开始和结束就是这一瞬间最终演变的结果。

世间太多事总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美好,也不是总随我们的心意而发展下去。突如其来的改变有时会让彼此措手不及。

有的人在微笑时也会流泪,在流泪时也会微笑,幸福只是个概念,谁都能去为它下定义,爱情也只是一个素描,谁也说不清楚在爱情这张素描上着上什么色彩才叫真爱。毕竟真爱是神圣的,谁都想去拥有,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拥有,又有多少人会真正的用心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

人,两笔,写起来简单,成长路上却有太多繁琐,太多复杂的思绪。

一个人当想拥一切时却又害怕失去,总在徘徊时犹豫,总在寂寞时胡思乱想,总在孤独时辗转反侧,总在犯错后扪心自问,总在自责后内疚,总在内疚中后悔,总在后悔中祈祷重生,或许一切都只是一连串幻想中的美好,毕竟现实是永远也抹杀不了曾经所发生过的一切是是非非,也埋葬不了曾经有过的悲、欢、离、合,所付出过的,所痛苦过的,都将是年轮留给岁月的痕迹,或许会变淡,但却不能消失。留住的,离开的,都将是一种来自生命里最真实的记忆。

青春会走,人会老,承诺也会有失效的时候,看着爱的人幸福了,或许给予他(她)幸福的那个人不是你,你还会为他(她)高兴吗?或许你会,毕竟这结果是你和她(他)都想要的,给不了他(她)微笑,就让他(她)的微笑幸福的去掩埋曾经泪滴里隐藏的伤痕吧!

爱一个人是用心不是恨。

秋枯萎了落叶,时间凋零了青春,一天天,一年年,我们都随岁月的流失而衰老了,脸上也渐渐的画上了岁月留给我们的故事。我们不在是曾经爱哭爱闹的青年了,有的事,有的人,或许都随年龄的渐长而淡忘了!

如果她(他)忘记了你,你会记得她(他)吗?或许你会,毕竟记忆是永远也不可能消失在人的大脑中的。就像鱼永远离不开水一样,鱼离开水,这水将注定永远是滩死水,鱼没了水,也将注定永远的消失。

爱情里不是谁爱谁多一点,谁就无法在记忆里忘记谁,记忆一个人是用心和脑,忘记一个人却只是用脑,只要心还在继续跳跃,记忆里将永远是清晰的画面。

落叶的最终归宿是泥土,流水的最终归宿是大海,鸟的最终归宿是森林,白云的最终归宿是蓝天,心的最终归宿是灵魂,人的最终归宿是一方净土。

犯过错,才知道悔过,走错路,才知道寻方向,选错人,才记得对的人,伤过心,才知道被伤的滋味,哭过才知道微笑的珍贵。

一切都在生活里循环着演出悲、欢、离合编织的剧情,而我们都只是这剧情里的一个小丑而已,总在上演着属于自己和不属于自己的角色。

也总在说有心和无心的对白。剧情有闭幕的一天,我们也会有离开的那天,如果哪天她(他)消失了,你会为她(他)哭泣吗?或许你会,毕竟她(他)陪你走了太多的路,她(他)是你记忆里熟悉过的人,你记得她(他),你也曾深爱过她(他)。

如果有一天,我幸福了,你会为我高兴吗?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你了,你会记得我吗?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为我哭泣吗?我想你会,换作是你,我也会。

只要心还在跳跃,就好好珍惜自己身边的人,就算真的失去了,也别让眼泪埋葬了属于自己的微笑,毕竟爱你的人不止一个。你也不只是为了一个人而活着的。珍惜别人,珍爱自己。

陪你飞往孤寂的地方


有天,我走了,什么也不带,一个人走了,旁边的人对我摇摇手,我看着前方熟悉的面孔,模糊的路,在后面微微的侧过身子,走了。那些人啊,我想陪你们飞往孤寂的地方,让心灵安息得以在这片土地上。

陪你飞往这孤寂的地方。

第一次明白死亡,是世界上最亲的两个人离我而去,剩下一片洁白泛着灰的雪,学会了沉默活在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悲喜,无我无关。

第二次遇见死亡,是一条聪慧的母狗,刚生下九条小狗,那条总将尾巴微微翘起的狗,对陌生人没有防备的狗,吐着粉色的大舌头,看到熟人就热切地跳过来,身上的毛也抖擞起来,像海上的浪花一般,耀眼又难忘。它陪我就几个月的时间,可是几个月的时间过了八九年也忘不了,反而越发的清晰,越发的想念。

它死的那天,奶奶也拿起她那条青绿色的帕子,擦擦湿润的眼角,嘴里不停地念叨。

我也想念它,还是忘不了。听奶奶说,那天她去地里,顺便带着它散散步,谁曾料想,狗不认人,见谁都摇着尾巴,当有个陌生人经过时,不怀好意的招呼它,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它的尾巴又微微翘起,吐着那条粉红色的大舌头慢慢向前,耳朵也微微的动了动,看着那人热切的声音,欢快地跑了过去。那人一撒手,鸡腿进了它的嘴里,最后只剩下一条冰冷的尸体。

它是一个母亲,她的小狗才刚会走路,那些可爱的,走路蹒跚的,漂亮的狗。九只狗,奶奶养不起,有的送人,有的只好舍弃,它们离开我的那天,我的心在微微颤抖,一个个闪亮的眼睛,充满光彩的望着我。送人的那些,我不知道它们是否过的好,被舍弃的那些,是我一生都无比愧对的,又是个冬天,它们被舍弃的那天,我紧紧的抱住它们希望它们不再寒冷,也觉得自己渺小无力,在怀中,它们就像调皮的孩子一样,动来动去,时不时的哼哼,我的心,却想着寒冬一般,冰封于这片土地之下。

最终,它们还是被舍弃了。每当我度过这一个个冬天,都会觉得冷的彻骨,现在明白了,那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渺小的,不能保护需要保护的人的心寒。

我不知道你们在哪,那时,我曾不止一次的张望星空,人死了会变成星星,你们也会吧,我会在这星辰之下怀念你们,我想带你飞往这孤寂的星球,不想再轻易的接触一个不熟知的人了,我想陪你飞往这孤寂的地方,那里都好。

冬天又快来了,我忽然很想念你们,这边是下雪的,很美,但很清冷,凄清。有天,我走了,什么都不带,一个人走了,路过遇见我的人请不要招手,我还得走向远方,一条看不见模糊的路,却有我熟识的面孔,我走了,什么也不留。那些离去的人啊,我想陪你们飞往这孤寂的地方,去哪都好,去一个让灵魂得以安息的地方,能感觉得到你们的存在就好,要知道,我一直在寻找你们。

我想陪你飞往孤寂的地方,哪里都好。用着一段时光怀念你们,陪你们飞过这孤寂的地方,感觉每天都有一种新的期待,期待我们相逢,相逢在一个没有寒冷的冬天,撒着白色雪花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