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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发表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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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故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婚五年

我生病了,没有人在身边照顾,打电话给他,他说在外面送货很忙。再打,他说开车呢!我怕他出事自己挂掉了电话。又打时,我在挂针,他说在客户那回公司再打。晚上我下班很晚,打电话时他已经睡觉了,很困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象我自己跟自己说的一样,我发怒了,他说,累了一天明天还要早起,我无语!

校园初恋

初一我们一班同学,他坐第一排,我坐第五排。在我眼里他们都是小孩子,我比他大两岁。他给我的印象只是一个无忧无虑只知道蹦蹦跳跳的小孩子,直到有一天听到别人说看见他在路上等我们班的一个女孩子时我也是一笑了之认为只是小孩子之间的过家家。我是留级生学习上并不吃力,所以我也有好多时间去玩,上课看故事书吃零食,放学不回家跑到操场上一个人拿本书静静的想心事。我把每次的不回家都当做享受自由的机会,有时还偷偷的跑到宿舍去打牌,时间很快就到了上初二的时候。

初二,他转学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我当时并不是很在意他,只认为也许是分到另一个班级了。我做了班干部,学习让我感到吃力了,我害怕了,于是我放弃了暑假到了另一个班级补习,因为我是不请自来所以受到了老师的表扬。我的辛苦有了回报。开学我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依然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我们班的纪律委员喜欢上了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而所有的人都知道。当我一个好朋友告诉我时,我很意外。但我很明确的说我不想交什么朋友。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道到了。学校抽考,我拼命的看书到了深夜。第二天晚起了幸亏我家离学校很近,我跑几步就是了,到了学校看见了我的好朋友,她家就在学校里住。她一听我急着考试,就一把抢走了我的文具条件就是让我答应和我们班的纪律委员交往,结果可以想象!

交往并没有带给我什么惊喜意外,每天他只是送我回家,请我吃饭也被我拒绝了好几次。之后干脆不再提起。每到星期天他约我外出,我都要叫上我的好朋友,从来不和他单独出去,觉的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聊的没什么可以说的。中间分开过一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我好朋友突然到我家叫我让我出来,我不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只是说让我和他分手,反正我也觉得无聊分就分吧!我说的时候他哭了,而我就没有什么感觉!过了一段时间我朋友让我们复合,我感觉很没意思,而他就慌忙去给我朋友买糖。之后在我朋友的操纵下分分和和!我们彼此都麻木了,现在想想那时也许是朋友想得到更多的糖而已吧!

初三,他转学回来了。我不知道我们的英语老师整天说些什么,一开口全是英语。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我不再是老师的好学生,我开始放弃我自己,和我所谓的朋友一起出去玩,去水库打牌,逃课,请病假,午休时间还在玩。放学不回家星期天跑到操场打羽毛球,兵乓球。就这样我的成绩可想而知。可是这个时候我也发现,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谈起了恋爱,看着好多同学都成双成对的走在校园里,确实也让我羡慕。于是,我也开始撮合我的同桌和另一个男同学(另一个男同学刚巧是他同桌)。在我的撮合下,她(他)们也开始交往起来,因为是我介绍的而且我也是她的好朋友所每次她都要叫上我。而他们也因为是朋友所以。。。。。。一切都是那么的巧!我们四个成了比较要好的朋友,每次去什么地方不约而同的都是我们四个都去。渐渐的我们越来越熟悉,熟悉的可以无所顾及的开玩笑。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他会有什么,直到同学告诉我说他喜欢我时,我很惊讶!回头望时他竟然就坐在我的后面。当然,我也拒绝了他。时间过的飞快,到了报考的时候,我很紧张知道自己不可能考上高中就自觉的选择了中专和幼师。报考幼师要到市里培训,所以我就和其她几个女孩子一起离开了学校到了市里。一切对于我来说都很新鲜,慢慢的忘记了校园的一切,一直到接到同学来信时才发现自己还是没有毕业的学生,看到他给我写的信,我很好奇不知道他会说什么。在信里他说同学们都很想我希望我早点回来之类的话,我突然间很想笑!培训结束以后,我重新回到了校园,同时也接受了他。我们开始交往。。。。。像我们这样的好多同学都相约出去玩,一大群人,热闹就不用说了。那段日子也很快乐。可是我就是不愿意和他单独出去,有好几次他让我给他一张照片,我就很不高兴。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没有喜欢,只是被什么感动着。快到考试的时候了,我觉的没什么好玩的了,就和他提出了分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他不上学了。后来听别人说他去县城上职教中心.以为就这样我们也结束了。

我知道我的考试成绩也不会好到那去,就没有在家等通知,就和我的朋友(就是我的同桌)一起去了市里找工作。中间也遇到了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先是通过中介所,到了一个小餐馆打工,由于工作时间太长,我们受不了就又回去,后来又到了离市区很远的农场。那里男孩子很多女孩子很少,刚去时,老板娘就说如果我们嫁在这的话,会分房子给我们。当时只是很好奇农场的生活,根本没有想什么所谓的结婚!农场的辛苦彻底毁灭了我们最后的好奇心!早上5点下地,中午12点吃饭。没有什么菜只是稀饭馒头和水煮的土豆,要不就是凉拌的洋葱。唯一的乐趣就是我们两个的宿舍一到晚上就有好多人去玩,聊天什么的!那两个做饭的厨师还偷偷的去果园摘了苹果放门口。结果我们吃之后拉了一个上午,去老板娘那里去拿药时,她说水果上面有药不要乱吃。忍受了一个礼拜,终于我们又逃离了那个地方。

重新回到市区的我们才知道,跟眼前的繁华相比,那个地方简直是原始森林!

我的好朋友要回家了,她说家里要她回去上学。我执意一个人留了下来,开始我的打工生涯。冷静下来我开始又换了一家职介所,中间也有一点小插曲。不过,最终我进了市委党校内部开的宾馆当了一名服务员。在这各个县城的党员进修都在这培训住宿。我认识了我们县城的一个女孩子,她经常找我玩,我干完活就和她聊天也很开心。过了一段时间培训结束了,她留了电话给我,让我去找她玩,还开玩笑的说要把她哥哥介绍给我。我就笑她乱说。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我在习惯的同时也感到了寂寞。于是,我想起了她,于是请假去了县城。中午她请我吃了饭,点了好多菜,当时让我很过意不去。下午,她有事开会去了。我一个人在她家很无聊,不知不觉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天已经快黑了,我就一个人在街上转,突然我想到他不是在县城上学吗!于是,我就冒充是他姐姐让他老师把他叫了出来。见是我,他很意外。我们走了一段,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我不会上网就带我去了网吧,帮我申请了号码,又教我怎么开机,怎么聊天。我感觉很新奇就忘记了时间。直到她打传呼给我,我才知道很晚了已经。我就让他先走了,我就在那里等她,谁知道是一个男人过来接的我(后来才知道是她哥哥)隐约中感觉他在暗处看着我远走。

回来上班后,由于工作上的不如意换了好多工作。当然中间也曾谈过几个男朋友,但是我总感觉不到别人说的甜蜜开心。我和他(我的同学)

也在网上聊过。有段时间迷上了上网,见了好几个网友 ,幸好有惊无险没有出什么事。知道了网络上的虚假和可怕,就不再迷恋了。之后又谈了一个朋友刚开始对我很好,什么都依着我,我以为我找到了我想要的幸福。我们就同居了,可是不到一年我们吵架就成了家常便饭。我很苦恼,于是有时候就上网找网有倾诉。当然也少不了对他(我的同学)说。他也安慰过我,但是我也看的出他对我谈朋友也有点伤心。因为他说他可以等,等到我结婚的时候他再谈。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没有谈,但是我听了很感动。就这样过了一年,终于在一次吵架中他(同居男友)动手推了我。我彻底的失望了,决定结束这段感情!我把决定告诉了他(我的同学)。我感觉到他反而很高兴,让我去深圳跟他一起发展,可是,我没有出过远门,有点害怕。我很犹豫。但是他(我的同学)却毫不犹豫的辞工回来了。还没有到家(他家在乡下),就直接去我家找我了,我们在水库聊了好久一直到晚上。我回到家就已经很晚了。没有几天我就回市里了,因为我的衣服都在租的房子里,我在那玩了几天,准备回去的时候,他(我同学)来了,说要找我,问我是不是一个人住,我不好意思说我和朋友同居了,只好说我自己住。我们白天逛了一会,到了晚上他送我回住处。我们聊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间我很开心很甜蜜,我们重复的走着从他叔家到我住处的水泥路。最后,我终于妥协了答应了让他去我那。当他拥着我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和男友同居了。他哭了,我不想骗他,趁现在还来的及我想让他考虑清楚。我感觉他在犹豫。过了一会他告诉我他不在乎。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

我和他一起去了深圳,开始了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打工。我们在一起了一年也是吵架,但是他一般都让着我,我任性的时候他尽管很生气也不曾对我动手,也很少对我大喊大叫的。我感觉他一点点的开始知道关心我了,我知道这是我想要的幸福。于是,我提出了结婚。可笑吧!他告诉我,我是他的初恋。(至于在一年级时的传言,他解释说是,把车子借给了那个女同学,那天在那等她还车给他。最重要的是我相信那个时候的男女都很纯洁!)我感觉很幸福,我听说初恋都是没有结果的,他是不是也很幸运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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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红叶的故事,我的故事


枫香大道,位于昆明黑龙潭公园旁的昆明植物园西园,长约500米,是树木园中金缕梅科植物收集区的组成部分,位于百草园扶荔宫裸子植物园之间的园区主干道两侧,道路两旁栽种有大小近800余棵枫香树,个别树龄已达50年,高大伟岸,苍翠挺拔。

每逢春暖花开,夏日炎炎,枫香大道树木成萌,芳草萋萋,置身其中,清凉沁人,好一个观叶赏花,踏青纳凉的好地方;每到金秋十月,深秋初冬,这里红枫摇曳,层林尽染,娇艳似火,漫天飘飞,好一个风景怡人,休闲踏秋的好去处。

每逢双休,这里风景如画,游人如织,好不热闹,尽享枫林、枫叶、枫景、枫情之美。老人们在这里观赏枫叶,愉悦身心,促膝闲谈,放松心情;小孩们在这嬉戏追逐,拾捡红叶,兴高采烈,快乐非凡;准新人们在这里将笑脸与红叶,将幸福与枫香定格在一起,作为幸福的记忆,爱的誓言,直至永恒。

年轻的姑娘们穿上美丽时尚的服装,化上淡淡的彩妆,在枫香树下,红叶旁边,摆出最美的身姿、露出最美的笑容,将青春与枫香,美丽与红叶定格在一起,定格在每一张写真照片上,成为永恒;而摄影爱好者们则架起他们的长枪短炮,用他们发现美的眼睛,将每一个枫香红叶美的瞬间捕捉到、定格到每一张照片里,用每一张精美的照片去告诉世人它们曾经美过,也飞过,摄影爱好者们是枫香红叶的知己之一

金秋十月、初冬十一月,对枫香来说,是它们最美丽的时候;对枫香大道来说,也是它最美丽的时刻;而对我而言,却是这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也是压力最大的时候。枫香大道,一直都知道你的美,和你美丽的时刻,一直想着去,却迟迟未能。很庆幸你没有在你最美丽的时刻放弃我,让我可以尽情欣赏你的美,短暂而神圣的美,同时倾听你的故事并和你一起分享我的故事。

这个月底(11月26号)我博士论文开题。我的课题研究领域对我来说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与我之前硕士的研究领域几乎没有多少交集,为了做好开题,我在确定研究课题之后使劲地看研究领域相关的文献,做笔记,努力写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PPT,几乎从九月份开始,我就习惯了熬夜的生活,可谓夙兴夜寐、分秒必争。

俗语云: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在博士开题前几天我完成了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PPT的撰写和修改,信心十足。然而命途多舛,预答辩后我的另一位导师发现了超多问题,主要是面铺的太广,几乎完全否定了我之前的课题名称,他十分负责任地、认真地帮我把几乎每一页PPT都狂轰滥炸了一番。

并耐心地一页一页地告诉我怎么修改,理顺逻辑思路,对研究问题聚焦再聚焦。他一针见血的修改意见让我诚服了,但也意味着我要对开题报告和PPT进行脱胎换骨式的修改,而此时离正式开题只有两天了。但没有办法,开题通知已经贴出去了,无论如何也得上了,我豁出去了。

这两天里,我夜以继日,日以继夜地看文献、写报告和写PPT,几乎都在电脑旁边,很少出去吃饭,很少睡觉,真的很苦,很累。我的那位导师真的好负责,答辩前十分钟还在帮我修改PPT,好感动,最终我还是托着疲惫的身子上场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很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开题报告,答辩完后师妹说我答辩和预答辩相比,几乎是脱胎换骨,有这句评论,再苦再累也值啦,脸上的笑容不言而喻。

答辩完后的第一天中午(11月27号),我便怀着愉悦的心情、轻松的心情,来到了枫香大道,来看美丽的你,倾听你的故事,也向你诉说我最近的故事。终于来了,来的有点晚啊,但还是在你最美的时候来了。看到你不管天气、季节,依旧努力地、不舍昼夜地红着,万树红遍,层林尽染,红得像火一般,红得畅快淋漓,让人心灵倍受感染,心潮澎湃。真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啊,好美好美!

你是用生命在诉说你的故事吗?你知道你的美是短暂的,代价是死亡,但你丝毫不怕,似乎红得更火,似乎是要用生命的最大能量,最后能量去诠释你的美红叶之美,凋零之美。你是在诠释生命之美。我想我是懂你的,而你似乎也懂我,对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来看你,知道我最近所受的苦楚,你是在用你短暂的生命之美来告诉我一切,告诉我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已尽情地飞过,一分一秒。对吗?倾听着你的故事,诉说着我的故事,我懂了

枫香红叶,一片一片,随风飘落,秋意浓,冬日长,满园静静香。一路慢慢地走着,枫香大道上枫香摇曳着,红叶飘落着,似乎在诉说着什么,传出阵阵悠扬的歌声:枫香红叶、凋零之美;只争朝夕,无怨无悔

中科院昆明植物所博士生:张小明

20xx年11月28号晚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我与手机的故事


已经第二次拿出充电器了。

那个烫手的东西,此时正在播放着某部动漫电影,屏幕中是经典的打斗场景。

但我全然没有注意手中,只是在望着天边。什么也望不到

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部智能手机。

不得不说,手机真是个好东西。尽管是一部早已下架的老机型,但只要连接网络,五花八门的信息便会在瞬间呈现在我的眼前,我也能方便快捷地查看我感兴趣的内容。各种软件层出不穷,其中的许多游戏软件更是吸引我的眼球。

但最吸引我的还是诸多视频软件当时的我对名侦探柯南情有独钟,经常搜罗一些名侦探柯南的剧情或是电影,这些视频软件自然是给我提供了海量资源。为了看完一部名侦探柯南的电影,我可以不眠不休地看到凌晨三点。

我把手机放在书柜上,开始做作业。可是写着写着,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到了手机上。

玩一会儿吧,反正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一个声音说。

不行,作业都还没写完呢,这样会耽误学习的!另一个声音跳出来反驳。

可是你写完作业就没时间玩了呀。连碰一下手机的时间都没有了,还要手机做什么?倒不如回到二十年前,买台大哥大实用。

我果然还是被心中小恶魔说服了,第一次将手伸向了手机。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写作业写到十一点。

手机就像一块强力电磁铁,任何人只要看上一眼,摸上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未有人幸免,包括我。

当我第四次晚上十一点做完作业,妈妈开始起疑了,三年级的孩子哪里有那么多作业?莫非

于是,我在第五次拿起手机时,被妈妈抓了个正着,落得个人赃俱获的下场。手机被妈妈藏在了某个角落里。

但越是这样,我就越加不由自主地要去把手机找出来玩一下,而且越玩越起劲,越玩越不舍得放手。为了躲过妈妈的鹰眼,我每次都确认妈妈的动静后再拿出来玩,晚上等到妈妈睡着了就躲在被子里玩

甚至,有一个早上,我起来时就知道不早了,从我却鬼使神差的拿起了手机,锁起厕所门,佯装上厕所,在厕所里看前几天尚未看完的动画电影,全然不顾父母焦急的催促。等我猛然回过神来,早已过了出发时间,只听见父母压抑着怒火的叹息。

手机,俨然成了我的心魔,麻醉了我的身心,腐蚀了我的思想,而我却以此为乐。

终于,妈妈忍无可忍,真正没收了我的手机。尽管如此,我还是落下了一个拖拉的坏习惯。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再接触过手机。

后来,爸爸把奶奶从湖南接过来东莞。当时正逢我升初一的那暑假,常常是我一个待在家里,奶奶便成了照顾我的第一人选。

我总希望奶奶能留在家里不是因为我很需要照顾,而是因为奶奶手中的智能手机诱惑着我。这样,家中只有我和姐姐两个人,我便能随心所欲地动用奶奶的手机,因为奶奶是管不住我的。

但奶奶会向妈妈告状,妈妈警告我多次,可是手机彻底把我zhengfu了,也彻底把我奴役了。

前不久,奶奶回湖南了,自然也就没有了机会偷吃。

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机病开始慢慢被时间治愈了。即将升上初一的我,也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确实,手机有神通广大的一面,但它也有弊端。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像我,就极易被手机吸引,直至无法自拔。青少年有青少年该干的事,而手机是为成年人设计的,作为一名青少年,我应该做的是好好学习,而不是梦想拥有一部手机。

自此,我再也没有玩过手机游戏。

我的成长故事


长大以后,我只能奔跑,我多害怕黑暗中跌倒长大了,许多熟悉的事情变得陌生。

小时候,世界的中心是我,所有人,总是处处关心着我。那时候感觉世界是围着我一个人转的,世上的爱唯独给了我一个人。现在呢?一切都变了,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乃至这个世界,都不是我所熟悉的。

依稀地记得回母亲老家的一天,我期盼着与一年未见的表姐和至今三岁的表弟相见,可哪想到刚入车门便感到阵阵清冷,他们竟都是一副漠不关心、不搭不理的模样,这跟我想象中的画面截然不同,我呆了片刻,尴尬地说了句早上好,便立刻狼狈地逃入后座。车上仍然无言,还记得曾经以,表姐和我无话不谈,哭笑打闹,现在有了表弟,虽然多了一个开心果,但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淡化,主角换了。

到达外婆家吃午饭,没有过多的言语,人们便各做各的一份事去了,我独自来到乡下的田野,还好,空气仍保持着我熟悉中的清新,天上也下着牛毛细雨,润湿着田间窄窄的小道。远远的,我昔日的玩伴一条孤单被抛弃的狗向我奔来,它摇摇尾巴,我也摸摸它的头,逛了一会儿后又一起回到家中。表弟眼尖地发现了它,歪歪扭扭地迈着小短腿走向了狗,我担心地想扶住他。也许无法无天惯了,也许知道即使自己犯下多大的错也不会被骂,他竟然拿起石头砸向了狗,我刚伸出去的手心有一些僵硬,我挡开了那块石头。狗似乎懂了什么,汪汪叫了两声跑开了,表弟还大闹着要狗,我一言不发,转身回了屋。表弟闹得更凶了,大哭大叫、乱踢乱蹬。大人们忙闻声而来,柔声安慰他,表姐训了我几句也走开了。我茫然地看着他们,我做错了吗?

回程的路上,表弟困了,我靠在妈妈后背小憩,姨妈在开车,表姐正用麦克风练海豚音,于是这个抱表弟睡觉的重任落在妈妈身上,而我呢,只得自寻途径小憩。余温逐渐消失了,一种不知名的孤寂袭上心头,也许正值青春期,我总觉得我连母亲的后背儿女最坚强的后盾也失去了,我是否是一个不相关的路人甲?夜,灯火通明;人,聚在一起;心,散落各地。我真的该长大吗?我真的该懂得独立了吗?

回望着渐渐远去的村落,回望着渐渐飘逝的童年。我苦笑。也许平静地对待改变,独自面对未来,这就是成长。

我和Y的故事


梦想在现实中颤抖,就像那一盏渔火,在寒夜中摇曳。越是张扬挣扎,越是在破灭的边缘跳舞。而自己却毫不知情,以至于最后的不知所措。

宠溺着手中的粉色发圈,耳边似乎还环绕着她的笑声,淡淡的清香和温柔是那么的着迷。痴痴的傻笑,幸福真的就那么简单。可是转眼间,我又扪心自问,有什么值得笑的吗?她是谁?是我的什么?是我时刻牵挂、是的最重要的梦。她好,就够了吗?

鱼,为了记住另外的一个鱼,是不是每一次的第六秒都要重新念起那个名字?改变不了的七秒,却固化了自己一生的第六秒。就像《海底总动员》中的多莉为了记住那些名字。我们都像鱼,在第六秒总是习惯性的想起了一个人,可是我们又都不是鱼,因为我们无法接受对方在第七秒将你残忍的忘掉。所以,我们渴望与那个梦走的更近,更近...梦,在现实中颤抖着,但也像跳舞一样的美丽,那冬夜里的渔火,在渔灯上肆意的挣扎,去奢望投向星空的怀抱,借着那一阵阵冬风,它的舞姿,优雅,而又那么的危险,因为它不知道,它永远成为不了星星,离开了渔灯,就只会剩下冰冷的灯芯。它知道,只不过,它不奢望成为星星那个永远,只想去在死掉的那一刻,与星空的距离近点。那就是一生。

二零一三年的七月十八日,我认识了Y,Y有着披肩的长发,大大的眼睛,写了一手好字,文静而又不失活泼的性格,Y是刚毕业的高中生,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小职员吧,总之那天,Y来的那天,似乎以前一成不变的生活在潜移默化的走向了未知。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的早晨,我加了Y的QQ,很梦幻的名字,许愿树。真的可以许愿吗?闭上眼睛,双手合十,我默默地许愿,谢谢上帝让你来到我的身边。伤感的歌每天在那个狭小的空间回荡着,她说,为什么每天要听同样的歌啊?我说,因为这些歌都是我喜欢的。同样的工作,同样的歌曲,每天听着很没劲哎。是哦,每天重复的工作,生活,是我当初想要的工作和生活吗?慢慢的,Y说歌名,我放歌,我习惯了听听新歌。《棵棵树》、《烟火》、《臧》、《你一定要幸福》、《那一天》、《你画的彩虹》、《泡沫》、《回忆的沙漏》...那个时候,挺好。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我第一次向Y说了我喜欢她。Y很平淡的说,看出来了,可是我不喜欢你。一句话让我鼓起来的勇气像被针扎的气球。庆幸的是,我没有放弃,每天还是同样的聊聊歌曲、谈谈以前、想想未来,我喜欢Y,所以我坚持的让她开心,自己也幸福。虽然很多时候,她的笑是因为别人。可是每天能看到Y,真的很幸福。偶尔我还会说喜欢她,让她答应什么的,她说想一个人,我没说什么。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是我始终没有预测到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Y告诉我她要走了,天津,上学....我只记得这四个字...天津,上学,我该拿什么留她?爱?哭?还是什么?什么都没有,很安静的去支持她,让Y好好上学,因为我也知道这个年纪应该在大学里无忧无虑的去生活,去学习新的知识,所以我支持了她,就算不支持又如何?她会留下来吗?我不知道。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她正式离职。而我又开始了每天听同样歌曲的日子,只不过都是Y喜欢的歌曲。还记得Y走的前几天,我带她去郑州绿博园玩了一天,还清楚的记得那天很热,她带着一把伞,站在湖边,很安静,也很唯美。Y不喜欢别人给她拍照,而我总是偷偷的去拍她,我想留下来那一抹倩影。虽然很模糊,但是始终很美。在湖边、花草边、娱乐场都留下了她的影子,快乐的像个蝴蝶一样的翩翩起舞,也有时安静的像一幅画那样的安逸。那一副画面我深深的记住了。在水边玩水、喂鱼、泡脚丫;在娱乐场荡秋千、跑蹦跳;在湖边看喷泉、谈心情、看孩子玩耍.....那个时候,如果是永远多好,我跟在她后面,看着Y幸福的背影。可是夕阳,依旧还是....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日。Y要回家了,那天,我还是放不下,我约Y出来吃了一顿饭,傣妹火锅。安静的看着她吃饭的样子,我想记住她,就算以后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要记住这个让我牵挂的女孩。吃了饭,天也晚了,(忘了告诉你们,Y是个路痴。)也没有公交车了。我只好骑电动车送她回去,微风拂面,我真的好想哭。当离别在即的时候,我真的不想忍,想抱着她安静的流下那些压抑,可是我面对着Y的时候,她孱弱的样子,我真的没有办法去亵渎。只有安静的说,丫头,出去了在外面多注意身体。她没说话,递给我一个纸筒。我知道,这是她说给我写的信。我安静的扭过头,走了。不是我狠心,是怕我忍不住。连再见也没说,我就走了,路灯下,我翻开那封信,看着娟秀的字迹:

如果有来生

我愿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伤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阴凉

一半沐浴阳光

......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会在某一天把以前所有了不得的事笑着讲出来。

......

谢谢你

我没有逞强、也没有故作坚强,我哭了,那又如何?我失去了Y,我不知道以后相见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我真的不想失去。Y,你知道我多在乎你吗?你不是别人的替代品。你是YZ。你能听到我说的我爱你吗?

......

......

我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回到原来的生活,不痛不痒,偶尔想起来,心里就莫名的失落,只不过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想过会朝着我更加不知道的方向发展了....

二零一三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我来天津了,找Y。那一天,天津的第一场雪还没有融化。原来,从Y来天津上学到现在,我和她还是一直在联系着,每天说说身边发生的事,聊聊回忆和以前各自的故事,每天的凌晨我坚持的去许愿,每天的早晨我坚持喊她起床,从家到同学,从友情到爱情,甚至偶尔我还是会小心翼翼的说,丫头,做我女朋友好吗?虽然还是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答案。但是我依旧想要一个奇迹。显然没有发生奇迹。二零一三年的12月22日,我踏上了北上的列车,来到了天津,见到了好久没有见的Y,她还是那个样子,傻傻的,惹人关心。

二十二日的早晨,我下车了。在B出口看到了她,那么冷的天,她在那里等我。我好想抱着她,给她一点温暖,可是我生生止住了这个冲动。那天中午,我们去了水上公园,冬天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雪白,天地似乎是一个颜色,陪着Y在那走着,说着心里的话,我承认,我越来越喜欢她了,覆水难收。摩天轮、糖葫芦、棉花糖、紫菜包饭、小吃街、大铜马、左肩上她的秀发...,我都不能忘记。晚上,我送Y回学校,操场上,我幸福的想大喊一声,Y,你知道吗?为了一步步的走近你,我每天都在努力,很慢,但是我没有退缩过。

二十三日的早晨,Y早早的来找我,我还没起床,在房间里,我轻轻的抱着她说,Y,我真的好爱你,做我女朋友好吗?随着这句话的还有我深深的已跪,可是...她好像没看到。还是默默地摇摇头。我很无言...我真的很差劲吗?在天津最后的一天,我不想让她不开心,自己心痛的抹去了这一个插曲。后来我们去了塘沽外滩的海边,虽然寒冷的冬天让海边格外的冷清,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牵起她的手走下了海,冰冰的感觉不能浇灭我幸福四溢的热情。没有贝壳,没有沙滩,没有人流,只有安安静静的去陪着她,做什么都行。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回去了,因为...我今天晚上就要回郑州,三小时...两小时...一小时...在津湾广场,我们慢慢的走来走去,去看这个世界的繁华,看这个晚上她的满足。终于,时间到了,我...把她送到公交车上,我...我不舍得走。勾一勾她的手指,留我一下好吗?我会为你留下的。可是...车开了,载着她,车缓缓开走了。如果我去追车,你会再多陪我一会吗?我真的好不舍得你。我心里难受,可是这次,我逞强了。但是心在痛。

回到郑州,开始了原来的生活,这两天真的很开心、幸福。我会深深的记住。每天凌晨的许愿、每天早晨喊Y起床,每天空闲的时候陪Y说说话,也许我应该知足了。可是内心还是奢望Y可以答应我。我真的会努力给她幸福的,她也信我说的话,只不过,她不喜欢我。不过她答应我会试着接受我,试着喜欢我,我信。只不过有时候,我做的不好...

二零一三年快结束的时候,我心里下定决心,明年,我去天津。Y不愿意,说她压力大,我也很纠结,后来,在辞职的时候因为工作而没有去。但是我的内心始终是想去天津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一四年五月的时候,父母、朋友、同事在很人的反对之下,我还是一个人踏上了天津。我想Y。天津津南区的一个小出租房里,我投简历、做面试,晚上有时间的时候Y也能出来陪我一会儿,真的挺充实的。后来工作定在了塘沽。我不乐意。我想离你近一点,丫头。她说,做你想做的工作先。我听她的了。塘沽,离她们学校也就40分钟吧。

工作第一周的周末,她来送我,在办公室里,她打量着我的工作,说还行。在一块设计公司LOGO的时候,我真的很惊讶她的思维,笨笨的样子竟然想出了好多点子...

工作第二周的周末,也就是2014年的5月18日,她来参加公司的开业庆典,我送给她一副缪斯之眼,可是她不想接受,后来,或许她扔了吧。这是我送给Y的第一份很有意义的礼物。虽然说过的不是很开心,而且挺忙的。不过,有她在身边,我真的很开心。她就是我的幸福。

工作第三周的周末,也就是5月25日,她来了,这次为了补偿Y的周末,我们一块去了海洋馆,海底隧道、企鹅、北极熊、海狮、海豹....中间,我再次向她说了一些心里话,丫头,做我女朋友好吗?可是,我....

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313天,我宠溺着手脖上的那个粉色发圈,Y,我又想你了...

我的故事,多少苍凉


又是一个夏天,和四年前一样。只是,时光让我们都走了好远好远。现在我在大学静静地开始回忆你我的故事。

我们的故事不知该从何说起,说实话,我都忘了我们是如何相识。初三,懵懂中有些青涩,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天真到有点傻。我有很多朋友,我很开心。后来我们开始走的更近似乎是因为许楠,我很好的朋友,也是你的男朋友,后来,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是因为你。很可惜,你们没有谈多久,匆匆分手。说实话,那时候我不懂爱情,什么都不懂。他想挽留你,我也想了很多办法,可惜,你不为所动。他退学了,去了北京,后来又去了广州,再后来,他不在和我联系。他让我照顾好你,我知道他放不下你。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一个人好,我只知道,有好吃的东西我都会给你。我陪你一起学习,那时候,我是在履行一个给朋友许下的承诺。再后来,我们就越走越近。

我还记得那晚班里的小胖给你写了一封情书让我给你,没想到我被你骂了一顿,呵呵,我又把情书送回去了。后来不知是谁传出咱俩在一起了,然后,许楠就消失了,他肯定恨我,只是,他没听我解释就消失了。我觉得很可笑,可我又解释不了,我只知道,我还是对你好,似乎已经成为习惯了。

你知道那时候我暗恋楼上那个班的一女生,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暗恋的人最后都会变成公开的秘密。想想这些年我都觉得可笑,只要我暗恋的,最终都会成为别人的女朋友。我没有向她表白,因为,她有男朋友,关系很好。我只是曾傻傻的以为她也在乎我,后来我发现,那时的自己,傻到让人心疼。

初三面临的压力不比高考小,我们都在努力着,现在想想,特崇拜那时候的自己,没有尝试过考试失败的感觉,心中充满了希望。后来的中招考试,我成了失败者。别人看来不错的成绩,但我知道我失败了。

中招考试前,大家去照相留念,突然就有点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三年了,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地方蛮亲切的。我们拼命在镜头前微笑,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留恋。

很奇怪,我们分到了同一个考点,三中。说实话,与三中挺有缘的,后来的大型考试都在那。我们几个一起说说笑笑去逛街,你买了条裙子,呵呵,不是很好看。

考试一晃而过,我不再去想结果,只是觉得有点不甘心。坐车回去,只觉得这条路这么漫长。直到现在我还在怀念考试那两天,那些人。

下车,回到学校,天黑了,离家近的同学都回去了,有些远的没回去。我们是多么的不舍,回到熟悉的教室,坐在熟悉的课桌旁,大家忽然就很安静。有人哭泣,有人沉默。我记得我们唱了首朋友,最后就散了。毕业了,今晚无眠。有人去网吧打游戏,有人去宿舍打牌,我们肆意狂欢,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苦痛。我哪也没去,我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自己的初中,却又不得不相信,我真的毕业了。我们几个人去取了照片,那笑脸定格成了永远,后来,我拼命怀念那时候的自己。

还记得那晚上我们没去哪里,大家就静静地坐在旗杆下聊天。一个男生,和几个女生,说得不亦乐乎。后来说累了,就各自回宿舍。我是翻墙进去的,老头没说什么,似乎,最后一晚了他也不愿难为我们。我一夜没睡,坐在那打牌,来祭奠最后的一晚。

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到最后还是。一直认为我们不会有交集,就像当初履行朋友之间的约定一样。早上,大家开始收拾行李回家,我送走了很多人,却舍不得离开,我承认,我不舍。

后来我也走了,走了一半,又觉得似乎有什么人没见。我又回去,碰见李珂,她说你走了。我以为青春就这样散场了,我还是默默回到校园,最后看一眼这个我拼命想要离开却又拼命不舍的地方。额,我看到了你。你让你舅走了,我们两个一起走着,默默地走着。我们去了很多地方,这个小镇,真的太小。后来,我们各自回去,似乎没有不舍。我不知道,后来会发生很多事,后来大家就说我们恋爱了,于是我在毕业之季又一次出名了。我回家太晚爸妈担心把电话打到学校,惊动了班主任,最后惊动了校长。后来,有同学说看见咱俩了,再后来,认识我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在一起,别人都知道了,想起来挺搞笑的。只是现在想起来,当时挺对不起你的。我承认我对你有感觉,说不上什么感觉。我一直没告诉你,我还没忘掉zyy,我一直没告诉你,我有时候很固执。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恋爱,我只知道我们在一起感觉不错,只是我连你的手都没牵过,所以后来你说我从来没喜欢过你。对不起,我一直都没说过喜欢你,只是因为心里还有一个人,我忘不掉,所以我不能骗你。后来,zyy从我生命中消失了,我终于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忘一个人,我用了五年,是不是很傻。

我只知道后来我们就莫名其妙分手了,呵呵,似乎没有恋爱过。不过,不是因为我喜欢上别人了,你说你相信我,你知道我不花心,只是你还是哭了,我怎么哄都哄不住,于是,我也哭了。我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男朋友,更不知道什么叫爱一个人。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

高二的生活过得有些压抑,有些叛逆,我不喜欢呆在那种环境中,不过现在想起来,高二也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那里同样有一群最可爱的人。你说我不花心,你错了。我喜欢上坐在我前面的女孩,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那是一种让人心跳的感觉,我无法逃避。我和她是好朋友,后来才知道她也只是把我当成好朋友。有一种女神,没等你向她表白,她就把你给拒绝了。所以,我的暗恋又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再后来,我的暗恋又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想想挺搞笑的。到后来我明白了,千万不能喜欢上自己的好朋友,不然,结局就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于是后来,我有很多的好朋友,再也不敢轻易喜欢。我一直在想,我将来要遇到一个一见钟情的,先恋爱,再做朋友,反着来。呵呵,后来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多幼稚,一见钟情,最终没有遇到,只是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再也没出现过。后来,我习惯了平淡。也终于明白,好朋友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关系,比恋人更长久。

高二的暗恋不知怎么就传到你耳朵里,我以为你会骂我,没想到却没有。我经常给她买冰激凌,这些小事你都记得,而我都快忘了。你说,我不喜欢你喜欢别人是我的自由,你怎么会这么慷慨。我一直认为你傻,你说你的爱情是付出型的,其实我很想说,经过我这些年的总结,付出不一定得到回报。不过我们还是做了很好的朋友,我把你一直当成姐姐了,后来你说,这些不是你想要的。

高考失利,我不知道你鼓起多大的勇气才选择复读,我只知道,你做到了。我在大学,偶尔还会联系你,无论多久联系一次,你都没有生气。寒假,我又让你难过了。你说我们还能不能在一起,我,我犹犹豫豫不知该如何回答,后来说了yes。没过两天,我又说我还是觉得我不适合做男朋友,这一次,彻底伤了你。不过后来你还是原谅了我,我们还是好朋友,和以前一样。我挺佩服自己,把人际关系怎么能处理得这么好。后来我发现,值得佩服的不是自己,而是你。

其实我不想骗你,我高二暗恋的那个她和我在一所大学,我还是没有放下。即使我知道她有了男朋友,我还是傻傻的等,我想,就像你对我一样吧,不过我没有你做的好。再后来她分手了,我不知是高兴还是难过,或许,最多的是高兴。我希望,你看到这的时候,不要太伤心。再后来我知道,有些不可能的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就像,对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付出多少努力别人也是丝毫不在乎,而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所以,再收到她的短信说我不要再等了的时候,我想我解脱了。只是现在想想还是不甘心,为什么她能喜欢一个认识没多久的男生却对一个喜欢了她这么久的男生没有丝毫的感觉,或许也有,那只是一种怜悯。于是后来,我收到了她给我的礼物,上面写着NO1314,没有一生一世。于是在那个时候,我想我真的放下了。忘掉第二个人,用了三年。说明,我不在像以前一样傻了。

到后来我发现,自己不是有多痴情,只是做什么事都不甘心罢了。

于是我习惯了一个人的自由,甚至觉得爱情是一种羁绊,别人看来,可能是我的自我安慰。的确,在爱情面前我可能是一个失败者,因为我喜欢的人现在都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不过,我还是挺祝福她们的。后来我开始变得理性,我开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喜欢玩了,只是也不喜欢学习。好像,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不过还好,一个上军校的朋友给了我最大的鼓励,让我明白,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勇于做生活的强者才是最重要的。

人到了失魂落魄的时候就会开始回忆那些曾对自己好的人,曾喜欢过自己的人。还好,有人喜欢过我,不过后来她们在我的不为所动下转身离开,投入到一段新的感情。当然,我和那些人还是成了朋友,不是恋人,但比朋友长久。后来我明白了,我一直放不下的不是那些我喜欢的人,而是那些在乎我的人,或许,被人喜欢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承认,在爱情面前我是胆怯的,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我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也给不了喜欢我的人幸福。所以,我选择一个人,自由自在。

说实话,看到别人花前月下我要说不为所动那绝对是假话,但的确不是很羡慕。我以为,我可以过得很洒脱。只是后来,生活给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我瞬间凌乱了。

失魂落魄已经不能形容我现在的状态。我有很多朋友,她们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有个可爱的小女孩还把她一个月的零食都给我拿了过来,来回坐了四个小时公交,我真的很感动,我想给她一个拥抱,却发现,性别差异的存在让一切变得不可能。于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生命中竟然没有一个能给我一个拥抱的女孩,在我最无助的时候。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会开始害怕孤独,不是青春期里荷尔蒙的骚动,而是内心需要一个懂自己的人,那种感觉是如此迫切。我以为自己内心足够强大,却发现,我太高估了自己。我不反对恋爱,我也相信爱情,但我受不了那些在大庭广众下的卿卿我我,要亲热就要像我舍友一样,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舍友看到不能生气)于是,我特讨厌我所看到的某些东西。后来,我告诉自己,我只是羡慕嫉妒恨罢了。

有人说青春就是应该叛逆,做一些疯狂的事,等老了回忆起来应该是微笑的。那么,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微笑,我只知道我的青春里失去了我最美好的东西,最美好的希望。我开始明白生命的含义,我们都不过是历史中的尘埃罢了。

说实话我觉得你有点傻,后来我知道你只在我一个人面前傻。你怎么可以这样纵容我?记得以前利平告诉我,你不说我的缺点是因为爱,那时候,开始心疼你的好。

我相信你没有看错人,我不敢保证我这辈子能走多远,但我知道我会是一个靠得住的人。

我把我的过去告诉你,就是不想骗你。我以前确实是个不安分的人,我想你心里都清楚,只是你从来都不埋怨我。

你是那个能给我拥抱的女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

还有友情与爱情的界限我能分的清,在友情的世界里我会做的很好,那些朋友,叫蓝颜,在爱情的世界里,我相信,我也会尽量做好。

以前我不谈恋爱是怕有一天会因为现实的无奈而分手,现在我明白,一起走过才是幸福。

高考,我比你还要紧张,因为我真的好怕。。我相信只要你努力了就好,至少,你做到了,当然这些不是为我,而是为你自己,为梦想。

你现在睡了,你也好久没逛过我空间了。等你有天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希望你能认认真真地看完,然后好好想想我是不是那个值得你付出的人,如果你觉得这些年你委屈,等两天你来了就好好揍我一顿。

我希望你会成为北京青年上面的权筝一样的女孩,等你高考结束,就好好看看这部电视剧。

我的爱情只有一次,在我最美好的年华,这一生,我只会遇到一个你。

明天,加油,高考算什么,一切都会好起来。

亲爱的,晚安。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小时,我与鸭的故事


人不能在日常的平平淡淡之中淡忘掉自己的理想。当初的计划,当初的想法,是不能走着走着便记不得了的。因为种种原因,或境遇的改变,当初的原始理想渐渐地便迷失了。所以,应当将其寻回,继续鼓起理想的风帆。

思想是空白的!此时此刻。不知该表达些什么。

或者说说我的过去?因为我除了过去留给我的记忆,我仿佛什么也没有了。记得一句西方谚语:我在这样的世上走着,记忆是我惟一的行囊。啊,多深厚、多睿智的一句话啊!然而,这深厚与睿智的话却不是我辈能道出的。下面就说记忆。

小时,我与鸭的故事。

想起这一段时光来,觉得颇有意思。小时候,我与鸭结过一段很深的不解之缘。因我爱鸭,所以家里养的全归我管,一日两餐的喂食,是我的权利与义务来的。其他人不能够插手,否则我会不高兴。

上午8、9点钟光景,是放鸭的时候。先搅拌好一糟糠,这是鸭的食料,配料很简单,粥与米糠。粥不能是沸腾时候的,要不会烫到鸭嘴,宜将其搁置至温冷。看着只只毛羽洁白的鸭大口大口地吞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将圈鸭的圈门打开,它们便一个个争先恐后你挤我搡地出来了,一出来,随即似表达它们的欢欣似的,扑扇起翅膀来,一路奔腾到喂食处。正当妙龄的少母鸭们,往往走到了能起飞的地方,便纵身起翅,来一道完美的弧线,起一团翻飞的雪影,舒展它们青春的肢体。那是一只只雪白的天空的精灵啊!其翻飞的轻灵的姿势大约不亚于那美丽而高贵的天鹅吧。它们如果愿意飞久些,便会绕着村庄飞一整圈再回到出发地;不愿意飞久,则直飞一段路程就降落了。后者会令你感到气恼,因你得将其追赶回来喂。而且,它往往不解人意,不知道你可怜它没进食,要令其回来吃东西的,你一走近它,知道你要追它,它又要起翅飞起来了。这样子和你躲猫猫,你会气得牙恨恨。但它是不知道你心疼它的。撒手不管了,让它去罢,你舍不得,因你怕它饿瘦了;但令其好好地归回,它偏不这样安份,让你焦头烂额。这时,你便觉到了它任性带给你的悲哀。

公鸭则好多了,至少它不会给你添这一段酸楚。它即使飞也只飞一小段路便落下。但它在吃食时则是慢条斯理的,你看着都忍不住生气。你弄不懂它为何做那么多无谓的哼哼。吃一小口就要哼哼个没完没了,好像哼才是当前的第一要义,而吃是其次的。而且又特花心,身边的母鸭们,它定要一一交流,伸着嘶嘶嘶的脖子,这里一下,那里一下。这时,谈情说爱又仿似成了它的第一要义,而吃是其次的。

我们的小村庄只有一条小河流穿而过,河水很浅,由于发源不远,河水大抵都很清澈。这里便成为鸭们吃食饱后的嬉戏栖息地。它们吃完食便一个个或紧或慢、或呼朋引伴卿卿我我的往小河处赶。一到河边,先伸嘴来几口水,然后是下河就着清浅的河水开始用头往背上撩水,渐而,全身湿得差不多了,就用翅膀打水,爪踢一番,用嘴梳理梳理羽毛。洗完后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永远也少不了的,就是扇扇翅膀,用尽力气去扇,要将所有的水珠儿一个不留地扇去,以保持干爽的身躯。这样,日复一日,一只只洁白得晶莹剔透的如雪般的鸭们便诞生了。其实它们自出生后,只要能够,又何其不天天在河里浣洗它们的身子呢。佛家说的天天勤拂拭,莫使有尘埃说的正是像它们这样的呢!啊,可爱的鸭们,你们的毛羽是如此的洁白,模样儿是如此的美,就像仙岛上的白燕吧,我想不出别的话。

然而,这一个个洁白无比的鸭们,尤其是雄鸭,是非常好斗的。一见面,如果对方是陌生的,权衡了彼此身手,是要打起来的,非得分出个胜负不能罢休。这样一打,有时是一场艰苦持久战,直战得红鼻子泛出了惨白,仍不罢休。因为只要被战败,败下阵来,今后便得远远地躲着战胜者了。除非再有勇气来一次命运大翻身将对手转胜为败。但得有那一份力量及胆魄,因你曾是人家的手下败将,未战心未免就输了人家一截。据我观察,只要被人家战败过一次的鸭,其翻身的机会是很渺茫了的,多是日后见着便得远远地躲着它,它近,便得令挪位置了。但也有敢于再次挑战胜利者的好汉存在的,有时还不止一次呢,得好几次的挑战,才最终抢回王者的宝座。如此一来,它便身边美女环绕,整天伸着脖子嘶嘶嘶地仿似在叨它的英雄壮举,又或者是在给女鸭们讲只有它们才懂的情话。

当看到自家的鸭统治着整个村庄的鸭社会,那是我这个当主人的感到最得意的事情。看它们厮杀时候的万丈豪气,更是勾引人心的一幕壮举。但,天往往有不测风云,鸭社会里也往往会有令你无奈的时候的。因为,或许不知哪家里会有超强的公鸭在,会忽然有一天将你家的一个个鸭将军全部战输掉,然后趾高气扬地盘桓在你家附近,与母鸭们一个个地交欢,而不让任何一个输者做同类事情,一有这顶风作案者,它必给以狠狠的痛击,直至其鸡毛鸭血,惨兮兮的独坐在凄清的角落!如果这样,这叫人感到多么的脸上无光,对吧?直至要人在邻居面前从此低声叹气了呢!虽然这是鸭社会的事情。我却从此不能舒心地过日子了!好晦气!

然而,虽然它们不争气,惨象让你目不忍睹,但是事在人为,总有着法儿助你的将军们成为沙场上的佼佼者。这方法很简单,但相当之荒谬,就是,我的出手相助!当它们厮战得难分难解而看起来仿佛精疲力尽之际,我很担心我寄予了厚爱与厚望的斗士会败将下来,落荒跑掉,我便上前,尽一点我的微薄之力,给对手一点折磨,于是对手便最终输掉了较量,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很卑鄙,但也无法,谁叫我这么爱看到胜利的火光?但,通过这样的手段所取得的胜利,或许是对手也知道其中奥妙的吧,所以不承认!下次见面,仍要打,那场面越显悲壮了。这时候,我不知道还有无勇气去破坏鸭社会的游戏规则了,或者只是静观于一旁,又或者再施展故伎,在此再说下去大约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就不表了。

但我却很爱我朝夕相处的勇士们。至于爱到什么程度,下面就见分晓。我很确切地记得,一年的七月十四节,我无论如何都不让家人动我的鸭们一根毫毛,然而要过节,得宰一只来吃,母亲于是苦口婆心劝我让步,但我始终就是不愿。后来,感情归感情,因鸭们养着不是为看而是要吃的,还是有一只被宰掉了,进了我们的胃。我竟为这而掉眼泪,你信不信?这便是我儿时的一段笑话儿。或许,还有人记得我的这份痴呢。真的好好笑,今天想来。竟至于为禽去落泪。或者,我没有把它们看成是与自己不同的异类,而是把它们当朋友了吧。又或者是,世间的一切物,与其相处得久了,都是产生感情的吧,所以竟至有这一份痴。

一年年,我养过一批批的鸭,从鸭雏到壮,到老,到死。伴随着其成长,给我许多许多欢乐,我也从童年逐渐成为少年,在成长。但是,逐渐大了之后,却失去了喂养鸭的兴趣,不再关心它们,也不倾注感情下去了。这也很令自己不解,也不知在哪一天那份心就凭空失去了。至今我仍找不到原因。我收获的,只是一份回忆。回忆着是幸福的。

我的“花心”爱情故事


林森一直宣称追了我十年,但是在最初的两年仅仅因为我偷拿了他一袋德芙巧克力,小气的他就每天追着我要,把我的小辫子拉得生疼。从9岁以后,我为喜爱的男孩留过很多次长发,但是我只为一个男孩剪过头发,那就是林森。当我顶着刺猬头站在他面前时,他说:张春花,你真狠!

就在昨天晚上和一个长的酷似言承旭的帅哥一起从附近的电影院有说有笑的出来,我才发现电影院门口站着那个追了我十年的林森。他丝毫不顾及我在帅哥面前的形象问题,如同陈佩斯一样圆圆的脑袋因为被我放了鸽子而愈发得锃亮起来。

林森咬牙切齿地说:张春花同学,你简直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然后掉头走掉,1米七的身高居然也走出了姚明的风采。旁边的帅哥面色微变,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不是叫LUCY?不要生气,就算你是花心大萝卜,那么也是棵漂亮的花心大萝卜。说完,帅哥说担心自己家的小狗饿死,要赶紧回家喂食为借口冲进了地铁站。当我想起他刚才看电影的时候说自己从小对狗过敏时才恍然大悟,林森又拆散了我的一段情缘。

林森一直宣称追了我十年,但是在最初的两年仅仅因为我偷拿了他一袋德芙巧克力,小气的他就每天追着我要,把我的小辫子拉得生疼。从9岁以后,我为喜爱的男孩留过很多次长发,但是我只为一个男孩剪过头发,那就是林森。当我顶着刺猬头站在他面前时,他说:张春花,你真狠!第二天,他剃了个光头,虽然被他爸爸狠狠打了一顿,但是他还是坚强得对我说:张春花,我喜欢你,我追不上你的话我就不留头发。那年,他刚刚十岁,从此,他的头顶再也没有植物生存过。

我的父母一直很注意对我的家教,爸爸是一所大学的教授,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做人要专心,以至于后来听到做人要厚道这句话时还以为是我爸爸的学生来了。那时我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趴桌子上写作业,但是爸爸总教训我需要专心,所以我就专心地看电视。一天晚上爸爸抱着我说:乖,专一是一个人的优良品质,专一的人才是好人。我仰着头说:爸爸,那林森对我很专一,他一定是好人了。第二天,爸爸抱着我敲开林森家的门,说:你儿子要是再纠缠我女儿,咱们走着瞧。关上门,只听到林森在噼里啪啦声中鬼哭狼嚎,我知道专一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品质。

我是看着《美少女战士》长大的一代,当爸爸喝醉了给我讲完牛郎织女的故事后感叹道:如今象牛郎如此专一的人越来越少了!第二天,林森又省下早点钱给我买了冰淇淋吃,我感动地在他背后贴张纸条我是中国最后一个牛郎。回家他又被他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开始记得,专一就意味着挨打,专一就意味着受伤。

等上了大学,我的眼界豁然开朗,这时我才发现大学里面有这么多的清爽帅哥,而林森的光头越长越象黑社会保镖,但是他还是对我那么好,每次我想知道哪个男生的资料,他总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获取情报,然后哀怨地对我说:张春花,你真的是个花心大萝卜!

在大学中,我发现当个校报的记者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触到众多帅哥,所以我从报纸上抄了两篇文章报上了名。但是林森非要以如今记者的生存大环境很差,经常被黑暗势力威胁为由,跟着我采访。从此,我当记者,他当记着。我的主要工作是和帅哥聊天,他的工作就是写东西。

当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打进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前八名时,我奉命前去采访篮球队,林森居然说自己有事,不能陪我去了。当比赛开始后,我发现那个威风八面的组织后卫居然是林森。比赛以我们的大胜而结束,当林森不可一世的向我走来的时候,我一脸媚笑得拉着他说:嘿,那个戴太阳帽的帅哥叫什么名字?是你们球队的吗?林森一下子被打击得说不出话来,缓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那是给我们送纯净水的!第二天,校报推出了人物专访《篮球场边的风景-------记送水工小胡》,旁边配的图片是我挽着小胡的胳臂,巧笑倩兮,因为当时我恶狠狠地警告林森不许只照小胡半个头!

在我又一次失恋之后,身边陪伴我的还是林森,他任由我用鼻涕眼泪把他的华伦天奴衬衣抹得一塌糊涂。林森竭力睁大自己的单眼皮小眼睛对我说:花,你不要再人海中寻寻觅觅了,你难道没有发现最近的我是你最真的追求者吗?到底怎么样我才能追上你?我泪眼婆娑的看着他说:当你有郭富城的身材,阿杜的歌声,裴勇俊的英俊,梁朝伟的眼神还有贝克汉姆的时尚时我就答应你。林森站起身,左顾右盼。我问他看什么,他意志坚定地说:为了你,我要去美容店整容!他果然冲进了一个美容整形店,我正在担心刘德华从里面跑出来时,他又气喘吁吁的站在我的面前说:他们说能整,不过整形费可能需要上亿。你还是继续当你的花心大萝卜吧!

身边没有爱情的时候,我只好听从林森的劝告,到他们宿舍玩电脑时,我看到林森上铺居然是个瘦瘦高高,穿一蓝格子衬衣的帅哥宇。那一刻,我忘记了半个小时前哭着说:我真的忘不了这个男孩,其实我是很专一的人!我冲着宇微笑,跟他聊天,丝毫不理会站在一边差点潸然泪下的林森。那天晚上,我叫宇出门吃饭的时候,林森正要跟上,我诚恳地对他说:你妈妈不是病了吗?还不赶紧回家尽尽孝心。林森咬牙切齿地说:我这次是引狼入室,你跟他一起吃饭就算了,怎么还咒我妈?我妈昨天还去游泳呢!宇尴尬地说:我不去了,这位同学,林森挺喜欢你的,每天半夜都会喊你的名字。我感动地问:他喊什么?宇小心翼翼地问:你是姓花叫心吗?暴力镜头此处略去一万字。

我对自己说:答应林森了吧,这么专一的男孩已经很难找了!刚刚说完就见到我们记者站新来了一个酷似言承旭的帅哥,我把自己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拿着林森送的电影票对帅哥说:你好,我刚捡了两张电影票,今天晚上的,不去就浪费了,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画笔:我的故事很平凡


【叶流白】画笔:我的故事很平凡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很少,当然,我们也不需要轰轰烈烈的爱情,那多不靠谱啊!弄不好哪天,突然就长歌当哭了。

那么,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是怎样的呢?画笔说:我的故事就很平凡。

画笔的人生一直都很平凡,平凡的家庭,平凡的长相,平凡的学习,平凡的工作,平凡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剧情,只有两个人平凡的在一起。

做为在路上的一员,我们甚至都不知道画笔是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当画笔牵着那个女孩的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每个人心中都不自觉的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丫的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女朋友啊?

看着惊讶的众人,画笔开始解释道我和她是XX时候认识的,然后挺聊得来,经过了XX时间,然后就在一起了。

经过画笔的一番解释,众人明显感觉更懵逼了,这不是我们想听的剧情啊!什么时候谈恋爱变得如此平凡简单了。

君不见烛言喜欢一个女孩八年了,还是单身;君不见酱油追静静时还得静下心来慢慢的刻一方印章;君不见白衣女孩只能在细雪纷飞的季节无力的看着小白离开。

这不公平!烛言看着一脸幸福的画笔,愤愤的说道。

切,这世界哪有公平,你不会还没睡醒吧!画笔牵着女孩的手,示威似的在烛言面前扬了扬。

小白,画笔他欺负我,你要为我报仇啊!烛言顿时被打击得心碎欲裂,只好向小白求救。

不好意思,我不搞基。小白眉头舒缓开来,微笑的说。

有人曾经提出过一个经典的问题如果你的老婆和你的老妈同时掉进水里了,她们都不会游泳,那麽,你会选择救谁?这个问题很难处理,网上的答案也是千奇百怪。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说法如果你的兄弟和你的女友同时掉进水里了,他和她都不会游泳,那麽,你会选择救谁?

当流白对画笔提出这个问题时,画笔的回答简直刷新了众人的世界观;画笔是这样回答的:肯定是救女友啊!作为一个男的,自己不学会游泳,淹死了活该!

难怪总有人说陷入爱情旋涡的男人是恐怖的,可画笔这丫的,简直是惨绝人寰啊!

我们所有人都认为画笔的爱情会一直进行下去,因为实在是很简单平凡,恰到好处的符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顺其自然,上善若水的境界。

当然,画笔也没有让我们失望,在流白离开长沙后,烛言飞往无锡后,在酱油陪静静去了后,在小白继续流浪后,画笔也离开了,带着他的女人一起离开。

画笔带着他的女人回到了他出生的那座城市,那里的房价不高,生活消费不高,离家也很近,很适合两人过着自己的平凡小日子。

虽然很平凡,但是也很幸福,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