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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 我

发表时间:2020-08-07

【www.qg13.com - 老婆讨好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娶 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顾妮的爹得了绝症,她决然地变卖了地处山坳的家产,陪苦了一辈子的爹来省城治病。爹的病床就在老吴病房外的走廊上。她见老吴无儿无女,便主动地帮他干点打饭刷碗的活。老吴每每多订点饭,假装剩下填补他们。

这两个出身山区的一老一少,渐渐萌生了朦胧的亲情。

钱化完了,爹也死了;顾妮以为爹是知道钱花完了故意死的,哭得死去活来,却没有忘记关照老吴。老吴资助她办完了后事。她,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儿。

她,了无痕迹地留在老吴的身边了。

是的,老吴知道自己的病,死不了也治不好。

他执拗地离开了医院,表示愿意在住了三十年的第一代老旧福利房里走。

顾妮为他擦完身子,在默默地整理着药品用具。她知道老吴是因为妻子有了外遇离婚的。老吴身在异乡,别无亲人了。他和前妻生的一个女儿,因择婿与他发生了严重冲突,已远走他乡老死不相往来了。

前妻的情夫暴毙,她有意回归。但不便露面,便将吴家一个远房侄女弄来,名义上是伺候老吴,实际是为监视顾妮。那女孩虎视眈眈地坐在病床边,默默地注视着顾妮的一举一动。 她终于发现了老吴了了无几的定期存条,悄悄交给老吴的前妻到银行挂了失,剩下了房子顾妮是拿不走的。只待老吴一咽气,立逼她净身出门。

但是否有遗嘱,前妻却迟迟得不到消息。

只要老吴有口气,前妻就不敢撵顾妮走。老吴的执拗她是领教过的。

老吴是个明白人,用当月发下的工资,将那个侄女哄回了老家。这使前妻气急败坏,总不能将家产留给那个乡下妮子吧。

老吴的一生是在坚持与现实不合拍的观念中度过的,在他认为的真理面前从不低头从不妥协;为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人们嘲笑他,说他有点小农意识,也有点堂吉诃德的味道。譬如他坚持称自己被划的右派,是无产阶级右派;譬如他对两毛钱的如厕费,趁雨天收三毛不以为然,坚决不进,悻悻而去。正急走,忽发现一落魄老者踞蹲在雨中墙角下,他掏出五元钱伸手递过的同时,裤管儿里却流出了水,而他却笑得很灿烂。

老吴支持安乐死,反对绝症晚期的抢救。认为那是浪费医疗资源,加重亲属的负担,增加和延长病人的痛苦。是愚蠢的,是不人道的。怕就是为此,他坚持出院拒绝继续治疗。

是啊,在他六十岁刚刚办了离休手续不到两个月,小他十五岁的妻子不甘寂寞,赶时髦酸杏出墙离开了他。他笑称自己是双离干部。曾溺沧海惧为水,除却天马难行空。他乐得单身悠哉游哉,绝不再娶。

一天晚饭后,顾妮洗刷完毕,见老吴没有开电视,独倚在沙发上发呆。她隐隐约约地知道一点老吴的过去,但她从不说什么安慰他的话。她给老吴泡了一杯茶,将偶尔锯拉几下的二胡递给他,关了灯,自己坐在墙边小凳上,俯首聆听。老吴深受感动,这人间总还有个人知道他的孤寂落寞。激昂的《二泉映月》,伴着老泪漾溢在暗暗的空间里,荡涤着他伤痕累累的残生。

顾妮成了他的子期。但不能让年纪轻轻的她当自己的保姆啊;既然顾妮在老家学过几天剪裁,就督促她考上了服装设计成人大专。节假日来家帮他干干家务,说说学校的事,他们相依相助,相得益彰;不是至亲胜似至亲。

前妻破例提着两袋水果来看望老吴,吃了个闭门羹。她恼羞成怒,双休日顾妮可能在的时候,频繁地打电话骚扰。凡是女孩接电话就狗血喷头地骂,若是老吴接就立刻挂断。老吴明白是前妻在捣乱,让顾妮不用理它。顾妮知道是冲着她来的,就并不还嘴地挂断。但挂断电话它还是不停地打进来,后来索性由它骂个够,骂到没劲了无聊了,也就不再打进来了。

老婆嘴是富有特色的中国特产。吃自家的饭,管别家的事;犀利的目光透墙穿壁,灵聪的耳膜捕获无声。窥探王家隐私添枝加叶,张扬李家隐私添油加醋:你看看老天有眼啊,恶有恶报啊,破坏老吴家庭的那个鬼孙挺尸了。没羞没臊的吴嫂想回来了,嘻嘻。继而见吴嫂黑着个脸出了吴家门,又呼天抢地:老天爷, 啧啧,怪不得他老吴头拒绝复婚呢,是迷上了个图他钱的小臭妮儿了啊。哼哼

顾妮大专毕业离开了学校,找了个服装厂当打版工;和一个海姓女工合租了一间房子,节假日照样来为老吴做家务。

突然,一场暴行击碎了他们平淡的和谐、温馨的相处。

腊月二十八,顾妮煎炸蒸煮为老吴准备年饭。忽然一个陌生的电话约她出去说个事儿。老吴接下她手里的活,看她心怀疑惑地下了楼。

一会儿工夫顾妮鼻青眼肿地回来了。眼镜打碎了,BP机打飞了。老吴大吃一惊,问是怎么回事?

打我的人说她是你的女儿,说我破坏你的家庭,骂得很难听。不等我说话,就动了手在大门口,围观的人很多,我没有还手

愤怒而无可奈何的老吴心里知道,是他前妻教唆的无疑。

顾妮整理了一下离开了。下午她的同事小海给老吴送来一封顾妮的信:

是的,我完全可以还手,但她是你的女儿,我不愿带来更多的非议,让老师遭遇更多的难堪。从她恶毒的骂声里,我清楚地感到,在这个家庭里她缺少爱,缺少家的温暖。所以我不恨她。我要求您,老师,立即给您的女儿打电话,让她陪您过年。

老吴,久久伫立在那里,老泪纵横。

顾妮不再在老吴家出现了。鳏夫门前是非也不少啊。

前妻明确表示要回来。那位偷腥者已暴毙年余了。

老吴心若止水,毫无所动。平静的日子仅仅过了一个月,又一场风暴骤起。

待到老吴得到消息蹒跚地赶到小区大门,凶手已逃遁,只有满身褴褛的顾妮在寻找被打飞的眼镜。她静静地站到老吴根前,将垂到面部的头发捋起,手里一把断发展现在老吴的眼前:老师,我不放心,每晚我都来看看老师的窗户,有灯光就走。可我又挨打了。他们不就是认为我挡了她的路吗?也太过分了。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呢?

老吴茫然地看着天空。

老师先把所有的财产捐给养老院,然后,娶我!

你应该有一个安静温暖的晚年!

河南省话剧院 杨金龙稿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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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嫁,我便终生不娶


看到如今动不动就搞出来明星分手的新闻,不由想起林徽因的爱情。

作为女人,林徽因是幸福的,徐志摩爱了她一辈子,梁思成相伴了她一辈子,金岳霖等了她一辈子…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

“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答:

“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婚后,梁思成曾诙谐地对朋友说:“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是对我来说是,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一天,梁思成从外地回来,林徽因很沮丧地告诉他:“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梁思成听了以后非常震惊,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笼罩了他,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虽然自己痛苦,但想到另一个男人的长处,他毅然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而林徽因,不仅没有离开他,反而感动万分地对梁思成说了一句能让世上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话语: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来偿还!

林徽因又原原本本把一切告诉了金岳霖。金岳霖的回答更是率直坦诚得令人惊异:“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诗句,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汪曾祺写过一篇《金岳霖先生》,其中有个这样的细节,说是林徽因去世多年,金先生忽有一天郑重其事地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开席前,他宣布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顿使举座感叹唏嘘。

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

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的对别人说:给我吧!

林徽因的追悼会上,他为她写的挽联格外别致: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天,在西方总是用来指艳日,丰盛与富饶。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跟人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举行,那一天,他的泪就没有停过。他渐渐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有人央求他给林的诗集再版写一些话。他想了很久,面容上掠过很多神色,仿佛一时间想起许多事情。但最终,他仍然摇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当同她自己说,我不能说。他停一下,又继续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说完,闭上眼睛,垂下头,沉默了。

多年前我读到这样的话语,一刹那哽咽。那个时代的人,对于感情十分珍惜爱护,爱一个人大约便是长远的,一生一世的事情。因此爱得慎重,却恒久。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而如今多见的,却是那等付出一丝一毫都要斤斤计较的男子。付出一定要有回报。计算爱情,一如计算基金汇率,赔本生意,谁肯做。若自觉有些许吃亏,一定加倍讨要回来。面对这样可怕的现实,再看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时候那样动人心魄长远的爱,真是让人心灰意冷。

爱固然值得珍惜,但是要人爱你一时一刻并不难。但是最美最好的,是有个人在至老时候还会想起你,那样深刻,深刻到他一生都从未忘怀过你。

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只不过我觉得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

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还协调他们夫妻间的矛盾。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微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若,人生只如初见,该多好…

梁思成一家跟金岳霖相处融洽,临死前,他还和林徽因、梁思成的儿子梁从诫生活在一起,他们称他“金爸”,对他行尊父之礼。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君子,那个时代的爱情。

我知道你忙,有空娶我一下


01.我有两次,特别深信爱情,是两个平凡的人好好过日子,看到彼此,眼里会发光,光芒万丈。02.想起多年前的某一个深夜,我跟小照一起加班,忙到半夜12点,...

01.
我有两次,特别深信爱情,是两个平凡的人好好过日子,看到彼此,眼里会发光,光芒万丈。

02.
想起多年前的某一个深夜,我跟小照一起加班,忙到半夜12点,那时候天有点冷,天气预报上说最近有雨,从写字楼里出来,小照问我,你冷不冷?我双手哈气说,冷。她拉起我手,说,走,我带你去吃点热乎的?

我疑惑的看着她,她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转了有两条街,真的就看见了一个支起的大棚,灯光很亮,棚上写着麻辣烫,我们坐下来,点了两份麻辣烫,小照笑着说,没在深夜肚子饿的咕咕叫,你怎么好意思说,你尝过最好吃的美食。

我回头跟老板说,天冷,多放辣!小照也补加了一句,多放辣。

麻辣烫上桌,我就低着头开始吃,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劲,就看见小照哭了,我问,怎么了?小照说,辣。我问,到底怎么了?小照猛吃了一大口,眼泪就往下掉。

我问,到底怎么了?

她突然笑着说,我失恋了。

她想结婚,可是她男朋友非说等他先立业再成家。可是立业跟成家真的没有关系啊,那么些平凡的人,没有英雄的梦想,他们一样开心的结婚生娃。小照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他男朋友的愿望里有她就够。

我拉起小照的手,去她男朋友租的房子楼下,我说,你打电话给他?她说,算了。我说,你喜欢一个人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她男朋友下楼,我在楼的另一个拐角看着她们,不知道她们又争吵了什么,反正最后小照扇了那男生一巴掌,那男生头也不回的走了。小照哭着说,这一巴掌下去,是不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说,可以回去啊。回到麻辣烫摊上,那碗麻辣烫居然还温乎,只是上面有一层结块的红油,我让老板加热一下,那时候我想,小照那一年的爱情不过是从逍遥二路东头走到西头,一碗麻辣烫还没凉的时间,她们就散了,可是她想过一辈子。

三个月后,小照实习转正了,我跟她说,你转正,工资翻倍了,你要请客啊!她说,好啊!你想吃什么?

我说,我要吃,大份的,麻辣烫。

还是逍遥二路那里的大棚,还是那对夫妻的路边摊,小照说,我都要走了,你就不能好好敲我一顿好的?我坐在小马扎上,正回头跟老板说,多放辣。我转过头,问,你刚才说什么?

小照笑着说,没什么。

麻辣烫上桌,我夹起一块鱼豆腐放到她碗里,说,他们家这个特好吃。小照没拿筷子,看着我笑,我说,你快吃啊。然后小照吃了几口,突然笑了。我问,怎么了?小照说,辣。我说,不就转正吗?至于这么开心吗?小照猛吃了一大口,眼泪就往下掉。

我问,到底怎么了?

她突然哭着说,我结婚了。

我才想起,她上个月请假回家,回来的时候她手腕系着一根红绳,我问她,几个意思?她只是笑而不答。

有些决定,别人以为好仓促,可能在你心里已经揣摩万遍,我们都爱的好认真,哪会轻易托付一生,不过是觉得你就是我要的那个人,遇见那个人之前,我们拼命准备土豆莴苣冬瓜片,海带藕片娃娃菜,鱼丸肉卷豆腐泡,血旺毛肚金针菇,那下了锅的幸福都是我们一个一个选的啊,麻辣烫是一个人的火锅,火锅是一群人的麻辣烫。

她问我,你不打算说点什么?

我说,这麻辣烫挺好吃,吃一口少一口。嗯。我转过头,问老板,有酒吗?

小照说,有些人你可能跟他处一年三年五年,都是老样子,而有的人,你遇见他第一眼,你脑海里就蹦出来四个字,我要跟他结婚。

我疑惑的说,这不是六个字吗?

小照说,对啊,遇见一个你想要结婚的人,脑子会断一根弦,要不,怎么女的一昏头,就想结婚呢。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你飘摇惯了,突然的踏实会让你特别的心安。

往后,小照回老家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们已经多年不见了,但是我还记得。

小照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喜欢就是喜欢了,没什么丢人的,但也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她结婚了,结婚可不是两个字“喜欢”一笔带过的。她最后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这爱情还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她说,两个平凡的人好好过日子,看到彼此,眼里就发光,光芒万丈。

小照说,结婚后,懂得了很多事。早上挤牙膏要挤两次,煎蛋要做两个,你会给他揉肩他会帮你捏脚,冰箱里的小布丁永远不够吃,他出门你会帮他打个领带,他下班会给你带回来楼下刚刚出炉的烤面包。你知道周三超市打折,你知道菜市场最东头的摊,买冬瓜会送你两棵香菜。恋爱终归有一天褪去浪漫,成为一天天的日子,还好日子里有惊有喜。

03.
我有一个二奶奶,裹脚,走路很慢,一辈子没学多少文化,庄稼人。二爷爷走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二奶奶握着二爷爷的手,就说了几句话,她把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二爷爷的手里,帮他攥紧,然后说,老头儿,戒指还你了,要是有下辈子,你再来找我,给我戴上。那时候,二爷爷已经没有多少力气握紧戒指了,然后他闭上眼,眼泪从眼角滑下来。

老一辈儿表达爱,不像我们那么复杂,他们谈不上喜欢,只是相互守一辈子,一个人先走一个人送。听说,那戒指,二奶奶一辈子只戴过两次,一次是结婚那天,一次是二爷爷走的那天,二奶奶说,天天干粗活,万一丢了呢。

二爷爷和二奶奶,不是自由恋爱,媒人上门说了两次,他们就结婚了。二爷爷有一道菜做的很好吃,山药焖羊排,二奶奶结婚的那天,家里杀了一只羊,其实一只羊对于一个贫苦的家庭来说,那是至少半年的生活费。二爷爷说,别让人家太委屈了。能吃上一顿肉的婚礼,也挺豪华了吧,可惜大半辈子,二奶奶就豪华了那么一次。

我猜,二奶奶大概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他们吵架最凶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分开,反正只要二爷爷做一顿好饭,二奶奶就原谅他了,原谅一个人好简单,就是我想跟你好好过日子。大概爱情的观念里,老一辈儿的思维是什么破了旧了就补补再用,而现在的年轻人思想活跃了,什么破了旧了,就换新的了。

我结婚的前一天,二奶奶听说了,从家里小步换小步的来我家,见到我的时候,她说,快认不出来了。她递给我红包,我说,你留着买点好吃的。来回推让了几次,她把红包递给我妈妈。临走前,她握着我的手就说了一句话:好好过日子。

二奶奶还挺健朗,碰到门口来我家串门的同龄人还会嬉笑聊天。那时候,二爷爷已经走了好多年,她一个人生活了很多年,大概留下的人更应该好好生活,好好开心,因为身上还有另一个人的光和希望,一个人也要好好发光,光芒万丈。

04.
你说,哪有那么巧,山药遇见山药,羊排遇见羊排,这世界,大多数爱,都是山药遇见羊排,无非就是要我们花时间,去适应对方。你说,那叫爱情,快别闹了,那叫生活,生活会原谅你的所有错,而爱情不会。

小照说,以前,我以为那句话很重要。后来结婚后,才知道,那个离家前的吻和回家后的拥抱,才是我要的安稳。我们都太依赖爱了,却恰恰忘记了爱的力量来自那个心里有爱的人。

我问,你怕爱吗?

小照说,怕,像是走进一个黑夜,你不知道脚下有没有坑。像推开一扇门,你不知道门后的世界有多少未知的可怕等你。像点了一锅虾火锅,你不知道哪一个配菜先上。

我问,怕,为什么还要接近?

小照说,你贪恋的那个人,便是最好的一杯二锅头,酒壮怂人胆,干了,往后你的日子,就敢跟生活所有的刁难单挑。

你看,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那星星点点闪烁的微弱的光,都是来自我们每一个平凡的人,我们携爱行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自成一系的光芒,那光芒,在你喜欢的人那里,万丈。

你说,把爱情放进冰箱,需要几步?你猜,这是一到数学题,可惜这是一道生活常识题,而且还是送分题。后来我才知道,把爱放进冰箱保险,不如把爱情从冰箱里拿出来,跟一只狗一只猫一起,等着你来加入我们吃晚餐,那种等待真美妙,生而为人,爱的就是这股劲儿。

05.
我二十来岁,跟小照吃过麻辣烫,在破旧的大棚里,我见过人间烟火,所以我信普通的日子,平淡也有光芒,光芒万丈。

小照失恋,我告诉她不要记仇,日子太长,记不住那么多,她转手扇了前任一巴掌,跟我说,手疼,其实她心里更疼。可是,她就是想要结婚,结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什么错。

小照结婚,我满杯祝她新婚快乐,不提白头偕老,快乐比白头,更值得,但愿她能常有。像小照说的那样,她没有遇见最好的时光,结了婚,那才是她美好时光的开始。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开心的冒光,光芒万丈。

不娶何撩,不宠何娶


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隔三差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你哭的死去活来他也会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1。

你发现好像喜欢一个人变得越来越难了,终于遇到了个喜欢的人,却突然害怕了,因为当你知道自己喜欢上她的时候,脑海里就已经想着要跟她过一辈子了,可是事实上你并不知道她的未来能不能够有你。

看《被偷走的那五年》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很多事情永远都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一睁眼,你就不是我的了。

半夜失眠,一个朋友发私信,她跟我说她分手了,结束了一个月零二十三天的恋爱,我怕她难过想不开,整晚都跟她聊天。

她说:没事儿,还好在一起的时间并没那么长,能缓过来。

本来以为可以跟以前不一样的,可以就这样到老,可还是没这么好的运气,他说,觉得跟我没有未来,不合适。姑娘越说越哽咽。

我知道这个姑娘很喜欢这个男生,也许已经想好了以后的所有,想好了结婚时候的样子,买什么样的车,养一只短腿丑丑的狗,住有落地窗的房子。

圣诞节过后,姑娘察觉到男生的态度有一点变了,不再秒回信息,不再接她的电话,一切都变的那么生疏,心思细腻的姑娘知道,她所有想的可能都要打水漂了。

姑娘说:在那几天里,我就像等着执行死刑的囚犯,明知道那一天会来,却不愿意自行了断。想挽回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不该说很多话,又怕不说话就这么散了。我在一步步的向他靠近,他却没有把我放入他的未来里。

你是否也是这样,你也知道不应该对每一段感情都这么投入,重感情的人大多是没有好下场,可每当开始一段新的感情的时候,总是百分百的投入,总想不辜负自己,最后却总被别人辜负了。

2。

心疼那个满怀心事却无人诉说入夜只能枕着混着自己眼泪的枕头,连哭都不敢哭出声的你。被感情一次次的伤害,却又一次次满怀期待扑向另一段感情。

其实,最遗憾的是从来没有感受过那种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

他只是刚好需要,你只是刚好在,所以有了那一段段看起来幸福却不会长久的爱情。

张爱玲说,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想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要经过几段脆弱的感情才会成长吧,会懂得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分手时的难受,痊愈后的重生。

也许要经过这些步骤,才能懂得找一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多么不容易。

3。

再见,是一个总要透露些许伤感的词,一旦出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落泪,另一个想了长长的安慰要去说,可是到了嘴边,竟也不自觉地红了眼,我们都是不善言辞的人,更何况我们都不是坏人。

想起那晚我对姑娘说的:

我知道分手难过,总好过他不爱你了还拖着不说。现在告诉你,虽然你会伤心但是拖得越久你走出来花的时间越多。

你要接受这世上总有想象不到的失去。

洒了的牛奶,遗失的钱包,走散的爱人,当你做什么都于事无补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好过一点。

没人帮你吹头发就自己吹,想穿情侣装就买两件换着穿,你年纪轻轻怕什么没有人爱,想喝奶茶皮蛋粥就自己去买,没人陪你看演唱会自己去看,没有爱人你也不丢人。

我们都曾经历过爱一个并没有那么爱你的人的痛苦,明明知道这份感情在爱的时候就已经不对等了,可是正因为你喜欢着他,所以你心甘情愿的找尽借口来维持这段不对等的爱情,然而在相处的过程里他会一次次的让你失望、失眠到最后你不得不承认,你终于还是失恋了。

你以为失恋过后,就再也走不出来了,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了,可是你错了,下一次,你依然会喜欢上另一个人的,你来了,你累了,你好了,你走了。然后你再遇见了,你再恋爱了。

所有的不堪与难过,都是会好起来了的,一开始喜欢的不行,最后只剩下不行,可是最后你还是会同样牵着另外一个人的手,跟他说行。

因为恋爱是不断成长的过程,永远都别认输好吗?

4。

时光总会让你成长,慢慢你明白当初看不清的过不去的坎现在好像都不算什么,那些你认为无法放下的事情,也终究会被温暖填满,人生也并没有太多的坚持与约束,越灿烂热烈的东西到最后回首也变得波澜不惊,我们不能去责怪什么。

任何安慰都没有自己看透来得奏效,所以别再难过了。

明明还有好多路要走,好多坑要过,好多关要闯,好多照片要拍,好多文章要写,好多书要读,好多衣服要买,好多挑战要面临,好多人要告别,好多时光要细数。

乖乖闭上眼睛睡觉,好吗?明天还是要努力。

也许下一次你能喜欢上一个两情相悦的人呢。

娶新媳妇


小时候最高兴的事事能看到哪家娶新媳妇啦!几天里,村子里都像过年一样洋溢着氤氲喜气。

家家户户都会前往娶媳妇的人家帮忙,头一天送嫁妆的队伍来,大人们就忙着搬嫁妆。小孩子们也没有闲着,钻进钻出看那些红红绿绿的绸缎被子像山一样堆起来。那些亮闪闪的器皿有些见都没见过,就忍不住摸一摸。这时候主人家就会从新被子里、新罐子里、新瓶子里、新桶里、新盒里取出米胖。它是一种米做的零食,装在密闭的罐子里烤热到爆裂,变成饭粒那样大,有点像做爆米花。还有一种年糕胖,顾名思义就是用年糕干做的,不只饭粒那么大,样子像一只只大耳朵。除了这些,被子里还能取出枣子、花生。当然结婚这样的大喜事,最少不了的是喜糖。平素吃不上糖果的孩子,此时能收获满满一大把。孩子们都争相取要,左口袋,右口袋,上衣袋、下裤袋,把所有的口袋都装得鼓鼓的才甘心里去。一帮孩子中最漂亮的男孩子还有特殊待遇,总会被女主人留下来叫到新房里。回来时候他的手里就会多出一个鲜红鲜红的蛋。我们凑上去问个究竟,男孩子总神神秘秘地说自己什么也没做,就是撒了个小便。我们都半信半疑。后来才知道房间里还有个子孙桶,其实就是马桶,据说有漂亮的男孩子第一个在此撒尿,就能在新婚后生一个一样的胖小子。农村人家重男轻女,肯定是宁信其有的。

结婚当天,孩子们也早早起床,在村口等待。看什么呢?来了,来了,新娘子来了!在一里开外就听见喜庆的鼓乐声。咚咚锵的是铜锣,,唔里哇啦的是唢呐。新娘子一般走在最中间,虽然众人簇拥着,但也是一眼就能人出来。烫着头发,衣服最漂亮的那个就是了。那时候人们的头发几乎都是短发,偶尔几个长头发的也是清汤挂面的,没有像今天一样各类卷发渐欲迷人眼的状况。所以新娘子会在结婚这天烫好头发,穿上平时没有机会穿,也舍不得买的丝绸锦缎服。众人夹道欢迎,新娘子羞涩地和同行的亲朋好友缓缓经过。亲朋好友里一般分为两批,一批是女性亲戚,相当于伴娘类的。还有一类则是家族兄弟,组成了地位最高的小舅子队列。

新娘子进门前,门口还要铺好红布头,新娘子踩着红布头走进大门。然后主人家忙着招待来的人吃点心。点心一般是红枣桂圆莲子之类的甜汤。基本上,这些甜汤是原封不动的,来人总是浅尝辄止,估计来之前各家长辈告诫过初次上门一定要斯文端庄。我们旁边看着得可是口水直流。无奈是上不得桌面之流。

争取不娶


我的人生字典里,从来就不缺争取二字,因为争取,所以疯狂过,因为想无悔过,所以难免自私过。因为想挤进全年级全多少名,所以开始努力,开始争取,开始种下汗水,开始收获甘味。因为想不留遗憾,对爱的人都要表白表达,只为了一句,我知道你不属于我,但是至少我争取过,我努力过,便无憾!仿佛还在昨天,一伙女生讨论,在一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之间选择哪个人?似乎在一些约定俗成里,女生是被追求的,然后遇到一个对自己好的,然后自己不喜欢也不讨厌,然后时间的日久相处,便有了婚姻。我,一个外表高冷的女子,好吧,有人说我看上去就是很喜欢开玩笑很逗的那种人,大多数还是觉得我是一副高冷外表的人,应该也不好相处吧!我想他们肯定好奇,到底怎样的人才能入我的眼,到底是我太挑剔还是我真的就是这样一副假相。还记得吗?电影《前任攻略》,王丽坤在婚礼上说的那番话:我一直爱了你那么多年,今天我就想问一句,问一句,你有爱过我吗?台下韩庚小声地回答了一句:爱过。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哭,可能想到了当年那些暗恋一个人的艰辛,再对比后来的他人的已为人父,原来我们只是擦肩。一句宁缺毋滥,慰藉了多少人。关于其他,关于那些不想遗憾的画面,当时说了那么多煽情的话,还是因为不想留遗憾,纵使知道美好容易如昙花凋谢,我们总是计划好了眼前,先填饱了眼前的视觉听觉,然后把以后交给了时间交给了距离,说着,至少那些过往属于我的话。多少细水长流,一瞥,也许是没有轰轰烈烈过有的残留。偶尔幻想没有天黑,歌词说:黑夜之所以会黑,叫醒人心里的鬼。有时候希望没有黑夜,不用睡觉也能充满精神,然后眼睛不必经过睡前的煎熬,做一夜的文字键盘者,刷刷地表达过不停,思绪不断,笔尖不停。没有黑夜,会不会那些美好也不会有归宿,不会有改变规则,能持续,就如同炫迈的特效,根本停不下来。换了那么多的身边人,基于自私,基于不将就,基于包容心不够,就惯我行我素,随心所欲,让人无语。太多时候的孤单,至少,完成了想去完成的事,应该就值得!

今生不能做你的新娘,来世娶我,好吗?


阿郎,曾经是我用全部的真心去喜欢的一个男孩子,但他现在的身份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我曾经在丑小鸭终究变不成白天鹅一文中提到一个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与此文说的好朋友是同一个人喔。

第一次见到阿郎,是我跟我的好朋友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下课后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遇见的,那时就莫名地喜欢上他,可以用一见钟情来描绘,那是2003年。这很恰巧,认识了新同学之后,我发现阿郎竟然跟我在同一个班,这让我雀跃不已,内心的情愫不由自主地疯狂生长。

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我把自己的心情装进厚厚的日记本里,天天写日记,把对他的感觉、心情、思念一一装进青春的日记本里。没想到,这一写,就写了三年。日记本里也不知道写了多少本,反正写完一本,就让其他朋友转交给阿郎。我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孩,我决定喜欢我就喜欢,我决定怨恨我就怨恨,我从来都不会犹豫我该不该喜欢、该不该去怨恨。我认为,喜欢一个人,并不可耻,也并不丢脸,可是喜欢一个人并让他知道我自己的心情,却需要更大的勇气!每转交一本给他,我都会想像出千万种他可能会出现的反应,那时我完全没有一个女孩子应该有的矜持

有时只要看到他,我就会很高兴,甚至不用跟他说话,我也觉得很开心,整颗心里、整个眼眸里全部都是他的存在。有时候在晚上做梦的时候,还会梦到他(呵呵想到这个,我现在还想笑,有点异想天开的感觉!)。有时还会跟好朋友谈谈阿郎,那时好朋友对阿郎没什么热情,我总认为她不理会这些。在情窦初开的季节,喜欢一个人无法让自己去控制,可是这个无法控制的喜欢却势不可挡地延长到三年。那三年里,喜欢他成为了我唯一的信念。每次听到别人说他和某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内心总是酸酸的。可是我相信那一定是谣传,所以我一向都不在乎。我的日记阿郎会看到,所以我也坚信,阿郎也会看到我的心意。

在那三年里,我、阿郎还有几个同学一起去玩过,玩得最多的是到海边玩。我们去烤蕃薯、烤鸡、烤蛋,一起吃过之后,便继续在海边疯玩。迷恋阿郎的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却日益加深。日记本里总是密密麻麻的文字以及复复杂杂的心情。三年时间里,阿郎没给我任何的回答,没让我放弃,也没给我继续喜欢的话语。守着这份遥遥无期的喜欢,我曾经放弃过,可是每次看到他,内心的那种情愫总是悄无声息地冒出。于是,在放弃与继续的十字路口,我无从选择。从此,便让自己沦陷在遥无边际的单一喜欢里。我以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的等待、我的喜欢终有一日会守得月明见云开。

可是在2006年那年,很不小心地从其他朋友那里知道阿郎跟好朋友在一起拍拖的消息,我很震惊!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从来也没有预料过,我竟然和最好的朋友喜欢上了同一个男孩子。这当头一棒,让我自己顿时清醒:为了好朋友的幸福,我不可以再为阿郎沦陷。对于阿郎,我唯一要做的就是要忘记。可是,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深深喜欢的一个男孩子要让我一下子忘记,谈何容易?那时的我浑浑恶恶地过着日子,心里的天空已是灰得不能再灰了,心情差到了极点。可是我又不能让好朋友知道我喜欢阿郎,所以面对他们的时候,我还得装着若无其事地对他们强颜欢笑。可是在无人的时候,我的眼泪总是不由自主地落下,整颗心就像被绞过刑一样的痛着、痛着,直到滴血

我从来都不是爱哭的女孩子,可是那一段时间却把我的眼泪连带以前的眼泪全部一起流干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总喜欢去海边让海风吹走脸上的眼泪,可是,吹走的是眼泪,吹不走的是对阿郎的爱恋。在放弃与执着之间,我必须选择了放弃,不然,我还有别的选择么?在坚强与脆弱之间,我依然选择了坚强,因为我不能让别人认为我是扶不起的阿斗。在成年人的情感游戏里,好聚好散,尽管我的心犹如破碎的玻璃千疮百孔。如果我的痛苦可以成全别人的幸福,那么我也愿意。因为她是我最好的好朋友啊!我不能失去!尽管我实在放不开这段深情却痛彻心扉的情感。

为了他们的幸福,我选择了刻意忘记阿郎,忘记这份令我心滴血的情感。可是,许多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就难,真正用心的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就可以忘记。在刻意忘记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发现我实现不了自己的承诺,反而疯狂地增长对阿郎的思念,我是真的忘不了阿郎!而每次面对他们时,我拼命地压抑自己对阿郎的思念,可是,谁又能真正听到我心里滴血的声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选择了远走他乡,远离阿郎

但是,没想到,这一刻意忘记,又是三年。真好笑!喜欢他的时候,用了三年时间去喜欢;在选择了忘记他的时候,竟然又用了三年时间。在那选择忘记阿郎的三年时间里,我几乎什么都不想,拼命地用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精神,可依然在空闲的时间里,悄悄地想起阿郎。后来,也许真的不见阿郎太久了,慢慢地,慢慢地,在心里将阿郎也看淡了。可是在这三年时间里,我也忘了什么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仿佛这感觉离我好遥远、好遥远;刻意忘记之后,日记也不复存在了。

我以为,这个世界就这样转下去;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阿郎。可是上天,就是喜欢捉弄别人。在我将阿郎快要抛于脑后的时候,阿郎却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天面对三年不见的阿郎,我瞬间想起了那年、那伤、那痛、那矛盾、那挣扎,我以为我们面对时会很尴尬,可是在一伙朋友瞎闹的情况下,我们冰释前嫌,就像所有的朋友一样相待。这让我松了很大的口气!!

在第二、三天里,我们通过手机发信息,毕竟好多事情都已经是过去式了,所以我们毫无忌讳地聊自己想聊的话题,有时候聊得天昏地暗!他说我终于长大成熟了。看到这句话,我不知道我该感到讽刺还是该感到高兴!有时他打电话约我一起去玩,可是我没有时间,终究都没有答应。也许没有答应更好,这样才不会令我的心中存在更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像正常对待其他朋友那般一样对待阿郎,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的想法错了。

在与他接触的第四天里,我的思维慢慢地偏离正常轨道。人,毕竟是贪心不足的,每次见到阿郎,我都会期盼更多,我对阿郎似乎在期待些什么,可又似乎不想破坏些什么。有时不断地劝自己,不能伤害好朋友,不能当他们之间的破坏者。可是,往往事与愿违。无奈,真的无奈!明明知道,今生不可能与阿郎在一起,却还是一如既往地痴恋阿郎。在心里,总觉得对好朋友有一种罪恶感。每次想到好朋友,我都拼命地放下心中的那份情愫,拼命压抑自己的那份渴望,像一盆冷水浇灭我心中的那份热情。

前天阿郎送一个同学去车站之前在一家店铺吃饭,他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那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不假思索就过去了,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他所说话的真实性,对于他的每句话,我也无力抗拒。以前是,现在也是!让我十分想不到的是,当我到达那里一坐下的时候,他帮我打饭、打汤,看着这一举动,心里酸酸的,如果这是发生在三年前,那有多好!我肯定不会选择另外的一个三年去刻意遗忘,但要是没有下一个三年的刻意遗忘,我又会陷在一味的痴恋里多久呢!喜欢阿郎的那三年里,我是真的觉得很累!明明心里喜欢他喜欢得要死,却又在他们的面前拼命地伪装自己,不让好朋友看出一丝破绽!

昨天晚上,我跟阿郎又通电话了。他说我的声音越来越好听了人越来越成熟诸如这些话,阿郎就是这样,总是无意让我陷在他无声的温柔陷阱里面无法自拔。我这几天的波澜起伏,阿郎并不知道,阿郎只是将我看似生命中的好朋友,也许,他真的以为我长大了。也许,我也真的应该长大了。阿郎今天选择了远行,他来向我道别。我知道,这个就是我们跨进好朋友行列的第一步。要是以前,不管去阿郎去哪里,他从来都没有向我道别,也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可是现在,他会向我道别,会主动给我打电话、发信息,这些,我应该知足了

缘尽缘灭,我不能强求缘份。如果阿郎跟好朋友幸福,我会真心祝愿他们。今生不能与阿郎相恋,但愿来世可以与阿郎相知、相恋、相拥、相伴,这是我今生唯一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