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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中的顺其自然,另一种诠释就是不在乎

发表时间:2020-08-10

【www.qg13.com - 挽回爱情她说顺其自然】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中的顺其自然,另一种诠释就是不在乎",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所谓爱情中的顺其自然,他们说另一种诠释就是不在乎?

我所在的办公室楼层有近40个人办公,远远望去,就像一件大教堂,站在落地窗前是可以俯瞰城市的优越感。而就是这样一个开放式的环境,谁家儿子得了什么奖状了,犯了什么错了,今晚谁要去吃火锅等,都能做到人尽皆知,可是每个人心里藏着的真正的秘密又有谁能知晓。

我的职位听上去很风光,部门的主管,白天我坐在最里层的单人办公室,窗外的视野也是最好。每天都西装革履的,微笑着面对所有人,钱包里的积蓄也不少。说实话,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拼到现在的位置,是付出了不少汗水,以至于现在我也还没有成家。wwW.qg13.com

在别人眼中我可能是被羡慕的对象,但是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着实乏味,尤其升职之后忙的事情少了,最多也都是一些应酬的事。空闲时间一多,到了晚上一个人在家就更是无聊了,我又是个不喜欢去嘈杂环境的人,上网就是我唯一的乐趣,一次偶然间看到了嗮客,觉得很是好奇,就跟着去买了套四星级别墅,没多久我在一众同城异性里一眼就看到了她。

说实话,头像里的她不是那种很显眼的美,但是聊了几句就觉得她性格很好,说话也直率,我一直觉得像她这种性格开朗的人,应该是从小到大都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最起码是所有人都很疼爱的那种。只是没想到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她,原来已经经历过一段婚姻。

听完她的感情,我更感叹没想到她能够这么轻松的说出来。她之前是个家庭主妇,照顾着丈夫从白手起家到现在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是没想到有了钱之后,他丈夫却也犯了很多人都犯的错,暗地里出了轨,直到她一次出去聚会提前回家,目睹了一切,但是之后丈夫非但没有承认错误,更是一口提出了离婚。

她闹过但是没有用,离婚后,她拿着丈夫留下的钱去开了家咖啡店,然后过着清闲的生活,经济上也没什么压力。说这些的时候,她的语气都是那种很轻松的,还说现在对感情这种事也看开了,让我微微诧异之下还有些暗爽。

说实话,那几天我们彼此也熟悉了,聊过一些生活和工作上的事,我对她更多了一分好奇。而且先不说我一个大男人也会因为无聊不管一个女人在事业上做的如何好,多么风光,内心里仍旧需要一分疼爱和呵护。所以那段时间我们聊了很多,虽然不是一些什么很有深度的话题,但就是闲扯也是给了我很多乐趣。

后来聊得差不多,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无聊下便尝试着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约她见面,她答应了,这个答案也是意料之中的吧。见面那天,她穿着一条连衣裙,没有照片中那么漂亮,但是看上去也没有多少差距,微卷的长发,加上魅红的唇彩,让人很难不喜欢。

尽管初次见面多少还是有些尴尬,但是很快我们就像是就像是熟识了好久的朋友一般,整个用餐期间都没有冷场过,好似有说不完的话似的。吃过饭已经很晚了,我自然是很舍不得送她走。老天爷好像也在帮我,出门发现正在下雨,我借口很晚了天气也不好,就问她要不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她或许也明白了我什么意思,但是却没有拒绝,笑着答应了。

后来我带她回了我住的地方,在客厅了,我打开顺路买回来的酒,两个人边喝边聊。一瞬间她眼睛忽然就盯着我,对我说你怎么对我这么好,什么都帮我。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应该是有些醉了,接下来的事情,我想很多人也能猜到,那天她没有离开

到现在半个月过去了,我们依旧还是在约会中,今天晚上还约好一起去看电影,虽然很多人都说去嗮客的人大多只是为了一时慰藉,甚至有些人解除关系一拍两散就互不联系了。但是我觉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了,再说感情不就是这样才会都轻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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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乡愁


回到久别的故乡!因为受到春冻和干旱的影响,今年的油菜显现减产的迹回到久别的故乡!因为受到春冻和干旱的影响,今年的油菜显现减产的迹象,但是一片片的金黄还是足以激发生命的冲动!故乡的房舍大多是翻新重建的,原始的村落也只能在稀疏的古树和被野草覆盖的残垣中寻找到些许踪影!这一切勾起我无限的回忆,我努力的寻找儿时的地标,村头那棵婆娑的老梨树戴着繁花在春风中迎我......

现在的村庄随着扩张,面积比原来大了许多,原先的低矮房屋早已被栋栋砖房和小楼代替。我漫步其间,脑中不断浮现儿时的场景,不想那曾经承载我多少童年欢乐的村庄原本只是那么的小,然而它在我心里却永远象母亲的xiong膛一样的广阔!

我来到一个池塘边,神情也有些恍惚了!童年摸鱼钓虾的欢快场面仿佛就在眼前,我分明感觉到鱼儿已经跃出了水面,我赶紧伸手去捧......定睛之下,那曾经一望的大塘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池沼,密密匝匝的芦苇满满的盖在水面,哪里还有鱼鳞闪光!倒像是年久的楼宇因了少有人迹而结满了蛛网......

边上有条现已痕迹难觅的人工河,曾经也是那么的宽阔和汹涌。一天中午,我因为捉鱼,不小心把书包掉到河里,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捞上来时,已经完全透湿,我只得逃课,把书本摊开在田埂上一页一页的晒干,我竟陪着午后的阳光把书一页一页仔细的读完了!

正在遐想之际,塘堤上蹒跚走来一位拄着拐杖的老者,竟是昔日集体劳作时永远一马当先的铮铮汉子!这时村头的公路上传来汽车的喇叭声,一辆高档越野车疾驶而至,车上走下的小伙穿着考究,带着富绰的微笑,眉宇见有些熟悉的影子,莫非就是邻居那个牙牙学语的小子吗!

突然间,在物是人非的感触中顿悟,逝去的一切何足叹息,生命已经在不经意间传承......

另一种地狱


有一个人死后,在去见阎王的路上,路过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宫殿的主人请求他留下来居住。

这个人说:偶在人世间辛辛苦苦地忙碌了一辈子,我现在只想吃,只想睡,我讨厌工作。

宫殿主人答道:若是这样,那么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这里更适合你居住的了。我这里有山珍海味,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会有人来阻止你;我这里有舒适的床铺,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不会有人来打扰你;而且,我保证没有任何事需要你做。

于是,这个人就住了下来。开始的一段日子,这个人吃了睡,睡了吃,感到非常快乐。渐渐地,他觉得有点寂寞和空虚,于是他就去见宫殿的主人,抱怨道:这种每天吃吃睡睡的日子过久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现在是满脑肥肠了,对这种生活已经提不起一点兴趣了。你能否我找一份工作?

宫殿的主人答道:对不起,我们这里从来就不曾有过工作。

又过了几个月,这个人实在受不了了,又去见宫殿的主人:这种日子我实在受不了。如果你不给我工作,我宁可去下地狱,也不要再住这里了。

宫殿的主人轻蔑的笑了:你以为这里是天堂吗?这里本来就是地狱啊!

安逸的生活原来也是一种地狱!它虽然没有刀山可上,没有火海可下,没有油锅可赴,可它能渐渐的毁灭你的理想,腐蚀你的心灵,甚至可以让你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无所事事也是一种难捱的痛苦,日理万机有时反倒是一种充实的幸福;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大概是人类共同的命运。你看那些富人,钱多的早就花不完,还在拼命做事,为什么?为了自己的生命力。

爱的另一种存在


一次偶然的机会,听到一位朋友述说了一件偶然的事:那天我照常来到外祖父家,家中只有外祖父一人,所以房间的摆设也显得简单,但丝毫不缺乏干净与质朴。要知道对于一个已经单身几十年的外公来说这是必然进化的过程。房间的俨然有序显然他已经适应了没有妻子的生活了。外婆在我的记忆里是不存在的,通过外公的描述,外婆在生了妈妈之后就去逝了,外婆是外公家的童养媳,在生了妈妈之后她就离开了外公,也离开了妈妈,妈妈当时是外公唯一的亲子,没有儿子,要想想一下在那个旧时代里,秉承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任何的感情,亲情都是敌不过传宗接代的重担的。但自始至终外公也没有续弦。

但一次偶然的遇见,解开了我心底的这个结,也知道了外公的爱多么的深沉,多么的清澈,多么的让人泪湿衫襟,小小的房子仍然是那么仅仅有条,凳子永远安稳的放在桌子下,地也是一成不变的灰尘不染,可是桌子上的一堆小纸片跟房间的整洁却是显得格格不入,我也不觉把焦点放在了那堆有点乱却丝毫没有毁坏的小纸片上,从这些纸片的上看的出并不是一年两年收集的,因为一部分已经露出了时间留下的黄染与褶皱。而更让我惊奇的是,每张小纸片上都有一个人物画像,而且都是同一个人,拿着这些,我跑去问外公,这是干嘛用的,外公看着我手上的这些,慢悠悠的接了过去,脸上仿佛露出了一个久违的笑容,有点不好意思,但脸上又带着笑容回我:这些呀!是我从洗衣粉包装上剪下来的,我觉得洗衣粉袋子上的这个人很像你外婆,然后每次用完洗衣粉的时候我就会把这个画像剪下来!剪着剪着不觉已经有这么多了。外公再一次下了起来,但是这种笑仿佛是等候了很久的笑。我也不明所以,只是看着外公自己也傻笑的几声。

由于由于时代的原因没有没他们的婚姻留下一张照片,一件里纪念品,可是外公却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着,诠释着他的爱,包装袋的画像没有任何一张照片,一件纪念品来的贵重,但他却比照片,纪念品贵一千倍一万倍,因为只有包装袋的画像跟外婆像。这仅存的念想包含着多少,是你,我,他都不能够理解的,也不能够解答的。在那个颠沛流离,衣饭思忧的年代里,同样存在着此生唯一,为何在当今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的时代中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不信任,对爱情的疑惑,难道真的要死了才知道你爱的人到底爱不爱你吗?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爱存在与你,存在与于我,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爱不是拿来用的,爱是一种存在。就像它存在于外公那个时代,存在于外公的心里,存在于外公几十年的守候中

读书,是另一种行走


时光流转,刹那间回眸,岁月的年轮刻画下深深的印痕,唯有书香墨韵,装扮了我的年华,未施粉黛,却自内散发清雅的幽香,未启朱唇,却于举手投足间拥有优雅的气质。

都说,沉醉于山峦美景间,是一种美好,品读着山花烂漫,翠峦叠嶂,却不知,读书,也是一种行走。华夏文明悠悠千载,古今中外名家典藏,都是历史长河中一朵经久不败的花朵。

在夏日的浮躁间,远方的美景也变成滚滚热浪里虚弱的折磨,无心无力赏景,又怎能品尽苍翠花繁的美丽,倒不如,和着一缕清风,寻一静谧凉爽的空间,捧一本书,畅游于文字的世界,看遍诗意如画,赏尽经典悲欢。依偎在唐诗宋词的嫣然里,穿越古人的情怀,在岁月经典脉搏的轮回间,遥看苍凉悲喜的渺远。金戈铁马,壮志未酬,我于历史的沉浮里,漫步行走在历史的画卷,斯人已逝,耳畔依旧回荡着千古绝唱,经久不衰。

畅游于书的世界,仿佛投入知识的海洋,开启智慧的宝库,采撷美酒的醇香美好。书中的世界,缤纷多彩,宛如春风怡人心怀,又犹如一盏心灯,点亮我迷茫的心灵,指引我升华人生的境界。

将心灵放置幽静的夏夜,沏一杯清茶,一汪月光流淌进自己的小窗,屋内摇曳着橘色的灯光,灯下的人儿清空繁杂的心事,于宁静里,轻启书卷,沉浸在书的馨香繁茂中,月色清宁,书香茶香袅袅而起。

当内心无助,书总是最好的陪伴,任岁月匆匆,也洗涤不了指尖余留下的轻浅的墨香。

书是我精神的行走,抚慰我内心的忧愁,让我勇敢面对生活的起伏跌宕,它慰籍我无助的挫折,填补我空虚的内心。静静地置一本书于怀,让心灵游走于文字里,无论生活给予我们多少磨难,无论日子如何艰难,都因有了文字而坚强勇敢。文字熨平了内心的汹涌,让自己开阔了胸怀,更欣然地展望未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闯入贤人智者的文字里汲取渊博的知识,让自己在文字路上行走下去。鲁迅说:倘能生存,我当然仍要学习。读书,就好似在广阔的海边捡拾珍宝,每获得一份珍宝,就深藏于自己的内心,最终,丰盈了自己,提升了意识。

读书,不是附庸风雅的摆设,而是应该读到生命里。品着文字的墨香,悲喜着文字的悲喜,畅游于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看尽朝代的更替,望尽大浪淘尽风云人物,手捧先贤遗留下来的文字瑰宝,在智慧的光芒下,沉醉于源远流长的文化,悠悠历史,品尽千古佳话。

读书,便是将一种修养读进了生命里,腹中有书自芳华,书中,会在清浅的文字叙述中,让人感受高尚情操,如同得到一位良师益友,让人懂得于生活的艰辛里读懂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人生,需要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仅要阅尽人生百态,走过城镇山川,也要畅游于古今中外的文字里,获取属于自己内心的强大和厚重。手捧书籍,读到的是文字,品味的是精彩,用文字填补内心的空虚寂寞,明了孤独的行走中,也能获得一份豁达从容,和自己想要的快乐。

与书相伴的日子,岁月不曾老去,看淡人间的喧嚣沉浮和世态炎凉,便喜爱与书籍为伴,鼻翼间满满的墨香飘浮,让文字或瑰丽恢弘,或超凡脱俗,让经典国学陪伴我每一个日日夜夜,心事路过唐宋的锦绣繁华,穿过战国的争霸称雄,在老子、孔子的国学经典中找寻一份深沉的道理,岁月无恙,我自芬芳。

时光流转,刹那间回眸,岁月的年轮刻画下深深的印痕,唯有书香墨韵,装扮了我的年华,未施粉黛,却自内散发清雅的幽香,未启朱唇,却于举手投足间拥有优雅的气质。

书中的世界,跋涉了千里,找寻了千遍,终会在书中读懂时光,获取精神的财富,诗意人生,是自己打造而成,它不是空自的幻想,而是,将生活,入了书中的精致,仿如醇酒佳酿,又似花香芬芳,每日打开一扇心窗,看书中的世界,碧水蓝天,山峦叠嶂,于微笑里,感受清风拂面,花谢花开。晨起朝霞映红草尖上的露珠,暮来晚霞染红满目的苍翠,云卷云舒,感受来自内心的温柔与安宁时光。

不幸是另一种幸运


不幸是另一种幸运

东汉永初四年(公元110年),西北羌族发生叛乱,大将军邓骘因为筹措钱粮困难,打算放弃凉州,大家都表示赞同。这时郎中虞诩站了出来,指出这一做法无异饮鸩止渴,后患无穷。结果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凉州得以保全。这事让大将军邓骘很没面子,恰好朝歌(今河南淇县)出了个叫宁季的叛匪,率几千人造反,州郡官府都镇压不下去,他灵机一动,上书推荐虞诩当朝歌县令。

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去平定叛乱,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邓骘这明摆着是公报私仇,借刀杀人。为此,许多亲朋好友都劝虞诩,干不了就别干,服个软就行了。虞诩笑着说:立志不求容易,做事不避艰难,这是做臣子的职责。不遇到盘根错节,用什么来识别锋利的刀斧呢?

说完,虞诩就信心满满地前去朝歌上任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他的顶头上司、河内太守马棱。

马棱对他也是非常不放心,说:您是一位儒家学者,应当在朝廷做谋士,为什么如今却到了朝歌呢?

虞诩回答说:从我上任的第一天,大家的目光里就都是这样的疑问,没有人认为我会有所作为,我却不这样看。朝歌位于古代韩国与魏国的交界处,背靠太行山,面临黄河,离荥阳粮仓不过百里,而叛匪却不懂得打开粮仓,用粮食招揽民众,抢劫武库中的兵器,据守成皋(今荥阳一带),占据战略要地。这说明对他们是不值得忧虑的。现在叛匪的势头正猛,难以以力取胜,不过兵不厌诈,我一不要兵,二不要钱,只请您允许我放开手脚去对付他们,不要有所约束阻碍就行了。

马棱将信将疑,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虞诩就命人在大街小巷贴满了招募勇士的布告,还下令各级官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保举,大家定睛一看,都傻了眼。虞诩所招募的勇士分为三个等级:行凶抢劫的,属上等;斗殴伤人,盗窃财物的,属中等;好吃懒做的,属下等。这哪儿是招勇士啊,分明是招募土匪流氓嘛!

疑惑归疑惑,这样的人并不难找,几天时间,就招到了一百多人。虞诩很高兴,下令举办宴会,亲自招待他们。他举起酒杯说:我知道你们过去都曾做过错事,现在给你们一个立功的机会,只要听从指挥,过去的罪行不论大小,全部一笔勾销。这些人都欢呼起来。

于是,虞诩让他们全部混入叛匪之中,然后鼓动叛匪进村入镇抢劫,再提前把消息传递过来,官府则预先布下伏兵,不几天的工夫,就杀死叛匪几百人。

虞诩又从贫民中招募了一些裁缝,在他们受雇为叛匪制作衣服时,用彩线做上记号,结果这些叛匪只要在街市乡里一出现,总是被官吏捉拿。这样一来,弄得这些家伙心惊肉跳,怀疑有神灵在保护官府,于是四散奔逃,再不敢在朝歌地面闹事,多年的叛乱就此平定。

虞诩让人们刮目相看,邓太后惊呼他有将帅的韬略,亲自在嘉德殿接见他,提升他为武都(今甘肃东南部)太守,并厚加赏赐。

人生的过程难免会遇到小人的暗算,这是一种不幸,然而锋利的刀斧都是由艰难磨砺的。倘若能像虞诩那样立志不求容易,做事不避艰难,不幸就会成为另一种幸运。

远远的不在乎


距你三百米左右有三个女孩,你有二十种方式,结识,相遇,并让对法对你产生好感,可选择只能是一个方向,故事从此开始:

东边的那个女孩叫林晓,身高160cm,三围不知,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

西边的那个女孩叫朱燕,身高150cm,三围不知,书女类,长得有点可爱恐龙,身材不错。

北边的那个女孩叫闫云,身高170cm,三围不知,很美,霸道型女孩,身材火辣。

风该往哪吹,呆呆的男生似乎要用抛硬币的方式决定去留,无所谓正面发面,只在乎落地的那一刻,心里想的是谁,反面朱燕,加油吧,小伙子你会成功的,

这个世界有多大,我遇见你,这个世界多么小,我又撞见你,三百米的女孩距我150m身边有两个女孩,其实遇见落单的女孩,男孩最好别搭讪,她会想几个意思,色还是才,你绝对已不是什么好东西了,成长的压力就这么大,教会一个人恋爱,追女很难,可又不得不给他点提示,没有谁是天生的感情骗子,当然社会复杂到爱情那么离谱和莫名奇妙。你就成功了,

遇见你的那一刻,心像是陷进了沼泽,越动越可笑,明白将要离开的感受,就像爱上你的面庞,不知道被什么打败,满脑子都是你,你像我我生命中黯淡的星,再没有过星星的夜空,那样不可代替,心慌慌的那一秒,不知所措的神经告诉我,我爱上你了,不能告诉你和怕失去你。

把握机会,不要错过任何一个表情,去认识,哪怕已醉不高明的方式,让她知道你的名字,时间去给贫穷一个答案,勇敢是有勇气伏击女孩一颗过路的心没有太多销烟,一刹那涌出的所有浪漫,以歼灭所有敌人,记住不要伤害受伤的敌人和投降的女孩,伏击战争之战务快,狠,准,没有一场战争是不需要代价的,选择好时间,地点,

夜空很美,包围一颗心,可能换来的是与之共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死缠烂打绝不是好办法,男怕痴情女怕缠的时代已过,耗时耗力为下策,

你等着,一直等,还没习惯路过的人都不是她,选择了最笨的方法,这小子居然用下策,长长的一句问候,远远说出爱你,侍候你还记得那年那个傻小子,没来及表白就被人群淹没在人海。当众喊出朱燕朱燕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你说你好,好久不见。只见朱燕满脸茫然,甘温兄台是谁,从那冒出来的,当然只是想想,不记得却不好意思说出来。人海一会就被蒸干,算是不错的开始,聊了两句就离开,然后再回头像想起什么似的问朱燕,你手机号多少要到手机号的几率很大,路是不爽。

夜渐渐暮了,来了陌生的问候,朱燕也在想今天碰到的谁,太多人想不起,有的连名字都忘得不清不楚,总以为一切的开始,起源于幸福,结束于悲伤。路程远,远到看清楚了每个过路的人,却不能结识,因为下一战会遇见更多的人,选择得太早,太早的分散,总会遇到年轻的男孩,捧着鲜花,想在世界的尽头演绎一场不见不散。

以后的每天,朱燕都汇聚遇到他,他也总是和朱燕聊一会天,就这样的距离,朱燕喜欢上了他,还没表达的爱总是温柔,一个星期,他追上了朱燕,就是这样的开始,模仿在一路走秀,走到最美的灯光下,给你一个甜甜的微笑,算是勾引,也算是巧妙的询问,爱情就是这样,如果朱燕有对象,故事也可以这样开始。这样结束,夜这样暗,很久才亮起红光,

好的姑娘,总是有很多人追,取胜之道,在于你距他一百步时,就喊她的名字,不要在她跟前,左晃晃,右晃晃,很烦也容易惹她生气,招惹一个女孩,上当,对于不同女孩,可用一种方法,没有人不喜欢被喜欢,纸糊的城堡,假的也好,每个女孩都很傻,愿意听好话,即便知道一切都不能成真,一切都是假的,骗也比不骗,誓言也比实话,美得多,关键看你如何表达。

在凤艇的那一秒,风铃响了很久,即使永远那么远,即使上天早早荒了,大地早早老了。谁也无法说再见,好吗,再给我一次机会,证明我们在一起不仅仅是五毛家五毛,一块不幸福,想念太早还年轻,

梦还没开始做就醒了,你呢,还在我身边,呵呵的笑,看着你,我们在一起多好。

迷离,是另一种美


烟雨迷离,或许,许多人早已看不到那种欲醉还羞的意境了,漂泊世道的我们,沉醉于浮华虚荣的勾心斗角。再或者,我们本身就没有诗意的种子,幻想发现雨化清风的雅趣,却走进了不伦不类的伪雅之类。

曾经,是怀念的天堂,有一个温婉如玉的女子,有一首细风温雨的歌谣,粗狂放荡的讴歌,难免有悲怀逐月的忧郁,随遇而安的年华,难免怀念不顾一世的放纵。

终于有一天,你看见了那个期待已久的女郎,等到了那个许你要一辈子携手度过的人,那一刻,也该有别样的情愫吧,可惜,你等的人还没有出现,爱你的人姗姗来迟,错过了风雨不惊的浪漫偶遇,也终于错过了泛舟同游的时光。

岁月,在不断的磨练一个人的情怀,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子,变得忧郁感伤,一棵微微泛绿的树苗,长出了浓厚的树叶,遮住一片光,滋润一方土,当你终于发现的时候,风已然吹过原始的大地,海已然滋生无尽的波浪。看不见古老的故事,听不到细腻的话语。

待春风拂柳而来,春雨带着花瓣归来,那个善良的女子,早已成随风过往,悄悄潜入生命不安的灵魂,随意捣鼓莫名的思绪。

我永远不知道你将要去何处,正如我同样不知道你为何而来,只有那一刻短时的幸福,安然无恙的等在不急不老的时光,等我回想并轻轻抚摸。

有一天,风雨加接,雷声滚滚,蹙起眉头,你梦得见一种怎样的神情,是否有一个谁在雨中急急涉步,扰乱你平静的心,又毫无顾忌的走开了。是否还有一个不愿打开的心结,在雨中久久回荡,又不知所措。

倘若真有那么一天,你看见天上的流云,已不再收舒平整,你还能在一颗小小的心房上,种出一片浓厚的绿茵么。

溪水欢悦,你在短桥上的身影,又将作为谁的风景,定格在一方小小的纸片间,多少年以后,你终于走进了生命风浪不惊的年华,是否还能记起那一天,生命里偶然飘过的一阵清风,已化作春季里一道色彩,涂抹在岁月如歌的年轮,无声无息了,也终于在那一瞬间发觉,原来,所有的偶然,不过是另一次不经意的遇见。

你若安好,在最美的时节,邂逅你最美最美的梦。

倘若你也看见,无需躲避,无需欢喜,就把再次的遇见,当做初次的相逢,我相信没有什么可以比这让人断肠不忘,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更值得放下心中的芥蒂,敞开心扉,给予彼此一个羞涩的吻,给予岁月一个错过的拥抱。

失去是另一种获得


失去是另一种获得

菲力斯获取全欧洲前马拉松长跑冠军后被邀请到一所大学做演讲。在他结束演讲,即将走下台时,一个学生忽然站起来,问:在你的一生中,你最感谢谁?菲力斯沉思片刻,说:我最感谢一个特殊的人,他就是那个当年偷了我的自行车的小偷。菲力斯的回答引起全场一片哗然。

原来菲力斯从小由于家穷,上学不能住校,全靠一辆破得不能再破的自行车,一天两次往返于相隔5公里的家与学校之间。有一天他到校后却忘了给车上锁,车子被小偷偷走了。从此,他只得跑步上学,一天10公里,3年下来,他吃了不少苦头。然而,跑步先使他成了全校长跑冠军,后来又在全市获得亚军。于是,他逐步走上运动生涯,直到今天。他真诚地说:如果不是因为当初丢车,我绝不会有今天的荣誉。

生活中,一些东西的失去在所难免,而且一旦失去了,也许永远都无法挽回,你是选择站在那里扼腕叹息呢,还是如菲力斯一样跑着从失去的背后寻找与发现另一种获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