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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叶草

发表时间:2020-08-12

【www.qg13.com - 花与叶的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三叶草",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去年的春天,我在姥姥家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粒种子。那粒种子黝黑得像深夜里的天空,大小如同一粒小米一般,圆溜溜的像迷你黑玻璃球。我很好奇,问姥姥:姥姥您知道这是一粒什么种子吗?姥姥看了看,说:这是一粒三叶草的种子,应该是从楼下被风吹上来的。我很惊奇:可现在是春天啊,难道是秋天结完的种子在地上没有生根,春天又被风吹上来的吗?姥姥说:傻孩子,三叶草一年自己都可以结种啊。啊,还有一年四季都能结种的植物呀!我自言自语道。尽管姥姥已经跟我解释过了,但我仍然惊讶无比,植物王国居然有这种植物。

我把三叶草的种子种到了单瓣茉莉的花盆里。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三叶草长出一个碧绿的像是半个心形的小芽,我想等它长成叶子一定会更加美丽无比吧,到那时,单瓣茉莉就不会孤单了。接下来的日子,我有时间就去看它一会儿,陪它说说话,没时间就只给它浇浇水。三叶草就这样一天天地长大了。它慢慢地长出了三片叶子,我猜这就是为什么它被叫做三叶草的原因了。每一片叶子都呈心形,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三叶草的叶瓣上有无数根短短的白色绒毛。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学习越来越紧,于是只能让姥姥帮忙给三叶草浇水。当我终于抽出时间去看它时,我惊喜地发现原来的一棵三叶草变成了一小片三叶草,原来三叶草抽出一棵后会向前生长,但长到一定长度就会停止。又过了几天的一个清晨,我还在睡梦中,姥姥用兴奋的声音把我叫醒了。姥姥把我拉到三叶草旁边,我惊喜地发现了一朵嫩huangse的小花,花瓣一层包着一层,像是一个个熟睡的婴儿,漂亮极了。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三叶草的花慢慢凋落了,但却又结出了一个塔形的东西,我轻轻碰了它一下,几粒种子就从里面蹦了出来,原来它是包裹种子的东西啊!夏天和秋天就这样过去了,到了冬天,三叶草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害羞地把叶子缩了回去,我猜它应该也在努力躲避冬天的寒冷吧。我相信当温暖的春天到来时,它还是会灿烂地绽放。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三片蛇叶


三片蛇叶

从前有个穷人,穷得连自己的儿子都养不活。儿子便对他说:好爸爸,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太糟了,而我又是你的一个负担。我现在想离开家,看能不能挣到饭吃。

父亲祝福了他,然后悲痛欲绝地送他出了家门。这时候,一个强大帝国的国王正和人打仗,于是他便参加了国王的部队,上前线去打仗。他到达前线时正好赶上激烈的战斗,而且情况非常危急,他的战友们纷纷倒在敌人的弹雨中。当指挥官也牺牲时,剩下的人打算逃跑,可是这位年轻人站出来大着胆子对他们叫道:我们决不能让自己的祖国灭亡!于是其他人跟在他的后面,在他的带领下打败了敌人。当国王得知这场胜利全靠他一个人时,就把他提升到最高的位置,给了他许多财富,使他一下子成了全国最显赫的人物。

国王有一个女儿,虽长得非常美丽,脾气却非常古怪,她只答应嫁给一个保证在她死后愿意被活埋在她身边的人。如果这个人真心实意地爱我,她说,我死了之后他活着还有什么用?反过来,她也是一样。如果她丈夫先死,她愿意和他一起被埋进坟墓。

她这古怪的誓言吓得人一直不敢向她求婚,可是这位年轻人被公主的美貌迷住了,不顾一切地请求国王把女儿嫁给他。

你知道你要作出什么样的承诺吗?国王问。

要是我活得比她长,就得为她做陪葬,他回答,可是我非常爱她,根本不在乎这种危险。国王于是便答应了,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这对年轻人幸福美满地生活了一段时间,妻子便突然得了重病,医生们没有一个能治好她。她死了之后,年轻的丈夫想起了自己的诺言,知道自己得活生生地被关在坟墓里,不由得惊恐万状,可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国王在王宫的各个大门口都派了岗哨,所以他根本不可能逃避这厄运。安葬尸体的那一天,他也被带进了王室的陵墓,然后墓门就被关上了,而且还上了插销。

棺材旁有张桌子,上面放着四支蜡烛、四条面包和四瓶酒。等这些东西消耗完后,他就会饿死。他万分痛苦、万分伤心地坐在那里,每天只吃一丁点面包,只喝一口酒,可死神还是一天天地在向他逼近。

正当他出神地坐在那里时,他看到一条蛇从墓穴的角落里钻了出来,向死尸爬去。他以为蛇是去咬她的肉,便拔出宝剑说:只要我还活着,你就休想碰她一下。说完就把蛇砍成了三段。

过了一会儿,又一条蛇从洞里爬了出来。当它看到第一条蛇被砍成了三段,已经死了,它便爬了回去。可不一会儿它又爬了出来,嘴里衔着三片绿色的叶子。然后,它把死蛇的三段拼在一起,在每一处伤口上盖上一片叶子。顷刻之间,那条断蛇的的几个部分又长在了一起。蛇动了几下便活了过来,然后和第二条蛇一起逃走了,而那三片叶子却留在了地上。

这位目睹了这一切的不幸青年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不知道这些把死蛇重新救活的叶子的魔力能不能把人也救活。于是,他捡起叶子,在他亡妻的嘴上放了一片,又把另外两片放在她的眼睛上。他刚把叶子放好,血液便开始在她的血管里流动,慢慢涌上了她苍白的脸颊,使它重新变得绯红。接着,她吸了口气,睁开眼睛,说:啊,上帝,我这是在哪里呀?

你和我在一起,亲爱的妻子,他回答,然后把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他救活她的经过告诉了她。他给她喝了点酒,又给她吃了点面包。等她重新恢复精力后,他扶她站起来走到墓门口,又是敲门又是叫喊。

卫兵们听到后便去报告国王。国王亲自来打开墓门,发现他俩健康而富有活力,不禁为悲伤的事情终于结束而欣喜万分。年轻人把那三片蛇叶带了出来,把它们交给一个侍从,说:给我小心保管好,要时刻带在身边。天知道我们还会遇到什么麻烦呢?说不定我们还用得着它们呢!

可他的妻子发生了变化,她死而复生之后好像完全失去了对丈夫的爱。过了一段时间,年轻人想过海去看看他的老父亲。他们上船之后,她就忘记了她丈夫对她所表现出的深深的爱和忠诚,也忘记了他对她的救命之恩,可恶地迷上了船长。

一天,当年轻人睡着时,她叫来船长,自己抱住丈夫的头,船长抓住他的脚,两个人一起把他扔进了大海。干完了这可耻的勾当之后,她说:我们现在回去,就说他死在路上了。我会在我父亲的面前大大地夸奖你,赞扬你,使他同意把我嫁给你,并且让你做王位的继承人。

可是那位忠心耿耿的侍从在暗中目睹了一切。他从大船上解下一只小船,坐上去寻找他的主人,不再管那两个坏家伙驶向哪里。他从水里捞起年轻人的尸体,把身上带着的三片蛇叶分别放在他的眼睛和嘴巴上,幸运地救活了他。

他俩日夜奋力地划船,小船行驶如飞,结果他们比其他人先回到老国王的王宫。老国王看到他俩独自回来自然感到很惊讶,便问发生了什么事。他听说自己女儿的可恶行径后说:我不相信她会干出这样卑鄙的事情,但是很快就会真相大白的。他命令他俩躲进一间密室,不要让任何人看见。

不久,大船驶了回来,那个不知羞耻的女人满脸愁容地来见父亲。老国王问:你怎么独自回来了?你丈夫呢?

唉,亲爱的父亲,她回答,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丈夫在途中突然得病死了,要不是这位好心的船长帮助我,我就惨喽!我丈夫死的时候他也在场,他可以把一切告诉你。

国王说:我要让死去的人复活!说着就打开了密室,叫那主仆二人出来。

那女人一看见自己的丈夫,就像被雷打了一样跪了下去,请求饶恕。国王说:绝不能饶恕!他愿意和你一起去死,而且把你救活,可你却趁他睡着时害死他,你是罪有应得。

接着,她和她的帮凶被放在一条凿了洞的船上。船被推到海上,很快就在汹涌的浪涛中沉没了。

一个有关四叶草的凄美爱情故事


那年小景和小苗还在读高中,学生时代的情感青涩而又美好,学业的压力不允许他们捅破这层窗户纸,因此课堂中不约而同的一次眼神交汇,走道转角的一次不期而遇,上学路上的一段并排同行,都足够让他俩珍惜不已。在经历了高考那段黑暗的日子以后,暑假的两个月让他们有了足够的时间和理由每天呆在一起。他们谈星星聊月亮,从人生理想到诗词歌赋,他们聊过去说未来,彼此约定,即使以后异地去了不同的大学,也一定争取把彼此间的缘分握住,争取毕业后就永不分离,争取就这样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一辈子携手老去。

就这样,小景北上去了N大,小苗去了位于国际化大都市的C大,大学里他们有了新的圈子,幽默善良美丽的小苗很快就吸引了同校小凯的注意。虽然小凯185的身高加上额头上酷似哈利波特的Scar让无数女生为之沉迷,但小苗仍然坚守着与小景厮守终身的约定,并没有因为小凯的猛烈攻势而动摇。一年过去了,在小苗的生日那天她却出人意料的做出了一个决定-------向小景提出了分手,接受了小凯。

后来得知,小苗接受小凯的原因竟然是小凯不辞辛苦的在亿万株三叶草中找到了一株四叶草,并把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小苗。小时候小苗就暗自下定决心,长大以后愿意为了她去寻找四叶草的男孩就是她这辈子的Soul mate,她原以为那个人会是小景,而小景也承诺过会为了她一直寻找。只是今日不同往日,那些誓言还在,履行的人却变了。

忍冬草


万莲村是在连绵不断的山峦下,依山而建的一个村庄。这个村庄里,有一对活泼可爱的万姓孪生姐妹,聪明伶俐又乖巧,热情善良又乐意帮助人,村里的人都喜欢这姐妹俩。姐姐叫金花,妹妹叫银花。

这对孪生姐妹是清明节出生的,一出世就有着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姐姐的右手腕与妹妹的左手腕同一位置都有一块类似一朵小花的红色胎记。而且姐姐的小手是牵着妹妹的小手一起出世的。姐妹俩不但相貌一模一样xing格相同,肥胖高矮也一样。两人总是形影不离,谁也离不开谁。说也奇怪,她们的母亲虽然是生双胞胎,可并没有因为是产双胞胎而难产,而且是很顺的。可就是后来父母再也没有生育孩子了。就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村里的人传得沸沸扬扬,说这姐妹俩是什么仙下凡呀!总之,传得神乎其神。

光阴似箭,日月如棱。一转眼两姐妹十五岁了。

这一天,金花突然觉到浑身发热无力,接着遍身就出现红斑,有轻微的剌痛,而且身上很痒。父亲请了村里的郎中来看了好几回了,二十多天过去了,草药也不知服了多少,可病情却丝毫没有减轻。

金花要妹妹把母亲叫到床前,情绪有些烦燥不安的告诉母亲说,娘,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不舒服,这几天更加难受了,身上好痛,好象快要死一样的难受。母亲拉起围裙抹了抹眼泪,望着站在一旁孩子的父亲说老头子,去把对面六片田村的郎中请来给女儿看看吧!村里传说六片田村的郎中是个神医半仙,请他看看到底是得了什么病,一定会有办法的。父亲回应说好!我这就去!。

第二天郎中来了,郎中坐在床前一边给金花拿脉,一边仔细观察着金花的状况,了解金花病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并且询问了金花的一些病情的细节,就闭上了眼睛。好一会才睁开眼,便对金花的父母说,你们的女儿得的是一种叫热毒病的传染病,目前是没有特效的药医治的,你们作最坏的打算吧!我也不用开什么药,郎中摇着头走了。

父母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银花听了先是跳了起来,后就坐在地上嚎陶大哭。金花叫妹妹快点离自己远一点,免得被传染上了。妹妹银花却说我不怕!我就是要和姐姐在一起,死也要死在一起!并且日日夜夜侍候在姐姐的病床前,一直陪伴姐姐,守候和安慰姐姐。

可没过几天,银花真的被传染上了,发病后热毒病的症状来势更加凶猛,高烧不退,身上的红斑也开始溃烂,疼痛难忍,人难受的喘不过气来,时而还伴有昏迷的症状出现。这一病就卧床不起,没过几天金花银花已经奄奄一息了。中元节的这一天,姐妹俩费力的用微弱的声音对爹娘说,爹娘不要伤心,这是天意。我们再陪不了您们了,也不能为二老送终。我俩死后希望把我俩合葬在一起,我们一定能变成一棵能医治热毒病的草药,能救治患这种病的病人。说到这里,姐妹俩又是手指勾着手指,几乎是同一时间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说也神奇,一瞬间,姐妹俩手腕上那类似一朵小花的胎记消失了,胎记没有了。

两女儿去世后,父母悲痛万分。选择在后面的山丘上安葬女儿,村里的乡亲们都来为小姐妹送葬。爹妈按两个女儿的遗愿,含着泪把两个女儿合葬在一起,立了一个墓碑。在极度伤心的时候,推开女儿房间向南的窗门,就可以远望女儿的坟墓,以求心理安慰。每次打开那扇窗门,似乎能看到远处女儿在向父母招手,就会伤心落泪,父母思念女儿,度日如年。

好不容易到了第二年的春天,金花银花的墓碑上,居然长出一棵当时极为罕见的绿叶山藤忍冬草来了。父母好象是见到久别的女儿一样亲切,锄草啊,浇水呀呵护着。忍冬草渐渐长成一棵小树苗,绿叶山藤忍冬草慢慢长大,慢慢长高了。经过几度春秋的轮回,几年过去了,忍冬草的藤蔓茂盛粗壮。可太多的奇怪事了,就在两姐妹去世后的第五年的寒衣节这一天,原本不开花的忍冬草竟然第一次开了两朵花来,随后每天都有花开,先开的是白色,后是huangse,再后来就是黄白相间的花朵来。忍冬草不停的延伸攀爬,到处攀缠,到处开着黄白相间的花朵,枝繁叶茂。

后来,有人真的将这忍冬草的花采摘下来作草药用,主治热毒病,效果果然神奇。患热毒病的人服了忍冬草的花配制的草药后,没过几天症状就慢慢减轻,十天半月病症全部消失了,病痊愈了。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乡的人们都知道用这种忍冬草的花入药,能清热解毒,用来预防和医治热毒病。

从此,人们便把绿叶山藤忍冬草开的花叫金银花。

幸运草


每年的三四月份,百花争艳,姹紫嫣红,正是出游的好季节。

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在这春暖花开之时去感受大自然的恩赐。但我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我出游的时候,特别在意的不是桃红柳绿和满园鲜花,而是一种小草。这种草到处都是,毫不起眼,开的花也不漂亮,当地人把它叫做红花草。红花草长着三片叶子,嫩的时候可以喂猪,老了可以当做改良土壤的肥料。这种草太普通,基本没人注意,然而,它的学名可能许多人不陌生,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著名品牌三叶草。

不过我在意三叶草不是因为它的品牌大名,而是在搜寻三叶草中非常稀有的种类:长着四片叶子的三叶草。四片叶子的三叶草是一种罕见的存在,据说出现的概率是二十万分之一。传说当年拿破仑行军途中发现了一株四片叶子的三叶草,弯腰去摘,结果避开了一发射向他的狙击枪子弹,之后,四片叶子的三叶草有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名称:幸运草。人们还将四片叶子分别冠以权利、财富、爱情、健康的含义。许多人偶尔获得一片幸运草,便会晒在网上或朋友圈,以彰显自己的运气。

不知道是人们言过其实还是我太认真了,几年下来,我居然找到了近十片幸运草,其中甚至还有五片叶子的,但我的现状似乎没有任何改变,既没有官运亨通,也没有财运降临,感情平平淡淡,健康马马虎虎。所谓幸运草的含义在我身上似乎并不灵。然而我对搜寻幸运草仍然乐此不疲,因为我慢慢地感受到,其实我真的很幸运,我有一个祖国,安定和谐,繁荣强大,我有一个家乡,山清水秀,风景如画,我有一间寒舍,房前屋后,有草有花。我没有权利,却有一帮值得珍惜的朋友,我没有发财但也衣食无忧,身体无病无灾,生活轻松自由。试想,这难道还不够幸运吗?

寻找幸运草依然是我春游时的最爱,找到了不再惊喜也不会采摘,因为我明白,幸运与否,其实取决于心态。

鸢尾草


1

鸢尾草多年生草本,叶互生;多剑行。在古埃及,鸢尾代表着;力量与雄辩。正是因为如此,在他降临这个喧嚣的世界的同时,他的爸爸将他取名为鸢尾,至此希望他就是一种力量,永无止境的力量;无人能及。鸢尾,从此就成为了他爸爸的力量,至少知道这一切都是希望。

所谓的自由,就是自己活着的理由。

十五年后,他逐渐认识了世界;认识了人心。他长大了,在这个羞涩的年纪他早已拥有了大人般的成熟,偏偏在亲情这条小道上摔得四面朝天,血流不止。有句话说;地狱里都是不知感恩的人,那么活在这个世界的他,是否也是如此?

他问;那些锥心的痛是你给的,还是自找的?泪就这样不争气的掉落着,眼神里充满着莫名的仇恨。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为何能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仇恨,瞬间后背发凉;可能有我们不懂的缘故吧。我们都知道;仇恨永远会使人陷于愤怒和狂暴的阴影里,然后戏弄了一个的人一生。他狠狠的给了鸢尾一巴掌,气急败坏的骂着儿子的忤逆。

鸢尾没有躲,更是没有后退;也许他知道这或许是自己躲不掉和逃离不了的手掌心吧。五岁那年,他记得这手掌心曾牵过他胖嘟嘟的小手一起漫步在黄昏后的广场;而如今这手掌心恶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或许这是他应得的,他内心嘲笑着。可能他的童年太过幸福,而现在是偿还一切的时候。他愈发觉得这一巴掌可能结束了他幸福的童年,结束了该有的幸福;不自觉后退转身的摔门而出。

他狂跑过后在一个人潮拥挤的的大马路上蹲了下来。歇斯底里的哭喊着;我不想躲,不想走;我不想哭,我想要坚强;可是最后还是流泪了。我需要的是自由是爱是肩膀,我的人生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为什么?多次的咆哮已经让他身心疲惫,他孤独的用手将自己抱住。莫须有的恨已渗透了他的每一根肋骨,无可自救。他终于虚脱的晕倒在这个喧嚣的世界,在这个人潮拥挤的人群。

睁开眼,才发觉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梦境;而是活生生的现实。他终于与自己的爸爸闹翻了。这世界并没有什么风平浪静的说法,要知道风从不会平;浪从不会静。倘若真的风平浪静,岂还叫风平浪静;简直是愚蠢至极。

他决定将他送去广州读书,虽然很是不舍;虽然对于一个还是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有些狠心;但为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的独立;他必须这么做,而且是非做不可。他告诉鸢尾他的决定后,便离开他的房间;他的背影有些孤单却还是撑成了伟岸。谁说背影不能当成伟岸的?其实他就是鸢尾的伟岸,只是鸢尾被莫须有的恨给埋没了,没有感觉到这一切。鸢尾无所谓将要离开这个家的决定,除了他的妈妈;这一切早已没有他需要留恋的。离开也好,至少离开这个伤心地能够让自己少恨他一点,又或许能将他遗忘。

他勉强扯出一个笑脸,淡淡的说了句;我若离开,至少天空还是晴的。而却殊不知在鸢尾爸爸的眼里这句话应该是这样的;你若离开,我的天空一辈子都不会晴。毕竟,鸢尾是这十五年来他爸爸心影随行的心肝宝贝。只是为了让他过上更好的生活,忽略了他内心的感受;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并非是他的意愿。

2

十字路口,可能是我忘记你的时候。末了,可能清楚明白;没法交集的生活,听说背影只是孤单。

注定依旧一人承受,可那又如何?是谁说过;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却又殊不知,如若无一物;尘埃和处留。可能我注定恨你一辈子,却终归让生活离开你的视线,如此一来;我们互不相欠。

鸢尾终于离开了他爸爸的视线,离开了差点让他窒息的城市;离开了那本不该让他承受的一切。就这样他一个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人感受着这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风。但却知道即使害怕他都要坚强,可能除了他妈妈;再也没有人心疼他。所以他必须坚强,也只能坚强。

睁开眼,发现一切陌生得可怕却又不得不适应这里。才发觉一切都是自找的,但却绝不选择回头。因为鸢尾是个倔强的孩子,有时候我们会有另外一种错觉,他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孩,而是成熟和过于执着的大人。不要把所有的罪过当作理所当然,有些账还需用你的年轻去买单,抑或是偿还。来到这里,陌生的雨也随之迎来;可能这雨也知道鸢尾内心的苦闷吧。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小男孩,没有爸妈的娇宠;所以早已习惯一个人把事情做好;做到最好。毕竟他知道这已是相伴他已久仅有的习惯,那就是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雨滴轻打在他那光滑的皮肤上,似乎雨很喜欢与他逗乐;而他却也甚是喜欢雨的逗留。有人说,雨水是离去的人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留下的泪水,那你说;雪是什么呢?雪啊,是死去的人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而那个人,为他的离去而哭泣他的心碎了,冷了,雨啊,就这样结成了雪花。鸢尾内心这样想着。也许这确实不假,可能每个人内心中都有自己既爱又恨的人吧。听说过这样的一句歌词;你是我一生的最爱,也是我一生的最坏。在爱恨交织的感情世界里,我们总是忘不了那个曾在自己身上留下抹不去的伤痛,却又痴痴迷恋着那个人。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爱吧,爱到死心塌地;爱到死去活来。

鸢尾喜欢【青春里最后的任性】的一段话,内容是这样表示的;这个世界上你认识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人和你有关,你再怎么改变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你,所以还不如做一个自己想做的人。人生都太短暂,去疯去爱去浪费,去追去梦去后悔。是啊,我们常常太过于在意,太过于在意一个人的一句话,然后让自己不开心好几天;虽然不想这样,但还是无法自控的难过了。回过头想想,有时候又何须这样?何须如此?鸢尾领悟说;原来是我太单纯,直接一点就是太愚蠢。有时候想太多就会睡不着,有时候没去想太多却又做起了噩梦。醒着感觉自己没醒;睡着了却感觉自己还睁着眼睛望着天空海阔,感受到了心里的跳动。

浑噩了一年后,鸢尾愈发觉得自己活得太压抑。就这样预兆开始了,也许人总该是要变的。好与坏也只在一瞬间,一念之间只在于自己的一己之念罢了。他曾说;你没有痛过,是因为你从来没爱过。也许真的是如此;每个人的左手属于恶魔,右手属于天使。

他终于变坏了。

打架,酗酒,斗殴;抽烟简直是样样精通,更是无人能及;在这一年他仅有十七岁。别人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原谅我的心早已冰冷,没有以前狂热。其实痛苦是一种毒,我们憎恨它,逃避它;但有时候却对它上了瘾。而幸福总是让我们感觉好像是在做梦,然而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却常常让我们感觉是在真实的生活。而当我学会抽烟的那一刻,就不再需要安慰。我很累,活得很累;其实在我身上痛苦往往多于幸福。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你不懂;你不懂我;你更不懂自己;这个世界上懂你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你那形影不离的影子,他其实才是最忠诚的。

3

心里藏不了事变成了泪流了下来。

他终于发现自己做错了,也许这就是青春;拥有着惨白的青春。他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那么的可笑,只会让在乎自己关心自己的人更加心疼。他终于知道;每个人在一定的环境下都会改变,就像现在的自己。以前有多坏就有多坏,如今才知道以前所做的一切是多么的愚蠢至极。继而学会了如何看人,如何对人,更重要的是如何与人交心。

他渐渐变得优秀了,只是不轻易让人知道他的优秀。他会弹钢琴,一个人静悄悄的在安静的午后抑或是夕阳斜下的傍晚让钢琴声漫浸于四周之内,这一刻音乐的气息与他互动;这一刻音乐是如此的美得妙不可言。他会打篮球,他与他的伙伴在战场上视死如归,在那里赢得了该有的喝彩与掌声;他会在雨天里拼命的狂打篮球;可能我们会觉得这样很傻;但对于他来说却是一种执着与肯定把。

他还会跳街舞,初学不久的他可能没有比其他人跳得厉害,但是他的努力他流过的汗水却是令人叹为观止的。他有时会用音乐与自己互动,毕竟他知道跳舞能给他快乐,更加了解有时音乐就像心灵的灵魂,即便可遇而不可求却还是努力一起协和着,因为他爱音乐。他总说歌词里的一句话;我们是孤独的总和。他不再需要过那些麻木的生活了,因为他知道他其实有关心着他的妈妈,有他真挚的兄弟;有他养过的小黑笔,还有他喜欢的世界,因为有值得等的人。

是的,他有时候会怀疑自己的选择,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至少他勇敢的选择了,选择承担;学着坚强。他或许到现在还不懂他爸爸的良苦用心,可能他的叛逆与他爸爸多少都有些受影响。但是请相信;父母永远都是在为自己的孩子着想的,事实上,真的应和了那句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啊。更是所谓;虎毒不食子呀。时间会无情的吞噬一切,包括那些生命的美好。只是希望鸢尾能够与自己的爸爸好好相处;莫要等到后悔时才方解恨;待那时可能他早已不在,那么这样的恨又是何必?一直知道;当生活总是打哭我们的时候,我们要学会把自己逗笑。

当生活不能逗笑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该把生活逗笑。不要让时间漫长的等待亲情的温暖,现在便可起程去领悟。所有的恩怨其实都源于过分的爱,只是还在岁月懵懂着的我们需要时间去解释这一切。你不问,我不说;并不等于误会。可能大多是沉默误会了你我。请不要连借口都没有就这样天黑了,请不要连承诺都担当不起就这样天亮了。并非是我的生活你离开得刚好,不痛不痒;至少心还是会隐隐作痛的。

十字路口,可能是我忘记你的时候;更可能是我们相遇的时候。

在迷茫的青春里安放各自的懵懂吧,至少回忆会美。的确,终归是有些事,没法抱歉;而有些人,也没法原谅。那就到此为止吧,天黑了,可终归有天亮的时候。

鸢尾花的花语不止一个,鸢尾草的寂寞却并不是谁都能懂的。

草戒指


李小聪穿着白色长礼服,宛若仙子一般端坐在镜子前,长头发已经挽成一个大大的发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顾盼生辉,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精致的项链,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光彩照人。

李小聪静静地坐着,任由工作人员摆弄着自己,今天是她结婚的大喜日子,但她却显得异常平淡,仿佛自己只是一个看客。大厅里的音乐如早晨飘动的阳光,是那首著名的《卡萨布兰卡》主题曲,轻快的节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的味道。李小聪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越看越感觉不真实了,镜子里面的脸正慢慢地幻化成了另外一张脸,然后她仿佛看到了王子成那双忧郁的大眼睛。

她想,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双眼睛。

王子成,你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王子成,你一定要幸福!

李小聪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闭上眼睛的时候,她就感觉到眼角有湿湿的东西流了下来,说不清这到底是不是幸福。

“小聪,不能流眼泪哟,会花了妆的。”伴娘李分在旁边提醒道。

李小聪笑了笑,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知道啦。”然后转过身来朝李分盼了个鬼脸。

“小聪,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嘛,况且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李分安慰道。不愧是闺蜜,李小聪的心思瞒不过李分。

李小聪看着镜子中那个花容月貌的人,感觉仿佛是在梦里一般。选择无所谓正确抑或是错误,只是一旦选择了拥有,同时也就意味着失去。因此她的心里充满着压抑和迷茫,感觉好像整个人并不受自己控制,而是有一只力大无穷的手在推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

遇见王子成是在朋友李分的生日聚会上,一个眼神里满是忧郁的大眼睛男孩引起了李小聪的注意,李小聪是梁朝伟的铁杆粉丝,她还从没看见哪个男孩的眼睛与梁朝伟那样神似,便向朋友打听起他的情况来,朋友们便告诉她男孩叫王子成,大学毕业后在外面漂了几年,前不久才回的。

王子成属于那种内向型性格的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别人鬼哭狼嚎地唱歌,疯疯癫癫地跳舞。李小聪悄悄地对着李分耳朵边说:“那个帅哥不利用,可惜了呀。”

李分一脸坏笑:“怎么?有想法?他是我男朋友的朋友,刚从外地回来不久,是一支绩优股哟。”

李小聪不再搭理李分,径直走到王子成面前:“帅哥,跳支舞可以吗?”然后向王子成伸出手,王子成腼腆地站了起来:“我跳得不好,你不要见怪哟。”声音虽小,但极富磁性。一支舞跳下来,李小聪觉得舒服极了,她把王子成拉到自己身边说道:“还说不会跳呢,跳得这么好,自信点嘛——来,点支歌唱唱,你不唱别人就成麦霸了。”

王子成便在李小聪的“强迫”下点了一首齐秦的《花祭》,王子成的歌和他的眼睛一样充满忧郁:你是不是不愿意留下来陪我,你是不是春天一过就要离开——歌声一飘出,大家都坐了下来,静静地听王子成唱歌,一曲终了,包厢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王子成一下子成了众人注意的目标。

李小聪心里暗暗说,想不到我刚回城,就得了这份大礼,这只绩优股是我的了。她望了望不远处的李分,从容地走到王子成身边,两人欢快地聊了起来。

柳林枫伸了个懒腰,揉了揉眼睛,透着窗帘,外面的太阳老高了。他穿着睡衣从床上爬起来,快速地洗漱完毕,一看时间:妈呀,九点了,还没适应时差。今天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一定会被老爸骂死。

他飞快地跑到楼下,开着车往公司跑去。

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柳林枫心里干着急,车却走不动,眼看前面又将是红灯了,柳林枫猛踩了一下油门,想冲过去,车门不知怎地挂到了一个从斑马线过去的女孩的裙子。

“怎么开车的!”女孩一边查看裙子的受损情况,一边气愤地说。

“李小聪,怎么会是你?”柳林枫刚要道歉,却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大声叫了起来。

“柳林枫!是你!”李小聪抬起头,望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孩,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快上车,咱车上聊,免得挡了人家的道。”柳林枫催促起来。

李小聪跳上柳林枫的车,车子径直开到了城区一家咖啡馆。

咖啡馆里环境优雅,轻音乐像缓缓流淌的溪水,装修简单却高档。李小聪盯着柳林枫说:“这一去就是几年,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

柳林枫笑了笑:“是啊,再不回来,恐怕真的会相互忘记了。”

“难道你心里真的从来就没有过我吗?”李小聪显得有点激动。

“小聪,你听我解释行不?”柳林枫也急了,

“我不喜欢听什么解释不解释的,我现在有男朋友了,咱们都有各自的生活了。”

“小聪,你还是原来的性格,一点也没变。”柳林枫叹了口气。

“我是没变,是你变了吧?”李小聪转过头去,望着窗外人来车往。

两人刚刚见面,柳林枫不想气氛变得这么尴尬,他不再言语,于是两人静静地喝着咖啡,同时陷入了沉默。

教书的生活总是显得有些单调,李小聪听着下课铃一响,正要拿起包准备回家,谁知这时班上有个学生哭哭啼啼地跑进来告状,等她处理完这事时,外面已是华灯初上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正打算找个排挡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一辆车“哧”地一声停在了她面前,吓得她往后一跳,正想发脾气。

“李小聪小姐,请你吃顿便饭,赏脸吗?”车窗玻璃摇了下来,柳林枫从里面探出头来。

“好啊,本小姐正愁没人买单呢。”李小聪一看是柳林枫,没好气地说。

“那就请上车吧,前面有个小餐馆里有你特别喜欢吃的辣子鸡。”

李小聪跳上车,车子呼啸着离去。窗外是城市的夜景,明亮而迷离,也许是在乡下呆久了,面对眼前的一切,李小聪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餐厅里没有多少顾客,李小聪随便点了几个菜,当然包括她最喜欢吃的辣子鸡了,柳林枫则拿了两瓶啤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国外的生活还习惯吗?”李小聪边吃边问。

“哪有家里的好,外国人吃东西只讲营养,不讲口味,有些东西弄得实在是太难吃了。”

“难怪呀,我说在国外过好日子,怎么就一点也没发福呢。”李小聪笑道。

“还不是我爸逼的,我一直都不想出国,两人一直为这事较劲,最后还是拗不过,等我最后松口答应出国的时候,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一直到走的时候也没来得及通知你一声。”柳林枫喝了一口酒,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这事是我不对,我对不起你,在国外几年,我也没混出个啥名堂,也就没好意思和你联系了,但我心里一直有你。”

“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为了我回来的,我受不了那些煽情的段子,这些故事还是留着老了的时候讲给儿孙们听吧。”李小聪偏过头望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淡淡地说。

柳林枫便不作声了,只闷闷地喝酒。

王子成正小心地把新到的书摆到书架上的时候,李小聪从外面冲了进来。

“一个人摆弄呀,今天星期天,你可以叫我来帮你呀。”那天晚上李小聪问到了王子成新书店的地址,今天正好一个人呆在家里太无聊,便找了过来,城市不大,书店又离她家不远,她很快就找到了。

王子成回过头一看是李小聪,有点受宠若惊地从书架旁跳了下来,拍了拍手,笑说:“哪敢劳您大驾呀。”

李小聪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挺老实的,什么时候也学会油腔滑调啦。”

“没有呀,本来就是事实嘛,”王子成一急,脸都有点红了。

李小聪一看他认起真来,忙说:“算了算了,不说了,快把书整理好吧。”

于是李小聪陪着王子成,两人埋在书堆里,一本一本地把新到的书清理上书架。

“学校马上要订一批资料书,到时候我帮你跟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做做工作,你有时间的话就到我这来一下,争取把我们城区二中的业务都揽下来。”李小聪一边清理书一边说。

“谢谢李老师的帮忙,我把新到的书整理完后,就到你们学校来——要不,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吧?”王子成一脸的汗,抬头望着李小聪。

“这还用问,你不会想一顿饭都省了吧,我这个劳动力不可能廉价到这个地步吧。”李小聪“咯咯”地笑起来了。

王子成也憨憨地笑了起来。

两个小时过去了,两人才把新书整理上架,两人互相看看,都成大花脸了,不由得都指着对方大笑了起来。王子成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认真地对李小聪说:“你瞧,我这新书店怎么样?”

李小聪认真地将书店巡视了一遍,点点头说:“店虽不太,但装修得古色古香,充满书香气,不错!”

王子成便“嘿嘿”地笑,说:“别逗了,去里面洗把脸吧——你一定饿了,咱们出去吃点饭吧。”

王子成这么一说,李小聪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两人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出门去吃饭。

“前面有个十字路口,那里有家小餐馆,店里的辣子鸡炒得很有特色。”王子成说。

“你喜欢吃辣子鸡?”李小聪歪着脑袋问。

“是啊,辣子鸡很好吃的,保证你吃了后还想吃,真的!”王子成看到李小聪似笑非笑盯着自己看,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

“好,去吃辣子鸡,有辣子鸡吃啰。”李小聪“咯咯”地笑了起来。

王子成看着李小聪,爱怜地摇了摇头,从店里面推出自行车来。

李小聪便坐在王子成的车后,两人穿梭在人流和车流中,九月的太阳暖暖地照在脸上。靠着王子成结实的后背,闻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带着男人气息的汗味,李小聪觉得心里很踏实。

王子成大学毕业后在外面漂了几年,但事业上一直没有起色,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回家创业,在城里开了家书店。

王子书店开业没多久,在李小聪的帮助下,不但承揽了城区二中的所有业务,而且和城区其他几所学校也建立了联系。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大,王子成也慢慢从失意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整个人变得开朗自信了不少,特别是有了李小聪这个快乐精灵后,他的生活变得异常充实。

这天,李小聪上完课,又去王子成的书店,还没进去,便听到里面传出清脆的吉他声,她便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

大二那年,柳林枫知道李小聪对音乐感兴趣,乐理基础也不错,曾送过一把吉他给她。她觉得那段时间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时间,柳林枫的歌唱得相当好,两人经常在一起,花前月下,你弹我唱,在那段风花雪月的日子里,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和柳林枫一起慢慢变老。大二那年的元旦晚会,两人合作了一首歌后,更被冠以了“金童玉女”的称号。可是大三快毕业的时候,柳林枫突然消失了,李小聪一下子没有了关于柳林枫的任何消息,她的世界瞬间倒塌了。她失望至极,把所有与柳林枫有关的东西全部毁掉,带着一颗受伤的心,一毕业便申请到偏远地方支教去了。

现在突然又听到这熟悉的吉他声,她整个人一下子沉浸在迷思之中。这几年她努力地强迫自己去淡忘的东西,又渐渐地从记忆深处慢慢浮现出来,眼前不断地闪现大学时和柳林枫在一起的情景,她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悲伤,当吉他声戛然而止时,她看到王子成从里面走出来。

“怎么啦?谁欺负你了吗?!”看着眼前王子成一脸惊讶地站在面前,李小聪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她慌忙擦了一把脸,笑了笑说:“哪呢,刚才打摩的来的,让风吹的——看你那么投入地弹吉他,没忍心打扰你。”

王子成将信将疑:李小聪本时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怎么突然就流眼泪了呢?

李小聪见王子成低头不语,便又说:“像我这么强大的女汉子,从来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哪敢欺负我呀——店里有热水么,我先洗个脸。”

王子成便去帮她打热水。

李小聪拿过刚才王子成的吉他,这是一把普通的民谣吉他,和柳林枫送她的那把差不多。

王子成从里面打水出来,看见李小聪在端详自己的吉他,便说:“读大学的时候玩玩,我毕业后出去的那几年,就搁家里了。昨天回家偶然看到了,上面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我便擦拭干净,拿到店里来,没事的时候自娱自乐一番。”

他看李小聪拿着吉他不吱声,便又问:“小聪,你也会弹吉他?”

李小聪笑了笑:“读大学的时候玩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就再也没有碰过了。”

“真的吗?那你也来一曲吧!”王子成一听李小聪也会弹,兴奋得两只眼睛冒光。

“算了吧,我路过这,现在要去办点事。”不等王子成回话,李小聪已经转身走了。

“小聪,你——”王子成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只疑惑地看着李小聪的背影远去。

柳林枫在他父亲的公司做了个部门经理,因为有父亲在后面撑腰,他的事情多由他人代劳了,所以虽然身兼要职,事务却不多。闲着的时候,他便想着李小聪,觉得自己这几年确实欠她很多,越想越觉得内疚。特别是当他从李分那得知李小聪选择去偏远的山区支教,是因为自己的突然离开对她造成的打击,他的心里更加难受。他能想像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孩作出这样的选择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而又是谁逼她产生这么大的勇气。

叶落


可在秋雨中零落的时候,我想他们的心里也是有一丝悲伤的。灿烂时期如此炫目,衰落之际却无人问津,生的引人注目,亡却悄无声息。

银杏树的叶子黄了,远远望去,碧橙似火。有风吹过,于是叶子开始舞蹈,它们争先恐后地脱离树干的束缚,任由地心引力将他们带到俗世间。可它注定不是沾染俗尘的一员,因为那通体的黄。

人们见了它,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厌倦了绵绵细雨的阴冷天气,这满树的橙黄,无疑是秋日里的绚烂色彩。

阳光明媚的日子,银杏叶的黄与阳光叠在一起,抬头看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斑斑驳驳地在地上投映点点光亮,如珠光宝石散落一地。天气一反前几日的阴凉,气温愈加升高,这也召唤出了久居深阁高楼的人们。

午后的阳光最为灿烂,于是午后的草坪便成了休憩的最佳场所。孩童在黄色的叶堆中嬉戏打闹,尽情撒野;靠着树干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书本,与不时飘下几片树叶的文艺气息混为一体;靓丽的女孩子换上了漂亮的衣服,一张张散发着青春气息的照片在这产生;有情调的场景总是约会的地点,树旁两道走过的,多是成双成对的身影。

一阵风过,树叶沙沙作响,无数的黄叶缓缓飘落,人们也随之发出哇的感叹。站在风中转个圈,身旁围绕的落叶像是纷飞的蝴蝶,带些飘飘然的美感。徒步经过,总要掏出手机来拍照,想定格这短暂的美好。地面堆积的落叶也不忍踩踏,一边小心避免着,一边细细寻觅形状美丽的叶子,收藏起来,也算是一份秋日将近的羁绊吧。

秋冬的界限总是模糊的,昨日在头顶上散发温暖的太阳,今日就已不见踪影。天气阴沉沉、灰蒙蒙的,寒冷的风刮过,不一会儿便下起了雨。我独自走出屋子,路上的行人却寥寥无几。那可爱的黄叶还挂在树枝上,可树下的行人已不见踪影。雨渐渐紧密起来,打在雨伞上砰砰响,打在树枝上,树木的枝丫缓缓晃动起来,顽强的黄叶紧紧地吸附在树干上,但有些却伴随着雨水重重地打到了地面。它们是手滑了吧,还是没来得及抱牢,我想。

南方的雨天仿佛没有尽头,气温的降低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再次路过这条排列着银杏树的大路,探头仰望往日的灿烂,惊奇它早已不在了。光秃秃的枝丫上挂着几片零散的叶子,也不再是那耀眼的黄,而是泛着乌黑的浅棕色了。地面上的落叶也不在令行人心疼,它们拖着零散的身体,混合着泥水沾在地面上,黄色的面庞,愈发黯淡了。叶子是什么时候落光的呢?我在心里问自己。在一朝一夕间,在无数个充斥着忙碌的晴天傍晚,在这秋冬之交的瑟瑟寒风中,在无尽缠绵的细密秋雨里,曾经美好的,让人不禁捕捉的金黄色的银杏叶,零落成了满地的碎泥。

或许我早该想到的,黄叶的极致灿烂,是物极必衰的征兆吧。它们在生命的尽头,用尽最后的一抹灿烂,把美好瞬间定格在了那短暂的几个日子里。人们赞赏它时,它想扭动着灿烂的身躯落在人们的掌心中,给人们做照片后最耀眼的背景,反正化作春泥更护花,早晚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可在秋雨中零落的时候,我想他们的心里也是有一丝悲伤的。灿烂时期如此炫目,衰落之际却无人问津,生的引人注目,亡却悄无声息。这或许是落叶的美德,你们看见的我是快乐的我,悲伤和败落,我一人承受。

我看着光秃秃的枝丫出神,脑海里还是满树的金黄,和耳边风过吹起的沙沙声。短暂的美好,可以捕捉,但却不能定格。我在忙碌的生活中感受到的快乐,由无数个美好堆积而成,一如这善解人意的落叶。

叶语


1.

我从来都不曾想过会爱上一个妓女,而且还爱的那么深,而且她还和我哥结婚,而且...

大学毕业后我就去了上海工作,这个城市的一切对我来说是陌生的,甚至,除了我家乡,世界上其他的地域我都很陌生。

大学四年里,我没有谈过对象,别人说我傻,说我是gay,说我太老实,脸皮薄,还有人说我有病。

在开始的时间我听到这些流言会默默地咬着牙,放在兜里的双手渐渐地握成了拳头。

那一刻我是愤怒的。

但后来我习惯了他们的流言蜚语,无所谓。

每次都会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他们不学无术,耗费光阴,挥霍金钱,不思进取,怎么能和自己比。

在最后我突然想明白了:他们是对的,我也是对的。

我和叶语的相遇算得上是很奇葩的了。

我们的相遇是因为一条狗。

那天我下班回家,走在路上感觉后面有人跟着,转过头去,我大惊失色,拔腿就跑。

虽然听长辈们说见了狗不要跑,但我从小就怕狗,忍不住就想跑。

那条狗追了我三公里后才停下来往回跑了。

三公里疾跑下来,自己却累成狗了,我躺在冰凉的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嘴里吧唧着。

那感觉就像是从地府走了一圈一样。

所以,我一个人走路得时候总会时不时往后看一下,生怕又出现一条狗,追着我狂叫。

2.

时间过去了一年,一年里我仍是孑然一身,老家的父母催着给我找对象,我总说工作太忙没时间。

我第二次遇见那条狗是在一家超市,它好像认得我,对着我不停的叫。

也是那一次我和叶语认识的。

她是一个很白净的姑娘,款款而立,像一朵白莲。

不好意思,没吓着你吧。

没,怎么会呢?我故作镇定的说。

她再次道歉后便牵着狗走了。

我们的下一次相遇是在一个月之后。

那晚下了很大的雨,我加班到凌晨才回家,跑到一个公交车站去避雨恰好遇见了她。

她坐在黑暗中,看到我跑过来坐下,说:咦,是你啊,这么巧。

我说:是啊,这么巧,你的狗狗呢?我仍然心有余悸。

她呵呵笑了两声说:死啦!

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也听不出这声音中的情绪,很平淡。

在等雨的过程中我们聊了很多,但都是无关痛痒的话题,之后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在临走之前,我回头看了看她,她仍坐在那里,对着我笑。

我说:你不回家吗?

她说:要不我去你家吧。

那一晚是我最难忘的一晚,浴室的水声和她穿着我的衬衫出浴后的情形时刻盘旋在我的脑海里。

我整晚都没有睡觉,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朦胧的睡了一小会儿。

醒来后没有见到她人,她悄无声息的消失了,穿着我的衬衫消失了。

3.

年底同学聚会,我在聚会上见到了她,李浩介绍说是他的女朋友。

她微笑着看着我,我冷漠的盯着她,我们彼此没有说话。

聚会后她找到我的住所,刘海垂下,微微低着头,浅浅的说:他给我钱让我假扮他女朋友。

我心中释然,李浩那家伙长得还没我帅,人品也不咋地怎么会是他的女朋友呢。

我把她领进屋,给她到了一杯茶,聚会上没少人给她敬酒,好在她酒量还挺好。

喝点,醒醒酒。

嗯。

那晚我们发生了关系。

我叫叶语。

我知道啊。

你会恨我吗?

怎么会呢?干嘛要恨你。

那你会忘记我吗?

你怎么了?

没怎么,睡觉吧。

那晚我没怎么睡好,总感觉她要告诉我什么。

第二天醒来她又消失了,桌上放了一张纸条:

你从来没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很想当面告诉你,但我没有勇气,只能在信纸上说了,我是个小姐,和很多男人发生过关系,第一次见你得时候就感觉得到你很单纯阳光,也正是你这种气质吸引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你爱我,所以,我们就这样吧,希望不要再见了。

我木讷的放下信纸,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脑海中充斥着那句我是个小姐。

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厌恶她,反而很同情她,认为她出来干这个肯定是迫不得已的,于是我开始满城市的寻找她,到各个夜总会,洗浴中心以及其他娱乐场所去打听她的消息。

4.

三年来,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她的下落,我想过,她可能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早就没有做小姐了,也或许已经嫁人。

这几年父母对我的事情更加着急了,说年底必须回去一趟。

我很理解他们的苦心,打算年底回去,正好我堂哥也在年底的时候结婚,还说让我去给他当伴郎,说伴娘人不错,让我考虑考虑。

其实这几年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过,只是,时常会想起她,想起她那白净的脸,想起那晚和她缠绵的情景。

腊月二十五,是我堂哥的婚礼,我是他的伴郎。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和叶语会在这样的情景下再次相遇,本以为这辈子恐怕再也不会相见,但老天似乎很喜欢拿我开玩笑。

堂哥拉着她来到我面前说:小子,快叫姐。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忘记了时间,脑海中关于她的所有记忆全部涌现出来,很久很久我才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姐,你!好!啊!

我端起酒杯举在空中,说:我对你的情意全部在这杯酒里,这酒,做弟弟的自个儿喝下去,希望姐以后好好服侍我哥。

我特意把服侍两个字咬的很重,我明显看到堂哥跃跃欲试的样子,但却被叶语拦下。

说完我一口喝尽了杯中酒,扬长而去。

5.

婚礼过后,我去了北京,孤独而迷茫的飘荡着,像失去方向感的折翼小鸟,困难的行走着。

突然有一天,堂哥打来电话。

你在哪。

北京啊。

我知道,我也在。

在一家烧烤店里,我和堂哥面对面而坐,桌上摆满了的啤酒,是他叫的。

他沉默的开了两瓶,递给我一瓶,然后就闷头喝了起来,我知道他肯定有事找我,而且这事还和我有关。

果然,喝完两瓶后,他说:你姐她走了。

你们吵架了?

他摇摇头:没有,她死了。

什么?我脑袋像是爆炸了一般,耳边尽是嗡嗡的声音,那一刻,我的心狠狠地疼着,好久才缓过来。

我想问怎么死的,但堂哥却拿出一封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知道堂哥没有看这封信,因为他为人正直,平生最恨弄虚作假的小人。

我伸手接过信,拆开看,果然是她写给我的。

莫名的悲痛从心底蔓延开来,我抬起头,问堂哥: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不让我说。

我死死的拽着信纸,任由悲伤在心底无声的呐喊着,我以为自己很坚强,到最后却还是不争气的在堂哥的怀里哭了出来,像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孩童,急切的,悲伤的,迷茫的。

在后来的生活中,我认识了李澜,和他是同事,我将我和叶语的故事告诉了他,他问我信的内容是什么,我跟他讲了,当他问叶语怎么死的时,我说:生病!

叶语的事我可能一生都不会忘记,哪怕将来结婚生子,我的心里也一直都会有她的存在。

文丨酒醒书香

草色青青


时光一点一滴流过,树荫下阳光的影子慢慢倾斜,葡萄架子上的树叶越发绿了,想起曾经那个午后,青草地上,秋千架旁,那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在一字一句的读者小学语文课本上的《美丽的小兴安岭》: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有数不清的红松、白桦、栎树几百里连成一片,就像绿色的海洋绿色的海洋该是多美呀!从此绿色的海洋这几个字就深深地记在了小姑娘的脑海里。

她生来喜欢绿色,看到小径冒出的小草会兴奋;听到风吹树叶沙沙响会忍不住嘴角上扬;看见梧树的大叶子会喜欢的离不开手,会在自家院子里栽种的蔬菜前呆呆的看一下午,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是和环境有关吧,自出生就生活在一个满园绿色关不住的小家里。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却不是一个庸俗的妇女,她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美丽,什么美丽呢?我也不知道。她虽然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是却读过许多书,我只模糊的记得她坐在黄色的白炽灯下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熟睡的女儿一边看书。在窗子外头是满园的菊花,那个时候村子的人们只要院子里有块地方就会种一些蔬菜什么水果什么的,没人会浪费土地栽这些花花草草。为这个小女孩的爷爷还专门跑过来大吵了一顿。可是这些花还是伴着小姑娘一天天长大,也许是这些菊花的缘故也许是遗传了妈妈的那一缕独特气息,小女孩在那个泥土和汗水的时代里就像一朵白菊一样绽放,妈妈去泉子里洗衣服,她会跟在后面看路上的小草,拽一支狗尾草拂过一路上的每一处绿色。妈妈去邻居家串门会带着她和别家的小朋友玩,姑娘年纪不大人缘却还不错,村子里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她玩,那时,她有很多朋友。小女孩渐渐的长大,似乎也淡忘了语文课本里的那几行字。

后来小女孩从这个村庄里搬走了,爸爸妈妈为了她受到更好的教育搬去了县城,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县城,城里不像村庄里没有那么多玩伴,也没有随处可见的草色青青,绿树成荫。刚开始小女孩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渐渐的在城市里生活久了感觉到了眼睛的疲乏,因为每天见到的都是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这些虽然好看但是时间长了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女孩的家里非常注重她的学习成绩,每天会在父母的谆谆教导之下认真学习到很晚,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在别人三五成群的去k歌,风风火火的去野外烧烤,青春年少的帅哥美女在某个咖啡厅约会,她始终坐在书桌前,看着人教版数学、语文、物理周末拼命的补着弱项英语。

再怎么学霸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会有那么一个男生在她心里悄悄泛起涟漪。也不是没有追求她的男生,可是她始终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她的一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也许也不错,可是那片绿色的海洋呢?别人忘了,她也忘了,可是生活没有忘。不,或许她不是忘了,只是被城市的东西压在了心底下。

再刻苦的学习路程也有一个终点,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那就是考上大学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A大,她以前的所在的村庄正好隶属于A市。20年又转回来了。A市里也有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但是除此之外它还有道路两旁的茂盛的梧桐,一眼望不到头的垂柳,而绿化带里的植物也不是灰蒙蒙的,随处可见的大片草地。一点一滴的绿意又回到眼前,记忆深处的那个感觉仿佛又出现了,可是她还没想起那是什么。在大学里,去那个村庄的时间和机会也就多了,她会时不时的回到那里,看看村子里的亲戚,以及那个充满着她童年回忆的老宅。老宅常年没人居住院子里长出了齐膝高的荒草,树上还结着青青的山楂果,背阴的砖上有一层毛茸茸的青苔。虽然破旧可是她并不感觉荒凉,因为有绿色生出。关上了简陋的栅栏门,走出来看见小径上长出的还带着雨水的青青小草,恍然回到小时候妈妈,妈妈,你去干什么呀?我把咱们门前的那几根草拔了,那边来往的人不多,草经常能冒出来。她听了连忙跑到前面说:妈妈不要拔那些草好不好,你看它们多好看呢!妈妈宠溺的看着女儿:好,不拔了,走,妈妈带你去小广场玩。女孩蹦蹦跳跳的牵着妈妈的手走了,身后的小草越发的清翠。

从那次老家回来之后,他就感觉自己仿佛找到了什么,那个封存心底已久的梦想又回来了,二话不说就背起行囊向北而行,在那里她拍了好多照片,给我邮过来让我看,真的很美,在她的照片里到处都是一片绿,一望无际的草原,郁郁葱葱的树木,雾气迷蒙的山间,涓涓的流水,草是绿色的,水是绿色的,连雾也是绿色的。看过之后我默默的为她高兴恭喜你,找全了你的灵魂。

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我要走了,去小兴安岭,每天行走于丛林大山,用心去保护好那里的每一棵树木,每一处流水,每一个生命。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那一片与名利与尘世喧嚣无关的绿色,只是它或被我们刻意忘记或用灯红酒绿想方设法的代替。擦去上面的灰尘,追寻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当某一天我们回望时才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