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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当惜取

发表时间:2020-08-21

【www.qg13.com - 惜取眼前人情感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芳华当惜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现在可忆往昔,那些当时觉得过不去的事,也都过去了,而事过之后再回首,一切的一切,也无风雨也无晴。所以,没什么是过不去的。

我有一个足以让我不问东西,一往无前,孜孜以求且乐在其中的文学梦。却始终没有遇见过一个,可以让我满心欢喜,毫无顾虑地同他共度余生的人。关于理想,我自乘长风斩破万里浪,一如既往永不言弃。关于缘分,我不会去苦苦追寻,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正如作家大冰所言,惜缘随缘莫攀缘。我想我这样,算是不负我的韶华。qg13.cOm

都说芳华刹那,青春韶华去不再来。却也有好多好多人,日复--日地蹉跎着,虚度少年时。身边总有这样的人,时常感叹着自己不够优秀,得好好学习,好好努力才行。可话音刚落,转身后依旧深深沉迷于游戏和小视频,乐此不疲。与其说他无法自拔,倒不如说是不愿自拔。

还有一个朋友,她似乎很脆弱,心思太过细腻,总会因为一些在我们看来不算事儿的事而整日里哀哀戚威。朋友们出于关心去安慰她,开导她,到最后却弄得自己的心情也糟糕透了。我想不明白她哪里来的那么多忧伤,有那么多事需要她去做,况且又未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哪里值得她茶不思饭不想地专注于伤心,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个人比较欣赏电视剧《延禧攻略》中女主角魏璎珞的为人处世。她拿得起,放得下,敢爱敢恨,爱憎分明,那样的自在洒脱,那样的赤诚明媚,一个多么鲜妍明朗的女孩子啊。情窦初开,当深深喜欢的恋人另娶他人时,在盛大却又短暂的伤心过后,她继续向前,予-切苦痛淡然-笑,我这么忙,哪有时间为情所困?她真的足很聪明。她也是同样的果敢决绝,想要做什么事,就义无反顾去拼一场,且无需计较其后果。哪怕是失败,就因着那些努力,也算不留遗憾。

我想,要像魏璎珞那样,将自己的青春活至鲜活炽热,分秒描金,才算不枉此生。

当然,行于世间,心情低落和挫折一样,绝对是难以避免的,但一定要注意适度。伤心太过,太频繁,对自身,对关心你的人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曾经听人说,人一定要有一份爱好和兴趣。喜欢唱歌,喜欢弹琴,喜欢跳舞,喜欢写...这些爱好,不是用来追名逐利的,也无需做到精通,优秀到炉火纯青。它们能让你在孤独时有慰藉,在以后任何的黑培时刻,有光明相伴。

我在不开心时,总喜将所有情绪借纸笔宣泄。即使写得毫无章法,词不达意,即使落笔句句不成章,这都无妨。只是,神奇的是,写过之后,羁绊我心的那些深深浅浅的忧伤,要时都觉云淡风轻。你不妨也找寻一下, 你有什么爱好可以使你脱离当时的处境,慢慢抚平你的哀感伤情。

现在可忆往昔,那些当时觉得过不去的事,也都过去了,而事过之后再回首,一切的一切,也无风雨也无晴。所以,没什么是过不去的。芳华当惜取,莫陷入本可避免的泥沼,荒芜虚度。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明朝即长路,惜取此时心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我怀念过去的我们。我说不出雪的句子,但能够记住雪的样子。我喜欢在暮云合璧的时候听一首舒缓的曲子,写下叩人心扉的文字。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旧胶片哪怕能够在脑海里放映一遍,也缺篇少页,不知开章,不知尾声。长路漫漫,你我皆是那红尘烟火中来来往往的过客。谁打马江湖,将满山的月光作了行囊背在身上。谁又执节流年,将河畔流转的兰焰作了心火指引前路?都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只是这短短的一生,又有多少人寻了千百度后,不过悄然转身未曾回首,就那样默默的归葬人海。

记得海子的诗里有这样一句: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寻常故里,百姓人家,素衣饭菜,等闲相伴,想来亦是难得的幸福了。可曾还记得红拂女追寻李靖,红尘一骑辞长安,千里辗转赴江南;可曾还记得《艽野尘梦》里西原万里随君羌塘八百里的陪伴;可曾还记得《浮生六记》里沈复对陈芸的一往情深,断肠凄婉。

我们向往红袖添香,诗酒为伴,写尽江南的生活,我们向往赌书消得泼茶香般的时光消遣。可更多的时候,是我们一个人撑着伞,走在那条幽幽的雨巷,一个人默默的前行。会有一天你想从另外一个人的窗子里看月亮;会有一天你为了某个人的一瞥一笑一回顾,而千梦千寻千百度;会有一天你读懂了那首《上邪》,将那一字一句都拓印在心间。

雨巷仍在,走过的人总有一天会再次回来,那青石板上的脚印消失在了茫茫烟雨中,另一柄油纸伞却在雨檐下悄然的出现。

读江淹的《别赋》,第一句便让我怅然所失。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是啊,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淹没。走到最后,你发现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不知道安义古村中那颗千年古樟树上所系的红绳,是否在岁月的长河里褪去了艳丽的红色;不知道苏州平江历史街畔那停泊的小船,是否在雨雪纷飞的夜里燃起了那盏古老的烛火;不知道磐石城上那曾经安放的信件,是否几经辗转流转到了哪位有缘人的手中。

古有长亭送别,柳堤折枝,临歧饮饯。而今,不过看着友人渐渐远去的背影,一人相送,走到路的尽头,戴上耳机,悄然转身离开。我想念布达拉宫上的蓝天白云了,想念张飞庙前的烟火了,想念长江之畔的夕阳了,想念苏州园林的雪了。

在流年里,纵使此生历经沧海,有文字间值得渲染的故事;有旅途中值得注目的风景;有梦里值得念想的故人;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明朝即长路,惜取此时心。生命的过程本就是一场刻骨铭心的感动和幸福,是值得铭记一生的眷念。

惜花·惜情


(一)

与君初见时,不识愁滋味。衣袖轻一拂,留笑一抹淡。她,身处百花中,霓裳羽衣舞。他,飞骑白马来,意气正风发,她玉指纤纤,正紧扣于他。他笑声爽朗,欲震霸九天。她诺:生死于天,随他,奔走天涯不畏;他誓:生死于天,为她,刀山火海无惧。

(二)

他决意雄霸天下,杀父弑兄,只为江山如画。她劝阻摇头叹息,夜中撒泪,褪去胭脂红纱。他逐鹿中原,征战南北,只怨江山多情,让他忘却了她。待悔时,她早已独身天涯。他立毒誓霸气夺天下,来留存他的她。

(三)

他君临天下时,永失了她。手中摇着杯盏,含着难以下咽的美酒,戏虐地看着后宫佳丽三千,心中却满是她。任蝗灾,顷到粮食,百姓怨声载道;任洪水,淹没村庄,遍野尸骨累累;任外虏,铁骑外侵,人们指他破骂,他,昏君。抛开一叠叠的奏章,他苦笑,多少日夜他辗转反侧,多少年月无心朝政,岂知,他只为了她。

(四)

再见时,她身披红纱,神情悲愤,他高高在上,九五之尊。他见了她,君王泪滴下,欲伸手扶上她眉心那朵梅花,她微怔,转身巧妙躲下。只言道:既夺天下,君为何不安治天下?他喃道:无她,江山无色,愿弃天下,换她笑靥如花,奔走天涯。哪知,她随即幻化成风,只留下一瓣带珠泪的血樱花。

(五)

君王膝跪下,扶上那花,泪吣往事,失声痛哭。惜花,惜情,惜情,惜花。飘渺一句道:愿与君相忘于海角天涯。

(六)

他,她,几番挣扎,从此天人永别,只因天下。

惜惶


亲爱的莉娜:

能够重新遇见你,就像是注定好的命运,只是我们各自的身旁已经有了替代彼此的人。

今天我去游泳了,不要太惊讶,如你所知,我真的非常讨厌游泳,不是讨厌游泳本身,而是讨厌穿游泳裤。因为突然想起你曾经说过,当闭气游很长一段距离的时候,在那段时间,可以什么都不想,脑袋暂时清空,也可以暂时忘掉自己。

你忘了告诉我,在游泳的时候哭不会被人发现。因为今天朱诺就没有发现我满脸的泪水,她开心地看着悲伤的我,还以为我和她一样幸福。她还是像以前那样,一点没变。

我还记得跟你说我想要考研的时候,本以为你会鼓励我,会在我考上的时候祝贺我,会为我感到骄傲,可是你只是说,读研有什么好,大把的青春浪费在校园里,这样下去你会娶不到老婆的。我如此难过,不是因为你从未想过要嫁给我,而是因为你没有肯定过我。我多么希望从你的话里面听到我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是一个值得被爱的男人......

原来你不只会让我笑,也会让我哭,而世上又能有几个人能带给你和幸福一样多的痛苦呢?

她二十岁时

很喜欢那个名字

直到分开很久之后

她才听闻

那男孩子四年前患了癌

早已更行更远

或许早春不过一棵树

晚霞化做冬天的雪

惜花・惜情


(一)

与君初见时,不识愁滋味。衣袖轻一拂,留笑一抹淡。她,身处百花中,霓裳羽衣舞。他,飞骑白马来,意气正风发,她玉指纤纤,正紧扣于他。他笑声爽朗,欲震霸九天。她诺:生死于天,随他,奔走天涯不畏;他誓:生死于天,为她,刀山火海无惧。

(二)

他决意雄霸天下,杀父弑兄,只为江山如画。她劝阻摇头叹息,夜中撒泪,褪去胭脂红纱。他逐鹿中原,征战南北,只怨江山多情,让他忘却了她。待悔时,她早已独身天涯。他立毒誓霸气夺天下,来留存他的她。

(三)

他君临天下时,永失了她。手中摇着杯盏,含着难以下咽的美酒,戏虐地看着后宫佳丽三千,心中却满是她。任蝗灾,顷到粮食,百姓怨声载道;任洪水,淹没村庄,遍野尸骨累累;任外虏,铁骑外侵,人们指他破骂,他,昏君。抛开一叠叠的奏章,他苦笑,多少日夜他辗转反侧,多少年月无心朝政,岂知,他只为了她。

(四)

再见时,她身披红纱,神情悲愤,他高高在上,九五之尊。他见了她,君王泪滴下,欲伸手扶上她眉心那朵梅花,她微怔,转身巧妙躲下。只言道:既夺天下,君为何不安治天下?他喃道:无她,江山无色,愿弃天下,换她笑靥如花,奔走天涯。哪知,她随即幻化成风,只留下一瓣带珠泪的血樱花。

(五)

君王膝跪下,扶上那花,泪吣往事,失声痛哭。惜花,惜情,惜情,惜花。飘渺一句道:愿与君相忘于海角天涯。

(六)

他,她,几番挣扎,从此天人永别,只因天下。

惜君


我叫苏清。

那年,我十六岁,已到了嫁娶的年龄。家中父母总是嚷嚷着要把我嫁出去,找个好相公,踏踏实实在家相夫教子,圆满一生。

可惜天不遂人意,这两年正是两国开战之际,战火硝烟弥漫到了这里,毁了我温馨的家,害死了我的父母。

我在死人堆里找呀找,可始终找不到父母的尸骨。伤心,痛苦,仇恨几种情绪一同涌上来,我用自己那双从不曾拿起过刀枪棍棒的手挥舞着手中的大刀,发泄着心中的愤恨,鲜红的血喷在我的脸上,手上,身体上。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心在恐惧。慢慢地,双手没了力气,我,倒下了。

当我醒来时,看到一陌生的小院,那小院极为清净,偶有徐徐微风吹来,倒是增添了些风雅。院子中央的石桌旁,坐了一位公子,那公子一袭白衣,三千青丝披散在肩,俊美的脸上挂着一抹温雅的笑,仿若仙人降临。

“敢问公子,这是何处?您,又是何人?”我走上前去问道。

那公子抬头看我一眼,戏谑地笑道:“你说这是何处,这院子里除了我和你还有什么人?我好心救你回来,你不知感恩,反而问我是谁?”

“我……”一时被堵住了话语,索性也不与他争辩:“公子,那可否告知我当下的局势?”

“别公子公子的叫,听着真不顺耳,称我吴裕便是。”

“吴裕?”

“嗯。”

听吴裕说,当下吴国大举进攻赵国,赵国军队不堪抵抗,节节败退,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这时,家乡的血腥场面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眼前,家乡被毁,朋友离散,父母惨死,这一切一切都是拜吴国所赐,我对他说,我要上阵杀敌,保卫赵国。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可笑,哪有女子上阵杀敌的呢?可是难道我要虚度一生,任凭吴国残害我国更多的百姓吗!我做不到!

他听了我这话后,复杂地看了我一眼,我看不懂他眼中的含义,只想要他教我学武,帮我卫国。他却是淡淡道:“学武要耗费的时间很长,等你学好,赵国怕是早就灭了吧!”

“那,那我当军师,排兵布阵,总归还是能尽一份力的。”

他似是觉得说不过我,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深思。良久,才缓缓开口:“好,我教你。”

后来的几天,他一直在用心教我,我也学得很快。

他总是会在我学得废寝忘食时,把我拉去,让我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总是会在我学得专注时,用细柔的丝帕帮我擦汗……

慢慢地,我的目光逐渐停留在了他的身上,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他的喜好,开始会不由自主得想起他的样子,生气的样子,细心的样子,关心我的样子……

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都会不规律地跳动,脸上也总是会挂着傻傻的笑容。

我,似乎是喜欢上他了……

要,对他说吗?

我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这几天,我总是躲在门框后面静静地看着他下棋,好像这样,就能与他地老天荒,可是我大仇未报,心中总还是有些牵挂,况且,如果赵国没有了,那我们还能像如今这样吗?

于是,我对他说,我要去军队。

他说,我帮你安排。

他果真做到了,赵国皇帝任命我当军师,帮助前线排兵布阵,护卫祖国。

当我临走时,他问我:“可不可以为了我,不去当军师?”

我当他担心我,便说:“不行,我必须要保卫我的祖国,帮我的亲人报仇。你放心,我一定会回来的!”

与君惜别,却不想,这一别竟是再听不见对方的声音,感受不到对方的温度了。

我踏上去军队的旅程。一路上,军队里的人并没有因为我是个女人而歧视我,排挤我,而是对我很好,像对自家小妹似的。我的一颗心总算可以放松下来了,就是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呢?

来到军营驻扎地,这里生活条件艰苦,没有暖和的棉被,也没有美味的食物,有的,仅仅是那破旧的衣物和难以咀嚼的馒头,将士们围着火堆坐着,火堆上正煮着青菜汤,见我来了后,纷纷向我打招呼问好。

这一晚,我和将士们交谈得很融洽,了解了他们的作战经验,特长以及人马分布情况,商谈了些作战方法为第二天的战斗做准备。原本认为这一战会很难取胜,却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夺回了一座城池,着实令人有些惊奇,也让人觉着古怪。

自从这一战起,敌军缕缕败退,一直退守到了自家城门前。

我坐在营帐里,看着帐外正在操练着的士兵,明天就是最后一战了,只要这一战打赢了,我就可以回去见他了,可为什么我的心里总会隐隐有些不安呢?

随着这不安,最后一战的战幕终于拉开了。

战场上硝烟弥漫,黄沙滚滚,我坐在战台上,指挥着军队,不知为何,每看我军走对一步路,我心底的不安就加深一分。

突然,我的目光在那敌军将领身上落定,他,为何要带着面具?为什么我会觉得他的身影是如此得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慢慢地,我将他与我记忆最深处的白衣公子联系了起来。不可能,不可能会是他?天下身影相似之人何其多?不会是他的!虽然这样想着,但眼睛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转,一颗心都被揪了起来,悬在空中,迟迟不肯落下。

正在我分散指挥时,敌方的几个头目好像发生了什么争执。突然,一根利箭从空中直直向我射来,那箭射来得极快,以我的速度根本闪避不及,只得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来临。

可当我再次睁眼时,那根箭却已消失了,我向战场看去,只见那原本将我军打得节节败退的敌军头领,已从战马上滚落下来,带起一道长长的血渍。

我突然站起,心里十分的慌张与不安,心脏跳的极快,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马上就要失去了……

我双眼紧盯着那敌军将领,他的胳膊上好像有一根箭,伤口还在不停的流血。

是,是他吗?

他的身影背对着我,奋力地厮杀,渐渐地,他的体力似乎有些不支,一招一式间皆露出了些许破绽。突然,一个长矛直直的穿过了他的身体。这时,我似乎听到了他的声音,“苏清,再见了……”声音消失,战场上那身影轰然倒下,带起一地的滚滚沙尘……

凯旋途中,我向一士兵询问,那带面具的人是谁,他说那人是吴锡,虽是敌国的将军,但却是个好人。

我听罢,心底还是觉得空落落的。回到城中,不顾后面人的追喊,急忙跑到那个小院子里去,小院子还是如往常一样清静,但石桌旁却少了那脸上带着温雅笑容的白衣公子,唯留下这还没下完了的棋局。

我向石

桌走去,一步,两步……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滴落在了棋盘上。

我看着棋盘上那颗晶莹泪珠,急忙用手擦了擦。这棋盘没有尘灰,他不是他,他不是他!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我跑进屋,到处的找他,喊他,可始终没有他的踪影。坐在石凳上,忽然听到不远处有扫地的“沙沙”声,他还在,他还在!我急匆匆赶到这里,看见的人却不是他,而是一个小厮,他把一封信交给我,说是这院子的主人临走之前特意嘱咐他的。

我拿起这封信,走到石桌旁坐下,拆开来看:

苏清,我已有心悦之人,此次离开便是要回家中与她成亲,我知晓你对我的一片心意,但终究是要辜负你了,原谅我。

吴裕

“我不信,我不信!你是骗我的,你是骗我的!”我跌跌撞撞地跑出小院,买了一匹快马,赶了三天三夜终于赶到了战场。

战场上,隔了十天还未清理的尸体,早已开始腐烂,散发着腐臭的气息,令人作呕。我越过一个个的尸体,找呀找,终于找到了那个带着面具的男子,我拨开它的手,摘下他的面具,泪水就在这时滴落了下来。

“原来,真的是你。我就说我的感觉不会有错……可是,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呢?呵……其实我早该想到,你是吴国的人。但你既是吴国人,又为何要救我?为何要教我那么多东西?又为何要助我攻破你的国家?我一直都不明白,不明白你究竟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我从来不曾对你说过,我喜欢你,也许你早就知道了,可我还是想对你说。我想再听听你的声音,看看你的笑容,可惜不可能了……不可能了……”

苍茫的沙漠上,偶有阵阵大风刮来,带起一地的尘土沙石,在飞扬的尘土间,可依稀看到一对璧人互相依偎,两人的手紧紧地牵在一起,随着那阵阵强风被掩埋在了黄沙下……

惜春


惜春

春的笑靥漫过江山和长空,漫过庭轩和脸庞,柳枝初吐金芽,似千万颗鹅黄的眉眼,浅浅淡淡似有似无的绿如碧粉轻匀春腮。水融冰消,风柔云飘,春意渐浓,情意正暖,早春的轮廓已清晰成型。

在细草滋长间,有梦鼓动翅膀,轻轻飞扬,春天敞开了门扉,萦着我的情,绕着我的恋。

报春花娇黄莹莹,映山红红艳丹丹,白樱花束束怒放。

我生来学到的第一句格言就是一年之计在于春,那时不懂这句格言的内涵和威力,轻率地蹉跎朝阳的明丽,轻易地虚掷晚霞的灿烂。如今春风在春天的枝头,溜过了多少个寒暑,在我的额头画下了多少道额纹,始知春的迅疾。

美丽的春花开在心的希冀里,强悍的骏马奔驰在辽阔的平川上,惜春的情愫在早春的光景里漫溢,给自己贴上不懈坚持的注册商标。

惜春常怕花开早,如果你要完成一个项目,那么就在早春里动工。如果你要完成一项计划,那么就在早春里描绘。如果你要完成一篇论文,那么就在早春里酝酿。如果你要

在早春里播下种子,在早春里播下希望,在早春里播下勤奋,在早春里放飞你的心愿,等待金色的收获。

春在煦风中鸣唱,在草尖上滚动,我相信你跟我一样感悟到了春的气息,就和着春的脚步一起峥嵘。

芳华流年


年后的一个夜晚房间内传来了一丝细微的哭声,这个女孩叫叶凌。

叶凌是个独立且坚强的孩子,很多朋友都说她很成熟像是二十多岁的大学生,但这背后的原因或许也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才十五岁,她不想再去承担家里的是非,不想再接受假意的情感,不想明明难过却要微笑,不想明明想哭却要忍住。在所有人面前她总是很理智、冷静、活泼。很爱笑,她只能把一点一点的苦水往心里咽,她开始喜欢哥特文化、开始喜欢血。

而现在她终于忍不住了,一夕之间所有痛苦都不受控制的侵略脑海,一直徘徊着一句话:我不想活了。

泪水滴落在那已经惨不忍睹的手臂上,她有自残的习惯,手臂上三道半条胳膊长的刀口和数不清的小刀口因为泪水的侵染隐隐发痛。她不禁冷笑,她为什么要承担这么多,可是若不是还有一点点的理智恐怕刚才早就从五楼跳下去了。

“跟特么傻逼似的。”这是叶凌第二次与她更年期的妈妈大吵一架了,不满的叶凌在夺门而出后破口大骂。她的母亲方怀告诉她出去就别在回来了,从前忍就忍了而现在她再也不会回这个家,这个家她早就呆够了。

“喂,出来接我,我今晚上你家住。”

“女神,你......”

“来不来!”

“马上去!”

叶凌出门的时候带了些自己攒的钱,她准备去别的城市生活,可眼下要用来维持找到工作前的生活费用还差很多,并且不能去哈尔滨了,她跟太多的人说过要去哈尔滨。

刚刚电话里的男子袁浩是一直觊觎她身体的,而现在没有什么赚钱的办法为了维持异市开始的生活,她只能在出发之前出卖自己的身体从而得到一笔钱。叶凌是不在乎这些的,她始终相信只要自己奋斗的强大像马云和郭敬明一样就没人敢说三道四。她始终相信以自己的才学、文艺和财经上的知识是可以活出头的。

叶凌拿着袁浩为她准备的衣食买了一张从鸡西到天津的火车票开始起航,一路上她看着渐渐远离的城市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终于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个城市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终于可以摆脱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天津的夜晚灯火通明。叶凌拿着行李一步一步的游走在街头,她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好好思考下一步的安排。忽然就拿起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好久未提及的号码。

“王宇,我来天津了,你不准备招待我一下么?”

“我在单位,你来找我。”

叶凌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朋友,至少在中国大陆上每个地方都要有依靠,这些朋友对于她来讲都只是表面上的真感情,说白了都是互相利用。对于社会上混的朋友倒也不需要真感情吧。

叶凌躺在王宇家人给安排的床上琢磨着下一步的计划,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在还不了解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只能依靠朋友。叶凌在王宇家的餐馆工作,家里的阿姨很喜欢她,条件也不错,包吃包住还发工资,劳累的时候还可以偷偷懒。

“小凌啊,你就准备这么下去,一直不回去了?当妈的都不忍心,就别赌气了啊。”

“姨,我不是赌气,她根本就不关心我,我身上前前后后四十多处自残的伤口,我不说她不知道就算了,我把袖子挽上去她还看不见,我发烧她一句话都不说,我真怀疑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

“你应该......”

“姨,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就在这工作一个月,然后还有三本小说要完结了,我自己还有一些钱,加在一起也一万多元了。我出去租个地下室,然后白天去酒吧驻唱、给路人画画,晚上写小说。”

“阿凌,别太激动,出去走走吧。”正当王宇妈妈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王宇就突然回来了,一切也就暂时作罢。

“阿凌,你看。”王宇指了指不远处广场上的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寻人启事的消息,没错,被寻人正是叶凌。

叶凌摇了摇脑袋冷笑一番来到一座公共电话前拨起了方怀的号码。

“别再找了,不然之后电视上出现的就是:被寻女孩自杀于某海。”

未等方怀回话,电话那边就干脆的挂断了。叶凌并不是吓吓而已,叶凌早就看透了生死,生死其实无别吧,生有痛苦,死无欢乐,还不都是互补的嘛,痛苦与欢乐相依相伴。叶凌也早就想过,或者无聊就死呗,没有欢乐总比痛苦着好,到时候一定要选择海葬,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源于水的,死了也就回去了,就感觉像遇死则生一样。

“你一定要这样么?”

“不然呢。”

“你可以和我在一起。”

“不好笑。”

时间过去了很多,叶凌发展的也很好,小说莫名的火爆,驻唱也成为主唱,绘画也被人请为老师。用自己攒下的一部分钱投了一个不错的项目,其实她是被上帝眷顾的人呢。可适当有一晚她经过海边的时候,所有的悲痛突然袭来,她问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却找不到任何可以牵挂的答案,结局也终是一死。在消失之前却留下这样一首诗。

行走在暗黑的道路上

传来一丝丝鲜血的腥甜

黑色蕾丝蒙蔽了双眼

嘴角传来了一个跳跃的冷笑

这个幼稚的世界啊

你要多久才会懂事

十字架为你祈祷

撒旦为你烦恼

得不到关心的人们啊

用鲜血去释放你的热情吧

去仇恨你不满的一切吧

黑色指甲浸泡在嘴边的腥甜

眼神空洞得不到任何感情

这才是想要的啊

不要在浪费感情了

人们啊

独立吧,独立吧

无情吧,无情吧

珍则惜惜则不易


青春如轨,浅谈易品;

人生如歌,喜然悲欢;

题记

青涩的生活被戛然而止的三八线隔开;一切,匆匆而别;长逝止此!

那些年,一起研究过的课题;一起经历过的考试;一起追过的青春;似枉然不再重复;天真雅然的面孔也似流星,存于瞬间美丽,萧然即逝。

离开校园的孩童,不再自信满满,光彩伊人,生活的磨练使之黯然失色;一切都不再如初时淡之所美;环境变了,心情也变了。

看从前,天空,不似宽广;回忆,不似忆中之景;现然,灰之暗凄;所有的懵懂已浑然若无!

似曾听过,社会这个大染缸,会让每个人都丢去那份从容与淡然,而我还在傻傻的做好自己,因为不想被改变也不想改变,至此,开始摒弃疏远,开始蒙蔽自己,尝试一个人的淡然心境,得到一个人莫大的心理平静,因为我相信,我只有不去碰触,我才会保持那份不变的蔚然,可是,时间久了我,失去了语言,慢慢无法判断好人与坏人,身体的不肢已跟不上节奏,颓然之感似慢慢延伸;

感受,无从知会,这,纠从何处?

我,反思过,检讨过,可我至始没得到结论,因为,我想不明白,我要怎么做,应该怎么做,我才能做好自己;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我想,可能原本我就不属于这个复杂之地吧!

可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复杂,年龄的变化,已不再是一个青涩的孩童,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成年人的思想,可是似乎让我遥不可及,一切一切的道理都如美妙的文字,安慰自己,向往美好世界;可文字感性之后,谁知道,保持不变,如那般牵强

现,自己就如被母亲抛弃了的孩子,但母亲却是,孩子,你长大了,要学会成长,坚强,勇敢的面对社会,我能给你的一切也都结束了,再见吧,一切的一切都不再存在,后面的路还需要你一步一步的走,一切的变然都需要你有一颗强大的心,欣然接受,淡然处之。

面对所有的改变,你不想改变,也会有人逼着你改变;所以在没有被改变的时候,先去强大自己,做最真的自己,在最需改变的时候,我相信,你,已经成功的改变了,但这个改变是有价值的,是正确的,是最好最能接受的改变!

生易,活易,生活不易!

累的时候,停下脚步,长吁己叹;接着,继续前行,因为在山的那边,是美好是没有邪念的地方,附一句文字安慰自己: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快乐的日子将要来临,用所有美好的未来来改变现在所有不好的美丽,我相信,世界的美丽仍然真实的存在

感性的人生,让所有的无助都以文字描绘,不委屈那颗累了的心,不调侃那个劳累的躯体,因为比起现实,他们才是承受不公的载体,要尊重爱护他们,这样美丽续存

刹那芳华


【望云楼】

“丽娘,杜妈妈叫你呢。”“我知道了。”屋里,一个青衫少女立在一名白衣少女的后面。青衫女子虽是妩媚妖艳,却不及那白衣少女分毫。她美得那样自然,清新脱俗。眸子里的恬淡,忧郁格外惹人怜惜。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幅画。青衫女子名叫玉衣,人称玉娘,是望云楼的头牌。白衣女子名丽君,人称丽娘,向来卖艺不卖身,就连她的容颜也很少有人见过。她曾经是最小的花魁,夺花魁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一岁。

“妈妈,叫我什么事?”“姑娘,你已经三年不去争夺花魁,妈妈想,今年的花魁应当是你。”“我本无意这些,若妈妈执意如此,我也不好推脱。只是还像从前那样,卖艺不卖身。”“好好好,那你快准备准备,一个月后就要选花魁了。”

回到屋里,她弹起了琵琶。还记得,自己七岁被人卖到青楼,学习琴棋书画,善舞,她的一舞曾让望云楼赚得了三千银,从此不再露面,每日里弹琴练舞,也有一番情趣。此时,她已经想到如何夺取花魁。

【望云楼】

选拔花魁的日子愈来愈近,她的舞蹈已经排练完毕。

选拔大会如约而至,许多文人墨客赶往望云楼,原因是望云楼头牌玉娘和三年未出现的丽娘将出现在这里。

第一个节目是玉娘的歌曲,一首春江花月夜醉倒了人的心。她穿着半开叉的纱衣,白皙紧实的修长大腿从开叉处露出,妩媚的姿色令人神往。

接下来的几名女子并不怎么出挑,终于轮到了丽娘,她身着雪白纱衣,一头秀发飘飘洒洒。

舞乐响起,她宛如天仙一般从上空降落,雪白纱衣包裹着她消瘦的身躯,苍白的皮肤泛起丝丝红润,朱唇微启,她赤足立于莲台之上,挥舞着轻薄的长纱翩翩起舞,舞姿绰绰。嫣然一笑,更是倾国倾城。台下的公子纷纷出价,价钱一直升到了五千金。这时,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子平淡地说道:“一万金,这个姑娘我要了。”“公子出手真是大方,只是小女从不卖身。”“舍妹年方十六,与姑娘年龄相仿,希望姑娘愿意移尊驾到鄙府陪伴舍妹,云某定用心招待。”杜妈妈连忙摆出一副献媚的面孔走过去道:“公子,丽娘你尽管带走吧。”丽娘心中猛然一震,她竟然就这样被杜妈妈卖了。“妈妈!你···贩贰薄肮媚铮?闱氚伞!?

那一天,她走进了云府的大门,也就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云府】

她来到了云府,住进了一个比原来不知精美多少倍的房间。掌事的林娘告诉她:云家小姐名叫云亦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如今随母亲去礼佛,几日后便能回来。她也知道了买她的是云府长子云逸风,年十七,与云亦茹关系极为融洽。她住进了绛雪轩的侧室,名为小姐的贴身侍女,实为陪伴小姐,倒也算的云府的主子。

两日后,云亦茹回到家中。她才走进绛雪轩便看见了亭亭玉立在门口的丽娘,问道:“你就是哥哥新派来陪我的?”“正是。”“好美啊!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美的女子。”“小姐谬赞了。”“你就叫我亦茹吧,你叫什么名字?”“小姐就叫我丽娘吧。”云亦茹虽是大家闺秀,端庄大方,温婉亲切,倒也活泼明丽,难怪府中其他人都称赞她。

【一月后】

云亦茹和丽娘很是投缘,很快成为姐妹,这日,丽娘因要制梨花糕,去花园采摘梨花。她坐在树枝上,摘下一朵朵梨花放进花篮里。清淡的鹅黄色襦裙垂到树下,头发上只簪着一支银钗,额上贴着纹饰。素雅的装束显得恬淡安静,梨花在风的吹拂下飘落,将她包围起来。这美轮美奂的景象恰好被路过的云逸风看见,他站在不远处望着这幅画一般的景象。轻轻地走过去,丽娘竟没有发觉。她伸手去采摘更高处的花朵,却一不小心踩空跌落。“啊!”正当她以为自己会摔倒地上时,一个温柔的臂膀接住她,她有过一瞬间愣神,又连忙挣扎开,低头道:“多谢少爷相救。”“没什么。”丽娘立刻拎了那一篮梨花转身离开,云逸风站在原地久久不动,刚才的景象实在太美!被梨花簇拥着的她仿佛仙女降到了人间。

今日再次见到云逸风,他褪去了贵族的光环,温柔亲和,让丽娘久久难以忘怀。所有的一切,都被云亦茹看在眼里,她看出丽娘喜欢哥哥,有心成全。

【绰影阁】

云亦茹走进哥哥的书房,看见哥哥坐在案上沉思,她轻轻走过去笑道:“哥哥可是在思念今日的美人儿?”“亦茹!”“丽娘天生丽质,连我这个女子都难免动心,更何况是你。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观察到她心里也在想着你,你也喜欢她,为什么不在一起呢?。”“真的?”“今夜我安排你们见面,你找机会告诉她,你喜欢她。”“这贩贩贩好吧。”

【绛雪轩】

回到房间,云亦茹叫来丽娘,说道:“今日的梨花糕很好吃,晚上你替我送些给哥哥。”“是。”她一想到云逸风,心里就砰砰直跳,脸也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云亦茹补充了一句:“记得穿戴的漂亮些。”“为什么?”“啊贩贩贩这个,你别管,一定穿漂亮点哦!”

晚上,丽娘换了一身衣裳,将梨花糕带到绰影阁。

【绰影阁】

她敲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温和的男音:“进来吧。”丽娘走进房间,放下装梨花糕的盘子说道:“小姐让我把梨花糕送来给少爷,若少爷没有什么事,奴婢先告退了。”“别走!”他沉默了一会说道:“愿意成为我的女人吗?”“什么?少爷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他将丽娘搂在怀里,抬头向她的嘴唇吻去。她惊呆了,忘记了挣扎。直到他松开手,丽娘才反应过来,她生气地说道:“您是云府的少爷,奴婢只是一个丫鬟,不配侍奉少爷!”“可是我不嫌弃你是个丫鬟。”他霸道地将她推到门边,不由分说地吻去,他用刀锋般薄薄的嘴唇,咬住她的嘴唇温柔地摩挲着,仿佛在亲吻娇嫩的花瓣,他的舌头在她口腔里颇为熟练地舔舐着。两人紧紧挨着,他好像就这样抱着她永生永世。

他那不老实的手伸进丽娘的衣服,抚摸着她裸露在肚兜外的锁骨以及脖颈,单薄的轻纱一样的衣服被他褪去她纤细柔软的腰肢让他不舍得松手却不敢深入。丽娘的手也搭在了他的肩上,白嫩的柔荑环着他的脖子,二人难分难舍。

贩贩贩

回到绛雪轩的路上,她还在回想刚才的一幕,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不敢,也不配。她怎么可以如此失态失仪,方才,差一点就失身了。

从那以后,她时常去绰影阁,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他们一起登山,一起赏景,他们在山顶

上牵着手共同宣誓,今生今世,白头偕老。

就在云逸风和丽娘感情越来越好,他为丽娘更名为“墨笛”。这时,云家老爷云岭云太尉回到府中,还带回了一个女子,她名叫楚素仪,年十八,是楚家嫡女,身家显赫。听到消息云太尉意欲将这位楚氏小姐许配给长子云逸风。

他安排两人见面,云逸风坐在偏座,心不在焉,无论这个女孩再好,他的心里始终想着墨笛。

她走进湖心亭,优雅地轻轻一拜坐在侧坐。身着柳色长裙,外罩豆青小袄,外镶兔毛滚边,腰佩玉玦扇坠,举止间,高雅脱俗。挽着堕马髻,插着琉璃珍珠步摇,簪着一排清幽幽的茉莉。肌若凝脂,顾盼神飞。臻首蛾眉,美若天仙。她温柔的眸子望着云逸风,少女的心砰砰直跳,看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原来这位云家公子这般潇洒不凡,就是爹娘从未嘱咐,我也一定要嫁给他。云逸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她和丽娘的美是不同的,她是大家闺秀,是寻常女子所有温柔端庄的美,而丽娘却像天上的仙女落入凡尘,清净纯洁,她是月宫的女神!

这时,云岭看着楚素仪笑道:“听闻小姐最擅瑶琴,不知老夫和犬子可能一闻?”“云伯父客气了,素仪不过略通一二,让伯父见笑了。”她让丫鬟取来瑶琴,试了试弦,略一思索,弹出一首《阳春白雪》。琴声清越,悦耳动听,绕梁三日不绝。“好琴!”湖心亭后转出两个美人。一个是云亦茹,另一个便是丽娘。云亦茹一身紫色留仙裙,笑盈盈坐在云逸风身边。墨笛站在她身后,嫣然一笑盖过了楚素仪所有的风头。“这是小女云亦茹。”“云小姐好。”“楚小姐今后就叫我亦茹吧,我比楚小姐小几岁,不知可能与您以姐妹相称?”“我叫楚素仪,妹妹今后叫我素仪便可。不知这位姑娘是谁?”“奴婢墨笛叩见楚小姐。”“可惜了,如此美貌,怎会只是一个丫鬟?”“她不是丫鬟,她是哥哥的人。”楚素仪一怔,继续说道:“原来是这样。”“墨笛最擅舞蹈,方才见姐姐琴弹得极好,不如叫墨笛为姐姐舞一曲可好?”“如果墨笛姑娘愿意,我自然奉陪。”“劳驾小姐了。”“说吧,舞什么曲子?”“凤舞九天。”“甚好。”

云岭听到女儿的话,心里咯噔一下,他阴沉着脸对云逸风命令道:“你跟我过来!”“是。”

三个少女凑在一起,正欢快的交谈着,谁也没有注意云岭的脸色和云逸风的离去。

【秦思阁】

“逸风,你当真喜欢那个婢女?”“是。”“孽障!你是我云家唯一的少爷,怎么能喜欢上一个低贱卑微的奴婢!”“我不在乎!她是奴婢如何?我只知道那是我最爱的女人。”“那位楚小姐长得很美,性格也好,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无论她再好,就算天仙下凡,我也只要墨笛。”“真是岂有其理!如果你不答应娶楚小姐,我就杀了她!”“爹!不要!”“我说话算话,限你三日时间考虑,过了三日还不决断,我就杀她。”

那晚,他让墨笛二更时分来自己我卧房,她温柔的答应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苦笑,“对不起,我不得不辜负你了。若他没有用你的命来威胁,我宁愿抛弃我侯门公子的身份,陪你游荡江湖。”

一更,楚素仪来到他的卧房,她坐在他身边,冲他温柔的笑。“你爱我吗?”“爱。”她深情答道。“那我娶你可好?”“好。”“今夜要你陪我,你愿意吗?”她沉默半晌,答:“愿意,只要你开心。”

他亲手解开她的衣裳,拔去她头上的金钗步摇,将她搂在怀里躺在床上,二人鱼水之欢时,墨笛正在自己房中梳洗打扮,丝毫不知将要看到的,不堪入目的画面。白日里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那个样子,昔日柔情脉脉的云逸风邪魅的笑着。

她走到了卧房外,听到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喘息和一个女人的娇笑,她一愣,仍然推开了门。她看见二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她冷笑。“云逸风,墨笛就那么不值钱吗?玩完骗完丢在一边,搂着新宠入眠。”“我从未爱你,你以为自己配吗?你不过是一个卑贱奴婢。”也是,你是侯门公子,我不过是个奴才,奴才与主子之间怎会有好的结果?”她转身离开,云逸风推开了楚素仪的柔荑,披衣下床,冷冷说道:“走吧。一月后,我娶你。”“娶我,你不后悔?”“不悔。”

第二日,墨笛准备向云亦茹告别,就此离开云家。

“亦茹,我准备离开云家。”“为什么?你走了,哥哥怎么办?”“我与他之间已无牵连。”“到底怎么了?”“云逸风就要娶楚素仪了,我留下来,算什么?还不如一走了之,从此再不相见。”“这贩贩贩一定是误会!哥哥怎会如此绝情?我去问他,他不会不要你的。”“不要去了。”云亦如叹了一口气“东西都带好了吗?你要去哪儿呀?”“天下之大,自有我容身之处。”“你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墨笛笑了笑,却不说话,转身离开。

云亦茹来到了云逸风的书房,看见楚素仪一袭抹胸红衣站在他身边研墨。她冷笑“哥哥,你为何要这样对墨笛?你们之间当真一点情意也没有了吗?”“是。”“她已经走了。”他的手微微握紧,却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冷淡地说:“以后素仪就是我的夫人,墨笛的生死关我何事。”“你!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二十年后】

一女子立于江边,水色长裙在微风吹拂下微微动荡,她面垂轻纱,吹着笛子,哀怨的曲调中含着孤独,二十年了,也不知那个绝情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他们幸福吗?

“敢问姑娘芳名?”女子心头一颤,这种声音为何这般与自己的心灵有所感应。“大人何意?”“姑娘非常像在下的一个故人。”“是吗?那她是谁?跟公子又是什么关系?”“她叫墨笛,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她转过身来,望着他轻笑,那双美丽的眸子让他呆住。“当真是最爱吗?”“是。”“她走了。”“去了哪儿?”“我不会告诉你。”“楚素仪已死,我爹也死了,我想让她回来。”“过去的情,还是忘了的好,就算此刻追回来,也和从前不再相似了。”女子不再看他,绕过曲折的小桥离开,却有两行清泪随着清风流下。

惜生


大年初二的时候我去姐姐家里看她生下来不到两个月的小儿子。由于很少有机会能去姐姐家,我打算在她家住上一两天。夜色一深,我便进入了梦乡。可是能跟不到一岁的小孩一起睡上一个甜美的觉真的是天方夜谭。不到十二点那家伙就开始闭着眼睛哇哇大哭大闹,姐姐一骨碌爬起身来把奶头往他嘴里一塞,他便立刻停止了哭闹。

大概两点多的样子,我又被他的哭闹声吵醒,这一回喂奶都不管用,方法用尽最后还是不得不披件衣服抱着他在屋子里边晃边哄。我被吵的暗中叫苦,迷迷糊糊之中又睡了过去。但到了四五点的样子我再次被他尖锐的哭喊声折腾醒,我终于再也忍无可忍了认真的对姐姐说:天啊,真受不了,要是我的话,我恨不得把他给扔了!姐姐一边忙着给小孩换拉得一塌糊涂的尿片一边笑着说:等你有了孩子你就不会这样想了。

姐姐的话在我脑海里回响了很久,我想大概真的是这样吧。不然她怎么连生两个都不觉得孩子是她的负担?妈妈更厉害,生我们兄妹四个都不曾想过要抛弃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看来,养儿方知父母恩这句话真的是至理名言。一个生命的问世虽然于大千世界中只是一颗可有可无的尘埃,然而对于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来讲却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打自从一个生命的诞生开始,他就是母亲的全部,他的每一步成长都牵扯到身边的每一人一事一物。珍惜生命,不仅因为自己是自我的无可代替,同时也是他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在父母心中,孩子的生命就是他们的全部。我极端鄙视那种对自己生命极其不负责的行为。那种选择轻生来逃避现实的人是最自私最愚蠢的。他们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父母,亲人,甚至朋友?

这样的一走了之自己是轻松了,那身边的人呢?怀胎十月,日夜呵护你长大,为你浆衣洗裳的母亲呢?因为你的出生而日夜奔波劳碌的父亲呢?陪你有过喜怒哀乐的兄弟姐妹朋友们呢?且不说父母把我们拉扯大花费了多少金钱,光是他们花费在我们身上的操心与关心就足以让我们去感激一辈子。我们没有办法把父母的所有付出都变卖成回报,但只要我们能平安健康地活着就是对他们很好的报答。万物都有求生的本能,作为高等动物的我们就更应该珍视生命,承担起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该担当的责任。

珍视生活。有人云:生也容易,活也容易,生活不容易。然而,越是不容易的东西才会越发弥足珍贵。生活的确不是件省心的事,你可能会抱怨自己怎么没能生活在一个达官显贵的家庭,怎么自己没能结实几个行侠仗义有权有势的朋友?自己怎么不再聪明一点,或许你也曾希望自己是白富美或者高富帅,夜深人静的时候也因工作或生活上的小事而焦虑不安,甚至有时得百无聊赖。渐渐地,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周边的任何新奇变化都没能勾起你的好奇心。你有种被生活欺骗了的感觉,事实上是你欺骗了的生活。

黎明冲破黑夜的无情给大地带来光明,春风驱走严寒给人间带来温暖,鸟儿在枝头呼朋引伴,花儿仰着娇容楚楚动人本是一群无辜的生命却因你糟糕的心情被泼了脏水瞬间变成凶神恶煞的刽子手。你把自己关在了由悲观建筑的房子里,自己也越发消极无比。可是,亲爱的朋友,你有没有想过人生不过几十载快乐地过,是一生,不开心地过,也是一生,既然都同样是一生,你为什么你不选择愉快地过一生?

人生是一个获得的过程,困难也能让你有利可图,你因为困难才会不断完善发展自己,因为曲折才磨砺自己当你的对手碰到与你似曾相识的棘手问题时你会发现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是怎样惊喜,当你把积累的经验告诉别人时你会体验智者的光荣。清新的大自然是养德怡情的好地方。

青山绿水明人目,花香鸟语动人情。我始终相信提过我真心对待生活,生活就不会辜负我。我用乐观的心态去接受生活给予我的一切,即便是艰辛,我都觉得那是为了以后能舒适地活着。热爱生活,珍惜生活,感谢生活让我有机会寻找生命的真谛,感谢生活见证我多彩的生命,感谢生活让我明白要好好地活。

秋风扫落枫叶,枫叶对树枝恋恋不舍,这是热爱生命的表现;虽然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一个时间每一个季节,大自然都未曾一模一样过,这是热爱生活的表现。于是,我希望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洒落在你的脸庞,你能嘴角上扬,带上永远年轻的心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出发,阳光尾随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