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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讨好我

发表时间:2020-08-21

忘了你忘了我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忘了你忘了我,欢迎阅读与收藏。

匆匆那年花落谁家,这份情永生难忘,但我永远也还不了了。 题记

那年秋天,我初入高中,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一起军训一起玩游戏,一起上课,一起打球。自由自在,不用去想那么多问题。因为,这就是青春。

但是我却忘了,我正在面临着更多的问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我去解决,而我却仿佛是被推着成长的人,迷迷糊糊的做了很多开心快乐的事和一些愚蠢的事。

那时候我才十八岁,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成人以后的我却过得比较浑浑噩噩,却有争强好胜的心。

我从小就属于那种比较内向而且害怕无人沟通的一个人。对于不同的人和事物都有些抵触,因为不会交际而往往被人孤立。

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暗示自己要学着改变。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很早起床,第一个到教室,但成绩很不争气,尽管我足够努力,但是还是输给了它。

但我没有放弃的是我除了读书要努力之外我还要改变自己的性格习惯和人际关系,甚至敢于挑战最好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当了一年的班长,但是我这个班长是糟糕的,因为我不是那块料,我连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去管别人呢?

后来通过全班选举我选为副班长,但是我觉得我不适合就做了一年多的文艺委员。当然关于黑板的事情,我很主观,我说过,你们可以每个人都有权利在黑板报上规划和绘画,但是要经过我同意后才能作出最终结果,留与不留就看符不符合板版主题了。

出来这些还不够,我还要变得更好。那就是唱歌、跳舞。当然舞台也上过,但是被我搞砸了,我第一次刚上舞台的整个人是抖着的。因为你除了看到所有的灯光,就只剩下你自己一个人拿着话筒。还记得我那时候唱的那首歌曲叫《父亲》,因为过度紧张而忘记歌词,只能尴尬的用重复的一个词谢谢中断了我这首歌。

而还是有人送花给我,塞得满满的,嘴中又一句谢谢蹦出。惹得全场沸腾,但是我觉得我并没有失败,因为我敢找到几千人的舞台上,我敢于迈出第一步,我是成功的,在我看来。

后来也在三年的时光中谈了几场所谓的荷尔蒙式恋爱,青春甘甜,但又五味杂陈。

我在学校也参加过篮球比赛,而且我们班还是位列前茅,我应该也算四巨头吧!每学期都是亚军,有点难受,但是实力还是有的嘛!咱不怂!

后来最后一个学期,我加入校内文学社,开始写人生第一首诗歌《蝶》,这也是我梦想的起点。至今为止已经三年多了,我还有梦,我还在追求,从未放弃文学,从未放弃梦想,怀着一颗向往阳光的心,超越自我就是成就自我的精神,我永远在执行。

而在20XX年的8月25号的夜晚,星空特别明亮。我也相信有很多像我一样追求梦想的人,能坚持自己的道路,不为别人的眼光而改变。

而是看到自己的缺点,而努力弥补和挖掘自己的潜能的人,而在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而改变的人而改变。

人生漫漫长路,有谁不经历一些风雨飘摇的日子,重要的不是今天你的心情多么沉重和不堪,而且你在努力今天比明天过得更好而努力。

加油!曾经迷茫的人,希望你不再迷茫。

路就在脚下,最好的导师是自己,自己不断的是从实践中获取经验,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才是通向成功道路的秘诀。

奋斗吧少年!明天太阳升起我们携手并肩,请问还有谁,能挡住我们的去路呢?

精选阅读

我不介意你忘了我


“我要死了,不是明天,就是下个星期。”

谁也没把老王这话当回事儿。

死,老王曾经近在咫尺地经历过一回。

凌晨两点,三里屯的苹果旗舰店依然灯火通明。这个季节少见黄牛,每年的 9 月他们才会在此彻夜徘徊。街边上,给黑酒吧拉客的大龄妇女说一口标准的东北话,她们死命地拉住初来乍到的小鲜肉,想把他们拖到某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找个小老妹儿玩一玩。

“三里屯 SOHO”几个大字挂在南边的高楼上,代替了月亮,照着躺在路边的、等着被捡回家的、喝大了的姑娘、小伙儿们。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杯酒了。”坐在常去的麻辣烫摊子边上,老王沮丧地说。

“不就是脂肪肝、肝硬化什么的吗!”我说,“别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

“嗯,我也算没什么遗憾了。”老王语气突然放松了下来。

一周前,老王体检被查出肝功能异常。他本以为只是脂肪肝,谁知道到医院复查,查出肝部有病变,立刻做了切片。最终的结果要一周才能出来。

老王查了很多资料,最终得出的结论恐怕不容乐观。肝癌,这种东西,查出来就是晚期,死亡率极高。

天亮之后,老王就要到医院取结果。是死是活,也就剩下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了。

死,这件事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突然知道了终点就在眼前,却有那么多事儿都还没来得及做。来不及做的可以不做了,但那些做了一半的要半途而废,这让老王无法释怀。

减了又减,放不下的只剩下三件事儿,前妻、父母,还有那个追求了几年的女孩。

该给的得给,该还的得还,依依不舍也得狠下心来说声再见。

前妻

7 月里的一天,暴雨将至,空气闷热,整个世界像一个巨大的巧克力布丁,浑浊不堪。自习课上,老王给刘瞳写了张纸条,那是老王人生中作出的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没想到刘瞳看都不看就把纸条给撕掉了,还很生气地从后排走到前排,把纸条狠狠地扔到了垃圾桶里。同学们都心照不宣地回头看老王,老王的第一次表白以羞愧难当作为收场。

放学路上,老王堵住刘瞳想要问个明白,刘瞳正眼都不瞧老王一眼,自顾自地走开了,老王只好在后面跟着。

就这样,一个人在前面走,另一个人在后面跟着。老王说这像极了一部欧洲文艺片,在那样的电影里,男女主角都是这样谈恋爱的。

天越来越黑,白天变成了黑夜,大雨如约而至。

老王和刘瞳只能躲在路边的公交站台里避雨。

雨越下越大,整个世界只能听见雨声和老王的心跳声。在往后的岁月里,老王无数次地说起自己的初恋,总是描绘两个人一起躲雨的画面。他说他想找高更来画这幅画,多少钱他都愿意给,只有高更能够画得出雨中初恋那种炽热和强烈的色彩。可惜高更早就已经驾鹤西去,这幅画没人能够画得出了。

在老王和刘瞳被困在大雨中的时候,刘瞳的父亲用一把水果刀刺进了刘瞳母亲的心脏,然后他决绝地从六楼一跃而下,连句遗言都没留下。

一场大雨,让刘瞳变成了孤儿,老王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亲近她的人。对此刘瞳一直心存感激,即使多年之后他们的婚姻走向解体,她也把老王当成是唯一的亲人。

大学毕业那年,老王向刘瞳提出结婚,刘瞳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两个人到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婚后刘瞳考上了公务员,老王在念书的同时也接一些私活,生活平淡而富足。

老王博士毕业之后进入世界 500 强企业,凭着努力和天分快速晋升的同时,工作量也呈几何级数增长。回家成了奢侈,待在飞机上的时间都比待在床上的时间长。

刘瞳并不抱怨,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老王不以为意,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事业上。三年左右,老王就做到了公司高管。

其实,老王并不懂得朝九晚五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例行公事般地照顾着刘瞳的生活,却鲜少过问刘瞳在做些什么。直到有一天,陪客户吃饭的时候,撞见了刘瞳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

老王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当年那张纸条一样,被刘瞳狠狠地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的人生猛烈地战栗了一下。

老王去找了那个男人,他真想狠狠抽那男人几个耳光,但见了面之后却打消了这样的念头。男人说,刘瞳只是和他玩玩而已,并没有当真。

那男人对老王说:“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女人。”

老王无数次回味这句话的意味,忽然发现关于刘瞳的“好”,自己知道得并不多。一想到别的男人那样细细地鉴赏过自己的女人,不由得心生妒忌。

刘瞳并没有隐瞒,这个男人不是第一个,只不过是老王撞见的第一个而已。她说她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想要有个人陪着,哪怕只是聊聊天。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老王却做不到。

离婚那天,气象台发布了暴雨警报。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两个小绿本子摆在桌子上,工作人员拿起钢印看了看两个人,问:“想好了吧?”

没等两个人回答,章就盖下去了,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哐哐”两声,宣判死刑,两人接过各自的小绿本,外面狂风大作,一场暴雨终于绷不住了。

老王送刘瞳回家,雨越下越猛,开到广渠门桥下的时候车熄火了。水涨得很快,车里也进了许多水。前面的车很快就没了顶儿,没看见有人出来。

车门怎么推也推不开,老王急了开始找东西砸车窗,手机、打火机,用拳头砸、用脚使劲蹬,窗户就是纹丝不动。老王开始慌了,心想,这两条命就交待在这儿了。

刘瞳紧紧握住老王的手,说:“老王,看来咱俩够呛了,有些话本来不想说了,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我对不起你,临死了还得拉着你一块儿。看来老天是不想让咱俩分开。”

老王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他摸摸自己的脑门,对刘瞳说:“瞳,你不能死。你父母的死不是你的错。你这么好,肯定会有人比我更懂得珍惜你的,我拼了这条命也得让你活,我知道你对我感激多过于爱。记住,人活着总得痛痛快快地去爱一回。不要留下遗憾!”

说完,老王开始用头撞车窗,他记得有人说过额头是人身体上最硬的部位,即使是假的他也要试一试。

一下、两下、三下……

头怎么可能撞开车窗呢,伟大的人民消防队员在最后一分钟把两个人从车里拽了出来。

老王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和刘瞳都死里逃生。

婚姻解体,大难不死,两个人似乎都短暂走过了人生的轮回,开始了所谓的新生。

出院后,老王辞去了高管的工作,自己创业,公司做得有声有色。他也开始试着享受慢下来的生活。

刘瞳谈过几次恋爱,但结果都不如人意。再次见到刘瞳,我和小二黑陪着老王参加她的婚礼。据说刘瞳和那个男人只认识了一个星期就闪婚了。

刘瞳过得并不幸福,老王对此一直忧心忡忡,却也无能为力。就在老王查出身体有异常之前,刘瞳的丈夫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钱,几乎陷入绝境。

在得知有可能身患绝症之后,老王在公司收购合同上签了字,正式成为无业游民。

他用刘瞳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公司虽然不大,但正常运营起来之后,足够刘瞳生活,前提是她要努力学习和经营。

刘瞳能够生活得幸福,是老王第一个想要完成的心愿。

但幸福这件事儿永远都只能靠自己,谁也帮不了谁。

父母

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儿,老王必定会做两个同样的梦。

在第一个梦里,他梦见刘瞳接过他写的纸条,狠狠地扔进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可怕的是那个吃了情书的垃圾桶会越变越大,把所有人都吞进肚子里。更可怕的是,垃圾桶说什么也不肯把他吞进去,全世界就只留下他一个人,于是他号啕大哭。

在第二个梦里,老王穿越回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父母刚刚离婚,两个人分得极其惨烈。老王被迫生活在一种悲凉的氛围当中。有天早上,老王光着屁股爬起来准备去上学,找来找去竟然找不到一件能穿的衣服。于是他大喊,妈、妈!快给我找件衣服,上学要迟到了。可是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于是他推开父母卧室的房门,看见父亲倒在地板上,几乎被绿色的啤酒瓶子给淹没了。

老王摇醒父亲,说:“爸,给我找件衣服,我要迟到了。”

父亲狠狠抽了老王一个嘴巴,带着满嘴的酒气大声吼道:“滚出去,去找你那个下贱的妈。”

于是老王就哭,光着屁股无助地哭。他站在窗户前,看着同学们往学校走,自己却光溜溜的无能为力。

多少年以来,有很多负面的情绪来自于这样的画面,这似乎成为了父母不爱自己的直接证据,一个凭空消失,一个不闻不问。

老王一个人睡的时候容易做这样的梦,梦醒之后就很难入眠了。他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找到一些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缺少父爱或者母爱,以此消解噩梦带来的负面情绪。

是有这样一个片段的。

那年老王考上了大学,要到外地去读书。临行前,父亲办桌庆祝,一方面给老王送行,另一方面也想在亲戚朋友面前显摆显摆。那一次父亲喝了很多酒,却奇迹般地没有醉倒。

回家的路上,父亲一直牵着老王的手,一路走,一路沉默不语。走着走着,老王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那个光屁股的无助小孩。

一路从天亮走到了黄昏,当金黄色笼罩了整个世界,父亲突然一屁股坐在了路边。

老王盯着夕阳出神,却听见父亲在一旁啜泣。

这个一辈子没掉过眼泪的中年男人,竟然也抵不过离别带来的伤感。

老王说,一直想找个画家把这个场景画下来,这样就不用每次都费心回想,到底哪段回忆证明了父亲是爱自己的。

他认为最适合画这幅画的人应该是凡•高,那种绚丽的金黄色,以及绚丽色彩之后的悲伤情绪,只有凡•高才画得出。

可惜连凡•高自己都说过,人是无法把告别画出来的。

眼看着就要被宣判死刑,老王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可笑。自己竟然从来没想过为父母做点儿什么,只因为他不确定父母是否爱自己,是否需要自己的爱。

他想,要是临死前一家人能拍一张全家福该多好,这是他想带进棺材的唯一一样东西。

老王先回到了母亲那里,到家时母亲正在看电视台重播的《血色浪漫》,看得两眼放光,老王和母亲简单聊了几句剧情。

晚上吃饭,母亲做了几样老王爱吃的菜,红烧排骨、肉末豆角、麻婆豆腐、尖椒豆皮。母亲做菜的时候,老王一直在厨房看着,时不时拿出小本子记一下。

每一样菜,老王都只吃了一点儿。母亲不太开心,老王说自己不太饿,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

饭后,老王问母亲想不想学用微信,母亲很感兴趣,老王给母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客户端。

讲了几遍,母亲还是不大记得住,于是他找了张纸,把使用的步骤写了下来。

写好一份,他又按照原样写了第二份。

从母亲家出来,老王又来到父亲家里。8 点多了,老王父亲的饭桌上只有一碟子油炸花生米和半瓶啤酒。

老王拿出从母亲家打包的菜,摆上桌。一人一杯酒,爷俩面对面而坐,并不多说什么。

父亲的手有点儿抖,夹了一筷子肉末豆角放进嘴里。吃着吃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圈有点儿泛红。

“好吃吧?”老王问。

“哪家饭店买的?”父亲点了点头。

“我自己做的。”老王谎称。

“不像。”父亲有点迟疑。

老王拿出做菜的步骤递给父亲。

“都写下来了,”老王说,“别老是糊弄,没事儿也给自己做点菜什么的,不难。”

父亲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像是发现了珍宝一样,仔细地品味着每一口菜的味道。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父亲依然忘不了母亲饭菜的味道。不知道这味道对于父亲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

饭后,老王打开电视,转到放《血色浪漫》的那个频道,和父亲一起坐在沙发上看。

虽然不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在看同一部电视剧,过着差不多孤独的生活,同一个儿子是他们唯一的联系。他们一起生活过那么多年,彼此那么了解,却要老死不相往来,这家事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悲哀得多。

老王给父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并为他添加了两个好友,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母亲。使用方法是老王在母亲家里写好的。

虽然有点儿不耐烦,但父亲很快也学会了如何和儿子用手机聊天。至于另一位还不能暴露身份的好友,老王谎称是一位邻居,和父亲年龄相仿,也酷爱钟跃民,没事儿可以聊一聊。当然想学做菜什么的也可以。

“你这么干有点儿缺德吧。”我问老王。

“骗自己父母顶多是不孝,算不上缺德。”老王咧着嘴笑。

“他们聊上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问。不过现在两个人应该都在马尔代夫了。同一个老年旅行团。”

给父母提供另一种可能,是老王解决的第二件心事。

但幸福这件事儿,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顺坡下驴总比逆水行舟要好得多。

女孩

老王,对这个女孩着了魔。

女孩皮肤白皙,高高瘦瘦的,说话嗲声嗲气,微浓妆,二十出头,喜欢自拍,朋友圈和微博上大量的自拍照,一会儿像杨幂,一会儿像范冰冰。哦,应该说白天像杨幂,临睡前像范冰冰。

自从下定决心要追求人家,老王就拿出了创业开公司的劲头。

姑娘喜欢什么,老王就做什么。大半夜姑娘说想吃碗热干面,老王连夜驱车赶到武汉,第二天一大早把面端到姑娘面前。姑娘说喜欢会音乐的男生,老王苦练吉他,每天十几个小时,手磨烂了好几遍。姑娘说喜欢电影,老王就到电影学院进修。姑娘说想要出书,老王就动用关系给姑娘出书,还让编辑假装是看中了姑娘的才华。姑娘心疼流浪猫,老王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流浪猫住,现在老王家里住了二十多只流浪猫。

最极端的例子是这样的。

女孩在微博里说:“赫本在电影里做舒芙蕾,人家也好想吃啊,多希望有人做给我吃。”

老王看见立马就疯了,在家里研究了一个星期,体重暴涨十斤。

折磨自己就算了,还把我们一票朋友拉到家里去当小白鼠。

老王一个星期没洗澡,头发贴着脑袋,眼看着油就要滴下来,爆肥的肚子上系着一块沾满了面粉和蛋清的小围裙。

他用贪婪的眼光看着我们吃他做的舒芙蕾,两眼冒光。

我们刚咬下去一口,他就问:“怎么样?怎么样?”

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老王露出了胜利的淫笑。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说:“味道是不错,可惜不够蓬松。不够蓬松怎么能叫舒芙蕾呢。”

这一句话让老王泄了气。

小二黑气愤地说:“谁啊,怎么这么缺心眼啊,多好吃啊。”

一大群人被老王连踢带踹地赶出了家门。

两个星期以后,老王又把大家伙儿召集到一块儿。这一次,老王穿着大厨的白色制服,戴着法国厨师那种高高的帽子。大家伙儿都被这阵仗吓得够呛,老王倒是显得很从容。安排大家依次入座,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不锈钢罩子盖着的盘子。

老王微笑着为每一个人揭开面前的盖子,郑重得像是在吃法国国宴。

一口吃下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好吃到炸裂!

这两个星期,老王跑到了法国,在蓝带厨艺学校整整学了半个月。

看到所有人都泣不成声,老王露出了死而无憾的微笑。

当天晚上,老王带着自己做的甜点,请姑娘在一家米其林餐厅吃饭。

氛围好极了。老王带着满满的自信,打开包着舒芙蕾的小盒子,推到姑娘面前。

老王说:“你尝尝看,合不合心意。”

姑娘看着老王,眼含泪光,欲言又止。

老王赶紧说:“不急,吃了再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在老王热切的注视下,姑娘拿起舒芙蕾,嘴唇微张,准备咬下那一口。

这一口下去,也许她真的就无可救药地爱上老王了。

可是姑娘又把舒芙蕾放下了。

姑娘看着老王一字一句地说:“老王,你为我做这些事情,我真的很感动,你是个好人。”

老王:“我只是想让你……”

姑娘打断了他的话,大声地说:“你太胖了,我讨厌胖子。而且你越来越胖。”

说完,姑娘流着眼泪夺门而出,只留下了这温馨氛围中的老王和那块精致的舒芙蕾。

胖成了老王被姑娘拒绝的一个啼笑皆非的理由,更成了他不可弥补的缺陷。他可以夜奔几百公里去买一碗热干面,他可以拼命地练习吉他,他可以耐着性子学习枯燥的电影理论,他可以忍着恶臭给二十多只猫铲屎,他可以动用各种关系给姑娘出书,他可以花巨资跑到法国去学做舒芙蕾……但是,他从来没想过姑娘竟然喜欢瘦子,多么简单直白的标准,可惜老王没有。

减肥,成了他最后的抵抗,不成功便成人之美,让姑娘旁落他人。他拖着沉重的肉身,开始了生命中最为惨烈的一次修行。

他跑,从一百到一千米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体重不减反增,但他不放弃,继续跑。

跑、跑、跑,拼命地跑,风霜雨雪、沙尘暴,北京马拉松第一次跑进四小时,厦门马拉松三小时四十五分钟,波士顿马拉松跑进前二百名……

女孩,也在不停地相亲,见了各种人,与各种人尝试着交往,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像老王。女孩又一次对老王说:“你是底线了,好不好,我怎么可能找一个比你还差的。”

老王笑而不语,这句话让老王看到了些许的希望。老王已经把事情做到了极致,怎么可能有人做得比老王还要好。

老王真的瘦了,长跑运动员那种瘦。成功在望,肝却出了问题,医生说过度运动是会伤肝的。不管成因如何,老王都觉得这是老天故意开的一个玩笑。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姑娘爱上他,最终却搞坏了自己的身体。

帮助前妻解决了生计问题,安排父母破镜重圆,而苦苦追求的姑娘,最好的结局就是放弃,这倒是非常简单,反正姑娘永远不会主动找老王的,只要自动消失就好了。

老王还是去见了姑娘一面,还是那家米其林餐厅。

那天晚上姑娘说了很多,老王有点儿心不在焉。

他想,我不介意你就这样忘了我。

“什么时候,做舒芙蕾给我吃啊。”姑娘突然说。

“什么时候都可以啊,你知道我一直都随叫随到的。”

老王第一次对女孩说了谎。其实他想说一句,我爱你,但终究还是咽了回去。对于他来说,随叫随到就是我爱你,可对于女孩来说,随叫随到只是一种不太容易戒掉的坏习惯。

后来女孩有几次打电话过来,老王都刻意不接,他想她很快就会把他给忘了。

凌晨三点,街边上出租车比人多。

热情散尽,一切都开始冷却。

除了麻辣烫锅里眼看着要被烧干了的汤底冒着垂死挣扎的气泡,谁也没有力气再和谁说一句告别。

老王的故事在凌晨就要有一个确切的结果了。

忽然街角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穿着婚纱的姑娘跑过人群,人们要么赶快躲闪,要么驻足观望,只有扫地的阿姨不以为意,这种场面她见多了,要么是拍戏,要么是发疯,三里屯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怪物。

姑娘一路跑到麻辣烫摊子前,直勾勾地看着老王。

老王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抹抹嘴。

姑娘大声喊:“王小强,你能跑到哪里去,就算死你也要和我死在一起!

“王小强,你是愿意娶我吗?”

听说你忘了


在他乡,陌生的城市街头望着呼啸的车流,挤在汹涌的人群、胸腔里升腾起巨大的翻涌着的寂寞,逼得我们无处可躲。也逼得我们,不得不学会,在这些繁华而又落寞的时空里,面无表情地来回穿梭,见证一场又一场狂欢、华丽的开场又落寂的落下帷幕。

曾经的曾经,都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它那么远,远得残缺而破碎,留给我的只有模糊的光与影、虚幻的人和物,和来不及道声别离的从前。

很多人、很多事,都淡出我们的生活了。渐行渐远,一望无边。

是有多久,没再碰过面了?现在的我们,隔山隔水地遥远,遥远得甚至,连问候也都省略了。远的让我难过,远的让我疑惑:曾经我们真的有好到形影不离过么?答案是笃定的,只是如今,大家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从形影不离到远隔千里,从难舍难离到一笑了之,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需要多久?距离把我们都打散了,时间把一切都冲淡了。已成了天涯陌路。变了,什么都变了我加你,也不再等于我们了。

很多时候,都不敢相信,不愿承认,我们已经变得如此陌生。

酸酸涩涩,却不敢再哭了最落魄的时候,当身边只剩下只无名的猫,忽然发现,自己已不再具备可以哭的资格了。原来真的,不是所有疼痛都可以呐喊,能矫情给谁看呢?

呵呵,是啊,我们站在时代的洪荒里,被诸多变故冲撞得找不到方向

真的要我忘了你吗


我觉得我应该忘了你,不是不喜欢,是觉得累了,坚持不下去了,对你的冷漠,我没理由说服自己再坚持,并且我也过不了自己这关总觉得我做什么都不对,那就对自己喊停。

喜欢一个人是幸福的可如今对我,喜欢你是吃力的,每天对自己说忘了你,忘了你,可心理却都是你。是自己犯错,觉得自己想和你在一起,还是想怕自己自己哪一天,忘呀忘的,真把你忘了,所以才每天总是想让自己记起你,就是想保留对你喜欢的那种感觉。

谁不害怕一个人安静更何况是离开你了之后的我一个人的时候更是那么手足无措不习惯身边突然少了一个位置不习惯吃饭对面少了一个人努力每天都和朋友嘻嘻哈哈热热闹闹的因为真是怕一个人听着音乐还莫名其妙的掉泪想起的都是和你在一起的画面其实有时候想想自己还挺傻的你也会像我一样那么怀念吗?

总看着一些伤感的文字,不是它的词有多美而是我把你对我的感觉带进去了,你对我的忽视,你对我的隔离,你对我的冷漠等等,总归抵不过一句错过。可明明知道没有结局,总怀抱一丝希望对自己说你有你的苦衷,这理由让我坚持,可一句因为爱,就是冲动。

所有的理由瞬间崩塌,泪水模糊双眼,你是否在乎我的感觉。我的心情,真心的想问我们能不能有将来,有的话,什么苦什么累,我可以背,我可以等,最怕的是等来等去,你身边的人不是我,我怕结果。

可又期待结果,我想知道,我们是否注定是过客,又或是命运给我们开了个玩笑,可你心理有没有一点坚持,一点努力,又或者夜深人静时你是否会想起,有个我会因为你难以入眠。你心理有没一点心痛。你说我如果继续等你,你说会为我心疼,既然心疼我,为什么不在我身边。不再让我因为你而失眠,而心痛。

好多问题,好多不解之题,所有的源头都是你,可你没有给我答案就转身离开我,留我一个人在原地想来想去,我会累,心累,你知道吗?可你不在乎我,在你转身那刻,你的心不在为动心,我的任何事都与你无关。你真的做到了,可我就做不到,只能代表我比你更舍不得这段感情。

有时不是不在乎了,是你在乎的人他不在乎了。感情就是你明明知道要离开一个人,但就是做不到。明明知道拖下去会死,但宁死也不放手。只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才能叫做爱。你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那不过是爱的还不够深而已。

所以,不要觉得自己傻,因为爱情就是犯傻。如果对方还是很聪明,大概是不够爱你吧。而我在这段感情里,我是傻的,我就只能看着你,远远的观望,等待我们的最终结果,我们之间有个好结果,为什么我一直很自信的以为我们会在一起,现在都成这样了,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这份自信,我等,等你的主动,等你,又或者真该忘了?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