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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之外

发表时间: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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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在世界之外",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世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有一个孤独的灵魂,看不见摸不着,只有自己去慢慢体会,才会知道这份孤独在心里是有多么恐惧。

对我来说孤独是难有的平静,是难有的享受。讨厌孤独,但更享受孤独,是我的一个习惯,因为我觉得孤独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是属于我的一部分。

我喜欢躲在角落里,喜欢下雨天,喜欢属于一个人的黑夜,不喜欢说话。我很固执很执着又爱钻牛角尖。在这世上想要找到与你如此相似之人恐怕少之又少,甚至不可能有。

表面坚强,内心脆弱的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变得更成熟一些,或许我内心在拒绝着这份改变的勇气,因为敏感,因为胆小,因为缺乏安全感,才会害怕改变。

我是有多重性格的人,或许是害怕或许是不熟悉才不会把所有的性格都表现出来,我很矛盾也很纠结,我想这就是完全的我,不会为了什么人什么事就轻易做出改变。每当我看电视的时候都想把他们当做自己,我很是羡慕剧中的人物,或许是因为想逃避或是不想经历这样的人生,路还没走完,就想放弃,我觉得我活的很累,虽然这种累不是我在承担,但还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我活的很自我,很不真实甚至觉得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自然就都结束了,不必再虚伪不必再阿谀奉承。或许我还是没有找到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在我还没有找到之前就觉得这一切都不美好。

人本就不该存在。既然人最终都是要离去那为何还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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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另一头想起你


15岁时,我站在楼道里,跟所有的小伙伴挥着手,送他们升入了初三。我要留下来,再读一年初二,但不是由我决定的。

老师对我说:别人不交作业一次,扣5分,你每次不交作业,我只扣你0.5分,可你还是不及格。只能留级了。说完忧愁地看向窗外。

又一年初二,我又被安排在靠近后门的放打扫工具的角落。我如去年般,开始了每天睡觉的生活。老师和我都以为,我又会将整个初二睡过去。

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冷清的角落忽然人潮涌动,热火朝天起来。我带着起床气正准备怒斥大清早就来拿工具搞卫生的同学,结果抬头一看,是个身材高挑的女生,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可怕的是,连胸也小,正在搬着桌椅和书本。

我毫无兴致地问她:你怎么坐到这里来了?她答:我在前面太闹了,老师嫌我影响其他同学。

我顿了顿,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打了个长哈欠说:你别在我这闹,好好做人,争取早日回到前排知道吗?她点点头。我马上又砰地一声,狠狠地砸在课桌上,倒头睡去。

只是谁也没料到,从此以后,我永远都能在上课期间随时听到小声而快速的叽喳细语,讨论的全是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从不间断,一度让我感觉全世界都是这女生的声音;下课时更经常被一阵阵狂妄的笑声惊醒。

这女生的声音又尖又细。我从客气地提醒她到破口大骂怒目而视,但她就是忍不住地要说话和聊天。面对这么一台聊天永动机,我甚至有时会有不知所措的委屈。

在一天放学时,我和老狗走在路上,我说:狗哥,前面来了一个傻瓜,每天叽叽喳喳,搞得我觉都睡不了。老狗说:打他啊。我:女的。老狗一听,停下脚步,点起一支烟,特别严肃地看着我说:你这样想就不对了,你告诉我什么叫做男女平等,该教训时就得教训!

我恍然大悟,觉得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那天之后,我们班的角落经常能看到一个少女聊天聊着聊着,整个人突然往前一倒,然后惊愕地转过头去看着身后的少年。她椅子后背,全是我的脚印。过了几天之后,我发现她开始背著书包上课,为了减震。我抬起一脚蹬去,她也就停顿那么几秒,回头看看书包,然后继续跟身旁的人聊天,我看着天花板,感到很无助。

在又一个课间,我一改往日的嚣张跋扈,我说我们一起下去买东西吃吧。看我第一次对她那么客气,她突然露了一点羞涩的表情,然后默默地站起来,跟我走出了教室。

走过阴暗的医务室楼道时,我忽然大喊一声:弄死她!一瞬间两边涌出十几个人,无数个纸团飞向她,她愣在原地被砸得劈头盖脸,看得我兴高采烈哈哈大笑。

老狗抓着一个纸团飞向她,啪地一声,正好砸在脸上。

直到这时,大家才发现她一反常态地没有还击,也没有说话。突然楼道变得安静起来。

她突然抬脚飞向老狗,老狗整个人摔了出去老狗以强壮著称,五年级丢实心球比体育老师还远,初中以后还创造了校记录。打球时面对最激烈的碰撞,也从不倒下、从不动弹的他这一摔让我们叹为观止,全站在原地,张着嘴。

然后她从我身边走过,瞟了我一眼。这时才发现她眼睛是红的,满是委屈,我怔住了。她收回目光,低下头走了。而那个对视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我对老狗说:其实她刚刚哭的时候还挺可爱的啊。老狗一句话都没说,估计还沉浸在那无法解释的一脚中。那天之后她得了一个外号叫大力佼,佼是她的名字,大力是因为她很大力。那天过后,我再也没欺负过她了,虽然还是经常会骂她,但她也敢还口了,因为她大概知道,我对她有歉疚之情。

有一天老狗开玩笑跟我说: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啊。那时我才15岁,但他对我说了35岁才会说的话。我呵呵傻笑着,想象着女朋友的画面,脑海里闪出的却是大力佼。

想着想着,我就觉得她其实挺耐看的,有时候还挺可爱的,特别是她放着一大堆零食在抽屉里,接着打开抽屉告诉我:看到没,这么多零食,你别偷吃!我点点头,于是她的零食基本上都被我偷吃了。后来,我们之间聊天越来越频繁,有时突然沉默下来,我盯着她,她盯着我,我就尴尬地脸红了起来。

一段时间过后,连老狗也能看出来我喜欢上大力佼了。

又是一个放学的黄昏,我说:狗哥,我喜欢一个女孩。

老狗:嗯,大力佼。

我连忙红着脸手舞足蹈起来:怎么可能。

老狗又说:喜欢她又不丢脸,而且你要去对她说,别对我说。说完对我眯着眼坏笑。

在自习课上老狗的话不断地在我脑海里回响。大力佼忽然转过来,用手指弹我。我懒得理她。她又卷起一个纸筒假装喇叭,凑到我耳边问我:你睡着了吗?我还是一动不动。接着她喂了两声,然后我感觉到她转过来,仔细地观察着我。我依然不动。然后她又把纸筒凑过来,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出了我毕生难忘的一句话:我喜欢你

我耳朵能感觉到从纸筒里传来的她的气息,我头脑空白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弹起来,声撕力竭地大喊一句:哈哈哈哈哈,你居然喜欢我!

同学们都被吓了一跳,转过来看着我们,大力佼还保持着用纸筒连接她嘴巴和我耳朵的状态中,于是空气就凝固了,大家瞬间就明白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失态了,行为太任性了。大力佼力气很大,她红着脸,没有说话,抓起一本书低着头追着我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我躲进男厕所。我们就这样早恋了。

那些日子里,我和大力佼时常放学后走在市中心的步行街,到处瞎逛。十五六岁时,其实没有人懂得爱是什么,但大家都以为自己懂。至于未来是什么,没有一个人知道。

初中毕业后,爹娘决定把我送去海口上高中,因为他们希望我远离那时的环境,看能不能好好做人。

那个暑假,我们心里都像压着一块石头,却又像早已达成了默契,在那段日子里,决口不提将要分隔两地的事实。我们只是如往常一样和朋友们待在一起,欢度最后的时光。

临走前的一天晚上,我们站在路边,我假装潇洒地把脖子上的玉佩取下来,扳成两半,一人一半,我说:这样日后我们就能相认了。

她点了点头,把那半块玉放在手里,看着我,跟拍戏似的问我:那以后我们怎么办。我故作潇洒地说:有电话啊。她又问:那怎么见面。我又傻笑着说:放假我就回来了啊。

我们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最后我送她上了回家的车。我看着那辆黄色的的士,越走越远,眼睛就红了。

那天回到家,我沉默不语双眼通红,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毕竟还小。

走那天,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都在路边哭着把我送走了。但我唯独没让她来。

在海南岛,我常常面朝大海,看着对岸。幻想时间飞逝,能早日放假,见到朋友和她。

但实际上,那年放寒假的时候,回到重庆,和大力佼见面,却是另一次更漫长的告别。

爸爸厌倦了漂泊,说人总是要回到故乡的,便决定举家回到广东。心中虽然很舍不得,但看着爸爸恳求的眼神,我就没再说什么。

我打电话告诉大力佼这个消息以后,她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彼此心照不宣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回到海口,紧接而来的就是我的生日。我收到一大箱大力佼从重庆寄来的东西。上面写着:要从下面打开。于是我从下面把那个很重的纸箱剪开的瞬间,有几百颗糖果像水一样倾泻而下,哗啦啦落了一地。里面的信写着: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而我的初恋,莫名其妙地开始,也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就像这糖果一样,许多甜蜜倾泻而下,但却是仅此一次。之后许多年,我们再也没见过。

时光飞逝,大四时,我去了北京实习。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来看我,我们去了南锣鼓巷,喝着酒,听着不知道哪传来的一个沙哑声音,唱了一晚上不知名的情歌。

也不知从哪接入的话题,她跟我聊起了我的初恋,她说:后来她经常去酒吧,她高中时交了一个男朋友,对她不好。再后来,你也知道,她考上了川外,你最后一次见她是去年咪咪哥结婚的时候吧?那之后,她去了英国,在机场大哭着走的。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我能想象到那个画面和她心中的惶恐。我记得咪咪哥结婚那天,我在大圆桌的一角坐着,低头玩手机,忽然听到小伙伴们几声做作的咳嗽,我抬起头,猛然看见了她,我曾设想过再见到她时,她会是什么样的。那天她提着LV,一身名牌,戴着一个名贵的女式表,多了一分女人味和几分成熟。

我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我忽然笑了,说:你这傻瓜。然后大家都笑了。我们两个人又尴尬地看向了别处。

那时我想,我们只是这样而已:没有过什么激烈的争吵,没有过三观不合,没有过性格不符,也无关物质,只是纯粹地能不能在一起。分开仅仅是因为那个年纪里,注定了没有结果和不了了之。

你去了英国,我却在世界的另一头想起了你,就像想起一个老朋友。时间带走了那些单纯日子,如今偶尔还会和朋友笑着谈起,只是早上再照镜子时,发现已是另外一张成熟的脸。

活在全世界之外,远远地靠近你


在所有支离破碎的梦里,我最惧怕的是失去你,所以,我每天都醒着,盯着个熊猫眼,不夜不眠,将所有的视线都定格在你的周围。后来有一天,我醒了,发现自己站在一扇全新世界的大门前,找到了一个爱你的更好办法,它躺在岁月的书签里,泛着鲜红的光:在你幸福后,我便会远远地离开;而后,在你不知道地方,像彩虹一样灿烂地活着,远远地靠近你。

高中三年,伴着迷茫、焦虑匆匆走过,它像一场漫长、枯燥却又不得不咬牙坚持跑完的马拉松。那时候,读好书上大学,是我们最大的乐趣和梦想,梦想让我们变得热血冲头、任劳任怨、拼尽全力,没日没夜地扎堆在题海之中。那么美好的时光,而林白却在一再重复一件看似无趣却让她乐此不疲的事情,那就是喜欢宋大川。

林白是个典型的巨蟹座女孩,感性、痴情,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不顾一切。她喜欢宋大川整整三年,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夜,她一天都没落下,而且每天都做足了恋爱的功课。

林白是我身边所有认识的朋友中记性最好的人。

她把宋大川所有的喜好,事无巨细牢记在心上,每晚睡起都要默念好几遍,像是宗教徒在诵读着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他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她也跟着喜欢,一年四季硬生生把自己打扮成黑天鹅;他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星驰,为了和他有共同话题,她就熬了几个通宵,把周星驰成名后主演的系列电影,认真温习了一遍,学会了里面所有天马行空的搞笑方式。她说,宋大川是个幽默、滑稽的人,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用得上。

喜欢,但一直没有勇气表白。毕业聚会晚,好不容易等到有勇气表白了,却因为宋大川醉地不醒人事,阴差阳错的错过。她把宋大川所有的样子,都喜欢过了,却还是找不到一条通向他心灵的捷径。

还好,宋大川知道有她这号人物的存在。高考前夕,她意外收到宋大川的同学录,她把对他所有的爱慕和思念,都写在那张4开大的纸上。宋大川,从此记住了这个叫林白的女孩,她知道所有有关的事情。

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天南地北,再见已是遥遥无期。听说宋大川出国读书的消息,她心如死灰般地大哭了三天三夜。林白没考上大学,只身一人去了上海,在这座钢筋混凝土的城市,摸爬滚打。我曾问林白,上海离我们那么远,人生地不熟的,为什么要选择到上海打拼。她说,因为上海是宋大川最喜欢的城市,繁华却不失风情;我相信,不久之后,他一定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

我以为,这一场盛大而惊天动地的喜欢,会以宋大川的离开,无果而终。

但林白对他的思念却是有增无减。宋大川像个不祥的符咒,在她的梦里纠缠不清;一次次远行,再一次次归来,流浪放逐后,还是忘记不了喜欢他的事实。她说:在他的故事里,我愿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话的哑巴,身着薄凉,默默看着,他走向那片蔚蓝深邃的爱海。

生活的美好,就是能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但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不管你是否愿意,生活总在催促我们迈步前进。日新月异的世界,如果你不努力逼自己一把,你就永远欣赏不到生长在顶峰的风景。

一年后,她突然打电话来和我说,她想回去念大学,这样才能赶上他的脚步,不被世界淘汰。后来,父母帮她在广州找了所私立大学,学了广告设计专业,专科三年。

这些年,她和我老生常谈的话题,永远都是围绕宋大川。佳年,你说,他现在过得好吗?还记得我吗?他一定会回来的,对吗?

我说,林白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二百五,为了一个从未走进他心里的男人,你犯的着拿青春做祭奠嘛。

就因为我说了一句宋大川的坏话,她一上来,就把我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那撒泼卖混的阵势像极了冷酷又毒舌的黄小仙。

李佳年,你看看你,姿色平平,全身上下没点女人味,难怪没男人追你?你懂恋爱是什么感觉吗,你就抱着你那愚蠢可笑的单身贵族主义,孤独终老吧。?

我是不懂爱情,但我知道怎么对自己好,才不算辜负来人间这一遭。

就这样,盼来盼去,过了三年。

看上去瘦弱的林白是个刚从专科院校毕业的90后女孩。她不算漂亮,20岁前的人生没有什么亮点,除了喜欢宋大川,是她最引以为豪的事。像很多大学生一样,她在毕业季找了一个单位开始实习,为未来的生活找一个不算明朗的出路。

在实习单位锻炼了一年后,转为正式职员,工作了两年,翅膀硬了,她又翻山越岭飞回了上海,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这些年她碰壁无数,碰着撞着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打造成了金刚;靠着过硬的专业技能和与人张嘴自来熟的天然助力,她在公司左右逢源,迅速找到了立足之地。老板们都夸她精明能干。

同事们都在疯传,最近公司来了一位多金又有型的经理,喝过几年的洋墨水。

那天,林白渴了,拿起杯子到茶水间,路过经理的办公室时,她朝里面猛地偷瞄了几眼,想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走着想着,她瞬间成了思想的巨人,纠结成狂。一不留神,在茶水间的转角口和人撞了个满怀,还泼了人家一身水,还好水是温的。她急忙跟人家说,对不起。当她抬起头看那个人时,她整个人,都怔住了。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高大魁梧的身形,黑色挺拔的西装,发亮的皮鞋,迷人的微笑,正是她日思夜想盼星星盼月亮的宋大川。她紧紧地盯着他那张精致帅气的脸庞,一时间,忘了所谓的礼貌和道德底线。

他说:没关系,我是公司新上任的经理,宋大川。

听到宋大川这三个字,她耳边瞬间响起了那首去ktv必唱的歌曲: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你说这世界说小还真小,小到一转身,就遇到多年未见的爱人。

宋大川没认出她来,但林白却没因此而难过,毕竟那么多年没见了。她在心里还暗自欣喜,上天真是待我不薄,真公平,让我和他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她隐瞒了老同学的身份。

利用工作的便利,一来二去林白渐渐和宋大川熟络了起来。

慢慢才知道,他这些年在国外的经历。他经理的职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按时按量完成公司交代的项目,就要卷铺盖走人。

刚来公司头一个月,由于对公司的运营和广告宣传模式,缺乏工作和实践经验,工作没什么起色,没能如老板所愿,提升公司的业绩。为此,他遭到了不少的质疑和排挤。

只有林白这个傻子,没头没脑一个劲的支持他。

所以,明里暗里林白没少帮宋大川,每次部门开会她都会力挺提出的设想和方案,听到公司有人背地里讨论他,她总会蹬鼻子上脸,和人家争个不停。别人下班约会泡吧,她熬夜加班帮他写广告策划案,还自认清高不让他知道;周末放假,她也没安下心来休息,非要死皮烂脸跟着宋大川去拜访客户,还低声下气地忍受客户的各种刁难。

她说,她很享受和他并肩作战的感觉。

这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林白一直陪在他身边,没瞎的人都看得出来,她喜欢他,而且是那种卸下防备纯粹的喜欢。那会,他们关系似乎亲密了不少,互加了微信和电话。没事时,他还会发来问候:早上好。吃饭了吗?晚安。这些看似毫无浓情蜜意的问候,有那么一刻给过林白错觉,宋大川是喜欢他的。

在林白抛头颅洒热血的倾情奉献下,宋大川安全通过了三个月的考核期,期间工作出色,还得到同事们的赞赏和认同,成为了正式的挂职经理。

为表示感谢,宋大川请她吃饭,在陆家嘴绿地公园新天地旁边的泰式菜馆。她傻呵呵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她说:他是我视若生命的梦想,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为赴这个完美二人世界的约会,她为特地去做了个头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打扮,少女心爆棚,蠢萌得要命。

我鼓励她说:喜欢他,就告诉他吧。

可悲的是,她还来得及将梦想好好拥抱,没想到就已被判出局。

她说,这次不会再错过了。

看着他的身影缓缓向她走近时,她含羞红着脸不敢说一句话。他还是那么自信和魅惑。甚至让林白忽略了与他携手走来的漂亮女伴,她浑身下上,都散发着优雅和高贵。

他急忙介绍到:林白,这是我的女朋友,夏晚晴。女朋友,这三个字像三把极具锋利的匕首,一刀刀刺向她几乎崩塌的身体。

强忍着心碎和无限委屈,吃完了这顿既尴尬又煎熬的晚宴。她,万念俱灰。

他们走后。她的眼泪再也扛不住了,她歇斯底里,哭得昏天暗地,生不如死。

她说:我真的很想喝个烂醉稀泥再打个电话告诉他我很想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但是,林白没有,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因为爱他爱的太深。

也许这个故事不够动人,却足够林白用一生去回味。

喜欢、暗恋、等待了整整十年的男人,最后,却没能和他修成正果,除了遗憾、心痛,更多的是不舍和留恋。十年之前,他不认识她;中途意外有过交际,认识了;十年之后,久别重逢,她打扮得精美崭新,他却没认出她来。

她终于失去了他,好像也根本谈不上失去,毕竟他们没有在一起过。

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爱他的事实。

后来,林白没去上班,把自己关在家里,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如行尸走肉般。就这样过了一周,她决定辞职,离开他,离开他这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听说,那个夏晚晴的女孩,和他相爱的七年,他很爱她,她也爱他。

爱情不过一杯酒,醉完了还有很多路要走。

辞职的那天,她更新了微博,上面写着一段矫情又辛酸的告白:

以前,我总是喜欢往有你的城市扎堆,只是为了离你的心脏近一点,并无其他。我总是喜欢幻想,幻想着有一天能再见你,和你擦出爱的火花。你熬夜工作,我就和路灯陪你等午夜末班的公车;若是遇上雨天,我会撑一把伞路过你,偷偷送你一程,然后朝着不同的街巷,各自回家。

为了有一天,能和你同等站在大厦林立的繁华旁,谈笑风声,我费尽心思地融入霓虹如梦的夜色,结果意外戴上了红妆。可当我看到你那么美好,那么成功,那么成功;后来,我渐渐学会从别人故事里找落脚的归宿,活在全世界之外,远远地靠近你,安顿我的余生。

宋大川,有生之年,愿你所爱之人都像我一样爱你。

一个月后,林白再次打开微博,弹出了一条消息评论:林白,你是个好女孩。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就是当年那个记得我所有喜好的女孩。

她看完,笑了,一扫失恋的阴霾,脸上露出了许久不见的笑容。

所谓青春,大抵不过如此,深情又决绝,强迫你不得不去接受一些与你的信仰背离的事实,放弃你曾经视如生命的东西。你以为你为他付出了全部的喜怒哀乐,他就要理所当然的爱你;你以为整天穿着一双最新款的球鞋就会一直喜欢穿,有天你也会发现,它不合脚了;你以为流浪到每个城市都会遇见一个和你谈笑风生的知己,结果却发现真的不是这样,有些人,再见了,以后的几辈子都不会再见。也许曾彼此深爱,最后陪着对方的人不一定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接受自己,接受那个不完美的他,接受他不爱你的事实。

我也和林白一样:在青春里,爱一个人,就要不顾一切,毫无保留。

小时候听过匡衡凿壁偷光的故事,假借于此,后来我成了一个爱情雕凿师,专门从别人的爱情里,盗取阳光,偷渡信仰,如信徒般疯狂的活着。就这样,依托着神圣的佛光,站在时代的交叉点上,无冬无夏,等待下一场春雨的降临,等那个灿烂的你出现,照亮我的以后,让我无需偷盗谁的光,也能光芒万丈。

孤独,在世外


孤独,是我笔下童话里的行走者。

它不停地迈过一个个山岗,漠视所有问候的山风。

它无惧地淌过一条条河流,深的,浅的,

没过头顶才吐出孤独里唯一向世界索要的气泡,

-----它什么都不要,只要生存。

山风在背后无奈送行,心里多么想轻拂这一粒如站立行走的种子,

哪怕为它整整被划破的衣裳,也就不会让自己惆怅得去枝头悲吟。

河流在它走过之处,忍不住浑浊了自己的眼,

他不想看着这双在陆地上执着行走的脚,被自己放缓了脚步,并且,

留不下任何可以榜样的足迹。

行走者有目标,却没有在目标停留。

它不停地穿插于每个国度,美好的,繁华的,战争的,饥恶的

它用心看着美好的国度,把脚步变成散步。

它用眼看着繁华的国度,只选择最小的巷路。

那战争的国度里,它在边缘做了一次小小的停留,却把腥风深深地呼吸。

那饥恶的国度里,它的脚步第一次重复,踩碎了自己的痕迹。

它没有留下。

它是在我编织的童话里行走,不能把我赋予的人生之路搁浅在同情和贪恋中。

我用同样孤独的灵魂跟随着,是监督,是考验,

为了一个我无法觉悟的目的----

所谓的世外究竟是一群没有感情的人居住,还是一种孤独的安栖。

我是那么孤独,沿途却动摇了脚步。

我是那么没有感情,心里还是有丝丝吹进。

世外,难道没有行走,没有眼光里的沿途吗?

赋予生命的行走者,不停地为我行走,

它看见妩媚女子没有止步,看见金山没有踌躇。

它明明有一个生命的思想,渴求,欲念,却为了我的一个探索而禁锢。

我终于得出答案;

孤独并不是一个人走了一生而孤独,

孤独是一个人走了一生没有感情的路而孤独。

世外,其实就是这么一群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