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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米苍穹,四厘米青天

发表时间:2020-08-24

【www.qg13.com - 米菲幼儿情感故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五千米苍穹,四厘米青天,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男人这一生,至少得抵达一次,人生最为遥远的彼岸。然后去攀一座山,跨一段海,行云一段无人否极与问津地岁月;在去学着如何真正爱一个人,以厚爱的无需多言,以沉默的无需厚爱。

而这句话,却不由也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在被誉为江南隐士才女白落梅的一行文中,所看到过的一段文字,当然我并不认同她所认为的。

她是说无需去履行,而我则是认为,实践出真知,也就相当于,宗教与信仰一样,其实很简单。信仰,是只要所谓的善,口头上都以弘扬,而自己却不干。修行的则是,只言传自己所证,在事上守住心,不勉强人。这都是毋庸置疑,也是最为透彻的一句实在。但还是不得不提及,你曾有过,青春年少时期的无知与梦想,等到你能逐一用旅途中的所见所闻,去履行你心中一次又一次,愿望的同时;那种汇聚了塞外边疆,与疆土广袤无垠的国之赋有。

在宋代陆游,一诗中他就是这样描绘,八达岭长城的。题目是:《古筑城曲》,长城高际天,三十万人守。一日诏书来,扶苏先授首。还有一首,《将进酒》,唐代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那种如饕餮盛宴般的开天辟地。正所谓:古语有云,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到黄河心不死。

当然,我并不认识一个叫,江南隐士才女的白落梅,更无从去知晓她血液里,与智慧大才的结晶,又是有着多少背后,曾不为人知的故事。亦或许,这就是男女之间自古本就,将存在的差异。

修身,齐家,治国,而后平天下,也还想重复一次,这句已在我文中多次出现过的名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正如男人的血液里,是流淌着一份艰难,与使命相依相偎共同承载命运归途的一种最终的肩负担当。而女人,也是一样的,但相同的是她们,同样伟大而又被赋予,是孕育万物之母的崇高。

以柔克刚,以刚怀柔,刚柔并济,无坚不摧。俗话说的男女搭配,干活又还会累吗?也是一句作为古语人的比喻了。

李冶在《相思怨》一诗中则写到,人道海水深,不抵相思半。海水尚有涯,相思渺无畔。可禅意如来尚有芯,我心却已空无物,愁心何处寄?万事思念枯,不过自先沉稳,而后爱人。

五千米苍穹,四厘米青天。正如现今的我,能与文字结缘,就已是对我此生,一种最为莫大的鼓舞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剩下光年,那就去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且能真正,平静你内心,而你又一直认为是对的事。wWW.qg13.cOm

一荣一枯皆眼尘,千古不做梦里人。生而为人,活着,那就活出风度,风采,与风格。虽然皆为外表,但气度则是内涵,也是质地,更是其根本。

但,不管有多么的舍,与不舍得,我们都只有等到你,真正笑过之后,长歌、长恨、与历练、都当做哭则矣。淡看一切,成败得失,恩怨情仇。

故而:一个男人,只有等你经历过,才会懂得,何为真正意义上成长的代价。即是禅,也是修,亦是悟。

就像我记得,在自己二十岁的时候,是盼着二十二岁的到来。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又盼着自己二十四岁到来。在我二十四岁的时候,是盼着自己二十六的到来,可到了自己二十六岁的时候,却不在盼着二十八岁的到来。可它既已经来了,我也就全当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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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速五厘米,在无人守望的天空


忍着腹中疼痛,不知道为何还要奔跑。或许是在这陌生的偏僻的昏黄的路灯下没有安全感,或许是奔跑可以暂时忘却身体与心理的疼痛。就这样跑着,无力地疯狂地跑着天逐渐凉了,喜欢在床上堆满被子。不是怕冷,只是喜欢那种被一种温柔的温暖包围的感觉,一种被呵护的感觉最近在重看《恋空》,每一句台词每一个画面都让我有想哭的冲动,在肆意的泪水中,却总是闪现《秒速五厘米》里,贵树那寂寞的身影。在那个寒冷的季节,看了这样一个,有着绚烂樱花和纷飞大雪的,没有故事的故事。一部让我想哭,却只能蜷缩在被子里静静地睁着眼的电影秒速五厘米,樱花飘落的速度。即便曾经彼此相溶的两颗心,在漫长遥远的时间与空间隔离之后,即便只是秒速五厘米,也会背离到不可触碰的距离。那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沉重的人生与漫长的时间,让人不由得产生一种无力感。慢慢迷失在这种无力感里,失却了幸福的本质,就好像,已经走的太远,以致于忘记为什么出发什么是爱情,是《恋空》里的刻骨铭心,矢志不渝,还是《秒五》这样萦绕心中多年无法爆发的情愫;是在纯白年代里,超越现实地相恋,被一刀刀刻上伤痕,还是随着不断奔腾向前的光阴之流,错失在残酷无力的青春里共鸣需要理由吗,如果需要,这样的理由或许有点可悲,是美嘉那份痛苦,那份悲伤,那份饱含泪水的回忆,却不是那份心动,那份珍贵,那份温暖,而又充满幸福的感觉;是贵树来往一千封信,却只能接近一厘米的迷失在无力感里的寂寞清冷的心,而不是那份曾绽放在樱花下的美好的笑颜美嘉在甜蜜地与天空恋爱,而贵树,最后的淡然一笑,或许也将这么多年郁结于心的释怀,电影,总是要表达美好的主旨,现实,却很难轻松把嘴角扬起来还是会看《恋空》,会看《秒五》,还是会流泪,虽然我希望自己不再。但是,不会再奢望有个可以依靠的肩膀,不会再迷失在那一段向河一样把我卷走的时光,不会再是那个曾一遍遍渴求温暖的人在清冷的马路上奔跑,在寂静的不敢开窗的屋内听歌,在恋爱着不知何为爱情的时光,在镜子里我沉默的脸上,重新找到了必须坚强而幸福地生活下去的理由只为这降临在亘古辽阔宇宙中独一无二只此一次的生命谨以此文,献给那个把我变得爱哭的人,以及那段被冠以青春的时光

十厘米高跟鞋上的爱情(上)


《欲望都市》里有句台词:站在高跟鞋上,我才能看见真正的世界,使脚不舒服的不是鞋的高度,而是欲望!

这句话若是放在我闺蜜身上,高跟鞋除了能看见令她真正的世界,还能令她更清楚的看见男人脸上的毛孔和鼻尖,否则,高跟鞋对她就失去了意义!

我的这个闺蜜是个哈比人,我这么说不会惨遭被她绝交的危险吧,我想:以我们即将20年的友情打底,关键时刻被我拎出来报个料的亲密程度基本还是不用怀疑的,我的那些闺蜜们,你们都别对号入座了,我说谁谁知道!

别生气,下面这个吻,就代表我对你们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爱!

有位名人说过闺蜜就是关键时刻拿来爆料的(我说的,嘿嘿)

1,穿高跟鞋本没错,错在了相亲对象

女人喜欢穿高跟鞋是天性,至于什么时候爱上这个神奇的增高利器无从考证,至少有一点可以保证,肯定是从我们俩都瘦下来以后,因为肥胖时期青春期我们,恐怕纤细的高跟鞋难以承受我们身上自己都嫌弃的脂肪,担心每一个坚实的脚步踏在地上会有凹坑或者鞋跟断裂的危险。

她喜欢穿高跟鞋,尤其是遇到相亲这种重大的仪式活动,闺蜜都会脚踩10厘米以上的细高跟隆重出场,一来是能够增加自信,二则能增加高度!

话说,,某天,闺蜜老妈一同跳广场舞的姐妹的同事的好友这种亲密程度的姐们儿给闺蜜介绍了个优质IT男,对方传话:小伙儿性格虽然比较内秀,但人比较优秀,各种硬件设施都具备。

既然硬件软件都具备,那就没有推辞不见的理由,双方约定了个风和日丽的冬日夜晚共进晚餐,虽然,初冬的白天是略带温和的,但是夜晚的小风儿吹到脸上还会感觉有些刺骨。

以我对闺蜜的了解,她当然肯定是脚踩10厘米的细高跟和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盛装出席了,我以一颗打不死的小强的八卦精神坐等第二天她那边的捷报来传。

结果,晚上刚过22:00,我接到了闺蜜的求救电话,从她在手机那头有些瑟瑟发抖的声音和焦急程度就能体会她当时正在寒风中凌乱。

快,给我想个办法,让我脱身。

闺蜜在电话那头简明扼要表明当下的紧急情况。

你这会儿在哪儿?被限制人身自由了还是遇见软件不行的了?

我们俩这会儿在如意湖边儿上?

哟,散步去了?这冬日的夜色多撩人哪,我怎么觉得你打电话有点炫耀的意思呢?

什么啊,我这会儿在湖边的厕所呢?吃完饭他说散步,我可是穿着10厘米的高跟啊,我们俩都围着湖边走了两圈了,我的腿都快断了,我跑厕所来了,快给我想个办法,要不然绝交。

我一听闺蜜这剧情大概明白了,这个套路很符合理科IT男的思维,他们觉得女人可以穿高跟鞋参加马拉松,他们觉得女人穿高跟鞋逛街一天都不带抱怨的,怎么散步两圈就败下阵来呢!

你直接说啊,说太晚了,今天散步很愉快,下次再约吧。

这样会不会显得有些不太礼貌。

有时候打败闺蜜的不是单纯,而是她的无邪。

那你就在厕所里住着吧,别出来,你给他发信息说便秘让他先回家。

好吧,我先出去了,明天再说。

第二天,闺蜜打电话说她主动结束了约会提出先回家,当时,优质IT男似乎还意犹未尽,看着微微荡起波澜的湖面,眼神中尽是留恋和依依不舍。

很多男人对女人穿高跟鞋不能长时间走路却能长时间逛街都不能理解,其实很好理解,直男们,你们别忘了,穿着高跟鞋一踏进商场,女人脚上的就不是高跟鞋了,相当于哪吒脚底的风火轮,脚踩风火轮,能不快么?

2,高跟鞋也没错 错在了如意湖太大了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我闺蜜却能跟同一个人再次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在如意湖散步,他俩都没错,高跟鞋也没错,错就错在如意湖太大了,散步起来就是有点累。

事后,根据闺蜜的描述,距离上次两人见面已经时隔一年半了,有一天,闺蜜的母亲偶遇上次的介绍人,俩人无意间聊起孩子们的感情生活,得知都是单身之后,就有了重新撮合的意思,她们甚至觉得这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闺蜜再次赴约之前不知道这次的约会对象跟一年前的是同一个人,因为上次本来就没有保存电话号码和其他的联系方式。

因为有些人,你知道,见过之后或许就不会再见了,这不是直觉,而是一种基于生活经历的成熟理解和判断,或许不正确,但是它是你的规则。

一千米外的鸡汤


大四那年,我的鼻炎愈加严重。躺在病床上,我的心一蹦一蹦的,刚刚还在家,还在想一定不会做手术,一定哄得过爸爸妈妈,吃点药就好。

自我懂事以来,这是第一个手术,鼻中格偏曲,虽然只是一个小手术。但是仍然让我心有余悸。

妈妈一直陪在身边。还有爸爸,这个曾经在我一下午一下午地看《西游记》的时候,敲我头的男人,这个从未送我上学的男人。他陪着我,看着我。我的心平静下来了。

翌日做全身常规检查,隔日就要动手术了。晚上,妈妈陪着我睡,爸爸回家。医院有个规定,就是探望病人必须等中午11点后。所以在8点的时候,我没有看到透明门外的爸爸,就被拖着进了病房。妈妈搂住发抖的我,说不要紧,别怕!

我换了鞋,进了手术室,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妈妈对我挥手,在外面等我。我的泪就快流出来了,可我知道我不能让他们担心,我必须坚强。

整个手术很顺利,只用了半个小时,我骄傲地让妈妈挽住我的手走进病房,没有用救护床。爸爸已经等在了那里,爸爸坐在我的床边,拉住我的手。爸爸的手,何时如此的粗糙了起来,何时显得苍老?我的泪热滚滚地流下来,因为有个借口,刚做完鼻子手术,眼睛也会受到影响,流泪是正常现象。

旁边有一罐热香的鸡汤,鸡汤里面有竹笋,有大块的鸡肉。爸爸将竹笋和好的鸡肉剥下来,自己把鸡皮啃掉,因为自小,爸爸就知道我不吃鸡皮,不吃青蛙头,不吃鱼头。

每天的中餐和晚餐,都会有一罐热香的鸡汤。我每一天都喝着滋美的汤,变白变胖。我问爸爸,这汤是哪里买的?他说就在医院旁边的汪集鸡汤馆,挺近的,物美价廉。

终于,我出院了。爸爸妈妈在办出院手续。我独自跑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我走在那条路上,在燥热的空气里,带着白色的口罩,沿着那路走,有一条宽宽的车辆横行的公路,那有很多人和车。路那边的汪集鸡汤馆,要我曲折走上二十分钟才能到。足有一千米的路程,我顺着这一步一步走,仿佛看到爸爸一步步地穿过宽大的马路,曲折的路线,拿一罐几斤重的鸡汤,热烫的罐面,小心翼翼地走着。

虽然整个手术过程是妈妈陪着我,轻拍我的肩,扶着我帮我漱洗。可爸爸的鸡汤仍然让我品味到什么叫父爱,从未因为他的严厉而消逝。

米招魂


在中国遥远的山区,那里的人过着很落后的生活。他们不懂科学,只能用一辈又一辈传下来的经验去生活。

胖子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山村里面,他从小就在地里玩儿。村里的孩子玩起来都很疯,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也没有来自父母的压力。他们不用每天上兴趣班,每天埋头苦读,他们自由自在的生活让很多人羡慕。

胖子在遥远的地方上学,村子里面是没有学校的,胖子只能走几公里的路去镇上上学。每天上学放学,胖子都和自己的小伙伴们一起。山路崎岖而且偏僻,一个人走山路还是很危险的,结伴而行,让大人们更加的放心。

有一天,顽皮的胖子因为没有做作业,被老师留了下来。胖子央求伙伴们等他,但是现在正是玩儿的年纪,小伙伴儿们答应在村子里面等他,让他赶快做完作业回家。

镇上的老师可是很严厉的,他可不管学生回家的路是不是很漫长,也不会管学生是不是有危险。在这个山村里面,没有人贩子要抢走这个胖子,所以老师还是很放心的。

为了能够早一点回家,胖子加足了马力三下两下就把作业写完了。眼看着天已经渐渐的黑了下来,爸爸妈妈一定还没有下班,他们在一个工厂里面打工,工作非常的辛苦,时间也很长。胖子觉得心里酸酸的,爸妈让自己去学习,将来能够离开这个山村。但是自己一点也不用心,他觉得愧对父母。

以前的事情就算了吧,从现在开始,胖子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作业。

回家要走一个多小时,胖子背起书包的时候,老师叫了一句,“回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就有人叫你拍你的肩膀,千万不要回头,赶快回去吧。”

胖子答应了一声,就回去了。山路本来就不好走,再加上现在天已经快黑了。胖子艰难地在山路上行走着,小伙伴们肯定已经回家了,他在心里懊恼着,这群伙伴一点义气都没有。

前面的路模模糊糊的,看得不太真实,就好像来到了仙境一般。胖子没有想到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面,还能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平时自己在这条路上来来回回好多次,从来没有发现原来他是这样的美丽。

胖子从小在山村长大,晚上也经常摸出去偷东西吃。谁家的果蔬成熟了,他就会白天去踩点,晚上偷偷摸摸的跑去摘来吃。走夜路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他没有那么害怕。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自己的母亲在叫自己,他没有回答。现在这个时间点,母亲应该在厂里工作,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他想起老师的话,有人叫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

胖子继续往前走,如果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她一定会追上自己的。果然,胖子听见了奔跑的声音。母亲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越叫你越走,你撞见鬼了,刚才老师给我们厂打电话,说你没有做作业被留了下来,怕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让我先把你送回去。”

果然是自己的母亲,胖子松了一口气。虽然在这个山村里面,流行的鬼故事很多,但是他却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鬼。他想这一切可能是人们杜撰出来的,用来吓唬小孩子的,好让他们听话。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鬼呢,而且那个声音跟自己母亲的声音一模一样。

母亲似乎有些生气了,她大声的叫道,“给老娘站住,你以为你跑就完事儿了?你昨天为什么不做作业,今天还被老师罚留堂,待会回去老娘要好好的收拾你。”

胖子猛地回过头,“不要啊!我下次再也不贪玩了,我一定会先做完作业再玩儿的。”

他的身后果然跟着一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肯定不是他的母亲。因为这个女人看上去很苍老,她的背弯着,就像一个龙虾。他吓得大气不敢出,呆呆的站在原地。

他不确定声音是不是从这个女人的口中发出,也许,她也只是一个赶路的人,自己的母亲就在后面。但是他向更远的地方看去,并没有母亲的身影。胖子觉得有点尴尬,女人呵呵的笑了,“乖儿子!”

胖子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女人的声音和自己母亲的声音一模一样。女人抬起头,一张腐烂的脸摆在他面前,他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胖子的父母最后找到了他,但是胖子一直昏迷不醒,还发着高烧。大人们猜测这孩子一定是中邪了,一定要快点招魂吓跑的魂魄才可以。

他们带着胖子开到了当地的赤脚医生那里,赤脚医生是一个满脸疙瘩的女人。女人看了看孩子说:“这孩子在走夜路的时候,魂被人叫去了,现在这个孩子很危险,要是今天找不到他的魂魄,这个孩子就会……”她没有说下去,孩子的母亲立刻大哭起来:“现在该怎么办,大师你一定要救救孩子,我求求你了。”

赤脚医生点点头:“去找一件孩子最喜欢穿的衣服,然后穿在孩子的身上。我先准备下,你们穿好了就过来吧。”

母亲点点头转身去准备了,听到胖子有危险,他的母亲再也不能淡定了,她急忙回家,找到了胖子最喜欢穿的一件衣服套在胖子的身上就急忙往赤脚医生的位置跑去。

赤脚医生已经准备好了,只有一根红绳还有一碗生米。胖子的母亲着急的说到:“大师,这样就可以了吗,求求你无论如何也要救救我的孩子。”

赤脚医生说:“你就放心吧。“

她用红绳将孩子的双手绑在一起,为了防止残留在胖子体力的其他魂魄被带走。

她开始念了一段很滑稽的咒语,就像是在唱什么神曲一样。胖子的母亲现在没有工夫搭理这些。她只想着自己的孩子能够醒过来,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

胖子还是没有任何的表情,他一点反应都没有,赤脚医生抓起一把米,一边念着咒语,一边将米撒在胖子的身上。胖子终于触动了一下。

胖子有反应了,证明这个方法是有效果的。赤脚医生一刻也不不敢怠慢,她不断的耐着咒语,不断的将米撒在胖子的身上。十几分钟过去了,胖子终于醒过来了。

他讲自己的经历的一切,大家都被吓到了。这件事后,学校再也不敢把学生留到很晚,而且晚上走路的人也少了,就算听见叫声也不敢回头了。

熊猫米朵


在四川雅安碧峰峡原始森林里,生活着快乐的熊猫家族,他们是这片森林的主人。

在熊猫家族里,有一只名叫米朵的小熊猫,熊猫家族都以竹子为食,但米朵却喜欢尝试所有的植物,只要是刚刚生出的嫩竹叶她都喜欢吃,而且,米朵的胃口还出奇的好,所以,她很快就变成一只圆滚滚的胖熊猫。

胖胖的熊猫看上去有点儿呆,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好人缘,小蚂蚁、小蝴蝶、小虫子它们都喜欢米朵。因为她虽然身材高大,却从来不妨碍和影响别人,相反,当她在森林里一边思考一边散步的时候,还为小蚂蚁、小蜗牛、小蟋蟀他们充当公共汽车,载着他们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而当她站在小溪边思考的时候,又成为这些小家伙的遮阳的伞,下雨的时候,他们还可以躲在熊猫的肚底下避雨。

米朵一点都不介意别人利用自己,反正又不影响她散步、不影响她品尝美味的食物,最重要的是,也不影响她思考。没错,米朵喜欢思考,当她陷入思考的时候,她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有时候,甚至连爸爸妈妈叫她都听不见。

你一定会奇怪,米朵到底在思考什么呢?原因是这样的,米朵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并且对这些美好的东西心怀敬意。她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大家却忙忙碌碌干这干那,却地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呢?比如,每当初升的太阳升上天空,森林里千万颗露珠亮闪闪的发出夺目银光的时候,米朵就会深受感动,她满怀欣喜地看着这一切,开心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时,她内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们生活的这片森林真美啊!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内心里涌起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与快乐。

米朵还喜欢仰望星空,凝视一朵花的开放这一切都让她觉得神奇而美好。

米朵不会种竹子,也不会收拾花园,只会每天走走路发发呆,这在其他熊猫看来显得有点儿不正常。于是,慢慢地,米朵是个大笨蛋的流言就传开了。

唉,你家孩子总是发呆,什么正经儿活儿都不做,将来可怎么办?邻居们都为米朵操心。

米朵还小,长大了就好了。妈妈说。

我家米朵不是发呆,她是在思考,她可是有思想的孩子。爸爸说。

米朵就这样在爸爸妈妈的爱里一天一天长大。

直到熊猫家族和米朵一般大的姑娘都嫁出去了,爸爸妈妈才有点儿着急了。于是,他们送米朵去淑女学校学习厨艺,米朵怎么都学不好,老师嫌她笨,劝她退学。爸爸妈妈又送她去学习编竹筐,米朵还是学不好,又被老师劝退了。

爸爸叹气:米朵,你什么都做不好,除了爸爸和妈妈,还有谁会喜欢这样的你呢?

妈妈摇头:米朵,不会有人喜欢你的!除非你从今天起努力改变自己!

米朵很伤心,她觉得爸爸妈妈不爱她,这个世界也不爱她。

于是,米朵悄悄离开了家,不过,她留了一封信给爸爸妈妈,让他们不要担心自己。

虽然我很笨,但我仍然希望有人能喜欢这样的我。米朵在写给爸爸妈妈的信里说。

米朵爬上一座山,一只松鼠独自住在山顶的一棵大松树上。松鼠生活很简朴,家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当松鼠见到米朵的时候跟她握了握手。

欢迎,欢迎!见到您真是太好了!

米朵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松鼠就拉她坐在家里唯一的椅子上。松鼠从不让任何来访的客人空手离开,他环顾小屋,想找个礼物送给米朵。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好送的,松鼠找了半天,最终将头上的那顶已经辨认不出颜色的帽子摘下来送给了米朵。

米朵也想送个礼物给松鼠,送什么呢?米朵双手空空。此时,一轮银白的月亮悄悄爬上山顶,月光透过窗户照亮整个屋子,好美啊。米朵的眼睛里又蓄满了泪水,她觉得,在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月光更为美丽的礼物了。

我没有什么好送的,就把这美丽的月光送给您吧!米朵真诚地说。

这个礼物太好了,以后我每次看到月光就会想起你。松鼠非常高兴地拥抱了米朵。

第二天,米朵告别了松鼠,头上戴着那顶看不出颜色的帽子。肚子饿了,米朵就摘果子吃,渴了就喝小溪里的清水。大自然真是慷慨,它给予了我所需要的一切。米朵说。

米朵仍然喜欢思考,没有谁再对她指手画脚了,米朵和亲爱的自己相亲相爱。

一天,一个人类小女孩从米朵身边经过,她穿着一条红裙子,长头发上绑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她抱着米朵又是拍照,又是拥抱,开心得不得了。临走时,她送给米朵一把小红伞。小红伞不但漂亮,还可以挡雨,遮太阳。

那天,天气很热,米朵将帽子摘下来,撑着小红伞坐在大森林的草地上,脚边开着一朵小野菊。

哇,真是美好的一天,一定要微笑才算过好了这一天。米朵笑着闭上眼睛,她感觉到风轻轻吻过她的眼睫。

小兔子汉克到森林里采蘑菇,只看了米朵一眼,汉克先生就觉得自己很喜欢上米朵,至于为什么喜欢,喜欢她什么,汉克先生也不知道。而且,他也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汉克先生只想和米朵在一起。于是,他邀请她去家里做客。

汉克先生会作香喷喷的酥炸蘑菇和好吃得不得了的巧克力蛋糕。

可是米朵什么都不会做。

汉克先生说:我不用你做什么呀!你只要喜欢我的厨艺我就很开心了呀。

于是,米朵留下来,她们一同住在一栋温馨的小屋里。

每天晚上睡觉前,汉克先生都会送给米朵一个超级软、超级暖的大拥抱。后来,米朵就在每天早晨起后送给汉克先生一个超级软、超级甜的吻。

米朵依旧喜欢思考,吃饭的时候,她会跟汉克先生讲自己想到的事情,汉克先生觉得米朵的想法妙极了,她喜欢听她讲,总也听不够。

真好,好想再听一遍啊。汉克先生每次都这么说。

米朵就笑了,她感觉棒极了。

米朵虽然喜欢思考,但汉克先生去采蘑菇时她就不思考了,因为她觉得太阳好晒,她想为汉克先生打伞。汉克先生做饭的时候她也无法思考,因为她想站在汉克先生身后,看着他把青菜变成沙拉,把草莓变成蛋糕。

那真是一件又神奇又好玩的事情。

米朵还喜欢讲自己编的故事给汉克先生听,那都是她在思考的时候想到的故事。

真好,好想再听一遍啊。汉克先生每次都这么说。

一切的一切,那么美,那么好,那么明亮。米朵感觉棒极了。

熊猫米朵,觉得整个世界都

爱自己,而她自己爱上了这个世界。但到底什么是爱呢?米朵想了好久,却无法给出答案。这个时候,米朵开始想念爸爸妈妈了。

于是,热心的汉克先生陪她回家,在家里,米朵碰到了送她小红伞的小姑娘和松鼠先生,他们是爸爸妈妈请来的客人。原来,无论她走到哪里,爸爸妈妈的爱始终都不曾离开。

这时候,米朵明白什么是爱了。爱是包容,爱是成就,爱是给你时间让你慢慢成长,爱是不管你走多远,我都会在你身后看着你。

一升米是恩,一斗米是仇


从前,有两户人家是邻居,其中一家比较富裕。有一年,天灾导致田中颗粒无收。穷的一家没了收成,只能等死。富的一家有很多粮食,就给穷人家送去了一升米,救了急。

穷的一家非常感激救命恩人!熬过最艰苦的时刻后,穷人就前去感谢富人。说话间,谈起明年的种子还没有着落,富的一家慷慨地说:这样吧,我这里的粮食还有很多,你再拿去一斗吧。穷人千恩万谢地拿着一斗米回家了。

回家后,家里人说,这斗米能做什么?根本就不够明年地里的种子,他们太过分了,既然这么有钱,就应该多送我们一些粮食!这话传到了富人耳朵里,他很生气,心想,我白白送你这么多的粮食,你不仅不感谢我,还把我当仇人一样忌恨。于是,本来关系不错的两家人,从此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来。

一升米是恩,一斗米是仇。

一个人饥寒交迫的时候,你给他一碗米,就是解决了他的大问题,他会感恩不尽。但是,如果继续给他米,他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一碗米不够,两碗米不够,三碗四碗还是觉得你只给了沧海一粟。yuwang像海水,喝得越多,越是口渴。痛,可以忍住,而痒却是越挠越上瘾的。

三国时,吴国有个叫赵姬的女人,闺女出嫁前,她说:到了婆家,你可千万不要做好事哟。闺女不解,问母亲:您不让我做好事,那我可以做坏事吗?母亲立刻正色道:好事都不能做,更何况是坏事!

赵姬说的这番话很复杂,这里不详细分析,其中有一层意思就是好事不是不可以做,怕的是他人习惯了你这样做,甚而认为你天生就该这样做。

生活里常有这样的事,当你好心帮人的时候,第一次帮他时,他会对你心存感激,第二次,他的感恩心理就会淡化,到了N次以后,他简直就理直气壮地认为这都是你应该为他做的,甚至当没有了这种帮助时,他会对你心存怨恨,正所谓恩中招怨。

我们都知道做人要讲义气,也明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所以当自己倾心相助的朋友离我们而去时,也许我们会苦闷并百思不得其解:虽然自己不图回报,可事情不应如此,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道理?而我们自己是否也因为接受了别人一斗米而淡漠了人家施米的恩情?

米娅:全职备胎


1.

汪国铮再次见到孙楚楚,是在一场蓄谋已久的结婚典礼上。

当时,新娘正手握捧花站在大堂门口迎客,满面春风,长长的鱼尾婚纱轻抚地面。面容生涩的未婚夫错身立于她的左前方,手握香槟,仪表堂堂西装革履。

汪国铮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几位旧时故交正忙着现场调度,一对新人正与各位宾客把手寒暄。他也不上前打招呼,默默绕过他们的视线,挑了五米以外被石柱遮去一半儿的桌子径直坐了下来,情绪低沉地埋头翻转着手机。

2.

楚楚是汪国铮大学时期的旧爱,分分合合飘摇共生长达一年之久。睡在上铺的兄弟王馒头自始至终将他们之间的恋情形容为“拖泥带水的租凭关系”,汪国铮说他是不明内情断章取义,说完还不作罢,当天半夜便满目狰狞地摔碎了王馒头的热水瓶。

遥想当年,孙楚楚是传媒系出了名的小百合。她以纯洁无边著称,用汪国铮的话来形容,那确是天真得丧心病狂惊心动魄。与楚楚取得心理乃至生理上的大联谊,是在学期末的一次欢庆晚会上。楚楚做主持人,汪国铮作为合唱团二号男领唱。那时候,楚楚已经有男朋友了,是位名叫“任某某”的高干子弟。那次晚会,他作为男主持与楚楚一并登场。

小百合作为整场晚会的女主角自然一轮亮相光芒万丈。她的肩胛骨上像是长出了两片天使羽翼似的,享尽众生赞誉的同时,睫毛忽闪唇齿肆意飞扬。不想节目进行到四分之三,却闹出了个天大的笑话。就在人人拍手称道孙楚楚是自带光环的天生大明星的时候,她却破天荒地卡壳儿了。当时,楚楚报幕正好报到汪国铮他们的节目,台词儿讲到一半儿,她的嘴巴像是被绑架了似的,忽而以复读机特有的频率一遍遍重复着“友谊地久天长”。重复到第四遍,全场哑然。

彼时,搭班儿男主持“任某某”就站在离楚楚不到一米远的舞台左侧。他当时明显也被卡懵了,像是被天外飞来的倒霉蛋砸晕了似的硬邦邦挺在原地,握着话筒的手紧贴大腿。他想法设法地想要救场却也无计可施,也就斜着眼角死命盯着楚楚的睫毛看,好像再用力一点儿就能够内功奏效,盯出个平铺直叙口若悬河。

远远儿望过去,俨然一只翻着白眼儿的格格巫!

分秒之间,爱意与羞耻感觥筹交错。站在话筒正前方的汪国铮上前一大步,猛窜了一个高音,“啾”的一下,平地一声起!

在座各位的目光还没在女主持身上落定,便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过楚楚,叮里咣啷一股脑儿砸到了斜后方的汪国铮身上。来不及反应,空气中悬浮着的惊异感更上一层楼……

那次事故之后,人们对于楚楚的失误绝口不提。很显然,这是意料之内的结局。她是大家眼中的小蝴蝶,再致命的差错也敌不过她的出淤泥而不染。可汪国铮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怀揣忐忑英雄救美走一遭,到头来被合唱队驱逐不说,还被校方记下了一次大过。

汪国铮垂头丧气从校长室走出来,觉得真是风雷滚滚天地无良心啊,没想到自己好人好事活雷锋,到头来却被悲催结局喷了一身墨。

他回到宿舍也不理会大家满含幸灾乐祸的慰问,径直躺上床,用棉被将脑袋死死捂住。王馒头走到宿舍门口,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故意退回来两三步,他扬起袖子大喝一声——“自作自受哦哥们儿,打怪兽缺一个战友,活雷锋,你来是不来哦?!”汪国铮操起一只拖鞋砸过去,“好好儿说话,别讽里带刺的!爷保不齐就是孙楚楚心里的活雷锋!她肯定心领神会!不好意思明说!”

难兄难友们接二连三对此摆出了嗤之以鼻的姿态。馒头带头,大家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一溜烟儿窜向一楼小卖部。

果不其然,第二天晚上孙楚楚便单枪匹马来到了汪国铮楼下。当时大家都去打怪了,宿舍里就汪国铮一个人。为了驱除整个儿世界满满的恶意,他故意摆出了歪歪扭扭的大字型,一丝不挂躺在床中央。

楚楚推门而入的瞬间,汪国铮正在潜心修行。他被这位不速之客吓了一跳,一个鲤鱼打挺从床板儿上弹了起来,拉过被单的同时,从脚到头血液逆流成河。

孙楚楚“哇呀呀”地嚎叫一声单脚跳到门外,等了半支烟的功夫又重新将门推开。那时候,汪国铮已经穿好衣服了。她几步跨到他面前,语调出了奇的冷静。她说:“屋子里很黑我刚才什么都没看见,这是给你的礼物感激你救我于水深火热。就这样吧,大恩不言谢!拜拜了!”

还没等汪国铮说出“谢谢”,楚楚就半捂住脑袋落荒而逃。汪国铮扇了自己两个大嘴巴,再三确定这不是一场求而不得美梦之后,这才摁亮台灯拆开礼物来看。

是一只挂着两坨大胸的瓷水杯。汪国铮眯着眼睛笑出了声儿。他暗暗盘算着:“还真是心有灵犀啊,百合姑娘还真了解我的品味!杯子杯子一辈子,小百合今天送这么个意义深远的礼物一定是意味着什么。”

想着想着,汪国铮一面舔着白花花的大牙龈子一面攥紧了手中的棉被。

3.

那次造访骤然而起却也戛然而终。自那晚以后,楚楚不声不响地割断了与活雷锋的联络。

汪国铮好几次都要沉不住气了,他前思后想啊,遵守礼数也许不总是件好事儿,是不是霸王硬上弓反而显得更有男子气概一些呢?他犹豫了四天五夜,终于决定抢占先机倾情出手。

汪国铮翻遍四书五经以及十四行诗,费尽前二十年苦苦积累下的所有文学造诣,为孙楚楚量身定制出了一条“小百合”牌表白诗。可就在按下发送键的前一秒,王馒头的一席话令他恍然大悟。

馒头说:“兄弟兄弟,就你这样傻头傻脑毫无心理战略地冲上去很容易撞树。再者说,你硬件儿软件儿都比不上人家任某某哟!我给你指条明路,像你这样典型性弱势追求者,必杀技能应该是欲擒故纵。这样儿,你就时不时以昙花一现的操作方式在小百合的生活中亮个相,嘘寒问暖送饭递水之类之类的。一次别给得太多,但要像重锤那样在她心里砸下难以忘怀的坑儿。让她将你的关心变成习惯,欲罢却又不能!记住咯,恋爱这种事儿谁先动心谁先输。很明显,你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之后的每一步可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汪国铮坐在床头,怅然若失了大半个晚上,好不容易才算是略微领悟一二。就按照馒头说的,先这么蹲着守着揣摩着,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做回活雷锋。

就这么守株待兔地原地待命半个多月,军师王馒头不下令,汪国铮不敢出手。他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单调,前二十年可算是白过了,追个姑娘还无法自行料理,得靠亲友团拔刀相助。

突然有一天,他竟然以火星撞地球的机遇和任楚楚再次取得了联系。是她约的他,晚上八点半,定在了学校东门口的鲜奶吧。

收到消息之后,汪国铮疯了一样洗澡、剃毛、拗造型。他将袜子从抽屉最底层一股脑儿地统统拉出来。先是闻了一轮儿,挑出几双没那么催人泪下的,又闻了剩下的几轮儿。经过层层筛选,最终选定了双画着兔八哥的套上。

其实那天晚上,孙楚楚和任某某闹了场不轻不重的分手。至于这次爱情事故的导火索,便是小百合联欢会上的口误。任某某说楚楚真是丢人丢得惊天动地毫无保留,楚楚怨任某某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出丑却没有及时鼎力相助。就这样,几番你推我搡过后,虽说势均力敌,可楚楚一气之下还是拎着背包离开了他们的合租房。

因为要挑选与衬衫相匹配的长裤,汪国铮迟到了十多分钟。推开店门的时候,楚楚已经蜷身在角落里坐了好一会儿了。她小声抽抽嗒嗒着,蓬头垢面,毫无往日的光鲜可言,面前正放着一杯酸黄色的芒果奶昔。

汪国铮向吧台点了一杯脱脂鲜奶,没闹清楚状况,张口就问:“女神,你深夜一人出行,男朋友怎么没跟着呢?”说着便做贼心虚似的缩着脖子环视四周。

孙楚楚翻了个水灵灵的大白眼儿,说:“我们分手了!我失恋了……你肚子饿么?一会儿陪我逛逛东门儿夜市吧!”

汪国铮一听,也来不及辨别内心深处是忧是喜,总之惊得差点儿没从沙发上掉下来。

“你是说分手?真的假的?是彻底分了吗?”

汪国铮傻乎乎地刚才问出口,孙楚楚便“哇啦”一下大哭出声。汪国铮手忙脚乱地忽闪着胳膊,他解释说:“不是啊不是啊,我不是幸灾乐祸,只是想核实一下,怕等会儿你男朋友看见咱俩了找人揍我!”

“到底去不去啊?!”楚楚抿住嘴唇低吼了一声,故意将吸管儿咂得“吱吱”响。彼时,汪国铮眼中的她,俨然一只受了伤的毛绒小怪兽。

楚楚见他举棋不定的样子好着急,不管不顾加上了一句;“五块钱三条街,陪酒的话加十块外加抱一抱!”

汪国铮掐指一数,当头一句“于情于理好划算!”一个鲤鱼打挺,杯子往桌角用力一搁,撒了丫子就往门外赶。他一边跑路还一边扭过头来对着小百合浅声催促:“快来呀快来呀孙楚楚,我们去吃咖喱鱼蛋吧!”

就在那场霓虹在握的良辰美景中,在一盆撒多了茴香和花椒末的麻辣烫之后,一个微醺过半的拥抱,令汪国铮与孙楚楚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拉开了序幕。

4.

第二天午休,汪国铮站在高低床的扶梯上手握风筒郑重其事宣布自己恋爱了。

王馒头当时正持着一把简易剃须刀刮胡子,突然感到耳边呼地一阵旋风,他一个激灵,刀刃在下巴上昂首扩胸地一划而过。馒头“哎呦”了两声,回过肩,半脸埋怨半脸不屑地望了一眼镜子左边的汪国铮。

他说:“你还是歇歇吧活雷锋,敢于公之于众的那才叫恋爱,你这顶多算是暧昧加备胎,没什么好庆祝的!”

汪国铮一听,野蜂乱舞的手瞬间像只大马猴似的僵在了半空中。良久,他跳回到地面,几步跨到王馒头身后,随之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怪模样。他说;“备胎怎么了?暧昧怎么了?大不了我就继续等啊继续揣测啊,等到哪天正胎彻底坏死毫无回天之力了,我就找准时机乘风破浪驻扎进小百合的生命,扒住她的大腿打死不松开!”

汪国铮甩着大牙龈子唇齿翻飞,喷得王馒头心神荡漾一头雾水。

那次事关离合的争吵过后,楚楚打包好日用品搬离任某某的小狗窝,住进了一位同校学姐的自租房里。那是一间五十来平的单身公寓,距市中心很近,离学校却有四十来分钟的距离。在那段青黄不接的日子里,无论天光微熹的黄昏还是月色迷离的后半夜,小百合都会被活雷锋妥妥护送回学姐家。

汪国铮说自己是她独家定制的限量版变形金刚,身临险境的时候充当她的奥特曼,痛彻心扉的时候变身成会“嗷嗷”乱叫的小怪兽。很多时候,汪国铮比楚楚早下课,他也不到处乱晃悠,就推着辆横杠自行车,分秒不差在东门外的电线杆子下守着。只要小百合一现身,他便接过她的背包,拉她去相隔一条街的甜品店吃甜品。

5.

可好景不长,没出半个月,东门儿拉面馆儿,孙楚楚与任某某像是带了磁铁的两片儿破镜一般跨伤跨痛再度聚首。

二月十四,汪国铮生命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情人节。亲力亲为,亲身参与,他说要给小百合惊喜,于是提前半个周就和她约在了拉面馆儿门口。店门口有一根很是著名的大榕树,枝繁叶茂腰身粗壮,树干周身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征友信息,打眼儿望过去,红红绿绿风起云涌,俨然一份单身校友宣传录。

那天楚楚打扮得特别精致,淡妆樱唇,穿羊绒长裙和卡其色大衣。她提前半小时出门,以为会堵车,没想到却早到了,于是坐在靠近大树的那张木桌边等着。不一会儿,有人上前轻轻敲了敲桌角。楚楚以为是汪国铮,笑着抬头,火光之间,不想竟然撞上了任某某。她先是一愣,想到没想便丢出一句;“怎么是你呢?”

任某某单手扶椅背儿,随之摆出一副风度翩翩的站姿。他挑着眉毛坏坏地笑:“你说说,怎么就不能是我?”

楚楚手足无措地低头,吸了一大口汽水,浅声说了句:“好巧…..”,她的声音好一番飘忽不定,和久久未平息的心神一样下沉上浮。

的确好巧......那时,汪国铮正拿着支寓意丰盛的红玫瑰站在门口,裤子兜儿里揣着折成了爱心形状的情诗。那情诗是他费劲气力憋出来的,一天半句,外加反复疏通,整整用尽了大半个月的心力。

前一天晚上,他站在床前,紧握着王馒头的右手声情并茂练习了十多遍,听得王馒头想哭想吐想跳楼,到最后恨不得将头塞进水瓶里。

那首诗是这么写的——“想你想你,止不住地想你。近看你是雨,远看你是云。想你,想你,想你,止不住想你的思绪,就像无法停止的呼吸......”

当时,王馒头听完这首打油诗的上半段儿,作出了足以令自信心轰然倒塌的评价。他说:“恶心坏了,坏了,坏了......活雷锋,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独守处子之身清心寡欲二十年了。”

6.

对于五米之外汪国铮火辣辣的目光,楚楚全然没有察觉。一个充斥着海誓山盟的节日,一次伤情难却的偶遇,将小百合心内残存的余情一把火点燃。

汪国铮躲在那棵大榕树背后潜心观察着任某某的一举一动,揣摩着孙楚楚的一颦一笑。他想要上前,想要一语将他们拆得天各一方,想要一把将楚楚拉到自己身后告诉任某某有多远滚多远,可想来想去,终究是忍了下来。

他忍住了,却也用尽了自己前半生的修养。

后来,汪国铮怀揣心灰意冷只身掉头离开。他给楚楚发了条短信,大概意思就是,我突然有事儿来不了了。

汪国铮跟楚楚赌着,跟自己赌着。他赌她会不会主动前来示好,主动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拥抱。

解释没等到,却等来了分手。楚楚的理由特别牵强。她说:“其实我的心里还有任某某,这样对你不公平的。你应该找到一个待你全心全意的姑娘!”

青春期,爱过,恨过,付出过,没有什么是比分手更大的事故了。

汪国铮失恋了,王馒头邀他去喝酒。汪国铮抱着支啤酒瓶,站在这青黄不接的档口儿直想哭。他对自己有些失望,因为直至今日,他连自己到底是新欢还是备胎都没弄清楚,定位失准,身份模糊。

王馒头接二连三跟他举杯相碰,他说:“哥们儿,你真该去谈一场势均力敌的恋爱,不因为自觉卑微而拼命付出,也不强迫对方想方设法取悦自己,精神共享彼此信任,不在对方的伤害中顾影自怜。”

汪国铮一口闷掉剩余的大半瓶,举了举杯子,他说:“得亏关键时刻你没刻薄我!谢谢啊,哥们儿再接再厉!”

7.

生活就这么不痛不痒地行进着。不知不觉中,王馒头成了汪国铮的情感世界大导师。

可就在汪国铮被楚楚划开的旧伤即将愈合的时候,孙楚楚捧着一脸无辜,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生活中。

她给他打电话,出乎意料地重复了之前的一段话。她说:“我和任某某分手了!我失恋了……你肚子饿么?一会儿陪我逛逛东门儿夜市吧......”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汪国铮竟顶着水桶一般的大脑袋,点头同意了。

王馒头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呀你呀,真的是笨到无可救药啊!当大备胎很光荣吗?”

汪国铮一边划拉着装了开水的玻璃瓶烫衬衫一边吼吼笑,他说;“小百合回心转意啦,你知道吗,我也曾万念俱灰一回又一回,可仔细想想,到头来还是要好好儿相爱。”

王馒头一个飞脚,将拖鞋踢出了八米远。他将牙齿咬地“咯咯”响,冲着汪国铮的背影恨铁不成钢般一遍遍重复着:“让你丫的好好儿相爱......让你丫的好好儿相爱.....”

果不其然,一周还没过完,小百合又一次对汪国铮提出了分手。

诸如此类的事故周而复始,层出不穷。拯救楚楚于水深火热这件事甚至升级成了汪国铮生活的主旋律。他显然成了孙楚楚残情余爱后随叫随到的空降兵,大家笑他傻,他却也乐此不疲。

面对王馒头善意的冷嘲热讽他总是呵呵笑。他说:“一对一的爱情只有一次,可是好幸运,我们有始有终,竟然在短短的青春里相爱了一轮又一轮。”

汪国铮站在原地天真无邪地写着“海枯石烂、天长地久。”可楚楚总是能够唱出:“一千个分手的理由。”

与楚楚分分合合的那段时间,汪国铮做“二陪”不仅积攒了好多拥抱,还有了一小笔存款。他说:“你们看,我不仅精神丰盛,物质也并不单薄。”

楚楚最后一次回归任某某那天,是个满城惆怅的黑色星期五。汪国铮清楚地意识到,这一次,她彻底不会再回来了。他买了一条麻编手链送给她,说:“你看今天乌云滚滚不太吉利,带上它,给你的灵魂保驾护航!”

楚楚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可我不信这个。”

汪国铮一把抢过话。他说:“我还没送过女孩手链呢。可别不要啊,是陪你逛夜市的钱凑起来买的!”

楚楚愣了好久,眉目恍惚,情绪泯灭不清。

酒肉穿肠,往事悬梁。他轻轻闭上眼睛,山川河流从她的身体上奔流而过。

8.

“当我看向她的眼睛,我以为自己接住了天上的星星;当我伸手触摸她的道路,我以为看到了世界的尽头……我要带她去看一切美好的事物,把最好的都给她!我甘愿做她的裙下之臣,让她在我亲手搭建的星球上不知好歹,贪得无厌地活下去……”新郎一番真情难掩的表白,瞬间引爆全场。

司仪秉持职业道德,眉飞色舞大肆煽情一番,末尾,学着牧师的模样引导彼此讲述海誓山盟。

“我愿意!”他们回顾着挽手走过的平凡之路。

“我愿意!”他们对彼此之间的未来坚信无疑。

“我愿意……”汪国铮感到一阵眩晕。楚楚的声音就像是一颗子弹,准确无误地,将他们的回忆一枪射穿……

喧嚣已始,往事戛然。你永远走不出这座拥有他的城市,就好比,我永远走不出拥有你的记忆。汪国铮轻轻闭上眼睛,往事绝尘而去......

米娅,梦生工作室签约作家。为《新青年》《美文》《留学》等杂志撰稿。20XX年出版短篇小说集《枕边的波西米亚》,20XX年6月出版短篇故事集《世界那么大,还是遇见你》。

西塔糖米


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发生着不同的故事,就像在这个小岛上,生命只有三个季节的长度。

这里叫做西塔糖米,在这里,每个季节都会有孩子降生,他们鲜活美丽,在属于自己的三个季节里生活。

在第一个季节里他们会去感受这个世界,这是他们诞生的季节,属于自己生命的季节,春天诞生的孩子往往温柔可爱,夏天带来的孩子都热情活泼,秋天孕育的孩子大多成熟稳重,冬天怀抱的孩子聪颖纯洁。第二个季节属于爱恋,他们将在这个季节里去爱上另一个西塔糖米人,带着这个季节的气味,去疯狂地相爱,在这个季节过去前,每一个西塔糖米人都会找到自己的伴侣,奔赴他们生命共同的最后一季。在最后的季节,他们的爱将添置一份期盼,他们将为自己的孩子挑选三个季节,这是一个精心的过程,在西塔糖米的树洞里蕴含着不老的魔力,他们会将孩子交给树洞,许下三个季节心愿。当然,这份愿望是有代价的,树洞的魔力需要生命的回归,为心爱的孩子许下愿望的时候,也就是相爱的西塔糖米人一同老去的时候,这是生命的誓言,是西塔糖米最崇高的生命之约。

从没有一个西塔糖米人不为自己拥有的季节欣喜,而当有一个人拥有得更多,那便会产生微妙的变化。恰尔的诞生是树洞给世代忠诚的西塔糖米人的馈赠,她拥有四个季节的生命,不再像别的西塔糖米人,总有一个无法触及的季节。

而树洞的馈赠却不像她所期待地那样得到祝福和微笑,在恰尔诞生的季节,她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同她玩耍,她是所有西塔糖米人妒忌的对象,为什么只有她可以拥有所有的季节,而我们却只能在一个季节的遗憾里垂垂老去?

这种微妙的感情影响着树洞的魔力,她最终还是在下一个季节里收回了自己的馈赠,诞生了一个生命只有两个季节的孩子,终于让西塔糖米人又恢复的平静。

“那就是唐卡奇,那个只有两个季节的孩子!”街道上的行人小声议论着,不时投来怜悯的目光。

而唐卡奇对与自己只有两个季节生命的这件事却并不是非常关心,他拿着一本威廉蒂克的小说《我的季节》匆匆穿过街道。往西塔糖米的大森林走去,那里没什么人,正好可以让他读完手上这本从图书馆借来,借阅时间只有一下午的书。

唐卡奇跨坐在一根很粗的树枝上,把手上的书翻得哗哗作响。西塔糖米一般不会有什么超过一百页的读物,就像唐卡奇手上的这本,约莫也就六十页。是威廉蒂克为自己写的故事:讲述一个西塔糖米人在三个月的生命里所拥有的生活与爱情。写得很动人,可却不是唐卡奇的兴趣,他只是想知道他不曾拥有的季节到底是什么样,可在西塔糖米却鲜少有一本可以透彻、客观地描述季节的书,要么是描写得生硬无聊,要么是参杂了自己个人的情绪,让人不免将信将疑。

他把书随手丢下树,准备去图书馆再瞧瞧还有什么。

“啊!”树下传来一个女孩的喊叫,把唐卡奇吓了一跳,他弯下身子去看树下发生的什么,只见一个穿着鹅黄色棉布裙,顶着一头棕褐色卷发的女孩一边揉着自己的脑袋一边伸手去拾唐卡奇借的那本《我的季节》。

“喂!那是我的书!”唐卡奇担心借来的书被拿走,在树上急忙叫住树下的女孩。

“你为什么在树上?”女孩仰着脸,唐卡奇急急忙忙滑下树,发现女孩比自己高很多,相比之下,自己才是个小孩子。

唐卡奇拾起自己的书,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虽然也并没有灰尘。

“你会看这种书真奇怪。”

“为什么?”唐卡奇抬头看向少女栗子色的眼睛,又很快收回了视线。

“多无聊啊,看别人的故事。”

唐卡奇把书夹在自己的臂弯里,向出森林的方向走。

女孩也没有继续跟上,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唐卡奇慢慢离自己远去,大概又是和所有人一样,有时候你拥有的太多,失去的也就更多。

唐卡奇走了几步忽然转过头来:“喂!”

女孩大概没猜到他会回头叫自己,没有回应他。

“我也不喜欢这本书,但我现在必须为了他赶回去,你明天还会来这么?”

女孩的声音充满欣喜:“会!”

“你叫什么?”

“恰……尼亚。”

“恰尼亚,我叫唐卡奇。明天和我讲讲春天吧!”唐卡奇少见地露出了微笑。

恰尼亚站在树下,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僵硬,她双手合十,对着那粗壮的树干:“树洞啊,若他成为我的朋友,我发誓再也不会对他说谎,除了我的名字。”

夜晚的西塔糖米就像全世界的星星都流落在此,星光闪耀得近乎可以在它们的照亮下看到自己手指上的纹路。

唐卡奇拨弄着一颗水晶球,大约鸡蛋那么大。他透过水晶球看着天上的星星,企图寻找星座,可是太繁密了,晃亮得让他有些眼花。

唐卡奇知道自己是西塔糖米唯一一个只有两季的人,所以他总是厌恶睡觉,每天只睡一次,时间也不长,好像只要他在别人熟睡的时候睁开眼睛,他就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其实,他还是在乎的,他想知道,四季,到底是怎样的。

那个女孩明天会来吧,她应该是上一季的孩子,也就是春天。唐卡奇曾问过比他年长的西塔糖米人,不过他们的口气怜悯,让他非常不舒服,或许是因为自己拥有的季节而骄傲,唐卡奇不觉得他们口中的季节是真的。他感觉那个叫恰尼亚的女孩不会骗他,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这么觉得。

恰尼亚一夜未眠,清早天刚亮起就收拾了一大包东西,里面物品繁多,还有几张卷起来的画。

唐卡奇来的也很早,刚在餐桌上喝了几口蜂蜜,就出了门。不过看样子是来早了,他在树下找了块干净得草甸,旁边有一圈苜蓿草,他一边坐着一边寻找所谓四片叶子的幸运草。

不远处的树丛里,恰尼亚早早就到了,她怕自己的兴奋迎来的是孤独和可笑,当唐卡奇出现在对面山坡上的橡树下时,她已经激动到忘记出去见他的地步了。

“嗨!”

“啊,你来了,你都带了什么?怎么这么大的包?”唐卡奇伸手去帮恰尼亚提那相对于她纤细得身材有些夸张的包袱。

这种忽如其来的帮助,在恰尼亚身上显得太过陌生了。

“怎么了?”

“不,没什么……”说着,恰尼亚打开了那个包裹,从里面拿出一袋不怎么起眼的布兜。

“这是什么?”

恰尼亚把布兜往唐卡奇的鼻子前凑了凑:“你闻闻。”

一股甘甜的香味,像是夹杂在微风中,像是有,又像是不存在的。

还没等唐卡奇提问,恰尼亚就又拿出了几个相仿的布兜递给唐卡奇:“这些都是春天才有的花,味道和夏天的花香不同,没那么浓烈,很淡,但是很好闻,我存了很多在家里,它们的香味很容易消失,所以先给你看这个。”

当时只是简单的收藏,没想到这些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意思的东西,如今却还能有用场。

唐卡奇闻过后就拆开了那些布兜,里面的花瓣都已经发黄褶皱了。

恰尼亚又拿出了一本小本子:“我可能画得不太好,这些花以前是这样的。”

唐卡奇接过那本本子,在恰尼亚的指点下,把刚才的气味与花朵的绘本一一对照:“你真像个学者,什么都记录得这么详细。”

“因为我一个人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我也是常常一个人,不过我只会去看书。”恰尼亚还以为唐卡奇会问自己为什么会一个人,到时候自己或许会无言以对,不过幸好他并没有关心这个。

一阵热风扑面而来,太阳已经悬得老高。他们已经像刚才那样闲聊了一整个早上了。

“夏天的风实在太热了,春天的就舒服得多。”

恰尼亚知道唐卡奇看着自己,或许是看着自己背后的什么。

倒映在唐卡奇眼眸里的,是恰尼亚在温热的风中弹跳的栗色卷发,就像被人泼洒出去的巧克力酱,闪着柔和的光。

在夏天最后一个月里,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小溪在春天还非常窄小,橡树在春天还满是嫩芽,白天还没有现在这样长……

“你不太像夏天的孩子呢。”恰尼亚看着渐渐长高的唐卡奇,离夏天的结束还有几个礼拜了,现在他已经和自己一样高了,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很深,耳朵前面的鬓角毛茸茸的,一头碎发让白皙的额头鲜少露出。

“你倒是很像春天的孩子。”

“我会以为你在夸我。”

“……是在夸你。”

话刚说完,唐卡奇就加快了步伐,把恰尼亚甩到了身后。

夏天悄然过去,不过秋天给他们都带来了别样的惊喜,枯黄的叶子被风吹散,吹出许多缺口,在行人的脚下咔咔作响。虽然不像夏天那样生机勃勃,可这个季节因为她颓败的色彩,也有了一种不一样的美丽。

恰尼亚穿了一件淡蓝色的针织外套,身边的唐卡奇已经戴上了围巾。并排在没什么人的街道上踩着落叶。唐卡奇如今比恰尼亚高出将近半个脑袋,这让恰尼亚每次说话都要抬起头以免他听不清。

整个夏天,他们都在讨论春天的话题,以至于现在恰尼亚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告诉唐卡奇了。他们不经常走到居民区,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大森林里闲逛,而对于恰尼亚而言,她已经太久没来打这里,甚至除了唐卡奇,没有任何与她说话的人。

这次来到街上忽然有了些新鲜感,恰尼亚发现自己也并不是讨厌这里的街道,只是讨厌被人埋怨的眼光。同自己一起在春天诞生的孩子大概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而自己的秘密又能对唐卡奇隐藏到什么时候呢?这个秋季以后,自己有该如何呢?唐卡奇会找到一个属于他的伴侣,然后享受他们甜蜜的冬季,而自己大概又将回到过去的状态……

“感觉你和秋天有点像。”恰尼亚抬头对唐卡奇说道。

“为什么?”

恰尼亚把裸露的手在空中挥舞了两下:“冷冷的,却很漂亮。但这么说又感觉有点不像,你比秋天看起来还要干净一点。”

“我没那么好。”

“有的有的。”

“……恰尼亚,都已经秋天了,你……”

突兀的言语让恰尼亚的心狠狠地一沉,那种痛苦居然那样剧烈。恰尼亚嘴角颤抖着咧开一个蹩脚的微笑:“我知道……”

唐卡奇对恰尼亚说了什么,恰尼亚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她推开唐卡奇逃走了,她觉得自己是哪样的表情呢?一定是非常丑恶吧,那样的笑容,不管在谁的眼里,都是虚伪的吧,那是谎言的报应。无从选择。

秋天过半了,恰尼亚躲在自己另一个唐卡奇不知道的住处,她不想再见他了,他不是属于自己的,别人的东西,不该触碰。

“是在夸你。”唐卡奇在星空下发呆,他已经找了恰尼亚很多天了,他的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流逝,可是却并不觉得可惜,恰尼亚现在在哪里,这也是她最后的的季节了吧……

想着想着,他忽然有些茫然了,因为自己的短暂,他总是不愿意睡觉,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所有的时间都在看着这个世界,看著书上对这个世界的描写,可自己现在的失眠,却不是像过去一样,在眼皮的挣扎中努力醒着。他睡不着,脑袋里满是恰尼亚甩开他的手,转身逃开,栗色的卷发因奔跑而起伏离去的背影。

她或许也是喜欢我的……

突如其来的秋雨打在唐卡奇的脸上,他恍然清醒,在西塔糖米,为下一个生命老去,是高雅、神圣的,但从没有人说过这是必须的,没有自己,西塔糖米依旧是西塔糖米,即使从没有不同季节的人相爱,也并没有人说过这样就是错误的。为什么爱着恰尼亚的人,不能是我呢……即使我们不能像别的西塔糖米人一样老去,我们也终会老去,我们都将在秋季离开,为什么要留下遗憾,只要我们不在乎,那又算什么呢?

唐卡奇在夜里对着秋雨张开双手,雨水透过外套,让燥热的身体变得清凉。

从困倦中醒来的恰尼亚眼角带着泪痕,她裹着毛毯坐在松软的沙发上,忽然懂了很多事,眼泪有时候就像含糊意识的催眠剂,只有把它流出来,才会让一切都变得清晰。

生命这样冗长或许不是坏事,在下个冬季里,我可以同你一起老去,即使你以为我已经消失了,我也可以默默注视你。

恰尼亚换上了干净得衣服,准备去居民区买点食物。

地面显得潮湿滑腻,昨夜的雨看来不小。

“恰尼亚!”

听到这个声音恰尼亚的身子都绷直了,她不敢回头。

唐卡奇站在与恰尼亚相隔只几步的地方,声音不大,可每个字恰尼亚都听得清清楚楚。

“恰尼亚,我找了你很多天,我想告诉你我……”

“啊!恰尔?这不是住在大森林里的恰尔么?”自从认识唐卡奇,恰尔这个名字连自己都快遗忘了。恰尼亚认出了这个叫出她真名的女人,她正挽着一个高大男人的胳膊,有些挑衅得盯着她和她身后的唐卡奇,“呵,真是奇了怪了,你们两个居然同时在这里?”

恰尼亚忽然意识到唐卡奇就在自己身后,她多希望现在站在这里的不是自己,自己没有到城里来买食物,而是吃了自己做的野果酱。可那个名字,他还是听到了。

“你叫她什么……

……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在夜里散步,秋天雨后的天空没有云团,星空一直垂落到远方的海面。

唐卡奇什么也没有说,刚才牵着恰尼亚的手也松开了。他们一前一后走着,海风很凉,吹进脖子里的寒冷,恰尼亚却丝毫没有感觉。

“对不起”恰尼亚的眼泪在眼眶中来回滚动却迟迟没能滑落。

“……”

恰尼亚跪坐在沙滩上,眼泪夺眶而出:“都是我的错,如果我没有骗你,你就会像别人一样讨厌我,甚至更加讨厌我!那就不会这样了……”

温暖的怀抱夹杂着秋季沁凉的海风,唐卡奇跪在恰尼亚面前紧紧抱住了她:“我不怪你,我只是第一次希望,自己能再活久一点。”

……

冬天原来是这样,雪花漫天飞舞落下,只是一夜的时间,世界已经一片白皑。

苍老原来是这样,恰尔棕色的卷发已如同这白色的雪花一般。

她不顾寒冷,走进了过膝的白雪中。

西塔糖米从未有过老者,所有人在三个季节后带着成熟的面容离去,人们在恰尔的周围看着这个从未见过的人的模样,雪白的头发和漫天的白雪融为一体,脸上满是细细的褶皱。

她没有在意周围的任何人,抬手接了几片成团的雪花,感受那种冰冷在掌心晕开。

原来你是属于这个季节的,冰冷却纯净。

“恰尼亚。”

“你不是已经知道我是恰尔了么。”

“我觉得恰尼亚这个名字更好听。”

“大概只是因为你叫顺口了吧。”

在树洞前,唐卡奇脸上微带笑容,看着幽深的树洞,他依旧微笑着。恰尼亚终于还是没能笑着送他离开,她从背后抱住唐卡奇。

“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她哭了,哽咽着。

一双温暖的手覆在她的手上:“恰尼亚……记得帮我看看冬天的样子。”

恰尔的白发上挂满了洁白的雪花,披风上也被白雪覆着,纤细的身体在偌大的白雪里寸步不移。

从未见过老者的西塔糖米人看着在皑皑白雪中如同精灵一般的白发老人,没有人说话,世界都仿佛在此刻宁静了。

待白雪已经将老人淹没时,她迈出了脚步,朝着树洞走去,拨开树洞前的积雪,树洞依旧那样幽深,在里面无尽的黑暗里,有一个人在等着她,等着她把冬天带给他。

她嘴角微微扬起,牵动了几条细细的皱纹。

我以为孤独就是一个人独行在森林的小路,我以为秋季就是你走在我身前不肯回头,我想说我爱你,我愿意没有这个冬季,但我知道,若没有这个冬季,我们也不值得相遇。

她慢慢走进树洞,直到雪白的头发都被黑暗淹没,带走这个地方唯一的苍老,最期待地老去。

“唐卡奇……”她握紧手中纯白、冰冷的雪花,我深爱你。

60米的母爱


60米的母爱

那年,她独身一人前往苏州,刚安顿好住处,母亲的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来,她不接,母亲又发短信。丫头,告诉妈妈,你在哪儿?妈妈只是太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将来。也许我的方式不对,但妈妈的初衷唯有一个再三思索,她回了一条短信给母亲,妈,我很好,在学沙画。不要试图去找我,否则我会再次消失,让你无法找到。我只是太累,想歇歇。

那年她17岁,整天被繁重的学业压得抬不起头,而未来,总是遥不可及。母亲的唠叨,每日零零碎碎、无休无止。很想逃脱这一切,这个想法一直在内心深处蠢蠢欲动,就在那时,她在网上认识了宇。

一天,宇在QQ上问她:知道沙画吗?她茫然。宇传给她一个文件,是他作沙画的视频。宇如魔术师一般,几分钟内用五彩纷呈的沙子完成了一幅幅美妙绝伦的画。那些沙子从他修长的手指下溢出,变幻莫测、美妙神奇。宇的沙画,如一缕春风,催开了她心底那块荒芜已久的土地。一直,她是钟爱绘画的,升入中学后,那些画笔被母亲一一收起,母亲说,你要考重点高中和大学,哪还有闲工夫画画?我要学沙画!这个念头,一经萌生,便如野火春风。她问宇:学沙画难吗?宇说:对有艺术天分的人来说,不难。我们这儿有教沙画的培训班。未了,他又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当然,我也可以教你。

第二天,月考的成绩公布,她的排名倒退了十多名,心情黯淡到了极点。她知道又一次让母亲失望了,单身的母亲总比别的同学的妈妈期望更急切。母亲整个晚上一直喋喋不休。她烦闷至极,又想到了宇的沙画,一夜无眠。清晨,她像往常去上学一样出了门,然后直奔火车站,踏上前往苏州的列车。

她给宇打电话,不巧,宇去外地出差了。

每天去培训班学沙画,课余,便有大把的时间浏览这座古老的城市。夜晚,坐在河边,听潺潺的流水在小桥下淌着,银色的月光静静地披泻下来,铺落一地浅淡的月色,她觉得从未有过的云淡风轻。也上网吧,给同桌娟发邮件,给她讲学沙画的趣事,亦给她看自己拍的照片,并叮嘱她一定保密。

这样的日子清浅似梦,过得飞快。沙画的学习快结束了,她的心里渐渐有了千丝万缕的牵挂,已经很多天没收到母亲的电话和短信,难道母亲生病了吗?抑或她对她彻底失望了?不禁想起母亲千般万般的好,愧疚之感充满心头。

她买了回家的车票。下了火车,快到家门口,忽然有些踌躇。母亲会原谅她的不辞而别吗?家里,家人正等着她的归来,还有同桌娟,独不见母亲的身影。

娟说:对不起,我没有为你保守秘密,是我告诉阿姨关于你的行踪。如果你是我,也会这么做的。

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门被撞开,走进来的是母亲,尘满面、鬓如霜的母亲!母亲扑上前,把她紧紧抱住,喜极而泣,丫头,妈妈一直在等你回家!

原来,她出走后,母亲焦虑万分,满头青丝一夜之间变成白发。母亲风雨无阻地天天守候在学校门口,向班上的同学打听她的消息,从娟那里得到她的住址后,母亲连夜上了火车,找到她的住处,却又不敢贸然去找她,因害怕她真的会如短信中所说,再次消失。母亲能做的,唯有每天尾随在她身后,在离她大约60米的地方,守望着,并不让她发觉,不敢太近,亦不能太远。她想起,自己曾在苏州大街上及火车上看到过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满头白发,没想到,那竟然就是自己的母亲!

60米的母爱,寂静无声,永无止息。

多少年后,她才能理解当年母亲的担忧,就那样孤单一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会见一个陌生的人,有多么危险!在叛逆年少的年龄,曾拒绝过许多,包括母爱,却不知,无论她拒绝与否,那些生命中的温暖其实一直都在,即使隔着60米的距离,依然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