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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遇见,谢天谢地

发表时间: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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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幸好遇见,谢天谢地",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爱过很多,也正爱着很多,无论如今在不在一起,都心怀感激。

五岁时读幼儿园,教室门前有几棵大槐树,记忆里无法准确计算它们的年轮,也记不清是否曾向它们伸出过双臂,只记得当时的我坐在陌生的教室里,眼神追出去的全是那几棵树。不知为何,每天早早到学校的我从不直接走进教室,害怕?紧张?不知所措?我不清楚。会等大家陆陆续续进了教室后我再悄无声息的走进去,像个偷偷摸摸的旁听生。我害怕空荡的教室,害怕教室里端坐的空廖的几人,总感觉那样醒目的存在会被窥探,像我注视他们时一样。或许,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才会最安全,那时总是这样想。后来,在一个无聊又漫长的暑期后,那几棵大槐树不见了,原来的位置出现了一片美丽的花坛,五颜六色。所有同学都在花坛边嬉笑打闹着,唯独我坐在教室里抹眼泪,没人知道为什么,包括我自己。

后来,它们的身影常出现在我的回忆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亲切,时而陌生,我爱过,在无声无息的观望中,在此消彼长的岁月里。

中学的第一堂数学课,一个温和的人迈上了讲台,也从此迈进了我青春萌动的心波里。第一次测评后,我被叫到办公室,他说,你应该能考的更好。此后,我对学习充满了热情,把很多发呆的时间用在了解析习题上,第二次测评我考了144分,单科第一。同学们羡慕的看着我,从他们炽热的余光中我感觉到了快乐,并等待着他来找我谈话,或者悄悄在我耳边说一句,考的不错。然而当喜悦殆尽,他也未曾只言片语,课堂的他一贯的列着公式,画着函数简图,没有多留意我一眼。记得《似水年华》中,文问英我们爱过吗,她说爱过,他又问有多久,她回答好像是一瞬间。

他追问,那剩下的呢?

她悠悠望向她潸然叹道,是无尽的挣扎,还有,惦念。

后来回想起那位老师,身影面容都已模糊,听说他换了工作,和我一朋友成了同事,即便如此,我再没去见过他。在十三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在他推开门迎面而来的第一缕阳光中,爱过,一瞬间,就够了。

后来,坐着不同的列车,路过不同的城市,在某些陌生的街道驻足。在转角寻路的某个清晨,在雨后潮湿的某个屋檐,在欲言又止的某个瞬间,我们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听到了不同音色的方言,幸运的结识了不多不少的朋友。

爱过他们吗?

爱过。

在大家相谈甚欢的日子里,在说了再见又回眸相望的身影里,我们知道,彼此日后再不会相见了。离别让相遇的人懂得珍惜,在短暂相依的时光里认真对待彼此,认真握手,认真拥抱,认真说出再见,然后相忘于江湖。

一辈子太长,走过的路,并肩的人,在谈笑风生中都渐行渐远。

所以,面对人生的每次遇见,我们都心存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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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与不谢


我们都说好了,以后彼此再不说什么谢谢不谢谢的话了,我们的关系是这样的亲近,为什么还要如此客气呢?说句谢谢,是多么的礼貌啊,可是关系也显得疏远起来。话虽如此,我们还是都曾屡次谢过对方,谢有谢的理由,不谢有不谢的原因。我们时常把谢谢挂在嘴边,因为感激常常是那么的必不可少。

在我需要别人鼓励的时候,你说了别人同样也会对我说的话语,但你对我说的话的分量和重要性却大大的不同起来,你就是说一句简简单单的加油,也比别人说你什么都可以做好的的客套话,要有力的多。我对你说,我知道这样做会有很大的难度,也会有很多的困难,但我就是想这样去做。你笑着对我说:我相信你,期待哦。我也开心的看着你,你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也正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你的鼓励和肯定就是最大的安慰。幸福不是自己成功了,而是在自己还没有成功的时候,有一个人相信你可以做到,她坚定的眼神仿佛在说,你可以的,努力加油吧。尽管我们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但我还是想说一句谢谢,有你真是好呀。

前段时间你忙的要命,各种繁琐的事情纠缠着你,你烦透了,心情也不怎么好,很长时间都没有和我联系了,我十分的想念你,于是我给你发了一条消息,嗨,最近很忙吗?干嘛不理我了啊。几分钟后,你给我回了说,最近很忙很忙,没有聊天的心情啊,其实我和很多朋友都很久没有联系了,我忙,大家也都挺忙的。因为担心你,所以我立马给你打了一个电话,和你说了好久的话,其实基本上就是听你一个人在对我诉说,我只是恩,是的哦你说这样回答着你,表示我在认真的听你说话。

听你倾诉完了,你也说的有些累了,其实我也知道给不了你多少实质性的帮助,能开导你的话也是老生常谈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也肯定有很多人对你说过了,因为你的好朋友很多,肯定有不少人来关心你。我很开心,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更是你最要好的知己。其实有时候我们心里有什么不乐的事情,只要一下子倾诉出来,别人开导与不开导都没什么区别,心情也就慢慢的好起来了,因为我们知道了有人还很关心自己,生活也不只是有这些烦心事,还有很多可以让我们露出笑脸的理由。我故意不和你继续说这些烦心事,给你讲一些我身边最近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把你逗的咯咯笑,我也陪你开心的笑着。最后,你慢慢的对我说,谢谢,谢谢你,有你可真好啊。我说,跟我还客气,好了,愿你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对陌生人说句谢谢,是礼貌和文明的象征,无论别人到底有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到了自己,谢谢也应该常常挂在嘴边,我们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我们,何况人与人之间本身就应该和睦友好的相处;对朋友说句谢谢也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可能还不是很熟,别人也没必要一定要帮助我们,别人付出了什么,我们最起码要让别人知道我们心里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对好朋友说句谢谢虽然并不是必须要说的话,但是也可以说,因为感激在口头上表达出来更容易感受到,何况有时候对于好友的帮助,我们除了心存感激之情,表达谢谢之外,我们也好像没有其他的话要说了,因为大家心里都明白,他愿意帮你,你也愿意他来帮助自己,也感谢他,有时候我们也会忘了说句谢谢,因为关系太亲切的时候,谢谢两个字说不说都不要紧。我们可以礼貌友好一点,在适当的时候,表达出我们心里的感激之情,既是对别人的肯定,也让自己成为一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

尽管你时常对我说,凭我们的交情,根本没必要说什么谢谢不谢谢的话,但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或者在我心情处于低谷的时候,是你给了莫大的帮助和安慰,所以我还是想对你说句谢谢。我说这句谢谢,并不是为了说明我是一个喜欢客气、懂得感激的人,而是希望你知道我不只是很感激你,也很珍重我们的情谊,因为你一直把我当做一个很重要的人,而我此时更觉得你对我是多么的重要了。谢谢,不只是感谢而已,更是我心里因为满足而自然流露的喜悦。

忆母校,谢师恩


五月份的大学校园,迎来了夏的炙热,阳光洒满整个湖面,微风轻轻拂过脸颊。在这个绚丽多姿的毕业季里,空气里都弥漫着离别的气息。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到处都可见身着学士服的学长学姐们在为即将离开的校园留下最后的记忆。看着他们脸上对母校的留恋,不禁使我想起了三年前的母校---宜阳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回想起在镇中的点点滴滴,那些可敬的老师和可爱的同学们,那些为中考拼搏的日子,还有那些在操场上奔跑的身影,心里都是对母校深深的怀念。如今母校迎来二十周年校庆,作为曾经从镇中放飞的一名学子,看到母校一年又一年取得优异的成绩,我由衷地为母校感到高兴和自豪!

六年前初来乍到的我,带着满脸的稚气就开始了初中的学习和生活。适应了新生活后,我就投入到积极的状态。初中三年在各位老师的关爱和培养下,保持不错的成绩并当了三年的班长。其中与韩老师的缘分最深,韩老师不仅当年是我初二时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而且时隔五年,又是我表妹晶晶的老师,现在还是我弟弟旭辉的班主任。可以说,我们姐弟三人都是韩老师的学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虽然韩老师只教了我一年,但是她留给我们的一些话,我一直都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事准则。初二那年有次合唱比赛,刚好老师要出差,出发之前对我们说了一句话一件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最好。意料之中,最后我们班得了全校第一,老师出差回来听到这个消息后也特别高兴。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了自己的做事原则和目标。包括到了大学之后,每每要有新的尝试时,我都会把这句话作为我前进的方向,在争取的过程中,我都会认真对待并付出百分百的努力,也是因为有了这句话,让我一步步成为更好的自己!

镇中的老师们都是辛勤的园丁,除了韩老师,还有初一教过我的黄老师和李老师,总是像母亲一样关怀着学生。我们毕业班的老班---王老师,讲课认真,幽默风趣,还有杨老师和牛老师,除了学习,还会把我们当做家人一样聊聊天,经常关心我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师恩难忘,除了对老师们的感谢,在以后的道路上,我更要谨记师嘱。谢谢老师们对我的培育!

上了高中之后,我有时会翻阅之前初中写的日记,如今看着本子上那些稚嫩的笔迹,那些曾经为中考留下的豪言壮语,竟会被当年那个倔强的自己感动。或许是因为当年没有什么成长经历,一件小事就显得惊天动地。曾经会为了一次考试不利而到操场跑五圈,再回到教室通过写日记来自己给自己鼓劲儿,然后故作镇定的继续上课。这也是我自我调节的一个方式,不过最庆幸的是有这股子劲儿,没有给我的青春留下遗憾。感谢母校带给我的这些成长,让我从稚嫩一步步走向成熟!

如今经过高考的洗礼,我有幸来到历史厚重的河南大学就读,想起当年母校的培育之恩,心中除了感谢,更不想辜负这一路以来各位老师以及母校的期望,不甘浪费宝贵青春和优秀的知识资源,我会继续踏实学习,珍惜大学生活,锻炼各方面能力,把大学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

虽然现在身在异乡,不能到现场为母校祝贺,但是想起母校的一草一木,都还是那样的熟悉;想起老师们,都还是那样亲切。最后在母校建校二十周年之际,衷心地祝愿我的母校桃李芬芳,越办越好!

扶框、谢雨


潇湘夜雨、银针凤闲,扶框上、望烟台,疏棂飘渺露容颜。酒旗迎风,杏香满院。凭栏执醅金钗客,暮盼浪子多风流。

柳叶双眉就不描,残状泪眼湿红颜。

玉箫声段 绛雪楼,憔悴人别后。留得啼痕满罗袖。当初只恨,无情烟柳,不解系君舟。

怅韶华流年,无计留念。思君任不归。行乐前,千古恨,再生缘。闲衾香易冷,孤枕梦难圆。西窗前,南楼月,月如年,幽意谁传?

人生百年有几,念良辰美景,修放虚过。穷通前定,何用苦相思。

酩酊,窝雪楼。窗外芭蕉惹骤雨

划损短金钗,盼段归期。宽褪表罗衣。娟儿,还在等你家相公啊1是氨答道,而寂寞与无奈却在我眼中化成一条长河、挥之不劲深不见底。是啊,他们叫我娟儿。我头戴七宝钗,身着林龙绸缎。座招头,任春华无限。直至遇见了他。他,风流浪子。 是他,买了我与我一同来到这洞庭秋月来买酒。那日,我离开了多年生活的地方。可他带我来到这便离了去,一区径年、至今未归。守着这座楼,不舍离去,因为

娟儿,我看你家相公是不会回来了,不如跟了我去吧!我给你 富贵。欲醉的客人调弄道。好埃多年来,这种回答惯了。也遍习常了。翠儿也挺懂事,上了泼酩。醉了,丢出去。洞庭西湖景,似君解酒。

弄琴、幽曲,舞清影、欲断肠。

执饯当年杯,欲思今时苦。举杯又能 消几愁,更添几份苦。我萌然,我心动。转身,回头。是你你回来了。摔了那践行杯,泼了那相思泪。只是在你旁边多了她。我问你她是谁?你不答,我问你是否负了心,你依旧沉默。我不在问你。只看你牵着她的手临走时的背影。倩影成双对,美梦亦双飞。

我到了阳台上,望着众生。相思几年苦,梦毁,人亡。我纵身跃过栏杆。跳了下去。楼上的客人争相挤在阳台上。殊不知,多年未修。他们随着我也一同掉了下来。

你下了楼,见到了我,血泊中的我。愈加艳丽、美得失心。你俯下身来摸了摸我的脸颊。随后一声:厚葬了她。我对着你,依旧笑。你走了,我任是笑。

出殡那日,你未来,她来了。她向着我行了三道礼。我终于知道,你是当今驸马。而你却不知,我永远都在这降雪楼等着你

如果有来世,我还等着你

愿世间每一个 痴情的人都能够继续等到那个属于你的他。

如果觉得好,就转给你心爱的人或爱你的人。

可惜不是你,幸好不是你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说过:“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其实所有的青春大都如此,饮过不该饮的酒,牵过不该牵的手,然后,爱了痛了,青...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说过:“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其实所有的青春大都如此,饮过不该饮的酒,牵过不该牵的手,然后,爱了痛了,青春散场。那个你曾以为你最爱的人,似乎和现在陪着你的人并不相称。所以《前任攻略》里说的话有一定道理:你最后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

ONE.

凌晨一点,刚准备关灯睡觉,手机叮咚一声,收到西瓜大半夜给我发的微信。打开一看,是一张截图。上面写着:

在电影《刺客聂隐娘》台北记者会上,张震说:“这部电影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田季安对隐娘是逝去的爱,深刻的回味。”舒淇闻言开玩笑反击:

“你还不是娶了别人。”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说:“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嗯,张震最后还是娶了庄雯如,人生若真只如初见多好。

本来打算看完不搭理她,放下手机,立刻睡觉,谁知道刚刚躺下,西瓜这个小恶魔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我极其不情愿地按了接听。只听见那边传了几声略带哽咽的声音:“喂喂,北哥,大半夜看到这个我就泪奔了。”

我笑骂:“不是吧,西瓜,你泪点可真不是一般的低啊。话说这条新闻与你八百杆子都打不着一块儿去,你哭个什么鬼?”

西瓜听我无情地说着,狠狠地吸了吸鼻子,特理直气壮地说:“我就哭怎么了?我为我女神感到不甘心还不成吗?我男神还不是娶了别的女人。他还不是娶了别的女人。”

继而又哭了起来。

我懒得听她发神经,想挂电话的时候,却听到了大鱼骂骂咧咧的声音传来:

“哭什么哭,大晚上不好好睡觉,非要我教训你是不是?”

西瓜回骂:“我哭怎么了,我还就是不好好睡觉了你能怎么着?”

停停停停,这对小情侣马上要掀起一场战争,我得赶紧撤。于是我对西瓜说:

“喂,我睡了。你们小两口悠着点啊,吵归吵,明天最好能滚来上班。”

结果,没人理我。

西瓜:“哎哎,你揪我耳朵干吗,还挠我痒,哈哈哈,呜呜呜……死大鱼,你活得不耐烦了吧!”

大鱼:“又哭又笑,疯婆娘……”

就在他们最后这段对话中,我果断挂了电话。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秀恩爱,死得快。

当我关掉手机躺下时,却睡意全无。脑海中不断重复着西瓜的那句:他还不是娶了别的女人。似乎有点感慨为何她会哽咽了。

西瓜在认识大鱼之前,曾有过一段长达七年的遗憾初恋。

TWO.

西瓜是我“一路向北”栏目组的小编辑,一直以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只负责帮我整理稿子、审核稿子,不容许我在任何节目中提起她。所以,我的听众谁也不知道她。之所以将她写到这本书里,全都是因为她本性暴露逼的。

好吧,别看现在的西瓜,一副傻傻呆呆的模样,那全是大鱼惯的。学生时代的她,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上得了课堂,下得了赛场,当得了学霸,耍得了流氓的女汉子。

可偏偏这样一朵优秀的祖国花朵,遇上了名叫爱情的雷阵雨。七年时光,被摧残得只剩下一颗光秃秃的心脏。

西瓜是个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因为爸妈工作的原因,从遥远的哈尔滨,翻山越岭来到南京读高中。西瓜认识沈烨是在高一的一场演讲比赛中。早就听闻沈烨是整个高中最厉害的演讲选手,她却一次未曾见过,但也在心里默默幻想过他的音容样貌。

可转眼看见那个在台上侃侃而谈的人,不是校草,不是学霸,更不是帅到惨绝人寰的优等生。他就是一个放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路人甲。普通,这两个字就是为沈烨量身定做的。

西瓜瞬间的失落感油然而生。无心听他的演讲,专心应对接下来的出场。因为,她敢肯定,这场演讲自己赢定了。

自信如她,却没想到天不遂人愿。她输给了沈烨。怎么会输给一个相貌如此平凡、毫无特点的男生呢?她自己都找不到答案。

一直到高二,两人被学校安排参加全国比赛。她才真正认识了这个名叫沈烨的普通男孩。

第一次打招呼,她发现沈烨的嗓音很好听,磁性里面自带厚重感,加分。

第一次对稿子,她发现沈烨专注的样子很动人,眼神里全是神采飞扬的朝气感,加分。

第一次私下聊天,她发现沈烨笑起来的样子很清澈,嘴角轻轻上翘,眼睛微微眯起,有种天然自在感,加分。

西瓜知道,即使加分不少,但终究还是没能隐藏住他是普通男孩的事实,所以并未想过与他会有比搭档更亲密的关系了。比如说朋友,比如说恋人。

但是,意外总发生在不经意的自以为里。比赛将至,两人在老师的陪同下一起坐火车前往大连参加比赛。一天一夜的行程,从南京到大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西瓜太高估自己的体力,病倒了。高烧39度,别提演讲,说话都困难。

但距离比赛还有一天,想要临时换人是不可能的。老师打算让沈烨就此抛下西瓜,一个人上。可是,谁又知道西瓜为了这次比赛准备了多少,付出了多少。得知老师的意愿,西瓜当天夜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逃避自己。

沈烨来敲门,是西瓜始料未及的。她拖着摇摇晃晃的身体打开门,就看见沈烨一手拿着一袋感冒发烧药,一手拿着毛巾,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她还在发愣的时候,沈烨二话没说,直接拽着她进去把她丢到床上,然后动作利落地伺候她喝水吃药,接着熟练地拿起冷毛巾敷在西瓜的额头上,然后再去浴室打了热水为她擦拭脸颊。

一整套动作下来,西瓜还是一副傻瓜状。呆愣愣地看着沈烨在她宾馆房间内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还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

“你怎么照顾自己的,都39度了,空调还开着?”

“你是猪吗?感冒了还吃泡面,老师不是说了吃饭能报销吗?”

“还有,你行李箱里面别提预防感冒的药,你连个创可贴都不带?”

“衣服都这么薄?你不知道现在是11月吗?”

……

那一刻,西瓜觉得这个说话的声音,真暖。仿佛一瞬间治愈了她的感冒。在她安心进入梦乡的一瞬间,她仿佛还听到了沈烨说了句:

“别想太多啊,我只是想明天赢得比赛。”

是啊,谁想太多啊,明天我一定助你赢得比赛。

西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奇迹般的退烧了,虽然嗓子还是有点厚重的鼻音,但是应该不会影响比赛。

西瓜麻利地爬起来冲出房间时,正好碰见沈烨迎面走来。西瓜尴尬地想掉头回房,转而一想,自己又没做错什么,有什么尴尬的。就心花怒放地上前去和沈烨打招呼,道谢。谁知话刚到嘴边,就见沈烨一根手指封住了自己的嘴唇:

“想谢的话,就好好比。”

说完就越过她进了隔壁老师的房间。西瓜摸了摸唇,只觉得这个地方一直在发热,不是吧,这个动作也太暧昧了。一声从内心翻腾的尖叫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破她的心脏,在此处埋下了一颗名叫喜欢的种子。

自然,比赛很顺利。他们赢得了全国高中演讲比赛的冠军。凯旋归来的那天,学校的所有人都在议论他们。终于,沈烨的名字后面,有了她西瓜的大名!

两人不仅名字被捆绑在一起,一些低年级的学妹们,更是八卦他们的各种新闻。沈烨虽长相平凡,却拥有一米八五的傲人身高。名气打响后,很快包揽了高中所有大型活动的主持,加上声音条件俱佳自然是赢得了很多小女孩的崇拜。

而西瓜,本身就是活动之王,哪里有活动哪里就有她。两人虽不常同台主持,但却不知为何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纠缠。所以学妹们不扒不行。

西瓜自然开心如此,因为自己本就是别有居心,何不乐得这些捕风捉影的助攻们存在。

而沈烨自从那次比赛之后,在西瓜的别有用心中,和她成为了超越搭档的关系—朋友。

虽不是到了交集亲密、无话不谈的地步,但也已经有了私下聚餐约饭,偶尔假期聊天逛街的程度了。当然,这一切的主导者全部都是西瓜。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两人高中毕业。沈烨高考失利,西瓜正常发挥,能上一个比较不错的一本院校。但让人意外的是,她没去。以口口声声跟家人保证自己一定要考重点一本为理由,成功走上了和沈烨一起复读的艰辛之路。

明眼人其实都知道西瓜留下来是为了沈烨,可当事人一个打死不说,另一个打死不认,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着高四的生活。

上高四意味着要心无旁骛、全力拼搏,沈烨可以做到每天一心无二用地认真学习,但是西瓜却做不到。她每天早起帮沈烨占图书室的座位,帮沈烨打水打饭,帮沈烨整理笔记书摘,全都是围绕沈烨。沈烨每次都很无奈地告诉她要好好学习,不要总为自己做这做那。但西瓜却像中了蛊一般,无法停下来。

但幸好,所有艰辛努力都没有白费。一年后,两人一同考上上海的一所高校。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西瓜隐晦地对沈烨表白了。

西瓜假装不在意地说:“大学要是没交到女朋友,可以找我哦。”

沈烨假装不在意地回:“没有人会喜欢我的,想交都交不到吧。”

回避得刚刚好,不远不近。而他们也这样不远不近地相处了又一个四年。

一直到两人毕业,留在上海工作。

两人一起在徐家汇合租了一套房子,过着看似情侣却并非情侣的合租生活。

西瓜每天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还是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他身边。除了越界的事情外,西瓜为他做了很多女朋友做的事情。而沈烨也并非没有回报。生病时会照顾她,下雨天会送伞给她,天晴了会带她去逛公园,工作困难也会出钱救济她。只是他一门心思地忙工作,绝口不提爱情。

西瓜懂他,知道他从来都是一个事业大于爱情的人,所以,她不急,她可以等。七年都过来了,还不能再等个两三年吗?等到他愿意停下来了,看看身边的她时,那这些年的所有付出都值得了。

然而,如果只能是如果,所有的假设都没有按照自己的幻想如期而至。其实许多事从一开始就已经料到了结局,往后的所有折腾都只不过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罢了。只是女人擅长给自己找坚持的理由,哪怕明知道,这是一场无谓的等待,也在所不惜,因为她们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付出里,不可自拔。

毕业一年后,他辞去工作打算创业,但上海这个地方,没有强大的人脉资源和足够的资金储备,创业无异于自杀。他输掉了家里给的钱,花光了西瓜为他借的钱,甚至一步步迷失了自己。他开始变得自暴自弃,变得喜怒无常,变得颓败不堪。但即使如此,西瓜依旧没有离开他。

租的房子冬天没有热水,她永远不喊累地为他洗衣做饭。每天带他出门散步,劝他早日看开,从头再来。终于,他活了过来,只是重生的他却变得再也不像他。

他开始认真努力、脚踏实地地工作。这次不只是忘我,还忘她。

她的生日,他自己的生日,甚至她生病发烧40度在家,他依旧还在加班。以前周末,两人还会经常出来看电影、看话剧、聊天、吃饭。后来他越来越忙,终于还是离她越来越远。再后来,他得到了一次调职加薪的机会,然而这次去的地方,却是相隔太平洋的另外一个国度。

他亲口告诉西瓜的那一瞬间,她就明白了。这么久了,他终究爱的只有自己。只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成败,而始终将爱情拒之门外。

他走的那天,西瓜去送他。在进安检的前一分钟,沈烨回过身来轻轻地抱了她,西瓜的头埋在他的胸口,她其实很想抬头看着他,然后问一句:这么多年,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爱过你。

心里千回百转后却只憋出一句:“这么多年,谢谢你。”

他回:“这么多年,我该谢的是你才对。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没有情侣间的离别缠绵,泪眼滂沱。他们以这种最为潇洒客套的方式坚决地离开了彼此的世界,仿佛那块挡住了外界空气的机场玻璃,冰冷狠心地隔开了他们这些年的所有暧昧纠葛。

THREE.

两年后,他归来,直接回了家乡南京。西瓜在他离开后也转站来了北京,开始尝试新的生活。她试着穿不同于以前风格的衣服,试着喝不同口味的饮料,也试着做再也没有了他的梦。

本以为从此以后在两个世界平行远走的他们再无交集,却在某个不经意的午后,远在北京的西瓜,收到他的喜帖。新娘是南京本地人,家境殷实。

同年,舒淇参加《康熙来了》节目,在谈到与张震的绯闻时不禁流下泪来,并直言如果张震主动追她,她一定会答应张震的求婚。但舒淇终究没能等到这一天。

她亦如此。那晚,她一个人在不足30平方米的北京狭小的房间里泣不成声。曾经以为,只要看不见他,听不到他的声音,闻不到关于他的味道,就能放下了。没想到,最后,却只是听到有关于他的消息,就能瞬间将那段记忆从心里连根拔出,痛得毫无征兆。

舒淇曾言:“如果三十五岁你还没娶,我就嫁给你。”

她忽然忆起那年,陪他上复读班的日子。有天,她问他:“你干吗不交女朋友?”

他答:“因为要忙学习,所以没有时间。”

她说:“那如果,三十岁的时候你还没交女朋友,就找我吧。”

他笑着答得干脆:“好呀!”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

2015年,电影《刺客聂隐娘》剧组盛装亮相戛纳电影节,主演舒淇和张震牵手走过红毯,再次成为焦点。往事一幕幕浮现眼前,不管他们演过多少戏,不管他们传过多少绯闻,不管谁捕风捉影地猜测他们到底有没有爱过……

最终他的选择不是她,而她也笑着祝福。有爱,有默契,有话可说,有些东西注定是比爱情长久的。

沈烨结婚的时候,她也过去了,那个时候她的身边有了大鱼,两人虽然还没有确定关系,但是大鱼整天黏在她身边,让她躲也躲不掉。本来说好一个人去参加婚礼的,大鱼却死活赖着她一起去了。

看见他幸福的样子,她却哭了,却已不是伤心。新娘抛捧花的时候,她正好接到了。她拿着捧花听着台上的他在宣读爱的誓言。

大鱼粗糙的手抹了抹她脸上的泪,然后轻轻地搂过她,将手慢慢地放在了她的手上。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说过:“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其实所有的青春大都如此,饮过不该饮的酒,牵过不该牵的手,然后,爱了痛了,青春散场。那个你曾以为你最爱的人,似乎和现在陪着你的人并不相称。所以《前任攻略》里说的话有一定道理:你最后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

但即使不是你最爱的人,却一定是那个在未来漫长孤寂岁月中愿意陪你一起走过的人。这个人,我们称之为:最适合的那个人。

南京姑娘也许就是沈烨最适合的那个人。在他选择安定下来的时候遇见了,才不管曾经有没有一个女孩爱他如生命,只求在往后的日子,他的生命中有她。

而大鱼也许也会成为西瓜那个最适合的人,至于爱不爱,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但是我确定的是,两人在一起,然后幸福,就对了。

你最终还是娶了别的女人,我最终还是嫁给了别的男人。在最好的时光遇到你,然后你向左我向右,我们擦肩而过。

-END-

《遇见》


总想在一场如酥如丝的春雨中,撑着油纸伞穿梭于江南。可能没有布满青苔的大石板,没有杨柳拂堤的断桥,没有一个且行且谈笑的好友。就一个人,静静的起行。在那里,我可以遇到破土而出、正展现着它勃勃生机的小草,遇到拂身而来、吹面不寒的二月春风,遇到一个促膝而谈、志同道合的友人。

有人说,遇见,不过是在一定的地点,一定的时间,遇到一定的人或物,或许还有事情。但是在茫茫人海中,无数次擦肩的人又有几个是隐隐约约还存留着记忆的呢?没有心灵上的刻印,或许算不上是遇见吧。西湖三月,白素贞一袭轻衣走过,邂逅了一个儒雅书生,从此写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草桥之上,梁山伯遇见祝英台,从十八里相送,到坟前的双双化蝶,为他们的爱情点开凄美的涟漪。

最美的遇见,不过初见。我们之所以愿意去记忆那些初遇的一颦一笑,只是因为这是两颗陌生而又神秘的心在相互碰撞。如春风吹着云,又如蜻蜓点着水,青涩而又温馨。有多少人曾怀念着往昔,怀念的第一次相逢,第一次微笑,因为在各自心里,那里承载的是心的起点。人生若只如初见,最美的画面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散殆尽,反而会因此愈念愈浓,直至如梦如画,直至永恒。

最暖的遇见,不过偶遇。如果说每一次初遇是云与风的交汇,那么我会相信每一次偶遇便是流星划过。没有计划、不经商量的,就那么匆匆地到来,该是有多欢喜。人生最大的悲痛永远不过是未知,然而最大的快乐也是未知。我们不能预知下一秒将遇到哪个人,也不能预测到你想遇见的人在何时遇到。人海还不一定茫茫,但机会总是渺渺。于是乎,我们不再刻意,一切都托付与机缘。当有一天,我们不期而遇,我们会发现这比任何一次彩排、任何一次计划都来得随意简单,但却是最为温暖。

佛祖座下弟子阿难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因为在他看来,每一次遇见都足以永恒,哪怕那时的他已经是一座沧桑的古桥。我收起伞,尽管天上还飘着雨丝。我纵身于雾汽之中,听着雨珠在发间流淌的声音。蓦然回首,仅莞尔一笑,愿我以最美的姿态遇见你。

遇见葵花女子,遇见阳光


都说女子如花,我喜欢这样的花,一直都是。可对于现实中的那些真实存在的花儿,却不怎么偏爱,其中缘由,不想深究。曾经也天真的将身边挚爱的女子写成一朵朵花儿,开在我的回忆里,开在我的生命里,开在未知的明天里

遇见你,遇见葵花女子,遇见阳光,故我将我们的遇见称之为暖遇。

今年的九月,秋天躲进了文字里,我总是希望在这些黑白分明的字眼里寻觅到属于秋天的气息,秋的情怀,或者只是为了寻觅属于秋天的故事。你,就在这时,就这么撞了进来,闯进了属于我的小天地,给予我夏花开的美丽情怀及温暖。

那段时间,与人之间的互动其实是清淡的,不想沾染太多的感情,那些,在后来的相处中,你也应该渐渐地明了一些,因为经历,所以懂得。正如你所说,只要曾经温暖过,长久不长久倒也不必太在意。

很多女子都说你是一个热情的姑娘,总是能感染到其他人,就像太阳一样。我称之你为葵花女子,不仅仅是因为如此。你知道向日葵的花语除了太阳,还有投缘吗?行走于文字里,相遇也许容易,相识却不易。是你的热情敲开了相交的门,也是你用真诚开启了相交的心。缘分二字,说来容易,若要续缘,是让世间人非常苦恼的一件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表面的阳光让我们彼此靠近,但让我们彼此亲近的,是内心的脆弱,那天,你读我的文字,发表了很长很长的评论,这是第一次以来,有人这么细心地去解读我文字里藏着的情感,也是第一次,一个女孩,跟我有着如此相似的文字情节,让我心生感动。

你说,从头一直读到尾,突然间,就有一种释怀的感觉。陌陌,你知道么,其实我喜欢着文字,仅仅只是喜欢发泄自己,在文字里,我才能看到这个与生活不一样的自己。常常因为一件小事感动的稀里哗啦,常常因为一个转身的离别,恨自己的无用。可是看着你写的文字,恍然之间,有种看通透的感觉。文字带给每个写客都是不一样的情感,有人写生活,有人诉情感,有人悟人生

很多时候,一件小小的事情,却习惯用文字来表达。就像藏在心里的伤痛,没有染上文字之前,或许一句两句话就表现出来了。可遇上了文字,总喜欢把心里的话,写成一些碎碎念,懂的人会懂,不懂的人,也从不去解释。慢慢的,习惯改变了,心境也跟着改变了。我不知道,与你的遇见会是多久,可我明白,我心里害怕失去那样有温暖的你,每每来到你空间,我的心就会安静很多。陌陌,如果哪天不小心丢了,记得我一定把你找回来。

何其有幸,让我遇见了你,又何其有幸,得你一句喜欢。我喜欢的文字,是随性的,是来至于生活的点点滴滴的,从不敢说自己是爱着文字的,因为爱着,就会时不时地想与它缠绵,与它邂逅一段一段地故事,可我没有,不爱读书,很少写字。那些文字里的箴言与智慧也是我望尘莫及的,我经常说,我写的只是一些过家家的心情日记,一个人的所思所想,一个人的潮起潮落。如诺你也喜欢,那么,我们一起,记录身边的悲欢离合。

那天收到你寄来的书,心中很是欢喜,献宝似的给我闺蜜看,她说真羡慕。我开始得意的笑。我想我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子的,有着属于你的明媚与阳光,像葵花一样。我用最直白的文字,来记录我们这一路走来的相遇,也许幼稚,也许无聊,但我真心。

有多久,没有在工作的时候笑的没眼没眉了呢?记不清楚了。那天,我们两个在工作期间一直偷偷地聊着天,原来我们在生活中有着那么多相似的处境,而我们,在性格上,有着许多的共同点,某天,我们那个共同的小梦,能够实现吗?很多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江湖梦,而我们的江湖,没有纷争,无需做一代侠女,也不是大家闺秀,我们只是一生活于烟火里的平凡女子,与三两知己、喜欢的人隐居与此,看日落日出,赏花开花落。这,该是多么美好与惬意啊!

我用时光为笺,用真心为笔,记录这一路走来的相遇,愿这段不说永远,只说珍惜的相遇,能够暖一程山水的念,送给远方的你,祝你生日快乐!遇见葵花女子,遇见阳光,也希望你能够一直温暖向阳。

行走在文字的空间,也遇到过很多人,得到了很多温暖,那些入心的女子们,我都会好好地珍惜。思思说文字缘,文字情,遇见浅陌,遇见阳光。熟不知,很多时候,是因为遇着了想要去温暖的人,才会变得阳光。

有一些相遇,如冬日的暖阳,可以让一颗冬眠的心,破冰而出,沿着春的气息找到一片花开的天地,与你,花下煮酒话桑麻。

我自倾怀醉在你斟的这杯暖酒里,卿且随意。

荷香百里终谢尘


一、命运转机

此时正值三月中旬,天气逐渐回暖,春风和煦,日光明媚。

虽然终于熬过一个漫漫长冬,但食不果腹的饥饿感仍消噬着洵美的意志。此时,街道一旁传来一阵悦耳的银铃之声,洵美循声望去,一驾由两匹马牵制的马车缓缓驶来,一排银铃被系在帘帐上,在绕过房檐的阳光下泛着夺目的光。

洵美垂下眼帘,揉揉饿扁的肚子,独自叹气道:“春日良景,洛阳城内达官显贵纷纷出门赏游,唉,这又与我有何关系?”

在爹娘没有去世前,家世虽不算名门望族,但在洛阳城内的十大商铺中,可谓是跻身前三。但万万没料到,爹娘造小人算计,蒙冤而死,独留她一人在世间飘零无依。洵美侧身,让那驾精美的马车先行。

车轮辘辘,经过洵美身边时却停了下来。一只如璧玉般修长的手缓缓揭开幔帘,露出一张惊若天人的脸。聪颖的洵美一下变反应过来,此人便是名誉都城,才貌双全的绝美公子——卫玠。

如玉公子,天下无双。

洵美平日只是听闻卫家公子的盛名,从未亲眼一睹其风采,那是因她生来清傲,不甘混迹于人群中默默无闻地仰望他的背影。可此时,她必须放下一切自尊与骄傲,弯下脊背,低下头颅,生存下去。

“公子,小女饥渴难耐,能舍口饭吃吗?”

马车旁的侍从看着蓬头垢面,瘦小羸弱的洵美,难为情的说了句:“卫公子,您看这……”

卫玠神色淡然,星眸低垂:“我书房中缺一个研磨的,让她去便可。”语毕,马车复前行。

侍从看着怔愣在原地的洵美,催促道:“愣著作甚,快跟上罢。”

“嗯!”

在万物复苏的时节,终于不需再挨饿了。此时房檐之上的鹂鸟嘤嘤成韵,抬头望天,云卷云舒又增了几分恣意盎然。日后长大成人,她一定会为爹娘洗清冤屈,好生安葬。

二、时光静好

住进卫家府邸,洵美勤勤恳恳,每日不到卯时便起床,为卫公子备好一日所需的笔、墨、纸、砚。经一番推敲与请教,她所研的墨浓淡相宜,色泽均匀黝亮。

她一直期盼卫公子的表扬。

一日,卫玠开口,声音清冽又不乏温和:“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读书才有出人头地的资本。你生性倔傲,定不甘一生庸庸无为,再者你天资聪颖,浅显领悟玄学之内涵也定不在话下。从即日起,我准许你可随意品读书房内任何书籍,若有疑惑,随时向我讨教。”顿了顿,随之又道,“还有,你研的墨很好。”

洵美的脸颊露出红晕,嘴角忍不住绽开的笑容,宛若出淤泥而不染的清莲。卫玠望着她的笑靥,心弦蓦然被拨动。

从此,洵美为避免不慎污损了卫公子典藏的珍贵书籍,便利用夜晚休憩时间,秉烛伏案,将其一字一字誊抄在宣纸上,用细线装订完好。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一个日光倾城的午后,洵美放下打扫院落的扫帚,坐在藤椅上诵读《诗经硕人》。其中有一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洵美便不经意间想到卫公子冰清玉润的样子,轻轻笑出了声。

“这句诗虽是形容女子的,但和卫公子也很匹配呀。”

日在就在安稳的流年中不咸不淡的度过,转眼便六月了。洵美研磨的技艺越来越好,她时不时在墨中添加些许香料。卫公子体弱,这些香料可助他提神,并且对书画有防蛀作用。

一日,卫公子发现了洵美遗落在案几上抄写的卷帙,随意翻阅了一下,只见一排排簪花小楷清新隽永,几乎每一句话后都书写着她独到的见解,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女竟有如此才学,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卫公子嘴角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如此优秀的女子,不被世人知晓,确实太过可惜。

三、名声鹊起

魏晋时期正盛传一种学术活动——清谈,深受文人墨客的喜爱。卫公子饱读诗书,又对《老子》、《庄子》颇有研究,所以最善清谈。

六月,每年最盛大的清谈大会便在此时举行。今年大会的举办地点较往年别出心裁,定于洛河之上。因为六月正是荷花争相绽开的时节,各类风流名士聚于一艘巨大的船上,闻着荷花之香,吐着鸿鹄之言,还可以浅酌两杯花酒,别是一番好兴致。

当然,届时卫公子定会参加,并且他决定带上洵美。

洵美得知后欣喜不已,灵动的眸子流光溢彩。

大会那天,洵美备好糕点、茶叶,端放于锦盒内。她连给卫公子擦汗的绸帕都带上了,只不过悄悄揣进了怀中。

洛阳城街道熙攘,人群如潮水般涌向卫公子乘坐的马车,所有人都想一睹其风华,以致马车寸步难行。

后来官兵开道,马车才得以通行。

六月骄阳似火,以卫公子的身子,早晚都会中暑。洵美善意劝解:“卫公子今后还是走小路吧,虽然绕一点,但总比耗时间强。”

马车中淡淡传来他的声音,在燥热的夏日犹如一股清风:“好。但马车内备有碎冰,你不必担心。”

半时辰后,到达洛阳河畔,早已有人前来迎接。洵美提着锦盒,随卫公子登船来到一处隔间。

隔间内棋盘、茶具、盆栽一应俱全。

那人谄媚地笑着说道:“卫公子,您可是我们今天这场清谈大会的顶级人物,这处隔间清静,您好生休息。”

洵美赏了他几锭五铢钱,然后将糕点一一取出摆放在案几上,随之煮水烹茶。等准备妥当了一切,洵美才发现卫公子早已躺在一旁软榻上睡着了。

清谈需要充沛的体力,为了不打扰他小憩,洵美不敢随意走动,于是掀起帘帐,观赏着洛河美景。荷花盛开,风光十里,旖旎万分,空气中荷香弥漫,而隔间的另一边就是悠长的走道,可至清谈大堂。

水煮沸时,卫公子便醒了,洵美沏好茶水,他呷一口,道:“此次清谈大会,也有你的位置。”

端着茶壶的洵美一时没稳住,沸水溢出来不少。

她原本想着此次随卫公子参加只是见见场面罢了,没想到自己还拥有辩论的资格,可以同天下有志之士,文儒贤人一同交流切磋,真是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啊!此番不仅能够增长学识,还有助提高名誉,重审爹娘冤案,一举两得!

洵美连忙跪下谢恩,只不过这次,她的眼中充满坚定。

四、跌入深渊

清谈大会开始。

前半场往往都是广结益友的环节,大家对衣着朴素的洵美,怀着三分好奇七分轻视——一位荆钗布裙的民间女子,应没有多大能耐。中场洵美言语不凡,在一轮又一轮据理力争之中游刃有余,举手投足间又带着与生俱来的清傲之气,令众人纷纷对她刮

目相看。后半场风云突变,眼看洵美对那唇枪舌剑招架不住时,卫公子字字珠玑,扭转乾坤,救她于水火。

清谈大会结束,用时四个时辰。

自此,洵美名声鹊起,誉满都城。

她的才华渐被众人知晓,民间百姓流传卫府的小侍女洵美乃是天女转世,得此女者可永固江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这些亦真亦假的流言传入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耳中,她一度专权,相貌丑陋且性情善妒,她下旨召洵美进宫,半分不得推辞!

洵美得知懿旨,如遭晴天霹雳。深宫漫漫,宫墙如山,一旦入宫,便意味着此生再也没有给爹娘翻案的机会,永远不能报答卫公子莫大的恩情。

旨意不可违抗,卫公子虽位至太保,但在贾后面前求情无疑是飞蛾扑火,若绝不入宫,无疑也是自掘坟墓。

怎么办?怎么办?

洵美看着卫公子终日不展的峰眉,自知他也愁苦不已,便不再前去叨扰。

三日过后,是入宫的日子。

这天,洵美登上马车,回首相望,卫公子一袭白衣,衣袂飘飘,站在庭前那棵老榆树下送她离去。阳光缕缕洒下,一地斑驳光影。

洵美忽然想到了初遇卫公子那天,他也一袭白衣,缓缓撩起幔帘,风华无双,从此再壮丽的山河都无了颜色。

此一别经年,只盼来生报答了!

马车渐行渐远,洵美没有回头。

五、真相大白

三次四季轮转,一千多个日升月落。

生活在宫帏院墙之中的洵美,将满腹思念愁绪倾注于笔端。此时西晋政局动荡,暗波汹涌,后八王之乱爆发。洵美依稀得知,卫公子为在乱世中明哲保身,携着母亲去了豫章。

远离纷扰,这样也好。

又过了大半年,危机以火烧燎原之势波及后宫。院外剑戟厮杀,狼烟四起,洵美却在房中静静读着卫公子病危时寄来的书信。

信中写——

洵美,见字如面。

三年前我救你回府,不过是为了弥补心中之愧。你爹娘曾经营着洛阳城内最大的丝绸商铺,垄断了所有丝绸市场,独占鳌头,但遭嫉妒。一次为皇宫进贡西域的上好绸缎时少了两匹。其实并没有什么,同样做着丝绸生意的一位商甲恳求我写奏折时将两匹改为二百匹,我照做了,因他有一个可治我顽疾的古方。二百匹西域锦绸值万两黄金,足以使皇帝龙颜大怒,你双亲无罪可认,如此蒙冤而死。令尊令堂的遗体我已妥善安葬,你大可不必担心。

卫玠

洵美阖上信件,内心静若止水——爹娘的死与卫玠有关,而三年前却又是他救了自己的性命,互不相欠。

三年,这带着荷香浮动的微尘,是时候落下了……

抗日英雄谢彩轩的故事


谢彩轩(18961937),广东合浦南康客家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66军159师477旅旅长。

20XX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人物生平

早年毕业于西江讲武堂,在国民党军队中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等职。1936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任第66军159师947团团长。1937年,任国民党第六十六军一五九师九四七团团长,率部参加南京保卫战,1937年10月,开赴淞沪战场。21日,随部反击日军第9、第11师团。因江阴失守,所部腹背受敌,撤入苏州河南岸。11月,任第159师477旅旅长,率部转战苏南地区。11月底,奉命参加南京保卫战,在中山门一带阻击日军。12月12日,南京守军司令唐生智下令各部突围。晚9时,谢彩轩指挥全旅由太平门突围至中山陵以东的麒麟门镇时,遭遇日寇坦克部队。在激战中,谢彩轩壮烈牺牲。国民政府追赠谢彩轩为陆军少将。

主要事迹

谢彩轩幼年随父谢邦馨读私塾,后入广东省立廉州中学。胸怀救国救民,毕业目睹时艰,决定投笔从戎。改习广东西江讲武堂,不久充任粤军下士。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叶挺教导团任排长。民国十五年(1926),随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加北伐,过汀泗桥、陷武昌城,身先士卒,负伤续战,险些阵亡,一时为军中传奇。战毕,连升为上尉连长、少校营长。十八年奉调回粤,任第一集团军教导师第一团三营少校营长,后提为中校,驻防广州郊区三元里、塘溪一带,为粤军模范营。不久,再升第一集团军第三军第八师二十四团上校团长,驻防龙川一带。二十五年两广事变后,调回第四路军总司令部任上校参议。同年,又调合浦县三合口军垦区任上校主任,垦荒造田,植树造林,造福桑榆。七七事变后,辞军垦区主任之职,抱病请缨抗日,赴汤蹈火为赴国难。二十六年九月,以团长军职由粤出发北上,奔赴上海前线,旋任第六十六军一五九师四七七旅上校副旅长,指挥所部鏖战于上海西郊及沪宁前线,浴血奋战阻击来犯之敌,因江阴失守,腹背受敌,退入防线内。不久,参加南京保卫战。十二月十二日晚九时奉南京守备司令唐生智令,全军突围,指挥全旅官兵由太平门冲出,打退围城之敌,前进十多公里,夜半杀至中山陵以东的麒麟门镇,再与敌坦克主力遭遇,为后续部队及友军杀出一条血路。是时,率部激战整夜杀声震天,双方伤亡惨重,战中与一五九师副师长罗策群高喊弟兄们,跟我来,勿要做哀仔呀!随之多名高级将领壮烈牺牲,为国捐躯,杀身成仁,可歌可泣。国民政府发布褒扬令,追赠谢彩轩为陆军少将。

谢鲁山庄,回不去的山里孩子


我们是山里的孩子,家在山里,学校也在山里。

到外面去走一走,看一看,是我们山里孩子读书时最期待的一件事。

有一次老师终于说要带我们出去玩,乐得我们又蹦又跳的。老师是城里来的知青,山里的山山水水对她来说,就是一件新鲜事,前些日子,他们几个知青同学,趁假日到谢鲁山庄游玩了一回,觉得是个好地方,老师玩意未消,也乐得带我们一游。

我们是山里的大孩子,也是学校里的大孩子,在弯弯的山路上,仰望蓝天下展翅高飞的雄鹰,我们的心儿也象长了翅膀,心要飞翔,梦也要飞翔。

山里的孩子对山只有祟敬,却不陌生。从山里来,到山里去,相隔三十多公里,这个距离不是很远,却是同学们集体出游的第一次。

谢鲁山庄不是一个村庄,而是谢鲁人,一个有钱人家的私人庄院。山庄依山而建,亭阁高低,叠叠而上,九曲巷道,奇路蜿蜓,半月瑶池,潜龙流溪,拱门似月,回廊如虹,槛联高雅,妙趣横生,处处景物,美不胜收。到底是有钱人家,也是花了大笔钱,才能成就这一方的人间仙境。后来,在路口那儿,就有了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面四个大字:四大名庄。

我们那时候到谢鲁山庄去,是没有大路的,也没有大大的广告牌,山路十八湾,每一道湾都是一道风景。每一个男同学都是骑车而行,后面搭着一个漂亮的女同学,青春飞扬,长发飘逸,也是一道风景。纯粹的游玩,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充满着天真。在土墙灰瓦屋子里长大的山里孩子,对楼台飘影和瑶池仙境,睁大了求知和好奇的眼睛,又在这种美景中迷盹困惑,懵懂不知,不解风情。

那个时节,正是山花烂漫,庭前屋后,除了参天古树,就是奇花异草,那时的山庄也是原始状态,农家私人庄院本色,小路旁的野花是随意可摘的,同学们一时兴致勃发,争先采摘,到最后男同学手里的花都送人了,女同学笑容满面,那笑里都藏着秘密,谁也猜不到那一个男同学,把花送给了那一个女同学,也没人猜,只愿天知地知,永远是一个秘密。

送花也许是初恋的开始,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心里有爱慕,也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其结果却不尽人意,全班男女同学竟没有一对成对的。山里的孩子长大了,都希翼着往外飞,也是劳燕纷飞,就纷纷的各自飞了。

过了好多年,我也曾重游谢鲁山庄,也写了游记,在曾经走过的小路上徘徊,在曾经留过影的亭阁前立足,追忆当年,寻找过往,半月瑶池仍在,潜龙流溪依旧,却怎么也找不到当年天真,听不到当年孩子般的笑声。

我知道,光阴似箭,大江东去,我们已回不去少年,也知道,谢鲁山庄,回不去的山里孩子。

遇见春天


自己跟自己玩的好处是什么?是内心真正的宁静?NO,NO,NO!不存在的!

你看啊,上周来的时候,路边的花儿不是还在花枝招展的怒放吗?而这周,她们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我得去好生安慰她们,鼓励她们要越挫越勇,来年再续;

那厢,桃树林中,有一支人们为了拍出自己的美照,不惜折裂的桃树枝,在春风中瑟瑟发抖,向人倾诉着她的不甘与落寞,我得去好生抚摸她让我心疼的伤口,给予她安慰,为她鼓劲;

山坡上那几棵植树节被人们种下了希望的小树苗,二十多天没来看看你们,好像又长高了呀,真为你们高兴;

还有脚边踮起身子仰起小脸蛋,在卖力呼唤我的茵茵小草,问我最近可好?我蹲下来轻柔的对她们微笑着说:谢谢,我很好呀,你们好吗?

总觉得人不应该离开大自然太远,那样就吸收不到天与地之间的灵性!

但自己也不太喜欢和大自然的花花草草合影,莫名其妙的感觉在她们面前,由衷的窥视到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卑微。

以前会一直偏见的认为,人比花娇这句话肯定是古代的一个好色之徒诗人所写,花儿含苞欲放羞涩的美,争相怒放时繁花似锦生命鼎盛时期的美;就连凋零时颓败的残缺之美人,怎能可以比花美呢?

后来细想,男儿本色,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其实是属于一种自然而然的本质所象,只是男人和女人看待事物的观点不一样而已!

好吧,就这样吧,你们要好生养着,得空时来看看你们,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