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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知己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8-28

别送我,故乡已在身后了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别送我,故乡已在身后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别送我 说再见吧

故乡已在身后了

你不要再想起我

请别送我

民谣歌曲《别送我》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这也同样是来源歌词,只是从以往的时间上来看,六、七月似乎才是离别季,因为要面临着毕业,面临着各奔东西,而九月是新学年,反倒是一个让人愉悦的月份。自然也不必太在乎细节,大概那是作者感同身受的事情。

依旧还喜欢听着民谣。当畅所欲言聊天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说自己喜欢听流行音乐,不知道是人云亦云还是这是他们真实的想法。倘若这时有人说喜欢听京剧,估计会引来一阵大笑,觉得作为一个标准的90后,应该与时俱进,喜欢新潮的东西,他们才不会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一直经久不衰的事物,不会带着尊重的眼光去看待别人的兴趣爱好,他们也没有恶意,大概是为了活跃气氛,所以拿别人打趣而已,而一个真正明辨是非的人,是不会让这些无关之事影响到自己的。

而关于我喜欢的类型民谣,一旦我说出来,相信别人不会笑,最多觉得我有点恋旧罢了,何况现在的一些民谣已经火遍大街小巷,就拿上面举例的《》来说,它的传唱度,总有种妇孺皆知的现象。民谣都是一个个追梦者为梦痴狂的真实写照,充满了正能量,同时能把五味杂陈的心情写成歌词的人,本就是自己赞不绝口的对象,关于这点,李宗盛是我的男神,尽管他已经不写歌词了,但他的曾经作品,首首都可以称作经典,所谓经典,是已经经过了时间的打磨,依旧流行的内容。

《别送我》这首歌,也是偶然听到的,它改编自一首英文歌曲《Five Hundred Miles》,中文作词是韩寒,也是第一次觉得韩寒特别有才华,尽管在这之前他已经名声大躁,但因为不喜欢看书,自然也没有接触他的小说作品,看到歌词后,才更加相信。听过一遍以后,便喜欢上了这首歌,以至于它成了好几日单曲循环的歌曲。

犹不忘,那时候踩着自家的自行车去奶奶家,一路上播放的都是这首歌。回家的时间也匆忙,但但凡亲眼看到一次亲人,就相当满足,不需要她说多长篇大论的关心话语,只要那一眼,就感觉温暖,人在那,就是一切都从未被更改,一切依旧美好,憧憬一切都会更好。

犹记得,那时候总给朋友安利这首歌,朋友会开玩笑地说,好吧,那我以后都不送你了,谁让你天天让我听这首歌。我解释道,我推荐歌词的目的只是因为好听,不要在意它的内容呢!

那时候的朋友也真是给力,每次不论我返校多晚,都会提前在校门口迎接我,暑假去火车站坐车,也会亲自送我去车站,而我,似乎没有做好这一点。朋友依旧是那个热心肠的朋友,那个好人缘的朋友,那个值得我感谢的朋友,只是,起风了。

关于这首歌,关于酷狗音乐,我也很久没有听了,一是稍显比以前忙碌,二是也吐槽一些歌词也略显矫情,甚至无病呻吟,以至于不想听歌,只想好好感受每天的生活点滴,简单、舒心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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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回头了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别回头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一直以为,坐黑色的奥迪会更舒服,那种没有坚硬棱角的圆弧流线让人感觉特别熨贴,而黑色不仅神秘高贵且透着端庄,还能品味出类似阳光的味道。

从进职场打拼,我的目标就是能够每天坐着一辆黑色的奥迪在这座城市穿行,无论风雨,无论昼夜,只要我需要。十年的时光在我的奔波忙碌中渐行渐远,我的座骑也从最早的一部白色单车,到那辆红色的木兰在这个中等城市风风火火穿行。当我穿着奶白的职业套装出入诸多写字楼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了一辆红色的富康。彼时我还没有想起我仍然一个人生活在这座城市,那个叫做左行的没有奥迪的男子已候我十年,而我一直想的是怎样成为一辆黑色奥迪的主人。

左行是大学时高我一届的师兄,健康朝气,离校前他很霸气的对我说:“米儿,做我的女朋友吧”,夏天的傍晚就在我们羞涩的牵手后变得红彤彤的。次年毕业我也追随他来到这座城市,开始了自己的事业生涯。

爱情却没有与事业一同成长,在一家进出口公司做到了区域总经理的左行,青春的阳光渐渐消逝,老练的样子让我自然的想起谈判桌上心狠手辣的对手。奥迪的向往也让我对左行没了希望,左行似乎只是引我来到这个城市的一个座标。那个夏季的感觉竟再也没有让我羞涩过,对他还颇多微词:“请你不要总是随便到我的家里来;我的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求求你,不要再给我买那么多琐碎的东西”,我和敏行的闺房对他的出现总是表现不欢迎,虽然对他放置的东西用之无愧,但他只是笑,还是喜欢他宽厚的胸有成竹的笑的。据说成熟稳健的左行后面有成打的漂亮女孩子打转,只是我不在意,为此左行是爱恨交加却又无可奈何。

左行去欧洲考察,已经有十多天了,忽然发现家里没了许多的生活用品,只好趁午间休息独自去商场购买。返回时,我的富康旁竟泊着一辆奥迪。纯粹的黑泛着神秘的光泽,闪亮的标牌在阳光下反射着冷峻的光芒,我慢慢的径直的走近它,仔细的读着它的每一部分,这部车保养的很好,轮胎显示着它不是很年轻,但车体竟无一处划痕,哪怕小小的修饰的痕迹,而我的富康,仿若一疯丫头,脸颊处就是车窗下已经有了两处划痕,浅浅的但也能看得见的,正兀自的欣赏着,车门开了?!一个和车一样神俊的男子微笑的望着我,我知道自己的狼狈,急急的掏出车钥匙,不想哗啦啦的购物袋从手中散落,彼时正是午后两点,秋天的阳光有些毒辣的烤着我和我买的散落一地的物品。

有人蹲下来帮我,我的自信似乎蒸发般,只剩下一个有些惊慌有些语无伦次的女子面色绯红的对那个人道着谢。“你很喜欢奥迪车吧?”我慌乱的点点头,这时敏行的电话打来,我匆匆的驾车离去,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敏行是我在这座城市唯一的姐妹,九年的时光让我们从最初的小女孩磨练成如今商场上干练精明的类似强人的成熟女子,只是敏行比我安静,比我多了些温柔,所以喜欢保护她,更愿意载着还没有座骑的她四处兜风。敏行的上司要她去相亲,据说对方是个海归,我是去把关的,我不喜欢把敏行交给一个看起来不负责任的男子,那个追敏行也有六年的子杰,是个世代为官的后代,与生俱来的高傲让我不能忍受,告诉敏行嫁给他应该是来生吧,敏行便不再理睬他。

相亲的地点是清静雅致的茶吧,敏行紧张的样子让我只是想着照顾她而没有留意停车场里的那辆奥迪是我刚刚欣赏并离开的。美丽的服务小姐将我们引领到一处水云阁,果真是没有留下多少人工雕琢痕迹的山间水间有云缭绕,还有青翠的植物隐现其中,轻轻推开门扉,一个男子微笑的站了起来……

知道了那个和奥迪一样神俊的男子叫做陈策,知道了敏行很喜欢他,也知道了握手时深深注视我的陈策与我的关系只因他是敏行的男朋友。

敏行和陈策开始约会。

我成了敏行的倾听者,她告诉我陈策的优秀陈策的体贴。陈策会在偶尔的清晨敲开我们的门给我们送早点,会约我们听音乐会,约我们吃晚饭,只是我不能总是站在他们身边,我只能歉意而短暂的面对陈策依然深深的注视,我应该是装做欢喜的样子看敏行小鸟依人般的向我道再见。陈策经常出没于我们的家,帮我们做一些我们做起来比较辛苦的事情,敏行也会幸福的围在他左右,每每这时我都一如当初驾车而逃。

敏行休假回家了。那一日早早的收拾停当似乎有所等待,陈策捧着一束红玫瑰敲开我的门,我的冷淡写在脸上:“敏行回家了你不知道吗?”陈策却认真的告诉我:“米儿送给你的,我喜欢你”。心竟在瞬间痛的起了皱:“不可以的,我是敏行的姐姐”。

敏行彼时已经坐着陈策的奥迪在这座城市穿行,无论风雨无论昼夜,只有我知道我对奥迪的渴望加杂了一些让我心痛的东西。

接到左行的电话在下班的途中,左行回来了。职场的磨练,当年阳光的左行已经沉稳了许多,虽然那份神韵不是我想要的,但左行仍是我在这个城市的唯一依靠,听到他的声音我有种想哭的欲望,左行慌了,匆匆的处理好手中的事务将他的怀抱给了我。

接到陈策的电话已经是我们相遇三个月之后。秋季末的空气弥漫着一种冷清的无奈的味道,我们见面的地点仍是那家茶吧。远远的就看见了那辆奥迪,陈策在我泊车的时候走出车门,他没有微笑,带着研究的目光深深的望着我。敏行怀孕了?!我望着这个男人,心在冷风里颤抖:“那你就抓紧娶了她吧,敏行很爱你的”,“其实是敏行故意的,我没打算娶她”,“我一直在接近你的,米儿,你应该知道我们的相遇就是我们缘分的开始”,我真的扬起了手,但我不能打他,他是我一直倾慕的对象,“你知道吧?敏儿有多爱你?”“这不重要的,我只想娶你,米儿嫁给我,我可以给你奥迪,你不用这么辛苦的工作了”,我的手重重的落在他的脸上,手很痛,其实我的心更痛。敏行,我们姐妹怎么会爱了这样的男子?冲出茶吧,有泪在流,陈策,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疯狂的驾着车奔跑,奥迪也在风尘中与我疾驶。

敏行还没有回来,她应该和陈策在一起,我只能听歌: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花开花谢总是空。缘份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一遍一遍的《女人花》让我泪流满面。

办公桌上开始出现玫瑰花,鲜艳欲滴的灿烂着每一天,厌倦了这类游戏也不再理睬,左行早就不这样了,只是告诉我他的欧洲之行很成功,买奥迪应该很快的,但我已经不感兴趣,告诉他我可以嫁给他了。

陈策出现的时候我正在公司听汇报,秘书拦不住他,他的手里是我和左行的结婚请柬:“米儿,你为什么不肯给自己一个幸福的交待呢?”“陈策!你太过分了,这是工作时间,我的幸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不会,我现在就向你求婚可以吗?”保安来了,陈策依然喊着:“米儿,给我机会就是给你机会的。”

敏行也搬离了我们的家,只留给我一张纸:“米儿,我以为今生今世你都是我的姐姐,你怎么可以在我爱情初始的时候就和陈策一起骗我?”

我驾着车疯一样的找敏行,敏行辞职了?!陈策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愤怒的力气,软软的靠在他的肩头,泪水模糊了我和敏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左行来的时候我已经在陈策的怀里睡着了……

敏行嫁给了子杰,远远的望着娇美嬴弱的她被一脸幸福的子杰拥着走向花车,花车驶过我模糊的看到敏行如我一般仍在流泪的脸:敏行,我的姐妹,你是否看到我也在流泪的脸?

远离陈策是我对敏行唯一可做的,我和左行的婚礼如期举行。

静静的望着镜子中自己应该是一生最美的容颜,陈策突然出现,一把崭新的汽车钥匙,奥迪的,在精致的盒子里闪着清冷的光泽:爱是我最初的方向,也是我最后结束的终点。我的泪水汹涌,那一天在他的怀里睡的是那么的安静,没有了世外的一切喧嚣,只是陈策呵,为什么我们相遇之初没有相识,你做的会是敏行的男友?听到了奥迪车驶过的声音,此生我与这个叫做陈策的男子已经再无姻缘。

躲在左行的怀里,任他在我的身体里疯狂的穿行,那一刻的左行是投入的,我用一种绝望的此生只有一次的心念抱紧左行,一种类似犯罪的感觉弥漫在我的四周,多想把自己的初夜给陈策。近似喃喃的说着:我只想静静的躺在爱人的怀里,沉沉的久久的睡去,能感觉到左行很满足的把我搂的更紧,但我知道这句话是对另一个叫做陈策的男人说的,而左行却不知道,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男人……也永远不会知道。

手机响了,我的泪竟瞬间找到了家的方向。挂断,再响,挂断,再响,反反复复后是陈策嘶哑的声音:奥迪是你最喜欢的,为什么不收下?我哽咽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了最初接通电话的勇气,按动信息键:送我一辆车模吧,摆在……

这座城市依然有奥迪在每天每夜的奔跑,这个城市依然有女子对奥迪存在着渴望,而我依然驾驶着自己的富康在这座城市的季风里奔波,只能偶尔的扫一眼陈列架上那辆不染纤尘的纯粹的黑色的奥迪车模,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听说,你的故乡下雪了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听说,你的故乡下雪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等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土壤会重新露出地面,水管里的水会重新流动,只是你冻住了的心,我却再也温暖不了啦。

听说,你的故乡下雪了。

雪,不论是哪一个地方的雪,总是那么漂亮,它们总能在那么一瞬间,轻易走进一个人的内心。

我知道你的故乡会下雪,就像我知道那儿,一年四季都能发生故事。

下雪的时候,很冷。可是,下雪后的古城也很美。唯美的街道,微微敞开的店铺,黄昏时一盏盏不刺眼的灯,一个个不着急的游客。

下雪了,街道旁的溪水还没冻住,路旁的小酒馆的音乐还没停止。也许,只有在这里,坐在溪水边的石桥上,你才能看到音乐流出来的气息。

它不浮躁,一首摇滚到了这儿,都会变得那么多情。永远都忘不了,穿过人海时,忽而听到的手鼓声。没有战鼓那般沉重,没有唢呐那么悲凉。手掌落在鼓面的一瞬间,像极了一个人的手,抚摸着挚爱的人。

下雪后,它也是热闹的。

许多未曾见过雪的人,都去你的故乡看雪,盼望在街头某个转角,看个某个纳西姑娘。可是,古城没有纳西姑娘的温柔,古城只有属于别人的快乐。

人们从舒坦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敞开心扉,接受者大自然的洗礼。许多人去你的故乡,是为了疗伤,哪怕依然还在人海。可是,依旧能够在喧闹的街头,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所以,如果你失恋了,一定要去一次丽江;如果你不曾爱过,你也一定要去丽江。

轻柔的雪花落在肩上,拍打着你的脸颊;轻柔的时光,吹在你的衣襟上,也吹进你的心。

别轻易去拒绝它们的拥抱,许多人的一生,可能都未能在这样恬静的岁月,安静的看一场纷纷扬扬的雪花。

最好去黑龙潭,在靠近象山的地方,雪花落进潭里,也落进你的心。如果,你足够幸运,还能站在桥上,看见远处的雪山,露出她干净的笑脸。

我曾有幸在那儿,遇见一场温柔的雪。

它来得猝不及防,等我打开窗户的时候,它就已经来了。

宿舍外的草坪,已被厚实的雪花装裹,行道旁新移植的树枝上,点满了形状各异的雪花。球场旁的格桑花,稍微弯了身子,路灯绽放着微弱的光,点缀着它们的美丽。

表白的男子,在宿舍前的花海边,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一起,是否离开这座城市以后,回到各自的小地方,过着各自安好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不论是那个男孩,还是那个扎着头发,穿着纯白的羽绒服的女子,他们必然会记着这浪漫的日子,一个人的一生,又能经历几次这样的温暖。

我喜欢层林尽染的美感,可惜这座城市没有层林,只有一栋栋老旧的木质阁楼。珍藏在历史的画册里,虽然被俗世的烟火,晕染上了金钱的味道。你却拒绝不了,站在万古楼上,遥远这座城市的苍茫之美。

雪越来越厚,夜越来越深。

路边的杨柳,不再温柔,用它垂下的柳枝,奋力对抗着冷风。哪怕偶尔被风吹弯了,吹断了,甚至连根都被拔出了地面,可是,它却已证明了生命的顽强。一个人总不能沉沦在苦海中,煎熬度日,站起来总可以看见明天的太阳。

行道人看雪的人慢慢减少了,古城又重新归于寂静。只有风和溪水,依然在古城,安静的洗去繁忙了一天的城市和街道。

明天,不论是来过,或者没来过的人。他们都会在这座城市,收获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人可能收获到了爱情;有人可能收到了烦恼;有人可能欢喜而来绝望而归,有人带着故事而来又带着故事离去。可是,不论你收获到了什么,都是生命的另一种美。

我不知道,等我再次踏足那座城市的时候,能遇见怎样的安排。可是我知道,这座城市的雪花,不论在哪儿都会落在我的心怪里。

允许,我会想起一段难忘的过去;也许,我什么也不会想起;此时此刻,我知道它在下雪。

离古城不远的地方, 你的故乡也会下雪。

冻住红色的土壤,凝结水管里的水,也冻住了你的心。等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土壤会重新露出地面,水管里的水会重新流动,只是你冻住了的心,我却再也温暖不了啦。

听说,你的故乡下雪了。

我想你了。

记得身后有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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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的世界田径大奖赛总决赛中,年仅19岁的埃塞俄比亚选手凯内尼萨贝克勒首次参赛就问鼎3000米冠军,并打破该项赛事记录。一时间,贝克勒成为场上的焦点。

颁奖仪式结束后,在接受采访时,有记者问他:你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国际大赛就夺得冠军,有什么秘诀呢?

年轻的贝克勒朝身后看了一眼,幽默地回答:没有秘诀!只不过,我的身后有匹狼!

记者们大吃一惊,这是田径赛场,哪会有狼呢?有记者不解地问道:你说的狼指的是什么呢?

接过记者的话题,贝克勒娓娓道来:我从8岁开始就在教练的指导下练习长跑。我家的旁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每天清晨,当别人还在熟睡时,我就在森林里训练。但是,几年下来,虽然我很努力,却没有明显的进步。

一天清晨,我像往常一样在森林里奔跑,突然,我听到身后传来狼的吼叫声。一开始,那声音离我很远,但我越是拼命地往前跑,它仿佛就离我越近。我知道,我是跑不过凶恶的野狼的,但是,为了逃命,我不得不使出浑身的力量,义无反顾地往前奔跑。等我回到终点时,我惊喜地发现,在狼的追逐下,我的速度居然突破了那道一直以来难以逾越的瓶颈!

从那以后,我每天早晨在森林里跑步,身后都会传来狼叫声,那声音好恐怖。所以,那时的我不得不竭尽全力地往前飞奔。直到有一天,教练对我说,我的身后根本就没有狼,那是他从野生动物园里录下狼的叫声,然后再从留声机里放出来的。那一刻,我知道原来不是我不行,而是我的身后少了一匹追逐的狼!从那次之后,每次练习时,我都会想着自己身后有一匹狼正在追赶,包括今天比赛的时候,那匹狼依然在后面不停地追赶我!

朴实的话语、精妙的比喻、深刻的寓意,让在场的所有记者都拍手称绝。

歌德曾说:人的潜能就像一种强大的动力,有时候它爆发出来的能量,会让所有的人大吃一惊。其实,不只是贝克勒这样的飞人,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身上都潜藏着巨大的能量。而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之所以没有像贝克勒那样走向高高的人生领奖台,那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有将自己置于一匹饿狼的前面。

美丽在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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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爽的秋天,校园里满目的火红美得让人感到奢侈。一场秋雨一场凉,几天之后,叶子落了,于是地上到处都是落红,多情的人捡起伤感,怀旧的人捡起回忆总之,美丽的校园里,因为有了这纷纷的落叶,似乎更多了许多浪漫的气息。

伴随着天气的变冷,早晨起来,世界忽然布满了雾,潮湿的气候,加上匆匆的行人,地上的落叶被踩得残缺不全,少了往日的气息。偶尔一个不小心,就会踩在叶子上滑出一段距离,幸亏我们年轻,要不然几乎摔倒。

落叶失去了昔日的火红,多了一丝无可奈何的疮痍,完全没有了昨天的风采。

路过几个大妈,她们是校园的环卫工人,不似普通的环卫工人穿着醒目的衣服,但是一把扫帚,肩上的一个大袋子成了她们的特殊标识。

三个大妈凑在一个树坑旁,边上的一个年轻人说,这个就不用了吧他是指树坑里的落叶,脸上露出难为的神色。看穿着年龄,他应该是她们中某一个的儿子。大妈嘴里碎叨着什么,一边并不犹豫地落下了扫帚,用了很大的力气,于是卷起一层厚厚的落叶,湿黑的泥土露了出来。

我没有停下脚步,心里却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在继续往前走的路上,还有好多这样的树坑,几个草坪里也落了满满的一层,这些落叶和枯草纠结在一起,很难清理出来,树上残留的叶子还在稀稀落落地掉下来,仿佛是一个不远悲伤的妇人,在悄无声息地啜泣。

我想起大学时候,有一次去考科三,因为不在本驾校考,需要很早坐车去考场我所谓的很早是凌晨六点。正值严冬,我刚出门便冻的瑟瑟发抖,昏暗的路灯下,寂寥的马路显得有些吓人。远处走来几个人,他们嘻嘻哈哈地聊着天,扫帚在胳膊的一上一下之间发出唦,唦的声音。我像见到了救兵一样惊喜万分,看他们的身后,一条长长的街道像油画一样铺陈在眼前。

我闲极无聊和他们聊了起来。

这么早啊?我问。

这还早啊姑娘,我们四点就在这里了一个大叔边扫边说,我们有规定的,六点半前必须打扫完这条街道。

这么辛苦?四点,多少人还在睡梦里,然而他们已经在这样冷的天气里开始了一天的劳动。我不禁又问。

不辛苦,习惯了也没什么的,一个阿姨也扫了过来,把一堆垃圾倒到推来的小车里,忙完了一天基本都没有什么事了她笑着补充,嘴里呼出一大口一大口的热气,又立马变成一股股白雾,在幽黄的路灯下清晰可见。

他们仍旧有说有笑地向前走去了,每走一步便扫一下,还有的人在定时把集中起来的垃圾倒到车上,他们的身后,街道都呈现出来一种脱皮换骨式的干净。

东边渐渐出现了一丝白色的光亮,几个中学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又相互鼓励着匆匆跑去了;一个老大爷边跑边伸展着胳膊,也顺着马路牙子渐渐远去,接着是骑着电动车的行人,机动车也渐渐多起来了,他们都在这条洁净的道路上开始了自己的锻炼,学习,工作。而那些环卫工人,在天还没有彻底亮了的时候已经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也许有的人一生都不会知道这群在黑暗中为白天创造便利的人,我很庆幸自己有过这样的机会,这一次经历改变了我对生活的态度,每当我为寒冷,疲惫退缩的时候,昏暗中的那些人便走入我的视线,我便会像那天一样,大步无畏地走下去因为我知道,我们身边,我们脚下,总会有深藏不露,伴随一生的美丽。

幸福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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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渐渐西沉,晚霞似刚刚染出的新红,此时喧闹一天的岳府也渐渐地归于宁静,然而此时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的临近。就在岳府旁边的一个废弃的院子里,那棵老酸枣树上不知何时隐藏着一个黑衣人。

他叫文轩,他是江南铁剑门南宫语的七弟子,据说他已经炼成了铁剑门的武功绝学-剑影留形。此时的他正如一个狩猎者,正死死的盯着他的猎物。秦丞相答应过他,他干完这一次,秦丞相给他一万两银票。从此他就离开江湖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其实他之所以成为一个杀手完全是为了她,他的师妹-冷艳香。

他已经在这观察了三天,他终于选择了这个隐藏点,等到再晚一点他就要开始行动了。秦桧给他的任务是杀光岳飞的家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压岳飞的抗金士气。天边的晚霞仍然没有褪去的意思,终于他再也耐不住了,他轻轻地从那棵树上跃下。他缓缓地抽出了他的剑,他的杀气也悄悄的泄漏了出来。他一想到将来的幸福生活,他恨不得早早的完成这次任务。

正在这时又一个黑衣人突然出现了。他的身材竟然如此的苗条,显然是一个女子。她奔向的方向竟然是文轩,文轩大吃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常态。于是他手腕一抖七朵剑花,恨恨地刺向那名刺客,那名刺客也不甘示弱拿出一对峨眉刺,舞的呼呼生风。于是二人开始大战起来,本来文轩很自负最多50招自己就可以解决她。

一百招过后,文轩开始满头大汗,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为了尽快解决对手他决定使出他的绝学-剑影留形。他再次缓缓地提起他的剑,突然他一个转身两个文轩一左一右的散开,一实一虚两道剑影,向那名刺客刺去。不料突然那名刺客却突然消失了,文轩大吃一惊这不是武林中失传的绝顶轻功-梦幻紫罗。他慌了神,第一次她感到可怕,渐渐地他失去了往日的勇气

突然,他略一停顿,一柄峨眉刺透胸而过,他不相信的望了望自己的胸前,又看了看面前的那名刺客,他突然发现那名刺客的眼中闪着泪光。她的峨眉刺还未从他的胸前抽出,突然他觉得面前的这个人似乎很熟悉。他现在在也不想想那么多了,他再次提起自己的内力,他的剑突然一分为二。他一把剑隔开她的另一个峨眉刺,在她还没抽出峨眉刺时,另一把剑迅速的刺向她的心部。他的剑从她的前胸插入从她的后胸透出,慢慢地他们的血染红他们脚下的那片土地。

过了好久,他们缓缓倒下,突然一阵狂风刮过,他们的面巾,悄然被刮去。她的面孔露在了她的面前,他见到她的面孔时他突然惊呆了,是她,她的师妹_冷艳香,她还是泪流满面的望着他,她突然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岳元帅的家眷?

他缓缓的答道:为了你。

噢?为了我?你杀人是为了我?

是的,师妹,你知道吗?从我们一起开始习武的那天起我就深深地爱上你了,那天,我看见你拿着张晴的翡翠钗开心的笑时,你知道我有多恨我自己吗?我就是一个穷小子,我没有钱,我只能很努力的练武,只有我的武功高了,才能赚更多的钱,我才敢面对你,我才能让你幸福。

她的眼泪再次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开始剧烈的咳嗽,她那雪白的面上开始慢慢染上了红晕,只见她慢慢地说道:师兄,你为何你就是不肯罢手呢?我等你这句话,等好久了,当初只要你肯给我一个承诺,我会毫不犹豫的跟你走,你为何要杀这么多人?知道吗,你每杀一个人我就越不敢和你在一起。我害怕有一天你会最终离我而去,说罢,她又开始大声的咳嗽。

师妹,咳咳,你知道吗,每杀一个人我就可以拿到每杀一个人的钱,我就越来越想到将来我能给你的幸福,于是我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我一想到钱我兴奋。

唉,她轻轻地叹了口气缓缓地说:师傅说的没错,你已经入魔,师傅让我这次一定要除了你,我本来想求师傅给你一次机会,可你这一刻他想到了他们练剑时的快乐光。

他慢慢地爬到她的身边,紧紧的抱着她,她的脸上再次染上红晕,他的手慢慢的抚过她的脸庞,然后柔声的说,或许这次我们会在一起了,永远也不分开了。她也紧紧的抱着他,突然她的眼神渐渐地失去了神色。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不知何时这对尸体旁多了一只野狗,它的影子拉了好长好长。

她在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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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亲爱的。

忘记具体什么时候玩在一块的,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咱俩是没什么交集的吧。

后来,我们被再分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宿舍,又成了同桌。

刚开始,我们还和各自的朋友一起吃饭,聊天,

后来,是什么让我们神奇的在一起。

然后相识、相知,然后变成最亲密的朋友,像左右手,冷了,拥抱取暖,相依相偎。

四年了,我们欢笑走过,偶尔有意见分歧,但都会在下一秒冰释。

在感情上,咱俩都是傻子。

原本不傻吊的你,碰到傻吊到几乎顽固的我,是我同化了你,或许,我们彼此同化。

至于谁更傻,谁都无法说清。

你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傻吊,或你不傻吊时,我们就会生活了。

我们还会再傻下去吗?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们能互相安慰;

脑子一根筋的时候,我们会互说对方;

开心的时候,我们能在一起尽情欢笑。

谢谢你,只有你能忍受我的孩子气,容忍我不切实际的无边幻想,和永远的傻气。

突然想起,我们那时总是在地理课上,拉着对方的手掐呀,拧呀,我们不能大声傻笑却怯怯嬉笑,那是怎样的画面呢?

我们喜欢把对方喜欢的话写在答题卡的背面,传给对方。

我还是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穿过夏天的木栅栏和冬天的风雪之后,你终会抵达。

那,真美的记忆。

你说:你喜欢梁静茹的歌,我说,我喜欢刘若英的歌,可每次在KTV里,我们总是唱起对方的歌。一起唱。一起肆意。

我觉得,想念不是你走了,才开始,而是从我们要相见,到见面,一直存在,不曾停止,反而更加强烈。

想你不是某一分,某一秒,是不曾的停歇。

就像朋友中的爱人,所有的曾经的美好在每一次的重逢都不期而遇。幸福浓烈惹人醉。

永远未完待续的回忆,向前,再成回忆。

如果我有时光器,我想我们从很久就在一起。没有尽头。

我们走在最美的岁月长廊,留下回忆的点点脚印,回首望去,来时的路,那么美丽。

感谢所有。

我最亲爱的你。

继父送我的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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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我小学2年级时便意外去世了,所以一直以来都是我和妈妈相依为命。爸爸不在的这些年来妈妈一直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所以我便努力学习,考试常常名列前茅。有天,我考获全校第一名回家时,发现屋外有个黑色的轿车,走进屋里一看,发现妈妈旁边坐在一个男的,这个男的长相斯斯文文,打着领带穿着西装,见到人便和蔼可亲地笑,妈妈一见着我便赶紧招手示意我过来,我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我手里还在紧握着成绩册,于是我便缓缓向妈妈走去

“妈,这位叔叔是谁啊”我满脸疑惑地问着妈妈,只见妈妈暧昧地搂着他的手,开心地笑道

“这是你未来的爸爸,快点叫爸爸”我顿时晴天霹雳,手中的成绩册越握越紧,居然马上顶嘴说道

“不要,我的爸爸永远只有一个,就是郑俊杰!”话音刚落,我使劲地把成绩册丢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跑进我的房间,只剩妈妈和那个男的留在客厅里,我躲在房里,到了晚上,我才冷静地打开房门走向餐桌上,看见满满地一桌菜,但我却一点儿食欲都没有。妈妈看见我,马上盛了一碗饭给我,关心地问

“宝贝,这是我特地煮的,因为你又考获了第一名回来!”这一句贴切的话却彻底让我感到厌恶,我冷冷地看着妈妈,摆手谢绝,我喝了一杯水后我便回房了,满满一桌的菜肴但却没有半个人坐在一起吃饭,餐桌上只有妈妈孤独的身影。隔天,我放学回来时看见家外有眼熟的车子,走进屋里一看又是昨天我未来的“爸爸”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袋的洋娃娃组合,妈妈欢喜地叫我

“你看,爸爸给你买了什么?”我白了他们一眼,恨不得马上搬走这个家,那个男的起身,给了我那一袋的洋娃娃说

“听说你昨天考获第一名,来,这是我奖励给你的”我看了他一眼,立即酸话

“你骗了妈妈的心,现在想要贿赂我的心吗!”妈妈马上责备我

“美雪,你怎么能怎么对刘叔叔,这是你的未来爸爸!”

“我说过了她不是我爸爸,如果你要和他结婚,你就不认我这个女儿!”我生气地跑进房里,将房门重重地关上,留在客厅里的,只有刚刚巨大的声响和这对未来的夫妻。我慢慢地冷静,这时我隐约地听到了从门外传来的谈话声

“我想我们......还是分了吧”

“为什么!我很爱你的,我一定会努力让美雪喜欢我这个爸爸!”

“算了,你还是先出去吧,改次再聊”

“砰!”门声再次响起,谈话声也随之结束,我打开房门一看,只看见妈妈在客厅上偷偷地落下眼泪,我想了想,可能妈妈真的需要一个男的来依靠,她也累了,妈妈可能也可怜我没有爸爸,想到这里,我实在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我走到客厅,安抚妈妈

“妈,好了别哭了,我知道了,你们就在一起吧”妈妈听到我这番话实在有些难以置信,她擦掉了眼泪,激动地问我

“真的吗!太好了!我们的宝贝又懂事了!”妈妈摸着我的头,我也只是勉强地笑一笑。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个男的好像再也没来过,我和妈妈有点儿心急,但也没办法,打他电话不接,去他公司找他人也不在。有时半夜里我还看见妈妈偷偷地哭泣,我的心也让眼泪腐蚀我的心,我也发誓,如果那个男的再来我们家,我一定会好好和他相处。果然,几个星期后的周末,敲门声不断响起,我朦胧地打开门,发现是这个男的——刘叔叔!我一见到他马上疯狂大叫妈妈,妈妈被我的叫声响起,一看见了刘叔叔马上开了门一个拥抱下去。张叔叔看见我,不断道歉,

“可能是我太不用心了,买到了那样丑的洋娃娃给你”

“其实你不必道歉,应该是我太任性了,对不起”我给刘叔叔道了个歉,刘叔叔看了看我,笑着拿出一个很漂亮的人形娃娃给我,说

“看,我给你买了个新的,漂亮吧?”

“谢谢你”我看了看这个洋娃娃,真的很漂亮,我欢喜地走进房间,放在橱柜上后便走了出来,刘叔叔见我们还没梳洗,还没吃早餐便决定一块儿带我们出去吃。我和刘叔叔在今天增进了不少关系,我们玩得,吃得很开心。到了夜深人静的夜晚,我们疲倦地回家了,我冲完凉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想抱着洋娃娃睡觉时却找不到洋娃娃,

“怪了,我明明放在橱柜上的”我找了找,还是找不到,过了许久,已经半夜十二点,我只好放弃寻找,关灯上床睡觉。我还以为是我放到哪里了,我的眼皮紧紧地关了起来.......但是我总觉得好像有人看着我,我猛力睁开眼,居然发现洋娃娃在我眼前!它恶狠狠地盯着我,我吓了一跳,开了灯,那个洋娃娃,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眼前!什么时候!我慌得不知所措,只见那个洋娃娃站了起来,硬生生地走向我说,“嗨,我叫杰西卡”像个玩具一样发出的声响,我放下心头大石,准备抱着它一起睡觉,但是我看见了一个可怕的一幕,它没有装电池!没有装电池怎么会动?我吓得将它丢在地上,它站了起来,邪邪地笑了,它的笑很可怕,它向我冲了过来,我想逃跑,但不能,只能看着它活活地把我的皮扒了下来,我痛苦地挣扎,但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的事儿,我的呼吸越来越弱,肠子也被掏空,我渐渐地没有了意识.........隔天新闻报导“一个女孩全身趴光,眼珠,肠子都被掏空,还在床底发现了一半的眼珠和一个满脸是血的洋娃娃,犯人至今还下落不明......”妈妈在一旁痛哭着,只见继父指着这个洋娃娃

“它肯定是凶手!”继父惊恐地拿着它送给我的洋娃娃,但继父拿的明明是洋娃娃,疼的却是我,我仿佛被继父拿得紧紧地,挣脱不开,我隐约地瞄了一眼我房里的镜子,只见我在望着镜子,熟悉的脸就这么样浮在镜子,但仔细一看,这是洋娃娃的脸,我居然成为了洋娃娃!妈妈哭累了,半信半疑地看着刘叔叔,挥手道

“你自个儿处理吧”妈妈欲哭无泪地看着警察搬走我的尸体,正当妈妈和警察准备出去录口供时,刘叔叔转过来对我邪邪的笑

“没了你,我和你妈才能幸福地活在一起,再见了!郑美雪!”刘叔叔拿着我冲了出去,把我丢到了一个垃圾车中。直到有天,有人把我捡了起来,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身体,为我扫掉灰尘,然后对我赞美道:

“这个洋娃娃挺漂亮的”随后便把我送到了一个陌生的家,只见这个男的把我递给了一个小女孩,

她拿起了我,很喜欢我的样子,不断地跟我玩,但是我的身体却不能活动。好不容易到了晚上,她抱着我睡觉,这时我说了一句

“嗨,我叫郑美雪!”

身后一轮朝阳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身后一轮朝阳,欢迎阅读与收藏。

刚参加工作时,在离家乡60公里的一个小镇上班。那些年的公路是靠人力修筑的,路很窄。虽然有路,车很少,镇上有几辆拖拉机,货物进出主要靠这些运输。来辆小车,大家都知道是县上领导来检查了。

当地下乡到村组,都是山路,老感觉只有一尺宽,就担心踏空摔倒。无论那个季节,无论是什么工作,全是步行。所以大家都备有2双鞋,一双晴天下乡的胶鞋,叫解放鞋,一双雨天的水鞋,四季轮换着穿。单位领导开会总结就说过,踏遍本乡每个村组,数完当地每家门扣。究竟走了多少路,到了多少家,那是当年写总结时用过的数字,现在忘没了。倒是路过农家时喝酒吃饭的场景越来越鲜活,就象昨天才去过一样。

山里人家居住分散,到村上的路不宽,到组上的路更窄,再到坡上、弯弯里的人家门前,那路就不明显了,走的人少,草就长的勤奋,路好象生在草上。那时,农家人对我们很尊重,路头路脑碰见都会笑着打招呼。只要你想说会儿话,对方再忙也会陪你拉拉些家常。有时对你的关怀,超过了应没有的承担能力。刚参加工作嘛,是年轻轻的了,对方叔叔辈也会问候:你身体好不好?家里都好吧?

初次听见,我慌了神,不知道咋回话,后来理解了他们那个表达敬重的方式,与年龄无关,与辈份无关。

由于村组远,要去的人家不在一条路上,走路就不能慢,赶时间了,有时回不去,也会歇在农户家。农家人家家养狗,地广人稀,习惯了养个看门狗。狗一见生人就叫,那怕离很远。狗一叫,主家就从庄稼地伸直腰杆往路上望。看见熟悉或认识的人,就大声喊到屋里坐,就回来。

我们下乡遇见农家人时,主家跑着回来,先到路口吼开一直叫不停的狗。让我们到屋里后,他顺手拿起一条长板凳,用自己胳膊从头到尾擦过去,再放我们面前一放说:你们坐,凳子太害(脏)了,怕是要弄害(脏)你们的裤子了。不管你如何威胁说,再客气我们走呀。他仍然会在屋里倒一酒罐酒来,一条凳子他坐,一条凳子我们坐,中间一条凳子上放几个人的酒杯,一一斟满酒说:可是甭闲弃哟,是我自己煮的酒,莫啥劲。知道你们忙,将就喝几杯,绝不耽误你们的事,一人喝几杯就各忙各的。

初次与同事下乡遇上,我脑瓜老拧不过弯,只一个劲说,太客气了太客气了。

走过一弯又一梁,只要家中有人,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久来久去,三年后,我就练成了老同志那样:一口菜不吃,也能喝酒,并能喝到真醉。而与无菜无关,与量大小无关,只与人有关。

初下乡,天天晕,醉眼上坡下坎,走村串户。老担心要滚下河沟里,老同志说,不要紧,再喝几杯,来得及。你还没醉,醉了也是滚上坡。万一醉了就睡在这,明天把事办完了我们再回。我不知道是该感谢他,或是该恨他。心里急的想发火,他还不急不慌。

一般讲,相互理解是自然的,真不能再喝,也没人坚持,大多是关照的。但日子长了,认识的人多了,工作被认可的多了。偏偏不关照你,或是就是要你醉,这种时侯也会有。

假若村干部在场,那会早上开始喝到晚上,人一直在增加,而我胃里酒也在增加。至于我要办的事,村干部在桌上全安排了,说,把酒喝好了,你的事,明天莫一样落下。

多年过去,我依然在这个单位做事,除了胃不坚强,其它应该坚强的还在壮大,比如农家的人脉,办事的效率,怀旧的心情。

呆过的镇,离县城比较偏远。当地农家人吃饭也简单,大多因劳作时间久,养成了一种让体力更耐久的饭食做法。早上起来吃的不是稀饭,是干饭。吃过饭就下地劳作到正午,再吃一顿干饭劳作到太阳偏西,一天才算结束。因为体力不断支出,所以吃什么样的饭才最有效,自然而然形成了当地劳作产生的饭食。

当地产出的主要作物一是玉米,二是土豆,三是云豆,是在广种薄收的坡地上。农家煮的饭叫二米饭,就是把玉米用磨磨成大颗粒(当地叫大瓣),下到锅里煮,再把云豆放进去煮。云豆不易煮熟,先煮几小时再放玉米。这锅不是铁锅,是吊在火堆上的鼎锅。鼎锅熬出的饭,很有粘性,几种食物相互纠结在一起分不开,很入味。这二米饭,精道可口暖胃,吃后体力耐久。

不过,再好也是粗粮做成的,并不招人待见。那些年人胃里的油不及狗肚子里多,所以大家都在意吃点细粮,不和现在人比,现在人胃里油往外冒,油多成了心病,反而记起粗粮的好来。

我能记起这饭,是另外的事。

早上起来,头晚的酒劲没过呢,主家叫吃饭了。我坐桌上,端来一碗面让我吃。我正推让不要这样特殊,我就吃二米饭。主家说,甭客气,乡下莫啥好东西给你吃,就一碗面条,你吃了就忙你的,我们也下地干活了,甭推来推去的。

细粮很珍贵,尤其在农家。看他们一家老少都吃二米饭,独我吃碗面条,心里不知道说啥才合适。记得这是老支书家,老支书干了三十多年的村干部,脸上铺满了皱纹。那皱纹应该是经历吧,也许是爱的痕迹。

我不再推辞,因为一下懂了许多。轻轻搅拌面条时,我眼晴禁不住模糊,这哪是碗面条啊,几根面条下面全是鸡蛋!

我再次看屋里的人时,全都在专心吃饭,没人看我。

太阳冒出房后山梁,我站在路口,看支书一家背上背篓,拿着镢头转过墙角去了。看门狗对我摇一摇尾巴,也跟着他们跑去。路上一下安静下来,通往大山外面的路依旧很小,但我却毫不费力能辨清走哪条路更踏实。走在乡间的路上,我一直走到了今天,那轮朝阳一直在我身后。

生活里总会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有一些情怀,一直会在生命里温暖着我们......

故乡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到家乡有段时间了,老人们曾有这样一句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家是如此,故乡亦是如此,国也应如此。

我是在岳阳楼下,洞庭湖边长大的,离家不过几年,家乡并无太大改变,只是对家乡的回忆更愿意停留在童年时。

一条沿着湖的窄窄老街,两旁绿树成荫,茂密枝叶使整个人行道都成了阴凉处,即便三伏天在街上走,湖风吹来,也会觉得凉爽,到了最热的中午,整个城市都很安静,人们大多有午休的习惯,街上人很少,车辆也少,无需按喇叭,短距离运输还是以板车为主,偶尔见了辆三轮车也是稀罕。

老街留给印象最深,也最能激起回忆的是那句至今还令我倍感亲切叫卖声:

冰棒!香蕉冰棒,冰棒!南正街冰棒!

到如今还能清晰回忆起那味道,只是遗憾无法再感受到了。

儿时家境还算不错,总会有些零花钱,每天大致中午时分冰棒箱会经过门口,一到这时,会变得异常敏感,往往叫卖声还在很远处就能听到,丢下一句卖冰棒的来了。窜出家门,身后留下大人们的感叹小孩耳朵就是好。

记忆里卖冰棒的永远是个老婆婆,可能是她们和蔼一些的缘故吧。

见来了顾客,老婆婆会取下单肩背带,把小木箱小心翼翼放到地上,箱子是有些分量的,泡沫箱是在读书后才见到。

在没有确定顾客要买的种类与数量前,箱盖不会打开,是担心热气过早进入箱内后,冰棒存放时间会减少,一大早进冰棒的数量与卖完的时间也是提前预判好的,如果买完前化了,或是因为变天,运气等因素没能卖完,一天也就白辛苦了。

一支香蕉冰棒。边说边把钱递过去。

每到这个时候,老婆婆动作会慢下来

在婆婆腰带的正中间,会有个自己缝制的布口袋,深蓝或是黑色。收钱,取钱,找零,放好,一步步有条不紊,无论顾客多少,次序与频率都不会有丝毫改变。

蹲下身子,打开箱盖,一层层翻开棉被,迅速取出最里面的冰棒,然后又迅速盖上棉被,把棉被接近箱子边的四周按紧,再盖上箱盖,按几下,确保封严实了。

有件事始终无法理解,冬天晚上睡觉时,妈妈会帮我把被子盖上,也是把被子周边按几下,自己就觉着暖和了,冰棒暖和了,不就溶了么?

接过冰棒,迫不及待剥开印有浅蓝字样的包装纸,硬邦邦的冰棒还冒着一丝冷气,放进口里,凉凉甜甜的,用力含上一口,然后拿出来,如果馋得厉害,连续重复几遍会更过瘾,这样吃比咬碎后吃耐吃,见了那些拿着冰棒就一口咬去一大截的人,不会觉得他奢侈或欠嘴,只会当他傻。

也曾在几个大城市生活过,楼再高,街再宽,也无法和家乡相提并论。如同住了几天高级酒店,再回自家床上躺着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不管人家怎么说,反正我是认定,生我养我的地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花开,你在身边


在我走过的风景里,有你相伴,我不曾孤单;在我散落的旧时光里,曾有你相陪,我亦是晴天。即使流经的岁月,淡了经年的光阴,即便时光老却了,曾经的美好,留在记忆深处,铭记我们生命里那些无悔的陪伴,珍惜一路相伴的感动。

题记

我会感谢一个人,会感谢她陪伴在身边的每一刻时光。

因为我知道,陪伴便是最大的幸福。

她有着那傻傻地、天真的笑容,她有着大大咧咧的性格。活泼、兴奋、暖心便是她留给我最大的印象。

提起她,满脑的回忆,提笔要写,无从下手,却又是暖我心房的太阳。

她会在我开心时,她追懵着我的开心。

她会在我伤心、难过时,她安慰着我的伤痛。

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或许做不了什么,能做到的会静默坐在你身旁,安于忧伤。

还记得那年。我想要离开对于当时令我伤心的学校。这里有着不开心,有着委屈,不堪回忆。

她在身边挽留,可我却执意要走。

我说,我真的不喜欢这里,这里与初中真的有着很大的不同,我无法尝试着改变自己。

我说着,流下了眼泪。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于我来说,那背后的议论,简直是最大的嘲讽,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我在哭泣,她抱着我,泪水浸湿她的肩头。那是一触永不遗忘的景念。

谢谢伤心有她的陪伴,那是一段温暖回忆。虽然有着不堪和,但是因为有你你,记住的是美好,难忘的是屈辱。

我不知道我的陪伴于她来说,是什么。也是一段暖暖记忆。

回忆在脑中化为碎片,一点一点在脑海里游荡。

我们每次出去玩,在那个车站大厅里面,都会大喊一声,然后拥抱。不管车站里的人投来的匪咦的目光。

在一起吃饭,会讨论一些话题,有着共同的话语,天方夜谭我们都会扯到。

在我手机被抓时,她那焦急的面孔,为我帮忙的心

以及我们一起牵手过马路,为着彼此的安全处处伤心。

回忆太多太多,一点一点埋于心中。

或许我们能够彼此陪伴的路仅有这一段在校三年的时间,或许还不足三年

但我相信,时间、距离它们带走的是年华,带不走的是我们的感情。

初入烟信,我们讨论三年后我们的梦想,我们要考入同一所大学。

后来的后来,梦想演变。

或许你明年就会离开校园,虽然我多次挽留,可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梦想。

条条大路通罗马,你要适应社会于校园的种种不同,伴你一生就会在你的身边。

岁月如梭,载满了过往,那些漂泊的记忆,带着远逝的昨天,或许已经追风流浪。

时光的列车,向着幸福的终点站,启动、到站、返程;一天天,一年年,重复着往返的旅程。

而那些珍贵而美好的年华就偷偷地消逝在来回的路上,不露痕迹。

不管我们未来的境遇如何,终究会有一场梨花飘雪,

覆盖着我们相识相知相伴的一声,纪念我们平淡而真挚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