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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是鱼儿的全部

发表时间:2020-08-31

【www.qg13.com - 什么是老婆的情感语录】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河流是鱼儿的全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鱼若离开河流,不过几分钟,便奄奄一息,直至失去生命。

河流如同一段段历史,一直向前,无法停息。偶有触碰到岩石而溅起的涟漪,却也平淡无奇。鱼儿深知这亘古不变的真理,爱河流等若生命。

我们无法谴责什么,爱自己,是人的天性。谁也不能阻挡一个人追寻他应得的权利。我们也改变不了什么,因为我们自己都当局者迷。

个人利益是自我、是毒蛇,用它那极具魅惑的色彩蛊惑人心。

国家利益太沉重,在灯红酒绿的我们已不敢,用那渐失力量的双手,托举。

我们不知如何分辨孰轻孰重,适应了在矛盾中,在不明不白中存活下去。真相不再是事实,被大家接受的才是真想。真理不再被深究,被大家追捧的就是真理。所有的这些都在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听来荒唐至极的法理:鱼儿离开河流依然能够存活下去。

很可笑?很可怕!

即使如此,人们也没有发出任何质疑的声音。wWW.Qg13.Com

太忙了吧!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工作还没有着落,挣来的钱还不够下半生舒适的生活,被竞争对手虐的一败涂地...

哪还有时间发出这微弱的质疑,况且仅凭一己之力。

是啊,太忙了。正是因为社会有了太多这样的自己,时间便如同少了几小时似的,再不够用,再不能停息。

太忙了,所以只顾得上个人利益;太忙了,所以听到国歌奏起也无法伫立;太忙了,所以连比个人再稍大一些的家庭都无暇顾及...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否已在光阴荏苒中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难道真的被重塑黄金?

不,穿越时空法则的锁链怎可轻易断裂?延续民族几千年的文明怎能就此殒灭?即便我们的声音再微弱,也要用力将这个迷茫的时代迸裂。

我很庆幸,庆幸自己依然有不可触及的底线,以国家利益为重,不忘初心。

如果,如果再有人问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我终于可以底气十足的回复:大概就像鱼儿与河流的关系吧,河流是鱼儿的生命,而鱼儿是河流生命的一种延续。

鱼儿以河流为重,爱河流等若生命。对此,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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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沉的河流


记忆中的那条小河总是无端出现在梦里,时常梦见那条乌篷船,梦见那迎风胀满的白帆,梦见父亲背着那被磨得溜光水滑的纤板,梦见他被强劲的逆风吹弯了的腰,像一张拉满的弓。

记忆中的小河是深沉和缓的,蓝天也好像被打蜡了一般,明亮通透,映照着清清的河水。小时候的河滩,充满了太多令我沉迷的诱惑和想往,那里好像永远藏着无穷的宝藏,每一次都会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船靠岸的日子总是有限的,那河滩上的水草随风摇摆,朝我神秘地招摇,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花各自绚烂。

拨开花丛,会惊现鲜红的蛇莓,绛紫色的老鸹眼,洁白的麻仁,香气馥郁的吗泡牵着我的母亲会摘下几朵鹅黄色的大麻花,就着花底粘稠的汁液,将娇艳的朵儿牢牢地粘在我的眉心和耳垂,我低头照着河水,总会美得笑出花来。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成串的野枸杞和大颗的野天泡小时候的河滩仿佛永远都是个零食商店,用脚随便一踢都能踢出种美食来,就连最干旱的季节,荒芜的田野里,从那巴根草的根里,贪吃的孩童,也能嚼出无尽的甜蜜来。

夏季的河水,对我有无尽的魔力,对父母则潜藏着可怕的危险,必须提起十二分精神。于是便用那条手绣的红布带,一头紧勒着我的胸部,一头被紧紧系在桅杆上,直径1米的范围只能看见寂寞的云朵和和缓的水流。长大才真正明白,这一根红布带紧系着父母对我小小生命的珍视,还有对河水无比的敬畏。这还不够,就连我的手脚也缀着几颗铜铃铛,轻微的一动,便叮当作响。而背在身后的那个涂满朱漆的大葫芦,则早已成了水上人家虔诚的信仰,被父母的祈愿装得满满的。

在水流和缓的傍晚,夕阳将河水染成玫红,点点碎金在波光中跳跃,父亲便会解开我的红布带,只背上那个硕大涂满红漆的葫芦,任凭柔柔的水波痒痒地撩拨着我周身每一寸肌肤,葫芦将我的身子浮起,感觉自己轻盈得像条小鱼,在水中享受着那久违的自由。在深点的水域,父亲用一双大手将我轻轻托起,我便有胆量放开手脚,在水中尽情撒欢。偶尔会感觉软泥里的脚底心一阵奇痒,欣喜碰巧踩住了一条小鱼。即使家里正缺油,母亲也总会变着花样做出美味来。看她将调料填进鱼肚,用线缝上,外面包上片麻叶,再用面糊糊包住,放炉火上烤。当面糊被烤得梆硬,炸碎外面的壳,顿时香气弥漫,那种焦香的口感,美妙得无法言说。

无风或逆风的时候,乌篷船全指望父亲肩上的纤绳拉着缓慢行驶。小船轻轻地摇晃,像我硕大的摇篮,风柔柔地吹着,只一会儿我便会被催眠,趴着睡去。父亲休息的时候,总是会游回来喝点水,顺便给我掰几根玉米杆或高粱杆,那种水润的清香与回甘时至今日,还会在唇齿间泛起。

而我期待最多的,确是老鳖蛋。父亲的草帽仿佛永远只是为捡鳖蛋而准备的。淮河的滩涂,那些晶亮的小东西一小堆一小堆依偎在一起,一收获便是一帽兜。每当父亲双手捧着沉甸甸的草帽时,后背因兴奋会弓得更紧,脚底的力气也更大。那时的我倒私心希望能有更多无风或逆风的日子,这样便不能张起白帆,拉纤的老爸会为我收获更多的老鳖蛋。母亲会把这些鳖蛋存放在陶制的盐罐里,即使在炎夏也不会坏掉。记忆里,好像那个陶罐里从来就没有缺过它们,在那个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里,老鳖蛋是我儿时所有优质蛋白质的来源。今天每每听到有人骂王八蛋这个词,总会耿耿于怀,无端敏感,莫名地生起气来,我记忆中这么温暖美好的词语,为什么竟成了骂人的话呢?

寂寞的光阴总因爱而变得温馨,孤单的童年时光,枯燥而艰难的拉纤生涯,因为有了我的期待,与父亲而言,倒多了几分乐趣和欣喜;那寂寞的河滩,因逆风无法张开的白帆,因为我的期待,孤独的拉纤时光,也凭空多了几分诗意。

时光,像一面筛子,为我漏滤掉童年那些干瘪的艰辛贫苦;留下了饱满润泽的浆果;时光也是一把锋利的剪刀,削去了岁月枯燥的分叉,留下了鲜亮润泽的记忆,而这些记忆经过岁月的发酵,愈发馥郁丰盈。

光阴因为暖暖的爱而变得异常温馨,岁月的河流依旧深沉而丰盈,灌注着我心底水润润的花朵。儿时的那条小河曾经流过了我的童年岁月,默默地滋润我寂寞童年的水上时光;今天她依旧温婉深沉,缓缓滋养着我的梦,去唤醒那久远的记忆。

河水无声,爱亦无语,如今我也常常会借机去河边找寻一些应季的野菜,帮没牙的老爸找回点那久远的跳跃在舌尖的回味;偶尔我也试着去用麻叶烤一条小鱼,期望用这久违的奇香祭奠天堂的母亲。每一次去与小河亲近,那宽厚的河床总是张开她巨大的臂膀,暖暖地柔柔地将我拥抱;我细细听着船桨轻轻划过河水,那柔声的诉说像情人芳醇的蜜语,一个劲往我滚烫的血液里灌注,滋养着我笔下的文字,来书写生命之河的诗意,书写父母如河流般深沉的爱,也书写着这生命之河的梦和远方。

暖暖的冬季,是我的全部


自古以来,姹紫嫣红的春天,生机盎然的夏天,天高气爽的秋天素来被世人深爱并传颂,而冬天却往往被冷落。如果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那冬天肯定是一年四季中最美的季节,每每忆起来走过的每一个冬天,是最能给予我温暖的,总能让我情不自禁地眷恋其中,让我变得贪婪久久地依偎其中。

冬天里的早晨虽然有着孩童般的任性,喜欢开玩笑,让人们与太阳公公玩捉迷藏,但同时也是有着像圣诞老人的慷慨,让睡懒觉的人能有机会目睹日出,感慨它的壮丽与浩瀚。冬天的日出,不似平日那样的霸气凌厉,而是温柔地发热发光,它周围都蒙上一圈又一圈的薄云,橙红的阳光穿透云层后若隐若现的,懒洋洋地在海上浮着,在地上躺着,垂落枝叶中,坠入花海中。就是这样子,也能轻而易举地挑起天地间万物的慵懒, 空气间不知何时竟也多了一丝惺忪的睡意,让人无力抵抗,渐渐地也沉沦其中。

冬天的晚上,是我最喜欢的时候。窄窄的屋子,没有平日的冷清,也没有平常的难耐,相反,却出奇的温暖与舒服。全家男女老少都围着饭桌聚在一起,肩挨着肩,腿碰着腿,紧紧地靠着旁边的人。全家人都比平时更加亲近,相互盛饭夹菜给别人,相互攀着胳膊说说笑笑。夜色变得越来越暗,寒风也愈加呼啸,但屋内的暖意却在不断加深,家人之间的身体距离、心灵距离也在慢慢地融化,悄悄地缩短,一颗心在努力地向另一颗心靠近。晚饭后,我、弟弟和妈妈都会习惯性地结伴到公园散步,而这时光也是我喜欢的。因为放眼望去,一条大荫路上,除了微亮的路灯、呼呼的北风和摇曳的花草树木,还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我们三人可以紧紧地依靠着对方慢慢地走,可以肆意地大声说话,可以畅意地聊些家常小事,可以因为单纯的好笑而放声大笑,不用去顾虑周围的人与事,不用去关心我们之外的一切,只关心我们。运气好的时候,我们会碰到骑着四轮车卖烤地瓜的大伯,在这个时候妈妈会怂恿我们去买,再嘱咐我们要小心翼翼地把烤地瓜放进怀里,我们都用大衣捧着一条热乎乎、香喷喷的烤地瓜奔回家。回到家后,我们终于不用再受馋虫的折磨了,狼吞虎咽地把烤地瓜吃了。吃完后,我们三个人的嘴巴、鼻子乃至全身都散发着与彼此相同的气味甜甜的、香香的。尽管时隔多年,一闭上眼睛,我仿佛仍能嗅到藏在大衣某个纽扣上或是某个口袋里的香味,与众不同的是,如今闻起来,这气味中居然多了一丝暖暖的味道。

于我而言,冬天已不是简单的3个月时间了,而是占据我生活的大部分,是使我欢乐的全部源泉,是使我希望的动力。

流过岁月的河流


风来过,雨来过。我夹挤在风雨的中间,行成一条悠远的河。河中缓缓流淌着一股清澈的泉水,累了,可以倾听山泉流过的音乐;渴了,可以附在河边的草丛上,咚咚咚喝个痛快!那味道真叫个香甜可口;或是碰上炎热的天气,可寻一处急流的瀑布,冲冲身上的汗水,那感觉才叫个清凉!

有了这条河,我便有了一群儿时的伙伴。一群群洁白的山羊,咩咩一条条枣红色的耕牛,哤哤散布在小河两岸的青山绿丛中,扑哧扑哧地美餐。童年无记,只变得开始模糊了,已经记不起来哪年哪月哪时。却记得起那些日子过得无无忧无虑!

正因为小河的存在,才让我饱赏过春天的樱桃花的姣艳,才使我眼眸梨花的纯洁,才使我目观桃李的争颜,还有迎春花的号令群熊,倒映在潺潺流水间,行成一副绝美的山水锦画,创造一处绝境的桃花园!

历史悠久,长不过我对河流的情感!岁月催人老,老不过清泉划落的痕迹;人风雨无数,抵不过小河的宽容之心。因为我是小河的佳人!浊一壶陈酿,我与小河对应成双;起一杯清茶,我与小河分享;点一根香烟,与小河把喜怒哀乐,流向遥远的地方!

挥之不去的河流,像一笔淡淡的墨,湿漉漉的清石是淡墨划过的留痕,静静躺在清泉水幕中,风来过,划破静溢的水镜!清石伴随荡漾的涟漪,如漪随影,发起波动的纹路,在小河里释放着无限的魅力。

亘古的岁月,小河依然未变,两岸青山依然未变,河里的青石依然未变!如今的锦绣山河中,也许只有那条无名的小河,还保持着原有的生态,春有白花争艳,鸟语花香之语,掩映盛夏里闻蝉鸣,成仟上万共赴一时,从郁郁匆匆的绿从里传岀来!那声音充满了磁性,充满了生态的平恒。当今也只有那条小河两岸才可以听到了。生长在那里的村民,也渐渐地稀苏起来。他们都是我的祖辈,跟没有谁忍心去破坏那里的自然生活的环境。变化的是那些儿时的伙伴;如今都各奔东西,长年在豪华的城市中谋生,谁都不想再回到那条小河的村庄里!然而那里牛羊却旺盛如烟,甚致超出当年的几倍!散没在青山与绿水之间。也只有极少数的村民,才留在了那古老的岁月里,将这一切所改变。

小河流水,清泉扑朔青石,涟漪荡漾的纹圈,穿过存存青山俊峰,飘移着历史的风帆,环绕在两抹绿峰之间,流入了我的岁月里,轻轻敲响求助的钟声,保持着原有的那分自然之美。

我独自守候里的河山,虽在外工作,但还是不舍那里的小河,那里的清山,那里的清石板,还有牛羊奔腾的风景线。

永不息止的河流


大雁又飞回北方去了

我的家还是那么远

用蒙古话唱出来的歌谣,

声音分外温柔。

而只要想到那条河,

还在那块土地上流着,

就这一个念头就够碎人的心了。

席慕蓉《长河》

一颗漂泊已久的心,总是盼望着重回故乡,即使不记得故乡的样子,即使不会说故乡的方言,思乡之情还是那样真切,即使相隔千山万水,即使白发苍苍,梦里还是无数次徜徉在家乡的河旁。

天涯深远,一个行走的灵魂,会借着北回大雁的翅膀,飞过海峡,飞过长河,飞过高山,飞过莽原,穿过山海关,越过长城,只为喝一口蒙古草原上那个叫西喇木伦的河水。

河水明澈,静静流淌,映照着一位诗人席慕蓉的面容,映照着天上的悠悠白云,也映照着蒙古高原故乡的身影。那是诗人的外婆宝尔吉特光濂公主曾经生活的地方,她的自画像会不由自主画成外婆的模样,即使已不记得外婆的脸庞,从未见过那条故乡的河。

这蒙古女孩子必然在自己的血脉中听见河水淙淙,在自己的黑发中隐见河川的流泻,她必然是见过西喇木伦的一个。

一个用情抒写了五十年的诗人,从幼稚青涩走向成熟,如今已经容颜苍老,霜华染鬓,唯一不老的是那颗思乡的心,如河水般流淌的思乡的情。

天涯羁旅,颠沛流离,人无法安排命运的结局,只能在人生里安守一颗纯洁的心,无论身在何方,情思依旧牵念故乡,纵然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也无怨无悔。

一座小岛离开母亲,海峡相隔,游子对故乡的依恋,在两岸之间搭起了一座无法摧毁的桥,无论分隔多少年,依然血脉相连,念念不忘的是母亲的呼唤,无法割舍的是母亲怀抱的温暖。

字里行间,流淌的真情叫人泪落潺然,读来不像诗,像一个离家的孩子在讲述一个感人的故事,让人真情动容,情意翩跹,情不自禁随着诗人回到她日思夜盼的家园。

又看见碧草青青,白云悠悠;又看见牧羊成群,马儿奔跑;又看见月上桂树,河水泛波;又看见那达慕上彩旗飘飞,美丽的姑娘舞动长裙;又看见故乡的亲人拿起马头琴,听他们吟唱悠扬的歌谣;心儿醉了,是因故乡的美酒,是因又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

溪水急着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溪流汇入河水,带着黑土地的深情,带着古老的红山文化,带着草原上亲人的叮咛,融入千古的文明。那千里寻乡的游子,多么像奔向陆地的海浪,激情澎湃,势不可挡,一心只想回到生命的源头。

无论漂泊到哪里,浓浓的乡情就是那永不息止的河流。

时间的河流,不断洗刷着我的忧愁


时间在缓缓地流动,不断淹没着岁月里面的真诚。也许,这是时间无意的举动,却让我的心有些变得沉重,因为许许多多的记忆,留下了痕迹;而许许多多的记忆,游动着变了形的轨迹;还有那些应该珍惜的瞬间,在不断蜿蜒;那些情怀,在不断徘徊。只是岁月中的珍惜,却总是会被时间的水吞噬,慢慢地变淡,慢慢地在不断绵延,开始变得模糊,变得不再是那样清清楚楚。尽管不想犹豫,只是岁月中的风华,在不断地开始着挣扎。

那些曾经的岁月,挂满了日子里面的圆缺;只是那些风华,却留下了风沙,也可以看到脚印的失落,还有人生的蹉跎;不知道有多少难掩用言语进行描述的牵挂,总是难以得到岁月的回答。坐在岁月的树下,可以看到岁月的花,在慢慢地绽放,而花香,在慢慢地流淌。却总是会不断忽略着那些绽放的花儿在不断地凋零,因为我一直都是注意着前方的梦,都是开始展示着自己的朦胧,却对这些不能保持着冷静,保持足够的清醒。

脚下的路,向前不断延伸;而我就这样踏上了岁月的征途;伸手不断拨开前方的迷雾,可以看到前方留下的执着。可是,回头的时候,却看到了那些时间的水流,在淹没着我的足迹,在吞噬着我的经历,在不断着那些留下的痕迹。并不甘心就这样做一个过客,并不甘心就这样留下着寂寞,也不甘心就这样留下沉默,却因为时间的无情,让我保持着安宁,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躁动,只会得来岁月的嘲笑,完全不可能会得到安慰,只是心会更加的破碎。

孤独地坐在了时间的河边,看着岁月在不断涌动着波澜。本来就想这样沉睡,或者是想要似喝了酒一样的沉醉;但是那些日子里面的咆哮,驱逐着我的孤傲,让我知道自己的渺小。只能是坚持着,只能是努力着,只能是前进着。但是,我的梦,却不断涌动。而过去的岁月,画着日子里面的圆缺,也在我的身上不断留下着一道道斑痕,刻下了一道道疑问,也浮动着一道道天真,还有不经意中的深沉。这就是时间的河,也是心中的坎坷。

并不是岁月的风,却可以看到岁月在不断地长征。因为时间的粗浅,看到自己的脚步在不断地绵延,留下了无限。本来就是想要品味岁月的风华,却留下只是自己经历的风沙。有时候真的后悔了,想要重新再走一次曾经走过那些时间的河,但是却找不到回去的路,而心也逐渐地忧郁,开始变得冷漠,开始变得苦涩,开始变得坚韧,也开始变得不再纯真。脚下的路依旧是泥泞,而我的心依旧飘着风,飘着岁月的风,还有雨雪,还有圆缺。

时间的河流,缓缓地冲刷着我的忧愁。并没有多少阳光,在不断涌动着惆怅;那些忧伤,还有被时间留下的刀伤,在慢慢地愈合,留下了一路的颠簸。也许,这就是生存,却不断画着岁月的浮云。而那些浮云,不断地聚散,留下了多多少少的遗憾,还有那些情,在不断地弥漫。那些旅程,在慢慢地进行着长征,曾经有过的片刻放纵,留下了岁月的残红。而那些往事如烟,在眼前,不断地飘着,不断地绵延着,不断地飞着。

青葱岁月,你曾是我的全部信仰


南絮今年芳龄28,这是个尴尬的年纪,家里人逼着相亲,吃饭,看电影成了每天除了上班之外的例行公式。也不是没有中意的,也尝试过慢慢发展,最后却也无疾而终。闺蜜的孩子现在都两岁了,看着她整天没心没肺的状态,也替她着急。她只是笑笑说,没有更合适的,再等等吧。

遇见林川,是南絮意料之外的事情。那天母亲又逼着她相亲,实在应付不过去,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去了。那天,她穿着牛仔裤,粉色的大毛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像极了在校的大学生。初见林川,印象也不坏,斯斯文文的,举止还算优雅得体。这之后,两人也约会过几次,不过两人更像是朋友,客客气气,但感觉还算舒服。时间长了,两人没有按计划成为恋人,倒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林川有过一个处了五年的女友,但是美好的爱情,却经不过毕业的颠沛流离,在林川工作第一年,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女友没有挨得起贫穷的考验,毅然决然嫁给了一个三十多岁,日子还算稳定的男人。那段时间,林川疯了一样工作,用一切麻痹自己。然后,就有了现在小有所成的林川,如今,他是一家小型软件公司的总经理,公司不大,却前景甚好。

大家都劝南絮,说林川一切条件都不错,两人就将就在一起算了。但是,南絮知道,两人只是在寂寥的日子里,相互依赖的人,只是借着彼此的温暖,让这空虚的日子,显得充实一些罢了。

情人节那天,林川约南絮出去,南絮欣然前往。然后两人喝得酩酊大醉,在林川家里的阳台上,南絮抽着万宝路,就着这氤氲的月色,在烟雾弥漫中,讲述着她那干巴巴,却鲜血淋漓的过去。

那时,南絮还是个很胖,很丑,却很天真的女生。高中时,每个人都有一个暗恋的对象,南絮也不例外,她每天除了吃和睡,最多的时间,就是偷瞄她前桌的那个男生。那男生长得白白净净,挺秀气的。几乎高中时期的每个女生,受当时台湾偶像剧的影响,都喜欢这一类型的男生,南絮也不例外。南絮这个人大大咧咧,总在自习室找机会,问男生各种物理化学题,她那独特的大嗓门,只要一开口,满教室的人几乎都会朝他们恶狠狠地注视过来。她却毫不在乎,很认真的问,唐皓,这个怎么能得一模呢,我怎么算都是两模啊。这时候,唐皓都会很无奈地说,化学这方面我也不是太好,你可以问化学课代表。每每听到唐皓这样说,南絮还是心里很不舒服地。但是又自我安慰自己,也许,唐皓真的不太会吧。

这样孤独的暗恋,一直到高中毕业,几乎全班所有人都能出来,南絮喜欢唐皓,因为南絮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见到唐皓,都会很激动地打招呼,尽管唐皓略显无奈。

三年暗恋,毕业在即,南絮用心写了长长一封表白信给唐皓,在送信那天,南絮和闺蜜彩排了好久,却在鼓起勇气时,看见唐皓在角落里和一个身材高挑,温婉可人的女生激吻。然后,南絮趴在闺蜜的怀里大哭了一场。

本以为这段青涩的暗恋就这样结束了,但是这却是另一段荒唐故事的开始。高考结束,大家都像挣开桎梏的雏鸟,在天空中任意翱翔。这段时间,因为失恋,南絮迅速瘦了下来,越发出落地玲珑有致起来,当然,她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忽略了这一点。高中结束,大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她特意留心,加了唐皓的QQ,每天看唐皓在空间里发心情,偶尔她也十分紧张却刻意装作无关痛痒地评论两条,唐皓也会礼貌地回复。

当然,只是回复个笑脸之类的,却让南絮抱着手机乐半天。上了大学,一切事物变得新鲜起来,社团,学生会,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南絮是个活泼爱动的女生,当然积极主动报名了各种社团。期间,也有社团里的男生表示过好感,但最后,都沦落成了一个下场,成了南絮的好哥们。舍友中有两个已经在高中都名花有主,偶尔大半夜,大家也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彼此的感情故事,但是南絮却从来也不插嘴。

室友有问过南絮,南絮只是说,自己有过喜欢的人,然后大家也看清状况,不再多问。是的,南絮还喜欢着唐皓,不知为什么,不是很刻意地去喜欢,却从未忘记,在全无睡意的夜晚,她会清楚地回忆起那个前座寡言少语的男生,然后,她会拿起手机悄悄地在他空间里转一圈,看看他最近的情况。

南絮和唐皓的联系,是在一个深夜里,大家都睡了,南絮却不知怎么地睡不着,随手拿起手机,登上QQ,看见唐皓的头像还亮着。她鼓起勇气问,

在?

怎么还不睡?

现在睡,晚安。

这是他们对话的全部内容,短短的两句话,却让南絮彻夜未睡。之后,偶尔在QQ上两人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慢慢地熟稔了,偶尔两人也开起来玩笑,唐皓叫南絮小弟,而南絮叫他大哥。南絮知道,在唐皓心中,自己永远是那个胖胖的女汉子。但是她不在乎,只要能和唐皓这样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就很满足了。

有一天晚上九点多,刚下晚自习回来,南絮拿着手机上Q,看见唐皓在七点多给她留的言,问她在不在。她回复,怎么啦?然后唐皓说,他自己一个人在喝酒,他高中的女友因为适应不了异地恋,两个人刚刚分手了。南絮十分着急,问到,你电话多少。然后唐皓发过来一串数字。在电话中,南絮一直听着酒醉的唐皓讲述着他们两个当初有多恩爱,两人约定好十一一起去北京玩之类的话,唐皓喃喃自语,这些话,更像是说给自己听,南絮却不管电话那边的唐皓有没有在听自己说话,一直在安慰他,就这样,打了三个小时的长途,知道电话那边的唐皓慢慢没了声音,起了鼾声。这一夜,南絮又一夜未睡。

然后,偶尔发发短信,偶尔上QQ,南絮听着唐皓诉说着和女友今天和好了,明天分手的故事,最后,唐皓告诉南絮,和女友的感情终于经不起折腾,两人说了再见。南絮并没有因为唐皓和女友分手而感到开心,在唐皓酒醉那一晚,她也没有觉得高兴,更多的是,为着唐皓的失意而难过,在唐皓和女友断断续续的半个月里,南絮始终陪着唐皓,唐皓也在这段时间,察觉到南絮对他的不一样,但是,他不愿说破,只是想找个人倾听,陪伴,而这样的南絮,是最好的人选。

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以兄弟相称,关系暧昧不明。他们两个人隔着一座城市,坐火车也就两个小时,偶尔,南絮在小长假时,也总去找唐皓。唐皓的室友,也把她当做是唐皓的女朋友,唐皓也没有解释。在南絮心里,有没有正式的名分,她根本不在乎,只要唐皓接受她的好就好。这期间,她却忽略掉了:她每个月坐两个小时火车去看唐皓,唐皓却从来没有主动来找过她。她每天早中晚地给唐皓发短信让他记得吃饭,唐皓却总是三两天一回复。她省吃俭用给唐皓买的围巾,唐皓却从未带过。好吧,南絮其实也有所察觉,不过她总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只要唐皓没有女朋友,自己就是他身边最亲近的女生,这样就足够了。

最后,事情没有按照南絮的设想,只要她一片丹心,最后赢得唐皓的倾心。南皓有女朋友了,这还是她在到达唐皓的学校时,唐皓的室友告诉她的。那天她带着叠了一个月的星星许愿瓶,打算给唐皓一个惊喜,却在到达唐皓学校时,唐皓的手机关机了,她迫不得已打了唐皓室友的电话,他室友吞吞吐吐地告诉南絮,唐皓去约会了。然后星星瓶碎了一地,南絮哭了一路回到学校,然后哭累了,把手机关了机倒头大睡。唐皓得知此事,却没有正面给南絮一句解释,也许在他心里,南絮只是难过时依赖的人,却不是名正言顺要给交代的人。

就这样,在大学三年里,南絮每天关注唐皓的空间,知道他今天分手了,心情不好。然后过几天,又了解他最近有了新对象。他们之间联系的很少,自从那次南絮去找唐皓未果,两人似乎又回到了高中不熟悉的状态,虽然不联系,南絮却从各种同学和空间里知道了唐皓的一切。是的,在这三年中,南絮从未忘记过唐皓,不是不想忘,而是有些事情,一个细节,一件东西,总会让你想起那个人。

在大三那年同学会,南絮又见到了唐皓,唐皓还算那样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慢慢地气氛不那么尴尬了,在谈话中,南絮知晓了唐皓现在没有女友。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南絮趁着酒气,在电话中对唐皓告了白。唐皓只是说,傻丫头,快回家睡觉吧。唐皓暧昧的态度,让南絮以为这次真的可以成为唐皓的那个人。为此,南絮激动了很长时间。

但是,在那晚之后,两人又恢复成了以前的关系,不咸不淡,不远不近,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在南絮过生日的那天,她鼓起勇气,坐车到达唐皓的城市。南絮心中明白,也许在唐皓心中,自己永远不是可以列为对象的合适人选,但金城所致,金石为开,只要她对他无微不至地好,总有一天会得到唐皓的心。但是,现实往往十分残酷,在你狠狠地心上开一枪,然后再让你尸骨无存,鲜血淋漓。唐皓没有答应南絮的表白,原因很简单,他只当她是妹妹。南絮不知道是怎么回到自己学校的,她在操场上坐了很久,最后双腿发麻,实在站不起来,给好友打了电话,好友既心疼又气她,狠狠地地骂了唐皓祖宗十八代。

南絮从此和唐皓没了联系,删了QQ和电话,成了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只是偶尔南絮还算想方设法地从同学那知道唐皓的只言片语。然后,就这样心里念着唐皓,一直到毕业。

南絮的好友也问过唐皓为什么不喜欢南絮,唐皓只是笑笑说,他只拿她当妹妹,而且南絮的感情太投入,太沉重,他给不起她要的未来,他只是想在大学中找一个合得来就好,合不来即散的女朋友罢了。

南絮也懂所有的事情,只是在最美好的岁月中,喜欢的那个人,总是那么难以忘却。他只是一种形象,渐渐模糊,却沉淀心底罢了。

在林川家里彻夜未归之后,南絮的家人以为她和林川已经八字有一撇了,对林川更加热络起来,总是邀请林川来家里吃饭。慢慢地,南絮也习惯了,林川在身边的生活,人总是这样,一个人时,不论怎样,也都挺过来了,但是一旦有一个人闯入你的生活,你就是渐渐习惯他,依赖他,把生活的重心向他转移。

2015年同学聚会,在像地鼠躲避了多年之后,南絮决定参加这次的聚会,她邀请林川作为自己的男伴。在宽敞的大包间,大家已经脱去稚嫩,男的穿着西装,谈着生意经。女的画着精致的妆,谈着家长里短。酒过三巡,唐皓过来敬南絮,看着这时的唐皓,南絮明白过来,自己所执念的不过就是青春里那段刻骨的暗恋,暗恋的人早已迷糊,只是自己还困在往事中不能自持罢了,如今,对面的唐皓,不过就是曾经熟悉的陌生人。而如今自己所依赖的人,早就换成了身边的林川,日积月累,慢慢的,对林川所谓的友谊,早就沉淀成了爱,结出了果。她笑笑对唐皓介绍身边的林川,这是我的未婚夫。林川略微惊讶,最后站起来和唐皓握手,说,你好,我叫林川,南絮的未婚夫。

青葱年少,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或者两情相悦,终成眷属。或是暗恋相思,苦了自己。只是,在那段岁月,曾有个人是你全部的信仰,在最纯洁的年华,把最真的心奉献给这样一个人,然后把这段最美好的回忆,酿成酒,在日后细细品尝,就足够了,不要问你喜欢过的那个人是谁,他是否真心待过你,只要你觉得值得,只要回首过往,你扔怀念那段时光,那时最真挚的自己就足够了。回首往事,总有个人是你那时的全部信仰。

这世界全部的漂亮,不过你的可爱模样


同事姐姐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优秀的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川大研究生毕业,银行工作,身高184,长得还非常帅,摘了眼镜就像小时代三里演顾准的那个男演员。让我突然之间对郭敬明都有了好感。

想想之前大爷大妈甚至是亲爹给我介绍的对象,同事姐姐对我简直就是真爱。

加了微信聊了两句竟然还是老乡,小时候还混迹过相同的地盘,可惜年龄有差,不然说不准还真是当年一起疯玩的哪个小伙伴。

可惜很快就没了话题,听同事姐姐说,他喜欢足球,喜欢C罗,我却对足球一窍不通,仅仅知道个梅西;得知他去过西藏,想和他聊聊旅行,他却说到拉萨之后的第二天就想回来了,不死心继续问他如果去成都玩,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地方,他敷衍地回答就宽窄巷子这些网上都有。

男神都是这么高贵冷艳吗?看来逆袭的愿望要落空了。

没两天就到了中秋节,同事姐姐问我要不要约他见个面,我有些心虚地默默拒绝了,准备回老家过三天没网络的日子,没想到就在放假的第一天好死不死地接到了一个根本不熟的高中同学的喜帖,第二天就又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结果更好死不死的是,高贵冷艳的男神约我见面,理由竟然是大家都回老家了,不如顺便见个面。

正在婚礼现场目睹胖乎乎的高中同学和他貌美如花的老婆互说我愿意然后被现场炫酷的蓝色灯光照成阿凡达的我,只能忍痛拒绝了他。

结果男神发了很多他和基友晚上在江边烧烤的照片给我,虽然没有多少文字,却让参加完婚礼独自回家的我觉得莫名的温暖。

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当然不排除他长得好看的缘故。

可是我呢,说复杂点是不会化妆也懒得打扮,上学时候什么样工作时候还什么样,说简单点就是正宗的女屌丝,没啥大本事,也没啥大爱好,不曾跨过山河大海,只穿过人山人海,毕业后回到家乡,做一份安稳的工作,也不求有什么大发展。

所以,面对男神,我是自卑的。

可是不知为何,自从中秋那晚,我和男神的距离好像一下子拉近了很多。

所以我也得知了他上一段感情是如何悲剧收场。

女生总会给自己设置很多假想敌,比如我还没见过面的男神的前女友。

据同事姐姐听男神的弟弟说,那是他哥第一个女朋友,所以看得比较重,不过已经分开一年多了,谁还没点什么过去呢,既然是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我听着男神弟弟的原话,默默想起了前几日男神和我说他唯一喜欢的刘若英的歌,是那首《后来》,是其中的那句“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许很沉默”。

男神弟弟还安慰我说银行工作很忙,男神有时候忙得没时间找我也要谅解他。

他却不知道我一个人不开心的真正原因。

有朋友说,男神心里有人,我不可能走进他的内心,劝我早点放弃。

还有朋友说,连面都没见就放弃,宁愿被拒绝也不要莫名其妙地终结。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忍着不联系他。有时候自己都觉得好笑,人家又不是把我杀了或者把我睡了,为什么心里会这么大的怨念。

我僵着忍着不联系他,假装忙着准备单位的活动,男神却总在这种好死不死的时刻出现,然后问我晚上有没有事,不如一起去看个电影。

我手指有些僵硬地打字告诉他晚上单位有事不能不参加。

男神也只是淡淡地回我说哦,下次有机会再见面吧,不着急。

我慌乱地把手机塞进包里,过一会儿又忍不住拿出来看有没有他发来的信息。可是一整晚,微信都安安静静,连平时天天联系的朋友都约好了一样一点动静也没有。

在我离开活动现场的时候,现场在放一首没听过的歌,一个男声很用力地唱道:“这世界全部的漂亮,不过你的可爱模样,你让我举双手投降,跨出了城墙,长出了翅膀。”

我心怀鬼胎地一个人打车跑到男神之前和朋友一起吃烧烤的江边,结果被江边的晚风吹了个半死。

“这周末有空的话,一起去看猩球崛起吧,听说挺好看的。”

“这周末有空的话,我请你吃饭吧,之前你约我两次我都没时间,真不好意思。”

“这周末有空的话,我……”

我写了删,删了又写,迟迟按不下发送键。

他已经三天没有联系我了,我却感觉时间过了很久很久一样。

那天下了大雨,感觉快要把整个城市淹起来了,而我竟然没有带伞。

站在单位门口看着雨帘的那一刻,我想起了很多电影里关于雨的浪漫场景,可惜我面前电闪雷鸣的场景几乎已经是灾难片的情节。

“原来你在这儿,我刚刚还在那个门等。”

咦?这声音好熟悉,跟我说话?

“你傻掉啦?”

咦?这声音好像男神的,真的在跟我说话!

我仰起头,看见那个心里已经记挂了一万遍的面孔。

“别逗我……”我有些迟疑地说,“你是庄羽?”

男神点了点头,说道:“好久不见。”

“诶?”

为什么是好久不见?

“其实,那天你单位活动,我也去的,只不过你一直在忙,没有看到我而已。”

“诶?”

“其实,我是你妈的学生,不是骂人,是真的你妈妈张老师的学生,所以,上小学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候你就坐在讲台上写作业,我坐得靠后,你没有看到过我而已。”

“诶?”

“其实,在你爷爷家后面那个院子,我就见过你,你哥哥带你来玩的,不过后来我们就把你甩掉了,你也不记得我而已。”

“诶?”

“其实,你的伞,是我拜托别人藏起来的……”

我愣着说不出话来。

男神举着伞歪着头,问道:“你在卖萌吗?”

我回了回神,说道:“怎么,你买吗?”

一生中落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15岁初中

15岁那年,我们搬进了一个陌生的小区。住得离学校更远了,出入都要带门禁卡,这更让吊儿郎当的我头疼。

每次走到门口,我就会忽然弯腰直接从栏杆下面钻过去。这时候,门口保安总会以一副我欠了他八百万没还的样子,让我出示业主卡,本来无伤大雅的事到了这里却让我莫名生厌。我常常漫不经心地说出门牌号,然后以鄙夷的眼神大大咧咧地离开。我和所有生活优越的少年一样,不知什么是尊重。

有一天,我又忘记带门禁卡,他照常拦住我。我忍不住破口大骂,把平时累积的不爽一并奉还。保安大叔憋红了脸,礼貌地向我解释这是规定,我只觉得他就是那种有点小权力就要用尽的小人,嘴里蹦出两个字--傻帽,然后径直走了进去,内心有一种打败他人之后的暗爽。

某天下午,楼下尖锐的谩骂声吵醒了午睡的我。一个中年男人正指着那个保安大骂着,面目狰狞。保安大叔则无助地叹着气向四周张望,灼灼的烈日下,穿着制服的他汗流浃背。

原来,他一天要承受许多次这样的谩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那天我特意带了门禁卡,还在门口的超市买了两罐可乐给他。他一开始不肯接受,最后接过可乐放在一边。自那之后,那个保安每次见到我都对我笑。

春节期间,下着雨,他一个人站在小小的亭子边,时而抬头看天,时而往远处呆望。保安亭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他就这么一天天无聊地站立着。

这一场景,定格在了我年少的记忆里。

我想,他一定也有自己的父母、孩子、爱人。原来一个人为了家人,可以这般坚忍地站过一个又一个炎夏与寒冬。

尽管后来多次搬家,但我总能在不同的人身上,看到他的影子。

17岁高中

初中毕业以后,我便离开了父母,在陌生的城市读高中。

在那里,我常常三餐不定,有时随便就在路边解决温饱问题。

有个卖山东煎饼的小摊我经常光顾。我记得卖煎饼的大叔有个小男孩,小男孩每天下午六点会准时到他爸爸的小摊。有时在一张塑料凳上面写作业,有时在玩树下的小花小草,有时困了就枕着小书包在手推车旁的硬纸板上睡觉,不吵不闹。

有天晚上我路过那条街,发现那个卖煎饼的小摊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大发雷霆,指着不小心将面糊溅到他身上的小男孩的爸爸大声谩骂。小男孩的爸爸很窘迫,一个劲地道歉。我透过人群看到了小男孩,他被人群包围着,眼里满是惊恐和无助,紧紧地抓住爸爸的衣角。

后来中年男子骂舒服了,终于走了。

人群散后,他爸爸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凳子上--也许是在儿子面前丢脸了,也许是心酸和委屈。小男孩的爸爸摸着小男孩的头,嘴里大概说着一些没事之类的话。

我本来想顺便多买一个煎饼,走上前却看见那个小男孩爬到了爸爸的腿上,用小手拍着爸爸的背。小男孩咬着嘴,努力忍着,不让爸爸看到,双手不断交替着擦自己的眼睛。

那一瞬间,我被心酸淹没。

我想起了我忙碌的父亲,我们总是很少交流。哪怕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也不曾像这般拍拍他的背,说说鼓励的话--那样显得很别扭。在体恤父母方面,我甚至连一个小男孩都不如。

从那之后,我开始有事没事打电话回家,我知道,等我长大了,父母就老了。

22岁大学

二十几岁,我回到家里的厂实习。我总算开始听爸的话了,这让他多少有些欣慰。

在厂里,我注意到了业务员小胡。他来厂里两年了,总是很勤快。我曾经陪他一起出去跑业务,他两手拎着样品,在一家家商店屡受白眼,而他只是汗流浃背,保持礼貌地笑着。

那是一次再寻常不过的饭局,他被东北来的客户一个劲地灌酒,而他还在为大家倒酒、倒茶、递纸巾、叫服务员、开酒,还有强颜欢笑。那晚,不胜酒力的他醉得一塌糊涂。

我送他回家,顺手开了音响,张国荣的《取暖》,他听着,说上学的时候觉得不好听,不过出来工作以后就觉得挺好听的。他转过脸,看着窗外。路灯投射过来的光一道一道地刷过他的脸庞,天上挂着冰凉的月亮,黑暗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红脖子红脸大声地唱了起来:你不要隐藏孤单的心/尽管世界比我们想象中残忍/我不会遮盖寂寞的眼/只因为想看看你的天真/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人间

他的声音颤抖、沙哑而压抑,进而把脸埋在手中,抑制不住地大哭起来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他送到家。他红着眼睛,打开小区花坛边的水龙头,双手捧水用力地搓着脸,然后挺直腰杆,用纸巾把一脸的水擦干,咳了两下,深吸一口气,对我笑了笑,问:还看得出来吗?我说还好,我知道他老婆还在等着他。

这一刻,我既为他心酸,又为他感动。我想他马上就要回到那个简陋却温暖的地方了,他的脆弱不会让自己的老婆看到,他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作家刘亮程曾说过: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那些生命中的陌生人,如果我可以和他们一样,为了亲人而忍耐那些劈头盖脸的风霜雨雪,忍耐所有世事艰险,然后依旧坚持,依旧感恩,依旧奋斗,也许那样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成长与成熟。

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2726个阶梯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于是,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呗。去呀,为什么不去?

10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个舞。比赛那天,唐茜一早赶第一班地铁去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2726级阶梯,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那是不是走完2726个阶梯,就可以忘掉一个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后来,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黄昏里的兰州拉面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比她大了一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很早就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黄有亮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10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轻柔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给我。

说完,他从唐茜的手里拿过手机,输入一串数字。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or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小初恋。

▍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那个叫何冬的少年,到底还是在唐茜心里,留下过痕迹。譬如喜欢黄有亮,有那么十分之一的原因,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与何冬有三分像。譬如黄有亮与何冬在同一所大学念研究生,且前途光明。只要她动动手,黄有亮也许就是另一个何冬。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换了一身新。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

唐茜被这句话问得噎住了。

何冬像是一个模型,框定了她的审美。夏天要穿CA的格子衫,冬天要穿优衣库的超薄款羽绒服,春秋得套一件HM的开衫,她时常对着黄有亮感叹,要是皮肤能再白点就好了。

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是,皮肤再白点,那分明就是她年少时最爱的男生,何冬。唐茜以为这点小心思,黄有亮不会知道。他们很少吵架,偶尔争执,黄有亮不出一刻钟,就会来道歉。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明确拒绝,不肯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似乎铆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五分钱硬币

跑完那场马拉松后,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可一直拖到光棍节,她还是一个人。

光棍节那天,唐茜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次性付了款。待收货的数字变成26时,心情大好。就在这时,QQ上弹出一条失恋展的新闻。

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条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黄有亮凭什么将它们放到失恋展?

她很想找黄有亮大吵一架,奈何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有关他的所有联络方式。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个大单,一大早就赶去了环球港。她在那儿,不仅见到那两枚硬币,还见到失恋展的负责人,黄有亮。

穿得光鲜亮丽的唐茜姑娘,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小孩子。黄有亮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吗?

怀里的姑娘,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偏差。

其实,黄有亮不在的这段日子,她有见过从美国回来探亲的何冬。何冬没有变丑没有变胖,甚至沾了点洋气之后的他,更加养眼和帅气。但奇怪的是,唐茜的心,平静得让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这个少年。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

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永远不要让任何一个男人成为你生命的全部


她在一所不太响亮的学校读完了本科,但当算是本科生吃香的时代。男友在毕业前出现,两个人郎情妾意,恩爱有加。

男友所在的是不错的学校,还保了研。去见男方父母,被男方父母明示暗示她文凭不够光鲜,配不上硕士儿子。再问男人的意见,也只是支支吾吾。

她于是发奋一年,和男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专业还要好些,做了她的学妹。

等两人都毕业后便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两个人起初去了同一家公司,后来女人显示出了强大的业务能力和个人气场,连跳两槽,去到了很帅的公司做到了很帅的职位。

期间还生了一个伶俐的女儿,当然自己是没太多时间带的。

就在她正在为升职和女儿上小学择校的事情双双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男人突然提出要跟她分居一段时间。

问及原因,这时月收入只有她的二分之一多一点的男人开始像醉汉一样喋喋不休地抱怨说他娶回家的仿佛是个不通人情的女上司,他没吃过她的亲手料理,没和她一起带着女儿去儿童乐园,没享受过温柔乡。

总而言之,他有了柔软的怀抱,他想离开这个客栈一样的家。只是为了女儿的原因,暂时不会离婚,并且周末都会回来陪孩子。

这对一直在职场像男人一般打拼的女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她一直以为因着她的辛苦,这些年他们换了房换了车,对双方父母孝敬有加,女儿的吃穿用度无一不像小公主,他们明明应该是幸福的家庭。

是这个信念支撑着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红眼的夜班与无休的双休。突然,她的婚姻毫无预兆地至少在她看起来是这样亮起了巨大的红灯。

女人一夜无眠,第二天便递了辞呈。公司的老板自是不肯放走正打算晋升的精英骨干,甚至拿违约金相逼,最后拜托她至少留给自己一个找人接替的时间。

无奈女人去意已决,悉数交上违约金,拿走办公桌上全家人的合影后,回家系上围裙,做起全职主妇。

这么些年几乎没有开过火的她做起家务来可想而知,但好在女人的基因里似乎都有这成份,只在于有没有被激活。

几个月后,她也能娴熟地做好荤素搭配日日变样的便当送去老公单位,能支开熨衣板将衬衫烫出漂亮的硬领,能在桌边细心辅导女儿的功课,每天送她上下学。

做主妇的日子,其实也和上班的时候一样天天忙得团团转。她常常好奇,这些家务都是从哪蹦出来的,为什么做OL的时候从来没发现过。

这样琐碎而安稳的日子过了好几年。男人没有再提过外面女人的事情,她也没有再问过。只是每每看见早出晚归的男人,心疼全家的担子落在他一人肩上,变着法地煲汤给他喝。

女儿初中的时候,也就是今年,又是一个女人为孩子择校焦头烂额的时节。

狗血剧情再一次上演。

这次女人崩溃了,当年我为你读研,后来又为你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你到底要我怎样。

男人只说,抱歉,每天对着只窝在房间里打转的你,已经没了过日子的情趣兴致。

离婚的事情仍在扯皮,不知道最终结果如何。只是这故事听了实在窝火。

你学历低,他说没法和你做灵魂伴侣;

你学历高,他笑你是灭绝师太;

你经营事业,他说温柔乡才是男人的追求;

你全心顾家,他说黄脸婆不懂生活的情致。

男人挑三拣四,还常把这些当金科玉律四处宣言,于是女人也信以为真,奉为至理,在事业与家庭之间谨小慎微地寻求微妙的平衡,生怕一个不小心偏倚了哪头就变成了被嫌恶的理由。

何苦呢。他若爱你,

你学历低,他自会爱你的稚淳;

你学历高,他自会爱你的渊博;

你经营事业,他自会尊重你的拼搏;

你全心顾家,他自会心疼你的劳顿。

你面对的不过是喜新厌旧又偏要冠冕堂皇的生物罢了,何苦呢。

只管做好你自己就是了。

看完了,你从中领悟到了那个朴实的道理了吗?

永远不要让任何一个男人成为你生命的全部,要懂得投入越多,失去越多的道理。

不要为任何男人放弃自己的个xing,其实并不是你迁就他,就可以让他觉得你多好,恰恰相反,男人更喜欢有自己个xing的女人。

千万不可以为了爱情,放弃事业,很简单,选择爱情,一旦爱情没有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选择事业,即使爱情没有了,可是你还有本事赚钱养活自己,还有属于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