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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素故人——叶有梧桐

发表时间:2020-09-01

【www.qg13.com - 情感美文梧桐花开】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尺素故人——叶有梧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梧桐:锦葵目梧桐属落叶乔木。

拂晓的梧桐最好看,有晨光穿过时轮廓很唯美朦胧,阴雨天时也不会那么淅淅沥沥而带着些冰冷的枝叶引水落地,也很朦胧。

Party是最方便认识新朋友和交际的场所,又能借他人的地盘和酒水撩一把妹,晓桐就是我这么撩上的。那时借着峰的生日聚会,认识了晓桐,关键的是后来的这个游戏瞎子抓人,忘了是谁的点子,但是至今我都觉得妙不可言。让本来就不瞎的人去当瞎子,这本就是个笑话,谁知道游戏规则遵守的怎么样,而且是女生坐在沙发上,关了灯让男生去抓,然后男生坐在沙发上,让女生去抓,看着似乎是很庸俗,但是朋友间尤其年少无知玩起来就很有趣味性,然后像我这样不老实的人便每次都已暗自盯好了刚认识的晓桐,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漂亮嘛,结果每次都抓到她。也不知她意会了还是出于类似的心理,我也每次被她抓中,这个游戏就直接地使双方心里得到种暗示这棵白菜,是可以下手的。

于是我开始拱了。

太出乎意料地是,第二天返校上课,我在下课时间准备出发去拱白菜时,她先派来了先锋带来了纸条,我对纸条实在有太多丰富的感情,几乎当时所有不能言语的喜怒哀乐的传达都是靠它,当时能用得上小灵通的孩子绝对是土豪,更别谈手机了,但当时的年纪有太多在别人看来所谓早熟的话只能写出来,而不能说出来,有时候写到动情的时候,但是感情没有到达那个峰值哭不出来,用瓶子倒些水在掌心上,适当的来几滴,怕它干了就用钢笔写,让墨故意散开,留下痕迹,这种方法当时屡试不爽。至于上面写什么已经忘了,但基本上就是我看上了你,你有没有也看上我这种意思,我当然看上了。只是晓桐常常面若冰霜,与她斜扎的羊角辫相互映衬,总有清纯中带着些酷酷的样子,当时的我对于女孩子的想法基本上就是个蛋白质,所以不明白晓桐有时的生气和不愉快。

晓桐是当之无愧的才女,先不说她现在是北大的学子,当时便已钢琴过了听都没听过的级别,一日午后,她约我到她家里玩,当时还有她的两个朋友,去了有备好的酒,打扫干净的钢琴室,她说你在客厅坐着,我们仨进去弹曲,让我猜哪一首是谁弹的,这总让我想起琴弦误,周郎顾的典故,晓桐确有小乔般的神技,我却没有公瑾的造诣,只记得一首是很常听的《致爱丽丝》,一首隐约记得是《秋日的私语》,另一首却隐约的印象都没有了,当时好像就猜中了她弹的那首,不过这已经够了。音乐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本来单纯的语言或者响声经过编排的发声变成一首曲子,若是当时的某个画面在听某首乐曲,在之后的日子里听见这音乐就很容易想起当时的画面,甚至,想起当时的感觉。

所以,每次听《致爱丽丝》,我总想起那一个片段,回想起来,似乎与她之间就是这般朦胧的感觉,相识是靠猜,相知是靠猜,最终而散似乎也因猜,多年之后听到她已在全县市考了第一,再之后便是看到她穿着长裙在北大的门口的照片,她被北大录取了。

小生不才,与卿有片刻斗沙的美妙,倍感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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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素故人——只如初见


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虽然说要是如初见就好了,但是我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这个初见,印象中是在一次画黑板报,她在一旁坐着说话不腰疼地指指点点,铮铮整天叽叽喳喳的,搞得刚上初中的我还在新鲜感中就有些浮躁,以至于最后把她变成了女朋友。

这姑娘很要强,也很感性,似乎这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一个要强的外表下如果感性的话,似乎就从某种角度上说明她内心其实很脆弱,要强是被需要的。有一次,我看她感冒,下课时间从教学楼跑去医务室给她带了一盒药,回来看见她时她便在桌上静静地哭了。她会因为我做一件小到去帮她买药的事便感动到流泪,在这千万不要问这是不是奥斯卡,我只想说,但凡心里所珍爱的,似乎愿意去相信哪怕是真的谎言,并且顺着谎言继续走下去,那又如何?她戴着眼镜,透过镜片的眼镜再泛出泪花会显得格外晶莹剔透,就好像原本静睦的一眼泉从此汹涌澎湃,让当时的我心疼不已。然后两人静坐着,微微碰一下手又缩回来,接下来就是伴随着面红耳赤的高速心跳,还有其实很曼妙满足的感觉。向来不记日子的我至今还记得她的生日是7月13,2001年的那一天,北京申奥成功。

对,这就是青春期的恋爱。

有人说这是早恋,我都想不明白早恋这词是怎么出来的,老了的叫黄昏恋,小的叫早恋,感情只配中间年龄段的人能拥有?感情是自然而然的东西,正如韩寒在《通稿2003》中所说我实在不能想象当两个人很相爱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既不是我爸妈,也不是对方爸妈的人说:不行,你们不能在一起。你可以不提倡,但是你不能够打击,关键这个人还是传道授业解惑也的人民教师,我觉得学生恋爱陷入困惑还应该去找老师解惑,猜都知道大部分老师解惑的方法便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最后每天上课时恬不知耻地侃侃而谈自己的现任配偶是初高中的同学,并且每天带着他们爱情婚姻的结晶去餐厅吃饭。

我与铮便有此一劫,当时我和她远隔数排座位,抛媚眼和靠嘴型表情已经不能传情达意,便用上了会留下证据的纸条,也不知中间一个哥们儿是传到手酸还是太不成人之美,非常漫不经心的在英语老师眼底抛出一张纸团,被传唤交上去,然后英语老师丝毫不顾公民的隐私权扒拉开纸团且表情极为丰富的看着,更加使天人共愤地是看完之后还在上课那样正式的场合吆喝道:要不要念出来给大家听听?带着满脸的得意和满足。这还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当时是英语课代表,于是把我叫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了一番,而且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和铮在这邪恶势力的要挟下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期末的英语成绩,让我考97,她考107。以此作为不将纸条公开上报班主任的筹码。纸条写什么已经忘了,我只记得最后我考了96,她考了106而不了了之了。

后来,在假期里铮铮去了北京旅行,来与我告别时突然抱了我一下便害羞的跑了,让我愣在家门口哈喇子淌下来还没回过神来。

再后来,新学期开始,不知道是所谓的厌倦还是彼此开始不信任,跟所有剧情一样,开始不会像曾经一般见面便是甜蜜的笑,言语便是开心的话,因为那时太过单纯太过年轻的我们没有意识到恋爱或许就是要从开始的冲动,然后轰轰烈烈,最后趋于平淡,领悟到只要在一起便一切都是浪漫的境界,但,那是最纯真且不含任何杂质物质的感情,起于欣赏,陷于冲动,终于平淡。

我们各自分飞,后我因文理之争留了一级,便以为将与曾经同级的伙伴会有所距离了,只是多年未联系但也没有断了联系方式的她突然发短信来跟我说,她不喜欢现在的地方,不喜欢周围的一切,她想转学并且留级。我大概是说,只要不喜欢便走,各种权衡,想好便走,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新学期时,她出现在了我隔壁的班级,我们一起毕业了。

我和铮成了所谓的最熟悉的陌生人,但我想起她时,每如初见的感觉。她是那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大胆的女孩。

尺素故人【青涩丽人】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便没回家,独自一人游长白归来西安。除夕之夜,我看见春晚的泉州分会场是胡歌和许茹芸携手演唱《相亲相爱一家人》,想起了那年艺术节,我和包子也这般携手唱这首歌。

想了很久该怎么开始形容她,还是觉得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因为无能,我不得不再来一次高一,以此学习我不爱的理科,当我慢慢放下一些曾经的人际交往,抛去身上所缚的俗务,洗尽铅华却带着满腔烦躁来到新环境,遇上她。

女性是感性的物种,我从她身上领略到这一点,我与她是邻桌,一日课间,前桌的一个女生转过来问了我一个敏感性问题,具体是什么问题我忘了,但属于很尖锐的问题,并且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问我,我丹田运上一口气,正要施展口才,没想到旁边一向恬静的包子拍了桌子就破口喷话,把前桌的女生怼的哑口无言,我暗自窃喜,不好意思,同学,这局我躺赢。同时,我有种被一旁的她保护了的感觉,因此对她心存感念。别看她当时妙语连珠,其实那时绝对嘴比脑子快,快的让我受到惊吓,而她完全属于一种突然的冲动,从她闪电一样的反应和放完大招后的脸红都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特别选了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因为她的脸每一刻都红如桃花,而不是那种干燥的高原红,还因为我走了桃花运,在艺术节上,我和包子在全校师生面前携手登台演唱《相亲相爱一家人》,那天我西装革履,她露肩白裙,她歌声清丽,我话筒没电,当时气愤万分,现在转念一想,那首歌当时只唱给了她一个人听。

其实与她并无暧昧,更无什么恋爱经历,但是在我带着满腔忧怨来到这个新环境里,她给了我一种美好,我有饮茶的习惯,那些课间与她桌前都飘着竹叶青的清新,竹叶青产自峨眉,出汤之后,茶的清香如新春嫩芽初发,她也未觉我另类,而是与我一起品茗。

其实,选那首诗的原因还有,真的便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毕业我送了她一本书作为毕业礼物,她去了遵义学医,每每假期她约我,说是我的毕业礼物还没给我,但却总因各种事情搁置。这一生,有多少人其实仅是一面之缘,有多少人是萍水相逢,有多少人又是擦肩而过,但那片刻的青春,就像当年崔护见到桃花般的少女一样,举瓢饮水间,足以终生难忘。

后来,我觉得不见也好,把记忆还放在那个桃红茶绿的时刻。

尺素故人,小城文静


她叫文静。

我已记不清和她之间说过的话,甚至忘了她的声音了,但她清丽的样貌和名姓却一直未曾忘记,而且伴着小学三年级时那般年龄的单纯,不时想起那些画面和断断续续的场景还会觉得十分美妙。

在来到弥勒这小城前,我只是随父母在村里读书的一个毛头小子,怎知来了会遇上她,就像郭靖初遇黄蓉的唯美,只是我非郭靖,她亦非黄蓉,努力回忆起的是一段哑剧,她的捧腹是无声的,她摇晃的马尾辫是无风的,她尴尬地微笑下只记得嘴角的弧度。

更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缘分,那般年龄,那般感觉,其实就是一个孩子不为什么,什么都不为的只想也只喜欢跟这一个孩子在一起玩儿。当时还算个优等生的我哭着喊着想去补习班,其实就是因为她在那,现在回想起当时乃至周围的所有都是虚化的,是模糊的,但她是较为清晰的,她的样貌应该叫楚楚可人,偶有大大咧咧却是人如其名的,因为她似乎在打闹完后还会脸颊泛红。

当时热播的是《仙剑奇侠传》,也是那时我开始成为胡歌的粉丝。那个年纪嘛,男孩总有英雄梦,少女总有红尘心。多想像逍遥哥哥一般仗剑天涯,帅气的挥舞长剑行侠仗义,也才知道除却了金庸的江湖外,还有这样一种仙魔人妖的恩怨情仇,更者是还能如此的惹人挥泪。我是一个喜欢做梦的人,我便是如此地想叫她一声灵儿,似乎已把自己当成了逍遥,她告诉我她更想像月如,我便只好失望地叫她一声恶女,谁知她却让我高兴地回了我一句臭蛋。在她课间休息小睡时用食指轻刮她的鼻梁,她睁开眼脸一红便气急败坏地用书打我。但此后还能想起的画面便是她要转学了,当她把一张同学录拿到我面前时,我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哪一项是她不知道的,有何必要写?那张纸那么小,我有那么多话要说,怎么够写?我还是尽力的去填它,虽然我已忘了我写了什么,但我记得我很努力在写它,尽管当时的字多么稚嫩。并且在当时电脑手机并不那么普及的时候很快没了联系,相逢两载,恕难忘怀,难道做逍遥就一定要孤高吗?那我宁可不做了。

是的,人生本是一段戏,有欢笑,也有哭泣,谁都躲不过去。

那时的那座小城如她一般文静,西边的水上公园的沙子还是白色细软的,微风吹过还能泛起冲沙拍脚的小浪花儿,我们认知的世界还非常少,却享受着极是静谧的蓝天白云,日出日落。这个画面真是容易让人发呆,人有回忆是件怎样的事呢?那么多岁月的悲欢离合,那么多悲欢的春来冬去,有的想忘却忘不了,有的想记着可总那么不小心,有的人说岁月无痕,此刻我希望它斑驳一些,最好像电影的胶片可以随时回放,不会落下一个声音、一个特写,如此我便什么都不愿意忘了。

世事皆有机缘,时隔七年,没有约定,我们相遇了,并且那还是一个歌唱比赛的现场,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一直在成长,我一眼便认出了她,并觉得她似乎感觉一点儿没变。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我穿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白T恤坐在等候比赛的沙发上,她从门口迎面走来,身穿一套校园风的衣服,外套衬衣,短裙长袜,颜色是深蓝色。她定立在她的座位前,坐下,又回头看看,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看我,是不是也认出了我。父亲坐在我旁边,她的母亲坐在她旁边,我似乎都还认得出她的母亲。那天,她唱的是周杰伦写给张韶涵的《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好听极了,我唱的是游鸿明的《白色恋人》,糟糕透了。

那一见,相隔数米,相望良久,没有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