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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美文少年

发表时间:2020-09-03

那少年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那少年",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本以为高三结束就解放了,可未曾计划的日子充斥的除了无聊还是无聊。拿起久别重逢的手机刷来刷去,就再次认识了他。

他说他爷爷奶奶说想他了,他要回家看他们,现在正在路上大概是因为就在前几个月我失去了最爱的奶奶,突然被他的一句话触动的泪流满面。我回他,好孩子,不要错过每一分每一秒跟亲人相处的日子。良久,他回,我请假回来的,公司只准几天,路程又远姐,如果可以,能不能麻烦你有空去看看我爷爷奶奶(因为我们是小学同学,我知道他父母双亡,又因我们同姓,故称我为姐。)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他,并说等他下车了与他同去一次,以便知道路以后去探望。

第二天中午时分,他便打电话告诉我他到了,在车站等我。我见他时,如故人不曾分别,不陌生也不激动,还是像在学校一样。只是他看看我有些犹豫,多次说让我别去,山路遥远崎岖,怕我吃不消。我本是爬惯山路的孩子,自然不惧,坚持随他去。一路上,他都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我,一个比我小的孩子却处处显示出一个大叔细心体贴,我在心中不禁暗暗难过,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谁知穷人的孩子更是早受苦 。

历经三个多小时颠簸的车路,我们终于抵达了一座巍峨的山脚下,树木葱郁,流水飞溅,云雾缭绕,直插云峰。我望着山发呆,山望着我不语,他望着山流泪,又转身对我微笑。他在一家小商店买了许多东西,一些是给邻居的,一些是给爷爷奶奶的。他说,其实他很害怕回家,怕看见爷爷奶奶,怕看他走时他们的泪水,更怕看见这座山,这座山里有太多的血泪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默默的走着,那路不是难走,而是无路可走,高大的树,刺长得过了人头,乱石下是悬崖峭壁,我差点摔倒,幸亏他一路拉着我。他用充满抱歉与心疼的眼神望着我,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他是多么的难过与无奈,年过七旬的老人在这座山上生活的艰辛,孤寂。

傍晚时分,在一座房子的路口我若隐若现的看见两个模糊的影子在招手,像一阵风,他就去了。两个老人紧紧地拉着我们,眼中分明有泪花闪烁。他奶奶颤巍巍地跑着,不停地说娃呀我煮了你最爱吃的猪肝猪心肺。他笑哈哈地跟他们说着好,好,好久没吃了。又突然对我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我看着他们有笑有泪的三人,面对着家徒四壁的房子,四处少人烟,心中五味杂陈。

他始终脸上带笑,眼中含泪,他给我摘李子,介绍他种的苹果树(已挂满了青涩的苹果)。听他讲他的故事。

他说,记忆里母亲是爱他的,家境虽贫寒,但他很快乐,母亲总是省下钱给他买吃的买穿的,却很少给他姐姐买,也因此他觉得他亏欠了他姐姐。可也许是命,转眼我就成了父母双亡的孤儿了,我永远记得那天周末我父亲把所有的钱都掏给我时的眼神。当我再回家见到的只是父亲的魂墓的时候,我连死的心都有了。可我不能,因为爷爷奶奶说他们死了都不知道谁埋葬,我不能让二老连送两个黑发人呀。

我想:那时候的他就像在太空中飘荡一样,找不到原点。而我不是地球,除了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

我想要拼命学习,像你们一样,可以无忧无虑的学习,笑着和同学玩耍,累了扑进父母的怀里,可我只是孤单一人,风里来雨里去无人心疼,肚子饿得咕咕叫当然,我班主任曾资助过我一千元,我靠着它吃包子馒头度过了整整一学期。对于他的大恩我没齿难忘,可我实在没办法读书了,我不仅要养活自己,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怎么生活呀。

我十五岁出门打工,长得又瘦,没人愿意要我,我就拼命的求人家,干更多的活,我第一份工作说是一份好心人收留了我洗车,我仔仔细细地洗,小心翼翼地擦拭,给客人端茶倒水总之是不是我的活我都帮着干。却还是没能如意,一个同事擦坏了车却说是我干的,顾客不由分说地就扇了我一耳光。那时起,我就去了外地打工,拼命的奋斗,我不想堕落也不想落后于人,多苦多累我都不怕,我睡过大街,刷过厕所,三天只吃过一桶泡面,就在你们追求梦想的时候,我还要想怎么活下去。

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活下来了。并且学会了一门技术――修车。这些年我存下了几万,和一个同事合伙说搞搞房地产,那时在工地上我事事亲力亲为,烈日下在高房上打锤子,晒得全身气泡皮都落了好几层,顶着胶纸在雨里砍砖,雪顺着手流,我不分昼夜的守在工地上可我还是亏得一分不剩。

幸亏我还年轻,无论在哪里打工我的年龄都是最小的,我手脚快,也没太多顾虑,我打算这次先学习一些知识,再开一个水果店,到时欢迎你来吃。他又小微微的看着我,那笑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的笑一般平静,安稳而温暖。

除了微笑的听他说,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言语了。

那夜,皓月当空,我听见窗外有树木开裂的声音,我椅窗而望,一个如月般白皙的少年手轮开山斧正在一丝不苟地劈柴,他身边整齐堆好的柴火已然超过了他的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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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请记得那十天


记得在一起之后第一次见面吗?我紧张的不敢抬头看你的双眸,红着脸听你讲话,你笑着牵起了我的手走过了一条马路一条街,那天你拥抱了我,你说这样就不会紧张了。你的怀抱很暖,很有安全感 ,我的心跳突然会跳的很快。其实你笑起来特好看,你总喜欢穿那件白色的体恤衫,牛仔裤,你不抽烟不喝酒无纹身。有一次我喝醉了不敢回家,我给你发消息说我喝醉了。那时候你离我家很远很远,你对我说要不是现在走不开你就来找我了,那次也是你对我说的第一次脏话,因为你太担心了。那天我十点才回家,我一个人啊摇摇晃晃掉眼泪,走啊走啊,想了很多事情,我想起你对我的好,想起你对我笑,我不要和你分开,现在是,明天是,以后也是...。可是你知道吗,时间啊会改变很多事情的,十天以后呢,也就是我生日的后三天,我说开学了就不能联系了不能见面了,你要是觉得累了就分开吧,我以为你会说:小姑娘你别乱说,我说过我要珍惜你的,我们不要分开好不好。可是,我想错了,你和我说你也在想这个问题,你的成绩不太好你妈妈要收你的手机你正在想怎么办才好。我笑了笑自己,说那你对我现在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说你喜欢,我说是友情呢还是别的呢,你说你说不清。我明白了,原来我也不是很重要,只是偶尔被需要。你说你不想耽误我,让我这段时间好好学习考个好高中。我不敢眨眼了,因为我怕眼泪会掉下来。幸好啊不是当着你的面,要么多没面子啊你说是不是。最后啊我没哭,可能是麻木了,只是心痛,那种疼痛比我手臂上的划痕还要疼。

分开那天星期三,阳光正好,只是你不再属于我了,没有人再和我说晚安,没有人再叫我小姑娘,没有人再提醒我不要熬夜,没有人再给我叠纸星星,没有人再拥我入怀说这样就不会紧张了,没有人再牵着我的手去压马路,也没有人在我深夜喝醉时来找我要我回家...正好十天啊,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十天,虽然短暂,但是谢谢你让我感受到了你对我的好。你要记得啊,从前有个小姑娘很喜欢很喜欢你,以后你的身边啊如果还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小姑娘呢,你要比喜欢我更喜欢她,你要在他喝醉的时候找她抱她回家,你要在她难过的时候为她擦干眼泪,你要在她生病的时候陪着她给她讲故事。

其实我还想和你牵手压马路,等冬天的时候和你看初雪,秋天的时候和你看落叶...,我还想听你叫我小姑娘,对我说别熬夜,对我说别喝酒了对身体不好,在我难过的时候努力逗我开心...只是,现在不能了,明天不能了,以后不能了,永远也不能了...。

少年


我曾思前想后良久,能让我愿意一提再提的人,只有你。

自幼儿园起就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的学生,不少时候是老师都走完了而我还在保安室孤零零地盯着窗外,等日暮西沉,等城市路灯慷慨亮整夜光,如同少年不惧岁月长。等妈妈骑着二手的破旧单车接我回家。童年最多最清晰的记忆就是黑夜以及切肤的孤独。

即使从一个安静的小女孩出落成一个十八岁大姑娘,沉默还是存活在我的细胞里。小时候父母拼命打工挣钱,没空带我。一放假我就得去外婆家、姨妈家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耍,习惯了有什么事就写日记写信。在学校常被孩子头孤立,所有朋友上一秒还和我玩得好好的,下一秒因为孩子头都疏远我。从小就尝过背叛的滋味。小孩子的喜怒哀乐来得痛快又直接,从未考虑别人的感受。

时常觉得不合群,没有调动气氛的活泼热烈,也没有可以和别人打成一片的随和亲切。一个人,角落,没什么光的地方。被人评价高冷,因为对生人没有想要去沟通去了解的欲望,面无表情。

我们活在一个自以为是的世界。他人对你轻易定义打标签,你对他人主观臆测。想过要看清这个世界吗?或者全面而客观地评价一个人。眼见不一定为实,况且你怎么知道在你没看到的那片天地里,别人有别人的习惯与活法。自己活得太狭窄浅薄,看到的都是零碎而妄加猜测的事物。说我高冷也好。不近人情也罢,我统统接受并且懒得解释。我悲伤又骄傲,悲伤的是没人理解我,骄傲的是我不需要别人的理解。虽无这般傲气,但羡慕还是有。

性格古怪又孤僻的我像一颗种子,悄然长大。血液里的冷热还是分开给不同的人。觉得自己容貌不如人意,连面向阳光的勇气都没有。留了三年的丸子头,用厚厚的齐刘海和面颊的青丝遮住我的表情,只求在人群中做棵不起眼的小草。说话的时候没有与人对视的勇气。

自卑成性。

高一的时候认识你。你是成绩优异,能力佳,爱运动,会摄影,稳重自信的男生。像一个小太阳,照亮了我的世界。我依然喜欢黑暗,它包容所有,包括我自以为的自己的丑陋。但我向往阳光,就像暗恋太阳神阿波罗的柯莱蒂,每时每刻都面向你的光芒,自己成为一株沉默的向日葵,日日只为太阳转头。

我想要变好变优秀。掀起了额前的刘海,留及腰长的头发。竞选班干部,通过一些事务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自信与之增长。开始穿裙子,爱上跑步,认真学习但见到从北方回来的你还是不会开口表明心意。有人问我,两个人是在一起最后分开了遗憾还是从来没有在一起过遗憾。我选择前者。

你是我39度的风,风一样的梦。

你是梦里霓虹不灭星空。

莫欺少年穷,少年他日笑东风


20XX年8月底,我从西藏回四川。

在靠近四川边境的一个旅馆里,我和闺密住在阁楼上,木质地板,隔音效果很差。

故事得从这个隔音效果说起。

我和闺密习惯每次都住双人间,但两个人睡一个床,另一个床用来抵门,好像这样,会有安全感一样。

因为这很差的隔音效果,我们清晰地听到了隔壁的咳嗽声,不知为何出门在外一向冷漠的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推门出去给隔壁的人送药。虽然后来我知道他只是抽烟太多把自己给呛的。

所谓注定,大概就是这一刻,隔壁屋的男人在我还没来得及关门时进入了我们的房间,而另一个房间的一个男人也在不久后推门而入。

他们两个,都认为对方是坏人。而我和闺密,当时只是想到了引狼入室。

用委婉的语言把他们赶出去之后,我和闺密坐在床上吐槽下次再也不要做好人了。第二个男人再次敲门要求借手机给家里发个短信。

当天,我们途搭的车经过通麦天险,很不幸地遇到了泥石流,我不能描述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受,但是很多年后,副驾驶的我还是能清晰地回忆起开车的康巴汉子的容貌,是他的淡定,救了我们一命。

所以,那一天,我们格外善良,把手机借给了那个男人,但没有让他进门。

他蹲在门外用闺密的手机发消息,我站在门里看他。他的皮肤黝黑,黑得发亮,黑得反光。可是他蹲在那里的样子,却让人觉得莫名温暖。

他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笑了,露出了他的大白牙,我后来给闺密说看着真傻。闺密看了手机说,蛮感动的,他是发短信给他女朋友。

我和闺密都是属于那种这些年一帆风顺所以也妄想救他人的神经病,所以我们叫上那个男人,说,一起回四川吧。

第二天清晨吃早饭的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这个男人的背景,他是四川人,在西藏当兵五年,从一个白嫩小子晒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如今是退伍特警。当年西藏暴乱,他在执勤时遇到藏族叛乱分子,腿被人砸了,如今旧伤反复,疼得难以走路。

当时听着说不感动是假的,可是看他的模样,说不疑惑也是假的。退伍特警啊,为什么如此落魄。

也是熟悉了后才知道,他有一个谈了八年的女朋友,在他退伍后,带着他的所有钱财总计20万和别人跑了。

八年岁月,他没有怨她,只是说希望她过得幸福就好。

我说过我是一路上途搭回的四川,说白了就是站在马路上拦车搭顺风车罢了。那一天因为有了一个男人的加入,我们拦车变得困难了许多,很多司机都表示愿意搭两个女孩但是不愿意搭一个男人。最后艰难地把他送上了车,我们也就此分别。

本以为从此一别,就是永远。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隔天我和闺密到达西藏和四川交界地带,意外地搭到了一辆去成都的车,也就意味着,这是我们旅途中的最后一辆车,我们马上要到家了。

而就在这最后的两天两夜,车在川藏公路上行驶,我在车上看窗外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那个男人,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路上,他的背影很落寞,却也倔强。

当然,好心搭我们的人在我们的说服下最后也带上了他。我们四个人,经过了两天两夜,一起回的四川。

路途很快乐我也没必要多说,到达成都时是晚上,我和闺密以及那个男人直接去开的一个三人间。现在回忆起还是觉得当时我们真是胆大、任性。

我们聊了很多,我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傻逼,以及他遇到了一个贱女人,才会在本该光荣回家的日子里如此落魄,甚至无颜见家中父母。

他说,爸妈让他回家,在家乡买了一个门面,让他直接回家做个生意。他说他不愿意,

可是当时他已经身无分文。

除了感叹他坎坷的命运和一根筋的大脑,我也无话可说。毕竟,我不是救世主。

第二天分开后,我和他留在成都,我去了姐姐家,他去找他所谓的兄弟,闺密回了南充。

当天下午,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兄弟不愿意收留他,顺便找我借一百块钱。

我姐当时问我一百块能干嘛,她觉得我很傻但又怕我迷路还是跟着我去了。我是一个神级路痴,一般都不愿意出门。

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穿越了大半个成都去给他送钱,以至于晚上差点没车回家。

我记得当时我对我姐说,我总觉得,这一百块钱,我不会白给。

后来,我来了河南,他只是偶尔给我打个电话,一说起来就是几个小时,因为他只有每次做完兼职,才有钱充点话费。

他在成都工地打工,因为不服气老板把他们当牛用却给很少的工资和老板大吵一架,老板找来一群人打他,他因为当了兵的缘故,险中跑了出来。后来他去当网管,因为性子急得罪工友,被锁在宿舍,他踹烂了门,被老板赶走了。他在学校外面卖烧烤,晚上冻的要死还因为没有营业证被没收了所有的工具。

在他最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窝在公园长椅上,坐在马路上,给我打电话。

我说,回家吧。然后,他沉默。

他叫我二哥,他说二哥,我不甘心。

后来啊,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失去了他的消息。发消息没人回,打电话手机停机。我一边过着自己的日子,也一边想着他现在怎么样。可是啊,我也无能为力。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接到了他的电话,我记得我当时第一句话就是说我以为你已经死了。此刻的他,在上海。一个高级住宅小区担任保安。他对我说,他是被人骗到了上海,才过去的时候,身份证没了,身上没有一分钱,他就在晚上的时候去水果店外面偷水果,饿得一晚上蹲在角落里吃20几个苹果。

他说了一句很粗鲁却让我记忆深刻的话,他说,二哥,当时我放个屁都是苹果味的。

很多时候,我们打电话都是他一直说,我一直嫌弃他,我毒舌是出了名的,还有一个原因,我真的觉得他很笨。

笨到被这个世界亏待了这么多次,每次给我打电话还是笑得像个傻子。

一个月后,他从小保安升到保安队长,两个月后,因为踏实肯干再加上以前担任过特警教官,他被任命为一个片区的队长,手下有70多个保安,月工资上两万。

当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恰恰是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和老板谈好,准备自己成立一个小的保安公司。

他说,二哥,我终于咸鱼翻身了。

当然,我只说了一句,即使你有钱了,我讨厌你还是讨厌你。

他说,没事,我喜欢你就行了。

过了这么久,他脸皮还是很厚。

他今年二十五岁,也有女孩开始追他,他问我,二哥我可不可以谈恋爱了,笑得一脸淫荡。

你看啊,一年前他穷到深夜打着手电筒走通麦天险,差点掉下悬崖摔死。一年前他落魄到蹲长椅蹲大街一百块钱都要找一个才认识不久的陌生女孩要。一年前他什么都没有。

可是啊,岁月还是没有辜负他不是吗。

那你还怕什么啊,你还年轻不是吗?

莫欺少年穷,少年他日笑东风。

再见,少年


如果可以,在你离开之前让我去忘记你的模样。岁月匆匆,时光老人依旧做着他的梦,他没有教会我们什么,只教给我们这世界没有童话,有的只是悲欢离合。再见少年,而这一声再见却是再也不见。

如果这段念想有羽翅,渴望会使它量出远方的征程。不知不觉,眼泪滴在我的纸上,幻化了他原有的模样。我闭上双眼,那奔跑的身影,那无辜的眼神,那清秀的脸庞,打我的梦中经过。再见少年,不论你以后是否过着与我无关的生活,至少回忆最美。

远去的背影,夜半的孤独,蓝色忧郁的月光,打在冰凉的被子,把房间照着光亮,与角落里的我形成阴阳天。再见少年,习惯没有你的生活,是我该过的生活。

再见少年,别听谁说,听内心的呼唤。流年中,匆匆的人匆匆的过。我的韶华是幸运的。因为世界那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你的来临,像上帝赐予我的礼物,惊奇微妙。你的突然闯入,使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可置否,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我的世界泛起涟漪。

再见,再见,永远不再相见。总是弥漫着一股浓稠的悲伤,眷恋,不舍,拽得你神经发绷,血管紧绷,就像利剑很迅速地刺入,有痛的感觉,却找不到伤口。小说终究是小说,相交相离只是过程,结局注定是美好的。但现实的残酷让我们接受分离的事实。再见少年,无论你是否愿意,也不管我是否同意,你走已成既定。

再见少年,樱花树下,我分不清是樱花的花瓣,还是雨。我只能撑一把油纸伞,在树下,静静观看。隔绝了空间,毫无悬念,早已料到,于是在别离之前,便开始了想念。再见少年,多希望没有再见,只有时间墨线的暂时搁浅。

我们不得不学会说再见,对那些无法改变的事实,黯然逝去的时光,甚至生命。我们将哭声调成静音,做了所谓的大人,将不可期的心事变成谈起来无关痛痒的往事,迟早而已。再见,我永远的少年。

花期少年


(一)

突然想起了小说里的那句话。

大抵相爱一场,你不过是感冒,而我却病入膏肓。

不清楚一个女人生命中能有多少个时间段,时光荏苒,你也荏苒。

年少的爱是冲动,却冲动的让现在的自己,好生羡慕。

我记起我们搬出藤椅,相对而坐,闭着眼,皮肤感受着阳光。

那个时候,即使不说话也不尴尬。

我总爱偷偷睁开眼看着你,微风吹过你的头发,发丝飘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忽然,你也转过头来看着我。

你说,天好蓝啊。

你一直都是文艺的,文艺却不矫情,我为你的文艺而痴迷。

你喜欢穿白衬衫,骑山地车,骑车的时候,衣角飞扬。

你有许多白衬衫,远远看好像都一样,直到你拿着两件不同的衬衫递给我时,我才发觉细节上的不同。

一件衣领后绣着你的名字,野。

你叫程野,却温顺至极。

你记得我说过,温柔的男主偶遇女主时都是穿着干净的白衬衫。

我喜欢坐在你山地车前的横梁上,收揽高一的学妹和高三的学姐羡慕的目光。

背后是你温暖的胸膛,带着淡淡的,阳光的味道。

你喜欢看诗歌,你喜欢静静的笑。

我也爱抓着你的衣角问你,你是不是小说里塑造的那个男主角,我抓不住的时候你就会跑掉?

只是看到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厨房一角,只是为了证明你也是真是触摸的到的,食人间烟火的少年。

只不过,明媚了些。

我望着你,突然想到一个词:花期少年。

你好像真的有这样的魔力,看着你的时候,心都是芳香的。

我以为能和你一起走下去,程野,亲爱的程野。

(二)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每一天都好像在做梦。

早恋不影响你的学习,你仍是全班的前几,我会拿着小说,指着某个名字好听的男主角对你说:嗨,程猪野,他跟你多像!

你好脾气的笑笑,纵容我叫你的外号。

我用一句比较兴时的话来说我们俩,我是学渣,你是学霸。

你是那种会把写完的作业给班花,然后亲自手把手教我这个丑小鸭的好学霸。

我是不求上进的学渣。

我也曾清醒,问你,你怎么会看上我呢?

你嫌我煞风景,说我是个大老粗。

你说你爱我,只因为我是我。

我是宁永生,宁愿,永爱,一生。

许程野一生。

(三)

年前航空公司招收空姐,我犹豫再三,擅作主张报了名。

你依旧笑得灿烂,你说好啊。

我总觉得你应该是理解我的,我没有那么好的学习天分,有一条能走的路,就格外满足。

我趴在教室的窗台上看星星,我说,程野,我不想走。

你什么都没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亲吻了我的额头。

这是你给我的第一次眼泪。

之后就是接踵而来的面试,培训,考试。

我再也没时间坐在你的山地车的横梁。

你全力备战高考,我就在各个学校之间面试。

我总觉得人长大了就是会有许多的无奈,许多的身不由己,面对年少,面对爱情,面对,那不算爱情的爱情。

(四)

你看我的时候不再是以前的眼神,虽然还是那般温柔,可我知道,你面对的,早已不是我。

以前的我是怎样的,我都记不清了。

我记得以前你会省下早饭钱给我买青春文学杂志,然后挑出我爱看的整整齐齐的放进我书包的夹层,我站在你旁边吃着热气腾腾得早点,没心没肺的对你说:程猪野,你把我带坏了。

而现在呢,我用精致的皮包,里面是昂贵的化妆品。

我害怕和你在一起,我怕你会讨厌我身上浓重的脂粉气。

你却仍旧给我拍照片,拿到影楼去,认真的一张一张保存好。

我说,程野,你要不要对我这么好。

(五)

你说互相改变的才叫爱情,于是你为我改变。

大三,我已实习,不在一个城市,甚至,不在一个国家。

我曾经望着蔚蓝天际的飞机,和你讨论未来会是怎样的奇迹。

一起坐在座位上说笑的同学,会不会变成物质的,势力的,商人或者政客。

你笑笑说会。

未来未知。

登记前,你说,等我。

我说,等我。

休息时,看见你从微信上传过来的照片,你在飞机上,还有航班号。

我不停的在国内与国外飞来飞去,在生活与梦想中失重,从没有一次,这么温暖。

你说你准备坐我的航班回去,你说你不愿意让我的每次航班都寂寞。

我坐在休息室,把富商送我的歌剧票撕碎。

我是你的永生,永爱,一生。

(六)

后来,我希望我满身市侩脂粉气息回去高中的时候,你对我说,你走吧,你变了。

这样,就不会有几千米高空的黑色悲剧。

你终于,随着飞翔的机器,了无生息。

我哭的不知天南地北,反复查询你所坐的航班号。

这次,你永远成了我的梦。

你随着那么多人,一起把生命,埋葬在深蓝海洋。

程野,你辜负了你的诺言,你说过,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孤独的活。

(七)

如果我不任性的选择面试,如果我面试不成功,如果我的包包里装的不是化妆品,你是否可以多多陪我一阵子。

我始终无法原谅自己。

我惧怕飞翔,惧怕海洋,他们承载不住我的重量。

我改变了那么多,你却还没丢下我。

我决定为你永生的时候,你却被夺走了生命。

你是否对于我们的相爱并不看重。

如果不是,你为何只留下照片给我。

我回到陆地,终于有了踏实的感觉,辞职信和收纳箱放在一起,我开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我能习惯远距离

不要离开我的回忆

歌手最后零星的声音飘出,我的花期少年,不要离开我的回忆。

程野,我手放下,闭上眼睛,请在拥抱我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我的梦。

少年惊恐之夜


那是十年前的遭遇。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在离家三十里外的小镇上读书。那天下午,在我们上自习课的时候,一个来镇上办事的本家叔叔找到我,告诉我祖母病重,快不行了,想见我最后一面。祖母只有我一个孙子,叔叔说她没见到我是不肯落气的,希望我赶快赶回去,见她老人家一面。祖母是我最亲的亲人,她老人家临死前叨念我,我焉有不去之理?

我向老师请了假,飞快地往家里赶。

回到家里,才知祖母已病重多日,父母和姑妈们日夜守护着她,等着给她接气。我见到祖母的时候,医生刚刚给她打过针,人还比较清醒,我叫了她一声,她立即认出了我。听父亲说这几日祖母连他和姑妈们都认不出来了。祖母已经骨瘦如柴、气若游丝,很显然,她的双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她的全身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面接近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内心震动很大。事实上祖母却奇迹般地捱过了那场重病,她是第二年六月无疾而终的。

说不清为什么,自我回来见过她之后,祖母一直比较清醒,不像一时半会儿就会上路的样子。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下很久了,我却必须赶回学校去,第二天是期末统考,这次考试的成绩对第二年升重点高中的保送和推荐起极大的参考价值,我不能不参加,而且还要考出好成绩来。父母要守护祖母,不能送我,我只能一个人回学校。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心里虽然有点虚,但还是硬着头皮出发了。我记得那夜是冬月十七或者十八,只有朦胧的月色,好在我走的是村级公路,很宽阔。一路上我走得很快,山野中很静,夜鸟或野物的叫声也没听到一声,我就那么一直低头走路,眼睛盯着脚下的路面,不敢四处张望。我知道一个人走夜路最忌打野眼,特别是在朦胧的月光下,哪怕是远处一棵在风中摇摆的小树,也会被当成一个张牙舞爪的鬼怪。我也不敢胡思乱想,特别是一想到祖母那即将死亡的样子,浑身就冷飕飕的。

惊恐发生在距小镇不远的一个峡谷里。我是翻过一个山坳进入峡谷的,这时大概已经是十一点多钟,夜深了。进入峡谷之前,我心里就虚得不行,如果有别的路,我肯定要绕过这个峡谷,但我别无选择。这里多年来一直是枪毙罪犯的刑场,阴气很重,许多大人夜里都不敢独行。我硬着头皮进入峡谷,峡谷里阴风阵阵,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怕鬼偏遇鬼,这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叭叭的脚步声,我的头皮一下子紧了,赶紧快走几步,叭叭的脚步声也跟得紧了,我站住,往四周看了看,此时除了一大片朦胧的月光,整个峡谷空无一人,叭叭的声音也戛然而止。我再走,那声音再次响起,猛一回头,声音又没有了。我的头皮再一次紧了,我想到有人在峡谷里遇鬼的传闻,又想到是不是祖母已经落气了,她的鬼魂跟在我身后。我害怕极了,想撒腿就跑,但理智告诉我此时此刻千万不能跑,真的遇鬼了,一跑鬼还以为你怕他,后果越发不堪设想。我咬牙静静地站了一阵子,试着去找别的解释,我想会不会是我的脚步在峡谷里引起了回声,我放轻脚步,轻到根本就发不出声响,但是只要我一动,那种叭叭的声音就固执地跟在我身后。我站住,它消失,我再走,它又响起,我快走,它跟得急,我放慢脚步,它也不紧不慢的,叭叭叭阴魂不散地跟在我身后。我绝望了,我明白我是被恶鬼绕上身了,就在这时,我的头顶上骤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叫声:呱我的头皮一下子炸了,惊恐地喊了一声:鬼!撒开双腿往前奔跑起来

幸亏那条峡谷不长,我一口气跑出了峡谷。一拐出峡谷,就是一个小村庄,房屋就在公路旁,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奇怪的是,一出峡谷,跟在我身后追赶我的令我恐惧的声音也随即消失了,但我还是不敢往后看。

那晚,我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歇了起码半个时辰才缓过气来。不是我跑得喘不过气来,而是被骇得回不过神来。那晚,我对这个世界最深刻的关于惊恐的印象永远烙在我的生命里。

再后来,我否定了那夜遇鬼的幼稚想法,因为我终于弄明白那令我惊恐的声音的来源,它是我帆布皮带头上的铁箍叩击腰间的皮带发出的声响在峡谷里的回音,我不动的时候,它没有叩击,我越走得急,它的叩击就越频繁有力。至于那声呱的凄厉的叫声,无疑是猫头鹰或野猫子发出的,我是被自己弄出来的声音吓着的。

那个惊恐之夜的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鬼,许多被鬼吓坏的人,说白了,是被他自己吓坏的。

也曾是少年


年少的心总是对远方和诗保持着一种近乎不可理喻的狂热,待到尘埃落定,风平浪静之时,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最美不过眼前景,最好不过眼前人。只是那时早已是物是人非,人去楼空。前记

看着她默默转身离开,我知道我和她的情意正如她所说的,止步于君子之交了。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将一个个不想干的人,一件件毫无关联的事情串在了一起。然后,这世间便有了那么多生动的故事。他和她的相识来源于一个美丽的误会。初入高中校园的我,还带着几分小男孩独有的青涩与未脱的稚气。那是进入高中的第一节数学课。站在讲台上的我紧张万分的看着台下。终于,一双扑闪的大眼睛让我镇定了下来。直到台下响起掌声,才惊觉自己的双眼竟不曾离开过。有时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令人错不及防,却又恰逢其会。第二天,自己喜欢另一个女孩的传言就这样流传开来,这一传就是三年。我俩的故事也就从那时开始了。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单相思罢了。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纪里,她(他)的一个不经意间的小举动,却足以在我们的那颗敏感的内心掀起惊涛骇浪。更别提这样长久的驻足。于是,在那个将喜欢视为洪荒猛兽的雨季,在那个阳光明媚,色彩斑斓的夏天,你我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成为了别人眼中的艳羡的另类。在每一个薄雾升腾,微风拂面的清晨,你我的读着那些和年龄不相称的唯美诗句;在每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你我信马由缰的奔跑在那片不属于我们的田野里;在每一个的黄昏,你我携手漫步在那条不知通往何处似没有尽头的回家的路上。在那些形影不离的日子里,你我一起绽放着独属青春的芳华。日子一天天过去,你脸上的幸福,你对我的依赖却让我感到不安。少年的心从未改变过对远方的未知的想象,又怎敢去奢望。我心不在焉的落寞你仿佛有所察觉,只是在那个欢喜的没心没肺的年纪里,谁又会在意。

终于,我还是错了。那个冬日的夜晚风平静的吹过。你我一前一后走在那条空旷宁静的小路,冷风肆虐,寒意侵袭。就这样走着,走着,走着这条仿佛没有尽头的小路,我胸膛的余热带给你温暖,我坚定的眼神驱散这暗夜的所有恐惧,你说,尽管没有相依,相视。你突然坚定的跑到我的身前,倔强的眼神让我的内心莫名的慌乱。

能和你共读雨季吗?你小心的探询如欲在荒芜的梦园植出希望的嫩芽。我漠然停下惶惑的抬头却不敢直视你的眼眸。从未想过和自己形影不离的哥们有天也会向自己发出这样的质问。

我惶惑的摇头却不是肯定。我又漠然点头是否应允。只是心好乱。直到你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的时候,大脑一瞬间的空白,心莫名的失落,我努力的找寻只知道自己在那个夜晚丢失了生命中重要的却不知是何物。多年以后,不住地想起,如果没有那个夜晚,我的青春乃至生命该是多么的贫瘠。以至于在之后的无数个岁月里,我都能清晰的忆起那晚的对白,明媚而忧伤。只是那又如何,青春本就是一段明媚而忧伤的过往。

那个清晨阳光明媚,我却读出了黄昏迟暮的味道。你说,还是走着去吧。语气中带着几分少女独有的倔强,掺杂着几多乞求。就这样,只是这样走着

我即将去往那大雪纷飞的北国,你也会去往四季如春的似水江南。挥手道别的那刻,你眼角的湿润证明或许你是懂得的,只是那时的我的心却被满满的喜悦迷蒙。你我都去往了自己的远方,这次却没有心有灵犀。

多年以后,想念某个人,思念某座城成了我醒时入梦的习惯。万丈红尘喧嚣的城市,独自伫立车水马龙的街头,看来来往往的行人,霓虹崔璨,城市的夜晚热闹的有些不真实。恍惚之中,那些个多彩的四季,那些个独属青春的故事,在脑海中一遍遍放映,竟是那样的真实。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橘黄的油菜花漫山火红的枫叶金黄的银杏叶漫天的圣洁的雪花铺展成一幅多彩的画卷,新抽出嫩芽的枝条上莺莺燕燕的新燕呢喃,耳语厮磨,诉说着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故事综合楼前的那棵樱花树下,我的眼泪滴落,落到那片独自飘零的花瓣,韵氛,韵氛。或许是感叹相同的境遇,将之拾起,之后的时间里我一直将它夹在了书页。时光蒸干了那片花瓣中的水分,但我知道,我青春的心事随着那滴融入花的经脉中的清泪深藏在了那瓣樱花之中,在生命往后的日子里,可以供我时不时的拿出,翻阅,翻阅。

之后的我终于去了梦中的远方,领略了那里的风景。只是那时我才明白,远方人再好,远方景再美,与我而言,也仅仅只是喜欢。而对眼前人,眼前景却是深深的爱。

迷茫的少年


我,一个中学生。在学习的道路上,一直走走停停。在自己喜欢的课堂上,能听进去一点,而在自己不喜欢的课堂上,老师的话就是耳边吹过的暖风,让我昏昏欲睡。

以前的我,还算是一个好学生吧。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而现在,我虽然还是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但是,也不敢说自己是好学生了。

在步入初中校门之后,我的学习成绩开始下降。小伙伴们都说学习没意思,我也觉得的确没什么意思。于是,我也慢慢地变了。上课更不认真了,也不再记笔记,考试成绩惨不忍睹。虽然老师和家长都批评我,但是我真的觉得没什么。

有人说,我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实,我知道,这其中也有我自己的原因。

我已经不喜欢学习了。

下课之后,就想到外面去玩,不打铃不愿回班;回家以后,就把书包一放,拿起手机看我喜欢的网络小说。我越来越不爱学习,更不要说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好好复习。老师看着我的时候,我就写点,背点;老师转身走了,我就变成了我自己。

其实,我并不甘心就此堕落。

在我心中,也还是深藏着一个梦想的。我希望自己将来可以去当兵,成为一名威武的军人。在这个梦想的支持下,我坚持着自己,不和他们一样,不吸烟,不喝酒,不迷恋上网。

但是,因为学习不好,我成了大人口中的坏孩子,这让我难过。

我想,就算我学习不好,我也要坚持我的梦想;就算我曾经迷茫过,但是这个梦想已经让我清醒。

学习不好,被人当做坏孩子,我心甘情愿,也无话可说,毕竟是我随心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那是我的曾经。我曾经是一个迷茫的少年,但是,我也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少年。为了这个梦想,我愿意改变,也愿意努力。

那街角,那小摊,那老人


新买的浅口单鞋只上脚第三天,便大得迈不开脚了,走起路来一扭一拧,实在费劲。算了,今天务必找个鞋摊修理一下。

路遇一熟识,恰好坐在一家修鞋店门口,说让我进店去。我摆摆手:还是去支持一下街角老头的生意吧。

鞋摊就在前面不足百米,拐过弯就是。这是一家超市的拐角处,一棵大柳树下面。

修鞋的老头今天不在,换了个老妇。我脱掉鞋讲明了意图,便坐在小凳子上耐心等待。至少需要三道工序:把坏鞋跟换掉;给鞋底粘上一层底子;加个绕脚脖的鞋带。

先是换鞋跟。这是一件相对容易的活计。老妇熟练地铺好牛仔布的垫子,拿了锤子和钳子准备开始了。可谁知我这双鞋的构造实在有点坚实。她先用钳子夹住钉帽,想拔出钉子,可是,钉子似乎纹丝不动。又拿出锤子一下一下地敲,敲了几下,可能是感觉到钉子有些松动了,便拿出钳子用力往出拽。眼见得她使出了浑身气力,却还是无济于事。于是,她又拿出锤子敲。边敲嘴里便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我估计是说这双鞋不好弄,便笑着回了一句:你的力气太小了,呵呵。看她敲呀拽呀地反复几次,不知几个回合后,才把左脚后跟的钉子拔了出来。

第一只出来了,第二只只要如法炮制,应该是相对容易些。我不由松了口气,把右鞋递了过去。可谁知,右鞋却更为顽固,无论钳子拔、锤子敲,用力拽,可未见得有半分松动。她又把鞋子转了几个方向,却毫无进展。眼看着把固定钉子的小钢管都拔出来好大一截了,钉子还是无法从钢管里弄出来。老妇的头上开始冒汗了。我于心不忍,想帮助她,可是我更无从下手。我开始想对策了:如果真的今天拔不出来,我怎么将就着穿回去?那一刻,我甚至万念俱灰:本来鞋子就大,现在再加上铁钉摩擦地面的声响,我不就成了街头的另类了吗?

幸而正想着,那颗钉子被拔了出来,虽然鞋子细细的后跟黑漆有点擦破了,可终归是出来了。

接着,她开始找替换的鞋跟。她弯下腰在小推车里面拨拉着,不时拿出一个鞋跟比划着。也许这双鞋的制作真的是不合规则吧,我看她拿出了四五个都不太合适。最后,凑合的那个稍有点大。

我想给鞋子加上一个绕脚脖的鞋带,以解决鞋子不跟脚的问题。可是她翻遍了所有的口袋,也没找到。说是老头子不知放哪儿了,亦或是他拿走了。我问:那他去哪儿了?她说是赶集去了,赶集人多,挣得相对能多一些。

在她的絮絮叨叨中,我渐渐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她是四川人,来灵宝十多年了,靠补鞋为生。有三个孩子,最小的儿子就在灵宝上高中。她的摊位本来在道南那边,只因为最近道南那边人少,生意不大好,她便搬了回来,和老头一起在步行街这边。遇到有集市的时候,老头四处赶集,她就守着这个摊位。

说话间,对面小区里出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搬个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柳树下乘凉。走了之后先后又来了一个小伙子和两个美女,我以为是补鞋的,可他们坐了一会起身走了。原来是走路累了,借个凳子歇歇脚。

这时,我仔细看看了她的鞋摊:很简单的一个柜子式的小推车,一个铁架,几个凳子,两双棉拖鞋,都很破旧。尤其是那几个凳子,五花八门的。一个像是爱迪生做的那种最古老的,一个是宽面的竹凳,可是掉了一竹片,成了破洞;还有两个三条腿的圆凳,一只凳面完全坏掉了,用不规则的木板代替,很显然年代久远了,边已经磨得很光滑;唯一一个好点的圆凳子,凳面也是伤痕累累。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黑、脏、旧。

她很瘦,中等身材,脸被晒成了古铜色,粗糙的双手,穿一件酒红色的夹克上衣,披的是这个行当人经常用的军绿色的布裙,垫的牛仔布上锈迹斑斑,刀子划出的痕迹随处可见。

看到我一直找话题说,她便不设防地谈到了家庭。我问他:你一年回去一次?她说,平常是,去年可就回了三次。一次是过年,一次是她老娘病重,还有一次是自己家有事。就这两次把她们一年攒的钱花的差不多了。她说老头在家是老大,虽然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可是家里有事都是找她们。本来挣得就不多,这一来二去的,根本就攒不到钱。

她还说,当初找老头时,因为婆家经济条件不好,家里不愿意。可是她就相中了他的人:老实,干活不惜力,对她也好。就包括上次老娘生病,他忙前忙后,尽孝送终,瘦了好一圈。虽然和他的生活很辛苦,可是她认了。

我见过她老头,秃顶,矮胖的个子,同样黑黝黝的皮肤。

轮到粘鞋底了。她拿出一块皮子四处比划,想找一种最合理的、最省原料的方法。最后粘好的鞋底有点不规整。可是我没有怪她,我知道她的不容易。

补完鞋问问价钱,30元。我没有搞价,付了钱就走。

次日经过鞋摊,看到老头老妇坐在街角的鞋摊上,因为当时没有生意,他们有说有笑。因了笑,他们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可是,仿佛每一条皱纹里,都暗藏着深深的幸福。

读过许多文章,每看到描写社会底层人群的幸福时,我总是对那些分吃一块热红薯怀里揣着一个热包子之类的情节嗤之以鼻,很不以为然。当社会上俊男靓女的情话打动不了我们时,作家们就会杜撰一些类似的故事来赚取人们的眼泪。可是今天,我信了。修鞋的老妇老头,他们,同样也有幸福,就在同修一双鞋时,就在共同享用一棵柳树的阴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