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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包裹着我的多情》

发表时间: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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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时光包裹着我的多情》",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总因着悲伤的影子,我不敢绽放自己的样子,风偷走了我的胆子,雨注入了我哭泣的眼泪,还有那弯曲的小路准备阻挡我前进的步子。

我想和时间谈恋爱,但是它总是不停地忙碌,不肯花一秒的时间来倾听我唯美的故事。我恋取了月亮的影子,倾泄了我柔美的身子,尽放了我所有的情感,黑夜不眠独语。qg13.coM

假如借我一抹悲伤,我会躲进云层,一朵轻飘,会有那酥酥麻麻跳动的心情。被云包裹着的多情,释放空灵,再也不会担心被看穿了所有心事,欲说还休语。若是天空不深情,是不是太阳就不再会热情,似乎一切都各有定律,命运的轮再旋转。我的一生,似乎都被囚禁在文字里,我却爱的一塌糊涂,不是自己的自己。

小草也来好奇,退不尽生命的激情,秋不是它们生命的终结,而是一场新生命的蕴育。读着李白的诗,吟着杜甫的文。怎么越读越深情,越知味。我凌乱的多情,是否也可以汇聚美丽的篇章,将你柔情。

如果日光不曾留恋你的影,你是否就不会会怨恨,那昔日的雨,伤了谁的心。如果可以,我愿化作一滩榆荫奉献着自己给便整个世界。

梦之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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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死亡的信件


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倾盆而下的大雨让我措手不及,路边有几棵稀稀散散的树苗,举着伞匆忙路过的情侣,偶尔飞驰的一二辆汽车,我环视四周没有一个合适的躲雨之处。咒骂完几句脏话,只得头顶公文包快速的向前跑。

已是初秋,还未来的及换上厚衣棉衫,我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雨水透过单薄衬衣淋上肌肤,不至刺骨,依旧冷冽。狂奔的脚步踏着已经淤积地面的小水滩,低帮的皮鞋里早已渗湿,黏糊糊的袜子粘住脚掌摩擦着鞋底,几十米的距离自脚步传来的疼痛感越来越明显。等我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雨差不多停了,依旧能够听见淅淅沥沥的声音。雨水顺着头发淋过身体滴到地板上,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滩滩水渍。

从公文包的外包里掏出钥匙,还好皮制的公文包并未进水,手机和一些文件得以完好无损,我才觉得松了口气。进门之前脱掉了脏兮兮的鞋和袜子,昨天夜晚才清扫的房子不能这么快就弄脏了。低头看了一眼,脚底已磨出水泡,刚刚因为急于避雨忽略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我有些愤恨地把鞋扔在一旁的旧木柜上。

不过,眼角的余光里我似是看到什么东西,木柜上有一封信,对,是一封信——等我拿起来的时候就确定了。这封信像是被放在这有很多天了,封面落满灰尘,鞋上的雨水溅在上面,一片模糊,已经看不清寄信人的名字和地址,不过收件人还是勉强能够看到是我的名字。猜想大概是快递员发现屋里没人随手放在木柜上面,而我每天出人都极少注意到门旁的物件,恰好这场雨,不然不知什么时候我才会看到这封信。

这封信是让我觉得奇怪,毕竟在这样信息更迭科技发展都到达空前快速的时代,手机上的通讯软件已应接不暇,实在是没有几个人还会选择传统的寄信方式。

我拿着信进了屋,随手将信和公文包放在了沙发前的圆桌上,我必须得先去洗个热水澡,刚被淋过的身体没有一丝暖意,不自觉的瑟瑟发抖。透过镜子看到的自己的头发湿漉漉的耷拢在耳朵及额头上,衬衣粘在身上,裤子褶皱的厉害,脸色也是阴沉的,一副萎靡颓废的样子,此时心里涌出的词是可悲,我有些明白小余想要与我提分手的原因了。

洗完澡回到客厅,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脑子里全是与小余在一起的画面。屋子里到处充斥着她的味道,仿佛她还在这里,从未离开。

初见她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她因够不到书架最上层的书而客气的寻求刚好路过的我的帮助。在她寝室楼下摆蜡烛告白,她害羞的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脸色微红的接过花束。她爱旅行,我省下生活费带她跑过很多个城市,拍过的照片贴满十几个相册。种种画面停留在了一个星期前,她说很久没有回过学校了,于是我立刻买了车票带着她回到了我们相遇的地方。她说,

“那么我们就在开始的地方停下吧。”

“分开,对彼此都好。”

我还未能明白她的意思,也未问得原因,她便已离开。后来我去了她的公司、去了她家,都未能见到她,也是,有意躲避怎能让我轻易找到?直到我接连一个月在她家楼下守着,终于看到她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面带娇羞和得同车里人说着话。我大概懂了些什么,对于我这样工作尚且不稳定住在出租屋里的刚毕业的一穷二白的学生,她确实在我身上是看不到未来的,我不够好,岂能怪她?我甚至未曾去对面询问她原因,我害怕听到她亲口吐露出的血淋淋的现实,我却无一丝能够为自己申辩的余地。

我想到这儿,只得无奈叹气。站起身来从冰箱拿了几罐啤酒,顺手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则汽车的广告,刺得我两眼发酸。

对面房间里有椅子碰撞的声音,像是小余还住在里面,明明我已经锁紧了那扇门。

坐上沙发的瞬间我才想起刚刚带进来的信,避开心头的一切杂乱,我打开了信封,里面是手写的书信,只有一页纸。我一眼便认出了写信的人——董浩,我认识了五年多的兄弟。我没想到会是他寄来的信,他深知彼此都不是矫情的人,当然不会是写封信交流情感。想起最近也有很久没有与他联系,各自都忙着自己的事情。

信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触目。

“苏明,我和许倩离婚了。”

我刚认识董浩的时候他已经和许倩在一起了,那年我们同时参加高考,我们刚好在同一考场,让我们相识的事情是,考完最后一场考试后,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许倩告白。他约了许倩在学校门口等他,可惜的是他提前准备的玩具熊丢了,他躲在书店后面不敢去见许倩,刚好我骑自行车在他旁边经过,他拦下我并苦苦哀求借自行车要去最近的花店买花,并坚持塞给我两百块钱做押金,在他带着一束玫瑰回来成功告白后从此把我当成他的救命恩人。

我深刻明白许倩于他的意义,他很早就喜欢了她,早到他也不知到底什么时候。高考之后的告白是他此前不愿影响她的学习,成绩出来后他明明可以去到更好的城市,为了守护爱情放弃梦想背离父母追寻她去了同一所学校。大学毕业后成功求婚带着她步入婚姻殿堂,他不计一切的支持她的所想,遵循她的愿望。我难以想象他此刻的心情。

“苏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还在等你,我想只有你懂我是早就做好与许倩相伴一生的准备,你看着我们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话我只能同你说,只有你会明白。

母亲说离婚对我也好,她拦住我不让我去找许倩,有很多人在看着我,等我逃出来许倩已经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定要离婚,一定得离开我。结婚以后她就变了,她说我总是干涉她,说我不懂管理自己的事业,说我不思进取。她总是认为我让她有负担,说我的爱让她太过压抑。

母亲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我为她已经杜绝了与家里的联系,我一直都很害怕她在我身边会有一丝的不顺意。可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走。”

这封信看到这里,我大概知道了董浩想说的话。可我还是想不明白的是,他明明一个电话就能向我倾诉,我也能够同他说些安慰的话,却为何要选择写信?

“你知道的,没有她我活不下去。”

这句话瞬间让我产生很不好的预感。

“我想通了,如果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不如一起去死吧。”

我额头出了一层冷汗,坐立难安。我懂于董浩来说许倩胜过他的生命,如同小余等同我的生命。这些话他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许倩已经被我锁在了家里,她哪都去不了了,她总是在哭,在求我放她走。她难道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吗?我

怎么会离开她呢?

我准备与她谈一谈,如果她还是不答应留在我身边,那么——我会点燃这所房子,我们将永远在一起。

苏明,我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会是什么时候,写这封信是我太过犹豫,还是无法狠心伤害她。如果来的及的话,你还能够救她。我想赌一次,如若幸运,我放开她。

我会试着等你,在许倩逼疯我之前。”

看完最后一句话我脑子一片混浊,惊恐、难以置信,亦或绝望,我看向信封上的日期,刚刚暖和起来的身体再次被凉意袭裹——离寄信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二天。

我浑身颤抖的拿起手机找董浩的号码,还未拨出去,电视里播放着一条新闻“今日凌晨,XX小区XX单元的一所住宅起火爆炸,住宅内一男一女均已死亡,并造成附近多人受伤。具警方初步勘察起火原因似为人为,自杀可能性极高。目前火已扑灭,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手机经过矮桌摔在地上,屏幕碎成两半。那间紧闭房门的卧室不时还会传出声响,被压盖在电视机的轰鸣之下。

我很久都不能相信董浩真的会如此悲烈,从前许倩不小心磕破手指,他都会满心歉意和自责,而如今他会结束她的生命,该是怎样的决绝。

恍惚之间想起了曾经的玩笑话:

“董浩,如果哪一天许倩不要你了呢?”

“那我会缠着她,无论生死。”

“那么苏明,如果小余要离开你呢?”

“无论生死在一起。”

我忽然记起了一些事情,那天我等在小余楼下看着她从别的男人车上下来,后来我在她家门外打晕了她,我把她带了回来。

那个紧闭的房间传出的声音越来越响,响到我已经无法忽略。

我把信撕碎了洒在地上,站起身努力的保持平衡。我缓慢地走向厨房拧开了煤气罐,然后走向那间传出异响的房间,当我打开门的一瞬间我看到小余倒在地上,发丝散乱,全身被胶带绑住,头上渗出丝丝血迹,门上也被蹭上了血。她正惊恐的看向我,边疯狂的摇头边往后退,被胶带封住的嘴发出哽咽的呜鸣。

这是第一次看到小余如此狼狈的样子,我还是很难过,脸上拼尽全力也无法挤出一丝微笑。我走过去扶起她,陪着她一起坐在地上。

我用打火机点燃床单的时候,小余突然发狂般的挣扎,皮肤上被胶带勒出一道道伤痕,我努力的抱紧了她。

多情的你,无情的我


携手,几时几刻?

夕阳西下,看那一轮残月,看那繁星点点,看那朝阳似火,又是否看到了未来?

那天,耳边紧张的低喃是否注定了将来,你小心翼翼的询问我的心声?我没有回答,也许是害羞,也许是担忧,我无声的行动又代表了什么?

曾经有人说过,我不是好人,我不善良,我不会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我的理性。我狠,我绝,我无情得像是隐藏在食人花嘴里的毒牙,带着温热的气息诱惑着前来的行人,一次次冲动之后,便只剩下残缺的心。

你呢,多情么?也许吧。看不穿你的心,看不懂你眼底的深意,看不懂你的甜言蜜语、霸道行为背后,隐藏的是什么?你的桃花正如这春天般朵朵争奇斗艳。

无情的我,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够全身而退。多情的你,失去多少现任,就有多少人争当你的前任。总是那么的完美。

春天的梦似乎总是带着别样的色彩,闭上双眼似乎都能听到静夜里暧昧的喘息,白色床单上一朵朵红艳的梅花,清晨里深情的凝视。就像是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摸不着梦而已。

我一直深思多少年的修行,多少年的等待,才换得交换的戒指。你的怀抱是否温暖,你的港湾是否安稳,能够让我永久停驻?

多情的你,无情的我,总是有太多太多的意外。也许是累了,也许是爱了。爱情中的你我又获得了什么?

多情也好,无情也罢,有情即可。

情,这个字曾经伤了多少人?多少人为它心碎疯狂。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朋友的朝夕陪伴,都不如爱情来得颠狂。最终爱情沦为亲情,沦为烦厌,这可是我们当初共同幻想的未来?

初见时,一见钟情,注定了恋爱的满足。

再见时,同性相吸,注定了殿堂的红毯。

最后,可爱宝贝儿,注定了两人的纽带。

恨也不是,爱也不是。想着怎么分离,想着怎么继续,却不想如何改变。前途的道路一片昏暗,看不透彻,沿途的风风雨雨成了最美的调味剂。

人呐,都懂了。懂了一成不变的婚姻不是爱情,懂了打情骂俏的情侣才能长久,懂了你我他之间藕丝其实易断

他,理性的代表。

她,感性的代表。

阴阳互补,女人不感性,那么她失去了做女人快乐的资本。男人不理性,那么他便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不要抱怨你的男人不够温柔,他温柔了,你去顶天立地吗?不要抱怨你的女人爱哭,她坚强了,要你何用?

若真爱,请深爱;若不爱,请离开。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机会为你创造,没有那么多的人会为你等待,放下那可怜的自傲,不要拿着梦想去幻想

包裹严实的人


孙慧开了一家小餐馆,她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她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她面试了很多份工作,都没有成功。

走投无路的她,开始摆起了地摊。刚开始的时候,她就卖一些小吃,因为她的手艺特别好,做的小吃很好吃。所以一直以来,她的生意都挺好的,她也赚了不少钱。

不到一年的时间,孙慧就开了一家自己的小餐馆。这家小餐馆虽然很小,但是孙慧收拾得很干净,看上去非常的温馨。孙慧做的小吃越来越好吃,也积累了很多老顾客。小店给人的感觉也很干净,大家都愿意到这里来吃。

有一天晚上,孙慧准备打洋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男人。男人看上去很奇怪,现在是夏天,他却穿着长衣长裤,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孙慧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已经打洋了。”

男人沙哑着声音说,“我只吃一碗面,如果方便的话就给我煮一碗吧。”

孙慧想了一下,她觉得男人有些可怜,大晚上的还出来吃面。谁还没有一个困难的时候,孙慧想到这里,她说:“那好吧,我就再为你煮一碗面,你先坐一会儿,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男人点点头,“谢谢!”

不到一会儿,孙慧已经煮好了面。孙慧的手艺非常好,她煮的面特别好吃,闻上去也特别的香。

男人吸了吸鼻子,“你做的面真香,好久没有吃到这么香的东西了。”

孙慧觉得心里一阵发酸,她说:“如果觉得这里好吃,你就经常来吃吧,我一定给你算便宜点。”

男人抬起头,他的眼神很空洞,就像是一个盲人一样。孙慧觉得一阵心悸,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冰冷的眼神。看来这个社会给男人的伤痛不浅,把这个男人都折磨成什么样了。自己以前也曾经历过这个阶段,她对这个男人多了一份同情心。

男人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吃的很香,就像他说的,他可能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虽然自己做事物的很平常,但是看得出来,男人很享受这样的食物。

很快男人就吃完了,他掏出钱递给孙慧,孙慧说:“这一顿,我请你吃吧。看你也不容易。”

男人竟然摇摇头,“不用了,我有钱。”说着递上一张百元大钞。

看来这个男人还是挺有钱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最可疑的是,现在是夏天,天气非常的炎热。可是这个男的却穿得非常严实,难道这个男人有病吗?

孙慧知道有些人身体虚弱,他们害怕寒冷,即使在夏天的时候也会穿着长衣长裤。难怪这个男人行为举止这么怪异,脸上看上去是如此的苍伤,原来是这个男人有病,所以才会有这么怪异的表现。孙慧对于他的同情心又开始攀升起来。

男人站起来,说了一句,“谢谢了。”说完就走了。

孙慧很快就收拾好了,她关上店门。今天太怪异了,遇到一个怪人,而且那么可怜。虽然有钱,但是看上去一点都不快乐。

第二天,孙慧快要打烊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来了。店里面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说,“给我一碗小面。”

孙慧说:“我们这里还有其他好吃的,泡椒凤爪特别不错,你要不要试一试?”

男人摇摇头,“我只吃小面。”

孙慧觉得很奇怪,这个男人明明很有钱,可是为什么不让自己吃好一点,而是只吃小面。孙慧笑着说,“好的,马上就给你煮一碗。”

过了一会儿,孙慧将煮好的面端出来。男人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好像很满足的样子。他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样子,就好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

孙慧在心里直犯嘀咕,自己做的面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这个男人吃面的样子,就像是一匹饿极了的狼,在啃食着一块肥肉。

男人吃完以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走了。”

第三天,在快要打烊的时候,这个神秘的男人就来了。男人还是要了一碗小面,面煮好以后,他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狼吞虎咽的旁边给吃了。孙慧开始对男人是很同情的,但是现在对别的男人由同情变成了好奇。

她很好奇,为什么男人总是在这个时候来吃面,而且只吃面。他还是穿着前几天穿的衣服。在大热天,一套衣服穿几天,正常人都会受不了。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不但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反而一点汗水都没有。

孙慧奇怪地问,“你穿这么多,不会感觉到很热吗?”

男人顿了一下,“我一点都不热,我怕冷,需要穿这么多衣服。我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孙慧笑着说,“大热天的,包裹得如此严实,小心中暑。”

男人说,“我不会中暑的,我的身体没有温度,我需要把自己包裹严实一点,我才能感到一丝温暖。”

孙慧感觉有些奇怪,她问到:“为什么你的身体会没有温度呢,只要是正常人,身体总是会有温度的。”

说到这里,男人露出了诡异的微笑。孙慧觉得后背一阵发凉,她现在才回味过来,只有死人的身体是没有温度的,也只有死人,需要用这么厚重的衣服来包裹自己。难怪男人总是在打烊的时候来,这才是他活动的时间。男人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存在,所以在没有人的时候才来这里吃面。

孙慧想起一个细节,每次男人吃面的时候都会深深的吸一口气,原来这才是他吃面的方式。孙慧吓得大气不敢出,她颤抖的说:“你不要伤害我,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别吓唬我。我还有亲人要照顾,我不想死,我求求你。”

男人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害死你,我只是想在离开的时候,了却自己一个愿望。”男人脱掉了衣服,他的手臂上腿上密密麻麻的都是针眼,孙慧吓得尖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男人痛苦的说,“我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在一次演出的过程中染上了毒瘾,这些针孔都是我注射毒品留下来的,毒品害了我的一生。后来我用完了自己的积蓄,也没有心情创造事业,最后想吃一碗面,竟然都没有钱,最后被活活的饿死了。还好遇到你,你是个好人,希望你以后一切都顺利。今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我原本想安静的离开,但是还是被你给发现了。也好,就当做给世人的一个警惕吧。”

男人抬起头,意味深长地说,“谢谢你,再见!”男人穿好衣服就离开了。

孙慧已经吓得瘫软在地上,虽然这只鬼没有加害她,但是对于鬼的恐惧还是有的,她这也不敢再这么晚才打洋,总是早早的就收摊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她的事业一帆风顺,再也没有遇见过这种事情。

我走出了被物质包裹的无爱婚姻


晓红长相漂亮,自然她从小就心高气傲,觉得自己是遗留凡间的工作,众多男性对她孜孜以求,她对他们不屑一顾,选择了一个白马王子,只是王子却背叛了她,经常在外面寻欢作乐,最后她痛苦的离婚。

痛苦时刻前男友给予关心

20XX年12月的一个晚上,我独自坐在江边,听黑暗中江水拍打着堤岸。犹豫再三,我还是拨通了前男友文轩的电话。当听到文轩声音的那一刻,我的眼泪汹涌而出。晓红,发生什么事了?你在哪里?连珠炮似的发问,可见他的担心与焦急。

文轩条件普通我看不上

半个小时后,文轩坐在了我的身边,带着一杯热奶茶和我最爱的牛肉干。他总是这样体贴入微。望着这个温暖的男人,我真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可是,他现在属于别人!我突然有些后悔,见他有什么意义呢?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去毁掉另一个女人的幸福。那晚,我们只是静静地坐了会儿,就各自回家了。

文轩是当初妈妈硬塞给我的男友。那时,我才二十出头。实诚,会疼人是妈妈对文轩的评价,我们交往了七八个月,我挑不出文轩任何毛病,可我始终没有太多热情。

一见钟情年轻有为林枫

就在这时,林枫出现了。他年轻有为,与别人合伙开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他热情浪漫,滔滔不绝的情话几乎将我溺毙;他幽默风趣,时常将我逗得哈哈大笑我狠心与文轩分手,投入林枫的怀抱。两年后,我和林枫结婚了。

浑身解数想挽回花心丈夫

新婚燕尔,我们的日子过得很不错。然而,不到一年,林枫开始不回家,追问他,他就说工作忙,要去外地查账。刚开始,我不以为意,后来,林枫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开始警觉。我多方打听,又采用了跟踪手段,终于发现他经常去光顾一些所谓的家庭会所

揭穿林枫的出轨行为后,争吵自然不可避免。结果,林枫从偷偷摸摸出去变成了明目张胆地出去!家成了他的旅社,想回来就回来,想出去就出去。看到吵架没有结果,我改变了策略,只要林枫回家,我就哄他开心,做他喜欢的菜,甚至买性感内衣为了他,我几乎低到了尘埃里。可是,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

看透物质最终分道扬镳

万般无奈,我决定釜底抽薪。我跟踪林枫去了一家他经常光顾的家庭会所,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把那家会所端了,还好,林枫在警察来之前逃脱了。没想到,毁了这家,还有那家,网上这种信息太多了,随便百度一下就能查到。

这种情况维持了两年,我心里痛苦不堪,却束手无策。当初选择林枫,妈妈极力反对,我却一意孤行。我不想在妈妈面前认输。我帮林枫圆一个个的谎,努力维持这段婚姻苍白虚假的繁荣。夜深人静时,我常常会想起文轩,那些曾被我轻易忽略的点点滴滴,仿佛水印一般显现出来。

那时,他没什么钱,但只要我喜欢,哪怕是我多看一眼的东西,他都会想方设法买来给我。而他自己,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添置。我不高兴时,他想办法逗我开心,我身体稍不舒服,他就紧张得不行。文轩把我捧在手心里,为了我,他几乎低到尘埃里。我却没有感动,只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想想,我跟林枫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真傻,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去选择如此不堪的生活。我被虚荣的肥皂泡迷住了眼睛,以为物质和情话就是爱情,殊不知那些关心、体贴、照顾、相守才是生活温暖的底子,才是最值得牢牢抓住的。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带着我的多情滚出别人的世界


男孩:你喜欢我吗?

女孩:我不喜欢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男孩:你觉得你们有可能吗?难道你真的愿意等他那么长时间?你这样做是犯二,懂吗?

女孩:我不管,我们已经彼此见过对方的家人,这是一个承诺,更是一个原则。

男孩:你混蛋,你这样做会毁了自己的一生,你懂吗?

女孩:我不懂,我只想得到一份真正的爱情,我只想看看结局。

男孩:那好,我等你,什么时候他来接你,来找你,我就放手,到时候我会离开某个城市,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女孩:我不要,再说你凭什么等我?我们只能是朋友,如果你再这样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男孩:既然你都这么的坚定,那好,带着我的多情滚出你的世界,重新做我自己。

在你的一生中有这样犯二过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似。其实,往往是自己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找到了一个能倾听自己,更能懂自己的人,但结局会让人费解,故事中的女孩为了自己的承诺去等,故事中的男孩为了喜欢她而等,现实世界中的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呢?

或许你会像我一样,带着自己的多情滚出了别人的世界,因为:他(她)爱别人胜过爱你自己。

多情的校园


八九届中文同学会,男女同欢,忆往昔风流,写今朝憧憬。赋此诗,汗颜发力,缅怀青春岁月。

太多的话语让泪朦胧

太多的喜悦让心飞翔

只有让幸福插肩而过

不需等待,要释放更多的热情

心不再朦胧,阳光已然灿烂

那就来吧,一群赤子们

光着脚丫也能把梦吵醒

是的,肯定了这一切

让我们又回到了逝去的二十年

这是怎样的二十年

难道星月能唤醒我们这些童男倩女的心

难道林间小道能泻满我们忧虑的目光

难道非要把童真让它失落又让它悄悄回来

难道非要把成熟的目光锁定

一切已然来到,那就让它来到

我们尽情地歌唱,地震山摇,也毫不畏惧

听,电闪雷鸣,狂风大作

我们需要什么

就让一颗激荡的心去对抗

去烧灼它们

还等什么,一群赤子们

该爱就尽情地爱

不留等待不留遗憾

多梦的季节唠叨一千次,一万次不回头

发誓将爱进行到底

让苦尽甘来笑比蜜甜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

一颗不死的心灵在校园高歌

追忆旧时光之老同学:北风中想起多情楼


上大学时,学校后街有一间多情楼。不知情的人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无一例外地都会想入非非。其实所谓多情楼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饭馆而已,因为沾了附近几所学校的光,生意一度十分红火,甚至被我们称为编外食堂。

我刚进大学时,曾努力地把自己乔装成一个拼命三郎,每天晚上去教室上自习,有口无心地念书念到十一点,不到熄灯决不罢休。饿了,就和同学一块上多情楼宵夜。饭馆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洋洋洒洒来了一大帮人,每人点一盘炒饭,结账时至多才三十来块钱。多情楼的老板虽然总是对我们笑脸相迎,骨子里却一定在骂:这帮该死的学生仔!

班里的每个男生有了女朋友,都要请大家去多情楼聚餐。每聚必喝酒,一喝必有人醉成烂泥。一次为一个同学过生日,当时他正好与女朋友分手不久,几杯啤酒下肚,立马就醉了。当大伙跌跌撞撞地走出多情楼时,那同学突然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号啕大哭起来。在那种寂静的夜空下,一大帮意乱情迷的人围在马路中央听一个人撕心裂肺地哭,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最后的结局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惺惺相惜哭成一团。如今回想起来,那天晚上的义举简直莫名其妙到了极点,这件事也成了我们青涩年代中的一大耻辱。

后来,多情楼被人拆掉了,原因是附近又涌现出了好几家饭馆,彼此之间互相抢夺学生客源,竞争相当惨烈。留下过很多故事的多情楼抵挡不过,黯然地从后街消失了。

那个时候,我们也已升到高年级,大家都在忙着打工赚钱、到校外租房子住、写论文、找工作,少有聚在一起的时候,渐渐地,与那条后街也疏远了起来。

后来,北京市对以脏乱闻名的魏公村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危改。一年后,当我再次来到后街,这里已经成了一大片整齐的居民小区,小区门口立着一个漂亮的牌楼,上面写着:魏公村社区。我的同学此时也都已经散落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开始了事业的打拼。我独自留在了熟悉的校园里,继续我那平淡的生活。

前两天给学生做会话练习,有人说到下个月班里有同学过生日,我好奇地问他们准备在哪里庆祝,他们回答说,在恭王府。什么?恭王府?!这帮小孩真是厉害啊!

其实我是无意怀旧的,只是这两天萧瑟的北风一起,突然有点想念我的那些老同学。如果此时他们也能想起过去的大学时光,那我就不寂寞了。

请不要让我如此多情


再一次,我又淹没在你的柔情里,所有的言语都无法表白我此刻的感动。伏在你的怀中,默默地,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无需说。我漂泊已久的帆终于垂落在你的岸边,这岸好厚实,好温暖。

他认识她在一个飘着雨丝的周末的晚上,朦朦的细雨在街灯的反衬下给整个夜幕中的万物,披上了一层桔黄色的面纱.平素的他一直都不喜欢看电影。那天晚上好像着了魔似的,还拉着同宿舍的人去看电影,并且还张扬要请全班的同学去看电影。看上去,他很高兴,好像有说不出的激动与兴奋,一股风似的直向电影院刮。

他的名字就叫风,是计算机系里的,人也像风一样轻柔,还算得上出众,但不是女孩心目中的那种帅哥。也的出众,是因为他有一副好嗓子,再加上那没有皮气似的性格,才成为好多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风走得很匆忙,像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赶着他,其实不是,因为他装有电影票约好了和舍友一块走的,想必他们到了,没票进不了。

风正想着走着,突然,不知是谁在后面叫他们的宿舍号220,没有听错吧!是的,没有错。风听到了,急忙回过头来捕捉目标,在他的视线内好像有几个女孩在冲他叫喊。最后,才知道她们是睡在同一幢公寓楼下楼的小妹妹们。风很和气地跟她们闲聊起来,可一转眼,不知不觉中却发现旁边还有一个女孩。哦!原来她们是三个人呀!奇怪,她为什么不说话呀!怀着一种好奇与内心涌出的那股冲动忍不住地和她聊了几句。

之后,他特别地关注过她,才知道她叫雪,是中文系里的。她是一位温柔、和蔼、善良、可爱的女孩。她离家很远,为了求学,不得不奔赴千里到此.

风回到宿舍,怎么也睡不着,心跳不停地加快,奇怪,今晚的我好像有病似的,怎么回事呀!,风暗暗地叫道,尤其,想到那个女孩时,风再也坐不住了,好像丢了魂一样,难道风对雪有了好感,不会吧!风向来以绝情而出名,怎么会动心呢?他感到那晚的夜特别地漫长,几乎是他一生中最长的夜。

自从风那次短暂地认识雪以后,他真的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连下课的时间他也不肯放过,也想要在操场中急切地搜寻她的身影.学习要好的他,上课时痴痴的,常挨老师的批评。整天一个人呆在宿舍里,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是的,风对雪有了好感,这怎么办呀!在一个清静的晚上,他在舍友们的催促与互动下,终于鼓足了勇气,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给雪写了一封信,风知道这封信载着他对雪浓浓的情,绵绵的意以及深深的爱。

可怜天下有情人呀!风几天没有收到雪的回信,简直像疯了一般,整个人看上去好像害过一场大病,风迫不及待地又给雪写信。终于有一天,风在校门口等到了雪,她真的很美,远远望去,好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姗姗而至。她显的很文静,也很清秀,恬静的脸上像洁白无瑕的玉,尤其是那又眼睛,清纯、明亮,特别有神,就像一泓秋水是那样地清澈,那样地澄亮。记不住都说了什么,其中的一句话让他实感骄傲与自豪,我这个人不轻易许诺,既然许诺就会为我的诺言付出代价。

他看了看她,都彼此会意地笑了。

他实在记不清他们的约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每周六的晚上,风都会等雪一块去散步。也许从那时起大街上不知不觉地又多了一对情侣。也不知为什么,风每次等雪的时间都要好长,这也许是雪的用心之处,可风一点也不在乎,记得有一次,风在雨中一连等了雪好几个钟头,如果做别的,几个钟头很快,可等一个人几个钟头是多么漫长啊!也许是风的用心良苦而偏偏赢得了雪深深地爱。

那一天,对于风和雪一生也忘不了。在公园,风牵着雪的手漫步在花园里。不知不觉中街道两旁的灯也亮了起来,星星也越来越多,就像珍藏在珠宝店玻璃柜中的珍珠在灯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可爱的月亮换上了一身的轻纱,从云层中顽皮地跳出。美丽极了.他们走着走着在一颗柳树下停住了轻盈的步子。风抬起头看了看雪,轻轻地捋了捋额前的头发,他看到那张美若天仙的脸倾刻变得羞涩,像五月初开的花朵.娇姿欲滴,煞是可爱.在月光下的她显的更美。他慢慢地把她搂在怀中,他的心跳不断地加快,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袭上心头,她的头发很柔顺,还不断地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他把她抱的更紧了,低下头,他顺着她光洁的额头慢慢地吻,滑过她娇小的鼻,最后.轻轻地吻住她的唇,她的唇很薄、也很甜。他吻的很深沉,。他淹没在她的柔情里,她陶醉在他的气息中,多么地幸福,多么地甜蜜。

你能记住今晚的一切吗?雪说

你说呢?风看了看雪紧搂着说

会的,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月亮星星指证,大地草木为友,风说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牵着雪的手慢慢地出了公园,逐渐地消失在弥漫的夜色中。

自此以后,风和雪的感情越来越深了,别的人都很羡慕,也深深地为他俩祈祷,祝福。对于风来说他很忙,因为天生的头脑使着他不得不开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图,别人都很欣赏他,也很器重他。雪,温柔可爱。也深深地讨得风的喜爱。他离不开她,她更离不开他,每当雪听到:雪,你可真幸福呀!风对你真是太好了,我只想有一半就心满意足了!这话时,她的心底就像微风过处的湖面,荡起层层的涟漪,哦!那是心底的欣喜之波。

千言万语,山盟海拆。我们彼此理解,又是彼此庞爱,彼此接纳,又彼此宽容。你是我惟一的真爱,也是我一生中的挚爱。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的知心爱人。

无声的思念里裹着无尽的爱


冬天到了,你们还好吗?

第一次离家这么久;第一次离开你们这么久;第一次领悟了思念的滋味;第一次无声的去想念你们。

人终究要学会长大,终究要离开温暖的巢穴独自去学会搏击蓝天,终究要学会忍耐,学会独自一人去面对现实、面对社会。

离家越久思念就俞加的浓厚。想要在你面前哭泣然后大声的说句我想你们了可是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不能再任性的让你们为我担心。所以我学会了隐忍,我把思念深深地掩埋在心灵的最深处,不愿去揭开。

你知道吗?很多时候,我都非常想刻意的去联系,但又担心不知道该和你说什么,每次沉默的打破都仅是只言片语,因为我已经习惯了隐忍。或许这在你们看来是一个借口,但这的的确确也是一个事实。

在电话的那头,你问我会想家吗?我沉默的支吾。你却略带忧伤的自问自答到:应该不会想,是吧?而这头的我依然保持着沉默。可不争气的眼泪却忍不住往下流淌,我多想告诉你,此刻的我真的是很想很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眼泪。我想告诉你,不是不想,只是有些话到嘴边就不知觉的咽下去了。我也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明明就是很想却要假装若无其事的沉默。

夜晚,月光带着我对你们的思念穿过窗户拥入您的怀里,感受着那熟悉的味道。它轻轻的将头抬起,心疼的看着无情岁月在您脸上留下的印迹皱纹,此刻所有的言语都化成了晶莹的泪水一颗颗往下落。看着岁月无情的将您的青丝染白,我心如刀绞,却无力挽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岁月是怎样无情地将你的容颜夺走。

夜深了,您躺在床上因思念远在它乡的我而难以入眠。您和奶奶提起了小时候的我,月光柔柔的倾泻在奶奶慈祥的脸颊上,我看到了在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似水晶的东西在她的眼睛里打转,不停的和您讲着小时候的我。一提起这个奶奶就一个劲的说得乐此不疲,是夜太深了还是您真的老了亦或是您太累了,我听见了您打呼噜的声音。我幸福的感受着月光为我传递的你们对我那浓浓的爱。

我的眼里饱含着泪水,静静的看着你们带着思念的忧伤中进入梦乡。我轻轻地抚摸着无情岁月在你们额头留下的印迹,在触摸到那粗糙的额头的瞬间我的手猛的缩了回来,那一道道深深的皱纹让我的手在颤抖,那曾经光滑的皮肤何时竟变成了这般模样。脸颊上一股温热的暖流止不的住往下流。

夜终将褪去,阳光终将与我相拥。幸福地想着你们对我那深深的思念里包裹着暖暖的爱,让我感觉一下子精力充沛、精神抖擞,努力地投入到学习中。用知识的价值来回报你们对我那道不尽的深沉的爱。

走在街上看着微风中微微蜷缩的老人,心底的某个角落抽的传来了阵阵的疼痛感,眼前也渐渐的变得模糊起来,但我却依旧倔强的将头抬起,在寒风中轻轻的将嘴角上扬。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思绪万千却化作了无尽的思念。我真的,真的好想好想你啊。心在颤抖,在哭泣,在思念。

在公交上看着那些挤公交的老人,我没有任何言语只是默默的站起身来将位置腾出,然后静静的站在她的身旁,看着她那苍老而弱小的背影,眼泪有种泛滥的感觉,但却吝啬得不愿挤出来。思绪飞扬,脑中尘封的记忆被打破,一幅幅画面飞奔而出,一张张慈祥的面孔若隐若现。想伸手去触碰着那苍老的背影,却害怕将其碰碎,只留下伤神的思念。

静谧、安逸的环境总是能勾起人的某些记忆。一桌、一椅、一书、一白水,缕缕阳光相伴;独享书香中细语低声浅吟。忽的一片落叶将沉静打破,思绪都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手指轻轻的摆弄着落叶,心里想着原来秋天就快走了呀!这意味着寒假就不远了,心里痴的乐了起来,笑得没完没了。

思念一直萦绕在心间,好似一个对眼泪独有情中泪魔,时不时的跑出来刺激一下我的泪腺,害我输得没玩没了,哭得稀里哗啦。无声有时候是最好的言语,沉默又安详。静静的想着以往的点滴,享受着此刻的美好,无声的思念里裹着无尽的爱。

多情的人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从而说明我渴望得到女人的爱。然而我想到的是我很快就要结婚了。这就是说我将摆脱了孤独的痛苦。这是一种只有姑娘才可以解救的不折不扣的痛苦。也许是在中秋节之时,但也有可能在冬至,至少不会超过春节。毕竟现在正是初夏伊始。如果我的揣测出错误,只能说我如此不幸,运气不佳。自打少年时代以来,我怀着这痛苦已经很久了。想必已有十年了吧。在这说长不短的十年里,我活得多么痛苦和屡屡多舛。我的痛苦一方面来源于现实残酷的压迫,另一方面来源于爱情。前者对我而言比较轻,而后者则给了我沉重的打击。我常常因得不到姑娘的爱而烦恼不已和悲叹命运多蹇。那些我曾爱过的姑娘有海霞、苗苗、琳儿、畅畅、露露,不知为何,她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是我重感情呢?还是我多情呢?我怎么也说不清我这个人。要不就是我对她们有过暗恋或好感。想必我是真的喜欢过她们,心中也有一点儿惋惜的遗憾。假如说我也曾伤害过她们,噢,不,那就是我的过错了。但是,我并不知道。再说,我这个人没有这个能耐。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说说我是必要的。我从不掩饰自己和鼓吹自己,我向来老老实实,循规蹈矩。我人长得既不丑陋也不英俊,而是五官端正,相貌平平;孱弱的身体支撑着一颗硕大的脑袋,里面装的全是胡思乱想和如梦般的汪洋大海。再说身高吧,唉,还真的让人失望。个子矮也就罢了,然而我皮包骨头,瘦骨嶙峋。一颗小小的心在那样的身体里跳动不已,从表皮上便能看见时起时伏的颤动。像我这副矮小个子的模样,怎能讨姑娘的欢心呢?可想而知了。但是,说我说够了。

接下来,说说我的现状是允许的。在我租住的公寓里,有一个女人,身材高大而又丰满,哦不,不要从外表看人家,应该称之为姑娘家,为什么呢?也许是我曾见到过她的脸会泛红。可是,女人也会脸红啊!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凭感觉来看,这就是我。她有一头淡黄色的短发和白净的脸蛋。她有时向我打招呼。比如有一次,她坐在她那辆电动三轮车上悠闲地吸着烟,望见了我就挥动左手对我说——回来了。是的,我向她走近说。她挺和善。她叫什么名字。我没问。她是公寓里的管理员。这我知道。其他的,我一无所知。让我欣赏她的是她的身材正中我的意。后来,我们没有结果。我没有去追求她,然而我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来了不久,他们吵了架,为什么?我不知道。好几天的时间,声音很大,也许她一气之下不干了。或许我说说我的房间更为好过。为了不让人厌倦,我想有这个必要。打开门进去,感觉暗淡无光,只有一个窗口对着对面的一堵墙;光线几乎溢不进来。一张床和桌子,一个衣柜,连同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白炽灯。这盏灯与其说是挂着的,倒不如说是贴着的,因为它是圆形的,就像一轮苍白的月亮。桌子上搁有两本厚厚的书籍,一只口盅,一支钢笔,两个馒头在白色塑料袋里。馒头,我说到了馒头,那么你就能联想到生活。生活就像过夜的馒头一样生硬,你要学会如何去啃它。晚上,我就呆在这个房间里,什么也不做;而白天,我就离开这个房间,出外活动活动。兴许有时我会在白天呆在房间里,干什么?睡午觉是个理由吧。但我老觉得闷得慌,而头脑却活跃地浮想联翩起来。

灰蒙蒙的天,没有蔚蓝色,没有太阳;只有朦胧、沉闷,只有灰白色。我试图发现别的东西,参悟出一句美妙的语言。然而,对于不懂捕捉自然现象的我只是徒劳无益。艺术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文学也不是你所构思的那样。我们不懂得如何透过现象看其本质,我们就不懂得如何去想象和构思。每种事物相互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比如说水,也可想到生命;比如说女人,也可想到夕阳。噢,难于理解,难于说清。以至于我无法把大拇指摁在主语上,而食指按顺序摁在谓语上。我幻想什么?我在干什么?我无所事事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谁就是我的知己。没有这个人,我将孤苦伶仃。我会说我的现状和我经历过的事以及某些人,或许是前面所说的几个姑娘,其中,插说些小曲是无关紧要的。在开始之前,先说说我的痛苦吧。嗐!我得了失忆症,竟忘了前面说过只有姑娘才可以一劳永逸地驱赶走我那隐藏在内心的孤独痛苦。想必我是暂时甩不开摆不掉的。幸好,时间是一剂苦口良药,慢慢地治愈了我的心伤,只留下了区区痕迹。但是,它让我记忆犹新。

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我是在幻想与观察呢,还是在发呆。我常常在发呆中摸索前进的道路。直到现在,我才觉察到了些微光芒,尝试了从未尝试过的创作。不过,我失败了,失败得无可奈何,以至好久没敢去投入希望之中。但我想我只是暂时小憩一会儿。如有一线曙光,我将满怀希望,再次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要不,我说说在我十八岁时曾喜欢过的姑娘,也就是海霞,这或许更有吸引力。回忆往事,我费了很大的精力。因为我并不懂女人,要是我是个男人,而不是个小伙子,也就容易得多了。虽然我说得零零散散、不清不楚、马马虎虎、懵懂无知和不着边际,但却不乏感人之处。我毕竟说的是真实的情感,坦白的语言。关于女人,我知道什么?此刻,我将一股脑儿毫无保留地讲出来。女人的心是善良的;女人很敏感;女人懂得欣赏艺术;女人善于伪装;女人会过好生活;女人喜欢金钱;女人怕吃苦怕寂寞;女人喜欢高大的男人;女人喜欢男人欣赏她……还有些什么?我不知道。再有,就是女人很讨艺术家的欢心。说到那些才华横溢而又寥寥无几的艺术家,都是些女人不爱或被女人伤害过的人。也许我说反了。还好,艺术家们懂得如何把这种痛苦转化为精神的力量,加以推动自己积极创作。幸福的岁月对艺术家而言,少而又少,甚至从未有过;我也未曾有过,而痛苦的日子比比皆是。难怪普鲁斯特痛恨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我发现我说过了头。然而,我着急什么?我什么也不着急。因为我知道着急与不着急之间,时间同样相等,亦不多一分钟也不少一秒钟,更不能改变现状。我只需心平气和地等待,足以盼得到,够得着,再也无需画蛇添足,再也无需杞人忧天,只要安安稳稳、平平静静,一切皆顺心顺意。可是,我想我说了些什么?我变得神神秘秘,说胡话了。我想我没遗漏什么,要是有,只是微不足道而已。

既然我说了我的现状,还有我的痛苦,想必你应有所了解。那个房间是在哪里呢?而我是在哪里呢?我将干些什么事呢?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过得是无所事事的日子。我想我是在北京,在郊外,某个村的某个公寓里,租住了这间房。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别以为我游手好闲。某一天,入暮时分,灰雾布满了天空,仿佛预示有雨下;西天显现出难于捉摸的光亮,十分清晰。夜间的知了鸣啭不休,蟾蜍一到夜幕降临便向四下里投放它的鼓噪声。两种动物的声音汇成了一支动听的交响曲。瞧,这就是自然界的歌唱家。假如我没有头脑冷静的观察和心思细腻的思索,那我就是一个书呆子。读到这里,你已然清楚我这个人和我所在的地方,也就是北京,然后我会说说在这里看见的、听到的和感受到的东西。在我看来,是很有魅力的,不妨静下心来读读吧。也许,有些地方有不足之处,但我会弥补上去。世上没有完全的美,只有残缺的美。那么,什么时候在哪儿开始?什么人物在何处出现?什么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一时间搅乱了我的思绪。我还得好好认清自我,以便更能看清自己的内心世界。噢,要是有一个姑娘爱我,那我就不再是孤零零的人了。我也不啰里啰嗦了。对于每个曾经有好感的或暗恋过的姑娘,不知为何,她们时不时地浮现出我的脑际。我此刻不想珍藏她们了。开始吧,我的回忆。我爱恋的姑娘。我的上帝。

海霞是一个四川的姑娘,芳龄十六岁;她身材苗条且高,走起步来轻飘飘如云似的。要说她的性格呢,我只知道她很可爱和友善。那一年,我刚十八岁。我什么也不懂,更不用说女孩子了。在某一座新兴起来的城市,某一家公司里,我和她是同事,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虽说我们是相互了解和信任的朋友,但是我们没能走在一起,为什么呢?可能是我性格怯懦的原因,也可能是她的原因。有好多天,没活儿干,同事们就坐在公司里,睡觉的睡觉,玩手机的玩手机。我便向同事借了手机来玩,也招呼海霞来玩玩,玩什么呢?哦,幸亏没忘,玩的游戏是“推箱子”。我们就是这样相处挨过了好些日子。海霞好喜欢玩那游戏,于是,她几乎每天都来和我坐在一起思考“推箱子”的窍门。从中我说了些话,说什么?我早已忘却了。从那时起,海霞的影子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但我那时生性胆小怕事,从来没有向她倾诉我对她的爱情。在平淡无奇的岁月里,我以前是怎么样,也就怎么样;而她是如何,那时的我从未觉察到任何变化。有一次,在我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这个电话机从来很少响的,因为它是公用的,是用电话卡才可以使用的电话机。不过,有时它也会像一声闷雷似的把你惊一下。我拿起话筒一听,是一个女孩的声音,非常熟悉的声音。那女孩,我不知道是谁?她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一分钟就挂机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是海霞。我想,她怎么知道我的床头有电话机呢?她怎么知道我那时就在电话机旁边呢?也许,这是巧合;也许,是她有意做的。后来,有时我猜到可能是她。但我认为她打错了电话,也就再也不当回事了。可是,我却没有忘记此事。经过了相处相知的日子,我们还是暧昧的关系;我说过我由于性格的缺陷,从不敢越过雷池一步。虽然海霞有过暗示,但不过,当时的我不知为何竟没发觉。想必是我力不从心,难于付诸行动。某一天,我们又在一起研究“推箱子”游戏的窍门。一个姑娘,性格却像个男孩的,她就是公司的主管。我和海霞靠着墙坐在地上玩那游戏时,那个姑娘给我们拍了张照。你们好般配啊!她说。我看见海霞低垂着头。听了这句话,她满脸通红,还有眼里显得快乐而又忐忑不安。我有些激动,心跳加快,什么话也不敢说。也许人家说的是实话。我不敢说她,我一向老老实实,寡言少语。对于那个姑娘的话,我压根儿没放在心里。说不定海霞真的相信了那句话,因为表面上显露了出来。可是,谁知道呢?我们的思想是那么单纯,那么无知,彼此谁也没想得多,想得远。我们俩只知道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凭运气,碰到一起,并无擦出多大的爱情火花。我想的是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微小;我总觉得她长得太高。而她呢?怎么个想法?那只有她一人和上帝知道。

我说到这里,顺序有点儿乱了。一些人和一些事,是必要说的。而我却没有说,就知道一口气只顾说我和海霞的事。现在,得说说别的人,别的事。还有别的什么?会有的,会有的,只需耐心地读。

海霞的母亲和姐姐也在公司里,母亲的工作是打扫卫生,多亏了她,公司一直保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们劳累了一天无须抱怨还要打扫地面卫生了。她姐姐是我们的同事,她已经嫁人了。每逢假日,海霞和她姐姐有时去看看电影。有一次,我和阿超碰见了她们姐妹俩。我看见了海霞,一时紧张起来,没敢向她开口说话;反而是她姐姐先开口说话。当时,我们看完电影刚要走时才碰见她们。咦,你们也在这里,她姐姐说。刚好看完,我们就要走了,阿超说。我瞧了瞧海霞,她也瞅了瞅我。然后,我和阿超走了。阿超是一个运气非常好的年轻人。那时,我就是借他的手机来玩的,是一部诺基亚牌子的彩屏手机。我想,他是在我们男同事当中最有钱的人。我知道他是我的老乡,于是我没有了洗发水,就借他的来用用。偷吃也不抹嘴,阿超对我说。哦,那就不诚实了,我回应他的话。其实,我是忘了把洗发水瓶口上的一点儿洗发水抹掉,竟然被他发现了。阿超想必是开玩笑的,他不会那么小气。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借他的东西了。因为我怕他对我有反感和讨厌。他为人很诚实,这我知道。我就是不相信自己的看法,怀疑一切,害怕被诱入骗局。就说在那公司分开以后,阿超去了北方,开了家餐馆,叫我去帮帮忙。我说过我因为胆小如鼠,又不敢相信他,所以我没去他那里。我真的不会珍惜友谊。沾不上他的光,说明我安之若素惯了,不敢尝试冒险。我也就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直到现在,才稍微摸索出了头绪。

我用阿超的手机偷偷拍下了海霞的照。不知怎么一回事,竟然被她发现了,她就把手机抢了过去,把照片全删了。她还边微笑边说她不好看。看她那样快乐,就随她的便吧。我想。照片上她有一头长长的秀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这是我永不忘记的记忆图像。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我在暗中焦急地等待她走过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了她的侧身照。说实话,那时的我不敢当她的面拍她的照。她一把照片全删掉,我付出的心血全白费了。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遗憾。不过,那是阿超的手机,再说,我也留不下来。我只好无奈地看着她把照片删了。她表现出了满心欢喜,而我却是满脸无奈。她是不是觉得我喜欢她呢?还是因为她感觉有人喜欢她而高兴呢?

在某一天,我用小刀时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头,流了点儿血。海霞听了同事说我的手指头受伤了,她就挺关心地、温柔地对我说——你小心点儿。没事,我说。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满含眼泪,眼神里流露出恻隐之情;她的怜惜让我深深地感动,我一时间激动不已。从这以后,她给我带来了一种感情,搅得我心烦意乱;有时,真的很害怕见到她。我扪心自问,我是不是喜欢她?但是,这种一时冲来的爱情,很快就熄灭了。因为我感到了失望。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我压制住了这炽烈的爱焰。也许是我没有足够的勇气,也许是我性格怯懦;其实,两者兼而有之。所以,阻碍了我们向前发展。

夏天。在北京。天气闷热,如在蒸笼里一般。灰白色的苍穹,雾霭弥漫。白天,有时终日无一丝风吹拂,像是要下雨,然而却没有;夜晚,则凉凉爽爽。不过,在你忍受不了这天气的时候,就会下了一些雨。你便觉得北京的夏天还蛮好过的。过了夏天之后,你想象不出天空竟变得面目全非!说说北京的地铁,那可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票价二元,公家办的嘛,理所当然。但是,我要说的是成千上万的人乘坐的地铁实在是拥挤得要命。列车一到站,一拨人出了列车,又一拨人进了列车,如此反复,循环不已。每个地铁枢纽站,人流如潮,熙熙攘攘;你一不留神就会踩到别人的脚后跟,碰到别人的背包。幸好,地铁站建造得比较完善,才得以秩序井然,畅通无阻。我实在是无聊,闷得发慌。我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做了一桩蠢事,就是用自己的才华写下了一本书,然后找印刷店印出了三十本;是一本薄薄的簿子,书皮是淡蓝色的,这是我喜欢的颜色,书本挺大,字也很大,容易看得见。在书皮上写着“散文小说”四个大字,印刷的人说这样比较好看一点。我认为确实不错,比较美观,只是稍微薄了点儿,仅此而已。拿到了这些我写的书,定价成了问题,但我不看重利益。我想赢得读者的青睐,换言之,就是说,我想知道文学是不是有很多男人女人喜欢?想必是有,不过少而已。但我从不灰心丧气。我谨慎思考过了,我决定就这样做。但我又有点儿害怕和局促不安。原因是我在新闻上看到一个小伙子花了三年时间写了几本小说,然后他去买了一个书号;他买的是假书号,他知道的,他这样做无非是欺骗自己,想以此鼓舞自己。说真的,真的鼓舞了他。他就天天呆在地铁口卖他假书号的书。结果被出版局注意到了,说是非法出版读物,就这样小伙子有可能被查处了。我想到的是卖自己的书有错吗?就如同卖自己种出的水果一样有错吗?小伙子有过错的原因就是他违法使用了假书号。我想是这样的。而我大可不必担心这个,因为我既无假书号,也无可观的利益收入。再说,我的书数量少得可怜。甚至说,做这门生意,入不敷出,连饭都吃不上也有可能。何况又没有人赏识我的才华,我能怎么着,只能冒险一试了。我势必坚持到底,我对自己坚定地说。

七月下旬的某一天,我开始做起了这门生意。我选择靠近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一段路边上,摆起摊来卖自己写的书。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在树荫下,凉爽宜人,而且游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附近有几个卖纪念品的小贩,都是些成了家的男人和嫁了人的女人。没想到刚开始开门做生意便有了好兆头,卖了两本。我很高兴!看来,我走对了这条路。首本我的书是一个少年买的,我刚摆下摊不久,他便来翻看我的书。一本多少钱?他问。十元一本,我说。那个少年挺瘦的,是个学生,跟他来的还有两个女同学,可能是放假了,他们来参观北大清华的。少年没讨价还价,直接给我钱,然后,塞进他的背包;他就随女同伴走去对面的卖纪念品摊看看。过不了几分钟,少年回来问我——书是怎么写的?去年写的,是现实的文学作品,我说。他看着我,他有可能听不懂,也有可能看不懂我写的书。不过,也许以后,他会说书非常好看。我猜想。好多人路过,都往我和我的书瞧上好奇的一眼,便又匆匆忙忙走过了。为什么他们不停下来看看呢?我想,他们觉得没兴趣,也没这个必要。不过,在人群中有个五十来岁的老年人对我蛮感兴趣的。他高兴得激动起来,大赞我很有才华;不但买了我的书,还问我多大了。二十七岁,我回答他的话。这是你写的书?他问。是的,我答道。他就满意地付钱给我,拿书走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少女来翻看我的书,她们没出声,其中一个少女用她那睁得大大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这让我一时茫然无措。因为我看见了她那纯洁的眼睛里满含新奇和柔情。好可爱的少女啊!我刚想开口说话。她们好像感觉出来似的跳将起来,走开了。走过的人中有个妇女出声道——作者售书,哦,是卖自己的书。没错,我在我的背包前面贴了一张写着“作者售书”四个大字的纸张用来做招牌。那四个字是我从一个卖书的中年男人哪里见到的,他也是个热爱文学的文人。我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向他学习,或者说模仿他。不知道为什么?少女和妇女对我的书很感兴趣,可能是她们懂得欣赏艺术的缘故。这我也说不明道不清,我只是感觉如此而已。但是,有一位老婆婆,我永不忘记她对我的鼓舞。虽说她老,可是却懂得文学艺术,也喜欢看书;她说我的书值得欣赏,又说我人精神可嘉。你应该找杂志社发表作品,她说。没有希望,我说。可以慢慢来,她最后说。我想也是。她走时买了一本我的书,以表示对我莫大的支持。我深受感动,骤然志气倍增。

又一天,我继续下去。我想会有希望的。一个容貌端正,面色蜡黄的中年男人走来买了我的书,什么也没问,付了钱就走开了。偶尔有一两个少女来瞅瞅,只不过她们好奇罢了。突然间,有位年轻貌美的女郎出现在我的跟前。是不是你写的书?她问。是的,我回答她的问话。我仰头看着她,只见她脸颊绯红,好看极了。她有一头乌黑又长的秀发,一双美丽的眼睛特别有神,身穿一袭浅蓝色的连衣裙。不知为何,她看了一眼书面上的字,就转身走开了。也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猜想她的念头应出自于此。一时间,姑娘们接踵而来……一个嘴巴蛮大的姑娘问我卖了几本,什么学历?我一时被问得呆然无语。为什么她问这些问题?我想。但是,我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真话。另一个穿白衬衣的姑娘没说一句话,只翻看了我的书。不知出自什么原因,她们没买我的书。不过,我也挺愉悦,毕竟有姑娘欣赏我的才华。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色的余辉,看上去美极了。薄暮时分,我进入了地铁站。我看见一个女人在列车车厢里施舍了一块钱给乞讨的老太婆。那女人身材高大,面貌不美,但有爱心。想必是第一次来北京的吧。我想,在这个社会,或许人们感到幸福时,才会施舍予人。这个女人,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施舍的女人,同样是身材高大、丰满。事情是这样的:她向一个身材枯瘦的老乞丐的讨钱钵里投了一块钱,但是,她没投进钵里,而是掉在了地上;她便躬身去拾起,然后重新投进钵里。正好被我看见了,她窘得满脸通红,好像她十分害羞似的。不知为什么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善事脸儿会泛红?是不是因为她躬身去拾钱的缘故,令她尴尬?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明白。

噢,忘了说说卖纪念品的小贩。他人长得不好看,面色黢黑,而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但他和善、诚实,只是卖不出多少东西,老爱称呼我为“作家同志”。我和他挺聊得来的。他说他在这里摆摊有一个月了,还说生意不好做啊!当他准备回家的时候,特意来看看我。明天我回家了,他说。回哪里?我问。保定,他说下去,我刚才去中关村书店买了两本书。什么书?我问。哦,那是算命的书,一本《周易》,一本《算命大全》,他回答道。买这些书有什么用?我说。那你看这些书又有什么用?他反问。我还年轻,看这些书是有用的,我说。我们沉默片刻之后。今天卖了几本?他问我。没卖一本,我说。还是回家吧,他说。现在,不行,下个月吧,我说。他没再问,只看了看我。与他随来的有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小男孩;他们看了我的书,什么话也没说。然后,不久,他们三人向我道了别。我望着他们走了,心里想:也许,我很快也要走了。

信口开河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就是说,我没完全彻底了解我。我是怎样的?是真实的我,还是虚伪的我?我此刻做出斩钉截铁、义无反顾的决定就是——我要打造真实的我,写出我真实的语言,用我真实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一个不敢说真话的作家,是一个伪君子。我知道,我清楚,我明白。我朝真实的我这个方向出发,始终坚持着,挺进着,直到时光带来的东西。我无需害怕和担忧。因为我相信上帝会助我。只有伟大力量的上帝才是我们的庇护者。我深信不疑。

我在一家酒楼认识了苗苗。当年,苗苗是服务员,而我是厨工,我们同在一家酒楼工作。苗苗年轻又美丽,刚刚是雨季的年龄;她个子高且身材优美,还有隆起的胸脯;嗓音像个男孩子的,不怎么好听,不过很像一名歌唱家的声音。我记得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她扎着不是很长的马尾辫,刘海盖住了前额。此外,也有个别的姑娘没留刘海,裸露出了白皙的额头。我倒觉得苗苗的打扮挺像个可爱的少女。在她那洁净的容貌上,有几分清秀的气质;那时的我一眼就看上了她,可我一直暗藏在心里。因为我没有勇气去追求她。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竟然鼓起勇气向她献了殷勤。哦,我记起来了,那是厨师军哥鼓舞我去追求苗苗。他说苗苗是个好姑娘,和我很般配。他就这样一直催促我去向苗苗倾诉爱慕之情。因我得到了极大的支持,于是勇敢起来,去做了这件事。有一天,洗菜的阿姨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大把富贵竹。我看见了,便想:不如向她要一支送给苗苗,也许苗苗会喜欢。阿姨挺好地随手给了我一支富贵竹。我拿到了富贵竹,不禁满心欢喜起来,然后等待苗苗上班来的时候送给她。我在焦急地等待中……楼面服务员一个接一个从我面前走过,最后面的是苗苗;我看见了她,顿时紧张起来,但是我还是开了口。苗苗,送给你,我伸手做出送花的动作,说。苗苗匆忙走过了几步,听见我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我,蓦地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没有回应我,就转身走开了。我有些失望,有些困惑。那支竹叶青绿的富贵竹,苗苗没有收下,我只好还给了阿姨。这是我第一次送东西给姑娘。我今生今世永不忘记。

不过,从这以后。苗苗开始注意到我了,她一有空就来瞅我一眼;可是,当我也想看她个仔细的时候,她就闪开了。我有一段时间糊里糊涂,不知道如何是好。厨师军哥又再次鼓舞我去向苗苗要电话号码,但是,我胆小软弱,一直都不敢,我怕出丑。过了些日子,我感到毫无希望了。苗苗不知道为什么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没人看见的时候,我就向她请求她的电话号码。她瞪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写下了电话号码,然后把那张写有数字的纸片递给我,就转身走开了。我得到了苗苗的电话号码又欢喜又感无奈,原因是她给我电话号码时,她的表情不是很乐意。我想不明白。苗苗,有空吗?我向她的电话号码发送了这句话。你是谁?她回复我的问话。我是那个向你要电话号码的小伙子,就在昨天,我说。哦,是你,有事吗?她说。有,我想请你去白云山玩玩,我说。过了好久,她才回话。现在,没空啊,她说。什么时候有空?我问。我没有空的,她最后说。后来,我再也没给她发过信息了。我想等她主动给我提示,或者我那时想去查找她是休假日。但是,我白费力了,什么也找不着,然而苗苗也从未给我任何提示。久而久之,我们的关系就疏远了。

阿芝是新来的服务员,她个子比我矮,更比苗苗矮,也没苗苗长得漂亮。我为什么要说她呢?那是因为她那时用一双睁得大大的满含爱意的眼睛盯着我。事情是这样的。阿芝站在厨房档口看着我工作,正好军哥也在我的身旁,他就问我——阿芝,你喜不喜欢她?我看了看她,阿芝如上所说的那样在看着我。我当时没说话,只摇了摇头,表示不喜欢。阿芝一见我这个动作,不知为何像闪电一般倏地消失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到阿芝的身影在酒楼出现。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因为我喜欢的姑娘是苗苗。

年轻无知而又笨的我没有赢得苗苗的芳心,我想不到是什么原因?有可能苗苗觉得我太瘦弱了,太矮了,或是又太没耐心了。我想是这样的。要不,就是我们的感觉不是很快乐很吸引,所以,很难坠入爱河。

后来,我辞职走了。过了一个月后,我回酒楼看看同事的时候。同事阿国和我面对面坐在一起聊天时,他对我说:苗苗在你后面的门口看你。我感到很惊诧,便猛地回头望向那个门口;然而空空如也。她早走了,阿国对我说。这时,我才知道苗苗对我有过喜欢的意思。但是,已经为时已晚了。我早已痛下决心不再去追求她了。我深感绝望放弃了。岁月流逝,我依然很清晰地记得我送她富贵竹的情景。我是多么幸福啊!又是多么不幸啊!如果那一天,我送给她的不是富贵竹,而是玫瑰花,可能她会欣然接受。也许,那么我就不会成为一个多情的人。我想,月老为什么不给我和苗苗拴上一条红线呢?也许我本身就是一个多情的人,命定如此,准没错。

我说我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可想而知,我已然认清了我自己。既然如此,我再也没必要隐讳什么,粉饰什么。我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文字的运用在于灵活变化,而不是固守死板。我说,有些人活着,却写出了僵硬的文字;而有些人死了,但他的文字仍存留着他的生命气息,活灵活现。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有人活着,气已死;而有人死了,气还在。气致者则文茂,气衰者则文枯,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作家,没有认清自己,就去胡乱地埋头写作,写出什么,他也含糊其词,一知半解,而且写出的东西没个正经,胡言乱语,以致误导读者产生不良影响。这样的作家,为了生活,而欺骗世人,简直就是祸害人民心灵的一滴毒汁。我们的人民只是一时间被黑暗蒙蔽了眼睛,但是,只要有一星点儿小小的光射入人民的眼睛,就会明亮起来。这就如同在夏季黑夜里,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不过我们可以看得见一闪一闪的亮点,你不要怀疑是幻象,那是真实的生命,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大道。

在我的语言里,我从不刻意雕琢浮华的辞藻,也从不违忤历史,更不拍“独裁者们”的马屁。我只写真真实实、朴质自然、光光亮亮的文字。我向来是个严肃、谨慎而又认真的人。我说一不二,自始至终。我想我说我说过了头,但这没关系。必要时,我会转换话题,也许眼下正是时候了。我说得没错的话。文学是什么?要是有人问我,我会说文学就是反映政治的一面镜子。或许有人会反驳我,但我会视为耳边风。因为你已认定的东西,别人却说你是无理的,那你能接受吗?况且你还是从痛苦中认识到的东西。因此说,文学不能反映政治或社会,那就是死文学。一个没有文学的民族,是一个野蛮无知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我说得没错的话。你也没必要在意我的话。我只是倾吐憋在肚子里的话。在“青黄不接”之时,年轻人的思想多是尚未成熟,尚未开窍,这是理所当然的。在社会的迷惑与昏暗中,让我们年轻人难于忍受,不免心生不满,也是天经地义的。说到社会,仿佛一张黑幕,无有一丝光。这是一个教人做梦的社会;这是一个充满谎言的社会;这是一个独断专行的社会。我凭我的感悟如实地说出我真实的语言。我彻彻底底地做出了我自己真实的决断,还有真实的辩辞。我毫无畏惧任何黑暗势力;哪怕竭尽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也要说出事实,道出真理。

时值八月初,我没有心灰意冷,但我苦不堪言。这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来买书的人少而又少,寥若晨星。在我看书的时候,我是边看书边卖书的,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一个身材苗条的蛮高的北方姑娘突然来翻看我的书,她看了良久之后,便说买一本。我听见她的声音,就望了她一眼。你多大了?她问我。二十七岁,我说。啊!跟我一样大,她又说,你的作品有没有发表过?有是有,人家没采用,我说。你是什么学历?她问。我的回答让她失望,也让我感到惭愧。没关系,我们电话联系,我是在新闻周刊工作的。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说。我点了点头。电话联系,一定要加油!她微笑着走了的时候对我鼓舞说。我看书看累了,就朝前面的一棵大树望去;树干上有一个洞,说不定是鸟窝。好奇怪!从来没有鸟儿飞进去过,也许它根本不是鸟窝,而是我想象它成了鸟窝。树洞圆圆的,周围的树皮凸了起来,感觉样子怪怪的;洞口内黑乎乎的,不知里面是深是浅,是宽是窄,再说,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一撮青年男女围在我的摊前,我忽然回过神来,看了看这些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其中一个姑娘十分爽快地买了我的一本书,她只问了我是不是我写的,以及多少钱一本;其余的人,只是好奇地看了看我。我觉得她们好像是在读大学的学生。因为我瞅了她一眼,从她那白净的脸儿上和眼睛上,感觉到了她像个女大学生。呵,今天摆摊的小贩挺多的:有卖女人首饰的,有卖小饰品的,有卖手机耳麦的,有卖玩具的,有卖纪念相册的。说说天气吧。天空像蒙上了一层白纱,太阳被遮了起来。不过,透过云雾可以欣赏一轮白日,光光亮亮,如同一面发光的圆镜。将近傍晚,在地铁车厢里,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学生特别吸引我的目光。她的脸很白,眼睛圆圆的,眼睫毛黑而向上稍扬,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散披下来;雪白迷人的胸脯连同细长白净的手,看上去有几分魅力。当我看她的眼睛时,她眨了下她那清澈的眼睛。要想知道一个女人美不美,就得用孩童般的眼睛去端详她和看她的眼睛。旁边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那婴儿长得肉乎乎的,眼睛也好黑。婴儿蛮高兴地乱晃着手,一下子碰到了我扶着铁扶手的右手。瞬然间,让我感觉到婴儿的手很柔软,在看看,又很小,真是个小胖娃娃!

翌日是七夕情人节。地铁站出入口处,有好些人在卖玫瑰花。那朵血红的玫瑰花令我十分渴望,但我无法做得到,也很悲叹自己没那缘分。时至今日,就这样一直拖呀拖下去。生意惨淡,我并不失望,只是我感到今日尤其伤感。她身穿蓝色短裙和白T恤,身材苗条,相貌清秀,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是你写的吗?她问我。是的,我说。多少钱一本?她问。十元,我答道。她拿了一本递给我,表示买一本。你有联系电话吗?她又问。在书里有,我说。她付了钱拿了书刚走几步,又返回来问我——你看的是什么书?《你往何处去》,我说。并且翻给她看,她靠我很近很近,我一下子就看清了她那白皙的脸儿上的神情是多么清纯。她低头眯着双眼看我翻给她看的书时,我便发现她有点儿近视,想到她必定是在读大学的女大学生。噢,真奇怪!这两天来买书的人都是姑娘。难道说我的才气吸引了她们?想必是这样的吧。也许又是上帝对我这个寒酸的文人的关照。一名老者,走过来对我说——这是你写的书?是的,我说。他拿起书来翻看了几页,又说写的不错。真有才华!写得真实!他说下去,多少钱一本?十元,我说。他没买我的书,或许是价钱太贵了,或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十分明白和了解。语言真实!是自己的语言,他又夸赞我说。我望了望他,点了点头。第二个莫言!第二个莫言!他最后肯定地说。我听了这句话,突然全身热血沸腾,激动不已,仿佛有火烧身一般,浑身发热。当我瞪大眼睛看他走开时,他仍然鼓舞我——加油!坚持!声音响亮有力,振奋人心。使我心中猛涌起一股力量,一股我说不出来的力量。至今日,他说出鼓舞我的话,我仍然记忆犹新。从那一天之后,我想,我应该坚持到寿终正寝,而且,无论经历多少次失败。不然,我就辜负了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不然,我就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我坚决说不。

琳儿长得不高,是个小巧玲珑的姑娘。她脸儿白皙,一双单眼皮的眼睛十分有神。在她的眼睛里,我感觉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但对我而言。我与她认识也是凭运气或巧合。不过,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与我有同样感觉和相同爱好的姑娘。我们都很热爱艺术,便很快成了志趣相投的朋友。是朋友,应该可以这么说,但是,说是同事更为好过。我是在我工作的公司里认识她的。那一年我虚岁二十五岁,她小我四岁。因工作久了,也经常见面,久而久之,我凭感觉认为她和我挺聊得来的。于是,有了机会,我们坐在一起工作时,便相互聊了起来,然后慢慢地认识了彼此。那时的我,对她有种隐隐约约的感情,很难忘记,也很难向她倾诉。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的,就是不敢向她表白。每天,我在工作时,她都来看看我,有时还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她一来看我,我就满心欢喜,快乐不已。但是,我也有些儿无奈和为难的感觉。因为我想得太远了,就是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我觉得走入婚姻绝无可能。我害怕“一失足”成一生之错。所以,我仅能这样保持着这份感情。过后我想,我真的是性格软弱、胆小没用。我就是不敢去爱一个值得我爱的姑娘。我的头脑发晕了。有一次,我在工作之时,一个身穿华丽长裙的姑娘突然出现在我的旁边,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她。我一下子惊讶起来,瞪大眼睛瞅着她。而她表现得非常平静和淡定。琳儿不知为何今天打扮得尤其出众、漂亮,而且是直接地朝向我。难道说她真的喜欢我?哦,当时的我可不知道。所以,我没有夸赞她很美丽。因而她就觉得不得赞美而走开了。她走时,我扭头望向一边,以为她往那边走;然而,她却在我的背后。只不过,我却没看见。但我又扭头往另一边望去时,我才感觉得出来,原来她在我的背后。从这以后,琳儿再也没有穿过那袭颜色鲜艳的长裙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是她认为我不喜欢她穿那袭长裙的缘故。还好,她并没有多大的悲伤,只是没有天天来看我了。

有时,就算来看我,她也不敢先开口说话。我只好随便与她聊聊几句话而已。有一段时间,公司很忙,我没有见到她来看我了。我们各自忙各自的工作,见面说话,可以说几乎没有了。某天巧合相遇。日子怎么过啊?琳儿说。就这样过,我说。糊里糊涂地过,她说。是啊,我听了她的话,无奈地说。她看了看我,我也瞅了瞅她,然后我们分开离去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只觉得我们是凭巧合而相遇认识的,而不是凭缘分认识的。不久后,我看见她手里提着一袋子,里面有一盒西药,有可能是感冒药。因为她精神困顿,眼睛无神。我便感觉到她真的是生病了。一时间我对她的爱恋油然而生,不禁使我起了对她的关怀之情。可是,我却做不出来。我的性格太怯懦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当时的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我懊悔不已。假如我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说不定我们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是,月老没有给我们拴上红线,结果就没有下文了。留下来的只有在我脑中的记忆,留下来的只有她在我脑海中的影子。我和琳儿的爱情就像一支还没凑响的小曲,只能永远遗留在一张纸上。

在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姑娘挺多的。畅畅也是一个身材苗条、肤色苍白的姑娘。在我和琳儿产生暧昧关系之后,她才来到我们工作的公司。刚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她无事可做,就呆在一边坐着。于是,我便叫她过来帮我的忙。第一次叫她,她挺不乐意地来帮我的忙;而第二次叫她,她就随和多了。第三次,我没出声叫她,而是望了她一眼;她就奔将过来,好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儿似的。噢,让我觉得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让我觉得她是个忠实听话的姑娘。我和畅畅就这样认识了。我问她什么,她就诚实地回答我的问话,一点儿谎言也没有。你多大了?我问她。十八岁,她答道。哪年出生的?我又问。94年,她说。我没想到她比我小七岁。真是一遭出乎意料的邂逅,我想。

畅畅那时没有留刘海,头发弄了起来,前额白白的,脸儿更白。我喜欢她忠实、坦诚的性格。有那么一次,她说我总爱看着她。我说她很好看。她就如小鸟儿似的飞走了,然后不久,又平静地飞回到我的身边来。有人说我们俩坐在一起很般配,确实,我感觉她在我身旁,让我踏实和安心。她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猜不出来。有时,她让我觉得她很像个高傲的女郎;因为她在工作时,老爱把一条腿搭上另一条腿,就是架起二郎腿,这使我心生反感。认识久了,她似乎不爱怎么和我说话,我发现了这一点就不好过。但不知为何她喜欢我叫她来,她就来;叫她去,她就去,也许有可能。她给我的感觉是忠实可靠,还有一种未曾有过的自信。有一个晚上,很晚了,我便顺路送畅畅回她妈妈住的宿舍。一路上,我一直望着她,而她显得很自然和快乐。我没问她什么话。她便默契地配合着我。我们就这样沉默无语地走完了那一小段路。我感觉那个晚上真是太美妙了。突然有一天,我把请假条递给在她旁边站着的主管的时候,她不知为何站起身来瞄了一眼请假条。我不知道她在怀疑什么,也许她以为我要辞职走了。从这一举动,我在后来才觉得她对我是有好感的。可就是,她不像琳儿那样表现得明显。畅畅的倩影能留在我的脑海中,那是因为她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感。如果我和畅畅能走入婚姻,不愧为良缘佳偶,鸾凤和鸣。但是,月老又不给我和畅畅拴上婚姻的红线,只能说有缘相识,无缘相守。

在那时的我如能坚持对琳儿或畅畅一心一意,那我就能赢得她们其中一个人的芳心。然而,今日看来,我那时是想错了。还有就是在她们之前,我也曾爱过一个异地的姑娘,她是贵州人。我被她抛弃以后,我再也不敢相信异地的姑娘了。不,说错了。应该说我没有赢得她的芳心。我没有记恨她,我只觉得我为她付出了感情,却不能……仅仅是做朋友也不可能。一时间,让我认为她欺骗了我。事情是这样的。某一天,她约我去逛街。我便开心地陪她一起逛逛街。开始时,我们边聊边看看商品。在一家鞋店,她看上了一双波鞋。于是,我做主买下了这双她喜欢的波鞋作为礼物送给她。在傍晚时,我们坐在一起吃晚饭。她向我说——一年之前,她有个男朋友,她很喜欢他,他刚开始也是喜欢她的,之后慢慢不爱她了,再后分开了。我听了感到替她伤心和难过。而她后来又说我和他以前的男朋友都是异地的,她再也不敢相信。我们是不可能的。她说。我没有说话,我已知道她的想法。将要分别的时候,我把她那双波鞋递给她。你真傻。她接过手,说。我仍然没有说话。因为我是真心爱她的,为了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说到后来,我们肯定是各走各的路。我就发觉我送什么东西不好,偏偏去送鞋,这不说明让她走嘛!我想,如果她之前没有被伤害过,也许她会相信我对她的爱。但是,她是不是个美好单纯的姑娘?那时的我认为是。

就是那一次打击,让我对异地的姑娘的爱很难相信了。如果没有那一次的经历,也是无法改变的,因为我就是一个多情的人。我的心,没有一个姑娘使它安定,没有一个姑娘的爱填满它。时不时我想,我也许为她们付出还不够,或说她们并不懂我。虽然说她们都是好姑娘,但是,却不是懂得如何去爱我的姑娘。我历来如此这样认为的。此外,我又想到我的婚姻缘分尚未到来,这就是举足轻重的关键所在。我徒劳无益地试图追求爱情,盲目而又无知,得来的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些姑娘与我擦出的爱情火花,刚刚燃起,又被什么东西无情地熄灭了。也许,我的内心里有无情之水,把她们向我投来的爱火,毫无留情地浇灭了。然而,残留下来的爱恋痕迹却清晰地遗存在我的心里。每每回忆,我皆自叹不已。年轻的我是如此多情,又是如此无可奈何。

前面我已说了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必然得用真实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因此,我所看所说的事物必然是原原本本的。我不会扭曲它,也不会吹捧它,它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我这一双明亮的眼睛就是这样看人看物,乃至看这个国家。假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阻碍了我,我也不惧怕,我会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进行批判和反驳。但是,在我的语言里,不是僵硬死板的,而是灵活隐喻的。你也许会问,为什么这么做?我不怕告诉你,我想用此语言引导人们开通和醒悟。在这个国家,说话不可以胡言乱语,直截了当;只有隐喻、明辨是非的语言,才可以擦亮人们的眼睛。我说得没错的话。想必这是行得通的,绝无二路的。眼下的我如此走下去,我想准没错儿。人们需要的是真实的东西,而不是虚伪的谎言。如果我说得够全面的话,我想要盒饭。我说的盒饭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需要的是一种长期供应的盒饭。这是维持长久生命的盒饭。因为饥饿和营养不良,我瘦得皮包骨头;除了脑袋之外,没有任何一处值得夸赞和欣赏。不过,这颗脑袋有时也不灵活,或者是因为没有盒饭的供应,以致缺乏营养。换言说,这个脑袋老是处于半饿不饱的状态,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养,也就不健全了。然而,我想,盒饭很快就要到来了。我满怀希望。

我是阅历不够,我没有认识很多东西,我仅能说了些我自己的梦话而已。如果女人……哦不,我不想说女人了,因为我并不了解。我也不想说我自己,我觉得说我说多了。如果女人有反抗精神,那么,一个新的国家就要诞生了。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因为憋在肚子里实在让人难受。我不敢说这句话是对的,我也不说这句话是不对的。它在我的心里,着实令我惴惴不安,不得不说出来。这不,我一道出,我就轻松多了,就如同压在我胸口上的一块石头被搬开了。也许,淡别的,说不定你更有兴趣。我实在是无聊极了。

我躺在床上,想要睡觉,但我的眼睛是睁开的。房间黑咕隆咚的,像炭一样的黑。我什么也看不见,因为没有光线。而且那些在房间里的物体也不会发光,墙面啊,柜子啊,桌子啊,它们都是反光物体,而不是发光物体。在黑暗中,我陷入悬而未决之中。然而,一束挺亮的光线射了进来,它是那么小,就像一支在我手中握着的笔一样。一时间,房间有了些亮度,我便能看清了每个物体的位置,还有门开向哪个方向。因此,我区别了门所在的方向和墙的位置,才不至于把墙当成了门,一头撞上去。一束光线,对于我来说,就是希望。它就能照亮全世界。我有点儿纳闷了。为什么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什么也看不见呢?为什么有了些光进入房间,我就稍微看见或感觉到了物体了呢?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我根据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说法。我猜想没错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在黑暗中可以看见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但在光亮中,我们看不见在黑暗中没有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你可别误以为后者是不存在的,现实中它是存在的,只是它在隐蔽之中。因为没有光照或发光的物体,我们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只能凭记忆感觉它的存在。固然说,我们的眼睛离不开光线;也可以说,只要有光,我们就能看见物体。要知道每个物体有光滑的一面也有粗糙的一面,通过光的照射,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也就强些,而粗糙的物体也就弱些,但是,这得要在相同的距离之内。换言之,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较集中,而粗糙的物体反射的光较散乱。我心想,光真是一种使人类赞叹和崇敬的自然物。我想我说了些给自己解闷的话。想必我是孤寂久了,就爱说个没完没了。话到尽头,我还是睡不着觉。看来,我是思想太活跃了。我得深呼吸,以便平静下来。

露露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她容貌并不美,却有一双圆溜溜的明亮的眼睛;我尤其喜欢看她那双眼睛。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满十九岁。我们之所以能认识或许只是巧合罢了。因为是同在一处地方工作的原因,所以相处久了,也就聊得来而相互认识了。我觉得她为人忠实,单纯。我随便问她什么,她都毫无顾虑地回答我的问话。她从未有过任何欺瞒的语言,更没有夸词。她就是给我以真实的她,让我对她有了留心和好感。在工作方面,她处心积虑为我着想,又孜孜不倦地提醒我。只不过那时的我虽然感觉到她的好意,但却从未放在心上。后来,我被调走了。我才感到没有她的关照和提醒,因而工作越来越不顺心了。噢,最后我才想起她对我的好意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就遗憾不已。不知道为什么我这双眼睛在刚刚开始却看不见她的善和美呢?过后才感觉到她的好意,已然为时晚矣。我又不禁悲叹起来。回忆起来,她可是对我一个人特别关照,从始至终,从未间断的好姑娘;只是我不领情,让她失望。有一次,在为一件小事上,她生了我的气。是我没把送货单弄好,她弄了下,不小心伤到了手指,她就生气地对我说——怎么那么笨啊!她气得满脸通红。我瞅了她一眼,一时间羞愧难当,也就一声不吭,无奈地低下头;看她生气的样子明显是对我着我的,我一连好几天没跟她正面对视过,更不敢招惹她。我想到容易生气的姑娘,最好别惹她。因此,我好久没去搭讪她。但是,她似乎知道了我的想法。从此以后,她不再动怒了,像往常一样平平静静。她是怎么想的呢?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不久后我被调上四楼,她在三楼,我们几乎没有见面。就算见到她,我也是匆匆忙忙从她身边掠过而已。那时的我,说实话,看不上她。而是看上了另一个姑娘,只可惜她有了男朋友;我感到惋惜无奈只好不再追求她了。露露呢,我又不想搭理她,只因她长得矮又容易对我生气。当时的我就是这么个想法,我真是一个不懂珍惜缘分的人。我现在回想起来,是这样认为的。

有一天清晨,天气晴朗,凉爽宜人。她刚下班,而我刚上班。在路上,我听见从我后面有人喊我的声音。我站住,回头一看;露露走了上来。她身穿一件圆领T恤,显露出了她那隆起的处女胸脯。你上班去吗?她问我。我现在上白班,我说。我上夜班,她说,现在下班了。我扭头一看,她手里提着早餐。哦,我辞职了,我对她说。我也辞职了,她说。过几天,就可以走了,我说。我也是的,她说。我没有再继续问她什么。我看见她今晨的脸上有些愉快的微笑;而她也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定她在等我向她请求联系电话,只可惜我没有向前推进一步。就在公司大门口,我们各自走去了各自的地方。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有她的样子和我与她发生的事遗留在我的记忆里。月老总爱跟我开玩笑,又是没给我和露露拴上红线。既然我们相识相知,为什么不能相爱呢?这完全是我的缘故。我太心高气傲,以致酿成有缘相识,无缘相守。我不怯懦,也不高傲;而是勇往直前,那么我就可以牵她的手了。也许,我们缺少坚持的耐心。尤其是我,更是不可或缺。

那时的我终究没有坚持的耐心,以至一次又一次地接连失败和丧失缘分。我没耐心的缘由,我觉得归咎于我的多情和我的孱弱的身体。不过,我说得没错的话。嗐!我又想起露露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瞅着我的样子,真是一只迷人的小鸟儿。想必你会说——早知道的话,何必当初。但是,我们不是错过了缘分,才知道人的善和美吗?才知道自己的弱点和优点吗?假使我们一味安于现状,怎么懂得爱情是什么?我们只有经历痛苦、绝望和遗憾,才会懂得珍惜眼前的东西。让我们去好好想想吧。我之所以说这些话是想说不要等到最后才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我为何不去做呢?是因为我不满足当时的现状。

唉,我没有心情去卖书了。原因是来看书的人少了,而买书的,不消说更是没有的了。所以,我给自己放假一天,轻松一下。我去了森林公园。从南门进入,眼前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地,前面是奥海,其实是个湖;走近一看,水里的数不胜数的红鲤鱼挤成一团抢食游人掷投的馒头屑。在向前走,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戴眼镜的妇女和一个小孩儿在玩水,岸上停着一辆婴儿车。那妇女用捕鱼的小网兜在水里捞来捞去,不知在捞什么;而小孩儿坐在浅水中给布娃娃洗澡。因有铁栅栏围住,所以很安全——我仔细看了才发现。我本来是惊诧得有些担忧,可见我的忧虑是多余的了。难怪那妇女如此胆大,敢让自己的孩子在那浅水中玩,原来她知道是非常安全的。那妇女看见了我,便对小孩儿说了一声——宝贝,站起来。只见小孩儿站了起来;他没穿裤子,双手捧着布娃娃。在太阳下,那么有兴趣玩,真是一对奇怪的母子俩!我思忖。在一处阴凉的林荫下,有一个穿白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路椅上;她面容苍白,身材高大丰满;在她脚下,有一双脱离了脚的凉鞋和一把撑开的太阳伞。我朝她瞅了一眼,她也瞥了我一眼。我走过她后,心里想,如果我有胆量搭讪她,那多么愉快啊!在公园里,我还听见有人弹奏吉他的乐声,走近一瞧,一对情侣陶醉在音乐当中。小伙子在弹奏吉他,而姑娘在伴着音乐唱歌,那情景是多么甜蜜、浪漫!公园很大很宽阔,绿树成荫,空气清新,一派寂静,真如其名“森林公园”。黄昏时分,日头曚昽。然而,公园才刚刚热闹起来,进入的人更多了。我不得不回去了。在地铁车厢里,没几个人,一个穿粉红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我的对面。我一坐下来朝她那边望;她突然把一头腿搭上另一条腿,架起了二郎腿。不知为何,她惊了一下,瞪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她的神态由不安转变平静,而且脸上露出了一丝愉悦的笑意。哦,我才发觉她不经意架起二郎腿的瞬间,她以为我看见了她的私处。其实,我只望着她的脸,并没注意她的下身。她为何能从我的眼睛和神情知道我没看见呢?她的脸上为何有笑意呢?她又为什么低下头显得快乐呢?女人是不是很有灵感呢?女人是不是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善和恶?女人是不是可以凭感觉知道某些人是艺术家?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人是怎么一回事。

三天来,一本书也没卖出,我开始想要放弃了。这样下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不过,恩格斯说,逆境造就天才。这句话鼓舞了我。我想再坚持一段时间,说不定会有好运。这一天,来看书的人,有一个年轻人说我真厉害,没有上过大学,竟有如此高超的语言能力,让他佩服和艳慕。可是,他没买我的书。他们多是以鼓励的方式叫我坚持下去,我为之感动不已。然而,我得以慰藉的,只有信仰。信仰,可以移动山川。你信吗?有信仰的人必然懂得艺术,而懂艺术的人必然有信仰。我如此认为。另外,慰藉我的,还有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女的眼睛;在她们的眼神里,有一种赐予艺术家的无限力量。一个脸儿白净的少女在我目视她的时候,她显得文文静静,既不注意我也不把头转向别处,她就这样十分平静地让我欣赏。而且在她脸上还洋溢着愉快的神色,她并不害怕我盯着她看,为何原因呢?也许她有一颗纯洁的心。只要有一颗纯洁无暇的心,就像美妙无比的夕阳一般让人赏心悦目。

唉,没想到城管也有便衣的,执法的人员成了“偷鸡摸狗”的人。我看见旁边的小贩慌慌张张的,一两个物品被便衣城管抓在手里。小贩赶紧站起来收拾所有的物品,喊道——那个送给你。但是,便衣城管叫他跟他们走。其中一个便衣城管对我说——你不能在这里。我没有回答他。一会儿的工夫,他们仨走了。我环顾周围,小贩一个个地溜之大吉了。说真的,他们不会要我的书的,因为这是不值得的,他们都是些明白事理的人。就这样,我好久没去卖书了;再说,去也徒劳无益,因为根本就卖不出书。我有些灰心丧气了。我已明白这样做是不能长久进行下去的。看来,我没希望了。我的上帝!我该如何是好?

有一天傍晚,我外出买吃的。一个妇女一面推着婴儿车从我身边走过,又一面重复唱着这两句歌词:

爱我,就亲亲我。

爱我,就抱抱我。

……

多美多单纯的歌词啊!我赞叹道。

最后一刻,我明明白白认清了我自己。我还是那个真实的我。虽然我有点儿瘦弱而显得力不从心。但是,我心比天高,气比火烈。我知道我失败了,不过,我毕竟尝试了创造。假如我不去创造,我怎么知道我的才华到了何程度?假如我不去实践,我怎么知道我的才气吸不吸引人?所以,通过创造和实践,我完完全全认识了自我。因此,我更加明晰我走的道路。前面已说了很多了,在此我无需赘述。只是我绞尽脑汁已然想象不出一句漂亮辞藻,或许是因为年纪尚轻以及吃不饱饭的缘故。噢,我老爱推咎于此。想必是我言尽词穷了。再说呢,我只是缺少一种东西。是我盼望已久的;有了它,我才可以心平气静。

天空经过一场夜雨的洗涤,显得蔚蓝蔚蓝,好看极了。对于卖书这门生意,我绝望了。在这苍白忧郁的岁月里,我只觉得我怀才不遇,令我烦恼。无事可做的我只好把时间打发到寻觅古迹上去了。在南锣鼓巷,我正要走近看一块胡同牌子的时候,蓦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高个子姑娘冲向我来,差点儿撞到我。她一把自行车刹住便微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我瞪了她一眼,见她微笑的样子显得真诚而温柔,也就没说什么。她的脸儿好白,鼻梁挺高,而使得脸颊有点儿清瘦;这是她靠近我时我观察到的面貌特征。在冒儿胡同,有婉容的故居,我去看了;可是,我没能进入花园看看——因为得花钱。就连故宫,我也没进入看看,只是沿着巍峨长长的城郭走了半圈。用青砖砌就的城郭很坚固,不过,看起来如此,我还是狠狠地捶了几拳。这一下,我总算认识了它的坚不可摧。黄昏时分,我登上了景山公园的万春亭。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光,把万春亭的金琉璃瓦照得金光闪闪。看久了夕阳,我的眼睛便发花了,好像望到哪里,哪里都有微小的亮点。夕阳完全坠入了西边的山峦后,只留下一摊光亮的晚霞。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戴着粉红色的皇冠形的妆饰,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小公主;她朝我看了一眼,便快乐地走开了。附近一个妇女正在吃东西,见了我在看着她,便把身子转向另一边,好像觉得不自然似的。但我还是盯着她看;于是她反而不觉得介意了。女人的心是平静的。我思忖,而姑娘的心是不是平静的呢?会不会像小伙子那样焦躁不安,火烧火燎?天黑了,下了雨。我刚从公交车下来,便觉得雨下得很密,于是就在修电动车的店铺凉棚下避雨;与我同在这里避雨的人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女人身材苗条,相貌一般;我看见昏暗的苍穹下,雨滴滴答答地下得更稠了。不过一刻钟,雨又稀了。一个男人从昏暗的雨中走了过来。忽然,我听见一个女人说——你怎么只带一把伞?!那男人没回答她,把伞递给女人便走进稀疏的雨中。我看见男人在前面走,而女人撑着伞在后面走,不知道那个女人是否会赶上她的男人与他同行?还是……这我就不知道了。我等不到雨停了,就猛地冲进雨中,径直往住处奔。我被雨淋了个半身湿;心里想着——那女人多幸福。不知为何,我总是羡慕别人有另一半,而且又觉得望洋兴叹。冷得发抖的我,忍不住叹起苦经来。

我痛苦是活该的。我没有一心一意爱过一个姑娘,我是个多情的人。虽说两情相悦如隔一层纸,一擢即穿!但是,我从来不敢擢穿它,而那些姑娘们也是如此的吗?想必是吧。年轻的我总是想不明白一些人、一些事和一些感情,比如爱情。如果我心满意足当时的状况,我想最有可能与之牵手走入婚姻的人是露露。她是一个忠实的姑娘,没有太多的要求,更没有论条件取人的思想。或许她有自知之明,因此缺少点儿勇气。老实说,我是太过于高傲了,太过于追求完美了。然而,人只有缺陷的美;而完全的美,人是达不到的。从经历过的爱情之后,我的身心慢慢地改善了,平静了。我想到了一句话——与其盲目无谓地等待、追求,倒不如改变自我,影响他人。

我要走了,就是离开北京了。黄昏时分,我去天安门广场看了降旗仪式。人们疏散离开广场时,我不经意看见两个并肩走的豆蔻年华的少女;其中一个脸儿白皙的少女朝我回顾了一眼。她那神态温柔而又和善,就像一朵绽放笑脸的花。再见了,我亲爱的姑娘。我想道,我永远爱你们。永远,永远。

我孤零零一人走了。

二00五年于北京

小说:多情的人

年龄:二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