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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严实的人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相爱的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包裹严实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孙慧开了一家小餐馆,她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她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她面试了很多份工作,都没有成功。

走投无路的她,开始摆起了地摊。刚开始的时候,她就卖一些小吃,因为她的手艺特别好,做的小吃很好吃。所以一直以来,她的生意都挺好的,她也赚了不少钱。

不到一年的时间,孙慧就开了一家自己的小餐馆。这家小餐馆虽然很小,但是孙慧收拾得很干净,看上去非常的温馨。孙慧做的小吃越来越好吃,也积累了很多老顾客。小店给人的感觉也很干净,大家都愿意到这里来吃。

有一天晚上,孙慧准备打洋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男人。男人看上去很奇怪,现在是夏天,他却穿着长衣长裤,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孙慧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我已经打洋了。”

男人沙哑着声音说,“我只吃一碗面,如果方便的话就给我煮一碗吧。”

孙慧想了一下,她觉得男人有些可怜,大晚上的还出来吃面。谁还没有一个困难的时候,孙慧想到这里,她说:“那好吧,我就再为你煮一碗面,你先坐一会儿,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男人点点头,“谢谢!”

不到一会儿,孙慧已经煮好了面。孙慧的手艺非常好,她煮的面特别好吃,闻上去也特别的香。

男人吸了吸鼻子,“你做的面真香,好久没有吃到这么香的东西了。”

孙慧觉得心里一阵发酸,她说:“如果觉得这里好吃,你就经常来吃吧,我一定给你算便宜点。”

男人抬起头,他的眼神很空洞,就像是一个盲人一样。孙慧觉得一阵心悸,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冰冷的眼神。看来这个社会给男人的伤痛不浅,把这个男人都折磨成什么样了。自己以前也曾经历过这个阶段,她对这个男人多了一份同情心。

男人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吃的很香,就像他说的,他可能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虽然自己做事物的很平常,但是看得出来,男人很享受这样的食物。

很快男人就吃完了,他掏出钱递给孙慧,孙慧说:“这一顿,我请你吃吧。看你也不容易。”

男人竟然摇摇头,“不用了,我有钱。”说着递上一张百元大钞。

看来这个男人还是挺有钱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装得这么可怜兮兮的。最可疑的是,现在是夏天,天气非常的炎热。可是这个男的却穿得非常严实,难道这个男人有病吗?

孙慧知道有些人身体虚弱,他们害怕寒冷,即使在夏天的时候也会穿着长衣长裤。难怪这个男人行为举止这么怪异,脸上看上去是如此的苍伤,原来是这个男人有病,所以才会有这么怪异的表现。孙慧对于他的同情心又开始攀升起来。

男人站起来,说了一句,“谢谢了。”说完就走了。

孙慧很快就收拾好了,她关上店门。今天太怪异了,遇到一个怪人,而且那么可怜。虽然有钱,但是看上去一点都不快乐。

第二天,孙慧快要打烊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来了。店里面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男人说,“给我一碗小面。”

孙慧说:“我们这里还有其他好吃的,泡椒凤爪特别不错,你要不要试一试?”

男人摇摇头,“我只吃小面。”

孙慧觉得很奇怪,这个男人明明很有钱,可是为什么不让自己吃好一点,而是只吃小面。孙慧笑着说,“好的,马上就给你煮一碗。”

过了一会儿,孙慧将煮好的面端出来。男人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好像很满足的样子。他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样子,就好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

孙慧在心里直犯嘀咕,自己做的面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这个男人吃面的样子,就像是一匹饿极了的狼,在啃食着一块肥肉。

男人吃完以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走了。”

第三天,在快要打烊的时候,这个神秘的男人就来了。男人还是要了一碗小面,面煮好以后,他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狼吞虎咽的旁边给吃了。孙慧开始对男人是很同情的,但是现在对别的男人由同情变成了好奇。

她很好奇,为什么男人总是在这个时候来吃面,而且只吃面。他还是穿着前几天穿的衣服。在大热天,一套衣服穿几天,正常人都会受不了。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不但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反而一点汗水都没有。

孙慧奇怪地问,“你穿这么多,不会感觉到很热吗?”

男人顿了一下,“我一点都不热,我怕冷,需要穿这么多衣服。我喜欢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孙慧笑着说,“大热天的,包裹得如此严实,小心中暑。”

男人说,“我不会中暑的,我的身体没有温度,我需要把自己包裹严实一点,我才能感到一丝温暖。”

孙慧感觉有些奇怪,她问到:“为什么你的身体会没有温度呢,只要是正常人,身体总是会有温度的。”

说到这里,男人露出了诡异的微笑。孙慧觉得后背一阵发凉,她现在才回味过来,只有死人的身体是没有温度的,也只有死人,需要用这么厚重的衣服来包裹自己。难怪男人总是在打烊的时候来,这才是他活动的时间。男人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存在,所以在没有人的时候才来这里吃面。

孙慧想起一个细节,每次男人吃面的时候都会深深的吸一口气,原来这才是他吃面的方式。孙慧吓得大气不敢出,她颤抖的说:“你不要伤害我,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别吓唬我。我还有亲人要照顾,我不想死,我求求你。”

男人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害死你,我只是想在离开的时候,了却自己一个愿望。”男人脱掉了衣服,他的手臂上腿上密密麻麻的都是针眼,孙慧吓得尖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男人痛苦的说,“我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在一次演出的过程中染上了毒瘾,这些针孔都是我注射毒品留下来的,毒品害了我的一生。后来我用完了自己的积蓄,也没有心情创造事业,最后想吃一碗面,竟然都没有钱,最后被活活的饿死了。还好遇到你,你是个好人,希望你以后一切都顺利。今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我原本想安静的离开,但是还是被你给发现了。也好,就当做给世人的一个警惕吧。”

男人抬起头,意味深长地说,“谢谢你,再见!”男人穿好衣服就离开了。

孙慧已经吓得瘫软在地上,虽然这只鬼没有加害她,但是对于鬼的恐惧还是有的,她这也不敢再这么晚才打洋,总是早早的就收摊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她的事业一帆风顺,再也没有遇见过这种事情。WwW.qg1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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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死亡的信件


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倾盆而下的大雨让我措手不及,路边有几棵稀稀散散的树苗,举着伞匆忙路过的情侣,偶尔飞驰的一二辆汽车,我环视四周没有一个合适的躲雨之处。咒骂完几句脏话,只得头顶公文包快速的向前跑。

已是初秋,还未来的及换上厚衣棉衫,我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雨水透过单薄衬衣淋上肌肤,不至刺骨,依旧冷冽。狂奔的脚步踏着已经淤积地面的小水滩,低帮的皮鞋里早已渗湿,黏糊糊的袜子粘住脚掌摩擦着鞋底,几十米的距离自脚步传来的疼痛感越来越明显。等我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雨差不多停了,依旧能够听见淅淅沥沥的声音。雨水顺着头发淋过身体滴到地板上,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滩滩水渍。

从公文包的外包里掏出钥匙,还好皮制的公文包并未进水,手机和一些文件得以完好无损,我才觉得松了口气。进门之前脱掉了脏兮兮的鞋和袜子,昨天夜晚才清扫的房子不能这么快就弄脏了。低头看了一眼,脚底已磨出水泡,刚刚因为急于避雨忽略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我有些愤恨地把鞋扔在一旁的旧木柜上。

不过,眼角的余光里我似是看到什么东西,木柜上有一封信,对,是一封信——等我拿起来的时候就确定了。这封信像是被放在这有很多天了,封面落满灰尘,鞋上的雨水溅在上面,一片模糊,已经看不清寄信人的名字和地址,不过收件人还是勉强能够看到是我的名字。猜想大概是快递员发现屋里没人随手放在木柜上面,而我每天出人都极少注意到门旁的物件,恰好这场雨,不然不知什么时候我才会看到这封信。

这封信是让我觉得奇怪,毕竟在这样信息更迭科技发展都到达空前快速的时代,手机上的通讯软件已应接不暇,实在是没有几个人还会选择传统的寄信方式。

我拿着信进了屋,随手将信和公文包放在了沙发前的圆桌上,我必须得先去洗个热水澡,刚被淋过的身体没有一丝暖意,不自觉的瑟瑟发抖。透过镜子看到的自己的头发湿漉漉的耷拢在耳朵及额头上,衬衣粘在身上,裤子褶皱的厉害,脸色也是阴沉的,一副萎靡颓废的样子,此时心里涌出的词是可悲,我有些明白小余想要与我提分手的原因了。

洗完澡回到客厅,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脑子里全是与小余在一起的画面。屋子里到处充斥着她的味道,仿佛她还在这里,从未离开。

初见她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她因够不到书架最上层的书而客气的寻求刚好路过的我的帮助。在她寝室楼下摆蜡烛告白,她害羞的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脸色微红的接过花束。她爱旅行,我省下生活费带她跑过很多个城市,拍过的照片贴满十几个相册。种种画面停留在了一个星期前,她说很久没有回过学校了,于是我立刻买了车票带着她回到了我们相遇的地方。她说,

“那么我们就在开始的地方停下吧。”

“分开,对彼此都好。”

我还未能明白她的意思,也未问得原因,她便已离开。后来我去了她的公司、去了她家,都未能见到她,也是,有意躲避怎能让我轻易找到?直到我接连一个月在她家楼下守着,终于看到她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面带娇羞和得同车里人说着话。我大概懂了些什么,对于我这样工作尚且不稳定住在出租屋里的刚毕业的一穷二白的学生,她确实在我身上是看不到未来的,我不够好,岂能怪她?我甚至未曾去对面询问她原因,我害怕听到她亲口吐露出的血淋淋的现实,我却无一丝能够为自己申辩的余地。

我想到这儿,只得无奈叹气。站起身来从冰箱拿了几罐啤酒,顺手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则汽车的广告,刺得我两眼发酸。

对面房间里有椅子碰撞的声音,像是小余还住在里面,明明我已经锁紧了那扇门。

坐上沙发的瞬间我才想起刚刚带进来的信,避开心头的一切杂乱,我打开了信封,里面是手写的书信,只有一页纸。我一眼便认出了写信的人——董浩,我认识了五年多的兄弟。我没想到会是他寄来的信,他深知彼此都不是矫情的人,当然不会是写封信交流情感。想起最近也有很久没有与他联系,各自都忙着自己的事情。

信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触目。

“苏明,我和许倩离婚了。”

我刚认识董浩的时候他已经和许倩在一起了,那年我们同时参加高考,我们刚好在同一考场,让我们相识的事情是,考完最后一场考试后,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许倩告白。他约了许倩在学校门口等他,可惜的是他提前准备的玩具熊丢了,他躲在书店后面不敢去见许倩,刚好我骑自行车在他旁边经过,他拦下我并苦苦哀求借自行车要去最近的花店买花,并坚持塞给我两百块钱做押金,在他带着一束玫瑰回来成功告白后从此把我当成他的救命恩人。

我深刻明白许倩于他的意义,他很早就喜欢了她,早到他也不知到底什么时候。高考之后的告白是他此前不愿影响她的学习,成绩出来后他明明可以去到更好的城市,为了守护爱情放弃梦想背离父母追寻她去了同一所学校。大学毕业后成功求婚带着她步入婚姻殿堂,他不计一切的支持她的所想,遵循她的愿望。我难以想象他此刻的心情。

“苏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还在等你,我想只有你懂我是早就做好与许倩相伴一生的准备,你看着我们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话我只能同你说,只有你会明白。

母亲说离婚对我也好,她拦住我不让我去找许倩,有很多人在看着我,等我逃出来许倩已经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定要离婚,一定得离开我。结婚以后她就变了,她说我总是干涉她,说我不懂管理自己的事业,说我不思进取。她总是认为我让她有负担,说我的爱让她太过压抑。

母亲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我为她已经杜绝了与家里的联系,我一直都很害怕她在我身边会有一丝的不顺意。可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走。”

这封信看到这里,我大概知道了董浩想说的话。可我还是想不明白的是,他明明一个电话就能向我倾诉,我也能够同他说些安慰的话,却为何要选择写信?

“你知道的,没有她我活不下去。”

这句话瞬间让我产生很不好的预感。

“我想通了,如果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不如一起去死吧。”

我额头出了一层冷汗,坐立难安。我懂于董浩来说许倩胜过他的生命,如同小余等同我的生命。这些话他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许倩已经被我锁在了家里,她哪都去不了了,她总是在哭,在求我放她走。她难道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吗?我

怎么会离开她呢?

我准备与她谈一谈,如果她还是不答应留在我身边,那么——我会点燃这所房子,我们将永远在一起。

苏明,我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会是什么时候,写这封信是我太过犹豫,还是无法狠心伤害她。如果来的及的话,你还能够救她。我想赌一次,如若幸运,我放开她。

我会试着等你,在许倩逼疯我之前。”

看完最后一句话我脑子一片混浊,惊恐、难以置信,亦或绝望,我看向信封上的日期,刚刚暖和起来的身体再次被凉意袭裹——离寄信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二天。

我浑身颤抖的拿起手机找董浩的号码,还未拨出去,电视里播放着一条新闻“今日凌晨,XX小区XX单元的一所住宅起火爆炸,住宅内一男一女均已死亡,并造成附近多人受伤。具警方初步勘察起火原因似为人为,自杀可能性极高。目前火已扑灭,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手机经过矮桌摔在地上,屏幕碎成两半。那间紧闭房门的卧室不时还会传出声响,被压盖在电视机的轰鸣之下。

我很久都不能相信董浩真的会如此悲烈,从前许倩不小心磕破手指,他都会满心歉意和自责,而如今他会结束她的生命,该是怎样的决绝。

恍惚之间想起了曾经的玩笑话:

“董浩,如果哪一天许倩不要你了呢?”

“那我会缠着她,无论生死。”

“那么苏明,如果小余要离开你呢?”

“无论生死在一起。”

我忽然记起了一些事情,那天我等在小余楼下看着她从别的男人车上下来,后来我在她家门外打晕了她,我把她带了回来。

那个紧闭的房间传出的声音越来越响,响到我已经无法忽略。

我把信撕碎了洒在地上,站起身努力的保持平衡。我缓慢地走向厨房拧开了煤气罐,然后走向那间传出异响的房间,当我打开门的一瞬间我看到小余倒在地上,发丝散乱,全身被胶带绑住,头上渗出丝丝血迹,门上也被蹭上了血。她正惊恐的看向我,边疯狂的摇头边往后退,被胶带封住的嘴发出哽咽的呜鸣。

这是第一次看到小余如此狼狈的样子,我还是很难过,脸上拼尽全力也无法挤出一丝微笑。我走过去扶起她,陪着她一起坐在地上。

我用打火机点燃床单的时候,小余突然发狂般的挣扎,皮肤上被胶带勒出一道道伤痕,我努力的抱紧了她。

《时光包裹着我的多情》


总因着悲伤的影子,我不敢绽放自己的样子,风偷走了我的胆子,雨注入了我哭泣的眼泪,还有那弯曲的小路准备阻挡我前进的步子。

我想和时间谈恋爱,但是它总是不停地忙碌,不肯花一秒的时间来倾听我唯美的故事。我恋取了月亮的影子,倾泄了我柔美的身子,尽放了我所有的情感,黑夜不眠独语。

假如借我一抹悲伤,我会躲进云层,一朵轻飘,会有那酥酥麻麻跳动的心情。被云包裹着的多情,释放空灵,再也不会担心被看穿了所有心事,欲说还休语。若是天空不深情,是不是太阳就不再会热情,似乎一切都各有定律,命运的轮再旋转。我的一生,似乎都被囚禁在文字里,我却爱的一塌糊涂,不是自己的自己。

小草也来好奇,退不尽生命的激情,秋不是它们生命的终结,而是一场新生命的蕴育。读着李白的诗,吟着杜甫的文。怎么越读越深情,越知味。我凌乱的多情,是否也可以汇聚美丽的篇章,将你柔情。

如果日光不曾留恋你的影,你是否就不会会怨恨,那昔日的雨,伤了谁的心。如果可以,我愿化作一滩榆荫奉献着自己给便整个世界。

梦之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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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林枫的出轨行为后,争吵自然不可避免。结果,林枫从偷偷摸摸出去变成了明目张胆地出去!家成了他的旅社,想回来就回来,想出去就出去。看到吵架没有结果,我改变了策略,只要林枫回家,我就哄他开心,做他喜欢的菜,甚至买性感内衣为了他,我几乎低到了尘埃里。可是,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

看透物质最终分道扬镳

万般无奈,我决定釜底抽薪。我跟踪林枫去了一家他经常光顾的家庭会所,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把那家会所端了,还好,林枫在警察来之前逃脱了。没想到,毁了这家,还有那家,网上这种信息太多了,随便百度一下就能查到。

这种情况维持了两年,我心里痛苦不堪,却束手无策。当初选择林枫,妈妈极力反对,我却一意孤行。我不想在妈妈面前认输。我帮林枫圆一个个的谎,努力维持这段婚姻苍白虚假的繁荣。夜深人静时,我常常会想起文轩,那些曾被我轻易忽略的点点滴滴,仿佛水印一般显现出来。

那时,他没什么钱,但只要我喜欢,哪怕是我多看一眼的东西,他都会想方设法买来给我。而他自己,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添置。我不高兴时,他想办法逗我开心,我身体稍不舒服,他就紧张得不行。文轩把我捧在手心里,为了我,他几乎低到尘埃里。我却没有感动,只觉得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想想,我跟林枫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真傻,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去选择如此不堪的生活。我被虚荣的肥皂泡迷住了眼睛,以为物质和情话就是爱情,殊不知那些关心、体贴、照顾、相守才是生活温暖的底子,才是最值得牢牢抓住的。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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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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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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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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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冰封的人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投毒的人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丑陋的人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