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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发表时间:2020-09-12

【www.qg13.com - 挽回爱情如何以退为进】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既已琴瑟起,何以笙箫默,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蘸一笔思绪,撑一叶文字,荡一舟往事;划在戈壁里,滋生于崖间。

题记

通讯录里一直没有你的名字,我只是编成一个名为Beast,也许在别人眼里,这个名字很难听,但我知道,你觉得比那些宝贝儿,起来的等舒心,温情的多。我也是不知道,这个Beast被我删过多少次,但是我只有那一天,我终于鼓足勇气,使劲全身的力力把它删了。因为它在着,我看着它无数次,也只是看看,哪怕每天看着,那几个数字无限的的放大。有时候,记忆力太好,也是糟糕的,看到街边路角,有一串数字像你的号码,都会让我撩起记忆的帘窗。

假装我们好像都忘记了彼此的存在,连同那些故事。不知道你怎么会突然联系我,那些被岁月掩埋了的记忆,也全都挣扎着奔涌了出来。

你发短信问我:过得好吗?是谁在身边陪伴?

我回答的很敷衍,还好。其实,我也好多话想问你,想给你说,但是我始终敲打出又反复的删掉。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找我,难道仅仅是为了问好?

我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

是吗?你到底想说什么?有事就说吧!不要告诉我你就只是为了和我说你看了一篇文章。我情绪纠结着,掩藏着内心的涟漪。

呵呵。里面有一段这样的话:我们满含泪水,擦肩而过。我们揣测着彼此的心意,岁月蹉跎里却让我们终究无法转身相拥。只好定义你为天涯海角的梦,给自己一个能放手的理由,因为你是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为何导演那次接触,难道只是为了谢幕?却不知不是缘分不让我们相依,而是爱太需要勇气。我们都害怕伤害,都期待那个结果,纵然思念泛滥成河,我们依然选择沉默。不是不够爱,而是怕如果,如果说出来是否就要离开?就这样我们错过了爱情。

我们错过的,真的是爱情吗?

我知道你现在很幸福,你爱的人刚好也爱着你,我心里及纠结但又很畅快的,因为,我是真的爱过,所以有那份悸恸;因为想要你幸福,也是真正的祝福。

可是隐约听到又有个人说:岁月待你已如此宽慰,过去的种种执念又何必追究?人生有太多错误的堆积,我们都做了在路上奔波的人。在那些懵懂的岁月里,何以致候?是不是自己太过偏执,太过感伤?哪有这么多的眷恋?如果一个人从未拥有某样东西,缺失又从何谈起?,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是哲学真理,还是月老情圣。

在这些不知道去哪的岁月里,我们都在改变,生命中有太多的事,已沉重婉转至不可言说。我们无法期待永不可能的时间倒流,就这样任被时光抽丝剥茧,直至化为尘土。独自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一个又一个的转角,经历一场又一场的离别

我网上的说:某一天你会发现,当你再次仰望蓝天的时候,很多故事都将变得很淡很淡。其实,人应当活的麻木一点,方能感知到更多的生之欢愉。经历过几多追逐恋慕,你就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维系是何等的脆弱。

理性说:记忆唯一的作用不过是夸大幸福或痛苦,用于衬托今日需要的安慰。

花期错过了,我们可以等待明年的盛情开放,人一旦错过了,却是怎样也回不去了。回首那些冲动的无知年少,我们总是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间隙里,在微弱的灯光下,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在那样的季节里,好像只有凭借那些虚幻的被我们无限夸大的伤感,才配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于是从一个一开始,就被些文字或些故事塑造的偏执的观念:喜欢淡淡的忧伤,淡淡的美。于是我也认为别人会喜欢,我就洗心革面的塑造自己。书中说,那样,才会被关心,被在乎,我就匆忙的忧伤了三年五载!

可毕竟那些执念的青春早已过去了,我们在不堪的过往中,在未知的迷途中,已渐渐地学会了体验真正的人生。我们错过了爱情,在我们还不懂得爱的年纪里。希望,在我们懂了爱情后,要好好珍惜那份爱情,一定要记住,下一个不一定会更好。

好多人问我,既已琴瑟起,何以笙箫默。热恋之后,曾经深爱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手?我想搪塞自己说,大抵是这样,陷入热恋中人们往往会忽略甚至美化对方的缺点,然而激情退却后,理智回归,我们开始慢慢审视对方身上的缺点,和当初想象中的美好,相差甚远,又开始和电视里呀,身边自己仅仅眼睛看到的甜蜜一幕对比,于是很多人开始慢慢失望,会感到委屈,总觉得自己值得拥有更好的人,也坚定不移的认为,下一个,一定会更好!于是都草草了事,分了手。

果真如此么?事实并非如此,下一个不见得会更好!

一姐姐回忆当年说,决定嫁给孩子她爸时,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亲朋好友们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分了吧!下一个,一定会更好!每每此时,我都一脸平静的问他们,什么是更好的?大家几乎都不约而同的脱口而出有车有房啊!我笑了,我俩如此努力上进,房子和车,是迟早的事情嘛!大家还是不甘心,生怕我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蒙蔽双眼,继续游说我,可是他身上那么多缺点,他脾气暴躁,他对你不够温柔体贴,他成熟不足幼稚有余,他不顾家我又笑了,他的这些缺点我都知道,但那又怎样?我也不完美啊!是的!我又不是零缺点无瑕疵的完美小姐,怎能奢望会遇到一个完美先生呢!我从不认为,下一个会更好,因为不想错过以后,在用一辈子来悔恨和怀念,所以,我一直坚信,我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所以既然琴瑟起,琴瑟合。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古希腊着名哲学导师苏格拉底的三个学生请教老师,怎样才能找到理想的伴侣。苏格拉底没有直接回答,却带学生们来到一片麦田,让他们每人去麦田选摘一支最大的麦穗,并规定不能走回头路,且只能摘一支。弟子们在麦田里走啊走,大麦穗见了一个又一个,他们总以为最大的那一穗还在前面呢!虽然,弟子们也试着摘了几穗,但并不满意,便随手扔掉了。

他们总想着下一个见到的麦穗还会更大更好!于是就这样和最大的麦穗错过了,到最后两手空空。生活中的男男女女在寻找伴侣时,总渴望找到世界上最优秀的最完美的那个人,他们固执地认为,最好的还在后面,下一个一定会更好!可是,谁又知道站在你眼前的人儿是不是最合适的那个呢?很多人就这样错过了,沦为了剩男剩女。当然,追求最优秀最完美的伴侣并没错,不过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只有我们自己足够好,足够优秀,才值得拥有更好更优秀的人,况且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所以珍惜自己所拥有,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珍惜眼前人,且行且珍惜,下一个不见得不会更好,明明很简单的道理,我们到底被什么迷惑了心智呢?或许是因为,我们总是能准确无误的指出对方身上的缺点,却往往忽略自己身上的缺点。我们总是嫌弃自己的另一半不够称心如意,外貌出众的,会招蜂引蝶,各种不放心;长相一般的,拿不出手,还对不起自己的眼睛;事业心太强能赚钱的,不够顾家;温柔体贴顾家的,能力又太差;饱腹诗书,才华横溢的,男的风流,女的矫情;肚子里墨水不多的,又没有共同语言。我们在要求对方足够优秀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是否足够好呢?何苦总是纠结对方不够完美?世上本无完人!如果我们总是习惯性揪着对方的缺点不放,而不反省自己,怎么可能会遇到更好的人!

我相信无论是恋爱还是结婚,起初两个人都是朝着佳话去的,只不过,过着过着就成了怨偶,如果不能清醒的认识对方和自己,还总觉得下一个,一定会更好,自然会慢慢画上了句号,纷纷成为前任。我想潇洒的告别前度以后,下一个之所以不会更好,还因为,我们每个人总有犯贱的心里,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失去的自然更是最难以忘怀的,无论那个人曾经多么遭尽嫌弃,失去了就变成遗憾!于是,分开之后,遗忘之前,不仅新欢不够好,我们过的更不好!

想起一个最近刚刚离婚朋友,离婚的理由是中国古往今来婚姻关系的最大矛盾,婆媳不和,朋友受够了夹板气,然后一怒之下,离了婚。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些简单,因为婆媳关系在中国乃是历史性难题,除非俩人真的水火不容,天天掐架,否则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果不其然,因为朋友离婚后没多久,小三就上位了,婆媳关系照样糟的一塌糊涂,甚至不如从前。当然现在他妈也叫苦不迭,和现在年轻貌美的狐狸精比起来,前儿媳简直就是观世音转世!

离婚后,朋友总是悔恨,当初就不该听他妈的,他妈天天在耳边叨叨自己的媳妇哪哪哪不好,就凭咱这条件,多少年轻貌美的姑娘都赶着嫁,为啥要受这委屈,离吧!离吧!再找一个更好的。在老妈的淳淳诱导下,朋友满眼里都是媳妇的缺点,而自己就是完美先生,肯定值得拥有更好的伴侣。于是,年轻貌美的小三,便有了可趁之机。

朋友似乎忘了,现在媳妇身上那些令他难以忍受的缺点,曾经是深深吸引他,沉醉着迷的优点。婆媳关系不和这种事,一巴掌拍不响,不可能问题都出在媳妇一个人身上。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朋友的平衡协调能力不好,只是他被鸡飞狗跳,一地鸡毛的生活迷了心智,没有看清楚问题的关键所在!

朋友原以为,下一个会更好,新欢却远不及原配,自然对前妻的种种好念念不忘,然后新欢过的也不好,她不好,也不想老公和婆婆过得好,拉自己的父母为自己助战。本来是简单单的家庭内部矛盾激化成敌我外部矛盾!

看吧!真实的生活远比电视剧狗血,但再狗血的剧情,都会有终结的一天,每个人的精力都很有限,他们也许终将会对消耗彼此的游戏感到疲倦。其实有些故事,一开始就能看到结局。譬如,那个朋友,居然幻想小三上位能缓和婆媳关系。小三何等人也?只不过是一群自私自利、贪图享受、工于心计、三观不正的社会渣子而已。明知道,当小三拆散别人家庭,会让自己的父母蒙羞,还照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心疼的人,你还奢望他会真心对待自己的父母,简直是痴人说梦话!

一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前夫或者前妻,远比恋爱时的分手有沧桑感,甚至有时还会带着烙印般的支离破碎的伤痛,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离开本身就是一件让人难过的事,恋爱时,受了伤,我们可以擦干眼泪,努力的挤出一丝微笑,对自己说,没关系,下一个会更好。然后花上几年的时光为自己疗情伤,还把他尘封在记忆力,时不时拿出来缅怀刺激下现任。然而结婚有了孩子以后的离开,却往往会伤及无辜,当然最无辜的就是孩子,还有自己的父母。所以,我们不能再像年轻时候那么任性,那么不负责,那么潇洒的说,下一个一定会更好!

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是越简单越幸福,如果你经历的太多了,就会麻木;分离多了,会习惯;换恋人多了,会厌倦;到最后连你会发现,下一个,不一定会更好。不要总是认为后面还有更好的,其实现在拥有的就是最好的。珍惜眼前人,且行且珍惜!

如果你还是固执的认为,下一个会更好,就请照照镜子,查查银行卡余额,想想那些遗失的美好,看看身边那些不幸的人儿,最后,问问身边那些幸福的人们!

虽然不是每一次结果都有一次娇艳的花开,不是每双爱情都有完美的过程,但是,当爱情在擦心而过的季节浓墨重彩过后,我知道,那一瞬间即便万水千山。行走在距离里的爱情,总会被万紫千红洇散;捡起在日子走失的欢笑,梳理心中的孤寂的尘埃,那飘在晚归处的炊烟,才是烟霜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灯火。

一段错过,还是一段过错;都是一篇痛的领悟。可是都一起考过结婚证的亲们,你们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就需要我们自己好好自省了。想想,枕边最熟悉的人儿多会议下相识,初见,初恋,热恋时彼此给的诺言又自己实现了多少,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的,自己做了多少改变。下一个,永远是未知的,能在一起的,就好好珍惜,用以全心全意。这才能,琴瑟起,笙箫默。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既已入世,何以出世


我们本是路过地球的流星,只因能量不足而在此短暂逗留。哇的一声,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到来,你、我、他形成了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

不一样的我,造就不一样的我们。有人选择走马观花式的人生,误入尘世,试图匆匆离开。有人选择细嚼慢咽式的人生,误入尘世,从容适应。不管如何选择,入世非我所愿,出世才是我们那一声哭最真切的情感。

细看,我们身边总有个喜剧人,每天都乐呵呵,而我有一朋友,倒不是戏剧人,切能分泌出一种愉悦素,让周围的人都感到愉悦。记得,第一次见他,我的感受是为何会有如此脱俗之人存在,这人应该在小说里躺着。他每一个动作看似漫不经心,却是一种优雅。我脑子里浮现了那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就是他吧。

既已入世,何不像他一样优雅的活,按照自己的意愿活?是的。我们遵守尘世的规则,努力奋进,想要在这里留下一点痕迹,不如后代,成绩等。我们从一开的不甘,慢慢到迷恋,最后与大地相拥长眠。

既已入世,何不以优雅从容的心态,放下不甘。

既已入世,何不以百炼为钢的心态,拾起拼搏。

既已入世,何不以三月暖春的心态,去感受爱。

何以琛萧默


何以琛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却不愿意将就。

我想,七年了,他们彼此在七年之间徘徊了那么久却依然在对方的心中,何以玫陪了何以琛那么久七年却还是没有走到何以琛心中,可见。其实对方的心里若真的爱你就算一辈子,我想也不会忘记,也不会对你不离不弃吧。

有一个人特别像何以琛。

初见他的时候,他也是坐在草坪里。只是,他没有看书。他书包垮在他的半个肩头上。没有所谓的斜刘海没有刺猬头,而是齐头发。霎时可爱。他不冷酷,不像何以琛看起来都很冷酷,他看着像阳光,一笑起来就像冬日的暖阳。顿时让人感到温暖。

那只是我们的初次见面,后来才知道,我们也是前后桌!他长得很帅很阳光。当然啦,好多女生追他,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不喜欢和别的女生聊天,他总是笑着对我们说他还有事。

而作为前后桌的我们居然被老师荣幸的调为了同桌,我看了他笑着打趣说:嘿,同桌,你好啊!嗯这个是他说的一个字!我不好再说只能写作业

其实,他不知道,我好喜欢他。

每次,他身上的洗衣粉味道,总能在我鼻尖缠绕,淡淡的却闻起来霎时好闻,他写作业时特别认真,玩起来的时候才让我觉得他不像何以琛,倒是我。

突然觉得我就像是那何以玫一样。我陪他在怎么长,依旧走不到他的心里。

那天晚上,毕业典礼,我和他已经走过了三年,庆幸三年我们一个班级还是同桌,好多同学打岔我们有猫腻,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进他的心里半点位置也没有。

他喝的一塌糊涂,嘴里乱囔囔一个人,我听不清名字,却有一句话让我心痛不能行,你最后还是不要我了吗?不要我了。不要。我了吗?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一样在我耳边环绕,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女生能不要他,就像何以琛喝醉何以玫扶他的时候,何以琛说:为什么还不回来。为什么。我都已经做好了一切为什么还不回来!

赵默笙知道后哭了,那个女孩知道后会哭吗。

后来一切,你断片了。你说你什么都记不清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我爱你,我偷偷吻了你。我想那是一个不明智选择吧。

何以琛最终等到了赵默笙,那么,你那。我想也会等到吧。

我会记得你的。还有那个你永远不会知道的吻。

篱落笙箫


云落最喜月篱的箫,清清淼淼,笙簧盈耳。初遇月篱是在云落笈笄那年,那时不过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云落穿着由郦香勾勒的缕金百蝶裙独自一人在花园漫步。

少年双手捧着箫,轻倚树梢,正轻轻地吹着。温柔沉默,观之可亲。

感觉到视线一直定格在自己身上,月篱停下手中的曲子,俊眉修目,望着云落,忽向她走来。少年姣好的面容令云落微微恍惚。月篱送给云落一株白海棠,作为云落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月篱不知道云落喜欢白海棠,只是觉得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这淡雅又显傲骨的气质像云落,所以才作它为礼物送给云落。

第二年的春天,云落被家母拉去相会自己的远房表哥。听说表哥年纪轻轻就是少尉,又听说表哥一表人才。

月篱被派遣随父亲出征沙场,月篱出征的那天云落正好出门。浩荡的队伍气势磅礴,欢声如雷,旗帜鲜明。云落伫立于城门,凝眸深望正迎风策马而去的翩然少年,等队伍一过,云落就被家母给拉走了。

云落再次见到月篱是在客栈。几天不见,月篱纤尘不染的容颜竟有些许风尘碌碌,饱经风霜。月篱拥住云落,参杂着不明的情愫,祈求道:不要走好吗?我怕再也见不到你!

翌日,云落就随家母回到了京城里,而月篱也因此放弃了这次的出征机会,选择留下来陪云落过完她十六岁的生日。

云落不知月篱有个青梅竹马的妹妹,月篱的妹妹常年随父边疆打仗,正赶往京城。毕竟青梅竹马,月篱对她很是怜爱,这是云落不知道的。月篱的妹妹叫笙箫,笙箫篱箫,他们的名字都有个竹字,而云落却是一个独立体,仿佛她的存在是多余的。

笙箫回城的前天,月篱来找过云落,正值初春,春意盎然。月篱拉着云落的手走至第一次相遇的地点,指着西湖侧的杨柳,深情说道:垂柳依依,枝枝叶叶是真情。

月篱曾吹过一首曲子,独独吹给云落听。曲子篱落飘渺,别有幽情。云落曾问过月篱曲子的名称,月篱总是回答,未到时候。所以云落一直等待,等待月篱能告诉她的那一天。

前天,云落听家父消息:笙箫回城了!

月篱带着云落去接见笙箫,在城门外,云落见到了笙箫。虽常年在外,但笙箫不改温婉贤淑,乖巧可人,一点儿也不粗犷野蛮。月篱告诉云落,这是她青梅竹马的妹妹。看月篱淡漠的眸子有一丝裂缝,云落虽不喜,但还是不得不承认月篱对笙箫的特殊。

这几天月篱一直和笙箫在一起,云落也有好几天没到月篱,不由得有些许烦闷。

遇到月篱是在一次庙会,月篱和笙箫一起到庙会里祈福,偶遇了云落。笙箫不知道云落的存在,月篱也没有告诉过笙箫有云落这么一个人。云落只是淡淡地扫了眼前的金童玉女便走开了。谁也不知道云落的心里在想什么,就连月篱也不知道!

庙会之后,月篱来找过云落。那是个意凉风清的夜晚,月光如水,柔和静谧。云落不是个耍性子的人,她见月篱。月篱身后拿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轻吹过的箫。月篱淡淡地叹了口气,把那支箫送给了云落,并告诉云落,曲子的名称刻在箫的背面,三天后再看。

那次分别后,云落像往常一样过日子,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只是平平静静,不生气也不吵闹。

第三天,家母告诉云落:月篱成亲了!

听到这个消息,云落只是淡淡地应了声哦之后便一声不响地走开了。

夜晚,城内热闹非凡,灯火辉煌,一派欢天喜地。云落独自一人,像之前初遇月篱那样,轻倚树梢。晚秋风寒意袭人,撩起她淡紫的轻乳软纱,萧瑟凄凉。

云落缓缓地拿起月篱送给她的那支箫放在嘴边不断的吹着,嘴唇忍不住发颤,无意落两行清泪。这是月篱教给他的曲子,也是月篱曾吹给她的曲子,更是她唯一会的一首曲子。直到这个夜晚,云落才终于知道曲子叫什么。悲凉的箫声悠然地飘荡在这个漆黑的夜晚,与城内的光景格格不入。

云落就这么吹着,一向坚强的她梨花带雨,忍不住哽咽,但她还是坚持吹着。

篱落笙箫,原来竟是离落笙箫!是离开了云落娶了笙箫么?

天亮时,云落早已离开了京城。她不是去看表哥,更不是去相亲,她只是出城和家父家母做生意,在外头游历。

平平常常,路边的大树依旧像自己小时候看到的那样,天空依旧飞过几只小鸟,但云落知道似乎变了什么。平平静静,好似她不曾认识过月篱,月篱这个人不存在在她的生命过一样。她的手里依旧是那支箫。云落知道,她再也不会遇到另一个轻倚着树梢吹箫的少年了;她也再也不会遇到另一个因为自己去相亲而策马千里赶回来的少年了;她更不会再遇到另一个拉着自己的手对自己说垂柳依依,枝枝叶叶是真情的少年了。

只是云落一直不明白,既然月篱所说的是真情,为何还要跟笙箫成亲?在这个花样的年纪,总以为自己对他人一心一意就会换的别人的地久天长。

云落只是十六岁的年纪,既然不明白,索性就不要明白了。尽管那个少年曾背叛了她!

只愿篱落笙箫,不再离落笙箫便好!

默言


这个村多了一个女孩子,是被叔叔带过来的。

这个女孩子叫阿秀,却不知道她叔叔叫什么名字,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都不说出来。

这个女孩子十七八岁左右,长的普通,却卖了个好价钱,在这个地方,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价格永远比其他的要高。她来到这里的第一晚,叔叔就离开了,村子里一片热闹,都在为村长的大儿子高兴,要办喜事了。

阿秀被糊里糊涂的带到了一座残旧的宅院,糊里糊涂的披上油腻腻的绸缎花。在一群不认识的人的推搡下,与村长的大儿子拜了堂。在大门关上之前,阿秀才反应过来,发疯一样想冲到门外却一次次被人拦了下来,头发散了。

夜深的村子寂静无息,一阵撕心裂肺的撕喊传来,接着是一个女人的惨叫,叫声短暂,似乎已经昏死过去。村里还有人在打骂孩子,也有睡不下的在打牌,没人关心到底发生什么了,都心里有底。

第二天一早,村长的大儿子脸色铁青,脸上多了十多道指甲痕。照例阿秀是要给婆婆端茶的,却躲在房里久久不出。中午到了,大儿子终于忍耐不住推门进去,与出来的阿秀差点撞个满怀。一袭红衣,扎着蓬松的麻花辫,眼神空洞,大儿子与她对望的一瞬间,感觉到了不曾有过的绝望和酷寒。阿秀朝他笑了一笑,唇上的颜色不知是血还是胭脂,充满了挑衅和仇恨。

他没有忘记,昨晚,阿秀死都不肯与他同房,在他俯身时狠狠地用指甲抠住他的脸,一阵疼痛传来,在这里,男人脸上的指甲痕是无能的表现,似乎受到了侮辱,他一只手用力掰开阿秀的嘴,一只手拿起桌子上的剪刀迅速捅了进去。阿秀的舌头血淋淋的随着剪刀掉出来,因剧烈疼痛而嘶喊,随即昏死过去。

阿秀失踪,半年过去了,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搬的搬,走的走,剩下几个都是风年残烛之人,守着一个孤零零的村落。事情得从半年前说起,阿秀失踪之后没过多久,一连串的事情在村子里发生了。人畜不安,鸡犬不宁,整个原本封闭的村子更是瘆人。

半年前,阿秀被剪了舌头,有话说不出,婆家人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个活脱脱的人,在经历了婆家人无情冷漠和全村人的漠视不管,变得精神恍惚,与村长的大儿子差点相撞那天,阿秀的精神正常,没过多久,绝望,孤独,恐惧让她终日沉默不语。

三天后,阿秀独自一人神情恍惚的穿上那套油腻腻的红衣,跑进满是沼泽的森林里,一不小心一只脚陷进了一片烂乎乎的沼泽,因为慌乱想把脚抽出来,却越陷越深,大声呼救却发不出声音。头部被埋没的那一刻,她笑了,一团鲜血一般的火在眼睛里跳动,她解脱了,却又不甘心,对死亡本能的害怕让她流下了几滴眼泪,想报复,又解脱了,两种情感交汇在一起碰撞出另一种东西。

这天晚上,阿秀的丈夫喝得酩酊大醉,推开门却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影,背对着他。他以为是妻子阿秀回来了,趁着酒性抱了上去。一碰到“她”的身体,一种粘稠的手感立即传来,像是烂泥又像是混合腐烂的肉发出的气味让他打了个冷战,酒醒了一大半。

怨嫁女,着红衣,夫家恨,娘家离,失声语,神恍凄,失足死,有冤情。情难报,人莫提,真情无,默言兮。

阿秀的丈夫没死,却发疯了,身上到处是烂乎乎的肉团,一身气味无人敢近,嘴里一直喃喃自语:“阿秀,你回来了?”坐在院门的椅子上动也不动,眼睛紧盯着门,有时是惊恐,有时目光呆滞。家里人看他这样,只得请了个先生回来。谁知先生只到了门前不敢进院去,那场景:乌云重遮檐上阳,怨气冲天人莫挡,红衣厉鬼人不见,其笑竟惹鬼神嚎。

先生走了,阿秀的婆家人只得寻一些庙符贴在院子里的每个角落,村子的人一看这场景,都不敢靠近。一天晚上,阿秀的丈夫好像恢复了正常,径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里不知何时拿了把大剪刀,走到他娘的房间里,站在床边一动不动,眼睛紧盯着母亲紧闭的双唇,他娘好像被惊醒了,一看儿子这架势,被吓得大叫,他爹在旁边死了一样沉睡不醒。只见阿秀的丈夫一只手迅速拿起剪刀,一只手在使劲掰开他娘的嘴,他的力气出奇的大,不一会儿,一声嚎叫从母亲献血粼粼的口中传来,眼睛被泪水灌满,模糊间似乎看到了一个红衣女人趴在儿子的肩上。

那女人看不清五官,但浑身湿答答的,像在泥地里刚起来一样,突然转向这边,咧开嘴笑了,嘴里空洞洞的,没有舌头。一阵心绞突然传来,他娘的眼睛因恐惧而睁大,直直的躺了下去,一节舌头被扔在床边。阿秀的丈夫这时清醒了过来,看到旁边一个没了舌头也没了呼吸的人正是他的娘,一时接受不了,大声哭嚎,然而发出的却是一阵阵毛骨悚然的笑声。

他的爹终于醒了过来,被儿子吓了一跳,一看自己的老婆直挺挺的躺在他身边,儿子的手里拿着把剪刀发出的笑声,吓傻了。这时一个模糊的脸从他儿子头上俯视下来,对阿秀的丈夫说:“我不要你一家人死绝,我要你面对众叛亲离,永无安宁之日。”那声音从没有舌头的嘴里发出,像是机械在发动摩擦的金属声,字字刺耳。

从此,村长家的大门一直关着,没人出来也没人敢近。几天后,全村的牲畜都不翼而飞,第二天全都被扔在人家的院子里,每一只都被剖肠破肚,死状极惨,有的还在抽搐着,应该是活生生被划破肚子。有的接受不了搬离了村子,有的胆子大继续在那住着,但隔天起来却发现自己的枕边人舌头被剪子剪掉,那把剪刀还握在自己的手上,枕边人死了,死状和阿秀的婆婆一模一样。

有的人接受不了自杀了,有的人把自己的舌头剪下,发疯了,后来也自杀了,不到半个月,死的死,走的走,村子里只剩下几个老人,村长和他儿子。村长有时迷糊有时正常,他儿子身上的烂肉越来越多,整个人神智完全混乱,口中一直在叫一个名字:阿秀!

默爱


你无意间的一个回眸,常会悄悄种下一粒种子,而后,有另一个人来为你守候- -前言

对于一类一类的人或事 ,常常是看透却言默;对于温情一幕,常常却是留在心底。

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像往常一样往常。井郁站在街角,清闲的等待着公交车。只是,路旁清清冷冷,少有人行路边,自然,也看不到行在身旁的风景。正叹气时,一辆醒目的公交车缓缓而来,它像一枚精巧的跳驴子填补了心里的空白。井郁悠哉悠哉的上车,下意识的找寻空位,正巧,高座位便有一个。空位旁坐着一位与井郁年龄稍仿的女孩,安静的坐着,安静的看着窗外。似乎,有大把故事藏在里头。仔细看,女孩春云初展的笑容,恰有一缕闲愁轻锁眉峰,长长的发丝垂到胸前,紫色的外衣,格外醒目,不失简单可爱。井郁慢慢走到她身旁,眼睛注视女孩,稍作绅士的问那个,我能坐在这儿吗?眼神中略有一丝微微的试探。女孩轻轻转头,怯怯的嗯了一声。井郁心里很高兴,面容却从容淡定,不起一丝波澜。

车继续向前开着

窗外,路边花花草草,清新可爱。而窗内,这两个座位间依旧沉静:女孩仍安静的坐着,安静的看着窗外。而井郁,悄悄那起他的小本,记录他的故事年月,在公交车上,似乎遇到一位故友正写时,井郁却似乎听到什么可爱的声音。井郁停下笔,啧,啧啧,再听,啧啧,井郁微微转头,看着女孩小鼻子红红的,顿时明白什么。他悄悄从包里拿出一面柔纸,轻轻递给女孩。女孩边捂着红鼻头,边接过来,分明中她的脸微微泛红

依旧如依旧,井郁和女孩没有说话,沿途风景随车尾去。终于,女孩示意要下车,井郁才挪挪身子,留开一些空。女孩犹豫半天,食指绕了半天,最后,像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似的,女孩把一张纸条塞到井郁手里,便匆匆下车了。她的侧脸还依旧漾着浅浅的笑。井郁带着惊喜与惊讶打开纸条,默读无意间的回眸邂逅了彼此的过往,无言成了最美的交流,一张洁白的柔纸似清淡茉莉香,在心与心间弥散开来,清新而雅人 ,男孩,谢谢你井郁读完,似乎明白,女孩根本不会讲话,因为他没想太多,连忙打开窗户,朝女孩挥手,尽管女孩听不到,他还是想说女孩,也谢谢你车继续向前开,井郁静静看着女孩远去。

窗外,真美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相聚的时光还有很长,我们还可以无尽地延宕,还可以肆意地挥霍相遇的时光。不知道,指缝间溜走的点点滴滴,都早已汇成瀑,终要聚成别离的海洋。

常常是,你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走到了别离的渡口。那么地突然,那么地始料不及。正如前几日,偶然听起,只道是要别离。起初那么不经意,以为又只是远门一趟,不多久就又像恋巢的老鸟一样,远在千里,也要跋山涉水,奔赴迢迢如春水般扯不断地眷恋。

写过很多有关别离的文字,读过很多有染别离的情意,却从未见谁,真正潇洒地风轻云淡。也从来也无法真正看穿,别离其实一直是把我们的生命贯穿的真相。

人生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遭遇,再不断别离的过程,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如宿命般,不可改变。就像我们生命里,一次又一次的旅行。我们在旅途的一个又一个驿站,偶然相遇,骤然别离。遇见你,遇见他,也遇见她;遇见风,遇见雨,也遇见雪花;遇见花草,遇见树木,也遇见天涯。。。。。。奔赴下一个站点的脚步伊始,便开启了别离的程序。

由离别而衍生的,莫名感伤、不舍情愫,往往最堪人寻味。若不是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别绪,丝丝缕缕地牵扯着疼痛,让你辗转反侧,食不知味,你又怎能体验到,相守相聚的美妙珍贵,还有久别重逢地欣喜激动?

它让你体验到,怀念原来是如此美好!多少旧时光,因它而成为,人生古玩市场里的奇珍异宝。

其实,有关别离的境界,我最喜欢了徐志摩。挥一挥衣袖,我不带走一片云彩。多少年过去了,昔人早乘黄鹤去,空留这缠绵缱绻的经典,如纤夫的绳,跌宕不息地跳跃弹奏着恒久共鸣。不消潸然泪下,直叫人柔肠百结,只言片语凝噎。

千般心思,万般情愫,悉数打包,装进肩上的行囊。如一首歌唱得那样:从今以后,只一个人走再多地留恋,再沉重地不舍,都放在心海最深处。留恋处,一半柔情,一半决绝!回眸,依然把微笑绽放成一朵花,来和你轻轻挥别。

在他笔下,离别是诗如画,有风的轻柔温软,有月的朦胧哀婉;有花开花落的淡定从容和悠闲,亦有云卷云舒的率性自然和

流连。

淡淡的愁绪,浅浅地不舍,还有那静水流深地相遇感慨,和隐隐作祟地重逢企盼,你捕捉到也好,你忽略掉也好。它都在离别的悄然和静默里,氤氲、发酵,弥漫在人生的季林天空。

总以为离别一直蛰伏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总以为相聚的时光,是个叫永远的前方。在深情地眷恋里,我们总以为离别是,执手相看泪眼的千言万语,总以为站在时光的渡口,依依不舍中,会有无尽的脉脉情愫,多少帧素墨青笺,也诉不尽,道不完。

从来不知道,悄悄便是别离的笙箫,静默而美妙。它让别离宛若一阵风,无声无息,却波涛汹涌;它让别离胜似一场初雪,潋潋寒意,却不忍拂了冰清玉洁的纯美。终算没辜负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就连夏虫也为我沉默的缠绵悱恻,哪怕不曾激起过彻入骨髓的感慨,也可以干一杯说,还好!

没有哪一场别离惊心动魄,山河悲切,岁月变色。真正地离别,从来不声不响,不匆不忙。给你错觉,让你以为,不过又是一场短暂的旅行。直到时光流逝,岁月用一把叫做思念的刻刀,镂下一缕又一缕的相思。直到你心的原野,沟壑纵横,才明白,聚散皆匆匆,只要无悔梦归处,就好!

所有美好的感情,都是相遇一树花开,别离一场花落无语。在这落雨亦成诗的画意里,我依然把自己停在原地,看着你来,看着她(他)离开。

何以爱情


和老公谈恋爱时确认关系的第二个春节,我们携手回了各自的家乡拜见家长。虽然都在河北省,但是不同的地区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刚到他家感觉一切都很新鲜,几十米长的院子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屋构造也都和我的家乡不一样。不过家人那股热情劲儿还是很像的。到他家的那天是大年初二的中午,大概十二点左右我们进的家门,刚停下车他的父母就迎了出来,想必是早就站在院子里等候了。

我的老公小时候由于父母很忙所以经常和姐姐两个人在家互相照顾,幸运的是离姥姥家距离不过几百米。所以老公经常跑到姥姥家去玩,姥姥看着他长大难免在所有孙子外孙的里面最偏爱了我老公。老公出来当兵以后,很少有时间回家探望他们,但是心里装满了对他们的挂念。

第二天老公就带我去拜访姥姥姥爷,这是一所不太宽敞老房子,里面很是干净整洁,一对和蔼的老头老太太坐在炕中间,窗台底下摞着叠整齐的被褥,上面居然还盖着淡粉色床单,我还以为所有老人都会选择禁脏的颜色使用呢,后来我大概明白了,其实人应该是不分年龄,而是要看心情。像姥姥姥爷那样的心情应该就是最适合淡粉色了吧。姥姥很直爽的问着我的情况,做什么工作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上班地方离他那远不远?在北京的哪一块呢?

我喜欢老人家,坐在她身边一一解答着,并且看到她脸上满意的笑容,问到具体在北京哪块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只说在北京站附近,我猜想再具体了她大概也不知道,可没想到她居然问:北京站的哪边?我惊讶到:您都认识啊?她似乎有些抑制不住的得意了一下,嗯,我早些年去北京你二姥爷那住过几次,很多地方坐地铁和公交怎么去我现在还知道。姥姥很兴奋的和我聊天,姥爷由于耳朵有点背就坐在旁边看着我们乐,偶尔老公很耐心的大声讲点什么事给姥爷听,姥爷总是笑嘻嘻的哦着。

有人来家里玩了姥姥就拿着我们在北京买来的糕点让他们吃,自己说他们俩要不也吃不完。过了一会没有别人来了也几乎没有什么问题问了的时候,姥姥就开始给我讲起了姥爷参加革命打鬼子的事。我没有听太完整,也并不是太感兴趣,不过我没有打断她,因为看着她滔滔不绝的讲着的时候,老公脸上的表情好满足好幸福。我敢断定这些战场上的事老公一定听了无数遍了,可是他最大的愿望应该就是每年回来探亲的时候都能听到姥姥这么精神的演讲吧。

可是,这一年姥姥81岁,姥爷将近90岁了,老公的担心是不无道理的。因为春节假期的缘故我们只住了短短三天就回北京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缘分的说法,反正我回到北京也感觉很惦念这对老人,并不会觉得是刚刚认识,有时甚至想像陪恋人那样安静的在他们身边发会呆也是幸福的。那年的夏天我们去海边玩又回去看望了老人,他们果然像对情侣一样,正坐在路边树下乘凉,有路人过来姥姥就和人家打招呼说会话,姥爷安静的在一旁坐着。

等人家走了姥爷就问姥姥刚才说什么呢,姥姥趴在姥爷的耳边用比平时高出十几分贝的声音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像一对小朋友在讲悄悄话那样笑的开心。看到他们都很好我们就放心了。临走时姥姥嘱咐我们下次再休假时不要再提前告诉他们了,说姥爷提前一周就开始不睡觉了,晚上也一直坐着,直到困的不行了就靠着墙打个盹。然后醒来再四处望望,我们答应着挥手和老人告了别。

我能想到姥姥说的,也能想到姥爷这一个星期是什么状态,但是我不知道姥爷望向四周的时候是在找寻什么,是外孙回来的高大身影?还是小时候嬉笑吵闹的影子。老人沉默着没说,我们也不会知道。只怪那次见面太匆忙,我回了北京工作,老公也返回部队学校了。再也没有见过姥姥,婆婆打电话来说姥姥走的很安静,晚上睡觉时候还是好好的,早上姥爷起来时不见她起来,本想叫她做早饭去的,大概姥爷想再多宠她一次吧,穿好衣服在她枕边坐了下来,安静地想等到她睡到自然醒。

一直到舅舅过来才发现这件事没有马上告诉老公,等到他寒假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开始准备带给家人的礼物时,我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不想让他进了家才知道,怕那样对他打击更大。我看着他,他有些意外。只能这么说,因为我没有读到更多的东西在他脸上。然后,他搂着我入睡,其他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我们启程回家,下午就去姥姥家看姥爷,出了村口我们就吃惊了,寒冬腊月,大街上没有什么人,远处是姥爷的身影,站在一户人家的墙根底下,双手拄着拐杖,冲着北方延绵的马路,我们快跑过去,眼泪顺着脸颊淌下来。扶住姥爷的时候姥爷控制不住的哭了,一位老人,不管曾经是多么坚强乐观,这一刻他像个孩子一样任性了。我们把姥爷扶回家,舅舅很无奈的告诉我们。

姥爷从姥姥去世之后就一直去那站着,除了吃饭睡觉回来,其他时间是谁也劝不回来的,没有阳光的墙角,北风肆无忌惮的吹着,腿都站肿了,他们也都心疼,但是没办法,老人不再说话,只是憋不住了就哭一下,然后再擦干眼泪继续沉默。像个执拗的孩子谁的话也不再听。老公给姥爷把眼泪擦干,陪他坐在炕边沉默了一会,突然向后伸手把我牵过来,靠在他怀里,把我的手放在姥爷的手里。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一向爱哄姥爷开心的老公也没有开口,我就那么靠在他怀里牵着姥爷的手,那一刻我依偎着温暖和踏实。姥爷突然又忍不住的掉下眼泪来,他问我:萍,你记得你姥姥吗?哭泣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姥爷第一次跟我说话,也是这辈子和我说的唯一一句话。我使劲点了点头。我看了看老公,他也看着我,搂着我的双臂似乎又紧了紧,然后轻轻地点了下头。

从那以后姥爷的身体每况愈下,直到去年的这个时候,这次家里没告诉老公,也没有告诉我。事后才打来电话,这次老公也很生气的跟他们吵起来,责怪他们在姥爷病重的时候不先告诉我们。我看着他发火,算了,让他发泄去吧。

后来,我们又回家几次,每一次我都会有意无意地到村头那条马路上走走,那面画着圈写着拆的围墙,那棵棵高大的树。马路上依然没有什么人来人往,这头望去,已寻不见姥爷的身影,那头望去,找不到姥爷眼里的答案

何以解乡愁


今日听闻语文老师讲到家乡,心中不禁一阵酸苦。

我的家乡坐落在新疆的西南角上,已较为靠近边境线了。那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小到你在那里居住上五年便能叫出所有人的名字。那也是一个不小的县城,养育了几万人,是新藏公路的起点,是中国的核桃之乡,被誉为金果玉叶、铜铁之城,她就是养育了我十五年的母亲叶城。我熟悉她,熟悉到闭着眼都能绕城走一圈,熟悉到哪个角落里有一家味道极佳的拉面馆都一清二楚。

记得小时候,我家楼下就开了一家羊肉串铺子,每当我随父亲从学校回家时,都会吮着手指望向那些躺在炭火上滋滋作响、泛着油花的羊肉串们。这时父亲便会微笑着摸摸我的头,牵着我走去买上一串。而这时,那位卖羊肉串的维族老大爷又会笑眯眯的多送我一串。我欣喜的拿起它们在一旁大嚼特嚼,吃得不亦乐乎。

吃之前,必须先将签头的黑炭擦拭干净,第一块肉往往味道最是鲜美,一口嚼下去,汁水顿时迸射出来,这块肉又饱蘸孜然和辣椒末,既让人回味无穷,又使人迫不及待想咬第二口。吃到中间,往往会有一块多边形的羊肝,羊肝之鲜美,是整串羊肉的点串之笔,带着丝丝苦涩,让人不禁神往于奔驰着羊群的无边无际的的草原。再往后,便是一块肥肉居多的肉块,一口下去,入口即溶。虽略显油腻,却绝不比前几块逊色。最后一块肉,就是整串中最有嚼头的了,一时半会嚼不烂,务需反复咀嚼,嚼到腮帮子酸了方能吞下,这块肉也因此是最耐回味的,它越嚼越有味,越嚼汁水越丰盈。一串下去,顿感胃口大开,要再来一串才能过瘾。

写到此处,晚自习已近结束,不得不搁笔,可新疆的美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尽、道不穷的啊!我想,那火炉上的滋滋声响大概就是所有远赴内地求学的新疆游子脑海中永远无法忘怀的乡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