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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长汀

发表时间:2020-09-18

【www.qg13.com - 烫烟疤来挽回爱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来长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穿过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山路隧洞,便来到了长汀。

初秋,我离开了厦门,那时天气还保持夏日的炎热,这时我也没再去读印度诗人泰戈儿那甜蜜的诗歌,长夜躺在你的路边,黎明在朦胧的山后睡眠。星辰屏息地数着时间,柔弱的月儿在夜中浮泛。,那极其浪漫的诗句,赶走枯燥无味的工作,我们的生命不是那个旧的负担,我们的道路不是那条长的旅程。我放弃自己的相处的亲人,辞退了工作。孤单一人来了长汀

当客车在缓缓行走,窗外的风景,未免给自己带来了伤感,天空极其晴朗,山上长满了桉树林,正如《雪国》所描写的,岛村为了换回那失去的真诚,他想最好去爬山。

下午四时,已来到了长汀,天气有点寒冷,夕阳西下,树叶已落下,光秃秃了

当火车汽笛声打破秋夜的寂静,初次听到列车的汽笛声,是极其兴奋了,凌晨一点,我已没睡意了,身体有些沉重,也感觉有些寒冷,这也许是旅程的疲惫吧!呵,我急匆匆地跑到楼顶,顿时有一股冰冷的寒气。火车被黑夜所吞没,天空已可以望看到晨光,山还是看不得很清楚,列车轰隆轰隆地,夜的寂静无声,两者交锋,仿佛火车在黑暗中鸣叫黎明的来临,我又不知觉触动自己的伤感,我也不知道它去何方,但肯定是一路游子的倦旅。

我喜欢长汀的秋天,在闽南很难感到秋的诗意,我不喜欢闽南的秋天;我喜欢有失去秋色的季节,我喜欢大自然豪华的凋谢,更喜欢枯树有寒鸦,我喜欢忧愁,忧愁锁住情感,忧伤的季节!晚秋更让我满意,有着淡淡褪色的美,早来的寒冷,可看到女友脸颊通红,鲜艳,她颤抖着,握着您的冰冷的手!

不知不觉又到大年三十,打开了手机日历,我已在长汀工作两个月了,我忘了自己跟家人的联系了,我竟然不想家,中午,跟同事吃完团圆饭,那时自己好像喝很多酒,后来被人家送回来

晚上,六点多,自己被却鞭炮声吵醒了,头有些发晕,鞭炮声哗啦哗啦我默默无言,站在窗前,看人家放鞭炮,我对此不感到奇怪,奇怪是我因此而伤感,手里有些颤抖,拿起口袋的香烟,就抽了起来,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天气极其寒冷,路上已没什么车辆,既使有那不是旅客在每一个生人门口敲叩,最后才敲到自己的家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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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来


我想,一个人能看到这世间的万物,不光是用眼睛,还可以用一颗心,纯净的心灵。

——阿希

我想,一个人能闻到万物独一的味道,不光是用鼻子,还可以用一双眼睛,注视着心爱之物的眼睛。

——阿瑜

天气不算糟,阳光零零星星地在树叶间洒落,看去,仿佛渡了一层纱,斑驳的光影投射在阿瑜的脸上,她的五官很好看,可独独眼睛是空洞的,即使上天夺去了她欣赏美的权力,但嘴角的微笑还是可以看出她不错的心情,一条导盲犬引着她,有神的眼睛似乎要将主人带到光明幸福的地方,金色的毛发在光影中显得越发光亮。

阿希关注她很久了,每每下班回到家,总爱从那扇窗看去,见到她的身影嘴角竟会扬起。春天,公园里那棵广玉兰开了,她看不见,却也能笑着寻到;夏天,空气弥漫了青草被阳光洗礼的馨香,她很喜欢着着她那条素色的长裙坐在草地上,一下一下的轻抚那只温顺的导盲犬,或者时不时对着它说话......她总乐此不疲。他好奇,这样一个女生。

夏天的雨,毫无征兆的来了,一滴一滴,拍打着窗,他透过窗看到了她,仍笑着,淋着雨。浑然不知风雨的残暴。她伸出手,感受雨水亲吻肌肤的感觉。阿希看着渐渐模糊的窗户,叹了口气,拾起门边的伞便跑出去。

他到了,那片曾有她的草地,却不见她的身影。

她喜欢静静的站在那里,那天,他走到了那里,因为一个借口,催问文章。没错,他是一个编辑,她,是一个自由的写手。或许在冥冥之中,他们已经是很熟悉的人了,可是,她却从来没有和他见过面。

“阿瑜。”他唤出了他在心里叫过许多遍的名字。

“起风了呢。”她不知道是否听到了他的呼唤,自顾的说出了一句话。

起风了,风让她的长裙舞动着,拨弄着她的长发。也吹拂着他的心。

去来


妈妈,我突然间想起了趴在你的身上讨奶吃时的味道,你咀嚼过的花生的浆液的味道,还有那些夏天的风里用洗衣粉洗干净的湿着的床单晾在竹竿上的味道白柘

1979年,西南某省,群山深处。

拉着大轴线缆的解放卡车从碎石子满地的山坡公路上小心翼翼地滑下来,车头对着的方向,驾驶室里的人正可以居高临下俯瞰山洼间豁然出现的那片层层叠叠的白色房屋。

那是一座县城,安详静寂地躺在群山相连处最深的一道沟壑里。

因为总要借着山势修起来,那些挨在一起的灰瓦屋顶的房子看起来就像是一排压着一排。

街道上的房子通常拢共只有一层,间或有两层,从河的这头看过去,竟然一目了然。

傍晚将至,有一些屋子的窗户里已经透出了橘黄的灯光。

一层淡蓝的烟雾,从河边的卵石滩上漫起来,空气里,传来了远处那些白房子里的人家烧柴火煮饭的气味。

不转过那么多的山,外来的人一定想象不到,这儿还有这么一座人口密集的县城。

就比如,坐在驾驶室里的两个人中的一个扎了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儿,正坐直了身子,想努力看清楚那些白房子的样子。

而炊烟的柴火味儿,也让她感到肚子饿了。

只是,还要过了河,解放车才算真正的开进了县城里。

让她庆幸的是,前方下面的不远处有一座看起来挺特别的小桥跨在这时候有些昏暗的小河之上。

她爸刚才说,平时,那下头的河水还是清澈见底的,水很凉,也有鱼。

这座桥,是她在另外的地方都很少见到的,有很多钢架的桥。

嗯,应该是她第一次见。

只是坑洼不平的桥面上只能同时通过两辆汽车,一辆来的,一辆去的。

汽车在中间走,铺了石板稍微抬高的两侧是供行人和所有必须推着过河的其他车辆走的。

跪坐在副驾座位上的女孩儿,趴在车窗户里,看到一个老头赶的驴正停在来来往往打着盘头或者背着背篼的行人中间拉屎。

那边还有一座桥。慢慢开车过桥的男人抬手一指。

她又转头看那不远处的另外一座桥,很明显比这座普通太多,而且看起来只能过一辆大卡车。

妈妈在等我们回家。开车的男人盯着前面的路说,等到了家,就可以吃饭了。

女孩儿点点头,羊角辫晃荡两下。

方才,她确实想起了方酥饼子的味道,酥脆饼皮上烤焦的芝麻,咬在牙齿间轻轻爆开,还有香软的一层层饼子里那些微的椒盐味

如果是在老家,这个时候,喝茶回家的公公已经拄着拐杖从另外一座小桥上慢慢朝家走回来了。

过了那座被无数人用脚底磨穿了好几个窟窿的铁皮小桥,再爬一道又长又缓的土坡,她的公公,就拄着竹杖脚步蹒跚地朝她走过来,然后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包在纸里揣了一路还温热着的方酥饼子

想罢了方酥饼子和公公,她又想她的外婆了。这个时候,老太太已经做好饭摆好了桌子,她应该端了那条小板凳坐在街沿边的自家屋檐下,等着其他人回来吃饭。

然而,她也想她的妈妈。

其实以前她也不会多么想。

只是每一次,妈妈从这个不可想象的遥远地方,带着漂亮的新衣服,或者好吃的东西回去,再离开的时候,她就会特别特别的想她了。

现在,她穿着她最好看的水红色有银丝线的衣服,衣服上有水果糖一样好看的玫红色塑料纽扣,胸口还绣了一排花。

她坐在爸爸开着的大卡车里头,就要去爸爸妈妈的家了。

她叫白柘,今年,四岁半,老家在桑城。

她认识外婆住在县城南门外小板桥的家,也可以独自一个人穿过整个县城,走路到婆婆住在北门大街王家院坝里的家。

她自己穿衣梳头上幼儿园。

她从来不尿床。

她拿五分钱可以买一个方酥饼子,拿三分钱可以买一个白糖包子。她会数数,也晓得糖包子虽好吃却不划算,并不如方酥饼子一个可以吃很久。

她记得爸爸的名字叫白崇今,妈妈的名字叫黄会芳

缘来宿命


江城子

初冬远程初约赴,万里遥,为君顾。伴君游笑,江寺公园处。一夜难眠惹愁绪,红楼梦,相思苦。

都道江南好去处,西湖柳,章台路。恋恋风尘,无虑冬丝雨。返途回首已无数,为真爱,了无阻!

——题记

杭州古城,冬月过,腊月来。

那年冬天,寒风彻骨,她,安静的在看着窗外鹅毛大雪从空飘落,蚊吟般的簌簌声。她披好袄子,理了理狸毛帽子上的耳罩,正想出去看雪,刚欲出门,鲁闻跨进她的闺门,刚站稳就直跺脚,左手包着耳朵道:“语儿,冻死了,好冷!”薛语看着他那哆嗦的样子不禁掩嘴一笑,道:“谁让你这大冷天胡乱走动?不怕我父亲说你吗?”鲁闻低头憨笑道:“不知道薛叔会不会说。我只想把自己刚刚煮好的木耳莲子粥给语儿送来。”并说着薛语才注意到他一直把右手藏在身后。“你又为何把它藏在身后,恐不是怕我不让你进来?”“不是。我是怕随从看到。我只想自己送来。”说完立马把拎着的檀木箱打开,从中拿出一个青瓷罐子,用竹勺盛了一碗端给语儿,一边自己喃喃自语说着:“可不能凉了,还好我跑的快,也没洒咯!”

语儿此时忘记了要出门的事。坐下来,看着鲁闻把热粥对着醉吹了吹,心里一下子暖了起来,呆呆的看着他,鲁闻才吹好向语儿嘴边伸来,语儿躲闪不及,欲张口说话嘴巴就接了一口粥。那粥的温热进了语儿的嘴似乎一下子将她暖了心扉。鲁闻笑呵呵的看着语儿,鱼儿也低头思索着什么。“好吃么?”语儿点点头,抬头看了鲁闻掩嘴一个微笑。

原来鲁闻看着语儿吃着自己熬的粥的样子不觉的看的呆了,脸上一副傻笑,眼神都醉了。此时鲁闻才恍然大悟感觉自己有点失礼,连忙开口道:“语儿,你这冬天少出门,不然很容易冻着。语儿适才想起来要出门看雪的,这下吃完粥身子也一下子暖了起来,就蹭的站起来拉着鲁闻的衣袖,道:“鲁闻哥,你带我出去看雪!呆在房里闷的很!”说罢,欲出房门,被鲁楠拉住,语儿不知从哪里来的劲挣脱了。

走出门,看着屋外一片白的世界,惊叹的啊的呼出了一口白气,一下子被这白的世界亮了双眼,又感觉一阵寒冷钻入身体,由不得缩了脖子,站在那里看的发呆。鲁闻在身后一把搂住了她。她惶恐之中恍过神来,又是挣脱了他的拥抱。鲁闻只得由着她去了,看着她在雪中乱蹿,像个小孩一般,白的雪,美的人;静的雪,动的人。这景将鲁闻迷煞了,鲁闻看着景致,不由得吟出:“梅花相映雪连飞,白雪皑皑已陶醉。衣袂飘飖比仙子,欲盼伊人共我归。”

丫头秋荷此时刚从老爷那边领了月钱回来,看到鲁闻在门口看着小姐语儿在雪中踱步赏雪,呆了半晌,从鲁闻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嘿的一声,唬了他一跳。语儿也回过头来看到笑嘻嘻的走过来道:“秋荷秋荷,你来我们一起堆雪人儿!”秋荷捂着嘴对着鲁闻笑呵呵,跑到小姐那里道:“小姐小姐,鲁闻哥又来了啊!”语儿撅嘴唔一声点点头。秋荷又捂嘴笑道:“又是来看语儿妹妹来了!”语儿听罢一把抓住秋荷,一手从一旁的万年青叶上抓了一把雪欲塞住秋荷的嘴,秋荷一把挣脱跑到鲁闻一边。语儿见势也追了上去,刚追到一抬头看到鲁楠在盯着自己,脸倏的一下子红了,也不知是羞红还是冻红的,美煞人也!鲁楠也痴痴的醉了一般,傻站着笑着看着她们在闹。

还记得四年前,秋荷从鲁闻口中得知他喜欢小姐语儿。从此,鲁闻总是缠着秋荷让她给他寄书信给语儿。年底之时,这趟也算是今年两家相聚的最后一次。

鲁老爷准备辞行回皖,一路西去几日才得回。鲁闻辞行前夜,诉求秋荷递给语儿小姐的书信。秋荷也是习惯了这般差使,拿着信就转头欲走,鲁闻拉住她,道:“此番回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秋荷,你的小姐,你还有我都相识多年,代我向语儿辞行,有事书信联系!”秋荷点头笑道:“鲁少爷你放心吧,秋荷知道你打小就喜欢我们家小姐,这么多年了一直钟情,你不用说我也会帮你的!放心吧!”听罢秋荷言语,鲁闻傻傻的笑了,道:“我果真没看错人。也不负我们相识这么多年!”

原来这鲁家和薛家两家老爷都是多年经商的好友,也可算是一场兄弟了。一个是徽商鲁义城,一个是浙商薛满。鲁薛两家从十五年前就开始打交道,当时二人都还未成家,也是凭着这点两人毫无顾及和牵挂大胆的把自己的生意做大。从此两人无话不谈,甚至两人成婚都在同一年。成婚后家里人停歇了一年生意在家照顾妻儿,鲁家生了个小子,薛家得了个闺女。原本两家玩笑说若都是男孩或者女儿就结拜做兄弟或姐妹;若是一男一女就接为亲家成一世姻缘。故两家在共同做生意的同时仿佛又多加了一层关系。

鲁闻和薛语从小一起长大,包括后来找的丫鬟秋荷。每每鲁老爷来浙江探望薛满或两人一起从商时都会给两人难得相聚的时光。可也是因为年纪越来越大,做的生意也渐渐的没以前那样无所顾忌的做了,两个孩子也愈来愈发现相聚的时间也愈来愈少,所以每每相聚都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可以说是相聚苦匆匆啊!

江城子

初冬远程初约赴,万里遥,为君顾。伴君游笑,江寺公园处。一夜难眠惹愁绪,红楼梦,相思苦。

都道江南好去处,西湖柳,章台路。恋恋风尘,无虑冬丝雨。返途回首已无数,为真爱,了无阻!

这个深冬,薛满也渐渐意识到女儿到了适婚年龄,也开始考虑好了为女儿做好谋划一门亲事的准备。等到那场雪结束后就派人打听,此时急切的是语儿和秋荷。秋荷眼看这事不好,便找来纸笔,从小也跟着语儿学得几个字,一笔一划的写起信来:老爷欲将小姐嫁与别人。然后封起来寄出去。语儿看着仿佛无动于衷,可是心里却是想鲁闻早日知道。深闺窗前,一双凝眸眺望西边,郎啊,你可知道?

不过几日,鲁闻从皖一路东来,快马加鞭,终于赶到浙江。来不及安排客栈,立马去见薛满薛叔。薛满看到鲁闻也很诧异,思忖他来做什么?或不是知道我的想法?恐不是语儿或秋荷告知的吧?

鲁闻行完作揖礼后,也不知从哪里来的胆子和勇气,道:“薛叔,您和吾父从商半生,也可说是在商界上半身戎马。小侄也和语儿从小一起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常年相知,故小侄斗胆想与语儿一起共赴此生!望薛叔成全!”薛满听罢捋着长须道:“侄儿莫急,此事还需叔叔考量考量,人生大事不可鲁莽!你先

回去,叔叔会好好斟酌。”言罢转身离去,鲁闻心急火燎,生怕语儿嫁与了别人!都道苏杭好去处,此时鲁闻再也没有心思思索这些,仿佛霸陵桥头的离人,折柳欲留人!

年底将至,鲁义城也闻得此事,一路东往,来到杭州薛府。薛满猜到此行的原因,便好好款待,不在话下。语儿这几天也寝食难安,生怕自己嫁了别人去!闻到鲁伯来访,立马准备过去。见了鲁义城,语儿强忍担忧,道:“鲁伯,鲁闻哥来了又走了,您应该都知道了罢!”鲁义城心里很明白,和颜笑着点头。语儿一下子不知从何说起,憋红了脸捏着手帕,道:“鲁伯,语儿……”鲁义城看出她的想法,便安慰道:“侄女儿,无碍。我跟你父亲说明就好!”说完便呵呵笑着。语儿不知如何是好,满脸疑惑。

寒冬肆虐,复又来一场雪飘下!薛府大堂,鲁薛二东家于炉火旁相对而坐。薛满倒了一杯金骏眉热茶,笑道:“鲁兄,你我纵横商界十几年,历经了不少困难,回眸起来,也一一解决了。也许是年纪大了,我们这两个长辈倒是忘了孩子的终身大事。这可不能马虎啊!不知鲁兄如何安排?”鲁义城笑道:“孩子也都这么大了,有些事就按以前的安排吧。我是怕你那边没考虑好啊!”薛满道:“都十几个春秋了,成全他们罢!鱼阳(鲁)言少倾听多,待到一(义)城雪又落。”鲁义城接道:“草草追走多辛苦(薛),满城雪飘姻缘可!”说完,两人相视而笑,一切皆藏于诗中。无他。

秋荷听罢虽不解,还是回去告诉了语儿,语儿听罢所有疑虑尽解!年关过后,鲁府鲁闻骑马领一队人马抬轿迎娶薛府之女。也是商界的一桩好的亲事,气派场面如何比得?至此,良缘速成,皆大欢喜!

新春之喜,又遇姻缘,双喜临门!

诗曰:鱼阳言少倾听多,待到一城雪又落。

草草追寻多辛苦,满城雪飘姻缘可!

待风来


从相遇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在告别。在风的季节漂泊,随着念想去远方。

多年来,我一直在默默等待,期盼一场风的到来,吹尽我残留的思念,一丝一毫,一干二净。过往就像一杯烈酒,越是回味,就越容易醉,就算褪进了风华,彼岸的守候却仍旧是一个人,终,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岁月的流逝,慢慢地在脸上暴露。桃花开了一年又一年,草绿了一季又一季,我却每时每刻都在老去。可岁月再怎么无情,也抵不上你离去的痛。栀子花开,装饰了盛夏,它的叶冬雪春风夏雨秋日中依然如初,可我们的关系却不能一直这样。

穿越小巷,遗落在最美的时光,一人前进着。我知道前面的路很艰难,满是沟壑峡谷,险山怒水,一个人去征战,受了伤只能自己包扎,流了泪只能自己拭去。但我何尝又不想有那么一个人,陪我至白天黑夜,一起经历世间种种。风风雨雨,起起落落,一起度过。

明明知道,一个人的旅途是寂寞的,既然选择了,那就前进吧!前进就是痛苦,何时能苦尽甘来?就看何时探寻到心所在的方向,寻求到自己所在的高度。前进的路不会总是晴天,总会下那么一点雨,既然等不到撑伞的那个人,那就自己坚强一些,独自冒雨前行,走到适合自己的地方避雨。

刹那的相逢,便是一生的离别。但遇见你,就是遇到青春最好的模样。从小到大,我不知编织了多少个神话般的梦,诉说了多少违心的话,此刻想想,那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的一种方式。待风来,与你蓝天白云下追逐,奔跑在希望的原野。

人的一生多则百余年,少则一二十年。坎坎坷坷,流泪是理所应当的。可若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拭去眼角的泪,那你所受的苦就是值得的。待风来,送来新的自己,告别过去,谈一场永不后悔的恋爱,搏一生功名不辱岁月。

做人就要学会取舍,从舍中获得。在这样一个有风的季节,就像你,如风一般来到我心里,充实了我,可又转眼掏空了我。但我是庆幸的,那种充实的感觉就是我最珍贵的财富。原来,幸福也是如此简单,做人也可以很容易满足。

待风来,许我容光焕发,何必强加诸多烦恼给自己?虽然生命在于运动,人生在于拼搏,但偶尔的休息也是有必要的,不然人就会疲惫,甚至只为生活而生活,变成一个没有生活情调的人 。待风来,行一场遨游世界的旅途,让心倘祥在宁静的星空,作一回逍遥客。

闲愁只待风吹去,好景还凭鸟换回。一路的艰辛,也会偶尔来点浪漫,看日出晨间的柔和之美,看雨停时的暮时清纯之美,看午夜星空的宁静之美。

待风来,添一缕诗韵,写一篇山河恋景;待风来,作一幅聆雨听云,染一帘晨夕落纱。

待风来,轻拾起过往凋零的落下,用笔笺写下痴痴恋恋的话语,待风起时,轻扬它的妩媚 。

待风来,掀起一场花开的景色。

归去来


他乡的家也很温暖,灯火更加辉煌。可秋风起,总会浮起乡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白天的热闹疯狂,都敌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一阵从窗户里吹进的寒凉。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窗外的灯光早已把月色驱除出了天空,只有锦绣绸缎般的繁华,看不到露珠在枯黄的草梗上凝成白霜。

我在文字里行走,直到某一段文字,触及了心灵的柔软之处,像云飘到了头顶,忍不住会抬头仰望,是什么遮蔽了天空。

归去来。离乡的人总要回家,不管是早还是迟;不管是生还是死;不管是身体还是灵魂。

在死亡之前,总是要扯出生命的源头,如果可以从容赴死,那么交代好桩桩件件。各种情感的纠葛理清,该还的还了,该清的清了。人过四十之后的每一天都在为生命的最后一刻,雕刻墓志铭。

归去,田园荒芜,胡不归。归去,已无自己的田园,一旦父母老去之后,就再无根基,回到故乡依然是浮萍。在家总不能呆的久长,要见的人见了,见一次就少一次,见一面就多几根白发和皱纹。要看的景看了,熟悉的景也渐渐变得陌生,曾经住过的房子,没了;曾经遮风挡雨的大树,没了;曾经汹涌的江河,浅了,如人肤浅浮躁的心思。渐渐不再适应故乡的气候,不适应尘土飞扬的道路,不适应冰冷刺骨的水龙头流出的水。只有满街的方言,热忱的音调暖着漂泊的心。

物资丰富的时代,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差异已经越来越小。一些独特的物产也搭了火车,乘了飞机,去到四面八方。只有那当街的热腾腾的小吃,还吸引着归乡的人,可是为甚没了小时候的味道。

回乡,只剩一件事是必须全力以赴的,那就是陪白发苍苍的父母。人过中年,若还有父母可陪,那是大福之人。朋友在微信圈里晒一张照片,令人感动:幸福就是母亲在弹着琴,而我在洗刷刷。那个曾经懵懂无知,气得父母吐血的孩子,已经成熟如斯。在孩子叛逆的时候,付出的所有心血,都变成此刻的幸福温暖。或许这种幸福很短,但终究有此刻。刹那芳华,一秒永恒。

陪伴父母的日子只剩很短很短。异乡有了自己的家,事业或者工作。父母不能也像你一样迁徙,他们比你更眷恋脚下这片土地。于是,心就被割裂成两半,一半在他乡,一半在故乡。

他乡的家也很温暖,灯火更加辉煌。可秋风起,总会浮起乡愁。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白天的热闹疯狂,都敌不过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一阵从窗户里吹进的寒凉。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窗外的灯光早已把月色驱除出了天空,只有锦绣绸缎般的繁华,看不到露珠在枯黄的草梗上凝成白霜。

岁末,异乡人相见总要问:回家吗,回家过年吗?

回,已经订了动车票了。

动车票没了,只好订机票。孩子一年只能见一次老人,怎么也得回去。

自己开车回去呢,希望不要堵在高速路上。

虽然各有各的心思,但所有的心思都围绕着回家这两个字。

及至启程了,回家了,那兴奋之情在看到家的那一刻,达到顶峰。我回来了。三岁的孩子在村口等三十三岁的父亲,年过七十的老父倚门等待四十岁的儿子,各种各样相逢的场景一再地上演。

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为了回家那一刻的热泪满眶。

悠悠风来


偶然兴起,没有选择坐车回家,而是踏上了那条许久没有走过的路,用最自然的方式去感受自然,手里没有赘余之物,走起来自然是非常轻松。冬天把山花绿草都尽皆摧毁,却留下了风,在天地间肆意的往来,纵使我将衣物裹紧,也难逃这冬风的追击,就这样被追了一路,虽然有些许的恼怒,却也无可奈何,人毕竟不能与自然争锋。但回望着北风追起的雪花,许多与风有关的童年记忆、历史兴替又像决堤的洪水涌上了我的心头,不吐不快。

走上这条路,风就从这路边的树丛中吹来,吹来少年们特有的青春风采。在以前,并没有这样精致的柏油路,只有破败的水泥路,我们的脚下是数不清的砂砾和石子,踩上去有些硌脚。然而,正是这样的路,陪伴了我的整个初中时光。那时候已经通了公交车,却与学校的放学时间冲突,同村的孩子们只能结伴而行。整条路是被欢声笑语填满的,啾啾鸟鸣是我们的和声,如果是刚下完雨,还可以听到潺潺的流水声,调皮的男生会停下来,脱掉鞋子挽起裤腿,在水中嬉戏一番,直弄得满身是水才肯罢休。女生们在岸上看着,发出咯咯的笑声,偶尔被溅起的水花打湿衣角,就发出尖叫。

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些骄阳似火的归途上,吹来的悠长而凉爽的风。风一来,就惊动了树叶,惊起了一层层涟漪,也引得众人的一阵欢呼,我们高兴地撒欢,想着用奔跑带起来的气流,延长凉风的时间,从而获得更长时间的愉悦。风就在我们的身边环绕,和我们一起奔跑,但只要一停下,风就把位置让给了热浪。路边悬崖上的杨树,翠绿的叶子还在接受着凉风的吹拂,在我们看来,真是好生惬意,而我们的脸上的汗珠却落了一地,这风真是让人不可捉摸。原本漫长而无聊的回家之路,就在凉风、流水、鸟鸣的作用下,成为了每个少年生命里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回忆。

翻开史书,风又从史书的夹缝里缓缓吹来,每翻动一页,都能感受到历史深处吹拂而来的风,以及风中蕴含着的历史的悠悠的香。汉高祖刘邦被围白登山,在那些难眠的夜里,他感受着塞北朔地的寒风,他也许会想起争雄天下时英姿勃发的豪气,而面对眼前保卫他的将士,他只能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转瞬就被寒风化作白气,飘散到平城的天空。数年后,当他平定黥布叛乱、回到家乡沛县时,迎着大风高唱那首流传千古的《大风歌》,他心里是否还担忧着他的大汉江山?这沧桑的歌声里,是否也有着千古的无奈呢?

当昭君出塞时,也该路过这里。当她坐在马车上,风吹进车里,吹动了她的凤披霞冠,她有没有撩起窗帘,回望一眼远方的长安?迎亲的队伍是匈奴人,对汉地没有一丝留恋,这千人的队伍里,只有她这一个汉人女子,愁肠百结。世人都夸赞昭君的大义,他们的眼里,也只有大义,却都忘了,昭君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当她回望故土时,她也会流下泪水。当风声又起,那一滴滚烫的热泪,落在了青青的草地上,生出一朵白色的花,花瓣的方向,朝着南方。每当春天来临,春风就把它的花粉吹向南方,一年一年,无限接近长安,无限接近故事和梦开始的地方,然而昭君永远都不知道了。

吹拂着杜甫的,是夔州风急天高猿啸哀的秋风,是草堂那送来细雨的和风,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急风,也是天末怀李白的悠悠凉风;吹拂着陆游的,既是那记忆里大散关的劲风,是那个实现不了的铁马秋风大散关的家国英雄梦,也是山阴郊外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让他写下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寒风,铁马,秋风,冰河,雄关,早已深深嵌入了他的灵魂,风一吹,就化作了漫天的星辰,在历史的星空中永恒地闪烁。

合上书,把历史之风暂时阻隔。然而历史的风终究成为了现在的风,现在的风又将吹向未来,这风吹散了多少历史的尘埃,又带走了多少的童年回忆,今后又会将我们吹向哪里?我想谁也不知道。刘邦不在了,昭君不在了,杜甫和陆游也不在了,那群嬉戏的孩子们也成了成年人,早就不再嬉戏了。举目四望,真叫人生出一种凄凉之感。风却一直在,就像这回家路上追逐着我的风,穿过了千年的历史,穿过了深邃的山谷,铃声所响处,风声正悠悠。

等风来


二零一四的冬天,因为暂住朋友宿舍,认识了老谢。

初次见面,她穿一件芥末黄的衣服,眼睛大大的,冲我打了个招呼,因有事匆匆出门。后来三个人搬家住了一间比较大的房子,便成了一个屋檐下的舍友。

阳春三月,我刚刚入职,为备考雅思周末总是猫在宿舍。而老谢总是在外野,像一个上了发条的元气少女,夜晚有时候疯得晚便知会一声说不回来。

老谢做得一手好菜。难得回家一趟,碰上她心情好,便会围上围裙,在厨房捣鼓一段时间,在那炊烟中端出来一盘盘秀色可餐的菜,引得我们直流口水。那段时光,宿舍四个女孩子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吃饭,是一种无比的快乐。合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拥有一个有好厨艺的舍友,可以饭来张口。我曾想象着多年以后的老谢,结婚生子,拥有家庭,站在厨房里为家人煮一桌好菜,样子定是迷人的。

渐渐发现老谢爱花。她曾自己一个人搭车去东莞看油菜花,跟朋友借了相机,带回来的照片里,一大片的金黄色油菜花里,她笑容灿烂,给我们讲起油菜花田的盛况,嘴角都是笑。她时常会在花店前驻足许久,看着那些绿色植物,心生欢喜,总是忍不住要掏出腰包把一整家的花店承包下来。每每出门回来她总会带回来一两盆植物,回到家把玻璃瓶子洗干净,将不知名的植物插入盛满水的玻璃瓶里。整个屋子忽然多了一抹新绿,平添几分生机。只是没过多久,这些植物都会慢慢枯萎、死去,不知其中原因。引得老谢也是纳闷,无心再去捣鼓,她一直梦想有个开满鲜花的阳台,然而却一直无法实现。这世间,什么东西都需要时间和精力去呵护。

我们居住在城中村里,有许许多多的小巷子。心血来潮的时候会一起挽着手穿过这些黑乎乎的小巷子,在闹市里找一家隐蔽得很深的小花店,跟老板聊许久的天,几乎好奇地要知道店里所有不知名的花的花名,才终于在一个花瓶里挑出几支鹅黄色的勿忘我,嘱咐着老板用旧报纸包好。捧在怀里,看着这一束花,心情便会忽然愉悦起来。回到家中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玻璃瓶子来装,在一堆书里多出来这点嫩黄颜色,顿觉生机。

后来她恋爱,在恋爱半年之后才告知我们。我们在惊讶之余忽然明白了为何她会那么不顾一切。周末买机票去宁波看花,去潮州韩江边吃肉喝酒。想想,是个多么刚烈的女子,为了爱情可以奋不顾身,爱得如此狂热。

她说那个男生有一把很好的嗓音。会唱很好听的歌,正和她的胃口。

男生心思细腻,会在笔记本上记住他们见面的日子以及纪念日,爱情里的小细节,在他眼里,都显得重要和美好。有人说,有这么一个人对你的小事都当做是重要的事,那他总归是爱你的。

我问她,有热恋的感觉吗?

有的,总是迫不及待要见到这个人。心里面像是有许多的话要与他分享,与他在一起能够什么事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依旧觉得很美好。没有见面的日子总是觉得分离的时间太长,距离太过遥远。

热恋中,也不过如此了吧。有聊不完的话题,似乎三天三夜也觉得短暂,如果可以,最好将自己的心脏掏空,全部塞到他的身体里,合二为一。

但爱情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人说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或许后来我们发现,我们最初爱上的不过是自己幻想的假象。

后来她对我说,他性格里的阴郁和优柔寡断总是反复发作,常常会说要去远方流浪类似的话,遇到问题总是选择逃避在先,想法上有太多的不成熟。她总是处处在容忍,容忍他时不时聊起前任,容忍他与前任的纠缠不清,为他安排每一次的约会,从饭店到酒店。一不小心,便情不自禁落了许多泪,停不下来。爱情总是伤。

这场爱情就像拔河,两个人拼命扯着对方,一旦松手,谁都会摔得很惨。

我知晓她内心苦痛,一段明明知道没有未来的感情,却还是依旧内心割舍不下,再加上家庭、工作的琐事,生活混沌不已。

那些日子,我们时常在网络上聊天,我只能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在字里行间听得出她的长吁短叹,我深知这个世上,没有谁可以对谁的经历感同身受。唯有内心祈祷,一切都将变好。

忽有一天,她说想让我陪她去操场吹吹风。那时候的哈密瓜还很甜,在街上卖8块钱一个。我买了哈密瓜,让老板切好装在塑料袋里,拎着去操场的看台找她。她坐在高高的看台椅子上,身子单薄得像张纸,风再大点,都要将她刮走。

一边吃着哈密瓜,一边听着她讲关于她的故事。故事太长,哈密瓜吃完了还没有讲完。生活总是太复杂,爱情亲情工作,哪一个部分出了问题,都是要把自己烦恼死的。长大了真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似乎有了太多未曾想过的烦恼需要你来承担和解决。

二十几岁的两个女孩,坐在操场的观景台上,望着台下绕着跑道跑步的人群。我想,所有的烦恼都将会被解决的,关于爱情,也终将会有一个人在远处等待着我们。关于金钱,总会有那么一天摆脱如此贫穷的生活。

那晚我们聊了许多,关于爱情关于理想关于工作关于亲情,吃掉了一个哈密瓜,沾了满手哈密瓜的味道,心里装了太多心事,抖落些出来,自然畅快了许多。

将近十二月,开始有了些凉意。我和老谢相约着要一起出去外面下馆子,从市区搭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到了郊区,为了一锅老谢极力推荐的清远鸡煲火锅。店面并不起眼,坐在门口的场子里,端上来的锅底里煮着石参根,一种中药材。鸡肉剔除了骨头丢在锅里煮着,拿着香菜、蒜蓉、酱油拌成了酱料,煮熟的鸡肉吃起来是脆口的,连鸡皮也是如此,有点小惊喜。鸡肉沾酱料吃起来也是极香。往杯子里倒了点热茶,握着有些烫手的茶杯,在昏黄的灯光里,我看得出她神情不对劲。

她坦言,她和男友分手了。

一段感情里,有太多的无法理解和不对等,总是要耗掉太多的用心,直到彼此之间精疲力竭,那就是崩塌的时候。有时候放手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并不知晓他们之间的太多细节,一段感情里你燃烧我陪你焚成灰烬,你熄灭我陪你低落尘埃的壮烈,最后,莫过于输给了现实或者身心疲惫。

二十几岁的年纪,总是逃不过结婚这个话题。在这个大社会环境里,女孩子一到了二十几岁就得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大事思考,要么相亲要么有一个合乎家长理想的男友。若是两样都不愿意选择,似乎就会被摆在一个十分叛逆或者尴尬的位置上。人好像总得跟着其他人的步伐一起走才不会被闲言碎语吞没,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她说对于婚姻,她有憧憬,只是难以相信可以与一个人走到白头偕老。

而我对于婚姻,总是觉得遥远和恐惧,只因至今,未曾有一个人足以让我相信天长地久的承诺,或许是因为受过伤害无法再那么天真相信爱情。

她说,曾今笃定要找一个自己爱得热烈的人,如今想想,或许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我沉默,若是不爱,又何来愿意给予付出。只是生活有时也是残酷,总叫人不能得到完美结局,和好如初、相濡以沫这些词,大多只是在电影情节里才出现。

那个晚上,我们叫了两瓶啤酒,老谢酒精过敏,但在那一时的冲动情绪下,还是仰头喝光了那瓶啤酒。回到家中她整个脖子已经泛红成一片,煮开水,吃过敏药片,脸上神情寡淡,似乎早已习惯酒精过敏的事情。爱情呀,是不是也如同过敏这般,明知道结局会痒会难受却依旧愿意去冒险去尝试,不带一丝的后悔。我们这些尘世的凡夫子,饮下爱情这杯酒,内心决绝不带点犹豫成分。要说这是年轻,还是说是冲动,或者是荷尔蒙的作祟?

没有谁可以不经历一场失恋,不经历一些亲情和工作的烦恼的,这些烦恼或许会困扰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有关系,一切的烦恼,只等风来吹开。你听,窗户上的风铃响了。

总是有些时光,要在过后才发现,它是可以慢慢放下的,我们以为的刻骨铭心,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我们以为过不去的当下,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多年后,某个灯下的晚上,蓦然想起,会静静微笑。那些人,会在时光的河流中乘舟远去,消失了踪迹。心中,却流淌着跨越了时光河的温暖,永不消逝。

我们要做的,是昂着头,等风来。

(完)

似是故人来


小雨淅沥未断绝,轻纱将蜡烛的光笼罩。雨滴落屋檐的清响声声打在心上。推开窗,一帘幽光指引前方的道路,直通往漆黑无望的未来。

音符从指尖泄出,琴弦在愈发激烈的曲调下颤动不已。砰似再承受不住这份炽烈的情感,如同无法承受所要寄托的生命之重。断了的弦,因你的不辞而别。

犹记你笔下飘逸而潇洒的字迹。而今多年已过,犹如雾中探花时常在我梦中出现。你指尖粗糙的茧,不甚温暖的掌心,从未放开我的手。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直至我的眼中倒映出你的背影,关于你的一切开始回忆。

落花凋零,流水无情。我想托风捎去对你的问候,不料被吹散在空中。那句未曾出口的话在耳旁稍纵即逝,遗憾咆哮着撕扯我千疮百孔的心。

天色浓至成墨,情殇深至成痛。古道凉亭石板上,沏一壶茶,我饮尽,你随意。时光不带走我将我囚禁在无边的寂寞中。愈合的伤成了疤,脱落后新生的幼皮脆弱不堪。

风不知倦,抖落一树繁花。轻纱扬起,吹灭微弱的火苗。月光指引的道路深处,朦胧传来熟悉琴音,似是故人来。

“缘”来如此


亲爱的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两年前我们好好的,没有和你无缘无故分手,那么两年里你会不会不那么堕落。

题记

【如果爱情可以卖萌,那么它一定很萌】

第一次看见苏堇年是在喧闹的十字街头,茫茫的人海几乎让我没看见他的好。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在往后的两年里,自己会有时拿出手机看着电话本里他的名字发呆,直到有一天终于鼓起勇气拨出去,电话那头却是;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认识苏堇年完全是人生中的意外,在这个网络与网络交错的年代我的好朋友兼死党辰神神秘秘的跟我说认识了一个男生叫颜歌而且还定在下周日见面,而拉我一起去也就是充当个护驾还有壮胆的吧!做了一个星期的心理准备,见到颜歌后她告诉我是她喜欢的类型,而本来对这件事不感冒的我让我看到了颜歌身边的男生,就是苏堇年。

后来我们一起围着公园散步颜歌笑嘻嘻的跑过来告诉我说罗依晓,苏堇年他喜欢你。初中的我面对爱情还只是懵懂,所以我只是尴尬的笑笑说别逗了,怎么可能,我们才第一次见面颜歌却固执的说真的,我骗你也没好处我没有说话,但那时的我绝不会想到我一时的出现会一直影响他。

直到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念书,而在那个骄阳似火的盛夏,我们的某一次,他说罗依晓,我喜欢你。那是他第一次亲口对我说,我别过头去,因为我知道我的内心和想法,我对他没有任何的悸动,有的只是不想伤害他的这份情。后来他在我的左脸颊上印上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吻,很轻很轻。

其实我们见面来来回回也不到十次吧。而在那个单纯的季节,爱的小豆芽在苏堇年心里萌发,而我却对这些不为所动。

我想,如果爱情可以卖萌那么它一定很萌吧!

【爱情埋在心灵深处,并不是住在双唇之间】

和苏堇年分开的那天也是在网上,没有珍重的对不起、没有笑笑说祝你幸福。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也是辰发给他的,她说罗依晓她从没喜欢过你,分手吧!这样也没意义其实到现在,我对这件事也记不太清楚了,只是觉得就像都说好了一样就谁也再没联系过谁,所以这也是苏堇年讲给我的,他讲的时候眼神是空洞的感觉,微微的有些凄凉。

从那以后,我就把他当做人生的一个过客,只是一个擦肩罢了。分开以后,这个叫苏堇年的男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没有困扰我。然而却在那之后的一年多的某天意外的收到他的信息,意外的笑了,意外的有种解脱感。但是更让我意外的是,他说:依晓,其实我还喜欢你。这真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我更不想因为我的一时出现而影响了的自由,他的幸福。可是现实往往是不如意的。或许他那时说的喜欢我,实际上却是我们那个年纪谁也不敢想的爱吧。

再看到苏堇年的时候是初三的会考,虽然只有一眼的晃过,但我确定没有看错,因为那张曾经感到抱歉的面孔无法让我忘记。心里有种声音让我必须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跟他说句话。可是当我感到快要到他身边时,他却不见了,是啊,人这么多,而苏堇年只是其中的一个,要找到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放弃了找他的想法后,回过头想想其实也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做什么。可能我不出现在他的面前倒是正确的吧,少勾起他的一丝伤心、寂寞的回忆。既然分开了就当做没经过吧。

后来,苏堇年说那时我一直在想你,却只敢把你埋在心里,从没敢奢望能让我对你的爱住在双唇之间,哪怕只是我一个人单相思我笑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拉着他的手因为我知道每次谈到过去时,他都会有怕失去的感觉,比起说句安慰、甜蜜的话,还是一个牵手一个拥抱会让他更有安全感。

【地球上有60亿的人,重遇你是六十亿分之一的概率,何其艰难!】

苏堇年他可能也不会想到我们会再次相遇,更不会想到我们会爱的谁也无法自拔,以至于快忘了自己。

在又没有他消息的一年里,我对他甚至连抱歉也没有了。可能是时间将它冲淡了,也把记忆中关于他的存在全部带走了,但是上帝就是这么捉弄人,安排了我们的再一次遇而这次,上帝不仅让我们相遇而又让我们相爱,上帝不会眷顾到每一个人,而唯独被苏堇年的心感动了。我似乎是他梦中可望不可即的公主,而他为了这个公主悲伤、凄凉,可能已是沉沦、堕落。所以上帝又把我派到了他的身边,让这六十亿分之一的概率奇迹般的出现。

和苏堇年相识已经两年了,也已经要接近初中生活的尾声了,也意味着就要到达人生第一个转折性的考试----中考。填志愿时,我第一个报考的是表姐所在的学校,因为爸妈说有个亲人还可以有个照顾所以我也就没再反对什么。而当考完试后满怀期待的我得到的录取通知书却是我的第二志愿,而离第一志愿只差了一分。所以上帝就把我降落在了这所有苏堇年的学校,上帝啊上帝,我应该把这个看做是一个机会,还是一个不该发生的孽缘呢?

步入一个新学校前最先让大家培养感情的环境就是军训了吧,而在到来的第二天时我和苏堇年就印证了缘分这个词语的含义。暑期的中午太阳往往如大灯笼一般挂在高空,从宿舍楼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的面孔,然而在这些人面前我永远是另外一个我胆怯、害怕的我。但是为了下午能坚持训练到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接杯水,即使是我独自一人。

如果说和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一同去接水是碰巧,那么在这些陌生人中看到一个久违又熟悉的身影应该算缘分吧!我怕是因为心理作用让我认为是那个人,所以便慢慢走过去,等我走的不能再近时我确定了,真的是你:苏堇年,我是有多久没这样站在你的面前了,又是有多久没这样站在你面前了?可是你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是不是也已经不在乎我了?我听到风说: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所以我怕我们错过机会,所以我像遇到老同学一样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嘿,不认识我啦?

【并不是所有分开都是绝别,并不是所有爱情都要拥抱】

他愣了愣,直到我咦?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而后却是一阵沉默的尴尬,尴尬后又则不约而同说你怎么在这儿?其实这个问题问的很蠢,只不过是我们都不敢确认,也从没想到过会有今天吧!后来在匆匆忙忙中我们约好明天中午一起聊天,但在那次谈话后,并没有谈出我对他的什么感情只是那种安心却是很少有的。

虽然从始至终几乎都是我在说话,他并没有多说什么,眼神一直游离,我却一直和他抱怨我有多么不想来这个学校,跟他唠叨初三时没怎么好好学,但是我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苏堇年,即使我再怎么抱怨,上帝还是把我安排到了你的身边,在我们分开时,或许你我都以为是绝别,可是上帝不舍得再让你对我日夜思念,所以我们又有了交集。还记得吗?你说那时的我是最漂亮的,你说有了我那个军训过的特别快。

从那次聊天以后,在训练时眼睛总会不由自主的想搜索他的身影,看到他休息,看到他吃饭,走队列。心里小小的喜悦总会掩藏不住,也多了一份莫名其妙的感觉。

军训过后我知道我将迎来的是什么!每天都能看到他却不能对他说自己想说的话,或许那时有一个谁也不敢接受的现实我喜欢他那个叫苏堇年的男生,那个曾让我感到抱歉的男生。

后来他对我说,初中的三年里,他从来不爱说话,表情也是很冷很淡。

他说,三年里他常常一个人坐在操场上。

他说,初三那年,几乎每天都会徒手打碎玻璃。

他说,冬天时,他从未穿过厚厚的衣服也不会冷。

他说,他尘封的那些关于我们过往的那些东西有他血的印迹。

他说,依晓,这么多年我一直喜欢你。

有一种爱,不用拥抱,没有联系,也可以爱的那么真诚。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便用我的爱包围你的整个世界】

和苏堇年正式开始交往是在秋末的一个傍晚,微风凉凉的吹在身上没有任何的负担,没有不安。在这之前我们也一起闲聊过,也一起吃过饭,只不过那时我不敢接受这场让我没有一点付出的神圣的爱情,可当我一步一步小心的向他的心走着,慢慢的想触碰到他的脸时,心里也渐渐只在乎他。所以,亲爱的苏堇年,我确定我爱上了你,我不会再躲避,不会再推脱,不会再让你一个人了。

有他在我的天空永远是清澈透明的,只要他在我,我就是真实的我,没有伪装的笑,也不会痛得心疼,我从未想过和他在一起会这么幸福。亲爱的,如果我们没有分开过,是不是也没有这么好的相遇、这么幸福的相爱。

幸福的小生活里,有时会比棒棒糖还要甜,比浓浓的芒果汁还蜜。

第一次主动吻他的时候,顺便送过去了我最爱的树莓味棒棒糖,刹那间,树莓的味道充满了周围,爱的甜蜜也在瞬间迸发出来。

记得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芒果,中午上学时他就冲了一大杯浓浓的芒果汁,我抱着它美滋滋的喝着,一点也不嫌它太甜。

我说:以后我们要养九十九代猫,给它们单买一座大房子。

他说:你变得越肥越好,这样只有我要你了。

我说:苏堇年,我爱你。

他说:依晓,你真好。

记得有一次心情莫名的不好,整个晚自习都没动笔写几个字,下课时他拿一个本让我回去看,还说:本来不是今天给你看的,可是看你这么不开心,就特例给你看一眼吧,希望你看完可以开心一点。浑然不知的我抱着本子回宿舍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一页一页的全都是贴心的话,还有他心里想说的誓言,随着一页页的翻着,心里的乌云也渐渐消失了。翻到中页的时候,我简直是完全被震惊了满满的一页都画的是猫,旁边还有一句话:我知道你喜欢猫,这九十九只猫,每一个都代表我永久的心。还希望你看到它们可以开心一点。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开心一点了,而是从未有的幸福与感动。

平安夜时,我偷偷把被我咬了一口的苹果放在了他的课桌上,晚上打电话时,他骄傲的对我说:我女朋友送我一个ipad。我乐得在床上打滚。

新的一年开始时,我们一起为迎接新的幸福包饺子,苏堇年笨笨的揉着不属于饺子大的面团,包的也是四不像的样子,但在我看来那却是顿格外美味的午餐。

苏堇年,你会做得我都要会,你不会的我也要会。我希望我可以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有能力帮到你,我希望我是你的晴雨伞、忘忧草。我希望我可以让你拥有前所未有的幸福,你若在我身边,我就用我全部的爱包围你的整个世界。

【后序】

从开始到相遇,就深深爱上你,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心被你迷,整个人就像风筝,不论怎么飞,线都在你手里,从此我的时间因为有了你,变得才美丽。我不怕爱你的路上遇到暴风雨,因为我要证明我爱的诚意,我不怕爱你的激情使我燃烧了自己,即使这样我也愿意守护你,我这样爱你,我不能没有你。不顾一切的爱你使我忘了自己,我死心塌地,用一生去陪你,就让我们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