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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的思念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9-21

你的柔情温暖着乍凉的仲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你的柔情温暖着乍凉的仲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是艰辛的,因为它得不停的创造,生活是快乐的,因为你的付出很快就有回报,生活是酸楚的,因为总离不开眼泪和血泡,生活是甜蜜的,因为相聚的时候多分离的时候少。也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更懂得怎样的生活,只有经历过以后,人们都看得更清楚了,更明白了。有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的果,一切都顺其自然了。

想起当年很穷,自己就是一个穷学生,也就是哥哥们供我学费,给我拿的吃饭钱,都让我节省下来买书了,知识装进了脑子,却把我的胃伤害了,到现在一凉就胃痛,可那时我是幸福的,在书山文海里遨游,整天手不离书,睡觉枕着书,上学背着书,出门夹着书,思维总在知识的海洋穿行,别人和我说话,很多时候都听不到,精神全都集中在书里了,书呆子也许就是这样来的吧。亲戚朋友都说我读书读傻了,人们的叹息,却是我的快乐。也只有自己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宽,心里不但长着梦想,还有一片宽阔天地。

虽然生在小山村,看惯了茅屋草舍青山绿水,听惯了百鸟鸣叫的嘈杂,赤脚踩过无数次的土路,都是深深长在记忆里了,擦不掉磨不没。虽然贫穷,但是心里有一个做人的底线和尊严,人不可有傲气,但是不可无傲骨。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小我就学会了独立和生存,我虽然做什么都很努力,但是我从不和人攀比,也就没有了失败和自卑感。摔倒了爬起来,自小光惯了脚,难道害怕把鞋甩丢吗!wwW.qg13.CoM

所以,在走出那片土地,小村,乡路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迷茫,也能辨清自己的方向,每一样的职业,每一次的沉重,都会勇敢的面对。那时的幸福,不是有名车洋房,而是每次见到亲人的喜悦,不是锦衣玉食,而是平平安安的回到家里,吃糠咽菜。每一次的离开也不代表就是结束,更多时候都是另一个新的开始。而作为一个浪子在外漂泊,最怕的就是孤独和寂寞,于是,我就用我的笔,用我的真挚感情,朴实无华的语言,去感动彼此的内心。打发我一路的孤独,一路的寂寞,一路的风尘。

感谢生活,感恩人生,让我认识了很多的好朋友,虽然有的都不知道彼此的真正名字,天各一方的关注和祝福。看到我的好朋友苑雪琴那一番话语,真的很感动;你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一个很风趣幽默的人,多情而不乱情,天生你时就注定你要多情,否则你也不会写出那么多感动心灵的文章来,也说明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自古文人都多情,你的文笔这样好怎不多情,你才会施展自己的才华,让思绪随意放飞在广阔的空间里。

我昨天感冒了没敢出门,今天你的几句赞美的话,让我头轻脚重,感动得冒了一身的汗,我的病好像没事了,你就是我的良药啊!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虽然,我的工作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虽然不用我亲自去干,但是,我也不会让安逸蒙住了我的眼睛。有朋友的提醒也不会迷失了回家的路,也不会迷失自己那颗依然质朴纯真的心。

生活因为有你而丰富多彩,你的柔情温暖着乍凉的仲秋,彼此的真诚和关心,让生活绽放最艳丽的微笑,也许这就我最精彩的生活片段。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我的柔情你不懂


【1】

她拥抱着我,炙热的体温我分不清是她的爱还是狂热。她悄声问:墨轩,你爱我吗?

我无奈的看着她深邃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期盼。

是的,我爱你。熠桐。她热烈的吻着我,可她不知道此刻,我心中的酸楚。

你爱我吗?她不知道这个问题她问了我N遍了。我该怎么回答她。

难道每次我斩钉截铁的回答她说。熠桐,我不爱你,一点都不爱!

她该知道,我做不到,做不到那么狠。

十年了,熠桐,你得到了我的人,可得不到我的心。

自始至终,我爱的只有熠菡。她的孪生姐姐。

我答应过你的,我必须要做到,娶她。

爱你我却娶了她。熠桐,你明白什么是爱吗?

你不会懂。你这样自私的人永远都不会懂的。

【2】

我拥抱着他。他冰凉的体温瞬间让我仿如置身在冰海。我假装不知他的冷。悄声问他:墨轩,你爱我吗?

我不敢用威慑般的目光看着他。于是我假装期盼的望着他。我知道他一定会说:我爱你!熠桐。

每次听到他说爱我的时候他不会知道我心跳的有多么的快。

我喜欢吻他的唇,喜欢他说爱我。

每一次,我能从他眼中流露的悲伤中看出他对我的厌倦。他想离开我,很想。

可是,我知道,他即使非常的讨厌我,仍然会假装很爱很爱我,不会离开我。

十年了。墨轩,如果时光重来,你仍然会爱姐姐的,是吗?

可你不爱我当初就不该答应姐姐娶了我。我有时候甚至恨你。

墨轩,你爱姐姐却娶了我。你以为这就是爱吗?

为了姐姐的托付,为了她一句熠桐我交付你了。

墨轩,我爱你比恨多。我问自己,你懂爱吗?

你不会懂的,你永远也不会懂,像你这样自私的男人永远不会懂的。

【3】

你说:墨轩,你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我知道熠桐一直爱着你。等我走了,你就娶了她吧。

我紧紧握着你逐渐变凉的手,想拒绝,怎奈你期待的眼中有着祈求似地泪光。

好,熠菡,你安心走吧,我听你的话娶熠桐。你微笑着闭上那双美丽的眼睛,也带走了我的心。

很多时候我会怪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娶了熠桐,你明知道我不爱她。

眼泪顺着我的脸颊落了下来。熠菡,为了你一句承诺。我不知道是否造成更深的伤害还是悲哀。

点燃一支烟,想让烦躁的心绪平静下来。我默默的看着身边熟睡中的她。

如果死去的是熠桐,躺在我身边的人是你该多好啊。熠菡!

我时常责怪自己这样的想法。可是,熠菡,我只爱你!

哪怕熠桐和你有相似的容颜,但她不是你,她是我十年来没有爱上的熠桐。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们还停留在最初相见的时光,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呢。

如果,如果。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现在只有痛苦的结果。

【4】

我醒来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你走了,永远的走了,去了那个鲜花遍地的国度了。

那个男人傻傻的抱着你没有温度的身体,哭的一塌糊涂。

难怪你曾经说,墨轩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情义的男人,嫁给他一定会是个非常幸福的小女人。

每次看到你充满幸福笑容的的样子,我都替你高兴。虽然我也爱上了他。

我们虽然是双胞胎,可是墨轩居然从来都可以准确的分辨出谁是谁。

墨轩求婚让我意外。

我明白他娶我不是因为爱我,只为当初那个诺言罢了。

我爱他,哪怕他把我当做你的替代品,我甘心情愿。

每个不成眠的夜里,看着他从不会抽烟到逐渐嗜烟成瘾,我都有种恨意。我知道他是想你了,姐姐。

他默默的看着假装熟睡中的我,深深的叹口气。

他一定在想,如果死去的是我,睡在他身边的人是你该有多好啊。

是啊,如果当初死的是我,你们一定非常的幸福。姐姐,我甚至恨你不该为了救我失去你的生命。

我常常想起过去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有你,有我有墨轩。

如果,如果有如果,我情愿死的是我,可是没有如果,只有后果。

【5】

记得和你相遇在那个悠长的小巷中,你一袭白衣从我身边飘然而过。

我惊诧于你是否从戴望舒的诗中走出来的那个丁香般的女孩。

后来我知道你就是公司赫赫有名的美女熠菡。

知道你有个性格孤傲的妹妹,而你却是那么温婉可人。

爱你,于一霎那,爱你,始于初见小巷的惊艳。

熠菡,爱情原来真的是在毫无防备下悄然而至。

你妹妹后来常冒充你来捉弄我。可是熠菡,你知道吗?我为什么能清楚的分辨出她不是你呢?

后来我告诉你,因为爱情。爱情告诉我你就是你,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冒充代替的,即使有着一样的容颜。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当然你和她亦是。

你有你的独特,她有她的不同。可我只爱你,我的熠菡。永远

【6】

你说和他最初相遇在一条悠长的小巷中。他从你身边飘然而过,相似梦中的场景。

你恍然觉得他是否是前世穿越而来的翩翩佳公子。原来,那刻你就爱上了他。

后来你说知道他原来就是公司女孩传闻中的美才子,墨轩。

看着你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他,我都有股浓浓的醋意。

姐姐,你不知道,自从你把他带回来后,我就爱上了他。

别人都说双胞胎会有心灵感应的,也会同时爱上一个人的。

他们说我太过孤傲,而你总是那么温婉可人。

我嫉妒你,为什么墨轩爱的是你而不是我。

爱上他,原来真的很突然,爱他,我愿放下所有的骄傲。

姐姐,你知道吗?每次他来找你你不在的时候,我为什么冒充你吗?

我想他能够拥抱着我当做你,那样我心里会流淌着幸福的。哪怕只是片刻。

可是,他总能看出我是熠桐而不是熠菡。我不知是失落还是释然。

他爱你,姐姐。我只能偷偷在梦里想他,也许是永远。

有人说,世上哪怕再相似的东西,总有不同的地方。

你有你的婉丽,我有我的骄傲。姐姐,我知道墨轩,只爱你,永远

【7]

知道你出事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崩溃了,如果你走了,熠菡,我该怎么办?

你不能太自私了。你不能抛下我,独留我一人伤心,想念。

我暗自责怪你为什么不考虑自身的安全,为什么救熠桐。

我知道我的想法很自私,很不应该。可我不能没有你。熠菡!

你说:傻瓜,别哭,我走了,有熠桐呢,她也很爱很爱你。

你说:别哭,我是姐姐,我爱熠桐,用我的生命换取她的生命,值得。

你说:我走了,好好爱熠桐,像爱我一样的爱她。

你说:娶她,答应我,永远不要和她分开。

你说:你们是我最爱的人,我会在天堂看着你们幸福一辈子的。

熠菡,没有了你,你觉得我还会幸福吗?

没了你,我还会去爱吗?哪怕她是你的妹妹,哪怕她和你一样的容貌,但她不是你,不是我爱的那个柔丽的熠菡。

十年了,熠菡,我不知该不该继续下去。如果当初我没答应你,也许我真的不会这么累。

我会守着你的爱,坐在那栋你最爱的别院中,听雨,赏菊,吟诗,品茗。想象和你在一起的日子,然后慢慢变老。

真的,熠菡,我现在倦了,累了,我忍受不了和一个不爱的人长相厮守共度一生的悲哀。

熠菡,原谅我。

【8】

他们说你走了的时候,我不信。我宁愿死去的是我,如果那样,墨轩和你会很幸福的结局的。

你太自私了,姐姐,你不该这样丢下我和你最爱的墨轩。尽管我也爱他。

我看着墨轩为你茶饭不思,我恨你为什么要救我。

没了你,姐姐,墨轩整个人都变了,从一个爱说爱笑的人变得颓靡不振。

每天看着他用香烟掩饰对你的思念,用冷漠拒绝我的关怀,用沉默怨恨着我。

姐姐,我知道他恨我,恨你不该救了我。可我该怎办?

你说:熠桐,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一定代替我爱墨轩。

你说:墨轩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做他的女人一定比做王后都幸福。

你说:如果这世界上有两个他该多好,我们一人一个。

你说:熠桐,你快乐我才会幸福,你幸福我就快乐。因为你是我妹妹。

你说:若和他没有结局,你一定要和他有结果。嫁他。

姐姐,没了你,你觉得他会给我幸福吗?为什么你假设都成了真。

十年了,我不知道还该不该和他这样继续。如果当初我没答应你,如果我没有爱上他,也许我不会这么假。

我会翻开那些照片,寻觅瞬间美好的定格,或许再找个真正爱我的人,然后在怀念中度过一生。

姐姐,我累了,真的好累。守着一个永远不会爱上我的男人就这样假装开心的过完一生。我想我会疯掉的。

原谅我。熠菡。

【9】

熠桐,你觉得我们这样累不累?夕阳的余晖慢慢褪尽的时候,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忙碌的她。

累?你决定离开了?她没有一丝惊讶,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你知道我不爱你?她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是的,我知道你是为了姐姐才娶我,我以为你有天会爱上我的。我错了。墨轩,你永远爱的人只会是姐姐。

为什么你总问我爱不爱你?

我想也许有天你会把我误以为姐姐,我等了十年。十年啊,三千六百多天,哪怕你有一会把我当做姐姐爱我一次也好。就是这样我也会感到满足的。墨轩,我们都错了,你爱姐姐,我爱你。本来以为你只是我梦中的人。可姐姐为了我失去了生命。你恨我怨我。你每次看着我心里想的为什么我不是她。对吗?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熠桐,我愿以为你故意让熠菡救你,以为你故意害死了她。我用所有的冷漠和恨来折磨你。原来,我错了。

我累了,墨轩,我们浑浑噩噩过了十年,其中夹杂着爱恨。如今,我们真的要分手了,我不想再这样糊涂的过下去了。

是啊,我也累了。熠桐,没有爱情我们还可以有友情。以后我们还会是朋友吗?

当然。我会找我的爱的,至于你,不用猜,我知道你会在怀念姐姐中度过一生的。可是,墨轩,姐姐希望看到的是幸福快乐的你,不是永远思念她的你。

我知道,不过放心,我会快乐的,因为心里住着你姐姐。我微笑着望着她。

墨轩,让我今晚最后真正的做一次熠桐吧。她的笑容这会好美,让我恍然以为是熠菡。

熠桐。我低声的唤道,然后我吻着她柔软的红唇,这刻我明显的感觉出身体的颤抖。

【10】

熠桐,我们这样你不觉得累吗?那个黄昏他突然问我。

当然,你是不是已经决定好了。我平静的问他。

你知道我不爱你?我的淡然让他很吃惊。

我知道,你是因为姐姐才娶的我,你答应她会照顾我一辈子的。我错了,以为有天你会爱上我的,墨轩,你心里永远只爱姐姐。

为什么你知道我不爱你,还要那样问我爱你吗?他奇怪的问。

我想有天你也许会误以为我是姐姐,哪怕我是替代品,只要有哪怕一会,我也满足了。十年了,三千六百多天,你仍然那么清楚的知道我就是我,你不爱的熠桐。墨轩,你恨我,怨我害死了姐姐,你恨为什么死的是姐姐不是我。对吗?

他不敢看我,我知道我的话说到他心里了,他此刻应该有深深的愧疚吧。

我们都累了,分开就是解脱。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会找到爱我的人的,墨轩,我不怪你,你爱姐姐是你的痴情,我该替姐姐高兴。可是姐姐希望看到是阳光快乐的你。不是只会沉迷在思念她的你。

我知道,不过放心吧,我会快乐的,因为熠菡就住在我心里,她会永远陪着我的。他的笑容好灿烂。

墨轩,今晚让我真正做一次熠桐为你绽放一次吧。我温婉的笑容看的她有些慌乱。

熠桐。他低声唤着我,深深的吻着我,我感觉出他的颤抖。

尘封的柔情


思念着一个永远得不到的人,以为可以这样一直爱到老,想到老。等到真正再次看到对方时,却发现:原来爱的只是回忆,己经不是那个人。

──摘自杨华老师的情感笔记

初恋如歌

1966年秋天,大学生杨华与西藏军区驻川办事处幼儿园几位保育员去龙江串联。他与龙江一批中学生进机关,下厂矿,开大会。在数百个中学生红卫兵中,杨华与安琪,小荃二位女生相处甚好。一次开批判会,杨华讲演,龙中红卫兵派员给领袖像站岗,安琪也在其中。

安琪身材苗条,一张椭圆形的脸蛋白里透红,显得非常俏丽。瀑布般的秀发披在肩上更增添了几分飘逸的风韵,尤其是她那一对明亮的大眼睛,目光流转,妩媚动人。且天资聪颖,活泼可爱,语言甜美,令人喜欢。杨华在后台准备讲演稿,安琪小鸟依人般来到杨华身边,说她读初二,满口掩不住的学生腔和孩子气,使人感觉到她是个挺乖的女孩。他们二人谈得很投入。杨华见到安琪难以克制自己的情感,不可避免地对她心存幻想,尽管台上供着领袖头像。安琪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温情脉脉地说:“你真好,真能干。”他们一见钟情。

杨华住在龙江市招待所,安琪与小荃一起常去玩。小荃个子比安琪矮小,样儿也还不错。杨华约她们去他学校,她们乐意地答应了。杨华读大学二年级,年龄大安琪许多,心理上和生理上都比她成熟。十五六岁的安琪发育快,个儿高,只需稍加引导,她便很快坠入情网。

她十分善解人意,在他身边显得很随便,当着别人的面却很严肃。她的好朋友小荃会察颜观色,发现二人情感上的蛛丝马迹,便生了醋意,不时地冲着他们二人说些风凉话。因此,他们总避着小荃约会。会面时,他们谈天说地,妙趣横生,充满欢乐。一次,他们披着朝霞去人民公园观花,杨华触景生情,写了一首诗赠给安琪。“万态千姿引人醉/红兰紫白斗霞辉/人间花海哪支美/这支美/一半儿刚开一半儿蕾。”

一年多里间里,他们常会面,无暇深究彼此之间关系的实质。同志、战友、恋人,都无关紧要。他们真诚地,实实在在地生活,频繁地交往,直到他毕业离校,她下乡当知青。

情窦初开的安琪敞开心灵的门窗接纳的第一缕阳光是杨华的情爱。她兴奋,她激动,不能自已地投入他的怀抱。她的心醉了。她感觉到她那颗少女之心不再属于她自己。而得到这颗稚嫩的少女之心的杨华也在其内心表示:“我会永远深爱她。”

鸿雁传情

“我与大姐一起插队落户到西南公社当知青,离城不远。我们几乎每天都回家看望爸爸妈妈,生活很愉快。华,我们这一代人大致只有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练一辈子红心,劳动一辈子,贡献自己的全部青春了。”初到农村,安琪热情高涨,她给扬华写信是乐观的。

相比之下,杨华境况更坏一些;他毕业时,自愿支边去了西昌,虽说领了工资,但山高路远,对亲人牵肠挂肚的思念着实是难以忍受的折磨。“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谈。”他们把绵绵相思情寄托给一封封书信。

不久,安琪告诉杨华,说公社安排她学缝纫,加工衣服,不下地劳动。这样,她既可以学技术,又能赚些钱。尽管如此,有时她还是很悲观,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忧虑。她写道:“华,我总不能老在农村,总得找份工作,不知你们那里的工作是否好找?”杨华的回信给安琪的热望泼了冷水,他写道:“琪,支边不是一件好玩的事。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山高谷深,生活艰苦,大城市分来的大中专生都不大安心,想调离。这里即使有工作,我也不希望你来。”

就这样纸上谈兵,鸿雁传书三年,她还在乡下当知青。

千里求婚

1971年春节前夕,杨华探亲去了龙江市。他二十七八岁,中等个子,一双智慧的眼睛透着诚实和热情,有一种令人心动的成熟。高山紫外线使他脸庞变得又黑又粗糙,穿着也不讲究,外表看来像山村来的一位老实农民。一下车,他就迫不急待,冒着凛冽寒风,步行去了西南公社。

他的不期而至,令安琪十分慌乱,她不知如何是好,低头不语,连看都不敢看他。一起落户的大姐回家通知父母去了。屋子里只留下他们二人。

这是一个农家院落,前面是田野,后边是郁绿的竹林,室内陈设简陋,除了吃住必备的床铺,锅灶、碗筷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杨华房前屋后察看一番之后坐下来与安琪谈话。安琪羞羞答答低着头,陪他在她的床沿坐下。杨华开门见山地说:“西昌回一次内地很不容易,我这次回家的目的是结婚。如果同意,我们就去办理手续。”

安琪当年十九岁,心理上却并不成熟。她低着头过了好一阵才说:“我想不到你来得这么快,这么及时,我不是不同意结婚,是担心结了婚出不了农村,回不了城。如果你给我找份工作,我马上同你结婚。”

杨华追求安琪,为了达到目的,用他擅长想象的语言艺术将边疆的生活描绘得如诗如画,使安琪打消顾虑。他说:“西昌虽然艰苦,但比内地好找工作,你若与我结了婚,跟我一起去,肯定会安排工作的。”

她低着头沉默不语,他拉她的手,亲她的脸,拥抱她,喃喃地说:“琪,跟我走吧!”她仿佛知道他的意图,便站起身来奔到门边去依着门框站着不动。他没有站起来,仍坐在床沿上,对她说道:“琪,你跟我走吧,去支边,和我一起生活,却使你没有工作,我也能养活你。”

她嫣然一笑,说道:“总有一天我会跟你走,但现在条件还不成熟,还不是时候。”

晚上,大姐回来了,同时跟来个男青年,说是她堂兄,是来接杨华回城见她父母的。临走时,杨华留下一包红毛线,她不接收。

小北街G号,一条狭窄的小街上的居民院。这是安琪的家,她家人口多,姐妹五个,大姐22岁,五妹仅六七岁。安琪是老二。安琪的父母对杨华很热情。杨华一步到位,亲切地称呼安琪父母:“爸爸、妈妈。”

晚餐在安琪家吃,当晚在安琪家住宿。不知为什么当晚安琪未回城来。第二仍未回城。杨华觉得无聊,便上街游走,去了安琪的女友小荃家。小荃因手残废未下乡落户。小荃和她母亲告诉杨华说:“安琪的父母嫌你年龄大了,不同意安琪与你结婚。”杨华听了这话很气愤,在小荃家吃了午饭,不向安琪及其家人告辞,下午便离开了龙江市。

杨华对小荃和她母亲的话信以为真。他想,自己与安琪年龄上的差别距也许在安琪父母看来是一种单纯的隔膜,这虽于他们二人不关痛痒,而在尚处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旧俗中的传统女性,是不可逆转的命运安排。

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太勉强。离开龙江市不到十天,杨华便结了婚。为了争气,他找了一个与安琪同年出生的女子结为了夫妻。

今生无缘

安琪与杨华的恋爱长达五年之久。这是她的早恋,也算是她的初恋吧。她在心理上没有准备,更没有想到结婚。因而对杨华突如其来的求婚,她表现得很慌乱。她没有及时答应他,爱情就此告吹。这也许怪命运,也许怪环境,也许怪时代,他们今生无缘。然而,爱情的破裂在她心灵上却打下了烙印,她清楚地意识到:一颗少之心破碎了,不再属于她自己了。初恋,深深地植根于她心中,她懂得,婚姻可以有一次,两次,三次,但初恋却像人的生命一样,仅仅只有一次,不能重复。她的初恋情人是杨华,今生今世她只属于他。虽然他们的爱情告吹了,但她与杨华毕竟爱过那么长时间,否定他,就等于否定她自己,否定她过去的作为。

女人走得再快,前面遇到的还是男人。后来,安琪又认识了另一个他。依然是不变的程序:谈情说爱,亲吻,抚摸,然后身体的揉合。生理和心理的日渐成熟使她有了自己的需要,而不只是别人的要求。直至她和他真正的交合,她便豁然开朗,明白男欢女爱就是那么回事儿。过了许多年,当她有了孩子以后,她还不时地想到杨华,回忆起杨华的种种好。而差在哪一步,他们无缘相守相伴,她难以回答。一个女孩长成女人,曾经有过许多关口,有过许多拒绝,有过许多坚持,而她们的贞操究竟为谁厮守,她也难以答对。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众多男人对淑女的审美要求是纤细身材。因而女性对脂肪产生恐惧心理,她们不惜以体育锻炼和饥饿来换取“完美”的体态。受过高等教育的杨华的追求与众不同。他喜欢古典式淑女,像壁画上唐代仕女一样,体态丰满,性情温柔,具有“贵妃型”特征。情人眼里出西施,出贵妃。他对安琪情有独钟,她是他的意中人和终身不变的追求。

八十年代,人到中年的杨华已调回内地工作,他早已走过了那些激情彭湃的岁月,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儿女。他还不时地记起他初恋的情人安琪。不过,随着时光的流浙,安琪在他的头脑里已经失去了真实感。成为梦幻中的形象,成为一幅年代久远的丽人照,虽然悦目,但线条变形,色彩变暗。他对她的想象和莫名的担心已渐渐消失了。

重温旧情

20年以后,1988年的秋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杨华出差去了龙江市。在他记忆的空间贮存着的往日生活的情景复活了。

“小北街G号”这套普通的居民房,对杨华来说是多么奇异和神秘。这里承载着他深爱的情侣安琪漫长的独居岁月,其间掩藏着她如花的少女时代。在杨华心目中,“G号”变成“遗妻号”(失落的妻子)的代名词。那套房屋,令杨华思绪纷乱,暗自神伤。他只希望那套房舍像原来一样,永远给他保留一份温馨与诱惑,保留一份熟悉和亲切。行色匆匆的路人都不认识杨华,他久久地在那条小街徘徊,看见那幢低矮的旧平房窗口透出昏黄的灯光,他心情复杂,细密低回,一厢情愿,是走开还是叩门进去?他领略到一种情深至极的荒唐。此刻,那道门里有男人女人进进出出,杨华慌忙逃离,带着莫名惆怅走向华灯初放的大街。在大街上走了两个来回之后,他终于下决心去了安琪的女友小荃家。

体态发福的小荃对杨这么多年还能记起安琪感到很意外,也很感动。“我看你真是个感情丰富的男人,这么多年了,还记得起老情人。告诉你,安琪还在龙江,她结过婚,几年前丈夫死了。你去找她吧,她一定会高兴地接待你的。”

杨华知道小荃话中带剌,带着嘲弄和戏谑。但他不在乎,依然央求她去把安琪叫到他住的旅社来。

这天天下着小雨,路很滑。晚上九时左右。安琪去了杨华的住处。她步履匆匆走进门去,取下宽边近视眼镜擦了擦,抬起头来,以最生动最灿烂的笑脸望着门里的杨华,过了一会才说道:“杨华,你这家伙还活着。”那体态,那面庞,那眼神,对杨华来说,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只是身体发胖了。二人见了面,储蓄了多年的情和爱终于复活了。就在杨华抬头的那瞬间与安琪的目光相遇了。他感到某种东西从眼中折射出来。他那深寂已的情感一下子躁动起来。他没有多余的客套话,甚至连一句问候也没有。此时,说什么话也是多余的。与其说不痛不痒的话不如不说,因为尘封了二十年的柔情用什么语言也难以表达,杨华一把抱住安琪,紧紧地搂住她,吻她,抚摸她。她在他怀里泪水盈盈,似乎要把过去的思念和委屈一齐倾泻出来。她听到了他那清晰而遥远的心跳,闻到了令她心醉的气息。“华,久违了!”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节,她身不由己地启开嘴唇迎接他那有力的热吻。突然,她推开他,生气地说:“我恨你,恨你,这些年你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来信?为什么不来找我呀!”

“想你,盼你,我梦中有你;爱你,恨你,我今生无法离你。”由于兴奋,杨华涨红着脸,说道,“那年我催你结婚,你为什么不同意跟我去西昌?”

安琪秀丽的写满沧桑的脸显得很严肃,她说:“我叫你等我,我总会答应的。你却等不得了。你知道吗?你走了几个月后,我回城工作了。那时我多想你给我来一封信,盼你,想你,你不来!”

“我回去就结婚了,我妻子与你同年出生。这大致是为了争一个男人的面子吧。”他讪讪地笑。

“你结了婚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恨死你了。”

“我也恨你,听小荃说,你爸爸嫌我年龄比你大,不把女儿嫁给我。”杨华唉声叹气。“唉,美好的生活成了远处的风景,漂亮的女人成了别人的妻子。”

“哪有这事,肯定是小荃编造出来的谎话。你不知道,我爸爸也是听我的意见。”安琪作了一番认真地解释。她的声音是那种成熟后的鲜嫩。听起来很悦耳。

也许是误会,但这种误会却造成终身的遣憾。短暂的沉默之后,安琪说:“华,我认为你没有必要那么长时间赌我的气,不通信也不来看我。我丈夫住院,我在医院护理他五年,多么痛苦,多么艰难。我多需要别人的帮助呵!”

杨华走过来,再次将安琪抱在怀里,紧紧拥抱着她。好一阵,他才对微微闭着眼睛的安琪说:“琪,我们忘掉过去,开辟未来吧!”

旧梦难圆

安琪说:“自从前夫死后,我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工作和照顾孩子上面了,很累很紧张,别人看来,我好象是个坚强的女人。但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一想到自己的情感历程,又常常从梦中哭醒。看着身边熟睡的女儿,不由得使我想起前夫留给我的伤痛。看着周围家庭夫妻形影相随,心里难免生些孤独和失落的感觉。这不能不想到你,倘若和你结婚,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说实在的,对爱情婚姻我非常渴望,毕竟我才30多岁。但经历了一次不幸的婚姻的我却又忧心忡忡,总是担心再婚后,他是否对我好,是否能与我白头偕老。”

杨华与安琪重逢不久,安琪心事重重地对杨华说道:“华,你来得太迟了,我已经有了男友。他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为了我,他与妻子离了婚。我们定于10月1日结婚,你说该怎么办?”

杨华犹豫了一下,回答说:“这没什么。20年前我们没有实现的梦想,并不希望在今天去实现。况且我现在有家庭,有妻子。我们是永远的朋友,结婚与否并不影响我们的情谊。”

以后,他们频频约会,或者他去她那里,或者她去他那里。这段时间,他们都经历了一场思想斗争和与环境抗争的过程。从下面几封信便略知一二。

安琪8月13日给杨华的信中写道:

~~昨早上在车站等你,不见你身影,我只好离去。……”“我现在最需要的是理解。为那件事(作者注:那位男士催她结婚的事),我感到筋疲力尽,心情复杂,精神上也好像觉得支持不了;再加上厂里繁忙的工作,照管孩子学习,值夜班,调资,评职称,好多事要做,压力太大了,我担心自己会承受不住的。……

爱情一走弯路,便丰富和锻炼了人。安琪经过爱情的波折,变成了坚强而有个性的女性,虽说这么艰苦的环境,繁忙的工作以及沉重的心理负担,她仍然不忘政治上的进步。在这封信的末尾,她附上一句:“你说过帮我写入党申请书,请抽空代我写好寄来。”

9月6日安琪的信中写道:

~~二十载的岁月多么漫长,它可以带走多少人生的回忆,但却永远抹不掉一个人对初恋的怀念,对他的情和爱。由于二十年前特殊的环境和当时残酷的现实,我们不能结合,留下多少惆怅,多少思念,多少回忆,多少遐想。

~~千里之外两颗心灵相通,才使得这许多年的憧憬中只有你和我。

~~上帝啊,你多么不公平,当初不公平,现在也不公平。你为什么当初不安排他们晚两年相见,现在不安排他们早两年相见呢?

~~但是,不管情况怎样,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在她的心灵深处,有一块美好的绿洲永远属于他。

~~华,在我收到你信的同时,也收到另一封信。你理解我,但不完全了解我现在的情况。这所房屋(作者注:指婚事)虽然还未修成,但它毕竟已经接近竣工了呵!亲爱的,你为什么现在才来?为什么不在这所房屋刚奠基时就来?现在就复杂了,从某种角度讲,现在拆掉这所快要竣工的房屋,可能会比毁坏一座频于倒塌的楼房更难。正如你说的那样,在我这一生中不管结局怎样,心理上的天平已经失平平衡。如果能得到你的理解,我将不胜感激。……

安琪是个有个性有头脑的女性,在婚姻问题上,她的家人是很少插手的,如今她已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不必要父母操心。她的五妹却别树一帜。这位受过高等教育,比安琪小12岁的五妹支持二姐与杨华结为夫妻。五妹给杨华的信写道:“杨哥,作为男子汉,你干吗不去做你能够做又应该做的事呢?不必压抑自己的感情,在可行时,要抓紧时机尽力去做,即使不成,以后也想得通。假如你自信更能使二姐获得幸福,就应该去做。但愿我常在我们家里见你。”

五妹这位身高体健,排球场上的“二传手”明显地支持杨华。杨华高兴地把五妹信中的内容告诉了安琪。杨华诙谐地说:“五妹真好,她鼓励我拿出男子汉的气魄向二姐冲刺。”安琪开朗地笑着答话:“你和五妹都是知识份子,猩猩惜猩猩,臭味相投。”

一往情深

安琪并没有把结婚的事故在心上。10月1日早过了。她与杨华频频约会,倒像与杨华定了婚期似的。他们的感情回归到最本真的纯朴,在这之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留下的只是单纯的、透明的爱,叩击人心,涟漪四散。在宾馆相聚,在食店进餐,在野外散步,卿卿我我,形影不离,宛如一对欢度密月的恩爱夫妻。他们虽人到中年,但却比当年初恋更热烈,更痴迷,更有激情。真可谓不爱春光爱秋色。

“我失落了一个梦幻,在无意之中失落了。”他搂住她,看着她的脸轻声说道。

“这些年你不恨我不怨我吗?”她柔情似水,温情脉脉。

“不,20年来我一直惦记着你,总想找机会填补感情和时间的空白。你要知道:爱,耗去了我大半生。”他感情抑郁,声音低沉。

“我现在变老了,变丑了,你还爱我吗?”她嫣然一笑,还是少女时代那张生动的笑脸,只有眼角有了丝丝皱纹。

“你怎么这样说呢?你的一切都照原样在我的心目中珍藏着。在我心中,你永远是个孩子,过去、现在,直到永远。”他托起她的脸,亲她的嘴。

杨华去安琪那里时,安琪每天的工作总没完没了,来去匆匆,只有早晚来陪他。她和他真是久别胜新婚,时间又多么珍贵。为了有更多时间相伴相守,她用自行车搭他去她的厂。起初,他怀疑她是否能搭人上路。后来方知她骑车的技术一流,且力气又好。他便放心的搭她的车。值夜班的时候,她把他安排在她的化验室里休息,他倦了就在值班室睡觉。当然她必须避开厂里其他人,否则别人会议论她“引郎入室”的。杨华建议她别这么忘我工作,请几天假陪他玩。安琪说:“我们企业不像你们机关那么自由自在,请假和旷工都要扣工资的。”成熟而浪漫的女人是最有魅力的。安琪比以前成熟,而且不乏浪漫,杨华更迷恋她。

安琪从厂里领了评化验师职称的评审表交给杨华,请他帮助填写。杨华笑笑,嘲哄地说:“你这类南郭女士还评啥职称呢?”“你不要看不起我,我比你有本事得多,搞化验从来没出问题。”她说。“牛皮最好不要在我面前吹。”“你不相信?”“我不相信你懂什么化验、检验之类的技术,你真货假货都难辩别,还充什么能?”“什么真货假货?”“有个男人在你十四、五岁时就表示要爱你一辈子,你不同意,以后你却与一个只爱了你一阵子的男人结了婚。”“他是生病死了嘛!”“这正好说明你难辩真假,难以分清谁爱你一辈子,谁爱你一阵子。你这个化验师不合格。”

她站起身来追着打他,愠怒地说道:“看不出你这家伙还会偷换概念,学了诡辩术的。”“不懂得形而上学,就不能出类拔萃。”他爽声笑着,拿出烟来抽,同时给她填表。“不准抽烟,我最讨厌抽烟的人。”她说,“据专家测定,抽一支烟少活七秒钟。”“七秒钟钟算啥?要死的人快一些死还会减少点痛苦,这应感谢烟草的功效。”他不听她劝阻。“倘若你还有许多话在临死之前要说呢?”“人都快死了还说什么话?”“傻瓜,难道你就没有话要对我说吗?”她轻轻地打了一个他的脸,投入他的怀里。“现在就把要讲的话对你讲完,免得临死之时再讲,不搞什么临终嘱咐。”他推开她,固执地打燃火,抽起烟来。

她毫不客气地从他嘴上拔下点燃的香烟,丢在地上踩灭了,气愤地说:“你是唯一不听我劝阻而坚持要抽烟的人,你是唯一不支持我评职称的人,你是唯一敢在我的面前发号施令的人,……”“还有呢?”“你也是唯一能动摇我的信心,改变我的意志的人。”“还有一条至关重要?”“什么?”“也是唯一配作你丈夫的人。”“你有大男子主义思想。”她大声地喊叫起来,生气时她的脸嘴也是生动而秀丽的。“大男子主义固然不好,但有一点未尝不可。男人软弱无能,女人便趾高气扬。这个世界就会不安宁。”他脸上挂着笑,很坚决地回答她。

他们在一起时无忧无虑,谈笑风生,仿佛回到了青春时代。他们之间没能任何芥蒂,没有怨恨和欺骗,没有忌讳和遮掩,保持着童稚般的友情,仿佛像兄妹一样纯洁和亲善。相互都抱着歉疚的心理来弥补过去的误会和不足,来讨取对方的欢心,来偿还今生今世的情债。

“喂,老兄,我提个问题考一考你。”她诡秘地笑着看着他的脸。“什么问题呀?”他一向性情温和,此刻更漫不经心。“你愿意变成世上的什么动物?除了人以外,变其他什么动物最好?”“什么动物?变牛变马变猪变狗,变飞禽走兽都不好,我愿意变成一只跳蚤。”他忍俊不禁。“哈哈,你这调皮的东西。”她满脸绽开笑容,笑得眼泪盈眶。“我从来没有听说愿意变跳蚤的。跳蚤明明是吸血鬼嘛,这有什么好?”“我变成一只特殊的跳蚤,专门咬你,吸你的血。让你周身发痒,痒到你心里去,想看我想找我想抓我又看不到找不到抓不到。”他也爽声笑着。“你这吸血鬼!”她打他,笑声响彻寂静的夜空。

过后,他对她认真地说道:“其实我还是想变成一只羊,我属羊,性格温顺,任人驾驭,像那首歌曲唱的‘我愿变成一只小羊躺在你身旁,任妹妹的皮鞭打在我身上。’你属龙,龙是天上的东西,只有在神话里才有。羊是地上的东西,是现实生活中的动物,所以二者永远难匹配。”

深秋回归

她从远方匆匆赶来/

带着特有的风采/

为一个人继续昨天的热情/

在感情的成熟中抒写未来。

安琪和杨华决定一起欢度他们共同的生日。这是1988年的秋天,金色的秋天是成熟的季节,果实累累的季节。他们拥有成熟的人生,成熟的情怀。

杨华早已从西昌调回内地工作。此次他正在某地开会,得到安琪到来的消息,他兴奋不已,赓即请假回去,在车站等候。傍晚,安琪带着满身风尘,一脸妩媚的笑容出现在车站门口时,杨华迎上前从她手里接过她从数百里外提来的生日蛋糕。在众目睽睽之下,他激动地拉着她的手:“辛苦你了!”安琪说:“你的家怎么有这么遥远啊?这是我有生以来坐的最长时间最远路程的车子。14个小时,我的天!”她虽是满脸倦容,但依然笑容可掬,跟着杨华去了宾馆。

安琪在杨华的家乡心情格外舒畅。他们相依相伴,双栖双飞。或漫步于落叶满地的小径,或闲游在阡陌交错的田间,或登临绿荫婆娑的山头,或泛舟波光粼粼的湖面,寻幽探奇,放情山水,悠然自乐。

安琪问杨华:“你有几个孩子?”杨华说:“我有两个孩子。”安琪接口道:“应该说三个,有一个在我身边,那是你的三女,今年12岁,读初中了。”杨华说:“我没见过她。”安琪说:“你不认识她,她认识你。在龙江的时候我送你去车站,有两次都和女儿一起。我叫她喊你干爹,你以后要关照和爱护她哟。”杨华点头表示认同。

一日,二人在公园的亭子间小憩。他们都有一张像秋日晴朗的天穹—般明静、开朗的笑脸。然而,人的面部很难藏住年轮。他们都能从对方的面部看到岁月写下的沧桑。清风徐来,亭前落叶满地。杨华是个多愁善感的情感型文人,触景生情,不禁潸然泪下。他取出饮料,抬起一双泪眼举杯对安琪道:“我提议:为我们失去的爱情,为我们复活的青春干杯!”二人干杯后,他草成几句诗,题目是《明日黄花蝶也愁》,表达他当时的心情。“你情窦初开的娇羞/像春日里丝丝垂柳/含情脉脉/微微低首/脸贴着你脸儿/手牵着你的手/与我同行吧/未来的路给你铺就/你依着门儿轻轻摇头/总有一天我会跟你走/可现在还不是时候/总有一天要等多久/也许是天荒地老/也许要一万年以后/有意莫载花/无心才插柳/花明柳暗空自许/明日黄花蝶也愁。”

安琪的五妹高大健美,青春靓丽,性情开朗,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她不仅对二姐安琪非常亲热,对同去看望她的“杨哥”也关怀备至。这位体育老师笑着对杨华说道:“杨哥,我们家五朵金花,你采摘了最漂亮的一朵。”12月3日下午六时,五妹送安琪和杨华到火车站。安琪、杨华乘特快返回龙江。

安琪照常每天去上班,她把杨华安排到去外地上班的四妹的宿舍里,请妈妈过来料理家务和安排生活,六十多岁的安母比杨华年长20多岁,她和杨华同一天的生日,凭这一点,她对杨华就有特别的好感。杨华对安母很尊敬,一如既往地像20年以前一样称呼老人家为“妈妈”。

这几天,他们像新婚夫妻一样恩爱。圆了他们二十年来朝思暮想的夫妻梦。一天清晨,杨华叹了口:“唉,usedwifeorhushand!”

“华,你说什么?“她带着细微的娇喘,轻声问道。

他给她翻译了,她方才明白。问他:“你是埋怨我当初没有把贞操献给你,你至今耿耿于怀?”过了一阵,她又说:”你不理解我的处境。你不理解—个女人的心。“她声音哽咽,哭了起来。

他抱紧她,安慰她:“我理解你,不怨你,只怨我自己没耐心,没有矢志不渝的追求。”

“我的贞操虽然没有献给你,但我的心属于你,永远难以忘掉你。你还苛求什么?”

生死之恋

12月28日,杨华与安琪去了朝阳湖。

他们在湖口,在莲花山,在踩船等地处拍了许多张照片,二人合照多张。在“秦兵马俑馆”门口拍照时,安琪拿起相机对杨华说:“昂首挺胸,有气魄一些,不要萎靡不振的。”杨华说:“好,听你的。当年毛泽东的红卫兵肯定比秦始皇的兵马俑更有英武之气哟!”

踩船在湖中荡漾,二人在船上依偎着,观赏着迷人的湖光山色,乐不思归。

“假如这船要沉了怎么办?”她微笑着问他。

“跳水吧。”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谁先跳?”“我先跳,跳下去救你。”

“假如我们二人都不会游水,你淹死在前就最自私,让我经受痛苦。”她认真地说。

“那么,我们同时跳:一、二、三预备——跳!”他说。

他们都捧腹大笑,笑过了,杨华说:“其实,这辈子我注定了会死在你前头。我的生日在你头一天,注定你要比我多活一天的。”

“我们一起死,我提前一天。”她说。

“好吧,我等着你。”

他们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寂静,给朝阳湖带来无限生机。

永远的朋友

“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安琪和杨华这一对情侣终于再一次分手了。他们天各一方,隔山隔水隔云天,万千情思寄托于一张张小小的邮票和一次次长途电话。

这年(1989年)新春,安琪结婚了。杨华给安琪的新婚贺词是:“在您欢乐的时候,请忘记我;在您痛苦的时候,请想起我;”并寄去歌曲《彩云归》的录音磁带。安琪对杨华说:“以后我写信称你‘哥’。‘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也就在安琪再婚这年,安琪和杨华互赠了一个“日历本”,他们分别签上“365个日日夜夜里处处都有我和你”的赠言。杨华写两篇名为《秋天的梦》的散文给安琪寄去,算是他们情缘的阶段性终结。

自此以后,安琪和杨华一样有了自己的家庭。列夫·托尔斯泰曾忠告人们:“背叛家庭的爱情虽然绚丽多彩,却永远是虚伪的。”如此说来,他们二人并非是爱情的儒夫,只是人到中年,美酒、苦酒,都曾经饮过,心目中道德责任的分量已经超过了那曾经的浪漫与梦想罢了。他们不再欣赏传统的性爱观,而认为男女之事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杨华在他的情感笔记中写了两段话:

“当你有了阅历,有了许多人生故事之后,”

“男人最爱他初恋的情人,女人最爱她最后的情人。这是男人耽于幻想和女人注重实际的体现。我在认识安琪之前,曾有条件比她好,文化程度比她高的女性和我相好,但却没有一个女孩像安琪那样令我如此动情,如此深爱。安琪理所当然地成为我的第一个女友,第一位情人。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牵动我的心。即使多年以后想到安琪,想到“小北街G号”也令我激动不已。我把安琪和安琪有关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锁在记忆的仓库里,让它永远慰籍我的心。”

岁月终无情,已将他们彼此改变。这是一代人的飘泊感伤,这份情感之深是未经历那段岁月的人永远也无法体验到的,那曾经的真爱因为历史的误植与自己的错失而不可能重圆旧梦。虽说是沧海依旧,往事历历在目,却终因斗转星移,人事皆非,情亦成空;虽说是尘封的日子不是一片云烟,但他们或许都再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感情世界,面对历史的真实与现实的你我。因为一切都已经改变。“今天的你我怎能重复昨天的故事,”涛声便再难依旧了。

然而,庆幸的是安琪和杨华还算理智地面对了今天。他们虽然不是夫妻,但他们仍然是知音,知人知面更知心。他们保持着通信和电话往来,谈既往,也谈未来,谈事业,也谈人生,一切都轻轻松松,正正常常,并不越雷池一步。在想到明天重逢的日子,他们倘能彼此向对方说一句:“事实上你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凝成了永远的朋友!”

棉被的柔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棉被的柔情,欢迎阅读与收藏。

趁阳光明媚,秋高气爽,也是我心情激动,把陈年的被子都翻出来晒晒,巴拉巴拉数上一数,总共有五床呢,老妈说这是我的嫁妆被,哈哈,我的嫁妆真大气!

嫁妆被晾在阳台的栏杆上,满满当当的占满了每一寸晾衣杆。站在楼下抬头看,一片白的帘子多么晃眼多么闪耀,原来棉花在地里也是那么的耀眼,做成棉被还是不改初衷哈。

还记得老妈第一次试种棉花,一块长的10米,宽5米左右的一块地,春天看季候差不多了跟着别人一起种播种,它播种方式还跟别的菜种、稻种都不一样,我也是第一次见,别的都是翻地好了就可以播种,棉种却是用专用的工具,跟老式打气筒差不多的一个模具。提前几天把土松好,肥料拌好,堆成一个小土堆,老妈说这叫沃肥,说这样棉种不容易烧掉根部。当时也是有耳没耳的听着,今天却能记住,我估计骨子里一直遗传着老妈老农思想。差不多个把星期之后,开始正式做播种工作了,用那个类似打气筒的机器,在小土堆上使劲一踩,换一个平坦的空地上使劲一顿,提起机器往下一看,一个圆柱状的土块立在地上,我们这里叫棉花钵,中间还有一个浅浅的小孔,我马上明白这是方便放棉种进去。老妈提着这个机器又开始踩呀,顿呀,一排排一列列一个矩形的就方阵出来了。老妈让我们数数多少个,我们都是一个个数过去,我数了一遍又一遍,每次得数还不一样,轮到弟弟数了,他的得数还跟我不一样。老妈用惯用教导的语气说,书都读到哪里去了,长宽分别是多少个,用乘法就好了。我说,那你有的一排多放了一个,有的少放一个啊,老妈说,那你把多的数一遍少的再数一遍,两个相差多少就知道了,大数肯定不会差太多,顶多一两个,你俩数差十几个肯定眼花了,没用心。其实老妈心里知道做了多少个,老妈做事心里一直都有数,做棉花钵的时候,她一直低头干活,眼里只有踩、顿,两个连贯的动作,而我跟弟弟一个在田里看油菜花,一个在田里挖蚯蚓。小插曲过去了,棉花钵做好了,老妈每一个洞放了一颗棉籽,放好之后,在排列整齐的矩形棉花钵两边插上竹子条,竹条两边都是削尖好了的,把两头尖深深的扎进土里,隔一段距离插一根,全部做好之后看上去就像一座拱桥。老妈再在上面盖上一层薄膜,说是保暖,虽然是阳春三月,早晚还是有寒风寒气在侵袭。薄膜在我的帮助下,平整了,边上还得压上土块,既防风又通风,多么有哲理的话,老妈的工作经验多丰富。彻底完工之后,欣赏一下我们的杰作,专业术语叫防风明洞,做的多么完美,棉籽在这么精致的房子里发芽、生根,等着被移植。

一个月过去了,棉籽已经发芽生根,棉茎也很长了,在这个期间老妈无数次在温暖的午后来掀开薄膜,傍晚有点冷意来盖上薄膜。虽然老妈是第一次试种棉花,可是从其他的农活经验来想,道理都是想通的,老妈的做法总是有据可依的。

一个阳光刺眼的上午,拉开了干活的剧幕,剧情中有老妈把棉花钵小心轻放进粪箕里、稻萝中,错开叠加放在一起,一层一层一摞摞,直到确定稳实不晃动,全都放下之后,再码放在小推车上,小车前边有跟绳子,我在前边拉车,老妈吃力的推着,弟弟肩膀上扛着锄头跟在后面,上坡的时候帮老妈后面推一把。一个小队伍浩浩荡荡向着我们的棉地前进。前边忘了交代,做棉花钵的地和摘种棉花植被的地不是同一个地方,因为做棉花钵的土需要松软的黑泥土,便于发芽保湿,而种棉花植被的地是带点沙的地。两块地之间隔了差不多一公里,路途间的曲曲折折,弯弯绕绕,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简直是永远望不到头的远方,一路上总在心里默念快点到头吧,我真的走不动了。开始了摘种的工作了,棉地已经提前翻过了,只需要在一埂一埂的半沙地上用锄头挖一个个可以安放棉花钵的坑,每个坑之间间隔半米,老妈说据她观察间隔半米是因为棉花以后长高了伸展了有发挥的余地。老妈说的总是有道理的,我们两个小罗罗兵照章办事准没错。等把棉花钵都安放好,旁边的土也掩盖好,再每颗苗的旁边浇了点水,我们的前期工作算是完成了。生长期间施肥拔草,打虫这些工作都是老妈来完成,期间的辛苦,经历了多少个烈日,流了多少汗水,现在我们只是想想都觉得辛酸。

当时的我们不懂,什么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劳,都是书上读来的,直到有一首陆游的诗,诗中有一句纸上得上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会珍惜我们拥有的每一件物品,每一粒粮食。当的我在中学上学一个星期回来两次,弟弟在小学,也就是中午回家吃个午饭。直到有一个星期六,弟弟跟我说,姐,妈给我分了50块钱。我立马质问道你干什么了?。弟弟说,我帮妈拉棉花,棉花拉完了,妈卖了100块钱,分给我50,哈哈哈。听他说完我也释然了,拉棉花,听起来多有趣的一件事,做起来就知道有多艰难,钻进棉地里,在裂口的棉桃上把白胖胖的棉花拉出来,有的棉桃没有裂口的还要用手使劲捏开,再把像缩水的布条一样湿哒哒的棉花抠出来,回家还得暴晒几天才能干透。在棉地里钻上钻下,蹲地上摘禾杆下面的,弯腰摘中间的,踮起脚够上面的。棉桃裂口了,桃尖在太阳的暴晒下更锋利了,手背在桃尖上来回摩擦着,都是细小的血口,回到家热水洗个手,钻心的痛。弟弟也是用自己的辛苦换来的钱,我也就不嫉妒了,那时候心眼多小。

做一床被子要八斤轧好了棉,一斤带籽的棉花能轧四两的棉,也就二十斤棉花才能轧八斤的棉被,一斤籽棉三块钱,老妈卖了一百块钱,也就是差不多三十三斤棉花,一年一块地才种出来了一床半的被子。

从松土沃肥到播种再到下地安钵,每年都是周而复始的劳作,老妈给了我五床被子的,大地给了老妈辛勤的回报,老妈把这得来的成果都给了我,傍晚太阳下山了我在收被子的时候,看见被子上有的用丝线拼了字,那是我结婚那年老妈找定做的被子,还有拼的福字,那是我生闺女的那年老妈又找人做的。

大地是柔情的的,棉花是柔情的,老妈是柔情的,盖着棉被的我是被柔情包围着的。

唤起心底的柔情


不知你是否有过如此的感觉:当你听到一首动听的歌,或是听到一曲优美的音乐,心底会泛起一丝莫名的感动,有淡淡的伤感,也夹杂着悠悠的柔情;如饮醇酒,醺醺欲醉。

正像陶潜《饮酒》诗所云: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古代的隐者居士都在追求一种无我的境界,把自己交给大自然,所居之地有着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肃静,采菊东篱,看飞鸟归林,送夕阳晚霞,月下浅斟独酌。性情被无拘无束的释放,心境与自然相融合,一份久已忽略的柔情被无限放大,在山涧幽林,在晓月清风,在一花一草,在竹篱茅舍。

这是人的本性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刻意去寻找、挖掘,营造出来的。累了,就去休息;困了,就去睡觉。接受来自于身体的信息。然而,在欲念的驱励下,我们往往忽视了身心的暗示。渐渐地忽略了或是掩盖了心底深处单纯的柔情,执念于名利的得失,夸大了对于自身本无所谓的外饰的东西,从而舍弃了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法国散文家蒙田在《要生活得惬意》一文里叙述:我们最豪迈、最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惬意,一切其他的事情,执政、致富、建造、生产,充其量也不过是这一事业的点缀和从属品。释放心底的柔情,使之形成一种迷人的情感这是我们不应舍弃的东西。

一曲婉转的古筝曲,如泣如诉,是否令你听到内心嘶喊的声音。随着音符的跳跃,你的血液在奔腾,忘记了外在的伤害,忘记了生活的牵绊。心底善良的柔情如云烟般袅娜缠绕,涤尽被浸染的自私与丑恶,回归你久违的初心。

一帧发黄的童年旧照,如今重捧在掌心,是否令你的眼角湿润,勾起你已被时光淹没的童年记忆。朗朗的读书声又响在耳际,结伴去山野疯跑的场景,又现于眼前。桃花树下吟诵古诗,绿草坡前放羊读书。如今,岁月的轻舟载你驶过万重山峦,听不见故乡的鸟鸣,看不见故乡的炊烟,一帧老照片却把你拉回童年,寻觅童年里青涩单纯的情感,不被世俗困扰的简单。

墙头一轮微黄的满月,阶前几堆沙沙的枯叶,还有染不就的浅蓝深空里照着,你的世界何以沉重得放不下?拾起是执念,放下是悠然,拾起与放下只在一念之间。而那一丝念,是你心底被深埋的柔情,等待被你唤起。

我们总试图在朋友的聚会中寻找过去,推杯换盏,激情澎湃,人声沸腾,讨论着过去相伴的点滴。却不知喝酒也是有境界的:准备许多下酒菜,喝得杯盘狼藉是下乘喝法;几粒花生米一盘豆腐干,和三五好友天南地北是中乘喝法;一个人独斟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上乘喝法。(林清玄温一壶月光下酒)在聚会中寻找柔情,恐怕你的柔情会淹没在人声鼎沸中,和三五好友诉说柔情,恐怕被人笑话多愁善感。最好的选择,正如喝酒的上乘境界。月光洒落,清风徐来,或品酒,或饮茶;窗外远山如黛,碧空如洗,虽已入秋凉,你心底的一丝柔情却如燃烧的火焰,温暖你冰冷的心境,溶解你禁锢的意识。不要拒绝柔情,那是生命不可或缺的维系,是活着应该珍惜的情愫。

唤起心底的柔情,让生活充满诗意。

夜风乍起


1

舞厅里灯光迷离。胡马的目光就像断线的风筝,飘来飘去毫无目的。台上的歌手扭着性感的大屁股,摇得胸前一片波浪翻滚。歌声在她的嗓子眼里吞吞吐吐,然后缓缓滑出来,让人恍惚觉得正被一只滋润的小舌头舔着耳朵根。真他娘的会卖弄风骚。胡马听人说过,这小妞是歌舞团的演员。单位不景气,她就包了一辆的士,每天夜里四处赶场子。据说她还得过全国的什么杯三等奖,胡马想,她的歌声除了骚气逼人以外,实在没什么特点,但她圆滚滚的屁股评个美臀一等奖之类的倒当之无愧。

音乐突然换成了迪士高,舞厅顿时如开锅一般沸腾在一片金属撞击声中。胡马挤到舞池里,随着音乐扭动起来。他感觉身边每个人都像触电或者耍猴一样抖动着,灯光扫来扫去,似彩色瀑布打在一张张脸上,全是醉生梦死的陶醉表情。一个黑衣女人突然出现,围着胡马的身边撞来撞去。胡马感到自己的身体被那饱满的肉体擦得火光闪闪。

就在半个小时以前,胡马捧着许冰茹的脸,昏天暗地吻出了一片娇莺乱啼。当他渐渐感到那身体像口香糖一般软了,那脸也若炭火一般燃烧时,便乘机对着那闪闪的双眸轻声说,鱼儿,晚上就在这里不要走了。没料到许冰茹听了他的话,身体突然像弓一样绷起来,果断地推开了他的手。她说:坏了,我忘了明天要考试。我得走了,回去复习功课。说罢,她整了整衣服,准备出门。胡马听着自己身上的热血像只饥饿的野兽汩汩地响着,却无计可施。许冰茹出门后又折了回来,朝他眼睛上啄了一口,说,马儿,原谅我不是现代派女孩。这已经是胡马第三次挽留许冰茹在他的住处过夜了,结果和以前一样,遭到了拒绝。

那个黑衣女人随着音乐的波浪恣意颠簸。她的身体丰满而苗条,一下子缠住了胡马的目光。胡马想象着自己的身体正化作一匹布,被狂乱的音乐抖来抖去。皮肤上的那些火苗像灰尘一样,被抖作鸟兽散了。浸淫在狂烈的金属撞击声中,他的心底渐渐涌出了排泄似的快感。

刚才在寝室里,许冰茹走后,胡马拿起桌上的大茶缸猛灌了一气凉水,然后骂了声,我操!放下茶缸,他发觉那凉水不是水,而是油,浇得他心中的火焰更旺了。

为了呼吸一点泻火的空气,他出了校门,走进了这家“愉情”歌舞厅。这是个地下舞厅,坐落在一个偏僻而幽深的小巷里。外面看去很普通,里面的档次却不低。除了跳舞的大厅,还有许多类似包房的卡拉OK间,里面摆着宽大的沙发,这是专为那些被情话绵绵累得慌的人们准备的。这里平常的票价比较高,但是到了周末就以三折来招揽学生,是小情人老情人们约会的好去处。以前,胡马第一次来时,一走眼看到招牌上写的是“偷情”歌舞厅。后来琢磨了半天,不由对老板深表佩服,那字写到亦偷亦愉的份上,真是用心良苦。

胡马突然发觉音乐变了,换成了慢四的曲子。舞池里的人们已经捉对儿摇摆了起来。他依然伸手扭胯,待到猛一刹车,顿时柱子一般僵在了那里。他正发着愣,却见刚才那位黑衣女士款款朝他走了过来。

她微微欠了欠身子,优雅地伸出手邀请他共舞。胡马下意识地张开双臂,搂住她跳了起来。灯光像萤火虫飞来飞去,胡马努力半天,还是没看清那张明明灭灭的脸。但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奇异的香水味。是夏奈尔?不像。虽然说不上名字,但凭经验判断,胡马觉得这绝不是一般的廉价香水。胡马在接触她最初的那一瞬间曾想过,这多半是个坐台的小姐。大概今晚生意不好,寂寞得发慌,所以来找他寻开心。这里的许多小姐一在没有生意的时候,常常喜欢和半大不大的学生跳舞唱歌,打情骂俏疯疯闹闹聊慰生活。但现在胡马却想,能够用上这种香水的女人,应该不是一般女人。

你的舞跳得真好,她轻轻地说着,你的白色领带也很漂亮。胡马感觉到一股温软的气息吹得他的脖子痒酥酥的。胡马知道,自己属于那种外表高大英俊,气质温文尔雅的男人。平常走在校园里,一般的女生都愿意多看他两眼的。对于成熟的女人而言,胡马相信,他同样具有吸引力。但这个陌生女人的行为还是令他有些找不着北。她暧昧的语调就像刚刚开锅的蒸汽,让他觉得烫,但又有点朦胧。

这时灯光一闪,舞厅像座阴暗的地窖忽地被揭开了盖子。亮光蜂拥而入,叫人心里有些发慌。胡马终于看清了那张精心修饰、美艳无比的脸。他暗暗惊叹,竟然有如此美丽的女人,一瞬间,他的内心涌起一阵恐慌,自卑的潮水惊涛拍岸。他张了张嘴刚想说点什么,灯又蓦地一闪,全灭了。音乐在黑暗中流淌开来。胡马感觉自己的手被一双温暖而柔软的小手捉得紧紧的,双腿也被一股力量牵引着合上了《蓝色多瑙河》的旋律。胡马知道,依照惯例,舞厅现在正进入愉情或者偷情的高潮,facetoface.过去他一直觉得用这高贵的世界名曲作为形而下游戏的背景音乐有点滑稽,不知这舞厅老板是不是真懂后现代,故意来点儿反讽。

舞厅里轻轻响着一些胡马熟悉的声音,这使他不禁心猿意马心旌摇荡。你的白色领带真漂亮。胡马听着这几个字,感觉像蚕儿吐出的丝,柔柔地在他脑海里一闪一闪。同时他还感觉出她的嘴唇似离他的耳朵很近很近。但是,他的脖子僵硬着,不敢动丝毫。我操,那张饱满滋润甜蜜芬芳的嘴唇呀!胡马在心里尖叫着,嘴上却含糊应了一声:是的。

2

走出“愉情”歌舞厅,胡马觉得仿佛一下子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熟悉的热量和气息刷地一下全飞走了,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越发让人对眼前的一切感到陌生。街头没有什么行人,只见几张浓妆艳抹的脸在晕黄的路灯下晃悠。夜风乍起,胡马不由打了个寒战。

有兴趣吗?她说,咱们找个地方坐一会吧。

胡马突然对这个神秘女人充满了探究的欲望,便随着她上了一辆的士。车子滑过这条街,又拐一个弯,行驶了四五分钟。下车后,他们走进了“红色恋人”酒吧。

这时,胡马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小倩。

与《倩女幽魂》中的小倩同名。她说。

我看过那影碟,挺不错的。你的名字和那个一样好听,但你却比王祖贤漂亮。

胡马说。

小倩不语,妩媚一笑,若微风拂过荷塘,暗香微微浮动。胡马看得出来,她的兴致不错。

身穿红马甲的服务生走了过来,递给胡马一张精致的单子。胡马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浏览着。他兜里没多少钱了,因此他最关心的还是饮料的价格。单子上面写着“乱世佳人”、“廊桥遗梦”、“泰坦尼克”、“午夜牛郎”,还有“午夜凶铃”、“娃鬼新娘”、“催眠”什么的,价格大多在20元左右。他笑着问:你们这里出租影碟吗?服务生一挺胸,答道:不,先生,这些都是饮料。

看来小倩是这里的常客,她笑着说,我要“百分之百新娘”。

那我要“闻香识女人”吧。胡马说。

饮料很快就送了上来。胡马看见小倩点的其实是一种红色鸡尾酒,而自己点的是一种果汁。细细啜一口,香香的,口感怪怪的。他抬头环顾四周的装饰,粉红的墙上点缀着几幅土家族摆手舞的壁挂。主厅不大,座位设计成火车上的厢座,每张桌子上都摇曳着烛光。他发现一个角落里竟然坐着个黑人,叮叮当当的钢琴声似乎是从他微微摇晃而陶醉的身体中流淌开来的。胡马不由暗暗感叹,谁说中国的生意人没文化,他们贩卖起情调、品位、浪漫、幽雅、温馨什么的,比《泰坦尼克》还要泰坦。

胡马的眼角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许冰茹。她正吊在一个气宇轩昂的肥胖男人的胳膊上向外面走,一边还眉飞色舞说着什么。胡马本能的反应是脖子一缩,但他还是看见了她脖子上围着的那条紫色丝巾。也许,她是看见了他进来才离开的。她不是回去复习去了吗,怎么来了这里?她为什么不和我打招呼?胡马猛然间有了醍醐灌顶的醒悟,既然许冰茹没有计较我,我为什么要去看清她呢。虽然这么想,但他心里还是有点隐隐作痛,不由暗骂了一句,他娘的还在我面前装纯洁。

想到她和那男人一起出门的样子,胡马觉得活像一只猴子吊在大象的鼻子上,又有点想笑。

你在想什么?小倩盯着他的眼睛看。

没什么。胡马收住神也朝她看,渐渐感觉有些抵挡不住那眸子里的两团火光,于是低下头假装喝饮料。音乐听起来轻柔甜美,与酒吧中的气氛水乳交融。

掐指算来,胡马追许冰茹已经17天了。这段日子让他回忆起小时候看火车的感觉,真是没完没了没有尽头。假如不是几个读硕士的师弟在一边怂恿,他是不会动心去摘许冰茹这朵花的。他们说,马哥,许冰茹这娘儿们平常连正眼都不瞧咱们,你要是把她放倒了,也算替我们出了一口气。在此之前,胡马对本科生许冰茹只有一个印象,那就是这朵系花的鼻孔总是翘得和她的胸脯一样高。那阵子,他正对外语系那个叫玛丽的研究生腻了味。她刚做了堕胎手术。所以纵然胡马每天磨刀霍霍,却无用武之地。我身上的那几个零件还没生锈嘛,他对几个师弟说,你们替我约她今晚跳舞。

没料到许冰茹那晚欣然赴约。舞会之后,胡马就和她手挽着手在校园的白桦林里看了半夜月亮。他温柔地说,我早就爱上你了,鱼儿,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表达。

她也含情脉脉说,你一定不知道,我同时和五六个小男生玩着恋爱游戏,其实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呀。马儿,你这个博士好傻呀,怎么到今天才开窍呢?胡马哈哈大笑。许冰茹却开始在他的怀里扭来扭去,像条美女蛇,弄得他血脉贲张。

嗨,你怎么老走神儿!小倩似乎有些生气。

胡马赶忙分辩,没有哇,我在看你嘛。

其实,我觉得你挺有气质的。小倩说,你脸上的书卷气让我相信你还是一个大学生。

大学生?胡马反问着,心里却说,怎么这世界上的大学生就像苍蝇,到处飞呢?大学生是傻逼可爱的代名词。但他转念一想,与她萍水相逢,人家既然投我以桃,还是应该报之以李吧。于是,他说,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是那么秀色可餐,我哪还有兴趣喝这饮料?小倩咯咯笑了起来,肩膀一抖一抖,没料到你还是个情场老手呢!胡马故意抬眼盯着她看,发现她也眯着眼正柔柔地瞟自己。她的脸的确修饰得完美无缺,脖子像宋代的白瓷一样闪着细腻的光泽。由于那条黑色丝巾的衬托,愈发散发出高贵的气息。

看来,今年就像流感一样流行丝巾这玩意儿。胡马想起那天逛书店,回来的时候遇到一堆人围着一个地摊抢购。挤上去一看,原来是卖丝巾,便顺手买了一条。

路过精品店,他找了一张缀满夸张心型图案和“Iloveyou”文字的包装纸,叫人包装了一番。送到许冰茹手中的时候,她竟然兴奋得双眼发出光来,当众叭地在他脸上来了一口。他后来对她说,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不含蓄嘛。她却小嘴一噘说,我就是要让所有的人看见我的幸福,不然叫什么甜蜜蜜呢。那晚他们又到黑漆漆的山上去看月亮,可是月亮老躲在云里不出来。胡马说,有你在这里,还能不羞花闭月?!许冰茹说,到底是文学博士大才子,说话就是不一样啊。你知道我的小姐妹们有多羡慕我吗?她们都说要把我生吞活剥了,看你胡马还爱不爱。胡马说,那咱们现在就来生吞活剥吧,说着嘴巴吞住了许冰茹的舌头,手也不闲着开始解她的衣服。她半推半就,但严格限制着他的手,只能在腰部以上活动。胡马说,下面是敌占区吗?许冰茹只是咯咯地笑,原则却是一点不放松。这个小婊子,真是一条狡猾的鱼。胡马不由又在心里骂了一句。

你的白色领带真漂亮,小倩突然说了一句,我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你。

她以前见过我?胡马有点心神不定,心里直嘀咕,自己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觉得你像个大学生。哎,我忘了规矩,不该谈这些的。小倩一口饮尽了“百分之百新娘”。

胡马说:我难道不像大学生?你也像大学生嘛!嘿嘿,小倩突然从鼻孔里迸出一串冷笑,你说话真中听。看不出来吧,我已经30多岁了。

胡马这次倒真的惊讶了: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不过20几岁。她的皮肤怎么保养得如此好?胡马定定神细细看去,小倩的脸上还是徘徊着岁月的影子。那若隐若现的苍白干涩痕迹,像刚出窖的土豆色。看来,这人间的风尘确实是任何高级化妆品都无法掩盖的。胡马毕竟不是一个大学生。他很快就明白了,她脸上浮现的分明是一个女人因为缺乏爱和滋润才会有的病态。

但他还是说,我真的觉得你像个少女,单纯中透着成熟的风韵,既性感又迷人。

他心里说,和这样的女人调调情,应该不是什么煞风景的事情。

拍马屁。也许应该算是个少妇吧?我已经老了。小倩幽幽地说着,似在自言自语。她朝服务生打了个响指,这次竟然要了杯马爹尼。胡马隐约知道那酒的价格,心里像被锥子猛刺了一下,差点流出血来。

你怎么越来越像他们?小倩似在自言自语,眼光里却露出无限柔情。

胡马暗想:还有哪个“他们”?看来她的朋友还蛮多的。此时,胡马越来越感到自己已经深深吸引了这个美丽寂寞的女人。

你的声音比电话里好听。好性感。小倩的眼光有些朦胧了。

胡马越发奇怪了,我什么时候给她打过电话,别是她记错了?我给你打过电话?你是不是喝醉了,要不我送你回家。胡马说。

我头晕,真的有点醉。小倩的脸已经白了,像B5打印纸闪着光。她向空中招了招手,懒洋洋地喊了一声,买单!服务生过来了。胡马抢先站起来,似乎是要付钱的样子。其实他是准备问:卫生间在哪儿?小倩却拦住了他,说,你真是个乖巧的人!胡马听出她的语气散发着嘲讽的味道,心里顿时不悦。但看到她皮夹子里厚厚一叠钞票,也就不吭声了。

你经常系白色领带吗?好漂亮。小倩说,我真希望你是个大学生。

3

小倩的身体像一片叶子在夜风中摇晃着。胡马搀住她,伸手拦了一辆的士。

司机问:去哪儿?胡马听见小倩报了一个宾馆的名字。一丝疑云涌上他的脑海,他越发觉得这个黑衣女人的身份神秘莫测。莫非她真是老蒲笔下的小倩?舞厅、酒吧、豪华宾馆、美人妖、都市帅哥、扑朔迷离的情感生活——这可是香港或者好莱坞的垃圾影片中的情节?!胡马坐在车上乱想一气,莫非她不是本地人?两人无语。

这时,司机打开了车上的对讲机,边开车边和同行聊天。

司机问:同志们,今天有没有新闻?一个沙哑的声音说:我发现现在的男人越来越不要脸了。

一个女人接上去说:吃喝嫖赌毒,无恶不作。

那个沙嗓子继续说:我刚送了一个小白脸和一个50多岁的富婆,一看就是干那种事的。

司机问:哪种事?快活事啊!是,什么事不能做,一个男人偏去吃软饭?!我还没听说男人当“鸡”的。又一个声音说。

怎么没有?现在好多打着什么什么俱乐部牌子的,做的都是“鸡”“鸭”生意。

沙嗓子说,世风日下呀。你们没听说有个新编歇后语:鸭子罢工——男娼起义。

那个女人说: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没有?!沙嗓子说:你见过什么样的“鸟儿”?司机说:老刘,你他妈又调戏良家妇女了。

对讲机里传出一阵吱吱的电流声,然后断了。胡马一直默默听着,心里憋着只想笑。

他一扭头,发现小倩也在朝他笑。她从坤包里拿出一盒烟,弹出一支叼在嘴角,问胡马:你也来一支?胡马摇摇头。小倩的头已经柔柔地靠在了他的肩上。一股酒气混着馥郁的香气几乎将他淹没。

你信不信?小倩说,我是学舞蹈专业的。

难怪你的舞跳得那么棒!胡马嘴里说着,心里却想,你那种水平充其量也是个发烧友级别,怕是上的社会大学舞蹈扫盲班吧。

唉。小倩叹了一口气。然后很贪婪地吸烟,不再说什么。

如果你觉得是的,那就是吧。小倩懒懒地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胡马的心一动,顺口说了个名字叫李明。

我一般是不问名字的。名字不过是个符号。小倩笑着摇摇头说,算了,哪会有什么真的。

的士穿行在光怪陆离的街道上,小倩的面孔时而明媚,时而晦暗。还是在跳舞的时候,胡马曾想过她会不会是一只“鸡”,后来发现不太像。看小倩的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决不会是一般的女人。

他听说过,如今有些现代派的女人常常莫名其妙。她们大多是白领丽人,但对于爱情、婚姻什么的却不抱什么信心。他以前交往过外企的一个高级职员,属于那种极有教养和品味的女人。她事业小有成就,是企业一个重要部门的主管,颇受上司器重。生活也过得十分优裕。除了工作以外,她在其他方面却都很失败。由于个性太强,自视甚高,她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倾心交流的朋友。感情生活似乎也一直徘徊在梅雨季节,暧昧而潮湿。胡马和她在一家网吧里偶然相遇。她坐在胡马的旁边上网,突然把嘴巴凑到胡马耳边偷偷问他,你知不知道色情网址?胡马一愣,告诉了她在哪里可以搜索得到。于是两人成了朋友。她对胡马说,现代生活就像纯净水,喝着什么感觉也没有。胡马觉得她有点深刻。于是和她一来二去交换了几次玫瑰,彼此的身体就深刻到了一起。她教导胡马说,现代爱情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因为已有研究证明,女人的基因决定她们对一个男人的专情期只有4年。

白头偕老是文化对人的桎梏,实在有违人之本性。她还列举了各种流行杂志上披露的情爱故事,都是些挣扎在婚姻牢狱中的女人欲罢不能日见苍老的血泪呐喊。胡马本来就是个思想和行为十分前卫的人,但还是觉得她的思想太可怕,像罂粟之花。

果然没过多久,大概还不到4个月的时间吧,她就给胡马发了个“伊妹儿”,说她已经没感觉了,又一次结束了对一个男人的专情期。

小倩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女人。她们往往事业有成、生活优越,但是感情空虚寂寞。胡马愈想愈觉得小倩就是这种女人。

经过一片住宅小区的时候,小倩突然说,不去宾馆了。咱们下车吧!到我家去吧。小倩下车后挎着胡马的胳膊说。

此时,胡马感觉身体的某个部位突然有了紧绷绷的压抑感。长期以来,他对自己的魅力就像对自己的研究课题一样充满自信。他在夜色中得意地暗笑了一声,去是许冰茹吧。看来艳遇有时像长江的洪水像台湾大地震,说来就要来的。

前面再拐一个弯就到了,小倩说着,包里的手机响了。

她轻轻丢开胡马的手,往旁边走开两步,开始接听电话。

胡马抬起头,假装看夜空中的星星,耳朵却像雷达一样追踪着小倩的声音:喂喂,你说什么?你刚才打电话到家里,没有人接听?人家在外面吃宵夜嘛。和谁在一起?还不是几个老朋友,阿娇、莲莲。哎呀,你怎么这样多疑嘛。你说什么?人家也想你呀。什么?你还要半年才能飞过来。呵呵,怎么,搂着你的黄脸婆,就不想人家啦。什么?你真坏呀!好啦,好啦,不要胡思乱思,Bye-bye.胡马听着小倩的声音,不由越来越糊涂。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智商不够用。这个自称小倩的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这时小倩关上手机,过来撞了一下他的肩膀。她问他,大学生,你是第一次吧?大学生?我说我是个博士,你相信吗?胡马说。

我早感觉你和他们不一样。小倩说着,用手在他的脸上抚摩了一下。博士是大知识分子,我很崇拜的。

夜风有点凉,胡马颤抖了一下。去是智商!去是真实身份!今朝有床今朝睡吧!胡马感觉身上的火在夜风中蹿得老高。他的牙一咬,顺势就搂住了小倩的腰,心旌一阵一阵摇荡。他说:咱们有缘分啊!阿龙就是我们的缘嘛。小倩说。

胡马糊涂了,哪个阿龙?不是阿龙叫你来的吗?小倩惊讶地问。

亚当夏娃俱乐部的阿龙。小倩补充了一句。我们接头的暗号就是你的白色领带嘛。

胡马突然想到的士司机的对话,一下子陷入了黑黑的泥淖里,我哪认识什么阿龙啊!那你是……小倩停住了脚步。

胡马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却见对面有三个高大的黑影疾奔而来。昏暗的路灯下,两片雪亮的寒光一闪一闪。胡马认出来那是刀。

婊子养的,胡马骂了一句,也来不及想什么,只是本能地摔掉了小倩的手,扭头就往回跑。他跌跌撞撞地边跑边喊:救命啊!但他很快就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就像手枪扣了扳机却不见子弹射出来。等他想再扣一下扳机的时候,脖子后面却刮起一阵凉风。他只感觉头嗡地一响,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薄凉的夏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薄凉的夏",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明明很多时候,可以拥抱另一片温柔光景,明明很多时候,或许我可以把你留住,明明很多时候,你向我伸出了另一只手,可是,最后我仍选择了放弃,独自留在一个人的世界,独自徘徊仿徨。

在寂静的时光里,我的耳边响起了夏虫的鸣叫,一旁是摇晃的木椅,还有滚落地板上的毛线圈。玻璃瓶中的牛奶勾起了午睡的猫,夏风吹过谁的脚步声穿过树丫的樱花,风信子响起了温柔的铃声:铃叮铃铃铃,静静的飘荡在心田,悠远了往事回踪。

我抱着猫儿轻轻地哼起天空之城,回忆起旧年里白色的背影,碧蓝的白云天,幽幽的水莲花。我在这边静静的凝望,望着一张张面孔慢慢的从天空里浮现又消失,消失又隐约,仿若那是不可闻亦不可及的天际一线。

你,还记得竹蜻蜓纸飞机的年光吗,还有泛着青草味的泡泡飘在少年的梦里,谁的红领巾白裙子在欢笑歌唱,阳光下奔跑着青春的梦想。甘甘、筱雨、阿柳、大白、小K轻叫着谁或谁的小名儿,那软软的尾调儿仿佛被回忆里的甜充满了心窝,那一个个小名儿也映照着我们的青春,我们的友谊。便是童年时光青春年华里也好,友谊它仿佛就像轻云卷风似的挂在我们的风景里,明媚欢歌。

拉拉勾,我们是好朋友,一百年不许变!我们来写信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要给你写三百六十五封信。你今天吃什么菜啦?昨天吃什么菜啊?大大前天又吃什么菜啊?你长大了会记得我吗?嗯!一定会的,我们要手牵手一直到永远。那些年少时光里的盟约誓言,天真无邪,总是那样快乐的溢出笑靥勾动心田。我会记得我们爬过的山,唱过的歌,你给我的快乐,我会记得在雨天里一起奔跑的我们,记得一起等公车的我们,记得淡淡茉莉花香。我会记得教我画画的你,记得池边的幽幽水莲花,还有你叫我,阿真。

回忆如斯美好,我倚在桌前倒半杯的甜,三分的涩,加点阳光青草热牛奶,搅一搅,好像这就是回忆里青春的味道,你的味道,我们的味道。后来的后来,毕业挽歌白鸽纸张飞扬,带着各自的梦想与世界奔跑追逐,我在这头,你在这头,他在那头,总是聚少多离散,总是尘世纷扰莫多忧愁,彼此的世界横着我们无言的距离,时间的绵长变成了一场透明的遗忘,长长的思念仿佛从此就慢慢地,慢慢地断了线。

夏日微光凉,透过手指的缝隙望见昨日,然后你啊,突然惊觉这时光流逝,曾经的一切原来离自己是如此的遥远,一张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孔从清晰到别离消失,一切的一切,已经慢慢变的模糊,慢慢淡忘离去,隐约不见,最后遗下心田的是静静的一缕淡淡幽绪而过,长长的思念从此就断了线。

昨日已非昨,今日情难再,往日逝如烟。

低头轻笑着拉上重重的窗帘,我在安静里淡淡忧伤,歌里都在唱越长大越孤单,从何时里起,时光絮絮落下,我们慢慢长大,曾经的清澈纯真幻化成了追忆,也曾以为那些深深眷恋的离去会痛哭流泪,悲伤欲碎,直到此刻,才知,原是淡然浅惆怅,缱绻忧伤。

你说,是不是我的心,就像这薄凉的夏日一样,跳动的如此热烈,却不存在丝毫温度。

是不是,我性本薄凉。明明很多时候,可以拥抱另一片温柔光景,明明很多时候,或许我可以把你留住,明明很多时候,你向我伸出了另一只手,可是,最后我仍选择了放弃,独自留在一个人的世界,独自徘徊仿徨。

给我一杯酒吧,醉在今朝今时日,不问人影是非苦恩愁。

猫儿轻软软的叫着,呢喃在我的脚边,窗外风铃声夏虫和鸣,还有回忆里的一个个声音,呼喊着,朝涌而来。

我在哪里。我在哪里。

天光不及你给我的温暖


如同在这茫茫的人间,她只注视着你,注视着自己唯一的知己。《紫诏天音》不想总是老套的问候,你还好吗?所以我想给你写一封信,只想不做涂改的写一封信,我知道写给你,却不知该怎样开头,怎样了解。更不晓得,是哪一天的哪一个时刻,要到邮局,怎样把信寄到你的地方,又以怎样的心情来期待我遇见的回应。我们认识多久了呢?100天了吧,却像一个老相识一样。该怎么叫你才好?大名,小名,还是你给自己起的绰号仙人掌?我记得你的样子,从未有一个不带血缘关系的人让我记忆这般清晰。我记得你笑的时候,坏坏的样子,可谁都知道,你一点也不坏。有时候,我很是任性,我行我素,固执己见,脾气偶尔也会很差,动不动就会说些伤人的话,但奇怪的是,我记不起你生气的样子,这是因为是你从来没生过我的气呢,还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

朋友们一开始都说:你们相隔那么远,怎么可能。呵,听到他们这样说我,难免有些心酸。我其实是一个不容易相信的人,不信人心,不信永远,虽是这么说着,但我似乎总是隐隐有对奇迹的期盼。

十一的相聚,是那么短暂,可是。真的很美好呢。你说,你喜欢江南山清水秀的地方;你说,你喜欢,驰聘篮球场的自由;你说,你想拥有一个古典的主题客栈....这些我都知道,我一直想写一篇文章,写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写我们的梦想,但终未能完成,我怕,我怕我笨拙的文笔写不出我们万分之一的好。但文章的题目已经拟好:《彩虹之巅》。意即与你在一起的日子如在彩虹之巅一样快乐。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有多少呢?不多不少,刚刚好填满我们的回忆,我们下次相见又得什么时候呢,无法知道以后还要度过多少不能被分担的漫漫日子,我常常梦见重逢的时刻:在嘈杂的街头,你面带微笑,向我走来......

听好多人讲话,看好多事发生,他们或是它们,似乎都在讲一个好像真理的事实,那是说,人一旦距离远了,心也会远,会变得陌生,变得不再亲密。那我们呢,会吗?答案。其实我们都清楚。即使在一起有层出不穷的艰难与不测,我也不会改变我原有的固执。现在,我们只是不愿匆匆相见,再匆匆告别。我们都在等一天,有足够的时间,好好看看彼此的脸,我相信,你还是若只如初见,说着这些天你的思念。

终于,该说说我的现在了。有时候,我也会不高兴,也会委屈,也会觉得失落,也会为那未知而感到迷茫,不过你知道的,我很会安慰自己,有些事也想的开,所以我每天都很好,好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相见不能见是一种痛苦,但一旦想到如果今后你的幸与不幸万一我无法知晓,没有资格过问,那才是我最大的痛苦。每当心酸难忍的时候,我就常常想起堇年的字,她的那份苦那份痛,我更能体会。亲爱的仙人掌,你可知道,我会一直珍惜与你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在写你,也在写他们。感谢上帝,纵然万水千山,沧海桑田,周围的一切来过又离开。我的身边,还是有你,你们这样的人。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

十六岁的春日。班上开展了一次有趣的活动,为了让全班男女同学能够和睦相处,老师特设了下周一为女生节,要全班的男生为女生做一件好事,并且赠送一件有意义的小礼品。

我选了她,叶小花。一个在此时几乎被全班男同学遗忘的农村女孩。靠窗的角落里,她安静地低着头。当台上的我大声叫出她名字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跳。全班男同学开始起哄,大笑。

那样的笑声里,我与她一同陷入了年少的尴尬。

我与她不同。我选择她,完全是出于仁慈,甚至,是一种对弱者的可怜。虽然,我知道这个词对于叶小花来说是那么残忍,可我想不出还有其他理由。她接受我,估计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因为大家都知道,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男生选她。

每一堂课她都听得非常认真,尤其是外语。而我,痛恨所有的科目,我和年级中甚至是全校不爱学习的坏学生都认识。我们一起通宵上网、抽烟;偶尔用拳头对着别人的鼻子出气;背书包去果园里偷果子,大口大口地吃完果子,把剩下的残碎放在上课起立时前排同学的板凳上

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调整。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目光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

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在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传得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群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话说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紧捏着笔在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地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她时不时地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我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块钱的手套拿走了。雷明在身后一个劲儿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脸红着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开始会主动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群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酒吧。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使她看上去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love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概,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低人一等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

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个村姑,叶小花。

有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不断将英语笔记借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起,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褪去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突然的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儿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ioveGive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柔情饺子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柔情饺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哒哒哒,哒哒哒厨房里一阵阵剁菜声把我从梦中叫醒。睁开惺忪的眼睛,看看天刚朦朦亮,翻个身打算再睡过去,只听厨房里又是一阵哒哒哒的剁菜声,哇,肯定是母亲又要给我们做饺子吃了!

于是,我一骨碌爬起来,赶到厨房,看到母亲已经拌好了肉馅,白菜已经剁了一多半了,我赶紧从母亲手里拿过菜刀,在母亲走出厨房的瞬间,我泪流满面。

明天是休息日,一辈子勤快的母亲知道孩子们要过来,一大早就准备做饺子给我们吃,这好像已经形成了习惯,每每到星期天,母亲便做好饺子等她的孩子们过来吃,而我们也是每到星期天无论多忙,都会把工作挪开,把饭局推掉,都会去母亲那里吃饺子,仿佛那饺子有一种魔力,深深的牵住了我们,想挣脱都不可能。

母亲做饺子是下了大功夫的。每到周末,母亲便早早起床,几乎是第一个为市场开张的人,她是为了做饺子的肉够鲜,为做饺子的菜够鲜。采购回来就忙活开了,先将新买的肉剁成馅拌好调料,再剁菜,给菜拌上胡麻油煨一会儿,和肉馅拌起来。做好饺子馅,就去和面,等面饧好了,就开始包饺子

等我们忙活完自己的事儿,收拾好自己的家,赶过来母亲家里准备帮母亲包饺子时,往往母亲已经做好或只剩最后几个,而我们也就作罢,只是帮母亲收拾收拾擀面杖,切切菜而已。

母亲做的饺子很香。从土地改革开始家里种了小麦开始,母亲便给我们做饺子了。那时白面少,每吃一顿饺子,母亲都会认真的准备,以至于到现在母亲做饺子都会一丝不苟。在生活逐渐好转以后,我们经常大小饭店的进进出出,品尝过各路大师的饺子,结果都比不过母亲做的饺子。每次亲戚朋友来,母亲都会以饺子招待,每次的饺子馅各不相同,市面上的各种菜以及自家腌制的酸菜都会被母亲用来做饺子馅,不管什么馅,那饺子一定是很香的。母亲做饺子的方法我熟记于心,也曾尝试着做过几次,不过哪一次也做不出母亲的味道

你曾是温暖我的阳光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你曾是温暖我的阳光,欢迎阅读与收藏。

谁的青春不曾冲动过,谁不曾爱过那么几个不该爱的人,但是即使身边的人都说她不是对的人,甚至你自己其实也知道,她和自己没有可能,然而,你还是无法释怀,因为在自己心里,她曾是最美丽的阳光,那么耀眼而遥不可及。

当初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从外貌上看对眼后,便忍不住想要去接近她了解她,最后发现好像自己和她真的有很多共同话题,好像对方越来越吸引自己,然后在某一刻一冲动,大家开始交往,慢慢的,时间久了,发现对方也并不是那么完美,那么高大上,于是产生了两种结果,要么互相接受最后在一起,要么互相抱怨而分开,而年轻的我们,自然多数是选择寻找下一份真爱。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寻找当中,我们免不了受到感情挫折,爱得太累爱的太辛苦,爱的伤痕累累。

人都是自私的,在付出自己的感情时,也渴望受到等价的情感回报,没有谁会一直无欲无求对一个人好,就像一个人如果追一个人一直追不到,他总会放弃的,只是时间问题,因为他永远得不到等价的情感回报。但是不论你是怎么和对方在一起了,既然在一起了,那么对方总有让你喜欢的地方。他可能很有钱,可能很优秀,可能对你很好很忠贞,可能性格和你很合得来

所以我们因为种种原因和别人在一起了,在时间的检验之下,我们互相看清了对方甚至说看透了对方,最后渐渐产生矛盾与冲突,加上现实与理想中的差距,我们多会不欢而散。

然而不欢而散之后,事情并没有结束,我们还得继续生活,即使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只是在一个人的生活当中,我们偶尔会觉得孤独,我们会怀念曾经两个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刻,过往的点点滴滴,那些曾经最美好的画面,却成为现在最沉默的讽刺,我不怪我们没有天长地久,我不怪你没有等我长发及腰,我不怪那曾经陪伴我的熟悉身影,,一切都是有理由的,既然你我分开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征途。

愿你被时光温柔对待,忘掉那些不开心的过往。

愿你被爱人温柔对待,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

我永远不会因为想你而情绪低落,因为你曾是我心中,那最美丽的阳光。

我永远不会因为恨你而纠结苦恼,因为你曾是我心中,那最安静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