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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的荷包蛋

发表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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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香香的荷包蛋,欢迎阅读与收藏。

香香的荷包蛋

李文旺

1979年到1982年,我在离家十五里地的中学读高中。因为离家不近,所以,除了周末,都在学校住校。只有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的一整天才在家里。其实星期六的下午有一半时间要用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所以,回学校的时间总想往后推一点,不然,在家里的时间就太少了。于是,我常常会在星期一的早上从家里去学校。

一般来说,星期一的早读是从六点到七点半,老师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我们这些离家远些的同学七点到校,可以比大多数同学晚到一小时,但是,如果七点不到实在是说不过去的。十五里路,我得走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说,我无论如何必须在五点钟从家里出发,否则会迟到。

其实,早上五点动身,这对于我这个已经十五岁的人来说并不难。这样就苦了我的母亲,她要四点起床,因为她要给我做早饭。其实,七点到学校以后,我在学校是有早餐吃的,我也多次不让母亲做早饭。可是,母亲每次都决意要做。母亲说:学校的饭哪有家里的好吃,再说,饿着肚子去学校,不值。学校的饭其实也不差,可是,由于母亲给我做的早饭太丰盛了,难免相形见绌。

母亲给我做的早饭,不管有没有其他的佳肴,每次她都会给我烧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三年之间的每个星期一都是雷打不动的。有时候,加上鱼或者肉菜,我一个人吃着,在那个年代,有这样的菜,能不丰盛吗?

母亲烧的荷包蛋酥而不焦,香脆可口,更主要的是油放得多,后来我竟然吃上瘾了。二十多年后,由于我爱人偶然不舒服,我给我孩子做过几次早餐,我才真正体会了当年母亲的艰辛。母亲给我做早餐,平时倒是好一些,要是到了冬天,寒风刺骨,母亲得早早地起床,烧好热水为我洗漱做准备,然后才动手烧饭。那时候母亲已经快六十岁了,我真不知道她何以能够坚持三年。

有一个冬日,家里的闹钟没电池了,一时又没有换,收音机时好时坏,根本不知道时间,母亲悄悄地起床了,烧好了饭,自然也包括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这时,母亲才不得不把我叫起来。我吃好饭以后,就离开家。冬天日子短,凌晨时候,连路都看不太清,我估摸着也快天亮了。可是,我走了二十分钟,竟然一点天亮的迹象也没有,离家越远,胆子越小,我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我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冷冷的天气,道儿又黑,有谁会这么早走道呢。我多么巴望前面或者左右两边再走出人来,哪怕走出一个人来也好。此时此刻,我正穿行在一个村子里,左右都有人家。如果来人不从身后走来,至少我看得见人。可是,除了身后的脚步声,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了。我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毕竟我只要十五岁啊。我想: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天气冷倒还无所谓,还看不太清路,现在又从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只有听天由命了。

突然,身后的声音竟然叫起了我的名字。那时候我学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好的观念没有记下,有一点倒是记下了:若是夜里有人叫,千万不要答应。本来这是书上批判的腐朽观念,我下意识地把它当做经验了,听见有人叫也不答应。不但不答应,我还越来越紧张,我纳闷:谁知道我的名字呢。后面的声音又叫了一声,这时我才听出像我母亲的声音。后面的人见我有些反应,更大声地叫了我一声,这一瞬间,我心里马上涌起了一股暖流。是啊,是母亲在叫我呢。我反转身来,当看清楚了母亲时,我的热泪差点流了出来。母亲虽然不是小脚老太婆,但在她年轻时,也是缠过脚的,她是如何追上我的呢?

原来,母亲起床以后,那个时好时坏的收音机一直开着,我刚走十多分钟,那收音机又好了,滴滴滴几声之后,报出的时间是五点,母亲知道我们起的太早了,加上路上暗,母亲担心我路上会害怕,就一路小跑地追了上来,好在我因为害怕而越走越慢,不然,母亲还不知道要追到哪里呢。啊,暖暖的母爱,多么的珍贵。

那油淋淋的荷包蛋固然很香很香,但是,伟大的母爱岂不更香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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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蛋与倒霉蛋


开心蛋与倒霉蛋

一天晚上,见单位财务室的人都下班走光了,开心蛋就从自己办公桌拿出一根绳索,放声痛哭。

为什么,原来开心蛋因为进了地下赌场玩二八杠,想不劳而获,结果老是输,无奈就借了高利贷。现在高利贷利滚利,当时借了十万,现在要还百万。就这点工资,就是几年不吃不喝,也还不清啊。更可怕的是债主发狠话了:明天再不还钱,就先卸掉他的两只手指。

开心蛋是有钱就吃光用光的人,想想上面的情况,哀叹日子无法过了,觉得还是选择上吊为好,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情况。

开心蛋哭好后,就拿了绳索,再拿了木椅,然后站在木椅上,将绳索的一头,套在屋内天花板的金属吊杆上,接着头仰起,准备将绳索另一头套在脖子上。

不对,啊,保险箱的门竟然半开着,哎,前面怎么就没想到瞧瞧单位的保险箱呢。原来单位明天发工资,保险箱肯定有钱,这钱足够自己还债。我们的出纳真好,今天居然将保险箱门开着,哈哈,开心蛋兴奋了,感到前面的所作所为真傻。

马上下椅子直奔保险箱,拉开门,哈,里面钱一万一叠扎好,数一下,一百万出头,哈哈,明天能还清债了。说着,开心蛋将外套脱下,将箱里钱悉数打包好,又将保险箱和办公室恢复原样,就开心地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上班时间还没到,倒霉蛋就早早地来了。她想我是出纳,今天发工资,我要打开保险箱将里面的钱再清点一下。

到了财务室取下随身带着的钥匙,插入保险箱匙孔时,啊,不得了,保险箱没锁,哎呀,自己真浑啊。倒霉蛋紧张起来,颤抖地拉开保险箱门,啊呀,钱都没有了。这不是昨天有同事陪同到银行取了一百万放箱里面的吗,难道自己昏头没上锁,将钱,这怎么办?

倒霉蛋剧烈地颤抖起来,啕哭起来,这可是一百多万啊,我就是不吃不喝,也不知猴年马月能还上啊,再说那可是工人等着过日子的血汗钱啊,想着想着,倒霉蛋更加颤抖起来,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她看见开心蛋在慌忙清理中遗忘在台子上的一根绳索,对,这日子怎么过,还是一了百了。于是她拿了这根绳索,拿了木椅,将绳索一头挂天花板的金属吊杆上,另一头挂在自己脖子上,脚一猛蹬,蹬开椅子,真的一了百了,去见上帝了

没过多久,开心蛋也锒铛入狱,被判无期徒刑终身将在监狱渡过。

虫虫的宝宝蛋


虫虫虫虫飞,飞到嘎嘎园,捡个宝宝蛋,娘要吃,儿要看,老子留来过月半一位老妇人坐在门前的木椅上,膝盖上面坐着半大的孩子。老妇人淡淡地笑着,眼角的皱纹延伸到了双鬓,她的双手轻轻握着小孩儿的两只手,随着童谣的节奏慢慢地教孩子唱着。头戴小圆帽,身着小罩衣的孩子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好奇地看着老妇人,嘴里跟着咿咿呀呀地唱着。听着童谣,感觉这旋律似曾相识,隐隐约约中,万千思绪飞回到二十年前

虫虫虫虫飞,飞到嘎嘎园,捡个宝宝蛋,娘要吃,儿要看,老子留来过月半妈妈做完家里的活,搬了一把小木椅坐在老屋的大门旁边,把我放在她的膝盖上,教我唱这首童谣。我生在初春,现在早已入秋。因怕我着凉,我被裹得圆滚滚的背对着坐在妈妈的腿上,望着眼前朦朦胧胧的一切。

老屋门前的石阶下,是一片被爷爷踩得严实平整的泥坝,泥坝的边上是爷爷精心栽种着的一圈儿花花草草、一棵从没吃到过果子的梨树、以及两棵矮矮的但是结了很多果实的石榴树。沿着小路向前走,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叮叮咚咚,像是一首不会觉得疲倦的曲子,在大山里自我迷醉地弹奏着自己的音符。遇见大石头溪水就积成了一个水凼,在里面偶尔还可以看见小小的透明的鱼儿,甚至可以在石头下翻出小螃蟹来。踩着大石头过去,是一片梯田,春种秋收,刚刚收割过的稻田里排着一垛一垛的稻草,像一个个可以躲避风雨的小房子。秋深雾重,远处的山朦朦胧胧,只隐约可见其起伏的轮廓,像个喝醉酒随便倒在路边的老翁。

在爷爷家,我从一岁长到三岁。没有去溪边玩耍,也没有自己一个人踏过小溪去过那片稻田,我只在妈妈的歌声中记住了小溪水那叮铃而逝的声音。三岁后,我去了外婆家。

虫虫虫虫飞,飞到嘎嘎园,捡个宝宝蛋,娘要吃,儿要看,老子留来过月半外婆在屋外放了一把木椅坐在上面,把我放在大腿上,两腿夹住我的小腿防止我乱跑,虽然我已经三岁多了,但是却无法挣脱外婆的束缚,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外婆。外婆体弱多病,长年药不离身,所以说话得慌,而且断断续续。

我手里拿着外婆送我的小米老鼠玩偶,望着外婆问道:嘎嘎,宝宝蛋是什么?我也想要!

听了我的话,外婆把我放下来,我刚准备跑就被一把拽住,外婆缓缓起身,拉着我的手慢慢向屋里走去,一边走一边回头给我说:明天早上让大噶嘎给你做,我们等会儿去对门吃酒去!

外婆步履蹒跚,却还是把我背在背上,去了对面办酒席的地方看热闹。鞭炮一阵噼里啪啦,我手里拿着米老鼠一阵激动,但又有些害怕,便紧紧地趴在外婆的背上,却又时不时地拿眼睛往外瞟。

酒席上,我一双眼睛瞧着一桌的人,一只手拿着米老鼠,一只手却拽着外婆的衣服。突然有人眼尖发现了我,便问我外婆:大嫂子,这是谁家的妹娃儿?长得这么乖!

外婆把我拽着衣边儿的手扯下来,把我挪到中间说:这是细妹的。

我正襟危坐,接受着一桌人的审视:

你叫什么名字?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你几岁了?

你怎么住在你嘎嘎屋里?

问了一圈儿后,他们才慢慢地聊着其他的事情,见我不怎么吃东西,又问:小妹娃儿,你怎么吃这么少?不喜欢吃这些吗?

我没说话,想了想才回答:我还是要讲哈礼噻!

顿时整桌人哄堂大笑,于是我也成了当地因为讲礼而一举成名的小红人。

第二天早上,外婆给我煮了我最喜欢吃的那种最宽最宽的面条,还有一个煎鸡蛋。我一边吃着鸡蛋一边想:这就是宝宝蛋?还没吃完,妞妞就来找我玩了。两人手拉手进了外公的房间,只要外公不在家我就喜欢往外公的房间跑,除了可以搜罗到很多小玩意儿以外,还可以瞧些有画的书。我俩一边翻书,一边对书上的画发表自己的见解,包括老日历上的八卦图。

我们言辞凿凿,长篇大论,以至于外婆进来说她要去集镇一趟,问我去不去,我都只是抬了个头哦了一声。等我们看累了,回过神突然发现家里没人了!我房前屋后转了个遍,都没找到外婆的影子,想起外婆说她去集市了,外公也还没回来。我也不急,去翻了一些小零食装在妈妈送我的小书包里后,就一手拿着米老鼠,一手拉着妞妞的手说要去集市找外婆,两人就这样商量着往集市的方向走去。一路走走停停,一会儿去折朵小花儿,一会儿又捡个漂亮的石子儿,一会儿又手拉着手一起过了河,当然还不忘往嘴里塞吃的。不知走了多久,路上遇见一位耕种回家的大叔,询问我们是去哪儿。我说去集市找外婆,他告诉我们说外婆马上就回来了,让我们先回家去,然后我们又一路走走停停地往回走。手中仍旧拿着那只米老鼠

三岁那年,我作为留守儿童留在了外婆家,由于外公外婆年迈,我又辗转回到了爷爷奶奶家,这一留就又是三年。

七千多个日夜,抓不住飞逝的光阴,只留下回忆伴随。新年回老家,老屋门前的石阶不知被搬去了哪儿,原来的泥坝也已被光滑坚硬的水泥地代替。那一圈儿花花草草哪里还有身影,只剩下两颗石榴树以及那从不结果的梨树苟延残喘。门前架了一座新桥,细水长流的声音闯入双耳,不知道还有没有透明的小鱼和小螃蟹

虫虫虫虫飞,飞到嘎嘎园,捡个宝宝蛋,娘要吃,儿要看,老子留来过月半我一阵恍惚,随即进屋,看见妈妈正在逗小侄女,这首童谣是唱给小侄女听的。岁月的痕迹悄悄地爬上妈妈的眼角,留下深深浅浅的沟壑。我记得,妈妈曾对我说,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唱歌。只要忙完了家里的活儿,她就会搬一把椅子坐在大门前,教我唱很多儿歌,我像是听得懂一般,静静地看着听着,有时候还跟着哼几句。我知道,一定有这首童谣。我对妈妈说:过完年去嘎嘎屋里看看吧!

走在走过无数次的路上,环顾四周的景色,似曾相识的感觉渐渐萦绕心头。那被我唤作大嘎嘎、小嘎嘎的外公外婆看见是我,脸上随即浮现出笑容,将我引进屋里。我坐在火炉旁,抚摸着这个被我洒过汤洒过饭的老古董,想起十几年前在这栋房子里的欢声笑语,听着外婆和妈妈絮絮叨叨,包括那次我和妞妞差点走丢的事。我抬头环顾四周,突然看见了窗台上一个穿着大红色短裤的米老鼠

蛋铺里的安娜


1993年年初,我回到芝加哥,打算把修了一半的艺术硕士课程修完。朋友托朋友,我找到一处房租低廉的居室。据说它最令人羡慕的好处是,方圆一英里之内,有地铁...

1993年年初,我回到芝加哥,打算把修了一半的艺术硕士课程修完。朋友托朋友,我找到一处房租低廉的居室。据说它最令人羡慕的好处是,方圆一英里之内,有地铁,有家“九毛九”百货店和一个“Egg Store”(蛋铺)——芝加哥的中国留学生没有不知道这个著名的食品减价商场的。它分布在各个贫民住宅区,如同一个个食物急救站,能及时扑灭周围的饥饿。为什么给它取名“Egg Store”,我一直没考证出来。有人说它的缘起是专卖鸡蛋的小铺。因为鸡蛋是美国最便宜的食品之一,所以在它拓展成今天这样庞大的连锁廉价食品店时,仍沿用鸡蛋作为它物美价廉的象征。还有就是从复活节来的那层寓意:鸡蛋是复活节的主食,只要有鸡蛋的地方就有生命之孵化,就有生命之起死回生。因此,鸡蛋象征的是生命之早春。我比较赞同对“Egg Store”的后一种注解。应把这个“蛋铺”改成“生命之春”食品商场——Spring of Life:有生命弹跃而起之意,也有生命如泉喷涌之意。

那天,我走到蛋铺奶制品柜台时,发现一个瘦小的老太太坐在两大桶牛奶边上。蛋铺里充满喜洋洋的各国语言,若不留心,绝不会听见老人细弱的呻吟。她几乎是整个店铺中唯一的白人面孔。美国人但凡有体面的收入,是不会来这里和各种肤色的移民一起打捞食物渣滓的。我还没走上前,就感觉有一股奇特的气味从老妪身上泛起。

我问老太太哪里不适,她哼哼着说:“我的脊梁要杀死我了!”我必须完全蹲得与她一样低才听得见她的话。我试着去拉她的手,她把那只手从我手里缩回,给了我另一只手,因为头一只手的手心里有几枚硬币。她像一截定了型的老藤一样,让我一点点抻直,眼看要直了,她尖利地惨叫一声,又缩回原来的形状。她身边搁着一个手推车,是专为老年人购物所设计的那种,只是它也老得如她一样变了形。

我把两大桶牛奶放到手推车上。从她婴儿一样尖细的期期艾艾中,我弄明白了,她在这儿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就是想把脊背的疼痛挨过去,再把两桶牛奶搬上车。我左手推着她的车,右手环过她的背,插在她的右腋下,等于将她的体重全挂在我的右臂上。我感到她整个人不比那两桶牛奶重多少。我问她还需要买别的什么,她说不需要了,两桶牛奶足够她和她的家人一周的生活了。我差点问:一周七天光靠牛奶?但我及时闭了嘴。在美国,是可以把悲惨当某种怪癖来理解的。而把悲惨当作怪癖来尊重,也就等于尊重个性,尊重个人对生活方式及自我信仰的自主权。

我问老太太家住哪里,她说只有3个街口之遥。我决定把她交给她的家人。根据我对医学的无知,我断定老太太一定有脊椎错位之类的病症。她根本已瘫痪在我的右臂上。经过付款过道时,她将手里的硬币给收银员。款数刚好,显然她预先做了计算,也预先打算好除这两桶牛奶绝对不买任何其他食物。蛋铺的牛奶便宜得像自来水。

我们走到马路上,那股奇特的气味我现在已知道了——是股类似动物园的气味。老太太告诉我她叫安娜。我发现安娜的衣着是20世纪60年代的风格,是件大致为黄色的灰外套,或说是大致成了灰色的黄外套。安娜极清瘦,衣服也过于单薄,因而她那几乎弯成“S”形的脊柱,清晰地显现在她的背上。假如把她整个人抹平直,她不见得比我矮多少。我问起她的家庭。她说:“是啊,我有个大家庭等着我去喂呢。”我纳闷竟没有一个比她健壮点的晚辈来承担这采购任务。她像读懂我的心思似的,解释说:“我有两个儿子,在朝鲜战争时上前线了,都没回来。至少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回来。”

我说:“您一定弄错了,不是朝鲜战争,一定是越战吧?”

她说:“我没弄错,是朝鲜战争。越战的时候,我一个儿子也没有了。”

我心里暗暗大吃一惊:安娜得有八十多岁了。虽然她勉勉强强算是活着,但毕竟有这把孱弱的阳寿。再瞅她的面容,不知何处使她看上去像个婴孩,残缺不全却幼稚无邪,头上稀疏柔软的黄白绒毛在无风的空气里浮动。我很难启齿地又问:“那您丈夫呢?”安娜说:“他已经去世20年了。”

这时,我们已走过第二个街口。我由于不小的体力支出而浑身有了汗。安娜指指前面说:“看,那就是我们的家。”

她手指的地方,有一大片灰蒙蒙的鸽子,你挤我我挤你地发出打嗝似的低音。我留意她说“我们的家”,心里觉得有些宽慰。

3个街口,我和安娜竟走了四十多分钟。其中安娜不断请求我停一停,因为一阵剧痛又朝她的脊梁袭来。疼痛使她蜷曲、扭歪,原已变形的身躯更加走样。我也已筋疲力尽了。总算听到她说:“就这里。”

那是一排店铺式的房子,大部分倒闭了,关着门,陈列橱窗玻璃上被涂鸦,贴着招租、卜卦、文身广告和逃犯通缉告示。那一大群鸽子见了安娜,一齐“呼啦啦”振翅起飞,轰炸机似的朝我们冲过来。我感到扑面而来的是带着腥膻体温的一片肮脏固体。我闭眼屏气,躲着那羽毛间夹尘土的风。安娜的嗓音更加细弱温存:“我的天使们!”

她请我把牛奶倒在路边一个破玻璃盆里。她说:“抱歉了,就只有牛奶了。”等我照她吩咐完成了对鸽子的服务,抬起头立刻怔了——她那间店铺房的陈列窗里一下子挤满了大大小小的猫,大概有二十多只,全都像安娜一样细瘦,只是眼神都直勾勾的,晶亮,被饥饿点燃着。我这才明白安娜所说的“家庭”。

我不敢走进安娜的这个家庭。从敞开的门窥入,里面是一目了然的赤贫。有张床垫,有个冰箱,没有浴室和厕所,也没有炊事可为。我只把两大桶牛奶给她提到门内,大半个身体坚定地留在门外。但我还想为这个已进入末日的孤独老人做点什么。她蹲着身挨进门,她身上的气味马上融入屋里暖暖的生物气息。猫竟比安娜要干净些,也多些优越感。我迅速撕下一页纸片,写了我的电话号码,递给安娜:“如果有什么事——比如你的背痛要杀死你,你起不来去买牛奶,就给我打个电话。我住得很近。”

安娜却没接那号码。她说:“谢谢你。我没有电话。”

“你从不给任何人打电话?”

“不打。我没电话,也没人可打。”她刻意躲着我犀利的逼问。

大概为省一笔电话费。我木木地看她掩上门。猫刹那间全从陈列橱窗里消失了,然后就听见屋内响起猫你死我活的欢宴声,以及安娜婴儿啼哭般的笑。

我站在鸽子粪便铺成的台阶上,半天挪不动脚步。我从未见过如此的贫穷和孤独以及衰老以及……此刻我比安娜更需要安慰和止痛。不知怎么两眼茫然地走回了我那月租180美元的寓所,它陡然变成了天堂。我心里难过,却又无所归咎。

一个月之后我决定搬离那个贫民区,在海明威诞生的橡树公园城找到了600美元月租的公寓,我才明白自己没有那样一颗坚强的心,来旁观安娜那样的悲惨人生。我无法将悲惨当作怪癖来理解,从而尊重这怪癖,以至达到对于个人生存方式的尊重。

4个月后,学期结束了。我乘了火车回到那个有蛋铺的地方。那时已是5月底,“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天气使贫穷得到大大缓解,或说使贫穷也得以被装扮。我来到安娜的门前,从门的缝隙看进去,没有安娜了,却仍是一地的猫。它们更瘦了,薄薄的一片,如同影子。我想安娜一定还在世,猫在等她。邻近蛋铺,如安娜这样的生命总可以维持一个大致活着的状态。这样想,蛋铺是功德无量的,它翼下孵着多少大致存活着的生命。

达芬奇寓言:偷来的蛋


达芬奇寓言:偷来的蛋

果园里有两个山鹧鸪的窝,一个建在柏树里,另一个建在橄榄树上。

我再多生一个蛋,一只山鹧鸪说,我要同时孵它们。我要比自鸣得意的邻居多生几个儿子。

日子过得好快,两个窝里的蛋几乎同时孵出小鸟,两只母鹧鸪对做母亲的本领十分自豪,并且四处宣扬。

小鸟们开始胆怯地模仿着它们的母亲,渐渐地长出羽毛。激动人心的日子到了,它们开始飞翔啦!

住在橄榄材上的小鸟一个接一个地从树上大胆地跳下来,做暂短又小心翼翼的飞行,然后再飞回温暖的窝里。小鸟对自己的奇迹感到非常骄傲。

住在柏树丛里的小鸟,也是一个接一个地开始了伟大的冒险。它们胆颤心惊地在果园飞行,一边尖声尖气地叫,一边扇动着小翅膀。

不过,它们之中的一员本应当飞回柏树的窝,却十分笨拙地落在橄榄树的巢里,并且,十分满意地和其他小鸟挤在一起。

这小鸟是偷来的蛋孵出的。它是回到亲生母亲的身边。它以此嘲弄了鹧鸪小偷。

大自然有它自己的规律。改变大自然建立起来的规律,只能是白费力气。

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


1

在这个歪理邪说泛滥成灾的年代,谁都会随时随地随口来那么几条,如果不仔细想一想,确实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比如“屁股决定脑袋”,此条就很有味道,现实中本来是脑袋决定屁股的一件事,到最后办下来却变成了屁股决定脑袋的一件事,让你不得不感叹世道从来不缺乏“颠倒之美”。

由“屁股决定脑袋”这条歪理邪说引申出另一条歪理邪说: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是我——娄大伟——一个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的不朽功劳。说功劳不朽可能有些夸张,比较确切地说,是我第一次在我们那个小圈子公开传播的。这条有没有味道,你听了我的故事就会明白我说得其实有一定道理。

沟蛋子是啥玩意儿?沟蛋子在我们哪儿就是屁股蛋子的意思。这下你就明白七八分了吧。说沟蛋子比脸蛋子重要,显然说的是关于女人方面的事,不会有那个大笨蛋傻到去比较一个男人沟蛋子和脸蛋子孰轻孰重孰好孰孬。若非要把男人牵扯进来,我觉得“屁股决定脑袋”的说法——于男人还是蛮般配的。

2

今天是阳历八月二十三,早晚还勉强,白天气温就高得烦人。

我是一个不喜欢空调常开的怪人物,所以在这样的桑拿天,即使呆在家里也浑身不爽快。

在单位上班你就不能想干啥就干啥只图自个儿爽快得劲了,你得听老板的,老板不是你的父母,却是你的“衣食”。

逃离了“衣食”的双休日,除了像瘟神一样可恶的加班,白天黑夜你都是自由飞翔的。你可以选择一个人单飞,也可以选择带着老婆双飞,还可以选择带着老婆孩子仨飞。你看,咱们工薪阶层的小日子还是蛮不错的嘛!起码比那些无奖金津贴无节日假日无家人陪伴的“三无”农民工滋润多了。

在这样不靠谱的天气里,我琢磨出了一个让自己呆在家里挺爽快的法子,那就是接多半浴缸温水,把自己当成一截子泡菜泡在浴缸里。如果水温比我的体温高,温柔无比的水就把她的温度无偿传给了我,反之,我就把我的温度无偿传给了温柔的她,热量反反复复地平衡,破坏,再平衡,再破坏,大半天就度过去了,你说爽快不爽快?

有点天马行空扯远了,回到正题。我再强调一遍,今天是阳历八月二十三。老婆十个月前去韩国学习了,顺利的话,老婆还要两个月才能回来。老婆不在家,两岁的女儿我显然照顾不了,我要上班养家糊口,于是我把女儿送到了岳母家。没有老婆在身边絮絮叨叨,没有女儿在身边叽叽喳喳,我双飞不了,也仨飞不了。单飞一次两次还凑合,三次四次也还凑合,多了就审美疲劳或乏味了。所以在漫长炎热的几个月中的这些双休日里,我基本泡在浴缸里,一个人爽快。

光把身子泡在浴缸里时间长了也不爽快,因为你原本就不是一截子泡菜。为了维持爽快的持久性,我变着花样调剂浴缸周围单调而不断凝固的空气,让空气欢乐起来。

听音乐是排挤孤独最好的利器。男声的女声的(童声的除外),中国的外国的,内地的港台的,民族的流行的,舒缓的激越的,我都听。你别以为我是音乐忠实的孙子,你别以为我是音乐忠实的粉丝,其实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我除了听音乐的旋律,我对歌词几乎记不住,也不会用心去记。歌词于我来说牵扯不到加薪或者升职或者其他的好处(比如艳遇),我为什么要用心去记呢?假若你拿给我一首熟悉的歌词看,我丝毫不觉得这是一首我熟悉的歌,只有等歌声和旋律放出来了,我才知道这首歌是我熟悉的那首歌。

哎!我这德性,又扯多了。听着音乐在浴室氤氲的气流中飘来飘去,温柔地撞击着浴室的棱棱角角,时间去哪儿了?你不会感到丝毫孤独的。

读小说、看杂志也是排挤孤独最好的利器,这个就不用我啰哩啰嗦了。你是人精你是知道的,假若你舒舒服服地躺在浴缸里,手里拿着一本香车、美女、帅哥无数的精美杂志看,你还关心时间去哪儿了吗?

至于品品红酒、在水面洒上一层艳丽的玫瑰花来增加情趣之类的花样,我一个人一般是不能玩的,我要等着和老婆一起玩才带劲。只要你还好好地活着,盯着你的眼睛就无处不在,你休想乘老婆学习出差的良机,勾引良家妇女或者白富美,这是老婆临走前在我额头一笔一划留下的一段铿锵文字。

对了,从两周前开始,我就变得有些沉默寡言了,一方面我有点想老婆了,她不会在遥远的韩国朝思暮想起都教授而忘了我吧?另一方面我突然陷入到“过去”这个陷阱里无法自拔了,老婆与我的相识、相知、相爱,一直到结婚生“子”,都成了我回忆的重点内容。说来也奇怪,只要我躺在温热的浴缸里,这些内容就像一幕幕电影一样在我眼前呈现,清晰如昨天。

3

聂远这个家伙精明得像一只泥鳅,尽管我表面上对他不屑一顾,经常说他这是何必呢?暗地里对他却差点就五体投地了。之所以还没有五体投地,是因为我还在观望他的付出是否得到回报。

聂远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俩一起签到同一家建筑公司,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上班,但在同一个宿舍睡觉。我睡下铺,他睡上铺,我是他睡在下铺的兄弟。

我俩的办公室恰好是面对面,中间隔着一条一米半宽的走廊。公司有条严格的规定,上班期间办公室的门是不允许关上的,即使是大冬天也不能随便关上,这样做便于领导的巡视检查,也便于大家互相监督。所以在这样的办公条件下工作,你不努力,别人就努力到你前面去了。机会是均等的,就看谁先敏锐地抓住了。

聂远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一个人,聂远以为我占了先机。

我的办公室里除了我,还有一个人,她先于我报到了。

你好,我叫陶怡,欢迎你,咱们是同事了。当我在人力资源部主管的带领下进到办公室的时候,一个女生迎了上来。

你好,我是娄大伟,请多关照。我有点局促,也有点惊喜。局促一方面是因为刚刚踏入了解不深的社会,还丢不掉那种原始而稚嫩的学生气,另一方面是和一个女生的初次见面。惊喜是因为没有想到今后和我一起办公的是一位女生了,这点惊喜应该是天然的,假使是你我想也会惊喜的。

陶怡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般般。之所以说“一般般”三个字,没有说“很难看”三个字,是因为,第一,她起身欢迎我了。第二,她给我沏了一杯热腾腾的绿茶。第三,她预先就把我的办公桌里里外外收拾得一尘不染了。有这三点做前缀,你还评价一个女生“很难看”,就说明你这人在社会上

基本无可救药了!当然,仅从面容上定义,小眼睛,单眼皮,鼻梁稍微有点塌,嘴唇还略厚,皮肤也不甚白的女生就归不到漂亮女生的范畴了,勉强大众化吧。对于大部分天生就喜欢以貌取人的男人来说,这样的女生第一印象恐怕只能是“一般般”三个字了,除非是你图谋不轨。

陶怡是个热情的女孩,也是个开朗的女孩。不出一星期,她不仅和我开起了适宜的办公室玩笑,还和对面办公室的聂远开始说说笑笑了,我们三人在工作间隙有时会为一个好笑的话题在走廊开怀大笑,引得其他办公室的同事好奇地伸出头来朝我们频频翘望。往往此时陶怡都会朝他们歉意地摆摆手。

交待一下办公室里我处的方位,这一点对故事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把我俩的办公室和聂远的办公室当做一个整体考量的话,我们仨刚好处在一条线上。这要感谢公司的那个鸟蛋规定,如果两个办公室的门是关闭着或者虚掩着,怎么也不会看出来我们仨处在同一条线上。

我是背着门坐的,陶怡是面着门坐的,我俩的办公桌并没挨着,中间置放了一盆低矮的紫罗兰和一盆低矮的芦荟,毫不影响我俩的面对面,就是说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她干什么,她可以清晰地看见我干什么。聂远正好也是面着门坐的,这样的话,聂远一抬头,他不仅看到了我的背,还越过我的背看到了陶怡的脸。同样,陶怡一抬头,她不仅看到了我的脸,还越过我的脸看到了聂远的脸。三厢比较,最吃亏的属我了,我少看了一部分,除非我吃力地扭过头去。

4

差不多毕业后近一年的时间,我依然难以从与小冉的别离苦痛中拔出来,潇洒地和她说声保重!说声再见!

小冉是我的初恋,我们在大学校园里走过了三个春秋。校园里的一花一草、一木一果、一水一沙都见证过我俩的快乐和欢愉。但幸福终究不属于我俩共同拥有,她为了她的父母回了她的城市,我为了我的父母回了我的城市,双城生活像田径裁判手中的红牌一样阻隔了我俩的爱情长跑。

别离的那一刻,小冉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同样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俩找不到哪怕一句话来相互安慰。

乌黑的长发倾斜状飘起,是小冉先转的身,我看见她决绝得没有一丝回头,就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检票口。

聂远在大学里也不甘人后地热恋着。不过他比我高明多了,比我洒脱多了,他和他女友别离前就很好地处理了相互之间的关系。聂远说他们是笑容满面地分了手的,聂远说学生期的爱情是禁不住大风大浪考验的,所以理智地选择分手对谁都有好处。

我和小冉分别后,我俩保持了每月通一封信的习惯。我俩没有选择最方便的电话,她害怕我听见她的声音而伤心,我害怕她听见我的声音而哭泣。我俩也没选择快捷的Email,她说那里有太多复制和粘贴的假象。我俩选择了最原始的书信形式,我看见了她亲手写的信就如同看见了她,她看见了我亲手写的信就如同看见了我,缕缕墨香,点点泪痕,真实,真诚,真挚。

陶怡是个有趣的女孩,小冉每次的来信几乎都是她从传达室给我拿回来的。当然她是不会白拿的,一封信,一盒冰激凌,至少也是一块奶油雪糕,否则她就把小冉的来信锁在了她自己的办公桌里让我干着急。我呛她这是赤裸裸的打劫,她说打劫的就是我这种深陷情感泥沼中的脆弱男人。她怎么发现我是深陷情感泥沼中的脆弱男人呢?

等我发现聂远和陶怡走在一起手挽着手时,我确实有点失落。我的失落不仅仅来源于他俩的打情骂俏和勾肩搭背,而是小冉最后写给我的一封来信。这明显就是一封绝情书,她说我俩还是一刀两断了吧,这样下去对两个人都是无尽的折磨,面对现实要勇敢地选择放弃,如果爱对方,各自就把真诚的祝福送给对方吧!

我看着绝情书上到处盛开的一朵朵凌乱的梅花瓣,我实在忍不住了,我把这封信紧紧贴在我的脸面上,我愿意一辈子守候着这些梅花瓣,让它永不褪色。

5

很快,我是说聂远和陶怡的感情脚步迈得很快。假若我是一道低矮的门槛的话,他俩轻轻地就迈过去了,感觉稀松平常,或许根本就视而不见,就像面对的是自家的那道门槛一样。

这不是我的嫉妒之说,或者是因了小冉绝情而去的随便发泄。举个例子你就明白活生生的我——娄大伟,快成聂远先生和陶怡小姐二人进行恋爱的道具了。

在办公室里,我偶尔一抬头,便会发现陶怡在对我挤眉弄眼地笑。我心里说不对呀?你对我笑什么呢?我刚才在认真工作啊!我有什么可笑的作为让你这样开心愉快呢?后来,我弄清楚了,陶怡不是在对我笑,她是在对我身后对面办公室的聂远笑。我猛一回头,聂远的左手还悬在空中扮演着灵动的兰花指,示意着只有他俩才懂的恋爱情话。

在单身宿舍里,陶怡光顾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中午休息的时间她会来,晚上我和聂远睡觉前她也会来。我在她也来。我不在她也来。陶怡来了特勤快,不是扫地擦桌子擦窗户,就是收拾我俩到处乱放的衣物,或者给聂远手洗衣服,衣服晾干了再熨得平平整整。陶怡有时还给我带洗衣服,有时还关心我和小冉双城恋的进展情况,这些让我找不出正当理由当他俩之间的电灯泡,所以陶怡来宿舍找聂远,我就自觉躲出去了,或者聂远知相一些,他俩出去散步了。

后来,聂远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喜欢上陶怡的两个原因。

第一,陶怡的身材特别棒。他说陶怡特别喜欢跳街舞,他就是有次在酒吧里看到陶怡跳街舞而发现她的身材特别棒进而喜欢上她的。他说陶怡的腰很细很柔软,细得他一把就能攥过来,软得可以随便拧成麻花。他还说更让他着迷的是陶怡的屁股,圆润,结实,弹性十足,看起来还翘翘的,跟非洲妞的屁股一样翘,是他接触过的中国女生中最翘的,没有之一。

第二,陶怡不是一般的女孩。聂远在告诉我这点的时候语音很低很神秘,仿佛只有最最信任的朋友才能告诉一般。他说你猜陶怡是谁的千金,我说不知道。他说你咋就不关心陶怡的出身呢,我直接说我还没从小冉留给我的苦痛中解脱出来。他说你真笨啊,我说我哪里笨。他说你不知道啊陶怡可是陶总的千金啊,我说哪个陶总。他说就是咱们公司主管基建的陶副总啊。

这就是聂远的高明,或者说高明的聂远。

6

今天是十月十五日。

“国庆”过后,天气渐渐凉爽下来了,我不需要再泡在浴缸里对付闷热天气了。

更让我心潮澎湃的是,

中午老婆打来国际长途,说她下周要按时回家了。当我还愣在电话这边,完全没有从离开老婆近一年已经迟钝的神经中清醒过来时,老婆在那边娇滴滴地说老公啊我给你带了一个最珍贵的礼物你喜欢不喜欢啊。我说什么礼物嘛。老婆说你先说喜欢不喜欢嘛。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只好说喜欢喜欢。老婆在那边快活地说喜欢就好,啥礼物我回来你就知晓了。她不待我再说啥在电话那头“嗯啊”亲了我一嘴就挂了电话。

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我一次也没有给老婆打过电话,我只是每周给他发个问候短信。这一条也是她走前交待我必须遵守的。

在这快一年的时间里,老婆坚持半月给我打一次电话,每次电话不会超过五分钟,每次都是她在哗啦啦地说我在静悄悄地听。她除了说培训课程很紧张上课老师很帅气外,还说起韩国的美食,韩国的时装,韩国旖旎的自然风光和有趣的风土人情。

7

老婆快回来了,恐怕留给我回忆“过去”的时日不多了。所以这几天我除了调整心情准备迎接老婆和她送给我的礼物外,还得抓紧时间把“过去”回忆完,以交给老婆一个不拖泥带水的自我,否则老婆还以为我有情况了呢。

差不多就是小冉与我绝情半年后,我依然痛苦不堪。但聂远好事连连。先是升职,成了他们部门的技术主管。接着是和陶怡订了婚,二人的关系彻底确定下来了。仅仅过了一个月,聂远就被派到埃及负责一个工程项目,说是去埃及锻炼半年。大家一看,这不明摆着,锻炼回来接着就是迎娶陶怡和升更高的职呗。

聂远出国了。聂远出国前交给我一个简单的任务,他说陶怡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帮她,不需要帮助的时候看看她,看看她有没有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他说我是他的铁哥儿。

聂远出国了,陶怡还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不过办公室的格局彻底变化了,我们搬进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除了我和陶怡,还有其他七八个人。我和陶怡不再是原来的面对面,我们呆在各自由浅蓝色精致三合板隔开的隔断里。作为陶总的千金,我委实帮她的地方不多,纵使陶怡有个芝麻大的事情,也轮不上反应迟钝的我,一众靓男帅哥饿狼一样围上去了。

不过,我确实比过去更关注陶怡的行踪了。聂远说得没错,陶怡的身材确实很棒,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该修长的地方修长,该纤巧的地方纤巧。加上陶怡和聂远订婚后,更加注重穿衣打扮了和举手投足了。如果你从陶怡的正面还能说她“一般般”的话,从她的背面你就找不出一丁点瑕疵了,纵使说阳春白雪、高山流水都不为过。尤其是那两个屁股蛋啊,啧啧!真绝。我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陶怡长了如此动人的一对屁股蛋呢?千错万错,都是小冉的错,是她迷住了我的双眼。

8

聂远失踪了,聂远不见了,总之聂远在遥远的埃及活不见人死不见鬼了。

这个消息在公司不啻于丢下了一颗炸弹。起先大家还瞒着陶怡,后来在陶怡面前也不避讳直接就议论开了,因为这个消息实在太诱人了,你不说说心里就憋得慌,憋得口干舌燥,憋得对工作毫无兴趣。

聂远失踪三个月后仍然没有一点消息,公司连求助大使馆的招数都用上了也无济于事,显然只有天知道聂远去哪儿了?

最痛苦的莫过于陶怡了,她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她整天就傻傻地坐在办公桌前发呆。大家找不到安慰陶怡的话语,我也找不到安慰陶怡的话语。

有天晚上十一点多了,我回到宿舍拉亮灯,把我吓了一跳。我发现陶怡耷拉着脑袋呆呆地坐在我的上铺——聂远的床铺上,双臂交错着抱在胸前,双腿无理地垂在床沿。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叫了一声陶怡。

她没有吱声。

我又叫了一声。

她仍然没有答应。

我偏着头看了一眼,她的双眼似睁非睁,脸上苍白无光。

我拍了拍她的脚面,她抬了一下头又耷拉了下去。

我没着了。

我走到窗前拉上窗帘,顺手试了试暖瓶,没有水。我赶紧用电热水壶烧了半壶水晾了半杯。也许是想起了陶怡第一次给我倒水,也许是看在陶怡和我同处一个办公室很长时间了,也许是我觉得陶怡很可怜,也许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总之是接下来的一个动作既让我吃惊,也让发呆的陶怡有了振作起来的迹象。我竟然双手捧起水杯轻轻地吹起来了——我想尽快把开水吹凉。

谢天谢地,这杯水改变了后来的一切。

陶怡在我的劝说下从上铺滑了下来,坐在了我的床铺上。我不可能和人家并排坐啊,我坐在窗前的硬凳子上,我的手边就是电热水壶,我做好了再一次给她续水的准备。

那晚,陶怡没有走。我劝了几次她都不想走,她说她还要等等聂远。

那晚,宿舍的灯一直没有熄,我不敢熄啊。

那晚,都是我没话找话地东拉西扯,陶怡很少说话,她回应我的唯一一个动作就是不时端起水杯浅尝一口。

9

聂远终究没有了消息。

大家不再议论聂远的什么,他真的远去了。我知道大家议论的方向掉了个,对准了我。

陶怡说,相比于聂远的精明能干,我更加专一,痴情。作为一个女人,找一个专一痴情的男人比什么都重要。

她说我是一个专一痴情的男人是有十足的根据的,因为在她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她经常去我和聂远的宿舍睹物思情。她在收拾聂远的东西(我和聂远的好多东西都是混杂在一起的)的时候,无意间在几本书里发现了我和小冉的通信,包括那封绝情书,她忍不住就偷看了,从而发现了我的专一和痴情。

请大家原谅我的世俗,聂远所说的陶怡的那两个优点我没办法拒绝。当然我也要请求小冉原谅,我不可能一辈子只牵挂你一个人了,你留下的大片空白终归要有人书写。

我和陶怡结婚了。我们先结的婚再恋的爱。

我和陶怡生下小宝宝了。我们先成的家(三口才为家)再立的业。

我和陶怡的感情特别好,这会儿了我不说你也知道她那一点最吸引我。当然,我忍不住还是要说一声的,只有真的拥有了,你才能体会到那对屁股蛋——无与伦比的美丽!

10

文章该结尾了,我无比的留恋,但是没办法,我终究要和你们说再见的。

说再见前还有一点时间,是安排去机场接老婆的。

我把车速提得很高,再点一下就超速了,我愿意早早等在接机口。

然而,我还是迟了一步,没想到老婆的飞机竟然早到

了,这在一贯容易晚点的中国实在难能可贵。

老婆亭亭玉立于接机口频频张望。

这是我的老婆——陶怡吗?看身段,挺像的,听“老公”、“老公”的叫喊声,就是的。

然而,我的天啦!长着一张十足明星脸的这个时髦女郎是我老婆吗?我轻轻地,我轻轻地抚摸着陶怡的脸蛋、鼻梁、嘴唇、下巴。我担心稍微使点劲就会碎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哭了。

陶怡哭得更甚。

人生似茶蛋,有裂痕才入味


人生似茶蛋,有裂痕才入味

人人都渴求心想事成。

然而,当老天真的给了我们幸福美好的东西,那些东西,往往变成摧毁我们的骇人凶器。

人人都害怕煎熬苦难,但是,我们总要到最后才领悟到,没有这番煎熬的过程,锅子里的大骨海鲜和珍贵香料,根本无法入味到“人生汤头”。

人生是一锅汤,你想用味精或色素调味来自欺欺人,还是用真材实料去细心慢熬,令人回味无穷呢?

人生,就像登山,上山的时候呼吸急促、汗流浃背、腿脚酸疼,但到了山顶,痛苦艰辛都随汗水风干、抛诸脑后,俯视山下的景物,心中涌起的是欣喜、满足

人生也是如此。有一句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许多挫折、挑战、打击甚至伤痛,为什么人们总是向神灵祈求幸运与顺利?因为我们都不喜欢失败,害怕挫折。可吊诡的是,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不曾痛苦,就得不到幸福。人生的密码真的就是这样,看似不可理喻,但这就是真相。

就像茶叶蛋,裂痕愈多,口感愈是入味而上乘。真正痛哭过,才能绽放最动人的笑容。害怕苦难、排拒挫败并不是智慧的人生态度;相反的,要成功、要幸福,就必须改变心态,用积极正面的眼光,与逆境共处,拥抱伤痛。

面对低潮与苦难,我们可以带着笑容面对,要勇敢熬下去,正是煎熬的滋味,使生命浑厚丰润,正如茶叶蛋一般!

如果现在你觉得很累、很苦,很可能你正走在人生的上坡路上。请别忘记,在艰辛的爬坡之后,接下来迎接你的,将是顶峰的美景与下山的轻快。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