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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上的尾巴

发表时间: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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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杯上的尾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晃一晃岁月一直在不停流逝,抓不住,得不到。总是觉得充满了遗憾,关于爱情。

她坐在就我的对面,红酒杯在她纤细的手中摇曳,莫名的背景音乐响起了体面,呆滞的目光,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我轻轻的说,想好了么?内心中,那种期待,那种仿徨,那种不知所措。复杂的纠结这一年的故事,电影一样的在脑中拂过,温柔的笑容,甜蜜的吵闹,一起大摇大摆的走过的街头,还有流浪歌手边的伴奏,记得别人那羡慕的眼神,记得那种肆无忌惮的存在,记得那无所畏惧的坚定。

她嗯了一声,缓缓的回过了头,轻轻的放下了那半杯红酒,眼神略过一丝迷离,或许是一种肯定,又是一种不舍,一切都貌似边的缓慢,音乐也变的安静,那种宣判与裁决的味道涌现在这一张不大的小桌子上。接着,一句分手应该体面从她的口中滑落,清脆而果断。

仿佛世界在这一刻,停滞了。2个人情绪不同的世界,不同的向往。挣扎在现实的边缘,抉择与决定。是结局,更是开始,是放弃,也是青春里最后的遗憾,现在的爱情,充斥着生活的摧残,纠缠着无法摆脱的命运,相爱变的渺茫,坚持变的可怜,最终的最终的都演变成一种合适,却忘记了内心世界的初衷,是爱才会抵御时光无情的洪流,是爱才会让明天变的充满希望。

一场遇见,一场恋爱,难得而不易,曾以为你是余生,却成了记忆,依然是我的骄傲,去成了心底的温柔,不后悔遇见,不再是王子,仍是你的骑士,最后的天真,最后的纯碎,最后的无知。还有最后的勇气,给了信仰的爱情,无论以后你活成了谁的样子,请你记得,青春里的那个人,无与伦比的故事。

想好了么。嗯。不负遇见,嗯。碰一杯吧。嗯。别总是嗯啊,放弃也是新生啊。嗯。酒杯上的唇印,多么想那最后的尾巴。是青春也是爱情。一声清脆的碰杯,他起身,走起,猛然回头,漏出了一抹苦涩的笑容。她静坐,无处安魂的平静。对与错,谁来买单,留给时光吧。

致永不凋零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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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我的青春的尾巴


蓦然回首,三年时光如白驹过隙,位于南国闹市中的师院,可谓是使我灵魂得以净化的第二个乐土。

高考之后远赴他乡求学,此后多方辗转,客居南方至今已渐有十年矣。20xx年阳历新年伊始,彼时的我如同大多数本科毕业后投入社会中的新人一样,历经两年风雨,却依然身处社会染缸中挣扎求存,快节奏的生活以及工作的压力都使我不堪重负,辗转反侧深思熟虑之下,毅然背负了工作和家庭的压力奔赴了考研的队伍,皇天不负,终得偿所愿。于我来说,这三年的时间,仿似我向命运偷来的一般,弥足珍贵。

师院位于广西首府繁华之地,于闹中取静:春有紫荆铺成灿烂烟霞,凄迷如画;夏有芒果枝头惹人生津,亦园亦家;秋来多雨,侵润皴染得似一副写意之卷;冬日阳光流泻,玉兰幽芳之中自有一番倦懒娇憨之态。我从来都不知道,曾经感觉印象中的蛮荒之地,可以美得这般惊心动魄。没有繁华都市的浮日喧嚣,相较于云南西藏的原始野性更少了一分粗犷,在这里谈四季似乎都带了点玩笑的味道,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地方,成全了如今的我。

丰子恺曾说: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对于这个渐字的理解,最为确切的莫过于时间。于时间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渺小而卑微,没有人能够敌得过这个强大的操手。

走了,过了,回头了,了悟了,才发现渐的过程中原来有这般多的复杂的情绪纷扰,一点一滴的堆积之后,实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时空错乱。于我而言,前二十五年的记忆,在这个渐字背后似乎太过于平顺,或者说太多被动的承受,怎么走过,想来记忆总有一点缺失。只有这三年,似乎每一天,我都在真切地感受这个渐。也终于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在这个动量的背后总有那么一个推手来操纵这个渐一个契机,恰当的时间,没有因由的因缘际会,便足以实现戏剧性的逆转。

我开始相信命运,相信人跟人的缘分或许冥冥之中皆有定数,在什么样的时间,遇到什么样的人,决定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便成就一个何种不同的我。也终于明了,原来生活可以是这样的:一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修行,一种动如脱兔、静若处子的处世,一种化万物与我而为一的存在,一种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的达观,抱着这样一种态度,生活原来可以这般多姿多彩。

年小的时候,总觉得可以肆意挥霍的东西很多,始有了一切随心的洒脱;稍稍历了些人事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舍与得总是成正比的,才讲了一个万事随缘;等到可以参悟一些世情之后,才明白心中一些期望并不能万无一失的等价交换,方做了一种皆随势走的选择。这么一讲,想来有些悲观,不过可喜的是,尚有选项可选。有悔有惊,携喜掺悲,忧怖有历,知乐方嗔,这样的人生,才是真实的造化。感谢命运,在将近而立之年,赋予我如此这般的泰然。

走了大半个中国,是我这前二十几年最大的收获;有一群挚友知交相伴,是我这一生最为得意之硕果。如今离别,真是应了戏文里的那句曾经的天南地北,霎时间月缺花飞,手执着别离杯,眼搁着别离泪,刚道得声保重将息,痛煞煞教人舍不得。我宁愿相信,所有的离别,都是为了成全多年以后的久别重逢。

感谢这三年的光阴,让我成为一个不同于过去的我。

再见,我的青春的尾巴。

20xx年7月1日于北上火车中

长尾巴的大款


长尾巴的大款,只有其父母知道他长有尾巴的隐私,其他世人一概不知晓。我始知他有尾巴是与他在那处高级宾馆同居时。现在回想起来,回味那个恐怖的宾馆之夜,我还心有余悸。

长尾巴的大款儿时家里并不富裕,他出生时,有一件事情令其父母十分震惊:其母乳头硕大,乳头上面的奶孔有米粒大小,且奶液中含有许多细小的孑孓状活物,不痛不痒,而大款小时候还最愿吮这种含有异物的奶液。其父母一直瞒着别人,始终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给任何人。

大款一天天长大了,可怪事又出现了:大款居然长出了一条长约一尺的肉乎乎的尾巴。其父母每天看子、想子色变,十分恐惧、忧愁其事。此时大款已懂事,已知晓自己的这种隐私,将对自己以后的前途、事业、生活有不可估恻的影响,实在不能与外人道也。于是在其父母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其于生活中的各种细节末枝都谨小慎微:不敢脱衣睡觉,不敢与人撕打混闹,不敢住在集体宿舍里,不敢涉闲一步公厕,仿佛他是一棵地窑里的马铃薯,永远也见不到阳光一般。这种畸形的生活,使大款心里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于是他拼命地挣钱。

大款突然暴富,成为名付其实的大款。大款心里高兴的是现在有了钱,他就要有了一切了。

那个夜晚,在豪华的歌舞厅里,他把大把大把的钞票分享给每一位吻了他的女士、小姐们的时候,他甩给了我一张一百万元的支票,携着我来到了一处高级宾馆。如果现在谁还认为我为了钱卖身的话,他简直是全世界最大的傻瓜。我凭自己的色相,纵便有倾国倾城之色,能一晚上挣上一百万,简直是天方夜谭,想都不敢想。何况我只是一个分文没有的舞女?!可就是在那个与大款交欢的夜晚,我几乎被吓死过去。当时大款闭了灯紧紧地压在我身上,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我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他为什么要闭灯呢?后来,我的手触到了他那条肉乎乎的尾巴时,我吓晕了,这不是一个妖怪吗?惊醒时,房间里仍然关着灯,他坐在床沿上一口接一口地吸着烟,仿佛要把这整个世界都要吞进他的裹腹中。我已经恐怖到了极点。他说,你不要怕,其实每个大款都长有尾巴,只不过别人的是无形的,自己是有形的而已。在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大款而奋斗的春秋里,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官场上的阿谀奉承、暗箭难防;赌场上的孤注一掷、凶相毕露等等简直比自己再长十条尾巴还要痛心。于是他讲了自己的尾巴……。

他说得很多,烟也吸得很多。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烟雾。我没有想到他那么有钱,那么华丽的外表竟掩藏着一条令每个人都要十分震惊妖怪似的尾巴。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逃回家的。那种惊怕,好像是自己也长了一条尾巴似的。这种惊悸、这种忐忑一直苦苦地折磨着我,虽然我得了一百万。直到一个月以后,我在一张晚报上看到了大款死讯的时刻,我才稍觉宽松些:大款不死,我一定会精神分裂的。

那天,我带着惊惧的心理,矛盾着参加了大款的送葬仪式。他的那些大款朋友,外表穿着富丽堂皇,他们的心理是怎么想的呢。

哀乐响起,在我的耳边似乎又传来了大款的声音:他们那样的悲哀,不是为了我,是唇亡齿寒;他们也长有尾巴,只不过是无形的而已。他们商场、赌场、官场苦苦追求,真的要比长十条真正的尾巴还要痛心!

抓不住幸福的尾巴


有些人肆无忌惮的闯进你的生活里,却又悄无声息的离去,有些人注定用来成长,有些人却用来失去。有些人就在你身边,你看到了,也懂得,却不愿去珍惜,而有些人明明虚无缥缈却活在了你的梦里

本以为不去接触了就不会念想,不想占有了就不会自私,然而善念却让我难以割舍、不能忘怀管你做或者不做,只要你们曾经出现过我并不虔诚,只是,心存善念。

湖畔柳絮朵朵,满载他乡思恋,它,是来自那久别的故乡或是正欲飘向那遥远的地方?是啊,好久没回家了

星子漫天,随风闪烁,像灯笼,像流萤。风起云动心不动,斗转时移星不移。那奇异的星式可还是年少时父母口中的神物,或者,它们早已成为浩瀚宇宙中平凡的一员了吧!时过境迁,父母那乌黑的双鬓早已斑白,你我也已踏上那无期的征途。曾经院前院后的呼喊已然成为如今楼上楼下的漠然弹指一挥,恍若隔世

风吹草动,树影摇曳,骄阳似血,赤霞如火,又是初夏时节

风如热浪大地如炙,隐隐飘散着泥土烤焦的气息。水中嬉戏的孩童,烈日当空全然不顾,大汗淋漓挥汗如雨他们是快乐的精灵,他们生活在天堂,快乐是他们的必修课,他们纯真,他们是无罪的,时间啊,请不要伤害他们!然而,看苍山红日依旧,人面全非

曾经的我们也是快乐的精灵哈,却是从何时起隐没了悲情,不是没有了悲伤,而是学会了掩埋。何时起,我们便已被社会收入囊中,避无可避

午夜梦回,愁肠满腹!想起当年骄阳如渡的午后,睡眼朦胧梦醒时,一切变的无知,陌生如初见,傻傻的走出房间,年轻的母亲坐在斜阴的长廊,满脸幸福的笑着。我坐在母亲身边,看着被太阳拉长的树影以及被渡成金黄的大地,清澈的天空透明如洗,心里简单的幸福着,只道身边的那个人是上帝赐予的天使,别无所思亦无所想。简单的场景,朴实的渴望,曾经触手可及的幸福却如今生再无法实现的奢望时间是公平的,成长必然要以逝去为代价。即便我们万般努力,却始终难以触及曾经那幸福的尾巴

夜深人静,静静躺下。渐渐地,又入人间仙境,故景重现。骄阳更甚,树影如初,清风拂面,暗影金渡。我傻傻的踏着微风,轻轻的走向那个天使,静静的望着清澈如明眸的天空,紧抓魂牵梦萦的幸福紧闭双眼,不舍睁开。很清楚梦境如是,却固执的不愿醒来

时间给了你美好的梦境,遂又给了你残酷的现实。你索取了快乐,必然奉献心底的忧伤,无论你醒或者不醒来

时过境迁流水过,水月镜花此一生!再也抓不住那傻傻的幸福的尾巴,除非,除非有一天那个傻傻的孩子变成了那个一生守候的天使

我只记得它叫“狗尾巴草”


人就是这样,对现实善忘,对过去又是念念不忘,就像是狗尾草,即便忘记了它的名字,仍然记得住它的模样。

题记

中午吃了饭,和同学到处走走,在墙缝里看见那株顽强的狗尾草,我顺手将它抽出来,在手头把玩。随手拈来的狗尾草,总该有一段过往的故事,穗子在手上转动着而自己却是陷入沉思:

小的时候,这狗尾草随处可见,它有着鄙贱的名字,有着平淡的一生,但却是出现在每个美好的回忆中。

每一次跟小伙伴们,奔跑在大山的道路上,路边最多的就是狗尾巴草,顺手拈来成了一种本能。大片大片的狗尾草,长满了空地,也给我们这些孩子提供了一个玩耍的好地方。总是三五成群的,进到里面冒险。

漫山遍野的杂草,踩在脚下,没几种能叫的出全名的,狗尾巴草也是如此。细长的叶长在细长的杆上,细长的杆上又顶着穗。因为穗子毛茸茸的,像是狗的尾巴,想必也是因为如此才有了这鄙贱的名字吧,同样也有着鄙贱的一生。

那个时候,最感兴趣的便是一睁眼就有好玩的事发生,追逐打闹间的来到山头,因为一只蝉,一个果子而大干一番,奔跑间踩扁了脚下的那丛狗尾草。

长而细的杆儿,被风出的倒向一旁,没有人知道它承受了多少力量,但是总是那么顶着那毛茸茸的尾巴。但凡是注意到它的人,都忍不住把它抽起,茸茸的尾巴,或是编成了兔子,或是做个戒指,或是编了顶帽子。但最简单的便是把狗尾草的穗,一分为二做个胡子挂在嘴上,总能赢来一句笑声。

清晨,当晶莹的露珠还在沉睡,温和的朝阳已悄然升起。草地上随处看见的狗尾草,压低着头,然后又慵懒着起身,享受几缕阳光。悲凉的秋风扫过脸颊,枯黄的狗尾草,随风摆动着。正午时分,太阳是最好的,阳光毫不吝啬的照向大地,狗尾草虽是枯黄,但因成片成片的,光晕下满载神光。秋季是金黄的,即便麦子果实早已采摘,还有这满上的狗尾草,装饰着秋季的成熟。

记起那个时候,最美的是傍晚过后,月亮刚刚挂起,环视周围,在静默的草地,风把草吹的嗖嗖作响,夜露盖住了漫山的狗尾巴草,神奇的事就要在此闪烁。静静地看着,静静地听着。有一阵风,在头上拂过。吹动满山的狗尾草,哗啦啦的声音,惊起了萤火虫,紫蓝色的光点慢慢的往上浮动,也分不清那是眨眼的星星,那是神秘的萤火。面朝着家的地方,闭上双眸,脑子里我飞进大山,坐在那草地上,随手抽来那些狗尾草,看着天空,看着现在的我们,说起那些踩在狗尾草上的童年。

烟柳长亭,小桥流水,暮霭斜阳,秀山明光,这些华丽的词语也许太过于堂皇,但联想到过去又让人感到无比欣慰。相比而言,青山绿水,斜阳明光,长上几株鄙贱命运的狗尾草,让景致又变的自然了。狗尾草,总是在装饰这美好,而没有人记着它们能带来的纯真。

回忆带回了现实,看着这早已枯黄的狗尾草,甚是高兴。

把它拿起轻轻的抚着自己的眼角,茸茸的穗子在脸上,这就该是对过去的那种念念不忘吧。看着这狗尾草,奇迹般的从墙缝里冒出来,又机缘巧合间被我采起,赞叹它的生命顽强又怜惜生命的可贵。

狗尾草,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会长在哪里,生来便没什么性子,能够装饰别人的梦,也许是让它感到最自豪的。鄙贱的命运,不屈服的生长,有被别人的不经意采起,有不知道会消失在哪里。

狗尾花的花语是暗恋,长长久久的爱护,随处可见的每一株狗尾草,在角落里,在墙缝里,在杂丛中间,却能代表着一丝默默地情感,我愿意采上一大把狗尾草,用来祭奠那些充满美好的过去,送给记忆中,念念不忘的你们。都说你生来鄙贱,也不见你落过泪,更谈不上有人会为你流泪。花儿总是因为花瓣的凋谢,而变得忧伤面对你也只能就是随心所欲的无辜的捻动在指尖。

狗尾巴草,不雅,进不了童话中,成不了王子们向公主求爱的花朵。回头想想我们本就是一些随意的人,就是在凡俗的世界交叉成长的人,若是真的要用花朵祭奠我们曾经的的童年,哪有什么比这狗尾巴草来的还要自然,还要从中感触。

顺着香味,找到了美丽的花朵,顺着回忆寻找,你才能找到属于家乡的狗尾草。狗尾草的暗恋,长得随意,生的随意,爱的却是如此的刻意。一株狗尾草当信手拈来,注定一辈子只能暗暗地守护一个人。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还会过多少年,山上依旧还是随处可见的狗尾草,我们玩过的草地也不知又经历多少那个年纪的孩子,狗尾草也是一片又一片的枯去新来,若往事终将化作泪水,我想,这才是我们这些人对狗尾草的眼泪吧。

如今的生活,人就像是玻璃珠,个顶个的圆滑,通透又是那么的难以看清。

其实,我们这些人就像这满山的杂草,都想一个劲的往上长,一个劲的想开花,一个劲的想有所作为。.到头来,殊不知自己连最简单的狗尾巴草都算不上。对,就是眼前这成片的随处可见的狗尾草,要长成这样一株鄙贱的草,也须付出一番艰辛。

漂了好久的心,因为一株草而找回最初的向往之地。纵使年华不复,仍难忘昨日你我情谊。天涯游子意,难忘故人情。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也是对狗尾草一生最美的评论了。无论你现在是异乡求学,还是固守着家园,该老去的总会老去,不要疲惫现在脸上,当你见到故人,谈起过去,说起梦想,心中该有一株满是祝福的狗尾草。腌臜之地,找一处净土,长满了狗尾草,躺在茸茸的穗子上,看着蓝天,痴痴地随便的想些什么。

任四季变更,人的随着心情在变化,狗尾草也从未打破它的原则。我愿化作一株狗尾巴草,在风中摇曳飘荡,愿被随手抽起把玩,狗尾巴草的花语,坚持艰难的爱着,这爱也许就是一种所谓的长久的祝福。

还有一年,我差不多就离开此处了,对于潍科,我就像是这满山遍野的杂草中的一株。像是狗尾草吧,不经意的长在这里,又被人不经意的抽走了。潍科到头来留给我的是四年的回忆,而我留下的又会是什么

《如果,愿意,来生做株狗尾草。》

如果,愿意,

来生,做一株狗尾草,

有一个鄙贱的名字。

随风摆动,傲然挺立。

如果,愿意,

来生,做一株狗尾草,

就发芽在你的坟前。

随意生长,长相厮守。

如果,愿意,

来生,做一株狗尾草,

信手拈来任人把玩。

随心所欲,百折不屈。

如果,愿意,

来生,做一株狗尾草。

生长在心中的故乡。

随遇而安,风光旖旎。

舌尖上的记忆


人可以忘,事可以忘,但是小时候那或淡或浓舌尖上的味道是人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最悠远的,他就像深深刻在大脑的最底层,抹也抹不掉。尤其是久居异地对家乡的味道思念日甚。

舌尖上的记忆第一是酸,酸是山西人最忘不了的味道,曾经有个段子是说阎锡山的晋军被俘以后硬交枪也不交醋壶,所以山西人又叫老醯。用醋做菜最多的是拌凉菜。豆芽,粉条,土豆丝,在开水中焯熟,然后捞出在冷水中浸一下,这些普通的食材变得脆生生,再加上豆腐丝或者地方特有的腌制豆腐干等。最后浇上熟好的菜籽油,油里边大概就是大料花椒或者再加点辣椒,熟好的油浇在上面刺啦一声冒出了诱人的香味,最后的主角当然离不了老陈醋,老陈醋味道酸而不刺激,绵绵的酸味让人满口生津。炎炎夏日有一盘凉拌菜让人不禁饭量大增。

凉拌菜不算是特别的,大概每个地方都会有,家乡最独特的美食 非苦荞凉粉莫属,家乡苦荞凉粉可以说全国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因为他的独特食材苦荞麦产于雁北地区高寒山地,由于日照时间长生长期长经过昼夜冷热温差大等的洗礼出产的苦荞被称为荞麦中的黄金,苦荞中富含芦丁、生物类黄酮、叶绿素及丰富的维生素E、B1、B2、钙、硒、钾、钠、锰等微量元素,苦荞磨成面是防治高血压、冠心病的、糖尿病等现代病的最好食疗食品,其中黄酮素及硒含量是所有植物含量最高的,它是一种很强的抗氧剂,可以阻止细胞的退化、衰老,也可阻止癌症的发生。苦荞皮也是一宝,《本草纲目》记载:苦荞麦性味苦、平寒,用其皮做枕,具有益气力,蓄精神、安神明目、醒脑之功效。

苦荞做成的凉粉可以说是一绝,他让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无不惦记他的独特味道,每当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坐在街边的凉粉摊上吃一碗荞面凉粉,感受一下久别的乡音乡情还有家乡味。苦荞面在大铁锅里经过用心搅打变得越来越筋道,黄绿色不稠不稀的糊糊被一勺勺的舀在小碟子里摆在炕上凉冷,慢慢炕上就成了一个碟子方阵,丛丛叠叠,秩序井然,洁白的碟子上面黄绿色的凉粉坨像一朵朵无名的野花绽放。做成的凉粉砣儿,一个个摆在笸箩里边,再放上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罐子,葱花罐子,还有特有的盐水豆腐干,就是凉粉担子的一边。另一边挑着是晾好的盐水罐子。盐水可有讲究,哪家的凉粉好吃除了凉粉本身好吃筋道外关键是盐水好喝。盐水要用上好的山西醋加开水冲熟,还要用本地菜籽油熟上花椒茴香等调料浇在盐水里,盐水有绵绵的酸但不刺激,喝下后嘴里还要有一股回味悠长甘甜清冽的香味。

担担子的凉粉走街串巷一声声喝凉粉来婉转悠扬。从他们独特的吆喝声线知道是哪一家的凉粉来了。这时要么端个小盆买回去吃,要么围在担子边上蹲在地上现吃。那时的凉粉一角一个买十个还搭一个,豆腐干5分一个买十个也搭一个。卖凉粉的也蹲下将笸箩里的荞面凉粉倒扣在碟子里,右手上拿一把柳叶小刀飞快地斜向削切,先顺着削一遍,再反过来逆削一遍。动作好似女人们飞针走线,眨眼功夫,凉粉砣儿被削成了细细的丝儿。然后放入小碗中,浇上用香醋葱花之类做成的盐水,再撒了炸焦的辣椒节拌芝麻,再加几块豆腐干。红的辣椒,白的豆腐干,黄的凉粉,绿的葱花在碗里争奇斗艳。润滑爽口的凉粉无需细嚼慢咽顺着喉咙直接下肚,所以吃凉粉也叫喝凉粉。夏天吃它清热消暑,自不必说,冬天吃它可就是当地一怪了。寒冬腊月,凉粉笸箩盖上了厚厚的棉垫子,但是盐水罐却没有任何保护,所以舀到碗里的盐水还带有冰碴子。但是拌上辣椒撒上葱花加上带冰碴的豆腐干却吃得满头大汗。在这冰与火的锤炼中让人浑身舒坦。尤其最神奇的是冬天感冒发烧吃一碗凉粉很快就可以痊愈。

舌尖上的第二记忆就是香。这种香虽然不是高档酒店,名师大厨做出来的山珍海味的香,但它绝对是深入家乡每一个人独特的味觉记忆,用刻骨铭心形容也不为过。这就是金黄酥脆软糯的油炸糕。它的食材是当地特有的黍子虽然这个字很多人不一定会写,可它却是五谷杂粮谷黍麻麦豆之一。它产于高寒地区产量少。将黍子磨成面就是黄米面,他就是做黄糕的原料。黄米面先用温水和成碎块状(散粒),上笼蒸熟,然后将蒸好的热气腾腾的黄糕倒在盆里乘热用手揉,揉时用力要恰到好处,太用劲则会粘在手上烫一个通红,太轻又揉不筋道。边揉边沾一点冷水,速度要快,稳准狠,和烫手的温度抢跑。糕越揉越筋,最后要三光,盆光,手光,糕光。完了在其表面抹点麻油,在金黄的油糕表面马上冒起了一个个油泡泡。吃得时候用铲子分成小块,蘸上肉菜汁即可。这叫素糕。素糕 黄、软、筋、香吃起来松软可口,十分味美。

黄糕佐以肉菜,囫囵吞枣那么一咽,下肚了之。这就是一吃,吃个油老虎儿;一咽,咽个鸡叫鸣儿,黄糕泡肉,吃个没够说起来都让人流口水。

还有一种是油炸,就是把素糕掐成核桃大小的糕块,捏成皮,包馅,过油锅炸,糕皮要个儿小,皮儿薄。糕馅有豆沙的、豆腐的、酸菜的、还有肉末的。油炸糕的形状挺多,有的圆如棋子,有的长似弯月,有的掐成三角形,有的夹紧后两手一掬就成了相公帽,还有的干脆包成水饺样等等,不一而足。糕入油锅,温火慢炸,炸油糕的香味可以飘几里远。

糕与高谐音。吃糕喜庆,像港澳地区吃发菜是为发财一样,寓意兴高采烈,高升旺长。所以每到逢时过节,婚嫁喜庆,必定炸糕,所以赴婚宴也叫吃糕。

黄糕不光好吃,还特别耐饥。三十里地的莜面,四十里地的糕,十里地的荞面饿断腰。说的是,如果饱餐一顿莜面,可以走三十里地肚不饥,饱餐一顿黄糕能结结实实地走四十里的路,而饱餐荞面后连十里路地走不到就肚子饿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家乡人特别是中午必定吃顿糕才叫吃了正餐,否则好像一天没吃饭。热腾腾、脆生生、香喷喷的油糕端来,再加上二两白酒,几碟小菜,那个滋润劲简直没法儿提。

舌尖上的乡愁


厨娘膝下的孩子比较多,正处长身体的年龄,分得来的粮食总不够吃。每当孩子放学回家,他们都说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那是饥饿。厨娘便去地里弄些菜再掺些大米捏成菜团,放进锅里蒸熟,便成了孩子们的主食。

正值月底,队里分粮食了,称来尽些带壳的谷子。厨娘的男人把分得的一挑稻谷挑进辗米厂。辗米机顶大豁口。谷子倒进铁斗很快不见踪影。

嗡嗡作响的辗米机,边吞着谷子,边吐着白汪汪的米粒。满满一挑谷子,不一会变成米和糠壳。辗成大米后,厨娘的男人又用手摇风机吹净米粒里少许的糠壳,有些细米溜进了专属通道小斗。乡下人把这些细米叫谷嘴巴子。

厨娘的男人精打细算,把这些谷嘴巴子统统撸了回来,交给厨娘。

厨娘先用筛子筛、用手拣、用水淘,在水里浸泡,然后用滤子滤尽水,最后用石磨把这些细米磨成白白细细的面粉。

阴历的三月三,乡下人称这天为二月花子,也是民间的赛龙舟。

田间地沟生长一种叫芫荽的野菜,中文记载它为草本植物,茎和叶有着特殊的香气,用来调味,也可以入药。

厨娘收完工跑到田间地沟东瞄西嗅地,揪回满满一小筐芫荽。

采回来的芫荽,厨娘把它洗净滤干水,用木棍将它捣碎与白面粉掺揉着。芫荽面在厨娘手里,散发出特有的纯香。

盆子里的芫荽面,被厨娘捏成一个个的面疙瘩,搁在面板上等待下锅。厨娘烧上一锅开水,静静地候着男人和孩子。

瞧见男人和孩子们的身影,厨娘把捏好的疙瘩小心翼翼地下进铁锅,然后把灶堂的火烧得旺旺的。

疙瘩在铁锅里不停地翻跟斗,热气腾腾的芫荽清香溢满灶房,香气又跑进堂屋,诱着孩子和男人的肠胃。

不一会,装进小碗的芫荽疙瘩摆上四方桌,缓缓地吐着香气。一碗碗疙瘩,成了厨娘一家人最喜欢的美食。

初出毛犊的儿子盛了一碗又一碗,巴唧巴唧地吃了好几碗。

厨娘对孩子说:慢点吃,锅里有的是。

厨娘在队里只算个半劳力,这是队上规定的。厨娘的男人是队里的男劳力,经常走出村庄替队里做外工。男人是厨娘心上的顶梁柱。

每当男人去外地,厨娘就弄好疙瘩面为男人饯行,能抵御路途上的饥饿。厨娘的男人被派遣去外地,队上每天算他一天半的工分。厨娘男人很乐意这份美差。吃着厨娘特意为他做的面疙瘩,心里乐滋滋的。

之后,厨娘的孩子去了豫东的汴城,一去就是很多年。然而,匮乏年代的情愫,在孩子心里留下一段乡愁。逢年过节孩子回乡村,捎上好多补品送给厨娘,对她说:厨娘,总念叨您的芫荽疙瘩

说出这话的时候,厨娘的双眼顿时模糊潮湿。孩子搀着厨娘瞭望她满头的银发,那每一根发丝,都写着厨娘的煎熬和挣扎,担忧与呵护。

我的复仇(上)


人来人往的街市上,一抹殷红的血滩,一个人形躺在中央,像一朵鲜红的花在盛开,蔓延.....

我叫何雅思,一名大二学生,我的生活很幸福,一个成绩优秀对我很体贴的男朋友林宇凡,一个处处为我着想的好闺蜜郑琳琳,我学业无忧,生活充足。

原本我觉得我的生活会一直幸福下去,可,我偏偏遇上了最不幸的事。

父亲生了重病,家庭支柱跨塌,所有经济都用在了医药费上,这对我无一不是巨大的打击,母亲年纪也大了,所以挣钱养家的责任自然落在了我身上。

某天,在街道上,正过马路的我突然被一股重力冲袭来,我的身体抽搐了下无法动弹,血慢慢的流出,黏黏糊糊,我只能睁着眼睛向周围的人呼救,一辆无车牌的车子在我身体旁停了停,车上的人戴着口罩帽子,我看不清他的脸,然后他像完成什么似的,立马开走了,

人们看到被撞飞的我都惊呆了,等他们反应过来报警时,在救护车带我去医院的路上,

我感觉我的身体轻飘飘的不着地。

看着抢救室里那血肉模糊的自己,我难以置信的摇摇头。

不敢相信我已经死了,不愿相信自己在被带来医院的路上已经撑不住了,那么现在完好的自己又会是什么?

我难过的冲了出去,面对拥挤的人群中,想显示自己的存在。

可他们一个个穿过了我的身体,当我不存在一般,仿佛,我的身体就是透明的。

自己真的死了,对于这个消息,我无法接受。

人来人往,我不知道我该去哪里,好孤独。

突然感觉阳光照射在我身上的滋味特难受,身体有什么东西要炸裂一般,我只能立马躲到阴暗的地方,这下,我的身体才不会那么难受。

慢慢的,我发现,阴暗潮湿的地方特适合我居住。

那些脏乱无人的地方,让我的身体特享受,可我的心里排斥。

白天我没法出去,太阳照的我好难受,只能蜷缩在这暗地,无聊等待,期待着时间快速流去,晚上,我应该就能出去了吧。

等待的滋味总是如此的漫长,无聊,孤单,惆怅,不知何去何从。

现在好想母亲,我离开了母亲该怎么办,我是家里的独生,以后谁陪在母亲身边,父亲该怎么办,谁以后为他们养老?…

越想越多,心情越发沉重,想念如潮水般蔓延。

突然好恨那个撞死我的,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应该好好的活着。

晚上,我很想去看看我的爸妈,我来到她们面前,母亲正对着我的照片哭的像个泪人,而父亲,还是一如既往闭着眼睛躺在那。

我很想去安慰她,可,我根本接触不了她。

母亲无助的背影我看的格外心痛。

这几天,我都呆在家里飘荡,想一直陪着我的母亲。

报警后,由于肇事车辆是辆报废的车,没车牌,像是一场早就安排好的事故,而且车事后可能早就人被销毁了。也没人看清逃逸司机,所以没证据没证人,警方对我的事是一筹莫展,半天查不出个所以然。

对于这些无能的警察,我真是愤慨万然。

可我又无能为力,我真的很想知道肇事司机是谁,好想让他为我陪葬。

突然想到了林宇凡,那个什么事都为我做好很顺着我的林宇凡,他现在会伤心吗?还有郑琳琳,她一直对我那么好,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她会难过吗?

不知道为何,我燃起一股不自信的想法。

正当我在一个夜晚想去看看郑琳琳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如同雷打般慢慢靠近,一个高大魁梧,手拿铁链的人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他黑板严肃的面孔,一双会发亮的眼睛实在是诡异。

他走到我面前,铁链靠着我就带着我走,力气大的惊人。

“你,你谁啊!”

我有点害怕的看着眼前这威严的怪东西。

“我是阴差,你要跟我下去报道了。”

他一说话,透露出一股冰冷的气息,好像可以杀人。

......

对于阴差玩意还真存在,我吓了一跳,难道还有地狱吗?他是来抓我的吗?我,我不想下地狱…

我忙要挣开他,紧张的哭丧着腔调:“我不要下地狱,我又没做坏事,别带我走啊,我死的那么无辜…”

现在体会到了极大的冤屈。

“你还要不要投胎还是做个孤魂野鬼,每个人死了都要跟我下去…”

阴差大哥居然耐着性子跟我解释了。

看着阴差大哥像是个好人,就严肃了点,我苦苦哀求他让我去看郑琳琳和林宇凡最后一眼再走,毕竟,这两个人是除了父母之外对我最好的,我最信任的人了。

开始阴差大哥不理我的请求,我软磨硬泡他才冷笑一声:“你以为你的死真的那么无辜吗…”

然后他像是同意了我的请求,一把把我抓到了郑琳琳的家里,只是眨眼一功夫,我就站在了郑琳琳的面前。

近在咫尺的郑琳琳像是看不到我们一样,此刻,她好像正拿着一叠东西正在撕着,脸上是十分痛快的表情。

我近着一看,都是我跟她的合照,她妖媚的脸庞边抚着照片,一把小刀就用力的刺在照片上我的脸庞,像是发泄了什么,她笑的特别开心,“你死了,哈哈哈,就没人跟我抢林宇凡了…”

听到她这般楠楠自语,我的心怔住了,

然后,她就疯狂的刺撕着照片,时不时还笑的格外温柔,“终于解决了你…”

随后她又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像是在向她要钱,她微笑着“你干的很好,明天来拿钱…”

在听,我的心快要崩溃了。

“看完了,跟我走…”

阴差大人毫不等待的把我拉了出去,我心里实在忘不了郑琳琳那表情那话语。

她,真的让我心寒。

不用说,我也知道大致了。

失望的同时,我更是愤怒。

她那一副得意的神情,都是她,害得我这样,为什么我以前还掏心掏肺的对她好。

好想报复。

我再次苦求阴差大人给我几天时间,下次一定跟他走。

这次,他同意了只给我最后七天,不然让我永世不得投胎。

愤怒的火焰让我丧失了忍耐,我想报复、我想夺回,我想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