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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我的小耳朵

发表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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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再见,我的小耳朵,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很多人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左耳》电影到达你的预期了吗?

这个问题,怎么说呢?

我必须要说实话的是:十年前,当我在我那台当时配置最牛逼的台式电脑上敲下木子耳这三个字的时候,我一定没有想到会有今天。

补充一下,我必须要用好电脑的原因是,我怕电脑反应的速度跟不上我的打字速度。

十年前,这是真相,绝不是吹牛。

后来,这本被我叫做《左耳》的小说,在十年的时间内,被成千上万的读者读过。20XX年,它被拍成了电影,截止到现在这一刻,共卖出了4。81亿的票房。

我如果说我还不满足,谁信?

另一个被问得多的问题是:你的路演到底要跑到哪一天为止?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我好像真的没有办法回答。

记得三天前,我在珠海某大学,坐在第一排的男生站起来说,他看《左耳》电影,看了五遍。

我问为什么?

他说:六年前,我记得你来过定西,我去过那场见面会。

我当然也记得定西,那是甘肃一个特别小的城市,去到那里要开很久很久的车。我以为那里不会有我的读者,所以深夜十点,当我看到广场上灯火通明,那么多的孩子手捧着我的书站在路边等我的时候,我内心的震撼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我去过,你来过。

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公平的事。wWw.Qg13.cOM

现在的我在海南三亚。

十多年前我也来过这里,跟着海南希望工程的车,跑遍了海南的学校推广阅读。有一天一共讲了六场,从此得了个外号叫讲不死。只不过在我的字典里,这件事一直叫做校园行,不叫路演。十多年过去了,记忆中,每年的五月和十月,我都会在各大校园里来回穿梭。有时候坚持做一件事仿佛成为一种偏执,就像我坚持了十年的女生夏令营。我坚信有些东西,只要你不放弃,它就会一直在那里,陪着你,给你别人看不到也无需要让别人看到的荣光和力量。

在这个夏天,《左耳》成为了更多人青春的关键词,却注定要成为我记忆中要被封存的某个部份。

但是我会一直记得很多人对我说过:饶雪漫,你的东西没法变成影视作品。

说这些话的人并非怀着恶意,相反很多是我的朋友。

我问:为什么?

他们说:太真实了,反而很难改。

《左耳》出来后,我偷偷去看了几场社会场,记录了大家的每一个笑点和哭点。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当张漾在楼顶劝蒋皎不要跳楼的时候,坐在我身边的某位中年大叔直接叫了起来:这台词也太雷人了吧!编剧怎么想的!

我真想拍拍他说:嗨,哥们儿,我写的,问我。

其实真没怎么想,那只是原小说里的话,为了照顾书迷的感觉,有些感觉略微生硬的台词,我们也做了最后的保留。

是需要每个人都理解和接受吗?

不是的,因为我真的已经过了什么事都要争把输赢的年纪。

但是不管掌声还是嘘声,我想我都会深深地记得。

如同记得无数个沮丧的日子,我也曾经对自己说过:要是真的要不到你想要的,就不拍了也罢。

如同记得我第一次到光线传媒,焕焕跑下楼来接我时满面春风的笑容,让我相信这会是电影《左耳》的转机。

如同记得在王总的办公室第一次见到有朋,他穿着一件黄色的羽绒服,跟我滔滔不绝地说起他对这个小说的理解,精准到令我惊讶。

后来那件衣服借给了监制黄志明老师。他说北京很冷,他从来没有在一个组里从头到尾呆过这么长的时间。

如同记得在厦门,纯纯和欧豪在游泳馆练游泳的时候我去探班,看到她和他从水里冒出头来,我倒吸的那一口凉气。

如同记得厦门886酒店四楼的平台,记得东山岛空气中浓浓的海的气息,记得北京那个远得要了命的摄影棚和拍摄最后几天重重的雾霾,记得那些总在探班的粉丝,记得村长家,记得那么多人在剧组度过的生日。记得元宝好喝的茶,记得小耳朵和妈妈打的那通长长的电话,记得胡小夏动人的歌声,记得马思纯隔着一堵墙对着段博文大声喊话:要不要过来打牌!记得好吃的骨头汤,还有导演知道我嗓子不好特意放到前台的冰糖梨水,记得曹小北一直欠我的那个拥抱,记得郭栋楠为这个电影做的每一张图片,记得美丽的小贾音每一次加班到半夜,还在微信上给我发来的笑脸,记得路演群里抢到手软的红包

记得我团队里的每一个年轻人,因为这个电影,流下的泪水和汗水。

我是他们的骄傲,他们亦是我的。

这是我们共同的成长,也是我们留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

但是,就算天未晚,夜未央,还是要来郑重地说一声再见啦。

无论多么不舍,总是要开始新的故事。

再见了,我的小耳朵和吧啦。你好,我的莫醒醒和米砂。

延伸阅读

神秘的耳朵


神秘的耳朵

一天清晨,一个婴儿在美国纽约市一家医院里呱呱坠地了。

“我可以看看我的孩子吗?”孩子的母亲幸福地向医生请求道。随即医生就把裹着婴儿的小被包递进了她的怀里,移开被布,看见了婴儿的小脸,她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医生不忍心再看,迅速转过脸去。原来这个婴儿生来便没有耳朵。

他的父亲给他取名叫杰米。一段时间过后,杰米的父母很庆幸地发现孩子的听力没有什么障碍,跟正常人一样,缺少耳朵,只是损坏了他的相貌,但是天真的杰米并没有意识到与别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在父母的关爱下,他度过了快乐无忧的童年。

光阴流逝,当杰米7岁的时候,他走进了校门。有一天,杰米突然从学校里跑回家来,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大声哭了起来,哽咽着向妈妈说出了在学校里的遭遇:“一个男孩,一个大孩子……管我叫畸形人!”听了孩子的倾诉,妈妈叹息着搂紧了杰米,她知道这孩子今后的人生将会遭遇连续不断的打击。

杰米渐渐地长大了,因为没有耳朵,越发显得与众不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要不是因为相貌缺陷,他也许会当上班长呢。并且在文学和音乐方面,他也表现出了非凡的天赋。

“为什么我没有耳朵呢?”杰米经常问妈妈。

“不然的话,你会和别的孩子分不清的呀!”妈妈安慰着儿子,心里却充满痛楚的怜爱。

终于有一天,杰米明白了自已实际上是残疾人,因为没有耳朵,他感到自卑,再也不愿去学校了,性格也变得越来越孤僻,甚至不敢走出家门。父母为此感到十分苦恼。杰米的爸爸去请教一位熟识的医生:难道孩子的缺陷真的一点补救的办法都没有吗?”

“如果能得到一双耳朵的话,我相信我可以给他做移植手术。”医生非常肯定地告诉他。可是到哪里去找一双耳朵呢?有谁肯为一个孩子作出如此巨大的牺牲呢?而且做这个手术也需要一大笔费用。

两年过去了,有一天,爸爸对杰米说:“孩子,你要去医院做个手术。妈妈和我已经找到了为你捐献耳朵的人,不过捐献人的身份是保密的。”

移植手术非常成功,杰米终于有了一双耳朵。他高兴极了,简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他又重新回到了学校,他的各项潜能不断地开花结果,迅速成长,成功接踵而至。大学毕业后,他结婚了,并且如愿以偿进入了外交官。

工作在富丽堂皇的政府大楼里,出入觥筹交错的外交场合,回到家里有娇美贤淑的妻子相伴,杰米幸福之际常举手抚摸着耳朵,他真想当面好好感谢那位神秘的捐献人,正是因为这双耳朵,重新给了他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他才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

“我必须得知道!”他急切地催问着爸爸,“是谁给了我如此慷慨的捐助?”

“孩子,根据约定你不可以知道……至少现在还不行。”

无数的岁月静静地流过,深埋着他们的秘密。虽然他也私下里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但仍然没能找到这位神秘的捐献人。然而,揭示谜底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那是杰米一生中经历的可能最黑暗的一天。他和爸爸一起站在妈妈的棺材跟前。慢慢地,轻轻地,爸爸向前伸出一只手,撩开妈妈那浓密、灰白的头发……他惊讶地发现安卧在那里的妈妈居然没有耳朵,他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我终于知道了妈妈为什么说她很高兴自已永远都不用剪头发。”早已泪流满面的杰米对爸爸低语道,“没有人觉得妈妈不如从前美丽,是吗?”

苏醒的耳朵


乡野之子,谛听着天籁长大,人人皆有善听音律的耳朵。

这样的耳朵,纯净,灵敏,对风吹草动,植物拔节,蛙鸣虫吟了然于心。夜半落了雨,屋檐下才刚滴下几滴,就会有人起床,迷糊着到清寂的院里,摘绳上的衣裳。但这样的天分要想保持终生却是不易。越是珍贵的东西,也越脆弱,灵敏的耳朵,像易伤的百合花儿,笛子中的膜片儿,稍不小心,就被震坏了,而人通常是昏然不知情的。

二蛋他妈,年轻时能生养,一口气养了五个俊秀可爱的宝宝,且各有一对柔软洁白的耳朵,耳廓玲珑,覆着淡淡的细绒毛。她是个快乐的女人,一天到晚哼着歌洗衣做饭,忙得陀螺一样屋里屋外转。可是,有一天,跑运输的二蛋爸带回了一个更年轻的姑娘。二蛋妈就炸了。女人歇斯底里起来,就像树上的夏蝉一样绝望和亢奋。她叭地摔了一摞碗,双手叉腰一顿吵骂,被二蛋爸采住头发打了俩耳光后,又一屁股坐地上,涕泪交流,仰天长叹,用她天生的金嗓子响遏行云地哭喊起来。窑顶上几只麻雀忒楞楞都飞走了,五个娃娃呆呆地躲在屋角发抖,耳朵震得嗡嗡响,响着响着,只觉铮的一声,仿佛一根云端的钢丝忽然断了跌下来,哭闹声小起来,也没有刚才那般刺耳了。

耳朵坏了,所有的人包括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个姑娘最终被二蛋爹送走,家里又恢得了平静,但二蛋妈再不哼歌了,她秀气的眉宇有了幽怨,二蛋姐弟几个,很长时间脸上失去了昔日的红润,他们迅速发育着的耳朵也停止了生长,长大之后,只有普通人那样薄小,缺少福相,揉过的花瓣一样有衰败的细纹。

也有一些孩子的耳朵,是猛然听了一阵公驴叫坏掉的,有的是因为拖拉机放鞭一样的起动声,有的是因为汽车的喇叭,天上的雷声。后来家家有了电视,多数是被电视的声音给弄坏了。那些家庭一般都有耳背的爷爷奶奶,他们负责看管孩辈,却一天到晚不关电视,还喜欢将声音开得老大老大,街衢上都听得见。

像蜡烛被嗤嗤地一根接一根吹灭,像花朵扑扑地一朵接一朵闭合。神在造人的时候,除了少数因缘不具足者,大多数孩子都是带着一对完美漂亮耳朵来的。但后来之所以大家没有成为音乐家而纷纷做了庸人,就是因为这样一对天生优良的耳朵保存的过程中处处有风险。

我有个温柔多情的母亲,我家住在一面风景优美的高坡之上。所以,我们姐弟的耳朵的纯粹一直保存到上初中。那时候我家收音机里天天放着刘兰芳们的长篇评书,中午听《杨家将》、《岳飞传》、《鹿选草》、《红楼梦》,傍晚则听对少年儿童广播,小喇叭等节目,我们是听着孙敬修爷爷讲故事成长的。母亲爱听河南豫剧、曲剧和黄梅戏,《对花枪》、《卷席筒》、《柜中缘》、《穆桂英挂帅》、《风雪配》等,日子久了我们亦耳熟能详,还会哼唱几句。那台红灯牌的收音机,非常结实耐摔打。平时放在床尾的箱盖上,母亲忘性大,启开箱盖取东西时,有时会忘了先将箱盖上的东西移走,收音机便瓜哒掉到地上,母亲心疼极了,后悔自责,捡起来吹吹抹抹,打开一听,照样吱吱哇哇说话,便又高兴起来了。

初三的时候我数理方面的劣势明显暴露出来,上课听不懂,母亲迁罪于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将我转了学,到父亲工作的县城里读书。那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允许私人承包了,贫穷的父亲也开始创业,他承包了单位的小木器厂,天天忙到深更半夜。有时候,凌辰两三点的时候,还会被人叫起床去救火,夜间在一个逼仄的过道里烘烤潮湿的散发着木腥味的板材,一不小心,就会浓烟滚滚地失火。我跟着他住在宿舍,晚上睡睡醒醒,熬了一年,考上高中后,父亲的事业开始有了起色,将乡下的母亲和弟妹也接来了县城。当时条件简陋,单位没有更多房子,我们一家被安排住在了木器厂院子临街的两间平房里。仿佛一切自由天意,当年这院房子是泥瓦匠出身的父亲和他的工友们亲手盖的。在砌临街房子的内墙时,父亲突发灵感,在两米高的地方,砌进一块米把长的窄木板。他心里说,将来谁住房子,此处一打通,门框一装就成了套间,不用到时候费事支门框。父亲就是这样头脑灵活,对一切永怀热情的人。他天生有诗人气质,曾经写过中篇小说,半夜将睡熟的母亲叫起来给她朗读,动情处潸然泪下。但特定的时代和贫穷的生活让他只能做一个养家的男人。等我们全家搬进那两间平房,父亲又想起十年前的事,凭记忆很快找准地方,打通做了套间。这让我们都内心欣喜,真是一切有命,难以强求。

自从住进平房,我们就很少听收音机。一是家里买了台彩电,二是父亲的工作车间就在那个大院里,每天锯木头的电锯声,滋滋啦啦尖啸着此起彼伏,香香的白木屑飞得到处是,铺在地上,走起来软绵绵的垫脚。人与人说话都得大声吼,或等机器停的间隙再交流。只有在关上屋门吃饭时会好些。没有人能想到这样高分贝的机器声在慢慢毁掉我们的耳朵。在那个刚刚能吃饱饭的年代,生存是第一要义。木器厂渐渐开始红火,父母数着钱,其乐融融,幸福无比。从小忍饥受贫,饱受欺凌与熬煎的父亲,成了那个年代不多的万元户。有钱了,他腰也真了,说话声音也宏亮了,人虽然消瘦,气色很好,一天到晚笑咪咪仰着脸走路,见人主动打招呼,串亲戚的路上遇到熟人,会主动关心人家现在的经济状况,等人家反过来问他时,他虽打着哈哈,却也抑制不住地笑。母亲一惯低调,嫌他出风头,为人张扬。但像黑夜里走得太久的人,谁能止得住他在阳光下的扬眉吐气的快乐呢,举手投足,眼梢眉角都流溢出来了。

条件好转后,我们又搬了次家,住到单位办公的院子里。这时候,我在一幢旧的单层楼里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房间原是通着的工人宿舍,后来家属们陆续来住,分割开成了小单间,中间虽然有墙,但不隔音,左右邻居说话,听得真真切切。那时候我家已有了一台收录机,也有一些磁带。但这些都是弟弟购制的,我天天放学宅在房间里不出去,却很少打开来听。自从在木器厂住过之后,我失去了听音乐的耳朵,动听的歌声到我耳中,都成了嗓音,听一会儿就心烦。只愿一个人静静待着,只希望安静,寂静,绝无声息。唯一喜欢的一盘带子是盛中国拉的《梁祝》。那是妹妹的磁带,我完整地听过好几遍。这时期,我正处于艰难的高中时代,人不聪明,记性又不好,总是日夜用功还是成绩平平,内心自卑又焦虑。长期睡眠不足,加上营养不良,渐渐开始脑神经衰弱,晚上很难入睡。而邻居的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声却总是此起彼伏。隔壁老头儿,总是听着听着就打呼噜睡着了,半夜收音机还在哇哇唱也不知道关,使我痛苦不堪,越发从内心排斥和声响有关的东西。#p#分页标题#e#

恋爱的人,是我一见钟情的丈夫。毕业从大城市回到落后的小县城,只觉街道狭窄破旧,居民们也灰扑扑的。我的丈夫也是刚毕业回来。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蓦然相见,便觉不俗。不久媒人牵线,内心原不乐意,想着倘若是他,我就愿意,见面果然是他,也算良缘。他是个沉静的男子,喜欢音乐。没地方去,没话说的时候,就放音乐我们听。那台磁带录音机,放过罗大佑,张镐哲,凤飞飞,龙飘飘,郑绪风,陈明,李宗盛,张信哲等那个时代流行的歌。声音调得低低的,我们坐在桌子边静静听。开始我心不在焉,慢慢也听进去一些。他是个生活习惯良好的男子,小小的房间总是收拾得清洁整齐,风吹着淡蓝色的薄窗帘,静谧安宁的氛围让我舒适。我俩都是安静的人,虽然常默默对坐,却觉得光阴美好。有时,他也弹吉它。两本曲谱磨得书皮都毛了。但会弹的也就三两首。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转眼秋天到,移兰入暖房。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开,能将夙愿偿。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清新简单的校园歌曲,一遍遍被他哼唱,铮铮纵纵的灯下弹拔中,我久已失去音律的耳朵,像枯萎干燥的花朵泡进了清凉的药液里,被慢慢唤醒。许多个清宵良夜,我们就这样静静对坐着或是依偎着,只让低低的歌声像长着翅膀的天使在我们房间时穿梭。觉得可以天长地久地这样听下去。

他是个没有不良喜好,能给人安全感的男子。婚后,我们过着朴素又简单的生活。做家务时,他总是喜欢先打开收录机,让那里面放出欢畅的旋律,或是节奏感强烈的迪士高舞曲,再精神抖擞地拿着条帚抹布干活儿,人竟不觉得疲劳。慢慢的这也成了我的习惯。怀孕时,我为腹中的胎儿买了莫扎特的磁带,一遍遍放给亲爱的宝贝,儿女受此熏陶,现在都是音乐爱好者。搬新家时,我们买了一套家庭影院音响设备,这成了我们的新宠。好的音箱就是不一样,那纯净迷人的音乐,似乎连歌唱者的呼吸都可以听得到。我们又开始迷恋上收集各种光碟。

有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我感到百无聊赖。突发奇想,想去市区里淘碟子。本来只是说说而已。但哪知他竟爽快地答应了。天很黑,马路上的雨水,泥水细细碎碎反射着车灯的光茫,一路上的商铺的霓虹灯在雨雾的五彩散射中,显得迷幻如梦。现在已经不记得是从哪里找到的那家小店铺。门上贴着甲壳虫乐队的广告画,老板是很文艺的年轻人,健壮,留着寸头。做这生意的,肯定也都是音乐的发烧友。没有别的顾客,店堂昏暗冷清,瓦数不大的吊灯下,处处落满阴影。货架上的碟子花花绿绿,满坑满谷,不过质量都好,光包装一看就是正版货。老公眼尖,弯下腰找了一会儿,慢慢从货架下层,林立的碟片中间抽出那套张国荣的电影递给身边的我。那一刻,仿佛是他在雨后的森林里亲手为一个任性的小姑娘采下一朵白蘑菇。

我是任性的。对自由的向往使我总是不甘于当下压抑的工作环境。几年后,辞职读研,毕业后,到异乡做了一名高中教师。这样的经历说起来很简单,但如果展开,则是一条有欢笑也有泪水的艰辛历程。但做为一名理想主义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代价,这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在孤独的时候,睡不着的时候,唯有一台电脑伴我。有一个周末老公来看我,捎来一只小巧的移动音箱送给我。从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将这个黑黑的小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让它一遍遍为我播放喜欢的歌。阳光好的时候,我会拎着这个音箱去草坪上读书,让我的小狗在远处奔跑嬉戏,自己看一会书,发一会儿呆,树影在书页与衣襟上慢慢移动,仿佛能听到时间静静流淌的声音。

在孤独的年代,如果必须去远方流浪,音乐自然是少不了的伴侣。虽然在任教生涯中,因为用嗓过度,我已经失去了甜美的歌喉。虽然,在艰难的成长中,像许多人一样,不经意中我已失去了能倾听天籁之声的耳朵,也像所有堕入凡尘的天使一样,过着平庸的渐渐老去的生活,但天生对美的热爱,使我渐渐有了能用心来聆听的能力。现在,对于音乐,我说不上是爱好者,但也天天都听一会儿。电视机这种发声的内容空泛的机器,仍不为我所喜,现在的学校宿舍里没电视,我家的电视,也形同摆设。

女儿出生不久,有一次她烦燥了在哭,老公不经意打开音响,优美的旋律水一样流泻出来。女儿霎时停止了哭泣,睁着黑黑的大眼睛若有所思地听了起来,我便知道,世间美好的东西并不会真的失去,它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表现或传承,也便知道,像花朵的此起彼伏年年盛开,曾经,我天籁一般的耳朵,上天又转赠给了她。

再见,我的爱情


三年零九个月,我们在一起了这么长时间了,有过包容,有过相知,有过相爱,可是过了今天什么都不是了。

以前以为我很了解你,可是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根本不了解你,不知道你到底怎么想的。

屈辱,辛苦,幸福,开心,都已经过去了,我累了,以前为了你什么苦,都愿意吃,下雪天被你爸妈赶出去,我们一起淋雨淋雪,一起干活,一起生活,可现在我不想了。

从一年前我们开始,只有不断的争吵,打,从来没有好好说过话,做的饭你也没有领过情,不管什么事都是这样,我不知道我们怎么了,总是吵架,或许不爱了。

九月份我发现你总是跟别人暧昧发信息,你上班总是跟别人打电话,可你从来没有给我打过,我记得你说你上班忙没空给我打,可是我发现了你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你在骗我,我真的好心含,我以为只有以后我忍让一些我们会过好的,可是我错了,回不到以前了。

三年多的感情断了,就像一盆水,泼了就不可能回的去了,也好,我也累了,我的付出也该到头了,我累了,结束也好。

以前我总会想,我们会好的,对吗?可是一次次的失望,你给的脸色,我感觉心好痛,痛的快要死了,我总是忍,为了家,我忍,我十五岁跟你,我不想才三年多就分开,我想要的一辈子,哪个女生不想要男友一辈子来爱她,来疼她,可是你呢你疼过我吗?我三年多的青春就这样给你,现在你对我这样,我真的好难受,也许放弃吧!

给自己说了无数次,放弃吧!你还年轻才十八岁,大好青春还长,可是我舍不得,舍不得这个家,可是越来越这样了,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吵,受不了做什么都得不到你的认可,总是凶我,我是人,也有心的。

所以我想放弃了,再见,我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