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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只要做好这几点法官会点头

发表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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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只要做好这几点法官会点头,欢迎阅读与收藏。

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只要做好这几点法官会点头

许多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时候,通常会选择离婚。然而,现实中,总不会很顺利。很多时候只有一方同意,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人怎么办?我们知道,最好的选择就是去法院进行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

一、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wWW.QG13.COm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和子女抚养费。因此,有必要收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如果想要争取孩子,就需要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立案

去立案时应备以下材料:身份证一式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给法院);结婚证原件一式两份(法院需要查看原件留存的复印件,一些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以及起诉书(如果自己不会写,建议找一个律师代你写)。

1、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三、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所有工作都可以由律师做,只不过开庭时本人需要露面。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因此如果您有经济条件,并且不想过多的浪费时间,可以委托律师来做,在开庭时出席就可以。

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根据审判情况,应当重新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宣告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应当公开进行。如果是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即作出判决。这样,离案件的一审程序就此结束。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继续进行二审程序。如果在判决后十五日内,当事人不上诉的,判决将生效,一审终结。一审未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的事实和理由不得再起诉,这相当于双方都有一个冷静的时期。

精选阅读

离婚?我不同意!


最近我真的是焦头烂额的,因为一件小事情,妻子就坚决的要和我离婚!

妻子和我相识于十年前,在一个相亲会上我俩不知为何一句话都没说就互有了好感,恋爱三个月之后就领了证。婚后两年我们有了一个宝宝,我在外面奔波打拼,她在家里照顾女儿,八年来一直过得很幸福,我以为这种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谁知平静突然被打破了。

妻子总担心我会出轨,因为这世界上不会出轨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但是我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外遇的,我相信自己。可谁知我们这个家庭还是因为出轨变得分崩离析,这个人不是我,而是我的妻子……

她主动向我摊牌,说外面有了人,精神和肉体都曾出过轨,但是很早的之前她就把这段关系给断了。即便如此,我也感受到了晴天霹雳,内心翻腾到说不出话来。

她问我:你如果在意的话我们就离婚,如果原谅我了我们就继续生活下去,我没抵住诱惑,真的很对不起你。

这么大的事情她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这使我感到非常的恼火,我大叫:一句对不起就够了?!你就这么想离婚!

她流着泪说:我知道错了,很想挽回这段婚姻,本来不想告诉你,但是这个男的在我与他断了关系后还一直缠着我,令我感到十分不安,我怕到时候通过他你知道了一切,我们就再也没机会了……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相爱的,可现实给了我一巴掌,我朝她大吵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低着头不说话,我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无力感升起,我说:我们最好都冷静一下。

出了门,在公园椅子上抽了一夜的烟,地上的烟头堆成了小土坡,最后我睁着睡眠不足充血的眼眶去上了班,晚上回家我对她说:我原谅你了,只要你保证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妻子流着泪抱住了我。

后面我们不算安稳的度过了两年,期间大大小小的吵架不知凡几,吵完我都会后悔的向她承诺:一定会对你好,但是因为她出轨之间事还是让我如鲠在喉,并且那个男人还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找去我家过,所以虽然妻子什么都没做,但我心里还是又气又怕,一怒之下我赶走妻子几次,嘴上也说得很讽刺难听,所以即使心里说着舍不得,情感上却还是接受不了妻子曾经对自己的不忠!妻子当时也没说什么。

最近,妻子去检查身体,本来我要去见客户的,有个300万的项目,因为医院跟客户所在的公司不远,就先陪她去医院,检查完再去会见客户。到医院才知道,排队的人很多,而且两个检查要分开做。我心里很急,这个客户对我来说很重要,并且之前已经跟了一个月了。

在妻子检查期间,我接了2次电话,跟客户说我在陪妻子检查身体,可能要晚一点到。妻子第一次检查完成后,他又带来了电话,我心里很着急,拿着手机接也不是挂也不是,不知如何是好。

妻子看到后脸色很仓促,于是对我说:不行,你就先去见客户吧,我一个人能行。由于时间紧迫,我也没有推脱,就去见客户了,心想要是妻子有事了,我也能赶回来。

跟客户谈论有点久,一谈就谈了近2个小时。中途和妻子打电话询问情况,她说没事正做检查呢,然后我就放心了,也不着急回去,结果等我办完事过去她就不理我了,我都莫名其妙。

回家之后,妻子也没有和我讲过话,直到下午我发现那个男的居然又来过我家附近,我怕她骚扰妻子不放心去周围打听下情况,谁知妻子脾气突然被点炸,吵着要离婚,我心里也很难受,赌气地说离就离……

她说:你知道我做检查的时候有多疼吗?你知道我有多不愿意你走吗?你知道那时候我多希望有个人陪我吗?你竟然那么匆忙地就走了……

我讷讷说不出话来,还以为她真的没事,没想到时她说了违心之言。听到她在医院受的罪我特别难受,我不仅没有陪她检查完,现在还让她伤透了心……

她抹抹眼泪,大声道:你每次吵完架后都说要对我好,可我没有看出一点你那里对我好了,你知道我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每次都拿以前我做的错事来讽刺挖苦我,我真的受不了了,既然你那么在意,我们就离婚吧,机会给过你不知道多少次,好聚好散!

无论我怎么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她一心只想离婚。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也让我始料未及,明明就是为她好,不让外来男人来纠缠她,她却十分不理解,提及那个男人,她就立马炸毛。

既然这样,我心里肯定不会平衡,就算我承认过不提往事,就算我有自私心里,她也不能跟外面的男人再藕断丝连,她这种态度对我就是一种不尊重,就是逼我再提往事。在婚姻里,我也想追求幸福,也想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何尝又想离婚呢?谁逼的呢?、

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诉讼离婚了解一下


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诉讼离婚了解一下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一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你该这样处理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你该这样处理

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这婚事是不是没有办法离了呢?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其实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女方如果想离婚的话,向法院提交证明两人感情确实破裂,法院给与离婚判决。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管男方同不同意,只要女方能够证实这一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能够离婚。

男方如果重婚,并且在婚内和其他人同居的;男方有家暴、虐待或者抛弃家庭成员的情形;男方有赌博,吸毒,经过劝告之后仍无悔改之意的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的。所以,女性朋友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一旦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男方存在不忠的行为,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男人家暴后也不让女方提出离婚,而且会一直对女性一直这样下去,这就极大的侵犯了女性的权益。有些女性担心提出离婚后男方不同意,可能还会遭到更加严重的家暴,这是因为法律意识还是很淡薄,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

(1)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由当事人双方的亲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是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一项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由于夫妻关系中包含着复杂的感情因素,夫妻矛盾既有疏通、缓和的可能,也有激化的可能。调解的作用就在于促进夫妻双方矛盾的缓和,帮助当事人双方提高认识、分清是非,使双方当事人慎重考虑,珍惜感情.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有两种调解方式,其中的一种就是诉讼前的调解,即上述有关部门的调解。这些部门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真实情况比较了解,对于夫妻之间的小纠葛、不足以导致离婚的小矛盾,可以做好说服工作。当然,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如单位借调解之名,干预或阻止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如果调解和好,则维持夫妻关系,如果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则由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如果调解无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向法院起诉离婚,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首先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调解和好,也可能调解离婚,还有可能调解无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感情状况依法判决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从目前各方面情况看,对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是主要的方法。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此时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最终是否能够判决离婚,则还要看女方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当然,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的。

所以,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如果男方因为自己的利益不愿意离婚,女方一定要学会如何解决,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选择忍气吞声,如果你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你的生活永远不会得到解脱。所以如果你实在忍受不了现在的状态,就算是男方不同意,夫妻感情真的破裂,一定要好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出轨后想离婚,妻子不同意怎么办?


婚姻咨询:

妻子是我父母替我选择的,爸妈说,我妻子是过日子的女人,感情可以后期培养,但是遇到一个会过日子的女人,不容易,要珍惜。

我对感情这种事情,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觉得两个人合适就行,有没有感情,我也并不觉得多重要,生个孩子,成了一家人,自然就有感情了。

婚后,我妻子确实很贤惠,会持家,我对她也很满意。我在外面挣钱,她在家打理家务,照顾孩子和我父母,都说婆媳是天地,我妈却是逢人就夸我妻子。

十年的婚姻,一晃过去了。

我跟她越来越没话可说,在家沟通交流的时间,一天不超过十句,其中八句离不开家长里短,很少有夫妻二人的私密话题,就连夫妻生活,我也是例行公事。

37岁这年,我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对象,我能感受到在她跟前,我很激动兴奋,想要拥有她。可我是个已婚人士,我也知道出轨是不道德的,可我就是没办法自控。

出轨后,我想过了,跟我妻子离婚,我要娶了让我心动的第三者,我也不想瞒着我妻子,我跟她谈,我可以净身出户,把房子留给她和孩子,我按月给孩子抚养费,她死活不同意,哭得撕心裂肺,还把这件事跟我父母讲。

我父母骂了一顿,让我立马跟第三者断掉,我不同意,他们说如果我再犯浑,就不认我这个儿子。

我现在很烦,离婚妻子不同意,父母又要跟我决裂,而第三者说了,她会等我,一直等到我离婚,我又怕对不住她。

我想问问,名存实亡的婚姻,坚守下去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妻子不同意?

维情咨询师回复:

您好。你觉得妻子不同意离婚是在耽误你和第三者的幸福。您的观点,很让人诧异。

那么,请问,你知道你作为一个已婚成年人,应该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吗?

37岁,马上步入中年,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还这么浑浑噩噩。

你出轨,妻子既往不咎,想保护你们的家庭,你应该做好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而不是觉得你净身出户,抚养你的孩子,已经做得够格了,她凭什么不同意!

你不再是年轻的小伙子,你更应该把精力放在家庭上,而不是跟外面的女人谈情说爱上面。第三者能够给予你什么?一时的新鲜感和激情感,又能够维持多久,你又知晓吗?

在未来的某一天,你的婚外情激情退化了,你又该如何收场?你的声誉,面子,形象,你都不在乎吗?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更不能没有道德底线,否则和畜生又有何区别?

所有的婚外情,到最后,都没有什么好结果。带着骂名度过你的后半生,难道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你这又是何必?光明正大的做人,不好吗?

婚姻感情出了问题,应当及时解决,而不是抓住一份让自己兴奋的婚外情,就认为是真爱。滥情的人,终究是得不到好下场的。

珍惜你身边那个还愿意原谅你过错的妻子,不要等到失去她才后悔。冷凉了她的心,你会一辈子留遗憾。望自重!

离婚给她现金一个亿,为何不同意?


1

“婚姻,祸福之阶也。”这是来自于2500年前中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国语》中的一句话。当我们再次以现代人的角度来重温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叹服古人的睿智和先见之明。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念是以家为本位的一种文化价值观,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中,婚姻历来被看作人的终身大事。从古代繁文缛节的三书六礼,到现代罗曼蒂克的婚礼庆典,人们对步入婚姻殿堂的这一重要关口可谓是:慎之又慎,重之又重。

当代女作家铁凝说:“婚姻应该是爱情的自然的归宿。爱情是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欣赏、相互交融的过程。爱情达到这样一个程度,就需要婚姻这个形式。婚姻家庭既是物质的承载,也是心灵的港湾。它给你提供了一种慰藉,不管经历了什么,你不要任何理由,就可以回到这个港湾。”

结婚之后,原本属于两个不同家庭的人生活在一起,吃住在一起,共同哺育爱的结晶。不但经济上合为一体,生活节奏上也会渐渐趋于一致。

如果感情契合,志趣相同,相敬如宾,和睦共处,那么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莫大的幸福。如果感情不合,经常火星撞地球,争吵不断,那么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一种痛苦;更甚者各有外遇,同床异梦,貌合神离,也会给家庭和个人带来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

婚姻,可以给人带来幸福和安宁,也可以给人带来灾难和痛苦。

2

人届中年、事业有成的企业家S君,如今正因为婚姻失败而陷入深深地烦恼和痛苦中。

S君,经营着一家高科技型新能源企业,因为新能源产业具有环保和可再生的优势,拥有强大发展潜力,其发展也获得了政府机构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所以S君这些年在事业上的发展也算顺风顺水。

前些年,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更宽松地读书和学习环境,他将孩子送到了加拿大,妻子也在那时去了加拿大陪读。

两地分居的生活没有产生距离之美,倒让这对中年夫妻的婚姻生活亮起了红灯。

在国内创业的S君,因为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长期受到公司下属小Y的照顾和关心,渐渐萌生了爱意,两个人最终走在了一起,并且有了宝宝。

而在加拿大陪读的妻子小Z,也因为情感的空虚和寂寞,在加拿大有了新的情人。

结婚证书成了徒具形式的一纸空文,无性无爱无话可说的婚姻关系成为套在两个人脖子上最后的一道枷锁。离婚成为这么久以来惟一在交流中达成的共识。

3

结婚不容易,离婚也不容易。财产问题是离婚中最伤神的,很多夫妻都是因为对财产分割不满意撕破了最后的脸皮。

S君提出的方案是拿出一亿元人民币现金作为包含离婚补偿在内的全部费用。按照S君的话来说,这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的让步。因为他希望,这样的让步能够让婚姻关系的好聚好散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次性拿出一亿元人民币,几乎是让S君净身出户。因为根据S君公司的财务报表,S君所在的新能源企业,总资产不过2亿元,还有外债一亿元。

然而,这样的一套方案,竟被妻子小Z很生硬地拒绝了,没有原因,没有理由,也没有解释。

一亿元现金竟然买不回一张离婚协议书,这其中发生了什么?是嫌钱太少,还是另有诉求?答案只有当事人小Z的内心才最清楚。

然而,按照现在流行的网络语言来说:“谈钱伤感情,但是,感情都没有了,不谈钱,还能谈什么?”

S君因此陷入了深深地烦恼和痛苦中。

作家琼瑶说:“一个失败的婚姻,就是一场悲剧;结束一场悲剧,等于开始一场喜剧。”而对于S君来说,悲剧才刚刚上演,喜剧却遥遥无期。

离婚之路道阻且长,S君又该何去何从?我们无从得知,只能拭目以待。

维情咨询师回复

网上有人对结婚离婚做过这样的一个总结:“恋爱是门艺术,结婚是门技术,离婚是门算术。”两个人在刚刚步入婚姻殿堂之时,你侬我侬,全副心思都是在憧憬婚姻的美好。然而,婚姻是要经营和维护的,当许多现实的因素、未知的因素敲碎了这种婚姻关系的稳定结构,离婚就会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

离婚不是罪过,是一段婚姻的结束,是另一段婚姻的开始。离过婚的人,都是要经历这样的一段转换过程,需要深思熟虑的思考,需要痛定思痛的反思,需要破釜沉舟的勇气,需要委曲求全的耐心。

为什么一亿元现金,几乎赔付了全部身家都离不成婚。这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考量:

一是当事人妻子小Z有着自己的一套计算模式,尤其是精神上的补偿,这是很难用现行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界定的,这套体系的制定者只在当事人的内心,只有打开了当事人内心的心结,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沟通和协商,才能真正做出行之有效的判断和执行。

二是当事人情绪波动还很大,或许不是不愿放手这段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而是要为即将开始的新的婚姻关系设置一些障碍,这种障碍需要细心地、有技巧地去化解,并非仅仅是用金钱补偿就可以完成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安抚了平静了这种情绪才能进一步展开沟通和协商。

三是当事人在旧的婚姻关系中的角色还没有完全抽离开来,还在用旧有的婚姻关系来主持和操控这段已经破碎的情感,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欲速则不达,只有当当事人已经明白感情已经荡然无存,继续的维系只会让双方更加痛苦的现实之后,离婚谈判和协商才能取得切实有效的效果。

四是各种后续的问题也是不得不引起重视的,比如孩子的归属、抚养、教育、成长,以及因父母离婚引发的心灵伤害等等,还有很多出于各种考量的忧虑等,都是需要正视,给予正确的疏通和引导的。

离婚不是简单地财产分割,涉及到很多的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上的问题,只有将这些潜藏的矛盾点找出来,逐个分析、逐个击破,才能真正切实的放开一段旧的婚姻,展开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别再说我爸妈不同意了


01

这世上最让人倍感无奈的分手理由大概就是爸妈不同意了吧。

小编认为,感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是彼此间情谊的笃定和寄托,它不应该因为外界的干扰而有所偏倚。

悠悠和杨威大学相恋,在一起4年了,两人一起学习、一起吃遍学校周边的美食、一起假期去各地旅游,同学都说她们肯定就是一毕业就结婚的类型了。

果不其然,一毕业杨威就带着悠悠回家见父母,想着能赶紧定下来。悠悠就这样一脸幸福的模样和杨威踏上了回家的旅途,只是两人都没想到这次的见面竟会如此难堪......

杨威家里是做服装加工生意的,在一线城市中心有一套大房子。只是当悠悠站在杨威家前真实的感受到它的豪华程度时,她还是不自觉地内心颤抖了一下。

饭桌上,杨威父母不断发问,将悠悠家的情况了解了个底朝天,问的悠悠紧张的不知道该怎么坐才好。她如实的回答了每个问题后,也留意到杨威父母的态度从最初的热情到逐渐冷淡,这更让她不知所措起来。只匆匆的吃了两口便放下碗筷,本想着帮忙收拾下留个好印象。

人还没站起来,就听到杨威妈妈说:“这天也挺晚的了,我就不多留你了。”

悠悠顿时觉得尴尬无比,只能唯唯诺诺的说:“那我先走了,叔叔阿姨再见,下次我再来拜访。”

杨威爸爸立马说到:“你们年轻人平时也都挺忙的,没什么事就不用过来了。”

悠悠只能忍着眼泪穿戴好衣服鞠躬出门,看着城市川流不息和车窗上倒影的自己的脸,她恨透了刚刚没出息的样子。

想想自己又何曾不是从小到大被父母捧在手心里,自己哪点儿比杨威差了,不就是房子没那么大而已。脑海里又不禁忆起刚刚杨威父母的话语和自己窘迫的神情,悠悠抑制不住的痛哭起来。

回到酒店,杨威打来电话解释说:“我爸妈现在的确是反对我们在一起,不过他们都是为了我好。他们只是觉得你父母没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还有个弟弟要上学,将来我可能还要担负你弟弟的学业、婚姻等,怕我未来会太累罢了。”

后来的后来,悠悠和杨威挣扎着努力了一段时间,再后来,杨威父母给他介绍了一位心目中最理想的儿媳妇,家境什么的都和杨威称得上是“门当户对”。

杨威最终还是和悠悠分手了。杨威说“这样下去都太累了,这阵子我们不断地争吵,很抱歉,我没能改变我父母的心意。我曾发誓不会让你伤心一秒,可如今最让你难过的那个人竟然就是我自己。这样强行而来不被祝福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

之后,悠悠依旧单身一人在城市里辛苦打拼着,撑不下去的时候她也会偶尔想起心底里那个曾经给过自己无数温暖的男孩儿。

杨威和父母介绍的对象结婚了,只是宁愿在办公室加班也不想回到那个家,午夜梦回时也总怀念曾经那个知他懂他的女孩儿......

02

很多父母,从小到大,都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心头肉,在决定了他们的学业、事业后,就开始决定他们的婚姻。

我们父母那代人的婚姻几乎都是介绍的,几乎都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不得已才选择了一个,然后凑合着、磨合着,变成了真爱。

而这与自由恋爱最大的不同就是,自由恋爱是将就结婚前的互相理解,相互交流,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恋爱了解彼此后才决定是不是要一起生活。

而我们父母的那个年纪,大多数人没有时间谈恋爱,也不懂恋爱,认为所谓结婚,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却忘了两个人在一起还有爱情的火花和浪漫的谈话。于是,他们开始根据一个对方家里有没有钱打分,而忘记了这个人是否有担当,她们是不是彼此相爱。

有人会说,没办法,只能这样,爸妈毕竟是过来人,我们显得太渺小。

我说,你根本没有真正努力过。爱情,同样是需要两个人的坚持。我一直认为,只要是真爱,就不会有人拆的散,即使是父母。只要你还对自己有信心,只要你还对另一半有信心。

其实,父母只是这段感情的旁观者,他们永远看不到这段感情的全部,而其中的冷暖,只有身在其中的你们最明了。

父母的话语,可以当作未来婚姻的参考,但绝不是你对一段感情做出荒唐决定的推辞。说出爸妈不同意而分手的人,是懦弱的,是摇摆不坚定的,也是盲目的。

你要记得,真正爱一个人,是忘乎所以,是不顾一切,是赴汤蹈火!

所以,如果你选择了听爸妈的话去放弃自己的选择,就不要抱怨陪你下半辈子的另一半和你一起凑合着生活。如果你选择了不去抗争,就不要奢求那些浪漫的片段和惊喜的爱情。如果你选择了父母给你的分配的配偶,就不要怪自己老公老婆变得和父母一样。

早知如此,择偶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勇敢的跟父母说一句:“爸妈,你为何干涉我的感情?我的感情,请让我自己做主吧。”最后望大家都不要再让我爸妈不同意成为你失去真爱的理由。

办理离婚应该重视这几点


办理离婚应该重视这几点

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均达成一致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的行为。

一、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

1、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都要做出具体明确且可行的约定。尤其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要把全部财产列明,明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婚前财产的界限。具体分割方式可以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及作价补偿等多种方式,分割方式尽可能简单明确以减少日后履行时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在约定了由谁抚养后,还要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负担方式,探望权如何行使等。

2、双方必须一致同意离婚,不得有强迫、欺骗情况存在。另外,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办理过结婚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二、办理离婚登记程序:

(l)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有关问题。登记机关如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地依法办事,对离婚申请加以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促使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作慎重考虑。即使是双方自愿离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先作促成和好的调解。在离婚要求一致时,但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有争议时,登记机关可通过调解协助双方妥善安排。当事人原来的安排如不合理,也要帮助他们遵照婚姻法的精神作必要的调整。

(3)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双方自愿离婚,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凭据。如果发现要求离婚的仅是一方,另一方实际上并不同意,或者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均不予登记,而是劝说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解决。

办理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意义:

从婚姻法上来说,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向男女双方颁发了离婚证,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从此时起即具备了再婚的条件。同时,如果双方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离婚时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委托专业离婚律师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件,陪同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