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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代办吗给你科普婚姻法律

发表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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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可以代办吗给你科普婚姻法律,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婚可以代办吗给你科普婚姻法律

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不可以自己不出面,婚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全权委托律师而自己不出面。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办理是指离婚登记的办理。离婚办理有两条途径,第一,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第二,法院诉讼离婚。离婚登记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来办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办理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才能准予离婚,离婚可以代办吗,显而易见是不可以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本人都是要到场的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代理离婚,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代理离婚,在法律上,代理人代理的是当事人的意识和财产权,不能代理其人格权。在传统观念里,离婚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婚姻双方如果不是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绝不会选择分道扬镳。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言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于是,网络上代理离婚的广告帖开始热起来,引得众人争先点击。那么离婚有真正的“代理”直通车吗?代理离婚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吗?律师提醒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

本人不去,离婚可以代办吗

不可以。因为法律有专门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且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的,协议离婚双方都必须到场,诉讼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到场那么是会按照缺席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带上离婚协议书,而且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的权利属于一种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着明显的人身权利的特征。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办理离婚协议,绝对不能让别人代办。即使让别人代办,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拒绝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可以代办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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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离婚手续婚姻法律小白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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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办手续大家都知道,不过对于离婚是怎么进行申请的就需要了解清楚。毕竟在婚姻中结束婚姻也需要依法办理手续,这对于离婚证的办理是有很大的关系。这就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中发生吵吵闹闹是正常的事,如果双方在处理吵闹的时候都能够互相退让和包容,相信接下来的婚姻生活都是可以幸福进行的。但有些强势的夫妻,在问题的处理上很难达到一致,经过多次的争吵之后,只能选择以离婚作为收场。那我们今天主要是讲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怎么办离婚手续:

1、准备相关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怎么办离婚手续一、需要的材料:

婚姻法里有规定,夫妻双方生活中因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填写离婚申请和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将对所有的材料做一个查证,看看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两个人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登记备案了,离婚的手续就完成了。

怎么办离婚手续二、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1、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岁以内,法院通常会判给女方,因为两岁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对母乳有需要,除非女方的身体不是很好,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母乳,又或者是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困难,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这对孩子的成长不是很有利。

2、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两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条件来判,身体越健康的、经济收入越好的,会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这也是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来优先考虑的。

3、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10岁,这时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意识和想法了,是可以自己决定跟谁生活的,这主要看孩子是跟谁比较亲,平常都跟谁的相处时间久来决定,一般都会选择跟自己相处得比较好的舒服的一方。

不管怎么说,离婚对谁来说都不好,尤其是有儿女的家庭,这对孩子来说他的生活里总会缺少一个家长,对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有不好的影响,严重一点的就会性格上有缺陷。

现在离婚手续,只要双方都同意的话就好办,直接去婚姻登记处领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的就复杂些,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怎么办离婚手续三、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中的这些法律陷阱,你了解吗?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

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

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

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

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

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

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

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

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

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

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

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

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

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

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

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

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

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

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

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

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了。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

以前结婚还得9块钱,但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结婚证的工本费,所以现在与心爱的人领个证已经免费了。这让很多人不再把结婚当成一件郑重的事儿,总觉得,能过就结婚,不能过就离呗!但是,法律规定,这四种人是禁止离婚的!离婚可没有结婚那么简单了。

离婚法律规定一、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在女方脆弱的怀孕期内(从受孕之目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在此3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请求,也会被视为无效。

二、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

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的配偶很难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暴等,具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离婚法律规定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离婚法律规定四、第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后

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会禁止原告继续提出离婚诉求,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不用上法院。为离婚闹到法院,说明谈不拢,非得请法院居中来个裁断。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就是第二种情况。《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调解”,其实就是离婚冷静期的雏形。

除非是婚姻法列举的5种法定情况(如重婚、家暴、吸毒屡教不改等),否则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都有调解的空间。也就有了离婚冷静期存在的意义。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被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安排双方进行婚恋辅导以挽救婚姻。

离婚法律规定,婚具备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各位朋友在结婚时一定要认真想清楚,结婚后就要努力维护好婚姻,不要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不再像以前那样保守,离婚的话也是越来越普遍发生的现象了,当然离婚在法律上实际上就是解除婚姻存续的关系,在财产方面也是需要做到和平的解决,如果不能够和平解决,需要法院来对财产进行判决,很多人对此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办理手续?

一、慎重考虑感情是否破裂,婚姻能否维持。

一般来说,在以下四种情况,导致最终离婚的几率极高:

1、婚外情已败露。这种情况,有些人会选择马上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忍受,但最终几乎都走向离婚。

2、家庭观点传统,夫妻无法生育或一方不愿意生育。

3、夫妻一方有严重赌博、吸毒等恶习。

4、长期有严重家庭暴力的。

二、尽量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为了避免离婚协议无效或者登记离婚后对方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等情形,对于有较多财产要分割的当事人,请尽量咨询律师意见或者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可以避免很多后遗症。

三、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离婚后如果房产过户遭到拒绝,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请律师与你一起去办。

四、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现在离婚的多吗离婚了还可以追求真爱吗


现在离婚的多吗离婚了还可以追求真爱吗

现代社会是一个消费的时代,而不是一个理性的时代,更不是一个传统约制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人人都在消费,包括消费自身也在消费别人,物质上的消费、精神上的消费,人人都需要依靠消费过上自己的有尊严的生活,婚姻也在被消费,不断地被物质和需求填满,不断被金钱和欲望所左右。

婚姻的真正的意义,从一个家庭的体系中分裂出来,它必须顺应消费的需要,需要男人和女人来填充,来彼此消费,相互需要、相互成全各自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成全各自的欲望、控制和反控制,婚姻不仅仅在消费一个人,也在掏空一个家庭所能给与一个人的全部,当婚姻不能满足这些需要和消费,人们离婚的概率就会越来越大,冲出婚姻,满足欲望的野心也会肆意横行,所以,消费的婚姻模式正在主宰我们每一个家庭,传统的婚姻正在被其取代。

离婚,相信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多见不怪了。我们经常看一些娱乐新闻,说某某明星宣布离婚了,这都是常有的事情,而就在前几天的专辑分享会上,梁静茹向大家宣布:“谢谢大家,这阵子的关心我都收到了。我跟赵先生已签完了离婚协议书。”

我们看的最多的应该是某某明星宣布离婚了,其实有很多我们是不知道的,如果你身边没有发现这样的事情。这几年来,一些数据统计到,目前夫妻离婚率在不断上升,离婚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中的一种现象了。

之前我看过一张现实的图片,那就是结婚领证的也就是寥寥几人在那里排版等待,而在离婚窗口排队的人是结婚窗口的好几倍。其实导致夫妻现在离婚的多吗,从下面这几点可以了解到:

现在离婚的多吗?出轨

出轨,是导致离婚最大的原因了,也是罪魁祸首,有某数据表明,一般离婚的夫妻其离婚的原因多数都是对方出轨、第三者插足等。说实话,如今的社会中,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出轨都是经常的事情,因为一个个的都耐不住寂寞想去寻找刺激。男人有了金钱就想享受生活,嫌弃自己的妻子,而女人想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爱情有时候就是扯淡。

现在离婚的多吗?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离婚的,一般都是一些年纪比较偏小的那种,而这种多数都是通过相亲或闪婚的。因为现在社会存在这种现象,很多年轻人没有好好谈恋爱就直接取领证了,忽略了结婚后几十年的生活,当热恋期过后发现很多性格并不合,所以刚结婚不久就离婚了。

还有一种是被家里催婚的,一般都是大龄剩女,一方面来自父母的压力,另一方面自己的年龄也不小了,已经过了适婚的最好年龄了,所以就草率的把自己嫁出去了,而往往因为草率才导致结婚后的生活,并不是很好,最后不得不离婚。

离婚成本很低,回避家庭责任、对婚姻无需负责任,变得不再可耻

离婚的成本越来越低,人们更加不重视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更在乎自己的感受,只顾自己的快活,什么家庭、亲情可以完全不顾,无需承担婚姻的责任,让他们不再感到离婚可耻反而为荣,这种病态现状摧毁了婚姻,瓦解了家庭的稳固,于是离婚越来越普遍,人们对离婚也不再恐惧,却习以为常。

各种支持和不来就离婚的口号甚嚣尘上,人们纷纷离婚,讲着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纷纷对婚姻敢于说不,敢于狠心地抛弃、敢于无所畏惧地轻视,婚姻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人们普遍觉得结婚、离婚可以任性,和谁结婚和谁离婚更是无所谓,婚姻变成一种游戏,一种成人玩的可有可无的游戏。

小编寄语:

说实话,离婚其实没什么,如果真正的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离婚就离婚吧,总有一个人是爱你的,但如果有了孩子,离婚了,最后遭罪的是孩子,不过有时候我们确实是被生活所迫,已经无法忍受了,而不得不离婚,所以我们在结婚之前最好先个恋爱,这样对于彼此都有了解,如果真的合适了,那么在结婚也不迟。如果你结婚了,就不要再寻找什么刺激了,有时间好好陪自己一路走过来的那个TA。

现在离婚的多吗?给男人一句忠告,当你有钱的时候,不要去外面沾花惹草,哪些看上的可能是你的钱,而在你没钱的时候,陪伴你过来的女人才是爱你的,把钱给她买买面膜、化妆品、吃个好的,这才是最重要。

现在离婚的多吗?也给女人一句忠告,有一个爱你的人不容易,不要觉得每个男人都是爱你的,有的只是爱你的身体而已,有时间去外面玩、有时间撩别的小哥哥还不如陪陪爱自己的男人。

离婚协议书模板分享婚姻法小白必收藏


离婚协议书模板分享婚姻法小白必收藏

现在很多夫妻在感情不和,婚姻实在不能继续走下去的时候,都会选择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申请离婚手续:

1、准备相关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某某,男,汉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四、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新的五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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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分夫妻在婚前并没有做财产公证,但是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糊里糊涂,下面大山就为朋友们普及一下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有一些隐晦的问题以及特殊婚姻的一些法律条款。

夫妻之间的缔结,不光是两个家庭的缔结,也是两个人之间财产的共同使用。但是,夫妻一旦离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配也是离婚案件汇总最常见的纠纷。那么,接下来由律师为大家带有关于20XX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20XX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约定和自愿协商为原则,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因照顾子女、扶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予以相应补偿或者适当帮助。

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具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的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时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和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婚后所得孳息、增值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经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租金、经炒作后增值的股票等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

二、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指定赠与子女乙方的除外。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应当马上对财产的归属处理考虑。在离婚之后处理会有很多的麻烦和不可控制的局面,导致非常被动。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归属于子女,不动产归一方那个,但未做不动产变更登记。谁再嫁人的就等于放弃财产的所有权或放弃子女的抚养权。谁提出离婚,净身出户等等,一些非常狗血的约定条款。这些统统因为违反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三、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四、军人复员费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身份特殊“另类”财产多———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最新五个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