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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能办理离婚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表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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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能办理离婚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也就是民政协议离婚。但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双方同意离婚的话,直接出调解书即可。有两种方法: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2、你们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要协议离婚,应当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办理。

由于绝大多数夫妻在婚后都是在本地生活,因此如果想要离婚的话,通常也是在本地办理的离婚手续。但现在也有不少夫妻婚后外出打工、学习等等,因此也就可能出现需要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在我国法律中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异地能办理离婚吗这个问题,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异地能办理离婚吗,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审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2.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异地能办理离婚吗?是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进行办理,希望此文章可以帮助到你。

延伸阅读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之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之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关于夫妻都在异地,如何在异地进行协议离婚?如何在异地快速离婚?每年都会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按照民政部门的现行规定,在哪里办理的结婚手续,就需要在里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在异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这就困扰了一大批在老家办理结婚手续,又长期居住工作在外地的夫妻的离婚问题。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最主要的困扰首先是时间、经济成本,来回老家需要一定的时间、经济成本,而且有的因为手续不全,造成来回奔波,本身离婚就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反复的奔波,进一步造成精神压力。其次就像我那个朋友一扬,回到老家后一方由于家里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反悔,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何在异地快速离婚呢?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交通便利,经济的快速发展,异地夫妻便成为了很常见的现象。但当身处异地的夫妻感情破灭,打算离婚时,该怎么离呢?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了解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之异地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异地离婚需要的程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在离婚方面还有什么疑惑可以向专业离婚律师咨询。

异地怎么办理离婚这几点你该须知


异地怎么办理离婚这几点你该须知

对于每一对夫妻而言,在生活中肯定会发生一些对对方的存在有所动摇的的想法,当一个人走下去的意志不够坚定的话,那么就一定会发生离婚的现象。那么,对于在异地分居,想要离婚的夫妇来说,我们应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

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体异地离婚的程序对应的就应该是诉讼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一、异地怎么办理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判决、起诉、审理。

(一)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三)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二,异地怎么办理离婚,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独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我们都知道,法律上所说的自由,都是相对的自由。因此,离婚自由,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无条件的、随时随地的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以上,就是异地怎么办理离婚的解决方案。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让专业律师给你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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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但是,男女双方已不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如何离婚?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一、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二,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独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三、异地起诉离婚的办理流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在哪里办理费用多少以及需要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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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在哪里办理,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在哪里办理,办理离婚手续要多久

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似乎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

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

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下面根据不同情况为大家解答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在哪里办理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一方“失踪”,对方离婚在哪里办理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离婚在哪里办理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五、一方不想离婚时提交离婚申报不受理申请书,离婚在哪里办理

希望离婚的一方单方面提交离婚申请的话,不想离婚的一方可向居地的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提交不受理申请书

如本人向居地的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提交不受理申请书(可在外国人登记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所取得表格),6个月期间内离婚申报则不被受理。

同时可有以下方式申请法庭裁决

向家庭裁判所(法庭)申请调停。

调停不能顺利解决时,请向家庭裁判所(法庭)申请审判。

如还不能顺利解决,请向家庭裁判所(法庭)申请判决。

法庭裁决后

由申请方在调停成功或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居住地或者本籍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提交离婚申报

怎么办理离婚之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怎么办理离婚之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那么,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呢?流程是什么?

一、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怎么办理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费用: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由于司法诉讼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故而协议离婚更为省时。

二、怎么办理离协议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的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5、取证。

三、怎么办理离婚协议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

如果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当夫妻感情破裂,若就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事宜能协商达成一致,则通过协议的方式,拟定离婚协议书是较为省时的。若存在财产纠纷,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还未确定,那么通过诉讼的方式,更能维护各方的权益,但此时费用较高,也更为耗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了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流程等问题,上文中提到的房产过户资料,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必须有房产证,也就是说想要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必须是在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才可以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离婚证明让担保公司赎楼,取得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协议离婚的,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变卦,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网上怎样离婚的步骤现实吗如何正确办理


网上怎样离婚的步骤现实吗如何正确办理

很多当事人会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误解,夫妻感情破裂想结束婚姻关系一般可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解决方式,要么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结束婚姻关系,要么诉讼离婚起诉法院要求判决。而现在又兴起了网上办理离婚手续,不管哪种方式其中的办理流程我们都需要了解。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手续

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同时在场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需要提交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可以把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户口迁移等问题都明确表达出来,办理离婚后协议书内容即生效。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夫妻进行一个基本的审查,包含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是否自愿、子女财产的处置是否妥当等问题。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离婚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的手续?

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离婚的可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般经理三个阶段即: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

关于网上怎样离婚是不现实的,现阶段离婚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受理,协议离婚带上相关资料到民政局即可办理也是较为省心省力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则根据双方调节情况确立离婚成立时间。大多数情况下走到离婚这步涉及的纠纷一般不可调节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走诉讼程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离婚应该重视这几点


办理离婚应该重视这几点

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子女抚养问题均达成一致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的行为。

一、办理协议离婚应具备的条件:

1、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都要做出具体明确且可行的约定。尤其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要把全部财产列明,明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婚前财产的界限。具体分割方式可以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及作价补偿等多种方式,分割方式尽可能简单明确以减少日后履行时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在约定了由谁抚养后,还要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负担方式,探望权如何行使等。

2、双方必须一致同意离婚,不得有强迫、欺骗情况存在。另外,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办理过结婚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二、办理离婚登记程序:

(l)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有关问题。登记机关如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2)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地依法办事,对离婚申请加以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促使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作慎重考虑。即使是双方自愿离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先作促成和好的调解。在离婚要求一致时,但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有争议时,登记机关可通过调解协助双方妥善安排。当事人原来的安排如不合理,也要帮助他们遵照婚姻法的精神作必要的调整。

(3)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双方自愿离婚,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凭据。如果发现要求离婚的仅是一方,另一方实际上并不同意,或者在子女、财产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均不予登记,而是劝说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解决。

办理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意义:

从婚姻法上来说,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向男女双方颁发了离婚证,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双方从此时起即具备了再婚的条件。同时,如果双方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离婚时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委托专业离婚律师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件,陪同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