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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发表时间:2020-12-01

离婚协议书模板分享婚姻法小白必收藏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协议书模板分享婚姻法小白必收藏,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婚协议书模板分享婚姻法小白必收藏

现在很多夫妻在感情不和,婚姻实在不能继续走下去的时候,都会选择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申请离婚手续:

1、准备相关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模板

男方:某某,男,汉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四、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五、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延伸阅读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情感的说说就像是文字里的我们,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不再像以前那样保守,离婚的话也是越来越普遍发生的现象了,当然离婚在法律上实际上就是解除婚姻存续的关系,在财产方面也是需要做到和平的解决,如果不能够和平解决,需要法院来对财产进行判决,很多人对此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办理手续?

一、慎重考虑感情是否破裂,婚姻能否维持。

一般来说,在以下四种情况,导致最终离婚的几率极高:

1、婚外情已败露。这种情况,有些人会选择马上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忍受,但最终几乎都走向离婚。

2、家庭观点传统,夫妻无法生育或一方不愿意生育。

3、夫妻一方有严重赌博、吸毒等恶习。

4、长期有严重家庭暴力的。

二、尽量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为了避免离婚协议无效或者登记离婚后对方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等情形,对于有较多财产要分割的当事人,请尽量咨询律师意见或者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可以避免很多后遗症。

三、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离婚后如果房产过户遭到拒绝,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请律师与你一起去办。

四、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离婚需要啥手续婚姻劈裂者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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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啥手续婚姻劈裂者必收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啥手续:

一、协议离婚需要啥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离婚需要啥手续一、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离婚需要啥手续二、审查。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二、诉讼离婚需要啥手续: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李国庆离婚案二审未判离,透露了婚姻法残酷的规则


前几天,李国庆与俞渝离婚案第二次开庭,李国庆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主张离婚。

就在李国庆以为第二次开庭会判决离、迫不及待离婚分家产的时候,他的霸道总裁妻俞渝气定神闲地说:我不同意离婚,因为我们的夫妻感情还没破裂!并且,俞渝还提供了证据:

去年两人还一起旅过游;

俞渝生日,李国庆还送了玫瑰花;

李国庆把朋友送的蘑菇特产分了一半给俞渝。

李国庆解释道,旅游是住在不同的房间;

送花是习惯,过去20几年各种生日纪念日他都会送花;

至于蘑菇,是因为朋友指定送给两人的,他不想独吞这个土特产。

这太为难法官大人了,这哪是离婚,明明是秀恩爱,全中国有几个男人能做到每年在妻子生日时送玫瑰的?能记住妻子生日就不错了。再说了,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无明显过错的女方说,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那这婚也不好判离啊!

李国庆还跑去问法官能不能有性生活,结果法官说,“没离婚前,你和其他人发生性关系都叫出轨”。

急吼吼想离婚的李国庆敢出轨吗?他大概率要掂量掂量,因为他比谁都清楚,俞渝不肯离婚,未必是因为感情,但一定是因为不想分钱。而他一旦有把柄被俞渝抓住,作为过错方,大概率会少分家产。他愿意吗?肯定不愿意!

离婚大战演变成搞笑闹剧,也就只有当当网这俩口子了。从“采访怒摔杯子”“朋友圈撕破你的脸”到“李国庆抢公章”,再到“怎么证明感情破裂”,“庆渝年”大戏近一两年来喜提无数个热搜。

李国庆也委屈巴巴道:

在离婚上,男人也很难。

李国庆还发布视频称,因为疫情,一拖再拖,但希望离婚冷静期别影响判决离婚。

怎么也没有想到,第一个站出来哭诉“我是这场婚姻彻头彻尾的受害者”是一名男性,并且还是知名企业家。

强大如俞渝,在打拼事业的时候,丈夫当众抱怨她没有洗袜子。婚姻这种事,牵连的东西太多了,谁又能说得清呢?

在婚姻里如此隐忍的她,也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她未必是因为爱情,她只是不舍得分割自己辛苦打拼下来的江山,尽管这江山有李国庆的一半。

李国庆心里打什么算盘她也清楚,她就一招“拖字诀”,能拖则拖。

从俞渝李国庆这场离婚闹剧来看,我们也能看到一个很残酷的现实:

不管是离婚冷静期,还是婚姻法,保护的都是强者。

目前的婚姻法,唯一的不足,是对女性在家庭中付出的价值不予以承认。

离婚冷静期、婚姻法等,对那种头脑聪明,能力超群的女人,并没有多大影响,反而能保障她们的利益。

我记得,20XX年新婚姻法出来的时候,很多女性表示这是女性的灾难,女人越来越不敢结婚了,特别是关于离婚时房子产权的界定,更是使许多女性义愤填膺。

可我们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是婚前有房的那一方呢,婚姻法不恰恰保护了你的财产完整吗?

婚姻法不能保护你的感情,也保护不了“无脑”的女人,更保障不了没钱的女人。

所以,婚姻法不能保障你的那部分,得靠自己用能力和脑子去保障。

近期讨论热度非常高的“离婚冷静期”,似乎对弱者不利,但在婚姻里,弱者为什么就一定是女人呢?

像俞渝这种霸道总裁妻,离婚力她有,但死活不离也是她的本事。

在现有婚姻法体系下,我们想过得幸福一点,就要学会用自己的脑子为自己的幸福保驾护航。

在结婚前,擦亮双眼,用智慧去选对象,不要被别人几句甜言蜜语就屁颠屁颠跟着跑了。

如果你的智慧不足以支持你找到好伴侣,也不能放弃自己,别轻易为了家庭放弃挣钱的机会和能力。在迷茫无措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专业的力量。

老公想离婚的表现家庭主妇必收藏


老公想离婚的表现家庭主妇必收藏

如果当一个人决定离开你,其实他已经早有准备。尤其是男人,当他们想要和你分开的时候,一定会提早准备好所有事,其表现也有所不同。

男人想离婚一般也不会直接和女人说,有的是念及夫妻感情,让女人主动提出。有的则是抱着继续凑合过的想法。这两种决定也改变不了他内心真想离婚的意思。男人想离婚会有什么表现?以下条件符合一半就要当心了!

老公想离婚的表现1,对你爱理不理,没有了往日的温存

爱你的男人,过马路时会紧紧拉着你的手,对你的提问,百问不厌,对你的唠叨,视而不见!而当一个男人不爱你时,连话也懒得和你说,你和他说话,他用“哦”“嗯”“是吧!”这种词语来敷衍你,对你爱理不理,你再唠叨下去,他丢过来一句“你有完没完,烦死了!”这样杀心的回复!

2、开始频繁地“加班”、“应酬”,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甚至开始夜不归宿。就算偶尔回家,也会把手机藏得好好的。

3、不再把工资上交给你,突然关心家里的经济支出,甚至把银行卡的密码都改了。

4、以前邋里邋遢的他,最近在出门时,开始注重自己的仪表。赴约时,有一种容光焕发的感觉。

老公想离婚的表现5,不愿意为你花时间

一个男人,从为你做事,变成了为你作诗,只想用些无关痛痒的口头承诺就想打发你,而不是愿意真正的为你花时间,陪你!唯一的解释是:这样的男人,他的时间可能花给别人了!金星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一个男人心疼你挤公交,埋怨你不按时吃饭,阴雨天嘱咐你下班回家注意安全,生病时发搞笑短信哄你,请不要理他!去跟那个可以开车送你,生病陪你,吃饭带你,下班接你的人在一起!”多么痛的领悟!有人愿意花时间,就是证明他愿意为你花心思!

6、回到家,基本和你没有什么沟通,你和他说话,他也爱答不理,总说自己“很忙”、“很累”!

7、不愿意和你一起出席家庭聚会,出门逛街也总是一个人。总之,他在一点一点把你排挤出他的生活圈。

8、逢年过节,也不爱回家看望双方父母,对你们的孩子,也开始漠不关心。

9、对你的态度直线下降,开始无端对你发脾气或冷暴力。甚至在争吵中,多次提出“离婚”!

10、无爱无性,开始厌恶你的身体,不愿意和你亲密接触,就算睡在一起,也都是各睡各的,同床异梦。

现在你身边的他是否也开始对你冷淡了呢?要看看你老公想离婚的表现是否存在,或许你们之间的这段感情需要修复了,你们现在是不是毫无办法了呢?

既然婚姻法对女性不利,你更要选择保护自己


离婚案件做多了,发现做女人是件挺苦逼的事。单身吧,整天被父母和三姑六婆逼婚;好不容易结婚了,又开始被逼着生二胎;生完二胎正经历各种苦逼带娃呢,是又发现老公包小三了。要离婚了,律师告诉她啥都分不到。卧槽,老娘真的要报复社会了。

这究竟怎么回事呢?改编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看看。

2006年张女士嫁给了王先生。张女士的公公(即丈夫的父亲)在当地做生意,小有规模,家境殷实。结婚后,公公就买了套房子给他们,但房子写在丈夫名下。张女士生了两个孩子后,公公又陆陆续续地买了两套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虽然有人跟张女士说过三套房子写在丈夫一个人名下不安全。但张女士也听人说房子不管写谁名字,只要是婚后买的,都是夫妻俩的,跑不掉。

由于家境殷实,生了孩子之后,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养育儿女,家里人都劝张女士把工作辞掉,在家全力带孩子。张女士的工作其实也不错的,算是高级白领了,但每天上班后回家还要带孩子,过着累成狗的日子。所以,张女士也只好辞职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十年了。张女士开始发现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于是双方就闹离婚了。可是一咨询律师才知道,婚姻法在2011年发生了重大变化——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王先生这些年也只是打份工,根本没有积蓄。如果要离婚的话,将面临着这样的结局:

1.什么财产都分不到;

2.法院很可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即使有也只是可怜的两三万;

3.离婚后,可能找不到好的工作。

在我们接到的咨询中,类似这样的情况挺多。婚姻法的修改一直朝着女性平等独立的方向去,但与现实脱轨太严重。在上面的故事里,如果张女士踏踏实实地工作,10年过去了,再怎么差也是公司的中层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资源,有可观的收入。婚姻法再怎么改,也伤害不到她。毕竟婆家的钱跟自己没多大关系,想通过婚姻来获取上一代的财富,怎么说都不值得倡导的。

但问题是什么呢?

问题是女生与男性生理上不平等是无法消除的,而很多家庭的观念认为女人在家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那么问题就来了。生孩子,男人只不过贡献一颗精子,而女人却要为这颗精子冒着生命危险把孩子生出来。这一来一回就已经没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男人还是照样的为自己的事业打拼,甚至花天酒地、寻花问柳,男人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孩子出生后,随之而来的是抚养的烦恼,很多妈妈在小孩一岁之前都没有睡过一晚整觉,更别说吃喝拉撒各种劳心劳力的照顾。而男人呢,打着不影响工作的借口,到客房睡觉去了。多少妈妈在哄娃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困得要死半夜被小孩闹醒时想掐死他的心都有。

养育小孩最痛苦的两年过去了,随之而来的又是二胎的呼喊声。如果女人此时再生个孩子,那就真的只能做全职妈妈了。即使女人坚持工作,工作也是应付了事,事业没有多大的发展。大多数妈妈的重心已经放在养育小孩身上了。

这些问题是女人要客观面对的。有些过于独立的女性,在婚姻上不幸福,也是这个原因。她的观念跟传统家庭理念完全冲突了,最后的结果也是离婚。但这样离了也未必最糟糕,糟糕的是上面讲到的例子。

在一般的情况下,就算男方创造了财富,购置了房产,离婚时女方最多也就分得一半的财产(很多情况下,女方掌握不了男方的财产线索,分得的财产更少)。如果男方出轨的话,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女方也没多少补偿,也没有赡养费。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女方为家庭日常付出太多以后,离婚后事业基本就废了,难有起色。男人吧,在原有的基础上却可以风起云涌。

所以,社会上出现了疯狂现象,也不足为怪。比如,娶个老婆就要买房,而且还要写上女人的名字;又比如,不买房就不生孩子;又比如,老婆发现老公出轨后,出现的各种血案。这都跟婚姻法对女性保护的不足有直接的关系,当然扭曲的房价也是个重要的诱因。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婚姻法变得越来越对女性不利了?既然婚姻法对女性不利,你更要选择保护自己。

如果我有女儿的话,我只能教育她:女人要学会独立,有自己的事业,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放弃自己事业。要做到有男人和没男人,你都有自己的天地。很多时候,男人还比不上电动棒!

新婚姻法没毛病,它是一场大清盘


新婚姻法颁布了,据说引起了惊涛骇浪,很多人问我怎么看这次新婚姻法的改动?

于是我就花了2个小时研究了一下新婚姻法,全文如下:

新婚姻法

修改内容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讲真,看完我觉得没毛病。或者我认为,现代婚姻本该如此。

别骂人,别打脸,讲道理:

新婚姻法备受诟病的其实是关于房产的几条改动,总结一下:

1、原来可以靠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分一杯羹,现在行不通了。

2、就算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也不可以分房子,而是做一定的补偿。当然离婚剩余贷款债务,也属于房产归属者。

3、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房产,房产的归属者是出资人。如果你婚后买房子,只要把钱打给父母,以父母名义为你购房,也算是你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夫妻一场,全凭感情;分道扬镳,桥归桥路归路,打回原形。

女人们群起而攻之的原因是:婚姻法又进一步维护了男人的权益,置女人于被动劣势。谁还敢结婚?

我并没有觉得新婚姻法的改动偏向男性,如果你觉得是,那么在潜意识里,你认为女性本身就是弱者。

1、想靠婚姻获得阶级上升的渠道被堵死,男女皆是。

在我18年的人生观察里,见过太多婚前因为房产问题分崩离析的案例。多数是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其实大家进入了一个误区,女人其实更容易在这方面吃哑巴亏。

男方都有父母坐镇,锱铢必较,唯恐儿媳是个吸血鬼。女方家长就不同了,通常都倾其所有,掏心置腹,只愿爱女得到善待。

且男人们,看似哈士奇,内心都是泰迪,心里那本帐清清楚楚。女人就不同了,脑门一热恨不得身家财产尽数奉上。

我有一个白富美女友,家财万贯,被爸爸公司的销售搞定了。有情饮水饱,金银都是草。爸妈阻挠无效,万般无奈接受事实,从房到车妥妥帖帖,给女婿送上陈年豪门。

婚后生第三代,换房换车水到渠成。

白眼狼终究会褪下羊皮,女婿开着凯迪拉克,坐拥300平米豪宅的一半,就开始百花丛中过。

壮士断腕,何其惨烈。奉上青春和子宫,还要赔尽脸面和身家。

我们忽略这样的案例,是因为在中国,这般故事关乎女性的名节和脸面,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囫囵吞下。事实上,因为房子产生的纠纷,女人多数在婚前闹腾,最多鸡飞蛋打。而男人,都是在离婚后得益,扬眉吐气。你说谁更惨?

我们这代人都是独生子女,女方家庭也不是穷困潦倒吃素的,新婚姻法在保障男方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女方的权益。

再者,如今凭一己之力钵盆满盈的女性大有人在,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新婚姻法》保护您,不被小狼狗骗财骗色。

2、一边闹独立,一边要婚房,这样的悖论女权即将消失。

说这话冒天下女性之大不韪,但事实如此。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利我式的女权主义。

要婚房和彩礼时,女人是弱势的,是嫁给你家的女佣和繁衍机器。要工作和带孩子时,女人是平等的,需要独立自主合理分工。

所谓最佳模式,就是房车是我的,老公是爱我的,孩子是婆婆带的,我是自由的。

恕我直言,他家并没有皇位要继承,何必豢养一个皇太后?

新婚姻法并没有在我的朋友圈发酵,是因为我的女友们几乎没有关于财产的困扰。大部分都是身健如牛、赚钱如麻的独立女性。

站如松,走如风。房子我有,人跟我走。孩子共同养育,工作不可懈怠。

经济基础永远决定上层建筑。新婚姻法颁布后,独立女性,和举着独立女性大旗为我所用的女性,开始分流。你要么腰板硬挺掷地有声,要么安安生生吃人嘴短。

3、新婚姻法会让女人对婚姻,从感性模式过渡到理性模式。

把结婚时泛滥的至死不渝情感,混淆到婚姻这种制度里,是中国女人的通病。《新婚姻法》是一个让女人从情到法,重新审视婚姻的契机。

我结婚前签了婚前协议,这项举措在当年引起了舆论的腥风血雨。女朋友们各个目瞪口呆,口诛笔伐,认为我亵渎了婚姻的神圣,玷污了情感的纯净。

天南海北,此去经年,我眼见她们风起楼塌,鱼死网破。离婚时因为财产和儿女大打出手,纠结不清。

她们当年拉不下脸,也开不了口,反正婚姻法白纸黑字,保障女人的利益。但是,宣誓都无法保证情感的吊诡,婚姻法又如何保障彼此之间的利益?

只有度身定制的白纸黑字,才是女人的法律金钟罩。它也是你未来婚姻的筹码之一。在男人面临任何诱惑时,都会计算自己的沉没成本,再掂量那份婚前协议的重量。

《新婚姻法》可能就是理性婚姻的分水岭。面对泾渭分明的财产条例,女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未来婚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签订个人婚前协议。

4、女性开始有更多主动选择权

这是一条综上所述。其实没有《新婚姻法》之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女性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的趋向阶段。

《新婚姻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倒像是一种谈判的条件:

我觉得《新婚姻法》不公平,我不结婚了。想跟我结婚,OK,签署协议。我不想生孩子了,想要我生孩子?OK,签署协议。

当然,我更希望的一种选择是,管它新旧婚姻法,我要的是你的人。房车老娘有,孩子是爱的平分。我欢迎你来,也不怕你走。

因为——

对于女性来说,最悲惨的不是在这个社会中受到歧视和不平等,而是在心中潜意识里承认这一切,产生对于男性的依赖并且给予他们决定权,将自己合理的处于一种低等的地位,缺少对于自身的信心和勇气。

——女性心理学家GarloGilligan《InaDifferentVoice》

最后我想说,新婚姻法是顺应时代,嫁接国际的,它看到了女性日新月异的崛起,也在做一步步的纠正。

我们也别忘了,之前大快人心的婚姻法二十四条补充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房和财产不是你的,那么同样公平,债务也不是你的。

在香港的婚姻法里,从来都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一说。但是还有一点不同,也是我唯一对《新婚姻法》有所警惕的是:

香港离婚需要通过法院判决,虽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但法院会根据婚姻中夫妻双方的付出、经济状况做出赡养费的裁决。

如男方单独购房,但妻子常年相夫教子,全职太太,男方离婚时需要对女方支付房产补偿金。

那么,仅仅通过民政局就能解除婚姻关系的中国,如何能做到,在离婚诉讼中保持公平公正?

如何保障全职太太的权益?

参考的佐证和量化的标准在哪里?

跟随时代进步没错,男女平权也没错,政策相关的具体实施,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才行,切莫矫枉过正啊。

新婚姻法下,如何保证女人的安全感


昨天一位女性读者给我留言,说她在犹豫要不要跟她男朋友结婚。事情是这样的:

她和男朋友都是普通的工薪一族,收入不低,但也不高,两人交往了两年后,现在想结婚了。可是,她父母觉得男方没有房子,女儿嫁过去会受委屈,不同意女儿的婚事。她想想也觉得有道理,对方没房没车,收入也不高,自己是有多恨嫁才嫁给他,这得让父母的亲戚朋友说多少闲话,况且,女生,终归是有房子才心安。而男方也有买房子的打算,但他没有足够的钱付首付,于是男方的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合着他的的积蓄,总算能把首付凑齐。但是,房子只能归于男方名下,以后夫妻两人一同还贷。这位女性朋友希望房产证上也写上自己的名字,于是商量着她也拿出自己的积蓄,也凑在首付上,然后大家共同还贷。但是男方父母不同意,拒绝女方的在首付上的凑钱,也拒绝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这位女性朋友觉得男方父母太过分了,自己不图他儿子的钱,就图他的人,现在也愿意共同付首付,他们都不同意,明显偏向自己的儿子,在占自己的便宜。她也找男朋友谈过,但都没有结果,原因就是她男朋友太在乎父母的想法了。如今她非常的犹豫,一边是父母要求对方有房才能让她嫁,自己也想凑钱付首付,这样自己也安全一些,可对方父母又反对,男朋友又没有自己的独立与果断。

新婚姻法出台后,很多女性大呼不公,称新婚姻法简直就是男人的婚姻保护法,如今女人在婚姻中越来越是弱者了。的确,一旦离婚,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又不多的话,那女人真的是陷入不利的境地了。青春没了,老公没了,财产也没了,房子也没了,感觉人生已经走到低谷,什么都没了。尤其是房子,以前夫妻离婚,还可以平分一半,现在离婚,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就只有被人扫地出门的份儿了,那种可怜,想想都让人心寒。

为了保证自己在婚姻中不至于太被动,太弱势,太没有安全感,很多女性结婚时为了在房产证上添上自己的名字,可谓是花费了好一阵脑筋。但是,现在不少男性在买第一套房时往往不能自己单独承受高昂的费用,因此往往由父母承担一部分,甚至是全部。这就导致很多父母反对在房产证上添上未来儿媳妇的名字,认为这是自己买给儿子的,跟儿媳妇没关系,儿媳妇的要求太苛刻,太无理取闹,因此吵闹总是难以避免,甚至有为此而分手的。

其实,双方都有一定道理的,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使然。男方父母反对,那是在情理之中,儿子与自己有血缘关系,自己买给儿子的房子当然不希望有一个本来是陌生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来分一杯羹。同样的,女人作为婚姻中的弱势群体,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不得不谨慎,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哪怕没有付一分房款。其实,之所以新婚姻法在什么时候才有用,在两人离婚的时候才有用,如果平常没事,不离婚,它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而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往死胡同里钻,设想将来会离婚。可如果过一辈子,不离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男方和女方还是会共同使用这房子,根本不存在分房子的问题。他们都在做最坏的打算,给自己设立最后的一道保护屏障。

作为女人,如果对方愿意在房产证上添上自己的名字,固然是好事,哪怕将来离婚了也不至于太被动太可怜。但如果对方不愿意,而你又太爱他,最终嫁给他后,内心的隐忧估计会不知在什么时候突然让你觉得不安全,心存芥蒂。所以,在新婚姻法出台下,女人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感,其实,就是看人。

如果看准了人,嫁对了人,新婚姻法对你们一点影响都不会有,因为你们不会离婚,根本不会涉及分财产、解决孩子的扶养权的问题。即使离婚了,如果他还有良知,还顾念曾经的夫妻之情,也不至于太过绝情,让你净身出户,一无所有。如果看错了人,哪怕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他也会想尽办法转移其他财产,甚至造成负债的情况,让你去背。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男人结婚后,人到中年时,与一个女人发生了感情,他觉得这个女人才是他这辈子要找的人,于是与妻子离婚了。为了弥补妻子,他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给了妻子,自己净身出户了。在感情上,这个男人的确是错了,但是,谁又能保证结婚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爱的,想要找的就是这个人呢?缘分这东西很难说。但从实际上说,男人为了追求自己的挚爱,对前妻也已经是做足了男人该有的责任和义务了,他的前妻还不至于人财两失。

新婚姻法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管用,平时根本用不着,只要好好经营两人的情感,好好维护这个家庭,女人才有念念不忘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