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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新的五个规定

发表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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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什么样的情感说说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新的五个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最新的五个规定

我国大部分夫妻在婚前并没有做财产公证,但是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糊里糊涂,下面大山就为朋友们普及一下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有一些隐晦的问题以及特殊婚姻的一些法律条款。

夫妻之间的缔结,不光是两个家庭的缔结,也是两个人之间财产的共同使用。但是,夫妻一旦离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配也是离婚案件汇总最常见的纠纷。那么,接下来由律师为大家带有关于20XX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20XX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约定和自愿协商为原则,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因照顾子女、扶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予以相应补偿或者适当帮助。

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具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的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时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和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婚后所得孳息、增值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经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租金、经炒作后增值的股票等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

二、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指定赠与子女乙方的除外。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应当马上对财产的归属处理考虑。在离婚之后处理会有很多的麻烦和不可控制的局面,导致非常被动。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归属于子女,不动产归一方那个,但未做不动产变更登记。谁再嫁人的就等于放弃财产的所有权或放弃子女的抚养权。谁提出离婚,净身出户等等,一些非常狗血的约定条款。这些统统因为违反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三、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四、军人复员费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身份特殊“另类”财产多———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最新五个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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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0XX年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

(二)审查。

(三)登记。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立案。

2、调解。

3、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1、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关于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就到这里了,也希望你们不需要了解这些问题,夫妻一起白头到老。

离婚可以代办吗给你科普婚姻法律


离婚可以代办吗给你科普婚姻法律

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但不可以自己不出面,婚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全权委托律师而自己不出面。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办理是指离婚登记的办理。离婚办理有两条途径,第一,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第二,法院诉讼离婚。离婚登记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来办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办理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才能准予离婚,离婚可以代办吗,显而易见是不可以的。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本人都是要到场的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代理离婚,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代理离婚,在法律上,代理人代理的是当事人的意识和财产权,不能代理其人格权。在传统观念里,离婚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婚姻双方如果不是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绝不会选择分道扬镳。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言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于是,网络上代理离婚的广告帖开始热起来,引得众人争先点击。那么离婚有真正的“代理”直通车吗?代理离婚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吗?律师提醒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

本人不去,离婚可以代办吗

不可以。因为法律有专门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且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的,协议离婚双方都必须到场,诉讼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到场那么是会按照缺席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带上离婚协议书,而且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的权利属于一种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着明显的人身权利的特征。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办理离婚协议,绝对不能让别人代办。即使让别人代办,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拒绝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可以代办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离婚法律咨询夫妻财产分割时如何得到更多的利益


离婚法律咨询夫妻财产分割时如何得到更多的利益

以前大家觉得离婚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宁愿选择隐忍婚姻中的问题,勉强在一起,也不离婚。而现在,大家都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更理性看待婚姻。这也许是对婚姻的另一种“不忠”?

当代,离婚不再是人们难以启齿的事情,而是夫妻感情消散后及时止损的最好方式。既然爱已不在,离婚男女最关心的就是保证离婚生活的财产了。而接下来,就会有很多财产争议的问题产生。那么,哪些情形下才能多分财产呢?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一下!

离婚法律咨询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

离婚法律咨询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离婚法律咨询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离婚时明确可多分财产的情形包括:

1、隐藏财产的一方。如夫妻有一方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

2、转移财产的一方。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无偿转让他人。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3、变卖财产的一方。如私自将房屋变卖,但变卖财产并不必然会对夫妻财产造成减损,只是改变财产形态。如果将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并未进行消费,最终未必会少分。当然,如果私自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毁损财产的一方。在实务中,夫妻矛盾激化时,一方可能会有砸坏车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的行为,若有证据证实,亦可主张多分财产。

5、伪造债务的一方。

二、这几种情况,无法离婚!

1.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正处于哺乳期的话,是不能随便离婚的,比如男人要离婚,处于哺乳期的妻子不同意,就不能够离婚,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巨大的过错,那么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正处于哺乳期的女人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比较照顾这类女性。

2.正在服兵役的军人和配偶长期异地分居,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变得疏离、淡漠,如果正在服兵役的军人其配偶想要离婚,只要现役军人不同意,就不能够离婚,这是国家对于现役军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巨大过错,比如家暴、婚外情等,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

3.对于想要离婚的理由不充分的夫妻,尤其是首次起诉离婚的。一般相关部门都会进行调节,帮助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不会准许离婚的,这些想要离婚的夫妻,有时候只是一时之气而已,事实上,并没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总之,法律为了抑制大家的离婚欲,在相关法律上规定得仔仔细细。看完这些,不得不感叹:结婚容易,离婚难!

现实中,不少人离婚法律咨询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为一谈,但其实二者不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即可要求经济补偿。

自动离婚的原因以及科普婚姻法律误区


自动离婚的原因以及科普婚姻法律误区

分居是婚姻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有些夫妇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从而避免离婚诉讼的麻烦。今天我们将向你解释分居多久会导致自动离婚。

一、离婚的方法和条件是什么

谈到夫妻自动离婚,首先必须了解离婚的方式和条件,以便进一步回答夫妻分离是否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以及分居是否可以自动离婚两年的问题。

(1)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双方都可以到男子或妇女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是一种约定的离婚。

(2)离婚诉讼

如果丈夫和妻子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很难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男子或妇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被称为诉讼离婚。一对夫妇提出离婚诉讼后,法院不一定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在法院调解后很难重新走到一起。

第二,法院发现这对夫妇的感情确实有破裂的因素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导致夫妻分手的其他情况。

三、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来进行,而没有自动离婚。换句话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进行。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在民政局登记并取得证书后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婚姻一样,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要么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不会导致夫妻之间自动离婚,只要分居持续,就不允许自动离婚。

(2)分居两年是否会导致自动离婚?

有些夫妇经常认为分居两年会自动导致离婚,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中的规定,“如果分居两年是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关系就可以确定已经破裂。”

首先,分居两年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在生活中,夫妻分开有很多原因,比如在不同的地方工作,等等。因此,分居不是离婚的唯一原因。根据法律,由于感情不和,分居必须在两年内完成,然后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第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决定是否同意双方离婚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件来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婚姻是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情。许多人都渴望和期待与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进入婚姻殿堂。

美好的婚姻生活需要法律保护,但许多人对婚姻生活有法律误解。接下来,让我们带你去了解婚姻中一些主要的法律误解。

误解1:喝酒后,同居就是结婚。

许多人认为喝酒后住在一起是结婚了。事实上,1994年后,他们不承认这种婚姻。

目前,婚姻登记(即获得证书)是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婚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建立。所有其他形式,无论是餐饮、举行仪式或签署协议、给彩礼或同居,都不是婚姻,也不能成为夫妻。

同居,即使有孩子,在法律上也只能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同居期间发生任何变化时,很难保护同居者的权利和利益,特别是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误区二:分居两年后,夫妻自动离婚。

“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决定准予离婚的情况。无论分居持续多久,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育仍未改变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误解3:结婚八年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将变得共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一般来说,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之间没有协议,财产将永远属于一方,在离婚期间不会分割。

误解4:已婚收入属于夫妻双方。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及其他费用:

例如,当李与王结婚时,在婚姻期间,李受到工伤,并获得了20万元的医疗费用和生活津贴。这时,李和王离婚了。20万元归李某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最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不能在两年内自动离婚,也不能在分居期间自动离婚。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

以前结婚还得9块钱,但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结婚证的工本费,所以现在与心爱的人领个证已经免费了。这让很多人不再把结婚当成一件郑重的事儿,总觉得,能过就结婚,不能过就离呗!但是,法律规定,这四种人是禁止离婚的!离婚可没有结婚那么简单了。

离婚法律规定一、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在女方脆弱的怀孕期内(从受孕之目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在此3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请求,也会被视为无效。

二、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

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的配偶很难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暴等,具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离婚法律规定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离婚法律规定四、第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后

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会禁止原告继续提出离婚诉求,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不用上法院。为离婚闹到法院,说明谈不拢,非得请法院居中来个裁断。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就是第二种情况。《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调解”,其实就是离婚冷静期的雏形。

除非是婚姻法列举的5种法定情况(如重婚、家暴、吸毒屡教不改等),否则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都有调解的空间。也就有了离婚冷静期存在的意义。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被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安排双方进行婚恋辅导以挽救婚姻。

离婚法律规定,婚具备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各位朋友在结婚时一定要认真想清楚,结婚后就要努力维护好婚姻,不要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

离婚小孩判给谁新判决依据


离婚小孩判给谁最新判决依据

无论是娱乐明星、公众人物还是普通民众,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夺子大战”“藏子大战”。孩子抚养权归谁,与谁一起生活往往会成为离婚诉讼中的焦点。此外,有的父母也会在婚姻解除后因为情势变化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

如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夫妻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根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的离婚率持续攀升。而离婚就会使夫妻之间面临更多的问题。

比如说:财产问题、孩子问题等等。然而,夫妻之间无论是离婚,还是双方没有了感情,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应该怎么判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离婚小孩判给谁?对于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与此同时,《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离婚小孩判给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离婚小孩判给谁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以下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小孩判给谁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4、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按协议处理。

离婚小孩判给谁5、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婚姻法规定,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抚养教育义务,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除此之外,《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影响抚养权归属的若干因素。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未成年人年龄等个体差异,各种因素的优先及比重情况,往往依赖于法官的综合认识。

有的法院尝试将相关因素因子进行量化评价(赋予一定分值后比较)从而为最后调判提供参考。离婚小孩判给谁,例如将经济能力细分为工作收入情况、居住条件、债权债务情况、给予子女接受教育情况等;将个人品行细化为有无赌博、吸毒等恶习、有无存在过违法刑事处罚、有无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行为、自身文化水平、工作单位和居委、村委评价等;将亲情关系细化为抚养现状和子女意愿等;将辅助因素则细化为是否祖父母外祖母看管、再婚再育机会(情况)等。相关调查由家事法庭法官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根据每个因素赋予一定的分值进行量化评分。

“新冠离婚”走红:我的敌人不是病毒,是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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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靠慢慢积累的,不满也是

从来没想过,居家办公也会成为离婚的导火索。

因为疫情防控,许多日本人也都开始了居家办公。

可两个人每天待在家,并没有想象中的肆意和轻松,反而让许多妻子直呼受不了,甚至催生了最火的词——「新冠离婚」:

老公没地方去,每天在家除了吃就是吃;

孩子停课、丈夫居家办公,光是一家人的一日三餐都要烦死了;

老公每天除了抱怨,什么家务活都不做,我已经濒临极限了;

……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可谁曾想,原本期盼的相濡以沫,却在一场疫情中,败给了柴米油盐。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做饭、干家务,不就是婚姻生活中的日常吗?至于因为这个就离婚吗?

其实不然,一组离婚大数据显示,导致离婚排名第一的,既不是出轨,也不是家暴和经济条件,而是“生活琐事”。

前不久,结婚才一年的同事,离婚了。恋爱时,丈夫明明是个干净好看的男生,可是婚后,却常常将换下来的脏袜子随意乱扔,邋遢到不行。在给老公收拾过无数次之后,她终于忍不住抱怨:

要我说多少次?穿过的袜子不要乱扔,多脏啊。

你当没看见不就好了嘛。

要我怎么当没看见?每次都要别人来帮你收拾。

你要嫌脏就帮我洗了啊,不然要你干什么呢?

要我干什么?我又不是免费的保姆!

……

吵到最后,同事气得直接提出了离婚。没想到恋爱时的轰轰烈烈,居然败给了一双脏袜子。

以前总觉得,因为一点小事就离婚的人,太矫情了。可现在细细想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满。

伏尔泰曾说:使人感到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往往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婚姻也是如此。

当日常沟通,变成了对错之争;当婚姻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那些委屈和不满叠加后的失望,足以让一段感情,走着走着,就散了。

2

细节,打败爱情

曾经有一个热门话题:哪个瞬间,让你突然就有了想要离婚的念头?

让人讶异的是,网友吐槽的,大多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我哄孩子睡觉到半夜,孩子一直哭,怎么也不肯睡。而他就在床上躺着,丝毫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我在家带孩子做饭累到半死,他却皱着眉头抱怨,说我做的饭菜不好吃。

有一次我胃疼得躺在床上直冒冷汗,让他去买药,他却说要等他玩完这一局游戏。我居然比不过一局游戏!

……

没有出轨、没有家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在日复一日地蚕食着爱情账户里仅存的爱意。

真的不是矫情,而是细节出卖了爱情。让你在那一刻间恍然,对方的眼里心里,似乎已经不再有你的位置了。

好友的七周年结婚纪念日,是以不欢而散告终的。

那天她早早地就把孩子安顿好,订了餐厅,想和丈夫出去吃一顿。结果对方压根就没记起这件事,还抱怨:「为什么要浪费钱出去吃?在家做几个菜很累吗?」

本来,只是为在哪里吃饭而起的争执。可吵着吵着,她却发现自己对丈夫的不满像是一根根刺,不经意间早已深入骨髓。

七年的感情,因为一顿饭起了涟漪,好友说不伤心那是骗人的。

都说「七年之痒」,其实,所谓的「痒」,只不过是那些曾经的甜蜜细节,已经不再。

作家马德曾说:真正推动爱情的,不是浓烈的爱,而是琐碎的光阴。

诚然,婚姻靠着恋爱时的炙热是走不远的,终究还是要回归到吃饭、穿衣、过日子……

有一位网友,结婚10年,因为单位搞活动特别忙,连续四天回家都很晚。等到活动结束,她想要回家好好休息的时候,赫然发现,水池里堆满了这四天里没洗的碗。

她边洗边哭,之后,便下定决心要离婚。许多人不解,纷纷劝她。

她却很坚定:“为什么要忍?从结婚到想要离婚,忍了10年,实在忍不下去了。”

压垮婚姻的,从来不是一堆没洗的碗,而是那些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漠视。

有人说,婚姻生活中最触手可及的幸福就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可越是简单的幸福,却越难以触手可及。

两个人过日子,说到底,还不是你慰我疲劳,我知你冷暖,在一地鸡毛的日子里,过出些许温度来么?

3

细节,成就婚姻

婚姻不是1+1=2,而是0.5+0.5=1。

结婚前,每个人都是独立的1,可是婚后,却需要和另一个人,磨合互补成一个1。

而好的感情,就是在细碎繁琐的生活小事中,磨合升温的。

我的一个朋友,结婚15年从来没有拖过一次地、收拾过一次屋子。外人看来,这简直不能理解。

但是她的老公懂她:“她不愿意收拾屋子,但是她喜欢整理衣柜。她不爱洗碗,但是喜欢做各种美食。我们正好互补。”

最好的爱,无非是我的世界里有你:你喜欢的,我都由着你;你不喜欢的,我都替你抗着。

《幸福三重奏》里,年过花甲的张国立和邓婕这对老夫老妻,烟火气十足,让人艳羡。他们经常会争吵,也会互怼,却又时不时在小细节上撒得一手好狗粮:

外出买榨菜的时候,摊主递给张国立几颗大枣,他的第一反应是要带回去跟邓婕分享;

和村民聊天的时候,一聊到自己的媳妇,就止不住狂赞:“四川媳妇,可会做饭了”;

把媳妇的油画放在最醒目的地方,每当有客人来的时候,都忍不住要热情介绍一番……

被誉为“婚姻教皇”的约翰·戈特曼曾说:一段感情成功的关键,不是在烛光晚餐里,也不在浪漫的海滩,而是对伴侣的在意,对生活细小瞬间的关心。

打动女人的,从来都是一些小细节。

很多时候,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只是某一个不动声色的瞬间,就能检测出你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

但凡他爱你,都会把关于你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对待。那些藏不住的爱意,会自然而然地随着微小的细节流露出来,不需要刻意去经营。

4

婚姻,就是细水长流的琐碎

看过一个韩国爱情短片,一个步入婚姻倦怠期的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

妻子同意了,却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他每天可以做一点细节上的改变,让彼此能重温恋爱时的美好。

丈夫答应了。于是,他们每天早上醒来都会互道早安,会时不时地牵手、亲吻、拥抱。

最终,他们意识到,原来,爱并没有走远,只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让他们淡忘了那些小细节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感。

婚姻里没有大是大非,有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柔软,和细水长流的琐碎。

而夹杂在琐碎里的丝丝温暖,才是让婚姻幸福长久的动力。

好的婚姻,都是靠细节慢慢打磨出来的。

愿我们,都能在细水长流的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在细枝末节中,感受到彼此的爱意。

2000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得者阿尔维德·卡尔森等三人向我们揭示了一种带给人爱情的激情和欢愉的物质:“多巴胺”。多巴胺带来的激情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爱可以永久狂热。

但多巴胺的强烈分泌,会使人的大脑产生疲倦感,所以大家只好让那些化学成分自然新成代谢,这样的过程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三四年的时间。

随着多巴胺的减少和消失,激情也由此不再,后果可能是爱情归于平淡,也可能是干脆分道扬镳......

那么,真的只有这两条路能走吗?难道换一个男朋友或者老公就可以了?当然不是!遇到问题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应该解决问题,那么当激情褪去,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重新获得激情呢?我为你准备了三个小技巧:

1、变:让对方感觉到好奇

2、多:增加彼此的快乐交集

3、深:让对方感觉自己是被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