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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开始的技巧

发表时间:2020-12-09

晨跑开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晨跑开始,欢迎阅读与收藏。

早晨5:50自然醒来,迅速起身,洗漱,下楼。

原本打算在家南边的省道上跑步,爱人建议我还是在校园操场上跑步,既安静又安全。欣然前往,穿越校园南大门,假日里的校园果然安静,清晨尤甚。

缓步行至西操场,听得东操场上有拍球声,望去,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在打篮球,旁边停着一辆红色普桑,一位40岁左右的男子伫立一旁,静静看着孩子投篮,或许是孩子的父亲吧。印象中,假日里常见到父母带着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如此静静看着孩子打球的家长现如今很稀少了。难得!倘若那位父亲和孩子一起打篮球,我的敬仰之情恐怕还要增加几分。

将随身携带的小包挂在高大的棕榈上,开始慢跑,煤渣跑道旁长满了扒根草,太阳还未上班,露珠好似水晶点缀着青翠的绿,那些小草或许还在熟睡罢,不忍惊醒它们,踮起脚,轻轻跑着,尽量不踩痛小草。

打算先跑三圈,近1000米,跑完两圈,出汗,裙摆摩挲着小腿,皮肤有点不太适应,微微刺肤的感觉,还能忍受。泡了三圈,头发有点湿,香汗淋漓。倒是没有想象中的气喘吁吁,似乎还可再跑一圈,可见当年的长跑功底尚在。

跑完四圈,深呼吸,通体舒畅,生命在于运动啊!缓步行至校园画廊的玻璃窗,脸色呈现学生时代健康的红润,弱不禁风的苍白消失了。

回到家,爱人还未起床,看看时间6:30,向他描述一番晨跑感受,我活力四射的悦然,一定程度上感染了他,答应明早和我一起晨跑,看看体重能否跑掉几斤,再现当年的俊朗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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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爱情长跑开始于一颗晕车药


我和冯靖是大学同学,她是湖南人,我是安徽人,十年前我们进入重庆大学读书成为同班同学。那时我是班长,她是副班长。我是参加过工作又回高中复习高考的,所以进入大学后,无论想法还是做事都比同学们略成熟一些。小靖个性率直,我们在处理班级问题时,她给我的感觉总是很感性,而我做事认真的风格也总会引起她的反感。争吵归争吵,她不记仇,我更不是女孩子斤斤计较的人,所以我们有事还是常在一起商量。不过最终使我们相互有好感的还是一次校辩论会。当时她演讲面试时很紧张,都几乎没有信心了。我一再鼓励她,说她是最棒的,这令她很感动。说实话在我的心里她真的很棒。从那天起,我们再没有争吵过。而导致她真正开始喜欢我的,是那粒晕车药。记得那天,市里为大学生组织活动,我把自己的机会让给了她。我知道她晕车,担心她路上不舒服,临出发前我把事先为她准备的晕车药给她,叮嘱她吃掉。从那天起,我们的关系开始了质的变化。

从市里回来,我们相约去学校的茶吧聊天,这时我们发现两个家庭竟也有着相似之处,我们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又都很幸运,虽是继父继母,但对我们视为己出。尽管当时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喜欢对方,可我仍不敢向她表白。我生活在农村,她从小就生活在城市。我家庭生活条件不好,我怕她将来会和我吃苦。那时我一直认为两人爱虽爱,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几乎是没有。

终于小靖先开口了,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将来无论碰到什么困难她都会和我一起承担,她相信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所发展。我们的恋爱正式开始了。

我们的交往同学老师都不看好,他们一致认为大学谈恋爱根本不可能成功。有的老师怕我们为此荒废学业,甚至劝我们放弃这段感情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去。我和冯靖知道老师是为我们好,所以向老师承诺肯定不会为此耽误学习。

我和冯靖都是很独立的人,为了不向家里伸手要钱读书,我们开始勤工俭学,两人分别在外面兼了几份家教。吃饭时也很省,我们去食堂打饭,总是两份饭,一份蔬菜再加一份食堂免费送的清汤。日子虽过得清苦,但感情却越来越深。慢慢地老师开始拿我们当做其他同学的典范,对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认可了。冯靖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在她的带动下,我也很努力地学习,四年大学,我们两个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

我们的感情一直平稳发展,大四那年,我们面临着毕业分配。当时她有出国、保送读研和外企工作的机会,而我也有去青岛某机关做公务员的机会,但最终我们都放弃了。我那时有种冲动,一心想回安徽为家乡做点贡献。而冯靖的态度很明确:我上哪里她就随我去哪里。后来我联系到安徽一家企业,于是毕业后我们一起去了那家单位上班。在车间实习半年后,我们被分到了两个不同的岗位。

我经常要到浙江出差,有时一走就是好几个月。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便相约每周末通一次电话。刚开始那段时间,我们天天盼着周末快点到来,以便能听到对方的声音,但渐渐地,我们的话题越来越少,再到后来,两人在电话里除了怄气,再没别的,常常弄得不欢而散。

我们都知道再这样下去,彼此的感情真的会出现问题了。

一次我出差,是晚上的车,出发前她送我到门口,我噙着泪不敢看她。当我来到火车站得知当天没车票时,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回到住处站在门外,心想给她个惊喜,谁知竟看到她一个人就着咸菜在吃着稀饭。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冲进屋紧紧抱住了她。那一刻,我强烈地意识到我不能让这种局面继续下去了,我要好好地照顾她,给她一份安定的生活。

2003年8月,她辞职随我来到宁波。看着宁波这座美丽的城市,我们决定在这里安家,永远生活在一起。

到了宁波后,冯靖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这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直到2004年初,她的工作一直都不顺,而我此时的工作也出现了问题。两个人的工作都处在低潮期,所以平常说话彼此都带着情绪,争吵拌嘴不断。有些日子,我们不约而同地谈到最好分开一段时间,让彼此都冷静地考虑一下两人是否合适在一起。记得那天冯靖把我的衣服收拾好放进旅行箱,当我拎着箱子走到门口时,我忍不住问她我们应不应该这样做。她听后“哇”地一声哭了,我丢下箱子紧紧把她拥入怀中。我们都是深爱对方的,为什么要彼此折磨呢?

2005年,小靖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工作,而我此时也从原单位辞职,换了一家更发挥自己能力的单位。因为工作出色,我的工资提得很快,我们先后买了房子、车子,生活基本趋于正轨。

今年情人节,我们起了个大早赶到婚姻登记处。那天,我们是第一对在那里登记的新人。5月18日我们将举行一个隆重的婚礼,这几天的电话中,我每天都能收到亲人、朋友的问候。我感谢命运把她赐给我,今生能与她牵手,我一定不离不弃。

秋之晨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之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晨秋风吹过山脊梁,李子树早已落叶萧瑟,几只鸡在树下慢悠悠的晃荡,野蜂在草丛间飞舞,寻找的可能是露水也可能是花蜜。阳光灿烂让人懒洋洋的,啾啾鸟鸣和不时的鸡鸣都是勾画一幅田园画幅。

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坐在这个石上了,旁边的野花开了也谢了,倒是几棵野草还是那么倔强。喜欢安静或者喜欢独处应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个想法或者欲望,喧嚣与繁华毕竟不是久安之所。感受自然的生命力也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享受,而且很奢侈。看着身边朋友能够开着车子,住着好的房子,没有羡慕那是假话,没有欲望那也是。可是芸芸众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如此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将其当作荣耀。有欲望那只是我对于生活一种向往,所以我去做但不强求,有想法这个世界才会饱满,不会干扁乏味,我却不要求自己是主角。

山里肯定有宗宗流水,可是林深不知处,所以身边的树木才有如此生机。野麦菜花悄然无声又不失温和的开着,它们不是因为绚丽只是为了生命延续。安静得和天地混为一体,好像没什么故事,可是却让人那么容易就读懂理解,只为生命而已。有时我们想的太过复杂了,也将自己太过高悬,也将自己至于过于卑微,我们尊重生命同时又在藐视生命,然而时间只是和我们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罢了。在时间与万物中我们小如尘埃,但在自己的生命中却是拥有着时间刹那间的芳华。好好的爱着或者珍惜着自己才是尊重,心所安就是拥有,过多要求自己就是一种疲惫。

山还是很远也很高,不管山有多高多低,人都无法比较,因为在山的面前你永远卑微,正如你面对大海。能偶尔感受溶在其中那就是自然莫比大的恩赐,常有感恩与卑微,才能更好的活着更好的看着,在这个时代什么才是重要什么才是拥有。

夏晨真好


雨后的早晨,空气格外清新,也是一天的开始,经过暗夜的休养生息,人的体力恢复,头脑清醒。很喜欢就这样平躺床上,让思绪沐浴在这寂静的清晨之中。

多么美丽的早晨!它是所有希望和期待的开端,生命真实而饱满,千言万语诉不完不断涌现的幸福与感动,健康愉悦的活着,平平安安;心安理得的度日,踏踏实实。每一刻当下的经历和感受,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可宝贵的时光,值得好好珍惜。

看晴日的早晨,碧空高远,霞光万丈,彩霞犹如宽宽的绸带映红了天色,大地处处勃勃生机,充盈着热情与祝福,给每个人心中蓄满力量。

盛夏时不足五点天都亮了,我时常都是六点准时醒来,熬夜己成了我的习惯,不喜欢那种,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方式,其实我知道这种习惯不好,但还是没办法改变,夏天天长夜短,早醒让大脑处于静音。

每个早上,我喜欢早起的人。他们都属于积极生活的类型,其实这些人都不是闲人,平凡,实在,真情实意的珍惜着生命的分分秒秒,远离浮华,只争朝夕。

我爱早晨,感谢它及时启动人类每天的智慧和活力,赋予生活更广泛的内涵与快乐。我想,早起或许是一种拓宽生命之法,细细算来一年能多出好多清醒的时日,这时间可比黄金更贵重。

清晨,万物和人一样也刚刚睡醒,黎明的微光,拂晓的天空,映衬着沉静的山峦和苏醒的树木,空中朝气弥漫,柔情依依,充满魅力的早晨,清新怡人!

有句古语名言,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快起来,快起来吧!朋友,在这清凉夏日的晨中,让我们一起来看旭日东升,艳阳高照,用心领略清晨之美,让大脑享受到这清静舒爽的片刻。

8月6日,晨感。军,致家中。

晨游花溪谷


星期六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六点二十许就和先生从家出发前往汉山花溪谷。近段时间很多人在谈论花溪谷,那里已然成了网红地,我们也怀着好奇之心想去凑凑热闹。

花溪谷位于大汉山北坡西北方向的汉山村。进入汉山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汉山村的村路牌。路牌很有古建筑的风格,前面放置着一个大石磨石碾,还有一个家常小手磨,光这见面礼就具有乡俗文化内涵,我不觉增添了些许好感。沿着这条村中公路向前走,路的右边是一条沟渠,沟渠两边种着月季花和各类树木,花丛树下隔一段就有一块石头,石头上刻着二十四节气字样。前行百来米,路的左边有一公厕,隔不远就是汉山村村部,隔着铁栅门,看到里面院子很开阔,有许多供村民活动健身的器械。正对村部门口的沟渠上架着一道彩虹桥,这桥是一处不错的景致。桥的那头就是碧绿的丰收在望的油菜田。看着这精心打造的田园风光,我不禁暗叹:好一派新农村景象!

从村部处沿着蜿蜒而上的村中公路,约走了五六分钟,路边出现了两块牌匾:一块木制红字的汉山扶贫产业园月季园,一块大幅彩绘的汉山花溪谷。这就到了花溪谷。路右边的沟溪一直相随相伴。溪流虽不大,但在这寂静的山谷中,一路都能听到溪水时而哗啦啦,时而淙淙流淌的声音。

走完水泥路,踩着小石子铺成的路向上走,便来到月季园的门口。左边立着一块巨石,上刻汉山花溪谷;右边的石头上刻着汉山仙境四个大字。两块石头上的字都描成醒目的红色。

由于我们来的太早,看管园子的工作人员还未到。这可咋办?园中的花儿已在向我们招手微笑呢。刚刚路上遇到的一个小姑娘,迫不及待,已经翻过栅栏门进去了。看到我着急又无可奈何的样子,说:你们也先翻进来吧,看门的要迟点才来。我急忙说:不行,这样不好。其实我是怕被别人误解,说我们为了逃票翻门,这太不道德,也有失我读书人的斯文。可小姑娘鼓动着说:翻进来吧,他们来了我说是我让你们翻的。我有点明白了:你是这儿的人?嗯,这是我们家的地。原来是月季园的主人之一啊!我俩就大着胆子,互相协助,有点吃力地翻过一米左右高的挡板,进入了月季园,喘息着对小姑娘连声说着谢谢。小姑娘笑着说:不用谢!你们赶快去看吧,拍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帮我们宣传一下幺!我高兴地答应:那是肯定的,不用你说。

仰望缓坡上的月季园,群花在晨光中如刚刚洗浴后的姑娘,清新脱俗,娇艳美丽。远处青翠的汉山主峰在晨雾中显得高大神秘,难怪一代帝王刘邦要祭拜汉山,民间还有汉山织女、汉山夜明珠的神奇传说。

我兴奋地漫步在月季园。放眼望去,前后左右全是大朵大朵的月季花:红的热烈,粉的艳丽,黄的大气,白的高洁,橙的明媚。每一朵都开得那么漂亮,每一种颜色都是我喜欢的,每一棵树都开满了花!我的一双眼晴都不知该往哪儿看,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呐!

猛然间,发现坡顶卧着一个古色古香长亭。红色长亭檐下挂着的许多红灯笼,正在晨风中摇曳。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上来,原来,这儿依山环绕着一弘池水,它像极了镶嵌在汉山脸颊的一双眸子,清幽含情,波光粼粼。民间有言汉山不旱。汉山就因为这四季不断的溪流浅潭,才显得灵动妩媚啊。

长亭就座落在水池边,这儿是绝佳的赏景休憩地。我坐在长亭中的长凳上,闭了眼,享受这仙境般的超然。任凭晨风亲吻脸颊,抚动发稍,轻轻吮吸着氧离子充沛的山间气息。空气中弥漫着花香、青草香和泥土香。偶尔飘来几声鸟鸣,更衬托出山谷的幽静空阔。

长亭位于月季园较高处。站在亭外俯瞰山下,汉山像披了一件锦袍的贵妇,花团锦簇,富丽华美;附近的山,顿时显得那么低矮单调。这都缘于南郑区委区政府善于落实国家政策,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开发大汉山的决策;村民们利用农业产业扶贫契机,得到了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他们用勤劳和智慧努力彰显家乡特色,让昔日贫瘠荒凉的山头坡地,变成了如今这美丽的模样;让《诗经》中歌咏的旱麓(汉山坡)在新时代焕发出青春活力,让自己的家乡成了他人的诗和远方!

当我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走向月季园出口时,三三两两的人们才陆续正朝这儿走。有的手里拿着自拍杆,有的脖子上挂着专业照相机,一看就是慕名而来的远客。此时才早上七点半左右,看来这些游人也跟我们一样等不及正常开园门了!我微笑着和他们打着招呼,内心充满了有幸生活在花溪谷附近的骄傲和幸福感!

出了园门,我忍不住走到溪边想玩玩水。溪水不深,清澈透明。你看这溪边的树,都争着抢着照影儿呢!

山上有花,山下有溪,真是名副其实的花溪谷,美丽宜居的汉山村!

醉了,春天的晨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醉了,春天的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欣赏这春天的美景,我特意把起床时间前提,好在这个点出来与春天约会。

春天的晨,不仅阳光灿烂的日子让人沉醉,这雨后阴沉的天色,也是别具一般风味!

大地被春雨的清洗,空气都感觉清新了好多,地上的草儿都沾满了露珠,天然的珍珠装饰,细看你会为它的晶莹剔透,巧夺天工而赞叹!

柔软的柳枝上与一片片鲜嫩的绿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给下面的河水做着自然又朴素的装点!细看那小虫子一样的柳絮此刻更美!

玫红的,粉红的桃花可不喜欢柳树的这种不张扬的性格,她就是少女的春天,青春的让人羡慕,艳丽的让人驻足,有种宁可美的被人折,也不想过平凡的默默无闻的生活的感觉!

还有那高洁的好似梨花一样白色的朵朵花儿,正在傲气的与桃花媲美,好像在说,你的美,带着点乡下的俗气,我才是最美的象征!

桃花含笑不答,只是告诉自己的伙伴,好好的绽放吧,我们是最值得骄傲的,我们是带着两个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装扮春天只是其一,给人们带来甜甜的果实是我们主要的任务!

春天,实在太迷人了,我都舍不得离去,春天的美,不在于单单的视觉,听觉也是一种享受,叽叽喳喳的几种鸟儿都在欢快的歌唱,那么悦耳,那么动人,好像都在为春天歌唱,为这美丽的景色歌唱!

春雨也开始了嘀嗒的伴奏!好像她也在向世界证明,春天美吧,没有我的滋润,春天会是什么样子?

再看桥下的流水,在雨滴的影响下,泛起一个个圆圆光晕,美吗?

春天的晨,活在幸福生活中的人们,更注重锻炼身体,只可惜,这雨让跑步的人,打太极的人都匆忙的撤了!

只有我,还在傻傻的,傻傻的为这难得的美留恋不舍!

真的醉了,春天的晨!我快乐,因为这春天最美!

晨明的雨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晨明的雨",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晨明的雨

晨明的雨最为发人深省。在整个夜间,潮湿弥漫天地;尤在春天的时刻,浓浓轻柔般的味道便真正体现。温暖会给予生命以希望,而雨意却让痛苦真正绝望。走在充斥雨意的小道,接受最早苏醒的雨丝,吸入口中,凉爽,清澈。美妙的感觉让蒙昧的人清明;这里是晨明的时刻,大无畏的心由此绽放的时刻。在无人的小道上,远离喧嚣,远离人群,自己的价值,或许就是这样实现的吧。

雨意最能给人以最奇妙的感受。磅礴,浩大,轻柔,潮湿,不一样的雨意,给人不一样的清明。生活是繁琐的,如果能够一觉睡到自然醒,把疲倦毫不犹豫的抛弃,这样一定是幸福的。但这此间,绝不适合有梦想的人们。每天在闹铃声中惊醒,惺忪,整个房间都是暗淡的,透过阳台的玻璃窗,天阴沉着,滴答,滴答细微的声响,今天又下雨了。晨明,天是昏沉的,雨丝丝而落,风起,雨溅起泥垢,绵柔不尽。在被窝中都能感受到浓浓的潮湿,此间的时刻,还是起床吧,又该晨练了,又该步行一段路,几百米的途程,不知道发丝会不会变得湿漉漉的呢?

无人的小道,在一大片树丛中人们修建了一条曲折的小径。我想:这应该就是为那些热爱沉默的人独辟的蹊径吧。在晨明中散步,尤在没有嘈杂的地方,幽静,便是最深刻的领悟。忘记了生活的琐碎,忘记了不愉快的事,吸一口气流,呼一口浊气,把一夜的梦魇缓缓吐出。雨水滴在肩膀上,慢慢地浸润到了皮肤里,凉爽,丝丝明亮。昏沉彻底远离了心田,生命仿若感到一种升华,尤在毫无顾忌而幻想的时刻,在整片树丛包裹的地方,步伐移动着,心微微跳动着,节奏在侓动,昂扬与雨意携手。最为伟大的时刻,最为温情的时刻,总在那一刹那触发,给予涌动,给予感动,给予一丝呐喊中带着的清凉与沉默,不再懈怠,不再懒惰。

生命真得是很美丽的,在被雨水滴到的那一瞬间,心头会泛起淡淡的涟漪。尤在这一时刻,懂得体悟的人,总会抓住那一丝明悟,从而让生命都变得璀璨了。晨明的雨,在这已是春天的季节,雨意已不再犀利与寒冷;也许经过一整个冬季的提炼,如今已变得非常纯粹了,更是在绿意盎然的日子里,那浓浓的温柔,更像活泼的精灵,跳跃在你的心田;给予安慰,给予自信。最为难得的那一刹那,也是即刻而逝的一刹那。身上的衣服已不潮湿,把外套的拉链拉开,让风长驱直入,用脸颊碰撞雨滴;小雨拍打着水花,滴答,滴答,奏起愉悦的乐曲。快乐便是这样来了,胸腔怦然心跳,一种大无畏的心是在此刻而绽放的。

晨明的雨,不给自己以焦灼,不给自己以粘稠。继续向前走去,天已明亮起来,万物苏醒;看到前方有人蹲在土地上,深深凹陷下去的土壤,手快速的按了一下按钮,他在抓拍,是在拍下一种刹那。我多想拥有一个相机,不仅仅只给予文字以感悟,即刻的场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见到的,都能在那一刹那涌动的。生活会毫不留情的让你我伤悲,现实的无奈只能含忍泪水;就是在那么一刹那,一种升华,一种洗礼,而于此受益的。

晨明的雨,在雨意来临的时刻,就是最为发人深省的时刻。凉爽,透彻,雨意滔滔。

20xx.3.20

叶 听

又是晚晨江


世上最爱鱼的是水,可是鱼却爱上了天上的飞鸟,水哭了,鱼知道吗?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林柚在泛青的石板上踩着树叶细碎的影子。温煦的阳光透过交错的柏树叶,洒在林柚的身上,仿佛披上一层白色的薄纱,朦胧,梦幻。就在林柚将要踩到下一片影子时,脚尖倏然一停,前方的石板变得一片黑,林柚知道,她要等的人,来了。

“林柚,你几岁了,还玩这种小孩子游戏,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会一直摆脱不掉你,跟你走在一起真是拉低我的档次。”江晨远远的就看见那个低头踩影子的呆傻小姑娘,嘴角牵扯着,在清秀的脸上漾出些甜。悄悄扬了扬嘴角,随即一脸嫌弃的看着愣愣仰视自己的林柚。

林柚看着那男孩一脸坏笑,赶紧低了低头然后小眉毛纠结了一下,声音带着淡淡的指控。

“是是是,我档次低,请问江少爷是掉茅坑里了呢,还是掉茅坑里了呢,上个厕所你要十几分钟,我一个人在男厕旁边等,差点被人认作女流氓你知不知道!”

“流氓我承认,至于女……嗯,你懂的。”江晨在说这句话时便倒数着要开跑,毕竟这只小猫抓起人来可不是不疼的。

“江晨,你给我站住,我保证不打死你!”林柚也不顾今天为新入学而特地穿的裙子了,扯开步子就追,紧紧跟着那道影子,每一步都不远不近的踩在阴影里,却总也够不着高高的江晨。

“注意形象,注意形象……”

很多年后,林柚都记得,那个男孩在阳光下牵牵扯扯奔跑着的影子,而江晨,很多年后,那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每个英语学院的学生都知道,男生是稀有动物,基本每班只有两三只,而当江晨这样身高一米八几,爱打篮球,长相还过的去的男生出现时,不难猜想有多少少女心荡漾;每个英语学院学生都知道,女生就是遍地的野花,而就在这片野花中还有一束芍药独立枝头,不难猜想这朵芍药有多美丽动人,而很显然徐梦微就是这朵芍药,更不巧的是,徐梦微和林柚分在了一个班。

下午,林柚和江晨约好到校门口的面馆吃面。当林柚低着小脑袋在很专心的吸溜吸溜吸面时,江晨抬手抓了抓利落的短发,似是不经意的谈起徐梦微。

“林柚,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很漂亮的女生啊。”

“你是说梦微吧,她还跟我同寝室呢。”

“那你能把她电话号码给我吗?”

林柚牵扯着的嘴角停下动作,嘴里还含着半口面,顿时觉得像是吃了只苍蝇一样,咽又咽不下去,吐还有碍颜面,最后,林柚咽了下去,生动的大眼睛清秀灵动微光滚滚,好奇宝宝一样抬起头,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你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呢?”

“我说,你可不可以把徐梦微的电话号码给我,就是我想追她的意思。”

林柚放下筷子去扯江晨的耳朵,边扯边戏弄似的嚷嚷“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江晨长长眸子很静,他就那么看着林柚,很认真很认真。

林柚舌尖微苦,奇怪,他总是知道怎么让她心软。

林柚觉得自己很没用,都到这时候了,还是想帮江晨,帮了,然后呢?

“等我吃完面发给你。”林柚依旧埋头吃面,或许是不想看见江晨愉悦的表情,这是第一次林柚看见江晨笑而自己笑不出来。

“就知道你最哥儿们,今儿我请了。”江晨放下筷子捶了下林柚的肩膀,然后揉了揉她柔顺的发。

即便是不看,林柚也是知道他的表情的,嘴角扬起很大的弧度,露出洁白的牙齿,他的眉毛一定是向上扬的,还有,他的眼睛一定是笑的,浓密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像离满月还有几天的弦月。

奇怪,怎么面一点味道都没有了,一定是时间久了。林柚想着又加了一点辣,不够,再加一点,再加一点。终于有味道了,可是为什么有点想流泪的感觉,一定是因为太辣了,一定是……

而坐在对面的江晨终于感觉到不对劲,“你不太会吃辣吗,突然吃那么多干嘛?”

林柚变吃边流泪,“就是觉得面没味道,还有,我今天才发现辣真的是个好东西。”因为这样你就不懂我为什么流泪……

吃完,林柚抽了一张餐巾纸,擤了擤鼻涕,起身离开座位,江晨也紧跟着离开。

“记得发给我啊。”

“记得。”林柚也想不记得,可这怎么能忘呢?

收拾好心情,林柚扯开一个笑脸。

“你真的想就这样结束单身狗生涯?”林柚半开玩笑的问。

“我很早就想结束了好不好,都是你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阴魂不散,我就不信我们会一直在一个班,你知道你挡了我多少桃花吗?从小学到高中,人人都说我俩是青梅竹马,人人以为我们是一对,害的没有一个女生跟我稍微亲近一点。”

“原来是这样吗,对啊,是我一直缠着你啊……”

“你说什么?不过也有好处啊,你想想高中那王胖妞,身高一六七,体重170,想当时我一听说她对我稍有好感,我吓都吓死了,不过幸好有你……”

江晨后来说了些什么林柚已经听不清了,她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是我缠着他,一直都是我缠着他。”……

回到寝室,林柚把徐梦薇的号码发给江晨。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徐梦薇掏出手机,看着完全陌生的号码微微地皱起眉头。

他就那么心急吗?林柚心里想。

徐梦薇在外头接了手机,回来时,表情淡淡的。

“梦薇,谁啊。”同寝的室友问道。

徐梦薇还是淡淡地答了一句:“江晨。”

“什么,就是我们这届最帅的那个?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梦薇,你好厉害。”室友一脸崇拜。

“是吗?”徐梦薇左手拿着化妆镜,右手轻弄自己的刘海,嘴角轻轻翘起。

林柚心中翻涌出一抹苦涩。本该想到的,不是吗?

学校的两大风云人物成双入对总是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力,果不其然,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关于江晨和徐梦微的风言风语已经差不多传遍整个校园。

午后的阳光总是格外的烈,大地在炙烤中散出丝丝热气,像烟。而江晨就这样破烟而出,出现在林柚面前,林柚在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分明的感受到了内心的悸动,他总是能如此轻易的吸引她的注意。

林柚看见江晨在门口伸头探脑,有好几次他的目光掠过林柚,但都没有做停留。

一定是人太多了,一定是。林柚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这么想着,林柚就起身向江晨走去,愉悦。

江晨看见她了,但是没有想象中的微笑。

江晨转过身,不久,林柚就收到他的短信。

“停,是好哥们儿就别再挡我的桃花了,我们暂时装作不认识吧。”

林柚的脚步顿了顿,假装无事的收起手机,不改方向的走向门口。

江晨慌了,很慌,这是印象中林柚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他看着林柚一步步向他走来,但是,没有停下,林柚就这样,没有停留的经过江晨,骄傲的,走过,只是,握着手机的手,指节发白。

江晨觉得,他和林柚之间有些什么东西溜走了,他感觉那东西很重要,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就这么溜走了,好像现在的林柚,似乎再也找不回来了,江晨没法细想,因为徐梦微出来了。

我就是来找她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丢了呢。江晨心里想。

林柚强撑着走完一段路,终于瘫坐在花坛边上,走刚才的一段路,已经耗费了她身上所有的勇气。

她不知道她跟江晨之间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犹记得小时候邻家的哥哥总爱欺负她,可是若真的把林柚弄哭了,他就会手足失措,满口的对不起,又拿出自己珍藏许久的棒棒糖或动画CD,林柚至今仍记得他那窘样。

流年未完,时光已尽,最是无声的记忆总会输给时间。林柚不知她是从什么时候起喜欢盯着江晨的背影,总觉得那背影很伟岸;体育课上,从不和其他女同学聊天玩耍,她只是买一瓶矿泉水,坐在离篮球场不远的地方,等江晨打完球,适时地递上,这样她就很满足;她喜欢别人看她跟江晨的眼神,好像这样就真的跟他有什么男女关系;江晨的所有请求她都会答应;她愿意一直追随他,甚至抛弃了自己喜爱的专业,和江晨一起,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可是最后还是只剩她一人,难道相知相熟后就只能是陌人?

爱的开始是一个眼神,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林柚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就抛弃了一切,迷失了她自己……

她爱他吗?

阳光依旧那么烈,灼伤了人的心。

而此时江晨和徐梦微正悠悠地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接受着旁人羡慕的目光。

江晨和徐梦微走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江晨亦步亦趋的紧跟在后头,总觉得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好像也有这么个人,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只是自己好像把她弄丢了……

就在这样尴尬的氛围中过了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江晨和林柚再没碰过面,就跟江晨说的一样,真的成了陌生人。

可是,学校就这么大,总是碰不上的概率还是很低。江晨和林柚就这么碰上了。

“那个,林柚,对不起。”江晨先开口说话。

“嗯?什么?”林柚笑着,好像两人之间一点芥蒂都没有,但江晨分明感觉到了一层透明的膜,很薄,却隔开了两人的心。

“就是我那天发的短信,是我过分了。”

“哦,我都忘了。”

没人说话,一片沉寂。

“嗯,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说着,林柚越过江晨身边,就要离开。

“林柚。”江晨在身后喊。

林柚转过头。

“我喜欢你。”

林柚明媚的一笑。

怒释初晨(深秋)


很久之前就想写这篇文章,只是由于那颇为烦人的俗事搁置了。今晨早起,无意之间瞄见了路旁盛开的月季,突然一动,想起还有一篇怒释初晨的文章没有写,于是带着激动的心情重新拾起了这件搁置已久的事情。

应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这盛开的月季呢?想了很久,词穷才枯,这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的笨拙。良久,只憋出了两句诗:层层粉瓣如锦织,叠叠翠叶似玉雕,只是心中颇为不满。思索很久,心中释然,初晨旧雾,新花陈露,一副难得的画卷,为什么非要用语言来描述呢?这是大自然的馈赠,浑然天成,毫无瑕疵,所谓的赞美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自然而成已是最美,又何必庸人自扰呢。

此时的季节秋意已渐浓,早晨颇有些寒冷,些许薄薄晨雾。晨雾中残留着昨夜喧哗之后疲惫的露珠,露珠从花间滑落,带着酿造了一夜的芬芳掉落在了那片翠叶之上,嗒的一声脆响,顺着叶尖落在了草丛,顿时一股浓郁的芳香炸开,醉香扑鼻,似玉露琼浆展千层,又似陈年佳酿深万巷。这也难怪一些雅士每日早起,不顾沾襟散发,也要收集这些浸润暗香已久的晨露,只为酿造一坛神韵美酒亦或沏得一壶醉人香茗。

秋天是一个开始萧索的季节,虽说硕果累累,丰收在即,却也失去了夏日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绚烂。在这个渐渐沉寂的时节还能看到如此怒放的花朵,意外,惊喜,激动。此时人并不多,这正好可以静心观赏,像一个痴儿,又像一个呆子。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神奇,需要用怎样的手法才能雕琢出如此美丽的花朵。不与群芳相争艳,确是一枝独自开,这突然让我想到了女儿身怀男儿胆,红袖装胜金戈甲的巾帼英雄梁红玉。她并不愿意和众多女子一样涂脂抹粉,争风吃醋,而是随夫出征,杀敌灭寇,压过千万女子,胜过百万儿郎。与之相比,只能自叹不如,羞愧不已。花颜似娇媚,蕊胆胜群雄。

秋,是菊花盛开的时节,也是红叶爆发的主场。就在前不久还在想仿效一下文人墨客来一回附庸风雅,只是到了应该出行的日子却又变得懒散。然而秋菊与红叶的诱惑着实不低,想随陶渊明做一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散人,又想领略杜牧承情于那红于二月花的深秋枫林的情怀。菊黄如金,叶红似火,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呢?是否有一种诗兴大发的感触,又有一种情不自禁的冲动呢?呵,古人大概也会是如此吧。只是今晨没有黄花满地,红叶漫山,仅有一枝怒放的月季,不过这显然已经足够。

秋是一个美好的季节,落叶的凋零也应该算是另有一番风味吧。看着眼前孤枝独放的花朵,突然觉得有一丝哀伤,她为什么要盛开在这个季节呢,在百花齐放的春夏也会有一席之地,只是为何要在此时绽放?却又感到一丝嫉妒,如此时节的绽放,那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又是那样的诗情画意。时间已不早,闻着香,追随阳光的步伐,起身。就在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突然,一段折枝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