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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深交的人

发表时间:2020-12-17

【www.qg13.com - 相爱的人】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可深交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晚清四大名臣之首曾国藩,曾在家书中叮嘱自己的儿子:“择友乃人生第一要义。”

选择什么样的朋友,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有莫大的影响。

什么样的人才最值得深交呢?

俗话说,信人别信嘴,交人要交心。

判断一个人值不值得深交,别光看他说了什么,还要看他做了什么。

01

说到做到,可信

人这辈子,会遇见很多人,有的人信誓旦旦地作出各种承诺,可事到临头,影子都没见到。

轻如鸿毛的话语,有些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重如泰山。

说到做到,答应别人的事,尽全力做到,是守信用的表现,是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来的人格魅力。

古人向来把言行一致看作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

春秋时期,吴国季札出使晋国时,经过徐国,便拜访了徐国国君。

徐君十分喜欢季札的剑,但没有说出来。

季札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下决心,待自己出使完归来,一定要将此剑赠送给徐君。

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当季札再次回到徐国时,徐君已因意外而离世。

季札怀着悲痛的心情解下宝剑,挂在徐君墓前。随从很好奇:“这可是吴国的宝物,人都没了,为什么还要挂在这?”

季札说:“我当初已经在心里答应要把剑赠送给他了,怎么能因为他离世了就违背自己的诺言,欺骗自己的内心呢?”

或许在别人看来,这只是惺惺作态,但季札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说到,便一定要全力以赴地做到。

这是道义,更是良心;是不辜负徐君的好眼光和欣赏之情,更是对得起自己的原则和人品。

一个言而有信的人,没有过多的算计和心机,有的,是一颗金子般的心。

许下的承诺,会拼尽全力去兑现,答应的事,也决不含糊。

说到做到的人,既有顶天立地的底气,也有肝胆相照的义气。

跟说到做到的人交朋友,能感受到人性里面真诚的那一面,是人生之大幸。

02

做到才说,可交

做到才说的人,不轻易许诺,却把朋友之事时刻记在心上。

诺不轻许,是怕自己做不到会令朋友失望,想直接通过自己的行动,更好地帮助和鼓励朋友。

有两个书生刘生和林生,是很好的朋友,经常一起饮酒作诗,后来两人相约到京城实现人生抱负。

到了京城后,刘生找到了自己的远房亲戚,并因此被引荐给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文人,他的文章和诗词也因此被更多的人熟知,渐渐小有名气。

而出身贫寒的林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生平步青云。

一开始,林生也曾暗示刘生帮他,但刘生却支支吾吾,没有答应。

后来,刘生流转于各种于才子文人的社交场合,两人渐渐疏远。

有一天,刘生兴冲冲地跑来找林生,邀请他参加一个诗会。

看到林生有点冷漠的表情,刘生解释道:

“之前没有答应你,是担心自己做不到,毕竟当时我也刚来,人生地不熟的。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我能邀请到京城里的才子们,让他们都云集于此。今天我便可以让大家都认识你,见识到你的才华!”

果然,刘生在诗会上大力夸赞林生的才华,林生因此声名大噪。

做到才说的人,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处于何种生活状态,都会惦念着朋友,真心希望朋友过得好。

也许他们不会在你志得意满之时说多好听的话,也不会给你许下多么豪言壮志的承诺,但是不管发生什么,都会用实际行动来诠释心中的情义。

和做到才说的朋友在一起,就像两棵比肩而邻的树,他会与你同沐阳光,共经风雨。

03

做到不说,可敬

尽心尽力帮了朋友,却不说,甚至还要顶着无情无义的帽子,真有人这么“傻”吗?

《资治通鉴》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人:

东晋元帝时期,朝中重臣王敦起兵作乱,王敦有个弟弟叫王导。

王导害怕受牵连,带着一家老小在殿前表明忠心,无奈晋元帝迟迟不肯接见。

就在王导心慌意乱之时,周伯仁出现了。王导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再三诚恳地请求周伯仁向皇帝求情。

谁知周伯仁面无表情、不看不理,径直地走了过去。

但在皇帝面前,周伯仁为王导说尽好话,回到家后,还连夜写了奏折,再次上呈。

周伯仁表面的冷漠让王导感到无比寒心,甚至怀恨在心。

后来,哥哥王敦攻进京城,在铲除异己前询问王导,“周伯仁是敌是友”,王导一声不吭,周伯仁最终被杀。

隔不久,王导无意中看到了周伯仁的奏疏,才恍然大悟。

原来周伯仁向外表现的是无情,但实际上是在尽力相帮,可惜他知道得太晚了,只能万分懊悔地感叹一句: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

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其实也很感受到王导的懊悔之情。

毕竟,

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感到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

不是所有人,都会在你低落的时候给与鼓励;

更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不求回报地对你好。

做到却默默不说的人,用表面上的冷面孔,掩盖着自己的热心肠。

也许是本身性格如此,不善言辞;

也许是相信,真正的友谊无需多加说明;

也许是为了让你去经历、去成长,变成更强大的人。

看完这个故事,不免有人感叹,当今社会,人心不古,哪还有这样的人。

还真有,周润发的好友吴孟达,曾因嗜赌输光了所有积蓄,找周润发帮忙,被周润发一口拒绝。

吴孟达那时非常恨他,后来翻身后,通过别人之口才发现周润发暗地里为他使了不少力,仇恨瞬间全化成了感激之情。

做到不说的人,容易被误解,却始终还是宽容对待他人,既让人感动,又让人敬佩。

做到却不说的朋友,对你好却默默无闻,付出而不图半点回报,必定是发自内心地对待你的人。

做到不说的人,你离开时,他不会有半句责怪,你归来时,再大的风雨,他都会去接你。

人活一世,真情实意最难得。

身边有这样的朋友,记得用心深交。

漫漫人生路,有友如此,就是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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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可安好?


因为有了期盼,所以就有了等待的心情,一种让人欢喜又让人忧的心境。这心境有时候真的很美,有时候却也让人很无奈。有几多等待,就有了几多绝望,于是,心里又有了新的期盼,新的等待。此时此刻的等待就是为了成全心中对这份情的期盼,几番心里想放弃时,心里那股酸楚却又让自己止步,也许在失望中是为了选择不望。

千百次的回忆,也只是为了追忆昔日的甜蜜,在黄昏,在夜凉如水的月色里,那些刻意遗忘的情,却又会在刻意中记起,你那满腔忧伤的神情却总是在我梦中频频袭来。让我夜夜孤衾泪,梦里有又几回笑呢???

我害怕失落的期盼,也害怕难舍的别离,更害怕相思的煎熬。我不否认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否认自己对这份爱得有多深和多真,更不否认自己为了这份感情,执着到迷失了自我,哎,其实,当初的狠离并非只有你受到这份无奈的抉择了,在离开时,我也一样心疼痛到窒息,一下子无法让自己呼吸,只感到自己的心,好痛好痛也更让我珍惜我们这份来之不易的情感。

我承认这一切都是因为我还年轻,考虑任何事都让你哭笑不得,让你不知道该如何让我知道你那时的决策,而迷糊的我也不会去换位思考任何事,也许我就是你所言的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傻女人了。但,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真的如你所言,让我把你遗忘在风絮中。也不知道经过时间洗礼后,你是否也会把我遗忘,更不知道一直以来,在你心里,你有没有真正来爱过我这个自以为是的人呢?

你知道吗?我身体,我的灵魂已慢慢渗入了我们在一起的一切一切画面,每当我想起你的时候,也让我道不尽对你的思恋,爱在苦海中的我们,只能够对这份情止於唇齿之间和掩於岁月之中其实,真的要放下一个人真的是好难,而且也只能够被这份刺痛牵绊一生一世不问君可到白首,但求今生今世无别离。

失去,可珍惜


直到结局后才会明白,那,还有什么意义。

曾咿呀学语的孩童已经不见,转瞬便是那英气勃发的少年。曾撒娇耍赖的少年,却也了无音讯。

时光,在这不知名的季节里,悄然绽放。孤芳自赏,然后,等待枯萎。而幼时的童趣,早已不知所云。曾经,那充满爱与浪漫的世界里,他是那么的无忧那么的快乐。可是,时光,波走了他。

是啊,他,长大了,他们,却老了。夜凉如水。独自走在昏暗的路灯下,把他的影子拉的老长,耳边,不绝的鸣笛声,心里,没缘由的一阵烦躁。

夜,出其的静,像是在安抚他那疲惫了一的心。仰望星空,思绪不知飘飞得很远,远到过去。

黑,除了黑,还是黑,没有过多的修饰。在暗夜里,他看到自己的童年,细数着一丝丝仅剩的回忆,原来,与你相处的日子里,也是那么的有趣,越来越多,眼花缭乱,嘴角慢慢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对我说那些暴走的话,忘了有多久,再没看到你那无奈又叹息的眼光,忘了有多久,你掌心的温度。

每一次的欢乐与伤悲,都是你在背后默默关注,每一次的成长失败,都是你在一旁慢慢辅佐,多少次的受伤委屈,都是你在一头小心呵护。哦,最亲爱的你啊,可还曾记得,那个如风筝般的孩子。

那是一个渴爱自由的风筝,整天飞也飞不高,只因线的束缚,那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无形的牵绊他开始挣扎,开始寻风,他想,自己应该真正的飞一次,于是,一次,有一次,挣脱了掌心,挣脱了温度,在自己的天空徘徊。

风,终究是不要他的,他无助,他迷惘,他害怕,但他也是坚强的,坚强的,倔强的,不落泪,然而,终当那厚实,温暖的大掌却从不曾走远。

远方的你,可还安好,我已知,岁月的无痕,时光的印记,早已在交替之中,为你把两髻黑发换银丝,抬头时,曾美丽的脸庞,却多了不少纹理。而今的我,在路上,寻找着,前方的你却慢慢停留,我一直都知道,每当一个孩子长大,就会有一双手,在慢慢老去。遗留的银丝,是时光的见证。当然,还有他

他想,如果可以重来一次,那他再也不会放开那手心里的温度,无论贫穷疾病,无论健康富裕,只要,能感恩,无论怎样都行。

手指间的烟,慢慢燃尽,不觉中,在家门口,竟有些恍如隔世,开门,发现妻已熟睡。

姑娘,愿你在爱情里可守,可攻,可退


我们都是普通人,平平凡凡、简简单单的生活着。也曾对恋爱有过无数的冀望,想过一定要携手此生,想过一定要坚贞不渝,可是大部分终究是败给了现实,败给了时间。

时间能够治愈一切,虽然我不能告诉你多久。

朋友A失恋了,哭得稀里哗啦的,我从来都不知道一直看上去很坚强的她竟然也有这般模样,泪眼花花的, 让看着的人都觉得心疼。

一直以来她在我们心目中都是那种很强势,很硬气的女生,当她有一天晚上泪眼婆娑回来的时候,看见我们一下子就哭了。

听着她带着哭泣的叙述,才知道就在刚刚男朋友和她提出了分手,分手的原因就是她没有什么时间陪他,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男朋友认为她不关心他。

朋友A说今天晚上他下班回来的时候临时约我一起吃晚饭,可是当时我已经和朋友有约了,所以就拒绝了他。再加上他在工作,我这阵子周末都会兼职,所以在一起的时间少了点,可是我没有不关心他。

接着她就给我们说了很多为男朋友做的事,只不过都没有表现出来而言,但是很暖心。我们都劝她应该好好的给男朋友打个电话解释清楚这一切。她冲上了天台拨通了电话边哭边将自己对男友的感情不顾一切地说了出来。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恋爱真的会改变一个人,恋爱也最容易伤人,特别是哪些看上去比较强硬的人。

突然想起之前看的一部电影《失恋33天》。

《失恋33天》里的黄小仙是一个性格比较强势、属于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女生。看上去在恋爱中得理不让人,其实内心却很柔软,只是习惯性用强大的自尊心来武装自己。

当她试图挽回这段感情,奔跑着拼命追逐那辆男友坐的车时,她说请你别放弃我,我不再要那些一击即碎的自尊了,我的自信也全是空穴来风,我要让你看到我现在有多卑微。

在喜欢的人面前,她终究也有过低头的时候,只不过那个她不擅长用含情脉脉的方式去表达出来;男朋友发的每一条短信她都一一的保存在手机里,直到心碎、直到失望。

失恋三十三天,最痛苦的莫过于每一天都好像缺少了生活的动力,心空荡荡的像丢失了一个口子,仿佛只听得见不停漏血的声音。每一天的生活好像都干瘪无力,似乎有什么突然地从自己的生命中被抽去。开始怀疑人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这么多年都爱错了,想想就觉得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以前一下班就迫切希望赶紧回家,仿佛自己的世界只有喜欢的那个他,可是当突然失去了这段恋情往往不知所措自己到底还能够做什么,又该做什么去充实自己的生活,治愈自己的感情。

在现实中其实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有过失恋的痛楚,哪怕仅仅我们只相恋了很短一段时间,哪怕我们的心再坚强,在感情面前我们都会低下高傲的头颅。

失恋之所以痛苦我想一方面是因为付出了真心却受到了辜负;另一方面是因为习惯。

在恋爱里,总有一方付出的比另一方会多一点,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往往大结局的时候,付出多的那一方痛苦也会多一些。奋不顾身的去爱了,到头来把自己搞的伤痕累累,剪不断,理还乱。

在恋爱里,很多时候双方都是处于一种依附关系,习惯了彼此在自己的生命中,习惯了可以有个人可以依靠的日子,当突然有一天失去了就会惊慌无措,就会无所适从。

未曾恋爱的我们,常常被那些电视剧里面煽情的男女主人公所感动,仿佛恋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感天动地、轰轰烈烈、男的专情,女的温柔可人。

可是却忘了一千个人有一千个不同的恋爱方式,电视剧里的那种也许是大众心里最最理想的形式。

我们都是普通人,平平凡凡、简简单单的生活着。也曾对恋爱有过无数的冀望,想过一定要携手此生,想过一定要坚贞不渝,可是大部分终究是败给了现实,败给了时间。

越来越大,越来越发现大部分恋爱不过是一场虚幻的泡沫,一触就破,也许今天甜甜蜜蜜,不知道哪一天我们都成了行路陌人。

我们会渐渐从所谓的感情洁癖到渐渐地容忍那些见不得台面的事,我们会很释然以前无法理解、无法忍受的事情,只是因为我们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知道遇见一个对的人不容易,还希望给彼此一个机会,还对爱情抱有一丝期盼。

年长一岁越觉得爱情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光有爱情没有面包,最终会败给现实;有了面包,爱情却变了质,最终败给了时间、败给了日渐衰老的容颜。

你要知道恋爱不是生活中的唯一,给自己留一个哪一天即使爱情破碎也能够支撑自己抽身而退的勇气,告诉自己没了爱情一切都可以重头再来。

也请不要在失恋里一蹶不振,你要相信有一天你会遇见更好的人,你会遇见那个对的ta。

愿你在爱情里可守、可攻、可退。

此情可待


自你走后,我憎恶所有的茶馆,憎恶到想往桌上的每一杯茶里都吐上一口唾沫!

为什么?

因为你!

我有那么讨厌吗?

嗯!你走了,我的魂魄也出走了,没有人可以帮我召回

那我在天涯与你的魂魄作伴吧,这样,我们都不会寂寞。

她和他的相识,源于一杯茶的指引,而分开,却不是因为茶凉了。

他叫天涯,是一名茶艺师,各种花啊叶的,在他的手里能浸泡出不同的清芬味道:绿茶的醇和清冽、红茶的浓厚鲜爽、白茶的馥郁清甜、花茶的芳香袭人,在他的手里均得到极致的释放。他又像一个摄影师,可以把各种茶不同层面的美,一一呈现在你眼前。他用他那双魔幻般的双手打理着他的茶室,而她,经常在弥漫的茶香里,看一片片叶在水中渐渐丰盈舒展,一朵朵花在水中妖娆盛开,亦真亦幻,半俗半仙。她,就这样在他营造的仙境里迷醉了。

你是个天才茶艺师,不做这行就有悖天理,会遭雷劈的!

他笑:是嘛?!我可不想遭雷劈!

那你就永远在这儿做下去!我做你永远的顾客,好不好?

好!永远的茶艺师与永远的顾客!

2

你说,叶和花在水中沉浮旋转,是因为疼还是因为快乐?她嘟着嘴,趴在桌上盯着透明的水杯,若有所思。

当然因为快乐,你不觉得,她们是那么美!她们在快乐地舞蹈!他满含笑意地说。

她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流转的光彩与快乐,她的心也跟着快乐起来。

对,她们在快乐地舞蹈!她仰起脸,凝视着他的双眼,无比开心无比确信地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又认真地放在了心里。

时光辗转,季节交替,她与他一起送走了一个又一个季节。夏季,骄阳似火,空气中充满着炙热与焦躁,而他的茶艺室清凉舒爽,沁人心脾。冬天,北风凛冽,寒冷刺骨,而他的茶艺室温暖如春,芬芳四溢。这里,总有着最适宜的温度招待客人,也总有着最适宜的温度生长情愫。

晚上去给孩子们上舞蹈课,总是从你茶馆门前经过,大约七点半,经过你的门口,习惯性的往里面望一眼。

那个时间段我不在店里。

他居然这样轻易地道破了她的心思!她就是喜欢走他走过的路,她就是喜欢把自己的脚印叠进他的脚印,她就是喜欢看他的身影,即使看不到他的身影,看一看他呆过的地方也好。可是这些,她并不愿意承认。

这是我的必经之路,是最近的,也是走着最方便的!她强调着。

他默不作声,低头继续做他的事。

她想告诉他,她这样做不是为了他。可是,她想些什么,他似乎比她自己更清楚!

他似一缕微风

吹开她的心窗半扇

半开的心窗欲合还休

内心的世界

盼他进来

又怕他进来

3

他是一道绮丽的风景让她日夜向往,她是一只金丝雀鸟常常飞入他的梦中。可是,虽然二人深深地互相吸引着,却没有完全打开心扉,真正彻底地融入彼此,而是同时很默契地选择了保持距离。在各自的心里,都是有所顾忌的。他来自遥远的烟雨江南,虽然这个城市里有他的茶馆,终究不是根基所在,总有那么一天,他会离开。

你为什么喜欢我?有一天,他突然问。

谁说喜欢你了?她含嗔带笑的看向他。

他沉默了。

喜欢你阳光、能干、帅气还超自恋!她咯咯地笑。

其实,她只是喜欢他时常挂在嘴角的笑容,以及笑容里面融融的温暖。这温暖,有着超强的魔力,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向他靠近,不想远离不能远离。

你有过别离吗?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她轻声地问他。

有过。他顿了顿,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继续说道:在来这个城市之前,我曾在西安工作,离开的时候,有个很好的朋友,她哭得梨花带雨。

是啊,他是生意人,不可能安于一个城市的风景;他又是个男人,志在四方的男人,一座小小的城池,哪能束缚住他的脚步呢?

有一天你也会离开这里,对吧?

她问。

他又是沉默,这沉默让她的心隐隐发疼。

确定了什么时候离开,要提前告诉我。

好!他轻声回应。

世上没有四时不变的风景,没有永不离散的相聚,不管你是多么难以割舍。怕这一天的到来,这一天仍旧踩着时光的脚步来了。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却仍旧没有扛得住这从天而降的袭击。他走了,他带走了她生命的色彩,只余黑白;他带走了她的晴空,只剩下无边的潇潇风雨;他带走了她一半的生命,只留她摇摇欲坠,苟延残喘

她没有问他去了哪里,对于她来说,离开了这座城市,哪里都是天涯!

天涯有多远?像天和地那么远吗?

也许吧。

这一天,她没有哭,只有雨,一直哭泣着,试图用长长的银线,把天地之间的裂痕缝合

愿无岁月可回头


参加朋友婚礼,主持人在最后祝福他们:相亲相爱一生一世,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白首。一对新人洒泪相拥,嘉宾们鼓掌祝福。

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白首,这句话音未落,坐在身边的女友早已泪流满面,我和她匆匆逃离现场。

女友大学时,与一位男孩相恋。男孩长相帅气但家境贫寒,买不起房和车,生活方式谨小慎微。而女友则不同,自小家境优越,穿戴皆品牌,平时还要外出旅游。

女友父母极力反对,道理摆出一箩筐。父母并不是嫌弃男孩家庭不富裕,只是了解自己的女儿,在优越环境下长大的她,不懂得体谅和宽容他人,更没有耐心去打理平淡生活。但处于热恋之中的女孩,哪里听得进去。

在父母亲朋的反对声中,两人顶着压力,爱得轰轰烈烈,再后来顺理成章地走入婚姻殿堂。而事实也恰如父母所料,婚后的生活困顿不堪,虽然父母不时接济,但琐碎而窘迫的生活,彻底击垮她对婚姻的所有美好憧憬。

曾经海誓山盟,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结果却是争吵代替甜言蜜语,彼此间的猜疑犹如上演间谍剧。男孩的帅气,女孩的优雅,统统不复存在,最终以离婚收场。

没有岁月可回头,谁都希望永远走下去,但世事难料,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学着好好爱,而不会让彼此受到伤害。女友感慨地说。

岁月无情呼啸而过,人生中的美好或遗憾,来不及品味,便被抛入流年深处。无论相识相亲还是相爱,初衷都是美好的,然而世事沧桑中,谁能料到最后结局呢?岁月不能回头,回忆却如影随形,又怎能轻易忘掉?

一位商界朋友,历经8年异地恋,终于修得花好月圆。就在所有朋友都为他们感到欣慰并祝福时,却传出两人即将分手的消息。

那位朋友无奈地说:相爱时彼此间也有些分歧,只是距离淡化了矛盾,真正走在一起时,却根本无法融合,虽然也曾努力往前走,但真的很累。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会选择做朋友而不会做夫妻。

时光不能倒流,无论是合还是分,只能一直往前走。

记得小时候,父母总是吵架,离婚,再也不跟你过了的话,母亲更是说了无数遍,但每次吵过都不了了之。40多年过去,已经70多岁的父母,偶尔还会吵架,母亲更是发狠地说:如果有下辈子,决不嫁给你。

前段时间,母亲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及时但却留下后遗症,行走不便,记忆力减退。但有一件事情,母亲却不会忘记。每天父亲从球馆打球归来,走到楼下正好是5点钟。于是,每个下午5点,母亲准时站在阳台上,看到父亲的身影才肯回屋。

曾以为,父母之间没有爱情,吵嚷一辈子实在是可悲,但风风雨雨走过来,却发现没有爱情的父母,却拥有比爱情更弥足珍贵的亲情。

岁月不能回头,爱过覆水难收,珍惜彼此,不要轻言放弃,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白首。

他问,你可安好?


秉烛夜下,我执笔试问天涯你可安好?

许是你忘了已经挥去几次轮回,丢下了时间的嘱咐。我须告诉你,这又是一个春秋。在岁月的光辉里,我们无形中做了同一个约定,我们预约了同一个故人,他叫死亡。你有多久,我亦有多远。

你的世界里,我去过。可不见沙的踪迹,我失望地扶着风的手,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归。经过万世流年,我依然守在断肠崖上,替另一个人看守一株仙草。风冷月寒,在某一个夜晚,它静静开花。待我醒来,只拾得两片落花,做三次深叹,明四世情缘。

垂首,伴一轮残月,随一阵西风,我被送上高楼。独览一叶轻舟,水中映一轮明婵。仰天涯陌路,苦望君置何处?俯身倚玉栏,闭眼,见金戈铁马,又现你倾世容颜,故幻作蝶舞长袖。前世,我为你卸下一身戎马。而今,我仍在,你可安好?

前世,是否已有过相识、相知、相恋的过往?为何今生对比会显得几许凄凉?我问尘埃,踏上楼台 ,看春去秋来,却依旧盼你不归。许是上世的结局未写完,于是我拾起红叶后的一丝回忆,在纷乱的世界里寻觅你的身影。相恋后的是否相守,只是留给了山川共鉴的往事。抛开所有怨愁,如今,你在哪里?

南雁带来你的一句清唱,它让我想尽你姿态万千。盼得秋叶又成花,难分白日与黑夜。比翼传柝,你也身在南国,与我驻同一片天下,只欠携手共赏三月烟花。你是否记得你说过若几生都能相见那是叫神话,而我就在你讲的神话里找世界外的你。

也许我与你的距离只是一道无缝隙的屏风,但也许是千里、万里。后来,我又回到断肠崖上等你,念你。不求明日能如初见,只愿你一切安好,你可一切安好?

花开依旧,可你不在


同一所高中出来的人,一男一女,一个是追,一个是拒绝

他叫陈晨,她叫林雪,他和她是同班同学,在高一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晨喜欢上了林雪,虽然陈晨心里明知道答案,但他最终还是在一次聚会上向她告白了,结果果然不出他所料,林雪拒绝了他。

从那以后,陈晨便每天早上一大早就在林雪家附近等她,看到林雪出来便一直默默地跟在她在身后,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跟着,然而,林雪却并不理会他,或许她并不在乎,因为他只是她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

林雪的家离学校很远,为了可以早点回家,她选择抄小路,而这所谓的小路就是一条即使是白天也不会有人的小巷,听老一辈人说这条小巷有不干净的东西。当然,林雪并不信这些,所以她还是每天都会走这条路回家。

这天放学后,林雪像往常一样走在这条小巷里,身后仍跟着一个男孩,而这个男孩自然还是陈晨。

这时,前方却多出了几个染着各种颜色头发的混混,那几个混混突然挡住了她的去路,其中一个混混流里流气地说道:“哟,美女,你这是要去哪啊,要不哥几个送你去啊?”说着,他竟伸手想要摸林雪的脸,这时身后的陈晨突然把林雪往后一拉,自己站到了林雪的身前,眼睛直直地盯着刚刚那个想摸林雪脸的混混。

那些混混一看到快到嘴的肥肉竟被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抢了去,不仅有些恼怒:“臭小子,想英雄救美也轮不到你的份,识相点,快滚开。”

而陈晨却并不理会他们,只是转过身在林雪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便拉起她的手转身走了。

那些混混看他竟如此的嚣张,这么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刚刚看到美女时的欣喜顿时就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满腔的怒火:“小子,既然你这么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我们不得一客气了。”说着他便冲上去和陈晨扭打在了一起。

而那些混混毕竟人多势众,陈晨和他们打了一会儿身上便多处挂了彩,这时其中一个混混竟从口袋里掏了一把刀出来,拿在手里便往陈晨身上刺了过去,陈晨急忙躲闪,但由于身上早已受了伤,躲得稍微慢了一点,还是被那混混手上的刀划破了手臂,陈晨皱了皱眉头,随即一脚飞踢出去将那混混踹到了地上。

这时四处突然响起来了警笛声,那些混混知道大事不妙,正想逃走,但无奈警察已经将他们包围了起来,他们被抓到了警局,陈晨和林雪也去警局做了笔录。

在回来的路上林雪突然拉住了陈晨,问道:“刚才为什么不自己先走?”陈晨低声说道:“如果我走了,你就有危险了。”林雪听了心里有些许的感动,但并没有表露出来,而是继续问道:“那你留下来你不就会有危险了吗?”“我不一样,他们顶多就是把我打一顿,反正我皮糙肉厚的,不会有什么事的,可你,就会有危险。”

林雪看着他那张白净的脸,暗笑道:就你还皮糙肉厚?这皮肤比我还要嫩呢,“什么皮糙肉厚啊,刚刚要不是我报了警,他们指不定就把你怎么样了呢。”

原来,刚才陈晨转身的时候在林雪耳边说的话是让林雪趁自己和那些混混打起来的时候躲到一边去打电话报警。“放心吧,现在不是已经没事了吗,时间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家,不然你爸妈要担心了。”说着,他便走在了前面。身后的林雪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忍不住暗骂道,这个笨蛋。

“陈晨,我们交往吧!”前面的陈晨听了这话当即楞在了那里,而后面的林雪此时早已羞红了脸,只是一味地低着头往前走,可谁知陈晨却突然停了下来,导致林雪一下子便撞到了陈晨那坚实的后背上。林雪揉了揉被撞地生疼的脑袋,忍不住抱怨道:“你干嘛呀,突然停下来也不先说一声,真是的。”而前面的陈晨却突然转过身来,抱住了她,问道:“真的吗?真的可以吗?”林雪听了忍不住笑了出来,她弹了一下他的脑袋,说道:“傻瓜,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嘛,又没有好处。”陈晨突然严肃地说道“只当你的傻瓜。”这本是一句非常浪漫的话语,可是却被陈晨这么严肃的说出来,不免有些破坏气氛。

林雪一边暗恼他不懂浪漫,一边心里又甜丝丝的,说不出的惬意。而一旁的陈晨呆呆看着眼前这个他几乎可以闻到对方气息的女孩,脸不由地靠了过去,愈靠愈近,最后竟然吻上了她的嘴唇。

林雪瞪大了眼睛,心里不由地想到:“这是什么情况,我才刚答应他唉,这发展的也太快了吧,他不会对以前那些和他交往过得女生也是这样的吧。”想到这,林雪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了。

而这时的陈晨刚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天!他们才刚开始,自己就这样,她会怎么想啊?

陈晨连忙满脸通红的松开林雪,手脚都不知放在何处,就连那星子般的眼睛也染上了淡淡的羞涩。

林雪红着脸有些恼火的捶了捶陈晨的胸口,说道:“坏蛋,说,是不是和你以前的女朋友交往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陈晨顿时苦着脸说道:“没有,没有,刚刚是我不小心没有控制好自己,我下次绝对不会了,而且,你,在你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过那,那个。”

林雪看着他那张红的像苹果似的脸,心里感到有些内疚,觉得自己刚刚不应该这样怀疑他。

这时,她突然注意到他手臂上包扎着的纱布早已被血浸透了,她顿时感到很心疼,赶紧拉起他的手,说道:“呀,你手臂上的伤要赶紧处理一下了,走,先去我家,我帮你重新包扎一下。”说着,她便拉着他飞快的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陈晨突然想起林雪的父母应该在家,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说:“这不太好吧,叔叔阿姨不是还在家吗,我还是不去打扰他们了吧。”“放心吧,我爸妈这几天不在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陈晨这才放心地去了她家。

回到家,林雪便匆忙去拿药箱准备为陈晨包扎伤口,而陈晨则四处看了看林雪家的房屋样式:是一个三层的小洋房,里面的结构很简单,一楼是厨房和客厅,客厅里有一套深红色的真皮沙发,靠墙摆放,沙发旁边是一个很大的长方体鱼缸;50寸的液晶电视挂在雪白的墙壁上,两盆翠绿的吊兰立在两边;电视和沙发的中间隔着一张透明的玻璃茶几,茶几上摆放着一篮水果和一些玻璃茶杯。鱼缸里有几条热带鱼,此时正在来回游。

林雪从楼上走下来,说道:“你别傻站在那里了,赶紧过来,我帮你重新包扎一下伤口。”陈晨走过去坐在沙发上,林雪小心翼翼的把缠在他手臂上的那块已经被血浸湿的纱布拆下来,接着,又一边为他的伤口消

毒,一边说道:“疼的话,吱一声,不要强忍。”

这时陈晨哪里还顾得上伤口的疼痛,注意力都在林雪身上。

消完毒后,林雪又为他换上新的纱布,而这整个过程中陈晨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因为在他看来,他应该庆幸自己手臂上的这道伤口,若不是它,他就不会有机会看到林雪这么温柔细腻的一面。

在学校里的她,是一个冰美人,尽管有众多的追求者,但她绝不会去理会。当然,这并不代表她高傲,她只是在那些追求她的人面前冷冰冰的而已,因为她知道,既然不喜欢那个人,就不应该给他希望,若是给了他希望,而结果却还是会令人失望的话,那还不如从一开始就让他绝望,至少不会那么伤心。

而在自己的好朋友面前,她总是很随意,不会拘束,该笑则笑,该玩则玩。陈晨就是被她的这一面给吸引了,不过现在他发现自己似乎更喜欢她温柔的样子。

林雪为他包扎好伤口后,抬起头来就看到陈晨正呆呆的看着自己,眼神十分的温柔,她不由地会心一笑,说道:“怎么啦,看呆啦?不过没关系,别看腻了就行,免得以后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说罢,她便赶紧起身去看药箱,不妨,身后突然有一股力将她往后一拉,她便倒在了陈晨的身上。

陈晨深情地看着她,嘴里缓缓突出几个字:“永远都看不够。”林雪听了这话脸瞬间涨得通红,一头扎进陈晨的怀里,再不敢露出头来。过了许久,林雪脸上的红晕才褪去,林雪急忙站起来说道:“时间不早了,要不然你在我家吃吧。”

陈晨这才发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他匆忙起身拿起书包,说道:“不了,我得赶紧回家了,要不然我爸妈该担心了,我先走了。”说完他便向门口走去。

林雪说了句,“拜。”

陈晨走后,林雪又坐在沙发上发了许久的呆,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觉得肚子有些饿了,才反应过来饭没吃,匆忙起身去厨房随意做了些菜便草草解决了晚餐。

他们就这样过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陈晨还是和往常一样明天早上去林雪家楼下等林雪,放学后,又送林雪回家。唯一的不同就是陈晨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默默的跟在林雪的身后,而林雪也不像以前一样不理会陈晨了,现在他们在一起时总是有说有笑的。

不过,自从那天以后,林雪却再也没有走过那条小巷,而是每天都绕大路回家,虽然走大路会比较远,但林雪并不在乎这些,因为在她看来,这么一点路程又怎么比得过她和陈晨的安全呢?上一次陈晨因为保护她而受了伤,她就已经够内疚、心疼的了,这么多年来,林雪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早就喜欢上一个人,她以为那些都只是一些叛逆女孩的幼稚行为,但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有这么一天,若是再出点什么意外,那岂不是要她的命吗?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上,陈晨向他的表哥借了一辆摩托车,便去找了林雪,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完他便拉着林雪上了车。

林雪紧紧地抱着陈晨的腰,问道:“你这车是哪来的,你什么时候会开摩托车了?”

陈晨回答:“这车是我向表哥借的,因为我要带你去的地方有些远,坐公交车又不方便,正好我暑假又和我表哥学过摩托车,骑得也不会很差,所以我便向他借了这辆车。”

听罢林雪便不再问了。

摩托车缓缓地开动,早晨的风呼呼地吹来,林雪又往陈晨背后缩了缩。路上的风景都没什么好看的,不一会林雪就犯困了。

过了不知多久,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陈晨停下车,而林雪早已昏昏欲睡,陈晨转过身拍拍她的背,轻声说道:“小雪,醒醒,到了。”

林雪睁开朦胧的眼睛,一眼便看到了眼前的一片花田,便来劲了,想睡觉的困意立马消失了。

林雪急忙兴奋地跳下车,跑向花田,她兴奋地问陈晨:“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海芋花?”

陈晨走到她的旁边,宠溺地看着她,回答道:“我也是以前和同学到这边玩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后来这里,后来这里便成了我的秘密基地,当我一有烦恼的时候,就会来这里,一看到这些花,烦恼便全部消失了。”

林雪转过头,问道:“既然是你的秘密基地,你为什么要带我来?”

陈晨听了脸微微有些发红:“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但我觉得你应该不会讨厌海芋花的,所以,就带你来这里了,以后,这里就可以只属于我们两个得秘密基地了。”林雪看着他那因为羞涩而微微发红的脸,竟有瞬间的出神了,她飞速在他的脸落下了一个吻,便转身欢快地跑向花田。

陈晨看着林雪的背影,摸了摸她刚刚吻过的地方,嘴角微微翘起,随即便向林雪刚刚跑的那个方向奔去。

海芋花海里的两人一个在跑,一个在追,时间好像就定格在这一样,这个画面真的很好看,很美。

花海中央,跑累了的林雪躺在陈晨的身边,头枕着他的手臂,问他:“阿晨,你说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吗?”

“当然了,我们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陈晨很认真地看着林雪,旁边的海芋花被风吹得一摇一晃的,好像在赞成陈晨的话一般。感受到陈晨眼睛里的认真,林雪抱着他的腰,点头说:“恩,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陈晨的手也搂着林雪的腰,世间最好的回应也就如此。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便黄昏将至,陈晨在前面骑车,林雪靠在陈晨的背上,紧紧地抱住他的腰,花田在一座不算高的山上,他们现在正在下山的路上。

车速越来越快,风也越来越大,而林雪今天只穿了单薄的衬衫,显得有些冷,于是她便逆着风对陈晨说道:“你骑得太快了,骑慢点吧。”

陈晨听了便按住刹车,可是车却并没有因为他按刹车而减速,反而越来越快,陈晨知道这定然是刹车坏了,他大声的对林雪说:“你把我的安全帽摘下来自己戴上,抱紧我。”

林雪有些疑惑:“怎么啦?你不戴了吗?”

“风很大,你会感冒的,我不冷,你戴上吧。”林雪听了心里有些温暖,但却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小心翼翼的帮她把安全帽摘下,戴到自己的头上,随后又紧紧的抱住了陈晨的腰,心里隐隐感到有些不安。

这时,前面出现了一个大约有55度的转角,陈晨用力想要转动车头,但奈何车速实在太快,摩托车直接冲出了栏杆,陈晨第一反应便是护住林雪。

“砰——”一声,摩托车撞到了树上,陈晨紧紧的把林雪抱在自己的怀里,之后便失去了知觉,血从他的头上缓缓的流下,染在他那雪白的衬衫上,像极了彼岸花

当林雪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天后了,在这十天里,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她和陈晨发生过的所有事情,一直到他们出了车祸,她看见鲜血从陈晨的头上缓缓的流了下来,染红了她的衣服,而陈晨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脸,十分温柔的对她说道:“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连我的份儿。”说完,他放下了手,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林雪艰难地睁开眼睛,泪水从她的眼角缓缓地流过。

在她醒来的时候,他的父母告诉她,陈晨死了,她听完只觉心里一阵刺痛,便不顾形象地嚎啕大哭起来,她不信明明之前才和她说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就这么走了。

林雪哭了整整一下午,其中几次牵扯到了伤口,但她都无动于衷,因为她身上的痛,又怎能抵的过心里的痛呢……

陈晨走后,林雪经常梦到他,梦里没有过多的话语,每次都是,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连我的份儿……

两年后,林雪来到陈晨的墓前,她把陈晨最喜欢的海芋花放在他的遗像前,自己坐在旁边,她静静地看着遗像里的陈晨,过了许久,她缓缓开口道:“阿晨,你知道吗,昨天我又去了花田那边,那里的花依旧很美,那个地方似乎没有其他人去过,只有我们俩,你曾说,以后,那里就是我们的秘密基地了,若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就去那里。可是都还没有到以后呢,你怎么就先走了呢?现在,当我再到那里时,却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只因为你不在了,便再也没有可以逗我开心的人了。知道吗?你走的时候,我真的好伤心,我好想和你一起走了,可我一连几天都梦到你,梦里的你说着同一句话,让我好好地活下去,这大概是就是你想和我说的吧,阿晨,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地活下去,连你的那份儿……”

花田里,花开依旧,但却唯独少了你。

往事可念,不可追


迷茫与清醒间挣扎,寻求的不过是一份安静的幸福。有阳光,还有一缕柔柔的轻风,悄然安抚不做任何打扰的姿势,吹动额头上细碎的发丝,还有迷人的睡眼。

那暖和的气流,一定是情人身上的芳香,沿着长长的路途,一直走到你的身边,说不上是否是命运的安排,也记不得太多关于未来的事。

有时,安然的接受比一切来的快乐。寻觅苦找,不过是一个人对于过去的不甘。我们都应该相信,你所需要的东西,一定会完好无损的在那里等,再给你一个久违的拥抱。

青春岁月,一个人难免不为另一个人而心动,进而做尽许多傻事。或者一路追寻,或者抛尽全心。似乎错过以后,未来的路再也无法继续前行。但是,切莫错怪那一颗爱着的心。年轻的心,多了一点牵挂,留给故事的梦,方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暮春时节,回望当年走过的路,细润的雨点,落在大地上的声音,一定是青春的赞歌。

那里所有的过往,经雨水泡白,经时光遗忘,早已把最初的模样打磨,呈现于眼的不过是一张普通的笑脸,不曾带着太多的忧伤,也不着许多遗憾的故事。

静谧时光,留下的仅仅只剩下一些不肯忘记的画面,几句不意浮现的话语,试图构建完整的页面。可天真的笑脸,已容不下一个简单的名字。

你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爱的那么铭心刻骨的一个人,退出了你的生活。只是,你忘了,生命本就无常,又怎能要求所有人,与你一路前行。是否会在突然的瞬间恍然,不是所有的热恋都可以断肠,不是所有的相思都可以永恒。不忘,是岁月慈悲的眷恋。

某天,你看到一副画面,似曾来过,却又那么陌生。试着在古老的相册里,找到一个认识的人,却发现已然不记得,哪怕你曾那么痴心的爱过,甚至恋过。

我们是时间的奴隶,以为跑远了,旋转的背影还可以照见熟悉的梦,而那些以为离开了的梦,却不知不觉跟随了生命不变的年轮。总在那悄然间,匆匆走出了属于它们的生命,不惊心,也不招摇。

有时,想要不禁询问,到底发生了一段怎样的故事,把一切的改变得那么陌生。才能上一个人甘愿陪伴另一个人,在那开满花的院子,读一首诗,静品一盏茶。

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忘记过往,只是许多时候,选择放在内心深处,不再时常去问为什么。甘愿接受自己的平凡,然后为着某一盏远方的灯火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