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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吻之缘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千里之吻情感美文】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吻之缘,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我们鸭塘村,陈文武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鸭塘村与小宋庄只有一河之隔,两个村的孩子割草或剜菜,会经常碰面。小宋庄有个苹果脸的小嫚,模样周正,很好看,陈文武就起了坏心,就悄悄对我们说,你们看着,我敢不敢跟苹果脸亲个嘴!我们就笑了,一齐嘲笑他说,文武呀文武,你快别吹牛啦,跟人家小嫚亲嘴?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陈文武把眼珠子一瞪,说,不信是吧,看我的!

那天,我们又到河边割草,正好碰见苹果脸背一篓子草迎面走来。陈文武故意清清嗓子,迎上去说,你先别走,我有事问你。苹果脸问道,我跟你不认不识,跟我能有个什么事?陈文武一本正经地说,小事一桩!俺娘说了,俺家菜园里的葱少了几棵,不知道叫哪个嘴馋的拔走了。苹果脸不悦了,说,笑话,你家的葱少了,跟俺有啥关系?陈文武一口咬定说,跟你就有关系,你成天从俺菜园子边上走,不是你偷吃了又是谁?苹果脸急了,气呼呼地说,你冤枉好人,俺才不稀罕你家那几棵破葱呢!你说俺偷吃了,谁看见了?有啥证据?陈文武摸着后脑勺说,证据嘛倒是没有,也没人看见。不过,你叫俺闻闻有没有葱味儿不就清楚了?苹果脸由于生气,胸脯一起一伏,脸色涨得通红,更加好看起来,大声说,好好好,你闻你闻,闻不出葱味儿来恁娘就死了!话音刚落,陈文武就抢上前来,探过那张臭烘烘的嘴巴,在苹果脸的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转身就逃。这一手,真使我们大开了眼界,一齐嘻嘻哈哈大笑起来。苹果脸如梦方醒,一下子明白过来,破口大骂,不要脸,看天老爷打雷不劈死你!

亲嘴事件,那是发生在我们十四、五岁的年纪。等十年以后,我们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媒人就给陈文武介绍了个对象。苹果脸一看是陈文武,羞得满面通红,掉头就走。媒人撵上去,不解地问,人还没看一眼,八字还没一撇,怎么就走?苹果脸说,不用看,那人不要脸!媒人大惑不解,等苹果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讲出来,媒人听了,反而笑了说,这个事件,正好说明你漂亮,吸引人;说明这个人心眼多、聪明;说明你俩有夫妻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嘛。想想看,等你们成了亲,那小日子就像发面糕,蒸蒸日上,肯定错不了!都说,媒人的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了,真是不假。一席话,把苹果脸说转了心,乖乖地跟媒人回来,跟陈文武见了面,定下亲事。都怪过穷日子穷怕了,苹果脸提出多要几个彩礼钱,不能太便宜了陈文武。媒人又说,做媳妇的饽饽吃不到老,过好日子还得靠自己。得,没辙了,苹果脸便选一个黄道吉日嫁了过来。

平时,陈文武吹嘘自己有女人缘。苹果脸就耻笑说,什么女人缘,你不过是没脸没皮罢了。陈文武就摸摸后脑勺,嘿嘿乐了。

刚结婚那几年,土里刨食,夫妻俩守着个女儿娇娇,小日子过得寡淡。苹果脸就说,陈文武,你不能成天拴在老婆裤腰带上,总得出去蹦跶几个零花钱吧。陈文武一时心血来潮,揣上二百块钱,来到城里,看到一个宾馆门口挂着一个学习制作洗衣粉的招生牌子,就走了进去。交上钱,人家给了一个配方。陈文武按照配方,购买了一些原料带回家,等按照配方调出来,却是一些糨糊,二百块钱打了水漂。

陈文武看到集上不少卖兔子的,就做起养兔梦。谁知兔子打洞跑了不少,忙活一年没挣到钱。此后,陈文武先后干过建筑,当过小工,卖过菜、贩过粮,不过是小打小闹,挣不下大钱。陈文武就慨叹说,我陈文武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真是废物一个!

后来,陈文武听说城里人的钱好挣,就跟苹果脸商议,把地租出去,进城贩菜去了。正好住房房东家里也种菜,四季菜一下来,房东女儿成天跑市场卖菜,也不用买摊位,就跟陈文武的摊位挤一挤,互相也好有个照应。房东女儿才二十岁,高挑个儿,模样周正,不过脸色一点儿也不白,笑一笑,倒是很美的样子。陈文武就叫她小黑嫚。

那天,苹果脸去幼儿园接娇娇回来,看见陈文武把一根黄瓜削去皮,递给小黑嫚,小黑嫚吃得很香甜。等回了家,苹果脸劈头就问,陈文武,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削黄瓜给小黑嫚吃?陈文武就抵赖说,吃根黄瓜有什么呀,你真是神经了!苹果脸就黑了脸说,你别管我神经不神经,你尾巴翘一翘,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你少跟我耍鬼画虎!想当年,你……哼!哦,陈文武想起来了,那年割草,吃葱、亲嘴,嘿,这娘们儿,把老账都扯出来了!

那天早上,市政公司张事务来市场买菜,要陈文武送过去。小黑嫚主动对苹果脸说,嫂子你看着摊儿,我跟哥哥送菜去。等两人过了秤,拿了钱回来,正好路过一家废品收购站。小黑嫚一眼瞥见里面堆了不少旧书刊,就对陈文武说,你看,里边有那么多旧书,有书看多好呀!陈文武就说,那好,你等一下,我进去给你找几本!边说边走进去,翻检了一些旧书,吆喝了几声,见没人答应,就打算占个便宜,抱著书就走。刚走出大门,后面就有人吆喝,快抓小偷,有人偷书!听见吆喝,陈文武抬腿就跑。那人几个箭步赶上来,一把揪住陈文武,挥拳就打。小黑嫚赶上来,挡住了他,大声说,不就是几本书吗?要打要罚朝我来,别打他!话音刚落,陈文武脸上重重地挨了一拳,鼻子里涌出了鲜血,满脸开花的样子。那人见打伤了人,赶紧掉头跑掉。小黑嫚上前扶起陈文武,摸出手绢给他擦脸。这一擦,小黑嫚泪就涌出来,说,为了我,哥哥挨了打!陈文武拉住小黑嫚安慰说,没事,没事。

这一幕,都被赶来的苹果脸看了个一清二楚。

当夜,苹果脸脸对着墙,气鼓鼓地,难以入眠。陈文武在另一头悄悄躺下,不敢动弹。半夜,苹果脸一把扯开被子,把陈文武打起来,恨恨地说,陈文武呀陈文武,你都三十多岁,有老婆有孩子,还整天想三想四呀?陈文武呐呐着说,我、我哪敢啊!苹果脸突然大声嚷起来,你给小黑嫚削黄瓜吃、拉人家手,你真有女人缘呀!真没看出来,啊,你陈文武看起来没言没语老实巴交的,没成想老牛想吃嫩草,你想找小三是吧,可人家能答应吗?陈文武嗫嚅着说,我、我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呀。苹果脸用教训的口吻说,做人要稳重,可不能太轻浮,更不能见了女人就没了骨头!就像那年割草,吃葱、你……嗨,又来了!

这生意还做得下去吗?当然不能啦,苹果脸快刀斩乱麻,就这样回了家。好在那时,种地不要钱了,再往后,种地

还有补贴,苹果脸大着胆子,跟陈文武租种了别人的几十亩地,加上自己的,也有个一百多亩吧。旱了,浇地,两口子简直不要命了,一连几天几夜不回家,吃住在地里,硬是比别人多打粮食。如今,银行里有存款,进进出出有轿车。至于女儿娇娇,大学毕了业,还当了老师,这小日子过得,那叫滋润!

经过一番折腾,陈文武终于明白过来,老老实实跟老婆种地,才是本分。老话说得好,谨慎的庄稼,耍笑的买卖。那意思是说,做买卖,一笑二玩就来了钱。可庄稼,再谨慎、再小心,也往往会歉收呢。就跟过日子一样,是需要踏踏实实,扑下身子当地种,飘飘浮浮是万万不行的。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蝶之吻


一股青涩的香气香溢飘香,撅着唇闭着眼眸吻着春的气息,留恋这一刻诗意般的美妙,却有着包袱般的深沉。寒潮逝去春已袭来即将又是一个夏至,二零一二年又是一个历史,春的大地即将苏醒,沉睡的万物新芽努开。

新的景象新的气息又将会勃勃生机。幻想一朵盛开的花朵却是枯枝连连,痴想着花的芬芳花的气息却还在努开荷包,饥渴着春雨的滋润却迟迟不能来临,渴望着春暖花开的美景。即将开始一年的忙碌,吻着你香艳粉嫩的艳花,确如临近梦幻一般如斯长守,突然感觉到一阵从来没有的寂寞。

万里一片无云还是有些阴沉,灿烂的阳光还是有着一丝丝的黯沉,多想凝聚着花的芬香吻着花的气息与你飘在万里的天际之蓝,不敢期盼那是神仙的旅程,却是你我眷侣的天空享受着仙侣的幸福。

虽是一个气息的春天却有着阵阵的寒意,春风略过额头感觉到飕飕的凉意,有着梦幻一般的意念有着情意一股的热情。街头不仅有着人声鼎沸而且还有着沙沙风声,这是在呼唤着万物春已经来临,又给了他们一次勃勃生机的生命力。

彩蝶双双飞,雌雄蝶之吻。枯枝努开花,与谁争斗艳?百花丛中过,似是眷侣仙。将至遍地开,芬香又一春。光秃秃的便是大地,一定会有好奇者闻问,怎么会是百花遍地开呢?其实这是一种情意的期盼也是一股情意的热忱,梦幻般的想吻着花香,梦幻般的的犹如雌雄彩蝶一般,略过万众花丛中寻找一朵最鲜艳、最芬香、最温暖的的碟花与自己心爱的眷侣有着最浪漫的香吻。

一股寒风袭来自己却化作一只孤独的彩蝶,孤独寂寞的飘翔在万里的天空,努力着寻找着天仙般的眷侣,寻找着自己曾经蝶花般的小窝,可却是一种奢求的梦幻,谁会在那孤独的远方等待着你呢?没有人会回答这一切。随风而过一阵墨的气息扑鼻而来,这也不能代表着什么也没有任何的寓意,只是内心一阵的孤寂。

站在遥远的上空逆着寒风前进,一点未有风干的墨点点缀了我的花翅,感到身体有那么一点的沉重,也许是心情的深沉才有这种沉重的感觉,一点点临近那墨香飘来的地方,似乎感觉到生命是否走到了枯竭的尽头,心中有了一种最坏的打算,可怜的事就这样结束了渺小的生命,到了这一时刻已经没有任何的奢求了。

墨点沉重了似是一块巨石一般,寒风呼啸却无可奈何,身体不在那么轻盈,就等着这一时刻的结果,紧紧地闭着双眼不敢了望自己的终止。墨的芬香越来越浓,又是一点墨点的点缀,睁开双眼瞬间进入百花斗艳的世界,一位白须老人正用他那一支传奇的画笔描绘着一副蝶之吻。光秃秃的大地上寸草无根,只摆着一张陈旧的香案,一支笔、一台砚、一张纸就是老人的杰作,最后一次执笔老人轻点一下一副蝶之吻的杰作就完成了。

百花齐放勃勃生机,谁与谁在争相斗艳?老人捋着自己的胡须微微一笑,百花丛中却只有一只孤独的彩蝶,似是在漫花丛中飞来飞去,寻找着自己的眷侣,几朵白云云雾缭绕,雌蝶不能望眼千里,何时能寻找到自己的归宿?轻盈而踏寻觅到了自己的归宿,瞬间蝶之吻将我带入百花的世界,吻着诱人的花香,伴随着自己的眷侣,翱翔在这美丽的世界当中,心中不在是孤单寂寞了。

这像是白须老人刻意安排的一般,只见他笑得更加灿烂与慈祥,老人轻轻的又捋一下胡须将蝶之吻轻盈卷起深叹了一句:孤单者不在孤单,归来的终于归来了,愿天下的有情人如这一副蝶之吻一般,永远翱翔在自己的幸福世界里。

一眼之缘


感谢一位陌路而识的女孩,她就像这炎炎夏日的一抹微凉。——题记

从外婆家回来,是一条蛮长的公路。中午刚过,我和妈妈就跨上摩托车向老家的方向出发了。烈日如火,公路两旁偶尔会有一些茂盛的杨树。进入杨树的浓阴之下,会突然感到迎面袭来的阵阵凉意。

中途有一座正在施工的大桥,几台笨重的机械仍然不知疲惫的在烈日下忙碌。河流已被拦腰截断,泥土堆积如山,却还看不到桥梁的形迹。在土山的一侧,另辟了一条狭窄低矮的临时通道。通道的两端,连接着公路的地方地势很高,要通过这条临时通道则必须先下一个陡坡,紧接着再向上爬另一个陡坡,过山车似的,却一点也不好玩。通道险象环生,我们刚刚到达入口处,妈妈便强烈要求要下来徒步走过去。

我把摩托车停了下来,还未停稳,身后有一辆黄色的大货车超了过来,怒吼着向陡坡冲去。在车后扬起了浓厚的尘土,呛得人透不过气来。我不敢尾随,停在原地,静待尘土散去。这时,大货车已抵达陡坡之底,开始艰难的向上行驶。货车行至陡坡的半腰之处时,我前面的尘土已经散去,感觉像是在这烈日之下等待了一个世纪。顷刻之间,我便再一次发动摩托,向下冲出。刚行至底部,却又不得不停了下来。前面的货车似乎有意与我为难,竟然在陡坡的半腰处喘着粗气戛然而止,我又一次沉浸在尘云土雾之中,苦练闭气大法。这才发现,半腰处设置了一个限高架,货车无法通行。我发动摩托,准备超过去。

突然,从货车上跳下来一位身着齐膝绿色短裙的年轻女子。如果在这烈日之下,目之所及的视界可以代表全世界,那么她似乎就是这个世界里我能寻到的全部意义。她飞快地跑向限高架的一端,不知道想干些什么。我急不可耐的发动摩托,从货车旁的空隙里超了过去。却又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用力向下拉一根绳子一样的东西,限高架上部的铁杆便缓缓升了起来。那玩意儿显然重的要命,短裙女孩蹲下身子,双手紧紧拽着绳索,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但奇怪的是她竟然笑了起来,似乎还笑得蛮开心。我想,她大概是觉得自己现在的模样太不淑女了吧。大笑,似乎是她自我解嘲的一种方式。说不定她生活中经常会这样肆无忌惮地大笑,在她做了什么糗事的时候。

超过了货车,我迅速驶向上面的公路。大货车也顺利通过限高架。妈妈还没赶上来,我把摩托驶进公路一旁的树荫下,停了下来。坐在摩托车上的我仍在想着那个女孩。在如此槽糕的时刻仍有如此艳福,我深感上帝对我的厚爱。但一切似乎也只是就此而已了。可现实总在意料之外,这一眼之缘并未就此终结。短裙女孩完成使命之后,并未立刻上车。货车驶过限高架之后,冲上来,在我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女孩放下手中绳索,这才慢慢徒步爬上陡坡。我趁机一览这即将逝去的秀色,她的一举一动被我尽收眼底。她缓缓向我靠近,从我身边走过,一件白色的紧身上衣,长发及腰,皮肤白皙,圆圆的脸蛋,模样很是标志。走起路来,步子很大,似乎确实不怎么淑女。我回过头望了一眼,妈妈还是不见踪影。于是转过头,继续追望这位意外降临的炎热天使。心想,这一眼之缘终于到了终章。

她已抵达货车停靠之处,而我能够看到的也只剩下她的背影。走到车门之侧的她却突然放慢了脚步,在转过身面向车门的一瞬间,她低下头,抬手整理长发的时候,却猛然把头转向我这里,蹙起眉头,朝我这里凝神看了一眼。那一眼看起来是那么的不经意,好像只是在眺望远方,但又分明流露出一种刻意。她确实是在看我,看我也正望向她的倾慕。我想,在我第一次看着她的时候,她一定已经发现了我的目光,而她此刻的回眸正是在向我暗示这一点。她的不经意的那一眼难道不正是为了掩饰她的刻意吗?她为何要刻意掩饰呢?也许是因为车里的人吧。就像她刚才的大笑一样,她是很喜欢掩饰也很善于掩饰的。她用微笑掩饰自己的尴尬,同样,她也用不经意的一瞥掩饰心中的刻意而为。她很谨慎,眼光在我这里停留的连一秒钟也一定没超过。

她打开车门,迅捷地跳上了货车。货车轰鸣而起,绝尘而去。我呆呆的目光盯着车尾,直到它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不见。在这段短暂的梦幻之中,天气似乎不再那么炎热难耐,车尾扬起的飞尘似乎也不再那么惹人讨厌了。

“走吧。”妈妈终于赶上来了。我载上妈妈继续我们的行程。我在想,如果骑快一点,是否还可以赶上那辆大货车。

公交之缘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个人或一件事伴随着他的成长,令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段记忆,无论那是痛苦还是美好。 也许自己周围接触的人太多了,不管和谁在一起,他的一言一行对你都有着不同的影响,但时间长了,也会慢慢淡忘的。但如果有一件事物总是不断地映入你的眼帘,使你不得不去注意它的存在,久而久之会认为与它结了一段缘。

缘分有时候会因为第一眼相见而结下,而与我邂逅的却是一辆公交车。也许它并不起眼,或者许多人对它都不会在意,而它却象使者一样,不管什么情况下都是默默无闻的劳碌着。它时常像树一样,经历着严寒酷暑。

时常像花一样,成为街中一道风景线;时常又像生活中的使者,给你带来满载的喜悦。它冲着乘客微笑,会让他们感到舒心,带着愉悦的心情坐上车使他们到达目的地;它冲着我微笑,会让我感到满足、欣慰,使我享受那美妙而舒适的友情座。

自从第一眼的相遇它就给我带来了充实的生活和快乐的心情,就这样,它陪伴了我十三个春夏秋冬,这使我不得不对它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也许它并不知道,或许它根本无法去体会这一段经历,但对于我,这样的一段记忆会让我刻骨铭心;也许在今后的日子里,它还会成为我的接班车,陪伴在我的身边。

在我快乐时,它那满载的喜悦中又添加了一份无穷尽的快乐,与我共同分享;而我难过时,它倾听着我的诉说并和我一起分担,然后又补给我另一份快乐。所以我非常珍惜我与这辆公交车之间的缘分,是它伴随着我的成长与生活,在我一生中印象会深的不被任何事物抹煞掉。

而每当我对它有着细细的回忆时,它仍然是那样的忙忙碌碌,默默奉献。虽然它很平凡,但它始终在我心里是最值得欣赏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人生在世,偶尔会遇见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说不定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忧伤,说不定会让你有着平凡的价值与无限的回味和怀念,更说不定让你每一天都有种充实和满足。

烟火之吻(续)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

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她可能以为我睡了,进屋了也没有开灯。摸索到床边,准备上床睡觉。

夕儿!我兴奋地打开准备好的七彩灯,屋子里瞬间闪烁起来,美仑美奂。我想她见到如此场景,一定高兴坏了。

啊!夕儿惊愕的跌坐在床上,眼神有些慌乱。

看她,也太容易被惊喜吓到了吧!我神秘地走到她身边,拿出那两只镯子。

来,这只绿色的送给你,生日快乐!呵呵,黄色的是我的。以后我们就有一样的东西了。我拉她的手,准备为她带上。

她对我微笑着说谢谢。手有些躲闪。她一直不太与别人亲近,也包括我。这习惯,真是怎样也改不了,哪怕是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

哎呀,我帮你戴上看看好不好看嘛!她的手腕很细,稍稍一用力就戴上去了。我把她的衣袖往上拉了一些,让那条葱白似的玉臂露出来,显摆显摆。

嗯,很漂亮,真谢谢你!她依然客客气气的笑着,只是,在七彩灯的映射下,笑容似乎有些虚弱无力。

我觉得她今天真奇怪,平时即使不与我亲密接触,也不至于如此疏远啊!可能这些天她回来少了,我们太久没一起好好聊聊了。没有想太多,我向她说晚安。

那快点睡吧,不早了。我起身,走向自己的床。

她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回过头,看着她眼里有些泪花。这么感动啊?我好笑的捏了捏她的脸,说:睡吧。

嗯,晚安!她松开手。突然,我瞥见她的手臂上,有一道印痕,在衣袖下若隐若显。七彩的灯依然变幻闪烁着,而那道红红的印痕,豁然出现在她雪白的手臂上,刺伤了我的眼!我心中一阵惊悸,跌跌撞撞爬回床上,竟一夜无眠。

烟火之吻,浪漫美丽的背后,刺痛了谁的心?

一面之缘的哈士奇


一个冬日周末的下午,我牵着乐乐---我的萨摩耶狗狗,在人行道上正走着,不知什么时候,后面跟来一只哈士奇。这哈士奇长的极标志,油光闪亮的皮毛,灰白发蓝的眼睛,看上去也就是有7个月大小,非常的健壮活泼。它跟在我身后,不停的和我的狗狗玩闹。于是我干脆停下来,让这哈士奇和我的乐乐痛快的玩一会儿,顺便等等哈士奇的主人。

两只狗狗上蹿下跳的嬉闹在一起,丝毫的没有陌生感。半个小时过去,依然没有哈士奇的主人出现,我看看路上匆匆而过的行人,喊了几声,问道:

谁家的狗狗?谁的哈士奇?

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大都脚步匆匆,没人应声。大多数人看着这和狼一样的哈士奇都躲的远远的。半个多小时过去,依旧没有人来认领,看来这只哈士奇是自己太调皮,从主人手里跑丢了。

哈士奇这种狗,生性活泼顽皮,特别是六七个月左右的狗,一旦脱开牵引绳,主人就很难再叫回来。我牵着我的萨摩耶,折回去往回走,顺着人行道,每过一个路口就站住脚喊上几句,希望能够找到这哈士奇的主人,但遗憾的是我过了三个路口,走了两个往返,狗主人一直没有用来。这没心没肺的哈士奇,始终跟在后面只顾着玩,和我的乐乐边走边闹腾着。

这怎么办呢?看看天色已黑,一旦我带着乐乐开车走开,这只哈士奇势必会成为流浪狗,这个年龄的狗,一旦野惯了,就很难再唤起它对人类的信任,会变得野性十足。前段时间,电视里不是说过吗,有一个山区,竟然把流浪的哈士奇,当做狼一样的给打死。可怜的狗狗!哈士奇虽然长得相貌凶悍,其实性情非常的温顺忠诚,电影《南极大冒险》,里面讲述的就是哈士奇陪伴着探险家,在南极九死一生而不离不弃的故事。

想来想去,我决定把这只哈士奇暂时带回去,慢慢的给它找主人,决不能让它成为可怜的流浪狗,更不能让它沦为个别食客盘中餐。于是我领着两只狗狗慢慢的走到我的车跟前,拉开车门,乐乐噌的一下跳进车里,那只哈士奇,竟然也毫不犹豫,跟随着也跳进车里面去。于是我赶紧关上车门,终于把这只哈士奇给抓到。

这两只狗狗在车里立马翻脸,怒目相视,没有了刚才在一起玩耍的友好,在后座上,瞪着眼睛,对着脸,皱起鼻子拼命地狂吠。虽然不是真下口咬,但是也扭打成一团,把车后座的坐垫扯得一团糟。

狗,其实和人一样,也会羡慕嫉妒恨,我家的乐乐,每次开车出门就蹲坐在后座上,在它意识里面这儿就是他的地盘,现在这只哈士奇上来,乐乐当然不高兴,一反温顺可人的常态,蹲在车后座上,死命的冲着哈士奇狂吠。我一看这样下去肯定不行,没准它俩真会撕咬起来,于是打开车门,把哈士奇抱下来,乐乐立马满意了,在车里立闭住嘴不再叫唤。

我抓着这只哈士奇,在寒风中站在人行道上左顾右盼,一时没招,怎么办呢?把这只哈士奇放了,变成流浪狗吗?不行!这寒冬腊月的,这样长相的狗,很容易被人当做凶狗而被误伤的,我决定就在附近,给它找一个好人家,将来一旦它的主人来寻找,也方便人家领回去,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就暂时找人照看一下,等我把我的乐乐送回去,再回来拉这只哈士奇。

打定主意,我抽出我的腰带,临时充当好哈士奇的牵引绳,带着它先到最近的一家婴童店问问。说起来真是缘分,里面大姐一看到这只小哈士奇,就喜欢得不得了,蹲下来抱住它,又是抚摸又是疼爱的。这只哈士奇丝毫的不躲避,伸出舌头亲这大姐的脸,似乎是久未谋面的家人。我把这只哈士奇的情况,给这位大姐讲了一下,这大姐很干脆地说:

我养了。我家住一楼,原先家里的那只哈士奇死了,这两年我就盼望着能再养一只,盼着盼着,就来了,这真是缘分啊!你就叫丢丢吧。

这大姐说完,就到旁边的超市里买来了一大根火腿,哈士奇偎依在她的怀里,肆无忌惮的大快朵颐。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踏实了。这个在寒冬腊月里不幸迷途的哈士奇,真的是个幸运儿,不仅有了一个疼爱它的妈妈,还有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名字,丢丢。

大姐看着哈士奇美美的吃完火腿肠,拿出手机给她的老公打电话,一会儿的功夫,她老公开着车子一辆奥迪过来。男主人一下车,过去想摸摸丢丢的脑袋,丢丢歪头躲一边,不让他摸。我说:

丢丢,握握手。

这哈士奇真的很给面子,立马抬起一只前爪,男主人赶紧上前一步,和丢丢握握手,非常开心。大姐拉开奥迪的车门,把丢丢带进去关好门。男主人站在一旁,很客气的一再谢我,说:

我们会好好善待它的,这也圆了媳妇的心愿。万一它的主人再找回来,我会再还给他的。

临走,我们互相留下手机,方便以后随时联系。我一再的叮嘱他们,要是不愿意养的话,千万别把这只哈士奇丢掉或卖了,一定要给我打电话,我再请别的办法。他们很认真的说:

放心,我们会一直养着它,好好的善待它的。

哈士奇要走了,我打开我的车门,乐乐从车里跳下来,坐在我的身边,歪着头看着丢丢远去。

再见,丢丢,祝贺你遇到一个好人家,从此你可以尽情的挥霍你的宠爱。只是不知道哪天再见到你,你是否还能记得在那个冬天的午后,曾经在寒风中,陪着你度过几个小时的乐乐和它的主人不?

回首与狼的一面之缘


回首与狼的一面之缘

(原创散文)

杨友

早年间,老家的山上松林茂密,遮天蔽日。立秋前后,松林里蘑菇很多,有成片金黄色的松蘑和粉红色的肉蘑,有白嫩纤细的草蘑、榛稞林里有榛蘑、柞树林里有喇叭蘑、白柞林里有香蘑(即香菇)。这些蘑菇采来晒干后可以卖钱,那可是农家的一笔收入呢!

我十一岁那年正读小学三年级,放暑假时,经常和伙伴们上山采蘑菇。那天,我起得很早,走到院里一看,浓浓的震雾弥漫了整个村庄和四周的山峦,二三十步远什么也看不见。大人们都说雾天蘑菇多,长得快。我很高兴,没顾上约伙伴便挎着荊条篮子带上一把镰刀独自上山了。

一个人穿行在漫无边际的松林里,晨露打湿了我的衣裤鞋袜,浑身湿淋淋的,但收获很大,走了一个山洼,篮子里的蘑菇也满满的了。挎着沉甸甸的篮子走岀松林,累得气喘嘘嘘,于是,便把篮子放在山梁的路边上,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工夫,汗落了,身上也轻松了。站起身正想沿着窄窄的山路下山回家,突然发现一只灰色的狗从斜坡的荆棘丛中走过来。心想,谁家的狗跑到这儿来了?哦,对了,可能是跟采蘑菇的主人进山来的。于是,我就想再休息一会儿,等狗的主人来了结伴回家。那只狗在离我不远处停下来,两只眼晴定定地望着我,身后垂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就在这时候,一位本家大叔挑着柴担走过来。大叔见了那只狗急忙放下柴担抽下扁担就去打那只狗,那狗扭过头转身跑过高高的山梁背后,不见踪影了。大叔转身回来,气喘嘘嘘地冲我吼道:你这孩子胆子不小呀!好悬叫狼把你吃了!

狼?我很吃惊地望着大叔,狼在哪儿?

大叔说:方才狼跟你面对面了,要不是我赶到那狼这会儿正撕你的肉呢!

我说:那是一只狗啊!

狗?大叔吼着说,那是狼!小孩子什么也不懂,狼和狗看样子差不多,就是尾巴不同,狗的尾巴朝上翘着,狼的尾巴向下耷拉着,你懂啥?

我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大叔又嘱咐我说:以后进山采蘑菇、挖药材不要起大早,一定要找几个伙伴儿,最好跟大人一起上山,小孩子家千万不要自己单独进密林中

我忽然想起《狼和小羊》的故事,小羊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狼这家伙太坏了,好可怕呀!它和狗长得很相像,不要说没有见过狼的小孩子,就是见过狼的大人也不好分辨呀。幸亏大叔赶到了,不然,后果就难想象了。

狼属于食肉类猛兽,它除了捕食山上的野兔、野狍子,夜间悄悄地到村庄里跳猪圈、羊圏,叼小猪小羊,有时白天也吃单个的猪和羊,成群的狼在特殊情況下也会伤害人。狼确实给人类生活造成一定的危害,居住在深山区的人就想方设法除狼害,在山上狼经常走动的狼道上挖陷阱、下狼拍子、下狼夹子,还有的下炸狼弹,有的自造或买鸟枪火铳。后来加强战备,县里给部分大队民兵连配了枪支。民兵连长就偷偷地带上几个棒小伙子上山打狼、打狍子,一来除害二来吃肉。

上年回了一趟老家,我真的想再见见狼。但故乡人仿佛对狼有些陌生了。

狼的确聪明,在寻觅食物时非常谨慎,警觉性很高,反应极灵敏,轻易不肯入套。不过,万物之灵的人毕竟更聪明,狼终究斗不过人,野狼被捕杀的事也时有发生。那些年乱砍滥伐很严重,大片树林被毀,生态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狼猎食的草食野生动物在一天天减少,野狼们长时间处在无可奈何的饥饿中,它们面临的生路只有一条迁徙。没过几年时间,老家的山中已经见不到狼的踪迹了,大人们再也不必用狼来了吓唬小孩儿了,狼外婆的故事已成为历史。狼的消失,没有人怀念它,它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确实找不到半点光辉的记录,文明史册上它的主要业绩有四笔: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子系中山狼。这标志性的四大成语尤以载入史册的子系中山狼为最,堪称狼文化的名著,书籍、图画已流传了数千年,连三大猛兽虎、狮、豹都未能获此殊荣。难怪老辈人在谈论狼时,说狼很聪明,有进士之才。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夸张,但狼的聪明与智慧是不容置疑的。说它有进士之才无从考证,但人类捕捉它很少获得成功却是事实,没有一定的智慧或许在景阳岗武松打虎之前狼就灭绝了。

四大成语道出了狼的本性而不是为狼歌功颂德,但借狼性返观人类,肯定地说人于狼之比只能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四大成语所指也并非狼本身,其实质不是饺猾的狼而是比狼更狡猾的人。五千年的历史,这四大成语在丰富了华夏文化的同时,也深刻形象地揭露、鞭挞了某些人骨髓中的狼性!

回忆少年时曾经与狼面对,曾经很后怕,而如今想起来却感到很荣幸毕竟亲眼见证了真正的狼,见证了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子系中山狼四大成语始祖的形象。但更令我感叹的是人类的聪明伟大与奸佞狡猾在狼身上体现得那么充分,再经过文字游戏的演绎竟如此博大精深!

给妹妹的22个生命之吻


玛利亚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的丈夫汤姆斯意外身亡。噩耗传来,玛利亚因悲伤过度,在怀孕28周时意外早产下一名女婴。小家伙体重只有907克。按医学界定,28周出生的为极端早产儿,存活率非常低,因此,孩子生下后就马上被转移进恒温育婴箱。

在这次分娩之前,玛利亚和丈夫已经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哈里5岁,女儿莫莉3岁。两个孩子活泼又懂事,尤其是哈里,一有空就去育婴室探听妹妹的情况。

按照汤姆斯生前起好的名字,女婴叫伊莎贝尔,意思是上帝的誓约。伊莎贝尔在医院接受了整整10周治疗后,才获得允许回家。出院时,她的体重已经达到2.26公斤,看上去像一个正常的婴儿了。可是,医生表情严肃地叮嘱玛利亚:护理早产儿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是在离开育婴箱这个模拟的母体环境后,随时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

回家后的第2天晚上,玛利亚给伊莎贝尔喂了奶,然后催着客厅里的两个孩子去睡觉。突然,卧室里传来伊莎贝尔的哭声,玛利亚跑进去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只见伊莎贝尔的哭声越来越弱,全身开始变蓝,然后发紫,眼睛也慢慢地闭上了。一切发生得太快,玛利亚全然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哈里冲了进来,他先是轻轻地拍了拍妹妹的腿,然后呼唤着她的名字。看到妹妹全无反应,他便模仿电视上曾看过的急救镜头,掰开伊莎贝尔的小嘴,对她连续吹起气来。奇迹出现了,看上去已经死去的伊莎贝尔慢慢苏醒过来。

第2天,玛利亚抱着伊莎贝尔,和哈里一起去了医院。医生听了她的讲述后,对伊莎贝尔又进行了系统的检查。最后确诊:伊莎贝尔因神经系统发育得不完全,患有严重的早产窒息症,常常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停止呼吸,如果不及时救治,就极容易死亡。而且这种特殊的病症无法一次性治疗成功,只能靠患儿增强体质慢慢克服。

泰迪熊俱乐部是英国红十字会下设的一家慈善机构,免费向市民传授一些常用的急救技巧。20XX年初秋的一天,俱乐部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小学员,一个6岁的孩子,他和同学坐在一起听课的样子惹人发笑。可是,当得知他一心想救护妹妹的初衷后,大家无不动容。

这个男孩正是哈里。

哈里成了伦敦市年龄最小的急救学员,虽然他的同学大多是六七十岁、已经退休的老人,可是与他们相比,哈里是学得最认真的一个。

每天回到家,哈里都会按老师所讲的内容,将急救技巧在4岁的妹妹莫莉身上实践一番,这样,他很快就掌握了学到的知识。

从哈里建立的救治记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共为伊莎贝尔急救上百次,其中22次实施了人工呼吸。靠这22个生命之吻,哈里充当了伟大的守护神,一次次将逼近妹妹的死神驱走。

在日积月累的接触中,尚不懂事的伊莎贝尔对这个活泼可亲的哥哥特别依恋,每次睡觉都要哥哥哄她才能进入梦乡,她开口叫的第一个称呼竟然也是哈里的名字。

在伊莎贝尔1岁多时,哈里按照专家的建议,开始适当加大妹妹的运动量。小孩子都会耍小性子,每当伊莎贝尔哭闹着、不想继续坚持下去时,哈里就从口袋里像变戏法一样,掏出她最爱吃的食物,伊莎贝尔只好乖乖地听话。

由于照顾伊莎贝尔,哈里耽误了整个幼儿园时期的学习,又拖延了两年小学的课程。为了督促这个大龄的学生早日入学,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可是,他们很快便被这个特殊家庭的兄妹感情所打动。在他们的帮助下,当地的报纸和电视报道了哈里和妹妹的故事,哈里的行为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无数热心的市民呼吁:帮一帮这个了不起的男孩,让他早日接受教育,那样他会帮助更多的人。

很快,一家医用器械公司主动上门,送给哈里一台传感器,这样可以随时监测伊莎贝尔的呼吸,如果一旦出现窒息,传感器会马上发出警报提醒家人。

20XX年7月,教育部门通知哈里9月份必须入校学习。可是哈里仍担心伊莎贝尔,于是他开始着手培训自己的接班人。哈里利用整个夏天的时间,将在泰迪熊俱乐部学到的急救技巧,原原本本地教给妹妹莫莉。

受哥哥的影响,莫莉学会了坚强和担当,她学得特别认真。她要通过接力的方式,为妹妹继续铺平生命的道路在哈里和莫莉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伊莎贝尔从刚开始一周窒息数次,到现在基本每周发病一次,病情日趋好转,症状也越来越轻。

今年年初,医生对伊莎贝尔进行了检查,她的体质令他们惊讶:她是同类早产儿中体质恢复最快的一个。单从伊莎贝尔的外貌特征看,不论身高还是体重,她也非常接近正常孩子的生长情况,就连红润的脸色和挂在脸上的微笑,都证明她离危险已经越来越远。如果不出意外,她完全有望在10岁前彻底摆脱这一病症的困扰。

医生的话让哈里欢呼,妹妹莫莉的话更让他吃了一剂定心丸:放心好了,我也是伊莎贝尔的守护神!

轻轻的一个吻


轻轻的一个吻

据统计,人的一生平均要花费20XX0分钟用于接吻。也就是说,你的一生将有两周的时间完全用在和你所爱的人接吻上。这不,每年的7月6日还被定为国际接吻日,用来鼓励爱人们多多接吻。

说起来,接吻既是一种古老而风行的示爱方式,也是种甜蜜的享受。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93%的女子都盼望爱人吻她,而男性也喜欢吻自己钟爱的女子。

人类学家海伦费舍尔还介绍说,接吻是一个评估伴侣的工具。它不只是简单的两片嘴唇的邂逅,还是一个可以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广告,关于你是谁,你想要什么,你可以奉献什么。

接吻对健康也有相当大的益处。最近的《医学假设》期刊中的一项研究报告表明,接吻或能提高女人自身对抗巨细胞病毒的免疫能力。另据不同的报告显示,接吻消耗的能量从每分钟2卡路里到6卡路里不等。同时,研究人员称,在接吻时你会使用多达30块面部肌肉,有助于保持你的脸颊紧致。

毋庸置疑,在欧美国家街头,我们常常能看到情侣们兴之所至便停下来个热吻,无论是在咖啡馆,巴土站,地铁里抑或边走边吻。而不管是明星还是凡人,总是无所顾忌地公开用吻表示爱意。特别是明星们,国外狗仔队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拍到他们接吻。他们只担心拍得是否好看,而并不担心被拍本身。

值得一提的是,接吻在国外也并非年轻人的专利。我们时常通过媒体镜头,捕捉到许多头发花白的老年夫妻在阳光下深情一吻。

当然,和欧美相比,我们中国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始终含蓄许多。街上公开接吻,不,会带坏小孩;有事无事接吻。不,那多肉麻啊,感情好一个眼神便足够镜头前接吻,那是明星作秀吧

接吻日当天,有人曾在网上发起一个有趣的小调查:你多久和TA没有接一个和性无关的吻?顿时引发众多已婚人士的感慨:热恋时吻不够,结婚了,接吻倒成了一件羞怯的事。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更多的将接吻和性结合起来,而忘记了它其实也是一种最自然的表达爱意的放松方式。吻总是和浪漫分不开,而我们那些特别容易流失在琐碎岁月里的激情,则常常和浪漫的丧失相伴相随。受各种因素影响,我们确实不必如欧美人那样人前大秀恩爱,只是,无论你是热恋还是久婚,私底下常常给伴侣一个轻轻的吻,既不困难,也用不着花钱,对不对?

遇见,一种缘


闻一缕梅花飘荡,看一抹红光划过,听一丝清风徐来,到处皆诗境,随时有物华,在繁花似锦中,我把未来、过去的双桨轻摇,海阔天空,水中倒映出自己的模样。

空气中流露出蓝天的味道,最后一朵春花的绽放,放开了冬天的雪花,溜走了一个季节的温度,来年的清风把红花来抱,调皮的石子游到碧水云天中,阳光洒下金黄,青草丛中突兀的牵牛花,开盛后无意间的松手跳出幽香,绿草和红花相遇成了美好,阳光和云彩相遇成了彩霞,春天和万物相遇成了生命。

岁月像一本泛黄的回忆录,用我们最美的相遇书写着文字,我们这一生像春,微风遇细雨,像夏,朝阳遇雷霆,像秋,落叶遇圆月,像冬,雪花遇冰霜,时间走过,如逝水无痕,在漫漫长路中默默无言地寻找,不过是只为了遇见自己。

我想,人生啊,不过只是一颗没有年轮的树,从盛绿到枯败,在茫茫的时间中寻找另一颗相同的树,在无尽的孤独中寻觅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绿叶,那是我们曾经的模样,落在树根下,种在心上,或许清风会拿起一片绿叶,或许鸟儿会把枯叶送给阳光,或许暴雨会把嫩叶吞噬,我们把更多的曾经分享,把未知的前路猜测,最美的自己就在下一步的相遇。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相遇留下了太多的味道,一杯没有味道的茶水也会飘散出喜怒哀乐的滋味,这杯茶,还没凉,和自己喝吧。

佛说,同船渡河即是缘。我们曾和自己插肩,彼此不言语,一切调为静音,风轻轻,柳依依,燕子衔起我们过去的碎片,飞入了阳光,还留下什么?不过是遗憾和回忆罢了。

我欲把这岁月的汪洋望穿,却东风无力,望不到彼岸,我这小船在这苍茫的苦海飘荡,像一缕轻烟,拂过水面,却不带起一圈涟漪。海天一色,日出生烟,茫茫迷雾抚摸着水面,我似雾里看花,阳光微凉,情节微凉,我的孤舟却始终不肯停泊,它知道,人生不该在迷茫中放弃。我想,我的苦海的摆渡人便是最好的自己。

我们的人生像一场旅行,匆匆地来,匆匆地去,我们把那没有目的地的目标当成我们的终点,像无头苍蝇乱飞,却始终没有发现最美的相遇就在身边,没有发现我们和旅行者的擦肩的温度,那是太阳的温暖,每一次相遇,都是缘的诞生,春天不可能没有红花,若把擦肩而过的陌生人送到阳光里,便是万紫千红总是春。当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打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拥抱太阳,看看脚下,我们的影子会一直陪伴我们的一生,相遇,美好留在阳光下。

所谓遇见,所谓缘分,正如董卿所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世间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暖,就有了雨;春遇见冬,有了岁月;天遇见地,有了永恒;人遇见人,有了生命。我想,当我们遇见自己,有了回忆和最美,因为缘分,所以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