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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有红颜

发表时间:2021-01-11

【www.qg13.com - 红颜情感语录】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隔壁有红颜",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又吵架了

她夺门而出

他没有去追

因喝酒过量

他感到胃里隐隐作痛

他坐在沙发上

额头渗出了细微的汗珠

他艰难的走向里屋

拉开抽屉

找到两颗红色的药丸

吞服

他躺在床上

卷缩了身体

迷迷糊糊中

有了消息

打开

是她

是她发来的猪头图片

还有俩字“吃面”

他扯动了嘴角

起身

看到床头柜上

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还有身上不知啥时多了的毯子

让他心里暖暖的

他知道

面条是她特意为他做的

因为她知道的

一喝酒他就不吃饭

而且还总是喝过量

还喝出胃病来

所以她一直反对他喝酒

他们吵架几乎都和他喝酒有关

他吃着可口的面条

脑海里放映着他们的过往

他在外面受了伤

总是喜欢把心思吐给她听

她也会安安静静的听完

然后说“遇事顺其自然,别太强求”

他累了

也喜欢枕在她的腿上

闭眼休息

这时的她就会抚摸着他的额头说

“够花就行,别太拼了,平安就好”

虽然她小他两岁

可是他脆弱的时候

总喜欢让她安慰

他甚至有时候觉得她像妈妈

想到这里

他笑自己笑自己

不知何时眼角挂上了泪滴

放下碗筷

他拿起水杯

里面的水不烫

也不凉

这时的微信又有了消息

还是猪头的图片

还是俩字“喝药”

他这时才看见她刚买来的胃药躺在那里

喝完药

拉来毯子他躺在床上

听她的脚步声临近

他闭上了眼睛

她看他“熟睡”

收拾了碗筷长叹一声

又转身回来

为他拉了拉毯子

这时的他

飞快的伸出双手

抱她入怀“对不起,对不起,下次不喝了”

她看着他

紧锁了眉头“这是你一百零一次承诺”

他抬起头

看她

她一脸的严肃

“最后一次机会给你,我住隔壁,一年内不许喝酒,不然我……”

不等她说完

他用嘴堵住她的唇

他知道她的痛

她也知道他的苦

因为他们是彼此的红颜

相守到老的红颜……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乱世红颜


那年,战火纷飞,百姓流离失所。

远方的大树下,依偎着两个瘦弱的身影。一位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女孩望向天空,突然开口道:“姐姐,父皇最近怎么了?我最近都很少看到他的笑容了。”

旁边的女子轻轻的叹口气,抚摸着妹妹的头,“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懂,姐姐会陪在你身边的。”说话女子名叫德娅,而她的妹妹叫赛娅。

她知道如今自己的国家正在经历重大的浩劫,能不能撑过去还不好说。未来,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杀…杀…大家冲啊…”随着两方军队的交战,到处是硝烟战火、民不聊生。一声号角吹响,赤狐部族被琅玡国打败,而他们部落的公主,德娅、赛娅也成为了琅玡国的俘虏。

琅玡国的君主见这两名妙龄少女颇有姿色,便想收她们为自己的妾室。

“大王,如今羽国的王子伯尔刚好流亡到我国,何不将这两女子赠予他,做个顺水人情?”琅玡国君主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最器重的大臣,便示意他继续说。

大臣于是开始继续分析,“他日,若等伯尔回到羽国即位后,必定会记得大王此刻恩情,到时候两国交好岂不快哉!”琅玡国君主想了一会儿,便下旨将德娅、赛娅送给了伯尔。

那日,伯尔外出回府,还没进门,随从便来向他报告这件事了。待他走近时,赛娅偷偷的抬头望了一眼伯尔,便脸红的低下了头,伯尔看到眼前人的这个反应,竟有些心动。

后来,伯尔与赛娅成了亲,而德娅则嫁给了随从大夫郑贤。郑贤与德娅成亲后,生活过得很幸福。不久德娅怀孕了,并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郑渊。

次年,王子伯尔回到羽国即位后,为嘉奖郑贤在自己流亡期间的不离不弃,于是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郑贤,赐名薄姬。

春去秋来,花谢花开。

薄姬看着身边正在熟睡的三个孩子,心中竟有些莫名感伤。

这几年虽说夫君对自己极好,却时常看到他望着远方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好几次去询问却每次失望而归。

“夫君,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你面露愁容?你告诉妾身,让妾身为你分忧啊!”薄姬双手轻拉着自己的衣角,满是担忧的望着郑贤。

郑贤轻轻的叹了口气,慢慢的向妻子讲述了他与德娅的故事。薄姬一听,心中竟有些愧疚,就好像是自己抢了别人的幸福一样。

薄姬擦了擦眼角的泪,对郑贤说:“夫君为何不早点说出来呢?既然在我之前,德娅姐姐便已是夫君的妻子,那么妾身请求夫君将德娅母子接回府中吧!”

郑贤听到这话,竟不知道怎么应答。

“夫君接回德娅姐姐后,妾身愿意将正妻位置还给她,让郑渊当嫡子。妾身只求能与夫君白头偕老,其他的事情对于妾身来说都比不上夫君重要。”薄姬说完,便轻轻的抱住了郑贤,而郑贤更是被妻子的这番言论所感动,满是神情的抱住了薄姬。

后来尽管薄姬的身份成为了妾,她的三个儿子郑思、郑传、郑齐成为了庶子,但是旁人待他们依旧是按照正室的礼节。而她与德娅两个人相处得更是异常融洽,情同姐妹。

若干年后,德娅的儿子郑渊早已成为一名翩翩公子。不仅遗传到父亲的优点,反而在处理政事方面的能力对于其父明显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的一生兢兢业业,为羽国的兴盛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晋国的第一位权臣。而他的儿子郑诚,亦是年轻有为,是家族中最受瞩目的接班人。

郑诚的妻子是羽国一位庶出的公主,世人称其庄姬。一日,庄姬带着儿子郑武在花园里散步,只见迎面走来一名男子。

庄姬让儿子给面前人行礼问好,然后微微一笑,轻轻低下身子行礼道,“见过叔父。”

这位男子正是薄姬的小儿子郑齐。

“你家夫君在家吗?我近来正好有事要拜托他一下,恐会在府上叨扰几日。”郑齐说完,笑着看庄姬一眼。

庄姬一听这话,低下头说了夫君在书房,便牵着儿子离开了。

……

门内,时不时传出男欢女爱之声。门外,郑诚黑着脸站着,满脸怒气。

“庄姬,亏我待你如此之好,你竟背着我与小叔叔行苟且之事。”一时间,郑诚被怒气蒙蔽了理智,竟直直的踢开了大门。

床上的两人被这巨大的声响吓到,竟愣住了……

过了几秒,郑齐赶忙起身,正想向郑诚解释的时候,只见郑诚倒了下去。

郑齐与庄姬随便拿了一些衣物遮住身体,走到郑诚身边才发现他竟已经断了气。

这件事马上被家丁通报到郑思和郑传的耳中,二人下令封锁这消息,对外宣称郑诚得了急症去世了。

“郑齐,你糊涂啊!”郑思恨铁不成钢的望着跪在地上的弟弟,“你…你竟做出了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你让我怎么还有脸面去见郑家的列祖列宗?”

郑齐素来知道这两位兄长是最疼自己的,便狠下心来,“大哥,都怪…怪这女人勾引我,弟弟只是一时间被蒙蔽了,我知错了…大哥,大哥。”郑齐硬生生挤出来了几滴眼泪,希望可以得到哥哥的饶恕。

庄姬一听这话急了,“你这没良心的坏男人,居然把全部的错怪在我身上。”

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

庄姬冷笑着对郑思和郑传说,“好歹我也是堂堂羽国公主,传出这些丑闻,你觉得你们郑家可以置身事外?再者,武儿可是你们郑家的人,你们难道就不能替他想想?毕竟这种事传出去的话,对大家都不好。”说罢,竟起身回了房,留下了郑齐三兄弟。

郑思和郑传仔细掂量庄姬的话,思来想去觉得她说的也不无道理。于是,为了小小惩罚一下自己那个不懂事的弟弟,让他长个记性,便将郑齐放逐到了蓝泪国。

至于郑氏一族,在他们还没做出行动的时候,就已经被晋景公以谋反之罪抓了起来。最后,更是被一些辨不清真假的“证据”坐实了罪名,满门抄斩。

原来,庄姬为了保全自己与儿子的性命与名声,便诬告郑思郑传谋反,甚至费劲心机的准备了一些所谓罪证。

后来,羽国君主念及庄姬母子二人无依无靠,便让她们母子常住于王宫之内,而她的儿子郑武也在若干年后成为郑氏新一代的宗主。

乱世里红颜多薄命!挑灯不寐,夜里盼君归。泪雨寻花,倾国倾城倾天下。

论红颜


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虽为原野,却也以群分部落,追其缘由皆因人之私欲,而其女子地位却也沦为下等,甚至同等于牲口畜生,任人买卖,何其无辜。

众人皆知商纣昏庸无道建摘星阁昼夜狂欢,树酒池肉林奢侈糜烂,设炮烙虿盆残害忠良义士,而这一切的过错众人却全归结于苏妲己一人之身,未免有失公允。再则春秋时期,越国为麻痹吴国让其相信己已无反抗之力,故派遣有沉鱼之色的西施前往魅惑夫差,可怜一代娇娥忍辱负重背负万千骂名,直至越国成功灭吴却也只是一笔带过其功绩。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即使其行为荒诞,但其过错又怎能全部推与褒姒。唐有玄宗励精图治开创开元盛世,后却因沉迷美色而有芙蓉帐中度春宵陛下从此不早朝之说。玉环深陷情网却不知古来帝王皆无情,最后落得马嵬坡赐予白绫一根,含恨而终。而这一件件一桩桩之中君王无一不是说其昏庸荒诞宠幸女子导致国破。古语有言女子无才便是德,出嫁从夫,天字出头为夫字,试问天要下雨,岂是尔等弱女子所能阻止。

古人愚昧顽固不化只会将其过错推卸与她人,却不肯承认自身有何错误。况且女子不如男的想法更是根深蒂固,更有古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及其突出了女子只是用来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好在千百年来不乏有巾帼不让须眉之辈,证明女子未必不如男。

公元前54年,她才华横溢本为秀女却因不肯贿赂画师沦为婢女,原以为最终老死深宫,哪知恰逢匈奴再次请求和亲,即便知道匈奴乃苦寒之地,哇凉之所但依旧毅然决定请求出塞和亲。即便到匈奴后,赐封宁胡阙氏(阙氏,音焉支,意思是王后),但个中苦楚焉能用三言两语所能诉清。即使如此佳人也并未心灰意冷愤世厌俗,反将中土文化传播下去,同时常劝说单于与汉修好,尽量避免战事,对文化的流传有着深远的影响。

若言昭君的出塞是对封建社会的无可奈何,那么为何不勇于突破此等束缚呢?

唐贞观十一年,武氏以美貌应诏入宫,始为才女,赐号武媚。原以荣宠不衰,哪知好景不长,649年间,太宗殒,被迫入感业寺庙削发为尼。时值后宫王氏与萧氏明争暗斗,虽借力于王氏重返宫廷立为宸妃,但深知狡兔死,走狗烹之理,为保全自身同时谋取更大利益,不惜亲手屠女,最终得偿所愿封之为后。武氏自封为后位,开始参与政事与高宗并称二圣,并于690年废睿宗自立为则天皇帝,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史称武周。武则天虽然迫害王皇后,萧妃,杀害亲子大封武氏诸王,重用酷吏,严刑峻法,冤狱丛生,但其称帝后,大开科举,破格用人,奖励农商,发展经济,知人善任,容人纳谏,其在位时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后来的开元盛世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谁言女子不如男,昭君出的塞外,媚娘上的朝堂,自有孝烈将军冲锋战场。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因不忍老父幼弟服役,故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在这硝烟弥漫惊险万分的地方,于大多男子而言都为艰苦之事,何况木兰既要隐藏身份,在这忐忑不安中连同伙伴一起抵御着外族的侵略,何其辛苦。所幸木兰最终幸不辱命,于数十年后得胜归来,当权者虽知晓其身份,却因战功卓越,不怒反喜赦免其欺君之罪,同时授予官职。虽遭木兰婉拒,但也让其衣锦返乡。木兰于家代父从军是孝,于国稳定边关是忠,于战士同进退为义。如此忠孝义全的女子,那点不如男呢?

自古红颜多薄命,可叹世人可看清!

红颜知己


心心相惜,却彼此尊重;无欲无求,却两情相悦。

他,四十多岁,有家有孩子,他是浪迹江湖的游子,他是社会竞争大浪潮中的佼佼者,他凭借个自己的能力、耐力征服了自己,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她,二十多岁,年轻、有活力,她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孩子,是现代化下的弄潮儿,她一如既往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即使再艰难,她也无怨无悔。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她相遇了。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他们互留了电话号码。他邀请她去吃饭,她拒绝了。她不相信陌生人,只相信自己。可是他没有强求,之后的有一次,她答应了,她赴约了,他俩一见如故。他成了她的红颜知己。他们无话不说,谈天论地,谈人情世故,谈家长里短。于是,有过第一次、第二次,就会有三、四、五

随着时间的推移,联系的紧密,她对他产生依赖,他对她滋生爱意。她深深地依赖上了他,他的一个脸色、一个眼神都能改变她脸上的颜色。而后,他开始提要求了,他要求她陪他过夜,他发誓他不会欺负她,可是她不敢、她胆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于是,他们开始争论、争吵,可是每次他都会服从她,说尊重她,可是等到下一次的时候又是这样。她开始质疑他们纯洁的感情。

他告诉她说你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你是我灵魂的归宿,我会很尊重你的,不知道他这句话有没有多少真心,但到现在为止,他还是很爱她,没有强迫她做她不愿意的事情。

她暗自告诉自己一定不能破坏他的家庭,做千古罪人,一辈子活在别人的口水中。她不想成为人们眼中的小三,她只想和他一起这样简单地联系,若隐若现,若即若离,她便心满意足了。但是这样简单的要求又是多么的难啊!她面对他,还要面对内心的谴责。

她不知道他是否也是这样想的,她亦不知她该何去何从?是保持联系还是挥刀斩情丝。她是多么的不舍,又是多么的痛苦与无奈,她是多么希望这样的一个知己能够长存心中。

红颜小传


流光容易把人抛

人怕出名猪怕壮真是谬论。现今的人都哭着闹着要出名,而且还出名要趁早,大器晚成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什么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哪个不是渴望着能长久站在风头浪尖上,还不忘喜笑颜开地高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也觉得出名挺好。

自从林筱蓓走红,我能够以低折扣购买那些赞助品牌的服装、化妆品,还以半价买到美容院的年卡,省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

林筱蓓还问我愿不愿意在电台一档夜间栏目开一专栏?每周四晚上9点到10点,专门播出我的文章。我还能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

林筱蓓一惯将我的文章称为情感类文字。听她这样一说,我想象自己的文字在夜间被沙哑声线的电台DJ以气声读出。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阵阵发冷。

当我说出自己的感受时,林筱蓓提醒我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说是是是,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盼着哪天能在售书现场签名到手软。不过这样的机会,就免了吧。你看,我声音又不好听。不够飘忽,不带磁性。

林筱蓓讽刺我,如果是《知音》向你约稿,你大约会欢呼雀跃吧。我嘿嘿笑,说人家看不上我,他们要的是那种亲情、爱情和暴力、夸张情节的大杂烩。

而我笔下的故事永远简单。一条线索,两三个人物,平铺直叙。

偶尔我也抱怨。要知道我最爱读的是阿加莎,那个英国老太太满篇絮絮叨叨地编织若干诡秘情节,在最后时刻才揭晓离奇但逻辑性极强的答案。

一直自诩为聪明的女人。可是轮到自己写起东西来,只会一条道走到底,既无悬念也无惊喜,更无深度。

也好,适应当今快餐文化风格。阅读轻松,无需开动脑筋,绝对是居家旅行消遣之必备。

一日,林筱蓓不无神秘地来告诉我,她就要变成名典吧的股东了。

正在苦思冥想一篇小说的我被她惊得差点把女主角写得毁容。

林筱蓓看出我的疑惑,说名典的老板与她相熟,叫她投资10万,占10%的股份。每年年底分红。

名典吧是本城小有名气的休闲场所,颇具规模。就连我这么没有经济头脑的人也看得出,其固定资产就起码在200万以上。

于是我向林筱蓓小姐抛了个杀人于无形的媚眼,说那我也出10万,也拿10%的股份行不行?

林筱蓓戳穿我的假笑面具,说你少来。

我还是笑,难道你的10万和我的10万有什么不一样?

林筱蓓说,我答应他每周到名典去两次。

然后我发出哼哼的冷笑,继续替我的女主角描眉画眼,懒得看她。

林筱蓓顾自说:雯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他们看中的不过是我现在的名气,让我当块活招牌招徕生意。我看中的便是每年那笔可观的分红。10万本金,也只是个幌子。这样显得名正言顺些,大家也说得过去。

如今我去名典做股东,说白了,不过是挣钱的法子而已。可是这法子也就只能使上这两年。我迟早会过了这阵风头的,到时候也没有人会颁发给我终身成就奖。我早想明白了,既然是要挣钱,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初到台里时,我一无关系,二无背景。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样的一无关系,二无背景。现在所有的也只是些名气而已。现在的新人这么多,个个八面玲珑。我当年怎样红起来,她们便也能一样地红起来。身边那些人,当初是怎样聚到我的身边,以后便可以怎样聚到她们身边。到时候,我又能留住些什么?

林筱蓓说到后来,竟已是哭腔。听得我心下恻然。想当年她尚未成气候之时,伤感也不过如此。

未成名时,盼成名;成名了,又怕抬脚就走上下坡路。没有多大年纪,却已把这前前后后的细枝末节考虑得如此清晰。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我拍拍她的头,沉默不语。

结尾

如今林筱蓓每周有两晚去名典吧办公,我偶尔也去坐坐。我总是独自前去,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我每天在夜间10点半看《谈天说地》的重播。这档节目现在添了张新面孔,与林筱蓓交替主持。小姑娘伶牙俐齿,能将相关的气象术语说得头头是道。只是在我看来,缺了份林筱蓓的亲和力。

偶然间听到市电台播我的文章。一个好听的男声,配轻柔的音乐。只是,我的故事都太缺少波澜,听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红颜无奈


(一)

那个记忆中名叫卓玛的女孩再也没有找过我。

她穿着长裙。织着许多新疆女孩特有的小辫子。长长靴子走路时却很轻很轻。像一阵风,轻盈;也像一片云,惕透。

梵诗娅,来啊,来啊,然后我伸手去摘那片红云,她浅浅的微笑带着点挑衅的味道。我极力地去摘住她红色的裙子。然后,她似乎跌进一个无底洞,四周只

剩下蓝色的天空,碧绿的青草,长长的牧歌,拥挤的羊群。

午夜我彻底醒来,汗水湿透被单。

点上一支烟,黑暗中有了一丝依靠。

午夜12:02,四周死一般的静,不知道这是多少夜从梦中惊醒,醒了就习惯地点上一支烟。

(二)

黑白相间的琴键,将我的童年锁在一片篱笆墙内,只有那架三角式钢琴,四季陪伴。时常隔着玻璃窗,看紫色的天空,紫色的楼轩。妈妈会在每个周末带我去少年宫,跟着那些胖胖的人嘟着嘴唱哆咪嗦,心却跟着那脚踏车飞起来了。

承认自己好静,但无法拥有。爸爸加班的时候,倘大的房子时常只剩下我和妈妈,所以我向往同时也畏惧周末。

很安静,一直很安静。我在阁楼里无法入睡,时常会把小人书上的东西搬入脑海,然后是长时间的想入非非,日子就这样流泻。

现在想想,难免有些荒芜。

我的伪善与生俱来,家中的孤寂是校园的活跃是天与地的差别,一直到大学,我还担任着文娱委员的职务。时常在台上指挥整场晚会的合唱;时常用钢琴和着隔壁班那个男生的美声;时常在舞台的中央演绎最真实的自我,因为习惯,所以出奇的自由。

(三)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三月轻风和着,执意的争吵,执抑的说服。终于回到山清水秀的乡下,我在镇上的高中念高三,很平静的样子,歌声,荣耀不再是我的唯一,也不再是我乘着风的翅膀,很文静地抢著书从梧桐树下经过,爷爷会在每个周末,通过校门的那道栅栏,送许多东西给我,她们都羡慕,我有个好爷爷,都只字不提我的爸爸妈妈,高三,都不再是一群单纯的小孩子。

黯淡的日子仅因高考的日夜逼近,镇上的这所中学,算不上名校,那年的升学率竟高得惊人,八月,我收到了理工大学的通知书,兴奋了好几天。

那一年春天,爸爸和妈妈闹离婚。终究还是散了。

(四)

九月的一天,来了南方这所炫丽城市。高楼,街道,异样的美丽,离开H市,这是我么一次踏进外省的土地。理工大学比自己想像中的还要辉煌,人群中,我依旧独身一人。

我认识卓玛,偶然之中的必然。

她是那种很内敛的女孩,有着百合的气质,因为初来乍到,不熟悉报到程序,卓玛帮我一一办好。后来得知分在一个专业,一个宿舍,我自然很高兴,卓玛来自新疆,我来自山西。

从此我们出没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或许是爷爷奶奶的宠爱,我透着的娇气时常会若隐若现。但我仍是开朗的,只是内心有时会害怕,尽管不会再听到满城的关于妈妈多情的故事,尽管每个月爸爸都会往我的银行卡上输足够的钱。

(五)

如果不是那次联谊会,我想我大概难以看到一个那么漂亮的卓玛,她穿着红红的裙子,织着新疆女孩特有的辫子,好美的卓玛,跳新疆舞的时候,我却很闷,在角落,酒一杯又一杯地喝下,那个男孩看着卓玛跳舞,一改往月的冷酷,露出灿烂的微笑。

你相信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是可以为她(他)改变自己的一些习惯的吗?

我就是。

我的条件并不差,舞蹈在此刻像魔一样吸引着我,牵制我,跳朝鲜舞《海燕》时,因为附着芭蕾,脚受了点伤,我告诉自己,这没什么,高中时跳《命运》还伤着腰,还不是平安度过了。卓玛或许看出了点什么,但她始终陪伴着我。她知道我娇气又倔强。为了陪我练习,她还时常把食物悄悄塞进我的包里。大二元旦前夕,我举办了个人晚会专场舞蹈从僵硬的蒙古舞到柔和的印度舞,每一个动作都出神入化,卓玛依在后台为我准备一切,我请她当嘉宾,共跳《大板城姑娘》她婉拒了,她说她还是习惯站在幕后。

掌声是最好的表现,我以为我征服了他那个男孩他迷惑地坐在角落一如卓玛在幕后一般。

(六)

卓玛说那个男孩给他送花了,好大一束,她幸福的笑着,我无法抗拒什么,但我没有理由去嫉忌她,在大,除了卓玛,我连一个可以说内心话的朋友都没有。但比我预想的还要残忍,我在茫然中找不到头绪。

很长一段时间,经常是黄昏,一个人藏在琴室。如童年时一般,泛着闷闷的空气、舞动着琴键,世界由此灰暗,卓玛幸福的笑容,印在我脑海是碎心的痛

当年,妈妈的故事被传得满城风雨时,爸爸顶不住舆论的压力,向妈妈提出离婚,倔犟的妈妈只理会她的新作品,这个一时的不在意,割舍了她一生的主爱。

卓玛依旧,快乐的她,内敛,却像只小鸟需要呵护,那个男孩叫辉,学校校队(篮球队)先锋,179cm的身高是许多人心中的王子。当然,也包括我。

我在我的世界里。自小的孤单铸就了我的宠辱不惊。

有时候她会喃喃地说着辉的故事。

说他看上去很冷,其实心地很善良,我说我知道。

说他也喜欢理查德?克莱德曼,也喜欢贝克汉姆,也喜欢一个人静坐,她诧异他的爱好与我相同。

(七)

大三的时候,我已经不再用爸爸的钱了,自己在市一家公司找了一份文案策划的兼职。日子过得充实,但一直摆脱不了阿辉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早就认识阿辉。他和我同来自H市,很多年前,在少年宫的门前,他教我骑脚踏车,他不是那种看上去很斯文的孩子。有点脏,有点圩,额上还有一个不易察觉的疤,幸好妈妈并不嫌弃她,只是我胆小,时常摔倒,我还是期待周末,看见野孩子般的他。

后来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时常搬家,从城西到城东再到城南,少年宫成为童年的记忆。

第一次在大学见阿辉是在篮球场上,他的外一八字步与额上若隐若现的疤。当有人叫他名字时,我彻底相信了,因为童年的时候,每次有人叫他阿辉,他总是先迟钝一下,再咧着嘴笑。

他那时叫我的名字:小木

他说梵诗娅是父母给的,小木就是阿辉叫的,因为你长得有点木木的,挺可爱。他认真的说。

(八)

我收到卓玛的信的时候,她已经回新疆了,那时正值海棠花开,火红的花瓣很美很亮。卓玛说:娅,好好珍惜辉,他喜欢的是你,从一开始便是。而你,也是爱他的,不是吗?

那个黄昏,我独自在琴室抚琴,是理查德?史莱德曼的《天空》,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就业的困扰与卓玛的成全,音符老被我弄错,五线谱此刻更像一群小蝌蚪。

小木。不知什么时候,阿辉已经站在我身后了。

从来没有近距离注视额上细长的疤,甚至听到他心跳的声音。小木,你害我找得好苦,你知道吗?

我所有的矜持、所有的理性,在他温柔的怀抱里像真空一般的蒸掉。

小木,当年我询问了少年宫的许多人,问你的地址,你转一个地方,我就在臂上划一条痕,一共七条,就在这找到了你。

小木,还记得你当初织着辫子、穿着红裙子的模样吗?

小木

没有余暇去欣赏身边的风景,是风景忽略了我们每个人的存在。

二十二岁的天空,因为阿辉,而绚丽无比,幸福原来如此。

(九)

阿辉继续考研,这是一年后的事情。

我住在和平小区里,阿辉在大租了廉价的小屋,拼命地学习,我时常下班后往他的屋里跑,煮饭、洗衣服、收拾小屋,他用沉默代替言语,时常是紧紧的拥抱,只怕我会丢掉一般。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想我还一直沉醉在我们的温馨小屋里,考研、工作、结婚

阿辉说第二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忙了一年,应该休息一下子,那晚,我们牵着手去看夜景,在外滩,很美的夜景,我依偎在他的怀里看这个城市的霓虹,一直至深夜,他说过马路给我买个娃娃熊,叫我在原地等候。

我认为是错觉,直至警车呼啸,预感愈强愈烈。

(十)

妈妈没有再嫁,因为工作的缘故,一直忙于写剧本,也供职于某知名杂志,只是习惯了应酬,酒是很好的东西,她常感叹,但不得不承认,她畏惧酒,却深爱着爸爸,一直都是。

有钱就会使一个人变朽,变得无情,又变得多情吗?

见到辛雪的时候,是在爸爸的办公室,因为出差,我顺便去H市看望爸爸,毕意是爸爸。见到辛雪的时候,特有的敏感告诉我,她不是一般的女孩。

她比妈妈年轻,清澈的眸子让人顷刻似乎看到了秀丽的风景,妈妈呢?很多年前,那么多不该有的黑名,却替爸爸背着。其实她才是真正的强者,至少她从来不在人前流泪。一个坚强的女人。辛雪,你怎么忍心破坏别人的家庭,怎么忍心。

出差的最后的一天,我跟爸爸告别,在他的寓所,见着了一身蕾丝睡衣的辛雪。我砰的把门关上。H市,不想再回。

(十一)

约李奇见面是一个阳光聚焦的午后,X市的一定咖啡屋。

李奇是那种看起来很年轻的人,比爸爸要苗条,也要精神,在这所淘金热的南方城市,这种人并不少见,当然,他只是我的一个客户。

梵小姐,期待以后再相会,他恭敬地递上名片:X市阳光俱乐部总经理;李奇

傍晚时分,电话响了。

周末,仍要工作,阿辉,阿辉

也是这个季节,爷爷和阿辉相继离去。木讷的我怎么也不能接受生死一瞬的事实,那枚抽屉里的戒指,阿辉始终没能为我戴上。

报纸还写着:本市青年肖辉,为救一名盲女,被一辆汽车撞倒,当场死亡,年仅二十四岁

周末,只剩下孤独的房子,与渐老的钢琴。蓦然发现琴架上多了许多灰尘,薄薄的。整日周旋于数字与人群中,人开始有些累。

我按下接听键。

诗娅,陪我去见几个客户,大商家,这个的招标就靠他们了。老总的电话,快点,我在你楼下。

想拒绝几乎是不可能的,掀开窗帘,他正倚着那辆银白色的宝马车旁作挥手状。

辛雪,我突然想起那个女人。在办公室对父亲媚笑,在公寓里跟父亲缠绵

(十二)

第三次了。

那些横肉状的男人,龇着黄牙对我笑。

老总介绍说:这是我的新任秘书梵诗娅,理工大学毕业的。那些男人就伸出熊掌般的手,幸会,幸会。

开始拼命地向我敬酒。李奇也在此。

爸爸妈妈,在我小时候,就常常带我参加各种聚会,酒难不倒我。

觥筹交错,看着那些不善酒又拼命喝的男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酒,此刻成为我的护命武器。

我借口去洗手间,只是想平静一下自己。酒,陪伴好多年了。

镜中的自己绯红的皮肤,洁白的牙齿。

从小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却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往虎穴里送。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只是想妈妈晚年可以幸福一点,不至于用了一辈子的笔,最后还拜倒在笔下。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资本是很重要的。比如现在;年轻与才识是最好的财富。

隔壁的两种声音

小娅怎么样?很熟悉的声音,哦,哦老总。

漂亮大方,如果可以,我想是李奇的声音。

接下来,我没有使自己再听下去。

很多年前,爷爷用气功的原理教我点穴。

回到餐桌上,仍旧是职业性的微笑,算自己看错了老总,一个虚伪的男人,什么风度,什么儒雅,全看透了,伪君子!

这一年因为秘书的职业,我换了三个公司,为什么众多的男人都一个样?我有流泪的冲动,但我强忍,我说了我早已宠辱不惊。

我伪装自己醉了。没有人知道我能喝多少,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吐了一地,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

之后我被一个人,一个人塞进车里,再拉进宾馆。

称他进浴室时,我从背后点上他的穴道,那样子,既难看又教人捧腹大笑。这种快感宛如小时候骑脚踏车一样。

(十三)

我逃离宾馆。走得很快,真的是逃。我知道此刻我并不需要职业形象,我只要自己的尊严。

都市的夜晚,美丽无比。车来车往,这样的街景,曾经在象牙塔里做着太多太多的梦。美丽的背后总埋藏着辛酸,没有叫计程车,只想快一点回寓所。

经过文学院时,漂亮的声音传过来:

原本认为

只是放错了季节的风筝

原本以为

迟到能搭上末季班车

只是

渐远的背影像无情的落叶,撒落一地

萍说

哪果我是大漠的孤烟

你愿是长河的落日吗。

红颜泪


秋孤零伤满地,鬟松散心憔悴。笛轻吹幽怨随,曲怅然红颜泪。几度花落雨碎,几世尘埃落地。寂寞在风霜中摇曳,韶华在灰暗中作别。我是谁?我是谁?谁在意素笺清泪空坠?谁在意一帘幽梦的心碎?眼底的苍茫乱红纷飞,浮世的沧桑黯然颓废。那一枚又一枚的黄叶在残败中冷了多少凄凉?霜了多少青丝?幽咽无声,眸中泣血,静寂焚烧,焚尽前世的忆,焚尽今生的情,焚尽来世的念。

花已残,梦已碎,伤心一念偿前债,弹指三声断后缘。尘烟渺渺,人海万千,我是谁前世遗落的一滴泪,落入凡间,饱受离散冷暖,心无依,情无寄,泪潸然。若说尘世繁华,为何左眼是飞霜,一席冰凉;右眼是烟雨,写满凄凉。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轻叹红尘多伤情,一曲琵琶千年中。我如凋落的花瓣飘在风中,感觉好疲惫,一眼流连,不断张望,化苦为泪,疼了一个沉沉的梦,锁了一颗旋转的心,在无望中坠落。素笔染殇,几分惆怅。心掠过丝丝缕缕的疼痛,情感的伤口挂满如血的泪珠,在无助中散落。穿越尘陌,忧伤的步履蹒跚的探寻,探寻通往最后一片阳光的路,那里就是微笑的天国,母亲慈爱的目光忧郁的,柔柔的,像是一种冥冥的召唤。或许母亲知道,在凋零的阡陌,我泪滴里的荒凉如千年冰封的寒流,只有在天国母亲的怀抱才能融化。一脚踏进曾今的柔软,打开那苍凌残存的记忆,温暖定格的画面来自于有母亲的日子,那时我的天空里没有雨,没有雪,有的只是姹紫嫣然的春天。惨淡离殇,幸福在那年的五月埋葬。母亲离开了我去了天国,而我也离开了幸福。一路走来,踽踽独行,一个人笑,一个人哭,以为红尘之中总会有那么一场水墨晚韵的欢宴属于自己,直到落叶在心海飘零泛黄,才明白那场缤纷里,我只是那片凄凉凋落的花瓣。

尘缘路上,繁华殆尽,一幕烟华 ,敛于残阳。多少次我烟雨里遥遥凝望,殷殷期盼,噙泪的双眸望断陌城,只为那前世种下的缘。唐诗宋词,韵律万千,你从古风苍凉的忧郁中走来,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那一刻,我尘封的心绚烂成海。尘笺上,你怜爱疼惜而又忧伤的诗韵,触摸着我斑驳零落的灵魂,温暖着我霜白孤寂的心。以为,宿命里的孤单从此有你相伴。心与心倾赴的约定,来年聚守,转眼又是叶落的秋,陌城烟沙恨歌乱,凄凉寒花影碎万千,尘烟深处人未还。流年偷换,红袖残,天涯两端,难相逢,相逢难。尘缘消散,情亦寒,世间冷暖,梦已断。多少爱恨无边,多少深情成憾。我只能退缩成一滴泪,落在那些寂寞如水的烟花里,孤零零的一袭水袖独舞,身心早已冰冷。那一卷卷散落的牵挂,那一幕幕悲欢的曾今,静静的带着尘世的纷扰告别繁华,任记忆燃尽浮华不过水中花。

世间万物看破,浮幻非真。苦苦苍生,疼的不是眼睛,而是心。这红尘多无奈,凋落的花,飘飞的叶,急疾着世间的寂寞。指间流沙,沧桑阡陌,湮灭这一世的芳华,埋葬这一生的眷念。一袭凡尘缘,凝了泪,成了殇。一曲世态炎凉,透了骨,穿了肠。黄泉路上,忘川河中,三生石旁,奈何桥上,用血铺一条阳光的路,只为许来生,不染一片落花。只愿做一捻飘飘飞逸的微尘。

知己红颜


想,留住时间,留下岁月,留下曾经的邂逅。

想,抓住时间的指针,让它永远在我手心里抖动,想,躺在岁月的轨道上,让这列即缓慢又飞动的列车,停留在我的身边。我将恣意的和你述说。

美丽的一瞬间,我将展现我的天真和任性。我将不知羞涩的抓住你的手,让你知道,你就是我梦中的等候。

你就是我前世的花,是我今生梦寐以求的那朵莲。久久的凝视,你眼睛深处的静水,多么希望,把此刻描绘成一幅素绢,让你我定格在天空树荫之下。不离去,不怨悔。让青山绿水见证你我生命里的热情。

那一刻,触动心灵深处的海,涛声依旧,潮水拍打着堤岸,唤起一个世纪的寂寥,让手中的花蕾为你绽放出美丽的花瓣,让阵阵清香飘进你疑虑的心田。你不用犹豫,也不必徘徊,我用我的生命之水,滋润你干渴的心田,我用我毕生的精力,来撑起你瘦弱的身影。你在黑夜里将不会感到害怕,你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

当我独自走在烟雨小巷,当我再次看到你孤独的背影,当我追上你的一刹那,我冥冥之中告诉我自己,你就是我的红颜,就是我的知己。我不会让你在眼前消失,我更不会让我的内心再一次错过。

我用我的一片炽热,来点燃你心中的天火。我用我的情思来填充你眼眸深处的干涩。我不会再争再必然,不会在顺其自然,也不会再失之淡然,更不会再得之坦然。因为我等了很久很久,等你花开花落不见你回头,多少个日夜想你泪儿流,望穿秋水盼你几多愁。

我没有灵巧的双手,不能为你把曲儿弹奏。我没有响亮的歌喉,不能为你把情歌恋曲唱透。我没有才情诗意,不能为你把唐诗宋词引诱。我也不会丹青素墨,不能为你把蓝图描绘。唯一能让你听懂的就是心底的情爱,唯一让你感觉到的就是我的热情澎湃。

春去秋来燕来又飞走,日日夜夜守着你那份温柔,不知何时能和你相守。恳切的请你留下来,不要夜梦中的那温柔,更不要夜半无眠时的难受,我要和你永相依,长相守。

我已经挡住了时间,也拦住了岁月。我不会再让你隐身在红尘,更不会再让我的心久久等候。让我们一起为明天扬起爱的帆,为生活的酸苦加一点甜吧。

我会在月色里把烛光点燃,我会在圆桌上添上茶盏。你会和我一起共度良辰,一起把盏话茶吗?我的红颜,我心中的知己。

红颜无罪


当篝火和着噼噼啪啪的鞭炮声把小城的喧嚣掀到高潮时,我正拿着喷壶给新进家门的蟹爪兰浇水。那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经水这么一洗,变得煞是娇羞,像极了十七八岁的女孩子。

记得前天中午,朋友送它来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蟹爪兰好养活,我希望你和它一样坚强健康的活着!笑而不语,好养活并不意味着就能养活,有些时候偏偏就是那些你以为本该容易存活的事物,在你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就没了。人如是,花亦如是!

有人问我,有没有很想念一个人或者很恨一个人的时候?这个问题很简单,只用回答有或者没有,但是对于我这个专情而又绝情的人来说得用一辈子去回答。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想念,什么时候该去恨。物极必反,也许想念多了就恨了吧!

世人眼里,男为刚,女为柔,刚柔并济方能并驾齐驭。而我则认为柔也好,刚也罢都要有一个大前提,那便是真诚,初衷与良心,这三者缺了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称之为人。

晚上有女同事打电话约老公出去参加告别新年酒宴,他看着我问去不去?去吧!能约你的女人都很有眼光,说明我老公有魅力。我戏谑的说。老公走后,望着那盆含苞待放的蟹爪兰,脑海里忽然浮现出自己十七八岁时的样子,我也曾那样年轻过,那样在每个节日里和朋友一起狂欢过,那样每次老公外出都陪同过。只是现在为什么都觉得无所谓了呢?是老了吗?是生活激情淡了吗?

也许是,也许都不是!作为一个30十的女人,我懂得:这世间任何一个人都有爱的权利,有选择的自由,有去留的意向。与其死守严防,倒不如放开手中的线让风筝向着更高更远的蓝天。

十一点了,老公回信息:还得一会儿,你先睡!

我轻轻的回了四个字:红颜无罪!

是了,红颜无罪,在这个蝇营苟狗的时代还有一个妻子以外的女人愿意坐下来陪你一醉方休,是多么难能可贵,你该当珍惜!只是,男人呀即使喝醉也别忘了回家。必竟,妻子也曾是你苦苦追觅来的红颜。

红颜当无罪呵,红颜本无罪,红颜无罪!

再见了,隔壁家的坏男孩


1

常林在老家找蝉壳还没找够呢,就被爸爸妈妈带到了新家。

占地400平米的四角楼,一层前后左右共住4户人家。妈妈说,现在上初中了,不能到处乱跑了。

常林偏偏从台阶旁的水管坐着滑下,跟着一帮孩子疯起来。没过一会儿就成了好伙伴。香樟树味道弥漫的暑假,玩了一天又一天。

每晚5点,隔壁都会传来钢琴声。而高高的红砖砌的墙和隔壁隔开,就像另一个世界。

爸爸用篱笆围了一个院子,种了很多花。常林跑过去和养花的爸爸说:为什么隔壁每天晚上都在弹钢琴呢?

谁像你一样,只知道玩。爸爸轻轻拍了一下常林的小脑袋。

终于有一天,小常林忍不住踩着砖头的空隙处,踮着脚看隔壁。隔壁的院子不像自家的院子弥漫着花香,而是空荡荡的水泥地。

纱帘掀开,一个穿着黄花裙子的女孩走过来。她的头上扎着紫色的蝴蝶结,在水泥筑成的灰色世界里格外明媚。

嘿,出来玩啊!常林对着女孩招招手,不留神,摔了个四脚朝天。

2

宜秋妈妈说隔壁新搬来的阿姨,在大路上不害臊地穿红裙子。

宜秋妈妈切着菜,斥责像隔壁阿姨一样穿得招摇的女人。她好像要力挽狂澜地恢复到蓝白灰时代。

宜秋妈妈坚信,怎么都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因此暑假就找了老师来补课。而补课前一天晚上还要读几篇作文。

吃完饭,宜秋乖乖地拿了一本作文书去书桌看。窗外传来了卖麻花的吆喝声,卖麻花的老爷爷那苍老的声音好像也带着麻花的香味。宜秋清楚地记得,这个暑假一直都没有吃麻花。

接着是孩子们在外面玩得大喊大叫。嘭的一声,应该是东边胡同头的爆米花出笼了。

宜秋,怎么发呆呢?外面传来了妈妈严厉的声音,我待会儿可要提问你读了什么的。

妈妈说隔壁搬来的孩子不乖,每天出门,都看到那个男孩到处疯跑。这样的男孩子肯定考不上像样的高中,宜秋不能和他学。

宜秋想告诉妈妈,今天傍晚,那个男孩子准备爬墙,结果扑通摔下去了。但她不敢和妈妈讲,因为妈妈会怪罪她不认真读书。

3

阿丽接到通知,从北方城市来了个爱鸟协会的会长。今天她要陪他逛逛。

会长是个30岁的先生,有几根白头发,带着一只狗。

会长说自己以前在这个小城住过好几年。以前我住在驼山边的一个很大的四角楼里,不知道楼还在不在。

阿丽专门打电话让同事去查,查到了楼还在。只有一个老妈子和一对情侣暂时租住在里面。政府本来想拆楼,给老妈子赔款,让她住廉租房。和老妈子谈判时候,老妈子拿着菜刀放在桌子上,说屋拆人死。

会长笑了笑,他知道那老妈子肯定姓沙。

4

中学的第一天,宜秋穿着白底青花裙子,扎了两个小辫子,撞上了常林那个妈妈口中的坏男孩。

我叫常林,我也在育才中学读书,以后可以和你一起去吗?坏男孩问。

不可以!宜秋回答得很坚决,老师会觉得我在和你谈恋爱。

不会的。常林一脸的坚定。

宜秋别过脸,直接走开了。

真是倒霉,坏男孩和自己分到了一个班。更倒霉的是,老师居然把坏男孩常林调到她的后面斜对角的位子上。

不过,常林一直都没有动静,却是常林旁边的男孩子一直敲着桌子瞎唱歌:宜秋花姑娘,宜秋花姑娘周围的孩子哈哈大笑。

不许笑!常林大声吼着,他的脸上一点都没有笑意。

笑声一浪更比一浪高,宜秋气哭了。常林对着瞎唱歌男孩的肚子就是一拳头。两个人拼命厮打。

有同学去告状,戴着圆框眼镜的班主任冲进来,把两个熊孩子像掰柚子一样扯开:纪律,纪律!叫你们背诵的中学生守则呢?遵守纪律!

班主任叫来了双方的家长。但她没有告诉家长因为宜秋两个男孩子打架。两个男孩为一个女孩打架,证明了这个班级的风气有问题。

常林的爸爸对班主任点头哈腰的,小学到中学,常林爸爸是历届班主任的常客,在如何接受班主任的训斥方面他很有经验:不作解释,只是不停地说是。

回家时已经是黄昏,常林看见宜秋妈妈骑着自行车把女儿接走。风是橘黄色的,吹得母子香飘飘的。黄色还油然地点缀在母子飘逸的长发上。

卖糖葫芦了!一声吆喝,常林知道,肯定是校门口的老爷爷骑着永久牌自行车到校门口卖糖葫芦,又该是一大堆孩子哄抢。若是平时,他也会流着口水挤到人群里买糖葫芦。可是今天,他的眼睛却不愿意离开这对越来越远的母子。

那女孩子也是你的同学?爸爸在一旁问。

嗯。常林答应的时候,不禁嘴角上扬。

哈哈,你笑了,你喜欢那个小女孩?爸爸在一边大笑。

没有!他转脸还想说,却看到爸爸手上拿了一串糖葫芦。

5

开学后还是要练习钢琴。

宜秋的父母都在单位工作,6点才下班,宜秋家吃饭总是很晚。

宜秋弹着钢琴,房间里的淡绿色窗帘被风掀起。她想起了贝多芬、舒伯特,在琴谱书上出现了一遍又一遍的名字。宜秋从来没有看过他们的脸,大概都是一样的白肤、高鼻、卷发。

7岁的时候,她望着一台钢琴说:好美啊。没有想到,妈妈从此下定决心让她学钢琴。

难道他们在学琴的时候也像自己一样经历痛苦吗?可是从他们变换的音符里,看不出一丝对钢琴的厌恶,反而是无尽的深情脉脉。

常林看起来也不像个坏男孩,因为他没欺负自己。宜秋叹了口气,望着窗外篱笆外的一棵大香樟树。不过,打架就不是好孩子。

晚饭,爸爸和妈妈唠起了家常,内容无非就是单位和家庭的事。聊着聊到了隔壁家。

户主是工人,现在工厂有几个不是临近倒闭的?没多久要失业了。爸爸喝了一口汾酒。

我在家里,老是听见隔壁两口子在吵架。妈妈轻声说,户主只知道在家里养花养草,玩物丧志。现在是什么时代?难道还赚工分凭票供应吗?谁不是找各种机会赚钱。经常吵架,估计也不打算过下去了。

吵架?宜秋很惊讶,她没有想到这个吊儿郎当的小男孩生活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

没有大志,一看就是没读过多少书。爸爸冷笑地说。

宜秋有点难过。她告诉妈妈,作业已经做完了,她想出去逛逛。帮着妈妈洗了碗,宜秋和妈妈一起出了门。刚出门就听到住在西南角的沙阿姨在唱《绿岛小夜曲》。

6

我只想和她做朋友!常林严肃地说,并拿来爸爸手上的糖葫芦。

哈哈,今天老爸回家给你做红烧肉。

那妈妈呢?

常林爸爸抓抓头,支支吾吾地说:妈妈去打麻将去了,要很晚才能回。

如果是在小学低年级,常林肯定哭着要妈妈回来一起吃饭。但是现在常林是个大男孩了,尽管他记得一家三口很久没有一起吃过晚饭。但是他不愿意开口,他怕爸爸会难受。

爸爸,老师说我少交了书本费。常林跟爸爸讲。

老师刚才早就告诉我了。

哦。常林低下眼,极力掩藏自己的不安,他转移话题,爸爸,木芙蓉怎么样了?

花儿快开了。爸爸说。

父子二人步行回家,到家已经天黑。常林开门,惊讶地看到黑漆漆的屋里妈妈坐在沙发上。

妈怎么了?常林低声问。妈妈没有说话。爸爸把灯打开,这才看到妈妈满脸的泪珠。爸爸赶忙蹲在妈妈身边:怎么了?一面还抚摸着妈妈的背,像是在抚摸小猫一般地抚慰着妈妈。

如果像她们那样有固定工资,我还会难过吗?妈妈啜泣得更厉害了,她忽然把爸爸的手拿走,生气地指着爸爸,如果你懂得上进,你岂止这个地步?

爸爸沉默不语,常林只有自己来安慰妈妈:妈妈还有我呢,我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指望你?妈妈更没好气,你从早玩到黑,能玩出个大学?

妈妈,我一定好好读书的。常林斩钉截铁地说着,不禁鼻子也一酸,忍不住也落了泪。妈妈看着儿子哭了,本能地把儿子抱在怀里。妈妈的怀里有一种刺骨的温暖。

7

沙阿姨喜欢唱歌,小时候在艺术团接受过专业训练,她的声音洪亮有力。上次宜秋看到沙阿姨和一个卖肉的讨价半天,买回来的全是精肉。

她看宜秋过来,就打招呼:宜秋,琴练得怎么样啊?宜秋点头。沙阿姨接着说:新搬来的那家男孩子熊得很,上次把我放在门前的鞭炮放了。

就是,估计大人没怎么管教。宜秋妈妈附和着说。

我跟你说啊,沙阿姨把妈妈扯到一边,和妈妈说了一些悄悄话,说得妈妈一脸怪异的表情。

后来听妈妈讲,沙阿姨请妈妈每次和常林妈妈打牌的时候,故意输几次。因为常林妈妈下岗了,一直输钱会难受。

宜秋回忆起那次悄悄话,沙阿姨的眼睛在微笑,比妈妈还要慈祥。

8

常林不间断地去找宜秋问题目,几乎下课铃一响就叫宜秋。妈妈打牌一直在赢,妈妈高兴,儿子也有动力。

宜秋不耐烦了,下课铃一响,立马从座位冲出去。任凭常林在后面宜秋,这个方程式怎么解叫个3遍。

期末常林数学考了90分,宜秋稳拿班级的第一名。期末考试结束后,开始下雪。常林和伙伴们在雪地里边跑边掷雪球,常林看到了沙阿姨,他把雪球砸到沙阿姨的胸口。

好啊,小崽子!沙阿姨尖叫着,就像班里的女生见到了蟑螂。常林兴奋地躲避着沙阿姨的追击。

跑到宜秋的家门前,看见黑色的铁门紧闭。那铁门看起来比冬天还冷,门里却传来了月光般幽静的钢琴声。常林忽觉青春期成长得真快,同样是傍晚的琴声,半年前木讷;现在,却好像触动了心弦。

后背被雪球砸了,常林回头看到沙阿姨放肆地笑着,哈哈,砸到你了。

9

初二下学期,宜秋看到抽屉里有封情书,署名是赵行之学长。宜秋四顾,生怕被别的同学看到。

赵行之的父母和宜秋父母彼此认识。学长身高一米七八,每天在篮球场都可以看到他。皮肤黝黑,脸棱角分明。

放学时候,赵行之居然在门口等她。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沓照片,照片上都是各种类型的宠物。

我知道你喜欢小动物,这是我爸妈在各个地方拍摄到的。我想送给你。

宜秋知道赵行之的父母都是专业摄影师,全国各地跑。她被眼前这个高大却又心细的学长感动了。但是她又不好意思收这份礼物。看着学长手臂上的汗珠,她一点儿都不觉得肮脏,反而显得手臂有力。她不敢看学长的脸,因为会心跳得厉害。她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说:对不起学长,我不能要。

学长执意要送宜秋回家,宜秋不好推辞,只有默默地一起走。9月中旬,中午热得像老虎,学长居然举著书包替宜秋遮太阳。

谢谢。宜秋说话羞羞的,但心里却甜蜜。

从此,每次放学,赵行之都会送宜秋回家。一路上,为她举著书包遮太阳。一起回家,就算是默认了。等到梧桐叶变黄的时候,学长轻轻地握住了宜秋的手。宜秋感到心也轻轻地触动了,好像这只温暖的手也握住了自己的心脏。

她没有想到,这一切常林都看在眼里。常林从他们的身边无精打采地走回家。

初三准备全体升学模拟考试,宜秋一个人回家。她在路上看到了一只受了伤的小狗,奄奄一息地躺在路角。

她先给它止血,然后买了香肠给它吃。可怜的小狗没有力气去吃食物。宜秋只有抱着小狗走回家,却不知道怎么办。直到到了常林家门口,她鼓起勇气敲响了常林家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