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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与爱无关

发表时间:2021-01-25

【www.qg13.com - 调选戒指】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戒指与爱无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的最高境界就是认同对方的习惯。一个女的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

——题记

当年他们步入婚姻的时候,他还是个穷小子,甚至没有等到他为她买一枚象征爱情的戒指,她就那么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领证出来,他说我还没能给你买一枚戒指呢?她笑了:没有戒指有什么关系啊!难道一枚小小的戒指就能证明我们的爱情,就能拴牢一段感情吗?qg13.Com

婚后,他们没有钱租好房子,于是就低价租了一间地下室。冬天,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像结了冰般的寒冷。可是,两个相爱的身体就那么拥在床上,依赖彼此的体温取暖,整个心都是暖洋洋的。

也许,那时,彼此的心中被爱填满,即便是贫穷和严寒在他们面前都显得是那么的不足挂齿,微不足道。

后来,他们有了一点积蓄,终于租了一件地上的房子,虽然不是楼房而是平房,可是毕竟有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家了。

时光荏苒,他们的日子渐渐宽裕些了,他瞒着她,偷偷地给她买了一枚不大的金戒指。那个时候,钻石戒指已经开始风行了,她看着周围的女子都带着钻戒,有的那颗钻石大的夺人双目。可是,她依然很开心地戴着他为她买的那枚不大的金戒指,毕竟这是他为她买的第一件贵重的礼物。这枚戒指,她一戴就戴了7年。

岁月流年,情感淡了,就如同那枚戒指一般,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泽。知道有一天,她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

婚姻长了,日子一样的流过,却只是与爱无关了。

她慢慢地明白了,很多的夫妻看上去可以平静地生活一辈子。有的是已然成为了一种习惯,有的则只是一种容忍……

经常,会看到相爱的两个人却无法步入婚姻的大门,而步入婚姻的却不完全是去靠爱来维系的。就像那枚戒指,戴在她的手上,却不知代表的是谁的爱。戒指,有的时候,是一种体面,是一种炫耀,或者是……只是它都与爱无关。

一枚小小的戒指,有的人付出的是爱,有的人付出的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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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年代,与爱无关


抹开岁月的尘埃,风的优雅与冬日枯瘦的枝丫两两相望,摇曳了一场青春盛世。不禁惊叹年华似水,生命不断向前的烙印,让人无可抗拒。还记得来时的路吗?那个花开正好的年代,谁的出现,温柔了时光!

----题记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在一个秋天还来不及看见落叶的季节里,诗语和苏萧不约而同的来到同一所中学,也许说这就是缘分。巧得的还是同个班级,高一三班。而此时的他们还都彼此不相识。能考近这所高校的学子,成绩一定都是不赖的,苏萧就是靠这样优势理所应当的跃进这门槛。而同样是乖乖牌学生的诗语靠的则是运气,再差几分就险以此擦肩而过。

自然的,诗语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天才和勤奋之间,诗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勤奋。所以高一时候的,诗语只知道苏萧是个拔尖人才,也被选为了一班之长。高一第一年的,座位是按分数排的号数安排的。也就是说诗语和苏萧的距离相距甚远。没有过多的交集,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的过着。一年下来,苏萧一直以学之骄子的成绩名列前茅。靠天才能做到的事,靠勤奋同样能做到,诗语用自己的刻骨在高一的生涯里创造了奇迹,由班级第55号飞跃到了第十名。受到了学校大会上的夸赞,也得到了班主任的褒扬。也许也是在这光芒的时刻,苏萧第一次知晓了这个叫诗语的女孩。

拼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高二的年纪。一个走向梦想抉择的时期,文理分科的年级,语言天赋异禀的诗语自然的选择了文科。再一次的天缘巧合,苏萧也选择了文科。缘分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再次分配到同个班级,这次换了个班主任,座位的安排不再按成绩。命中注定的缘分,让诗语和苏萧成了前后桌。沉默的季节,因为一些故事,变得热闹起来。

相对于不苟言笑的诗语来说,苏萧更显得能言善辩,也因此结交了一帮好兄弟,个个是学习中的佼佼者,高二开学第一天诗语走进班级的时候就发现的。外表冷漠的诗语,也许家教甚严的影响,父亲是不允许她在学校和男生有感情发生的,读书是唯一的任务,所以苏语是极少和男生说过话,更何况一进门看到的是一帮爷们在此高谈阔论。还要鼓起勇气走到苏萧的前桌。不禁一下子羞红了脸。哇哦苏萧突然的一声低语,诗语一下子低着不敢抬头,隐约的听到旁边有人应和了声你不会是看上了她吧?都看傻了。门口距离前二排的位置很近,瞬间诗语就走到了苏萧的跟前。大气不敢出的挨着位置就坐下。突然听到身后说:第一次见你把头发扎起来,挺漂亮的。呵呵,之前没好意思绑,今天是舍友硬是给扎上的。不知哪来的勇气,诗语回应了句。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来不及多说也没注意到身边的同学都到齐了,老师走进来,诗语才瞬间惊醒到上课。第一次有人夸自己漂亮,第一次和男生这样一种感觉的说话,一节课下来诗语的脸都是灼热的,脑袋也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段落,并没有和大家预想的一样,男主人公爱上女主人公之类。往下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平静,他们各自拼搏着自己的学业,只是安静的诗语学习疲劳之际会从苏萧那得到几个爽朗的笑声。苏萧是个爱搞怪的人,算是除了父母和老师,诗语说过话最多的人。这样的日子久了,第二学期,诗语在苏萧的改造俨然变成了一个爱笑的女生,也不那么拘谨了。成长,让诗语,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班里很多的男生都开始蠢蠢欲动。传小纸条的形式是那时候的追女孩的一种时兴。因为前后桌的关系,苏萧也是帮人传过纸条给诗语的。只是诗语从始至终不知道苏萧是否偷看过。

在诗语心中,这个能逗自己呵呵直笑的才子已经没有那么的遥不可及,慢慢的产生了一种寄托,学习累了总是会时不时的回回头,因为这个爱扮鬼脸的班长总能逗得自己开心一笑。而苏萧也乐此不疲自始至终的上演各自逗趣小表情。身边好几个男生对诗语很好,诗语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爱和他们有交集。每次收到的小纸条也都不做回复,所以苏萧能接到的只是传给诗语的纸条。

多雨的季节,渲染着离别,同舍的姐妹菲突然告诉诗语这学期学完就不来了。告别的时候诗语很不舍,菲说写了封信给班长,让诗语帮忙转交。诗语这么做了。原来这个姐妹一直暗恋着苏萧,也知道这段情感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希望把苏萧当哥哥,让苏萧把诗语当妹妹。信里的内容是后来诗语与苏萧谈笑中,苏萧说起的。而后诗语又回到沉默的时光,只是当苏萧找她说话时回应:我们很快要高考了,学习得跟上,以后不要这么一直开玩笑了。高三,如一艘战舰,还没有抛锚,就开始了起航。

步入高三,班主任开始重新安排位置,缘分不是每一次都很眷顾人的,这次诗语坐离了苏萧两组之间的距离的位置,也让她暗下学习之心,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大学。自此,他们见面的时候就只剩下打招呼了。只是有次不经意间,因为诗语着急赶着上课,半路上摔了下,被苏萧看到了。到了教室,看到诗语,苏萧没心没肺的笑了。诗瞪了他一眼:都疼死了,还好意思笑。苏萧意识到自己的过分,转而柔声说:有没摔伤,要不要紧诗语没有来得及回答,老师就进来上课了。

后来,日子在着急忙慌的在高考中结束了,考完试的那天,部分同学去狂欢了,还有部分同学在依依不舍。而诗语则是想再去看看这个她生活过的教室,流年下时光。也许是心有灵犀,苏萧也去了。你,你怎么,几乎是同时说出口,诗语和苏萧彼此打招呼,这样的默契让他们都笑了出来。这次考得怎么样,打算去哪里念大学?嗯,还好呢,我比较怕冷,也不喜欢离家太远,所以希望能留在南方的城市,你呢?呵呵,男儿自在四方,我打算北漂去闯一闯。恩恩,挺好的,什么时候回家?诗语接着问。明天啊,你也是吧?同学都走得差不多的,倒有点眷恋了,这一别也不知道何时再见了。苏萧眼中分明闪一丝恋恋不舍。嘀嘀嘀教室楼下传来车的喇叭声,我现在就要走了,只是走前再来看一眼这个地方,有人来接我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诗语说罢,就跑开了,因为她害怕,害怕这种离别的滋味。独留苏萧屹立风中,她想,说再见就一定还会再见的!

一别如雨,大学的日子里,诗语再也没和苏萧联系过。只知道后来恰巧有个同学和他去的同一所学校。诗语知道,他一定会有一段不同的缘分去发生。自己也该慢慢收拾起这段青涩的情感,为以后的路做打算。大学四年,诗语不再涉及感情,积极的参与各种社团,学科分数一直遥遥领先,也奠定了她在毕业后找了份好工作。在一家外贸公司打拼到了经理职位。

工作两年后的一个新年里,诗语突然想起很久也没和菲联系,打算去看看她。联系好菲后,诗语是直接搭车过去的,冬日的气息寒冷得让人抖嗦,下了车离菲家还有一小段距离,诗语不禁加快了脚步。急步到了菲家,发现客厅里已经坐了客人,微笑的打了声招呼,菲跑过来说:很冷吧,快过来坐下喝茶。这是我们高中的班长-苏萧。还记得吗?呵呵,难怪诗语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感:嗯,记得,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这是我爸。苏萧回应着。伯父好!寒暄后,菲泡起了茶。闲聊之中才知道,原来苏萧的父亲和菲的爸爸是朋友,偶尔经常串门。

多年之后再见到苏萧,俨然成了一个帅哥。而诗语也多了一份成熟干练。因为父辈们的在场,也没好意思多聊。席间,吃了顿饭,除了一丝陌生,更多的是气氛有点尴尬,分别多年,突然不知从何说起。眼看天色已晚,便各自告别离开了。诗语开始还以为,苏萧后来是和菲在一起了。原来菲已经有自己的男朋友了。而苏萧,再见也许也还是那个不可能的人。

有些人,可能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什么人,太多的事情我们都来不及回忆,就已经过去了,诗语明白:错过的人、错过的事再说什么也都来不及,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与明天无关


越来越发现自己不想去想象甚至是会刻意回避明天的这个话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实中的自己真的是过于懒散,以至于什么事情都懒得去管。抑或者是我的内心有一股不知名的溪流,它在悄悄地将一种叫做无所谓的药物植入我的心田,慢慢地,我将不会那么容易表现出喜怒哀怨。我的灵魂是一种架空的状态,我的思想在游离,始终漂泊,无依无靠,而我早已经对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习以为常。

有时候费尽心思去想象和安排的明天往往在命题那成为今天的那一刹那改变。所以我就习惯了只在乎今天,大多时候,我们都没有办法把今天真正过完,那么我们期待的明天也许就不会如自己所愿。

有人说,我越来越没有梦想,没有冲劲。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并不是我对未来真的没有期待,只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之后,我想要一个人静下来,想一想究竟什么样的明天才可以不被乞求就自然到来,而它的到来总是太让我喜出望外。又有人说,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得人,那么我会笑着说: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你苦心孤诣安排的明天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会真正实现的,就像你精心安排的一场晚宴最终只有自己去享用,说好的把酒言欢说好的不醉不还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这样的机遇太多的时候,你就不得不思虑周全,所谓周全就是不问不管。

也许有人说这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消极心态。但是,有时候你的积极智慧滋生更大的小计和沉堕,那么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安安稳稳,那样至少没有大起大落,没有承受不住的折磨。

最亲爱的人的离开,也只在一瞬间。昨天的誓言甚至还在房间里弥漫,浓的化不开。可是人却早已经各自天涯,那飘在空气里的浪漫终于还是消失殆尽了,留下的只是窗外一片片的残红,花开了,我们经过,花谢了,我们离开。人生不过是一场无声的对白,谁换得了谁的桑田沧海。说过的话就是梦一般滞留在特定的境遇里,它始终不会在现实中搬演,不管你是否情愿,那都只是而且只能是稍纵即逝的无奈。

很多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会一个人躲在橘黄色的窗帘背后,对那绚丽的阳光不是不喜爱,只是害怕它不再来。好多美好的东西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然后在不知不觉中离开。川端康成因为一朵午夜未眠的花深深感慨,更多的是一种顾影自怜吧,想要像花一样静静地开在那寂寞幽暗的窗台,可是现实的确是太过喧嚣了,逼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永远的离开,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存在。

很多接近灵魂的大家似乎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我们常人看起来匪夷所思的离开的方式。我想,也许只是他们比我们活得更加清醒和明白。当我们午夜沉睡的时候,他们再思索一朵花为何会选择在无人观看的时候独自绽放?终于,他们悟透了,了了一生。

想起了另外一位传奇人物苏曼殊。苏曼殊是我一直不敢用言语和笔墨去触及的所在。不是不喜,只是敬畏。

一身诗意,万古情天。

苏曼殊,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不能再独特的存在。读一本《民国十大英才》,对苏曼殊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他一生辗转飘零,一生婉魅多情。然而却在世人最为看好的年龄结慕坟茔。也许,这是上天注定,们也许这是命里由衷,但是留给世人的终还是那一串串的香魂奇魄和那一段段的人间不了情。

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苏曼殊始终是一个独一的个体,他真真的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出家,吃酒,狎妓,宿游。每一样他似乎都游刃有余乐不思蜀。但是他有事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真正典范。他从来不让女子碰触自己,甚至衣衫都不可以。他对佛法有着极为深邃的修为。他就是一个个性十足的狂客,谁都拿他没有办法。

独异而暧昧的出身,让他受尽苦楚。母亲是日本人,姨母是父亲的第四个姨太太。他自幼离开母亲,远渡重洋来到中国,成长过程中被父亲的大夫人百般虐待。终于,他长大了,可以有权利和能力选择离开。于是,他就真的离开了,并且永远都没有再回来,甚至父亲病故,他都始终没有看一眼。也许心真的死了吧,早在离开的那一天就不会再复活了。

苏曼殊,一生对吃有着近乎疯狂而执着的贪恋。对各种吃食也有着精妙的见解,说起来如数家珍滔滔不绝。有时候想象他像极了一个饿极了的小孩,但是不同的是,他始终都处于一种饥渴状态。有一次,他因贪吃栗子导致胃病住进医院,但是依然没有戒掉或者那怕是丝毫的稍减,似乎更加的变本加厉了。终于,他真正的离开了。

不知道,这是不是宿命,但是至少他是有那么一刹那的满足的吧。

他没有想象过明天,甚至他始终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明天。

其实明天只是慵懒满足的人们对现实撒的一个娇,对于本身就被现实弄得焦头烂额的我们,矫情就太矫情了。所以,我们不管明天,我们的日子与明天无关,真的无关。

与寂寞有染的日子,与幸福无关


喜欢一个人,其实并不管他的事,只要告诉他你喜欢他就够了。

-----她说。

是吧!我承认你这句话,只是有些东西不是你告诉他,就可以在你预期中里一步一步实现。

告诉他,你喜欢他,不是去刻意的想得到一个结果,

只是给自己心灵里注射一剂良药,努力过,所以从不后悔。

-----她说。

是吧,我承认你这句话,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这般洒脱,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大彻大悟。

爱情有时候就这样,我们总是没有勇气去接受事实,却又没有勇气去改变现状。

尽管寂寞花开,处处惹人嫌,但还是依旧开的灿烂。

回首才发现,原来我们这般斤斤计较,为了一句话,为了一件事,开始谁与争锋起来?

其实,你不懂我在在意什么,也并不懂我为何生气。

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

我们不能左右别人,所以才会责备自己。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好多人靠着这句话相信着爱情,好多人因为这句话维持着爱情。

时间很短暂,在现实中却与寂寞有染,在回忆里却与幸福有关。

幸福很短暂,那个时候与寂寞无关。

他笑的时候你会跟着他笑,

他难过你会跟着难过,

他二百五的时候,

你后来才发现你也开始二百五。

他与你有关,与幸福有关。

他不联系你,

他不在像以前那样关心你,

他不在在乎你对他的关心,

他不在以你的快乐而快乐,

以你的悲伤而悲伤,

他与你有关,与寂寞有关。

你的存在,与我有关,与幸福有关,我希望与寂寞无关。

我的文字,与酒无关


二月里,注定是美酒飘香的日子。伴随着酒的醇香,春节、元宵节酣畅淋漓的过完了,情人节也在众多青年男女的期盼中翩翩而至,还有那些出嫁的姑娘也身穿红棉袄、头戴一枝花喜滋滋的回娘家了。二月里的文字也似乎带着酒的醇香,中国古代写春天与酒的诗词就不少,宋代词人中,葛胜仲有二月风光浓似酒,小楼新湿青红的句子,苏轼则说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而周邦彦却有午睡渐多浓似酒,韶华已入东君手的感叹。而我,二月里不再写与酒有关的句子。二月里,我的文字与酒无关。

父亲一生喜酒,从十八九岁喝到七十多岁,在他患病前,我和父亲最后一次饮酒时,他还算计说自己一生喝了好几大瓮白酒。其实我明白,父亲好喝酒的习惯是那个特殊的年代形成的。可是就在这不久,父亲突发脑血栓,虽经全力抢救,最后还是躺在了病床上。而这一躺,将近四年。他不但与酒绝缘,而且还丧失了语言功能。痛苦,从此陪伴着父亲的最后岁月。

在没有酒的日子里,父亲不再想酒。有时我们想让他再尝一口酒,他也会拒绝的,不知是他醒悟到了酗酒对他的伤害,还是病痛使他不再想酒。终于,年关将近的时候,父亲永远闭上了眼睛。在他的灵前,我们为他斟满最后一杯酒,他再也没有拒绝,可再也没能喝一口。

一年过去了,我不再写与父亲有关的文字,我怕我的文字会打扰父亲,也怕我的文字会把我带入深深地思念之中;我更不敢写与酒有关的文字,我怕让父亲看到了难过,更怕父亲病痛中的样子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父亲是寒冬里走的,他就像一粒种子又回到了肥沃的土地。盛夏,我看到父亲的坟头上,那些纸扎的花圈早已颓败,而满地的庄稼正在茁壮成长。我知道,父亲正长成一株庄稼,期待我们把他领回家。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长成一株庄稼正是父亲生前的愿望,而他决不允许自己长成一把黄草。

父亲,原谅我一年多没有写一段怀念你的文字吧,特别是关于和你一起喝酒的文字。其实,每次从你坟前走过,我总想摆上一壶酒,再和你一起对饮几杯。父亲,我想你了,想和你一起喝酒的日子。我知道,你也在想我们,要不你怎么会经常到我的梦里来?

二月里,是父亲走的日子,我不再写与父亲有关的文字,更不写那些与酒有关的文字。

戒指


碧空如洗,阳光明媚,河面波光粼粼,清风拂面,拂去人夏季的烦躁。

陈天明却很烦躁,抬起手看了一眼腕上的名表,现在是11点40分,已经超过见面的时间20分钟。

他拿出手机,正想打一个电话问的时候,手机却响了。他按下接听键,听到一个悦耳的女声,是你么?

他突然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正打着电话在旁边看着他,她穿着雪白的裙子和白凉鞋,露出修长的白腿,发丝随风摇动,好似一朵出水的莲花。

他的眼睛亮了,问:你是何珍妮吗?何姐叫我到这里等着你。

她微笑着说:我是,你就是陈天明?我姑妈叫我来这里见你,夸你很不错。

我哪有何姐讲的那么好。他嘴里虽然谦虚,心里却得意,接着说:我今年31岁,在市里的建材市场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大门面,我有三个堂兄弟都是做这一行的,他们在外地各开了三家店,我都有股份。

何珍妮感到惊喜,姑妈说了介绍给她的是一个做建材生意的老板,没想到他年轻就事业有成。

你需要到外地管理生意吗?

陈天明笑着说:不用,我都是借钱给他们做生意的,按协议每年我有三份股息,毕竟钱放到银行里一年只有很少的利息。

何珍妮笑着说:你不愧是大老板,真会做生意!

大老板目前还算不上,投资是生意中重要的一环。

何珍妮点头说:没错,我有一个闺蜜在一家私企工作了几年,把存的钱都拿出来,又向家里借了一些钱,和一个亲戚合资开了一家美容店,现在纯赚一万多一个月。

可以。陈天明心里却不当回事,他现在一年能赚三四百万,算一下每天能赚大约一万。

何珍妮羡慕又叹气地说:她如今生活得真好,不像我一个月只有三天假和每天早上7点开始工作,她每天11点后才到店里,管四个小时后就去玩。

陈天明笑说:你也可以这样啊。

何珍妮知道他的意思,他年轻又事业有成,她看着他,觉得他风度翩翩。

何小姐,我已在一家大饭店定好了一个包厢,快12点了,我带你去用午餐好吗?

好。

一个月以后,何珍妮戴着很华丽的钻石项链和钻石耳环,牵着陈天明的手,走在步行街上。她看到经过的女孩子眼里都有点妒忌,不禁露出笑意,忍不住温柔地看着他。他对她很好,她每天下班的时候,他都会开着一辆劳斯莱斯在楼下等她出来。她每天在办公室都能收到他叫人送来的一束白玫瑰。

路过一家珠宝店时,何珍妮的脚步慢下来,看着玻璃柜中的一个镯子,门口的一个售货员看到他们,马上笑容满面地迎上来说:欢迎欢迎,陈先生和何小姐又来了,真是让我们小店蓬荜生辉。我们刚进了一批新货,请两位进去看看。

何珍妮是看到玻璃柜里多了一个上次没有的镯子,没想到这个售货员这么热情。她向外拉了拉他的手,不想再买首饰。

陈天明这一个月来对何珍妮十分好,令她很感动,她不想经常花他很多钱,只要他爱自己就足够了。

陈天明却有兴趣,说:珍妮,我们进去看看吧。

好吧。何珍妮决定看了也不会要他买,陈天明进去后,在一个玻璃柜台前停下,说:请把这个拿出来。

好。售货员马上把一个戒指放到他手上,他对她说:这个戒指,我想送给你。

何珍妮说:天明,你的好意我明白,你不必经常这么破费的。

陈天明很深情地注视着她,说:这是我的心意,我希望你答应。

何珍妮想到陈天明对自己的爱,只感到幸福,说:我答应。

陈天明把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终于套住了她的心。

何珍妮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她记得六岁的时候母亲就主动和父亲离了婚,父亲得到了她的抚养权,母亲不能常和她见面。

她已经把自己将要和男朋友结婚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在见陈天明时,很高兴,同意了两人的婚事。现在她还要把这件事告诉母亲,得到她的同意。

何珍妮来到母亲家里,母亲在听了她对陈天明的一番描述后说:你不能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我反对你们结婚。

理由?

他以后会对你不好。

何珍妮笑了,原来母亲是关心自己,对陈天明不放心,她说:妈,天明对我真的很好,除了你和爸外,他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何母看了她身上的钻石首饰,问:这些东西都是他为你买的?

嗯,都很贵,他如果不是真的爱我,怎么会给我买呢?

何母叹了一口气说:就因为他给你买了这些,我才不放心。他肯为你花这么多钱,你为他做过什么?

我答应了嫁给他,全心全意地爱他,一定让他不后悔。何珍妮想象他们以后的幸福生活,眼里尽是甜蜜。

何母的眼里却是忧虑,说:我怕你会后悔,我让你姑妈去退这门婚事。她态度坚决。

又谈了一阵后,何珍妮无法说服母亲,生气地走了。

半年后,何珍妮跟在陈天明后面,没有牵着他的手,朝他们的家走去。何母坳不过女儿,接受了他作女婿,在婚礼上祝福了他们。

到家后,陈天明把脚上的鞋子扔到一边,把两只脚搁在几上,看着电视,说:你把皮鞋放到鞋架上,再拿一双拖鞋过来。

何珍妮把拖鞋拿来了,陈天明又说:你去洗好我那件衣服,记得明天上午10点到刘老板那里收钱。

嗯。

看到妻子如此听话,陈天明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主人,想到结婚前他就像一个跟班在她旁边,想尽办法讨她喜欢,现在他得到了回报。一个男人从奴隶到将军总有一个过程。

何珍妮在洗衣服,陈天明娶了她以后就变了,不再对她温柔体贴,只关心自己。有一次,她去联系客户迟了,客户差点走了,他很生气,动手打了她。

别人对你这么好,总是想着收回来的,爱情也同样吗?

她又想到母亲那天说的话,我结婚前,你爸爸对我也是很舍得花钱,结婚后他就变了,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了,有一次我工作太累了,他看见有碗没洗,就骂我:你连碗都不洗,我娶你回来总共花了八万,我花那么多钱干什么?

一场与感情无关的初恋


一场与感情无关的初恋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终于有一天,我打破了僵局。那是一个雨天,我将钥匙落在学校里,正望着大雨踌躇,他试探着问我,需要帮忙吗?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红宝石戒指


真真的祖父是抗战的英雄,他在世的时候在战场上拼过命。为国家立下了很过功劳,后来真真的祖父当了大官,生活过得非常的奢华。

按照他的话说,以前在战场上拼过命,现在应该是享受的时候。真真是祖父最喜欢的孙女,她从小就跟着祖父一起过着安逸的生活。真真从小到大喜欢什么就能够得到什么。

因为祖父很喜欢真真,他死了以后将大部分的东西都留给了真真。真真一下子就成为了有钱人。祖父留给真真了一枚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看上去比较老气,所以真真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喜欢,一次也没有戴过。

有一天,真真的母亲看见了这没红宝石戒指,她很喜欢,于是说:“真真,这个红宝石戒指,我一次都没有看见你戴过,你不喜欢吗?”

真真不在乎的说:“是啊,这是爷爷留给我的,但是这个样式简直太老了,我不是很喜欢,如果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了。”

母亲很开心:“真的啊,那就先谢谢你了,我的女儿对我就是好。”

真真说:“拿去吧,反正我也不是很喜欢,你喜欢就好。”

母亲开心的戴着戒指离开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真真渐渐的意识到母亲有些不一样了。母亲以前打扮比较妖艳,现在却打扮得很高贵,以前她是学习人家的打扮,只是生搬硬套,但是现在,她突然变得很有品位,化妆也是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的漂亮,整个人就像是一个贵妇人一样,丝毫没有了以前的俗气。

真真觉得很奇怪,母亲在短时间内就有这样的变化,不可能是后天学习来的。她觉得越来越诡异,有时候,她甚至能听见母亲在房间里面唱戏。母亲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以前也是地主家的小姐,听过戏曲一点都不奇怪,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母亲竟然会唱戏曲。

真真觉得母亲下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她很担心,担心母亲被什么脏东西缠上了。虽然自己以前不相信这些东西,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相信。

有一天,母亲穿的很漂亮,似乎要出门的样子。真真悄悄的跟在她的身后,想看看母亲要去什么地方。

让她感到惊奇的是,母亲竟然来到了一个高级的娱乐场所。这里的消费很高,是在全市都出名的,真真打算跟进去,却被保安拦住了。保安客气的说:“对不起,这里是死人场所,你没有会员卡就不能进去。”

真真说:“我是和刚才进去的女士一起的。“

保安这才让她进去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看见母亲正依偎在一个男人的怀里,这让她犹如五雷轰顶。她没有想过,母亲竟然会背叛父亲。

那个男人很帅,很有魅力,看上去有点像法国贵族,举手投足之间,处处透露着贵气。这样的男人,真真也看呆了,难怪母亲会看上这样完美的男人,要是自己,恐怕也难以拒绝。

男人抬起母亲的手,仔细的看着母亲手上的宝石戒指,看上去非常的痴迷。真真忽然很嫉妒,早知道就不把这个戒指给母亲,她还能遇见这么好的男人,把自己的父亲放在什么位置。真真越想越觉得生气,她恨得牙痒痒。

晚上,母亲回来了。真真生气的说:“你今天去哪里了?”

母亲说:“出去玩了,你以前也不管我的,今天怎么问起我了?”

真真说:“我今天看见你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怎么能够背叛爸爸。你把那枚红宝石戒指还给我!”

母亲激动的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这枚戒指我不能还给你,我是背叛了你的爸爸,他经常不在家,我也觉得非常的孤单。我还不容易遇见这么好的男人,我跟他在一起觉得很幸福,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跟他在一起。”

真真恶狠狠的说:“你太不要脸了,这个男人是我的,这枚戒指本来就是我的,你还给我!”

母亲说:“原来你还是为了这个男人,哈哈,没有人看见这个男人会不动心的,你也一样。但是你已经来晚了,这个男人已经是我的了,哈哈,你这辈子都不要想得到这个男人。”

真真轻蔑的说:“这个男人本来就是我的,是你抢走的,你对不起爸爸,还要抢走我的男人,你真该死,我要杀死你!”

说完,真真拿起身边的水果刀向母亲刺过去。母亲躲开了。两母女厮打在一起。最后,母亲还是不是真真的对手,最后,真真将锋利的刀插进了母亲的胸膛。母亲不敢置信的看着真真,真真现在就像是一只魔鬼一样,残杀着自己的母亲,只是为了一个见过一面的男人。

母亲最后还是闭上了眼睛,真真贪婪的看着母亲手上的红宝石戒指,说:“终于是我的了,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哈哈,那个男人也是我的了,一切都是我的了,再也没有人跟我抢了。”

真真打算拿下母亲是手上的戒指,但是怎么也拿不下来,真真没有耐心了,她需要戒指去见心爱的男人。

真真一不做二不休,用刀割掉了母亲的手指,拿下了戒指,迫不及待的向着会所的方向赶去。

真真终于见到了梦寐以求的男人,男人太帅了,太有魅力了。她一点都不后悔杀死母亲得到个男人。她猜的一点都没错,这个男人是谁有宝石戒指,他就会跟谁在一起。现在这个男人就在身边,她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宝石戒指就是幸福的来源。真真感受到了有完美的男人陪在身边是什么样的感觉。男人说:“我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吗?让每一个想和我在一起的人都变得不择手段。

真真说“为了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管,你是我最和总要的人,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其他的人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包括我的亲人,我的父母。”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如果想和我在一起,就要为我付出,你愿意为我付出吗?”

真真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包括我的生命、”

男人笑了,“那你就把你的命给我吧!”说完割断了真真的大动脉,红宝石戒指迅速的吸光了真真的血。男人变身成为一块宝石慢慢的和戒指上的宝石融为一期。

女人总是对帅气的男人和珠宝没有任何抵抗能力,更何况是宝石变成的男人。

草戒指


李小聪穿着白色长礼服,宛若仙子一般端坐在镜子前,长头发已经挽成一个大大的发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顾盼生辉,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条精致的项链,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光彩照人。

李小聪静静地坐着,任由工作人员摆弄着自己,今天是她结婚的大喜日子,但她却显得异常平淡,仿佛自己只是一个看客。大厅里的音乐如早晨飘动的阳光,是那首著名的《卡萨布兰卡》主题曲,轻快的节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的味道。李小聪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越看越感觉不真实了,镜子里面的脸正慢慢地幻化成了另外一张脸,然后她仿佛看到了王子成那双忧郁的大眼睛。

她想,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双眼睛。

王子成,你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王子成,你一定要幸福!

李小聪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闭上眼睛的时候,她就感觉到眼角有湿湿的东西流了下来,说不清这到底是不是幸福。

“小聪,不能流眼泪哟,会花了妆的。”伴娘李分在旁边提醒道。

李小聪笑了笑,狠狠地吸了一下鼻子:“知道啦。”然后转过身来朝李分盼了个鬼脸。

“小聪,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嘛,况且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李分安慰道。不愧是闺蜜,李小聪的心思瞒不过李分。

李小聪看着镜子中那个花容月貌的人,感觉仿佛是在梦里一般。选择无所谓正确抑或是错误,只是一旦选择了拥有,同时也就意味着失去。因此她的心里充满着压抑和迷茫,感觉好像整个人并不受自己控制,而是有一只力大无穷的手在推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

遇见王子成是在朋友李分的生日聚会上,一个眼神里满是忧郁的大眼睛男孩引起了李小聪的注意,李小聪是梁朝伟的铁杆粉丝,她还从没看见哪个男孩的眼睛与梁朝伟那样神似,便向朋友打听起他的情况来,朋友们便告诉她男孩叫王子成,大学毕业后在外面漂了几年,前不久才回的。

王子成属于那种内向型性格的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别人鬼哭狼嚎地唱歌,疯疯癫癫地跳舞。李小聪悄悄地对着李分耳朵边说:“那个帅哥不利用,可惜了呀。”

李分一脸坏笑:“怎么?有想法?他是我男朋友的朋友,刚从外地回来不久,是一支绩优股哟。”

李小聪不再搭理李分,径直走到王子成面前:“帅哥,跳支舞可以吗?”然后向王子成伸出手,王子成腼腆地站了起来:“我跳得不好,你不要见怪哟。”声音虽小,但极富磁性。一支舞跳下来,李小聪觉得舒服极了,她把王子成拉到自己身边说道:“还说不会跳呢,跳得这么好,自信点嘛——来,点支歌唱唱,你不唱别人就成麦霸了。”

王子成便在李小聪的“强迫”下点了一首齐秦的《花祭》,王子成的歌和他的眼睛一样充满忧郁:你是不是不愿意留下来陪我,你是不是春天一过就要离开——歌声一飘出,大家都坐了下来,静静地听王子成唱歌,一曲终了,包厢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王子成一下子成了众人注意的目标。

李小聪心里暗暗说,想不到我刚回城,就得了这份大礼,这只绩优股是我的了。她望了望不远处的李分,从容地走到王子成身边,两人欢快地聊了起来。

柳林枫伸了个懒腰,揉了揉眼睛,透着窗帘,外面的太阳老高了。他穿着睡衣从床上爬起来,快速地洗漱完毕,一看时间:妈呀,九点了,还没适应时差。今天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一定会被老爸骂死。

他飞快地跑到楼下,开着车往公司跑去。

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车多人多,柳林枫心里干着急,车却走不动,眼看前面又将是红灯了,柳林枫猛踩了一下油门,想冲过去,车门不知怎地挂到了一个从斑马线过去的女孩的裙子。

“怎么开车的!”女孩一边查看裙子的受损情况,一边气愤地说。

“李小聪,怎么会是你?”柳林枫刚要道歉,却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大声叫了起来。

“柳林枫!是你!”李小聪抬起头,望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孩,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快上车,咱车上聊,免得挡了人家的道。”柳林枫催促起来。

李小聪跳上柳林枫的车,车子径直开到了城区一家咖啡馆。

咖啡馆里环境优雅,轻音乐像缓缓流淌的溪水,装修简单却高档。李小聪盯着柳林枫说:“这一去就是几年,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

柳林枫笑了笑:“是啊,再不回来,恐怕真的会相互忘记了。”

“难道你心里真的从来就没有过我吗?”李小聪显得有点激动。

“小聪,你听我解释行不?”柳林枫也急了,

“我不喜欢听什么解释不解释的,我现在有男朋友了,咱们都有各自的生活了。”

“小聪,你还是原来的性格,一点也没变。”柳林枫叹了口气。

“我是没变,是你变了吧?”李小聪转过头去,望着窗外人来车往。

两人刚刚见面,柳林枫不想气氛变得这么尴尬,他不再言语,于是两人静静地喝着咖啡,同时陷入了沉默。

教书的生活总是显得有些单调,李小聪听着下课铃一响,正要拿起包准备回家,谁知这时班上有个学生哭哭啼啼地跑进来告状,等她处理完这事时,外面已是华灯初上了。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正打算找个排挡解决自己的肚子问题,一辆车“哧”地一声停在了她面前,吓得她往后一跳,正想发脾气。

“李小聪小姐,请你吃顿便饭,赏脸吗?”车窗玻璃摇了下来,柳林枫从里面探出头来。

“好啊,本小姐正愁没人买单呢。”李小聪一看是柳林枫,没好气地说。

“那就请上车吧,前面有个小餐馆里有你特别喜欢吃的辣子鸡。”

李小聪跳上车,车子呼啸着离去。窗外是城市的夜景,明亮而迷离,也许是在乡下呆久了,面对眼前的一切,李小聪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餐厅里没有多少顾客,李小聪随便点了几个菜,当然包括她最喜欢吃的辣子鸡了,柳林枫则拿了两瓶啤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国外的生活还习惯吗?”李小聪边吃边问。

“哪有家里的好,外国人吃东西只讲营养,不讲口味,有些东西弄得实在是太难吃了。”

“难怪呀,我说在国外过好日子,怎么就一点也没发福呢。”李小聪笑道。

“还不是我爸逼的,我一直都不想出国,两人一直为这事较劲,最后还是拗不过,等我最后松口答应出国的时候,一切都安排好了,所以一直到走的时候也没来得及通知你一声。”柳林枫喝了一口酒,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这事是我不对,我对不起你,在国外几年,我也没混出个啥名堂,也就没好意思和你联系了,但我心里一直有你。”

“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为了我回来的,我受不了那些煽情的段子,这些故事还是留着老了的时候讲给儿孙们听吧。”李小聪偏过头望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淡淡地说。

柳林枫便不作声了,只闷闷地喝酒。

王子成正小心地把新到的书摆到书架上的时候,李小聪从外面冲了进来。

“一个人摆弄呀,今天星期天,你可以叫我来帮你呀。”那天晚上李小聪问到了王子成新书店的地址,今天正好一个人呆在家里太无聊,便找了过来,城市不大,书店又离她家不远,她很快就找到了。

王子成回过头一看是李小聪,有点受宠若惊地从书架旁跳了下来,拍了拍手,笑说:“哪敢劳您大驾呀。”

李小聪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挺老实的,什么时候也学会油腔滑调啦。”

“没有呀,本来就是事实嘛,”王子成一急,脸都有点红了。

李小聪一看他认起真来,忙说:“算了算了,不说了,快把书整理好吧。”

于是李小聪陪着王子成,两人埋在书堆里,一本一本地把新到的书清理上书架。

“学校马上要订一批资料书,到时候我帮你跟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做做工作,你有时间的话就到我这来一下,争取把我们城区二中的业务都揽下来。”李小聪一边清理书一边说。

“谢谢李老师的帮忙,我把新到的书整理完后,就到你们学校来——要不,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吧?”王子成一脸的汗,抬头望着李小聪。

“这还用问,你不会想一顿饭都省了吧,我这个劳动力不可能廉价到这个地步吧。”李小聪“咯咯”地笑起来了。

王子成也憨憨地笑了起来。

两个小时过去了,两人才把新书整理上架,两人互相看看,都成大花脸了,不由得都指着对方大笑了起来。王子成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认真地对李小聪说:“你瞧,我这新书店怎么样?”

李小聪认真地将书店巡视了一遍,点点头说:“店虽不太,但装修得古色古香,充满书香气,不错!”

王子成便“嘿嘿”地笑,说:“别逗了,去里面洗把脸吧——你一定饿了,咱们出去吃点饭吧。”

王子成这么一说,李小聪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两人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出门去吃饭。

“前面有个十字路口,那里有家小餐馆,店里的辣子鸡炒得很有特色。”王子成说。

“你喜欢吃辣子鸡?”李小聪歪着脑袋问。

“是啊,辣子鸡很好吃的,保证你吃了后还想吃,真的!”王子成看到李小聪似笑非笑盯着自己看,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

“好,去吃辣子鸡,有辣子鸡吃啰。”李小聪“咯咯”地笑了起来。

王子成看着李小聪,爱怜地摇了摇头,从店里面推出自行车来。

李小聪便坐在王子成的车后,两人穿梭在人流和车流中,九月的太阳暖暖地照在脸上。靠着王子成结实的后背,闻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带着男人气息的汗味,李小聪觉得心里很踏实。

王子成大学毕业后在外面漂了几年,但事业上一直没有起色,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回家创业,在城里开了家书店。

王子书店开业没多久,在李小聪的帮助下,不但承揽了城区二中的所有业务,而且和城区其他几所学校也建立了联系。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大,王子成也慢慢从失意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整个人变得开朗自信了不少,特别是有了李小聪这个快乐精灵后,他的生活变得异常充实。

这天,李小聪上完课,又去王子成的书店,还没进去,便听到里面传出清脆的吉他声,她便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

大二那年,柳林枫知道李小聪对音乐感兴趣,乐理基础也不错,曾送过一把吉他给她。她觉得那段时间是她生命中最幸福的时间,柳林枫的歌唱得相当好,两人经常在一起,花前月下,你弹我唱,在那段风花雪月的日子里,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和柳林枫一起慢慢变老。大二那年的元旦晚会,两人合作了一首歌后,更被冠以了“金童玉女”的称号。可是大三快毕业的时候,柳林枫突然消失了,李小聪一下子没有了关于柳林枫的任何消息,她的世界瞬间倒塌了。她失望至极,把所有与柳林枫有关的东西全部毁掉,带着一颗受伤的心,一毕业便申请到偏远地方支教去了。

现在突然又听到这熟悉的吉他声,她整个人一下子沉浸在迷思之中。这几年她努力地强迫自己去淡忘的东西,又渐渐地从记忆深处慢慢浮现出来,眼前不断地闪现大学时和柳林枫在一起的情景,她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悲伤,当吉他声戛然而止时,她看到王子成从里面走出来。

“怎么啦?谁欺负你了吗?!”看着眼前王子成一脸惊讶地站在面前,李小聪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她慌忙擦了一把脸,笑了笑说:“哪呢,刚才打摩的来的,让风吹的——看你那么投入地弹吉他,没忍心打扰你。”

王子成将信将疑:李小聪本时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怎么突然就流眼泪了呢?

李小聪见王子成低头不语,便又说:“像我这么强大的女汉子,从来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哪敢欺负我呀——店里有热水么,我先洗个脸。”

王子成便去帮她打热水。

李小聪拿过刚才王子成的吉他,这是一把普通的民谣吉他,和柳林枫送她的那把差不多。

王子成从里面打水出来,看见李小聪在端详自己的吉他,便说:“读大学的时候玩玩,我毕业后出去的那几年,就搁家里了。昨天回家偶然看到了,上面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我便擦拭干净,拿到店里来,没事的时候自娱自乐一番。”

他看李小聪拿着吉他不吱声,便又问:“小聪,你也会弹吉他?”

李小聪笑了笑:“读大学的时候玩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就再也没有碰过了。”

“真的吗?那你也来一曲吧!”王子成一听李小聪也会弹,兴奋得两只眼睛冒光。

“算了吧,我路过这,现在要去办点事。”不等王子成回话,李小聪已经转身走了。

“小聪,你——”王子成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只疑惑地看着李小聪的背影远去。

柳林枫在他父亲的公司做了个部门经理,因为有父亲在后面撑腰,他的事情多由他人代劳了,所以虽然身兼要职,事务却不多。闲着的时候,他便想着李小聪,觉得自己这几年确实欠她很多,越想越觉得内疚。特别是当他从李分那得知李小聪选择去偏远的山区支教,是因为自己的突然离开对她造成的打击,他的心里更加难受。他能想像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孩作出这样的选择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而又是谁逼她产生这么大的勇气。

草编的戒指


风和雪相遇是在一个草地上,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季节,漫山开满野花铺遍着整个山坡,风为雪用草编织了一个戒指戴在了雪的无名指上,雪高兴的跳了起来,那是雪生平第一次幸福,雪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爱风,而风也说了他们的约定,风说等他有钱了,有了实力,他会开着心爱的车儿来迎娶雪的,可是雪说她不需要风很有钱,雪很害怕失去风的,雪也不需要风有豪华的小车,雪只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家,只要可以装下风的心就很知足了。但是,风犹豫了,风说他不能容忍没有钱的日子,风说他不能让雪跟着自己受苦的,风说了好多现没实的问题,而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风,雪只是静静的站着,当风说完这些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得很干脆、也很彻底,雪只是静静的看着风远去的背影留下了一行泪珠。

没有风的日子,雪的世界是一片空白,雪每天都会傻傻的守护着那枚草编的戒指,只是时间给了它沧桑的面容,使得它不再和从前那么的漂亮,草已枯萎了,草编的戒指变得很难看,雪还是如是珍宝一样的守护着它,因为雪知道那是他们爱情的证明,雪想着在结婚的那一刻,当雪拿出那枚草编的戒指的时候,风会为雪留下幸福的眼泪,雪想着那样风会更加珍惜自己的。

现实往往比理想更加残酷,当风只身来到大城市的时候,风感觉到的是无尽的迷茫,当风找工作受到几次挫折之后,风失望了,风就整日的借酒消愁,但是这样也会不经意的想起雪,每次也会有揪心的痛,风好像回到雪的身边,可是风却不能。

有一天,当风在一个酒吧喝酒的时候,他遇见了云,云很高雅、也很端庄,是云来找风的,云问风能否一起喝酒,风没有拒绝,云醉了,是风送云回去的,当风来到一栋美丽的别墅前时,风傻眼了。从那次以后,云缠上了风,风没有拒绝,风找不到拒绝的理由。风的心里还是没有忘记雪,风想着雪会一直等着他的,风想利用云使得自己拥有一定的实力,然后再去迎娶雪的。

人是会随着时间的的推移慢慢发生变化的,风也不例外!当风和云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风爱上了云。而雪在他心里的位置越来越渺茫。最后他们相爱了,而雪却在那里傻傻的再等风回来迎娶自己,尽管草编的戒指已经凋零成一堆废草,雪还是小心翼翼的拾起,只是眼珠多了一些泪花。雪却不知道风在享受着自己的生活。

有一天,雪独自来到了风来的那个城市,雪想知道风在大城市的生活怎么样,雪想照顾风,雪满怀期待的来到了那个陌生的大街,尽管很繁华,但是雪的心理只有风,雪看见了风,雪没有跑上前和风相聚,雪只是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留下了一串揪心疼的眼泪,雪就这样的回去了,雪看到了那枚草编的戒指,傻傻的站了好久,雪那天就焚烧了那枚戒指,雪想埋葬他们的爱情,然而,雪的心从此再没有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