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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再次相遇我们热泪盈眶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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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十年后,再次相遇我们热泪盈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光是最不留情面的,无论你怎样的青涩,怎样的不舍,它总会不顾你的挽留,轰轰烈烈向前奔去,留下无数无数,你来不及思索、来不及想好如何面对、就发生的一切一切。再回首,已经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对于那一段往事,何止十年?

那时候,临近毕业,告别了所有在城里实习的同学,我落寞的回到我生长的山村,到学校开始了为期45天的实习生活,成为一名乡村女教师。当时,心里还为一段似乎是心有灵犀的懵懂情感纠结着,家里,面临着一场近乎灭顶的官司。

我们是在这里认识的,一群青春洋溢的朋友。霞是我朴实真挚的姐姐,在我为了家境的难堪悄悄流泪的时候,她总是用最实在的方式安慰我,劝导我。我们的友谊延续至今,虽然,她最后成了一个要强能干的农妇,我是一个机关里的小领导。还有他,一个木讷实在的师兄,在我短短的实习生涯里,我最最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了延续多年的苦恼。

知道他喜欢我是在我实习了一段时间以后,霞对我说的,我不知道如何应对。但是,我很快发现,他对我的关注让我感动也不安:听说了我家的官司,他在我家对面痴痴的坐一个晚上;我妹妹在他所教的班学习,咳嗽了,他特意熬了冰糖梨水,节节课放我妹妹课桌上;我收到了一封信,他坐卧不安的找霞打听我的心情;我实习结束了,他偷偷掉泪;我返校后,他每周六到我们的镇上等车,看我会不会回家;老师们外出旅游,他不知道我的分配情况,执意不去;学校组织看电影,他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在纸上一遍遍写我的名字。

毕业分配后,我很快认识了老公,一年后就早早的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突然到了我的单位找我,是他父亲病了,就住在离我单位不远的医院里。我告诉他我结婚了,并请他到家里吃饭,老公很友好大气的接待他,我们此后倒也常常联系。知道他一直单身,我多次要介绍朋友给他,他都婉言谢绝,在后来我劝导他时,他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曾经沧海你如果很想让我找,你看吧,只要你说好就好。这句话,吓到了我,可能也吓到了他,之后,我们几乎不再有联系了。

时光荏苒,在我的孩子8岁的时候,霞说,他结婚了,有了孩子,我们应该为他高兴,说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他的小公主。当时,他已经35岁了。我和老公很精心的挑选了礼物,和霞一起到了他的家。他看到我们很开心,当我看到一脸幸福躺在床上他的老婆时,我还是吃了一惊:那是个长相和我极其相似的女子,年龄比我小几岁。我们坐了一小会儿,就匆匆告辞了。老公回到家,还有些醋意的说:他怎么找个老婆都这样的像你!

又是五六年的光景,我们没有联系过。有次带朋友到老家的黄河边玩耍,有几个老朋友,叫了他。因为中午喝了点红酒,头晕晕的不愿上陡峭的台阶,他不说一句话就留下陪我,我觉得很尴尬,就提议顺着土坡走上去。他默默的走到一边,撅了个木棍子过来对我说:你拉着木棍的一头吧,上坡的时候你走前边,万一摔倒了,我可以挡你一下。那时候,还没有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后来看这部电影,就觉得有点淡淡的温暖。

后来再回老家的时候,在当年的镇上,我们不期而遇,当时还有几个朋友,我们几家在一起吃了饭。他老婆是开朗单纯的女子,热爱生活,喜欢写一些文字。我总感觉,我们前世可能真的是姐妹,相似度很高。但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子不知道他对我的曾经,我也不想她知道,其实,他真心的喜欢着她就好。

此后,就和他老婆偶尔有些接触,越来越喜欢她这个善良纯净的女子。曾经也调解过他们夫妻间的一些小矛盾,也在各个方面彼此鼓励过,在八月石榴丰收的季节,原来是他给我送点石榴,后来是她老婆给我送。开心舒畅的是:曾经已经彻底过去,我们都沉浸在各自的幸福生活之中,彼此,多些关注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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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你还好吗


细雨飘飘打湿了今夜,寒气卷着不知疲倦的冷风在天地里旋舞,到处弥漫着淡淡的冬的滋味。我是疏懒的,我不愿意出门。因为一个朋友盛情相邀,我不得不放下心灵上的繁琐,赴一场美丽的约会。

你,忙碌于众人之中,你热情地和所有与我曾经要好的朋友握手、点头致意,那份真诚仿佛又在复制曾经的浪漫。在分别后的多年里,我也偶尔幻想过我俩重逢的一切画面。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此时此地会遇到你!我惊异于朋友的聚会是有意的安排,抑或是邀请我时刻意的隐瞒。

我的来临,你只是用飘忽不定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探寻,探寻着我的欣喜?我的幸福?我的标准式的笑颜?我和所有旧友默契地微笑,拥抱,只是没有向你靠近,你也没有向我伸出你的手。一如当年的你和我,可以和很多人一起开心的笑呀、闹呀,但是唯有你,唯有我,在喧哗面前,在众目睽睽下,我们似乎都在刻意隐藏着什么,从来就像两个世界的人。从来不知道你我之间应该属于什么,或是有多远的距离?我们的邂逅从来都不会有称呼,甚至连一声简单的问候都觉得累赘,你还好吗这句台词也只好省略。或许你我轻易地放手之后,永远也难以重温那一双温暖的手!哪怕就只是普通的朋友,礼节性的握手、象征性地握手?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聚会里,依然重复着高傲。

我以为,在时空的隧道里,你已经释怀。可是,你深邃的眸子里仍然隐藏着幽怨的眼神;我以为,你已经忘却那些快乐的日子,可是,你总在他们面前挑起一个个话题,话题的主角依然是我和你。我不知道你戴着面具的笑脸下面,埋藏着多少秘密?难道,你惟愿重复着那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十年前,还没有来得及开幕就已经谢幕了的故事,曾是刻骨铭心的?为何十年前你还没有等待你倾诉之后的结果,就匆忙转身,将空白留在你我之间?我的沉默难道真的让你失去了坚持的勇气,失去了等待花开的结果?我不明白,你华丽地转身,你匆忙地投入另外一段只是为自己找一个美丽的台阶下吗?为何你又让你的挚友来牵我的手?你以为,我冷酷的面容之下,从来都没有情感?当所有的一切机缘注定我可以离开的时候,我也给你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背影,让你永远目送我的离去。我和所有人都有一个承诺:再次相见,再次相约美好。只是,我没有一句告别的话语想对你说,我的身影渐行渐远,远离了曾经的圈子,远离了曾经在一个战壕里的战友。那段空白的记忆里,发生了许多故事,不过现在都是些心灵的灰烬,我断断续续地从友人的诉说中知晓你并不完整的信息,你也来到我住的这座城市,你住城西,我住城中。小城很小,我们却从来不曾谋面,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总是向外延伸。我也惟愿你我就如陌生人一样在喧嚣的世界里依然潇洒、不会再有任何伤害。

不曾有过的风花雪月,或许是你我之间的遗憾,或许这也是你我之间最好的诠释。只要彼此过得好,那些随风消逝的青春岁月,都不足以记挂一生了!

十年后的约定(一)


06年的我14岁,黝黑的健康肤色,圆圆的苹果脸,向下弯成月牙状的嘴角,忧愁的眉眼阴郁的像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忧郁少女,其实,我只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夏季,对面原本空寂的楼房里突然搬来了一家人,我欣喜的想着,终于有人可以一起陪我玩了,因为我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很忙,所以,表面看似阳光的我其实一直都很孤单,很孤单。

晚上,我孤独的坐在客厅沙发上,双手抱着膝盖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里面播放的正是感动无数人的泰坦尼克号,我一边哭一边啃着中指,突然盯得一声,门铃响了,我纳闷,这才八点多,父母不可能这么早回家的,而且他们有钥匙压根不用按铃啊,莫非。。。我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轻手轻脚的走到门前,手里还拽着一根粗木棍,踮起脚看了看猫眼,无奈的抿唇,好吧,这么黑,能看见个鬼啊。鬼!我心里深深震撼了一下,不会吧,不会真的是鬼吧,怎么办,怎么办,我内心焦虑不与,这时门铃又响了,还伴随着好听的男音,请问有人在吗?

好吧,其实是个人。我佩服自己想象力的同时,又不忘细着嗓子回一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那个好听的男音又响了起来麻烦你开一下门好吗,我是对面新搬来的。刚才陶醉在他好听的声音里,都忘记给他开门了,哎,我这色女啊。马上变换淑女式微笑,轻轻的打开门。

那一刹那,世界寂静无声,,仿佛时间按下了停止建,只有我的心跳是在跳动的,他很漂亮,对,是漂亮,唇红齿白,肤色在暗夜中依稀可以辨认那种晶莹剔透的白嫩,眉眼间又英气逼人,我在内心狂犯花痴,哇,帅哥,好帅啊,欧巴呀!!!

帅哥有些莫名的看了怔愣间的我,又往客厅里面探了探,(画面正是露丝赤果果躺在沙发上的样子,全裸! !不知道的人,都会觉得,呵呵,你看片儿!)瞳孔骤然收缩,脸上闪现出不自然的神色。有些不敢相信的问你看这个?

我回神,回头看了一下电视屏幕,画面是杰克在认真画画的帅气侧脸,我淑女的对他笑笑,嗯,这个很好看的,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把cd借给你。对帅哥,我从来不吝啬,这是我秉持多年的信仰。

帅哥的脸僵了五秒,一直这样静静的看着我,然后低下了头。看到帅哥此情此景,我忍不住yy了一下,啊,好害羞,帅哥看着我干嘛,不会是被我给迷住了吧,莫非是因为我今天用了妈妈的美白霜,肤色变白了,然后变美了吗?我瞬间自信倍增n倍,于是把嘴角绽的更开了。

然而帅哥内心的真实想法是﹕原来女孩子也看a片啊!太豪放了吧!

不用了,不用了。帅哥的脸抽搐了一下,讪笑着摆手。我奇怪于他的表情,不过没开口问。想来他应该不是这么无聊只是找我聊天的,又礼貌的问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帅哥被我这一说,终于记起正事了,哦,对了,我家酱油没了,所以想找你借酱油。

我甜甜的一笑,很豪爽的答应了,没问题,你等我一下啊。没一会功夫,我就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一瓶厨邦酱油递给他,然后很心机的故意碰了一下他的手掌,然后他道了声谢谢,留给我一个帅气的背影就决然离去。

就这样,我的爱情种子在心里萌芽了。

若非热泪盈眶,何必念念不忘


为自己所感动,是一种唯美。可以不要眼泪,不捧鲜花,不需掌声。仅是在心里衍生的悸动,就能诉说属于自己的成就。但是,看过《哲思》的同学大概都知道这样一句话你的美,应该让全世界知道!当然,我也不美,只是丑得不太明显罢了。所以,能有幸参加学校这次举办的首届感动校园十佳人物的竞选,我的内心也是无法言明的激动!因为于我而言,它是释怀也可谓是分享。感谢学校让我拥有了这样一个机会。 

《家是承担》

是命运,让我之名冠他之姓。所以,我首先不得不谈论的是我的家庭,我的父亲!

1997年11月17日,我在山东出生了,本该是一个雪花飞舞的季节,却因为我的降临而艳阳高照。按理说会是一个好兆头,可偏偏因为我的调皮,迫不及待想要提前三个月认知这个世界,给整个家庭都带来了不幸。姑姑在送母亲来医院的路上,让人通知正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父亲,出于担心母亲和我的安危,父亲没有顾及到极速坠落的机械,伴随一声惨叫,他晕倒在血泊中,陪伴了他23年的右肢被碾压得血肉模糊。父亲也被送到医院抢救。

医院的医生让刚做完剖腹产,身体极度虚弱的母亲签下了截肢同意书。母亲看了看身边熟睡的我,含泪抱给了护士,帮我们扔了吧,不然就替我们找人领养她,她不足月就出世了,肯定体弱多病,像我们这样的家庭,现在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根本养不活她。护士摇了摇头,看了看手里瘦小的婴儿,再抬头看了眼这难得的晴天,你还没给孩子取名呢,不如就叫她晴晴吧,但愿你家的困境能就此转晴,孩子,你先抱好,怎样处理也是你们家的事,但是,你好歹也应该让她爸爸看一眼啊!

父亲整整昏迷了两天两夜,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我抱抱孩子!然而当他想要伸出手时,才发现厚厚的纱布裹住的仅仅只有右手手腕上端的部分听母亲说,当时,他整个人就像疯了一般,左手使劲扯着母亲的衣襟,问她是怎么回事,然后又夺过母亲怀里的我,朝病床扔去,接着对母亲就是一顿暴打,全然不顾啼哭的我。这是结婚以来父亲第一次动手打母亲。此后,就成了家常便饭!

母亲终于不堪忍受,在生下妹妹后,就弃下年仅三岁的我,抱着妹妹回了四川。

我早已记不清楚身上还存有的淡淡伤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只是知道小时候,父亲爱喝酒,每次都会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对我就是非打即骂。姑姑看不下去、也劝不得,只好说领养我。当时的我还不知道领养是什么意思,只是在姑姑让我叫她妈妈,叫姑父爸爸的时候,我开始担心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说什么都不愿意。小小年纪的我竟扬言我只有一个爸爸,我要一辈子都照顾他!

在姑姑和邻居们的帮助下,五岁时,我便学会了洗衣做饭。我就像一个小大人一样,细心打理着家里的一切。趁父亲清醒时,我会学着姑姑教我夹菜的方法,教他用左手使用筷子,筷子每从父亲的手里落一次,我的心就要跟着紧张一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父亲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学会了灵活运用左手夹菜甚至可以做许多的家务,性格也变得随和起来,不再那么暴躁易怒。在我的陪伴下,他把用左手写的第一封信寄给了母亲。买了回四川的火车票去和母亲团聚。这样,我的家也才终于像一个家!

可是,为了供我和妹妹读书,也为了年迈且患有癫痫的奶奶的病得以控制,父母亲又一次选择了外出务工。家里就只剩下奶奶,妹妹和我。奶奶只要身体有稍稍不适就会犯病,每次犯病都会把妹妹吓哭,而我却能表现出出乎常人的淡定。我先是把奶奶平躺在地上,为了不让奶奶咬到舌头,我会把自己的手指拿给她咬,有时的确很疼,疼得我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还得在奶奶醒来之前,把她弄脏的衣服,尿湿的裤子换下来洗了,才不至于让她醒来时感到尴尬。

父亲常说,如果没有我,他大概也活不到现在。可是,没有你,哪有我。没有你们,我哪儿有家?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不可磨灭的伤,但是,我却选择了以最乖的方式成长!

《学校是责任》

没有上过幼儿园的我却在诗词方面独具天赋,年仅七岁,我就开始执笔写诗,在我们乡里是有名的才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能破例在没有上户口的情况下得以上学。四年级开始,我的作文《成功就在读书中》,《家有小黄狗》,《最珍贵的礼物》,诗歌《莫忘友谊》,《我有一个梦》等就相继刊登在《宜宾文艺》上。

初中三年的学生会工作更是为我在高中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奠定了基础。每次周二开会时,都会扪心自问,我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吗?正是这一次次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我的责任心不断地加强,为学校、为同学服务的信念也在脑海中逐渐地形成。 

每天的晚自习,我都会安排学生会成员与我一起检查各班的自习纪律和楼道卫生,保证他们能在干净,安静的环境里学习。我还会把每天的情况公布在通告栏上,便于各班班主任查漏补缺,管理班级。这样以来,我们年级的自习纪律和环境卫生也越来越好。我还组织学生会成员利用周末扫过大街,在食堂擦过桌椅。最近举办的运动会和晚会,由于主席外出培训,所以一切都由我全权负责。我还担任了运动会的播音,他们把拾来的人民币,饭卡,手机等交到我的手里。我便承担起了帮它们找到失主的义务。每天我都背着这些东西,就像背负着责任。每天我都在广播里一遍遍重复请遗失了人民币,手机,饭卡的同学到主席台认领。

我的嗓子沙哑了,但我的内心却无比欣慰与感动。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给我送早餐,润喉片和水,因为我顺利地帮六名遗失饭卡,四名遗失手机,两名遗失人民币近600元的同学找回了自己的东西。说起饭卡又让我想起了一件事记得之前我这里一直放着一张没有做任何标记的饭卡,来询问饭卡的同学也说自己的饭卡没有标记。我只得问他饭卡里还剩多少钱,他说只有20元左右,我便让他去超市刷卡机上试试,如果余额不是那么多就还回来,没多久他就回来了,告诉我饭卡不是他的,因为这张饭卡里有将近300元,好几个前来认领的人都是这样。最后这张饭卡回到了失主的手里,他激动不已,连连道谢。可是我想,他最该感谢的是那位拾金不昧的同学,是那些没有冒领的同学!

正值高三,为了让同学们能有一个良好的就寝环境,保证第二天的学习质量,对就寝纪律的管理要求也变得十分严格。在朱主任的安排下,我接受了查寝这个严峻的任务。每天晚上当同学们都就寝以后,我就在过道里检查,督促同学们早点休息。好几次班主任看我每天这么迟睡觉,都会叫我早点去休息,而我就会说:老师,我不累!经过一大周的努力,便看见了丰硕的成果,同学们能自觉地遵守纪律了,就寝纪律比起以往明显的提高了。

现在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积极地参与学生会的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按时工作,指导同学们正确的工作方法,努力把学生会建设成真正能自主管理的优秀组织,让学生会的成员们发挥自己的功能,也为老师们减轻些负担。

God loves you,just the way you are,but too much to let you that.上帝就是喜欢本来的你,但就是因为太喜欢了而不能让你一直那样!所以,我一直都注重培养自己的能力。高一下学期,我曾与数名老师一起去各个学校招生,深受那些学弟学妹们的喜爱,他们大多都亲切地叫我姐姐,也为学校增添了不少优秀生源。在去招生的路上,黄刚老师告诉我,一个人除了要有能力外,他还得具备学历,和人际。他首先肯定了我的能力,继而鼓励我好好学习,还教我怎样处理人际关系。不得不说,我在帮学校的同时,也学会了很多,我在语言行动感动13级学弟学妹的同时也收获了感动。黄刚老师的教导和他们的到来就是令我感动的源泉。信任,支持和鼓励是让我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

《社会是义务》

生命的活法千万种,谁不是生而活着。一个人怎能因生之偶然而活之苟且呢?人要好好活着,可什么才算好呢?我觉得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当别人需要,你就能伸出援手!

每次只要是看见同学提水,我总会伸手帮忙。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看见一个女同学提着两桶水,我连忙去帮她。全然忘记了自己手上也提着一桶水。楼梯间很窄,又是下课时间,为了不挡住别人过路,我就接过了她手里的一桶水,一个人提着两桶水爬楼梯。爬着爬着就觉得眼前一黑,然后整个人就失去了知觉。我醒来时自己已经在医院了,被诊断出是血管神经性晕厥,这种病无药可医,它需要保持好的心情,不能过度劳累。可就是这个时候,星姐找到我,让我做溪月文学社的主编。习惯了有求必应的我答应了她的请求,并向她保证会把溪月做得更好。可是学习,学生会,文学社,家庭在重重压力下,我晕倒的频率与日俱增,不得不应了父母亲的要求休学回家。

在家里我也并没有闲着,我利用上网的时间,与意林杂志社负责人联系,让溪月顺利加入了意林文学社联盟。同学们放暑假的时候,我去了华西医院复查,在确认身体状况良好之后,就想在那里找一份暑假工。三姨听说后就把我介绍到了一个暑期培训机构朗特教育。让我教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写作文。(为期十五天,五天可放一次假,每节课两个小时,工资2400元)去那里的时候,负责人首先让我给前来报名的八位家长和学生上了一节课,在得到家长认可后顺利与七名家长签约。

看得出,没和负责人签约的那个家长的孩子特别想留在这里学习,可是家境没有给他选择的余地:他家里是做水果生意的,他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也都在上学。他特别爱学习,也想像他的同学一样暑假去补课。但是,他却只有在老师来面试的时候才能和家长借机免费听一节课。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我决定帮帮这个孩子。我先是找到这个孩子的父亲,试图说服他签约,可是,他只能无奈地摇头,因为确实拿不出80元一小时的补课费。于是,我找到负责人,希望她能留下这个孩子,并且说我愿意免费给他们上课。负责人最终被我打动了,她同意了让他留下来学习。

第一节课,我让他们写《我的老师》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孩子都写的我,虽然语句有些不通顺,虽然错别字还很多,虽然笔迹稚嫩无比,但却饱含真情实感,让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无法收住。看着我哭,孩子们也急了,忙说会努力学习,让我别担心。拭去泪水,看着这群懂事的孩子,我的心被震撼了!十五天里,我把我老师教给我的所有写作技巧通通传授给了他们,我多想给他们此生最美,即便我一无所有!

补课结束那天,几个家长找到我,说要请我吃饭,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孩子作文水平提高了,也比以前更懂事了。我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因为我怕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他们的乖巧懂事其实只需稍稍点拨就会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我,只是个高中都没毕业的伪老师,我又做了什么呢?见我不肯去吃饭,他们忙把自己的父母支走,把我拉进教室,让我蹲下来,用红领巾蒙住我的眼睛,大概两三分钟以后,他们给我解开。让我望向白板。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老师谢谢您!然后为我合唱了一首《米兰》。我想,这一定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特别、最难忘的礼物。

我也不知道这些事迹能不能让我获得感动校园十佳人物的光荣称号,可对我来说这并不重要了,因为我对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无怨无悔。我会好好善待我的父母,继续为学校、为同学服务,将来成为栋梁之才,为国家贡献力量!

在这里也谢谢你们,是你们先感动了我!让我体会到了太多太多

这个时代,还提倡热泪盈眶吗


许渊冲(以下简称许老),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是美国文学老师给我们看《朗读者》的节目才知道的,说是让我们学习下许老的说话风格。看过之后,就对屏幕前的这个人肃然起敬,特别欣赏这个人,以至于那时候正好要求写毕业论文,于是我凭着一腔热血写了许老,但其实对许老了解的并不多,这时才发现,这是给自己出了一个大难题了。其实我喜欢他,并非羡慕他的才华,羡慕他的翻译能力,当然这也是一个方面,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在屏幕上那仅仅只有几秒钟的热泪盈眶的画面,让我觉得这个人特别可爱。

他说他经常在晚上工作,这是一种偷时间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珍惜时间的表现,不过他干的是翻译的正经事,不像我,做的是自娱自乐写文字的事。然后主持人一语道破,说这不就是熬夜吗?许老说,对!此刻我也正是那千千万万中熬夜的一员,也借着这不困的睡意,潦草几句,表达下对这些热泪盈眶的人的敬意。

在节目中,许老说到:当年喜欢一个女生,于是把翻译好的林徽因写的《别丢掉》送给那个女生,那时候其实并不知道那个女生已经有心上人了,过了五十年之后那个女生终于给他回信了,还是看到许老的佳作刊登在了报纸上她才看到的,那女生从台湾给他寄来了这封回信。说到动情处,一直在说幽默话语的许老,突然热泪盈眶起来,他说,五十年啊,整整五十年啊!

那一刻,我觉得眼前这个人特别真实,别看他如今是96岁的高龄,但是对于曾经那真挚的感情,他依旧能热泪盈眶,这是很感动我的地方!

大概有一天你深爱过一个人,几十年之后,那个人终于有机会给你回信的时候,我相信你的内心世界也是感慨万千的,只是能不能、会不会热泪盈眶就不知道,反正许老,他毫不掩饰的热泪盈眶了,情感充沛,让人产生敬意。

说到尊称什么老的,我除了称许渊冲为许老外,还称过金岳霖为金老,除此之外,没称过任何人。其实我知道有此资格的人是枚不胜举的,但由于本人不爱看书的原因,所以有幸、有缘了解的名人故事其实是屈指可数,加上符合本人偏爱的风格的人,在本人孤陋寡闻的世界里,又显得为数不多。

金岳霖(以下简称金老),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他的名字吧?如果你听过奇女子林徽因的故事的话。他是一个深爱着林徽因的人,是一个为了林徽因终生未娶的人,他同样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

我对他的了解并不多,一次偶然看到了一篇写他的文章,看完之后,也为他心中那份真挚的情感而感动,于是也尊称他为金老。节选如下:

金岳霖88岁高龄时,那时他身体衰弱,行动不便,记性也不大好了,谈话超过10分钟就会睡着。但是说到林徽因,他却依旧精神矍铄,十分健谈。据晚年采访过他的陈宇先生说,金岳霖看到林徽因的照片时很激动。他接过手,大概以前从未见过,凝视着,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他的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梗在那里。他一语不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他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地对我们说:给我吧!

看完之后我觉得挺感动的,尽管我只是这故事中的一个局外人,我想当时林徽因还活着的话,他一定特别欣慰,因为已经是高龄的金老,从未忘记过她这个好朋友。

而说到姓林的女子,还有一位也是我的女神,她的名字是林忆莲。她说之所以取名为忆莲,是父亲为了纪念前女友阿莲而取的。

她一定对得起天后这个称号,因为我觉得她唱歌的确好听,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如《至少还有你》、《伤痕》、《不必在乎我是谁》、《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当爱已成往事》等。我觉得有太多都是爱情歌曲中的经典,例如上述提到的《当爱已成往事》。

歌曲《当爱已成往事》是由林忆莲的前夫李宗盛作词,当然也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作词人。那时候的他们由于聚少离多已是离婚,却被要求同台唱这首歌,歌里写的全是他和她的故事,刚开始他还能淡定地笑着介绍,身边的这位是林忆莲女士,可是没唱到几句,他就开始哽咽了。大概所有的画面都触景生情,勾起了他曾经的所有回忆。都是有故事的人,只不过,他不仅有故事,还有才,所以写出了这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的歌词来,让那些受没受过伤的人都觉得有几分在写自己,这便是他的过人之处。

以上说了三个故事,都是关于爱情,确切地说,是关于留有遗憾的爱情,大概是因为心中有遗憾,才真情流露那些热泪盈眶的画面吧!

与此同时,不禁让人沉思一句:这个时代,还提倡热泪盈眶吗?

现在的社会,似乎动不动就会被贴上矫情、很作这样的标签,即使他不到动情处流泪,哪怕他说几句发自肺腑的话,那些看上去有点煽情的话,那些看上去能打到人内心情感最脆弱一面的话,似乎都会被别人吐槽,尽管我们都在歌颂勇敢做自己就好,但是,受的打击多了,流言蜚语多了,可能那个劣势的氛围反而占了上风,居高不下。

如果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还活着,我有理由相信他们笔下那热泪盈眶是真性情。如今这个时代是否还提倡热泪盈眶,就仁者见仁了,但应该,一切都变得复杂了很多。

十年后,茉莉花还是开得如此香


17岁的时候,他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那个美丽而又才华横溢的女孩。第一次看她在校刊上的文章他就动了心了,于是一行行抄下来,因为喜欢,就愿意在她路过的道口,在她去的阅读室里偷偷地看她。其实,她是注意到他的,这样出色的男生,常常要被女生们议论的呢他高高帅帅的,学习好!

目光交错的瞬间,他望过去,然后轻轻地问:可不可以喜欢你?女孩没有回答,而是从包里掏出一捧茉莉花,白色的茉莉花散发着清香,然后对他说:打开手。他轻轻地把手打开,女孩把那一捧花放在他的掌心,然后转身跑了。

一年后,他们考上了大学。他在南,她在北。

她问:茉莉花可还在?

他答:在啊,4年之后我要带着这些美丽的茉莉花来向你求婚。鸿雁传书之间,他们爱得浓情蜜意。毕业那年,她在北京租了房子,然后对他说:毕业后来北京吧,我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筑个巢。万没料到的是,他说:不了,我觉得上海挺好,不如,我们散了吧。她隔着长长的电话线说:要不我去上海也行。而他说:这不是上海北京的问题,而是爱不在了。她的心凉下去了,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但纠缠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她于是放下电话,放电话之前就说了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吧。她指的是那包茉莉花。

几天后,她再打电话过去:把我的茉莉花还给我。他说:留着做个纪念吧。

5年后,她做到一个公司的副总,屋子里总是种着很多盆的茉莉花。有一次她负责招聘员工,一个应聘者进来说:我在上海打工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也爱种茉莉花,满屋子的清香。她的心动了一下。

结束的时候她随便问了一下: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应聘的男人说了3个字,她呆在那里。正发愣,应聘的男人又说:不过他是盲人,他说过,眼睛看不到,如果再闻不到茉莉花的清香,这人生就没有趣味了啊!

她几乎昏厥,那个男的说,那个男人5年前失明,学了盲文,在那家公司做速记。她只觉得天昏地暗,自以为的绝情绝义原来是他的不忍。

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时,她用香袋装了很多新鲜的茉莉花。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安静地站了好半天,说好了不哭的,但眼泪还是流了满面,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甚至已为人父,或者还是和她一样傻,为了一份感情把爱恋冻结了。他嗅到空气中的花香,轻轻地问:请问是谁带来了茉莉花?她走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说:把手打开。他一下子愣住了,好久,几乎是颤抖着把手打开,她把一袋子新鲜的茉莉花倒在他的手里,对他说:这是10年后的茉莉花,和当初一样芬芳美丽。他的泪,一滴,又一滴,落在茉莉花上,那些茉莉花因为泪的滋润更加美丽生动。她拉过他的手:我是否还能成为你心里最美丽的那朵茉莉花?

他小心地拥她入怀,说:那朵茉莉花在我心里已经开了10年了,而且她一直是最美丽的那朵!

许你一场热泪盈眶


1.

栀子小姐从没想象过有生之年还会和树先生再相遇。可这件事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发生了,在声色犬马的城市之巅,希尔顿顶层的高档旋转餐厅。

当时,栀子小姐正和未婚夫享用一顿浪漫非常的烛光晚餐,她妆容精致,落地裙角轻扫地面。双方都举止得当,大肆筹备着婚礼的细枝末节。

请帖早已发出,众所周知,还有一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毫无疑问,这一对新人是亲朋眼里的天作之合、牛郎配织女式的琴瑟之恋。

2.

树先生出现在电梯口的时候,栀子小姐全然没有注意到他,正忙着和未婚夫推杯换盏。他将切好的牛排送入她口中,她直了直身子道谢,笑意尽显眉宇之间。

香槟中的气泡上下沉浮,像极了坐在窗边的栀子,看似极具诱惑却也尝不出任何味道。

树先生透过人群注视她却迟迟不上前,停顿几秒后,被训练有素的侍者领入相反方向的一张餐桌,他轻车熟路地点餐,酒水随之奉上。

栀子小姐喜欢起泡酒,这个树先生最早知道。他轻扬嘴角开玩笑:“小资的女人都喜欢拉菲……土妞儿,看来你的品位有待提升。”

她一口闷掉剩余的小半杯,抬头,故意一口气哈上他的脸。她说,看来我再怎么努力都配不上你的虚荣,起泡酒沉沉浮浮,随时随处会在舌尖爆破,就这一点,像极了我钟情的人生……可是,这其中的起承转合,你不会懂。

说出这话的那一年,栀子小姐二十三岁,在一家影视公司工作,凭借一副伶牙俐齿提早步入社会。正值事业上升期,她丝毫不敢怠慢,成天起早贪黑的。除了正式工作之外,她还额外谋了好几份与文字相关的兼职。

那时候的她,失眠至脱发,常常疲惫到没力气接电话。那时候的她还没学会穿着高跟鞋赶公交,也没学会逢场作戏与利益对象搞暧昧。那时候的她,除了对梦想的追逐之外什么也不会,没有起泡酒也不懂拉菲,更没学会填补情感生活的空白。

好在这一切辛苦栀子小姐都认了,说是要抓住好时机来个让旁人跌破眼镜的大翻身,无论如何都要为人生的风生水起大战一回。

朋友为她直白到底的雄心壮志拍手叫好,却也悉心提醒,说情感往往大于理智,说来说去这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

3.

和树先生的相识是在一次朋友的饭局上,朋友是个不入流的外围小导演,拍拍仅供狐朋狗友自娱自乐的小广告和纪录片。

那次栀子小姐闲来无事写了一部看似灯红酒绿的小剧本,朋友一眼相中,说,是时候干票像样儿的了!于是托了十八层关系圈钱要树先生做投资人,请客吃饭,顺便拉栀子去作陪。

栀子气质清纯,就是不怎么会打扮。那天她正好出差回来,下了飞机就往酒店赶。抵达时大汗淋漓不说,而且只穿着球鞋和破洞牛仔裤,头发还挽成一个毫无美感可言的发髻,怎么说都与大厅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打眼一看像是个和文艺毫不沾边的穷学生。

树先生最后一个到场,所有人都恭恭敬敬地站了起来。只有栀子小姐没站,她不是不想,只是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整个儿人被牢牢焊在了椅子上,屁股都没来得及抬。朋友正要将她往起拽,树先生伸手做出平身的姿态,双肩一耸,大衣顺势落在了沙发扶手上:“坐!大家都坐。”

朋友赶忙上去打圆场,先是自干三杯,又没话找话声声恭维着。

大家跟着点头哈腰满口称道,只有栀子小姐始终埋着头,一口酒一口肉吃得不亦乐乎。

喝到兴头上,树先生指名点姓地要她陪杯酒,说作者可是项目的核心啊,怎么能不借时机切磋切磋呢?栀子小姐听闻,不慌不忙擦去嘴角的油渍,直愣愣地站起身,横冲直撞地将举着杯子的右手向前一伸,二话不说一口闷。

树先生原本以为她会说些什么,不料一切发生得短暂而突然,隔了挺久他才反应过来,笑容和手臂一并僵在了半空。顿了顿,这才冷嘲热讽地奉上一句:“小姐,你以为我真想和你喝酒?”

栀子小姐面不改色当头一句:“是啊,不然是要干吗呢?!”

她的一脸无辜却搞得树先生很是尴尬,他轻咳一声,退席去走廊里打电话,没几分钟就又转身回来。导演劝他今日尽兴不醉不归,他却推辞说自己临时有事儿,就不奉陪了。

因为栀子小姐的临场失误,很显然,那个项目没谈下来。从此,外围小导演也单方面掐断了同她的往来。

栀子觉得挺恼火的,断了自己的财路不说,缺头少脑的行为毕竟连累到了朋友。那天晚上她一个人沿着城墙走了很久很久,一层泪水一层迷雾。

4.

那次宴请隔了没多久,栀子小姐与树先生重新取得了联络。当然不是误打误撞,生活又不是小说,哪来那么多巧合?是他主动打电话找的她,说,剧本我看了,还不错,可以出来聊聊吗?

他们约在了山顶的一家咖啡厅,挺难找。栀子先乘公交车坐错了方向,只好打了辆出租重新往回折,山一程水一程。

她迟到了,可树先生并未面露厌色。他说:“好巧,我也刚刚才到。”

栀子小姐见面第一句就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他说:“神通广大这个词就是为我创造的,要什么不是唾手可得?更别说一串小小的号码。”

其实栀子一直不知道,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树先生早到很久。在那之前,他已经喝掉了四杯拿铁。可栀子永远都不会知道。

本以为会是场以互利互惠为原则、以皆大欢喜为结束的小商谈,可惜结果却超出了树先生的预测。

他一上来就给栀子小姐开出条件,满以为她会欣然接受。他说:“这个电影可以拍,但不能和你的那些狐朋狗友一起拍。他们不入流,没经验也没知名度,就算再好,也很难杀出一条漂亮的道路,反响必然会一落千丈的……但是哦,我可以将你配送给更好更知名的剧组,随你怎么发挥都不成问题哟。”

若换作别人,必然会将此视为一个梦寐以求的好机会,是得积攒几辈子的运气啊,不费丝毫力气便能破土而出。可栀子小姐当下就红了脸。她说:“不用了,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没错,我是可以借此大展宏图,可我不能背叛朋友。”

说完她就走了,将咖啡钱连同小费往桌上一放,连水都没喝一口。

树先生对她的追求就是从那天展开大攻势的。

后来栀子小姐问他当时到底是怎么看上自己的。树先生非说因为爱上了她故事里的少年,他像极了自己的十八岁,早熟而精明,桀骜不驯。

栀子小姐不相信。经过好几次“刑讯逼问”,他才招架不住如实道来。

他说大富翁也需要安全感啊,想当初利欲熏心的时刻,本可以拿着自己应得的蝇头小利头也不回地拍屁股走人,可你却不愿意背叛朋友。我当时就在想啊,指不定有朝一日我就落魄了,想必你也不会背叛我。

栀子小姐当即扮出一副十分狡黠的样子,她说自己虽然编剧没当上,却换来了一个小开男友,这叫有舍才有得,步步为营哦!

树先生亲吻她的额头,说:“好好好!你真厉害啊!谁都比不过你面儿上扮相清纯,暗地里胸有城府!”

5.

树先生之前有过很多个胸大腿长无头脑的前女友,不是三线演员就是还没来得及开花结果的小嫩模,会花钱,讲品位,全都指望靠着树先生争社会上游。树先生哪里会不清楚,爱过一阵子也就感到索然无味烟消云散了。

他将一句话作为爱情的至理名言,也是到后来才讲给栀子听。他说:“如果你是抱着一颗算计之心对待感情,那么很显然,你到头来得到的终究是一段饱含算计的爱情。”

栀子点头称道,说:“看不出来嘿,你浑身上下一股风尘味儿,心里倒装着一面明镜。”

那是栀子小姐头一次喝香槟。树先生晃着明晃晃的玻璃瓶身告诉她,说你之前喝的那都是低价位起泡酒,只有法国香槟地区出产的起泡酒才能称得上香槟!

那天晚上,他们喝得都有点儿多。树先生教栀子唱一首新学来的儿歌:“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亲亲嘴啊摸摸胸,你是我的前女友!哦……耶!”

栀子跟随树先生去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不开灯,脱掉高跟鞋,在21层的窗台上接长长的吻,就像是久别重逢那样。

再后来,树先生将嘴唇附在栀子的耳边不知所云地讲了好多。他一遍遍地呢喃:“你爱我吗?你说你到底爱不爱我?”

树先生看似底气十足天不怕地不怕,可他也有自己的软肋,他怕栀子小姐弃他而去,怕她终有一天不再爱他……

栀子默不作声,装出睡熟了的样子,却在心里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回答着,我爱你啊,爱你啊,可我越是爱你就越是害怕……

那是头一次,树先生发现栀子已经学会穿高跟鞋了。还有诱人的红唇、上翘的睫毛,以及烫卷了的酒红色长发,他欣慰却又有点儿失落。自己心里的那个小女孩儿,终于被岁月催熟了。

其实那段时间,栀子小姐过得并不好。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她的事业陷入瓶颈,找不到突破口,随波逐流令她弄丢了人生的意义。她会在凌晨四点被尖锐的QQ声叫醒,蹲在厨房的角落里一边吃烤煳了的奶酪蛋糕一边接收时区之外的老板发来的消息。

可她不愿与树先生讲自己的处境,她不愿短暂的脆弱使自己完美的形象在他内心深处一落千丈,于是只好努力装出一副随时随地满血复活的样子。她要他知道,自己的内心同外表一样坚强,自己同其他看似羸弱的花花草草不一样。

凌晨三点,树先生从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中惊醒。张开眼睛,看她正蜷在床角,抱着膝盖抽泣。他问她:“怎么了?”

她说:“我想想未来还是挺害怕的,就是那种毫无缘由的恐惧,黑洞似的。”

他说:“怕什么啊?没头没脑的!顶多是场天灾人祸,就算现在天花板落下来了,不也还有我和你在一起吗?”

他说着便伸出胳膊搂住她的头。栀子小姐在黑暗中吮咬他的脖子,第一次,那么用力。

6.

那时候,树先生老爸的公司已然面临破产。他执意不告诉栀子,觉得跟她说了也没什么用,也担心到头来落得个颜面尽失的惨痛下场,自己打心眼儿里接受不了,于是就这么跌跌撞撞地硬撑着,荆棘满路。

一开始,他们还有心思其乐融融地谈天说地,可接下来的半年中树先生频繁出差,两人前一晚见面,第二天便远隔十万八千里。栀子小姐又不傻,觉得他是故意躲着自己。她怀揣了无数个为什么,可一见着树先生疲惫不堪的面孔,就一次又一次选择了三缄其口。

再后来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争吵。原因很多,却统统无中生有,或是为了一条花色暗沉的领带,或是为了一顿不合心意的晚餐,到最后他们连做爱都是在抱怨中完成。他说:“你看看,爱来爱去又有什么用呢?这是个金钱至上的年代,爱情之中不懂得精明盘算,那是你自己傻!”

栀子小姐觉得不可理喻,她跟自己说,都是借口吧,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终于被岁月研磨殆尽了。末了,栀子选择打包记忆,黯然离开。

他喊着你滚啊,快滚啊,却还是用力抱紧了她。

他嘴上说着我不爱你了,以后都不要再出现了!心里却想着,如果真有人们口中的天长地久,该有多好啊……

栀子小姐踩住这段感情的尾巴直喊疼,心灰意冷的坠落感纷至沓来。

7.

她换了号码换了城市,在一家中型广告公司做起了文案,埋头苦干,只为一切从头来过。她终于明白,他终究是那个要星星会连月亮一并摘下的公子哥儿,他们的爱情是经不起推敲的,她也明白了少男少女们之所以喜欢小说里的虐恋情深,是因为打一开始就知道霸道总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玛丽苏似的女主人公会用满心善意与无知,换得一场足够支撑后半生的好结果。

可生活毕竟不是小说,波澜不惊才是常态,用力闹腾,拼尽全力去爱,结局却往往是鱼死网破。

公司里新来了部门经理,和栀子一般大,因为一次年终报告对她好感倍增,明里暗里地暗示追求,可栀子从来都装作看不懂。

生日那天,他精挑细选了一大束粉色的玫瑰放在汽车后备厢,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给她电话。她穿着尖头高跟鞋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很礼貌地收了他的花。她说:“不好意思啊,我上段感情还没放下。我不需要拯救,爱情给我的生命留下了一个黑洞那么深的伤疤。它可能永远都没法痊愈,我已经对自己的人生破罐子破摔了。”

经理很理解地对她微微笑,说:“别客气,生日快乐啊!”

那天晚上她抱着手机坐在15楼的窗台上一边喝淘宝款香槟一边等树先生的电话,恍惚之间就睡着了。只可惜整个晚上,她的手机震都没震一下。

树先生的生活陷入沉沦,赶着场子吃喝,昏天黑地地喝大酒,在高级会所的包厢里,左拥右抱着形形色色的风尘小妞。

最微不足道的一次,不幸被栀子小姐的闺蜜撞到。闺蜜看不过眼,打探好敌情,先在包厢外面砸碎了一只啤酒瓶,冲进去一把拽住了他的衣领。她问他:“你的爱情呢?你狼心狗肺的爱情呢?”

她以为他会反击,那可就怎么招架都来不及了。不想树先生并没有大肆出手,他缓缓抬起头冷冷地笑,他说你不知道吗,狼心狗肺是没有爱情可言的。

闺蜜劝栀子小姐干脆从了部门经理,苦口婆心说服她早日开启新生活。

她说:“你别傻了,也别再等了!他是天生的纨绔子弟,是不会回心转意的,更不可能捧着自己的良知大吐口水!你别再固执下去了,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啊!”

栀子小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当时眼神特别迷离地望住闺蜜,她说:“你看,树那么善良,他最害怕我背叛他。他只是遇到了偶发性障碍,只是有些手忙脚乱没准备好。他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8.

那件事没过多久,栀子便和部门经理好上了,至于具体细节是怎样的,大家谁也弄不太清。只知道树先生再也没有出现在栀子小姐的生活里,打电话他不接,最后干脆将栀子的号码屏蔽掉。

就是在答应接受部门经理那一天,栀子小姐学会了喝拉菲。她将之前所有存款的四分之三从银行里取出来,剩余的四分之一留作生活费和房租。她提了一袋子现金去那座城市最豪华的酒庄,换回一瓶真假难辨的中档拉菲。

她回到家里拔开木塞,小心翼翼地轻晃酒杯,先是察看光泽,而后粗略一闻,鼻头泛酸,满股浑蛋的味道。

她突然想要报复他,至少要摆出一往无前的姿态,一副若无其事的姿态。她要让他知道,失去他,自己只会过得更好,生活绝不会因为一段扑朔迷离的感情的逝去而倒退。

栀子被自己突然萌生的恨意吓了一跳,仰头,暗红色的液体直流而下。

9.

经理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虽说背景算不上金光灿灿,却也教养良好,对栀子小姐体贴入微。

她要吃虾,他甘心为她剥去整盘虾壳;她要吃鸡翅,他情愿花半个小时用刀叉悉心剥离肉和骨架。

她跟他说:“其实我只喝过一次可能是真品的拉菲,其他那些都是从淘宝上买来的冒牌货。我只是想要凭借昂贵的酒精挥霍掉自己的回忆,不料那瓶真假不分的拉菲不仅没掏空我的记忆,还差点儿让我成了穷光蛋。”

他在一旁呵呵笑,将一只剥好了的虾蘸上醋放入她的口中。

栀子说,你知道吗?我其实喜欢喝起泡酒,就是最最便宜的那种起泡酒。可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正要说出答案,却被他轻而易举地抢过了话题,他说:“我觉得气泡沉沉浮浮忽而爆破,像极了忐忑的人生……”

栀子猛地抬头望向他,这句话竟让她惊慌失措。对面坐着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遇事冷静,为人沉稳,不失为一个可以用来结婚生子的优良对象,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是爱不起来呢?

不知是不是喝多了的缘故,蒙眬之中,她竟然看到了树先生。他对她笑,那声音在耳边回荡。他说:“指不定有朝一日我就落魄了,想必你也一样不会背叛我……”

算是背叛吗?情节过于曲折迷离,要怪也应该怪他吧,最初不就是他先发制人的吗?

10.

后来一次见到树先生,是在澳门一家颇有名气的高端赌场。栀子小姐和一行同事去玩老虎机想要撞撞手气,不想手气没撞着却撞上了迎面而来的老树。

当时他们都有些吃惊。而吃惊之余,栀子还注意到了他怀里的姑娘。她觉得羞耻而尴尬,拔足欲逃,不想却被他一句话拉了回来。

他说:“嘿,好久不见!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妻。”然后转脸面向那陌生姑娘,唇齿带笑,说:“这位是我的老熟人,这么巧,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世界真小!”

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挂着一副沉重的黑眼圈,语调轻快,手臂明显加大了力气。

栀子小姐点了点头,擦肩而过的瞬间就红了眼角。

其实她从来都不知道,就是那段日子,曾经金光熠熠的树先生已然被卷入了人生的漩涡。他眼看着家道中落,眼看着曾经的全部荣耀都变成了一具华丽丽的空壳。灰心丧气之余,他开始对往后的日子不管不顾。他想了三个星期,终于卖掉豪车,拿着一麻袋钞票来赌场试图凭借岌岌可危的运气换取动荡的后半生。

栀子丢下兴致勃勃的同事们,独自一人躲去吧台要了杯威士忌,她还是平生第一次喝烈酒,第一口就被呛得泪眼迷离。

那天晚上栀子小姐喝了很多,喝得眼冒金星,吐到肝肠寸断,恍惚中她竟然再次看到了早已隐退于自己生活之外的树先生。

赌桌周围是潮起潮落的鼎沸人声,她坐到他对面,将一大摞筹码放在桌面上,她说:“我要赌上全部。如果我赢了这一局,你就和我走!”他合了合手掌坏坏地笑:“好啊,就这么办吧。”

骰子起起落落,终于停止转动,身旁的所有人都在击掌欢呼。

她赢了,他走来牵她的手……

然后,梦就醒了。

11.

得知栀子小姐订婚的那天早上,树先生好不容易拨通了她的电话。

她说:“喂?”声音小小的。

他也喂了一声,接着便迫不及待地问道:“你真的不爱我了吗?”语气很是低落,很明显失去了当年生龙活虎般的锐气。

栀子小姐听出是树,足足愣了三四秒。她低头,透过窗子细数起整座城市的脉络。她说:“你别逗了,都这个时候了,爱不爱,又能怎么样呢?”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他说:“你知道吗?迟早有一天,我是要把你抢回来的!”

她隔着电话咯咯笑,说:“可别做傻事哦,我们都已经长成了大人,就别再孩子气啦……以后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说完便啪的一声挂断电话,那动静利落又干脆,像是为他们之间藕断丝连的海誓山盟画上了一个短促而坚决的句号。

树先生如木鸡般呆立在原地。他一直以为无论自己怎么做,栀子小姐都会像周而复始的时钟那样,分秒不差,毅然决然地爱着自己。

他曾以为他送了栀子一场热泪盈眶,不想结局却是将自己留在原地大哭一场。

其实栀子小姐不知道,赌场相逢没多久,树先生就单方面取消了婚约。他跟未婚妻进行了一场语重心长的谈话,他说,其实我家破产了,谈钱,我现在没多少剩余价值了。你也知道,东山再起很难的。谈情,咱俩说不上爱,确实也没什么感情基础……所以,你可以走了。”

多余的,他不去解释,是因为不想解释。爱一个人爱不到,好像也没什么好解释的。

她从来不在乎他心里有没有别人,却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13.

树先生坐在桌前,透过水晶杯看向窗外,一场婚礼正在筹备,好一派灯火阑珊。

“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拉拉手啊摸摸胸,你是我的前女友!哦……耶!”他晃动杯中的起泡酒,穿过重重人影冲她举了举酒杯,又红着双眼将它一口干掉。

伤口东拼西凑,又一对傻瓜苟延残喘在爱情尽头。树先生心里默默念,生活抑扬顿挫,你看到了我手掌中的星星却没看到我背后的伤口。栀子啊栀子,你口中的人生,我又怎么会不懂……